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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精选8篇)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1篇

龙源期刊网 http://.cn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作者:薛晓虹 薛晓娜

来源:《维吾尔医药》2013年第08期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迅速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水平,使农村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在农村药品市场中,随着农村药品保健意识的提高,农村药品机构和医疗机构数量也得到不断增加。但是数量的不断增多,在监管农村药品市场时却出现了各种原因,对药品市场的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通过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此提高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水平。

关键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原因;建议

在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过程中,由于参差不齐的药品质量、过多的假冒伪劣药品、混乱的药品的供销渠道、销售和医药人员较低的素质、过高的药品价格以及不健全的药品监管体制,造成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对农村药品市场的运行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对监管问题的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加以解决,以此提高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水平,保证农村药品市场的稳定运行。

一、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

1、高额利润的趋势作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在农村药品销售市场中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为了保证农村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行,各地区逐渐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但是由于巨大的经济利润,有很多的卫生所、卫生站以及个体医药店都不愿因进行统一。而有些药店不重视药品质量,只追求药品的价格,便从不法渠道进行药品的选购;或者有的乡镇药店与药品配送企业一起哄抬价格,提高药品价格。

2、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在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中,没有到位的药品监管体系。由于基层药品监管部门需要监管较广的范围地区,同时监管任务重。而在基层监管部门中由于没有人数充足的执法人员,并且没有较为严格有效的执法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药品监管体系没有到位。在检查农村医疗机构时,检查手段和方法没有具备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公正性。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交通不发达,使监管工作没有准确覆盖到这些地区,使监管工作出现盲点,没能及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造成药品市场监管出现各种问题。

3、缺乏完善的药品监管体系,药品监管职能分离。由于医药监管职能的分离,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也无法发挥出有效的作用。医药监管之间没有合理的衔接,行医由卫生部门监管,药品由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监管,导致在药品监管体系中,无法分配监管工作,监管工作也无法同步。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开办质量不过关的个体诊所,销售不合格药品,对监管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4、医疗结构没有重视药房建设。农村药品市场没有有序的经营体系,医疗结构没有重视药房的建设,只是投入较少的资金,使药房建设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相关人员没有较高的法制观念和专业素质,医疗机构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相关领导人员没有重视药房硬件投入,只注重经济效益,无法有效的推进药房建设,使农村药品市场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

二、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1、提高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水平。在农村药品市场网络建设中,主要是建设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网络和药品配送网络。为了能够对假冒伪劣药品进行查处、压制和杜绝,必须要提高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体系和配送网络体系。在药品网络体系中,有一定成本和资质的连锁药品销售企业可以在相关下层地区设置药品连锁药店,确保每村都有药店。在建设农村药品网络体系中,乡镇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保证用药工作的科学性。乡村卫生所在购买药品时,都可以进行统一,然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代购。同时乡镇卫生院也要对所需要购买的药品进行全面的分析,主要包括:药品的来源、质量以及药品的使用情况等。提高对药品的监督和指导水平,加强农村群众购买药品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提高药品物流公司的配送积极性,使乡镇和乡村都有相关的药品配送网络,建设统一的药品配售,可以防止在运输药品过程中存在着损耗问题,确保了群众用药的安全性。

2、提高医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为了提高农民用药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必须要提高医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了降低医疗事故,必须要对农村药品经营观念进行相应的转变,同时大型药品连锁企业也可以与乡村药房相连接。加强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培训工作,减少由于经济利益的趋势,使药品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对用药的科学性和安全性造成严重的影响。

3、增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药品相关法律知识,能够对药品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宣传有效的药品法律知识。另外,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能够对农民群众积极的宣传药品知识,增强群众的维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群众的维权时间,减少群众的维权成本,确保群众维权行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此可以有效的压制不法分子进行伪劣药品的销售,保证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准确性。

4、加大监管人员的执法力度。首先要提高对监管人员的引导能力,引导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利用科学监管的理念;其次要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医疗机械的相关知识,能够有效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其次要提高监管人员的自学能力,激发监管人员的自主性,能够自主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善自身的综合能力,以此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农村药品市场能够稳定运行。

总结

在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过程中,必须要完善监管体系,保证监管手段和方法有法可依。在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过程中,要提高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水平,增强医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保证药品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其次要增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加大监管人员的执法力度,同时要推进农村医疗相关机构GSP认证,以此保证农村药品市场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庄琼民.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峡药学,2010,38(05):156-158.[2]丁韶东,吴问胜.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首都医药,2007,37(11):13-15.[3]廖茜.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现状及对策[J].台湾农业探索,2013,35(01):19-25.[4]黄艳.浅谈我国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9,35(02):36-39.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2篇

一、我区农村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冒牌食品、假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缺斤短两食品。有的食品以色素、糖精、酒精等勾兑而成;有些食品的某一些成份的含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儿童食品,色素、糖精、防腐剂等严重超标;有些食品制作相当简单、粗糙,并且这些食品包装简陋,包装物大多是有毒的塑制品和劣质的纸张;有些食品包装上所标的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缺斤短两。是重大问题。

二是经费、人员、设备保障不足。巴南区工商分局监管辖区面积1825平方公里,77个社区居委会,206个村,农村人口59.5万。工商部门现有在编干部140余人,下设10个工商所,67个12315投诉联络站,分布在42个行政村、25个大型市场、超市。由于经费缺口大、执法人员少,技术设备差阻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推进。同时还由于一些农村经营户素质较低,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有抵触心理,加之“一会两站”没有经费,严重阻碍12315投诉联络站工作的推进,致使农民自我保护意识长期得不到提高,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给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三是信息传播途径较少。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不够,加上信息传播途径少,使农民对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知之不多或一无所知,更谈不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认识不到假冒伪劣食品给自己身心带来的危害,这是广大农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最大的障碍。

四是农民防范意识较差。农民收入低下而且缺少对食品质量危害性的认识,所以购买食品往往只图便宜,不求质量,致使质量差、价格低的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就像有些食品经营者说的那样“真的卖不出去,假的卖的很快”。

五是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假力度不够。农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商品进货渠道多样,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市场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检查的时间、次数不够,削弱了打击力度,给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农村的商业网点较分散,进货渠道和形势多种多样,越是假冒伪劣商品,进货渠道越隐密。由于上述因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中的假冒伪劣销售活动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势头。六是存在着质量标准不适应、检测体系不完善、执法体系不科学等问题。质量标准不适应主要是食品生产加工尚未形成规范化运作,缺乏足够的质量标准,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上推进速度滞缓。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现已制定和发布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食品卫生及检验方法、食品质量及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食品贮运、食品标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1000余项,但由于制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问题,标准之间的矛盾问题尤其突出。

检测体系不完善。目前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部门不但数量不多,且都分布在大中城市,在人口众多的偏远地区缺乏应有质量检测设置。同时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有限,很多食品的检验检测项目需省一级的检验检测机构才能完成。落后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与许多普通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产品标注、保质期等是否合乎规定。

执法体制不科学。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大多不对称、不匹配,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机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近十个部门,部门分工职责交叉,往往导致重复执法。而一旦出现问题,则会相互推诿。加之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执法主体缺失,监管效率低下。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除工商有下设机构外,相关职能部门大多数在农村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得不到有效延伸。农村虽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但形如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办(站)的基层协管机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定岗定编问题,没有运行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得不到扎实深入地开展,多数仍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二、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安全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目前虽然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但与确保食品安全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应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调,确保食品安全。

(二)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各监管部门要以此指导生产者与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与经营。

(三)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区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及时地向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建议、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地运用政府资源,形成“政府牵头抓总、各监管部门全力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打造“放心消费”环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经费作保障,建议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每年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使工作开展有物资保障,便于拓展市场监管的领域,不断更新执法设备,切实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

(五)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和“流通网”。一方面各监管部门要适当增加基层执法力量,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形成食品安全的“监督网”,让制假售假行为和假劣食品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和批发企业向乡村延伸,形成主渠道,占领农村市场。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3篇

1 农村药品市场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1 购销渠道混乱,假冒伪劣药品多

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大部分的农村医疗机构只注重经济利益,购药以价格低廉为主要标准,不顾药品质量,从而成为不法药贩推销假劣药品的目标。不法药贩采取低价倾销、高额回扣、现金交易、开具假发票等不正当手段,销售和变相销售假劣药品,将一些变质、过期和失效的药品推向农村市场,并且采取“游击战术”,给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存在“以药养医”的现象,致使假劣药品泛滥成灾。“个体药贩满村跑,卫生院长忙供销,邮售假药真不少,销售代理多挂靠”是一些农村地区药品流通市场混乱的真实写照。

1.2 卫生机构药学服务差,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

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没有药学专业人员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一些卫生机构甚至根本没有配备专门的药师指导患者用药,农村的个体药店更达不到GSP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专业素质普遍较低,药学知识非常缺乏,不少药剂人员根本没有经过药学专业的系统学习,对药品的基础知识了解甚少,有的甚至对药品变质浑然不知,致使一些霉变的中药饮片和过期失效的制剂仍在使用,极易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部分农村医务工作者和药学人员受经济因素的影响,趋向给患者开贵药、好药,从中谋取利益,因此,不合理用药现象在农村十分普遍。如不合理使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药物配伍,超大剂量乱用药等等。再加上农民安全意识淡薄,用药知识缺乏,常常会乱用药、滥用药。

1.3 农村药品价格虚高,农民用药水平低

当前,我国农村医药市场的垄断现象比较严重,药品价格信息闭塞,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由于进货渠道的不同,在不同的卫生机构和药店中价格差异很大,再加上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这些都导致农村医药市场价格混乱。因此,农民的药费负担很重。同时,因为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不了解基本的医药知识,容易受游医药贩和虚假医药广告的误导;一些文化水平低的农民看不懂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错服药品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农民生病之后不愿意去医院治疗,在不了解药物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的情况下经常根据经验自我用药;农民的药品使用知识水平低,不注意药品的有效期限,不少农民服用过期药物。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不健全、医药费用的增长过快、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竞争不足,使得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民,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农民,长期处于舍不得用药、用药难、用药严重不足的困境。

1.4 违法经营行为普遍存在,药品监管力量薄弱

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且密度低,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不同规模的零售药店遍布农村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村民用药的主渠道。这些网点设置分散、交通不便,给药品监督部门行使监督职能带来诸多困难。特别是农村“地下诊所”十分普遍,这些地下诊所游离于乡村卫生室组织一体化管理之外,药品质量意识淡薄,其药品仓储、卫生条件大都脏、乱、差,进货渠道极其混乱,假劣药品屡见不鲜,且难以彻底打击,严重威胁着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医药网点的建设“重城市、轻农村”,导致农村药品供应主渠道不畅,给非法经营药品提供了滋生空间,违法经营现象普遍存在。这些违法经营的行为直接影响了药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农民的用药安全。而且,不法药贩相互勾结,大肆向广大农村和周边地区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制售假劣药呈现规模化、网络化、现代化发展趋势,没有内部举报,很难进行查处,给药监部门行政执法带来阻力和难度。

2 思考与对策

2.1 规范农村购药渠道,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根本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保大药房连锁经营的药店,进货渠道严格,质量有保证,价格比较合理。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药品供应新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药品连锁经营两条药品供应线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医保大药房的资质、经营和管理优势,帮助其在中心乡镇建立连锁店,以连锁药店为中心,向农村辐射扩散,建立药品零售点。二是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由乡镇政府组织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以规范村级卫生机构的药品购销渠道。督促建立购销记录等药品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以及个体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三是积极调整农村用药结构。根据农民特点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界定适销对路的农村用药范围。把效果好、农村常用、价格低廉的药品和部分急救药品固定下来,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农村基本用药目录。

2.2 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基础

针对农村药学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现状,必须加强农村药学专业人员的培养,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一是对从业人员(卫生院及诊所药剂科、药店营业员进行资格认定,非药学人员不准安排到医疗机构从事药剂工作。二是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药品保管和药房配方工作。三是定期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药学专业知识及药事法规培训。药监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进行药事管理知识培训,开展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四是鼓励支持大中专优秀毕业生到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从业人员素质低的状况。

2.3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用药水平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必备条件

加大宣传力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加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向农民发放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普及有关药事法规,同时教给农民一些常用的用药知识和识别假药的常识,提高他们科学用药的意识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狠抓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到药监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依法管药的良好氛围,让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无藏身之地。

2.4 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农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重要措施

加大农村药品执法力度,首先要加强健全完善监督网络,聘请药品一线工作人员为义务监督信息员,组成区、乡(镇)、村(居)三级网络,定期开展法规培训和信息交流,及时提供基层药品违法行为信息,并予以打击。同时,要积极征得各级政府对药监工作的支持,保证药监经费和农村药品“打假”装备经费的落实,要做到及时、足额、到位;其次是加强基层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建议可以建立药监、公安协同执法办公室,或者建立药监局与110联动机制,建立一支行动快捷、反应迅速的药监执法“铁军”,加大药品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效果。再有就是对零售药店药师脱岗、违法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切实加强惩治力度;建立打假举报奖励机制,促使广大群众参与到药品打假活动中来。

另外,随着农村人均用药率、群体用药频度和数量的不断增长,农村药品不良反应日益突出与严峻,因此,加强药品检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要加强药品检验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公正性,实行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分开,发挥监督性抽验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遏制作用。同时,应该加强药品的快速检测,对农村假劣药品进行有效检测初筛,依托市药检所,实行“代抽检品制”,提高基层用药的检测技术含量和水平。药监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必须尽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加强对农村医师用药的监测与指导,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以保证农民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用药。

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任务,基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农村药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摘要:通过对我国农村药品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特点和问题。认为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应该从购药渠道、从业人员素质、宣传力度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等方面入手,加大农村药品监管的力度,以保障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关键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赵岚.我国农村医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J].医药导报,2008(5):612-614.

[2]丁韶东,吴问胜.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首都医药,2007(2):10.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4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政策、宏观环境的变化,全国的经济增长形势出现了可喜局面,但是,通过深入分析,发现在这场悄悄的“变革”中,农村消费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与农村消费市场蕴藏的巨大潜力存在很大的差距。对此,本文从农村消费市场的现状入手,就制约当前农村消费市场的因素与如何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 消费市场 经济发展 消费需求

一、当前农村消费市场的运行特点

(一)农村消费市场增速低于城镇消费市场

从全国的数据来看①,2010年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669.4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城镇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659.7亿元,同比增长18.6%,乡村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09.7 6亿元,同比增长15.6%。2009年,全国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0%,城镇为36.5%。广东省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06.93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8.3%,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5.9%%;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74.72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0%;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9%,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2.9%。由此看来,受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差异的影响,农村消费市场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城镇消费市场发展速度。

(二)消费结构变化不大

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村消费环境的日益改善,以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信通讯、文化娱乐为代表的消费在农村市场增长较快,但是,农村传统消费习惯、模式改变不大。农村市场消费仍以生产、生活必需品为主,如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即使有的农民买了彩电、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也会因为电费贵尽量节省着用;买了摩托车也会因为汽油贵而放置在家里,拖拉机和三轮车只在农忙或者跑运输时使用。

(三)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水平低下

从调查看,约10%的农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而90%的农村家庭靠副业和外出打工增加家庭收入,大部分农民打工受文化程度的限制和技术技能的缺陷,收入低而不稳定,只有极少数人靠从事商业、手工业等增加家庭收入。相对农民单一的创收方式,农民的实际收入增长缓慢,收入很低,农民增收渠道较少,增收幅度不大,家庭收入大部分用于满足食物消费、农业生产,解决日常衣、食、住、行的问题,虽然推行了教育“两免一补”,开展了一定范围的医疗保险,但生产、教育等支出较多,迫使大多数农户收入结余低,加之受长期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导致农民消费低水平,农民维持其生产、生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集中在低端商品上。

二、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随着全市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生活质量都发生了一定变化,但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农村消费市场尚未出现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当前农村消费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当前农村消费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环境不理想等问题造成生活消费不足

1.农村消费环境不理想,农民不能消费。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流通体系不健全。现在的农村市场规模小、服务质量差、经营体系不健全,有的地方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二是生态环境恶劣。很多地区水土流失、气候反常、沙尘飞扬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活环境不稳定,农民缺乏长期的消费预期。

2.扩大农村生活消费的重点有偏差,农民不想消费。一般说来,人们的消费倾向是按照吃、穿、用、住、行的顺序来发展和满足的。在农村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然就把扩大需求的重点放在“用”上。但事实上,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消费支出的先后次序却是:吃饭、建房、子女教育、婚嫁和家用电器,建房与装修房屋是农民生活消费除食品支出外的首要选择。

3.缺乏适应农民需要的合适产品,农民不愿消费。由于受收入水平、文化程度、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与价格都有特定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工商企业一直把生产经营重点放在城市,忽视了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消费特征的研究。根据有关机构调查,全国著名消费品生产企业,只有10%的企业对农村市场进行过系统调查,大多数企业只是简单地将城市滞销的商品推向农村市场,想消费的农民买不到合适的产品。

(二)投资边际效益递减、人均资源过少造成生产消费不足

1.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对未来预期比较悲观。由于农业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加之与国际接轨,农产品价格出现了下跌的趋势,农业效益显著下降。

2.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农业生产增收幅度有限。虽然近年来农业效益呈下降趋势,但总体来说,农业的成本纯收益率相对于工业来说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加之目前的利息率已经降得很低,农业生产依然有利可图,可见效益下降并不是农民生产性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农民投资过少的根源在于农民人均占有资源过少。在现有的耕地上扩大投资,农民增收的幅度有限;扩大耕地面积,又不可能,这是农民不愿增加农业投入,导致生产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

(三)农村信贷、社会保障等机制不健全,抑制了农民的即期消费

与城市相比,农民更易受到自然、市场、疾病等风险的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较差,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低的需求弹性和相对较高的供给弹性,农户收入随供需格局变动波动较大;二是农业受气候影响较大,农户丰年增收灾年减收;三是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闲时外出打工收入很不稳定,具有典型的暂时收入的特性。目前在我国农村集体、家庭和土地等传统的保障功能受到削弱的同时,面向农村的信贷、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农业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制度并不完善,农民跨时预算能力很差。因此,为平衡不同时期的收入水平,保持消费水平的相对稳定,并预防疾病、养老等问题,农户只能通过压缩即期消费,增加储蓄来解决。

三、有关政策建议

(一)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购买力

提高农民购买力的首要任务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要坚决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拓宽农民增收门路;二是大力推行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方法,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拓宽农民的就业领域;三是建立健全劳务市场体系,为农民外出务工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货币购买力。

(二)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改善农民消费的硬环境

农村与城市、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集中体现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城市的差距過大。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服务基本上靠农民自己投入,这就造成了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方面差距拉大。当地政府应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基本条件,以及农村生态环境。

(三)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改善农村消费的软环境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信贷服务体系,目前农民在生产、生活消费中均有信贷需求,但现有农村信贷机构服务农民的意识不够强,贷款条件过于严格,农民难以得到或很少得到信贷支持。二是大力倡导现代消费观念,推进农村消费信贷。金融服务机构应根据大多数农民消费仍停留在“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的实际状况,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从贷款方式、利率期限等方面积极开发出适应农民特点的信贷品种,鼓励农民消费。三是建立健全农民进入市场的保障机制,消除各种影响农民进入市场的障碍,通过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民消费安全感,在更大程度上释放消费需求,使巨大的农村消费需求潜力尽快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

(四)积极探索适应农民消费方式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

要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建立起高效、畅通的现代化流通渠道,构筑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流通网络,满足农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消费需求。工商业界应联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进入农村市场,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大力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建立农村市场消费体系,同时加强产品的宣传和信息反馈,搞好售后服务,激发农民的消费热情,保护农民的消费权益。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参考文献:

[1]段桂生,钟晓和.当前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相应对策.金融时报.2009.11.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5篇

农药作为重要而又极其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我仅对我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总结,并提出应对措施与建议。

一、我国农药市场管理现状

1、经营单位规模小、摊点多、分布散,农药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国的农药经营单位分布到各市、县、乡(镇)村,有一部分经营单位的经营人员缺乏起码的农药基本常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卖药不懂药”、“违法不知法”的情况常有发生,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无证经营农药现象时有发生。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经营执照的多为个体经营业户,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对农药执法认识不足、经营规模小、走街串巷、营业时间不确定是造成农药市场混乱、坑农害农现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3、农药标签问题。这是目前农药市场管理工作中问题最普遍、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农业部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对农药标签的规范已作了明确规定,但目前市场上的农药标签仍有5个方面的问题表现突出:一是擅自扩大使用作物或防治对象;二是无中文通用名或使用未经核准一个产品擅自使用多个商标;三是使用说明不标注意事项;四是只标注代理商名称、地址,而不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多属于严重的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行为);五是随意标低用药量或用量不明确等。

4、农药质量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目前市场上仍有20%—30%左右的农药不合格,其中劣质农药又占8%左右;二是销售过期、失效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仍有少部分无农药登记证的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以肥代药等。

5、国家禁用、限用农药问题。经粗略统计,在我国销售的农药杀虫剂约占农药销售总量的60%,在杀虫剂中有机磷类农药约占40%,在有机磷类农药中高毒、中等毒农药又约占40%。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高毒、中等毒甚至一些剧毒农药仍以一定的数量充斥市场。特别是国家禁止在蔬菜、果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屡禁不止,给我国发展“无公害”生产带来了消极影响。

6、科学使用农药问题。目前有一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病、虫、草害发生规律不清楚,不知如何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一些经销商为谋取暴利,花钱委托当地植保部门出病虫情报,不使用农药的通用名称,从而导致在病、虫、草害暴发时,大剂量、重复用药,不仅费工、费药和造成农田环境污染,而且增强了有害生物的抗药性,从而也使病虫害危害一年比一年加重。

二、我国农药市场管理存在6大问题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药市场管理存在6大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地方执法或植保部门人员收受好处后施行的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执法与经营单位没施行政企分开,出些虚假的病虫情报以及严重的执法腐败现象!

如许多地方的农药经销商与当地的农业执法人员都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不规范的产品,只要有利润,凭他们与当地执法人员的关系,只要交了好处费或保护费,再花钱委托当地植保部门不使用农药的通用名称,出个假病虫情报,特别推荐说某厂的某个产品有特效,也可以在市场上照常销售的火爆,以获得暴利!而受到他们指使,即使是规范的农药产品,没交保护费,谁敢卖执法部门也会经常去抽查;据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某县农药市场进行调研时发现,该县农药市场的农药产品不符合农业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的应在40%以上!这个数据也许惊人,但就是这些产品在当地一些执法败类的庇护下长期的坑农害农,因为他们交了“保护费”,又能陪他们吃喝玩乐。而许多企业的合格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却遭屡次抽检,虽没查出什么问题,但一些经销商为了避免给自己找麻烦就不愿再销售这些规范的农药产品。

现在农药市场存在一个潜规则:就是一个无论是什么样的产品,生产厂家要想在当地推广开,必须要借助于当地的经销商,交些保护费,否则,就难以销售!

三、我国农药市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我国农药市场管理的对策

针对地方执法人员收受好处后施行的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执法与经营单位没施行政企分开、严重的执法腐败现象!我们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农药执法人员的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人员素质,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过程中,坚持亮证检查,准确立案,做到严把事实关,认定事实要准确,处罚要公正,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使处罚权,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实现农药监督制度化,树立农业部门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1、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法律意识。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应继续加强《农药管理条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等舆论媒体多方面进行报道和专题讲解,此外还应采取走村串户、乡村集市印发、张贴、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农药生产经营者、广大农民群众贯彻农药法律法规和有关农药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有效地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2、搞好对农药经营主体的业务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一是每年定期为农药生产、经营人员举办培训班,邀请正规的生产厂家,通过学习农药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农药经营者合法经营,守法经营;二是要求各级农资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农药经营活动,将经营理念统一到中央的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农药诚信经营服务上来,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三是自觉做到购进农药时从正规厂家及合法农药经营单位进货,并注意农药包装的规范、标签的齐全与正确,若发现登记内容(主要是农药证号、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等)可疑的产品应及时到区农业执法部门或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同时销售农药时不要只为经营农药而经营,要相应提供农药使用范围、防治对象、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配套服务,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四是实行源头管理,明确责任义务。要求区农资部门在加强农药连锁经营的同时,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安全防范措施等各项制度。全面配合区农业、工商等执法部门,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3、开展联合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职能,形成以农委为主体,组织公安、工商、农委、纪检、供销及技术监督相配合的正规企业参与的监管体系,不定期开展农资市场执法交叉专业大检查,取缔无证无照农药经营单位,收缴非法经营的剧高毒农药,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农药经营单位,通报屡教不改的农药经营单位,使农业执法的影响面和威慑力得到增强,逐步建立农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真正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要对负责该区域的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严厉的查处。

4、联合农技、植保部门,引导农民科学用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的新农药与生物农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和施药次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从而进一步减少农药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农药市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农药经营准入条件,对农药经营者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农药属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农药经营者多且自身素质不高,造成市场品种太多,价格高而乱。建议提高农药经营准入条件。而另一方面,农药使用者广大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信息闭塞,对品种知之甚少,农民购买农药主要靠零售商的推荐介绍,如果农药零售商没有文化、不懂专业知识,那么零售商向农民推荐品种就好比瞎子牵瞎子走路。因此,建议对农药经营人员作一定资格规定,或具有一定文化和专业知识,或经农业部门考试合格后凭其资格证及厂家的产品经营授权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2、对农药价格进行干预限制。为了降低农药价格,减轻广大农民的购买农药负担,政府应出台对农药价格的干预措施,将农药价格限定在某个额度内,违者将给予严历惩罚。

3、加强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政府应增加投入,加大对农药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县级农药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区域性农药质量检测中心建设,使之能适应农村农药市场的需要,能检测出假、劣、失效农药。

4、加大农药市场的管理力度。农药执法部门应严格依法办事,对经营假劣、高毒高留、过期失效、夸大宣传等应重点打击。建立农药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依据农药质量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群众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批诚信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店铺,定期不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对违法企业实行定期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企业实行重点监控。

5、建立服务平台,为民排优解难。专门为农民搭建一个服务平台,公开服务电话和服务时间,专人负责,内容包括优良品种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政策及法律咨询、农药质量投诉等。

6、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强化技术指导。建议配备村级专职农技员,村民小组配备兼职农技员,以便随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6篇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 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

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06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第7篇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2010-06-29 18:45:05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2)

【摘要】 自从2003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关键词】 ** 农村药品市场 监管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族自治州南部,东靠**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县,总面积平方公里,最高海拔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万亩。**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公里,是全省的%,全州的%。民族:境内居住着**、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

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

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

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与建议 第8篇

近些年来, 证券市场的话题在我国成为热点, 有关投资者保护和加强监管的呼声日趋高涨。国内学者不断撰文发表看法, 提出政策建议。但是, 我们发现那些多年以前就提到的一些问题仍然在重演, 投资者保护的整体状况并不见明显好转, 监管中的许多漏洞时时被媒体抓住炒作一番。这就提出一个问题, 为什么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地位得不到提高, 监管中到底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监管者执法的效果和水平?结合我国转型经济的特点, 不难想像, 证券市场作为经济转型时期制度安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可避免地根植于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国情中, 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和困难也就离不开这样的大背景。而目前学者们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大部分没有被采纳可以说明这些政策建议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或者说这些理论研究并没有能够拉近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二、文献综述

王石河指出,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是证券交易所有效监管的两架马车, 两者必须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不要说有效的自律监管尚未建立, 就连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地位都没有一个清晰而具体的定位, 这种单条腿走路的做法势必影响整个监管体系的规范运行。文章就如何确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地位做了探讨。曾宝华指出, 中国证券市场上诸多混乱现象的出现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 证券市场监管陷入困境之中。证券市场监管陷入这些困境的直接原因在于政府监管承载过重, 范围过宽, 导致力不从心;法律监管执法不力, 推脱责任, 导致威慑失效;自律监管力量微薄, 碌碌无为, 形同虚设;社会监管不遗余力, 但是茫然无助, 效果有限。证券市场监管陷入困境的最根本原因是证券市场的制度性扭曲。

三、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是改革的产物, 有一定的独创性, 却没有历史的继承性,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夹杂着计划和市场的双重色彩, 因此监管所面临的问题, 也可以说是市场本身所面临的问题。

1、监管机构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从已经查处的案例来看, 不少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开始疯狂做假的不法行为并没有被及时发现。银广厦事发之前, 证监会曾经做了两次巡回检查, 但都没有发现问题。交易所主要负责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但由于定期报告相对集中, 认真审核所有上市公司上报的信息披露材料很难做到,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审查不严, 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而且, 在持续披露阶段, 证监会不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材料直接接触, 主要从报刊和杂志等新闻媒体了解上市公司的各种公告, 缺乏充分有效的接触上市公司的途径。所以说, 这两道防线本身就有许多漏洞, 即使前后设防, 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

目前, 我国的情况是, 证券交易所主要通过上市公司提供的报告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后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解释以澄清疑问, 但不能对可疑问题做出实质性判断。由于交易所没有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权, 所以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管能力有限。证监会有调查权和处罚权, 但与交易所一样, 证监会受目前人力和物力条件的限制, 也很难及时发现问题。

2、证券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违规处罚力度不够, 除了监管机构本身的问题外,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所需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

(1) 目前我国证券违法行为受害人的补偿问题还没有得到满意解决。在各种法律责任制度中, 只有民事责任具有给予受害人提供充分救济的功能。然而, 由于《证券法》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 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 但对受害投资者却没有给予补偿。例如, 我国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仅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一个原则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承担的原则, 但这些民事责任的规定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操作方案。

(2) 现有的法律中缺乏合适的诉讼机制。在司法实践中, 中小受害投资者在向不法行为人追究民事赔偿时, 缺乏合适的诉讼机制, 致使投资者的损失事实上得不到赔偿。从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依据来看, 只有代表人诉讼制度有法律支持。《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 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但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很困难。

3、监管处罚不力。

监管处罚不力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现有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约束不严;二是法律法规虽有规定, 但在实际执行时却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

4、中介机构功能错位。

在西方国家, 像会计师和审计师一类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业务的基础在于上市公司要投资者相信其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及时、充分的, 而投资者也需要有人来帮助其监督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及时、充分的信息。中介机构通过树立发现和报告违约行为的业绩来确立自己的市场信誉, 尽管有时代价高昂, 但却可以增加对中介服务的需求和服务的报酬。与西方国家不同, 我国中介机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发展的, 这就导致了我国中介机构产生和发展的市场基础受到扭曲。以会计师行业为例, 其初衷是为了配合政府机关搞“三查”, 角色一开始就完全错位。在政府的长期荫庇下, 注册会计师也养成了风险意识差、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品牌意识欠缺的“恶习”。虽然此后全行业完成了与政府的脱钩改制, 但由于配套工作没跟上, 加之全行业的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 因而达不到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 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如下:

1、培养专业人才。

由于交易所没有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权, 所以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管能力有限。证监会有调查权和处罚权, 但与交易所一样, 证监会受目前人力和物力条件的限制, 也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布莱克研究了转型经济国家证券市场发展所需的法律和机构。他建议像诚实可靠的法庭、监管者和诉讼人等机构必须是本土的;而那些好的资本市场规则是可以从外部引进的, 但必须注意与本国现存的法律框架相适应, 并尽可能地将规则建立在现有的行业环境中。然而, 培养专业人才 (投资银行家、会计师、证券业律师和监管者) 的工作可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所以, 应加大力度培养大批的专业人才从现在做起。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导向以及经济奖励, 引导相关专业人才向该方面发展。

2、健全法律法规。

(1)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逐步健全, 我国的《证券法》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具体规定怎样的行为将处以多少的罚款及期限;如果逾期没有履行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2) 因为代表人诉讼制度规定代表人在选定以后, 要代表股东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时都必须召集股东大会, 并征得其同意, 这在股东人数众多的情况下很难实现, 即便实现, 也要付出极高的成本。所以, 相关法律法规应简化诉讼环节及规定。

3、加大处罚力度。

皮斯托等人指出, 在转型经济国家, 是执法效率而不是法律规章条文对金融市场发展规模的影响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并得到了Berkowitz等人的证实。公司治理无非是政府治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再优秀的法律条文也无法替代软弱的执法机构。

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造假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应加大, 对大多数造假的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的处罚不仅需要罚款和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需追究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监督其执行进度。

4、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功能。

交易所应该作为一线监管部门, 证监会应该具有最终的权威, 而市场中介机构应该和证券监管部门共同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保证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成为监管机构监督市场的得力助手。

参考文献

[1]王石河.《证券交易所监管地位比较研究》.《经济界》, 2007.4.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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