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精选13篇)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第1篇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一下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知识。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直接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个有效措施。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年时间,到目前我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7万户,超过了全市农村居民户数的六分之一,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97.8万户的25.3%。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接受了极端天气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把党的惠农政策尤其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很多受益的危改农户编了顺口溜说:“塑钢门窗天花板、危陋住房党来管”,这也是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怀与温暖在基层的真实写照;三是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了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建设,转变了工作方法,改进了工作作风,市和县、乡各级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和建筑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六个精准”基本要求,我主要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危险房屋认定、改造补助资
乡、村下大力实施建档立卡 “回头看”和农村低保精准识别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危房改造农户确定的工作基础,通过部门工作协调联动和贫困农户动态调整,可以有效地落实改造对象精准的基本要求。
(二)危险房屋的认定
主要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2009年印发)。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并负责认定。经过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代表均可参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房屋危险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经修缮加固后可继续使用。
D级:房屋整体危险。局部倒塌或地基基础出现损害,或墙体、梁柱、屋盖等结构构件受到严重损坏.或处于危险场地(滑坡、地裂、河道、暗坡等)。
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鉴定技术导则,按照市级制定的、简明易行的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内容和定性评价方法,通过采取现场核查的形式组织评定,形
排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分为四类: 一是对于全省206个深度贫困村,其中我市有99个,分布在五个深度贫困县,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冀办字[2017]38号)精神,新建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维修加固每户平均补助1.3万元。
二是对深度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8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万元;三是对其他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8万元;
四是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区,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同时,市级和县区财政都对改造农户每户最低安排500元补助资金。
县、区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市、区)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整合相关资金,根据新建、修缮加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确定当地分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改造农户,县级应当制定兜底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具体措施,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切实做到政策托底。
按照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模式。
2、协议帮建。对农户自身能力不足而且不熟悉、不了解建筑市场信息的,可以由乡政府、村“两委”帮助其推荐有能力、有信誉、有资质的施工队伍。需要由农户自主与施工队伍签订协议。
3、组织统建。属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或农户能力极弱由县级政府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经农户同意后,可以通过招投标形式由乡、村确定施工队伍进行统建。必须确保危房改造投入不低于正常的补助标准。
4、房屋臵换。采取签订协议、履行公正手续,可以臵换的形式购臵使用外出农户已有的、质量较好的房屋,充分发挥村庄内闲臵房屋的使用效率。
5、集中建设。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农村集体公租房和集体公房等方式,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住房安全。
以上五种建设模式,也是落实改造措施精准要求的主要内容。
(二)建设标准
对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政策规定是: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臵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
落实好改造效果精准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使改造后的农房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等规定。
特别是对C级危房改造户,要根据农房存在的构件连接、墙体开裂及屋面变形、漏雨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加固改造后整体安全。
针对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改造,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还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在门窗和维护结构上采取节能保温措施,提高节能保温效果。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第2篇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的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
2、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的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拆除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危险等级由各县区依照有关文件现场确认,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
申报程序
河北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第3篇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2010年国家以及河北省确定的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河北省已确定并录入信息系统的危房改造农户总数为52 233户,其中已竣工50 679户;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1 860户,其中已竣工1 761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资额约11.9亿元。9个试点设区市全部超额完成危房改造国家目标任务。
怎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第4篇
一、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为无危险点,B等级为有危险点,C等级为局部危险,D等级为整体危险,其中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二、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三、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四、补贴资金
以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例:
1.目标与任务
2015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000户(含节能示范户54000户)。其中,贫困地区危房改造40000户,其他地区危房改造70000户(含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5600户)。
2.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黑龙江 姚丽丽)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第5篇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司司长张学勤指出,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政策始于2008年,经过八年多的实施,这项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到去年年底,全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00多万户,比重非常大。那么,2017农村危房改造需具备哪些条件?2017年农村危房补助多少钱?
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下面这几种情况,则是不在补助对象之列的。
1、已在其他宅基地上修建新房的;
2、其子女已经在城里买过房子的;
3、没有宅基地的;
4、没有房屋产权证的;
5、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6、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浙江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2017年全省共3036户,获得补助资金4250万元,平均每户1.4万元,增长了86%。
北京
2017年1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开始公开对《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
我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各区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具体每平方米补助标准由各区根据工程造价标准,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由专业造价部门自行测算,并报区财政局申请。纳入中央改造范围的农村居民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广东惠州
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关于提高补助标准做好农村特困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农村特困群体发放“民生大礼包”。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初步统计)计划总户数为10554户。对于改造补助标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为每户1.5万~3万元,市财政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各县(区)也要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标准给予配套。据此计算,农村危房改造户最高可获4.5万元/户的补贴,比之前最高3万元/户提高了1.5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第6篇
危房改造过程遇到问题原因
一、有个别基层干部有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现象,违规使用了这些资金;
二、很多村民对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具体申请流程比较模糊,了解认识不够。
今天咱们就具体谈谈:除了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外,各地区还根据实际情况拿出部分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各地还在补助的过程中还根据危房等级和危改户的情况作出调整,所以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相同的地区不同的危改户也有不同的标准。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A、无危险点
B、有危险点
C、局部危险
D、整体危险
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是啥?
一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关于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资金 第7篇
第一步: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家庭人口、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注:人为造成的原因不享受补助),家庭困难程度(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家庭须写明)拟建住房的面积、结构(注:原则上,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不超40平米,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米,房屋图纸须按此要求设计)。(范文格式见附件只可模仿,不允许照搬照套)。递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户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房屋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见附图)。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
第二步:
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 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15天(见附件 2);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件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件
4),凡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房屋改造及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步: 入户审核。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 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 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 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 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 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第五步: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申 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农民,家中十分贫困,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如今我的住房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所以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的问题。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主的安心,所以我想请求补助。这些补助就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我家目前的住房问题。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具体的情况看自己的实际,切忌不要 lxzj)
申请人: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第8篇
今年改造11.5万户
目前, 我区农村危房共约111.84万户 (含茅草树皮房约2.1万户) 。根据《方案》, 2010年,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的二期工程改造范围覆盖全区109个县 (市、区) , 惠及11.5万户、共约45万农村贫困群众。二期工程在2010年8月上旬逐步开工, 11月底前竣工。
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方案》要求, 危房户超过1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 应积极编制村庄规划, 规划应包含“五改” (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 , 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 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况划分为一、二级。一级 (D级) 指整体危险, 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 (C级) 指局部危险, 通过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 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具体操作中, 要分别采取结构修复加固以达到安全要求, 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方式, 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 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要以原址翻建为主, 确需异址新建的, 应紧靠边境、不得后移。
改造中注重传统民居保护
《方案》要求, 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 做好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在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或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村庄, 新建或拆建的危房在总量上, 原则上不超过50%, 主要以维修为主。在可能条件下, 要探索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 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
在资金筹措方面, 将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 自治区级补助一点, 市县补助一点, 农户自筹一点, 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平均每户1.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在此基础上, 边境地区每户增加补助2000元, 列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试点的危改户, 每户增加补助1500元。市县两级也将按要求配套补助资金。
改造面积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方案》还明确了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 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 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 (含3人) 以上的, 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重点解决居住安全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 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办理流程 第9篇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①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贫图残疾人家庭;
②居住在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改造后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底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要接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规范和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三、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思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②户籍证明。即身份证、户口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③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④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评定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做核实。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定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
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核查与签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5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按照优先改造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原则,提出改造排序意见。
4、市级审批
市规建局、民政局对乡镇所报数据全部复查。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四、开工建设
具备开工条件的危房户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尽快施工建设。
五、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第10篇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期,**市审计局在运用大数据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当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五大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一是县级计划分配不及时。存在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分批次下达到县级后,未能及时下达镇、村问题。尤其是下半年第二批指标,若不能及早安排到户,影响了危改户改造进度,全年目标任务就难以完成,政策的实际效果也会受到折扣。
二是补助资金拨付滞后。各地普遍因担心危改户“拿了资金不建房”、“过不了关”而选择在房屋改造竣工后,待验收合格,方将资金拨付给危改户,有悖于政策初衷。未能切身考虑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解决房屋改建资金难题,导致政策出现走样。
三是系统信息存疑率高。漏登错登较多。诸如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信息漏录,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没有录入;有的五保户错登为低保户,D级改造对象录为C级,或C级录为D级;存在重复登记;家庭人员、建筑面积,以及改建后的房屋与系统录入的照片不一致等。
四是危改对象认定不准。审计发现,部分危改农户新建房屋建造标准及室内装修档次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是“经济最困难”的贫困户引起质疑。
五是少数建房面积超标。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最基本居住条件”要求,但仍有少数危改户举债建房,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60平方米,有的甚至建两层达200平方米以上,造成新的贫困。
六是房屋质量监管不到位。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改造后的房屋楼梯无支撑柱、房屋多处沉降不均、墙面开裂等,存在新的安全隐患。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载体,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大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推进落实,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市区是责任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各地住建部门要第一时间对计划指标进行分配下达,制定工作方案。乡镇政府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违规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导并监督村(居)委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公示制度,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固定专人负责录入信息并对所录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特别是危房改造面积、建设投资、户主身份、贫困类型、危改照片、补助原因等重要数据要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正。
二是完善制度缺陷。认真考虑危房改造贫困户实际困难,将补助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户,乡镇政府可同各村(居)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由村(居)委会加强对危改户房屋改造过程的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改造工程进度和房屋质量安全。房屋改造面积应遵循适用原则,应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不宜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
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第11篇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危房改造政策 第12篇
1、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
答: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其中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其他房屋。
3、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改造范围?
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
4、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
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并与主体786万平方米危旧房同步完成拆迁和改造。
5、危旧房改造的时序和节奏是怎样确定的?
答:本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房屋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主城两江四岸、城市主干道两侧、轻轨沿线和重要节点区域作为2008年的工作重点先期实施改造,大部分拆迁改造任务集中在2009年内,2010年做好危旧房改造的收尾工作。
6、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总体要求?
答: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总体要求是“减量、增绿、留白、整容”,绿化用地在主城各区危旧房地块中统一平衡,确保危旧房改造后的绿地率指标达到50%。
7、危旧房改造片区中,已被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地块如何实施危旧房改造?
答:已被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地块,按照“谁储备、谁负责”的原则,由储备该地块的机构结合当地区人民政府的改造计划尽快启动拆迁整治。拆迁整治完成后,按规划部门确定的用地红线,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实施“净地出让”。
8、危旧房改造片区中,已出让给开发单位的地块如何实施危旧房改造?
答:已出让给开发单位的地块,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责成开发单位限期进行开发整治,逾期尚未启动的项目可按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的相关规定收回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9、危旧房改造片区中,未拆迁整治储备的危旧房地块如何实施危旧房改造?
答:未拆迁整治储备的危旧房地块原则上采取“净地出让”的方式,由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土地储备机构储备、拆迁、整治,并享受危旧房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拆迁整治后的地块,按规划部门确定的用地范围、用途和规模供应土地。若属经营性用地的,按土地招、拍、挂方式供地;若属市政设施用地的,按划拨方式供地。
10、危旧房改造项目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危旧房“主体”部分由原来的“拆一免一点五”调整为“拆一免二点五”,“捎带”量不足“主体”量50%的部分实行“拆一免二”。除此之外,在土地出让金方面也有很大优惠。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规划许可证执照费,均由原来的减半征收调整为全额减免。
以上规费均按照“谁拆迁、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即征即返方式返还给投资拆迁的单位和机构。
11、本次危旧房拆迁安置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本次危旧房拆迁安置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理要求,引导和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确实不能货币安置的,采取实物安置的方式,安排建设专门的安置房。
12、本次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方面有哪些突破?
答:本次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加大了对被拆迁人的政策优惠力度。本次危旧房改造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政策充分考虑了其合理的利益要求,在货币和实物补偿安置方面均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如:对于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还可获得特别奖励费;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等值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同时,政策对被拆迁人在子女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以及就业、培训、医疗等方面也给予了非常人性化的考虑。
13、对市有直管公房的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承租人和产权人分别如何享受安置补偿政策?
答:对市有直管公房将坚持依法补偿产权人、适当照顾承租人的原则。拆迁直管公有住房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3:7的比例分配;拆迁非
住宅直管公房时,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对确无条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不低于70%,承租人不高于30%比例分配。
14、对被拆迁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财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市政府相关部门都要积极给予支持,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和债务清偿等相关工作。对涉及公用事业、市政管网设施搬迁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15、危旧房改造中拆迁安置房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危房改造惠民政策 第13篇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人员。
2、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实施危房改造时,引导其一并建设无障碍设施。
3、改造要求。
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改造后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
4、补助标准:
①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
②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
③建档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补助标准以洛阳市当年最新危房改造政策文件为准。
5、操作程序
①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②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洛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③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住房危险程度,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
④审批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后,乡(镇)应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
⑤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⑥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各乡镇任务数的20%)。
⑦资金拨付。改造房屋经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
责任单位:住建局 咨询电话:66317931
六改一增程序、标准
(一)实施对象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享受危房改造和扶贫搬迁政策,达不到危房改造条件,且唯一住房条件较差(墙体有明显裂缝、砌体风化脱落、门窗破损老化变形、屋顶漏水、室内地面低洼潮湿等,但达不到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老旧房屋及围墙干砌、倾斜、厨房低矮危险等影响整体观感的住房)的农户实施“六改一增一评”,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习惯。
(二)改造内容和标准
“六改一增一评”即:改院、改厨、改厕、改门窗、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增置生活必备家具、家电,通过卫生户评选等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各乡镇可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六改一增一评”内容)。
改造标准:按照主房、厨房、厕所、门窗、地面、院墙、照明、家电、评选机制等顺序依次推进,着力从人居环境上使贫困户家庭的生产、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改院:每户院内要有一条水泥硬化或砖砌小路,长度视各户情况而定,宽度1.5米,厚度6公分。
改厨:改造灶台,粉刷墙壁,引导提倡节煤炉灶。改厕:有墙有顶,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改门窗:门窗完好,有纱窗、有玻璃,统一刷漆。改墙(地):墙体坚实、墙面平整,无残墙断壁,地面平整、干净整洁,屋顶不漏雨。改照明:电线规整无裸露,无老化线路,统一使用节能灯。
“一增”增添生活必须的家具和基本家电。
“一评”以村为单位定期进行卫生户评比,通过农村卫生户评选机制建立,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改善村庄脏乱差面貌。
(三)补贴标准 每户补贴3000元。
三、方法步骤
(一)村级普查
由乡镇政府、驻村帮扶单位、行政村通过实地核查,经过民主评议,确定“六改一增一评”实施对象及实施内容,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改一增一评”活动普查统计表》(附实施对象改前照片),经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脱贫攻坚村级责任组长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乡镇政府。
(二)乡镇汇总把关
各乡镇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将各村上报的普查统计表,于4月13日前报送县住建局。
(三)县级审批
1.县住建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六改一增一评”项目进行审核。
2.根据县住建局审核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
(四)组织实施
各驻村帮扶单位、村委会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内容,根据《嵩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改一增一评”参考标准》和《“六改一增一评”项目单项工程最高限价表》预算所需资金,采取群众自主建设,村委会议标方式选择专业施工队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统筹组织全乡“六改一增一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6月30日前完成首批建设。
(五)竣工验收
改造完成后,由村两委组织初验,逐户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改一增一评”活动竣工验收表》,以村为单位汇总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全面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以乡镇政府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农办牵头组成检查组抽查验收。
(六)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