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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精选8篇)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联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联社由湖南瑞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汉寿县金穗种粮专业合作社、汉寿县帮农立丰种粮专业合作社、汉寿县东丰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桃江吉祥天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5单位发起,于208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合作联社名称:湖南泽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00万元

本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彭文彬

本合作联社住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回回村兴八组 邮政编码:415900

第三条 本合作联社成员以实物出资。

第四条 本合作联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合作联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 本合作联社业务范围如下:

以本社成员为服务对象,帮助本社成员开展经营活动,为本社成员提供与水稻种植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本社成员在

产品品牌、宣传策划、质量标准、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方面进行统一的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 本合作联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合作联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合作联社业务交易量(额)以及出资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合作联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合作联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合作联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合作联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作联社接受汉寿县经管局的指导与监督。

第九条 本合作联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十条 依法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水稻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联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合作联社成员。本合作联社吸收从事与本合作联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

本合作联社。

第十一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合作联社理事会或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合作联社成员。

第十二条 本合作联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合作联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合作联社盈余;

(四)查阅本合作联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联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联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本合作联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四条 本合作联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联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合作联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合作联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联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联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合作联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合作联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联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合作联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合作联社或者本合作联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合作联社或者本合作联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以入社的资产份额承担本合作联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联社除名的。

第十六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3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合作联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合作联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联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合作联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合作联社作出相应赔偿。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何克俊、何克福、何高有、石大香、铁玉盛等5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 5人,占成员总数的100%)。于2014年1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永登县盛发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90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何克俊。

本社住所:永登县民乐乡铁丰村官庄社,邮政编码:730324。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猪的养殖和蔬菜的种植所需生产资料的购买,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种植、养殖有关的技术服务。:

第五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养殖、种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 合作社资本

第六条 本社创建资本总额为90万元,分为5股份,法人代表人(何克俊)出资总额的16.7%(15万元),何克福出资总额的16.7%(15万元),何高有出资总额的16.7%(15万元),铁玉盛出资总额的16.7%(15万元),石大香出资总额的33.2%(30万元)。

第七条 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第八条 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社员

第九条 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2、社员退社时,根据当年本社的财务状况,退还其持股的全部或一部分,当本社财产不够抵偿债务时,扣除其全部股份,不再承担股份以外的亏损额。

第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董事会决议,给予除名:

1、社员不遵守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执行本社签订的合同,向本社提供伪、劣产品。

2、不论以何种方式,给本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对社员除名,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出席董事2/3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多数票通过方可有效。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

1、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

2、选举或罢免监事。

3、批准本社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增加新社员数量和股本金以及年终分配方案。第十七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4人,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除例会外,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出,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董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管理合作社,确保合作社工作的正常开展。

2、提出、审议合作社的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年度工作报告。

3、在同国家、集体、私人等三者关系中,董事会代表合作社开展工作,有权裁定一切合同和契约。

4、决定资金的借贷、使用、偿还等工作。

第十九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利,有权对外签署一切合同,对内签署社员证、股金证和生产资料供应证。

3、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

合作社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本社的业务活动。监事会由4人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监事3人,任期3年,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连选连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1、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等,以及资产负债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对董事会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代表合作社与董事会进行交涉。

3、有权派出代表出席董事会议,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第五章 终止清算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并进行清算:

1、合作社的资本连同公积金和机动储备金亏损二分之一时。

2、合作社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第二十五条 在接到撤销合作社的通知 后,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宣布解散合作社或对合作社进行改组。由社员代表大会成立清算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清算委员会批准,不得处置合作社财产。

第二十六条 清算财产时,合作社财产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合作社所欠贷款、贷款利息、税款及发展基金。

2、合作社所欠雇员工资、生活费等。

3、按社员所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本金。

4、若资不抵债时,社员扣完股本金后,不再负担其他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修改。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第3篇

近年来, 中央政府就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政策调整, 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创造了积极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空间。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改善农民的交易地位, 降低家庭农户生产经营成本, 引导农户成员实现增长增收, 这是许多发达国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经验, 也是我国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实现增产致富的必由之路。 但据国家农业部门在2013年8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 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2.8万家, 实有成员达6540多万户, 占农户总数的25.2%, 与农业部提出在十二五末要实现实有入社农户成员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45%以上的目标差距还很大。 另外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 (2007) 研究指出法国与荷兰90%的农户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社, 丹麦98%的农民都是农业专业合作社成员, 日本、韩国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达90%以上, 巴西、智利也有80%左右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 通过以上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覆盖面小, 发育程度不足的问题。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是以农民自愿为原则的, 合作社充分发展的前提是农民对它的需求日益增长, 那么, 是什么因素影响农民建立和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怎样依法完善政策制度, 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 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

近年来, 我国学术界对于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给予了较多的关注, 出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张冬平等 (2007) 以河南省为例, 对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预期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研究表明, 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或具有干部身份的农民更倾向于参与专业合作社。 王克亚等 (2009) 通过对河南省4个欠发达农村的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的调查和分析, 得出愿意参加的仅占17.5%。主要是有两个:一是欠发达地区外出打工和兼业的比较多, 农业不是主要的经济来源;二是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事物的困难较大。 巨源远 (2010) 基于对苹果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研究, 认为影响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特定农作物上的生产水平、农户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户主个人能力。 因此应该加大对当地优势农业专业合作社所涉及农产品产业的全方位支持力度, 其次,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 完善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的职能。 张铁英 (2012) 通过对吉林省梨树县的调研, 结果显示年龄、受教育年限、土地种植面积、政府扶持了解、合作社了解程度、资金技术等因素对农户参与意愿的影响很重要。 黄文义、李兰英 (2011) 等人的调研结果表明:农户对合作社的了解、户主文化程度、合作社现有的社员规模等因素对农户的入社行为有显著的影响。

综观这些学者的研究, 其研究内容主要侧重从宏观层面探讨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性、作用及其模式选择, 研究方法主要以规范分析为主。 从微观层次, 特别是从农户的角度, 对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的分析较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最终实施的主体应该是农民,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应以尊重农户的意愿为前提, 以满足农户发展需求为根本目的。 因此, 研究农户的合作行为, 揭示影响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行为的因素, 对于把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制定有关政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的分析

课题小组成员于2014年6月深入到赣南脐橙主产区的赣州市信丰县、安远县, 走村入户, 调查对象为从事脐橙种植的农户, 共发放问卷300份, 其中有效问卷为287份。

(一) 对合作社缺乏了解抑制农民加入其中

在未参加合作社的263个被调查者中, 有52.8%的人数是因为不了解合作社而未加入其中。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民并未听说有脐橙专业合作社, 或者并不了解脐橙专业合作社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所以这抑制了脐橙种植户加入到合作社当中, 这也反映了脐橙专业合作社没有很好的宣传以让更多的种植户了解自己。

数据来源:本项目问卷调查统计

(二) 种植规模较大的农户倾向加入合作社

我们以种植脐橙的面积来定义种植规模, 种植面积越大代表种植规模越大。 其中参加脐橙专业合作社的24位农民的平均种植脐橙面积为15亩, 而未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平均种植脐橙面积为8.54亩, 可见加入合作社的农民种植规模要大于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 一般来说, 种植规模较大的农民的收入来源很大一部分是靠脐橙的产出收入, 因此他们更愿意加入到脐橙专业合作社当中获得必要的服务。

摇摇:本项目问卷调查统计 。

(三) 农民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

用1、2、3、4分别定义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小学一下、初中、高中、高中以上。 求得的平均值, 数值越大代表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 数值越小代表平均受教育程度越低。 分析数据得到未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的种植户平均受教育为1.6, 而参与合作社的种植户平均受教育为2.7, 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倾向加入合作社。 从访谈中了解到, 具有较高学历的农民对新事物较容易接受, 对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比较认可, 认为加入合作社为自己多了一份保障, 因此这部分人较愿意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当中。

摇摇:本项目问卷调查统计 。

(四) 规避各种风险是农民加入合作社的主因

由于脐橙种植农户生产规模普遍较小, 抵御外界风险的能力较弱加上脐橙属于商品化程度较高且价格弹性较大的农产品, 存在较大的销售风险。 理论上讲, 加入合作社有利于农户降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因此受较多各种风险影响的农户可能越倾向加入合作社。

摇摇:本项目问卷调查统计 。

(五) 政府的宣传和引导有助于农民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

在24名加入脐橙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中, 有16人认为政府宣传的比较到位, 占比66.7%, 而未加入合作社的且填写有效问卷的252名农户中仅有35人认为政府宣传到位, 占比为13.9%。可见专业合作社的推广既需要农民的自发行动, 也需要政府必要的推动, 通过有效的宣传能够提高农民参加合作社的比例。

摇摇:本项目问卷调查统计 。

(六) 其他

影响农民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因素还有其它一些原因虽然在问卷中没有涉及, 但是在调研访谈过程中发现这些因素, 笔者认为有必要指出这些因素。 第一, 脐橙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单一, 使得种植户对其需求不大。 目前, 赣南地区大多脐橙专业合作社只有提供农技培训活动, 而不能解决农民最为关心的销售问题, 笔者认为这背后显示了赣南脐橙产业化程度较低, 销售市场远离生产地, 当地深加工企业缺乏, 这些因素制约了脐橙专业合作社提供多种服务功能。 第二, 相当部分脐橙专业合作社只是作为空壳合作社存在, 甚至部分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套取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 可以想象这样的合作社在它成立之初就意味着不是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因此也就很难吸引农民加入其中。 第三, 基层缺乏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人才, 制约了脐橙专业合作社作用的发挥。 目前, 从事脐橙种植的农民大多为上了年纪的传统农民, 年轻劳动力一般在外工作, 而经营脐橙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人才, 这样才能真正办好合作社, 带动更多农民加入其中。

四、简短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以赣南脐橙种植户为例分析了影响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决定因素。 研究表明, 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受到户主的文化程度、种植规模、对合作社了解程度、政府的支持力度、市场的发育程度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在研究基础上, 就促进赣南地区脐橙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其中, 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 尊重农民意愿, 不可采取一刀切发展方式。 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受到自身因素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 有其内在规律。 政府不可为了达到一定的数量指标而强制农民加入其中, 而是应当本着自愿原则, 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 同时练好内功, 让专业合作社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这才是提高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比例的根本途径。

第二, 推进脐橙产业纵向发展, 密切农户与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 当前, 赣南地区脐橙深加工企业数量很少, 这直接制约了脐橙产业化发展, 使得赣南脐橙目前主要停留在鲜果销售或者初加工层面上, 这不仅制约了脐橙的增值, 也影响到农户的增收。 另外, 从合作社角度来分析, 由于脐橙加工企业较少, 极大地影响到合作社业务功能的拓展, 尤其是在解决脐橙销售、加工增值方面更是无能为力。 因此, 政府应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引进一批高质量的脐橙加工企业, 同时鼓励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 提高合作社纵向一体化的程度。 通过合作社解决农民最为关心的销售问题, 降低交易成本, 使农民愿意参与到合作社当中。

第三, 培育示范合作社, 规范合作社发展。 政府要重视示范性合作社建设, 以点带面, 引导发展;制定扶持政策, 增加财政投入, 提供税收优惠, 方便登记注册;促进规范发展, 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合作社性质不清、地位不明、登记无序等问题。 此外, 政府还应当严格对空壳合作社进行整治。 随着近些年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有所加强, 加上不少地方政府对合作社的数量规模有所要求, 使得不少地方出现了以套取优惠政策为目的, 实际很少发挥作用的空壳合作社, 对此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予以取缔。

第四, 重视农村人力资本建设, 培养农业带头人。 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需要一批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人才, 另外, 根据研究结果也可以看出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 越倾向加入合作社。 因此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 诸如通过技能培训提高现有种植户的业务技能, 通过优惠政策及宣传引导较高学历人才回乡建设脐橙专业合作社。

摘要:通过对赣南脐橙主产区种植户的问卷调查获得一手资料, 在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 研究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受到自身的文化程度、种植规模、对合作社了解程度、政府的支持力度、市场的发育程度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于这些研究结果,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赣南脐橙

参考文献

[1]张冬平等.基于Logit模型下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分析[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7, (3) .

[2]王克亚, 刘婷, 邹宇.欠发达地区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调查研究[J].经济纵横, 2009, (7) .

[3]巨源远.影响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内在因素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0, (7) .

[4]张铁英.吉林省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以梨树县为例[J].当代生态农业, 2012, (1) .

[5]黄文义, 李兰英等.农户参与林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的实证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 2011, (2) .

[6]郭红东, 蒋文华.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为的因素分析—基于对浙江省农户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 2004, (5) .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第4篇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 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解读:惠农补贴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例如你没在工商部门注册不要紧,只要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就行。农业大户、家庭农场都可以申请项目,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会越来越多。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但以往许多人都反映,准备材料,还真是件麻烦事。

这次的政策规定,申报材料中取消“70 %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农业经营主体可腾出更多的精力把项目做精、做扎实。

变化三: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 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通常来看,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现在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如果企业经营得好,农民既有工资、又能分红,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多了。

变化四: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

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

农业产业化项目,一般是由各市县的农业(农经)部门或省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市、区)农业厅做好监督检查。

1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2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3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9 000元/hm2,单项不超过666.67 hm2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13.3 hm2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66.67 hm2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75 000元/hm2,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約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4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5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6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nlc202309081945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7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8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 000万-2 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0.33万-2万hm2。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 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

9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運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月

(摘自土流网,2015-12-24)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5篇

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2、社员退社时,根据当年本社的财务状况,退还其持股的全部或一部分,当本社财产不够抵偿债务时,扣除其全部股份,不再承担股份以外的亏损额。第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董事会决议,给予除名:

1、社员不遵守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执行本社签订的合同,向本社提供伪、劣产品。

2、不论以何种方式,给本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对社员除名,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出席董事2/3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多数票通过方可有效。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

1、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

2、选举和罢免董事,选举或罢免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批准本社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增加新社员数量和股本金以及年终分配方案。第十七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4人,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除例会外,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出,可临时召开。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董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管理合作社,确保合作社工作的正常开展。

2、提出、审议合作社的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工作报告。

3、在同国家、集体、私人等三者关系中,董事会代表合作社开展工作,有权裁定一切合同和契约。

4、决定资金的借贷、使用、偿还等工作。第十九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利,有权对外签署一切合同,对内签署社员证、股金证和生产资料供应证。

3、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 合作社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本社的业务活动。监事会由4人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监事3人,任期3年,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连选连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1、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等,以及资产负债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对董事会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代表合作社与董事会进行交涉。

3、有权派出代表出席董事会议,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第五章 终止清算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并进行清算:

1、合作社的资本连同公积金和机动储备金亏损二分之一时。

2、合作社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二十五条 在接到撤销合作社的通知 后,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宣布解散合作社或对合作社进行改组。由社员代表大会成立清算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清算委员会批准,不得处置合作社财产。第二十六条 清算财产时,合作社财产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合作社所欠贷款、贷款利息、税款及发展基金。

2、合作社所欠雇员工资、生活费等。

3、按社员所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本金。

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6篇

章 程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合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专业合作社行为准则,本专业全作社全体成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

1、专业合作社名称: 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第四条: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成员的权利:

(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2、成员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成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员依法转让出资后,专业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成员名册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成员的职权

本专业合作社成员会由全体成员组成,为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理事,决定理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专业合作社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专业合作社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专业合作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专业合作社的分立、合并、变更专业合作社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7、对成员向成员以外的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8、修改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成员会议事项规则如下:

1、成员会对专业合作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专业合作社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成员通过。

2、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成员通过。

3、成员会每年举行二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会议。

4、成员会由成员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成员会会议由理事会负责召集,由理事主持。

6、召开成员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成员。成员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专业合作社设理事一名,理事对成员会负责。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成员会的决议。

2、决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专业合作社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专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专业合作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决定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聘任或解聘专业合作社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专业合作社设经理,由成员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成员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决议。

2、组织实施专业合作社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专业合作社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专业合作社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九条: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为理事,由成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条: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

一、本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专业合作社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公送成员,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专业合作社依法律规定在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专业合作社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专业合作社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的本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成员会同意,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专业合作社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 所余利润,按照成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或者转为专业合作社增加资本。

五、专业合作社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专业合作社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专业合作社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专业合作社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一条:专业合作社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一、专业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届满。

2、成员会决议解散。

3、专业合作社因合并或分离需要解散。

4、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需要解散。

二、专业合作社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天内成立由成员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专业合作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专业合作社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三、专业合作社清算结束,成员会确认后,由清算小组 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专业合作社登记,公告专业合作社终止。

第十二条:成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专业合作社法》相抵触的,以《专业合作社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成员签字、盖章确认。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准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字盖章贰份,一份送登记机关,一份留本专业合作社存案。

成员签名(盖章):

农业合作社章程(果树种植) 第7篇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一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四)所欠其他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 第8篇

一、我国农业所处的困境

(一) 我国粮食供求关系不平衡、生态受破坏。

20世纪八九十年代, 我国粮食供求平衡、自给自足, 近几年粮食产量也连获丰收, 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 如果按人均粮食需要400kg计算, 根本无法满足要求。影响粮食增产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我国耕地和水资源有限:我国人均0.08hm2的耕地面积占世界人均水平0.27hm2的1/3, 人均水资源2200m3还达不到世界人均拥有量的1/4。近年来, 环境破坏致使水土流失严重、耕地受破坏。很多农民为了满足市场要求和提高经济效益, 盲目围湖造田、毁林开荒, 严重破坏生态系统、打断生物链循环。

(二) 农产品成本增加, 失去市场竞争力。

目前, 我国物化劳动力在农业投入越来约多, 使得农业的生产成本过高, 导致增产不增收的结果。例如从1988到1996年8年之间, 我国粮食平均亩产量增长27.6%、棉花增长14.7%, 收购价分别上涨了172.7%、272.9%。收购价上涨, 市场的价格却降低, 严重降低农业的收益, 而且农产品质量也差、销量少, 种种原因, 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自从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农产品也进入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由于我国农产品成本高、质量低, 所以竞争力也不强, 自从1995年就开始下降。一些之前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 比如大米、大豆、棉花、油菜籽等的竞争优势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其中很多已经缺乏国际竞争力。

(三) 农业科技水平不高, 农民生产素质低。

目前农业科技人员不足, 国家也不重视科技人员的培训, 高校设置农业专业的结构不合理, 未能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存在滞后性。再者, 科技的管理体制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 科研研究经费少、标准低、与推广不同步。农村教育落后、经济贫困, 很难引进人才, 农民素质和生产技能自然不能得到提高。

二、调整农业的种植结构

(一) 加强科技研究, 提高粮食产量。

提高粮食的产量和质量, 关键在于加大科技投入, 提高科技技术。虽然近几年来我国人均粮食稳定, 但是并不能适应人口逐渐增多和土地减少的发展趋势。而且恶化的生态环境, 需要时间去治理。在现有条件下, 我国应该加大科技投入, 引导科技人才下乡为农民服务、提高科研力度和把新技术及时应用于农业种植中, 同时要保护耕地和提高环境质量,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 扩大种植外延, 多渠道提高收入。

生产粮食、棉花、食油等农产品是发展农业经济的基础, 近年来农作物由于成本高、效益低, 种植这些农作物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优势已经明显下降。相反, 农作物中的茶叶、烟草、药材、桑麻的市场需求逐渐提高而且经济价值高、种植效益高。所以, 在提高粮食的基础上, 应该同时种植高价值、高效益的农作物, 既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也满足市场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以此来提高农民的收入。

(三) 优化资源、重整规划、发展区域特色。

土地因为自然条件和区域不同形成差异, 农业以土地为载体, 就必须根据土地的性质和当地气候特点种植相关作物, 才会符合要求和促进农业发展。据调查研究, 华北、东北等地种植小麦有优势, 而且黑龙江最适合, 接下来是安徽、天津等地区;种植大米适合在湖北, 接下来是吉林、安徽;种植玉米适合在北方和华东部分地区, 大豆则是在东北三省。南方雨水足、田地肥沃, 适合种需水充足的作物;北方气候干旱、田地多, 适合种耐旱、光照需求充足的作物。农业需要因地制宜, 根据各种植业的结构优势来对种植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首先根据土地特性划分好各区域、评定各区域单产的潜力、混合生产的潜力, 再选择种植哪种农作物。其次, 计算好投资和收入的效益比例再进行种植。种植要符合市场需求、土地资源优势, 再利用科技作为动力, 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对于沿海或大城市的郊区, 要率先发展出口农业、实现现代化。各地区应根据自然和经济条件的优势, 发展一些比较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使它们成为高附加值、高创汇的产品, 以这种方式去带动农业结构的优化和形成产业优势。例如被誉为“中国板栗之乡”的河北省迁西县, 多年来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发展板栗生产, 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在1997年, 农民人均收入是3100元, 整个县在全省一百多个县市中排名21。发展特色农业, 使全县人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借鉴迁西县的成功例子, 我们应该认识到:搞好特色农业要把市场需要与当地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在一起。首先搞好农业的基础建设, 实施科教兴农政策、努力开发新产品和提高新技术, 提高市场敏感度和竞争意识。

(四) 遵循市场规律, 进行高效生产。

发展农业, 永远要以市场为导向, 才能生产销路正确的农产品, 增加收入。当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时, 也就走进了市场。现代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种植大户和加工企业, 他们把运输方便、保质期更长的加工品推向市场, 更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 要想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就必须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掌握市场动态, 提高技术实力, 改善农产品的质量和提升它们的竞争力, 经营方式由粗犷向集约转化, 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五) 调整、改变农产品的品种结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 农产品的多样化由市场需求来决定。以前, 农业以单一模式发展, 现在则变成双重或多重类型。农业不仅应该符合市场的需求, 更应该适应现代化和国际化对产品质量提出的新要求, 克服产品供给季节性、品种性、地区性出现的问题, 不断接受更大的挑战。发展多样化农产品, 比如玉米可以分为高油特质玉米和鲜穗、爆裂等特殊用途的玉米两种;稻谷分为优质食用稻和其他经过加工的产品, 比如饲料稻;小麦用来加工面包、饼干或糕点。

(六) 加强农业政策保护。

制定农业保护政策, 是为了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体制, 保证农业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因此, 首先应该调查粮棉油的市场价格, 把价格规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政府也要进行宏观调控, 间接控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保证农产品的市场稳定、供求稳定, 提供一个交易成本低、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其次, 政府应建立惠农的政策、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实行生产资料限价、减少农产品的税收, 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益。最后, 政府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的结构, 根据市场需求来发展优质的农产品, 提高竞争力。

三、结语

调整农业的种植结构, 需要先认识农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所处的劣势地位, 调整结构、扩大种植外延、提高技术和引进人才、因地制宜、优化资源和制定优惠保护政策, 做到改善质量、提高效益、满足市场要求, 才能真正地提高市场竞争力, 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也只有这样, 才能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存在生产成本高、质量低的问题, 导致农民收入低、生活贫困。提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策略, 是我国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入WTO和适应世界新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决策。本文将根据市场规则对种植业进行重新规划、优化资源和扩大种植外延等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

关键词:农业种植,农业结构,结构调查,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1].窦详胜.物流与包装技术[J].北京市农业管理部学院学报, 2000

[2].彭崑生.立足实际、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J].北京市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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