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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补贴改革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业补贴改革范文(精选12篇)

农业补贴改革 第1篇

关键词:农业补贴,补贴方式,补贴力度

一、农业补贴的含义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 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 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 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的投资, 包括农产品价格支持、贸易支持与保护措施、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农民收入保障计划、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对农村科技教育、市场信息等服务支持、对农村低收入者的扶助等等。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 广义补贴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般农业服务 (如农业科研、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测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病虫害控制等) , 粮食安全储备补贴, 粮食援助补贴, 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 收入保险计划, 自然灾害救济补贴, 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农业资源储备补贴, 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 农业环境保护补贴, 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 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 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 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 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 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 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生产要素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的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一些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 简称“发展箱”, 主要包括农业投资补贴, 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生产者提供的农业生产要素补贴, 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农业协议不赞同“黄箱”政策, 并试图通过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以限制和削减。

二、农业补贴的形式

1、投入补贴

投入补贴可分为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内部成本的直接投入补助和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外部成本的间接投入支持。前者包括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补贴等。这种补贴方式降低了农业投入物的成本, 因而能鼓励农民多购买和使用化肥等投入物,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后者包括政府强化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农业科技投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投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以及资助农村居民教育培训的投入等。这些投入支持并改善了农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交通、通信、水利、科教、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条件, 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成本, 有利于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2、产出补贴

产出补贴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农产品价格补贴, 即政府以高于市场价格水平的价格从农民手中采购农产品, 政府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均衡价格的差额, 就构成了农业补贴。产出补贴是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实现控制本国和地区农产品供应价格和供给政策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手段。

3、直接补贴

投入补贴和产出补贴都是通过市场传递给农民的间接补贴方式。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民是无法得到这些补贴尤其是现金补贴, 即使能得到补贴也是大打折扣的。如果政府的农业补贴不是通过市场, 而是直接支付给农民, 则构成了农业补贴的直接方式, 直接补贴方式的效果是补贴资金完全落到农民手中, 能够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实施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

1、实行农业补贴政策, 是工业对农业的利益返还和合理补偿

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工业剥夺农业、城市剥夺农村的二元经济结构政策, 农业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业税、储蓄和土地利益的巨大贡献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提供了积累, 促进了工业发展和城市繁荣。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 特别是进入人均1000美元的工业化中期以后, 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 应该实行对农业的补贴, 这也是国际经验和趋势, 也是工业对农业的利益返还;另一方面, 农业具有产品、市场、要素、外汇和生态贡献等多种功能, 但也是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机会成本高、自身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 存在效益外溢性和市场失灵问题, 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补贴, 因此, 对农业实行补贴是对农业的合理补偿。

2、实行农业补贴政策, 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式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这几年, 虽然农产品供给充裕, 但农民增收非常困难。由于农产品供大于求, 农产品价格连年下滑,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所以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扩大是农业政策调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与我国现阶段创造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是一致的, 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3、实行农业补贴政策, 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从2007年开始, 国际粮价猛涨, 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显示, 当年国际粮价就上涨了42%, 其中, 全球小麦价格上涨130%, 大米价格同期上涨74%, 而近期, 粮食价格更是创下新高。粮食安全问题成为次贷危机之后对全球经济的又一严重威胁。虽然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 目前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不那么突出, 并实现粮食总产连续四年增产, 2007年粮食产量突破1万亿斤大关, 但是我国人增地减的趋势不可逆转, 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和机会成本高的现实依然存在, 与此同时, 我国是一个粮食消费大国, 中国进口全部国际粮食出口量也只能满足4个月的消费, 能利用的国际粮食空间不大。因此, 加大粮食补贴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直补, 仍然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理性选择。

4、实行农业补贴政策, 有利于支持我国农业的出口

农产品出口不仅对中国经济有着巨大的外汇贡献, 而且对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有资料显示, 2000年以来农产品出口对农民增收贡献率都在10%以上, 尤其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 农产品出口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 以绿色壁垒为代表的新技术壁垒越来越多, 这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影响很大。因此, 必须通过农业补贴政策, 加强食品技术标准认证, 加大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信息体系建设的扶植力度, 保护入世后农业生产, 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四、当前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

1、农业补贴的方式不合理

粮食直补一直以计税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不少地方的实际种粮面积大于补贴面积, 多出的种粮耕地得不到补贴。如河南省安阳市种粮补贴面积470.71万亩, 实际种粮面积超出补贴面积约40—50万亩, 其主要原因:一是在土地承包时, 有打折计算的土地;二是村组集体耕地在确定农业税计税面积时未计入;三是因土地整理、复耕土地形成新的可耕地。

2、农业补贴的力度不够

当前的农业补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的生活水平, 但是相对于物价的上涨, 当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还不足以弥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水平, 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另外, 市场营销服务没有明确给予补贴性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的补贴力度不大, 进展迟缓;检验服务补贴资金缺口大, 相对落后, 难以满足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出口及国内生产的需要。

3、良种补贴存在问题

国家的良种补贴方法是农民必须到指定的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才能获得补贴。这种补贴方法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有悖于《种子法》第三十九条“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二是由于国家良种补贴的现价低, 种子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宁可放弃利润较低的新良种, 却选择数量多、价格便宜的品种作为补贴用良种, 不利于新良种的推广;三是种子企业竞标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一些种子企业是先竞标, 待标到手后再组织筹措良种, 致使出现良种不够时以粮代种的现象, 严重损害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4、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小, 补贴面窄

目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与农民购买热情仍存在着一定差距, 补贴资金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同时, 随着机具价格和柴油价格的上涨, 农民的种粮成本不断加大, 收益降低, 并且补贴机具种类不全, 还有很多其他的机具的本应补贴的都没有纳入补贴的范围, 这些都是造成农民购买热情不高的因素。

5、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

农业补贴结构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财政农业支出的70%左右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 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二是水利建设比重较大, 直接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少;三是以间接支持为主, 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有限。

五、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建议

1、调整粮食直补方式, 使种粮农民多受益

首先, 应在以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的基础上, 测算各地区实际种植面积与计税面积的比例系数, 利用测算系数对直补数量进行微调。其次, 应鼓励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以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对粮食连片生产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成员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后, 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 使补贴资金真正补到种粮农民手中。

2、加大补贴力度,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使补贴能够尽可能弥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 应根据粮食价格和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进行调整, 确保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稳定在较高水平, 从而激发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3、完善补贴发放方式

首先, 应提高补贴标准, 按照农户根据种植规范要求每亩实际用种量进行全额补贴。其次, 应改招标模式为直接将补贴款发放给农民, 划定项目实施区域, 按补贴标准直接将补贴款打到农民补贴“一卡通”上。最后, 应对于相应企业采用“准入”资格制, 即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要求和标准, 将面积落实到各县 (市) , 由各地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 再由省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确定入选企业。

4、适当增加良种和农机补贴资金

虽然国家近几年不断扩大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的补贴力度, 但是该类补贴能在多大程度上正真促进粮食生产, 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所以, 在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进行补贴时, 政府应该考虑补贴的范围、补贴的方式和补贴的多少, 使该类补贴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业产量和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5、提高农户的自身素养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和对农业技术的开发利用, 为农户生产创造更有利的外部条件, 同时有范围有组织地对农户进行与生产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以提高农户的自身素质。

参考文献

[1]冯继康:美国农业补贴政策:历史演变与发展走势[J].中国农村经济, 2007 (3) .

[2]宋海英、周应恒:美国实行直接定额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 2004 (3) .

农业“三项补贴” 改革工作总结 第2篇

一、 工作举措

1、早谋划、早部署。我区早在今年4月就已开始积极谋划,提前部署“三项补贴”工作。农业部门牵头草拟了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最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20xx年我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依据统计补贴面积。

2、加大宣传力度。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让每位农户了解政策,工作才能稳步推进。为此,我区下发了实施方案,各镇也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农业广播、村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区农业部门牵头印发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由镇、村发送给农户。区农业、财政部门还设立热线电话,随时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3、部门密切配合。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我区各有关部门切实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重点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与金融单位协调,全面掌握各乡镇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镇财政所、基层信用社在具体工作中负责结算,防止出现任何纰漏和差错,加快资金兑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户。

4、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在面积统计上报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切实做到补贴政策、补贴结果、发放程序、举报电话“四公开”。对农户补贴面积20亩以上的进行重点审核把关,防止虚报瞒报;同时加大与测绘公司移交数据的对比,对申报补贴面积出入较大的.镇村及时反馈问题,并要求作出情况说明,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在兑付补贴资金过程中,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

5、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区职能部门和镇、村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规范补贴资金管理,不因时间紧迫而简化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补贴存折;不准在发放存折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各种集资、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还对补贴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的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按政策办理、违规操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取得成效。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区农业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认真部署,并专门下发工作文件,各镇、办(社管中心)以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依据,进行分户统计、张榜公示、逐级汇总。经统计,全区农户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共计467765.74亩,按照亩均121.17元的标准,全区累计发放资金5668万元,并于6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1、对有矛盾纠纷暂缓确权的耕地,上级要求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统计发放,但二轮承包登记户多是抛荒者,多年来未耕种过土地,现在又给其发补贴,引起实际耕种户的不满。

2、20xx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统计补贴面积,虽经过多次勘误修正,但在统计过程中仍存在农户反映地块漏登或登记错误等现象,给统计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要求,对出现矛盾隐患的问题及时处理,争取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业“三项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第3篇

要稳定存量,用好增量

农业“三项补贴”应按照“稳定现有存量、优化配置增量”的原则,对现行农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这不仅是稳定党在农村的政策和基本经营制度,也是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向国家争取,将实际播种的耕地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这与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相符。这里需要提出的是粮食补贴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进行补贴,相对于以产量进行补贴更为合理,便于操作。原因在于核定粮农粮食产量的工作庞大,尽管与粮食销售量挂钩,能够直接、现实地增加粮农的收人,起到促进粮食生产作用,但农户只有得到定购任务或产销定单后才能拿到补贴,而当前粮食收购渠道不多、垄断性较强,农民可能因此享受不到全部补贴。所以,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进行补贴更符合政策目标,更切合农业生产实际。

按现有存量发放“普惠制”的补贴,实现了不动摇农民的既得利益。对新增补贴应围绕产粮重点地区整合资金、优化投向,着重解决制约当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当然,也可以适当调整优化存量,例如把现行补贴中的种粮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集中补贴种粮大户,用于统一供应良种。用好增量,新增补贴向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及其主产区倾斜,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不断提高粮食商品率,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要突出重点,优待新型经营主体

在实际补贴过程中,存在补贴对象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导致补贴效应出现递减趋势。一方面,农业“三项补贴”按承包面积给予,这种“普惠”倾向缺乏长期激励性。相当一部分已离开土地入城就业的土地承包者,给予他们补贴已经没有现实意义,既不能引导他们返乡务农,也不能对其基本生活资金有多大影响。另一方面,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大户反而得不到这部分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受到激励。在推进土地适度流转、逐步向规模化生产方式转变的形势下,现有的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激励作用很有限,各地都还未建立起有效的流转补贴制度。比如,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粮食种植形成了规模,但却享受不到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而相当一部分农田用于养殖业或高效农业,却仍然享受粮食直补。建议新增补贴资金的分配要直接与种植面积、粮食产量、优质粮生产挂钩,鼓励种粮大户采用农业“三新”技术,提高种粮能力。

为此,可以依据种植规模确定补贴数量。把增量补贴资金整合,在县域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规模经营标准,由经营规模确定补贴标准和比例,推进规模化生产经营,促进专业化农业生产主体形成。要出台专用于新型经营主体的专项补贴,在晒场、仓储、粮食烘干设施方面给予专门补贴,达到“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的目的。

要延伸补贴空间,优化补贴方式

农业“三项补贴”空间有限,补贴效益不高。还需拓展实施农业科技服务补贴和农业生态补贴,提高农业科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是强化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服务补贴。比如在为种粮大户测土施肥、节水灌溉、采用优良品种及先进技术等方面提供补贴。又如让种粮补贴资金与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农机、植保专业化服务合作社挂钩,真正把种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二是健全和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重点提高农户的病虫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风险对农户造成的损失。粮食补贴要与农田基本建设和提高装备水平相结合,加强农田的沟、路、渠、涵、桥、闸等基本建设。为抵御在收获季节遭遇阴雨天气的影响,加大粮食烘干设备的投入,让种粮农民种粮无忧,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建立农业生态补贴制度。改良土壤,提高肥力,以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经营主体为补贴对象,对采用节约、环保农业生产方式的给予一定补贴,转变农民只盲目追求产量、不注重农产品质量的保守思想,同时改善地力和土壤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要提高补贴标准,增强补贴政策效应

一些发达国家农民收入中的40%左右来源于政府发放的各种农业补贴,相比而言,我国农业补贴不仅绝对数量相对较低,而且通过粮食补贴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的政策效应也被持续上涨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弱化。一是农业补贴标准较低。近年来,我国农业补贴虽然不断增长,但农业补贴标准较低,“三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却一直在7%—9%之间,增长幅度较小,农业补贴总量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较低。二是农业生产中用工及农资价格的上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补贴效果。农业补贴上涨幅度远远低于农业生产成本上涨幅度,在粮食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宏观背景下,仅依靠提高粮食价格增加种粮收益已不现实,在粮食收购价格不能大幅提高和农业补贴标准相对偏低以及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农民获得的农业补贴所得收益非常有限。

农业“三项补贴”应与生产成本增长挂钩。农产品具有自然和市场“双风险”,要综合考虑城市物价和农民收入的因素,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促进农业补贴投入法制化。把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与农业补贴立法目标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应出台保持农业补贴持续增长的政策,确保从总量标准来提高农业补贴的实际效益。二是可在不同粮食主产区 ,针对不同农产品进行生产成本统计调查,农资综合直补额上调幅度至少应占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50%,以便有效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给农户增加的负担,减少部分补贴资金效益沉没在粮食收储环节,让农民愿意种粮、有利可得,帮助农民走出“丰产不丰收”的怪圈。

要创新金融手段,放大补贴效果

要坚持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支持方式,创新地开展和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尤其是粮食主产地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强化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给予适当补助(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现金直接补贴应与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或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单户补贴要设置合理的补贴规模上限,防止“垒大户”。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

另外,还可以通过提高农业保险额,将部分增量补贴用于增加每亩保费、抵减县级匹配及农民承担比例,将免赔起点及赔偿额进一步提高,规避生产者风险,也解决了谁种谁补、不种不补的问题,提高补贴的准确性。也要积极探索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新途径,通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风险补偿基金,建立贷款贴息制度,探索支持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破解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泗洪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农业补贴改革 第4篇

1 为什么要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 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 (以下统称农业“三项补贴”) 。政策的实施, 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 政策效能逐步降低, 迫切需要调整完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精神, 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 提出了政策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同意, 2015年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工作, 将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 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 2016年决定全面推开改革。

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 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 种粮比较效益低, 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 经营规模小。受制于小规模经营, 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都遇到很大困难。因此,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 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多数地方, 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 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 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却很难得到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 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 提高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能, 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同时, 调整完善现行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有利于我国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进一步通过“绿箱”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2 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情况如何?农民有什么反应?

2015年, 财政部、农业部为探索模式、总结经验,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 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5个省开展“三补合一”试点, 同时鼓励其他省份根据本地实际, 比照试点省政策和要求自主开展试点。试点省中, 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在全省范围内试点, 安徽省选择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立县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的6个县开展试点。非试点省中, 天津、上海和河南等3个省自主开展了试点, 且均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 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在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提高政策效能。

3 今年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 经国务院同意, 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 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 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体现“谁多种粮食, 就优先支持谁”。近几年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并推动担保业务尽快实质运营, 切实缓解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我们认为, 通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将会发挥多重积极效应。一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补贴与耕地保护挂钩, 可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高地力的积极性;通过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 可以减少工作环节, 减轻基层负担, 节约时间和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 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三

是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强调其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 可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4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大量涌现, 但在发展中还面临着各种难题, 我们认为其中最普遍的困难是由于缺乏抵押物, 导致“融资难、融资贵”。为此, 近几年我们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资金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 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政策性、独立性、专注于农业、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通过强化银担合作机制, 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成长中的烦恼”。

此外, 我们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适当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 开展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加快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 农民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 改革后的补贴对象、标准、补贴发放的时间和方式有哪些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 (占) 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 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 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 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我们要求各地结合实际, 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力争于6月30日前将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以“一卡 (折) 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6 如何确保政策落实, 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 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 统一思想,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明确责任, 加强配合, 扎实工作, 确保完成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任务。

《通知》明确,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省实施方案在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前要与农财两部充分沟通, 正式发布后要及时报送农财两部备案, 确保符合中央改革方向。《通知》还要求, 省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督促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 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 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农业补贴改革 第5篇

贴政策 项目 资金额度),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农业生产离不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持。有很多农民朋友比较关心2016国家给咱农村的补贴政策到底是啥?由于各项政策的发布时间不同、实施时间不同,农民朋友在用到时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了。我们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农业政策大全,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且收藏起来,尤其是补贴类,这可都是钱啊!

据说今年国家的补贴金额高达2100万,看完你就知道了!

一、补贴政策大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和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2016年生产的早(三等,下同)、中晚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

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生猪类(含)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防疫补贴政策

疫病强制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

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继续实施渔业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发达和养殖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发展政策

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担保、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

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农业补贴项目与金融大全

项目

1.农业部种养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

(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5)(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

(9)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0)桑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1)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申报;

(12)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13)项目申报;

(14)经济林类项目申报;

(15)设施农业类项目申报;

(16)高产攻关作物项目申报。

2.加工

(1)粮食加工项目申报;

(2)果蔬加工项目申报;

(3)畜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4)油料加工类项目申报;

(5)水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6)类项目申报;

(7)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

(8)食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9)液态奶加工类项目申报;

(10)酒花麦芽类加工项目申报。

3.流通设施

(1)保鲜类项目申报;

(2)集散地批发市场项目申报。

4.基础建设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申报;

(2)节水灌溉项目申报;

(3)田间水电路改造项目申报;

(4)中小型灌区水库改造项目申报;

(5)盐碱地改造项目申报;

(6)沙荒地改造项目申报;

(7)草地建设项目申报。

5.发改委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

(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

6.财务部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

(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

7.商务部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项目;

(2)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项目。8.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

(3)国家推广计划项目申报;

(4)国家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

资金额度

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0万-300万)

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不低于120万)

4.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6.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2000万)

7.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低于1000万)

8.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9.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200-500万)

10.大中型中央投资项目(100-200万)

1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农业补贴改革 第6篇

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实行平稳过渡。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云南: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国林介绍,“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高举高原特色农业大旗,闯出了一条发挥云南优势、彰显云南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突出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和开放农业6大建设重点,打造“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4张名片。去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3383.1亿元、比2010年增长86.9%,农业增加值达到2098.2亿元、比2010年增长89.3%。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876.4万吨、比2010年增长13.7%。橡胶、咖啡、花卉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甘蔗、茶叶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二,蚕桑面积居全国第三、产量居第五,马铃薯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五。全省生猪存栏4703.5万头、出栏6957.2万头,比2010年分别增长27.2%、49.6%。农产品出口额达40.55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11.2%,水果、蔬菜出口额超过烟草,成为云南省第一和第二大宗出口农产品。

“十三五”期间,云南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即重点围绕生猪、牛羊、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茶叶、核桃、水果、咖啡和食用菌10大产业,打造百亿产值的农业小巨人,打造千亿产值的主导产业,实现万亿综合产值的大农业目标。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强县,扶持一批重点园区项目和企业,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业经济新业态。

农业补贴改革 第7篇

但令人费解的是, 近年来, 农业补贴虽然在增加, 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似乎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 农业产量反而有所下降。所以我们很有必要探讨当前的农业补贴政策是否对农业生产有实际的效应, 以及这种效应是如何表现出来。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和本文的结构安排

关于农业补贴的研究, Howard D.Leathers (2001) 从战略贸易角度分析了美国农业促进法前后的农业补贴的作用及对各国的影响。Won W.Koo, P.Lynn Kennedy (2004) 则从全球范围内探讨了农业补贴对各国福利的影响。可以看到, 发达国家对农业和农业出口都做了大量的补助。他们的结论是, 无论对国内农业补贴还是出口补贴, 农业补贴对提供补贴的生产国福利有所损失, 会提高农产品进口国的福利, 降低相互竞争的农产品出口国的福利。

在国内, 冯继康 (2007) 和胡霞 (2007) 分别考察了美国和日本的农业补贴政策。钟甫宁、顾和军和纪月清 (2008) 侧重分析了农业补贴对农户收入分配的影响, 他们选取江苏作为案例, 分析了农业税减免和直接补助政策对不同农户收入的影响, 得出这两种政策主要提高了农业地租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 并且具有一定的降低收入分配差距的正向作用。

这些专业性的研究无疑具有针对性, 指出了所存在的问题, 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有较强的说服力, 但是, 我们发现, 以上的研究都是从理论或实证方面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做分析, 但是并没有对影响农业补贴政策效应导致农业补贴政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的具体因素作深入性的分析, 为此, 我们设计问卷以全国的农业地区作为调查对象, 对其做随机性的抽样调查。依据得到的数据, 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进行定性分析来验证我们的结论。

本文接下来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效应作统计上的分析;第三部分根据结论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提出建议;第四部分根据所得到的结果概括全文的研究结果。

二、农业补贴政策有效性的统计性分析

1. 调查背景

我们依据模型设计关于农业补贴的调查问卷, 对全国的农村地区做随机性抽样调查, 总共得到1122个有效样本。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 除了新疆、青海等非主要农作物产出未涉及到外, 其他地区均有所涉及。在调查数据的时间选择上, 我们主要考虑2009年, 2008年和2007年这三年的数据。

在调查的内容上, 主要考虑以下三大类的问题:第一, 农户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第二, 农户的投资和生产状况;第三, 农户在接受补贴后的反应和对补贴政策的评价及预期。

2. 调查结果的统计性分析

我们将所调查的问卷中涉及到的主要变量做统计性描述, 其结果如表所示:

1.农业生产状况

(1) 农户2009年粮食生产的情况。我们就“2008年粮食是否有多”这一问题设计了三个选项:“有余粮出售”, “自己够吃”和“不够吃”。其中, 第一个选项最能反应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的影响, 因为粮食生产的成本收益直接与农业补贴政策相关。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 选有余粮出售的农户占到了总体样本数的23.70%, 选生产粮食自已吃的农户占总体样本的56.51%, 仅有一小部农户表示粮食不够吃。所以农业补贴政策影响面还是比较大的。

(2) 农业生产投入状况。对生产投入状况, 我们调查了农户对种子、化肥和农药等三种生产资料的投入数量和金额。调查结果显示:种子的投入量基本持平, 化肥的投入量持平的比例约三分之二, 投入增加的农户占三分之一, 而农药投入增加的农户也占到了绝大比例。对于总体金额的投入, 33.15%的农户选择“农业投入增加”, 57.58%的农户选择“大体持平”, 而只有小部分农户选择“投入减少”。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在良种培育上面取得较大的成绩, 因而种子用量没有显著变化。但是化肥和农药用量基本呈现上升态势, 可能与常年生产使用无机化肥和土壤自然肥力下降相关。与此同时, 种子、化肥和农药价格上涨, 造成了农户在生产资料投入金额绝对上升, 即生产成本上升。

(3) 农户对农业生产重要性的看法。关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我们设置了“很重要, 是主要收入”, “一般般, 自己吃”和“没钱赚, 不想种”这三个选项。结果显示, 认为农业生产是主要收入的农户占42.07%, 而超过一半的农户种田只自己吃或不想种田,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评价降低的心理。

2.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看法

结果显示, 尽管大部分的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给予了好的评价, 他们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得到了提高, 但是, 还是有大部分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预期不看好或不明白, 认为当前的农业补贴额相对于其总收入而言, 还是偏低, 补贴的数量抵不过农业生产资料物价的上涨。所以这导致了14.26%的农户降低了对农业生产重要性的看法。

三、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分析

根据上面的分析, 我们得到:总体而言, 生产者行为表现出了一定的经济理性, 对农业政策调整也表现出了一定的适应性。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农业补贴提高了农户的福利水平, 但是农业产量并没有因为农业补贴的发放而显著提高。所以, 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 对补贴的范围, 补贴的对象和补贴的数额还要做更合理的安排和规划。为此, 我们对现今的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提出如下的建议:

第一, 调整粮食直补方式, 使种粮农民多受益。应在以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的基础上, 测算各地区实际种植面积与计税面积的比例系数, 利用测算系数对直补数量进行微调。应鼓励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以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对粮食连片生产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成员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 使补贴资金真正补到种粮农民手中。

第二, 加大补贴力度,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使补贴能够尽可能弥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因素, 应根据粮食价格和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进行调整, 确保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稳定在较高的水平, 激发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第三, 适当增加良种和农机补贴资金。虽然国家近几年不断扩大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的补贴力度, 但是该类补贴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正真促进粮食生产, 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所以, 在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进行补贴时, 应该考虑补贴的范围、补贴的方式和补贴的大小, 使得该类补贴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农业产量和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第四,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和对农业技术的开发利用, 为农户生产创造更有利的外部条件, 同时有范围有组织地对农户进行与生产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以提高农户的自身素质。

四、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本文对全国的农村地区做随机性的抽样调查, 通过对数据做统计上的分析, 我们发现:虽然农业补贴提高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和农户的生活水平, 但农业物资价格的上涨和部门间的比较利益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补贴的产出水平。

尽管本文的样本数量显得不足, 但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的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只是为了稍微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 那目前的补贴水平即实现了目的;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促进农业整体的发展, 真正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 那么当前农业补贴方式和补贴额度还有待改进。因为, 目前政府以农户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作为补贴额度的依据, 但是, 我们并不能够控制农民将所得到的补贴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农业生产, 即目前出现的一种不好的现象, 不种田的农户也得到了补贴。所以我们可以尝试一种新的补贴即按照农户上一年的实际卖粮量作为下一年的补贴依据。但是, 仅仅改变补贴的方式和提高补贴额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从长久上来看, 我们还是要加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户的知识水平, 提高农业部门的比较利益, 为农户的生产创造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Howard Leathers.Agricultural Export Subsidies as a tool of Trade Strategy:Before and After the FAIR Act of 1996[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2001, Vol.83:pp.209~221.

[2]Won W.Koo&P.Lynn Kennedy.International Trade and Agriculture:Theories and Practices[M].Blackwell Publishing, 2004.

[3]冯继康:美国农业补贴政策:历史演变与发展走势[J], 《中国农村经济》, 2007

[4]胡霞:关于日本山区半山区农业直接补贴政策的考察与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07

农业补贴改革 第8篇

作为公共财政的一部分, 农业补贴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为达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等目的, 中央政府自2004年起施行农业税制改革, 取消农业税, 对农业生产实施补贴政策。

但令人费解的是, 近年来, 农业补贴虽然在增加, 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似乎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 农业产量反而有所下降。所以我们很有必要探讨当前的农业补贴政策是否对农业生产有实际的效应, 以及这种效应是如何表现出来。

关于农业补贴的研究, Howard D.Leathers (2001) [1]从战略贸易角度分析了美国农业促进法前后的农业补贴的作用及对各国的影响。Won W.Koo, P.Lynn Kennedy (2004) [2]则从全球范围内探讨了农业补贴对各国福利的影响。可以看到, 发达国家对农业和农业出口都做了大量的补助。他们的结论是, 无论对国内农业补贴还是出口补贴, 农业补贴对提供补贴的生产国福利有所损失, 会提高农产品进口国的福利, 降低相互竞争的农产品出口国的福利。

在国内, 冯继康 (2007) [3]和胡霞 (2007) [4]分别考察了美国和日本的农业补贴政策。钟甫宁、顾和军和纪月清 (2008) [5]侧重分析了农业补贴对农户收入分配的影响, 他们选取江苏作为案例, 分析了农业税减免和直接补助政策对不同农户收入的影响, 得出这两种政策主要提高了农业地租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 并且具有一定的降低收入分配差距的正向作用;宋海英, 周应恒 (2004) [6]对直接补助的原因和可能的后果进行了分析, 认为主要的原因是直接定额补助更具经济的合理性, 但本质上属于“黄箱”政策, 会给农产品的自由贸易带来负面影响。孔祥智 (1999) [7]对农业保护政策做了简要分析, 并对政策的手段和特征进行了评述, 对中国的农业保障政策做了一些设想。更多的研究侧重于直接的政策比较和建议。直接的政策对策分析有李传健 (2007) [8]的分析。

这些专业性的研究无疑具有针对性, 指出了所存在的问题, 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有较强的说服力。但是, 我们发现, 以上的研究都是从理论或实证方面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做分析, 但是并没有对影响农业补贴政策效应导致农业补贴政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的具体因素作深入性的分析, 为此, 我们设计问卷以全国的农业地区作为调查对象, 对其做随机性的抽样调查。依据得到的数据, 先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进行定性分析, 然后采用顺序有序 (ordered Logistic) 模型对结论做进一步的验证。

本文接下来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效应作统计上的分析;第三部分采用顺序logistic模型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效应作实证分析;第四部分根据结论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提出建议;第五部分根据所得到的结果概括全文的研究结果, 并简略评论其局限性和后续的研究方向。

1 农业补贴政策有效性的统计性分析

1.1 调查背景

我们依据模型设计关于农业补贴的调查问卷, 对全国的农村地区做随机性抽样调查, 总共得到1122个有效样本。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 除了新疆、青海等地区非主要农作物产出未涉及到外, 其他地区均有所涉及。在调查数据的时间选择上, 我们主要考虑2009年, 2008年和2007年这3年的数据。

在调查的内容上, 主要考虑以下三大类的问题: (1) 农户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 (2) 农户的投资和生产状况; (3) 农户在接受补贴后的反应和对补贴政策的评价及预期。

1.2 调查结果的统计性分析

我们将所调查的问卷中涉及到的主要变量做统计性描述, 其结果如表1所示:

1.2.1 农户的年龄分布和经济状况

关于农户年龄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最小年龄为18岁, 最大年龄为75岁。其中, 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56.77%, 40岁到60岁之间的占30.21%, 而青年劳动力, 仅占到总的劳动力的13.02%。这种年龄分布的“倒金字塔”结构揭示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要素流失的状况。

关于农户经济状况, 结果显示, 超过一半的农户需要借钱或者赊账 (其中赊账的居多, 主要限于熟人之间) 购买种子、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

我们还设计了更加直接的家庭收支状况的选项, 分别为生活宽松、收支平衡和生活较紧三选项, 结果显示, 约55.70%的农户处于收支平衡的中等水平, 生活宽松和生活较紧的农户数量相当, 所以整体上农户的收支状况是平衡的。

1.2.2 农业生产状况

农户2009年粮食生产的情况。我们就“2008年粮食是否有多”这一问题设计了3个选项:“有余粮出售”, “自己够吃”和“不够吃”。其中, 第一个选项最能反应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的影响, 因为粮食生产的成本收益直接与农业补贴政策相关。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 选有余粮出售的农户占到了总体样本数的23.70%, 选生产粮食自已吃的农户占总体样本的56.51%, 仅有一小部农户表示粮食不够吃。所以农业补贴政策影响面还是比较大的。

对生产投入状况, 我们调查了农户对种子、化肥和农药等3种生产资料的投入数量和金额。调查结果显示:种子的投入量基本持平, 化肥的投入量持平的比例约2/3, 投入增加的农户占1/3, 而农药投入增加的农户也占到了绝大比例。对于总体金额的投入, 33.15%的农户选择“农业投入增加”, 57.58%的农户选择“大体持平”, 而只有小部分农户选择“投入减少”。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在良种培育上面取得较大的成绩, 因而种子用量没有显著变化。但是化肥和农药用量基本呈现上升态势, 可能与常年生产使用无机化肥和土壤自然肥力下降相关。与此同时, 种子、化肥和农药价格上涨, 造成了农户在生产资料投入金额绝对上升, 即生产成本上升。

关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我们设置了“很重要, 是主要收入”, “一般般, 自己吃”和“没钱赚, 不想种”这3个选项。结果显示, 认为农业生产是主要收入的农户占42.07%, 而超过一半的农户种田只自己吃或不想种田,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评价降低的心理。

1.2.3 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看法

结果显示, 尽管大部分的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给予了好的评价, 他们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得到了提高, 但是, 还是有大部分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预期不看好或不明白, 认为当前的农业补贴额相对于其总收入而言, 还是偏低, 补贴的数量抵不过农业生产资料物价的上涨。所以这导致了14.26%的农户降低了对农业生产重要性的看法。

以上的分析皆从统计描述的角度对农业补贴政策作有效性分析, 接下来我们将从定量的角度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作更精确的分析, 重点研究农业补贴政策对农业投入产出和农民福利的影响。

2 农业补贴政策有效应的经验分析

以单个农户劳动力数量 (labor) 、农业收入性补贴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 (Grainselling) 、工资性收入和农业性收入相对于上年是否提高 (Wage) 、补贴相对于农业生产资料物价上涨的水平 (price) 、补贴用于投资的比例 (share) 等6个因素为解释变量来分析在存在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农业补贴的效应水平。相应的被解释变量设定为农业补贴增加时农业产量 (output) 和农户生活水平 (livingstandard) 相对于往年的增加水平, 农户对生产重要性的看法 (important) 以及农户的政策的评价 (evaluation) 。由于这些统计量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形式, 得到的是数据本身是不连续的。当因变量是一个分类变量而非连续变量的时候, 传统的线性的最小二乘法 (OLS) 就不再适用, 此时我们考虑采用有序logistic模型。其基本模型为:

πi=Pro (Y=iundefined

其中X= (x1, x2, xM) , βn, β′m为自变量xn和xm的测定系数。

(1) 式也可以等同表示为:

undefined

目前, 我们所分析的所有logitic模型均是关于二分类反应变量的模型, 不过logistic模型并不只局限于二分类变量模型。我们经常看到变量的测量采用Likert类型尺度, 比如说“强烈反对、反对、中立、支持、坚决支持”或“从不、偶尔、经常、总是”或者“很差、较差、一般、一般、较好、很好”等等, 这些反应通常都按照1、2、3、4、5等整数序列编码, 故常将Likert类型的变量直接作为“连续”变量来对待。对序次测量反应变量建立模型的方法之一是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 它也称作ordered logistic回归模型或比例发生比模型。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其实是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的拓展。它的定义如下:

undefined

其中, y*是潜变量, 是观察现象的内在趋势, 它不能被直接测量, ε为误差项。

当实际观测反应变量有J种反应类别时 (j=1, 2, , J) , 相应取值为y=1, y=2, , y=J, 并且各取值之间的关系为 (y=1) < (y=2) << (y=J) , 那么共有J-1个间断点 (阈值) 将各相邻类别分开。即:

如果y*μ1, 则y=1;如果μ1y*μ2, 则y=2;如果μJ-1y*, 则y=J。其中μj表示分界点, 有J-1个值, 且有μ1<μ2<μ3<<μj-1。在参数估计过程中, 统计软件也会报告出μ1, μ2, , μj, 它们被称为阈值参数。由于有序logistic模型也是非线性模型, 所以我们通常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方法逐步迭代获得参数估计。众多的顺序变量模型中, 其估计过程的差异仅仅集中在残差分布的假设问题上, 因此, 只要产生潜变量信息的统计数据程序可知而且正确设定了似然比, 则极大似然估计量是一致和渐近有效的。由于我们仅仅需要得到事件的发生概率与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 因此, 采用ordered logistic模型的结论分析本问题是恰当的。

2.1 农业补贴政策对农业产量和农户生活水平的影响分析

将上述解释变量对相应的被解释变量作order logistic回归, 得到的结果如表2所示:

注释:括号内为p值, *, **, ***分别表示1%, 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由表2的回归结果有:农业产出水平与农业补贴用于投资的比例显著相关, 且呈现正向关系 (对应回归系数为0.1495) , 即补贴用于投资的比例越高越能对农业产量产生正向的刺激作用, 这与我们前面的定性分析是一致的。但是, 补贴水平和农业生产资料相对于补贴上涨的价格水平与农业产量却显著负相关, (对应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78和-0.1281) , 这说明即使农民将所得到的农业补贴部分或者全部用于生产性投资, 但是农业产量并没有因补贴而得到提高。

另外, 农业补贴水平和补贴用于投资的比例对农户的福利均有显著的正向刺激作用 (相应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5570和0.5427) 。这与我们定性分析中得到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2.2 结论分析

如上述分析所述, 虽然农业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的生活水平, 但由于受补贴额度和价格因素的影响, 农业产量并没有因为农业补贴的增加而显著增加, 反而出现下降的状况。为了更深入的分析农户的行为, 我们接下来从农户的心理的角度来分析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因素。

就此, 我们分别对农户对生产重要性的看法Important和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evaluation的评价做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农业补贴对农民对生产的重要性的影响是显著, 即说明大部分的农民对政府的这一政策还是持支持态度的。关于政策的评价, 尽管农业补贴与政策评价显著相关且有正向的影响, 但是农业生产资料相对于补贴的上涨水平对政策评价也显著相关, 且有负向的作用 (相应的回归系数为-0.0165, 显著性水平为0.822) , 这在一定程度抑制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所以, 对于当前的农业补贴政策, 我们除了要对以农户的补贴的方式做进一步的探讨外, 还需要对补贴的额度做进一步的分析, 使得农民真正能够从政策中得到实惠。

值得一提的是, 虽然务工收入对农户对生产重要性的看法影响不显著, 但是, 它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部门的比较利益和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导致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分转移和农业部门生产低下这一现实问题。所以, 政府不仅要考虑农业补贴的方式和农业补贴的额度, 还要考虑如何提高农业部门的生产率, 为农业生产和农户福利的提高创造外部环境。

3 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分析

总体而言, 生产者行为表现出了一定的经济理性, 对农业政策调整也表现出了一定的适应性。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农业补贴提高了农户的福利水平, 但是农业产量并没有因为农业补贴的发放而显著提高。所以, 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 对补贴的范围, 补贴的对象和补贴的数额还要做更合理的安排和规划。为此, 我们对现今的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提出如下的建议:

(1) 调整粮食直补方式, 使种粮农民多受益。应在以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的基础上, 测算各地区实际种植面积与计税面积的比例系数, 利用测算系数对直补数量进行微调。应鼓励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以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对粮食连片生产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成员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 使补贴资金真正补到种粮农民手中。

(2) 加大补贴力度,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使补贴能够尽可能弥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因素, 应根据粮食价格和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进行调整, 确保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稳定在较高的水平, 激发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3) 完善补贴发放方式。应提高补贴标准, 按照农户根据种植规范要求每亩实际用种量进行全额补贴。应改招标模式为直接将补贴款发放给农民, 划定项目实施区域, 按补贴标准直接将补贴款打到农民补贴“一卡通”上。应对于相应企业采用“准入”资格制, 即: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要求和标准, 将面积落实到各县 (市) , 由各地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 再由省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确定入选企业。

(4) 适当增加良种和农机补贴资金。虽然国家近几年不断扩大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的补贴力度, 但是该类补贴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真正促进粮食生产, 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所以, 在对良种和农业机械器具进行补贴时, 应该考虑补贴的范围、补贴的方式和补贴的大小, 使得该类补贴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农业产量和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5)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和对农业技术的开发利用, 为农户生产创造更有利的外部条件, 同时有范围有组织地对农户进行与生产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以提高农户的自身素质。

4 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本文对全国的农村地区做随机性的抽样调查, 通过对调查的结果作顺序logistic计量分析, 我们发现:虽然农业补贴提高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和农户的生活水平, 但农业物资价格的上涨和部门间的比较利益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补贴的产出水平。

尽管本文的样本数量显得不足, 但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的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只是为了稍微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 那目前的补贴水平即实现了目的;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促进农业整体的发展, 真正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 那么当前农业补贴方式和补贴额度还有待改进。因为, 目前政府以农户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作为补贴额度的依据, 但是, 我们并不能够控制农民将所得到的补贴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农业生产, 即目前出现的一种不好的现象, 不种田的农户也得到了补贴。所以我们可以尝试一种新的补贴即按照农户上一年的实际卖粮量作为下一年的补贴依据。但是, 仅仅靠改变补贴的方式和提高补贴额度还是远远不够的。从长久上来看, 我们还是要加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户的知识水平, 提高农业部门的比较利益, 为农户的生产创造外部环境。当然,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多元化的, 种植业也仅其中之一, 但作为传统农业的代表, 种植业的补贴政策经验可为政府扶持其他农业项目作借鉴。

然而我们的研究也存在不足的地方, 在研究对象上, 我们没有具体的分析各种补贴政策对农户行为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 我们没有对农业补贴政策的具体效应做模型上的推导, 接下来, 我们将从这些方面着手, 使得我们的研究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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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业规则与我国的农业补贴 第9篇

也就是说, 2009年我国的农业补贴要在2008年1029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将大幅度提高到1200亿元。这引起了部分学者和政府官员的不安, 他们担心, 我国的农业补贴是否会超过WTO规则许可的范围, 是否会引起WTO成员国的不安, 甚至贸易争端, 特别是在经济危机蔓延,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今天, 这些担忧不不道理。

但是, 经过对WTO规则中农业规则的深入研究, 对照我国加入WTO农业方面承诺, 我认为这种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国在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历史欠账是沉重的, 只要这种补贴使用的方式和方法恰当, 合理利用WTO规则, 再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补贴或者说投入十倍甚至更多, 也不会有背于WTO的规则, 更别说引起WTO成员的争端。

一、WTO规则与中国加入WTO承诺

1. WTO规则中的农业补贴规则

根据WTO成员国必须共同遵守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农业协议》, 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可以根据其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性程度, 划分为三类: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

所谓的“绿箱政策”, 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得转嫁给消费者, 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和措施。这些措施对农产品的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 那么, 该成员方就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绿箱政策”主要有: (1) 一般的农业服务支出: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2) 粮食安全储备补贴; (3) 粮食援助补贴; (4) 与生产不直接挂钩的收入补贴; (5) 收入保险计划; (6) 自然灾害救济补贴; (7) 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8) 农业资源储备补贴; (9) 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 (10) 农业环境保护补贴; (11) 落后地区援助补贴等。

所谓的“黄箱政策”, 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主要体现在: (1) 对农业投入品的补贴; (2) 在农产品营销方面的补贴。这些政策对农产品贸易容易产生扭曲作用, 因此, WTO成员方必须承担约束和削减的义务。

所谓的“蓝箱政策”, 主要是指按固定的面积、产量和牲畜头数政府所给予的补贴, 成员方无须承担削减义务。

基于以上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的特点, 我国政府在制定农业补贴和农村发展政策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黄箱政策, 因为WTO规则要求必须约束和削减的, 而尽量多地采用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 因为这是WTO规则许可或者说鼓励的。

2. 我国加入WTO有关农业方面的承诺

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WTO。作为WTO的成员方, 我们毫无疑问要自觉遵守WTO有关农业的全部条款。同时, 我们还承诺: (1) 削减关税:农产品的平均关税从2001年的17.9%降到2005年的15.35%, 最终为2010年的15%; (2) 进口配额:中国主要对粮、棉、油、糖、毛实行进口配额管制。到2005年底, 配额的增长已经到顶, 如果2007年以后WTO没有启动新一轮全球农业谈判, 配额就不会增加。但食用油例外, 因为根据入世协定, 植物油的关税配额在2006年1月1日已经取消; (3) 非关税措施:中国承诺与WTO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确保措施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 使其建立在科学依据之上, 而非仅出自于政治保护主义的需要; (4) 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中国承诺不再增加并减少扭曲贸易的国内补贴即黄箱政策, 同时, 提高国内支持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在农产品方面, 中国政府承诺整个农产品的补贴额不超过基期的8.5%。

3. 中国现行农业补贴政策的不足

我国政府目前农业补贴政策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1) 对粮棉油的补贴还主要集中在流通领域。特别是保护性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实施, 看似保护农民利益, 其实, 农民其实很难得到真正的实惠, 而且容易引起通货膨胀, 关键是这些政策大多属于WTO规则中的黄箱政策, 容易引起WTO成员方的不满和攻击。 (2) 对化肥、农药、农膜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有限, 且大部分被大企业和不法商贩占有, 农民几乎看不到其中的利益所在, 关键是这种补贴是对农业投入品的补贴, 也可以归属于“黄箱政策”范畴, 是需要削减或禁止的。 (3) 缺乏增加农民收入的补贴政策。在绿箱政策中, 我国缺少6项与农民收入支持相关的政策, 如收入保险计划、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农业资源储备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等, 超过绿箱支持的一半, 因而增加农民收入的补贴手段比较匮乏。 (4) 没有很好地利用“蓝箱政策”, 实行按固定面积、产量和牲畜头数的计划政府给予的补贴, 即使部分地区实施了类似的补贴政策, 也没有很好的执行, 甚至这补贴根本就到不了农民手中, 而被地方政府层层侵占挪用。

二、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建议和未来走向

1. 从单纯的关注农业补贴转变到关注农业和农村建设的观念转变

我国历史上虽然是个传统的农业国, 但历来对农业和农村都存在歧视或者说重视不够, 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难以根本扭转。对农村和农民存在着严重的历史欠账, 建国几十年来, 一代代农民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即使在历次自然灾害的最困难时期, 收上来的粮食, 农民自己不吃也要首先上缴国家, 支持国家建设, 俗称“军粮”、“征购粮”、“税粮”, 实际上就是在供养城里人, 供养国家军队, 支持国家建设。但是, 农民的利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与城市居民相比, 农民基本上没有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而与此同时, 同样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的城市居民却在这些方面逐步得到了各种社会保障。也许有人要说, 农民有田地作为他们的保障, 但那一点微薄的土地真的就够了吗?况且, 中国农民的土地并非他们自己所有, 甚至根本不能自由支配。因此, 我们应当从观念上真正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地位, 政府应当加大在医疗、养老、教育、住房上面对“三农”的投入或者说补贴, 在这些方面实现真正城市农村同等待遇, 这样, 我们现行对农业方面的补贴再增加十倍甚至一百倍也未必够, 而且这方面的投入和补贴绝对属于WTO规则许可的“绿箱政策”范畴。

对于这些农村和农民本来就应该有的待遇和福利现在却成了政府的补贴, 这是一个观念的问题。其实, 世界很多国家在这方面早就作出了很好的榜样, 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 例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 他们的农民不仅可以享受城里人一样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一切资源和待遇, 而且, 有法定的退休年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这些高收入的发达国家, 他们的粮食、棉花等农副产品的价格却远远低于我国这样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原因, 很多商品的绝对价格甚至也远远低于我们。因为他们已经从其他医疗、养老、教育、基础设施等等很多方面得到了政府的大量补贴, 不需要靠提高他们所出售农产品价格来弥补他们的生活所需。因此, 要改变我国目前的低收入、高物价的现状就必须从改变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入手, 彻底转变单纯的农业补贴观念, 不能仅仅为了补贴而补贴。

2. 从单传的价格补贴向生产者的直接补贴, 把农村发展提到比城市建设更高的水平

无论是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 还是对农业流通领域的补贴都属于WTO规则中的“黄箱政策”, 也是WTO规则所不容许和必须削减的, 而我们在农民、农村方面的历史欠账又那么多, 我们完全可以改变现行的单纯价格补贴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这些方法根本就构不成对WTO任何规则的挑战, 也会使我国的农产品价格下降到一个合理的区间, 甚至可以大大低于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 使全国的老百姓得到真正实惠, 同时, 也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 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对农田水利、道路、桥梁、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完全有政府投入和维护, 并对农民实行免费开放, 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和生活成本, 这样我们的农副产品价格就没有理由还出现畸形的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 我们的内需又何愁拉动不了。

3. 转变农民身份, 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

转变农民身份, 不仅仅是口头上或者观念上的转变, 而是要真正做到使“农民”一词从身份象征变成为一种“职业”名词。建立真正的和城市一样的医疗、养老保障体系, 使农民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 就如同欧盟的农民在55岁就可以退休, 拿着和城里人一样退休工资, 当然, 要做到这一点还是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 特别是医疗、养老、培训方面的投入要和城市促进就业一样, 落到实处, 而不能像现在一样大多流于形式。很多地方宣布农民全员享受了医疗保险, 其实不过是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捞取政治资本的幌子而已, 农民的身份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而所有转变农民身份的投入都是符合WTO规则绿箱政策的。

4. 实行农村土地流转, 实现农业集约化道路

我国现行土地政策是土地国有化, 农村是分田到户的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制, 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作用, 对解决我国粮食问题和农民温饱问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然而, 随着加入WTO和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的不断加快, 这种模式越来越成为制约农业经济发展、实现规模经济的障碍。因此, 要尽快实现农业政策和农业模式上的突破,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 发展规模农业、集约化农业, 实行土地流转是我国农业未来的必由之路。而一旦实现了上述的农民身份转变, 其实, 土地流转和农业集约化发展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5. 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的投入, 实现生态农业

由于过去的农业政策导致对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 我国农业生态和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恶化趋势令人堪忧, 结合国家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规划, 政府应当增加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投入, 重点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东北农业主产区农业生态保护和资源环境治理的力度。这方面的投入或补贴也是WTO规则中绿箱政策所鼓励和许可的。

6. 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 保险资金由政府完全投入

首先是要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对粮、棉、油、糖等敏感性大宗农产品, 以及畜禽、蔬菜和水果等主要出口创汇产品进行保险补贴, 保险资金最好由政府完全补贴, 这样在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是也可以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而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是完全符合WTO规则要求的。

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变过去的各种补贴为对农民、农村、农业的直接投入, 彻底改变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 实现全国经济的共同发展, 拉动国内消费, 克服全球性经济危机, 而这也是WTO改善人类生活、生存状况的根本宗旨。

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补贴, 为了避免与WTO农业规则的冲突和不必要的贸易争端, 我们应该正确利用“绿箱政策”, 增加对农民、农村、农业的直接投入, 健全农民医疗、养老、教育制度,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环保的投入,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实现农业集约化发展之路。

关键词:WTO的农业规则,绿箱政策,农业补贴

参考文献

[1]章利新陈君:中国将在WTO框架下大幅增加农业补贴,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2/02/content_10752205_1.htm

[2]石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 (一) .人民出版社, 2001年11月

中国农业补贴简要分析 第10篇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的粮食安全、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并且保障农民收入。中国的农业补贴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 但实际上当时的农业还处于负保护的状态, 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后, 这种状态才逐步缓解, 中央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 农业成为任何时期都必须重视的产业。自从2004年起, 中央每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表示对农业问题的高度重视, 但总体而言中国的农业补贴体系仍然不健全, 相比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无论是在农业补贴种类、相关法律法规还是总量绩效方面都有待提高。

目前, 我国还没有对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进行系统的规定, 现行的农业补贴法律体系主要是体现在各单行法规中。例如:《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单行法规对多种农产品补贴都做了规定, 但并未形成体系, 也不全面。因此, 中国必须加大对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力度, 让农业补贴成为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同时, 农业补贴是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 它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 关系到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是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

二、其他各国农业补贴现状及绩效

各国为维护本国农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或多或少都会采取农业补贴政策, 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农业的目的。但由于各国实际情况不一样, 补贴程度也会随之变化。本文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开发的农业支持水平测算方法, 运用农业支持总量 (TSE) 及其占GDP的比例 (%TSE) 、生产者支持估计值 (PSE) 及其占农场总收入的比率 (%PSE) 、消费者支持估计值 (CSE) 和一般服务支持估计值GSSE) 等指标衡量各国的农业补贴水平及农业支持结构。

以美国为例, 其政策类型有多种:一是直接补贴。直接补贴作为农业补贴最重要、最直接的政策工具, 一直是发达国家包括美国等采取的主要手段。直接补贴中最基本的手段是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差额补贴, 在中国是最低收购价。直接补贴的对象是美国主要的粮食品种, 如小麦、玉米、棉花和花生等农产品。当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基于生产成本和生产者利润基础上制定的预计价格时, 政府对农场主给予差价补贴。直接补贴中, 还包括灾害补贴、休耕补贴、储藏补贴、土地转产的实物补贴和乳品转产补贴等;二是投入品补贴。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上升, 虽然农产品价格也得到提升, 但远远赶不上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速度, 包括饲料、薄膜等生产资料受粮食价格和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 价格上涨较快, 为保持农业竞争力, 有必要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补贴。按照WTO规定, 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属于黄箱政策, 扭曲了农产品的价格。但是一直以来, 美国每年都提供巨额投入品补贴。这些补贴包括农场储藏设施补贴、农场贷款补贴、作物保险补贴、燃料费补贴、紧急饲料免税和放牧费补贴等;三是市场价格支持。这个支持主要包括不归还贷款收益和液体牛奶补贴等;四是研发和资源型补贴;五是出口补贴。除以上补贴外, 美国还采取过运输补贴、检查补贴、税收补贴和州立项目支持等政策措施。

其他国家, 例如亚洲的日本、韩国, 欧洲的挪威等, 农业补助力度都比较大, 但反过来对本国以及国际农产品贸易产生了一定的扭曲效应。相比于中国, 日本、挪威等国的%PSE值均远大于中国, 表明其政府对农业的高度补贴, 农民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补贴。美国以及欧盟成员国平均值和中国差距并不是很大, 尤其是2000年以后, 中国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 农民收入得到相应提高。

生产者名义保护指数, 该指数以1为平衡值, 指数越大, 表示该国政府对农业的保护力度也就越大, 农产品价格相比于国际市场要高出许多。依据资料可知, 冰岛、日本、挪威三国NPC值较高, 国内农产品价格畸高, 消费者利益受到一定损害, 但农业从业人员却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其他国家如OECD成员国、美国、欧盟国家保护指数比较均衡, 国内农产品市场扭曲不大, 对农业的政策支持绩效也较高。

三、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分析

在WTO框架下, 各成员国在《农业协定》的约束下实行国内农业补贴以及资助。《农业协定》主要内容涉及市场准入、出口补贴以及国内支持等方面。其中国内支持方面主要包括三类支持条款, 绿箱措施、黄箱措施以及蓝箱措施等。

绿箱措施方面, 当前中国农业补贴的主要措施是“绿箱”措施, 但“绿箱”措施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扭曲作用不强, 缺乏专向性。早在2011年中国向WTO农业委员会通报了2005~2008年中国国内支持已使用的八项措施, 分别是一般服务、粮食安全公共储备、国内粮食援助、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不挂钩的收入支持补贴、自然灾害救济支付、环境计划下的支付和贫困地区援助补贴。历史性地看, 这些措施对中国农业乃至整个中国社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面对新的形势, 中国在保持这些“老办法”的基础上, 还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 立足国情农情, 顺应时代要求, 加强农业补贴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 让“老办法”在新形势下继续焕发新光彩。

黄箱措施相比于绿箱措施而言, 其专向性更强, 可以有重点的支持和保护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与其他发达国家不断将填满了的“黄箱”措施转入“绿箱”不同, 中国的“黄箱”措施与农业生产总值8.5%的上限还有很大距离, 中国暂时不需要削减“黄箱”措施, 反而应当适量增加“黄箱”措施对本国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扭曲作用, 以增强农业补贴的专向性。当前, 中国部分农产品极度萎缩, 进口依存度越来越大。因此, 中国应不断增加对特定农产品的补贴力度, 在农业谈判中适当选取敏感产品、萎缩产品、主要粮食作物和主要经济作物补充列入特定农产品名单, 直至达到8.5%的微量允许上限;应不断加强对非特定农产品的综合补贴力度, 加大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力度, 直至达到8.5%的AMS上限;还应不断优化补贴结构, 积极与价格、收入、环境等因素挂钩, 减少中间环节, 以直接补贴的形式补贴到农民手中。

蓝箱措施相比而言在中国暂时还没有实行, 因为它是在限产计划下的措施手段, 一般的发展中国家还没有达到限产的地步。但未来利用国内支持中不受削减承诺约束限制的“蓝箱”措施对农业予以支持也是大势所趋。

一般而言, 中国的%TSE值虽然与OECD成员国的%TSE值差距不大, 但由于中国农民人数较多, 所以平均下来农民人均得到的补贴值就偏低。此外, 除了补贴力度有所不足之外, 补贴效率不高, 补贴结构也不够合理, 这也限制了补贴的多功能性和刺激作用。补贴结构问题一般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基于投入的支持比重过大。

农业生产者的支持主要通过三种方式: (1) 市场价格支持, 由于执行了对某一种农产品的价格政策导致该农产品的国内价格与考虑了关税等因素的边境价格产生差别, 这种价格上的差别导致出现了国内消费者和纳税人向国内生产者的转移支付。若这个指标的数值为正, 则表明该地区实施的是市场价格的支持政策;若该值为负, 则表明该地区向农产品生产者征收了农业税; (2) 基于投入的支持是纳税人基于农业生产者的农业投入而对农业生产者进行的转移支付; (3) 基于耕作面积、牲畜数量、收入、收益的支持是对于某种或某类农产品, 以其目前的种植面积、饲养牲畜数量、收入或收益为基础, 由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转移的价值量。它又被细分为基于当前生产状况的支付和基于当前收入收益情况的支付两类。根据OECD的评估, 基于投入支持仅有总投入的17%可以被个人生产者获得, 当使用市场价格支持时总投入的25%可以被个人生产者获得;而基于耕作面积、牲畜数量、收入、收益的支持, 大约有总投入的47%可以被个人生产者获得。

2、一般服务支持结构也不合理。

一般服务支持主要包括农业科研和发展、农业培训和教育、食品质量和安全、基础设施、营销和促销、农产品公共储备等项目投入。

综上所述, 生产者支持和一般服务支持结构需调整。应降低基于投入支持的份额, 增加基于耕作面积、牲畜数量、收入、收益价格支持份额, 同时增加政策的连续性, 稳定价格支持的比重。在一般服务支持中, 公共储备支持被国有粮食企业所垄断, 农民和农业部门直接受益很小。因此, 应该减少公共储备支持的总量, 同时加大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支持比重, 增加农产品营销促销支持力度。

四、小结

农业:中国补贴,美国获益 第11篇

这笔近2亿美元的资金仅是美国重视农业发展的一个侧面。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2008~2013年美国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农业发展阶段,尽管此时美国正遭遇二战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数据,2013财年美国农业净收入预计将达到创纪录的1310亿美元,较2008年上涨46%,为197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农业净收入不断增加源于过去5年美国农业出口持续保持在高位,根据美国农业部预计,过去5年美国农业出口总值有望超过6570亿美元,为历史上最强劲的5年。

虽然美国农业部预计2014财年(2013年10月?2014年9月)世界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将下跌,但美国农业出口依旧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将达到1426亿美元,再创新高。

美国农业出口有如此好的表现,除了自身因素之外,中国的拉动作用不容忽视。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2000?2007年中国只占美国农业出口份额的8%?9%,到2012年已经跃升至约18%,达到近260亿美元,较2003年增长了5倍多,中国也取代加拿大成为美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

扶持政策下的成本攀升

中国的“魔力”将延续至2014财年。美国农业部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格劳伯2月份在美国第90届农业前景论坛上说:“第一季度(10月?12月)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再创新高,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中国预计将再度成为美国农产品的头号出口市场。”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一跃成为美国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一方面源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农产品需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中国的农业扶持政策大幅抬高了国内农产品价格,增强了美国农产品在全球农产品出口市场的竞争力。

弗雷德里克·盖尔是美国农业部下属的经济研究所(下称“经研所”)一名资深经济学家,他研究中国农业问题已有15年。根据他的研究,2004年中国实施农业直接补贴政策之后,美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明显增加;2009年中国开始明显提高农产品最低收购价后,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大幅增加。

他举例说,由于中国对种植玉米和大米的扶持政策,很多东北农民放弃种植大豆转向种植玉米和大米,导致2009?2012年中国大豆种植面积缩减27%,中国大豆产量处于停滞状态;而同期中国国内大豆需求不断增长,进口量增加。目前,大豆成为中国从美国进口增长最快的农产品。

美国农业部预计,2014财年,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大豆将增至18亿?21.7亿美元,比2012年提高20%?45%。同时,为应对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中国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此举一方面为农业发展支起安全网,同时也拉大了中国国内农产品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差距,导致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成本不断攀升。

盖尔的一篇研究文章显示,不断提升的收购价加上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已经使得2011年中国谷物、大豆、油菜籽、生猪的价格超过美国产品售价,幅度从小麦的20%到生猪的84%不等。2012年中国在农业扶持项目上投入的资金更是升至730亿美元,约合当年农业总产值的9%。

以棉花为例,2011年中国依据2010年的全球高棉价制定了临时棉花最低收购价,但后来全球棉价下跌,国际棉价低于中国国内价格。为此,中国的纺织企业转向使用便宜的进口棉花,而高价的中国棉花只能由政府收储。

作为世界上重要的棉花进口国,中国的棉花进口政策不仅影响到国内棉价,也影响国际棉价。“如果今年中国对棉花进口采取限制措施,将有助于中国释放过多的棉花库存,但也会导致国际棉价进一步下跌,继续拉大中国棉价与国际棉价的差距。”盖尔说。

2014年,中国农产品国内、国际价差的问题可能会进一步恶化。由于2013年全球主要农产品储备增多,2014年国际市场主要农产品价格将出现下跌。美国农业部预计,2014年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将比2013年下跌22%,玉米下跌13%,大米下跌1%、大豆下跌24%,棉花下跌11%。

如何摆脱补贴之困

如何摆脱农业扶持政策困局?盖尔认为,发展农业的根本之路是提高生产率。“美国以前也采取过类似的最低收购价政策,结果是最低收购价格不断被抬升,因为代表农民的政治力量不断给国会施压。”

经研所向记者表示,中国目前的农业发展阶段与美国20世纪上半叶非常相似,农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农产品价格波动大。美国的经验是,促进农业发展,农业补贴不是好的办法,“美国农业中最强的门类,如家禽、生猪、水果和蔬菜,从来没有获得过政府大的补贴或者价格支持。”

事實上,美国已开始尝试取消农业补贴,美国2014年生效的新农业法案就第一次取消了实施近18年的农业直接补贴政策,取而代之的是通过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来为农业保驾护航。虽然直接补贴占美国农民收入的比重很小,但将为美国联邦政府节省不少开支,不过这一新鲜做法能否见效依然有待检验。

根据经研所最近一项关于取消农业直接补贴潜在影响的研究,突然终止直接补贴可能导致美国1.1万个财务状况良好的农场消失,对美国不同地区的影响也不一样。

盖尔说,在新农业法案中,美国计划用保险去搭建新的安全网,“中国也在考虑类似的做法,为农业多设置一些保险,但实施起来会非常复杂,因为中国有大量的农民,去核实每个农民的信息和防止骗保行为发生,都是非常困难的。”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述评 第12篇

关键词:中国农业,补贴政策,文献述评

中国农业最早始于炎帝时期,迄今为止已历经八九千年,从原始农业的刀耕火种到现代社会的机械种植,农业从种植种类、种植工具、种植方式到农业制度不断创新与发展。温家宝总理在考察农业和春耕生产时明确指出: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农民工进城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农业生产劳动力的迅速下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急需中国政府加大相应的补贴力度。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应对复杂不公的国际环境,我国政府全面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关注农业生产利益, 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 “中央必须强化对农民、农业的直接补贴政策”。农补政策实施十多年来,学界对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笔者搜集涉及农业补贴的相关资料,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

1国内农业补贴政策系统研究

1.1农业补贴政策的历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之后,“农补”范围和力度逐步提高,分析 “农补”制度变迁及其演进逻辑,对于完善农补政策理论和制度体系意义重大。张凯新 ( 2013) 分析国内 “农补” 发展的三大历程: 1993年之前的 “负保护” 阶段; 1994— 2000年 “负保护 ” 向 “正保护 ” 的过渡阶 段。 高玉强 ( 2011) 提出我国农补政策历经三大时期: 一是1950—1978年的传统时期,农业利益受损; 二是1979—2002年的改革时期,农业利益逐步得到保护; 三是2003年之后的完善时期,农业补贴额度提高,补贴种类和方式进一步扩展。

1.2农业补贴政策的定义解析

学界对农业补 贴的定义 存在不同 的观点,何忠伟 ( 2005) 教授归纳出三种不同看法: 一是认为农业补贴政策是贸易保护的重要方式,是政府通过提高国内农产品平均价格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收支干预手段; 二是认为农业补贴是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农业生产者损失利益进行补偿,继而稳定本国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是认为是 “政府为保护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对农业所采取的一系列支持与保护政策的总称”[1]。徐全红 ( 2006) 认为农业补贴实质为国家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的调节。学界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对 “农补” 做了分类。广义农业补贴———即在 “绿箱”许可的条件下,重点对农业科技、农业水利和农业环保项目上进行补贴; 狭义的农业补贴政策——— “黄箱”政策,特指保护性补贴,如对小麦、玉米等农产品提供种植补贴、出口退税等形式补贴。

学界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合理性问题,存在重大分歧。多数专家认为随着中国农业经济的不断变化,必须采取合理的农业保护政策来确保国内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如李玉珠 ( 1993) 提出的 “中国农业需要适度保护”,柯炳生 ( 2001) 认为政府应对农业生产者进行直接补贴,刘畅 ( 2003) 认为现阶段工业应反哺农业,促进城乡共同发展。部分学者如林毅夫 ( 2003) 提出反对意见,认为 “农业补贴财政支出较大,以我国现阶段的综合国力难以长期支撑,且在政策的实施方面也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2]。蔡昉 ( 1993) 提出以农业贸易自由化代替农业补贴政策,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价格调控作用,充分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3农业补贴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农业补贴政策 《农业协定》 框架下进行了部分调整,但仍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需要。何燕华 ( 2009) 重点对欧美大国农业补贴的法律法规做了深入研究,指出 “中国农补存在法律缺陷: 一是农补法律制度建设滞后; 二是农补法律不健全; 三是涉农法律内容分散,可实施性较低”[3]。赵颖 ( 2010) 进一步指出农补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政策目标短期化、补贴效率难以提升等问题。李晓辉 ( 2012) 认为当前我国农补政府支持水平较低、管理体制不健全。葛珍珍 ( 2013) 提出农业补贴政策缺乏立法监督,补贴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1.4农业补贴政策范围研究

20世纪中期,中国农补形式为 “机耕定额亏损补贴”, 随后扩展为农用物资价格、贷款贴息等方面的补贴。入世之后,农补范围进一步扩大,2004年 “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粮食直补、购置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王艺璇等 ( 2009) 分析 “四项”农补数据,认为 “中国基本形成了收入性补贴和生产性补贴相结合,兼顾农民收入和粮食安全的政策框架,并逐年调整完善各项补贴政策”[4]。郭振宗 ( 2009) 根据中央 “一号文件”提出应调整种粮直补和大型农具购置补贴政策。

1.5农业补贴政策效果研究

研究者对农业补贴制度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项分析,钱克明 ( 2004) 通过分析 “中央一号文件”实施后各项农业生产要素的具体数据,认为 “农补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存在的问题较多”[5]。刘鹏凌 ( 2005) 通过对安徽省2003—2004年度农业生产实际数据研究,对农补政策执行结果进行统计描述。张淑杰 ( 2012) 以河南省为例从农业收入、粮食生产以及 “四项”补贴实施和影响等方面,通过建模及和数据描述等方法评价农补政策效果。

此外,部分学者采用经济学论证方式,以具体农业生产要素数据分析农补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程国强 ( 2003) 运用AMS测算了我国农业五年 ( 1993—1998) 支持水平, 认为国内农补水平上升空间较大。张宏生 ( 2005) 采用C D生产函数分析农业生产要素,主张政府财政应该提高农业补贴额度以及投资力度。

2国外农业补贴政策比较研究

20世纪30年代,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农业生产发展进入低迷时期,经济危机后发达国家进行了农补政策完善, 从而促进了本国农业发展。通过学者对美、日等国农补体系的深入分析,为我国农补政策的改革提供实践借鉴。

第一,立足外国农业政策补贴的发展趋势,寻求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未来道路。贺正楚 ( 2005) 详细介绍日本农业补贴类型以及在 《农业协定》框架下 “农补”政策调整方向,为我国 “农补”政策改革方向提出了建议。周建华等 ( 2006) 通过对美国6种补贴种类 ( 直接收入补贴、差额补贴、反周期补贴等) 的深入分析,预测了美国农补政策发展趋势与方向,为我国农补政策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借鉴。

第二,分析国外农业政策补贴政策的结构调整,探索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方向。柯炳生 ( 2002) 通过分析美国新农业法案,系统总结农产品贸易国际化形势下农业补贴的调整重点。姜亦华 ( 2005) 详细论述国外农业补贴方式和农业补贴政策发展总体趋势,据此提出了我国农业政策补贴的总思路。高志辉 ( 2005) 、张宗良 ( 2009) 、孟可心 ( 2013) 分别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农业补贴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国内农补政策实施面临的困境提出改善建议。学者对国外农业补贴模式的综合分析和深入探讨,为中国农业政策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经验借鉴和理论依据,但农业政策未来的重点领域及农业补贴整体评估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3农业补贴政策的问题与建议研究

3.1农业补贴政策存在问题

第一,制约 “农补”的法制措施少, “农补” 程序烦琐。李昌麒、王霞 ( 2009) 认为我国 “农补” 措施法制化制约薄弱,且 “农补”程序过多,严重影响了农业补贴效果。第二, “农补”结构不合理, “农补”机制不完善。伍业兵、覃聪 ( 2013) 认为当前农补存在: 一是结构设置不合理; 二是管理机制不完善; 三是补贴力度较小等多个方面都存在问题。第三,“农补”方式不当,“农补”对象较少。 在方式上 “农补”重视保障,忽视了促导作用; 在对象上 “农补” 重视农民,而轻视了 农业保护。李昌麒、王霞 ( 2009) 对此做了详细研究,并明确指出了农业补贴方面的这两大问题。

3.2农业补贴政策优化措施

第一,改变 “农补” 措施的法制现状,精简 “农补” 烦琐程序。政府通过特定的法律措施,弥补农业补贴法制化缺陷。通过智能化程序设置,精简 “农补” 烦琐程序,达到农业补贴的时效性发展。第二,调整农业补贴结构,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政府应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不断调整农业补贴结构,在结构调整中应更加重视 “农补” 政策效率和公平原则。政府应重点加强新兴农业、高科技农业的补贴力度,并通过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制定出合理的价格保障制度。第三,转换农业补贴方式,平衡农业补贴对象。农业补贴方式在重视 “保障” 的同时,更加重视农业的 “促导” 作用,通过合理化的政策引导来减少农业损失,从而起到政策保障作用。农业补贴对象在重视农民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农业的发展,通过现代化农业模式,促进农业补贴总成本的节约。

4结论

基于国内外学者对 “农补” 政策的研究,立足中国 “农补”政策现状,探究了 “农补” 问题及对策,为中国 “农补”政策的改进提供了理论借鉴。虽说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相关研究已有一些成就,但仍存在理论体系不成熟、政策实施不明确、执行力度不显著等问题,尤其缺乏 “农补” 实证研究和 “农补”指标评价研究,还需我国政府、专家、 学者的不懈努力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何忠伟.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与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林毅夫.我国现阶段究竟要不要增加农业补贴[J].现代贸易工业,2003(10).

[3]何燕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之构建[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2009(6).

[4]王艺璇,穆月英.加入WTO以来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与调整[J].中国农学通报,2009(6):27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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