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精选12篇)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1篇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申报材料审核程序 目的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审查过程,保证申报材料审核过程科学、合理、公正,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制定本程序。2 职责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审查过程,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3 审查程序 3.1材料接收
分中心登录员负责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的接收并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省级机构认证申请报审单;
2、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纸质);
3、认证申报材料(包括认证报告和现场检查报告);10个工
4、通过畜牧业产品认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认证信息。补送材料包括:
1、补送材料清单目录;
2、补送的相关材料。
分中心登录员在确认以上材料全部到齐并且相关内容符合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编号,并转发给相关检查员。3.2.材料审核
检查员在接到材料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特殊情况除外(如一次性接收材料过多)。3.3 结论审批
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分中心主任审批工作并根据审批意见处理。3.4审批后的处理 3.4.1需补充的材料拟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补送通知单通知省级工作机构。3.4.2拟上报评审的材料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告后报请主任签署意见后,加盖分中心印章。
3.4.3 需现场核查的材料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省级工作机构。4 上报评审 4.1 申报材料上报
分中心于每月1日和15日将上报评审的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遇到节假日顺延。
4.2 参加评审会人员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规定的评审时间和要求,经分中心主任同意后确定1名检查员参加评审会。4.3评审结论的发送
参加评审会人员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意见(按补送材料处理)告知相关检查员,由检查员通知省级工作机构。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2篇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 【发布日期】2009-07-21 【生效日期】2009-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的条件、考核程序和监督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工作,规范考核评审员行为,根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是指经农业部考核合格取得评审员证书,并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考核评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的推荐、申请、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第四条 未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评审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 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评审方法和技巧;
(四)具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或者协助开展现场评审活动。
第七条第七条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需要,从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人员中选择评审员人选,参加评审员考核。
第八条第八条 农业部应当审查评审员人选的有关材料(推荐表及其他资格证书),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实验室管理等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评审方法的考核。
考核合格的,由农业部向其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评审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第九条 评审员应当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其评审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第十条第十条 评审员进行评审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评审员进行评审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规定的程序或者时限实施评审活动;
(二)与所评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
(三)透露工作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四)收受和谋取被评审单位的钱财等其他形式的不当利益;
(五)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员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观察、查阅评审档案记录和询问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评审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农业部暂停其评审员资格,并予公布。
评审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评审员证书》,并予公布。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农业投入品检测机构考核评审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实行。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3篇
在2008年5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表彰大会”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等16个单位被重庆市农业局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我院质标所副所长、中心(重庆)副主任柴勇研究员获先进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2007年,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重庆)按照农业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共完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3项8次,完成重庆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4项12次,全市各区县45个蔬菜生产基地、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0个农贸市场及超市被列入整治行动中。中心(重庆)产品监测范围广泛,包括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三大类32个品种上万份样品;农药残留检测项目涉及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及氨基甲酸酯类等50余个组分,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大量科学可靠的检测数据。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4篇
摘 要:本文以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卓越人才培养的实践为例,分析了卓越人才项目的建设思路与工作重点,阐述了卓越人才工作有效运行的保障。
关键词:卓越人才 农产品质量检测 人才培养模式
课 题: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高职院校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ZJC1214034。课题类型:省教育厅规划课题。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3〕279号)文件中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省国家级现代农村职教改革试验区和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培养大批现代农业人才,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黑龙江省‘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立足于专业建设基础,申报了此项工作。在历时两年的培养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经验。
一、建设基础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依托农垦集团办学的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是行业重点支持专业,省部共建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区“中高衔接、系统培养”试点专业,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院具有设施齐全的校内外实训条件和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
二、建设思路与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为指导,秉承学校的办学历史和传统,树立“面向农业、服务垦区、校企联合”的农业教育理念,本着科学定位、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大胆改革、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着力做好“卓越农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工作。
工作要点如下。一是创立基于校企战略联盟的卓越农业人才培养新机制,学校与企业形成长效双赢合作关系,建立与行业企业间的制度化联系,解决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二是创新农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主体和社会多方参与相结合,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在原“2+1”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形成“校企共育、工学一体”的“2+1”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建设高水平的农业教育师资队伍,通过卓越农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推进,锻炼农业教学团队的专业建设能力和课程建设能力,有效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加强和稳定由企业高级农艺师、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促进“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四是扩大农业教育的对外开放,适应国际化“走出去”的战略需要,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培养一批具有跨文化交流合作的一线农业技术人才;五是制定卓越农业人才培养标准,校企合作共同建立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方式和标准,以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三、卓越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的保障
1.建立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制度
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落实需要出台和完善与其配套的工作制度与文件,如卓越农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卓越农业人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生遴选办法、分流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办法、卓越人才培养专业标准、卓越人才培养考核方法与考核标准、校企合作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培养阶段管理办法、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等。
2.日常教学管理
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学安排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分院负责,教务处负责教学运行与建设的协调管理。建立校企联合培养管理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制订培养计划与培养内容,制订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教学阶段管理方案与考评办法。
3.学生的遴选与分流
实行普遍培养与重点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新生入学编入各班级。经过半学期的考察,校内双向选择,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选拔,将品学兼优的学生列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同时,需建立学生选拔淘汰机制,以保障卓越人才培养的学习氛围和教学效果。
4.师资队伍建设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是关键。在人才引进时,要优先引进具有企业、科研和生产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请进学校,充实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结构团队。
5.实训条件建设
学校专为“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辟独立办公场地,在校内的综合实训楼设置“卓越人才学习室”,学习室设有学习资料、电子期刊、网络平台等设施,在课余时间开放。校企合作建设具备教学示范、技能训练、行业生产、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卓越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途径。
6.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建立学校、企业和社会共同评价的机制,定期开展卓越农业人才评价。建立科学合理、响应迅速的教学质量快速反应系统,便于学校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整改和持续改进。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5篇
6月29日—7月3日,根据自治州农业局的统一工作安排,XXX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在自治州农业局领导带领下,专程赴昌吉、XXX、巴州和伊犁州等地,对兄弟县(市)农产品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并借鉴各县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XXX此次调研报告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一)工作重视程度高。本次赴异地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总体感受部分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身对执法工作重视、认知度高,将执法工作提到很高的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农业执法相对其它行业管理部门起步较晚、工作季节性较强、处理案件力度相对较弱,在对兄弟县市调研期间,各地都能把不利因素化为有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出击、积极开展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不再是可有可无、无所轻重,而是在体现自身职能、管理市场和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方面都是大有所作为,并且在发展本地优势农业产业中发挥着重要职能和作用。
(二)查办案件力度大。在具体的农业执法工作过程中,因可利用的行业法律、法规有限,一些法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弹性”较大,在对涉农案件进行处理时往往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和一些不利因素,也成为农业执法有别于其它行业部门。在XXX调研过程中,执法支队工作中积极主动开展,在处理相关的涉农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敢说、敢管、敢干、敢处理,敢于顶住来自各方压力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连续几年办案量都多,并且以办理肥料案件居多,对于涉农案件出重拳、下重手,对经销商的违法行为以顶格处理较多,狠抓农资市场的整治,规范了经销商的经营行为,有效的保护和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尤其在保护XXX葡萄产业方面,发挥了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方式方法新。多年来,农业综合执法在各地工作开展不均衡,工作的方式方法也不不尽相同,在XXX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调研过程中,该县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资批发市场、农资店销售票据进行统一印制,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很好的解决了涉农案件的追溯问题,由于管理到位,连续多年未发生大的涉农违法案件。同时,该县农业执法大队在日常检查和办案中,使用警用执法记录议进行相关的语音和影响记录,既有效的保存了影像资料,又彰显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这方面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四)执法办案能力强。在办理涉农案件工作方法,以往工作经验是联合检查、联合相关职能进行管理,甚至有将本该农业局办理的案件交由其它管理部门的案例。办理涉农案件相对其它行业比较专业,这即是农业部门的优势、也是弱势。我们XXX调研中深受启发,执法支队做为协调组织单位,在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在处理涉农案件中一般以农业局独立开展工作为主,执法人员素质高、业务精。办案过程中取证合法、文书规范、程序到位、资料完整,并且做到执法人员人人都能办案、人人都会办案,都能独当一面的开展工作。多年来、该地工商、质监、安监等职能部门未办理过涉农案件,这样以来,既提高了农业部门自身的威信,也增强了农业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很好的发挥的农业部门的专业优势。
二、农产品检测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对各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实地考察和学习,各地对已建立来的农产品检测中心都比较重视,从设备采购到人员培养,从建立到运行,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大,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扩建设,有些县市虽起步晚、但起点高,步伐快,保障了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考察,伊犁XXX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农残检测设备是美国PE公司的检测仪,从外观、灵敏度、可操作性等方面都优于其它品牌,从而大大的提高了准确性和检测水平。
(二)检测队伍素质高。农产品检测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对各项设备仪器的操作人员要求都比较高,在昌吉州检测中心考察过程中,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普遍素质较高,对各类仪器的操作、作用较熟练,工作人员稳定,人员结构也较合理,且已取得“双认证”资质,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三)监管力度较强。各县市检测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日常检测中积极开展工作。以库尔勒市检测中心为例,该市整合资源,建立了以市检测中心为主、乡镇检测站为骨干、生产基地为补充的检测体系,加大区域内农产品检测力度,在检测范围和检测批次上突破,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基地超市全覆盖。
(四)执法与检测齐抓共管。通过对XXX及伊犁XXX县考察的综合分析来看,执法工作与检测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情况能够直接反应禁用农药、高毒农药监督管理情况。伊犁XXX县农资批发市场及农资店销售通过票据统一印制,销售与购买均有详细的记录,从而对蔬菜检测中发现农残超标产品便于追溯、查处,提高了禁用农药、高毒农药的监督管理。XXX地区采用自检与送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为农业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由此可以看出,抓好执法工作,能够从源头上治理禁用农药、高毒农药在农产品中的使用,而抓好检测工作,又为农业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实地考察和学习,就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检测工作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深感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农业综合执法方面:
一是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农业执法工作中主动开展的少、被动应付的多,日常工作不能主动有效的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整体不高。执法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有时还有畏难情绪,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不会执法和不敢执法现象。
三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在具体的市场管理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和经销商往往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农产品检测方面:
一是检测体系不健全。目前,虽已初步建成了县级检测中心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但是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自检点的建设还处于空白,不利于全面开展工作和有效发挥职能;已成立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也因人员、实验室等问题制约,工作开展困难重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二级网络还没有形成。
二是监管检测人员缺乏。从考察伊犁州、昌吉州、XXX地区、巴州县级检测机构人员组成来看,普遍存在专业检测人员短缺的问题。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从事管理工作,专业不对口人员较多,专职检测人员少,检测与管理人员混用现象非常普遍,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成为制约检测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是宣传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也比较模糊,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感到没有很好的把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有时还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这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也是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并加以改进的。
四、工作对策与思路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执法水平,代表着一个机关的形象,对于不能胜任的人员要调离执法队伍,新调配人员根加强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学习,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使每名执法人员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抓好普法宣传。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懂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守法,培养诚信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能力。
(三)提高执法能力。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敢于同违法行为碰硬,顶得住各方压力、扛得住各种干扰,保证公平、公正、合法行使职责,努力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合法权益。
农产品检测方面
(一)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范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面涉及大,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相关单位的支持。需要借鉴的是XXX地区,其工作职责明确,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能够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将农产品检测与农业执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对检测出来有问题产品绝不手软,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壮大检测队伍。一是提高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并向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面专业检测人员缺乏的问题。二是充分利用招聘大学毕业生中高素质的专业检验检测人员,充实壮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三是对现有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突出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以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遵循市场标准要求,创新监管机制,有效利用与阿拉山口检验检验局合作机制,争取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的无缝衔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此次参观考察,我们深刻认识到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事关公众健康、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坚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积极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工作,利用现有条件,争取上级重视,多方加大投入,逐步配齐检测设备和农业执法队伍,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健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全力做好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XXX农业局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6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吃饭这个问题上,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 老百姓的温饱问题都很难解决,只能要求吃饱饭,侧重于数量。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吃饭问题又侧重于质量,侧重于安全。人们不仅要求吃得饱,而且还要求吃得好,也就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但是近些年来,由于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的不科学收获、包装,增大了农产品受污染的可能性,食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人畜
中毒事件时有发生,2013年有新闻曝光的有双汇瘦肉精事件、上海盛禄食品染色馒头、河南南阳毒等食品安全案例。其中,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就是因为一些菜农不懂的科学种植,用运了国家禁用农药,使农药超标,造成了4个家庭10口人中毒住进了医院。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是由使用含双氰胺肥料造成微量残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如在超市买食品时一定要养成先看有无食品安全QS标志,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无正规生产厂家。再比如,我们买回蔬菜不要用水长时间泡,那样只会把菜泡在稀释的农药中,用流动的水冲洗最好等等。食品安全事件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更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2013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部署。2014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专门就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所以抓好农产
品质量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农业发展新阶段农业部门承担的历史使命。
二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现状
1、由于科学技术和检测标准的不断更新,以及检测任务的不断增多,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与当前工作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因此,从200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改扩建项目,我们积极争取农业部、省农业厅的支持,率先在全市争取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2011年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农业厅联合安排的《关于转发下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农经发[2011]1323号)文件,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投资建设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对一楼进行改扩建各类检验检测室地面积297.53平方米,检验检测室环境保护设施一套。先后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等各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61台(套),采样车一辆。根据仪器设备的功能,设置了气谱室、液谱室、天平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样品室、标品室、试剂室、制水室15平方米,农、兽残速测室、光谱室、资料档案室等18个工作室。
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的饮食也逐渐科学化,蔬菜在人们日常膳食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可以说我们每日三餐都离不开蔬菜。近年来,我们在中央、省、市、县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暨质量管理,我们用最简单的果蔬农残速测仪检验蔬菜农药残留,坚持每周对县城内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和种植大棚、农业生产基地采摘后即将投入市场销售的瓜果蔬菜进行日常性检验检测和重点抽检,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做到及时、真实的记录检测结果,并建立检测记录档案。每年抽检的果蔬样品达1500多个,涉及25-26个品种。农残速测仪尽管不受时间、地点、场合等条件限制,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但它只能测出含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类农药残留是否超标,而对具体超标农药的成分和含量无法进行定性和定量。新配备的现代科技精密仪器启用后,比如,液相色谱仪通过对蔬菜等植物前处理经过液相标准图谱的分析能对克百威、灭多威、多菌灵、吡虫啉、除虫脲、灭幼脲等多种农药进行定性和定量;原子荧光光谱仪对汞、砷、硒等重金属的含量进行测量;酶标分析仪可以对肉类中的瘦肉精、黄曲霉毒素进行检验检测等我们将会对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更细仔地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精准率会明显提高。这样就更能进一步地控制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范围也会由原来单一的农产品扩大到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测。不仅为我县食品安全提供监管依据,而且为促进我县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经费短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从2003年成立以来,我县财政没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化验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由于没有专项经费,一些严重老化的设备没法更新。直接抑制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发展。
为了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能干并且能干好农产品质检工作,我们只能从省农业厅安排的土壤化验项目中挤用点资金,买一些测试药剂勉强开展工作,不能做到全覆盖,只能是部分或季节性工作。
二是检测技术力量薄弱。由于我们质检站的所有的检验检测人员都是从我们中心各个站临时抽调的人员组成的,都没有学过相关对口专业,由于没有经费,在岗缺乏专门外出业务技能培训,迫切需要加强培训,今年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要组织几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的机会,这样不仅能提高我们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而且能够提升我们的自身素质。将会提高我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实验室规范管理和检验检测水平。
三是没有执法认证,无法持证上岗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第7篇
农企科函[2008]11号关于调查农产品加工技术需求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局在部分地区组织开展了主要面向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和科企对接活动,效果明显。为使今后推广和对接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工艺、设备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我局决定对各地重点行业技术需求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粮油、果蔬、水产品、畜产品及其他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带有共性的技术需求。
二、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归纳出本地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的技术需求项目(可列表),并进行简要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于4月底前报送我局科教质量处(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爱云
电话:010—64192713,64192712,64192073传真:010—64192036
E-mail:kabc625@sina.com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8篇
2010年1月21日至1月23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 对四川省农机研究院承建的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质检中心 (成都) (以下简称部中心) 进行了为期3天的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现场评审。经过三天审查和现场跟踪考评, 评审组认为:部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符合评审细则和评审准则的要求, 申请复查和扩项的6类30个产品具备按相应标准规范检测的能力, 部中心通过了双认证复查扩项评审。部中心成功扩项后承检项目范围是:干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接卸设备、饲料加工机械设备、水泵、提灌站泵机组、风机。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9篇
当前,我国农产品总体上处于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市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规范性约束有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的责任重大。农业部将通过着力推行全程管控,深入开展食物食品农产品营养功能评价,积极开展农产品独特品质形成机理、污染物阻控消除、农产品品质营养保持与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关键点及配套管控技术研究。
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向好。最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2016年前三个季度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执法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标准化生产、全程绿色防控、“三品一标”、风险评估、科学研究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个工作重点: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推进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培育;强化执法监督,深化专项整治和督导巡查,实施严格的监督抽查制度;还将做好监测评估预警与应急处置、加强科学研究与科普培训。
农业部将积极构建四个长效性机制:首先要抓好追溯体系建设;抓好质量安全县创建;着力完善基层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标准化生产与“三品一标”推进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和执法应急处置体系;抓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相配套的农药、兽药、屠宰等法规制度的制修订。
消费日益追求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的农产品食品,源头入手、全程控制和质量可追溯,是未来农产品食品发展的新趋势;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创建、法制化监管,是未来农产品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是要促进“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坚持“两手抓”, “产出来”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和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要依法严管、全程控制,推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管理。
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 第10篇
为了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无公害食品 韭菜》等75项行业标准,并于日前通过专家审定,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实施。NY为强制性标准,NY/T为推荐性标准。各项行业标准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各项标准的编号、名称如下:
1.NY 5001-2001无公害食品 韭菜
2.NY/T 5002-2001无公害食品 韭菜生产技术规程
3.NY 5003-2001无公害食品 白菜类蔬菜
4.NY/T 5004-2001无公害食品 大白菜生产技术规程
5.NY 5005-2001无公害食品 茄果类蔬菜
6.NY/T 5006-2001无公害食品 番茄露地生产技术规程
7.NY/T 5007-2001无公害食品 番茄保护地生产技术规程
8.NY 5008-2001无公害食品 甘蓝类蔬菜
9.NY/T 5009-2001无公害食品 结球甘蓝生产技术规程
10.NY 5010-2001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11.NY 5011-2001无公害食品 苹果
12.NY/T 5012-2001无公害食品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13.NY 5013-2001无公害食品 苹果产地环境条件
14.NY 5014-2001无公害食品 柑桔
15.NY/T 5015-2001无公害食品 柑桔生产技术规程
16.NY 5016-2001无公害食品 柑桔产地环境条件
17.NY 5017-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
18.NY/T 5018-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19.NY/T 5019-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20.NY 5020-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21.NY 5021-2001无公害食品 香蕉
22.NY/T 5022-2001无公害食品 香蕉生产技术规程
23.NY 5023-2001无公害食品 香蕉产地环境条件
24.NY 5024-2001无公害食品 芒果
25.NY/T 5025-2001无公害食品 芒果生产技术规程
26.NY 5026-2001无公害食品 芒果产地环境条件
27.NY 5027-2001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28.NY 5028-2001无公害食品 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
29.NY 5029-2001无公害食品 猪肉
30.NY 5030-2001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31.NY 5031-2001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2.NY 5032-2001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3.NY/T 5033-2001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34.NY 5034-2001无公害食品 鸡肉
35.NY 5035-2001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36.NY 5036-2001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7.NY 5037-2001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8.NY/T 5038-2001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39.NY 5039-2001无公害食品 鸡蛋
40.NY 5040-2001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41.NY 5041-2001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42.NY 5042-2001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43.NY/T 5043-2001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管理准则
44.NY 5044-2001无公害食品 牛肉
45.NY 5045-2001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46.NY 5046-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47.NY 5047-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48.NY 5048-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49.NY/T 5049-2001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50.NY/T 5050-2001无公害食品 牛奶加工技术规范
51.NY 5051-2001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52.NY 505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53.NY 5053-2001无公害食品 草、青、鲢、鳙、尼罗罗非鱼
54.NY/T 5054-2001无公害食品 尼罗罗非鱼养殖技术规范
55.NY/T 5055-2001无公害食品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
56.NY 5056-2001无公害食品 海带
57.NY/T 5057-2001无公害食品 海带养殖技术规范
58.NY 5058-2001无公害食品 对虾
59.NY/T 5059-2001无公害食品 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60.NY 5060-2001无公害食品 大黄鱼
61.NY/T 5061-2001无公害食品 大黄鱼养殖技术规范
62.NY 506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
63.NY/T 5063-2001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养殖技术规范
64.NY 5064-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螯蟹
65.NY/T 5065-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螯蟹养殖技术规范
66.NY 5066-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鳖
67.NY/T 5067-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
68.NY 5068-2001无公害食品 鳗鲡
69.NY/T 5069-2001无公害食品 鳗鲡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70.NY 5070-2001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71.NY 5071-2001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72.NY 5072-2001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73.NY 5073-2001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74.NY 467-2001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11篇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企[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提升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扩大精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培育农加工产品出口品牌,加快建设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出口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加工出口企业,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确认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以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业,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含纺织、皮革及烟草)。
(二)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三)企业农加工产品年出口额:东部地区1000万美元以上,中部地区800万美元以上,西部地区500万美元以上。(四)企业通过ISO9000、HACC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五)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
(六)在国内已经注册商标和主要出口市场已经注册商标(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七)海关出口统计证明(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表),按系统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企业局)。
三、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传送电子文本。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地址、电子信箱。
联系人:王保平(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处)
电话:010-64193255,传真:010-64192761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E-mail:zhangjix@agri.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第12篇
【发布文号】农市发[2005]11号 【发布日期】2005-08-08 【生效日期】2005-08-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
(农市发[200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乡镇企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供应的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大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农产品消费安全的有效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农业生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适应市场需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促进优质优价,是实现农业生产性收入增加的有效措施。
(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既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强化标志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给,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二)发展方向。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进程,树立品牌形象。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在加快产地认定和强化产品认证的基础上,依法实施标志管理,逐步推进从阶段性认证向强制性要求转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安全消费。绿色食品作为安全优质精品品牌,坚持证明商标与质量认证管理并举、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行,以满足高层次消费需求为目标,带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有机农产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坚持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从产品认证向基地认证为主体的全程管理转变,立足国情,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有机农产品。
(三)发展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要迅速扩大总量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有机农产品要突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提升质量和效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重点是“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绿色食品发展重点是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有机农产品重点发展有国际市场需求的农产品。
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当地的资源、行业特点和质量安全状况,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按照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快发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要通过产地认定解决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千家万户的生产质量管理问题,重点抓好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通过产品认证切实解决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发展绿色食品,要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围绕提升产业素质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产业和重点地区的开发和认证。发展有机农产品,要在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基础上,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根据农业资源优势和国际市场需求选择性地发展。
(二)发挥资源优势,扩大总量规模。无公害农产品要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绿色食品要依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大型骨干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要发挥农业系统的优势,充分利用各地的农业资源,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提高认证产品效益。
(三)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要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力度,优先推动农产品安全标准、大宗优势出口农产品的品质标准的制定。努力争取我国在农产品国际标准制修订方面的参与权。积极筛选和组装配套适用的生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过程中,要着力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农场)、建设科技示范场、优粮工程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结合起来。要按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规划和农业标准化发展区域布局要求,以产地(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效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基地建设带动周边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积极通过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发展,全面树立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扩大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农产品国内外贸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销网点、柜台和展示区。要充分利用当地农业信息网,尽快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认证等信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网上交易。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通过扩大消费需求拉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贸易和流通。
(五)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各地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实施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适销对路和实现优质优价。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创造条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制定、认定认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等。同时,要创新机制,将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等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实施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新建和在建的各类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要以标准化生产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和验收的基本条件。以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以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和农户纳入财政支持、奖励范围。要积极争取将鲜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尽快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减免过桥过路等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监督,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公信力
(一)完善制度,依法管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制度,当前,无公害农产品要在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绿色食品要加快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组织制定《绿色食品管理办法》;有机农产品要在执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符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的《有机农业及有机农产品管理办法》。
(二)实施例行检查,强化证后监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突出抓好认定产地的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例行检查制度。对获证产品和企业(产地)要实行抽查、检查制度;对标志的印制、使用和登录要加大跟踪力度;加强对工作机构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认证质量体系、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执行情况。要通过例行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三)健全信息网络,提高追溯能力。要加快建立健全认证产品、企业和基地追溯查询网络,积极推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信息网上公示、查询、追溯制度。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受理认定认证投诉,适时公布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尽快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尽快建立获证产品、企业(产地)质量信用体系。要通过建立获证质量档案和监管档案,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认证公信力。
(四)加强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工作质量。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范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行为。对各级工作机构,要逐级实施考核和报告制度,对产地环境、产品检测技术机构和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实行资质考核、注册制度,建立退出机制,提高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公证性和权威性。各级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将其纳入到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省、地(市)、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机构,积极改善工作推进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建立激励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基本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工作业绩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对业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行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争取计划(发改)、财政、科技、工商、税务、质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好社会各种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尽快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共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的新格局。
农 业 部
二○○五年八月八日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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