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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精选6篇)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1篇

一、就业协议书怎么用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可能会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就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和公章到有关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就业协议书的鉴证、档案的接收、进榕落户、党组织关系、甚至驾驶员安全组关系等,都可由有关人才交流中心来为用人单位接收和办理。

二、离职别忘了解除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除了作为学校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外,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毕业生应比较慎重。在对用人单位有一定了解,确定要留下来工作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小李,在去年5月份找到一份工作,他见很多同学都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就不假思索地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把协议书反馈到了毕业学校。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小李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不去上班了。8月份当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时,新单位提出要与他签订就业协议书,此时,小李遇到了麻烦,学校已根据就业协议书将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到了小李的原公司,该公司要求他支付一笔不小的违约金。

由此提醒毕业生,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又觉得不适合这份工作,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并持证明回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找到新单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把自己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改派到新的用人单位。

三、违约金不超过一个月工资

从2005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毕业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这对于在求职中处于弱势的毕业生来讲是个好消息,用人单位对违约金再也不能“漫天要价”。

这个规定维护了毕业生的利益,但也希望毕业生能讲诚信,不要频繁流动。毕业生在就业之初频繁的流动,对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某大学2005届毕业生小陈,正在准备1月份的考研,在校内的一次招聘会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小陈为不错过机会,便与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同时也不放弃读研究生的准备。他在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加上了“如本人考上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该协议效力终止。”毕业生还可以把协议期内工资的多少、违约时是否交纳违约金等易产生纠纷的条款附加上去。同时毕业生需明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使命才告完成。

关于报到证的情况:

报到证是所在学校连同就业协议一起给学生本人的,因此,毕业生不能盲目的让单位在报到证上签章,否则,对于以后的档案归属及就业安置会带来一定的麻烦。如果报到证已经加盖备注,而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话,就更麻烦了。因此,就业协议是和报到证同时用的。基于有些公司可以签订就业协议,并且可以接受档案的话,毕业生是可以要求公司或者是单位在报到证上签章。如果,在报到证上有签章并未接受你的档案,你的档案在你身上,你须咨询你本校的校务处予以处理。

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请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你毕业之后的生活。

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就业报到证》相关问与答

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就业报到证》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和省校以《就业报到证》为论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省大中专业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2、《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答:《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3、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理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4、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5、《就业报到证》上报到时间有限制吗?

答:《就业报到证》的报到的期限为一个月(从报到证签发之日算起)。毕业生因不及时领取后不按时间到单位报到而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据本人亲身经历,河北省报到证期限为两年,特此注明!)

6、毕业生不慎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毕业生遗失了《就业报到证》需重新补办的,应在省级日报上申明作废,并写出报告,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7、毕业生与某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但后不愿到该单位工作,又另找了一家用人单位,该怎样办理改派手续?

答: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请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本人的申请报告;

所在分校(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原用人单位的意见;

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毕业证原件;

原《就业报到证》;

原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收取一定的改派费用。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2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使用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打印、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院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报到证抬头的单位为毕业生转递档案、转递组织关系。(毕业后学院不再代为保管档案)。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报到证的依据。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重要)

1、就业协议书对号领取,每人只有一份,遗失不补。原则上由本人亲自签名领取。

2、协议书一式三份,自己填写好个人信息后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后,自己到学校东门的郑州人才交流中心代办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之后用人单位留一份,自己保留一份,还有一份请及时交到团委。

3、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对单位进行认真了解,签订单位后如若反悔,不会再补发协议书。与企业签定协议时,不要在协议书上添写关于违约赔偿的字样,比如“自愿在企业服务三年,如违约赔付3000元违约金”等等。(往年有学生出现违约赔付违约金的事例。)

三、人事代理:

当准备复习考研、自主创业或暂时落实不了就业单位的,需要自己办理人事代理,这样才能在离校后使档案有地方托管;办理人事代理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同样的人事待遇,以后工龄计算、工资定级、职称评定、计算养老金时,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时间也能够计入。

四、党组织关系转递说明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现存问题诌议 第3篇

一、签订主体缺陷

根据《暂行规定》第24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必须经校方签字同意方可生效。然而, 这一规定不仅在法律上违背了《宪法》有关劳动者自由就业的精神、《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 更在实践中有诸多弊端。下面, 笔者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一一阐述毕业生就业协议在签订主体方面的问题。

(一) 理论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就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合意且不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然而, 暂行规定第24条第二款“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的规定俨然将学校置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上。简而言之, 高校不仅作为一方当事人, 而且决定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能否签订协议。 (2) 仅就学校扮演的决定性角色而言, 该规定不但违背《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原则, 更是对宪法所规定的劳动者权利的违背。

(二) 实践缺陷

学校作为决定性主体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 本是为了加强其对毕业生就业的管理监督, 是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存在侵害毕业生权益的可能性。但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 部分高校不仅未能履行管理职责, 还利用其在就业协议中的决定性作用侵害毕业生合法权益, 利用公权力阻碍毕业生择业。根据笔者对近年来就业协议纠纷案例的整理, 实践中通常有如下几种校方侵权现象:一是毕业生所在学校因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欠缴学费而扣押其毕业证、学位证, 导致协议失效;二是因校方工作人员疏忽, 导致校方过期签订或根本未能签订就业协议, 最终导致协议失效;三是违法收取解约金,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 若不向学校缴纳一定违约金, 则无法获得新的就业协议。 (3) 尽管2005年5月10日,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规定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 不得由学校收取违约金。但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 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基于就业竞争和校方的压力, 常常只能无奈妥协。

二、签订程序缺陷

根据湖北省人事保障与社会厅发布的通知来看,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毕业生签字后交由用人单位签字 (用人单位存在主管部门的还需要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 最后返回学校, 校方签字盖章后就业协议方生效。 (4) 这样繁琐的三方签订程序, 在实践中给予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当的规避空间。

一方面, 毕业生利用用人单位与校方签字盖章、就业协议生效前, 继续寻找更好的就业岗位。如果找到, 毕业生则会选择向原单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请求, 由于此时协议尚未生效, 毕业生解除权毫无限制。而毕业生这一行为, 破坏的不仅是企业的招聘工作, 更是整个毕业生就业秩序。

另一方面, 尽管省人社厅规定了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程序, 但许多学校为了减少工作量, 在发放就业协议之前便签上学校意见。在此种情况下, 在达成初步合意、毕业生签字后, 用人单位便掌握了主动权。等毕业生就业招聘季即将结束时, 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这种主动权, 要求与毕业生重新磋商有关劳动报酬、户口指标、社会福利等内容。而由于招聘季即将结束, 且解除就业协议后需要长达一个月的等待, 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生多数只能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更改。

三、协议内容缺陷

(一) 内容简单, 不利于毕业生权益保护

目前, 各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一般是地区统筹制作, 虽然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但各项条款过于简单, 对劳动期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内容并未作出详细规定。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例, 第一部分为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规定为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双方达成合意、毕业生自愿到用人单位就业;第三部分是三方的签名与盖章;第四部分为备忘录, 包括协议自动取消的情形, 有关服务期的约定以及其他约定。由此可见, 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未有关于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实质内容的规定。虽然就业协议允许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具体事项达成合意并写在备忘栏最后。但在如今高校毕业生供过于求的背景下, 毕业生其实并无实质平等磋商的地位。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毕业生常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及社会福利、工作期限等内容的情况下就签订就业协议。而在就业协议效力终止、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 部分用人单位恶意降低劳动报酬、对先前未提及的相关事项提出苛刻要求。面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毕业生此时若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 则会面临社会招聘, 丧失其作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优势。同时, 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和并不完善的就业协议法律规定, 多数毕业生对寻求法律救济望而却步。因此, 大部分毕业生只能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 任由自己权利被侵害而无动于衷。

四、就业协议解除条款不利于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之规定, 毕业生若要解除就业协议,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双方, 征得同意。若无法征得另外双方同意, 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再行等待一个月才能重新获得新的就业协议。这一规定, 无论从法理上, 还是从实践效果来看, 均不利于毕业生择业。

从法理上而言, 毕业生虽然并非适格劳动者, 但毕业生就业协议在于确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其规定所体现的法律精神与本质内涵应当与劳动合同法吻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之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即时解除的情形。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 对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赋予了极大自由。即使用人单位无过错, 劳动者最多也只需提前30日预告即可解除。而30天的存在, 即是法律基于衡平之目的, 给予用工单位寻找替代劳动者的时间。这一规定的现实依据即是我国劳动力的高度可替代性。在高校毕业生总人数不断上升的今天, 高校毕业生的可替代性已经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劳动者。然而, 毕业生解除确立劳动关系的就业协议却远难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规定在根本上与《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背道而驰, 不利于毕业生权益的保护。

从实践上来看, 毕业生单方想要解除协议, 在缴纳违约金的同时, 还需再行等待一个月。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 毕业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且缺乏社会经验, 因此在就业初期毕业生可能草率地签订就业协议。然而, 当后期毕业生再次面对更适合其工作的时, 其本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后再行择业。但毫无理由的一个月等待时间很有可能导致毕业生的二度择业失败。且在时间就是金钱的毕业招聘季, 一个月的时间可能意味着毕业生错过数份好的工作。因此, 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规定, 不利于毕业生二度择业, 也不利于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合理流动和自由选择。

五、违约金条款设定有失偏颇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38条规定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上述两条规定给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 无需其他事项。因此, 对替代性高于劳动者的毕业生设置违约金条款显然不合理。部分学者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了成本, 若不设置一定的解除门槛对用工单位显失公平。但笔者认为, 用人单位在招聘季确实付出了一定的人力成本, 但该人力成本是针对不特定目标人群所付出的, 而非针对某一特定毕业生。且招聘所付出的人力成本, 平均到其录用的毕业生身上微乎其微, 对用工单位几乎没有影响。

此外, 违约金的实际实行效果也值得怀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设置了诸多限制。就业协议无法运用《劳动合同法》中的限制方法, 只能通过违约金来约束用工单位。然而, 违约金却难以起到效果, 因为违约金约束的是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双方, 不能约定过高。若约定过高, 违约金会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流动;但约定不高, 则违约金对用工单位来说无足轻重, 用人单位可以肆意毁约, 侵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文所述, 毕业生就业协议在签订主体、程序和内容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 给实践造成了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纠纷, 未能有效的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摘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1996年来实行至今,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存在诸多问题。2014年, 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峰值。然而, 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却因就业协议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且求助无门。在此种背景下, 笔者从签订主体、程序、内容、解除以及违约金条款的设置几个方面来阐述就业协议现存的种种不足, 望能引起学界关注。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协议,缺陷,劳动者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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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宇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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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翟玉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7, 02:85-89.

[5]黎建飞.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02: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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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赵洪斌.高校毕业生就业立法研究[D].黑龙江大学, 2005.

[8]李宏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式与就业市场运行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 2003.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4篇

为“刷高”就业率,一些学校以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为“质”,向学生索取就业协议书,此举暴露了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又将带来什么样的不良后果?对此,本刊读者进行了讨论。

大学“挟毕业证以令就业率”的消息在毕业季里又不期而至。尽管受访学校不认可“就业协议挂钩毕业证”的说法,但是学生反映,没签协议的同学会被老师反复打电话催促、当面约谈。高校闭门造出就业率指标,就业率又与院系及老师的绩效考核挂钩,老师们能不逼学生去弄就业协议书吗?在老师反复催促、约谈的压力中,学生们还能淡定下去吗?高校压学院,学院压老师,老师压学生,处在就业率链条最末端的学生还有多少“不就业”的选择?

有关部门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0.7%,但“被就业”现象的屡屡曝光,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去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某学院以扣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相要挟,逼学生找单位盖章抬高就业率,结果这个二本院校的就业率超过了90%,部分院系接近100%。尽管该校表示,将对实际就业率进行核查,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然而学校自查结果不了了之,焦点访谈也成了“沉默的声音”。

其实,就业率本身就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不仅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叫就业,开个小店也叫就业,还有学生为了积累工作经验,被迫“零工资”就业。要考察学生的真实就业情况,最好不要仅凭刚毕业这一段时间就“盖棺定论”,不妨向欧美发达国家学习,建立一定时间的毕业学生就业档案,追踪学生的就业及职业、收入等變动情况,并将真实的信息反馈到学校专业设置、课程调整方面上来。

就业率造假不仅损害了毕业生利益,破坏了学校形象,而且干扰正常的招生就业秩序,误导国家招生就业政策的改革、调整。但是,让高校不在就业率上动脑筋,还真有些勉为其难。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对就业率造假“一票否决”,另一方面又加大高校教学评估中的就业率权重,就业率低的专业面临少招、甚至停招的危险。就业率造假被否决,就业率低就停招,这让就业情况不理想的学校如何是好?在生存重压下,学校在就业率造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业率成为“数字游戏”并不奇怪。

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反映出就业市场结构失衡的矛盾。正如有教育专家所言,“现在不是大学生太多了,而是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存在严重的失衡。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梯级转移的滞后,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就业供求关系本是一个动态概念,产业结构有一个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今年就业不理想的专业,不意味着明年、后年“滞销”。暂时就业率较高的专业也不意味着来年风景依旧独好。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5篇

[ 点击数:8707 更新时间:2010-10-24 信息录入:lb 转自:本站原创 ]

《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登记表》对于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文档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 燕山大学《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就业协议书》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便作为学校建议就业计划,上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批准形成最终的派遣方案,是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档案和户口等人事关系的原始依据。

一、《就业协议书》的使用须知

1、发放规则:燕山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五份,统一编号,每位毕业生仅有一套;

2、发放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及保研的毕业生不予发放(民族预科生除外);

3、重要作用:《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签约各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及接转档案等事宜。《就业协议书》不得转借、转送他人。

二、提前申领《就业协议书》的规定 由于部分学生签约需要,需提前申领就业协议书,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燕山大学提前领取就业协议书审批表》并提供录用单位接收函;

2、提供学生本人入学时的《招生录检单》复印件;

3、上报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领取《就业协议书》。

燕山大学提前领取就业协议书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三、《就业协议书》丢失补办流程

《就业协议书》丢失补发手续(所有资料一律使用A4纸): 毕业生本人对丢失《就业协议书》的过程进行书面说明 → 学院学生科(或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对毕业生丢失协议的说明书进行核实、签字、盖章 → 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备案并开具《挂失就业协议书介绍信 》→ 毕业生持介绍信到《秦皇岛日报》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 挂失五个工作日后,毕业生持登载挂失声明的《秦皇岛日报》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补办《就业协议书》。

附:挂失介绍信样本 秦皇岛日报社:

兹介绍燕山大学20xx级xx专业xxx同学前往贵处挂失《燕山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号:20xxxxxxxx,请接洽。

燕山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 xx

第二章 燕山大学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报到证件(以下简称《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报到证》上联由学生本人持有,《报到证》下联(即通知书)在毕业时由各学院负责存入本人档案中。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一、《报到证》发放范围

全国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一人一份,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本科毕业生《报到证》颜色为上蓝下白,博士和硕士毕业生《报到证》颜色为上粉下白。

二、《报到证》用途

《报到证》是毕业生非常重要的就业凭证。主要作用有: l、《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大学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2、《报到证》是用人单位计算工龄、录用干部和转正定级的身份证明;

3、《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和发放人事档案的重要凭证;

4、《报到证》是证明毕业生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一份重要人事档案资料;是毕业生在将来办理人事变动手续时必备的材料之一。因此《报到证》与《毕业证》、《学位证》同等重要。

三、《报到证》丢失补办程序

按照省厅的相关规定,补办的《报到证》不再予以办理改派。请同学们务必谨慎保存,一旦丢失请按以下步骤办理补发手续:

1、自己手写或者打印一份遗失申请,说明本人自然情况和报到证丢失原因,由学院学生科(或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核实、签字盖章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办理挂失申请;

2、持一份盖好公章的挂失申请到石家庄市《河北日报》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3、登报挂失以后持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河北日报》和挂失申请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补办《报到证》。

附:《就业报到证》挂失申请样本

报到证丢失补办申请 我是XXX,系燕山大学20xx年xx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不慎将报到证(上联)和报到通知书(下联)丢失,申请挂失补办。

申请人签字:

燕山大学xx学院学生科(或学生工作主管部门)

(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章 《毕业生登记表》管理办法

《毕业生登记表》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综合评价材料,是对毕业生大学生活的总结,是个人人事档案中的永久性存档资料,十分重要。本科毕业生每人一份,博士和硕士毕业研究生,每人一式两份。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和要求

此说明和要求是根据以往毕业生填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而制定的,是对《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的一个补充。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以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为例:

1、凡属国家计划任务招生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均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2、本表须用钢笔、签字笔(黑色)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3、本表由学院负责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填写时要求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涂抹,不准使用修正液(带)进行修改;

4、如《毕业生登记表》书写错误、涂改或印刷质量出现问题的,可凭学院证明及填写错误的《毕业生登记表》到就业服务科换领;

5、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不得用斜线或横线代替;

6、封面填写说明:

(1)学校:统一填写燕山大学;

(2)系科(院系):填写学生所在学院的全称,不能填简称;

(3)专业:填写入学时录取的专业名称。如果毕业时,所学专业名称已经学校批准调整改名或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并将以此发放毕业证书的,以新专业名称填写。专业名称须与将来发放的毕业证书一致;

(4)填表日期:凡是涉及时间的,填写格式为:20xx年xx月

xx日(下同),如:2013年06月01日。

7、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不能划横线;

8、照片一栏:张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

9、家庭出身:一般按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职员等;

10、本人成分:填学生;

11、“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

12、“何时何地入党(团)”一栏:党员需要填写入党的情况,团员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群众填写“无”;

13、“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一栏:未婚者填写“无”,已婚者需将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和职务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14、“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栏: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15、“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栏:家庭经济情况:一般指良好、较差、困难等;主要经济来源:指靠父母工资收入等,学生应据实填写;

16、“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应填写本人从小学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起止日期”一栏的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年月要衔接;

17、“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和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18、“自我鉴定”一栏:必须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全面总结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及其它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篇幅不宜过短(特别提示:不要忘记本人签名);

19、“本人工作志愿”一栏:填写到何种意向单位,从事何种职业,也可填“无”;

20、“班组鉴定”一栏: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由班级负责人填写;

21、“学校组织意见”一栏:由学院填写“同意班组意见”字样后,统一送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科盖章。

二、补办手续:

1、毕业生提交个人申请说明原因;

2、学院学生科(或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6篇

1、《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

协议书是牵涉到很多方面的一份重要材料,不是随便申请就可以申请的到的,一是有量的限制,二还牵涉到你们旧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问题,所以请大家一定慎重对待!每年6月底7月初,学院就业办会凭借同学们的《就业协议书》到省人事厅开具报到证出来,所以说这一式四份的材料非常重要,如果丢失或未上交则报到证开不出来也无法毕业,如果是盖错章的话报到证开出来也就错的,到时要更改是非常麻烦。

2、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或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或人才机构给毕业生落户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只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才有报到证;

(7)报到证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失去干部身份证,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人事制度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

(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8)报到证是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的考试的凭证之一;

(9)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重要凭证之一。

3、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就业协议书》里面有出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么什么是人事代理机构呢?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以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为基础内容,对其人事业务以及相关事宜所提供的一系列社会化服务。

毕业生人事代理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关系、户籍关系,并负责及时补充档案材料,计算工龄等。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有助于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适合办人事代理的人群

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均应实行人事代理。实际上,我国的人事代理制度适用范围在不断的扩大。

对于毕业生来讲,如果不是被有编制的企、事业单位接收,则档案必须放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有档案代理权),只有办理了人事代理,毕业生才有了干部身份、连续工龄的计算、职称评审、出具具有行政效力关于档案的各项证明、落户(外地户口)以及买经济适用房等一系列相关人事管理与服务。

5、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为毕业生办理户籍转移变更(如要迁回原籍要本人持相关材料回原籍办)以及档案管理;

(2)为毕业生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调整档案工资、连续计算工龄

(3)接收党组织关系

(4)出具人事、婚育、升学证明

(5)为流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出国政审。

(6)注意:存档期间,如果工作发生变动。应要求调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并将鉴定材料归档保管。这样才能证明你的工作经历。

6、注意事项

(1)有可能被电力,电信,烟草等相关接收的学生不能办人事代理;

(2)厦门生源回厦门办理人事代理;

(3)近期内有报考公务员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招考条件,有要求“待就业”这样报考条件的,不能办人事代理;有要求要“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条件的,那就一定要办人事代理;

(4)近期有可能去事业单位的同学要暂缓 办理人事代理 ;

(5)人事代理必须在五年之内办理,建议大家一毕业就办理;

(6)“三支一扶”被录取的学生不需要做人事代理,也不需要上交就

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精选6篇)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问题 第1篇一、就业协议书怎么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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