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精选6篇)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1篇
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县结合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改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办法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管党意识,积极履行管党责任,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一是强化管党意识。县委始终将基层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理念,强化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意识。坚持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思路亲自参与制定、党建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带头执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分级明确责任。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县乡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分别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四种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促使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始终保持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推进。三是各级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委成员党建工作分工、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定期讲党课制度,实行定期例会决策、定点联系指导、定题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构建起党委(党组织)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共担、逐级负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制立体构架体系。结合“三联共建”活动的开展,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将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联建部门,实行“领导抓点示范、支部联建推动、党员结对帮扶”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找准载体,整体推进。一是抓载体求突破。从2001年以来,我们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先后在农村、机关、学校党组织中开展了农村“双五好”党建综合示范活动、机关“双创”活动、“四级承诺”活动和“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等主题活动,今年起将各项党建主题活动与全省开展的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全市开展的“三联共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有效的载体活动,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载体、有机制、有效果,使基层党建工作常抓常新、协调发展。
二是抓规范促提高。我县坚持将规范基础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问题,提出“规范基础、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从制度规范、活动规范、工作程序、档案规范四个方面入手,制定党组织及党员先进性承诺、党建例会、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农村党员发展等制度规范,出台党员发展流程、村两委会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党建组织工作讲义》、《学习实践活动手册》等,统一编印党建台帐台簿。将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奖惩和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用于规范化建设奖补,使全县村级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90%以上,机关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80%以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定位、有标准。三是抓典型带整体。2006年开始,我县针对农村党建工作实际,围绕深化“旗帜工程”,打造一批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层典型,在县内安石二级公路和汉漩、汉铜两条通乡主干公路沿线,布点13个乡镇、35个村、4个社区、4个非公企业为党建综合示范点,以抓“一线两翼”
党建示范点建设带动辐射全县。工作中,我们按照“突出重点,精心培育,辐射带动,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将创建内容细化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村收入、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8大项24小项。各布点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创建目标和方案,使示范带创建各具特色。3年来,先后培育示范乡镇党委6个、综合示范村20个、社区党建示范点2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4个。通过抓“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达到了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和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综合效果。
(三)完善考核,导向促动。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省市目标责任和全县中心工作实际,分机关和乡镇两个层面下达,将目标责任分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及亮点、表彰惩戒三部分。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为百分制考核内容,突出重点工作,亮点、表彰惩戒为加减分,体现公平公正;考核指标逐步细化量化,突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实行考核目标年初下达,考核方法年终确定,尽量避免考核形式化、墙上化。灵活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行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组织工作台帐制度、党建工作评议测评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每年设置单项工作奖励,实行重点工作单项考核。二是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平时考核,将单项工作督察、半年检查、党建现场会、媒体宣传、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等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建立相应台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评价的客观性。三是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将检查考核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的群众评议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三位一体”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提供保障。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县委与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人分别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推动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调研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突破党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近年来先后确定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等10多个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理清思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阶段要求,将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强化对平时工作的监控力度。定期组成督导组分类指导、定期督查基层党委推进党建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严重滑坡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党委,实行集体谈话诫勉。三是建立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为贯穿党建组织工作思路,进一步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推动党建组织创新,从2006年起,我县推行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实际,确定2-3项重点工作,并从中筛选1-2项能够凸显特色的亮点工作或1-2个能够有所创新的突破点,帮助党委理清工作思路,实行年初申报、年终评审,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党建工作格局。三年来,我县多项工作被省、市肯定和表彰,2008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评为组织工作创新一、二等奖,县委组织部被县委评为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推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从2005年起,我县开展乡镇党委和部门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活动,2008年开展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党建工作,以专项述职评议活动为“抓手”,积极发挥县、乡党委书记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活动中,我们突出抓好“科学界定内容、明确述职方法、强化述前考核、运用述评结果,着力整改提高”五个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将专项述职与考核奖惩、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了各地抓基层党建的活力。4年来,先后组织12个乡镇党委、4个部门党委开展述职评议,1名乡镇党委书记因评议结果过低而被免职,2名党委书记因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谈话。通过实行专项述职制度,真正将抓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实体化,把县乡党委书记推到了党建工作前沿,促使他们自加压力,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形成了“书记要会干,必须抓党建”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比学赶超、创新发展的高涨热情。
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县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发展大局这个目标,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对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党建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不少需要探索深化的地方。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仍然不平衡。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作用,对党建工作仍存在片面认识,“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履行责任制的内在动力不足,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能按照职责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县直部门党委书记与行政“一把手”之间,存在责权不挂钩,管人与管事不相称,考核和使用相脱节现象,在工作机制中,存在业务考核重要,党建工作考核次要的现象。
三是监督措施不完善、考核运用不充分。围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乡党委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的制约手段,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奖励主要停留在精神褒奖层面,问责还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考核结果运用的不够充分,奖惩措施还显得不够有力,在目标综合考评中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也没有更好的凸显;
四是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在大力度的推进工作中体现作为。
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今后应坚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摆在龙头带动的突出位置,重点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增强责任状刚性,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激励表彰力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带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一)抓好“领头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能否有效落实。因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一是要把好党组织书记“进口”。今后,凡是拟任党委书记的,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推行“党委书记任前考试制”、“任期党建述职制”,在任前对拟任党委书记的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值比重均衡。二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培训。对新任党组织书记,及时开展党的知识、党建理论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不断增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及时调整不合格人选。对党代表测评反映较差,不能胜任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委及时予以调整,以切实保证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活力。
(二)突出特色,科学设定责任目标。党建工作目标是上级党组织要求下级党组织必须努力完成的工作任务,党建工作目标如何确定,不仅反映出党建工作责任制所涵盖的工作领域,也反映出党建工作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位置。因此,责任目标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核心,是党建工作的导向,必须在科学设定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第一要务。党建工作的效果不能用党建工作的过程来衡量,而必须从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从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成效来检验。因此,必须遵循“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跳出党建看党建,用“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党建工作,避免出现党建工作和
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当前,要把开展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的效果作为检验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各部门开展“三联共建”活动,帮扶帮建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作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要细化责任目标。要根据“突出重点、量化透明、可考可比、责任到人”的原则,紧密联系本乡镇、本系统实际,并将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基层组织、各相关责任人,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责任网络。三是要切合实际。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要着眼于各自的实际,在显个性、创特色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立足公平,健全考核检查机制。考核检查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也是推行责任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尽快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在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推行量化考核。当前,要结合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和“三联共建”活动要求,要在兼顾广大党员群众意愿和党委职能部门责权均衡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党建责任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党建责任目标体系,赋予各个考核要素一个标准分值,使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二是要注重日常考核。经常性考核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更直接和有效。因此,要在坚持和完善定期考核的基础上建立经常性的党建考核检查机制。三是要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集中考核因时间有限,容易浮于表面,客观考核少、主观评价多,导致考核失误,所以,要注意发挥普通党员、群众在考核中的特殊作用。
(四)着眼长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是要把奖励和惩罚相结合。要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项奖励、津贴兑现的依据之一。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并把党建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考核不合格者,则不能提拔重用,甚至要降职或调整;对严重失职者,还要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党建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定其他先进称号。借此不断强化“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另一方面是要把考核评价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整改问题、促进工作,因此,要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实事求是地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督查,促进整改。同时,要帮助克服影响责任制履行的各种实际困难,切实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五)落实保障,优化党建工作氛围。一是要整体联动,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党建工作责任制影响力大、牵涉面广,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由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涉及到党委各个工作部门和各群团组织,需要齐抓共管,因此,要明确各层次的分工,并通过联席会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以便协调工作,提高齐抓共管的成效。二是要建强骨干,增强党务工作活力。要加强党务干部配备,逐步实现党务干部的专业化和年轻化;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选聘招聘合适的党务人才;村级党组织要重点面向退伍军人党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党员、企业经营管理层党员等群体选配党务工作者。要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务干部的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为党务干部提供进修、学习、考察的机会,使其打好理论功底,拓展知识视野,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大交流力度,建立党务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行政干部双向交流,以增强活力,提高能力。解决好党务干部的待遇和实际困难,切实关心他们的成长,有计划地把分管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提拔到更高的岗位进行锻炼使他们安心工作,乐于奉献。三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在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增加党建工作经费预决算,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对困难的企业、农村、社区、“两新”组织进行资金倾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沈关志)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2篇
2008-6-23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作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的这一精神,是极为重要的一大课题。笔者试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组织领导方面来看,任务不细、责任不明,“谁去落实”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中共中央曾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这些规定没有按照市、乡、部门、村等各级党组织职责任务的不同而作出分别的明确规定,造成市、乡、部门、村等各级党组织对各自落实党建设责任制的职责依然不明,各级党组织书记、分管副书记及从事党务的工作人员对各自的职责也不清楚,致使基层党组织对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是从安排部署方面来看,职责不清、措施不力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怎么落实”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由于职责不清,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待党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以经济建设成效决定党建工作优劣的标准,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单纯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的现象大量存在。还有相当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仍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如何抓落实,没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缺乏科学、系统的工作思路,特别是对党建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不够,致使工作上不了台阶。
三是从督办落实方面来看,方法单
一、效果不佳,“落实怎样”的问题依然没有弄清。从督办的形式来看,没有建立专门的督办机构和相关巡查督办制度,督办工作时抓时不抓,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从督办的内容来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好坏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指标。在实际督办工作中,难以定量好与一般、一般与差之间的差距,造成督办评价、指导意见没有针对性、操作性。从督办的力度来看,缺乏相应的责任查究机制。与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相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追究缺乏硬性规定,不便操作,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基本没有。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的直接原因。一是重经济、轻党建的片面认识。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他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二是驾驭全局能力不高。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有直接责任。在现实中,部分党组织负责人不能把党建工作纳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工作中顾此失彼。三是党务工作队伍不健全,素质参次
不齐。有的对党务工作不熟悉,有的不安心从事党务工作,有的受市场经济和不良风气影响,价值取向偏离组织要求,不乐意接受、不愿意参与党建工作。
(二)目标无法量化、责任追究主体不明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主要原因。对党建责任制目标考核的内容,难以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衡量标准,影响体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约束力。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对党建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了基本原则。但在县乡两级,大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哪些;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应如何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责任追究分为哪几种类型、各种类型对应何种情节和性质、所依据的党内政策法规等,都没有明确,造成工作评不了位次、拉不开档次。
(三)激励保障不足、制度不健全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重要原因。一是党建工作经费不足。各地在经费投入上普遍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硬性的要求,没有固定的投入机制。一些地方还要强调保吃饭保稳定、抓经济搞建设,存在“可投可不投、可多投可少投”的思想,经费仅凭主要领导的认识来安排,存在相当大的资金缺口。二是缺乏激励机制。基层党务干部的担负着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但由于激励措施不到位,制约着党建工作的开展。从党务工作的特征上看,党务工作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劳动,劳动成果是间接的,其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很多时候,责、权、利的不一致,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从物质上来说,从事综治、纪检、计生等工作的人员均可享受不等的岗位津贴,对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则没有物质奖励,也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三是制度不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关键在市委、重点在基层党委、基础在党支部。作为基础的党支部,特别是农村支部书记,还没有制度解决他们的政治出路,制度缺失影响党建责任制的落实。
三、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克服把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机械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党建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通过召开座谈会、学习讨论会、工作动员会等形式,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三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抓好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书记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二是“主角”意识。党要管党,首先是各级党组织要管党。党委书记要带头抓党建,不仅要抓部署,而且要抓检查、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三是“能动”意识。抓党的建设应正确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工作服务于这个中心”,勤于调查研究,善于出好主意,把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方法、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以责任目标为核心的党建责任制体系。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科学地设置好考核目标和内容。一是目标内容要全。建立和完善党建责任制,必须科学把握好党建工作目标。党建工作目标应该包括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个体目标任务等方面内容。总体目标任务,就是要依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规划和上级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本级组织党的建设提出的总要求和总方向。具体目标任务是在总体目标任务的指导下,结合各级党组织工作的现状提出的具体的、可以量化的目标要求。个体目标任务
是在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双重指导下,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同的实际,分解出的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党员的个体目标则要根据其不同的岗位职责而确定。二是工作职责要清。要真正落实好党建责任制,除了要按照中央文件落实好县(市)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还要明确党委班子中,谁是“第二责任人”和“第三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本着规范性和可行性相结合、层次性和系统性相结合、现实性和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从市委到基层党委、党支部,从市委书记到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制体系,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结构性、层次性和整体性的统一,使党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考核方式要活。建立市、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市委书记每年向全委会述职,乡镇党委书记向市委述职,重点就“想了什么、做了什么、起了什么作用”进行述职评议,并以此为切入点,形成一个把述职、测评考核、考核结果运用等衔接起来的综合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再由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既看做了哪些工作,开展了哪些活动;又看工作创新的手段与力度,这些工作和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尤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3篇
一、建立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
民办高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进这一事业的不断壮大, 健康发展, 就必须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在其中所应有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积极开展民办高校基层党建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切实担负起党在民办高校发展中的神圣使命。在西译长期以来的党建工作中, 十分重视支部建设, 并且始终将它纳入党建的重中之重, 充分发挥其在民办高校直接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 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和组织保证作用。因此, 建立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 党的基层组织处于党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 在民办高校中, 它是学校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了解民众愿望、倾听民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其次, 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 是党的形象在群众中的直接体现者;再次, 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新时期社会稳定, 和谐发展的基础, 也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顽强拼搏、争创佳绩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 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目前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1、对“党建是第一工程”的认识不足。
个别同志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只起政治保障和组织监督、不起直接领导作用, 对党建工作存在片面认识, 一些党组织和负责人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一些基层民办院校党组织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缺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 存在“重行政轻党建”的思想, 把行政事务作为“主业”却把党建工作作为“副业”, 没有认真履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作用。
2、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党务工作者队伍配备不够、业务素质和能力不高, 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造成一定影响。从党务工作的特征上看, 党务工作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劳动, 劳动成果是间接的, 其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 责任、权力往往不一致, 也影响了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敷衍了事, 到上级参加党建专题学习培训不多, 自我学习投入精力不够, 工作标准不高, 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不能够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存在管不了、管不活、管不好“三大难”问题, 对全面、顺利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造成不少影响。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缺乏物资保障。
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 涉及如党支部活动经费、党员活动场所、党组织学习考察经费、党建试点示范等项目建设, 但是党建工作没有专项经费, 涉及党组织活动的物资只有从其他渠道调配, 经常如此, 导致目前一些党建基础建设项目越来越难于协调落实, 不少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责任制时只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4、监督措施不完善, 跟踪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较差。
有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只部署不督导、重安排轻落实, 不重视建立健全强化工作问责制, 对工作滞后、绩效较差、软弱涣散的支部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开展集体活动等问题没有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和研究应对办法。一些基层党组织把党建工作安排给分管副书记、组织干事或组织委员“分管”后, 既很少关心指导, 也不及时督促检查, 甚至不闻不问、不查不看、不管不顾, 没有履行落实责任制的“主管”义务和“第一责任人”职责。
5、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不足。
当前, 由于多种原因,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在一些高校还尚不健全, 存在问题也较为突出。
(1) 考核指标缺乏可行性与前瞻性。考核指标的可行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是考核工作科学严谨的必然要求。当前部分单位考核指标定的太低, 没有考虑适当前瞻性 (即基本保证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主管努力能够实现的标准) , 不利于调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的定的太高, 完全忽视了考核办法的可行性, 目标无法实现, 基层党组织忙于应付, 检查工作多流于形式, 就使责任制考核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2) 量化分析与实际分析相脱节。把考核评价指标科学量化, 是保证考核质量、拉开考核档次的关键。但目前有的考核设置盲目要求指标量化, 忽视了工作实际, 党建工作中有很多内容都是无法量化的, 必须加以实际分析进行综合评价;有的考核指标过于注重实际分析, 言辞模糊指标不明确, 从而导致责任制考核“虚工多、实绩少”, 形式多余实质。
(3) 基础工作与创新工作错位。基础工作是考核评价的主要对象, 也是工作创新的基础。目前部分单位在设置考核指标时忽视基础工作, 过分强调创新工作, 在具体考核中表现为“重加分因素、轻基础分值”, 以党建工作创新和特色为重点, 无法真实反映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整体情况。
三、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应对策略
1、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由于个别同志对“党建是第一工程”的认识不足, 导致在党建工作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工农兵学商, 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党, 党的形象, 党的作风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我们是高校, 高校的党组织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和使命, 那就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这就要求每一个党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搞好党建。
2、落实领导责任制, 增强管党意识
民办高校党委班子要团结协调, 党的“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出了问题是渎职”的责任观念。同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在各级党组织委员会中合理分工, 谁的责任谁负, 否则常常是大家都负责, 最后是大家都不负责,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扯皮”、“推诿”, 这要坚决杜绝。
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党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核心力量, 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党建工作的落实, 我们一定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把那些理想信念坚定、乐于服务群众、抓好党建有思路, 落实责任有办法的同志, 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 把那些浑浑噩噩过日子, 推一步动一步的只想挂虚名, 不想干实事的坚决换下来。
4、增加党建工作经费预算
在党建工作中金钱不是万能的, 毕竟理想信念第一, 服务人民的意识第一, 但没有金钱又是万万不能的。我们要根据党建工作需要, 制订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纳入单位开支的预算之中, 要在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增加党建工作经费预决算, 并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管理, 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使各级党组织有相对比较充裕的党建经费, 当然我们同时也要加大对经费使用的管理。
5、健全考核检查机制
一般而言, 任何工作, 没有检查、没有考核就等于没有落实, 检查考核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工作, 也是推行责任制工作中必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以,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必须尽快完善考核机制, 发挥考核在推进党责任制落实的积极作用。一是要推行量化考核。根据党建责任目标体系, 赋予各个考核要素一个标准分值, 使考核工具更具操作性。二是要注重日常考核。要在坚持和完善定期考核的基础上建立经常性的党建考核检查机制, 使考核工作常态化, 这对促进党建工作意义重大。三是走群众路线。发挥普通党员、群众在考核中的特殊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 应当着力点放在基层, 江泽民同志说过“基础不牢, 地动山摇”。我们下大力气推进党支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保证党的各项任务和意图在基层组织中得到坚决的贯彻和落实。民办高校党委应工作重心下移, 坚持抓基层, 牢固夯基础, 要始终将基层组织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
总之, 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各环节、各部门通力配合, 更需要我们民办高校党委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措施得力、方法得当, 我们就一定会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为民办高校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发挥好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3:359.[1]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3:359.
[2]曾庆红.关于党的建设工作[M].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0:687.[2]曾庆红.关于党的建设工作[M].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0:687.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4篇
[关键词]首办责任制;控告申诉;基层检察机关;工作机制
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各类控告申诉明确责任,认真及时办理,力争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避免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久诉不息的一种责任制度。它在为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提高办理控告、申诉的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首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利于基层检察机关首办责任制的科学发展。
一、基层检察机关首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导致首办案件办理不力、久拖不决、质量不高
一是因认识不到位,导致办理不力。从字面上狭义和片面理解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认为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就是控申部门的责任制,也就理所当然是控申部门的事。对首办责任制关于各部门各互其责、互相配合等规定不甚了解,对转办接访答复感到厌烦,能推则推,能少则少,因而出现该接不接,该办不办,该反馈不反馈的情况,最终导致当事人重访、越级访。二是因认识不到位,导致协调不力,久拖不决。主要表现为控申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与其他相关部门在认识上不一致,使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主要表现为大多数是指控申部门认为举报人、申诉人反映的问题是有依据的,提出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应当解决的,而其他部门认识相反,不积极办理和查处,当事人认为该得到解决的得不到解决,只得重复投诉、越级投诉。三是因认识不到位,在解决群众诉求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没形成整体合力,造成首办案件久受不办、久办无果。主要表现为部门之间、部门与首办责任人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四是因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导致首办案件质量不高,成案率低。具体表现为没有从办理好每件首办案件是检察机关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执法为民这一高度来认识,在办案中敷衍塞责甚至应付了事。
(二)首办责任制自身不完善,导致管理难和监督难
1.工作机制不完善
一是对控申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的“首办”责任,尚未从监督制约、奖惩考核等角度加以完善。当前首办责任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控申部门唱“独角戏”。除了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之外,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障首办办制实施的机制不健全,考核奖惩措施难于兑现。首办责任制的推行,最重要的是要落实“责任”,而用奖惩机制来调动责任人的积极性,约束责任人怠于履行职责的现象是其中最关键的一条。目前,检察机关年度或阶段性目标考评,主要是依照上下级业务系统对口进行的,由于没有从机制上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首办责任,而上级院只能对下级院控申部门实施首办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而对其他部门实施首办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则缺乏依据。换而言之,首办责任制在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与否,落实得好坏,并不影响这些部门的工作实绩和目标考评结果。此外,一些检察机关的首办责任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奖惩措施,起不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首办责任制的深入推行。
二是对息诉工作的考核评价不尽完善。推行首办责任制是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减少重复来信、越级上访,努力解决久诉不息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在不少地方,对“稳定压倒一切”方针的贯彻是以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发案数、群众上访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评估依据的,由此造成这些地区将息诉率作为衡量首办责任制成效的硬性指标和必要条件,从而使得实践部门在面对久诉不息案件时处于两难境地:强调依法息诉,则个别当事人久诉不息、缠诉不止,甚至无理取闹,无法息诉,从而无法体现首办责任制的成效;而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前提下,为了解决申诉中的“老大难”问题,提高息诉率,有的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除了依法息诉之外,不得不搞“法外施恩”式的息诉。还有的地方对涉及检察机关的案件,采取严把受理关的做法,对涉及其他单位的案件(如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等)不予受理,以此来从源头上“提高”息诉率等。这些做法,有的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有的存在失职嫌疑,还有的是对无理取闹的某种迁就和妥协,虽然似乎达到了息诉的目的,但严格地说都是有悖于依法息诉原则的。在将息诉率作为对首办制工作实绩考核评估标准的机制下,实践部门对息诉结果的追求被放大到不恰当的程度,影响了首办制其他目标的实现。
2.首办责任制自身不完善,导致管理难和监督难
一是管理手段行政化。由于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首办责任制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实际仍靠工作人员的自觉工作和领导把关,运作方式多以请示、汇报、审批为主,监督与被监督主要是建立在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领导上。因而管理中多随意性、被动性,少规范性、稳定性。干警被动地接受领导管理,不主动接受控申部门或首办案件管理员的管理,不严格按规定办理,拒收催办函和拒收首办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管理方式单一化,首办案件落实难。由于现代意义上的首办案件科学流程化管理还未运用起来,对线索的管理仅仅局限于手工登记。虽然制定了首办案件信息反馈制度,但由于这些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抓落实比较困难,形同虚设,对干警没有太大的约束力。三是监督静态化,内部监督执行难。首办案件管理员只能从几个静态的环节上进行催办督办,而根本没有或不能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干警是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客观公正等均反映不出来,首办案件管理员为了应付年终上级院对本院的考核,也只能进行形式上的监督。
(三)缺乏相应的配套监督、管理措施,导致控申部门不敢大胆管理和监督
上级检察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只对基层检察院,未直接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且只從管理、执行、效果三个大环节进行宏观的考核。而基层检察院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没有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来保证,具体体现在:在具体操作中缺乏规范化管理,如对首办案件的质量管理未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措施,在如何办理好具体的首办案件上没有具体的质量标准和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制约保障措施;控申部门的管理缺乏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导致控申部门管理人员在管理中唱独角戏,尽管上级院和各基层院都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但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
(四)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实行首办责任制的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访、告急访等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承担首办责任的检察官应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功底,相当的工作实践经验、较强的处事协调能力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基本知识。当前检察机关在一些职能部门推行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向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的有效举措,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在检察官队伍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员尚达不到主诉、主办检察官的能力和水平,非主办检察官的首办责任人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已经具备主诉、主办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中,尽管相对而言,水平要高一些,能力要强一些,业务要熟一些,经验要多一些,但与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相比,很多拥有主办官资格的首办责任人,其综合素质仍有不少差距。
二、健全和完善首办责任制的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为使首办责任制的作用和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检察机关相关办案人员准确把握首办责任制的内涵,深刻认识贯彻首办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首办责任制主要涉及的是控告、申诉检察环节的工作,面对的是控告人、检举人、申诉人等人民群众,但决不意味着首办责任制是控申部门一家的事,它是检察机关的首办责任制,它是检察机关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运用检察职能,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重要体现,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因此完善首办责任制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树立“大控申”理念,建立大控申工作格局,避免矛盾激化使落实首办责任制成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认真解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办案流于形式的问题,对属于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坚持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切实负起首办责任。把落实首办责任制与当前开展的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增强落实首办责任制的自觉性,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把服务第一要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使检察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发展必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观念,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属性,狠抓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观念。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队伍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促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着力解决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健全机制,实行科学的流程化管理
改变目前首办责任制的手工管理和静态管理模式,将首办案件纳入规范的科学流程管理。手工操作,很难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又不能保证及时性。目前基层检察院已普遍配备了电脑,建立了局域网,这就可将线索、案件流程化管理与线索、案件审查处理同步进行,使控申部门成为真正的“监控中心”,通过电脑对案件线索的处理、案件办理、有无违反程序和超办案期限等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做法是:控申部门受理案件线索后,将不同类线索根据流向分类,一个部门一类案件线索一张监控表,以分流期限为准,各相关部门接到案件线索后由内勤及时在各自的流程表中输入承办人,并开始计算办案期限,线索处理完毕将结果输入流程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能客观真实地再现,这样有利于首办案件管理员、首办人、首办部门、院领导及时准确地从电脑上掌握首办案件整个的办理过程及情况,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使首办案件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加强质量考评和协调监督,保证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
提高首办案件质量,要建立规范的质量效果考评机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首办部门和首办人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之中,把首办案件办理的好坏作为年终对科室和干警的争先评优条件,强化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工作评估奖惩机制;制定首办案件的质量标准,能量化的实行量化考核,无法量化的要有监督措施。对在具体办理案中流于形式、不负责任的情况等,均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制定具体的惩戒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保障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把奖惩措施引入主诉、主办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建立协调监控机制,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首办责任制领导小组,以控申部门为主导,进行首办责任制运行情况的监控和协调。检察长对重大疑难事项要亲自批阅、亲自处理,直接听取监控部门的情况汇报,通过建立协调监控机制,抓办案流程是否顺畅,抓结果的处理是否到位。
(四)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
充实力量,保证“首办制”更好地实施,首办责任制的实施需要充实的、高素质的人员作保障,检察机关应及时调选更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工作基础经验的人员充实控申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首办责任人的业务水平,现有的控申干部和其他首办责任人,要通过自学、学历教育、办培训班、外派送训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不同的专业特点,对首办责任人实行专业化培养和管理,努力体现首办责任制的效果。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5篇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为认真落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八项行动、三十项任务”和“四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暨“四帮四促”动,把握党的建设规律,在建上抓拓展,在用上下功夫,在活上创特色,在强上求实效,永葆党的生机活力。今年以来,我乡党委组成领导小组,深入18个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座谈会,以实地查看、走访、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找到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乡实际情况,就如何解决好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学习领会精神难。
(1)在我乡493名党员中,大部分党员分布在农村,其中农村党员有441名,占全乡党员数的89%多数农村党员年龄偏大,50岁以上党员占54%,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居住
位臵又分散,且一些年轻力壮、有文化的党员多数外出务工。部分村每次党支部召开的时候,参会人员尚未到三分之一,且到会的大多数都是一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老党员,居住又分散。
(2)一是农村人才储备不足,选择范围较小,人才难觅;同时农村党员的老化和家族化现象也严重影响了农村人才的储备,致使农村党员队伍总体年龄偏大,党员年龄结构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
(3)部分村干部没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重要性,农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少,没有认真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的基层党组织一年半载也没过组织生活,基层特别是农村村社出现“会荒”现象;基层党组织缺乏对党员的关爱,致使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降低,因而青年人普遍缺乏入党的愿望,党组织也缺少发展新党员的动力,有极少个别村干部认为发展党员怕以后争抢自己位臵,干脆不发展党员,出现了有的村多年没发展党员的现象。由于宣传、教育的缺少,农村山区广大百姓对党的认识非常模糊,普遍没有党组织这个概念。
因此在集中学习中,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难以贯彻到每个党员、群众,党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在党内知晓率不高,甚至成为盲区,导致有的工作在执行中遇到困难。
二、发展高素质党员难
(1)党的队伍在不断扩大,素质在不断提高中。但在农村,发展高素质党员成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大难题。就我乡而言,在教育、卫生、农技等科教战线上的党员还很少,大部分有知识、有才华的年轻人不愿加入党的组织的热情不高。特别是村、组,发展高素质党员更是难上加难,多数有文化的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又多半素质较低,到外面找不到事干的才勉强留在家中耕田,因此,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寻找培养对象难、发展高素质党员更是难上难。
(2)农村宗族观念强,未能使高素质人才进入村干部队伍。有的村干部非但没有广纳贤才的胸襟,还对贤能之人采取压制打击手段,于是就出现了有人想干而且有能力干好却干不上,没有多大能力的却又在村干部领导岗位上无所作为。
(3)农村干部选拔渠道不宽,整体素质提升缓慢。许多中青年党员和群众外出寻找发展机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造成有的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山”地区,能外出的都外出打工了,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老人、儿童,在这“空巢”现象笼罩下的农村,难以找到合适的党员发展对象,更难找到高素质党员发展对象。
三、基层党组织班子核心领导难
配好配强各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
用,不断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去年,乡党委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下了不少工夫,想了不少办法,也目测过不少人,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党员配进党的支部,而在落实过程中却又遇到了难题,没能物色到好的对象,培养不出好的苗子,主要是农村党员的素质普遍偏低,配来配去还是老班子,只作个别微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班子缺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知识和本领,甚至有极少数党员变为群众的“尾巴”。工作方法简单陈旧,存在着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为此,严重影响了班子的整体素质,导致基层组织班子配强难,战斗力减弱。
四、党组织工作开展难
(1)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是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各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挥,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少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主要原因是工作思想不清,能力有待提高。(2)缺乏资金支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原本是用于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品的各种收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使得村党组织各项工作难以开展
(3)各村支两委干部都不能专职专用,村级党组织干部为半数脱产干部,还要兼顾自家农活,待遇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无钱办事、上级又没得专项工作经费。为此,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导致工作开展难。
五、远程教育使用管理难
各支部对远程教育没有高度重视,群众发展观念淡薄,存在学习远程教育没有多大用处,不如自己在家里电视,造成部分村远程教育设备摆样品。一些村远教站人员选配工作不令人满意,操作员年龄偏大,不适应工作,造成操作不熟练,业务水平低,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用效果不明显,体现在对“双富”学员培训不正常、更新不及时,配套措施不健全,学用效果不有显。
六、对策和建议
为把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发展力、服务力、执行务,促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有效发挥,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上下级联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解决好下级组织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经费上的保障,可以从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选派出一批优秀同志到农村党支部挂职,帮助和具体指导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工
作,找准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同时,要加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力度,随时掌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运转、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为老百姓办实事等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指派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与联系点班子开展交心谈话活动,解决好联系点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把联系点的实际困难和具体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争取得到上级组织的帮助和支持。要想方设法配强配齐基层党组织成员,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党员选进党的基层组织。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力量,正确引导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关怀。
2、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宣传优势,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到位,特别是要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惠农政策在各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群众中宣传,宣传好典型,宣传好党的优越性先进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组织好的经验和做法,吸引更多的人都来关心和参与党的建设,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强化宣传,可以不断发展和壮大党员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得到有序开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督查力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工作评议制度,对工作落实得好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批评,要重点督查基层党组织对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加强督查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识和执行力解决好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党组织得以有效落实。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第6篇
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一、上级点评问题
1、党建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力度不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责任逐级弱化、压力逐级递减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有的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
2、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多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营效益低、创收项目少,对村集体经济贡献率低。现有党群服务中心设
施为民服务质效不高,坐等上门多、下沉服务少,党群服务供给不能很好满足群众需求。
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各级干部谋划工作的视野不宽、境界不高、格局不大,特别是系统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和市场化理念、法治化理念、专业化理念“三种思维、三种理念”还不强,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上仍有差距。
4、抓基层党建工作不严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待带动集体增收能力不强
5、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谋划不深不细、整体推进缓慢。**个中央财政扶持村项目没有做到有效整合,**村项目资金到账后一直挂在账上,没有实质进展。
6、村级后备人才力量储备不足,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机制不健全。在本次村“两委”换届中,有**个村35周岁以下“两委”成员无法从村内部选出,均是镇机关干部兼任。
7、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南郊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等工作2021年部分月份在全市各镇(街道)排名明显靠后。
二、自身查摆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主体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3、发展党员工作缺乏科学规划,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存在网络抄袭和材料缺失现象。
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从严从实抓好主责主业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下属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并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2022党委书记突破项目,从严抓好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适时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村“两委”成员特别是35岁以下年轻“两委”成员、后备人才等群体的培训和党员轮训,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优选计划”项目,建立乡村振兴优选人才储备库,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乡村人才振兴队伍。
通过组建镇级乡村人才工作站,设立村级责任区、先锋岗、志愿队等平台载体,让各类人才在村级实际工作中带头发挥作用、经受党组织考验、增长才干本领。对敢于担当、表现优异、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人才,将根据村班子建设需要,推荐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对其中特别优秀的35岁以下的党员同志,考虑逐步补选为村党支部成员。二、严格落实党建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一网三联”工作机制,每季度及时汇总梳理镇级奖励产品清单、印制发放代金券,对红旗网格进行二次奖励,既实现对红旗网格的再激励,又拓展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产品销路、增加村集体收入,实现“党建联合体”建设与“一网三联”机制互促共融。
从二季度开始,积极倡导动员各村优先采用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产品作为“一网三联”奖励,以扩大内销渠道,实现全域参与,促进全镇农旅发展内循环。二是抓好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对**、**、**3个软弱涣散村,一村一策研究细化整顿措施,借势借力区领导帮包制度,争取在7月底和12月底前,迎接好区级整顿成效综合评估验收,确保整顿对象顺利脱帽,挖掘1-2个由乱到治的先进典型。
三是持续巩固两新组织党的组织覆盖专项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围绕在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实现有效覆盖,在**荣获“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的基础上,积极打造2-3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区级示范点。
按照“双百帮带”工作要求,组织4个党建强、发展强的企业党组织与4个集体经济弱村结对共建,力争形成有效的结对共建成果。三、深入研究党建考核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季述季评擂台赛”,每季度选10个左右的村上台汇报,定期开展组织工作交流、观摩学习、互学互促。
二是做好村党组织2021评星定级,评定结果及时与区组织部对接,对三星级及以下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
三是优化基层季度村级工作评议考核。
改进督导调研方式,坚持平时督促、专项调研和集中督导相结合,探索村级目标管理差异化考核制度,每季度进行村级工作赋分和排名,督促各村争先进位,提升村级考核结果准确度的公正性。四、其他工作
一是发挥***党支部合作社联社的作用,推动联村党委的各所属支部实现设备、技术和信息共享,助推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顺利发展。
二是做好庆祝“七一”系列活动。
按照区组织部安排,指导各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专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讲好专题党课。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清单
一、上级点评问题
1、党建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力度不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责任逐级弱化、压力逐级递减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有的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制度。一季度牵头研究谋划全镇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监督,用活用好“红黄牌”管理、正向激励等手段,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做好村级风险预警机制,对不合格村干部及时动态调整,推动下属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工作目标: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多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营效益低、创收项目少,对村集体经济贡献率低。现有党群服务中心设施为民服务质效不高,坐等上门多、下沉服务少,党群服务供给不能很好满足群众需求。
整改措施:通过党建引领、群众参与、产业支撑、利益联结,全面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水平。
工作目标:补齐弱项短板,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发展、全面过硬。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各级干部谋划工作的视野不宽、境界不高、格局不大,特别是系统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和市场化理念、法治化理念、专业化理念“三种思维、三种理念”还不强,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上仍有差距。
整改措施:发挥好镇党委党校、理论中心组、专题培训班、流动党校的作用,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机关干部、村党组织书记、镇宣讲团成员以宣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契机,真正把理论学习抓紧抓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持续开展“学思想、讲思路、见行动、述成效”活动、“比先进、查短板、提精神、创一流”活动,通过季述季评、“头雁论坛”等形式,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工作目标: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工作能力,实现“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目标要求。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抓基层党建工作不严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待带动集体增收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似、模式相近的原则,在土地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片区,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建设特色片区联合社,引导合作社抱团发展,推动优势互补,形成集生产、加工、仓储、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指导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按照“一支部一品牌”原则,加强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党建+推进乡村振兴”品牌,促进党建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工作目标:力争80%以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顺利运行并产生良好收益,拓展村集体增收途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谋划不深不细、整体推进缓慢。*个中央财政扶持村项目没有做到有效整合,**村项目资金到账后一直挂在账上,没有实质进展。
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协调**村、**村签定合作协议,由**村将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万元投资给**村,用于**项目推进。项目收益后将协议规定的利润分成返还给**村,壮大**村村集体发展。
工作目标:2022年11月份前产生效益。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村级后备人才力量储备不足,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机制不健全。在本次村“两委”换届中,有8个村35周岁以下“两委”成员无法从村内部选出,均是镇机关干部兼任。
整改措施: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优选计划”项目,建立乡村振兴优选人才储备库,通过组建镇级乡村人才工作站,设立村级责任区、先锋岗、志愿队等平台载体,让各类人才在村级实际工作中带头发挥作用、经受党组织考验、增长才干本领。对敢于担当、表现优异、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人才,将根据村班子建设需要,推荐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对其中特别优秀的35岁以下的党员同志,考虑逐步补选为村党支部成员。
工作目标: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乡村人才振兴队伍,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委员的,争取年内逐步实现替换。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南郊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等工作2021年部分月份在全市各镇(街道)排名明显靠后。
整改措施:抓好换届后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大兴实干之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在全镇营造形成担当实干、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工作目标:以干部认知迭代实现思想破冰、行动突围,引领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让“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在全镇蔚然成风。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自身查摆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10次,年内至少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以“抓党建促发展”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全镇中心重点工作双融合、相互促进。
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整改措施: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本人年内讲党课不少于2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工作目标:落实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高标准开展组织生活。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发展党员工作缺乏科学规划,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存在网络抄袭和材料缺失现象。
整改措施:持续优化入党积极分子年龄结构,进一步强化双向鉴定、户代表推荐,鼓励各党组织优先推荐发展35岁以下年轻同志,原则上超过50岁的人员不再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力争2022年新发展党员平均年龄下降6-10岁。严把材料关,严格审核入党人每一阶段的档案材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规范。
工作目标:党员队伍结构和质量得到不断优化提升。
基层党建责任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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