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保障体系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保障体系范文(精选12篇)

保障体系 第1篇

一、建设形成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自1998年以来,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 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不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现已初步形成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安置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2007年7月, 淮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淮安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管理办法》 (淮住房[2007]2号) , 在江苏省内较早地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推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3月, 出台了《淮安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 (淮房保办[2009]1号) , 提高了实物配租的可操作性。2009年7月, 市政府出台了《淮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淮政发[2009]113号) 。2010年, 市政府出台了《淮安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淮政发[2010]208号) 。2012年3月, 市政府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淮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淮政规[2012]1号) , 向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二、建立实施公平、高效的住房保障运行机制

淮安市于2005年设立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作为具体实施机构, 负责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登记、分配公示等制度的具体实施和动态监管工作, 并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2010年3月, 组建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设住房保障处, 作为管理机构。2011年4月, 建立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作为国有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 , 统一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并进行融资。此外, 从2008年开始, 淮安市在清河区、清浦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街道办事处设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 负责保障对象的申请、初审和一审公示工作, 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直接的服务。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加强对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每个环节和程序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入户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 每年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 对出租、私下转让等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并长期定期开展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目前, 淮安市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制定了《淮安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淮安市市区廉租住房摇号分配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摇号轮候分配办法, 从政策上明确了申请分配的程序方法, 杜绝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发布了《淮安市市区住房保障举报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设置奖惩制度, 强化群众监督, 形成监督合力, 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方面, 申请审核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流程, 并实施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政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流程, 即在淮安市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建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填写申请表, 由社区调查确认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查, 再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公示, 最后, 由淮安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配售。

根据2013年8月对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三个区的330户城镇居民家庭、91户淮安市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抽样调查结果, 被调查对象对淮安市现行保障住房制度满意度高, 各类型住房保障对象中66.68%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满意”, 20.54%认为政策“较好”;其中租住廉租住房的居民有高达82.22%对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表示满意。

三、落实完善住房保障风险控制

随着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不断深入, 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这就对工程建设、申请审核和供应分配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系统化和信息化的全过程管理已势在必行。结合住房保障工作, 淮安市研发了“阳光淮安住房保障内控平台”, 实现业务流程全覆盖、审批事项全公开、风险源点全控制。

淮安市《阳光淮安住房保障内控平台》作为市、县 (区) 、街道办上下联动的工作操作系统, 从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房源管理, 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公示和保障, 到档案建立、查询统计和绩效考核等全过程, 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网上完成。整个系统做到与公安、民政、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对接, 达到对申请保障对象的相关财产性收入和住房状况的审核比对, 提高对保障对象财产性收入的审核能力, 及时将申请保障对象、保障性住房源、分配结果在网上公示。

四、创新“淮安模式”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为解决传统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与市场不接轨、产权模糊、补交土地出让金难操作等弊端, 从2007年3月份, 淮安市首次在拆迁安置中推行共有产权房住房保障模式, 较好地解决了拆迁中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能力弱和经济适用房退出难的问题。从2011年开始, 相关部门相互协调, 通力合作, 为购房支付能力弱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从2012年开始, 由集中摇号配售改为持证自由选购。

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购房人和政府各自的出资比例构成共有产权, 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和政府出资比例主要有两种:一是7:3, 即个人拥有70%产权, 政府拥有30%产权;二是5:5, 即个人、政府各占50%产权。购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可以分期购买政府产权部分。在5年内的, 按照原来房屋的价格购买;5年以后8年以内的, 按原价格加上第6年起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购买;8年以后购买的, 按市场价格购买。购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 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2007年首推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以来, 在全省、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称为“淮安模式”, 作为典型案例编入中组部的全国干部培训教材。2013年, 淮安市作为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创新项目城市, 进一步推进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工作, 增加购买房产的比例, 购房者与政府的比例可以增加9:1、8:2、6:4。在可选付款比例增加的同时, 对各比例的房屋单价进行微调, 即各比例段购房者支付的单方价格不同。使得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更加切实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五、科学构建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由于淮安市住房保障工作基础扎实, 连续多年被江苏省表彰为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城市, 2012年底与常州市一起被列为江苏省创建“省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市”城市。2013年淮安市强抓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 努力构建长期有效的具有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淮安市一方面总结住房保障的工作经验, 改进住房保障的不足, 明确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 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切实关爱和保障广大住房困难居民, 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提高保障标准, 同时增加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比例, 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保障。

与此同时, 淮安市为科学构建具有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 引入了地方高校淮阴师范学院作为第三方研究机构, 对淮安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研究分析, 为构建具有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同时为淮安住房保障工作创新提供新思路。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 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经过长期努力, 我国住房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同时, 我们也要看到,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 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淮安市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先进城市, 一直努力高效、创新地搞好住房保障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 其住房保障工作的特色经验将对我国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供有益帮助。

参考文献

[1] .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Z].2009-7-15

[2] .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试行) [Z].2010-11-1

保障体系 第2篇

一、什么是社区社会保障

社区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最终落实和托底的基础部分。它是以社区为主体和载体,为社区成员提供管理服务,并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社区成员享受法定基本保障、单位补充保障后,基本生活仍然发生困难时给予托底保障,发挥其管理、服务和托底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层次应分为社区托底保障、政府法定基本保障、单位团体补充保障三大层次。社区托底保障为政府法定基本保障拾遗补缺、消除死角,帮助政府落实法定基本保障的政策和待遇,为社区成员提供互助救济、解困救急等经济上的托底保障,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物质和精神上的社区服务。

二、社区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最基础的托底保障

1、社会保障起源于社区社会保障。

人类生活是以群体生活为特征的,人类给大自然留下的最明显的印迹之一,就是分布在地球表层上的各种类型的聚落―村庄、城镇和城市等。人们在这些聚落里生活、生产、活动,形成了彼此间相互联系的小型社会,这就是我们讲的“社区”。在社区里,大家互相认识,有着一份友谊和感情存在,当“亲友邻舍”遇上逆境时,大家便乐意去援助。在我国农村至今尚存许多互助互济式保障的习俗,一个人有难,亲友邻舍都会按着个人的能力去帮忙,或按约定俗成的规矩去尽义务。英美等国则是由教会出面,作出一些有计划的施援,也有一些民间或宗教慈善机构,从富人那里募捐钱款,对贫穷与受灾难的社区成员进行救济。这种社区成员的自我互助互济式保障和宗教团体慈善保障伴随着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一直到15至16世纪的法国,宗教团体所掌握的慈善事业逐渐被政府接管。政府采取了集中资金、组织救济、劳动培训、儿童教养等一系列措施,官方济贫保障机构才开始出现。16英国颁布《济贫法》,对无业游民实行政府救济和强迫劳动。1834年英国颁布《新济贫法》,认为政府负有实施救济、保障公民生存的责任,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到1883年法国“铁血宰相”俾斯麦颁布《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可见,社会保障的起源在社区,政府的法定基本保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2、政府法定基本保障不能替代社区的托底保障。

政府对全体公民承担保障责任后,社区成员之间自发性的互助互济以及民间和宗教的慈善事业并没有停止,而且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还在进一步发展。在中国,由于建国以后在城市实行的是单位体制,国家对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大包大揽,社区功能弱化,社区社会保障功能也基本丧失。

所谓单位体制就是政府通过单位全面动员和控制社会成员,实施社会整合的一种特殊机制,在计划经济时期是整合社会的主渠道。那时我国城市居民都被安排在相应单位里,任何一个单位,包括学校和企业都有行政级别,而且功能多元化。比如企业不仅承担与自身性质一致的经济功能,而且担负着比经济功能更为重要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如职工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出具结婚、购买车船、飞机票证明,职工洗澡,食堂,住宅,看电影,医疗,退休养老等等从“摇篮到墓地”的种种生活服务。一个人如果没有“单位”,就没有一切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的建立,单位体制开始互解,单位保障逐渐“衰落”,企业的社会福利功能在弱化,社区成为社会整合的主要载体,很多“单位人”在向“社会人”转变。比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他们离开了单位,成为社区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离退休人员增多,社会化管理非常迫切。这些社区成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最需要社会保障阳光的照耀。但单位保障没有了,单位补充保障不完善,政府保障只是最基本的保障,急需社区社会保障托底。另外,随着经济类型的`多元化,个体、私营从业人员越来越多,他们一开始就游离于“单位体制”之外,从属于社区。这些成员生产经营的风险大,不稳定性强,也非常需要社会保障为依托。

3、我国政府的社会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基本保障。

社会保障的内容、水平和方式,一般要受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人口多、底子薄,这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标准不可能太高,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能实行以保障基本生活为标准的社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建立,刚刚起步,尚不可能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养老保险只在城镇职工中实施,医疗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起步,失业保险在企事业单位实行,大量的个体从业人员,甚至三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职工不在社会保障网中,他们抗风险能力低,最需要社会保障。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相应地出现了对社会保障不同层次的需求,除了政府强制性基本保障外,还应有单位补充保障和社区托底保障。

三、社区社会保障的功能

国外的社区社会保障是自下而上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自治民间组织,大多起源于教会、慈善机构和民间的自助力量。资本主义发展中有两种思潮,一种是自由主义思潮,相信市场的作用,企图依靠市场手段来解决所有问题;另一种力量左翼主义思潮,认为市场有缺陷,市场导致贫富差距,主张用人道主义来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社区社会保障就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是与对于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的理念相呼应的。中国的社区建设刚刚起步,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开展起来的,民政部在全国确立了11个城区为城市社区试验区,上海、青岛等地政府在推进社区转型和改革中,就是将社区作为实施社会保障的依托来建设的。

社区社会保障的功能包括以社区为依托的保障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

1、保障功能:包括就业保障、托底保障和互助保障等。

就业是社区成员的最基本的保障,社区可以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及时了解社区成员的就业情况,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社区建设中本身就会提供大量的如管理、家政、保安、保洁、保绿等服务性的社区公益性岗位。社区就业将成为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就业的重要渠道。

托底保障就是社区组织对社区成员在享受了政府基本保障后,遭遇到新的家庭无法解决的风险,或暂时没有被政府保障所覆盖而需要救助时进行托底性保障。

互助保障是社区群众性的自我保障和互助保障,通过群众自愿参与,成立互助互济会等群众自我保障性组织,运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筹集资金,在社区成员间有困难或需要时互助互济,如病伤互助,灾害互助等。

2、服务功能:包括社区的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低偿服务主要是一些行政事业性服务,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如社区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减少就诊费用。有偿服务是商业性服务,是企业行为。无偿服务主要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志愿者为老弱病残贫以及其他社区成员的生活、社会活动等提供的福利性义务服务。这是社区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种服务包括物质上的帮助,福利上如为残疾人建立的盲道等设施,还有精神层面的帮助。

国外社区服务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德国的“邻里之家”活动是睦邻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德国社区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日常有病员护理,家庭服务,临时照看小孩,烹调,家电修理,购物,园艺等服务项目。

美国50%的成年人和70%的大学生参加了种种类型的社区志愿服务。服务领域包括照顾老人、儿童、残病人、病人和单亲家庭等。服务内容包括送午餐、咨询服务、安慰电话等。美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标准是每个志愿者每周参加无偿社区服务工作4小时。

3、管理功能

社区管理主要是受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对社区成员进行的综合性管理与服务,包括帮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政策和制度,对社会成员具体管理,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无单位人员、离退休职工等,社会保障管理,如对社区成员享受政府法定基本保障的审核,社会救助金、社会保障金发放等,社区互助组织和服务机构的管理等等。

四、完善社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和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

中国社区建设刚刚起步,是党和政府组织、推动的结果,这无疑会加速社区发展,有助于社区管理功能的强化。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略,社区发展运动关注自助性的加强,社区发展的宗旨就是用社区的力量来解决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用政府的力量帮助社区成长,使地方社区在个人、国家和世界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社区建设应以人为本,自治和参与是社区发展的核心价值。社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社区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促进人的发展,这是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

2、完善社区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

党和政府在推动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个部门都提出要在社区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要编制人员经费,如此建设社区,社区则成了政府管理层次的又一级延伸,那就不是社区,而是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中,政府系统的政策实施和管理是重要的,但是,受保对象平时均生活在社区,有的完全回归社区,政策实施需要通过社区。因此必须在社区建立以块为主,通过块统筹协调的组织。区或街道委员会应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委员会,统一领导和规划安排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统一信息收集,统一申报批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标准待遇,统一给付发放。街道一级以社保机构为中心的各种社区社会保障项目归口统一领导,一个网络覆盖,一个基金托底。街道可以建立一个集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开发、保障托底、社会救助、中介服务、信访接待、志愿服务为一体,信息上岗,服务联网,管理统一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涉及社会保障的有关事务,将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有机结合,为社区成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3、探索多方筹集社区社会保障资金的方式和渠道。

资金来源是建立社区社会保障的关键和根本保证,要坚持筹资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政府财政要定期拨款资助,广泛发动民间募集,企业捐助等等。同时在社区建立经常性的基金,还可以举办义卖义演,筹集社区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应允许基金会、慈善机构、互助机构的设立和运行,给予必要的资助,引导和监督。同时社区也应形成自我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资金筹集、储存运营、政策执行、对象确定、标准掌握、操作服务、资金发放、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4、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形成社区照顾机制。

政府必须投资兴建社区活动场所和服务网络,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机构和组织,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同时建立社区服务志愿队伍或互助组织,开展社区咨询、义诊和义务维修、家庭照顾等无偿互助活动,逐步形成社区照顾机制。所谓社区照顾,是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为有需要的社区成员提供物质、劳务和精神照顾。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劳动服务、心理支持等等。这种机制形成后,社区人际关系将进入良性互动之中,有利于社会主义文明社区的建设。

5、建立社区居民互助帮困机制。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要把单向的帮困变为双向互助帮困结合起来,形成互助的帮困机制。社区居民可以自愿组织形成某个项目或综合性的互助会,入会者为会员,会员必须定期缴纳一定的互助金,建立综合或某一个项目的互助帮困基金,当会员发生困难时,互助会按照事先约定或章程规定的标准给予帮助。在社区还可以推行“劳动储蓄”和“时间储蓄”的自助制度。德国凡是年满18岁的公民,利用工休日做义工,可储存在“义务网络管理系统”,本人需要时,可以把“时间”提取出来。日本拥有这类团体300多个。上海晋阳区居委会1984年首创“劳务银行”,长宁区开设“时间银行”,已有757个储户,发展势头良好。

法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3篇

法国的全民医疗系统是由政府的国家医疗保险提供财政支持。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对世界各国医疗系统评估,给法国的评价为“几乎是世界上整体水平最好的医疗系统”。2005年,法国投入了11.2%的GDP用于医疗事业,人均消费为3926美元,大约77%的医疗消费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支付。这个水平远高于欧洲各国,但低于美国。

医疗保险

法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对病人的大多数医保项目提供70%的资金支持,对于治疗费用很高的疾病和长期疾病的患者可提供100%的医疗费用。患者还可以通过购买私人保险获得补充性医疗保险,这些私人保险大多是非营利性的互助保险公司。

在2000年之前,医疗保险的覆盖群体主要是工人和退休人员,一些贫困人群被排除在外。后来,新一届政府将全民医疗提上了日程,使医保覆盖了所有在法国的合法居民。

只有3.7%的医院医疗费用是通过私人保险补贴的。私人保险的补贴在眼镜、义肢、药品和牙医中则占较大份额。通常这个补贴的金额为其医疗消费金额的75%~80%,最高可能达到85%。这实际上是一种共同支付,但是患者也可以通过定期自愿向医疗保险计划缴纳保险金来实现支付。

法国的所有人口都需要强制性地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公司都是非营利性的机构,每年会与政府进行协商,以确定当年医保的资金总额。医保基金主要包括三部分,最大的一部分覆盖了全国84%的人口,另外两部分覆盖了12%。法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法规定,公民工作收入、理财收入、赌博获益的5.25%,津贴的3.95%(退休金和生活补贴)需用于缴纳公共医保的保险金。

医生

在法国,既有公共医院,也有非营利性的独立医院(与公共医疗体系有联系),还有营利性的私人医院。大约65%的病床由公共医院提供,15%由非营利性独立医院提供,20%由营利性私人医院提供。

大多数普通医师都是独立行医,但是他们的收入却统一来自公共保险基金。这些资金不是由基金会进行管理,而是由政府负责,对医保进行管理和经营。虽然法国医生的收入只有美国同行的60%,但是他们的开销也比较少,因为他们不需要缴纳医学院的学费,而且医疗事故险与美国相比也便宜很多。法国的国民保险系统还会为那些统一征收由政府批准费用的医生们支付一部分社会保险税。

全科医生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长期照料。包括疾病的预防、卫生知识教育、对那些不需要专科医生介入的疾病和创伤进行护理,以及一些严重病患的日常监护,如果情况过于危急则需要专科医生帮忙。他们还常常需要在患者无法到诊疗室时去患者家里诊疗,这项服务常常给予儿童和老年患者。

全科医生要进行流行病调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可能得到补偿金的创伤进行诊断,对某些疾病出具证明,出具死亡证明,对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患者出具住院证明等。

全科医生的职责很像是守门员,由他们来决定是否将患者送到医院或者专科医生那边。但急救服务不需要获得全科医生的“推荐”。由于医疗费用首先由患者自行支付,然后再领取补贴金,所以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服务的地点。

保障体系 第4篇

随着媒体对信息技术的依赖性日益增强[1],信息系统必将成为网络媒体各项业务的关键平台,而且,各媒体对关键业务的可用性、业务延续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多数网络媒体都要求提供7×24不间断的服务。所以,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发展,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系统攻击技术也在随着信息安全理论的发展而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安全过程从头到尾实施一遍下来也只是一种静态的安全,不能适应变化的安全需要。[2]所以我们应该采用“自适应”的动态安全保障思想,在安全过程的实施过程当中不断地根据变化的形势更新系统的安全状态,让安全过程从防护、检测到响应恢复的每一步都对下一次的安全策略制定实施积极的影响,从而使得网络媒体的安全水平在不断进步的技术环境下也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

2、模型的主要设计思路

当前网络媒体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单一的技术或者产品将难以满足网络媒体信息系统对安全的需求。所以,我们需要站在现有的安全体系理论和模型基础之上,设计一个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来应对网络媒体当前的安全需求。

2.1 遵循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来考虑体系的规划和建设

目前大多数的安全体系模型主要的着眼点大都还是停留在技术层面,而在信息安全理论已经发展到信息保障概念的今天,信息安全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已经超出了纯技术的范畴,成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我们在进行网络媒体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时,应该站在整体上来进行考虑,不仅要注重技术体系,还要重视以人为中心的组织体系和媒体网站管理体系,将这三个安全要素进行有机的结合,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来进行规划和建设。

2.2 对安全单元进行分层考虑

OSI把传输数据的过程分解为一些最基本的元素,将与特定应用相关的网络功能标识出来分类并组成一些独立的功能层,这就是著名的ISO-RM七层模型。这种分析的办法使得信息传输的功能得以分解并局部化到一个具体的层次上,因而便于实现。在这种思路的启发下,我们也可以将需要得到安全保障的信息系统按照应用进行分层,每一层都定义一组与其他层次不同的功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功能的定义和局部化,以便于其实现,从而建立一个兼顾整体性和灵活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3 强调安全过程的动态性

P2DR模型突出了时间的概念,Pt>D t+R t

P2DR及其衍生模型具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主要是因为从P2DR模型开始就引入了时间维,从而强调了整个安全过程的动态性,同时也使得整个安全模型具有自适应的特点。这个思路对于我们要规划和建设的网络媒体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而言是值得借鉴的,因为信息网络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整个信息环境也在逐渐地改变,这时候如果一个信息安全体系还一成不变的话,其保障能力必将逐日降低,从而带来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这就好比在一个下行的电梯上往上走,一旦停下来或者上行速度跟不上电梯的下行速度,都会造成绝对位置的降低。所以,网络媒体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必须具有跟随信息环境变化的动态性,这种动态性主要体现在安全过程当中[3]。

3. A2P2DR2动态综合性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结构模型设计

3.1 模型的主要特点分析

系统性:信息保障不仅仅依赖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过程本身,而是一个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综合涉及管理、技术、人员等要素的系统工程。而且,在安全单元方面,不仅考虑了通信网络和操作系统的安全问题,物理和应用这一高一低两个层次也系统地考虑到了;

动态性:防护、监测、响应恢复等各个安全过程的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安全分析评估具有反馈作用,然后可以在新的分析报告和评估结果基础之上制定新的安全策略,以调整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积极性:被动就容易挨打,只有不断进行主动的学习和提高,根据新的形势和变化积极改进安防措施,调整安防策略,才能将安全状态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3.2 模型的多重保护层次分析

从安全过程考虑,A2P2DR2模型可以为网络信息系统建立三道防线,如上图。

安全保护:网络的第一道防线,能够阻止对网络的入侵和危害;

实时安全监测:第二道防线,可以及时发现入侵和破坏;

响应和恢复:网络的第三道防线,当攻击发生时维持网络“打不垮”,使网络在遭受攻击后能以最快的速度“起死回生”,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

由上图可以看出,模型的主要防护思路是从内部网角度出发来考虑的。内部网中存有大量的敏感信息,具有极高的价值,而它又是一种半封闭的集中式可控网络。因此,既要保证内部网不被非法入侵和破坏,网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漏,不被非法窃取和篡改,又要保证网内用户和外部网络之间能够正常连通,得到应有的服务,这就要求内部网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来保证真正的信息安全。

4.本模型的可行性分析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建设必然受到资源和时间的限制。因而在体系的模型定义阶段,我们应该进行一下可行性分析。

4.1.经济可行性

如前所述,随着媒体的主要业务逐渐向信息平台上转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已经成为网络媒体势在必行的措施之一。否则,因为信息安全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将会是巨大的。而前面设计的模型强调的安全是系统性的安全,并不是仅仅将注意力放在需要投入比较大的安全产品和技术上面。通常而言,网络媒体只要对安全问题有比较明晰的认识,加强内部的管理,练好内功,就能从很大程度上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而这是不需要多少投入的。在此基础上,网络媒体可以通过安全风险管理来正确处理面临的风险,从而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急需的、风险最大的地方。所以,模型的实施可以根据各个网络媒体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在资金方面的灵活度是非常大的[4]。

4.2.技术可行性

安全技术是整个信息系统得到有效安全保障的基础之一。模型的设计过程中考虑到了网络媒体自身的技术力量。各个网络媒体背景不同,技术水平差别较大,因而不宜统一规划。模型推荐的思路是在自己技术力量的基础上来进行取长补短的建设,在自身力量达不到的技术层面上再考虑与其他厂商或部门的合作。这样一来可以节约有限的投入,二来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构建符合本网络媒体实际情况的安全体系。所以,在技术方面,模型的伸缩空间也是很大的,各网络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技术力量来考虑。

4.3.法律可行性

模型本身就强调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作为整个安全体系的基础,所以按照该模型建立的安全体系在法律可行性方面是毋庸置疑的。

综上分析,模型的设计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按照模型所述,各网络媒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建立一个符合自身需要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摘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结构是整个信息安全系统最高层的抽象描述。在信息安全系统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 需要从全局的体系结构角度考虑安全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 才能保证信息安全功能的完备性与一致性, 降低安全的代价和管理的开销。本文提出了一个A2P2DR2动态综合性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模型, 为网络媒体及其他联网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参考。

关键词:动态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王谦, 陈放.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6, (04)

[2]谢宗晓.ISMS-站在组织战略高度部署信息安全[J].中国标准化.2007, (04)

[3]崔光耀.在全局的高度审视信息安全[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6, (08)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5篇

一、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以提高教育质量求生存,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精心培育具有胜任第一任职岗位的职业能力、职后学习和发展的基础能力以及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所应具备要求的关键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提供令学生、用人单位和社会满意的优质高职教育教学服务。

总的质量目标是:突出敬业精神好、实践技能强的办学特色;录取新生平均报到率≥85%;毕业生当年年底平均就业率≥9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体现,课程(理论、实践)质量目标要求在课程标准中明确体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1.教学工作委员会 全面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全校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影响教学质量各因素和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目标、标准和措施,对教学质量进行控制。创造条件,争取全校师生及各部门对质量保障工作的支持。具体工作如下:

(1)对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设计,建立健全全校性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2)制订质量保障方面的各种规范性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计划;(3)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建立校级领导、处级领导、教师的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5)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6)组织质量保障工作会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等工作;(8)建立并实施较为健全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2.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学督导组配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督导工作。

3.职能部门

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等工作;负责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分步实施;负责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教学工作总结;负责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院务处负责教学条件保障。4.各系(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保障组织体系;

(2)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3)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5)建立和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6)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日常教学质量管理

1.建立教学检查制度。教务处与系(部)坚持定期进行教学质量及教学秩序检查,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召开座谈会、学生问卷调查、检查性听课等。

2.建立听课制度,充分发挥听课制度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系(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开展研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建立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制度。一般安排每学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评教活动,同时进行教师评学,由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学副院长。4.学风检查。学生工作处与各系(部)要坚持定期进行学风检查,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纪律、完成课堂课后作业、考风、考纪及主动学习状况,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学风检查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召开座谈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学生自习情况等。

5.由教务处督导组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按专业、年级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务网留言板等各种渠道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及时改进教学。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招生就业指导处与各系(部)要坚持定期进行毕业生质量社会调查,经常了解毕业生胜任工作状况、用人单位的满意率以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调整建议等信息。

四、教学质量评估

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系统,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等方面。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以系(部)、教研室自评为主、学院抽评为辅,注重实效。1.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

校级教学管理水平评估,主要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自我评估,结合教育部五年一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包括:(1)教学职能与业务部门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在评估周期内分期完成。(2)教研室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各系(部)统一规划,教研室提出申请,经院、系(部)审核后,接受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2.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是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定量化的检查、考核制度。考核人员包括学院领导、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处成员、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考核内容包括课前准备(教案、讲稿)、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环节,考核方式包括定期检查教学日历、教案、讲稿、学生作业,随堂听课,不定期抽查辅导答疑,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等。各项检查、考核都要填写量化考核表,期末汇总。3.专业评估

以《专业评估实施细则》为基础,开展以专业教研室自评为主、学院抽评为辅的专业评估,初步建立起与省级、国家级试点专业、精品专业评审接轨的以评促建机制。4.课程评估

《课程评估实施细则》、《课程评估标准(试行)》,初步建立起与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接轨的以评促建机制。5.学生学业质量测评

由教务处与有关系(部)组织完成,主要包括:(1)试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试题分析;(2)课程结业考试、期中及平时考查(测验、作业等);(3)实习实训考核和其他教学实践环节的考核。(4)毕业论文(设计)考评和实践技能考核。(5)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考核。

五、教学质量信息反馈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 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学、竞赛、考证”保障体系

一、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的定义与作用

1.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的内涵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是技能竞赛保障条件构成的整体,它包括高职院校师生关于技能竞赛的思想态度、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机构设置、职业技能竞赛的设置组织等方面。它是职业技能大赛顺利高效举行的有效保障体系。

2.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的作用

首先,职业技能竞赛保障体系对于职业教育有很强的正向功能。职业技能竞赛在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职业能力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职业技能竞赛保障体系是职业技能竞赛的“护航器”,能使技能竞赛顺利、高效、科学地开展,使技能竞赛的功效发挥到最大。

其次,职业技能竞赛保障体系还有引导、激励等功能。从这些功能中衍生出的派生功能便是评价功能。它是技能竞赛各个功能综合作用的标准,是一种监督性的功能。职业技能竞赛保障体系在发挥评定功能的基础上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使职业教育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持续发展的状态。

除此之外,职业技能竞赛保障体系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形成和个人综合素质培养的影响非常大。它能使绝大多数的学生积极参加技能竞赛,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学生心理素质、个人习惯、学生团队精神和学生就业情况都能产生积极正面的作用。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的作用和意义重大而深远,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职业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推动高技能人才健康发展。

二、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高职院校开展技能竞赛的目的偏差导致竞赛变味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那么不可忽略的是职业技能竞赛公益性这一属性。开展技能竞赛的目应在于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推广先进的技术标准、维护公平与公正,促进交流与合作等。但在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的校领导和指导教师都把重点放在了学校的声誉上,参加技能竞赛的最终目的也是获取好的名次。

因此,为了在比赛中获胜,一些校领导会给教师安排一些硬性指标,如果学生在竞赛中没有拿到名次或是好名次,就会影响到学校领导对教师工作能力的评判。这样一来,职业技能竞赛完全变成了一个功利性的比赛。学校和教师大都会选“优等生”参与,并且只把注意力放在怎么样拿到名次上面。没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久而久之,学生会认为技能竞赛只是少数优等生的“游戏”,不会积极参与。

另一方面,那些参赛的学生的目的变成了拿奖,而不是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举办技能竞赛的初衷。

2.企业消极配合导致技能竞赛的经费保障大打折扣

企业参与技能竞赛的原因是技能竞赛会给企业带来技术和资金支持。企业的积极配合对技能竞赛的开展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一是企业可以为竞赛带来统一规范的行业技术标准,二是企业可以为竞赛提供技术平台,三是企业可以为竞赛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校企合作对于企业而言,更多的是高职院校能够为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因此很多企业参与的重点是达到其自身的盈利上来。因此,有部分企业在投资技能竞赛的时候往往会在前期提供设备,但到了比赛的时候要求学校拿钱购买;再或者是说企业给学校提供资金或设备支持,但学校接受赞助的同时,必须接受企业的一些捆绑条件或是捆绑销售的一些不必要的产品设备;有些企业甚至在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时候,中止资金的投入与支持。

这样一来,高职院校举办技能竞赛的经费保障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职业技能大赛的开展。

3.参赛机制不健全导致竞赛项目跟学校课程脱节

很多职业技能大赛,特别是国内的竞赛开设的项目很多方面都跟学校开设的课程脱节,或者是赛事项目多是单独个人的比赛或是少数几个人的团体赛,这样一来就无法考察参赛者的团队协作能力。

另一方面,学校为了参加比赛,会让参赛者去学习掌握关于竞赛的技术和知识,这样一来,就导致学生落下了学校的课程,有些得不偿失。

最后,学校课程设置与参赛内容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参加竞赛初期要重新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原来学的东西派不上太大用场,这些都阻碍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4.竞赛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学生发展得不到保障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因此,职业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理论知识本着“必需、够用”就行。职业技能竞赛评价体系也更倾向于学生的专业能力方面,如职业岗位能力、专业基本能力等,而忽视了学生的知识和素质以及关键能力等其他职业能力。

这就导致了职业技能竞赛评价体系的评价功能失调,技能竞赛的评价结果不是用来评价诊断竞赛的情况、完善教师指导效果以及学校的管理功能和教学改进功能,而是成为了学校选拔优等生的一种途径,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实行“教学、竞赛、考证”一体化模式的保障条件

根据上述的一些关于高职院校开办技能竞赛的种种问题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打破思路,寻求一条多方合作做结合的方法。笔者认为教学、竞赛、考证一体化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显得十分重要与必要。

“教学、竞赛、考证”一体化模式是将教学、考证与竞赛相融合的一种实施技能竞赛的方式,目的是真正实现高职院校技能竞赛的常态化、全程化和全员化,为“人人能成才”“人人能参与”理念的实现提供一种途径。其具体实现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展不同形式的技能大赛,尽力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

政府和学校要根据不同专业性质,不同的职业类型以及不同学生的个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大赛。学校可以把技能大赛分成不同的等级和不同的性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长选择参加的竞赛项目,不同层次的竞赛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照顾大部分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争取让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想参加、都能参加。

此外,学校要营造的是全校性的竞赛氛围和文化,注重职业环境的建设,使学生在良好的职业环境中提高职业意识。

2.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与技能竞赛项目相结合,保障教学质量

由于许多职业竞赛项目的设置都比较经典、规范,考核的项目也都是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技能和能力。因此,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可以作为实践教学和项目教学的素材和范例,加上职业技能竞赛的评价标准也大都跟企业行业的评价体系相一致。因此,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与技能竞赛项目相结合,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方面结合竞赛项目、竞赛操作内容和竞赛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专业、科学、有效地教学,势必会事半功倍。

3.完善实训基地规划和功能,保障实践条件

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的主要场所,因此进一步合理制订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要结合企业需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几个途径完善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功能。

第一,高职院校可以和周边企业或周边院校进行区域合作,建立起共同的实训基地。学校负责提供科研帮助,企业则负责资金的支持和技术支持。此外,区域合作有利于资源共建,各个参与方积极投入实训基地的共建,实现资源优化分配。第二,学校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资源开办校办企业,这样做可以同时解决企业实训和资金经费的问题。第三,在对实训基地的管理或对学生进行实训时,应引入相关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这就需要高职院校积极与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多加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帮助,学生严格按照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进行实训。长此以往,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会得到大大地提升,达到一出校门就可以直接上岗的无缝对接的效果。

4.完善和健全职业技能竞赛评价机制,确保技能竞赛可持续发展

职业技能竞赛评价指标体系,是技能竞赛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职业技能竞赛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本着科学、公正、公平的评判原则。鉴于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性这一特点,评价指标体系也应注重考核职业教育学生的职业技能。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高准确性、高可操作性以及高效度性的“三高”特性。

因此,评价标准的内容应包含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能力、关键能力等要素,在指标标准确定的基础上以专业能力考核为基点,兼顾职业能力的考核,对学生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职业能力的各个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保障体系 第7篇

2013年12月14日, 首届参与式保障体系交流会在上海召开。本次大会由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发起, 汇集了长三角流域的生态农业从事者以及全国各地农业圈的朋友, 参与式保障体系研究会会长尹瑞庆、秘书长周海燕、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博导曹林奎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教授朱小斌、社科院食品安全课题组研究员邢东田及国内农业领域知名专家朱安妮等受邀出席了本次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婴儿奶粉造假引发的深思

夏宁,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发起人之一, 关注生态农业近5年, 最初的关注是为了家人吃得更安全以及对田园生活的喜爱。被国内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深困扰的他, 在心爱的小宝贝降临后, 对宝贝食用的奶粉更加小心翼翼。然而, 一次央视曝光的婴儿奶粉造假事件再次让他陷入深思:如此小心仍然免不了中招, 消费者究竟如何才能挑选到真正安全、放心的食物?除了事后曝光、追查, 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才能提前得到保障, 在消费的同时享受充分的知情权?

在寻找安心食材的过程中, 夏宁认识了现任参与式保障体系研究会秘书长周海燕老师, 经过多次的农场考察和交流学习, 进一步认识了参与式保障体系这样的一种本地的、低成本、可信的、多方参与的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

周海燕说:“参与式保障体系注重人的参与, 除了检测机构对生产者的监督之外, 更强调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 为那些力争改善农户生活的地区提供各种方法和机制, 以支持社区和有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自2004年由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讨论创立以来, 已在巴西美国、印度、新西兰等多国成功落地。”

参与式保障体系落地中国之路

尽管参与式保障体系在多国已有成功落地的案例, 但是能否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仍然是个未知数。

夏宁说:“如何让参与式保障体系融入到国内生态农业的运作中去, 使生态农业更直接地对接消费者, 解决消费者对源头食品安全的信任问题, 从而促使生态农业蓬勃发展是目前的重要议题。以农夫市集为切入点, 尝试参与式保障体系, 只有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这个系统通过多方机制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遭遇到的困境:

第一.让生产者发自内心愿意生产好的东西的机制。

第二.大幅提高违信成本, 让被查出违反信用的生产者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三.一旦出现违信事件, 要有公开发布的畅通渠道, 让多数消费者很快可以了解实情。

第四.出现违信事件要能追溯到应该承担责任的责任人, 并且记入该责任人的信用档案。每个责任人的信用历史纪录可供查询。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的另一位发起人翁乾春表示:“我们设计这个系统的理念就是透明、公开、承诺、守信、要求所有参加市集的农场将信息公开, 包括农场的位置, 生产情况, 农场主个人情况, 随时接受消费者或第三方的检查检测, 我们也会全面检测农场的基础水源土壤环境, 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 以保证安全。另外, 最主要的是,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种体系, 重新建立人和人之间的信任, 通过我们点滴的努力, 对社会重建信任有所帮助, 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进步。”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一个社会企业的公益路径

如果说以农夫市集为切入点来实践参与式保障体系, 重建食品安全社会信任体系的大胆尝试充满着理想主义的色彩, 那么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就是赤裸裸的现实主义。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公益组织还是商业化的公司?”是夏宁和翁乾春带领的圣甲虫团队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很多人认为, 做公益很高尚, 难道做企业就一定留着肮脏的血液?的确, 说到公益, 大家都会想到不带任何商业目的的无私奉献。但是一个长远计划, 但仅凭短暂的热情、无偿的奉献, 我不知道能走多远。我可以选择公益, 目前市集所做的检测就是完全公益, 全部自己承担费用, 不增加农场负担。但我不能要求团队成员个个都完全公益。他们大都年轻, 还没有解决基本生存问题, 即使有使命感, 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情, 也需要一份收入先满足生存的需求。”夏宁说, “所以市集运营一段时间以后, 我们最终选择了以社会企业的形态来运营, 我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在生态农业领域赋有使命感的社会企业。”

作为市集的发起人, 夏宁和翁乾春的目标明确而一致:解决消费端对生产端的信任问题, 帮助生态农场完成更多销售, 实现价值, 让真正从事生态农业的人仅靠农业即能获得合理的收入, 又能建立正向循环, 引导更多生产者选择生态方式种养。最终能够在一定范围内重建食品安全的社会信任, 保障老百姓餐桌的安全,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实现这些, 需要持续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农场取样检测费用、专职的营销策划推广、线下体验展示、线上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代售产品和库存的管理

而目前, 市集离实现目标的距离还很远。作为发起人, 夏宁的资金投入仍然还在持续:“如果单纯从商业模式的出发, 我不会选择农夫市集这个出力不讨好的模式。从盈利和风险的角度, 专注做一个产品要更容易、靠谱得多。圣甲虫选择的这条路从商业上要实现自给自足注定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路。但我觉得有意义能解决根本问题, 方向是对的, 也有兴趣有热情, 所以我行动了。至于将来怎么来实现收入做到平衡, 是需要不断摸索和调整的。我没有精确规划好路线每一步该怎么走, 但是只要方向认准了, 我们团队又具备纠错能力和学习能力, 不断调整步调, 重新计算路线, 坚持几年, 总会走出一条路来。”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简介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是由一群关注生态环境, 致力餐桌安全, 热爱生态农业的消费者发起的一个生态农户展示和销售生态农副产品的平台。我们通过线下的农夫市集活动和线上的销售搭建一个平台, 让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户能够和消费者直接沟通、交流, 既帮助消费者找到安全、放心的产品, 也帮助农户拓宽市场渠道, 将好的农产品销售出去, 并销售出应有的价值。

圣甲虫生态农夫市集作为国内唯一采用第三方检测结合参与式保障体系的生态市集, 广泛联合消费者、生产者、检测机构、NGO等社会各界人士一起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 从而减少化肥和农药带来的环境污染, 最终维护食品安全、实践公平贸易、重建社会信任。

构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第8篇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由传统行业 (领域) 向城市建设和运行领域转移, “十一五”时期, 北京市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很大加强。加强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 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维护保养作业、地下空间经营场所、地铁建设与运营、地下管线等与城市运行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 (领域) 安全生产不断加强。以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规范。

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 为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北京市安全监管局2011年11月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 (简称《规划》) 。深入人心的“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 为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也为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规划》立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 保证安全生产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 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建设世界城市, 要求北京市的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和社会管理必须与世界城市接轨, 达到世界城市的水准。安全生产作为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必须与世界城市接轨。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目标, 借鉴世界城市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理念、先进制度、先进经验, 全面构建与世界城市相适应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规划》的主要内容重在突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规划》按事故行业 (领域) 分类, 重点从城市公共设施、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农业机械等11个行业 (领域) 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 (领域)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首都城市特点, 加强对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气、热、交通运输及通信企业的安全监管, 对地铁运营、地下空间、地下管线等的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确保城市的运行安全。

公共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提供属于社会公众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劳务, 是政府提供给公众的公共产品。“十二五”期间, 北京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加强对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企业的安全监管, 完善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制度措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保护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加强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掘路占道、竣工测量、档案归档、运行管理、信息共享应用等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地下管线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依托现有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整合各专业管线信息资源,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完善地下管线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高标准建设天然气、热力管网全网数字化采集与运行监控调度系统, 搭建城市电网智能运行监控平台, 建立供排水管网信息化监控体系, 提高对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预测预警能力。

城市交通

目前, 北京市轨道路网客运量迅速攀升, 面临严峻挑战。2009年全年客运量14.23亿人次, 日均389万人次, 比2005年增长109%, 年均递增20.3%。2009年全年开行120.68万列, 日均达3 306列, 比2005年增长159%, 年均递增26.8%。

基于北京市道路交通的管理现状, 北京市将严格道路检查执法, 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严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完善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提高公交、出租、租赁、旅游、货运等行业机动车辆安全准入条件;加强对远郊区县道路交通、外埠运输车辆和专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建立新 (改、扩) 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群众性的运输安全生产监督。并强制推行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 减少事故的发生, 具体包括: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 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轻质燃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汽车运输罐车安装阻隔防爆装置;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程联网监管信息系统。

此外, 北京市是全国的铁路枢纽, 铁路与城市道路和公路网形成的平交道口多达1 008处, 因此铁路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也是北京市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实施铁路道口与公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 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 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隐患, 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经常性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改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件;完善高峰限流措施, 提高安检水平和安检人员素质;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加强信号工、轨道交通司机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严格道路检查执法, 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严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 完善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消防安全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为实现消防工作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和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 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确保火灾事故起数不超过3万起, 死亡人数不超过300人, 伤亡人数不超过250人, 财产损失不超过5 000万元。

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要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深化火灾隐患排查, 建立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 夯实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创新城乡结合部、待拆迁地区消防管理机制。严格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消防宣传, 深化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建设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 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 强化消防装备建设、加快消防水源建设, 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提升轨道交通灭火救援水平。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公安消防综合应急力量增长机制, 建立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加大综合应急救援财政投入。建立全方位保证体系, 加快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 推广消防物联网技术应用, 推动信息化警务机制创新, 围绕火灾防控开展消防科学技术应用研究, 建立北京市消防标准体系, 落实市、区两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建立消防员职业保障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要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建立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图片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供)

地下场所通常人员密集, 可燃物多, 用电设备多, 容易发生火灾, 且人员疏散困难, 易造成伤亡, 社会影响严重 (图片由北京市民防局提供)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重点监管场所包括商场超市、车站、学校、饭店、体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公园、风景名胜区;各类地下经营场所、综合性楼宇。人员密集场所通常具有人员疏散困难, 易造成伤亡;可燃物多, 用电设备多, 容易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大, 社会影响严重;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高, 追求经济利益, 忽视安全管理等特点。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贯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 建立人员密集场所运行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应急和人员疏散能力。综合性楼宇要落实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筑行业

“十二五”期间, 北京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落实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铁路、地铁、水利、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实施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建筑施工领域监管体系,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水利工程、公路建设、园林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加强农村地区住房改造建设、旧房拆除的安全管理。

人防工程

完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人防工程在人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的社会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于电子地图的工程数据库管理系统;继续推广人防工程“科技创安”工作, 提高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效能;对使用人防工程的管理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凡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加强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力争不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故。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其中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容易导致民众恐慌, 影响城市稳定。

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等要予以淘汰, 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图片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电梯这种机电类特种设备如果发生事故, 容易导致民众恐慌, 影响城市稳定

2015年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需完善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各方监管责任的机制与措施;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察信息化网络和组织网络建设;实施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测机构建设。

亟需建立功能安全保障体系 第9篇

我国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同时, 开展仪表功能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试点, 强化大型化工装置的安全仪表系统的配置, 紧急情况下能够实现安全处置, 也将作为今后几年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是基于整体安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机结合, 涉及到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安全仪表生产认证、安装运行、测试维护等各阶段工作以及人员资格认证等, 包含功能安全理论、技术方法、服务及系列标准各方面, 是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在安全生产实践和安全科研中所产生的优秀成果, 很好地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安全生产预防和安全监管方面的思想理念、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技术措施与管理方法等内容, 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采矿、核能、运输等众多行业。应该说, 完善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对于工业发达国家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和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提高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实施我国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多行业多部门联合行动, 要从战略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宏观设计、统筹安排和合理规划。各行业、部门、科研单位、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协同工作, 在功能安全研究与应用、标准实施、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基地规划、中介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工作, 并在科技扶持、教育培训、研发投入方面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

薪酬体系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10篇

薪酬体系关系到每一名员工自身的利益,直接影响着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企业制定相关的薪酬体系保障措施可以确保薪酬体系的顺利实施并且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保障措施

1. 组织结构保障

企业建立、健全薪酬工作领导小组,为薪酬改革提供组织保障。高层管理者对薪酬体系的设计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薪酬体系的具体实施工作,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要认真学习各种薪酬理论,仔细研究薪酬体系的内容,正确地执行薪酬体系。基层部门负责人积极支持和参与薪酬体系的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统一本部门员工的思想,使大家了解和认识薪酬体系的重要性,化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2. 宣传和培训保障

为了让员工理解薪酬体系,企业应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包括薪酬体系的内容、岗位评价原则和方法、本行业的薪酬状况等,使员工能够深入了解、接受薪酬体系,并且支持体系的推行。对于员工不理解的问题,企业印发专门的文件进行解释。

薪酬体系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理论和操作方法。因此,在薪酬体系设计的过程中,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大家了解薪酬改革中的重点工作和容易出现差错的环节,提升专业水平,以便在薪酬调整设计过程中更好地开展工作。

3. 人力资源保障

人力资源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对薪酬体系的执行力度,确保各个部门都能够严格执行薪酬体系的内容。绩效考核对于薪酬体系的有效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员工对薪酬体系的不满很可能来自于绩效考核的不公平。在绩效考核时,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要坦诚相待,对员工作出客观的评价,保证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享有申诉的权力,确保通过绩效考核达成公司和员工在最终薪酬决策上的一致。

公司逐渐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招聘制度、人员调动制度、员工奖惩制度、员工晋升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和员工薪资调整制度等。

公司为员工建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是涵盖其个人具体职业内容的动态发展的概念,包括从事何种职业,职业发展的阶段,由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的转换等等具体内容。企业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必须考虑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公司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预测未来的人力资源需求,通过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人员开发的鼓励政策以及与职业发展机会相关的信息,从而使员工发展与组织发展结合起来,有效地保证组织未来发展的人才需要。

4. 沟通机制保障

公司加强沟通机制的建设。沟通机制在薪酬体系的岗位分析过程中尤其重要,在岗位分析过程中和岗位分析完结之后,及时向员工反馈岗位分析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这样,员工才会有参与感,才会支持岗位分析及其结果的执行,同时,岗位分析是动态的过程,信息反馈可以为后续的岗位分析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地收集和了解各部门对薪酬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者反馈大家的想法,采纳合理的建议,逐步使薪酬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各类沟通方式让员工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和自己的薪酬发放标准,提高薪酬体系的透明度。

5. 薪酬总额控制机制保障

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获取同行业市场薪酬的情况,考察市场中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及同行业人才的竞争现状,根据本企业的薪酬战略进行定位,及时调整公司的岗位工资水平,使每个层次的员工都能拿到比较有竞争力的薪酬而又使公司的薪酬成本不至于太高。对薪酬体系进行控制,应该是从总量上进行控制。薪酬预算的目的在于实现薪酬总额的控制,而薪酬控制的关键在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核定一个合理的薪酬总额,然后以薪酬总额为标准,实施薪酬控制。每年的年末,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下一年度的薪酬总额预算。薪酬总额应该具有刚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年核定的薪酬总额水平一般应该不低于已往年度的薪酬总额。薪酬总额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结合薪酬预算方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调整。调整不是对于原办法的否定,而是根据外部情况的变化及时作出的修正。

三、结束语

本文提出了薪酬体系实施所需要的保障措施,这些保障措施可以确保薪酬体系能够顺利的实施。本文在各类企业的薪酬体系设计方面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摘要:薪酬体系的设计是涉及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程序,薪酬体系设计的是否合理固然重要,但是一套合理的薪酬体系更是需要相关的保障措施来确保其能够顺利实施。本文阐述了保障薪酬体系正常运转需要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

关键词:薪酬体系,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张伟强:关于企业组织发展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1):103~106

[2]罗红梅毛翠云:浅议岗位分析无效的原因和对策.商场现代化,2006,(33):322

[3]杨序国:如何做好薪酬预算与控制.人力资源,2007,(3):20~21

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伦理特性 第11篇

[关键词]城乡医保体系;伦理价值;公平公正

一般从伦理的角度可以看出,虽然那些相对弱势的群体缺少了物质财富,但他们作为人的各种价值是不能消磨掉的。康德认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因此他的道义论强调的是人的尊严。其实康德的思想更倾斜于形式主义,但他还是对人表示了某种意义上的尊敬和礼赞,我们是秉着让病人就算不富裕也能享受人的权利的目的才建立城乡基本医保体系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点;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在经济落后的情况下并且又不存在健全的城乡基本医保体系,患病群体在某种程度上就很难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人的尊严也就随之丧失,而人只被当成了在社会生产中创造利润的工具,也就是把人当成牟利的手段。康德的“道义论”认为保障基本的医疗服务满足了人对尊严的维护并达到社会公平的要求。而罗尔斯的“正义论”以理性主义作为基础,注重社会公正,在某种意义上传达了伦理对人的关心。而罗尔斯的“正义论”则认为,珍惜人的生命才能显示对尊严的保护,并且要保互人的各项权利。因为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原因,我省医疗资源的占有和利用对于各个群体来说是不平等的,这部分群体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权利不仅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会受到各种不法侵犯。因此,为了体现伦理道义,实现社会公正,补助这些群体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要让政府更加彰显他们的责任和道义,最重要的是保证群众的最低生活底线,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让大家一起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此外,医疗保障体现的是道德关心,它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发挥了较为标准的准则效果,是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产物。医疗协作隶属于社会相互帮助的思想,这种思想最早来源于“轴心时代”,那是在人类文明的主要构成时期,当集体中的某个个体遭遇灾难的时候,该集体中的其它成员会帮助他度过难关,这是构成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出现宗教之后,也将这种观点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之一,因此,中世纪的欧洲,基本上都是教会在运营和办理一些社会保障工作。

英国在15到17世纪发生了的圈地运动,使得不少劳动者丧失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为此,英国政府公布了《救助法》来防止社会动荡的发生,该法案的首要准则即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救助是一项有利的福利行动而不是消沉的举动。这项法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强调了人性而不是過去的神性更加表现了对人的尊重。这个时期的欧洲,由原本的社会和教会救助逐渐转变为以国家为主体的救助体系,也就是说,国家成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在欧洲完成工业化之后,医疗保障和其它社会保障正式成为了社会上无法缺少的一个准则。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为了解决政治斗争和社会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俾斯麦政府逐渐发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这表示德国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有关医保的完整体系。而在二战结束后,欧美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医保工作,在世界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医保工作在社会上扮演了无法取代的重要角色,影响也更大了,从而更好的缓解了社会矛盾。上世纪50时代初期,医疗保证体系才在我国有了初步的建设,劳保医疗要在乡镇企业单位中扩展;公费医疗要用于国家机关的工作单位;乡村推行协作医疗。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进一步扩大和强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功能。从医疗保障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国家依靠医疗保障来实现对国民医疗保障的承诺并维护社会的安稳,这也是国家为本国公民提供的一项福利措施,并确保医疗保证体系能够包含现实中所有的问题;公平公正是医疗保证所要坚持的,要让被医保包含的群体的基本医疗情况得到改善,社会才会更和谐,社会才能更持续的向前进。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体制的根本结构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准则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都包含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城乡基本医疗保证体系是由许多分支组成的,国家财政负担起了其中绝大部分的费用。人道主义思想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中得到了体现,通过再次分配国家财政和国民收入,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所涉及的人群(尤其是艰难人群)进行一定的经济条件上的救助和道德层面上的关心。

参考文献

[1]代志明.新农合“制度外农民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9(5)

[2]孙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模式探讨[J].兰州学刊,2008(10)

[3]孙淑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关系及其利益冲突的分析——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依据的视域[J].甘肃社会科学,2009(3)

[4]肖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的视角[J].南京社会科学,2008(3)

作者简介

张亚君(1989—),女,汉族,山西朔州人,在读研究生,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伦理。

中国特色住房保障体系构想 第12篇

一、明晰中国特色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

构建住房保障体系,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既要处理好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化的关系、住房资源配置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关系、住房保障共性与特性的关系等,又要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指明方向。其主要的指导思想是:

(1)确认住房的民生性和社会性。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从经济社会层面考察,住房具有商品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由于其价值量巨大,使用期特别长的特点,商品房价格不菲;而住房又是生活必需品,属于基本生存资料,安居才能乐业,关系到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住房又具有民生性、社会性和政治性。从住房的功能考察,住房具有资产性和消费性两重功能,作为房地产的商品住宅属于不动产,购买住宅是一种投资置业行为,是个人和家庭的重要资产;而归根到底住宅主要还是用于居住消费,住房居住消费功能是内在的、基本的、终极的功能,而投资性功能则是派生的、辅助的、最终要服务于居住消费目的的次级功能。通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商品化、市场化以后,相当部分的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他们的住房需求便突出起来,而住房的民生性、社会性要求对这部分群体实施住房社会保障。所以,住房保障是住房市场化的补充,住房的民生性、社会性是住房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依据。

(2)体现住房的公平性。

由于住房是价值量大、寿命同期长、投资建造费用高的稀缺资源,又是所有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一方面依靠市场机制调节,提高住房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还必须实行住房政策的公平性,住房社会保障就是住房公平性的主要体现。一是住房分配既要承认差别,又要体现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分配是同收入分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高收入者可以购买和居住宽敞、舒适的住房,中等收入者相应购买面积较小的小户型住房,而中低收入、低收入者只能租赁公共租屋和廉租住房。住房社会保障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者这部分群体所采取的住房援助政策。二是住房问题涉及人们的社会权利。1981年4月在伦敦召开的“城市住宅问题国际研讨会”上通过的《住宅人权宣言》指出,一个环境良好、适宜于人的住所是所有居民的基本人权。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们的基本居住权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三是住房保障也是全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体现。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全体人民共同劳动、艰苦创业、群策群力、奋发图强的结果,因而各类社会成员都有权平等享受这一成果,获得基本的居住需求,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为此,在住房问题上要正确处理住房资源配置的效率性与公平性的关系。

(3)立足中国国情。

目前世界各国存在两种类型的住房社会保障:一种是以瑞典等福利主义国家为代表的泛福利住房保障模式。从住房建设资金补贴,购房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到住房消费领域的房租补贴、住房津贴等,内容广泛,方式多样,贯穿住房生产建设、流通、分配、消费各领域,享受住房社会保障的面比较宽,一般超过50%。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的救济型住房保障模式。住房问题被当作私人的事情,政府只对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提供救济性的住房补贴,住房社会保障的面相对较窄。目前补贴的主要形式为住宅券,领到此凭证的人,可以在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标准前提下,自由选择居住地,只需交不超过自己收入30%的房租,超过部分由政府负责支付。这两种住房保障模式各有优劣,适合于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总体而言,住房社会保障的宽度和范围的大小,以及保障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对住房保障性质的理解和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是一个人多地少,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期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很快,经济总量即将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600美元,仍然排在世界100多位,处于中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人民的收入水平和居住水平虽有很大提高,但低收入者生活拮据、住房困难者仍然面广量大,这对住房社会保障形成巨大压力。所以,面对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因素,目前的住房保障面不可能宽而大,住房保障水平也不可能定得很高,只能随经济发展、收入增加,逐步扩大和提高。

(4)充分反映收入的多层次性。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收入的层次性密切相关。其一,收入高低不同的群体,对住房消费支出的承受能力大相径庭。高收入者不仅可以享用高档房,而且还可以从事购房投资,拥有多套房;中等收入者可以承受一定面积的普通商品房;中低收入者基本上买不起房;低收入者是住房的主要困难户。因此,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社会保障的程度和方式应有原则区别。其二,收入结构的合理度对住房保障也有重大影响。西方发达国家收入结构呈橄榄型,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两头小,而中产阶层、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高和大。中国目前的收入结构是宝塔型,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者占的比重大,塔身中等收入次之,高收入群体处于塔尖占极少数。因而需要社会保障的面相对要宽些。其三,财产性积累程度的差别对住房保障也会产生影响。这里所谓财产性积累主要是两大因素:一是年龄结构对收入的影响。青年职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工资收入虽然不低,但没有财产性积累,暂时买不起房,只能租房入住,这就要由政府和单位提供公共租赁房。二是家庭财产及住房条件的好坏与多寡的影响。特别是在中国独生子女这些群体,自身工资收入可能不高,但小夫妻双方家庭有多余住房,或有一大笔资产,可以支持子女买房。而其中家庭积累少、住房面积小的年轻职工,则必然需要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

上述四点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只有坚持贯彻这些指导思想,才能真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确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应当确立中国特色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一是住房保障对象的确定必须遵循双困的原则。即收入低下和居住困难两方面的条件同时具备。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的享受条件,都必须分别制定一定的标准和限制性条件,并严格执行,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投机分子钻空子。在收入方面除了个人及其家庭的收入外,还应包括存款、债券、房产等财产性资产拥有量限制。在住房面积方面,以平均居住面积为主,并参考住房性质和质量,设置限制性条件。同时,对不同层次的住房保障的限制性条件和标准也应有所区别,体现保障程度的不同。实践证明,住房保障条件的设置是成败的关键,要认真的进行社会调查,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切实可行。

二是住房保障面和保障水平的确定必须遵循财政可承受能力的原则。住房保障需要资金的支持,除了少量的社会捐助以外,主要还是要靠财政支出,这就必然要受到国家和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的制约。所以,只能量力而行。目前住房保障面宜保持在总户数的20%左右,据统计我国城镇居民中住房自有率已超过80%,可见20%的定量是恰当的。住房保障水平也不宜定得很高,目前条件下只能满足基本的住房需求。关于进城农民工的住房保障问题,可以搞一些试点,只能逐步解决。

三是住房保障方式以提供租赁住房为主原则。须知,住房保障决不是也不可能保障人人拥有产权房,其核心问题是要解决低收入者无房可住和住房困难问题,使之住有所居,而不是要解决能够买房,保障其拥有产权房。至于拥有和增加房屋资产的目标,只能依靠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来达到。因此,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发展规模不宜过大,且出售比例应逐步缩小,最终过渡到以租赁为主。宜大力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解决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

四是住房保障目标逐步到位原则。住房保障目标有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之分,受经济发展程度及其自身经验积累的制约,住房保障制度和体系建设有一个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例如,住房保障的面开始时较小,以后视财政可承受能力的增强而逐步扩大。再如,住房保障水平,目前只能是低水平的,今后会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同时,还应看到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那种企图毕其功于一役,一步到位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五是住房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动态变化原则。享受住房保障的条件和标准,在一定时期有相对稳定性,而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情况是会经常发生变化的。因此,为要体现公平原则,必须适应这种动态变化,构建科学的退出机制。收入变化的监控要由工作单位、银行和证券市场等多方面共同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对退出的具体方式方法也要认真研究,能够腾退当然最好,但实践中执行起来相当难,可考虑用加补办法。如享受对象家庭收入提高了,廉租房可以通过取消补贴,提高租金办法退出,继续居住。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税金等补差价办法,按商品房价格由原业主补充购买,转化为商品房。

总之,坚持以上五项基本原则,才能使住房保障制度及其体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切实可行。

三、建立和完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架

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初步实践,依据前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本文提出中国特色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架是: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立以多层次、多方式、适度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详述如下:

(一)住房保障的多层次

由于居民收入的多层次性,相应必然会出现住房保障的多层次性,反映出对不同收入者保障程度和保障方式上都会有差别。

事实上住房保障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最广意义上的住房保障包括各类收入者共同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国家和单位发放的各种住房补贴或住房津贴,以及购房抵押享受的优惠利率或利息减免、契税减免等。由于其增强了购房能力和住房消费能力,对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保障性作用,应当看作是政府和单位对享受者的一种普惠性支持,理应属于住房保障的组成部分。

狭义的住房保障主要包括:为最低收入和低收入者提供的廉租住房、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的经济适用房以及为新参加工作的青年职工和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公共租赁房。我国目前所称的住房社会保障,就是专指这些范围收入层次内的住房保障。具体层次如下:

第一个层次是最低收入家庭。

这类家庭往往是收入低,生活困难和住房困难极度贫困户,其中相当部分原本是低保对象,连房租都付不起。鉴于其数量较小,可考虑由政府房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直接提供免缴或减免房租的公共住房。

第二个层次是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者是城镇居民中的弱势群体,由于收入低,租不起商品性住房,需要政府救助。为满足这类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政府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采取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形式,供应保障性的廉租住房。西方国家通常把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作为住房保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国目前城镇中的低收入户约占10%左右,他们是生活困难和住房困难的双困户,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也应成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层次和任务。

第三个层次是中低收入家庭。

由于收入较低,这类家庭买不起价高的商品房,但目前已有居所,其中不少户在房改时购买了原租住房,拥有少量产权房。主要困难是人均住房面积小,住得比较拥挤,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在这个层次中,部分家庭有一定积蓄和经济实力,希望购买价廉的产权房,目前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就是适应这部分家庭的愿望而设置的。

第四个层次是新参加工作或刚毕业就业的大学生,包括单身和新结婚的小夫妻。

这部分人中的大多数收入不菲,但无房无积蓄,暂时买不起房,只能租房入住。又因商品房租金高,难以随以。为此,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可适当建一点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

第五个层次是城市化过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他们在农村中已有一定住房,但进城以后无住所。其特点是从事累、脏、差的简单劳动,收入微薄,处于城市最底层。目前不少农民工都是在城市边缘地区租住简陋的房屋栖身。这是长期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带来的问题,也应当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逐步予以解决。

(二)住房保障的多方式

与住房保障多层次结构相适应,住房保障的方式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目前正在实行的主要有三种即: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1)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起主导作用,对城镇中的低收入户提供的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廉租住房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援助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住房保障方式。目前我国实施的廉租住房制度,采取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租金补贴,另一种是实物配租。这两种形式以哪种为主,存在争议,笔者赞同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至于有人领了租金补贴不去租房的问题,可以借鉴美国的办法发放住房券,由政府结算。廉租房的主要来源是原有旧公房、收购部分二手房等,也可以适当新建一些以补不足,但不宜大规模兴建。有的地区新建的廉租房又卖给住户,这就失去了廉租住房的意义,蜕变为经济适用房了。

(2)公共租赁住房。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租赁房一统天下,大家都住房租低廉的公房。住房制度改革后把大部分旧公房卖给了原住户,并且决定今后不再建公共租赁住房,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事实上在企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部分住房困难户,特别是青年职工和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等,暂时买不起商品房,存在着居住房租较便宜的公共租赁房的要求,作为梯度消费周转用。这种公共租赁房的房租可界定为保本微利型,同房改前的公房亏本经营有所不同,能够做到良性循环。笔者在2007年时就撰文大力呼吁建设一些新型的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一种方式,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同,目前这种公共租赁房已在全国推开。

(3)经济适用住房。

这种住房保障方式是为城镇中低收入者设置的。自房改以来运行多年,矛盾重重,不少不具备享受条件的人,投机钻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再转手出租或出售以谋私利。为克服这种弊端,上海在推行过程中,就进入的条件、监管及退出机制方面,花大力气制定相应制度、政策、措施,并在徐汇区和闵行区两区进行试点,基本上是成功的。但目前真正通过买房解困的户并不多。

要推广经济适用房这种住房保障方式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解决经济适用房一商品房价格双轨制带来的弊端?从上海情况看,由于经济适用房不计土地出让金、减免税费和降薄利润等,房价要比同类普通商品房便宜30%~40%,价差利益驱动必然造成投机的土地。为此,除了严格管理制度外,还应当把价差补贴从暗处变成明处,在购房合同上注明,一旦家庭收入变化,必须把价差退还给政府。二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问题。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房,也可以说是私人和政府的共有产权房。那末,引伸出来的问题是,究竟住房保障的目标,是住有所居,解决基本住房需求问题,还是要使中低收入者拥有产权房?笔者认为从住房保障的本意来说,是要帮助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而不是保障他们拥有住房财产。为此,改进的方向是通过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过渡到以租为主,再进一步到只租不售。

以上三种住房保障方式以哪一种为主?目前存在歧见,有的地区认为应以廉租住房为主,而有的地区取消经济适用房,主张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笔者认为住房社会保障的本意是要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廉租住房制度应当是其主要方式。

(三)适度住房保障

如前所述,适度住房保障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受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状况以及人多地少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不可能是大范围和高水平的,而只能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度住房保障。

所谓适度住房保障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指住房保障的范围要适度。从统计部门公布的资料来看,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最低收入户大约占总户数的10%,中低收入户占15%左右,还有部分其他住房困难者,如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新职工等,大约占5%。总加起来住房保障的远期目标范围宜控制在城镇总户数的30%左右。如果范围过大,会造成新的“等、靠、要”弊端,影响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的积极性,且不利于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从目前的财力看,30%的目标范围也不可能立即达到,近期目标可定为20%,今后随经济发展、财力增强而逐步扩大。

二是指住房保障水平要适度。保障水平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住房作为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对不同收入者能够实现的程度是有差别的。目前的住房保障只能满足低收入户的基本生存需要和较为健全的居住功能,不可能达到住得宽敞、舒适的水平,只能随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以及住房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三是指对不同层次住房保障的程度要适度。这是因为,一方面不同收入层次对住房保障的要求是有区别的;另一方面国家对不同收入层次给予的住房保障性补贴也应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应随收入由低到高而递减,即对最低收入者全额补助,对低收入者多一点补助,对中低收入者略加补助。目前我国城市中对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暗补实际补贴量是很大的,以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价差30%计,如按商品房1万元/平方米算,补贴量为18万元,如按2万元/平方米算,则补贴量高达36万元,实际享受的政府补贴比低收入户要大得多,这是否合理值得研究。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很快,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初具雏型,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前进,定能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编:《国外 (地区) 住宅法规选编》,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2]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改革出版社1994年版。

[3]陈伯庚、顾志敏、陆开和著:《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保障体系范文

保障体系范文(精选12篇)保障体系 第1篇一、建设形成淮安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自1998年以来,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 淮安市委市...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