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知道,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地区纪检监察会议要求为切入点,结合中央、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工作目标,以纠正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查、纠、建、评、惩”为主要手段,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考评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促进和谐的有效办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经请示领导,特成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严肃查处已经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罚代管以及瞒报谎报安全事故、不以法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师德师风不正、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违规招收特长生和超计划生,教师课堂后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金、礼
品和吃请等行为。
(四)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领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行为。
(五)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要及时制定单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定期上报制度,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积极依靠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要认真总结以往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经验,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案件查处。要把加强专项治理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并贯穿工作始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人要严肃查处。
(四)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要加强工作调研,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 2014年8月25日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2篇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XX省和XX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X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XX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统筹开展XX区专项行动工作。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建局、区新闻中心、区发改局、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金融办、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及各街道办事处。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行补替,不再另行发文。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领导小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并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区级各成员单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负责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展商品房预(销)售的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居间、代理的行为。
2.区新闻中心负责有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3.市公安局XX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犯罪案件。
4.区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配合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法治宣传工作。
5.区税务局负责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逃避缴纳房屋交易税费行为。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7.区发改局负责整治不明码标价、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8.区金融办负责整治“首付贷”等违规购房融资行为,负责整治保险资金违规投资炒房等行为,并协助住房公积金部门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9.各街道办事处参与并协助开展辖区内房地产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四、工作步骤
(一)自检自查(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31日)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自检自查工作,梳理、收集、汇总存在问题,整理自检自查报告,形成工作台账。
(二)全面检查(2019年9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销售现场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项目和经纪机构重点检查,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三)督查评估(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前)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自2019年9月份开始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抽查、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予以曝光,并依法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在上述整治重点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监督,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发布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要加大督查力度。
(五)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六)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汇总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3篇
由省纪委纠风办副主任李启富带队, 省工商、物价、通信管理局、省消委会相关部门领导和省人大、政协代表组成的检查组认定, 四川省通信行业开展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整体情况较好。各通信运营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自觉规范服务、经营行为, 电信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市场竞争秩序比较规范, 电信业继续保持持续发展势头。
据了解, 根据省政府、省纠风办工作部署, 省通信管理局于今年4月30日发出《关于深入开展通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的通知》, 制定工作计划, 将专项治理工作划分为工作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四个阶段。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 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重视电信市场专项治理活动, 充分认识有效实施电信监管的重要意义, 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纠风办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 不折不扣地执行关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监管执法到位, 管理力度到位, 检查指导到位。要求各通信运营企业紧密围绕当前实际, 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检查组听取了各运营企业的自查情况汇报, 分别对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的城区营业厅进行了抽查。通过走访客户服务中心, 随机调阅用户的投诉处理记录, 提取用户入网协议和业务宣传单, 查阅营业厅用户意见簿, 拨打测试客户服务热线、服务监督电话等方式, 重点检查了各运营企业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范宣传情况、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和单方解释权问题、用户投诉处理情况、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增值电信业务管理情况等。
检查组认为, 针对近年来群众对电信消费领域的投诉热点难点问题, 在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 各运营企业下大力气进行治理整改, 收到明显效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资费构成, 杜绝乱收费行为。各电信运营商严格遵守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 资费方案备案情况良好, 无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行为。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各运营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注重用户权益保护, 积极关注用户满意度的变化, 尊重用户意愿、遵守市场规则, 形成了文明规范市场秩序;各运营企业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了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守则, 工作人员对相关内容理解到位、业务熟练, 用户的咨询能及时处理和答复;大部分营业厅设置有自助式、免费的详单查询、打印服务, 向用户提供便捷服务, 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三是完善格式合同, 规范广告宣传。各运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的格式合同均来自于集团公司, 使用前均经过专业法律顾问审核, 经检查无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霸王条款;广告宣传方面, 管局要求各企业将宣传内容视为用户协议的一部分, 宣传单主要内容应为经备案的资费方案。经检查, 大部分宣传内容均比较规范、明确, 无虚假违法的广告宣传。
四是投诉处理机制完备,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企业均建立了完备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 建立了现场投诉、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等多种机制并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等投诉方式, 在用户投诉处理程序中详细记录处理信息并建立电话回访制度, 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好的做法。四川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公司在去年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 持续深入推进治理通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的工作, 受到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川电信全面清理套餐, 减少套餐2730个, 瘦身26%, 清除资费5.8万条, 瘦身41%。通过改进支撑系统, 优化业务受理操作界面, 营业厅客户组合套餐受理时间从过去的30分钟下降为10分钟内完成, 单一业务受理时间基本在5分钟内完成。在打造纯净C网活动中, 删除无效定购关系5万多条, 清理订购关系58049个, 涉及业务金额每月24.75万元。今年前10个月通过系统关停省内涉嫌发送垃圾信息号码15000个, 日均拦截垃圾信息5.3万余条, 服务热线的垃圾短信被举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达75%以上。
四川移动2009年资费总体水平大幅度降低, 移动数据流量资费下降幅度超过90%, 推出全国漫游单向资费产品;新推出的3G服务承诺客户“不换号、不换卡、不登记”就能方便使用。为从源头上保证业务质量, 对所有接入的移动梦网业务进行全面拨测, 截至10月底, 拨测5000余项/次, 发现违规业务310项/次, 给予处罚和暂停业务等处理。截至第三季度, 移动全省综合服务质量平均得分87.54分, 较上年进一步提高, 营业厅用户短信评价满意率均在90%以上。
四川联通采取措施加大科技投入, 改进防范垃圾短信息的技术手段。公司投资600余万元, 开发建设一套新的垃圾短信实时监控系统, 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和系统上线工作, 覆盖全省的二期工程正在实施。该系统可从单位时间流量及总流量上、特别是对省际间垃圾短信的监控和拦截, 已被总部定为全国试点推广。
检查组提出, 我省电信市场经营较为规范, 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大大减少, 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但是, 随着全川电信用户群体的快速增加, 用户数量已达到千万级规模, 以及电信新业务的不断涌现, 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 电信服务工作将会面临更高的期望和更严峻的考验。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比如个别公司手机用户入网协议中存在限制性条款, 部分营业厅资费公示牌过期, 票据、详单打印不清晰, 业务宣传单中解释不足, 资费套餐宣传用语不规范, 以及短信迟延等现象, 建议相关企业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 坚持客户服务投诉申诉联络机制, 落实首问负责制, 及时化解矛盾,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4篇
何金平介绍,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是省委关于教育专项整治的目标。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坚持严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研究制定高校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预警,制定《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目录的暂行办法》,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为切实减轻我省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我省出台了《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实施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制度,规范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程序和要求,划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的范围,做好教辅材料的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的编写行为,实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报备制度,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回应和关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得到落实,享受同等的教育政策。
何金平指出,职称评定直接关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在评定过程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称评定相关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方式,开发并使用专门的“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和专家管理系统”;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对职称评审结果认真审核,及时向社会发布公示信息。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5篇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根据县卫生局《成都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深入开展,我院组织开展了“优质服务为百姓,不正之风严打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自接到上级通知后,我院领导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会,宣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统一思想,达到层层动员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班子、科室及个人自查,对照工作自查表,对“大处方、大检查”、昂贵、自费药品、耗材过多使用、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主动与病人及家属签订《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同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接收群众的监督。
(三)开展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内人员谈,在谈话交心过程中,对存在的思想偏差,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病人的咨询回答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针对此问题,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戒骄戒躁,破除医务人员骄傲自满的情绪。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内部风气刚正,外部形象良好,但也有部分年轻同志年轻气盛,滋生了自满情绪,因此加强新近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强化岗位职责,通过制度化形成常态化管理,让工作人员意识到我们离优秀医院仍存在差距,因此我们更加要耐心细致地对待病人,将真诚服务、仁心仁德、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发挥到极致。
(二)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工作任务。对此,必须增强医务人员的忧患意识,通过奖优惩劣的方式鼓励员工积极主动服务,树立争创一流的服务精神,通过下发《医院工作制度汇编》、《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等资料,督促医院工作人员主动学习,主动服务,牢记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服务社会是我们的职责,在减轻病人痛苦、维护群众健康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核心价值观。
(三)医院仍偶有病人或家属送“红包”的现象。医院要加强病人不送红包,医务人员拒收红包的宣传工作,通过双向的宣传,保障医疗服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加大医德医风奖惩制度执行力度,对医务人员拒收、接收红包的行为执行严肃的奖惩办法,并纳入医德医风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学习。开展“真诚服务为百姓,不正之风严打击”的专项整治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是践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理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成果的重要表现,因此我们更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推动医院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要求,制定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三)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保证廉洁行医,注重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及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和心系群众的服务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持“打造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职工安心的大型地区型综合医院”目标,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除病痛、带来健康,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代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完成。
(四)要积极进取,争优创先,以创建达标工作为切点,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服务能力,提升医院形象。增强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总之,通过这次“优质服务为百姓,不正之风严打击”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医德风尚,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加大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力度。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6篇
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各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莱委〔2016〕10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烟、莱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要求:在整治行动中,注重发现问题,突出解决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纠建并举,采取有力举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安排
(一)整治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从以下10个方面开展整治和查处工作:
1、教育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以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各类补贴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学生公用经费、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惠农资金的问题以及贫困学生资助金拨付、使用、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弄虚造假、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教育项目建设方面。在学校建设项目、维修工程建设中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违规操作、失职读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3、招生录取方面。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向有关教育招生部门或个人泄露学生相关信息的问题。
4、大宗物品采购方面。在教学设备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问题;配送、安装、发放过程中截留、挪用、侵占问题;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问题。
5、教师有偿补课方面。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给学生有偿补课问题;学科教师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问题;在职教师为校外办学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动员和介绍补习学生从中获利问题;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力学机构有偿兼课的问题。
6、学校乱收费方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设立收费“小金库”问题;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等问题。
7、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方面。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教师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问题;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问题;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问题;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问题。
8、教辅材料征订方面。教师诱导学生征订未经进校图书委员会核准的教辅资料问题;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的问题;违背“一科一辅”原则的问题;收受书商“回扣”等问题。
9、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工作作风方面。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中梗阻”、“庸懒散”以及“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教师在职称评审、评先树优中弄虚作假问题;在职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干部及教职工吃空晌问题。
10、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学校及管理人员在履行食堂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食品原料采购暗箱操作、不执行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的规定;食品储存混乱、使用过期、“三无”产品,食品加工、留样、消毒等不规范,私设“小金库”、乱发补贴、吃拿回扣等损害学生利益问题。
(二)任务安排
围绕上述10方面工作重点,集中抓好七项活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1、在全校开展一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查直纠活动。学校成立直查直纠工作组,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2、开展一次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要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主线,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 “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杜绝教师学术不端以及在职称评聘、优质课评选、评先树优中弄虚作假等行为;杜绝领导干部在招生录取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开展一次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教育惠农政策以及规范教育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活动。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教育惠农政策、规范教育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规乱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杜绝在学校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失职读职、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4、开展一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教师熟知《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开展规范从教行为大讨论,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自查自纠、公开承诺、督查整改、完善制度等活动,坚决遏制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发生。
5、开展一次有偿补习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公开承诺、查摆问题、认真自纠、集中整改、建章立制等举措,切实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习行为。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6、开展一次食品采购、饮食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学校商店承包、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食堂账目、食堂卫生、食材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如果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拘私舞弊以及食品原料采购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利用食堂盈利来补助教职工误餐费、弥补学校办公经费,更不设立“小金库”。
7、开展一次教辅材料征订查纠活动。针对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家长自愿”的规定,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问题,是否存在教师在规定目录之外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教辅等问题,对全校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切实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出台《河洛中学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上报教体局审核。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逐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教体局。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6年6月1日至8月15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安排,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完善规章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逐项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监察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8月16日至8月25日)。整改工作结束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8月25日前报监察室。
四、职责要求
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要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建立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机制。要及时发现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教体局纪工委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三)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做到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对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整治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7篇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紧紧抓住“教育、自纠、整改”三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整治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坚决纠正我校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我校党员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显著改善、实干兴校能力显著增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整治内容。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对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政策收费,保证学校收费规范运行。
2、规范教师日常行为。坚决杜绝教职工上班时间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等现象。教师迟到早退的按学校教师责任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着力解决玩风过盛的问题,严禁任何时间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非法活动。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奉献,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关心爱护学生,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严禁嘲讽和侮辱学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活动,严禁教师在校外进行兼职活动。严禁借入学、排座位等名义接受吃请或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确立好干好工作才是出路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加强学校工作作风建设。学校继续开展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努力创建方便群众的办事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9月30日前)
各处室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县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
1、查摆问题。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的“四风”问题,对照全省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自我全面检查,找准、认清我校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和广大师生对我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找准。
2、自我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整改目标作出明确承诺。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阶段(10月15日)
1、重点督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责任处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整治不力的处室,要督促整改。
2、开展“回头看”。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必须“补课”、“返工”。
第四阶段,初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0日)
1、分析总结。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 3 深层次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2、完善提高。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土壤。
四、任务分工
为扎实推进我校开展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学校成立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责任领导:李保荣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教导处,王海青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办公室,连元生,政教处,郭瑞明,总务处,毛爱军,保卫科,高明亮,高一年级组,李小军,高二年级组,薛剑。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诚恳接受批评。广泛发动师生员工,诚恳接受批评和监督,做到广开言路、虚心纳谏。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8篇
美国商标法, 即美国的兰哈姆法最早提出了反向假冒的概念。其中第1125条第127款使用了“reverse palming off”来界定这一行为, 表面意思即相反的骗卖或者骗买。学界一般将它解释为:未经他人许可, 将他人合法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换上自己的商标并出售的行为。
目前在竞争法的领域中, 学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但在2001年我国修改的《商标法》中第52条第4款则明确规定:“所谓商标反向假冒, 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二、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的分类
(一) 根据行为方式分类
根据行为方式分类, 可以将其分为显形反向假冒和隐形反向假冒。
1. 显形反向假冒:
某商品的注册商标权所有人, 他的产品被购买以后, 未经该商标注册权人同意, 便将其注册商标擅自更换成自己的商标, 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重新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2. 隐形反向假冒:
假冒者购买了商标权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后, 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 将其商标从商品上去除后, 直接再投入市场进行销售的行为。
(二) 根据行为目的分类
根据行为目的分类, 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该分类方式可以使我们认清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以及行为所导致的危害, 有助于对该类行为造成的利益侵害进行认定。
1.“低买高卖”型:
此时不知名或者知名度小的企业是被反向假冒者, 知名企业是商标反向假冒者, 所生产的产品无知名度, 可产品的质量很高。反向假冒者低价买进这些“质量高但不知名”的产品后, 贴上自己的商标投入市场。反向假冒者凭借自身的“名牌”已经在市场和消费者心中打下了较好的信誉基础, 同时这种“高卖低买”的行为又可以有效降低成本, 在直接获得差额利润的同时还扩大了自己的商标声誉, 可谓名利双收;而被反向假冒者“创品牌、占市场”的计划一开始就丧失了将来能获得的商标信誉和市场份额。
2.“搭便车”型:
此时广为人知的品牌商品是被反向假冒者, 新品牌企业或者不知名的企业是商标反向假冒者, 广为消费者熟知并接受的品牌商品成为被反向假冒者的产品。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 这种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就是“搭便车”型。其目的是借助大众消费者对该知名商标的一贯认可和口碑, 对其产品留下好印象并接纳其产品, 以此长期获利。其中, 反向假冒者的产品不是自主研发也没有创新生产, 没有产品升级, 只是在被反向假冒者打下基础, 投入大量生产和宣传成本后, 购买其成果, 同时用换标的方式得利, 用他人的名声赚自己的客户。从表面成本看, 虽然假冒者是高买低卖, 可付出的总成本和同类真正生产的优质产品无法相比。另一方面, 商标反向假冒者逐渐更换为自己产品的行为, 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这时的商标反向假冒者是在用他人的信誉抢占他人的市场, 以此排挤竞争对手。
在本文中笔者根据商标反向假冒主要的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情况是侵权人用知名度比自己低的产品冒充自己的产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差额利润。第二种情况是侵权人用高价购买知名品牌的商品, 再更换自己的商标低价卖出, 从而利用知名商品的高质量为自己“创牌子”, 该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响自己的品牌, 占据市场地位。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侵害的国家经济利益进行详细讨论。
三、福利经济学上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对社会经济利益的危害
通过名牌商品和一般商品的福利分析, 可以发现反向假冒这种消灭他人品牌的行为会给社会整体福利带来巨大的危害。
(一) 福利经济学提供的理论依据
福利分析可从两个指标进行考察:第一个指标的内容由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两个方面的差别构成;第二个指标的内容由综合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差别构成。进行此分析的前提, 要使基于品牌商品数量增加而提高的市场效率是因同类别多品牌出现导致该商品增加供给, 而非多个使用者使用同一商标导致的增加供应。
(二)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对社会经济利益的危害
根据以上的理论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对于我国这种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危害是最大的。
由于发展中国家拥有的知名品牌较少, 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本身就不高。这些名牌一旦被实施反向假冒, 其资源配置效率会因为这些名牌数量的减少降至更低的水平。而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会导致该市场的总需求量下降、总供给量上升, 最终使全社会的福利减少。
另一方面, 拥有较多名牌的发达国家会因为其名牌商品市场需求的增大获得更多的超额盈利和社会福利, 更进一步加快了其发展速度。而两类国家间的差距也进一步增大, 世界总体经济的发展由此更加不平衡, 贫穷的国家更加贫穷, 富裕的国家则更加富裕。如此恶性循环, 整个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必将遭到破坏。
四、从国家经济发展来看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危害
个体经营者实施商标反向假冒行为造成的损失是有限的, 但若是许多实力强大的跨国经营者实施该行为, 将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一) 导致国家资源流失
从宏观上看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发达经济对不发达经济的一种资源掠夺。经济不发达地区有许多尚未开发的优质资源为发达地区中精明的商家所看重, 但投资大、市场风险、地区保护等许多障碍又使得这些精明的商家不愿直接投资开发。而反向假冒则是这些商家掠夺欠发达地区这些质优价廉的资源的好方法。通过商标的替换不仅克服了直接开发的障碍, 还能凭借自己商标的市场影响力达到迅速赚钱的目的。
这种危害在国际市场上表现的最为明显。许多老牌国际知名企业凭借自己的品牌优势, 通过反向假冒不仅掠夺了不发达地区的资源, 还将可能成为具有影响和威胁的国际市场竞争对手的本土企业扼杀在了起步阶段, 更进一步加固了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凭借这种垄断地位其可以更疯狂的掠夺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廉价资源, 并通过这些廉价资源获取更多的超额利润。如此循环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便会流失得一干二净。
(二) 阻止市场经济的发展
商标反向假冒不仅会导致国家资源的流失, 同时也会阻止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该行为是大企业遏制小企业发展, 排挤小企业实现垄断以及跨国知名企业制约控制国内本土企业的最好方式。大企业不但可以利用自己已有的知名商标所代表的商业信誉赢得消费者的好感而增加销售量, 还可以通过高出其购入价的好几倍的差价获得巨额利润。由于小企业的商标在为消费者知道前就被大企业更换了下来, 永远不能为消费者所熟悉, 以至于其产品销售量看似还可以, 其实根本没有卖出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于是小企业想要靠自己的价格低廉并且品质良好的商品来树立形象, 打造品牌, 不断发展壮大的经营之路就这样被大企业全部阻断了。此时的大企业不仅狠赚了一笔差价, 还不费吹灰之力就控制了小企业的命运, 其永远不用担心这些小企业会不断发展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并瓜分其占有的市场, 时机成熟时其还可以大量兼并这些小企业来壮大自己的实力, 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使商标权人成为侵权人的加工厂, 只卖初级产品;一旦这种行为规模扩大, 竞争将被消灭, 最终少数品牌会形成行业垄断。没有竞争的市场自然就不能发展, 所以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的。
(三) 对中国及同类第三世界国家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造成威胁
如果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听之任之, 就等于在向世界名牌企业公司宣布:低价的产品会为他们的名牌商标创造巨额的利润, 只要他们发觉其他国家产品价格便宜质量优秀, 大可安心买进, 只要换上自己的商标, 把原来的扯掉就可以了。虽然中国有《商标法》条款的限制, 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了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特别是在起步阶段, 很多企业都不会去注册自己的商标;另一方面, 即使注册商标被侵犯, 商标侵权的赔偿也很微薄, 对于大规模的跨国公司来讲, 这些数目微小的赔偿金根本起不到惩罚作用。长此以往, 这些处在利益链底端只能进行初加工的企业, 他们的“品牌战略”还没跨出一步, 便被名牌企业扼杀在摇篮里, 进路和退路都被切断, 永远难有自己的“品牌”的命运。只能永远为别人“打工”。
综上所述, 从国家经济发展来看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不仅会导致国家资源流失、阻止市场经济的发展, 还会阻碍我国这类第三世界国家的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而该行为对国家利益的侵害已经上升到了需要国家公权力救济的层面, 因此只有把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 才能实现国家公权力的救济。
摘要: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体竞争者的利益, 还会给国家经济利益带来巨大的损害;这些损害都是《商标法》不能弥补的, 只能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力救济。
关键词:商标反向假冒,社会经济利益,反不当竞争法
参考文献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9篇
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各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
为坚决纠正教育事业发展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坚决整治基层腐败,巩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现制定我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教育体育局的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教育行业形象、制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着力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增强人民群众防腐倡廉获得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督查范围
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三、督查重点
(一)“两免一补”工作
(责任科室:财务科)
(二)扶贫教育领域的项目建设(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发展规划科)
(三)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
(责任科室:学生资助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系统专项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科教文体科和各中心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落实。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治理强化群众利用突出问题的认识。
(二)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消极应付甚至搞地方保护的,严肃追究有关力度的责任。集中曝光一批、处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案件,让群众切实看到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大力表彰和宣传教育系统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
(三)自查自纠。中心学校和各学校要按照专项督查工作要求,认真排查2016年以来民生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用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各中心学校和各学校要根据当地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效果,并逐级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活动,3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纪检监察督导室。对自查自纠“零问题”的单位,将重点开展督查。
(四)督查整改。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询问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通过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一批教育领域侵害群众领域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专项治理的时效性、震慑性。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于每周五和每月21日前及时上报区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阶段报告制度,摸底排查、专项督导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排查、专项督导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分别于3月18日前、4月28日前上报区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示范区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社会事务局科教文体科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示范区教育系统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督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徐光路
副组长:岳恒辉
成员:
李
娜
刘
琦
刘振反
张占立
李家振
李河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10篇
为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医疗卫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打折扣、不规范、不到位。
(二)工作是否存在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要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紧,自足职责定位。找到切入点,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高质量抓好落实,明确自认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二)精准问责,强化担当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不到位的查清问题事实,准确认定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11篇
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全县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份以来,我局结合“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活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
6月15日,我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全县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国土资源局所有承担扶贫攻坚任务的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部门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整治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
三、压实工作责任
局纪检组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围绕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
局办公室设置“集中整治”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建立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问责
局纪检组联合办公室对各部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战中存在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12篇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纠正行业侵占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疾控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行业秩序,根据**县纠风办和卫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县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安排,结合我中心全面工作实际,开展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中心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从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项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上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中心本年度县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梳理统计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心未建立群众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各个对外服务窗口负责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群众问题投诉机制,对各个对外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外来办事人员(包括预防接种人员)的咨询和服务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中心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很好,业务拓展能力很强,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绪,对外来办事人员态度不够和气。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与为民服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中心人员一定要落实上级要求,规范执业标准,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整改措施: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4、个别人员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走样、打折扣现象。整改措施:注重加强中心人员尤其党员干部的自身修养和业务能力,帮助他们熟悉和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强农惠民政策,使他们具备完成服务群众的相应能力,认清新时期农村社会基本矛盾,学会有理有节做好群众工作,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学习。开展树立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疾控行业形象,推进疾控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和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三)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继续教育中心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名利,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爱民为民。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四)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优争先,强化服务。增强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13篇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梳理的民政领域问题清单和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各县(市、区)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漏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或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救助工作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简单化问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如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在县城买房的一律不能吃低保”等各种排除性指标开展低保集中调整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一致,坚决制止低保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
(四)严肃查处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问题。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全面实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是否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并落实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以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
(五)严肃查处低保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二是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各县(市、区)是否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形式是否规范。三是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是否运用统一规范的低保行政文书,是否在低保纳入、变更、退出等环节全面应用低保行政文书,是否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
(六)严肃查处救助养老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养老等资金以及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各县(市、区)社会救助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余大的问题,是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严肃查处社会事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项目逐一审核筛查,是否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符合政策收费的项目、超标准收费的项目和该公开未公开的收费项目,是否存在与其他服务机构挂钩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刁难群众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情况严重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x月中旬起至2019年x月底,分三个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全市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梳理本辖区本部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等,迅速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前面x个专项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市局将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整治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成效。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xxx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实践。各县(市、区)民政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坚决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每月8日前更新工作台账并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市局将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市局将收集各县(市、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报送省厅,省民政厅按季度定期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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