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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精选8篇)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1篇

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1]在百度搜索:关于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2篇

土地是兴农之本。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土地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更是实现粮食安全生产、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需要。

一、郴州市农村劳动力分布情况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郴州市地处湘南,多为丘陵山区,总耕地面积33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4亩。乡村劳动力资源数262.39万人,乡镇以外外出务工人员约占31%,本乡镇内打短工的人员(半工半农)约占33%,务农人员91.8万人,约占35%,其中自耕自种人员约占务农人员80%左右,年龄大都为60岁以上,占用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70%左右。也就是说,全市有大约30%的耕地通过各种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耕种。据统计,2010年全市种粮大户有5592户,其中30-50亩的种粮大户3166户、50-100亩的种粮大户1874户,100-500亩的种粮大户542户,500-1000亩的种粮大户6户,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4户,涉及耕地面积19.24万亩,5月上旬,我们对种粮规模户较多的安仁和永兴的四个乡镇土地流转进行了重点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多样。郴州市土地流转涉及面较广,从流转土地受让对象看,有农户之间的流转,有流向科技人员的,有流向城镇居民的,有流向专业大户的,有流向企业的。从流转方式来看,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从流转土地的类型看,主要以耕地为主,其他如林地、荒山荒坡等也有不同程度存在。

2、土地流转的目的发生变化。前些年,一些村级组织和农户为了避免土地抛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权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去年以来,随着粮价的不断攀升,实行种粮补贴后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都有了较大提高。

3、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开始显现。随着国家近几年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更加珍惜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初邻里、亲友之间通过转包、代耕的形式流转土地,或者农户委托村委会代为流转、无偿或只象征性收取一定收益的转包和转让等形式逐渐减少,新增流转面积主要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我市流向专业大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土地面积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他们主要从事种养业、观光农业、花卉、造林、种药、种茶、种特色经济林等。由于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产品的市场化和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周围农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使农民从中学到了新知识,增强了市场意识,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它还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农民在享受出租土地收入的同时,又可在不出乡的情况下在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获取劳务收入。

4、土地流转的效果明显。调查中多数农户认为,土地流转对于转出土地的承包户来说,不仅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还能安心外出打工,增加劳务收入;对于转入土地的经营户来说,人均占有土地资源量增加,也可以通过规模经营增加收入。去年以来,耕地的土地流转收益根据地力不同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城市周边乡镇土地流转收益较高,每亩年租金达400元左右。其它地方根据耕地的等级不同租金在100元至300元不等。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他流转形式一般不超过1年。双方基本为口头约定,没有协议的占大多数。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的业主流转合同绕开农户与村集体签定;有的流转合同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有的对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还有个别地方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二)土地流转范围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调查显示,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科研单位、企业和村外人员流转较少。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也不多。总的来说,全市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分散的小规模状态,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也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三)土地条块分割,不便于土地实现流转。目前村民承包的土地比较分散,一般都分成好、中、差三块,整片大块的耕地一般都被分成若干小块,一丘田一般不足一亩。在实行土地流转时,要跟同村的所有村民进行协商,难度较大。同时,条块分割的耕地对于农业机械的使用产生了很大的制约,不能发挥机械的最大效能。

(四)投资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受自然灾害影响大。由于农业生产投资需要大量资金,而农作物生长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率明显偏低。同样的土地,投资二、三产业要比农业项目的比较收益高。尤其是偏远山区,土壤肥力差的,即便是农民自愿流转土地,也不会有专业化组织和种植大户来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

三、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一)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国家实行种粮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不安全;另外,少数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

(二)土地经营比较效益低。由于农用物资及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民隐性负担增加,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不稳定,使农民通过土地增收的空间十分狭窄,同时,由于农业结构调整滞后,使土地经营的比较效益低,增产不增收的情况相当突出,加之,农业生产条件恶化、基础设施落后,造成农民不愿多承包土地甚至抛荒。

(三)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人员较少,职责不明,且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想转出土地,但又怕失去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在引进业主,签订合同和为业主提供必要支持等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四、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要让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二)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在规范完善转包、出租等传统流转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流转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效益明显,既不违反土地承包法规定,又能满足流转户合理的利益诉求,还有利于承包土地的长期流转经营和现代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奠定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城郊乡镇的地缘优势,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依据各地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壮大特色产业规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承包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同时,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切实提高耕种效率。

(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二是强化管理服务。要建立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强化县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村级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抛荒地,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县乡调剂和网上招租等形式,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抛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五)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奖励措施。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3篇

1 静宁县农村耕地撂荒现状

静宁县位于甘肃省中部, 是全国扶贫重点县, 也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县之一。静宁县辖24乡镇, 333村, 2319个村民小组, 农业人口44.84万人, 2011年底耕地总面积为9.816万hm2, 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0.46万hm2 (15度以上坡耕地1.03万hm2) , 农作物播种面积为9.97万hm2, 全县目前有各类撂荒耕地1649.97hm2, 占耕地面积的1.68%。据走访调查, 静宁县撂荒地的现状及特点是以偏远高旱、地陡贫瘠的耕地为主, 占撂荒地的95.1%;西北部10乡镇撂荒面积明显高于中南部产业发展好的乡镇。

2 造成静宁县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

2.1 耕种比较效益低下

中央连续多年出台一号文件对“三农”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取消了传承几千年的农业税, 并下拨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 农民种粮积极性本应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 随着物价上涨, 农民种粮的成本急剧上升, 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持续度上涨, 农民劳资从2000年15元/天上涨到2011年70元/天。经测算, 农民种粮除去成本每亩利润不足300元, 按每人种0.33hm2计算, 年收入不足1500元, 远不能满足一家的开销, 何况静宁县很多农民人均根本没有0.33hm2耕地。因此, 一些年轻力壮的农村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或经商, 赚取劳务收入或其它收入, 一般每年可赚1~3万元, 是种田效益的10~20倍。由于青壮年劳力大多外出, 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弱妇孺, 没有足够的体能耕种田地, 一些坡陡地瘠、生产条件差的地只好任其撂荒。耕地利润低, 收入少, 是静宁县农村耕地撂荒的根本原因。

2.2 农业生产条件差

一是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严酷。静宁县位于甘肃东部, 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 为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类型, 生态环境脆弱, 自然条件严酷, 十年九旱, 农业生产因干旱缺水, 产量难以保证, 在大旱之年, 一些坡耕地甚至无法收回籽种。二是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2000年以来, 静宁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农村基础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然而, 由于全县大部分乡镇地处山区,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原有的水利设施损坏严重, 山高地陡, 田间道路不畅, 耕作条件差, 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民的正常耕种, 导致部分耕地撂荒。农村自然条件严酷、基础设施差、改善难度大、耕种负荷大, 不利于机械化, 是静宁县农村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3 农业生产劳动力短缺

随着城镇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大, 农村劳动力“弃田务工”、“弃田经商”的人数急剧增多。农民种田收入较低, 为增加收入, 大部分青壮劳力外出务工, 留在家中耕田种地的多为妇女老人, 由于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妇女老人无力耕种偏远的坡耕地。此外, 在一些乡村, 为了便于经商务工和孩子就学, 举家外出, 耕地撂荒自然出现, 据统计, 全县举家外出务工或经商造成321亩耕地撂荒, 占撂荒地的8.7%。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的出现, 是静宁县农村土地撂荒的直接原因。

2.4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由于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健全, 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政策不是很了解, 加之耕地收益小, 部分土地流转本身没有多大的效益, 致使承包人无心出让, 另一方也不愿转包耕种, 因此, 耕地效益低, 耕作难度大, 又无适当产业支撑, 导致部分耕地不能流转。耕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是耕地撂荒的重要原因。同时, 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多, 操作难度大, 规模经营主体缺乏等因素的存在, 也成为不该撂荒的部分耕地导致撂荒。

2.5 撂荒地惠农补贴错位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 国家自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施了“粮食直补”, 2006年又在粮食直补基础上实施了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国家实行种粮补贴的原则就是谁种地补给谁, 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 按承包协议处理, 撂荒地和非农业征 (占) 用的耕地不予补贴。但是, 一些农民举家外出务工, 土地长期闲置, 无人耕种, 却享受着种粮补贴, 一些有耕种能力的农民愿意耕种土地, 或者耕种这些土地, 但却享受不到种粮补贴, 这也挫伤了这些种地农民的积极性。因此, 他们不愿耕种这些闲置土地, 致使部分土地撂荒。

2.6 季节性撂荒区域相对集中

静宁县西北部10乡镇是全县人均耕地面积大, 自然地理条件差, 产业发展滞后, 劳务输出相对集中, 贫困人口聚集的贫困片带。但粮食种植面积大, 在每年农作物耕种的关键时期, 如果出现气候异常干旱, 或者部分外出务工劳力回家耕种不及时, 就会错过耕种季节, 导致部分耕地撂荒, 这是静宁县季节性撂荒形成的主要原因和区域。

3 解决静宁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对策建议

通过调研分析, 耕地撂荒对静宁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一是造成资源浪费。耕地撂荒加速了土地干旱、瘠薄、盐碱的进程, 影响土地质量, 好地变差地, 熟土变生土, 也会导致水土严重流失。二是影响粮食产量。撂荒面积扩大, 农产品、粮食生产面积相应减少, 会导致粮食等农产品供应总量相应减少, 特别是粮食产量将会直接受到影响。三是阻碍经济发展。静宁县是传统农业大县, 粮食生产对农民口粮和草畜产业发展影响很大, 特别是在种粮规模大、草畜产业发展比较集中的西北部乡村, 耕地撂荒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 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就缺乏有力支撑。四是冲击承包制度和惠农政策。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 《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 并对农民种粮进行补贴, 目的是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确保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 但撂荒地的出现, 说明部分农民依法种地的义务意识淡漠, 种粮积极性缺乏, 对承包制度和惠农政策造成了一定冲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切实解决静宁县耕地撂荒问题。

3.1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要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改善基础设施,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手。一方面要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要从改善水利设施着手, 抢抓国家加大水利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 积极争取、整合项目资金, 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 以塘坝、提灌、渠系、集雨水窖建设为主, 完善配套设施, 改善农田水利设施, 同时要加大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 提高整体蓄水能力, 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二是改善农田、道路等耕作条件。针对耕田立地条件差, 山区撂荒以陡坡地为主的现状, 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土地整理、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加快坡改梯进度, 改田改土, 同时配套开通田间道路, 改善耕作条件。

3.2 大力推广科技种田,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通过挖掘农业内部资源, 提高土地产出率, 减少土地撂荒。一是加大投入, 大力推广旱作新技术。近几年, 静宁县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和洋芋, 以及全膜穴播小麦、膜侧小麦和小拱棚瓜菜, 取得了大旱之年农作物不减产的成效, 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 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成为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的关键措施, 有效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走出了干旱山区发展旱作农业的新路子, 是静宁县撂荒地相对较少的根本原因。实践证明, 大力推广旱作新技术,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是当前干旱地区减少耕地撂荒的有效途径。二是发展特色产业。静宁县中南部乡镇虽然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 但产业发展早, 规模大, 效益好, 特别是近10年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 集中连片和填平补齐相结合, 川区向山区延伸发展果产业, 不仅提高了耕地的产出效益, 大大增加了收入, 耕地撂荒同时得到了遏制和杜绝。因此, 因地制宜,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是减少耕地撂荒的根本途径。也是静宁县中南部乡镇相对西北部乡镇耕地撂荒比较少的主要原因。

3.3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推广现有经验, 探索新的办法和措施, 使不想种和无法种的耕地有条件地转给有能力、有劳力、有资金的大户和经济组织种起来。一是向种田大户流转。在土地正常流转的前提下, 对无人耕种的撂荒地, 由乡村组织鼓励引导本地有资金、懂技术、不缺劳动力的农户转包耕种, 同时,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种田大户的扶持力度, 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二是向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在有条件的地方, 通过公司+专合组织+农户的模式, 积极探索土地租赁和入股的模式, 发展特色产业。三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当前, 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互相转包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据调查, 80%的农户转包土地没有书面合同, 绝大多数是口头协议, 也没有村组发包方的见证和监督, 由此造成大量纠纷。因此, 应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 探索制定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 指导基层实践。要按照省市要求, 尽快成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指导协调机构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 调查统计土地资源及相关情况、规范流转行为、化解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权益。

3.4 依法强化监管, 约束撂荒行为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管理现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强化撂荒地管理, 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深入开展土地撂荒问题的调查研究, 全面掌握撂荒耕地现状, 深入分析撂荒原因, 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 出台解决撂荒问题的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建立机构, 乡镇可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由分管农业的领导负责, 调整农经站的职能, 由农经站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主要是制止土地撂荒, 规范完善转包、租赁、入股等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手续。三是探索对土地撂荒的惩戒办法。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制订村规民约, 对撂荒土地组织复耕。四是落实谁耕种谁享受惠农补贴的政策措施。由乡村组织对撂荒地造册登记后, 鼓励当地有耕种能力的农民耕种, 并将惠农资金补贴到种地农户, 以此调动农民耕种撂荒地的积极性, 减少耕地撂荒。

农村耕地撂荒, 是新形势下“三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既是一个经济问题, 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 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影响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要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问题, 就应该把它摆到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与农村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结合起来解决, 实行综合治理, 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政策手段, 努力解决农村耕地继续撂荒的问题, 构建富强、文明、生态、民主、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摘要:土地是农民长期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 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要解决好静宁县48万人口的吃饭问题, 确保粮食安全, 县委、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制订了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 如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等, 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然而, 耕地的减少,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走低等原因, 致使农村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耕地撂荒加速了土地干旱、瘠薄、盐碱的进程, 影响土地质量, 好地变差地, 熟土变生土, 导致了严重水土的流失, 影响粮食安全。针对这一问题, 调查了耕地撂荒的原因, 提出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驻马店

一、基本现状与特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黄淮平原,下辖九县一区,全市总人口8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全市耕地面积1239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2.02亩。常年粮食产量120亿斤左右,占河南省的八分之一,其中小麦产量占河南省的近七分之一。该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200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仍占GDP的27.8%,农民人均纯收入3900元。选择该市进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在黄淮平原粮食主产区有一定代表性。早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该市就出现了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而进行的小面积承包经营权互换、转包。

目前,该市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转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的租赁,使用人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支付转包费,这类形式有20276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5.6%。二是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共86593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9.5%。三是入股。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正规的法人股份公司,按股份多少享受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益,这种形式有272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0.6%。四是转让。农户经发包方同意,将已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他人,这种形式有26691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五是托管。外出务工农户短期把自家承包地委托亲戚或他人耕种管理,纯属农户间的自发行为,此种形式有41446亩,占总流转面积的9.3%。二是土地流转规模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转的土地规模再扩大。2005年该市土地流转面积327131亩,占家庭联产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7%;2007年流转面积增加了117616亩,比2005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07年,仅西平县盆尧乡就流转土地14500亩,占全乡耕地面积的23%。二是承包大户承包土地的规模再扩大。据统计,全市承包100亩以上的大户324家,其中承包1000亩以上的大户76家。上蔡县承包大户岳汉东,承包土地1600亩,主要培育花木品种,实行规模化经营,年产值1300多万元。确山县承包大户赵全群在竹沟镇承包荒山4000多亩,以种植林木和中药材为主,兼顾发展养殖业,年利润近100万元。三是流转主体多元化。前些年土地流转大多是在农户间进行,参与主体主要是本集体内部组织农户之间的流转。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本集体内部组织的农户外,外单位、个人、集体也以承包、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新蔡县砖店镇周寺村1100亩流转耕地中,有160亩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出租给了县畜牧局发展鹅业生产,其余部分租给个体户发展养殖业,还有部分用于温室蔬菜大棚和发展种植业,经过几年的经营,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农村土地流转产生了一系列的积极效应,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离乡离土的后顾之忧。二是提高了农业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可以得到300—8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或等价粮食,如果将土地租赁给种、养殖大户或龙头企业,每亩租赁费可高达1000元以上。租赁者通过规模经营,也可获得利润可观的经济效益。西平县土地流转以前,每亩耕地年效益在600元左右,流转后的土地年效益平均达1990元;该县环城乡观音堂村300亩流转土地用于食用菌生产,每亩每年收入近万元。三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该市流转土地基本上用于畜牧养殖以及种植收益较高的蔬菜、食用菌、林果生产、烟叶等经济作物,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问题与成因

土地流转是一个长期复杂过程。从调查情况看,该市土地流转虽在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下有所推进,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服务与市场化运作机制,土地流转缓慢,分散性和盲目性较大,与实际需求较远。

1、思想保守,不愿流转。一方面,部分县乡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缺乏热情,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情,顺其自然。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传统的种植业收益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但大多数农民仍不愿放弃土地,小富即安等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比较严重,认为外出打工挣钱只是暂时的,土地才是他们最终的依靠,对土地流转抱着“金不调,银不换”的态度。2003年取消农业税并实行粮食补贴后,土地的价值日益显现,一些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又返回家乡耕种土地。

2、服务缺失,影响流转。目前,该市乡村基层尚未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造成流转信息不畅,多以自发为主,流转双方既不签订书面合同又不履行其他手续,给以后土地纠纷埋下隐患,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的撂荒地无人问津,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承包商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想转的转不掉,想包的包不到”,这就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由于管理不到位,少数流转后的土地改变了农业用途,进入了非农领域。

3、效益偏低,阻碍流转。农业产业化程度低,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少,是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对转让方来讲,由于当前土地的价值还没有显现,土地价格低,流转收益少,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投资效益低,而国家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又有很多限制,土地流转后的收益并不十分明显,受转方也不愿出更高价格租赁土地。特别是分散偏远的土地,更是难以流转。

三、对策与建议

1、认清形势,支持土地加快流转。改革开放30年,尤其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全国农民由贫困走上富裕。但随着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到非农产业就业需要流转;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拥有者为提高土地效益要求流转;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形成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应该流转。驻马店作为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土地流转、规模和集约经营是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要认真学习理解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站到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稳定农村大局、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把握政策,重视土地科学流转。2003年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和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明朗化、法制化,为推动农村土地科学流转创造了条件。一要正确把握“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生活的稳定。二要正确把握“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必须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三要正确把握“三个不得”的原则。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原则。必须以此为红线,确保土地流转在政策范围内顺利进行。

3、注重引导,促进土地增效流转。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使农村土地潜能和农业综合效益最大化,最终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对土地流转既怕政策有变失去土地,又怕土地流转后见不到效益。中央已明确土地承包经营长久不变,这在政策上让农民吃了定心丸。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真正从土地流转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把扶强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关键,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积极发展各种农业专业合作化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龙头企业转移,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4、加强管理,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农民自发流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流转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有序进行。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土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土地流转。二要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流转程序。三要完善土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四要组建管理机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县乡村应依托涉农部门组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委员会和农村承包土地合同专管员队伍,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流转有人管的问题。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5篇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马建林 日期:2010年07月20日 访问次数:1

2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是农村稳定发展的基础。然而,在实践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却遭遇了发展瓶颈。如何冲破农民现存思想观念仍旧、土地面积狭小及社会保障缺乏等瓶颈,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深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瓶颈分析

瓶颈之一,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虽然近年来农村分工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农业的兼业型经营局面还远没有改变,据海盐县2008年农经年报统计,一是从农户承包土地及流转情况分析,农村常住户数84885户,有承包土地农户77920户,占91.8%的,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6965户占8.2%,这部分农户主要是土地被全部征用和极少数户口进城或经商发家而放弃土地。全县涉及土地流出有13752户,仅占有承包土地农户的17.6%,全部流出的农户几乎没有。二是从外出劳动力分析,目前全县总农村劳动力183675个,(1)外出务工劳动力只占总劳动力的16.4%,其中:常年外出务工的更少,仅占总劳动力的9.1%。(2)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48538个,占总劳动力的26.4%。这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还相当缓慢,从事第一产业(种养业)的劳力相当充足,加在本地的外出务工劳力回家兼业,比重近四成仍然在从事第一产业。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土地仍然是安身立命之本,兼业型农业旧习惯根深蒂固,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大部分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特别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对土地怀着深厚的感情,土地流转愿望不够强烈,宁愿造成地荒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瓶颈之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解放后,我国市民的医疗、劳保、丧葬、抚恤、退休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步建立和完善,而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却远未形成,将直接影响到土地流转。当前的农村土地除担负产出农产品的经济功能外,还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人们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决定了农民将土地当成其最可靠的依托和归宿。他们既不愿把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长期地转让出去,更担忧这种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最后却成了现实,他们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于是他们转包自己的承包地时,总是先把土地转包给自己的兄弟姐妹等自家人,而不愿把土地转包给同村同组的其他农户。这种土地流转行为,不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瓶颈之三,弱势农业的特殊性,风险大,效益低。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特别是前几年,农产品卖难,造成流转难,农民种地增收也难,导致部分农民选择对土地粗放经营或从事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兼业型经营,对开展土地流转,发展集约化经营的愿望不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开发业主引进难,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如近年来,由于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农产品的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如海盐县占农业收入较大的畜牧业肉猪和仔猪价格,据全县全国农产品物价监测点近两年来的调查分析,肉猪最高价2008年3月达到860元/50公斤,最低价为2007年2月420元/50公斤,上下波动达一倍以上;仔猪价格也同样,2008年3月最高价达到21元/公斤,而同年11月就下降至8元/公斤,下降近六成。可见近几年农业风险之大,这将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真正 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的还比较少。瓶颈之四,承包土地流出容易回收难。由于原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或流转无手续等原因都会导致流出土地回收难,有的甚至有规范合同而且已经到期也无法回收,所以造成农户想

流转但又怕流转。分析其类型,一是因没有签订流转合同及协议而无法要回;二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如西塘镇兴隆村钱某某,1988年将第一轮承包土地3.42亩全部委托给本组农户张某某代耕,并与张某某签订了代耕协议,期限是长期代耕,而且是无需支付流转费用,结果经第二轮承包土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无法要回;有的原来签订的流转合同期限较长,流转费用很低,现在认为流转费用太低要求提高造成纠纷;还有的即使合同已经到期,农户也无法回收,因该土地已被开挖渔塘或种植经济作物等,只能是象征性地增加些流转费用。这种土地流出农户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将严重损害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瓶颈之五,农民外出收入的不稳定性。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有些规模小、设施落后的工业企业倒闭,随后带来的是农民工不断返乡务农。据全县农经统计年报分析,2007年外出务工劳动力为32311个,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为17382个,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为44525个,分别占总劳动力的18.5%、9.9%和25.5%;而2008年外出务工劳动力仅为30212个,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为16634个,从事第一产

业劳动力为48538个,分别占总劳动力的16.4%、9.1%和26.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劳动力在下降,而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在上升,这将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

二、突破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瓶颈的对策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消除“恋土”观念。针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观念陈旧、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放心流转,特别要向农户讲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等于放弃承包经营权,可以不直接经营土地也可获得稳定收益的道理,让农民消除和弱化“恋土”观念。

2、深化体制配套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一要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身份的限制,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镇安家落户,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二要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发展非农产业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大力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产前、产后环节转移,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压力,形成对农村劳动力较强的吸纳能力。

3、建立农业市场风险机制,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农业除受自然风险外,还受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的市场风险影响,现代农业发展受到了极大阻碍。市场风险作为一种损失与获利机会同时并存的风险,农业的弱质性、风险性与外溢性等特性决定了政府要介入农业风险管理中,而且要以有效的方式介入。一要政府利用财政、税收、金融、法律等政策手段建立必要的外部环境,对农业市场风险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以利于形成良性的风险规避与化解机制,推动农业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二要加强农业的政策性引导,健全农业风险信息传播渠道。市场风险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的缺陷。政府要通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使农民根据市场信息的变动做出风险分摊或控制的决策,既达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又推动农民更多地从事风险性生产经营活动,增强风险意识,在风险承担中增加收入;建立现代农业风险预警系统,?定期向农业部门和农户发出报警信号,增强农民决策的正确性;建立农产品保护价格制度,对稳定农产品价格、减少农民的价格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也帮助生产者规避了市场风险,同时要建立农产品储备制度和农业风险基金制度,农产品储备制度和农业风险基金制度是农产品保护价格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资金保证。三要通过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体系的建设,为农民提供进行价格风险管理的工具,而对期货市场的把握和利用能力,将使农民的风险性收益发生变化,有利于发挥风险的导向性。

4、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农户合法权益。针对流转手续不规范,承包土地回收难的问题,一是要建立土地流转监管指导体系。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土地政策的宣传、培训、指导、流转手续的规范、合同的鉴证登记等工作,任务相当重要、艰巨,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二是要规范土地流转手续。流转双方应先向村集体提出流转申请,村集体在充分征求双方的意愿后,明确土地流转的形式、补偿、期限,依法签订相应的流转合同,确保农户权益不受侵犯,并做好流转合同的鉴证和登记备案工作。三是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村集体要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妥善解决“有地无力开发”与“有力无地开发”的矛盾,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协调,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在农民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让农民愿意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来,同时为承租者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5、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政府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一要加强沟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是培养中介组织,作为沟通、连接剩余劳动力与新的就业岗位的媒介。发挥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区域性劳务协作,逐步扩大地区间、城乡间劳动力的流动量。二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劳动力盲目流动。三是要求征地企业按一定比例招收失土农民进厂工作,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农民的企业可给予一些政策支持。二要提高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竞争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以增强劳务输出的竞争力。一是提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比重,扩大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在职业中学设置实用的专业和课程,使职业中学的学生系统地掌握

一、两门实用技术,以便毕业后

关于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第6篇

改革开放,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已成为首要任务。农田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要素,创新农田的使用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关系到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优化,关系到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最近,笔者对泌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调查,并就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作用和对策做了一些思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当前,从各地土地流转情况看,土地流转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流转机制市场化。一是新型农业市场主体介入,一大批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看好农业的发展前景,纷纷要求扩大土地规模或获得土地投资农业。二是协商确定租金,供求双方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供求关系和所经营产业的经济效益,协商流转租金。三是中介服务组织牵线搭桥,开展中介服务。四是以契约或合同形式规定流转地块、期限、租金、权利、义务等。通过市场化的行为,使得流转土地使用权价值得到了充分显现。据调查,射阳县各镇流转的租金每亩一般在400元以上,高的已经达到了1000元左右。

2.流转形式多样化。主要有转包(包括自由转包和委托转包)、反租倒包、股份合作、租赁、互换及其他形式。其中转包和委托转包由于灵活性强,容易操作,成为土地流转的主选形式。反租倒包的形式,股份合作的形式比例较低。随着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正掀起新的一轮高潮,猛烈向前推进。

3.流转主体多元化。一些原来的农业专业大户扩大了规模,新的专业大户不断出现,同时,还产生了一批新型的经营主体,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等成了租赁土地、投资经营农业的一股强劲的新生力量。

4.流转行为有序化。为进一步加快和推动土地流转,使之流转行为有序化,射阳县县、镇、村三级都建立起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县一级成立土地流转信息中心,开设土地流转网站;各镇区成立土地法流转中心;各村居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大部分村居还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制度,把有流转意向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招商招租,今年全县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的已达2..6万多亩。同时,农村中介组织也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目前射阳县已建立中介服务组织140多个,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16家,都发挥着良好的中介服务作用。土地流转的中介,既克服了分散农户自找流转对象的麻烦,又克服了多数接包主体难以直接与农户打交道的困难。

二、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土地流转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据调查,目前农村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有些村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的界线认识不清,将承包权30年不变和土地流转对立起来。有的基层干部对承包政策掌握不够,对基本经营制度理解不透,片面强调或夸大土地流转的作用,采取强行推动的措施方法过当。有的片面理解农地流转的目的,将土地流转单纯视作增加集体收入,壮大村级经济的主要途径。

2.市场化机制探索不够。有些地方的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些地方虽已建立中介服务组织,但不少还是由政府部门组建并

行使行政职能,是政府为农服务的一个载体,或者是村集体组织行使所有者权利的载体,因而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运行机制,离市场化运作都还有很大差距。

3.运作不够规范。一是流转价格无标准可依,高低差距大,同一县租金高低较大,有的每亩400多元,高的有800元至1000元不等。二是流转期限反差过大,有的1-2年,有的几十年,不利于把握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有部分农民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有的即使有合同或协议,可条款不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明,造成承包关系不清晰,存在一定的纠纷隐患。

4.缺乏法律保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新的《土地管理法》仅仅提到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对土地流转没有规定。甚至现在的一些法律,对搞活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限制作用。对调解土地转包合同纠纷中也缺乏法律规范。

三、正确认识土地流转的意义和作用

土地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逐步走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这种以均田为特征的承包制度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士地经营的细碎化,从而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阻碍了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也难以有效地保障和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明确农民对承包经营土地的独立性、利益性和转移性,允许农民在遵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下实行土地流转,对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高效益农业,应对农业的市场竞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1)有利于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2)有利于土地价值充分体现,确保农民的利益较大化。

(3)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力规模效益。

(4)有利于增强农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的对策

1.稳定和强化农民的承包使用权

农民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推进土地流转的根本前提。因此,推进土地流转必须坚决落实农村改革的若干决定,坚持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30年以后也没有必要再变”的政策,杜绝随意侵犯农户承包权的行为,并在适当的时候,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宣布农地承包的长期化,真正使农民获得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同时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实现形式,运用股份合作制、社区股份合作制等,将农村耕地按人口、劳动贡献等折股量化到农户,实现土地的资本化和农户承包权的股份化,把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权的收益较好地兼顾起来。

2.正确把握土地流转的原则

(1)优化配置原则。土地流转的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任何方式的土地流转都应当立足于优化资源配置,都必须有利于土地与其它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

(2)自愿互利原则。在实际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与切身利益,决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和以侵犯农户承包权益、挫伤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为代价来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要坚持农户自愿协商,公平交易,充分体现其承包权的价值,逐步按市场规则实现合理定价。现阶段提倡以实物定价的办法为好。

(3)因地制宜原则。由于各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区域经济基础和农民思想观念等方面也存在很多差异,决定了在不同地区采取完全相同的流转方式是不妥的。流转多少,如何流转,只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才能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的最大潜能。流转型、返租倒包型和股份合作型等四种类型:

(1)自主流转型。是指农户之间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实施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2)委托流转型。是指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者)或其他各类中介组织流转给他人经营的行为。(3)反租倒包型。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承包给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有偿租赁过来,再租赁或转包给他人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原承包农户支付(4)规范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流转机制。特别要重视流转行为的规范,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

3.采用灵活多样的流转形式

为提高土地流转效率的效果,从流转主体和行为不同出发,可以采用自主流转型、委托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或提供口粮。(4)股份合作型。是指农户将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企业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并按章程规定取得股份收益。

4.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从土地流转的实践来看,一般要经过四项程序:(1)自愿协商。流转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特别是由村集体牵头的反租倒包和委托承包等形式的流转,更要有农户本人的签字或协议。(2)签订合同。规定流转地块的座落、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3)鉴证或公证。流转合同可由公证机关公证,也可由乡镇农经管理部门鉴证。(4)适当的报批管理。

5.加快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建设

(1)保护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利益。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7篇

领题人:范 磊 邱晓明

课题组成员:李志玉 徐建平陈学云 祝海飞

执笔人:李 君 叶贤元 周道达

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既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制定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是我县推进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们带领县农业局、农办、开发办等单位的同志,走到农村,走进企业,走入农户,通过听、看、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传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73万,其中,农村人口64.2万,耕地总面积却只有31.8万余亩,人均耕地仅有0.49亩,比全省人均少0.2亩多,仅为全国人均的三分之一。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导致生产效率和收益比较低下。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县农户共互换、转包土地23262亩,转让土地1343亩,出租土地14177亩,加上一些其他的土地流转方式,累计流转土地39031亩,仅占农村总耕地面积的12.27%。

从调查的我县重点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来看,流转的耕地面积为11260亩,占全县流转耕地面积的28.84﹪,其中水田6220亩,旱地5040亩。另外龙头企业还流转低矮的土丘山开发成旱地,共计16030亩,水塘、水库流转面积为3200亩,上述龙头企业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流转土地(包括耕地、山、水面)总面积为29490亩。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

1、转包。转包是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全县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14353亩,占流转总量的36.77%。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多发生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流转双方基本不考虑市场和价格问题。全县转让流转土地总面积1343亩,占流转总量的3.44%。

3、互换。是土地流转初期比较流行的方式。目前全县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9158亩,占流转总量的23.46%。

4、出租。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全县出租流转土地总面积14177亩,占流转总量的36.33%。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我县尚处于探索阶段,只有少量林地采取入股的方式进行了流转,但耕地方面还没有。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主要特点

1、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在流转土地中:农户将耕地出租农业企业或种养大户的有14177亩,占36.33%;农户将承包土地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农户、种养大户及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进行互换的有23511亩,占 60.23%;举家外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的有1343亩,占3.44 %。多种流转形式的共存,活跃了土地流转市场。

2、流转对象趋于多元化。在二轮土地承包前后,土地流转主要是部分农户为方便耕作及部分外出务工农户无力耕作在当地农户间自发进行,主要以互换、转包为主。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开发力度加大,农业种养企业租用土地成为土地流转的一股强劲的新生力量。如:盛水集团租赁水田2000亩、旱地1800亩发展种草养鱼、种植蔬菜等,金标集团租赁水田1280亩、旱地1200亩,远泉集团租赁水田1830亩、旱地1930亩发展苗木花卉水果产业。

3、流转价格趋于市场化。土地流转开始时是部分以从事务工、经商、外出打工农民认为种田不划算、甩包袱。将承包土地低价或无偿转包给其它农户耕种。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减免了税费,落实了粮食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土地流转逐渐由“负偿”、“无偿”转向“有偿”,农民开始依托市场追求土地流转的效益,土地流转补偿金一般达到年每亩400-600元,非农建设用地流转价格达到千元以上。

4、流转面积趋于扩大化。农业企业为扩大规模,通过土地流转租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如:远泉集团、金标集团、盛水集团等企业通过租土地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目前,全县农业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112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 28.84%。其中租赁土地经营面积在30 亩以上的种养大户己发展到150多户,形成了一批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带,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生产。

(三)农村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

1、土地流转可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当前农村的土地分户经营,是一种小而全的小农经营模式,生产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既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也不利于优势产业的培育,对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着极大的阻碍作用,这种生产经营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从我县农村土地

流转情况看,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部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事较高收入的二、三产业,二、三产业和务工收入已成为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同时,土地流转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全县初步形成了以优质粮油、优质蔬菜、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花卉苗木、果业、生态观光农业为主的一批区域特色产业。截止2007年底全县已发展农业企业105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3家,农业企业年产值达到 4.4亿元,带动 4.6万户农户年增收2.03亿元。

2、土地流转可以让农民赢得市场竞争。作为一家一户的农民,根本没有可能去进行市场调查,更不可能去开发什么新产品,所有生产都是跟着感觉走,看见别人种啥自己就跟着种啥,等自己种出来时早已水过三丘。同时,农民的情况千差万别,种出来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标准化生产,无法参与市场竞争。

3、土地流转可以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现在的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遇上天旱或是水涝,基本上只能听天由命。在去年百年不遇的特大雨雪冰冻灾害面前,我县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亿多元。“旱涝保收”已经成为许多农民朋友最为迫切的期望。同时,作为产品提供方的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几乎没有话语权,产品价格基本被中间商垄断,不管价格高低,中间商的利益始终有保证,而农民永远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2005年-2006年上半年,受外地“猪链球菌”的影响,生猪价格猛跌,最低时不足4元/斤,一头200 斤左右的肥猪仅计算粮食、饲料成本都要亏损。由此观之,小农经济模式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大障碍,打破土地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势在必行的要求。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不健全、流转机制不完善三个方面。但从微观上分析,我县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措施不具体,程序难定位。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在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2、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难到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业部门是农村土地的主管部门,镇(乡、街道)经管站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但镇(乡、街道)经管站人少事多,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对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指导。此外,部分乡镇政府对土地承包管理重视不够,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置,影响到土地流转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

3、操作程序不规范,监管难有力。我县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有的合同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目前,我县还没有一个镇(乡、街道)有比较完整的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缺乏。由于鉴定合同的不规范,给农户带来损失的事时有发生。如:福建莆田客商在五府山姚家租水田120亩养鳗鱼,后因效益不好离开,给农户带来了损失,也给镇、村带来负担。

4、“恋土”情节较严重,观念难改变。农民受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对土地有强烈的依附心理。许多农民虽无力种地或无心种地却不愿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出去,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民则把承包地作为抗衡市场风险的退路,也不愿放弃。由于近年来城郊土地价格上升,一些农民的土地资产观念被唤醒,他们普遍的想法是把承包地作为不动产保留下来,等待日后增值。农民的这种恋土情结,限制了土地的相对集中,使得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与合理流转难度加大。

5、投资农业风险大,效益难保障。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效益比较低。而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阻碍了农民和承包户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三、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策的思考

(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继续落实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是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对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既是必需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而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粮食安全必须确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土地仍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一些农民暂时离开土地,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要土地。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家乡有一块地,仍是他们生活保障最后的一道防线。

(二)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是农业部门主体职能中的重要职能,必须明确农业主管部门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县乡两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使之行为规范,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地去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三)建立合理有效新机制,推动土地顺利流转。全县人均耕地只有0.49亩,大家都停留在这块人均半亩土地上,很难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农民很难富起来。随着入世,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置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广大干部要立足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拓宽土地流转新模式。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对土地进行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社,农民按照土地股份享受年终分红。同时,探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进城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这些农民,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偿、补助。

2、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县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一级依托镇(乡、街道)经管站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设立土地流转办事大厅,村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形成三级中介服务网络,创办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招标竞标、推介效益农业项目、协办手续等服务,使土地流转有序、便捷、高效。

3、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在行政监管下,由承包户按市场机制自行决定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多少及流转形式;由供求双方按照市场供求关系随行就市、商定流转价格;土地流转的最终结果以合同形式加以规范,做到流出方、流入方“双赢”。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第8篇

1 渝北区土地撂荒情况及特点

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 重庆市渝北区农村耕地撂荒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 耕地撂荒农户呈上升趋势, 从2010年的7431户, 上升到2014年的9624户, 5年净增2193户; (2) 撂荒年限呈递增趋势, 撂荒2年以上除2010、2012年外均超过50%; (3) 举家外出造成耕地撂荒占40%以上, 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 渝北区农村土地撂荒的原因

2.1 举家外出打工

渝北区处于两江新区核心, 经济发展较快, 农村居民的经济意识较强, 常年外出经商和务工的逐年增多。为了照顾小孩读书和赡养老人, 少数农户甚至举家外出, 致使土地撂荒。

2.2 种植业比较效益差

近些年来, 种子、化肥和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 种粮成本增幅较大, 虽然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等一系列支农惠农补贴政策, 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 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同时, 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 农民投入了大量的劳力、种子、化肥等, 正常年份尚可有些收益, 若遭遇干旱等自然灾害就亏本, 甚至可能颗粒无收。另一方面, 1个劳动力外出务工日工资80~300元, 年收入在2万~5万元。因此, “弃耕务工”就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

2.3 农村劳动力短缺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 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 甚至举家外出, 常年不归, 真正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80%以上多为60岁以上老人, 不能完全胜任繁重的农业生产, 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从调查情况来看, 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不愿务农, 老人因看不惯耕地撂荒而劳作, 但因年龄逐年增大、体力下降, 种植面积逐年减少。

2.4 农业基础设施滞后

近年来, 尽管渝北区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但部分农村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业生产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如农田水利设施滞后形成“旱不能灌, 涝不能排”, 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 耕作效益低, 让农民不易耕种, 只能放弃。调查中, 有的农民说, 由于社路不通, 种植有难度, 收获难度更大, 十分艰辛, 导致不愿耕种造成撂荒。

2.5 农技推广难度较大

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 在家务农的农民年龄大、文化少、技能差, 综合素质普遍较低, 不易接受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 即使愿意接受, 也相当有限, 从事农业生产只能采取粗放的经营方式。能耕种多少算多少, 加之部分耕地道路不通、地块错落不平, 狭小分散, 机械无法耕作, 生产效率极为低下。

2.6 其他土地撂荒原因

有的地方雀害等自然灾害严重, 造成有种无收或少收;部分小业主盲目租用土地又没有明确的经营方向, 造成租而不用, 也造成了土地撂荒。另外, 一些待开发的村社, 由于种于不种青苗补偿都一样, 农户不愿意种植投入造成耕地撂荒。

3 渝北区防止耕地撂荒的对策与建议

3.1 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有效遏制土地撂荒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 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 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 (1) 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外出务工农民不愿退出承包地的主要原因是现在承包地种不种没有负担, 镇街和村两级可以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流转, 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2) 结合本地实际来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下, 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要确保其收益不少, 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 对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和依法收回的承包地, 要尽快重新发包。

3.2 推进经营模式转变,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零星分散的土地经营效益低下, 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容易造成耕地撂荒。大力培育种植大户经营土地也是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的重要途径。 (1) 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 出台激励政策, 鼓励这些市场主体积极接纳农户流出的土地, 进行规模化种植, 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2) 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以土地股份合作方式, 参与业主经营, 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 使土地变资产, 经营权股权化, 用土地作为资产或资本, 参与业主经营, 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竞争, 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

3.3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 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模式, 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 培育优势产业, 鼓励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 将农民的种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将减少或避免撂荒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结合起来, 达到合理解决和充分利用撂荒地的目的。排灌条件不好的土地种植经济林和果树是解决土地撂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建议出台一些优惠措施, 鼓励农民因地制宜种植经济林和果树等, 把荒地利用起来, 既改善生态环境, 又增加农民收入。

3.4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增加单位产出

加大对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 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推广良种良法和农机农艺的积极性。大力开展针对撂荒地区的农业技术培训, 抓好良种良法推广, 使之扩大种植面积, 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增强解决撂荒地的科技支撑力量, 减少农村隐形撂荒。大力开展针对耕种撂荒地的农业技术培训, 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广泛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 推广高产高效的冬季作物;改革耕作制度, 普遍推广免耕、机械操作技术, 改进耕作方式, 提高土地复种指数。通过加强科技推广运用, 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资源的利用率, 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3.5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增强抗御灾害能力

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撂荒地突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对各种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 打捆使用, 逐步改善整个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 兴修农田水利, 增强抗灾能力, 实现“旱能灌、涝能排”, 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防止出现新的撂荒。

3.6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有效遏止土地撂荒

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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