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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流程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精选8篇)

纳税申报流程 第1篇

纳税申报的流程

一、纳税申报类型

1.正常申报: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办理各税的纳税申报。

2.非正常申报:(1)欠税补缴。一是缓缴期内税款缴纳申请: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延期缴纳税款时,提供有关资料。二是补缴欠税申请:补缴缴欠款申请是指在申报期限以后对当期未缴税款缴纳时,提供有关资料。(2)迟申报:是指超过规定申报期限以后对当期应纳税款的申报。(3)检查补税。(4)评估补税。(5)行政处罚。(6)自查补税。

二、纳税税款类型

1.正常税款: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的各种税费。

2.代缴税款:包括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委托代征、代售等税款的解缴。

3.补缴欠税:包括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的延期缴纳税款以及超过规定的期限缴纳的税款。

4.自查补税:指纳税人自行发现的应缴未缴税款。

5.检查补税:指税务机关通过检查发现的纳税人的应缴未缴税款。

6.评估补税:指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的纳税人的应缴未缴税款。

7.滞罚税款:指各种税款以及罚款的滞纳金以及对违法应税行为的处罚罚款以及罚款的滞纳金。

三、纳税申报的各种材料准备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将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送相关材料:(1)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2)防伪税控系统电子报税资料;(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证明;(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纳税申报方式的选择

1.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税款征收期内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申报资料。

2.电子申报:即由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税款征收期内将有关纳税申报资料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线路、IC卡等形式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电子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准。包括:(1)网上申报;(2)报税器申报;(3)电话申报。电子申报尚无法律保护依据,纳税人在进行电子申报的同时,还必须将与电子申报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资料的纸文书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或邮寄)税务机关。

3.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4.到银行申报: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到开户银行办理纳税申报。包括:(1)银行柜台申报;(2)银行前置机申报。

五、税款征收与缴纳

税务管理部门对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扣缴义务人实行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填开缴款书、自行到其开户银行或办税服务厅内设置的税款经收处上缴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已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款书备查联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申报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北京市国税局的规定为: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制纳税申报表后持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申报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由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打印机制《税收缴款书》,纳税人自行到其开户银行或办税服务厅内设置的税款经收处上缴税款。

对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经营者分别采取查账征收、申报定率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

北京市国税局还对部分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采取纳税人到指定银行开立储蓄账户,银行负责定期扣缴税款的以缴税代申报的方式。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季(月)预缴,季度(月)终了后15日内预缴,终了后45日内(北京国税规定为2个月内)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季(月)预缴,季度(月)终了后15日内预缴。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会计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查账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完成申报后可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开户银行从自己账户中把税款划入国库。在税银库未联网的情况下,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在税银库联网的情况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税务机关系统(包括通过税务机关前置机以及通过在银行的税务机关前置机);二是通过银行支付系统(包括通过在税务机关的银行前置机以及通过银行的前置机或窗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说明(中小商贸企业)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

营业执照办理一个月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申请”;

提交材料:申请表、实地调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进出口备案登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名复印件、两个会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保险柜发票复印件、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

办理流程:材料准备齐全后,保送到税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预录受理;联系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时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计销售人员参加约谈;审批后需要带税

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大厅加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章。

2、领购发票

每月核定发票用量为25份,发票版位为万元版;辅导期内可以办理发票增量和改版,但除需要预交已开发票4%税金外,在本次增量改版结束后,需要到发票管理窗口恢复原先的版位,也就是说,本月申请本月有效,下月需要再次申请。提示:需要携带购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刻制“发票专用章”。

3、进项税金抵扣

本月认证的发票必须本月申报,取得发票超过90天未认证不允许抵扣;

辅导期内,本月认证的发票需要报“待抵扣”,在附表二第24 25栏填写与本月认证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相同的信息,本月不形成进项。

次月比对相符后,将上月比对相符的发票在附表二第23栏填写,形成进项税金;(运费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同上,在相应的栏次填写)

4、帐务处理

本月购进: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贷:现金/银行/应付

次月比对相符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商贸企业新认定一般纳税人都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限为半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企业申请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不能抵扣,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然后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比对无误的信息结果后方可抵扣(一般在认证的下月可以收到比对结果)。

以下处理方法仅供参考:

一、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进项税额部分的处理为认证的当月: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次月税务总局比对结果下发后,比对无误进项发票可以抵扣,抵扣时:借: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二、申报表的填制(附表二)填写: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23行“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填写上月25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额;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 24行-25行=3行。

三、增值税发票的月用量为25份,且只能是千元版(即每张票价款最多开具9999.99元)。如果核定的25份不够用,申请增票时,要用当期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合计数依4%的征收率预征增值税,预交税款大于应纳税款的部分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增值税抵缴。预交税款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当月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当月实现的增值税,预缴税金就不需要其他帐务处理;如果当月预缴的增值税大于当月实现的增值税,多交部分做如下处理:借: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的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增值税。

当月预缴4%的增值税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8行“分次预缴税额”一栏。如果当月预缴的增值税大于当月实现的增值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8行数额大于24行数额)32行为负数,与“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一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筹划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走辅导期程序,而税法规定:辅导期内纳税人领购的发票为25份万元版发票,如果企业本月业务量较大,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企业可以申请发票增量或增版,但是必须缴纳已经开具发票金额4%的税款。预缴的税款可以抵顶以后月份形成的应纳税金或者在辅导期结束后予以退税。

筹划方案:如果企业本月确实需要增量/增版,尽量压缩增量/增版前开具发票的金额,使预缴税款的基数减小。压缩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或潜规则进行。

纳税申报流程 第2篇

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制作生成增值税电子申报文件。在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申报资料电子数据传递到税务机关,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完成表表之间勾稽关系和进项的比对(在此环节不进行销项税额的比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文件各项比对相符的,申报资料信息上报成功,纳税人按系统提示在网上通过ETS划缴税款。

一、网上申报、缴税

1、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制作生成增值税电子申报文件。

2、在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申报资料电子数据传递到税务机关,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完成表表之间勾稽关系和进项的比对(在此环节不进行销项税额的比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文件各项比对相符的,申报资料信息上报成功,纳税人按系统提示在网上通过ETS划缴税款。

3、在网上申报系统成功进行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报表查询功能查询打印相关增值税申报报表。

二、(上门)报税

纳税人在网上完成申报缴税后,在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报税、销项、税款的比对和IC卡的解锁等业务。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税之前,在税控机上将金税卡中本月开具专用发票明细与统计数据抄到本机税控IC卡上。1.报税资料(1)税控IC卡

(2)打印的本月销项发票的汇总表与明细表。

(3)当月开出的所有记账联纸质资料(采用 “存根联补录报税”的方式进行抄税的纳税人须提供)。

网上申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前台只需办理报税和销项的比对,因此可不携带申报文件。同时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网上已完成申报并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打印的纸质申报资料,在纸质申报表的左上角有“国税网上办税”的标志。2.报税及结果处理

税务机关进入网络版报税子系统通过纳税人的IC卡采集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开票数据。经审核一致的,存入报税子系统,报税成功。

报税审核不一致或因金税卡或硬盘损坏等原因报税失败的,视实际情况处理,必要时纳税人应提供当月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通过存根联补录方式进行报税。

三、(上门)销项比对、税额比对和IC卡解锁

完成报税工作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销项数据与IC卡报税数据进行比对,同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比对”界面提示的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款”、“本期已缴税额”和“本期未缴税额”数据,人工校验纳税人的税款入库情况,并区分不同的情况在网络版中采用不同的解锁方式对纳税人IC卡进行清零解锁。

四、申报资料报送

网上办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当期的申报资料应在报税时一并报送。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3、《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4、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补充资料(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须报送)

5、当月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五、注意事项

1.在申报期内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先到税务机关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票数据的报税,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开票信息的采集,但暂不进行IC卡的清卡解锁。

2.纳税人未完成申报、缴税、报税、销项比对、表税比对时,IC卡不能清卡解锁,纳税人则无法进行购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操作。

3.如纳税人报送的申报文件出现比对不符的情况,网上不接收申报。纳税人应根据系统显示的《电子申报数据检查结果通知书》,检查错误原因,如属于申报表有关数据错误,可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中修改数据后重新生成申报文件提交申报。经修改后提交仍不能通过申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4.个人所得税的全员申报和个税税表是两种表格。

纳税申报流程 第3篇

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 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 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 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见附件) ;

(2)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 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 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二、各省税务机关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 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 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24号) 第二条第 (五) 项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纳税申报流程 第4篇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就是将过去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成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仅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不仅能减少重复征税,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从2013年8月1日起将广播影视业包括广告播出服务、广告代理服务、节目制作、节目策划销售等业务划入现代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

此次“营改增”试点改革,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二、“营改增”后,研究纳税管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流程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营改增”前,广播电视业的应税项目适用两档税率。广告、录音、录像等项目属于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表演、播映等项目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营改增”后,不再按应税服务区分不同税率,而是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由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由国税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以广告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其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广告收入大多都超过500万元,被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也由“营改增”前的5%调增为“营改增”后的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确定的,在税率增加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取决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需要财务部门加强纳税筹划,研究纳税管理。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销流程较“营改增”前完全不同,且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也极为严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为确保本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能够在规定的时限抵扣并申报,财务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思路,规范、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销流程。

三、如何加强纳税管理及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流程

(一)如何加强纳税管理

1 加强对“营改增”的政策宣讲,让单位领导和职工充分了解“营改增”的政策精神,树立节税就是省钱的理念。“营改增”表面看只涉及税种的改变,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依赖于单位的各业务部门,涉及到设备购置、电视剧购买、节目购买、节目制作等诸多业务部门。因此,财务部门应加强“营改增”的政策宣讲,向本单位领导及业务部门人员全面、细致地讲解“营改增”的政策精神,使其充分了解“营改增”能给单位带来减税效益,引起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的同时争取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

2 积极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只有被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因此,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省级电视台都应积极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积极做好纳税筹划。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应注意区分哪些支出项目可抵扣进项税额、哪些支出项目不可抵扣进项税额,避免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应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播电视行业的特点,只有用于节目生产、制作、播出及业务宣传等方面取得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因此,对于上述方面可抵扣的支出,要求业务部门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尽可能多的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其次,财务部门还应充分考虑广播电视行业的费用支出比重,按照费用支出比重的不同要求业务部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专业设备的购置及维修维护、外购电视剧及外购节目等大项支出要求业务部门必须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日常零星的采购业务,应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或者约谈一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专门供应零星物品,随用随送,定期结账,定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如何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流程

为确保业务部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在规定的时限抵扣并申报,财务部门需调整原有的发票报销流程,增设进项税税务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流程。

1 核算会计严格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业务报销人送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严格审核,审核发票日期是否超过180天、发票联的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发票联与抵扣联是否一致以及抵扣联的密码区是否完好无损、清晰可辨;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三方是否一致等。经过以上初审后,特别要对该项支出业务经费预算的充足性认真审核,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在当月认证后,因预算不足造成当月无法进行账务核算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情况的发生。

2 核算会计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传递给进项税税务会计。核算会计在审核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签章,并及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传递给进项税税务会计,以便进项税税务会计进行认证。

3 进项税税务会计对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认证的抵扣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认证日期、发票号码、发票金额、进项税额、经办人等信息。同时在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上标注“认证相符”并及时传递给签章的核算会计。

4 核算会计当月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对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账务核算。

5 如果经认证出现异常,不能通过认证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进项税税务会计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时退给核算会计,由核算会计及时退还给业务报销人,让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

6 月末,进项税税务会计会对防伪税控认证系统中当月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的份数、税额进行汇总统计,并与账务系统中“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科目余额进行核对。

7 进项税税务会计将当月核对无误的进项税额报纳税会计,纳税会计根据当月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确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营改增”后,广播电视行业在税率增加的情况下,要想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最大限度的享受到税制改革的红利,财务人员必须依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考虑广播电视业的行业特点,积极调整思路,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树立纳税筹划意识,设计、完善适合电视行业特点的纳税管理模式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流程,从而尽可能多的降低税负,充分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陕西地税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第5篇

客户登陆到软件中后首先要做些申报之前的准备工作,新增企业基本信息、设置申报所属时间和企业涉税信息录入,软件有严格的流程控制,只有完成前三步后,才能录入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数据。

一、企业基本信息

打开“企业基本信息”模块,出现“新增”、“编辑”、“删除”、“刷新”和“设置当前公司”按钮。

1、点击“新增”按钮,出现“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对话框。请企业根据有关证件资料,逐项准确录入或选择输入,基本信息各栏不能为空,然后点击“保存”。再选择相应编辑行,点击“设置当前公司”按钮,设置为当前公司后继续输入其他资料。

2、选择相应编辑行,点击“编辑”可修改所选企业的信息,修改后点击“保存”。

3、选择相应编辑行,点击“删除”可删除所选企业的信息。

4、点击“刷新”可刷新基本信息的界面。界面如下:

注意:当录入完公司基本信息后要选择操作的公司设置为当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单位:万元

管理代码:必须为9位数。

二、申报所属时期(纳税申报分为纳税申报和月、季度纳税申报,注意正确选择时间)

1、打开“申报所属时期”界面,申报时仅填列“申报”,填列选择后点击“保存”,注意:此处的申报只能是数字格式,不能为汉字如:二零零九

三、企业涉税信息

打开“企业涉税信息录入”界面,在左界面选择涉税信息类别,右边界面填列信息。注意:

1、在企业涉税信息中:基本信息、工资信息、会计政策这三项是必输项,否则财务数据无法录入。

2、每填完一个类别都需点击“保存”按钮。

3、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必须选择“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必须选择“企业会计制度”。

4.对于一些企业没有的数据项则根据填报说明选择默认值。

四、税务文书(税务文书是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做纳税申报时填写的数据,预交申报的客户不用填写)

打开“税务文书”界面,纳税人应将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已审批的以下十六项税收优惠内容在此界面中录入:

坏账损失、固定资产非正常盘亏、债权人重组损失、非常损失、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其他减计收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企业税收减免、过渡期税收优惠减免、其他税收减免、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企业购置用于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企业购置用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其他抵免所得税额。

点击“新增”按扭,选取审批项目,输入批准金额或优惠税率、批准文书号,选择需保存的编辑行,然后点击“保存”。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 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企业税收减免”分别输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税收优惠税率20%、15%、15%。

二、财务数据输入

1、做完以上的申报准备后(财务数据才能打开)填写相应的财务数据,打开财务数据输入

2、点击“本期财务数据输入”后,出现有“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和“调整项目”五项分类的界面。财务数据输入界面分为三个区:左边分为选项卡和树型结构选择区,右边为编辑区。

3、填写相应科目有两种方式:

⑴在界面左边树型结构中点击,在右边填列金额。

⑵在右边编辑区直接填入,点击有明细数据的科目时,界面自动跳入下一级,直到可填入数字。

4、填入金额或清除数据后点击“保存”,也可直接点击“返回上一层”系统自动保存,保存提示为相应行变为蓝色。

5、“清除”按钮是清除选择行对应的数据。

对于以下各项科目,用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没有涉及到的科目直接跳过不用填0以为数据默认就为0 资产中有:坏呆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矿区权益减值、其他减值准备等等科目。负债中有:预收账款、其他应付(交)款【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其他各项基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营业,消费,资源房,产车船,土地使增值】、预计负债等科目

权益中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税收优惠【免税收入,减税收入,加计扣除额,减免扣除额,减免税,创业投资企业扣除的应纳税额,抵免所得税额】等科目

损益中有: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财务费用、营业(销售)费用【工资,福利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佣金,办公费,运输费,手续费,合理耗损费】、营业外支出、管理(业务)费用【工资福利费,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研发费,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各项基金,差旅费,会议费,诉讼费,办公费】等科目

调整项目中有: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特别调整税、其他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表,境外所得税抵免表,弥补亏损台账表,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如果这五张表的没有数据就直接跳过不填就行了。

三、财务报表数据输入

在财务报表数据输入中有两张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打开表填写后点击保存。

如果需要打印这两张表可以把它们导出后打印!

四、生成财务报表并导出

1.生成报表

报表管理点击生成申报表,之后点确定,会生成1张主表,12张附表,查看以后如果数据没有问题,点导出申报表后可以打印。

注意事项:

(1)生成报表以后,如果发现报表是空白的,没有数据,那是因为你在财务数据输入中没有录入数据,这里仅供你查看,不能录入。

(2)如果发现主表及其附表的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相符,应该在财务数据输入中的本期财务输入的各个科目中进行修改,修改之后重新生成申报表,再查看。(3)这里,点击小箭头可以查看主表以及每一张附表。

(4)报表是导出以后才打印的,不能在软件里进行打印。2.导出报表

查看报表数据没有问题以后,点击导出申报表,出现上图以后,直接点保存。注意事项:

(1)点保存之前,看清楚文件名,记住保存位置,以免保存之后你找不到你保存的文件,也不知道文件叫什么名字,如果有需要,可以修改文件名)(2)默认的文件名:年报表.xls 如果要拷贝的其他计算机上打印,则需要打开文件-》文件-》另存为-》保存类型:Excel工作薄

五、导出申报电子数据

1.点开申报管理,点击里面的第一项,生成申报电子数据,点击以后出现一个生成申报电子数据的提示框:(如下图)这个时候你要注意一下,就是申报所属期必须跟右上角信息栏里面的当前申报期一样。

2.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点申报所属期右边的那个下拉箭头,会出现2000,2001,2002等等,就是没有2008,那是因为你电脑右下角的系统时间是错误的,你改过系统时间以后再点击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到这里默认就是2008年!

3.如果发现申报所属期出现第几季度,你要看:申报准备-------申报所属时期里面是不是选择错了。如下是“年报”正确的填写方法,(只填第一项申报时期2008,下面两项是做预缴用的,现在不选择):(如下图),4.确定申报所属期没问题以后,点击生成,点击生成以后会出现一个文件下载的提示框(如下图):同样,这个时候你要点击保存!

5.点保存以后,出现一个另存为的提示框,如下图:

道理跟刚才一样,你可以选择保存路径,比如说你选择保存在桌面上,之后看清楚文件名,默认是:某某公司名字_2010年_申报电子数据.bs,文件名下面是保存类型,这个是最重要的一个地方,记得,点击保存类型的下拉箭头,一定要选择《所有文件》。选择别的都是错误的!(如果没有出现下面的图,请看说明的最下面!)

1.确定好保存路径,看清楚文件名,选择好保存类型以后,点击保存!这个时候出现一个下载完毕的提示,你点关闭,之后回到桌面上找你刚才保存的文件就可以!

这时候,你的申报电子数据就生成了,名称就是:某某公司名字_2010年_申报电子数据.bs(如下图)

至于这个图标,不同的电脑,打开方式不一样,图标也就不一样,所以,图标不重要,只要你刚才保存类型选择的是所有文件,而且文件名是某某公司名字_2010年_申报电子数据.bs,那就肯定没问题!注意:

年报表.xls

(打印纸质报表用的)

纳税申报流程 第6篇

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我市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电子资料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 下载并安装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软件

纳税人登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下载中心,下载适合本区县的电子录入软件,并按照安装提示,点击“下一步”,完成安装。

第二步 获取授权使用密码,注册纳税人基本信息

打开已安装的录入软件,准备好纸、笔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在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找到顺序号和纳税人名称,向主管的税收管理员电话免费询问获取授权使用密码(防止串户),然后录入授权使用密码、纳税人顺序号、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操作使用密码(自己设置并牢记)、适用的会计制度。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纳税人顺序号和纳税人名称必须与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完全一致。

第三步 录入纳税申报资料数据

第1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目前支持财务会计报表和信息采集表的数据录入,其他资料数据录入逐步完善。

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的所属截止时间,点击“确定”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类别菜单项(如“财务报表”),选择子菜单项“数据录入”,选择报表种类(按时间)和报表种类(按内容),点击“确定”进入录入页面开始数据录入,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审核并保存数据。如果审核未通过,检查修改后重新保存数据。

点击“选表”,可选择该纳税申报资料类别下的其他报表。使用财务软件的纳税人,可通过财务软件直接导入财务数据。用友、金算盘、小蜜蜂和甲骨文等财务软件正版用户可向财务软件服务商获取财务报表数据导入接口将财务报表数据直接从财务软件中导入,其他财务软件用户可自行定制财务报表数据导入接口。

第四步 打印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录入完毕后,返回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类别菜单项(如“财务报表”),选择子菜单项“打印报表”,选择报表种类(按时间)和报表种类(按内容),点击“确定”进入报表打印页面,点击“打印”,按照打印提示,进入打印选项,输入打印份数,点击“普通报表”即可。主管

第2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税务机关未做特殊要求的,其他打印选项一般不用。打印出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后,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印章。

第五步 生成并导出上报电子数据。

纳税申报资料打印完毕后,返回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1.上门申报纳税人。

将“USB盘”或“财税盘”插入计算机,并确保计算机已经正确识别。点击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主页面的“生成电子上报数据”快捷图标,进入电子数据生成页面。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检查查询结果,对不需要报送的资料将“上报”列下的√去掉。在“电子数据存放位置”下面选择“U盘上门申报”或“财税盘申报”,选择“USB盘”或“财税盘”的盘符,点击“生成数据”,直接存入“USB盘”或“财税盘”。

2.网上申报纳税人

点击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主页面的“生成电子上报数据”快捷图标,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生成页面。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检查查询结果,对不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将“上报”列下的√去掉,在“电子数据存放位置”下面选择“网络申报”,点击“生成数据”,生成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并直接存入本计算机。

电子申报数据保存成功后,系统会出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保存成功”提示。

第六步 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申报。

第3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1.上门申报纳税人。

在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将保存有电子申报数据的“USB盘”或“财税盘” 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直接导入综合征管系统。

2.网络申报纳税人

利用第五步操作的计算机,登陆重庆地税网上办税大厅,进入网络申报页面,点击“财务报表”菜单项,点击页面左边的“财务报表录入”,出现财务报表页面。

点击“保存”按钮,将直接导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导入成功后系统将有“财务报表数据保存成功”提示。

第七步 纸质纳税申报资料申报 网络申报纳税人: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整理成册,加盖印章,按时定期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上门申报纳税人:

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整理成册,盖上纳税人单位公章,在报送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的同时,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如遇具体问题,请与重庆云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23-62923609 联系人:蒋先生

二○○九年四月二日

商品流通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第7篇

商品流通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一、报增值税流程:

1.每月10号(如果10号是节假日,可顺延一天)之前到主管税务局的征收所去申报纳税,填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表根据纳税人类型不同也不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要填一张主表和八张付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只填一张主表和一

副付表。

2.增值税申报方式有手工申报、IC卡申报和网上申报,手工申报和IC卡申报都是要到税务机关来申报,不同是IC卡申报要先在企业的电脑里先写卡,然后在到税务所申报。网上申报是要在网上下载申报表,填好后再上传。每个企业的申报方式都不一样,如果你不知道你们的申报方式,可向主管的税务机关的征收所查询。以上是原申报方式,现在我们用神州浩天的综合征管软件就没有

原来那么繁琐了,只要输入相关数据报表可以生成并打印出来

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1、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终了15日前申报。具体的说就是4月15号(报1-3月的)、7月15号(报4-6月)、10月15日(报7-9月)下年1月15日(报上年10-12)之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季先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本季度有应交所得税的话)在下年的4月底前对上一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2、0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0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交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包括新的一人公司)都需要

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号是指税务登记证号码。

它是由技术监督局的组织机构代码前面加六位的地区代码构成的。地税的税务登

纳税申报流程 第8篇

一、实务中收入的界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收入的确认条件

(一)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条件:(1)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2)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4)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可靠计量;(5)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条件(国税函[2008]875号):(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税法上不包括会计上的第5条,即不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增加的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规定不征税收入的主要目的是对非经营活动或非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从收入总额中排除。

新税法对下列收入不征税(条例第二十六条,另依据财税[2008]151号、财税[2009]87号、财税[2008]1号):(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四、收入总额确认的一般原则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一些特殊业务的规定:

(一)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二)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折扣销售):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所得税不再强调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增值税仍强调)。

现金折扣(销售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分两步,不是一步形成的)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

例如:某商场电视机售价为5000元,微波炉售价为500元。“五一”搞促销,凡节日期间购买电视机者,送微波炉一台。电视机进价为4500元,微波炉进价为400元。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规定按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则电视机确认销售收入为:4545元=5000(5000/5500);微波炉确认销售收入:455元=5000(500/5500)。这种计算方法与会计核算有差异,会计核算按主营业务收入一电视机销售收入5000元入账,同时结转电视机及微波炉的成本4900元,毛利为100元,与国税函[2008]875号文计算结果一致。

五、收入总额确认的特殊原则(权责发生制的例外)

(一)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

税法: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货物(货款回收期一般超过3年),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公允价值与合同价款的差额按实际利率进行分摊。会计需要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的一次性收入,并全额结转成本。

例:甲公司销售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取,每年2000万,合计1亿。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购货方在销售日支付货款,只须支付8000万元,实际利率为7.93%(见表1)。

会计处理如下:

销售成立时:

第1年末:

其余年度会计处理类同(见表2)。

税法规定:每年确认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每年只能确认20%的销售成本。(年末填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2)

(二)建造合同和提供劳务税法规定与会计核算的主要差异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提供长期建造合同的工程或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税法、会计规定一致)

例:A接受B安装工程,约定工期2年,合同额300万,第一年完成60%,第二年40%;按进度付款,A第一年按约定完成任务,但B因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不能支付180万,只收回150万,会计上确认150万收入,交易不能可靠计量.税收上按完成工作量确认180万(60%300);假定A第一年完成40%,则税收上确认120万。

(三)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四)利息收入

会计: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计算确定。(按摊余成本乘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税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五)特许权使用费

会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税法:按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人的实现。

(六)租金收入

会计: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税法: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七)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纳税人收到的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财政补助)

政府补助:政府无偿给予企业现金或非现金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政府补助会计上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具有递延性质(资产性质)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按期分摊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中。

例如:2008年5月A从银行贷款1000万、年利率7.2%、期限2年,6月政府批准拨款贴息资金72万,分别于2008年6月和2009年6月各拨付36万元。2008年6月贷记递延收益36万元,12月则分摊递延收益21万元(36÷127=21)计入营业外收入。

税务处理上:确认36万元,应纳税调增15万元。(实务申报时,填入附表三第11行第1列210000元,第2列360000元,第3列150000元)

(八)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接受的是非货币资产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收付实现制)。

企业实行新会计准则的,接受捐赠收入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计入了利润总额中。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通过资本公积核算的,也就未计入利润总额中,这样税法上和会计上就产生了永久性差异,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附表三的第3行)。

(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介于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会计:投资企业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后,对于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正差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负差计入当期收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税法:是以初始投资成本为计税基础。需作纳税调减处理。

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会计: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企业发生的净损益,投资企业均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股利时,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税法: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相当于会计上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不承认会计上的权益法。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取得了净利润,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但投资方并没有真正进行利润分配,因此税法上不承认,只承认成本法。税法上认为股息实现的时间是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例如:2008年1月,甲公司支付2000万元购买乙公司40%的净资产(甲、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乙公司净资产40%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2008年12月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2009年2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00万元,2009年6月乙公司实际发放现金股利。2009年10月甲公司将股权出售,收取价款2600万元。

1.2008年1月购入时:

税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2000万元,不承认500万元的收益,因此收入调减500万元。

2.2008年12月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按照税法确认投资收益的时间,因为乙企业没有做利润分配宣告或者账面做利润分配,即使会计上已经确认240万元投资收益,税法也不确认,作纳税调减240万元。

3.2009年2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按照会计上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税法上确认股权投资收益160万元,因此纳税时调增160万元。

4.2009年10月将股权出售:

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80万元,确认收益=2600-2580=20(万元)。

税法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2000万元,确认收益=2600-2000=600(万元)。在纳税实务中,应将股权投资转让收益调增=600-20=580(万元)。

六、视同销售

(一)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视同销售

例如:A以存货换B设备。A存货账面成本45000元,交易日公允价值50000元;B设备账面价值40000元,公允价值50000元。

如果A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与换出账面价值差已计入损益,即A公允价值50000-45000=5000元,计入收益;B公允价值50000-40000元=10000元,计入收益,与税法无差异。

如果B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税收上:B视同销售50000元,视同销售成本40000元,确认10000元收益,因此要做纳税调整,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50000元填入附表一的第14行,按成本40000元填入附表二的第13行。

2. 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即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828号)

3. 企业将资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因为税收负担为零。

例如:将自产货物用在建工程: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为100,库存商品的成本为80,纳税调增20。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17,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7,纳税调减20。因此税收负担为零,只是调增、调减的时间存在差异。

(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在视同销售方面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视同销售。(国税函[2008]828号)

增值税:所有权属发生改变或不发生改变都视同销售(外购货物例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均视同销售货物,要征收增值税:(1)委托代销;(2)受托代销;(3)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其设在不同县(市)的相关机构之间移送货物;(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股利发放、无偿赠送。

两者区别:

1. 所有权属发生改变: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而增值税不一定(如: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做为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视同销售);

2. 所有权属不发生改变: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如:自制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总分机构之间转移货物不视同销售),而增值税不一定(如:自制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设在不同县的相关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

七、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填报)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包括: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投资性房地产。

会计上: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税收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以取得时支付的价款确认为计税基础,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公司4月购10000股股票,成交价为20元/股,发生交易费2000元。年内该股票没有出售,12月31日该股票收盘价8元/股。

4月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

12月31日:

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为:200000-120000=80000元

税法上计税基础为:202000元

纳税实务中应纳税调增:202000-80000=122000元

八、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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