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精选6篇)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1篇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还未纳入全国统考范围,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 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验印盖章;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学历,需提供《学历更改审批表》一份(社会人员无法进行学历更改的应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8)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2篇

一、准备教材

面试备考教材是基础,建议能够准备的都尽量准备。面试题库中包含了全国各个地区版本的教材,人教版、苏教版、鲁教版等,而考试是从这些教材中随机抽取文章进行试讲,所以提前熟悉教材很重要。

哪里可以找到教材?

①图书馆;

②淘宝;

③借亲戚朋友适龄孩子的教材看;

④新华书店。

二、准备浏览器

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只支持IE6-IE10的浏览器,且不支持手机端登录。不懂什么意思?那就赶紧用家里电脑登录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看会不会出现下图所示情况。

如果能够顺利登录报名系统,那就不用担心了,好好珍惜那台电脑吧(哈哈~)

怎么解决浏览器问题?

①安装IE6-IE10版本的浏览器;

②如果是国产浏览器,可尝试将浏览器设为兼容模式。

三、准备照片

如果是参加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如果是参加20前笔试的考生需要重新注册信息,注册信息时需要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的具体要求

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②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③照片中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④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风景、树木等物体)。

四、准备证明材料

已经网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部分省份是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把材料准备齐全才会确认成功哦~~

必备材料

每个省现场确认的材料并不一样,具体以本省面试公告为准。(可查看最近几天推送的各省面试公告)

五、准备银行卡

经过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但不是所有的银行卡都可以进行在线支付,所以要提前准备好银行卡,当然还得准备好充足的钱来缴费。

支持的银行卡

面试网上报名仅有3天时间,再次提醒大家这几天赶紧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报名快速成功!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3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教师教育,教师资格制度

1903年, 《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近代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诞生。辛亥革命以后, 民国政府继承清末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 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使我国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不断健全并不断趋于完善。时至今日, 这些标准仍然是一笔值得珍视的财富, 对于今天我国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清末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初创

1903年, 中国教育史上著名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其中, 《任用教员章程》对各级各类实业学堂的教员资格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时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 非常明确。这些条文对高、中、初等实业学堂正副教员的资格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如该章程规定, 高等实业学堂正教员“以将来大学分科毕业考列优等及中等及游学外洋得有大学堂毕业文凭暨大学堂选科毕业考列优等者充选”;副教员“以将来大学选科毕业考列优等及中等及游学外洋得有大学选科毕业文凭者充选”。

其次, 比较简单。就标准的内容而言, 主要是要求相应级别的职业学堂的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学历;如果教师候选者毕业于国内学校, 则有对毕业考核等次的要求, 如上文对高等实业学堂正副教员任职资格标准的规定。

再次, 这一标准与当时的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存在冲突。清末, 为了大力发展实业教育, 特别提出要发展实业教师教育制度, 其重要举措就是发展实业教员讲习所。《奏定实业学堂通则》规定:“至实业教员讲习所为实业学堂师范所资尤为入手要义, 万不可置为缓图”。这就是说, 实业教员讲习所的任务就是培养实业学堂教师。《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对课程作了明确规定:除专业课程之外, 教育学与教授法也被列为必修课程, 并规定:“各讲习所内宜附设实业补习普通学堂, 使讲习所学生练习实地授业之法”。这些规定表明, 实业学堂教师应该学习过教育类课程, 并有教育教学实习的经历。也就是说, 研习过教育类课程并具有教学实习经历是获得实业教师资格的标准。但很遗憾的是, 这些除了在初等实业学堂教师资格标准中有所体现之外 (《任用教员章程规定》:初等实业学堂正教员“以曾入实业教员讲习所及中等实业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充选”;副教员“以曾入实业教员讲习所及中等实业学堂得有修业文凭者充选”) , 在中等和高等实业学堂教师资格标准中都没有得到体现。这表明, 当时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与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并不完全配套, 还存在一定的互相矛盾的现象。

清末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呈现出上述特点, 是与当时的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初, 正是我国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初步建立之时。从历史的角度看, 初建的各项教育制度之间相互抵触是在所难免的正常现象。当时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之所以比较简单, 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尚不发达, 还处在发展初期。此时, 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非常有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 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理解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水准。

尽管清末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不尽如人意, 但毕竟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关于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标准, 因此, 在我国职业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 这一标准也开启了20世纪上半叶我国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探索。

民国初期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探索

民国建立后, 实业学堂改称“实业学校”, 并分为两级, 即甲种实业学校和乙种实业学校, 分别相当于清末的中等实业学堂和初等实业学堂。此外, 还有实业补习学校。

1913年, 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实业学校规程》, 对各级实业学校教员的任职资格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甲种实业学校教员之资格如下:一、在国立专门学校毕业者, 二、在外国专门学校毕业者, 三、在高等师范学校毕业者, 四、在教育部认定之公立私立专门学校毕业者, 五、有中等学校教员之许可状者, 六、在甲种实业学校毕业积有研究者”。“乙种实业学校教员之资格如下:一、在甲种实业学校毕业者, 二、在师范学校毕业者, 三、有高等小学校正教员或副教员之许可状者, 四、在乙种学校毕业积有研究者, 具有前条第六款及本条第四款之资格者, 非先任副教员三年以上, 不得任为正教员”。“实业补习学校教员, 依乙种实业学校教员之资格, 但其补习学业有甲种程度者, 其教员资格亦依甲种实业学校定之”。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这一时期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具有非常明显的特点。首先, 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明确且简单, 主要还是对教师候选者的学历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次, 相对于清末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而言, 这一时期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有所退步。主要表现是:民国初期没有对职业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进行明确区分, 也没有区分实业学校中普通科目教师与职业科目教师的资格标准, 而清末的当政者事实上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不同的。清末, 为了发展实业教育, 在普通师范教育之外专门设立实业教员讲习所, 建立了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此外, 不论是从优级师范学堂还是从初级师范学堂毕业者, 在清末都不能直接担任实业学堂教员。这说明清末统治者对职业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进行了区分。而在民国初期, 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者与有中等学校教员许可状者都可以担任实业学校教员。再次, 民国初期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中也蕴含着极为珍贵的进步因素。在清末, 只有从高一级学校毕业的学生才能担任下一级学校的教员。而民国初期则明确规定, 在甲种实业学校毕业且“积有研究者”与在乙种实业学校毕业且“积有研究者”可以分别担任甲种与乙种实业学校的教员, 这就打破了在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上的“唯学历论”, 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 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不断完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 对“积有研究者”尚缺乏清晰的界定, 导致这种进步性仅表现在书面上, 不能很好地指导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逐步完善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在职业教育上的作为尽管十分有限, 但是在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制定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对实业学校中普通科目教师与职业科目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作了明确的区分。1933年颁布的《教育部颁发各省市职业学校职业学科师资登记检定及训练办法大纲》与1935年修正的《职业学校规程》除对职业科教师资格标准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之外, 还明确提出普通科教师资格依照普通学校教师资格之规定办理。这说明当时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已经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其次, 在对职业学校职业科目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上, 突破了清末及民国时期注重学历等外在标准的限制, 开始重视内在标准的建立, 即把职业教育教师候选者自身应具备的素质作为担任职业科教师的标准。其主要表现是职业经验成为职业科教师资格标准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颁发各省市职业学校职业学科师资登记检定及训练办法大纲》明确规定:“1.凡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后具有二年以上之职业经验者, 或职业界高级技术人员, 继续任职四年以上者, 得请求登记, 充当甲种职业学科师资。2.凡高级职业学校, 甲种实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科毕业后具有二年以上之职业经验者, 或职业界中级技术人员继续任职四年以上者, 得请求登记, 充当乙种职业学科师资。前两项之登记, 应特别注重担任职业学科之种类及其经验”。从中不难发现, 是否具有以及具有多少职业经验成为职业科教师资格标准的重要依据。在一定意义上, 职业经验在职业科教师资格标准中所占的地位比学历等外在标准还要重要。1947年修订的《职业学校规程》对职业学校职业科教师资格标准也作出了详细而明晰的规定, 尽管在内容上有些变化, 但在强调职业经验这一点上并无变化。可以说, 当时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因此具有了显著的“职业性”。

再次, 在清末及民国初期, 对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的规定并没有明显地体现出师范性的特点。这一点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得到了改观。1935年修正的《职业学校规程》特别规定了不能担任教员的情况:“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充任教员。一、违犯刑法证据确凿者。二、成绩不良者。三、旷废职务者。四、患精神病或身有痼疾不能任事者。五、行为不检或有不良嗜好者”。这一特别规定凸现了职业教育教师的师范性。

总之, 20世纪上半叶, 我国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经历了一个从初创到逐渐成熟的过程。尽管由于清政府、北洋军阀及国民党政府的腐败, 这些标准并没有真正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但是这种探索本身是可贵的, 在今天仍具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李蔺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35.

[2]奏定学堂章程 (实业学堂通则) [S].湖北学务处本:1-7.

[3]奏定学堂章程 (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 [S].湖北学务处本:1-7.

[4]中华民国教育部总务厅文书科.教育法规汇编[G].民国八年 (1919) 五月:252-265.

[5]中华民国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令汇编[G].民国三十一年 (1942) 七月:143-150.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4篇

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1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8]80号)要求,现将2018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18年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其笔试科目

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9月4日至7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报名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要求,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为保证信息安全准确,考生切勿委托他人体替代本人报名。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二)考区确认

时间:2018年9月5日至8日16时

1.为方便考生报考,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笔试报考信息有误的,相关机构将不予审核通过。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确认工作,及时对本地所有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确认(重点审核考生所填姓名等文字信息是否规范,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2.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等待确认结果即可(原则上考生报考后2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保存后,需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然后提交,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务必于考区确认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在报名机构尚未进行确认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

(三)网上缴费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18年9月10日24时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其他说明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

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师范类专业学生报考要求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5篇

各学院:

从2008年起,广西已在全区范围使用网上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为顺利完成200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认真组织本学院毕业生于5月25日前上网报名并录入个人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现将网上报名及录入个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驻邕高校2009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高校一次性集体申报,因此,凡我校200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由教务处集体办理。教务处受理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为以下三方面人员:

1.我院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2009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参加5月9、10日教学技能考试的2005级本科生可在教学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上网填写申请表。

3.目前在我校就读且个人档案在我校的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研究生。

二、我校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种类

由教务处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有以下两大类:

1.需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教育局认定。

2.需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说明: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但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cn),在主页上找到“教师管理”栏目,点击“信息录入”,然后在信息录入页面点击“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后,请输入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附加码,我校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代码:gxsfxy密码:3907897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初级代码:xxtq密码:3907897

根据本人申报情况输入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及附加码(系统随机给出)后,点击“提交”,进入 1

“信息录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信息录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

第三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申请表格页面。

第四步: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如附件1),即可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及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在申请表格页面录入信息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定机构名称”、“登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填表日期”、“出生年月”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也不能更改。

2.“性别”、“民族”、“师范类”、“应届生”、“政治面貌”、“申请资格种类”等项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目。

3.“所学专业”项中的“类别”、“专业名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下拉菜单中点击学科门类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则为自动生成。我校本专科各专业所属门类见附件2。

注意:如果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自己所学的专业条目,可选择点击与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如“英语(翻译方向)”专业,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则可选择点击与该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即“英语”。其他如:“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与“教育技术学”相近、“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与“汉语言文学”相近、“科学教育”与“化学”相近。

4.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现从事职业”、“专业技术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项统一按附件1中所填写的内容填写。即:“应届生”填写“是”、“最高学历”填“本科”、“最高学位”填“无”(学位的有无不影响教师资格的审批)、“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均填“广西师范学院”、“户籍所在地”填“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通讯地址”填“广西师范学院学籍科”、“联系电话”填“3907897”、“邮政编码”填“530001”、“电子信箱”填xjk@gxtc.edu.cn.。注意:请不要乱填其他内容,以免造成今后数据整理的错乱。

5.“出生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6.“申请任教学科”中的“学段”、“学科”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需要的条目。注意:如果在“申请任教学科”的下拉菜单中没有显示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则选择“其他”。

7. “个人简历”只需填写初中阶段至目前的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简历”中的“时间”、“地点”“职务”、“证明人”四项都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在确认所填写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提交后如需修改信息,可以按照上述方法,重新登录,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即可完成修改。但并非所有项目都可修改,因此请填写时要认真对待,并仔细核对。

第五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表格页面点击“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打印页面,请点击“打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且必须双面打印。

注意:网上报名及录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必须使用安装有打印机的电脑进行,并在“提交”后马上打印。

如果在打印页面直接点击“打印”而打印不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浏览器中“文件”下拉菜单“打印”来打印。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点击“返回”,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结束。

四、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的时间

根据南宁教育局的安排,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从5月1起至5月25日止,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于此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过了此期限,“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将关闭,将不能再报名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处理

1.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请务必在“承诺书”中的承诺人签名处签写本人姓名,在“身份证号”处填写身份证号。

六、应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所在学院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下载并用A4纸打印,也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下载);

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一份;

6.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注:申请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及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各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要求是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可放宽为三级甲等);

8.以本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一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在广西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在相应层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考试内容的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另交相片,只需将已拍摄的用于学历注册的相片(二寸)留存一张即可(相片发回班级时另有说明)。

(二)材料的整理及提交要求

1.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和打印件的,一律使用A4纸,并须同时出示原件审核(不能出示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署审核人姓名方能有效)。申报人员要诚信,不得弄虚作假

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处理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整理。

3.按顺序将上述1—3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侧粘贴在一起。注意:因1—3项应交材料需放入档案长期保存,不能用钉书机或别针装订。

4.按顺序将上述4—9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上角粘贴一起。

5.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申报者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后,将相片用别针别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上边。

6.申报材料准备好后,应将上述2—9项材料按顺序夹进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不能分散放到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7.各班按学号顺序整理本班同学的申报材料,并将夹有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无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分开捆扎后,以班为单位将材料统一交到学籍科。

8.除毕业证书复印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在于6月10日前交到学籍科。

七、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说明

1.凡在网上录入的信息都应认真核实后再点击“提交”按钮,不能错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南宁市教育局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确认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及审核相关材料,不按时提交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者,将视为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5.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6.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问题,如体检标准,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目查看。也可在下列网站查看:(1)、广西教师教育网:.cn ;(2)、南宁政务信息网:,查询路径:南宁政务信息网首页→政府网站群→政府职能部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

附件: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表”页面样板

2.我校普通本专科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览表

教务处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6篇

关于20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

通 知

我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5月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33-2425843 王老师

乐山市教育局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精选6篇)宁德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1篇一、网上报名流程1.进入中国教师资...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