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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用字规范培训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教师用字规范培训(精选7篇)

教师用字规范培训 第1篇

扶沟县县直幼儿园 教师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幼儿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园走廊、教室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幼儿养成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字的氛围。

4.对园内所有公示牌、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定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园名牌、室名牌及学校的公文、文件和园刊园报的刊头、园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生活教育工作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教师用字规范培训 第2篇

祖国的语言文字是一种灿烂的民族文化,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既是我们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载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切实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以尽快实现其规范化、标准化,已成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建立健全普通话推广制度,确保规范用语在校园的推广使用,使全校师生在说普通话、讲规范用语方面有规矩可依;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用语制度

1、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2、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

3、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要讲普通话。

4、坚持普通话持证上岗,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为了更好地监督教师规范用语用字,学校将普通话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评聘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校园用字制度

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5、净化环境,规范校园内用字。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三、具体要求及措施: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字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语言工作委员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月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

2017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为目的,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市语委、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我校全体师生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意识和水平为目的,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努力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要求:

做好校园普通话推广工作;做好汉字规范化推广工作;抓好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抓好我校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争创市级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网络。

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职能,继续完善、明确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和评比。积极执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办法》。

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公务用语用字的法律意识,使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主要公务用字和主要工作用语。学校要坚持普通话、规范汉字在教学中的地位和汉字简化的方向,使教学、校园语言,校园用字实现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创建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二)重视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普通话和规范字在提高人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校园形成一种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氛围,使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字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

1、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广播、集会、讲座、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精心组织每年一度的宣传周活动,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字工作融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到寓教于乐。宣传周的周二利用班会动员,向全校师生分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内设置宣传牌、宣传条幅。

3、在校园网上设置语言文字栏目,及时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和其他语言文字法规。

4、利用班级文化建设,组织学生绘制宣传画报,对正确规范和使用语言文字进行宣传。

(三)活动推进、全员参与

学校以各学科的课堂教学为推广普通话和推广规范字的主阵地,由点到面,全面展开,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学校将紧紧围绕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迎评活动,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自觉性,共同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提升。

1、组织全校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2、围绕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节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

3、有计划、有组织的收看普通话电视节目。

4、积极带动家庭及社会推普的步伐,鼓励和指导学生在家里与父母、亲戚说普通话,把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带到校外。

5、努力搞好“推普周”活动,以“推普周”的示范效应带动推普工作的开展,营造“人人讲普通话,个个写规范字”的氛围。

6、用普通话教学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整体水平。

7、在教师当中开展“教学基本功大赛”,通过“板书比赛”、“说课比赛”、“演讲比赛”来检查教师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情况,并以此鼓励和督促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在语言文字方面对自己严格要求,给学生做好表率。

8、把“演讲”、“诗文朗读”、“书法”、“大合唱”、“节目主持人”、“口头作文”、作为社团活动中的重要比赛项目,鼓励学生正确使用语言文字。

9、在起始年级明确提出规范用字的要求,开展硬笔书法比赛,并将作品进行展示,激发学生写好规范字的兴趣.10、聘请“规范用字督查员”,组建成查纠不规范字小组,对学校的整体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用字不规范现象及时更正。

11、评选绿色作业班,评选标准是:学生错别字少,教师批改作业规范,用字无差错。

12、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强化学校标准化语言教学。

(四)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使语言文字工作不仅有专人负责,而且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语言文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坚持语言文字工作例会制度,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新的解决办法。

3、通过随机听课、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师是否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教学用字是否规范,并把普通话教学和书写规范字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一项条件。

4、通过口试面试,随机抽测等方式,保证学生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切实让学生普遍意识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把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看作是培养综合素质、体现文化修养、增强竞争优势、谋求个人发展的必要途径和必备本领,让学生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5、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监督的职能,建立和完善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将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班要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每一位教师要积极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语言工作委员会

人名用字与不规范字 第3篇

人名是“一个或几个字, 跟姓结合在一起, 用来代表一个人, 区别于别的人”。它由两个部分构成, 姓和名, 如田震, 田为姓, 震为名;欧阳予倩, 欧阳是姓, 予倩是名。古人云“名正言顺”, 名字不仅仅是区别彼此的符号, 有时还代表一个人的形象、层次、品位。毛泽东的名字有“润泽东方”之意;我国第一位驻外女大使丁雪松, 名子既典雅, 又包含着“向雪松一样有不屈不挠的意志”之意。作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称谓的名字, 一开始跟某个人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一旦进入交际, 也就是某一符号与某个人已经结合起来, 它对使用的人来说就有了强制性, 如果擅自经常变更, 必然会遭到社会的拒绝, 况且, 今天把某个人叫“王五”, 明天又叫别的什么, 根本没有必要。名字的叫法一般是固定的, 名字的写法也是固定的, “王红”与“王洪”的读音虽然相同, 但由于写法不同, 就可以代表两个人, 若是在写名字时张冠李戴, 必然会出问题, 因此, 正确地书写人名是非常重要的。要准确地指称人物, 就要规范汉字的写法, 杜绝不规范字, 但由于种种原因, 在人名书写中经常有不规范字存在, 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 破坏了汉字的交际功能, 也使人名失去了其专指功能, 因此有纠正和规范之必要。

二、人名中存在的不规范字

不规范字, 顾名思义就是不合规范的字, 正确使用汉字是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新旧字形对照表》为标准的, 与这四表不符的汉字都算是不规范字。人名中的不规范字包括包括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错别字。

繁体字是相对简化字而言,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指出:“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 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被简化了的繁体字, 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如果再用其繁体写法就是不规范字。近几年来, 招牌、匾额、题名等多用繁体字, 以题名为例, 如把孙写作“孫”, 把杨写作“楊”, 把贾写作“賈”等。

异体字是指读音、意义完全相同而写法不同的字。在文字整理之前, 异体字特别多, 1955年12月22日, 文化部会同文改会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共810组, 1865个字, 选用了810个作为规范写法, 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1956年3月23日宣布恢复已淘汰的“阪、挫”,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有11个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1988年3月25日国家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又恢复了15个异体字。异体字虽然有明文规定严禁使用, 但人名中的异体字仍屡见不鲜, 如“王昇、侯堃、李喆”, “昇”同“升”, “堃”同“坤”, “喆”同“哲”, 它们是不折不扣的异体字, 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只会增加人们学习的负担。

自造字是自己创造的而现行汉字中没有的字。三国孙吴景帝孙休为自己的长子取名, 名“wān” (上“雨”下“单”) , 字苘;唐朝女皇武则天, 登基后为自己改名为“曌”;五代时南汉国君名刘龑。苘、曌、龑这些自造字, 在铅字时代人们还可以对付, 到了计算机时代人们就无能为力了, 因为计算机里只存通用字, 不存不规范字, 因此若想使用这些字只能是自造麻烦。

错别字是指把字写得不成字或把甲字写成乙字。就人名而言, 没有人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也很少有人把自己的名字写错, 而如果是别人的名字, 就另当别论了, 这里主要谈谈读错名的问题。把名字读错, 其性质同于写错字、别字, 包括下列两种情况:一种是姓名中有多音字。如把宋朝末年的大史学家胡三省的“省”字读成“shěng” (应读xǐng) , 作家贾平凹的“凹”字读作“āo” (应读wā) , 把原国家足球队队长荣志行的“行”字读作“háng” (应读xíng) , “省、凹、行”这类字皆是一字多音, 它们不仅会使人们在称呼这些名字时感到无所适从, 而且当事者本人要花费精力去解释纠正, 于人于己都不方便。另一种是姓名中有“非”常用字, 自己不认识, 依貌读字。如覃芳的“覃”有人读作“tán” (应读qín) , 刘华祎的“祎”有人读作“wěi” (应读yǐ)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扮演者原名叫“马芮”, 常常被人误读为“马内”、“马丙”, 为了避免被人误读才改名为“马德华”。由此可见, 人名作为交际符号, 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多音字、“非”常用字等。

三、人名中不规范字的产生原因

人名中产生不规范字有五个方面的原因:同名同姓者太多, 名人效应, 标新立异, 对人名用字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 文化水平低。

1. 同名同姓者太多。

据有关方面统计, 上海市有13000多人叫王小妹;沈阳市有4800多人叫刘淑珍, 4300多人叫王玉兰;天津市有2000多人叫张英;广州市有2000多人叫陈妹。这些说明, 我国有严重的同名现象。同名同姓之所以存在, 一方面是因为供人们取名用的汉字太少。根据《中华字海》统计, 汉字有85568个, 而实际用于取名的不过区区几千。《姓氏探源与取名艺术》认为, 起名用的常用字大致有2000个, 即使再多点, 也就是常用汉字的量 (大约3500个) , 还不到汉字总数的二十分之一, 这就使在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出现重名现象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是因为, 现代人取名字以取单字名或重叠字名为时髦, 如杨露、张帆、李浩、郭晶晶、陈园园、李莎莎等名字随处可见, 再加上在姓氏问题上大姓越来越多, 小姓越来越少, 这就使得人口超13亿的中国不可避免地出现同名现象。假定我国可用于取名的汉字有3000个, 在同一个姓氏中一人用一个, 也只能保证3000人使用, 这还不包括其它姓氏的人。实际上, 我国的人口要40倍于3000, 一些大姓的人口在1亿上下, 是3000的3万倍左右, 由此推算, 上述现象应在情理当中。同名同姓的存在使得人名的区别性受到干扰, 因而需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由取单字名等带来的问题, 大部分人采用加长人名长度的办法, 如改单字名为双字名, 或改双字名为三字名;也有少部分人采取改变汉字写法的办法, 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代替原来同名的写法。

2. 名人效应。

人名是人们的社会称谓, 因此人名用字应属于社会用字, 作为社会用字, 国家语委在《关于废除〈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 (草稿) 〉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的现象的请示》中指出, 名人用字涉及影响问题, 因此应慎重对待。由古至今, 很多名人的名字中存在不规范字, 上文提到的武则天、吴休等人起名用的自造字即是。其他的如元代大书法家赵孟頫、《红楼梦》的作者曹霑、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 頫、霑、龢皆是异体字, 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里被废除, 规范的写法分别是俯、沾、和。以上提到的都是古代名人, 再看现代名人的名字。钱杏邨, 早期的革命文艺工作者, 解放后历任各地文联领导;陈士榘, 解放军著名将领;常宝堃, 著名表演艺术家。“邨”同“村”, “榘”同“矩”, “堃”同“坤”, 应属异体字, 现在以后者为正体。最后看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名字。邓小平同志的名字, 本身并没有什么不规范字, 但在某些场合, 例如在签名或题字时, 经常会看到“邓”被写成繁体字“鄧”。邓小平同志曾为深圳题词“时间就是生命, 效率就是金钱”, 落款为“鄧小平”。前任总理朱镕基, 其中的“镕”字与“熔”是一对异体字, 1964年被废除, 《现代汉语词典》等词书、字书也不再收录。朱镕基出任总理时, “镕”赫然见于各报纸、杂志及荧屏,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也单列词条收录了“镕”, 解释为“同熔’”, 还是异体字。不论是古代的名人, 还是现代的名人, 由于他们的名望、影响, 一些人争相仿效, 以为时髦。有些明星在为“星迷”签字时龙飞凤舞, 五花八门, 繁体字有, 异体字也有, 甚至连错别字也有, 很不规范。

3. 标新立异。

人名是人的代表, 人都是有个性的, 因此人名应该张扬个性。为了做到这一点, 有的人尽量从自己所熟悉的汉字或诗文、惯用语中发掘, 结果得到了典雅独特的名字;有的人的确费了不少心思, 但由于所动心思只是跟在别人后面转, 缺乏创意, 因此所起的名字毫无特色, 只不过为同名的人新增了一员;有的人挖空心思, 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在人名中使用自造字、繁体字、异体字等, 结果适得其反。

4. 不重视正确使用汉字。

有人把人名用字看作是个人的事, 认为名字是自己的, 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只要自己认识就行, 结果“八仙过海, 各显其能”, 滥用繁体字、异体字, 乱造简化字, 随便写错别字, 造成了社会用字的混乱状况, 阻碍了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以简单的事例来说, 如果在信封上写名字不规范, 就会影响邮递员准确、及时投递, 写稿用字不规范, 就会给编排、排字增添困难, 甚至影响出版质量等。

5. 文化水平低。

这也是造成人名中存在不规范字的原因之一。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 文化建设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一般来说, 生产力水平越高, 文化水平就越高。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生产水平还比较落后, 且内部发展不平衡, 有些地方刚刚解决温饱问题, 因此文化建设的步子落后于发达国家。在我国广大的农村, 很多儿童迫于贫穷而失学在家, 只有一部分人上到初中、高中。国家《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对有些人是有效的, 而对有些人却是奢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曾报道了山西省交城县三角村民主选举村长的事情, 题为“错别字引起的风波”。三角村有候选人两位:任建明、任永旺, 选举时, 有的村民把“建”写错了, 有的把“旺”写错了, 致使选票无效, 两次选举都因人数不能过半而无果而终。试想, 三角村的村民如果文化水平高的话, 怎会把常用字“建、旺”写错呢?

四、人名中不规范字的纠正办法

名字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 为了有效地发挥人名的交际职能, 就必须规范人名用字, 而要达到这个目的, 又必须做到下面三点:第一, 端正态度, 纠正对人名用字的错误看法。国家语委、教育部等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规范字, 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使人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写规范字的重要性, 特别是人名用字规范的重要性。人名就如同人的外表, 认识一个人, 首先看他的外表, 外表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自然会影响对这个人的总体评价, 试想一个人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 又能期望他干什么呢?第二, 认真学习规范汉字。汉字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字之一, 它曾经记录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现代社会中, 它仍然发挥着其交际职能。汉字如此重要, 就要求我们在使用人名时, 应掌握规范的汉字写法, 认真学习《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 同时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繁体字、异体字等的规定, 搞清楚规范字与不规范字的差别, 掌握繁体字、异体字的特殊用法与一般用法。以异体字为例, 废除异体字, 是指在一般场合不再用这些字, 不是说永远废除异体字, 凡“有用作姓氏的, 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 但只限于作为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联合通知) 。如“仝”作姓氏不应改做“同”, “翦”不应改做“剪”, 但在“名”中使用就另当别论了。至于繁体字, 虽然已经简化了, 但在特殊场合, 繁体字仍有它的用途, 如书法、翻印古籍、名人签名等。第三, 名人要以身作则, 发挥名人的带头作用。名人毕竟不是一般人, 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 因此, 一笔一画都要仔细斟酌, 尽量使用规范字, 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摘要:人名是代表一个人的符号, 在现实社会中时由于同名同姓太多、名人效应等原因, 人名中经常出现不规范字, 使人名的区别性遭到破坏, 因此, 我们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

关键词:人名,不规范字,产生原因,纠正办法

参考文献

[1]王大良.姓氏探源与取名艺术[M].北京.气象出版社, 1996.

[2]于根元.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M].北京.语文出版社, 1999.

社会用字及规范问题研究综述 第4篇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历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思想的空前解放与活跃,中外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交流的日趋频繁,语言生活特别是社会语言生活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用字的规范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语文学界、语言学界的学者们一直都在在关注和思考着社会用字的规范问题。本文拟就近些年来国内社会用字及规范问题研究状况稍做梳理,以期为该问题的进一步深入探讨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社会用字研究现状

(一)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

实地收集语料、记录社会用字现状,一直是语言学界研究社会用字规范问题的重要方法。有关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人着手进行。费锦昌、齐闻(1985)对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江苏、吉林等六个省市13条街道的商店用字情况进行了调查,他们就繁体字、不规范简化字、异体字及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作了分类统计,并对此不规范现象作了简要的分析。陈原(1988)就北京王府井大街部分店名作了统计,发现王府井大街的牌匾用字的规范化程度不高,规范字与不规范字的比例大致是一比一,主要是繁体字滥用、拼音书写不规范等问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社会用字的问题。王维成(1991)在收集杭州八条主要街道的户外用语时,讨论了户外用语与文字规范化问题,指出了楷书的使用和繁简字问题。吴欣欣(1993)对合肥的不同街区、高校进行了社会调查,方法是拍照和抄录,对象是门牌、广告、标语等,对其中的不规范字作了统计,提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对策。陈松岑、谢俊英(1996)就北京市城区公共场合繁体字出现情况和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在他们的调查研究中,除现场记录之外,还采取了现场访谈和发放问卷的方式,了解人们使用繁体字的状况。缑瑞隆、李文郑(1997)对商标用字进行了抽样调查,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描述了商标用字的不规范现象。沈祥和等(1997)则对南宁市区不规范用字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包括街道、学校、工厂、报社、医院、商场等场合在内的用字情况统计,并以问卷的形式调查了市民使用繁体字的心理,重点对错字的种类做了较为详细的分类和归纳。齐沪扬、王敏敏(1999)针对上海浦东新区商业广告中的繁体字使用情况做了分类问卷调查,涉及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的使用者对待繁体字使用的态度。陈汝东(1999)通过对北京、南京、武汉、重庆四市数十条主干道的社会用字的调查,总结了当前不规范用字的特点、趋势、成因及危害,并分析了汉字规范化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策略。吕冀平(2000)选取了哈尔滨、齐齐哈尔及部分南方城市的社会用字进行了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也是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现象。

进入新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让更多人关注社会用字的问题。蒋重母、邓海霞(2001)对武汉街道招牌用字不规范现象做了一定的收集整理,提出了繁体字使用频率高、“二简”字仍在使用、拼音字母使用混乱、多种字体混用等问题。王磊(2002)通过对牡丹江市20条街道用字的调查统计,总结了不规范字的几方面问题,即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夹用外文字母等。萧世民等(2003)对报刊杂志题名用字、商品外包装用字、公共场所用字、广播电视用字、网络用字等做了较为广泛地抽样调查,并就人们对规范汉字的认知态度、认知能力进行了问卷调查。池昌海(2003)对杭州主要商业街道街面上的店名、广告牌、单位名、标语等做了实地观察记录,就汉字的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等不同字体使用频率及外文、繁简字、异体字、错别字出现情况做了一定量的统计。邢欣(2003)在组织学生对北京、天津部分主要街道的社会用字调查中也注意到了店名用字的书法字体与商店类别的联系以及繁简、错别字、外文使用等不规范现象。罗进军(2004)在对长沙、株洲的城市店名调查中也较为详细地归纳了店名中的繁体字、异体字的现象分类。唐晋先(2006)对绵阳地区主要街道的用字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总结了不规范字的繁体、异体、旧字形、二简字、错别字等五种情况。《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5)(上)》(2006)在综述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等领域的语言状况时也例举概述了社会用字中的繁体字、异体字使用以及一些外文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用字,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相关学者对社会用字的研究,内容逐渐深入,范围逐渐广泛,从一开始的繁体、异体、拼音、错别字问题到书法字体、外文使用等问题,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我国社会语言生活特别是社会用字发生的变化。与此同时,我们还发现有些问题是未能较好地解决的,如繁体字问题。

(二)社会用字规范原则

社会用字的规范原则问题,学术界的论述相对不够集中。从近些年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出,论者多是就汉语规范谈论相关原则。其论述大致可归为以下几种倾向:

1.层次性原则

周一农(1990)提出汉语规范化的层次性,具体包括言语活动主题的层次性、非规范现象的层次性以及规范措施的层次性。于根元(2003)总结了近年来现代汉语规范化的重要见解,这对社会用字的规范也有重要的指导和启发意义,如交际值是衡量规范的原则;规范主要是引导,规范也是服务;规范应该区分层次性;前瞻跟踪观是重要的规范观。

2.习性原则

张先亮(1993)指出,汉语规范化要体现柔性原则,即汉语规范化要具有灵活性、相对性,对语言现象不搞一刀切,承认中间状态、过渡状态,要树立层次观、发展观、辩证观。刘兴策(1999)指出,汉语规范化要遵循约定俗成原则、刚柔相济原则以及自我调节原则。高万云(1998)提出规范的整体性原则,要区别对待语言的本体规范和道德规范、静态规范和动态规范,认真把握规范场和规范度。戴昭铭(1998)认为:“语言规范究其实质也是一种社会习惯,它只能通过约定俗成的途径建立,而不能由语言机构或语言学家向壁虚构。”他认为,应该树立动态规范的观念。邹韶华(2004)就语言规范的理性原则和习性原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习性原则是一个上位的而且既科学又便于遵守的原则,语言规范的根本原则是习性原则。

3.理性原则

施春宏(1999)指出,语言规范化是协调语言、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力求和谐发展;规范化是一种人文行为,语言规范化从语用本位出发,重视不规范现象的语言价值,要贯彻以语用本位为主导的规范服务观。施春宏(2000)还指出,语言规范化是对语言现象的变动趋势和语言运用的合理状态作出理性预测,语言规范化应该从理性出发。

曹德和(2006)认为理性原则和习性原则语言规范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规范中需要将语言和言语区别开来。就语言来说,以“稳固性”“社会性”以及“语用功能”为根据;就言语来说,要以“效应原则”和“伦理原则”为依据。

以上体现了学者们对语言规范原则规范问题的理性思考。但不足的是与上文所述的讨论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的论文相比,集中探讨社会用字的规范原则问题的则相对较少。社会用字的规范问题不仅需要宏观上的语言规范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微观上规范理论的应用。

(三)社会用字的规范方法

关于社会用字的规范方法,学界关注的比较多。不过,不同学者由于其侧重点不同,发现的语言现象不尽相同,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规范方法也同中有异。本文不做详细总结。

三、社会用字及规范问题研究中的问题与展望

社会用字规范问题的研究是以占有大量语料为基础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目前,尽管人们研究的侧重点不同,选取的语料来源(即城市、地区)也不相同,且调查研究的历史时段其特点也有所不同,但对该方面的研究,如上所述,还是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学界对社会用字的状况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把握。但上述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还需在今后的研究中逐步完善与改进。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我国社会用字研究缺乏大面积的深入调查,缺少用字状况的地区性比较。从以上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尽管我们对各地的社会用字有了一定的了解,但缺少横向的比较,宏观的把握。此外,上述研究多数集中于大城市的社会用字状况研究,而农村及小城镇的社会用字状况则未涉及。我们认为,只有将两者(农村与城市)结合起来,才能更全面、更宏观地把握我国社会用字的状况。二是有关于社会用字的规范原则还缺乏较为清晰集中的理论思考,社会用字的规范问题不仅需要宏观上的语言规范理论的指导,更需要自身规范理论的应用。三是社会用字的具体规范方法还有待于做进一步的探讨,有必要结合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地在方法上做出新的思考。

语言与社会的不断变化,使文字及其应用也常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关注社会用字的状况,及时发现新的用字现象,科学地对其进行规范。然而,我国地域的辽阔和地区的差异决定了大量的语料收集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只有通过有关部门、语言学术界地多方合作以及社会各界地广泛参与,人们才能对社会用字的状况及发展规律能有一个深入的把握,从而使社会用字向健康、文明、丰富的方向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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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邹韶华.语言规范的理性原则和习性原则[J].语言文字应用,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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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曹德和. 规范度评价根据问题再思考:从理性原则和习性原则谈起[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6,(5).

规范用字作文 第5篇

星期天的早晨,我们一行五人按计划来到街上,目光机警地在每一块宣传版面或广告条幅中搜索着。突然,小陈叫了起来:“看,这个饭店的名字真有趣”我们定晴一看,饭店的横幅上写着“口口口品美食城”几个大字。可第二个字读什么,我们谁也不认识。是我们没有学过还是没有这个字呢?带着疑问我们来到了图书馆查阅资料,可是怎么也查不到这个字。这可能就是一个乱造字吧。我们把它记录下来。更有趣的是,我们中午吃饭的时候,竟在饭店的厕所里发现了“请急(及)时冲水”的错别字现象。今天的收获真不小啊。

第二天的讨论课上,同学们竟相展示自己的收获:有在报纸上查到的像“神州(舟)六号”这样的错别字;有在宣传条幅上发现的像“发尸(展)”这样的乱读字;有在电视广告中收集到的像“默默无蚊(闻)"这样的乱用成语等现象;还有结合自己的实际,谈出了像“万事具(俱)备”这样写错别字的现象。

规范起名用字 第6篇

国家语委的《规范汉字表》一经推出便引发讨论,有人称这是个性的伤害,有人说这是对自由的剥夺。果然如此吗?给孩子取一个古怪的名字任他遭受小伙伴们的嘲笑,只为彰显父母的“博学”,不是自私吗?对汉字的使用进行规范就是对自由的剥夺吗? 你叫赵C?我叫牛B——个性留给自己,祝福送给孩子

当然有人认为在名字上认为是对孩子的祝福是一种存在于代沟中的思维,但在改变的中国社会中,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豪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当一个有些另类的名字在社会上出现时,初时或许是新奇,但也有可能引发歧视,这或许是当初的父母没有想到的后果吧。我们并不需要用个性化的名字记录下一代,用饱含文化底蕴的方块字给予孩子们祝福或许更能够代表父母的心情。个性留给自己,祝福送给孩子。

赵C?牛B!

规范起名用字,与“自由”无关

姓名权的确是人们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但这就如同人有生理、出行等自由一样,但做什么和如何做、何时做,也要考虑社会的必要规范。我们有出行的自由,但在街道上开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是一个道理,如果各行其是的话,交通必然大乱,进而影响你的出行自由,这与否定人的起名权没有关系。应该说,《规范汉字表》是一场对新生婴儿家长文化水平的一次限时、限字数、限范围的考试。

给孩子起名,更要注意公序良俗

中国人以汉字做名字,是几千年来的约定俗成。“赐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这句老话,足以显示中国人的名字不仅仅是一个代号,更是一个特殊的载体,是某种愿望和血缘系统的表现符号,同时承载着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特色。《规范汉字表》的出炉,规定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公序良俗。规范起名用字 健全国人性格

学生们天天学习和使用汉字,碰到的状况是最多的,如果不规范,按照自由发展的趋势,火星文得宠,网络符号语流行,仿明星个性签名最火,省笔简笔才能装酷。使用规范汉字能降低很多工作成本,可惜我们一些人一边指责服务机关的公权力,一边却以自己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来刺激服务机关增强公权力的机会,形成可怜可叹的病态性格。

给孩子取生僻的名字 是不是一种自私?

一些父母为了显示自己博学,从康熙字典上寻找一些极度生僻的文字,作为小孩字的命名元素,结果造成小孩子屡屡在课堂上因为名字被老师喊错成为全体同学们的注目对象,实在是汗。曾经有父母给兄弟起名,一个叫中共,一个叫中央,这些很怪异的名字不但给警方登记户口造成麻烦,而且恐怕给孩子未来的发展带来潜在的诸多麻烦。毛泽东:扫除文盲,就是要改革难学、难认、难记的汉字

规范社会用字 第7篇

规范社会用字,共建文明潍坊

龙池镇瓦城小学

规范社会用字,共建文明潍坊

“啄木鸟行动”走进瓦城小学调研报告

一、调查目的:我校以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及社会用字规范化为起点,针对社会现实生活中不规范用字进行调查,正确引导并建议他们改正,在文字使用中体现社会进步和文明,共建设文明潍坊。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社区街道两侧的企事业单位及经营单位标示名称的标(招)牌广告牌(栏、箱)、宣传标语等出现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进行调查,引导学生在调查实践中掌握社会用字规范的知识,提高对不规范用字的识别能力。

三、汉字规范化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制定了推行规范汉字的各种政策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等等,这些标准既是社会用字规范的标准,也是社会用字的法律依据。

四、调查人员:瓦城小学全体“啄木鸟行动”行动小组。

五、指导教师:赵凤敏、孙旭红、王冬雪 六:调查时间:2012年4月18日---4月22日 七:调查路线:⑴瓦城社区街道(集市南北)

⑵各商买店内

调查报告

瓦城小学组织四至六年级学生,分三个“啄木鸟行动”小组,分别有赵凤敏、孙旭红、王冬雪老师带领,于2012年4月18日至22日,深入瓦城社区进行调查。通过对瓦东、瓦北这条集市大街路段及附近商买店内调查,我们发现:社会上的繁体字,错别字普遍存在,异常字、简体字也常出现在不应该使用的地方。首先,错别字较多的出现,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广泛的。下面举例说明:“家具”错写作“家俱”,有的是“白字先生”造成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广告效应”故意使用错别字。如:某商店:“房屋折迁”的“折”(应为“拆”); 婚介广告:“搭桥”的“搭”写成了“打”; 低价“低”写成了“底”;这些错别字已经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次,较多的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向我们常说的“早餐”、“代销点”等都被改得面目全非,而且这样的现象在生活中广泛存在并且得到很多人的默许。再如:“鸡蛋汤”变“鸡旦汤”; “零售”变成“另售”或“令售”;“出租”的“出”变成“上面„二‟下面„山‟”;“彩电”的“彩”写成“左采右竖”,虽然这并不影响人们的日常使用,但是对于文字的规范化工作确实一个很大的弊端。

再次、乱改乱造乱用成语问题。肆意乱改造成语大多出现在商品广告、商店牌匾和小广告中,这几乎已经成为商家广告词的主要修饰手段。例如,时装店:“衣衣不舍”、“百衣百顺”;药店广告:宣传治咳嗽的药就说“咳不容缓”、某饭馆广告:“食全食美”、网吧店名:“一网情深”;这些广告或店名都是借谐音乱用了以下成语和常用语:“依依不舍”、“百依百顺”、“ “刻不容缓”、“十全十美”、“与时俱进”、“我行我素”、“一往情深”。乱改乱造成语或词语的现象干扰了小学生的认识。

不仅仅是在日常生活中,在很多广告中也存在运用错字、别字、不规范字的现象。广告作为一种大众传媒形式,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对人们有着较强的影响。因此,广告中出现的错字、别字、不规范字更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这些群体。比如一则服装广告将“一鸣惊人”写作“衣鸣惊人”,吸引了很多顾客,当然我们都知道这只是店主招揽生意的一种手段,而且比较新鲜,但是对于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将会是一个不小的误导。不可否认,这些商家在文字方面确实做到了独到新颖,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另一个问题,商家在经营的同时也是和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他们对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这样下去对我们的文字规范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字规范的推广过程。

由此可知,目前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那么,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许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采用谐音等手法设计自己的广告词,改换一些常用词语中的字来为己所用。这种想象表面看没有什么大碍,实际上,这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到甚至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同时,改换词语的做法也不利于语言文字学今后的健康发展,对学龄儿童也是一种误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对文字语言的规范使用是有明确规范的,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同时,我们也呼吁商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时,也要多一些社会责任感,想想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三思而后行。

二、很多错字别字都是出自于小商贩之手,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因此容易写错别字。事实上,小商贩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他们对社会对文字工作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也要列为今后相关机构的工作重点,这也是对文字规范化的一大建设性工作。

针对以上的一系列问题,我认为今后社会各界都应贯彻落实我国文字法的相关规定,将汉字规范化运动进行到底。时刻杜绝不规范字的运用,为社会创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我们应该树立规范用字的社会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应帮助别人纠正错误。虽然我们也有语言文字法作为我们规范用字的依据,但是它毕竟不像其它法律那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贯彻实施起来仍有一定的困难。汉字规范化的道路还很长,规范社会用字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努力。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有这种意识,并切实付诸行动,就能逐步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汉字的规范化。

三、调查结果:

同学们这次的调查活动,发现了很多的错别字,能弄清真假,不再让错别字在自己的学习中鱼目混珠了。我觉得这次调查对学生纠正错别字有很大的帮助。活动本身也锻炼了我们的口语交际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使我们认识到:语文即生活,生活即语文的学习观。从而培养了学生学习语文的热情。

四、活动的意义:

1、培养学生关注社会,加强规范用字的思想意识。

2、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广泛接触社会,体验规范使用汉字的迫切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调查能力。

3、培养学生收集、处理、运用多种信息的能力。

4、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合作的能力及相互合作、默契配合的精神。

5、通过对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整改意见:

1、对出现错别字的部门或单位发放宣传单,宣传错别字给城市文明带来的不利影响。

2、主动对出现错别字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回防和交流,通过照片、录像等形式,将错别字反馈给相关单位。委婉劝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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