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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精选13篇)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1篇

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下大力气治理部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保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教育组成立了以教育专干为组长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小学校长等组成。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园长会议,专项安排有偿家教治理会议,制定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宣传,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觉悟 为了确保全校教职工的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开展,各学校重视动员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先后组织召开了行政会、全校教师会、年级组以及教研组工作会议学习《规定》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深入讨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和治理重点。扎实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营造出了浓郁的专项治理活动氛围,广大教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老师们对此次治理活动普遍欢迎并满怀信心。

三、认真清理,坚决不留工作漏洞和治理死角 各学校积极主动开展自查、排查活动,对《规定》中所列举的六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六条禁令”落到实处,以“六条禁令”落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和《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改进教体系统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的规定》。教育组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坚决问责。教育组特别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各教育组与学校、学校与教师与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学校要求每位教师对照六个重点领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进行排查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

正是看到了专项治理活动对端正教风和唤醒教师职业责任感的重要作用,香泉镇教育组对专项治理活动将长期跟踪考察,并把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到教师竞聘上岗和评优晋职系列,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纯洁了教师队伍,全校在职教师形成了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一心一意投身教学、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和良好行风正在蔚然形成。

2016年1月4日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2篇

**市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总结**市纪委针对教师有偿补课群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会同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将教育、监督、惩治、制度等环节有机结合,从防、查、处、建等方面着手,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专项治理见成果、出长效。截止目前,该市已查处违规教师15人,其中1名校长、2名学校中层领导被免职,1名校长和7名教师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是源头预防,抓宣传教育。结合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廉洁从教,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签定“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增强教师廉洁从教责任感。制发12000多份《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明示相关教育政策,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将教师有偿补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组织“树正气、正师风”及评选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明星校长、**名师等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教书育人环境,有效预防了有偿补课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二是督办检查,抓责任落实。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3篇

这“五条禁令”包括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与此同时, 长春市教育局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 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注重教师对学生的全面培养, 明确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不能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教师要把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放在第一位, 把道德情操作为育人的首要标准。同时, 长春市对廉洁从教也作出了具体说明, 明确规定教师要“谢绝吃请、拒收馈赠、杜绝卡要”以及“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有偿补课的六种弊端 第4篇

新修订的由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新规定: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然而,此风现已越刮越烈。对于学校、师生、家庭等均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归结起来有下列六种:

1影响了校园教师间的和谐关系。

近几年来,由于教师地位提高,物质待遇和精神生活均有了很大的改善,原先因学生只重视主科而引起的主科教师与副科教师的矛盾已得到缓解。然而,随着有偿补课的兴起,使这一矛盾又突出起来。时下,搞有偿补课的主要是数学和英语这两门主科教师。据有关资料显示: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数学、英语教师都在有偿补课,而按目前的行情计算,一个月的补课收入可达2000元左右,等于一位中级教师整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进行有偿补课的数学、英语老师的月收入是其他老师月工资的两倍多,这就使进行有偿补课的老师成为校园里的“新贵族”。造成了校园内教师心态的不平衡。

2影响了师生之间的正常关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道德品质的楷模,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师生关系应当是最真挚的。然而,现在搞有偿补课的教师动不动就是讲钱,有钱就辅导,没钱就免谈。特别是某些“家教”老师,把一些试题发给补课的学生做,然后集体讲解一下,一两个小时就应付了事:还有些老师,在课堂上不给学生讲解清楚重点、难点,待晚上给来家里补课的学生“开小灶”,使这些参加补课的学生成绩得以提高。造成了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

3影响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数学、英语是主科,学生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花在这两门功课上。一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两门功课。当前,能够有资格进行有偿补课的老师多半都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他们白天要上课。晚上要备课、批改作业,而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因此,搞有偿补课时间久了,必然放松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也就是说,为了给几个学生搞有偿补课,而影响到班上几十个学生的正常上课。这样,哪有精力来提高教学质量。许多事实也证明,一所学校搞有偿补课的老师多了,这个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肯定受到影响。

4影响学校班主任队伍的加强。

时下,由于各种原因影响,不少教师不愿意做班主任,特别是一些数学、英语教师。因为班主任要花许多时间来管理学生,而“育人”是无止境的,又是无报酬的劳动。而“时间就是金钱”对于我们某些老师来说却是至理名言。他们多一点时间,就可以多给几个学生补课,就可以多赚钱。然而,学生,尤其是家长,特别希望数学、英语老师担任班主任,不少家长责问学校领导,为何不安排数学、英语老师担任班主任,而实际情况是他们不愿意做。

5影响家庭和睦生活和自己的身体。

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家庭,教师除了有教育、教学工作外,在家还要承担一定的家务,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赡养老人等,在双休日、节假日也要和家人到公园、郊外娱乐、散心,调剂一下精神,这些均需要时间。若因为搞有偿补课,钱倒是赚到了,但家庭关系也紧张了,自己的身体也累垮了。

6影响到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

从古到今,教师都是清廉形象的代表。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们老师的价值观、人生观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教育工作也摆脱不了金钱的诱惑。热衷于搞有偿补课,为人师表的形象将会大受影响。身教不正何以为人范、教导不严何以为人师?为了补课,一些学生暂时把你当老师,但他们知道那是用钱换来的,事后,学生们并不会感谢你,相反,还会感到老师的人格也不过如此,我们为何要尊师?

小学杜绝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5篇

活动总结

***教育局下发了***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放假前,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将***市教育局的通知原汁原味的进行学习,同时再次学习了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7〕4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教发[2017]35号)等文件,努力做到吃透文件精神,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坚决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我校确立了“一把手”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本单位教师出现有偿补课行为,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校长负连带责任。目前,学校即将进入寒假,同时也是有偿补课行为发生的高峰期,所以在放假前,我校再次加强了对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6篇

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高碑店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学校就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室。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治理有偿补课行为,增强学校规范办学意识,提高学校规范办学自觉性,教育引导全校在职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督查和警示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促进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

三、专项治理范围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有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前)本阶段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橱窗等媒介和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2.签订承诺书。要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在职教师要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3.建立监督平台。学校要设臵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学校要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基础上,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凡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配合、自觉停止违规行为的将不予追究。

(三)集中治理阶段。(8月至10月)

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在职教师、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访谈,开展随机抽查。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要重点盯紧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学校要针对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信访监察科和人事科。年底,学校要组织一次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成果展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对有偿补课的查处;教导处负责起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规定,主动参与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列入检查重要内容,督促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治理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按照《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破解难点、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

(三)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办班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廉政校园、办好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师形象的主要抓手,各部门、各科室要立场鲜明,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迁就。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诱惑,从自身做起,耐心做好要求补课学生家长的劝说解释工作,坚守教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通报制度。各科室、各部门要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监督治理工作,鼓励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有偿补课行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长追究个别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xxx小学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第7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白湾子镇学校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了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规范教师行为,坚决制止教师有偿家教补课行为,现将学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总结如下:

一、大力宣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大力宣传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教师深刻认识到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

组织了在职教职员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依法执教意识和爱生意识。

充分利用了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加强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

二、进行了全员自查自纠,自行整改。

1、教师自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在本阶段能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且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的,从轻处理或既往不咎;对不如实自查登记且不自纠的,学校将予了严肃。

2、学校自查。学校认真开展自查,逐个班级、逐个教职员工进行彻底排查,通过明查、暗访、举报、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填写《白湾子镇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从事有偿补课情况统计表》,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公开承诺。学校通过组织集体宣誓和签订责任书形式,组织在职教师与学校签订了《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发放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印发了宣传单、设立了举报电话(0912-4589026),设立了“举报信箱”。

三、认真检查处理、总结提高

1、加强检查。学校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教师进行检查。

2、调查处理。学校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从根本上制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全面准确理解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第8篇

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教育部出台 《规定》,首次专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处理有偿补课问题的权威规范。

二、《规定》调整的主体及范围

面对社会关注的补课行为, 《规定》 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治理、突出重点的态度,集中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恶劣的收取费用的补课行为,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且不收取费用的情形排除在外。

《规定》 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 《规定》 调整范围。

《规定》 明确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只要是学校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无论补课是由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在校内还是校外进行,都构成“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只要学校变相以学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收取费用,就属于学校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只要公办中小学将教育教学设施或者学生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即使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会加重学生负担,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且校外培训机构总是收取费用的,为从根本上杜绝有偿补课,将该行为纳入有偿补课行为加以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依据 《规定》 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与学生关系。基于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无论补课地点是在校内或者校外,补课主体是学校、教师或者校外培训机构,只要补课收取费用且教师主观上积极推动学生参加,无论教师采取组织、推荐还是诱导的方式,都涉及教师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构成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个人行为。严禁教师个人从事有偿补课,不论组织补课的主体是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教师、家长还是家长委员会等。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本条旨在防止教师利用教师职务便利,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等资源为从事有偿补课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便利,等于变相鼓励有偿补课,也构成教师有偿补课。

三、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

《规定》 第七、第八条分别规定了对构成有偿补课行为的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此,要结合 《规定》 配发通知和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从三个方面理解执行: 第一,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处理, 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 《规定》 全面实施。

第二,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 根据 《教师法》 第八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可能构成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罚。

整治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教师 第9篇

对于有偿补课,教育部早就划出了六条“红线”。不仅是广东,国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对“有偿补课”三申五令。但现实却是,有偿补课仍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一些家长和学生“自行找老师补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家长向教育局投诉“不补课”的事件,这些似乎都在向社会表明,有偿补课是“周瑜打黄盖”的双方自愿行为。

有偿补课真的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深究其根源,关键仍在于应试教育这根指挥棒在起作用。在所谓“谁不补课谁落后”思想的促使下,家长和学生“自愿补课”其实是一种次优选择。正如一位教育专家所言:“在考分决定一切的现实下,即使教师不想补,家长也要追着补。”

治理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在教师身上。说到底,被广为诟病的有偿补课,其实就是应试教育衍生的怪胎。教育评价方式不变,有偿补课乱象就难以禁绝。因此,对于有偿补课,不能仅从师德师风上找问题,更需铲除这一现象长期治理又长期存在的土壤。

第一,要改革目前的考试制度和评价方式,改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改分数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营造公平、宽松的教育环境,使素质教育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假如当前的教育评价能将社会实践、综合素质与考试分数放在同一天平上,假如从教育部门到家长都把精力放在孩子的全面成长上,有偿补课还会“疯狂存在”吗?

第二,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公平分配,消除“大班制”“择校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获得老师的悉心关爱。

第三,家长要转变观念,多一些理智,少一些盲目,充分认识到学习成绩高低不是判定孩子成才的唯一标准,引导孩子多学习课外知识,增长社会见识,使孩子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当然,教师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对一些“学困生”,教师有责任多给他们进行无偿辅导。

鲁迅先生曾在《狂人日记》里呼吁“救救孩子”,今天我们同样呼吁“救救孩子”。给孩子“减负”,杜绝有偿补课,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多方联手,最终走出应试教育的误区。唯有如此,才能让有偿补课没有市场,才能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责编 欧金昌)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10篇

根据《宁阳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要求,本人向组织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宁阳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2、不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3、不组织学生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与学科教师联合办班,不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搞集体有偿补课。

4、不从事、参与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的补习班。

5、不宣传、动员、引导或变相引导学生参与自己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6、不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严禁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收费办班讲新课。

7、不为其他社会人员(含家属、亲友)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从中牟利。

8、不接受社会其他补习单位和个人(含家属、亲友)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章):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11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的产生,我校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政教明电【2014】194号文)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从5月7日起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全体学校各部门领导、年级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市专项治理补课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和办班,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 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行为:(1)组织全体教师自查自纠,签订了《禁止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承诺书.(2)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的行为。

(3)家校联动,通过校信通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吧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12篇

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办班,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入做好我校教职工履职尽责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学校违规补课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认识认真部署

1、学校组织召开了全校工作人员会,专题学习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依照区教育局通知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成立了以赵福新为组长的学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立了督查内容。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led显示屏、微信或qq群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教职工、社会广泛宣传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禁止有偿补课的强大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工作

依照区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将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我校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与我校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责任状和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教师本人及所在学校各执一份。向每一位家长发出《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公开信》。我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每名教师以七项清理内容,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查摆在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有错必纠。我校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1、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

制定更加明确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把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常态化。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第13篇

签保密协议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忙

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六种行为划定“红线”。然而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多地教育培训机构仍在招揽在职教师授课,并以此作为招生“金字招牌”,一些在职教师也私下兼职或打起“擦边球”。在一些地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北京市西二环附近的一间写字楼内,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点宣传栏里,写着“西城、海淀在职教师专属授课平台”等内容。不过,所谓“名师”授课的照片却只有授课者的背影,记者询问是哪些学校的教师,招生人员神秘地说:“我们和老师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把老师的真实姓名透漏出去。我们会根据您孩子的学校、年级排名和补课目标,推荐优秀教师单独与您见面。”

无独有偶,陕西、湖南等地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也以在职教师任课为噱头招揽学生。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西安南郊教学点,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设有三类课程,授课者都是周边重点中学的在职教师。

“可以保证,我们的老师绝大多数都是省级示范高中在职教师。”在湖南湘潭的一家教育培训学校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表示。这位工作人员还说,这里之前有一个学生,就曾经发现补课老师正是他所在的省重点中学的班主任。还有一个补课学生碰到了自己的任课老师。而当记者提出想看看上课情况时,一位负责人以不便打扰学生上课为由婉拒。

多地学生家长透露,他们孩子所在的学校就有教师在外有偿补课。华北某高校附属中学一位学生家长说,女儿在培训机构补课时,授课教师正是该校一名年级组长,后者甚至还是该教育培训机构的代言人。

“如果家长要求由在职教师任课,家长是要和我们签保密协议的。我们会保证任课老师是名校教师,但学生不会知道教师的姓名和所供职的学校。”北京西便门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说,不久前,该机构一位在职教师向学生透露了个人信息,后因该学生成绩提升不明显,被学生家长举报至其供职的学校,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此后,他们更加注重保密,并采取跨区域授课的方式,以降低教师被学生和同行认出的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在禁令高压之下,跨区授课已经成为有偿补课的一种惯用形式。

湖南湘钢第三子弟小学校长刘芳坦言,目前对公办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任课抓得很严,但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费尽心机”,想方设法对付各种规定。例如,甲地的教育培训机构从乙地请老师,车接车送,“神不知鬼不觉”。

湘潭市一所中学校长说,在一些地方,少数高三学生家长会租用宾馆或培训机构场地,利用寒暑假,以孩子原本的班级为单位付费请任课老师补课。这种形式的补课,通常会要求学生签署自愿补课的协议,其实就是在打“擦边球”。

校内“留一手” 校外“开小灶”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应试和升学压力之下,一些家长和学生“吃小灶”诉求强烈,这让少数在职教师“被迫”踩踏红线参与有偿补课。

湖南一位小学英语教师刘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没有在外代课,但学生家长却反反复复询问邀请,可不可以给孩子在校外补课。“还有家长提出,他们负责召集学生和租赁场地,我只要去上课就可以了。”在强烈的需求之下,便有个别教师禁不住诱惑,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用这种方式迫使学生参与。陕西咸阳一所省级示范高中的英语教师说,当地就有个别教师为赚取高额补课费,课堂上留几分力,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的补习班。

一些地方也查处曝光了部分违规案例。2015年,湖南省一位小学教师李某,因违规补课被调离。据学生反映,李某从事课外补课期间,对班级内没有参与补课的学生,就会将其座位调至后排,而且课堂内外对这些学生态度冷淡。在学校期末考试中,李某还试图通过“透题”给补习学生的方式,提高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学校在小升初、中考之外,还单独开设难度更高的分班考试或入学摸底考试。北京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六年级学生准备小升初考试没有意义,入学后的分班考试才是关键。他们开设有专门针对初中分班考试的辅导课程,保证一定是重点中学在职教师一对一为学生“点拨”。“你不提前准备,考上了初中也进不了尖子班。重点中学老师提前给你点拨点拨,怎么会没有帮助?”

应试教育不变 有偿补课难停

校外补课让学生课业压力进一步加剧,苦不堪言,家长也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兰州市中学生小宋从初一开始就一直在校外上补课班,对此她苦水满腹。“没有休息、没有自由,只有补不完的课。”小宋说,天天都在无尽的校外补课班中辗转,身心俱疲,根本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和培养业余爱好。

兰州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朱先生说,孩子上了四个科目的“一对一”补课班,一学期下来费用接近3万元,但不补又怕掉队,“咬着牙也得上”。

业内人士及专家表示,单纯以“分数”为指挥棒的学业考核标准,是校外补课需求旺盛的根本原因。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即便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也会由于监管不足、违规成本过低、市场需求大等原因,让禁令难以落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湘潭市第一中学校长唐新建等表示,唯考试成绩论的大环境不改变,补课需求就不会停止,有偿补课便难以杜绝。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应畅通多种举报渠道,加强行业监管和惩处力度,加大在职教师违规违纪成本;另一方面,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和日常监督,严控其从学校招揽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同时,各地也应该进一步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使教师成为有尊严的职业。

(来源:半月谈网 陈 晨 赵琬微等/文)

【链接】

教育部治理办关于六起 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

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现对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高二年级7个文科班的班主任包四清、朱光明、朱爱民、许旭东、肖翔、赵泽华、肖文国,以及13名任课教师为该7个班497名学生进行课后补课,并按每人每学期280元标准收取补课费。

第六中学已责令停止该补课行为,将所收取的补课费全额清退给学生。衡阳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吴同春以及包四清等7位班主任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对参与补课的任课教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二、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语文代课教师沈静艳组织任教班级的5名学生在其家中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500元。该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赵妍妍组织本班6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600元。赵妍妍还与语文教师吴艳杰组织举办暑假补习班,向16名学生收取每人300元补课费,共计4 800元。

陈留镇南街小学已责成沈静艳、赵妍妍、吴艳杰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学生本人或家长,并做出书面检查。祥符区教体局责令陈留镇南街小学辞退代课教师沈静艳,给予赵妍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吴艳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校长侯传胜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赵妍妍两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侯传胜、吴艳杰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陈留镇中心校和中心校校长常文杰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三、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班主任、语文教师安文丽,数学教师王文静组织本班17名学生补课,向13名补课学生收取每人500元补课费,向4名写作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共计7 700元。

五一路小学责令安文丽、王文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学生并做出深刻检查;尧都区教育局给予安文丽、王文静行政警告处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2013级18个班学生进行补课,共向1 031人收取费用604 650元。

东兰县教育局责令东兰高中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给予东兰高中校长韦锦开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继续整改,加强法纪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4年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末补课。2015年1月,该校要求学生按每人380元标准缴纳补课费。

峡江县教体局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给予该校高一年级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组长郭志刚等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诫勉谈话,对校长曾书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春季学期,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九年级学生在周末进行补课,共向141人收取补课费26 840元。

黄梅县教育局责成停前中学对全部违规收费进行退款,给予停前中学校长洪鹏飞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暴露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到位,一些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全面,重分数轻德育现象仍比较普遍,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正确轨道,忽视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些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一些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纪检监察部门缺乏责任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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