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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精选8篇)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1篇

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6月1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7月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包括独立建设或者与大型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居住区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枢纽站、首末站、中途站、调度中心、专用停车场、保养场、修理厂、出租汽车营业站、出租汽车候客点、出租汽车专用服务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信号、公交专用加气站及其它与公共交通相关的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财政、发展和改革、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设施用地、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保障。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

城市建设应当优先规划实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 按照规划,需要配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住宅、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设置要求合理配建。

第八条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九条 新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

现有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

第十条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设置规范》,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设置规范》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涉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应当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筑规模、功能和形式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 配建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属于分期开发建设的,应当在首期建设项目中完成配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三条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市交通运输部门参加。

第十四条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管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建管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和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发挥正常使用功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性质,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占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擅自迁移、拆除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改变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性质的,属于经营行为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行为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其他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规划、审批、验收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依据《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实施问责。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一)枢纽站,是指几种运输方式或者多条公交线路交会衔接转换的场所,主要是市内公共交通与铁路、长途客运、水路客运、航空客运的换乘节点,也包括市区内商务区、办公区等区域公交线路较为集中、客流集散量较大的大型公共场所;

(二)首末站,是指城市常规公共交通线路始发站和终点站;

(三)出租汽车营业站,是指设置在乘客集中区域,具有运营、停车,驾驶员餐饮、休息等功能的出租汽车营业活动场所;

(四)出租汽车专用服务区,是指具有供驾驶员休息、就餐、如厕、车辆清洗、维修等功能的出租汽车专用服务场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2篇

XXX年X月XX日,XXX组织全体党员员工参观了参观哈尔滨城市规划馆。

在规划馆讲解员的引导下,通过解说、图解、影视等方式方法,依次地观看和听取了哈尔滨市发展远景规划,生动的讲解、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360度环绕的背景屏幕和精致的规划模型带我们回顾了哈尔滨的悠久历史,了解了规划建设的辉煌成就,展望了未来城市的美好蓝图。让我深受震撼,深感振奋,进一步加深了对故乡的了解和热爱。

哈尔滨规划展览馆位于道里区友谊路369号,东邻人民广场,南邻友谊公园,是市政府城建十大重点工程之一,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85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展区分三层:以“留下历史印记,引领城市未来”为主题,一层为城市历史展区,二层为城市规划展区,三层为区县展区和互动区,中间三层天井式共享空间布置了1600平方米哈尔滨市总体规划物理沙盘。展区共包含印象哈尔滨、城市溯源、总体规划、靓点哈尔滨、八区十县(市)、新型城镇化等30个分展区。按照历史、现在和未来的脉络,通过各种高科技手段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城市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规划蓝图。它在建成和开放后,将充分发挥“留下历史印记,引领城市未来”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功能,成为城市形象的展示馆、城市历史的博物馆,激发广大市民更加了解哈尔滨、热爱哈尔滨,积极投身哈尔滨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实践中。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文化设施,向海内外游客宣传哈尔滨、展示哈尔滨,进一步提高哈尔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次参观活动,是我单位在建党93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规范党组织建设,公司党总支组织开展第二次党课教育活动,引领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教育强市做出应有贡献。这次规划成果展向市民展示了哈尔滨近期、远期的发展前景。可以说,这些规划将是未来十多年哈尔滨城市建设、发展的指南。

参观结束后,大家都表达了振奋和喜悦之情,热爱哈尔滨、建设哈尔滨,为哈尔滨发展做贡献之情在每个人心中油然而生。参观的同事们无不惊叹于规划沙盘的精致与大气,而哈尔滨市规划蓝图则让所有人对未来寄予了更美好,更触手可及的憧憬。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受鼓舞、作为XXX深感责任重大。下决心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哈尔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愿哈尔滨的明天更加美丽辉煌!

XXXX联合支部

XXX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3篇

1. 设计目标

针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利用数据库技术和相关软件, 建立“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系统”, 实现规划档案的归档、查询、调阅等功能, 使相关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达到便捷、高效, 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2. 系统结构

基于系统实用性、安全性和易维护性多方面的考虑, 本系统采用SQLServer 2000作为后台数据库, 用来存储数量众多的城市规划档案信息。用Microsoft Visual Basic 6.0开发前端用户程序, 实现友好的用户界面。用户程序通过SQL Server服务器对数据库进行管理和维护。系统可采用光盘刻录机和硬盘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另外连接打印机输出需要的图纸及文档。

3. 数据库选择

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中,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采用哪一种数据库平台。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现在已有多种性能优良的数据库供系统开发人员使用, 其中常用的数据库平台包括Oracle、SQL Server和Access。借鉴文献中同类型系统的开发情况, 考虑到所管理的数据量较大以及易维护性、扩展性等问题, 本系统采用SQL Server数据库就能够充分满足系统要求。

4. 数据库设计

本系统管理的城市规划设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周边地形图、工程设计图 (包括规划设计图、工程勘测图、道路设计图、路由设计图、管网图等) 、技术文档、管理文档及资料。其中, 规划设计图、工程勘测图、道路设计图、路由设计图、管网图等工程设计图的数量最大, 并且在城市改建和扩建中会被频繁调用及查阅, 以便提供在建项目周边的地形地貌、地上和地下建筑等基础信息。相应地, 本系统设计了地形图数据表、工程设计图数据表、技术文档数据表以及管理及资料文档数据表。数据表中的每一条记录都具有唯一的档案号, 以档案号为主索引, 并以工程作为档案号编制的主要依据。每条记录都有相应的字段保存设计 (编制) 人姓名、编制时间、签收人及电子文档名等信息, 为事后的档案查询和调阅提供极大的方便。

5. 系统功能及关键技术

哈尔滨市旅游节庆发展规划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哈尔滨;旅游节庆;规划

1 哈尔滨市旅游节庆的发展现状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旅游节庆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演变和发展。黑龙江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北部、东部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接壤,地理位置优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为旅游节庆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哈尔滨的旅游节庆起步于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先后创办了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尔滨国际啤酒节、哈尔滨经贸洽谈会等旅游节庆活动。

2 哈尔滨市旅游节庆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时间布局不合理

哈尔滨的旅游节庆呈现出季节性和集中性的特点,节庆活动都安排在夏冬两季,并集中于7月和12月,而这些时间段也正是哈尔滨的旅游旺季,十分考验地区的接待能力和协调能力。每年冰雪节一到,北上哈尔滨的车次一票难求,哈尔滨多条道路也处于交通饱和状态; 4星级以上宾馆纷纷爆满,不少家庭旅馆的入住率也达到100%;滑雪胜地—亚布力国际滑雪中心由于游客众多,不得不临时加码:扩充滑雪区域、准备人工降雪、增添硬件设施等,周边的宾馆竟出现一床难求的局面。由此可见,这种节庆的集中性对哈尔滨的交通、住宿等基础设施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2.2 缺乏品牌意识

哈尔滨的旅游节庆品牌普遍创办时间不长,知名度不高,除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和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外,具有国际化水平的节庆少之甚少,例如中国黑龙江国际滑雪节、金源文化节、哈尔滨园艺节、哈尔滨民间民俗艺术博览会等旅游节庆知名度很低甚至并不为人所知。对哈尔滨旅游节庆的举办届数进行统计可以发现,举办超过20届的只有4个,大部分旅游节庆的举办低于7届,说明哈尔滨的旅游节庆活动大部分处于初始期,标志性的品牌节庆缺少。

2.3 居民参与度不高

在旅游节庆的举办过程中,当地居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民参与的旅游节庆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促进文化的交流。哈尔滨居民对旅游节庆听说和支持程度高,但参与度一般,由于票价、专业性等限制因素,居民更愿意参与的还是啤酒节、音乐节等进入门槛较低的大众型节庆活动。

3 哈尔滨市旅游节庆规划要点

3.1 时间布局合理化

哈尔滨市在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中,应注意时间上的有效协调,在考虑地区接待能力的基础上,将节庆活动均匀分布在一年四季的各个时段之中。哈尔滨可增加湿地节,枫叶节、民族文化节等春秋季节旅游节庆活动,协调哈尔滨旅游市场的淡旺季现象,拉动旅游淡季的经济增长。另外,哈尔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延长节庆举办时间,为节庆活动提供更为充裕的宣传推广时间。

3.2 推进节庆品牌化发展

首先,寻找差异是品牌的核心,哈尔滨应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主题鲜明的节庆品牌。例如,自1989年以来,漠河县凭借天时地利举办夏至节,景观奇特,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每当夏至便有数万人到北极村欢度夏至节。其次,传播推广是品牌成功的关键,广告是品牌传播最直接、最普遍的手段,因此哈尔滨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新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策划新闻事件等途径进行节庆宣传,提高认知度。最后,品牌形象要有连续性,在品牌建设之初就应该有长远的发展战略,市场在变,产品在变,但品牌定位不能轻易改变。

3.3 提高居民参与度

哈尔滨旅游节庆应该让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使节庆活动不仅能提升哈尔滨的城市形象、让游客了解哈尔滨的文化,也能使哈尔滨居民有所收益。哈尔滨可以通过举办针对全民的活动、加强宣传等措施,广泛提高全民对于哈尔滨旅游节庆活动的参与度,例如举办全民自行车日,提倡居民自行车出行,提倡环保,将形成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为哈尔滨市形象加分。

参考文献:

[1] 张伦书.论节庆经济持续创新力与评价指标体系[J].桂海论丛.2002,(3):12.

[2] 戴光全, 保继刚.城市节庆活动的整合与可持续发展—以昆明市为例[J].地域研究与开发. 2007,(4): 58-61.

[3] 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原理[ 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45.

[4] 李国平.地方旅游节庆策划研究[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2002:25.

[5] 李力,崔卫华.城市旅游节庆的构成要素及牵动效应[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30.

[6] 徐舟.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规划方法初探[J].平原大学学报.2005,(1): 7-10.

[7] 肖红燕.我国节庆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J].未来与发展.2011,(9): 24-27.

[8] 哈尔滨冰雪产业链条延伸对经济影响力日渐深远[EB/OL].www.harbin.gov.cn. 2011-08-20.

[9] 王晨光.节事旅游发展亟待理念创新[J].旅游学刊.2009,(1):8-9.

[10] RocheM. M ega- events and Urban Poliey [J]. Annl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4, (1): l- 19.

[11] Getz.D,1991,Specail events, InMedlik,S.Mananging Tourism .Butter worth-Heinemann 122-130.

作者简介:李念遥(1993—),女,汉,黑龙江省肇东市,研究生,黑龙江大学,主要从事旅游文化研究。

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总体规划 第5篇

宗地情况:

用地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控详范围为东巨路、北一路、沿湖路、天恒大街、黄家崴子路、南二路、东巨路

所围合区域,总面积约86.58万平方米。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3、《团结镇总体规划》

公示时间:

哈尔滨市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 第6篇

一、发展优势

(一)气候条件适宜,地理位置优越。哈尔滨位于亚欧大陆东部中高纬度地区(北纬44°—46°之间)、欧亚大陆桥连接部位,年平均气温3.5℃,不仅可以大幅降低云计算中心散热降温成本,利于节能减排,并且对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具有明显的辐射作用。

(二)水资源丰富,电力供应充足。哈尔滨市水资源总量149.29亿m³,年平均降水量367.63亿m³,可为云数据中心提供丰富的冷却水资源。黑龙江省电网每年发电能力约1000亿度,2010年实际发电786亿度,其中本省用电734亿度、向南方输送52亿度。

(三)科技实力较强,人才优势明显。哈尔滨市科技综合实力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有多家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和开发,并取得了大量成果。哈工大在海量数据存储与索引、分布式计算、数据挖掘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49所是全国唯一的电子传感器研究所,有280多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还有哈工大、哈工程、哈理工等高等院校49所,在校生约48万人,每年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生达到2万人以上。

(四)带宽资源充足,扩展空间广阔。哈尔滨市城市主干网出口带宽为500GB,且随时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展至1000GB,满足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带宽要求。已经启动建设的第三条中俄跨境国际陆地光缆和正在谋划的链接欧亚大陆的北冰洋海底光缆(北极网),将使哈尔滨成为欧亚通信网络的重要枢纽。

(五)知名企业汇聚,先发优势初显。“中国云谷”为首批中国云计算基地(中心)联盟19家成员单位之一。哈南国际数据城即“中国云谷”江南基地园区总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应用创新研发基地、企业孵化基地和产业发展基地。松北科技创新城即“中国云谷”江北基地规划建设总面积2.5平方公里,重点构建由公共技术测试平台、人才培训平台、云孵化平台、投融资平台、技术交流平台组成的五位一体的云计算配套服务平台。目前全市已启动实施的云计算相关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亿元,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将云计算作为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要突破口,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园区支撑为主要推进手段,以招商引资、示范工程和市场培育为主要发展途径,以哈南工业新城和科技创新城为主要载体,以绿色节能为主要特色,加快实施“云涌规划”,打造“中国云谷”,建设江南、江北两个基地,促进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云计算产业快速集聚,努力把哈尔滨建设成为国家级重要云计算产业基地之一。

(二)发展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规划和导向作用,研究、制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

2.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产业高端;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机构和企业,提升创新水平。

3.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制定和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推进产业链各环节相互带动,共同发育完善;发挥优势,集中力量,选取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

(三)主要目标

围绕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推进两化融合和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进程。到2015年,江南基地和江北基地建成云计算产业、研发、培训和应用推广基地,形成协调发展格局;全市数据中心服务器总数达到200万台,在数据存储、加工、处理方面的规模和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软件企业完成转型,开发一批有竞争力的云平台软件和云应用软件;主要系统集成企业完成转型,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云集成服务企业;建成一批云计算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推动实施一批云计算示范应用项目;全市云计算企业达到200户,其中收入50亿元以上的达到2户、收入10亿元以上的达到10户,云计算及相关产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力争达到1000亿元,使哈尔滨成为立足东北亚、面向全球的云计算产业发展基地。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重点

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选取云计算产业链以下关键环节,扬长避短、重点突破,逐步建立具有哈尔滨特色的云计算产业体系。

1.云数据中心运营服务。建立云数据中心,搭建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和软件服务(SaaS)运营平台。2.云集成服务。提供云计算技术架构、测试和部署等方面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实施建设。3.平台软件与应用软件。开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服务、城市公共管理、金融、高性能计算、工业设计等方面的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

4.基础软件。研究、跟踪国内外云计算基础软件的发展动态,力争在云操作系统、存储管理软件、云安全管理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形成产品。

5.硬件设备。引进云服务器、云存储和网络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手机、计算机、数字机顶盒等通信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引导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研发生产云计算相关产品。

(二)主要任务

1.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

以江南基地和江北基地为主要集聚区,鼓励大学科技园、软件园、信息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加快云计算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形成全市互动、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江南基地。以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为主,围绕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积极引进金融、通信、动漫、数字媒体、高性能工业制造等云数据中心。到2015年,完成6平方公里园区建设,云计算产业收入力争达到500亿元。

江北基地。以云计算技术研发和软件服务(SaaS)为主,重点引进软件开发测试、科学计算、设备制造、云集成服务、应用创新等方面的研发机构和企业以及IDC中心、云呼叫中心运营企业。到2015年,完成2.5平方公里园区建设,云计算产业收入力争达到280亿元。

2.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通信网络。支持和协调电信运营商缩短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时延、扩展通信带宽、改善通信质量,并逐步降低通信资费。加快城区宽带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光纤进楼工程,入户带宽提高到100Mbps。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实现无线宽带局域网(WiFi)在重点区域覆盖、TD-LTE等无线网络全市覆盖,用户上网带宽提高到40Mbps,满足云端应用的要求。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扩大有线电视光纤网络在云计算领域的应用范围。

电力。在哈南工业新城和科技创新城增设22万伏一级变电站和6.6万伏二级变电站,实现云计算产业园区双回路供电,满足云计算数据中心7×24小时不间断供电需要。供水。在云计算产业园区集约化建设循环冷却水保障体系,满足数据中心冷却用水需求。

3.实施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

选择易于快速启动、快速推广的领域率先起动云计算技术应用项目,以云应用激活产业链,以实际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转变社会观念,带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电子政务云。通过市场化方式,统一规划、集中部署,建立电子政务云。逐步将已建成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向云计算平台迁移集中;财政投资新建电子政务系统原则上采取购买云服务的方式建立;逐步在电子政务云上部署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容灾备份、城市管理、智能交通、社会保障等应用,实行集约化建设、管理和运行。

空间地理信息云。建立统一的基于云计算服务模式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开发、部署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公共安全等一批地理信息应用。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平台技术架构和信息加工、处理水平,鼓励承揽国内外地理信息云服务业务,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中小企业云。依托、引进优势软件企业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围绕生产、经营和管理,建立中小企业公共云服务平台,使中小企业能够以低廉的成本建立财务、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应用系统;开展设计、仿真、模拟、分析、测试、虚拟加工等产品研发业务;进行产品推介、洽谈签约、交易支付等电子商务活动,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食品云。结合国家食品安全溯源试点城市建设,以农产品、畜牧产品为重点,围绕种养殖、加工、运输、流通等关键环节的信息收集、存储和检索建立食品云。为消费者检索食品信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服务,同时为地产食品向国内外销售提供溯源服务,提高产品可信度,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

金融云。支持和鼓励我市云计算数据中心承揽国内外金融数据存储、维护、容灾备份和管理等业务,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做大做强,建成国际级金融数据存储和灾备中心。

围绕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研究相关的云应用,适时筹划实施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依托我市在全国具备领先优势的产业、企业和产品,建立特色专业云,并逐步辐射和覆盖全国。

4.推动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鼓励和支持现有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转型升级,逐步完善和优化全市信息产业结构。电信运营企业。支持在哈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企业建立行业云和公共云,开展云数据中心运营服务。

软件企业。支持海康、邮政易通、海天科技等企业跟踪研究开源社区(如Apache、Google、Redhat等)最新动态,围绕云端设备、分布式计算、云操作系统、云安全、虚拟化资源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开发一批适合云计算要求的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

系统集成企业。支持哈工大软件工程公司、亿阳信通、新中新电子等企业研究开发云计算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拓展云集成业务,承接云计算集成工程。

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支持中电科49所、航天科技、龙电电气等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电力电子企业研究开发低功耗集成电路、车载云终端设备、云计算机房供电综合管控设备等新产品。

5.推进招商引资。

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在已掌握50余家国内外云计算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充实完善。以数据库中的企业为主要对象,发挥江南基地和江北基地在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势,针对云计算跨产业链运营企业、云应用软件企业、云平台服务企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和云计算硬件设备生产企业开展定向招商;按照企业规模、实力逐一排序、逐步接触,开展定点招商。把握跨国公司在日、韩数据中心转移机遇,加快引进云计算领域的国际领军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知名培训和咨询公司入驻,大力承接国际企业的数据处理业务。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企业集团在哈尔滨设立云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

6.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落实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快开展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与云计算相关的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推动云计算模式下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与落实,构建安全认证体系,按照标准对公共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进行评级与认定。加快研究制定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

7.推进云计算技术、运营、服务模式创新。

技术模式。在虚拟化资源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海量数据管理、分布式编程模式等方面,鼓励和扶持企业与高校院所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国际国内技术合作,加快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步伐,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云计算产品。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逐步探索虚拟化条件下整合软件、硬件、通信网络等资源,合理确定股权分配和责任分工,联合形成云服务运营能力的有效途径。

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软件服务(SaaS)等典型服务模式,引导用户转变消费方式、更新消费理念,推动云计算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哈尔滨市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税务、商务、投资促进、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电业、电信等部门以及哈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部门组成,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具体工作。适时组建全市云计算产业联盟及云计算专家组。

(二)制定扶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集成国家和省、市针对软件、服务外包、电子信息等行业在土地、税收、资金、人才、投融资、研发、知识产权、招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向云计算企业倾斜。积极协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为云计算企业执行优惠水电价格、降低通信费用、改善网络通信质量,必要时由市政府出台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大资金扶持。建立市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云计算示范工程、软件开发、标准制定、贷款贴息、融资上市、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将全市新型工业化、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服务业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等专项资金向云计算企业、云计算项目倾斜,各专项资金确定相应比例专门用于支持云计算产业发展。农业、交通运输、卫生、教育、旅游等行业性发展资金(基金),安排适当额度用于本行业云计算应用项目建设。江南基地和江北基地引进和成立专业公司,为入驻园区云计算企业提供融资、审批代理、物业管理等服务。

(四)加快推广应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云计算服务产品推介会和供求对接会,提高公众对云计算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的认知度,更新消费理念。推进政府各部门在云服务平台上建立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将云服务模式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企业购买本地云服务产品给予适当补贴,培育本地云服务市场。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7篇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的通知

哈政发[20O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九日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2004年5月13日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购买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四条凡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

(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哈房改组字[1994]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0%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申请人。上一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市政府统计数据为准。

第六条单身及单亲家庭申请人的年收入按一人年收入计算,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年收入按夫妇双方的年收入之和计算。申请人的年收入是指下列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劳务报酬等其它所得。

申请人年收入按本条前款所列项目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第八条申请人实际购房建筑面积在规定面积以内的,按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购买;超面积部分需按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的8%补交差价,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代市政府收缴。超面积部分将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标注,房屋再上市交易时,该部分面积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到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批窗口,由申请人领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第十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审批表》,到所在工作单位核准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核准盖章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审批表》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申请人应持以下证件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一)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身份证;

(三)现住房的产权证明;

(四)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

(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和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需提供《住宅房屋货币拆迁补偿协议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提供级别、职称证明;

(六)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需提供《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或其他证明。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将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盖章单位及可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等情况,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栏和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情况属实的予以批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人口数、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的,经查实,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于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予以收回或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于伪造购房所需相关证件而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持身份证和经核准的《审批表》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购房,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书》,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申请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须提供《审批表》。

对于开发企业擅自向未取得审批资咨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企业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5年内不准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第十四条《审批表》从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超期的需重新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已满5年(含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购房人需按照出售时房屋座落宗地基准地价的10%缴纳差价,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代市政府收取。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满5年的,只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出售单价不得高于出售时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价,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

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8篇

1.1 城市规划与城市公共安全的关系

城市公共安全作为一个综合性问题, 和城市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城乡规划是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从城市规划角度而言, 公共安全面临的主要影响因素有自然灾害的预防及救援、防灾避难空间的设置、大气污染的治理、城市内涝的治理、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火灾及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及救援等。通过科学的城乡规划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的损失, 提高城市安全抗风险能力, 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1.2 城市规划在城市公共安全中的作用

城市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及环境保护等众多方面。无论是从规划层次, 还是从规划内容和方法而言, 采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手段对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从规划层次而言, 要提高城市公共安全建设水平, 应建立综合防灾规划 (由防洪、抗震、消防、人防、地铁等专项规划组成) 以及分区、分片的防灾规划, 针对大型公共建筑的大型单体建筑防灾规划。

从规划内容和方法而言, 应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容量, 从城市防灾减灾的角度提出城市的合理规模, 控制城市规模无限扩大, 推荐有利于防灾的城市形态;提出绿地建设量、人口密度、容积率, 优化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的规划, 增加透水地面, 明确增加城市防灾用地 (包括避难场所、疏散通道) ;科学布置重点地区的防灾设施, 充分考虑大型公共设施、人流集聚地区的日常状态和紧急状态, 研究分析灾害心理与行为的普遍规律, 人性地解决疏散问题;合理规划, 保证交通、能源、供水、供电、通讯等城市生命线系统自身的安全, 避免次生灾害的产生, 加强重点设防地区保障设施的备用方案的论证选择, 注重旧城改造时防灾系统的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

2 哈尔滨市公共安全与规划建设问题分析

2.1 哈尔滨市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主要方面

2.1.1 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频发, 防灾减灾措施亟待加强

近年来, 洪水、暴雪及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和地面塌陷等城市地质灾害不断发生, 对哈尔滨市的防灾避难空间、疏散通道及地下空间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2 城市雾霾污染加剧, 生态环境亟需改善

机动车保有量和能源消耗的迅猛增长导致烟尘等颗粒状污染物数量的不断增加, 造成哈尔滨市冬季雾霾天气显著增多, 对城市公共安全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1.3 城市工业危险源隐患突出, 工业区布局需要优化

哈尔滨市区仍然存在着诸如冶金、化工企业等众多工业危险源, 并且缺乏专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 不但存在发生化学品危险事故隐患, 而且造成市区工业污染较为严重。

2.1.4 城市生命线系统安全隐患较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增强

供水设施安全可靠性较差, 供电网络布局不均衡, 集中供热发展缓慢且管网质量问题较多, 燃气管网老化等安全隐患较多。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 会引发灾害与次生灾害, 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2.1.5 高层建筑隐患增加, 建筑布局规划和管理需要规范

随着哈尔滨市高层建筑的增多, 高层建筑集中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及电梯等往往成为公共安全隐患较大的设施。高层建筑的间距和密度控制等也成为城市规划亟需规范的问题。

2.2 哈尔滨市公共安全的规划建设问题

2.2.1 缺乏健全的公共安全规划体系

(1) 缺少城市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哈尔滨市目前的城市防灾规划仅仅是从属于总体规划的“被动式”规划, 缺少能够真正操作的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其指导意义和实际作用大打折扣。

(2) 缺少绿色交通体系规划。倡导绿色交通是解决哈尔滨市日益严重的交通问题,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然而, 哈尔滨市目前尚未开展系统的绿色交通体系规划, 绿色交通尤其是慢行交通发展缓慢。

(3)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可操作性不强。虽然《哈尔滨市防灾避难疏散空间规划》对哈尔滨市避震、防洪的疏散场所等进行了相应的布局规划。但是, 由于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 导致编制完成的成果可操作性不强, 无法正常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已经规划的大部分应急避难场所几乎没有考虑应急避险的功能要求, 更缺乏应急避险设施的配置, 不能满足灾时安全过渡的需求。

(4) 缺少城市排涝标准规范和暴雨应急专项规划。目前国家规范体系中只承认城市防洪和排水系统, 而缺乏城市排涝的规范和标准。哈尔滨市对于日益频繁的强降雨和暴雨天气下的城市排水问题缺乏专门的规划和应急计划, 缺少有效的应对措施, 使得城市内涝灾害频繁发生。

2.2.2 公共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较多

(1) 供水设施安全可靠性差。目前哈尔滨市饮用水只有一个水源地, 单一的城市水源一旦发生枯水或者受到污染, 将严重威胁到哈尔滨市的用水安全。

(2) 供电网络布局不均衡。哈尔滨市城市电网存在负荷分布不均、电源布局不平衡、网络不尽合理, 安全可靠性差、高压走廊侵蚀现象严重等问题, 城区电缆普及率较低。

(3) 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多。哈尔滨市部分燃气管网已接近或达到运行寿命终点, 处于事故多发期。近几年, 管网系统腐蚀穿孔事故频发, 且呈上升趋势。城市燃气管网老化, 已成为燃气输配的重要安全隐患。

(4) 集中供热规模小, 管网质量问题较多。哈尔滨市集中供热仅覆盖了五个城区的部分中心地段, 供热面积普及率很低, 没有体现供热的主导地位。供热管网老化、堵塞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极为严重, 大大影响了供热管网的管道保温, 热量损失极为严重。

2.2.3 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

(1) 缺乏高效统一的公共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虽然哈尔滨市各部门基本设置了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危机管理机构, 但大多为虚设的领导 (协调) 小组, 在处理危机时容易形成多中心、多环节, 不利于统一指挥。

(2) 缺乏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由于哈尔滨市的公共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体系建设基本是以部门为主, 造成一些部门各自为战, “条条分隔”现象严重, 设施、设备、信息不能共享, 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很难快速协调, 造成处置效率低下。

(3) 缺乏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哈尔滨市各个部门虽然有一些信息收集的制度和措施, 但是由于缺乏全市统一的信息收集网络, 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而且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 没有转化为预报, 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3 哈尔滨市公共安全的规划对策

3.1 健全公共安全规划体系, 全面提升公共安全建设水平

3.1.1 编制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有效应对灾害发生

对城市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分析和预测, 探索有效的城市防灾减灾管理模式, 提出城市避灾、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制定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规划, 提出城市救灾物资储备计划, 提出城市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对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3.1.2 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在已有《哈尔滨市防灾避难疏散空间规划》的基础上, 继续深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推动城市防灾避难疏散空间的建设。

3.1.3 编制绿色空间系统规划,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进一步落实《城市绿地系统布局规划》, 编制《城市开放空间专项规划》, 制定《屋顶绿化的实施规范和细则》, 全面提高哈尔滨市的绿化水平, 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源的产生;推进落实《工业区布局规划》, 编制《绿色交通体系规划》, 开展《城市风道规划》的研究工作, 降低工业污染源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源的分布。

3.1.4 编制城市内涝综合防治体系规划, 全面提升城市排涝能力

通过规划构建城市内涝综合防治体系, 具体规划内容和措施包括: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编制《城市排水专项规划》, 加快雨水管网系统及其泵站和附属设施建设;雨水径流控制系统:制定强制性的《城市透水地面规划管理标准》, 提出降低地面硬化率的规划控制标准, 实现对雨水的径流控制;超标雨水排放系统:推行“洼地—渗渠系统”, 采用专设“安全阀”管道技术, 将绿化屋顶措施列入城市规划, 增加雨水滞蓄设施, 对超标雨水实现滞留调蓄并资源化利用;排水管网运行管理系统:建立城市排水系统GIS数据库, 编制《城市暴雨排涝应急抢险预案》, 实现对排水设施的实时监测, 提高减灾应急保障能力。

3.1.5 编制《城市综合管廊规划》, 推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

加强市政管网系统的检查更新, 提高管网建设标准, 积极推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3.1.6 开展高层建筑建设专项治理, 提高高层建筑防灾减灾水平

针对高层建筑火灾救援的特点, 编制《高层建筑区消防专项规划》, 对高层建筑集中区的消防站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制定《高层建筑城市规划管理规范》, 对高层建筑的间距控制、建筑退让等作出具体规定;完善《高层建筑防火疏散设计规范》, 采用增加疏散出口、设置避难区、无裙楼设计、两侧架构设计、底层架空设计及屋顶直升机停机坪设计等方法, 降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救援难度。

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消除生命线系统安全隐患

3.2.1 加强供水管网和水源工程建设

合理规划布置供水管网, 分步安排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推广应用优质管材;做好城市后备水源的规划勘测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控制水污染, 加强松花江水污染治理。

3.2.2 加快热源建设和管网工程建设

规划实施热源建设重点工程, 增加集中供热能力, 同时进行陈旧老化管网改造。

3.2.3 优化城市供电主网结构和城市核心区域电网运行方式

加强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提高供电保障和应急能力;严格按城市道路网规划进行高压走廊建设, 逐步拆除现状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非法建筑。

3.2.4 严格控制燃气管线的安全距离

严格控制燃气管线分别与其他管道、铁路、公路、桥梁、通信线缆、电力设施等构 (建) 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提高城市燃气管道的技术要求,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3.2.5 开展城市管网普查工作

建立地下管线档案, 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病害, 为实现地下管线统一规划、管理奠定基础, 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3.2.6 完善防洪体系

充分发挥现有防洪工程的作用, 使防洪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3.3 构建综合应急救援通道, 确保灾害发生时救援通道畅通

3.3.1 构建立体的应急避难交通系统

建立由紧急救援通道、避难及输送通道、消防通道、辅助通道四级通道组成的陆上应急避难通道体系;保证铁路、航空、水运等运输线路及枢纽的畅通, 确保其成为与周边临近城市取得联系的最为快捷的通道。

3.3.2 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绿色通道”

采取在城区采用智能交通引导交通事故救援, 利用公交专用道设置救险车辆专用车道, 建立并实施飞机救援系统等措施, 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绿色通道”。

3.4 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提高公共安全危机处置能力

3.4.1 构建系统的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

建立公共安全应急组织指挥系统, 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公共安全处置机制;建立公共安全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为突发事件的处置出谋划策, 制定中长期的公共安全战略和应急反应计划;形成完备的人、财、物应急保障体系, 建立专业的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 建立健全覆盖市、区两级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4.2 加快城市公共安全立法, 完善城市公共安全法规体系

在现有城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立法体系的研究, 合理制定公共安全立法规划, 争取早日把城市公共安全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 建立有序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范围。

3.4.3 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有效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

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建立哈尔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 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提示信息。

参考文献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精选8篇)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1篇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6月18日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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