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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教案电子商务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精品教案电子商务(精选6篇)

精品教案电子商务 第1篇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将调整对象作为区分部门法的根本特征,更有利于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区分。一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就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一)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问题实际上都是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必然延伸,如果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则经济法当为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地位问题则迎刃而解。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就是经济法的构成体系问题。第二节 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 ――兼论经济法的地位

一、关于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两种不同观点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

(一)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

1、综合经济法论;

2、学科经济法论;

3、经济行政法论。

(二)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分为两个时期,1992年前,较为典型的肯定说有以下几种:

1、纵横说;

2、密切联系说。

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

1、经济协调关系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

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

5、社会公共性说。

二、论争的症结

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上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

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

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

四、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的法律。

1、利益本位角度的区别;

2、法律规范性质的区别;

3、调整方法的区别;

4、法律责任的区别。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

在强大的法律社会化运动面前,传统行政法也卷入了所谓的“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的潮流,并因而展现出某些异化的特征。但其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并没有改变。

(三)经济法中的“软法”辨析

所谓的“软”,就是说明在经济管理中,管理者已经无须事事依赖确定性法律规范的强力约束,就能获得被管理者的良好合作,实现对被管理者行为的有效导向。其特征是:

1、宏观调控法上的指导性、劝导性;

2、市场管理法上的鼓励性、奖励性;

3、中介组织法上的自律性。

第三节 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兼论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部门法地位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

一、观点的评述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

4、社会公共性说;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 经济法应当具体调整以下几种关系:

1、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4、市场监管关系。

5、涉外管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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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济

法的概念

第一节 经济法概念的历史考察

一、国外经济法概念的历史形成

(一)国外经济法概念的萌芽与发展

学界一般认为“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所著的《自然法典》。

实际颁行的经济法肇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二)国外经济法概念的初步形成

二战结束后,经济法的研究出现了第二次历史高潮。这一时期的经济法研究形成两大分支:

1、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研究;

2、以前苏联学者为代表的经济法研究。

二、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历史形成

(一)中国经济法概念的萌芽与发展

经济法在中国的命运主客观两大条件的限制与影响。

经济法的概念最早在20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但开始系统研究则迟至70年代末。

在官方的推动下,经济法的民间研究迅速升温,从而掀起中国经济法研究的第一次历史高潮。

这一时期的经济法研究体现了当时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转化的发展要求,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主观偏好与认识水平而在较大程度上承继了前苏联学者的理论架构。

(二)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初步形成

中国经济法研究的第二次历史高潮勃兴于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及随后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次推动。

三、经济法概念历史考察的结论

经济法概念最初是非常模糊不定的。在很长一定历史时期里,学者实际上只是处于一个感性积累的摸索过程中,而各自的出发点、知识结构、研究偏好以及所处的社会性质和社会阶段的不同,从而决定了他们总结出迥异的经济法概念,显然都不够准确。

在经济法概念研究的后期,经济法概念基本上反映了目前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经济法研究水平,奠定了继续推进经济法研究的坚实基础,也为我们的论证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平台和论证素材。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历史根源 及其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经济自由主义时期对市场与国家关系的认识

无形之手的理论滥觞于古典经济学时期,这一理论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现实条件的。

二、国家干预经济时代对市场与国家关系的认识

从20世纪20年代到70年代,市场失灵理论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为经济现实所印证,人们开始为国家及其代表――政府的肩上不断增加新的职能,诸如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维持价格稳定、追求社会公平、实现充分就业等等。这一时期是政府优先于市场的时期。

三、新经济自由主义时期对市场与国家关系的认识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对于正确认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并已逐渐为现代经济实践所证实。作为这一历史进程的最直接的反映的各时期的主流经济学成就在影响当时政府决策的同时也深深地影响了将这些决策上升为法律形式的经济法。

四、经济法的社会历史根源考察对经济法概念的意义

(一)经济法须奠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

(二)经济法须是国家干预市场和市场干预国家的有机统一体

(三)经济法的政府管理职能具有现代性

我们的经济法应该树立这样的一种理念:不仅政府的干预不是永恒的,而且一个好的政府还应该主动培育自己的对立面――市场,并为其创造条件,引导它在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节 经济法的内在价值

一、法的主导价值 所谓法的价值,是标志着法律与人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或效用,以及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

二、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可以最终表述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

三、经济法价值的内涵分析

“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提法至少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

(一)经济法的价值体现了市场个体之间的协调(二)经济法的价值体现了人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协调

(三)经济法的价值体现部门、地区经济结构与资源宏观配置的合理化

四、经济法价值的内涵延伸

经济法学研究完全有可能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扮演更为重要和积极的角色,因为经济法研究的领域决定了它更多地代表着来自经济基础的内在呼声,更少地直接插足纯粹意识形态的争斗,从而也更易于为不同观点的群体所接受。第四节 现代经济法的概念

一、现代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修正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外延的二次界定

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我们称之为经济法外延的二次界定。

三、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关系的提法

使用“管理”的提法是基于以下理由:

(一)“协调”、“调节”和“干预”的提法不能用于表达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协调”、“调节”和“干预”的提法不足以全面概括现代国家经济职能的内涵

(三)“管理”不等于“命令与服从”,现代经济管理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作为独立部门法意义上的行政法并不应该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而应主要限定于行政组织法和行政救济法的范畴内,其要义在于约束政府权力的合法、合理运用,在于限权。因此所谓的“命令与服从”也是经济法学者对于现代行政法真正内涵的片面理解罢,是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陈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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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济法

主体及其行

第一节 国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概述

一、国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及其政府在管理经济过程中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符合经济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可以将之简称为国家管理经济法律关系。

二、国家管理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二节 作为经济管理主体的国家(政府)及其行为

一、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历史演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准民主模式是较为合理的一种国家(政府)角色定位。在经济法的领域里,民主模式的合理性决定了国家对市场干预是具有一定的法理与道德基础的,此为“国家干预”,而巨物模式的合理性又决定了对国家经济管理权力进行法律制约也是必不可少的,此为“干预国家”。这两者的合理结合(相互配合与制约)就是我们所要倡导的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的基本内涵。

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的管理主体应包括:

(一)从横向上看,作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的国家机关应包括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

(二)从纵向上看,经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下同)

(三)从地方机关的级别上看,经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所有级别的地方机关。

(四)从行政机关的内部来看,经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经济管理职能机关和部门性管理机关

三、国家及其政府在经济法上的经济管理行为

在经济法的领域中,国家及其政府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宏观调控行为

(二)微观规制行为

(三)国有参与行为

(四)涉外管制行为

(五)市场监管行为

第三节 中介组织、市场主体及其行为

一、中国中介组织的发展历程

二、双重性格的经济法主体——中介组织

(一)作为经济法主体的中介组织的内涵

(二)作为经济法主体的中介组织的分类

1、中介自律组织

2、中介服务机构

三、中介组织的行为

(一)中介自律组织的行为

1、自律管理行为

2、授权管理行为

3、团体利益代理行为

4、接受管理行为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

1、中介服务监管行为

2、接受管理行为

四、市场主体及其行为

(一)作为经济被管理主体的市场主体

(二)作为经济被管理主体的市场主体的行为

1、接受管理行为

2、抗辩及救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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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作用与标准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可以表述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经济法立法、执法、司法始终的根本准则,是对作为经济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国家履行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在经济领域所施行政策的集中反映,是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一)促进经济法体系的完善以及制度规范的协调一致

1、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范、制度的制定依据;

2、经济法基本原则是制定次级经济法律、法规时的立法准则。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作为经济法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准则和司法机关的审判依据。

1、限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越权行为;

2、经济法主体有了自己的行为准则。

三、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确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法的范畴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其他领域的原则;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济法特有的原则,而不是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济法调整的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普遍适用的原则,而不是某一领域的局部性原则;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而不是经济法基础理论领域内的其他问题。经济法包括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经济民主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经济公正原则。第二节 经济民主原则

一、经济民主的含义

经济民主原则的内涵是给予经济主体更多的经济自由和尽可能多的经济平等。

二、经济民主原则在经济法中的体现

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合理,首先依靠的是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价值规律的作用,其作用的发挥建立在没有特权的基础上,这一前提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拥有一个超然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活动领域,自由参与市场,自主决定行为选择,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实现资源的初步配置。

经济民主原则不仅体现在宏观调控领域,而且在政府对市场机制运行进行内部调整的微观规制领域,自由、平等同样是政府关注的重点。

经济法领域首次倡导的保护弱者理念也秉承了经济民主原则的精髓。第三节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含义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与公平都是法所追求的价值。两种效率观:一种是经济效率,一种是社会效率。公平观也有两种,分为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经济法原则中的地位

我国经济生活中的许多矛盾都源于生产力不发达,当经济增长成为一种主导的需要时,效率应被优先考虑。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经济法中的体现

强调市场主体享有参与自由竞争的权利,由市场机制进行资源的配置,形成对市场主体进行初次分配的格局。同时,为了实现社会公平,通过转移支付调节收入分配的差距。

在微观规制领域,反垄断法原则规制由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的转变,深刻地反映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

国有参与程度的变化,反映了效率与公平两者关系的动态发展。第四节 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对“市场失效”领域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之法,以促进经济整体协调、稳定、健康发展为任。国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社会发展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进行全盘考虑,作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步对其负外部性进行规制的立法选择,贯彻可持续立法理念,提高社会发展的质量。第五节 经济公正原则

公正是针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裁判者与接受裁判者之间发生的关系提出的要求。

1、经济公正原则针对的是在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中,排除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在现行法律规范、法律原则体系内,严格依法行政,对行政行为指向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给予同等待遇。

2、经济公正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履行裁判职能时,应当将实体法中的制度观念贯彻到审判结果中,体现出经济审判的特殊性,让致害人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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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经

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形成

二、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一)从所有制角度看,我国长期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格局

(二)从计划制度的特点来看,我国长期实行的是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制度

(三)从经济管理体系来看,我国主要按照部门垂直管理为主,地方分块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

三、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根源及其经济学分析

(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根源

1、中国小农经济基础和传统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经济管理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3、社会主义企业的原有经济管理传统对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二)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历史根源的经济学分析

对于中国建国之初选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原因,综合起来有这样几个:

1、由于当时中国所面临的环境约束;

2、中国领导人所面临的制度知识的约束;

3、社会成员的集合意愿的约束。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因

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矛盾已经发展到了极其尖锐的地步,扬弃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十分强烈,中国面临巨大的改革压力。

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

从1978年到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从1978年底到1984年10月,改革重点为微观经营机制。

第二阶段的改革从1984年10月到1991年底,重点是改革中国的资源配置制度。第三阶段的改革从1992年到20世纪末,主要是改革宏观政策环境。

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及其经济学分析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模式。

选择这种改革模式可能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这是因为: 第一,这种改革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

第二,这种改革模式有利于把改革的成本分摊到一个较长的时期; 第三,这种改革模式有利于对市场化进程的调控; 第四,可以通过放松控制来激励社会成员的自发改革热情; 第五,使政府容易识别需要补偿的群体以及需要补偿的程度。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关于计划与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的争论断断续续存在了几十年。1992年初,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南方城市深圳视察时,对于深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所取得的辉煌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号召全国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通过这次南巡,我国终于在理论上确立了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那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进一步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制度经济。在改革初期的实践中,各种经济活动往往都是非制度化的,这是改革必然要经历的初级阶段。

想要继续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就必须建立良好的制度与透明的规则,为平衡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创造条件。

三、警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误区 中国已经出现了三种基本社会力量:

1、社会力量是坚决推进改革;

2、依然推崇计划经济体制的保守派力量;

3、利用转轨时期的混乱经济体制浑水摸鱼的新的既得利益者。

推进改革就会遇到来自两方面的反抗。这两种社会力量有相互对立的一面,但实际上又是相互支持的,他们各自以对方的存在为理由来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对此我们应该加倍予以警惕。第四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关系

一、经济体制与经济法之间关系的本质属性

所谓经济体制是指一国经济结构和组织管理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总称。经济体制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从哲学本质上讲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前进的每一个步伐,都应该在制度与法律的备忘录中印刻下足迹,否则散漫的创新激情在稚嫩的市场肌体上的肆虐很可能只是倍增市场的无序与理性的紊乱,从而导致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实现不能。

二、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之间关系的经济学解说

我们今天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目的也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学习和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这一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场制度的改革,它的核心是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讲,我们今天面临的最大任务不是简单地开放与漫无目的地改革,而是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具备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质素的经济法律制度。

三、继续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法的核心作用

在经济活动中,法律规则的缺失会导致大量的无谓试错,增加改革的成本。中国急需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整套公正透明的经济法律制度,依据国际标准进行大量的法律移植已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铁定事实。我们应该十分珍惜和把握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以引进和消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主,以适度的制度创新为辅,充分利用法律制度(特别是经济法)对经济基础变革的强大反作用力,在空前的广度与纵深上推进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WTO的互动并不意味着“经济法的全球化”

因此在研究WTO与经济法关系中,我们的立足点是经济法。对于中国经济法来讲,WTO规则在最终意义上也只是为我所用的一种国际经济规则。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一立足点,才能在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主权的永恒互动中,切实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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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与意义

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经济法律规范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意义重大。

1、经济法的制定对于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2、制定完善的经济法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成果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经济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

(二)法制统一原则 它包括两个方面:

1、统一立法权力;

2、统一立法效力。

(三)科学民主原则

经济立法的民主原则要求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经济法应从实体内容上反映和记载人民的利益。第二,立法程序必须实现民主化。

(四)学习外国经验与适应本国国情相结合原则

三、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摸式以来,中国的经济立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宏观调控、微观规制、国有参与、市场监管以及涉外管制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国的立法者已经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

但这些立法的数量和质量距离我们心目中的经济法体系所应该达到的高度还很远。我国的经济立法任重而道远。

四、经济法制定的程序

(一)经济法草案的起草

(二)经济法律草案的提出

(三)经济法草案的审议和通过

(四)经济法的颁布与生效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1、经济法的实施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2、经济法的实施对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法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二)经济奖励与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经济法主体在适用经济法律规范上一律平等原则

三、经济法实施的现状与不足

虽然我国在经济法的实施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直至目前为止,中国还不能完全称得上一个法治国家,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现实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

经济法学者不仅要关心经济法领域的法律实施问题,更应该积极参与和推动中国宪政建设的宏伟事业,最终实现良好的宪政环境下的经济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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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外经济

法的概念变迁

第一节 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一、西方“经济法”的语源(一)“经济法”的最初提出

(二)“经济法”的语词继受

(三)“经济法”的概念雏形

二、西方“经济法”的歧义 德国经济法概念的发展 第二节

一、德国经济法概念的界定

二、德国经济法概念的演变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经济危机时期

1.Sammel theorie,原意为集合、聚合、集中、收集、搜集,日本学者金泽良雄等人称之为“集成说”、丹宗昭信等人则称之为“搜集说”。

2.Wirtschaftsrecht als Recht der organisierten Wirtschaft ,即“组织经济法说”。3.Wirtschaftsrecht als Recht der Unternehmer,即“企业管理法说”。4.Weltanschauliche Theorie und Rechtssoziologische Auffassung,即“世界观说”与Rechtssoziologischer Auffassung,即“社会学方法说”。

(二)20世纪30年代至第二次大战期间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经济法理论观点 1.冲突法(Konfliktsrecht)说 2.机能(funktionales Recht)说 3.经济总体关系(Gesamtwirtschaft)说 4.经济协调法说 5.经济指导管理法说 6.经济政策工具说 7.Fritz Rittner之说

(四)当代德国经济法理论观点 1.泛经济法说 2.统制法说

3.经济法是对强势者的控制和对弱者的保护的具体化 4.经济法作为国家和经济之间相互依存的中介 第三节 日本经济法概念的沿革

一、日本经济法概念的继受

(一)对象说

(二)经济法否定说

(三)统制经济法说

二、日本经济法概念的创新

日本的经济体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日本的经济法理论观点,主要围绕是否应当将竞争原理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国家统制经济和垄断禁止法是否应纳入经济法的中心范畴等诸多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论争。至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法学界已达成共识,普遍认为经济法应当包括禁止垄断法。

三、日本经济法概念的当代观点

(一)松下满雄说,即经济法是保全和补充市场机制之法。

(二)久保欣哉说,即经济法是分权型经济法。

(三)丹宗昭信和伊从宽说,即经济法是规制经济法。第四节 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经济法概念的形成

一、法国的经济法概念诸流派

(一)狭义经济法说

(二)广义经济法说

(三)企业法规说

(四)普遍经济利益平衡说

二、比利时的经济法概念诸说

(一)“经济法”概念(二)“经济法”是商法的延伸(三)“经济法”不只是商法的发展(四)经济法是企业法规

三、意大利的经济法概念主张

(一)主张肯定“经济的法”

(二)主张否定“经济的法”

(三)主张“经济的法”是构成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的会合点

(四)主张“经济的法”是国家统制经济特有的法律

四、荷兰的经济法概念

第一阶段,有些学者如A·米尔德尔强调,经济法规所规定的各种制裁的共同特征和具体特征。第二阶段,有学者承认,在这类法规的渊源中以及在用来实施这类法规的机构和程序中存在某些共同特征。

第三阶段,与各种经济组织法有关的明确的行政法原则有了发展,从而引起了法学家的重视。第四阶段,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比较系统地研究实体法,产生了“社会经济法”。第五节 英美国家经济法概念的例外

一、英国的“商事法”提法

二、美国经济法的名与实

(一)现实制度基础与研究方法走向

(二)法经济学与经济法的概念区别

第一,法经济学属经济学领域,而经济法则属法学领域;

第二,经济法研究经济领域诸问题(如财产、合同、侵权等)的法律,而法经济学则用经济学的方法和概念研究几乎所有的法律;

第三,经济法是用法律的准则和价值观分析经济问题,强调的是公正,而法经济学则是用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的准则和价值观判断研究法律问题,强调的是效率。第六节 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概念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经济法概念 1.两成分法 2.战前经济法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法概念 1.综合部门法 2.经济-行政法理论 3.规范群体论 4.现代经济法论

三、苏联的经济法概念对其他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

(一)原捷克斯洛伐克

(二)原罗马尼亚

(三)原民主德国

(四)原南斯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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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

外经济

法的立法实践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经济法产生的起点与质疑

(一)经济法产生起点的诸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级以后才产生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但并不否认“市民革命以前经济法”的存在。

(二)对经济法产生起点的质疑 1.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涵义 2.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时间

二、经济法发展的动因

(一)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根源 1.私权绝对向私权限制的演变及立法要求

其一,对于私有财产,必须在正当的补偿下,为公共目的加以利用; 其二,把对财产的支配权,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其三,所有权的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利益的要求。2.契约自由向契约限制的演变及立法要求 这种限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其一,限制经济主体的自由意思表示; 其二,依据法律解决合同争议。3.自由竞争向垄断的演变及立法要求 这一限制包括为:

其一,对不正当限制交易的限制;

其二,对不正当竞争方法和交易方法的限制; 其三,对垄断的限制。

(二)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经济根源 1.“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生成优势 2.“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发展空间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经济法立法简史

一、德国经济法的历史

(一)德国经济法的起步

(二)20世纪上半叶德国经济法的发展

(三)德国经济法的新发展

1.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要求规范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

2.社会市场经济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原则要求规范社会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 3.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平衡原则要求规范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保障的法律 4.社会市场经济的国家原则要求规范社会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

二、日本经济法的历史

(一)日本经济法的萌芽

(二)日本经济法的形成 1.经济危机的法(1)农业危机对策法(2)保护重、化工业的对策法

(3)开辟海外市场克服国内危机的对策法(4)中小企业对策法 2.卡特尔促进法

3.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经济统制法

(三)日本经济法的演进

1、经济恢复期的经济法(1945-1954年)(1)消除垄断成分的经济立法(2)消除封建因素的经济立法

(3)恢复国民经济,促进产业合理化的经济立法(4)对付经济危机的经济立法

2.经济高度成长期的经济法(1955~1970年)(1)有关工业现代化的经济立法(2)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经济立法(3)开放体制过渡的经济立法 第一,外汇和贸易方面 第二,国际投资方面

(4)调整大中小企业关系的经济立法

第一,提供资金上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方面的立法 第二,组织上促进中小企业集约化方面的立法 第三,中小企业进行各种指导的立法 3.经济低成长期的经济法(1970~1989年)(1)对付美元危机和石油危机的立法(2)不景气对策法

(3)振兴知识密度型产业的立法(4)环境污染对策立法(5)贸易磨擦对策立法(6)竞争秩序的立法

(四)日本经济法的动向 第一,有关《垄断禁止法》的修改 第二,有关知识产权的立法 第三,有关不景气对策的立法 第四,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 第五,保险业法的全面修改

三、法国经济法的历史

(一)法国的传统理论与法律创新 1.私法自治理论与法国经济的发展 2.计划理论与计划经济法的发展 1.形成时期(1945年~1980年)(1)国有企业法(2)中小企业法(3)竞争法(4)消费者保护法(5)产品责任法

(6)证券、期货交易监管法律(7)社会保障法

2.发展时期(1981年迄今)(1)国有企业法(2)中小企业法(3)竞争法

(4)消费者利益保护法(5)产品责任法

(6)证券、期货交易监管法律(7)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三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经济法简史

一、英国经济与社会立法史

(一)英国经济干预法形成时期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英国经济与社会立法 1.国有化方面的立法 2.宏观经济计划立法 3.市场规制方面的立法(1)在竞争法领域(2)在消费者保护法领域 4.社会福利立法 5.市场监管立法

(1)证券市场的监管法律(2)保险市场的监管法律

二、美国经济与社会立法史

(一)自由放任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立法(18世纪末~19世纪中后期)

(二)自由放任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立法(20世纪上半叶)1.一战前后的美国经济与社会立法 2.经济大危机时期的新政立法(1)金融计划(2)农业调整法案(3)全国工业复兴法(4)对运输事业的扶持(5)救济与举办公共工程

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经济与社会立法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与社会立法

1.战后经济恢复和调整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立法(二战结束后~20世纪50年代前期)2.经济相对发展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立法(20世纪50 年代中期~70年代初)(1)产品卫生与安全方面(2)消费者信用方面(3)交易规则方面

3.经济转折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立法(20世纪70年代初~90年代初)第一方面,非常措施立法 第二方面,金融证券立法 第三方面,税法修订 第四,反托拉斯法

第四节 苏联东欧主要国家经济法简史

一、苏联东欧国家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经济社会根源

二、苏联东欧国家经济法的发展历程

(一)对旧国民经济改造阶段的经济法(1917年-1920年)

(二)建立、巩固计划经济基础阶段的经济法(1921年-1956年)

(三)经济改革阶段的经济法(20世纪60年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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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国经济

法的概念变迁

一、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初创阶段(1979—1986年)

二、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形成阶段(1986-1991年)

三、中国经济法概念的调整阶段(1992—1999年)

(一)调整对象类

(二)机能类

(三)经济行政法类

(四)方法论类

学者们在吸收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纳经济分析方法力图探求经济法概念与本质。

四、中国经济法的成熟阶段(2000年迄今)

在进入21世纪之时,国内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为经济法概念的揭示和经济法理念的培养进行着不懈努力,中国经济法进入了一个成熟发展的新阶段。

目前,理论界最具代表性的经济法论断大多是对以往的观点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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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国经

济法立法实践

一、中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萌芽时期(20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末)

(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

(二)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9年)1.企业组织管理方面 2.计划方面 3.财税方面 3.金融方面 5.价格方面 6.行业管理方面 7.关于福利方面

二、中国经济法的初创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1986年)

中国经济法,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与经济法学应运而生。这十余年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达六百余件

三、中国经济法的形成时期(1986年-1992年)

这一时期从立法上确定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颁布了大量经济法规,体现出国家管理经济的权力受到削减和限制,注重科学管理的推行。

四、中国经济法的调整与成熟时期(1992年迄今)

(一)宏观调控方面 第一、产业与计划法律法规 第二、财政和税收法律法规 第三、金融和价格调控法律法规

(二)市场秩序规制方面

第一、反垄断与维护公平竞争法律法规 第二、价格与反倾销法律法规 第三、产品质量与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

(三)国有经济参与方面

(四)对外贸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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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宏观调

控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的涵义

一、宏观调控概念与特征

宏观调控,是指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经济措施。如下几个特征: 1.具有“公共物品”属性。2.以“间接性”为主。3.以“经济性”为主。

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与特征

宏观调控法是指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程序、宏观调控手段(措施)的法制化。具有以下特征: 1.宏观调控法具有社会法的特点。2.宏观调控法具有很强的整体导向性。3.宏观调控法是一种政策性法。

4.宏观调控法是一种固定的程序法与变化的实体法相结合的法律。

三、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

(一)宏观调控的经济基础 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克服经济不稳定性的需要。2.解除经济外部性问题的需要。3.克服“凯恩斯谬误”的需要。

(二)宏观调控法的法治基础 1.提供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需要。2.法治原则的需要。

3.有限政府与责任政府的需要。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结构体系

一、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 主要的宏观调控措施有: 1.计划(规划)。2.金融政策。3.财税政策。4.产业政策。

二、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功能

(一)规划(计划)法

规范法是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的规划的法律规范。其功能有:

1.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2.保障社会稳定。3.决定经济政策。

(二)金融政策法

金融政策法是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依据。它具有如下功能: 1.稳定币值。

2.刺激经济增长与减少失业。3.保证国际收支平衡。

(三)财税政策法

财税政策法是一国政策实行财政与税收政策的法律依据,具有如下功能: 1.确保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2.确保社会公正。

(四)产业政策法

产业政策法是指国家从社会需要出发,引导、促进和调节各种产业形成与发展的法律规范。其功能有: 1.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与地区平衡。

2.促进全国优势产业的发展,以提升一国的综合竞争能力。第三节 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发展趋势

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发展趋势大致呈以下走势:

一、从宏观调控政策到宏观调控法的确立

二、从“行政与经济”双重调控到以“经济”调控为主的单一调控

三、从集权式的宏观调控体制到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分权式宏观调控体制

四、从政府宏观调控到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若干基本问题

一、政府工作重心:应从直接参与经济建设转向提供公共物品

二、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分离:宏观调控基本法立法的前提

三、公众参与:改善宏观调控质量的重要制度

四、分权式的宏观调控机制: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目标模式

五、扶植弱者: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立法精神

六、程序设置:宏观调控法的法律保护机制

七、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权力的归属

八、税收法定:税收调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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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章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调控法概述

一、金融调控的概念及特征

金融调控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来实现的宏观调控,它是经济宏观调控中最重要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金融调控主体是中央银行。2.金融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货币政策。

3.金融调控的手段虽具有灵活性与适应性,但金融调控须在法制范围内运行。

二、金融调控的目标

1.金融调控与财税调控、产业调节的选择。2.稳定物价与实现充分就业之间的选择。3.稳定物价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的选择。4.稳定物价与平衡国际收支之间的选择。5.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之间的选择。

三、金融调控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国家,法定存款准备、再贴现与再贷款、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

1.调节证券交易的法定保证金比率。2.消费信用控制。3.优惠利率。4.规定流动性比率。5.窗口指导。

6.规定利率最高限额。7.信用分配。8.直接干预。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银行的定义与我国银行体系

银行是指依法成立的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银行体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年至1982年,是我国开创和确立高度集中的银行体系时期。

第二阶段为1983年1993年,是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时期,198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我国的中央银行。

第三阶段始自1994年起,是我国在明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开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新银行体系的时期。1.中央银行。2.政策性银行。3.商业银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地位与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履行职责。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二)货币政策委员会

(三)分支机构

四、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一)货币政策目标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的方针、政策、措施的总称。

(二)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可使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1.法定存款准备金。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3.再贴现率。4.再贷款。5.公开市场业务。

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三)货币政策的决策与执行

五、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一)人民币发行 1.发行库管理。2.人民币发行原则。

(二)现金管理 管理主要内容有:

1.监督开户单位在现金使用的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2.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3.监督按规定收支现金,严格控制坐支。

(三)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法

一、国外政策性银行概述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专门为贯彻配合一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在特定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的政府金融机构。国外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二)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

(三)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运用

二、我国目前政府性银行的概况 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

(一)国家开发银行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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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财

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的一般原理

(一)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指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

(二)财政的特征 财政具有如下特征:(1)强制性。(2)公共性。(3)连续性。

(三)财政的作用

财政活动的基本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配收入。2.配置资源。

二、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财政法的地位

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并且是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的重要部门法。

四、财政法的体系

财政管理体制法律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法律规范、财政活动程序法律规范,它们都是财政法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五、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2、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节 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概述

(一)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在此指国家预算,它是国家对会计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它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预算体系的组成

预算体系,是依据国家的政权结构形成的国家预算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二、预算管理职权

(一)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二)各级政府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预算收支的范围

(一)预算收入

完整的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构成。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可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四、预算管理程序

预算管理程序是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是指国家制定取得和分配使用预算资金的计划的活动。它是一种基础性的程序。

(二)预算的审批

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对同级政府所提出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

(三)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

五、决算制度

决算,在形式上是对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一)决算草案的编制

(二)决算草案的审批

六、预算的决算监督及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一)预算与决算的监督

预算与决算的监督,是指对各级政府实施的预算与决算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一)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简称预算法律责任,是指预算法主体违反预算法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三节 国债法

一、国债和国债法的概述

(一)国债的概念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措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国债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国债法是调整在国债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债的使用、偿还和管理

(一)国债的使用

(二)国债的偿还

(三)国债的管理 第四节 政府采购法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所谓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制度 1.政府采购模式的选择。2.政府采购法的主体。3.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

三、政府采购程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的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4.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的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3.询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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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税

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和税法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调整在税收过程中发生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征纳程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1.纳税主体。2.征税对象。

3.税种、税目,税种即税收的种类,指征的什么税。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7.减税免税。8.违章处理。

三、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 第二节 中国现行税种的法律规定

一、流转税法

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以产品新增加的价值,即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

(四)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五)关税

关税是海关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所得税法

(一)企业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四)农业税

农业税,是指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农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财产税法

财产税,是指对拥有应纳税财产的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

四、特定行为税

特定行为税是指对实施某些法定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五、资源税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对征纳过程实施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

二、税款征收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三、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务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四、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税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五、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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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计划法

第一节 计划与计划法概述

一、计划的概念、职能和地位

国家计划是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采取的相互协调的政策措施。

二、计划法的概念及其发展

计划法是调整在制度和实施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 计划法的立法形式及基本制度

从总体上看,计划法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分散立法;另一种是集中立法。

一、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一)《计划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二)《稳定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二、计划程序法律制度

计划程序,是指计划活动的程序,它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及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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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产

业政策法

第一节 产业政策法概述

一、产业政策的概念

产业政策的是指一国为实现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与限制某项产业,规范产业组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现代化而制定的一套政策体系。

二、产业政策法的概念

产业政策法是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业结构法包括下述几项基本制度: 1.产业结构规划制度 2.促进基础产业制度 3.保护、扶植主导产业制度 4.促进产业合理化制度

第二节 经济法视野下的产业结构调整

一、权力性干预与产业结构调整

(一)共同行为与规制令

所谓共同行为,是指企业为某种目的所采取的共同的做法。

(二)促进(鼓励、支持)类

(三)限制类

(四)禁止(淘汰)类

三、非权力性干预与产业结构调整

(一)计划

(二)资助或信贷

(三)税收优惠

(四)补助金

(五)指导与劝告

四、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权与实施保障机制

(一)国务院

(二)实施保障机制

五、产业结构改善法体系论

产业结构改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结构改善法

(二)地区振兴的结构改善法

(三)农业结构改善法

(四)不景气对策法

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的一般经济学原理 价格具有如下功能:

top↑第十七章 价

格法律制度

1.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2.市场机制通过价格起刺激与引导作用。3.市场机制通过价格起着核算作用。

二、价格法的一般经济学原理

价格法,是指调整涉及到价格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有关的各种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 价格的管理体制及基本制度

一、我国的价格法发展与各个管理体制的确立

我国价格管理体制与价格法的发展经历了下述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1984年)以“调”为主,有限度地放开小商品的价格。第二阶段(1985年—1991年)以“放”为主实行价格双轨制。

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以加快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与法制化的进程。

二、经营者的定价行为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自主定价。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三、政府的定价行为

(一)政府定价的范围

1.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4.重要的公用事业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二)政府定价目录

(三)政府定价的权限

(四)政府定价的依据

(五)价格听证会制度

四、价格监督检查

(一)政府价格检查机构及职权

(二)国家价格监督检查

(三)社会价格监督

五、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经营者承担的行政责任。

2.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 价格宏观调控立法

一、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二、价格干预制度

三、紧急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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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市场秩序

规制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概述

一、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市场和市场秩序

市场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交换和社会分工的出现而出现的。

市场秩序是一个多维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作为社会的一种公共产品,秩序可以分为自然秩序和人为秩序。

(二)市场秩序规制

市场秩序规制法就是既保证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制,同时又对政府的行为进行限制约束的法律制度。

市场秩序规制法是国家从社会经济的整体出发,为了维护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影响市场秩序,偏离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特殊市场行为的规制

对特殊的市场行为规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特殊交易主体的规制 2.对特殊交易方式的规制 3.对市场体系的规制

(二)对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

对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垄断的规制

2.对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三)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就自然成为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也就成了市场秩序规制法的重要内容。

三、市场秩序规制法的特征

市场秩序规制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特征。

(一)法律关系的综合性

(二)主体的多样性

(三)客体的唯一性

(四)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四、市场秩序规制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市场秩序法规制法的产生 1.反垄断法的产生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 3.国际立法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发展及趋势 1.立法宗旨更关注“公众利益” 2.法律规范更趋于灵活调节 3.国际立法更加快进程

第二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一、确立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经济民主原则

(二)保障实质公平原则

(三)社会整体效率优先的原则

(四)倾斜保护弱者原则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一、垄断

(一)垄断的概念 1.垄断的经济学概念 2.垄断的法律概念

top↑第十九章 反垄

断法律制度

(二)垄断的危害 1.垄断阻碍社会技术进步 2.垄断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3.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 4.垄断影响经济民主制度

(三)垄断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垄断进行不同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可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2、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资源垄断、政府形成的垄断和自然垄断。

3、依据垄断影响的范围可分为国内垄断与国际垄断。

二、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

1.反垄断法规制的主体是市场主体 2.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是反竞争的行为

3.反垄断法是结合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的法规范总和

(二)反垄断法的产生与发展 1.反垄断法的历史沿革 2.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的发展

(三)反垄断法理论分析 1.经济学理论分析 2.社会学理论分析 3.法学理论分析

(四)反垄断法的宗旨 1.反垄断法宗旨的立法模式 2.反垄断法宗旨内容 3.反垄断法宗旨具体实施

三、中国反垄断立法面临的挑战

(一)中国反垄断立法概况

(二)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基础分析 1.反垄断法的经济社会基础 2.反垄断法的思想和理论准备

3.竞争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竞争文化的形成 4.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发展

(三)我国反垄断立法面临的挑战

1.西方国家在反垄断领域面临的问题,中国反垄断法同样要面对 2.我国反垄断法需要面对体制转轨产生的特殊问题(1)行政性垄断现象特别严重

(2)垄断与市场集中度低、规模不经济的现象并存(3)新型的贸易壁垒与我国竞争法律的严重缺位 3.对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1)加快制定反垄断法的进程(2)扩大竞争法的调整范围(3)重视竞争法的政策性功能 第二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 1.垄断价格行为(Monopolistic Pricing)2.掠夺性定价行为(Predatory Pricing)3.差别待遇行为(Discrimination Treatment)4.拒绝交易行为(Refuse to Deal)5.强制交易行为(Force to Deal)

6.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Tying and unfair condition)7.独家交易行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认定

(一)相关市场的确定 1.相关产品市场 2.相关地域市场 3.时间相关市场

(二)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

(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行为性质认定

(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规制

一、限制竞争协议概述

二、限制市场竞争协议的表现形式(一)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1.固定价格的协议(Price fixing)

2.市场划分协议(Market and Consumer Allocations)3.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Production Controls)4.联合抵制协议(boycotts, collective refuse to deal)5.其他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维持转售价格对市场竞争的影响(1)维持最低转售价格对竞争的影响 ①推动价格卡特尔 ②避免“搭便车”之质疑

③发挥“品质、流行保证”功能之质疑(2)维持最高转售价格对竞争的影响

三、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规制

(一)限制竞争协议的认定 1.主体的认定

2.具有限制竞争的共同目的 3.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 4.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

(二)限制竞争协议的豁免 1.豁免的条件 2.限制竞争协议的申报与批准

(三)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责任 1.依法宣告协议无效 2.行政制裁 3.刑事制裁 4.民事制裁 5.鼓励检举揭发

第四节 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

一、企业合并的概念和类型

(一)企业合并的概念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1.资产转移型合并 2.经营控制型合并

二、对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

(一)关于企业合并控制的标准

1.实质减少竞争标准(the Substantial Lessening of Competition Test)2.市场支配力标准(the Market Dominance Test)3.合并控制标准的效率化趋势 4.综合标准

(二)关于企业合并的控制程序 1.事先申报制度 2.行政调查制度 3.司法审查制度

(三)企业合并的法律责任 1.禁止结合 2.资产剥离 3.解散已合并企业 4.赔偿损失 5.其他方式

第五节 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及危害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

(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危害 1.行政性垄断扭曲市场机制 2.行政性垄断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3.行政性垄断削弱企业竞争能力 4.行政性垄断背离WTO规则

二、行政性垄断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干预主义的思想基础

(二)利益多元化的经济基础

(三)技术更新的现实动因

三、行政性垄断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二)主观要件

(三)客观要件

四、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

(一)地区垄断

(二)部门垄断。

(三)行政性强制交易

(四)行政性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五、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一)确定行政权的非经济化性质

(二)确立行政权的统一性规则

(三)明确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 1.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2.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

一、反垄断的主要司法原则

(一)本身违法原则(the doctrine of per se)

(二)合理原则(the rule of reason)(三)惩罚性赔偿原则

二、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一)适用除外的概念与意义

(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1.国家垄断 2.自然垄断 3.知识产权 4.特定的联合行为

三、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

(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概念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指一国的反垄断法对国外的某些影响到国内利益的行为行使域外管辖权的制度。

(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冲突 1.域外适用违背国家主权原则 2.域外适用带来各国法律上的冲突 3.域外适用的法律实施困难

第七节 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一、知识产权滥用引发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一)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概念

滥用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行使的界限,导致对该权利的不正当利用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二)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形式 1.不正当维持独占行为 2.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行为(1)交叉许可。(2)联营协议。(3)回授要求。(4)限制地域。(5)限制使用范围。(6)限制数量。(7)不质疑条款。(8)不竞争条款。(9)搭售。

3.滥用知识产权加剧市场力量集中

二、法律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

(一)传统的法律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 1.民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2.知识产权法对权利滥用的规制(1)时间限制原则。(2)强制许可原则。(3)合理使用原则。

(二)现代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 1.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意义 2.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的共同价值 3.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1)美国反托拉斯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2)欧共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1.一般性条款的概括界定 2.列举式的补充界定

top↑第二十章 反不正

当竞争法律制度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 1.行为主体的“经营性” 2. 行为判断的不确定性 3.危害后果的社会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1.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政府对经营者竞争行为的干预。2.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范围具有外延性。3.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与其他法律的竞合性。4.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具有社会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第二节 混淆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混淆行为的概念

二、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仿冒他人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

(二)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

(三)不正当使用自己合法商业标识的混淆行为

(四)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五)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

三、混淆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对混淆行为的认定 1.主观故意性。2.混淆的特定性。3.后果的误导性。

(二)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

由于混淆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性特别严重,它都受到各国竞争法的禁止,处以较为严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三节 虚假宣传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

二、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商品质量的虚假表示

(二)商品价格的虚假表示

(三)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引诱性广告宣传行为

(五)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为

三、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一般认定 1.宣传主体是经营者。2.宣传行为虚伪不实。3.宣传后果引人误解。

(二)引诱性广告的认定

(三)诋毁性比较广告宣传行为的认定

(四)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2.民事赔偿责任。3.刑事责任。

第四节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二)商业秘密的特征 1.非公知性。2.管理性。3.经济性。4.实用性。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危害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2.恶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危害 1.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

3.阻碍技术进步和遏制创新的积极性。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制度 1.民事法律规制模式。2.竞争法律规制模式。3.专项法律规制模式。

(二)违反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五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及其危害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危害

1.有奖销售容易形成强势弱势企业的不公平竞争。2.有奖销售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3.市场供求信息的失实。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

(一)抽奖式有奖销售。1.欺骗性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额奖品的有奖销售。

(二)附赠式有奖销售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商业赂贿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商业赂贿行为概述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

(二)商业赂贿行为的法律特征 1.行为主体包括行贿者和受贿者。2.行为人以排斥商业竞争为目的。

3.商业贿赂行为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的。

(三)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扭曲市场竞争。2.商业贿赂促使低质产品得以畅行。3.商业贿赂行为影响国家经济运行。4.商业贿赂行为败坏社会风气。

二、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一)商业回扣

(二)不正当的佣金行为

三、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少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七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监督

(一)设立监督检查的专门行政机构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督检查机关

(三)各级人民政府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职责

二、社会监督

top↑第二十一章 反倾销

和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倾销法律制度

一、倾销与反倾销法的概念(-)倾销的概念与分类 1.偶发性倾销。

2.短期性倾销或间歇性倾销。3.长期性或持续性的倾销。

(二)反倾销法的概念

(三)反倾销法的性质

(四)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五)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状况

二、反倾销法的实体规定

(-)西方国家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 1.价格条件 2.损害条件

3.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二)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条件 1.必须存在倾销事实。2.存在损害国内产业的事实。3.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反倾销法的程序规定(-)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

(二)申请立案

1.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人资格。2.申请书内容。3.申请的立案。

(三)调查

(四)反倾销调查的中止和终止

(五)裁定

四、反倾销措施

(-)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二)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补救措施 第二节 反补贴法律制度

一、补贴与反补贴法的概念(-)补贴的概念和分类 1.补贴的概念 2.补贴的分类

(1)从补贴的范围来看,补贴可分为一般补贴和出口补贴两大类。(2)从补贴的方式考察,可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类。

(3)从补贴是否导致反补贴措施来看,可分为可诉讼性补贴和不可诉讼性补贴。

(二)反补贴法的概念和性质

二、反补贴的法律规定

(-)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前提条件 l.有补贴事实。

2.本国某一工业有实质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一工业成长。3.补贴的进口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反补贴实施的程序 1.调查。2.磋商。

3.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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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概述

一、消费者和消费者保护

(一)消费者 1.消费者的概念

为个人目的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2.消费者的特征

首先,消费者的主体是指个人消费者。其次,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第三,消费者的消费方式表现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这是从消费方式上对消费者的界定。

(二)消费者保护

(三)消费者保护运动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l.国家保护原则。2.全社会保护原则。

3.法律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一、消费者权利的概念

二、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一)消费者的安全权

(二)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消费者的选择权(四)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五)消费者的求偿权

(六)消费者的结社权

(七)消费者的知识权

(八)消费者的受尊重权(九)消费者的监督权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的合同义务

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一)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二)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提供真实信息

(四)出具有效的凭证或单据

(五)保证产品质量、性能和有效期限

(六)对特定商品承担“三包”责任

(七)不得以格式合同方式免除自身的责任

(八)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和人身自由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

(一)国家机关

(二)消费者组织

二、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消费者权益主张对象

(二)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政责任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

top↑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

(一)产品

(二)产品质量 1.产品的安全性。2.产品的适用性。3.担保性。

二、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的含义

(二)产品质量法的发展

(三)我国产品质量立法

(四)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 1.保障并提高产品质量。2.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规范社会竞争秩序。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概念

二、产品质量监督

(一)企业自我监督

(二)社会监督

(三)国家监督

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分工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能与分工

(三)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与分工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第二十三章 产品

质量法律制度

(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节 产品责任制度

一、产品责任制度概念

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一)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 1.疏忽责任阶段。2.违反担保责任阶段。3.严格责任阶段。

(二)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2.有损害事实存在。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我国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与责任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明示担保义务。(2)默示担保义务。(3)生产者禁止行为。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识负责。(4)销售者禁止的行为。3.生产者与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

三、产品责任诉讼与产品责任保险

(一)产品责任诉讼

(二)产品责任保险 第四节 产品召回法律制度

一、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概述

(一)产品召回的概念

(二)产品召回制度的意义 1.产品召回有利于消费者利益。2.产品召回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3.产品召回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

二、产品召回法律关系

(一)产品召回法律关系的客体——能引起危害的缺陷产品 1.缺陷产品。2.产品危害。

(二)产品召回法律关系的主体 1.产品召回的监管者。2.产品召回的实施者。3.产品召回中的协助者。

(三)产品召回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利)与义务 1.消费者的权利。2.厂商的产品召回义务。3.政府在产品召回监管中的权责。

三、产品召回程序

四、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建设

第一节 国有经济参与的历史变迁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一、国有经济参与的历史变迁

(一)资本主义国家公有化浪潮

(二)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浪潮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参与

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有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的建立 2.国有经济的调整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1.放权让利阶段(拨改贷、利改税)2.两权分离阶段 3.公司化改造阶段

第二节 国有经济参与法的基本范畴

一、国有经济、国有资产、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

(一)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top↑第二十四章 国有

经济参与法原理

1.国有经济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的调控,服务社会的公共利益的手段。

2.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多样,既有国有独资企业,又有国有控股企业,还有各类利用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

3.国家(政府)管理和经营的对象是国有资本而不是国有资产,国家(政府)管理和经营国有资本的最直接目的是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产

(三)国有资本

(四)国有企业

(五)国有经济、国有资产、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相互关系

二、国有经济参与法的概念

第三节 国有经济参与法的体系及原则

一、国有经济参与法的体系

二、国有经济参与法的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二)宏观性原则

(三)明确方向、整体配套原则

(四)适度规模与市场控制原则 第四节 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

一、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的原因

(一)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效率

(二)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三)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有利于国家安全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四)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与控制作用

二、国有经济参与的法律调整的原则和途径

(一)政府退出 1.政府退出的涵义 2.政府退出原因 3.政府退出壁垒(1)退出成本壁垒(2)政府退出的金融壁垒(3)政府退出的社会政治壁垒(4)政府退出的规模壁垒(5)政府退出的产权壁垒(6)“内部人控制”壁垒

(7)政府退出壁垒对产业市场中国有企业退出的影响 4.政府退出与国有企业退出的关系

(二)国有企业退出

1.国有企业应退出的竞争性行业 2.国有企业退出障碍 3.国有企业退出对策

top↑ 第一节 国有资产监管法概述

一、国有资产监管的涵义

二、国有资产监管法的概念

三、国有资产监管法的体系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织法 2.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法 3.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法 4.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

四、国有资产监管法的原则 1.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原则 3.国家统一所有与分级行使所有权和监管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法律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法

二、清产核资的法律规定

(一)清产核资的概念

清产核资,是指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估价、核实、登记等以明确产权。

(二)清产核资范围的法律规定

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范围 1.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2.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概念

第二十五章 国有资

产监管法律制度

(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和种类 1.设立产权登记 2.占有权登记 3.变动产权登记 4.注销产权登记

5.产权登记的检查制度

五、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六、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七、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八、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国有企业财产监管制度 2.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3.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管理 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6.境外国有资产管理

九、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

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

(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阶段(1949年—1978年)

(二)经济体制转轨阶段(1978年—1988年)

(三)国有资产管理局阶段(1988年—1998年)

(四)综合经济部门分散监管阶段(1998年—2002年)

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设置模式

(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层次及相互关系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层次 2.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相互关系

(三)现行体制下国资委的定位 1.国有资产监管者 2.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 3.国资委现行定位的缺陷分析

(1)出资人代表身分可能导致对所出资企业的过分干预(2)出资人代表的身份和监管者的身份互相冲突

(四)国资委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1.国资委和审计部门的关系 2.国资委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3.国资委与发改委的关系

top↑第二

第一节 国有资本运营法概述

一、我国国有资本运营法律制度变迁

(一)国有国营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末)

(二)“两权分离”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

(三)国资委(办)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现在)1.沪深模式 2.武汉模式

二、国资委的职权职责

三、我国国有资本运营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国资委的定位及其目标

(二)国有资本具体运营方式 第二节 国有资本信托经营法律制度

一、信托经营的概念和基本种类

(一)信托经营的概念

(二)信托经营的基本种类 1.国有股权信托 2.经营信托

二、我国国有资本的信托管理实践

(一)国有企业托管经营 1.海南模式

2.黑龙江的“委托经营模式” 3.江西的托管经营模式 4.中现模式

5.武汉市国资的信托经营模式

(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信托

(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信托处置 第三节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法律制度

一、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的概念

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法律政策依据

十六章 国有资本运营法律制度

三、授权经营的实践

(一)深圳的实践 1.授权原则 2.授权方式 3.授权内容

4.授权后的考核和监管

(二)上海的实践

1.建立上海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背景 2.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基本框架

(1)建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2)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管理层次。(3)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三个体系。

3.通过授权经营建立出资人体系,构建国有资产运营主体 4.明确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权利和责任(1)明确划分授权经营公司的职能。

(2)明确规定国资授权经营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控,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6.建立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系统(1)建立发达的产权市场,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

(2)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

7.大力推进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改制资产重组,提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公司的资本运营能力(1)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2)加快落实国资授权经营公司的出资者权利。(3)大力推进资产重组。

(4)努力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top↑

第二十七章 对外经

济管制法律制度

精品教案电子商务 第2篇

姓名:崔献超 班级:工商08-01 学号:310810010117 指导教师:陈国春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实验一:网上购物流程及评价实验内容:

访问一个电子商务网站,试着购买一件商品,纪录各环节,并说明在各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根据购买经历,对该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评价。实验目的:

了解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流程、经营特点,对电子商务有一个直接的接触和了解。能够学以致用。

实验步骤:

1.首先登录淘宝网站,注册一个新帐号

2.在搜索栏中输入自己想要的商品种类,然后点击搜索进入页面。

3.根据个人选择偏好选择信誉高,服务好的商家,并按价格高低顺序排列,以便更好比较不同商家的同类商品。还可以与买家交流产品信息,价格。

4.选择自己中意商家的产品并查看产品详情。还要留意已卖出件数,评价等级,付款方式,购买者对该商品的评价,服务质量记录等。详细阅读买家须知,以便万一出现问题时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选择完毕后,点击立即购买。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收货地址,快递方式以及收货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就是付款,购买者可以选择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输入支付密码,点击付款。将所付款项交给第三方担保,待购买者收到所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确认把钱付给卖家。

6.之后就是等待卖家发货,购买者可以在淘宝网站查看所买商品的物流信息。收到货物检查无误后就可以确认付款给商家,如果产品出现问题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

7.购买评价:

通过淘宝网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可以不受地域限制,通过比较做出最好的选择,但由于在网上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实物,所以有可能出现假货,质量差等问题,而且我国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还不够完善。这对购买者来说是一柄双刃剑,所以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用等级高的商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实验二:电子商务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实验目的:观察分析移动通信领域是如何进行差别定价的。

实验内容:以中国移动公司为例进行观察分析,对其服务及定价进行阐述。

所谓差别定价也称“弹性定价”,是一种根据顾客支付意愿而制定不同价格的定价法,其目的在于建立基本需求、缓和需求的波动和刺激消费。当一种产品对不同的消费者,或在不同的市场上的定价与它的成本不成比例时,就产生差别定价。

实验步骤:登陆移动公司网上营业厅,对移动不同的业务品牌定价进行了解分析。中国移动公司旗下共有三大通信业务品牌:全球通、神州行、动感地带。这三种业务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开发的,这之中也包含了通信领域的差别定价法。

“全球通”是中国移动通信的旗舰品牌,知名度高,拥有众多的高端客户。伴随着中国移动业务的迅猛发展,“全球通”已经成为国内网络覆盖最广泛、国际漫游国家和地区最多、功能最为完善的移动信息服务品牌,这充分体现了“全球通”品牌的核心理念“我能”。

“神州行”,其客户数量已占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总数的70%以上,是中国移动通信旗下客户规模最大、覆盖面积最广的品牌,也是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客户数量最大的一个品牌。神州行品牌可以让您享受同全球通客户一样的网络覆盖和通话服务,在全国所有城市都可开通,并可在这些城市间漫游。

动感地带是年轻人的通讯自治区,“时尚、好玩、探索”是动感地带的主张。动感地带客户可以享受超值的短信套餐,还有六大特权任你选用,可享受话费节约权、业务任选权、联盟专署权、手机尝新权、回馈独享权、一呼百应权。从以上的业务介绍可以看出全球通业务针对的是商务人士,神州行是面对普通大众消费者开发的业务,动感地带是针对年轻人学生用户消费群体。

中国移动差别定价除了不同的业务品牌外还有:

1、集团网政策,只要在同一集团网内,用户不但可以用短号互相拨打,而且资费极其便宜,甚至有完全免费,有本地、省内甚至全国相互拨打免费。

2、各地不同的套餐计划,运营商可以做到不差别定价。例如中国移动动感地带推出的短信套餐、mo套餐、音乐套餐等,这些也存在着差别定价。

3、拨打电话分为忙时和闲时,忙时的通话费更高。

4、短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例如在09年以前,移动用户发网内短信资费是0.1元/条,而发联通和电信的资费是0.15元/条。

5、网外拨打差别定价,拨打本网内比较便宜,拨打网外电话则会比较贵。

6、免费飞信业务,飞信是中国移动研发的类似于QQ聊天工具的软件业务,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对网内好友发送免费的短信。也可以组建群,发送群信息。.7、移动电话的地区漫游业务。例如神州行、动感地带业务,在出了省级行政服务区后,通话时会加收漫游费用。

实验三;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实验目的:通过讨论“许霆案”,提出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背景资料:2006年4月21日晚,徐听到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因ATM机有问题,许霆先后多取款达17.5万元。2007年11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许霆上诉后,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五年有期徒刑,许霆再次上诉;2008年5月22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就此案进行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该案的终审判决。

实验步骤:同学之间对此案件进行讨论,并从网上获得该案更详细得信息,从而对电子商务立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1、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健全电子商务法,使涉及电子商务范畴的犯罪行为有法可依。从刑法层面上讲: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已是我国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又该原则看许霆案,完全可以定无罪。因此要加强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要让这方面的法律健全,填补这方面的法律空白。

2、在法律方面要加强对各方面的责任约束,不光是交易的客户端,还包括金融机构以及公共设施的制造者。在此案例中,犯错的不仅仅是许霆个人,ATM级的制造商以及银行机构同样有责任。法律不单单要约束客户端,也要让银行还有ATM制造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3、健全行政法规,加强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电子商务的进行离不开网络,因此网络安全同样重要。

4、量刑原则要坚持所受处罚与所承担责任相一致原则。在我个人看来,许霆在该案中并不应承担所有责任,因此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法律在这方面应该有统一的量刑标准。

5、成立专门监管网络交易,针对电子商务犯罪的组织。这样可以加强监管,提高行事效率。使电子商务市场更具秩序。

上述内容极为我们通过讨论及网上学习对该案进行分析而得出对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实验四: 分析企业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特点

实验目的:选择一个成功实施电子商务的企业,分析其电子商务运营经历和商业模式的特点。

实验内容:以海尔集团为例,分析其电子商务运营经理和商业模式的特点,以书中资料和网上获得的资料为依据进行了解分析。

实验步骤:

海尔电子商务的运营过程:

1、制定企业电子商务规划:1999年,海尔集团开始了“三个方向的转移”。第一是管理方向的转移(从直线职能性组织结构项业务流程再造的市场链转移);第二是市场方向的转移(从国内市场向国外市场转移);第三是产业的转移(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这些为海尔开展电子商务奠定了必要的基础。2000年投资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尔电子商务平台开始运行。

2、进行企业组织结构变革和业务流程重组:为了实施电子商务,海尔对整个集团进行了重组。2000年,在业务流程重组基础上建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括B to B电子商务和B to C电子商务两部分。

3、完成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海尔集团网络技术不仅应用于客户服务,而且也充分应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及海尔与其供销商之间的商务合作。海尔电子商务的基本策略是:一是建立一个有鲜明个性的垂直网站,二是通过电子商务技术优化供应链。

4、创建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并加以宣传推广:2000年海尔发布其电子商务网站。海尔商城发展壮大,家电网上个性定制。2008年海尔开始了以互联网、电话网、电视网三网融合的海尔电子商务升级战略。

5、完善企业电子商务增值系统:以上海尔在电子商务领域做的努力,都带动了海尔企业的发展。虚实结合:导购、体验、快速送达、零库存。

海尔电子商务商业模式:

1、战略目标:创建中国的世界名牌。海尔把塑造品牌形象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自己的核心发展战略。

2、目标客户:定位在国内各个阶层和国外市场。海尔大学秉承“奉献经典管理课程,分享海尔实战经验”的管理概念,培训客户已有海尔内部员工不断延伸到海尔的分供方。

3、产品和服务: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以及电子数码类商品。服务包括产品的售后、物流服务、软件服务、金融服务。

4、盈利模式:海尔通过做大主业,快速突破本企业的产能规模,运用“海尔品牌+海尔管理+资本运营并购”的优势构建海尔独特的盈利模式。

5、核心能力:张瑞敏提出的海尔的核心竞争力在服务、创新和海尔的整合力。

实验五:策划电子商务模式

实验目的:对某个企业按七模式(共性),及业务模式、经营模式、技术模式、资本模式、管理模式、信用模式和风险模式,策划其电子商务模式。实验内容:以联想公司为例,参照教材内容按七模式策划其电子商务模式。实验步骤:对联想企业按七模式所做的电子商务模式策划

1、业务模式:联想要实现的战略目标是要成为全球知名的PC供应商,并提高它在国际市场份额的占有率。联想自从并购IBM的PC业务后,目前是国际市场上第三大PC业务供应商,排在他之前的两个品牌是戴尔和惠普,而联想集团之所以排在这两个企业之后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历史及发展造成的,更多的是电子商务业务方面的差距。目标客户定位在国内各个阶层和国外市场。要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而且产品定位要清晰,要区分不同的系列。

2、经营模式:联手IBM,提供完善解决方案。客户可以享受到IBM世界级的客户服务机构和全球融资机构的服务,联想还可利用IBM强大的全球代理和销售网络扩大自己的电子商务业务。在商务工具方面采用更专业更便捷的网络工具。

3、技术模式:通过ERP系统的实施,联想在企业信息功能和结构方面要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利用这个平台对整个公司的信息流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建设。加强电子商务的三个核心部分的设计,即CRM SCM PDM这三个直接增值环节。

4、资本模式:联想要主动、全面的进行资本运作。联想做投资就跟做互联网一样,一定要成为联想发展新业务包括改进现有业务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手段。因此,联想要尽量从业务发展角度去出发,帮助企业业务组织去实现更多的一些更有价值的投资。

5、管理模式:联想的决策者应该意识到,没有一直组织严密、战斗力强的队伍,企业就成不了气候,也就无从谈起进军海外市场。因此在管理模式方面要注重总体效益,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集中指挥,分工协作”具体包括:集中指挥,统一协调,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实行集体领导,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市领导班子在职工面前具有很强的号召力。

精品教案电子商务 第3篇

1 课程开发理念

在电子商务领域,网站作为提升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越来越被关注。在前期对于电子商务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的过程中,企业专家将“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能力”定位为电子商务学生所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能。根据这一分析,我们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计划中依次开设了“电子商务美工基础”、“商务数据管理与维护”以及“电子商务网站实务”三门课程。其中,“电子商务网站实务”课程作为在“电子商务美工基础”和“商务数据管理与维护”的后续课程,侧重培养学生网站建设与维护的能力,引入校企合作项目,将企业网站建设需求带入课堂,要求学生通过综合实训项目的学习,能够根据不同平台的要求,全面开发建设电子商务类型的网站,并进行后期的安全维护。

整个课程以职业生涯发展目标来确定课程目标,以职业能力为依据组织课程内容,以典型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环节,以真实项目为参照强化技能训练,以工作过程为途径,养成自主学习、人际沟通、团队协作观念。

开发课程要符合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建立在科学的教育理论基础之上;符合开放性原则,课程资源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能够做到同一资源多用途使用,和不同资源的配合使用;以老师和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且开发思路和程序简洁有效,整体局部兼顾,主题内容突出,形式生动鲜活。

2 课程开发流程

在互联网思维中,如何提升用户体验最为重要,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同样如此。精品课程资源的建设必须跨越简单资源累积与呈现的状态,要真正把学生作为课程使用的“用户”来看待,课程资源的建设要围绕“提升用户体验”来建设。本课程资源的建设是在前期对于学生学习基础以及学生能力、学习习惯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的,课程资源的呈现方式打破了传统的说教模式,将每个教学模块划分为若干小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并围绕这些知识点和技能点来组织教学资源。教学资源设计与建设鼓励学生共同参与,并将参与教学资源建设的程度作为考核的一个维度。

课程资源的开发流程主要包括需求评估、资源调研、资源的收集与整理、资源分享几个阶段。这一流程中的每个阶段都与综合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实施有着对应关系。

3 课程教学手段

3.1 以具体的案例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的内容围绕真实电子商务类型网站展开;比如我们将“仿京东商城”网站引入为教学案例;教学内容通过案例展开后,教学目标则更加明显,学生对教学内容的作用也有了深刻的理解,从而学习效果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后期我们将通过开展产学合作,开发了很多具体、实用的网站作品,并积极将这些作品作为教学案例引入课堂教学。

3.2 实践教学贯彻始终

该课程的教学始终就是以实践教学为核心,其中实践教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与理论课程相配套的实训,通过实践,完成格式规范、目标明确、内容充实、启发性强的实验指导书。

二是在完成理论课程的学习后,进行课程设计,通过制定严格的课程设计的实施计划和完备的课程设计指导书,使学生能具备综合应用该课程和前导课程知识的能力,能够根据确定的选题制作出标准化、规范化的作品。

三是产学合作,在教师的带领下,通过模拟实际客户的需求分析,从而制作出满足模拟客户要求的网站产品。

3.3 改变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

该课程的成绩的评定主要分为3个部分,一是课程设计文档资料即课程设计报告;二是作品本身;三是学生协作能力与表现。

4 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

以该课程作为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对该课程的改革力度,并充分发挥校园网MOODLE平台的优势,将各类教学资料上网运行,如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实验指导书,教学案例以及教学录像等供学生随时随地的学习访问;教师可以定期发布题目,学生通过自测来检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MOODLE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将问题发布到网上,任课教师定期给予辅导答复。

我们将把这些建设思路贯彻到实际的教学中去,提高教学水平,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R.M.加涅等.教学设计原理(第五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徐国庆.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开发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罗红.对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8(8).

[4]陈声健等.基于Web的混合式教学网络系统及其模式研究[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9(6).

赛达打造精品商务园区 第4篇

天时:紧跟时代 顺应发展

赛达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正南部,规划面积6.33平方公里,包括七个功能分区:行政办公区、总部经济区、中央商务区、综合研发区、研发试验区、商业服务配套区、生活区等。预计总建筑面积达到126万平米,可吸纳企业500家,预计产出600亿元以上。

赛达起步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湖面面积4万平米,空中花园3万平米,绿化率65%以上,停车场可容纳近1000车位。共由三栋21层的国际甲级写字楼、多栋6到9层的研发办公楼以及2.5万平米高品质商业裙楼等组成。

其中三栋21层的商务写字楼,主要以研发办公为主,多栋6到9层的研发办公楼,首层主要作为底商使用,可开设小型商店、超市、咖啡馆、精品屋、麦当劳、肯德基、特色小吃店等,满足园区内部及周围人群的使用要求,二层及以上主要作为研发办公使用,办公部分主要采用一梯四户、一梯两户的设计理念,可分可和,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面积。目前已全部建成完工并精装修完毕,企业可以随时入驻。

高品质商业裙楼,内设展示中心、会议中心、培训中心、白领公寓、健身中心、餐廳等。在商务配套方面,1000平方米的精装修展示中心,适合多种产品展览贸易。会议中心设有容纳近400余人的大会议厅及5座多功能小会议厅,可以充分满足不同类型会议需求。计算机、广告设计、语言技能等多元化的培训中心为企业员工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重点发展软件研发、服务外包、研发设计、游戏动漫、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物流、咨询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旨在构建国际先进水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未来将发展成为一个集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高端商务办公区、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主的“三区一园”商务研发综合体。

地利:一轴两片 共同发展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赛达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正南部,北靠外环线,东至津淄公路,南至津晋高速,西至津汕高速,交通便利,与天津市行政、金融、文化、展示交流中心融为一体,区位优势明显。距外环线、大梅江生态区5分钟车程;距市政协、市文化中心15分钟车程。

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赛达将自身也妆点的缤纷多彩。赛达绿化率超过65%,并拥有10万平米大型水景湖面、水景、假山、小花园点缀,占梅江区域总建筑面积642.79万平方米,该住区定位为高级生态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10余万人。周围建有五星级假日皇冠酒店,大岛酒楼,梅江会展中心等标志性建筑。

由于天生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赛达更是提出“一轴两片,共同发展;绿廊串珠,生机盎然”的发展理念,并做到宁缺毋滥,打造精品商务园区。重点打造以中金动力、宇诚信为代表的软件研发与外包产业;以天津市舞台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以逗逗文化传媒为代表的动漫游戏产业,以鹿岛建设为代表的工程咨询及以东亚亚细亚为代表的高端商贸产业。

人和:专业运营 协作发展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商家,赛大人更是在商务配套服务设施上用尽心思,其中,1000平方米的精装修展示中心,主要为多种产品搭建展览贸易平台;容纳近400余人的大会议厅及5座多功能小会议厅,充分满足不同类型会议需求;培训中心更是为计算机、广告设计、语言技能等多元化企业培训员工创造了条件。

生活配套服务方面,提供酒店式公寓与家庭式公寓双选择,采用精装修标准,厨房、独立卫生间等设施配套齐全,全年全天候服务的员工餐厅,口味多样,实惠放心;中式餐区提供多种口味的中式菜肴,无论是粤菜川菜闽菜,还是浙菜徽菜湘菜均选料广泛,满足各地员工的口味偏好;日韩料理区提供工艺精湛且口味地道的日韩美食,真正达到色自然、味鲜美、形多样、器精良,满足员工味蕾的享受。咖啡厅、超市、健身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应有尽有,使运动与工作更加融合。

“专于地产、精于商业、熟于经营、通于管理”是赛达的经营理念,“专业、激情、责任”是赛达的服务准则,赛达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在园区运营管理领域深耕细作,通过严格管理、规范经营以及不断创新的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帮助客户以及园区住户实现可持续的和谐发展,为社会创造高质量的就业与生活空间。园区现已引进百余家企业,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日本鹿岛建设,以及海航快递、中金动力等国内知名企业。

精品教案电子商务 第5篇

加入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且拥有得天独厚的优

势:一是三网结合的优势。中国邮政具有信息传递、物品运 送、资金流通与结算等三大功能,三大网络的有机结合是发 展邮政电子商务的坚实基础。二是渠道优势。邮政网点遍布 城乡,在沟通城乡往来、发展区域流通经济等方面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相比于其他物流公司,中国邮政的物流配送渠 道既广且深,其物流网络覆盖范围遍及全国,并且能够延伸

到电子商务的重点开发地—四线城市甚至直到乡、镇、村一级。三是服务优势。“邮乐网”为客户提供全方位 的订购服务,线上包括互联网和手机下单,线下包括目录直 邮销售、网点和“ 11185 ”呼叫中心下单,以及主动上门服 务的客户经理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集线上线下于 一体的立体营销服务网络。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邮政已经

拥有了丰富的渠道管理经验起了一张庞大的销售网 络。

一、中国邮政电子商务优势

第一,中国邮政拥有政策上和品牌的优势。国家历来重

合作 共赢

—二,建三立

视邮政事业的建设,对邮政当前面临的形势,更加予以关注。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邮政在政策、财政、人才等方面给予 了大力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邮政事业的发展。中国邮政源 远流长,从烽火狼烟、快马驿站到绿色信使,千百年来,邮 政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邮政使者的形 象已深深地扎根在人们心中。“中国邮政”服务品牌和企业 信誉,“绿色鸿雁”服务标记以及“绿衣使者”称号等等,充分证明人民对邮政的信任,是对邮政事业的服务品牌和良 好信誉的肯定。

第二,邮政发展电子商务的“三流合一”基础优势。中 国邮政具有信息传递、物品运送、资金流通与结算等三大功 能,三大网的有机结合为发展邮政电子商务打下了坚实的基 础,主要体现以下:

(一)遍布城乡的实物投递网络。中国邮政拥有点多、线

长、面广、遍布城乡、连接千家万户的邮政网,邮政的物流 系统在规模上可以说是全国最大的,在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 上可以发挥十分重要作用。

(二)邮政综合计算机广域网为邮政部门提供先进的信

息交换网络。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络在全国的邮政平台上采用 先进的交换技术,可以实时提供、语音和图像信息的传输。(三)

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网已覆盖全国城乡,并已具有

合作 共赢

相当的用户群,邮政储蓄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为实现电子 货币交易创造了条件。

二、中国邮政电子商务平台

(一)邮乐网

2010 年 8 月 10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 TOM 集团有限

公司合资建设的 B2C 网上购物平台“邮乐网”正式上线。在

电商物流领域,双方将在物流仓储、处理中心和配送等领域 进行资源互用的开放合作,依托仓储网络平台和社会化运力平台,打造电商公共物流平台。双方还将通过互相协商,共 同制定适合于电商发展的中物流骨干网仓储服务标

准。中国邮政不仅是物流公司,而且有着庞大的营销推广渠 道和销售网络。在“邮乐网”的运作中,中国邮政将依靠近

智能

国6 万个营业网点、3.6 万个银行网点和 15 万名配送人员为网

站提供销售、物流、收款及仓储服务。

(二)惠民优选网

2014 年 12 月 12 日,阿里巴巴集团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物流、电商、金融、信息 安全等领域全面开展深度合作,合力建设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络。

阿里巴巴集团与中国邮政司合作的重点是电商

物流合作,将在物流仓储、处理中心和配送等领域进行资源

合作 共赢

互用的开放合作,打造电商公共物流平台,共同搭建支持跨 境电商的领先服务体系。借助中国邮政遍布城乡的网络,双

集团3

公方合作将为更多人群的网上购物提供方便,这将进一步促进 社会商贸流通发展,让物流业支持零售业发展。

通过中国邮政的直销平台可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运营、用户数据库、多渠道营销推广和便捷物流的巨大整合优势,同时使用线上和线下的渠道推出您的产品,能扩大合作企业 的营销市场,增加销售额;能扩充合作企业的推广渠道,增 加品牌知名度。四川邮政现正面向全川开展省内名优土特产 商家招商工作,诚邀致力于电子商务经营又有竞争实力的企 业联系洽谈,与邮政一道实现互联网时代经营的共赢。

县邮政局诚挚期待与您合作!

县邮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以互联网思维发展农村电商

——访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局副总经理刘小刚

□本报记者 陈雪飞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邮政业务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自去年7月启动以来,以“打造平台”为理念,不断探索与金融、分销等专业的业务联动,实现与邮政各专业的协同发展,初步搭建了“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通道,为中国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决定》,全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这一战略业务。面对新形势,我们如何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局副总经理刘小刚,作为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的负责人,于日前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为什么要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为今后中国邮政在农村市场的战略发展重点?

刘小刚:邮政进军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是一项“政府有政策、农村有市场、农民有需求、邮政有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

首先是中央高度关注。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这是中央1号文件连续第三年提及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财政部与商务部也于去年7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次提到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强调“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让农村和城市的人都能享受到消费的权利和平等的就业、创业机会”。今年“两会”上,总书记更是寄语邮政:“农村市场广阔、电子商务大有可为,希望邮政能够做好!”可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已 成为中央保基本、惠民生的重要举措。

其次是集团公司一贯重视,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李国华总经理在去年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以发展电子商务推动转型发展”,确立了“互联网+邮政”的发展模式,今年在工作会上再次强调要用互联网思维谋划邮政的转型发展,深入推进邮政业务电子商务化。我们以“促进农村地区商品流通”为核心目标,采取“深耕细作”策略,使“邮掌柜”系统已在全国25个省(区、市)推广上线,累计安装7.66万套,交易金额超过8亿元。相比阿里、京东等社会电商公司,从站点数和交易额方面,邮政都已经占据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

再其次是市场需求旺盛。农村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近些年,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给农业农村带来了现代生产要素、新商业模式和通达的营销网络,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实现了农民增收,激活了农村资源配置的“一潭春水”。截至2014年底,农村网民规模已达到1.78亿人,农村电商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相比竞争激烈、市场日趋饱和的城市电商,农村电商市场潜力巨大。

记者: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于积极落实集团公司“一体两翼”经营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有何具体意义?

刘小刚:发展“一体两翼”经营战略,强调应用平台经济和互联网思维,实现以经营产品、业务为主向经营平台、经营渠道、经营客户的转变,以此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促进农村服务均等化,鼓励农民创业,有效促进邮政金融类业务和寄递类业务发展,实现农村地区邮政经营方式转变。自去年开展农村电商业务以来,我们基本摸索出了一套中国邮政独特的农村电商运营模式,即线上基于邮乐网和“邮掌柜”系统,线下依托邮政农村窗口资源、村邮乐购店等实体渠道,打造一个集“网络代购+平台批销+农产品返城+公共服务+普惠金融”为一体的邮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村民提供购物不出村、销售不出村、生活不出村、金融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五不出村”服务。

首先是促进金融类业务发展。一是基于农村商品流通的资金将成为邮政农村金融业务的重要增长点,包括资金沉淀收益、结算手续费收益等。二是在村邮乐购店提供助农存(取)款、信用卡还款、网上支付、刷卡缴费、代理车险等金融业务,形成收入。三是借助“邮掌柜”系统交易平台,发放店主周转资金贷和农民消费贷,巩固并扩大邮政金融服务在农村市场的份额。

其次是促进寄递类业务发展。随着“邮掌柜”推广数量和村邮乐购店数量的增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将产生大量的寄递包裹以及仓储、供应链金融等需求。我们必须优化农村投递网络,建设以农村邮政支局所为中心,以各类实体渠道为节点,通过汽车等投递交通工具有效衔接的新型农村电商寄递终端投递网络。重点做好“县到村”的商品配送工作。一是推进农村投递汽车化。加大农村投递汽车投入,提高物品型邮件的投递能力。二是推动农村投递信息化。加快农村投递人员PDA等信息化终端设备配备,实现及时接收、反馈国内小包、代投速递邮件等电商寄递物品信息。三是提升末端投递能力。根据当地“邮掌柜”推广的进度,依托“邮掌柜”站点,制定邮件代投线路规划,将段道上的各类邮件细分到每个站点,开办电商寄递物品的自取自提服务,并在“三农”服务站、便民服务站等渠道叠加邮件代投、自提服务,逐步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记者:在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在哪些重点方面进行完善?

刘小刚:数字革命,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如同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方 5 面给传统产业带来了危机和焦虑,另一方面也能让传统产业获得勃勃生机,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动力。这种趋势是“大势所趋、不得不为”,但邮政作为在中国拥有百年历史的大型流通企业,在面对“互联网+”挑战中,必须“顺势而为、大有所为”,从思维方式、组织架构、行动规则制定、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加速推进,促进邮政业务实现转型发展。

就当前而言,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除了要让各级邮政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增强互联网思维外,最关键之因素还在于人才的培养。众所周知,互联网时代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是模式的竞争、是数据的竞争、是客户的竞争,更是人才的竞争。电子商务处于市场的前沿、技术的前沿。邮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迫切需要既善管理又会营销、既懂业务又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中国邮政具有无可匹敌的线下能力,但我们的线上的力量还相对薄弱,需要尽快培养一支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和商业运营支撑模式的邮政电子商务队伍,提高我们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能力,这是邮政发展电子商务成败的关键。因此,要培养锻炼出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电子商务专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更新培训资料,同时制定配套的激励办法,对表现优异的团队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各级邮政企业要加强对地推人员及农村掌柜的业务培训、操作指导和政策宣贯,形成稳定的培训机制,必要时要针对农村掌柜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

总体来说,在新常态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创新驱动的经营领域,正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机遇不常在,一旦错过就难以挽回。机遇也不由我们独享,社会电商同样面临着巨大机遇。可以说,抢抓机遇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一定要紧紧依托中国邮政强大的资源优势,顺应潮流,乘势而上,实现农村电子商务的弯道超车。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邮政业的运营模式,受到了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挑战,削弱了邮政在信息传递功能方面的作用,使邮政一些传统业务发展趋缓,竞争加剧。在这种局势下,利用高新技术发展邮政业务,就成了中国邮政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通过分析中国邮政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与劣势,并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思路。

一、中国邮政发展电子商务的现状

(一)中国邮政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优势

中国邮政具有信息传递、物品运送和资金流通三大功能。三大网的有机结合是发展邮政电子商务的坚实基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中国邮政拥有点多、线长、面广、遍布城乡、连接千家万户的先天优势。到2008年底,中国邮政在全国范围内拥有邮政网点达到10万余个,各类邮运汽车、火车邮厢4 万余辆,邮路总长度近300万公里,基本形成了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途径综合利用,相对独立的快速邮政运输网络。中国邮政已经形成的四通八达覆盖全国,连通世界的邮政网,在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上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二,中国邮政业已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中国邮政中央企业,长期以来形成了中国邮政!的服务品牌和企业信誉。独特的绿色鸿雁!服务标记等企业形象,已在广大用户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分营以后的邮政,独立面对市场风浪,更加注重挖掘自身的优势,依靠自身优势增强发展能力,对发展电子商务的迫切性和自身条件有了更充分的认识。第三,邮政企业所拥有的场地建筑物、姓名、地

址等资源。全国各地的邮政企业基本上都拥有十分优越的场地资源,大部分网点 都分布在居民生活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邮政企业所拥有的场地、建筑物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从事电子商务的物 流配送十分需要利用这些中国邮政掌握的最充分的信息资源。第四,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络是支持全国邮政信息化的骨干网络系统,该系统在广域网平台上采用 了先进的ATM 交换技术,可以实时提供数据、语音和图像信息的传输。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会城市 和205个地区城市。为邮政部门提供了先进的信息交换网络。

(二)中国邮政参与电子商务所面临的问题

当然,对中国邮政来说,参与电子商务物流这样一个全新的业务至少在目前还存在不少劣势,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中国邮政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垄断经营,尽管在1998年邮电分营后,对自身的生存意识和市场意识有所加强,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迅速发展,许多企业都已 开始付诸行动, 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而中国邮政还没有完全适应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需要,至少在行动上远没有其他公司积极。另外, 邮政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社会对物流服务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第二, 三流分离。现有的从事邮政投递和运输的邮政网点之间的资金流、信息流和实物流,基本上是分离的,与现代化、信息化、社会化的物流体系还有很大差距。用以网络技术为主体的现代信息技术把中国邮政分布在全国范围内的营业网点整合!成一个高效率、高可靠性的 三流合一的物流体系是中国邮政参与电子商务物流的重要条件。

第三,现有的物流处理配送能力明显不足。提供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要求物流企业有比较大的仓储能力、非常高的物流处理效率和配送能力,而目前中国邮政尽管拥有7个一级中心局、63 个二级中心局及133个三级中心局,但是现有的仓储能力和物流处理能力与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即使在同一城市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中国邮政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要开展跨地区的配送服务难度将更大。

二、中国邮政参与电子商务的基本思路

中国邮政通过有邮政特色的电子商务起步,全面参与电子商务,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大型电子商务网络,有利于从传统邮政到现代邮政的转变笔者认为,中国邮政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进一步整合自身三流合一

中国邮政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有相当多的机会,在物流方面尤其如此,但是,包括邮政营业网、投递网和运输网在内的邮政网络仅仅在物流方面具备了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如果不转变传统统的以客户来适应我的服务!的经营观念,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物流服务!的经营理念,那么邮政提供的物流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将是十分有限的。

物流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电子商务出现之前如此,在电子商务出现之后,它的作用更加突出,中国邮政过去在社会物流领域没有发挥自己点多、线长、面广、遍布城乡、连接千家万户的先天优势,如果再错过今天的发展机会将是十分可惜的。只要中国邮政从转变观念入手,充分把握电子商务提供的历史机遇,它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中的优势是无与伦比的。中国邮政现己具有十分有利的从事物流服务的服务的条件,特别是集服务、生产、管理、决策功能于一体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已基本建成, 为邮政参与电子商 务物流服务提供了基本的硬件条件,但是三流分离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加快邮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使邮政网络成为集资金流、实物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全功能网络,更好地为物 流配送服务。在加快邮政自身网络建设的同时, 中 国邮政要逐渐与用户联网,特别是对委托邮政提供 物流服务的企业,一定要做到信息共享,运作协调, 形成供应链管理。

(二)从BtoC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入手,成为专业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

中国邮政的先天优势是网点遍布城乡,与千家万户联系紧密。在开展B2C 的电子商务方面有独特的优势。无论是开展电子商务的新型网络公司还是传统企业,都不可能拥有邮政这样无缝隙的配送网,特别是在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可望不可及的。因此,邮政介入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重点应放在B2C上,在B2C 的基础上,逐渐参与B2B的物流服务, 因为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的主体是B2B。

第三方物流是指物流活动和配送工作由专业的物流公司或储运公司来提供的物流运作方式。物流服务提供者不参与商品的买卖,只提供专门的物流服务,包括商品运输、储存配送以及一系列增值服务。第三方物流模式是解决电子商务物流问题的主要思路。

中国邮政的目标应是成为一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要达到这个目标,应分五步走:

第一,选择苦干个大中城市进行试点,组建第三方物流服务网。在试点城市组建邮政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应配备必要的运输仓储设施、通信工具和高素质的人才,并设置若干个配送中心实现被配送商品的集中与分发。

第二,与有影响的、已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合作,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物流配送服务。目前, 中国邮政已与阿里巴巴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走出了积极而关键的一步。

第三,在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成熟的情况下,推出邮政电子商务商店自营商品的配送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邮政配送网的作用。

第四,在试点城市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其它大中城市推广,然后逐步地向县城一级城镇推广,最终向农村普及。

第五,从B2C 向B2B 发展,使中国邮政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成为全功能、全方位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提供商。

(三)大力发展Epost(电子邮政)

随着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绿卡网以及其它业务应用子系统的逐步建成与运行, 邮政业务的电子化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为邮政电子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前, 邮政部门应加快建设综合计算机网和绿卡网促进邮政业务的电子化、信息化。就Epost 的主要业务内容——电子商务而言,应该实实在在地从市场的需求出发,从实际业务出发, 因地制宜建设有中国邮政特色的电子商务。Epost涵盖了发展的全过程和全部内容。我们对电子邮政的理解就是为邮政发展创造更多的商机, 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日益丰富和拓宽邮政的信息传递、物 品运送、资金流通三项基本功能。当然发展电子邮政业务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原则积极推进,保证网络的统一性、先进性、完整性和经济性。

(四)引进和培养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邮政在电子商务为主要交易方式的网络经济时代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并且现代信息技术在邮政领域可发挥的作用将是十分巨大的。但是中国邮政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没有高素质纳人才,邮政要介入电子商务领域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邮政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中国邮政在过去对员工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要求不是很高,但在开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时,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是非常大约,具体包括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物流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等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邮政不能因为过去技术要求低, 员工的文化、技术水平不高而放慢前进的步伐。一方面,要打破常规,不惜代价引进急需的人才,迅速提高邮政的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邮政职工的在职培训,只有强调终身学习!才能适应新的需要,建设

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员工!,适应网络经济时代发展的要求。

三、总结

在电子商务时代, 中国邮政拥有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只要邮政职工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参与,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自己优质、高效、低成本和创新的服务占领市场, 中国邮政必将成为电子商务时代的骄子!

参考文献:

[1] 电子商务概论

唐平主编/2008年01月

[2] 电子商务与物流

燕春蓉 主编/2010年05月

[3] 中国邮政行业产业化重组改制

孟浩程 主编2010年01月

[4]EPOST 电子邮政初露端倪[EB/ OL].2000年09月

[5] 现代企业物流管理

张理 编著/2005年03月

[6]电子邮政: 21 世纪新增点[EB/OL].[ 20000921]

[7] 中国邮政距电子邮政有多远?

网上文档

祝福教案 原创精品教案 第6篇

(第三课时)导入: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是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对孔乙己的描述,借此来表达他对当时的国人一种无奈,同情和愤怒的感情。这种感情,在《祝福》这篇小说中,有着更加深刻的体现,在上节课,我们已经从大致上把握了课文内容,了解了祥林嫂的人生遭遇,并梳理了情节结构(投影展示)。这节课呢,我们就重点来分析祥林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物形象。请同学们翻开课本第二十页,我们具体从课文的高潮部分,也就是从“但有一年的秋季”到“那我可不知道”这一部分来分析。(等同学们翻书)都找到地方没有?

(投影展示)对于这一部分的内容,我们讨论这样几个话题:

1、从肖像描写看祥林嫂的命运。

2、四次“我真傻”中的无比辛酸。

3、三次“你放着罢”赏析。

首先我们来看向第一个话题:肖像。

在上节课我们已经分析了祥林嫂第一次来鲁镇时的部分,其中也有一部分外貌描写,大家还记得吗?现在我来给大家分一下工,第一小组翻到课本十七页,找出祥林嫂第一次来鲁镇时,肖像描写的句子;第二小组留在我们今天要分析的部分,找出祥林嫂再次回到鲁镇后,描写她肖像的句子。

(学生找时,教师板书课题、作者)

大家都找到了没有?现在各组派一个代表来告诉老师你们找到的答案,你们自己推选代表把。明确:

刚来鲁镇时: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但两颊还是红的,模样还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只是顺着眼。

再来鲁镇时: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脸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着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

提问:同学们找一找,她两次到鲁镇,从外貌上看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或者换个问法,大家找找相同的地方。

明确: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顺着眼。

提问:那么剩下的很明显,就是不同的地方了哦。我们先来分析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她的装扮上哦,从打扮来看,白头绳、乌裙,也就是黑色的裙子,蓝色夹袄,月白背心,月白是白中带一些淡蓝的颜色,(投影放图片)这是后人根据描述绘出的祥林嫂,大家对着图片看会直观一些。请大家直观地告诉老师,这样的祥林嫂给你怎样的感觉?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

(朴实、勤劳、本分、耐劳)

好,我们从装扮总结出,祥林嫂是一个看上去很朴实、很勤劳的劳动妇女。再看她的脸色:青黄。这是一种怎样的脸色啊?对,营养不良,看大家的脸蛋都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是日子过得挺滋润,每天有好菜好饭吃,可祥林嫂就没我们这么好运了,前面我们知道,她在婆婆家饱受虐待,丈夫死了,她先是出来做工,又被她婆婆卖掉。那么她在来鲁镇之前,在婆婆家一定没吃好也没过好,所以是青黄色的不健康的脸色。可见,她是一个有着不幸遭遇的、贫苦的劳动妇女 再看“顺着眼”,下面注释有说,垂着眼,显出顺从的样子。就是让人看了很顺眼啊,所以四婶才会坚持将她留下。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又温顺的女人。(红字部分做投影)我们再来分析两次肖像描写的不同之处。

原先脸颊还是红的,后来,脸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原先只是顺着眼,后来呢,顺着眼,眼角上带着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与第一次来鲁镇比较,两颊和眼睛发生了变化,脸颊是消失了血色,大家想想,什么情况下,人的脸会失去血色?

明确:害怕、悲伤、不健康

再看眼睛,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这进一步说明,她一定遭遇了很大的不幸,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处于一种很沉痛、很消极的状态。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打击呢?在接下来两段作者做了一个集中的说明,其中一段,是领祥林嫂来的卫老婆子叙述的,还有一段呢,是祥林嫂自述的。下面我请两位同学来角色扮演,为我们读一下这两段。XXX饰演卫老婆子。XXX饰演祥林嫂。读完后,教师点评。

我们从这两段了解到,祥林嫂再嫁之后,原本过上了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沉痛语调)她先是丧夫,接着又丧子。这样的痛,使她精神倍受刺激,内心极度悲伤,所以脸上失去了血色。还有眼睛,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这是因为人生路上遭遇了如此惨重的打击,内心痛苦,这种痛苦,就外化在她的表情上。大家回到这两次外貌描写,看一下,鲁迅在两次外貌描写中用了什么手法? 明确:白描、对比。

作者正是用白描手法,在对比中显示人物内心的痛苦和悲哀。从肖像描写中,显示祥林嫂悲苦的、不幸的命运。

好,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个点,大家注意到没有,祥林嫂在自叙的开端,没有直接开门见山讲述遭遇,而是用一句“我真傻”来开头,而这句“我真傻”,在文中出现了四次,下面请同学们细读课文,在文中找出这四句“我真傻”。

明确:第一个“我真傻”——为什么傻?但是人们对她的态度是怎样的?大家同情,却仍叫她祥林嫂。

鲁迅在这里特别单独列出一段: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为什么要单独列这一段呢?大家本来就知道她叫祥林嫂,这一段是不是废话啊?

其实,这句话的用意非常深刻,她原先为什么叫祥林嫂?因为她老公叫祥林,而她自己姓什么,叫什么,谁都不知道,老公叫祥林,她就叫祥林嫂,但是问题来了,嫁了第二个老公,此人名曰贺老六,她再回到鲁镇来,这就不得不有个问题需要探讨了,大家是该叫她祥林嫂还是老六嫂比较妥当呢?或者为了全面起见,干脆叫她祥林老六嫂?

这么复杂的文化问题,当时竟然连碰头会都没有开,大家就自动地、不约而同地“仍然叫她祥林嫂”,这里有一个自动化的思维套路,那就是只有第一个丈夫算数,“好马不配二鞍,烈女不侍二夫”,嫁第二个丈夫是罪恶的、不应该的,这样的思想在当时人们心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了。

说到这里,我必须把西方的类似事件拿来比较一下,在西方,女人嫁了丈夫之后,也是要改姓的,就说大家比较熟悉的泰坦尼克号吧,Jack死后,Rose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Rose道森,道森是杰克的姓。又比如说,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她嫁给克林顿以后,把名字也改为希拉里 克林顿。这里我要说到的类似事件是美国有一任总统叫肯尼迪,他的夫人杰奎琳,在嫁给他以后,把名字改成杰奎琳 肯尼迪,后来肯尼迪死了,杰奎琳改嫁船王奥纳西斯,于是他的名字后面又加上奥纳西斯。后来杰奎琳死了,大家猜猜,她墓碑上刻的名字是什么? 杰奎琳 肯尼迪 奥纳西斯

你看,人家也是嫁了两个丈夫,在墓碑上,堂而皇之。但中国人观念不一样,要叫她祥林老六嫂,不仅别人接受不了,祥林嫂本人都会接受不了。但是叫她祥林老六嫂是很符合逻辑的呀。“仍然叫她祥林嫂”才是不讲理的、荒谬的、不合逻辑的。但是大家都习惯于荒谬,都荒谬到麻木,察觉不到荒谬了。这是一种被旧思想洗脑的麻木,是封建礼教野蛮性、荒谬性的深刻体现。

第二个“我真傻”——老女人:“特意”、“满足”的心理分析。

第三个“我真傻”——大家“咀嚼鉴赏”祥林嫂的悲哀,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第四个“我真傻”——引出和柳妈的对话,柳妈是“善女人”赏析,以及为什么“善女人”柳妈认为祥林嫂应该“撞一个死”?

四次我真傻,不禁是祥林嫂语气的辛酸,更是面对周遭冷漠人群的辛酸,更是被封建礼教压迫下的辛酸。

我们来讨论最后一个点,三次“你放着罢”。老规矩,同学们先在文中自行找出三次:你放着罢。明确:

第一、二个“你放着罢”,将她在四叔家做工的表现与之前表现对比,找出差异巨大原因。以及为何四婶慌忙阻止祥林嫂参与祭祀的原因。第三个“你放着罢”,在表达上与第一、二个的不同,以及祥林嫂两次反应的大不相同。分析原因,找出深层次的含义——封建礼教对人的摧残和压迫。试想,放在现在,如果各位是祥林嫂,你们面对柳妈荒谬的说法,会相信吗?你们会为了参加一个祭祀把一年工钱捐门槛吗?会把不允许参加祭祀这样的事情看得这样重吗?不会,因为我们不是被封建礼教洗脑的人,我们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是新思想。(以己推人)课后作业:

以小组为单位,自由选点进行分析:

1、“阿毛的故事”的表达作用。

2、说说故事情节的巨大转折。

3、说说本节文字中的“看”客、“听”客和“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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