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案例范文
火灾爆炸案例范文(精选4篇)
火灾爆炸案例 第1篇
燃烧如果失去控制就会形成火灾。火灾同样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1 可燃物, 包括气态、液态、固态可燃物质。
1.2 助燃物, 氧气及各类氧化剂。
1.3 点火能源。要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剧烈的氧化反应必须具备足够的点火能量。点火能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各种明火, 包括火焰、火星等; (2) 电气打火; (3) 摩擦、撞击火星; (4) 静电起火; (5) 反应热; (6) 高温表面; (7) 闪电; (8) 绝热压缩等。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 并以机械功的形式在瞬间大量放出能量的现象。爆炸一般具有进行得很快、爆炸点附近瞬间压力急剧升高、发出巨大的响声、周围建构物遭到破坏等特征。按照发生爆炸的原因和性质不同, 可将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和核爆炸等三类。火灾爆炸属于化学性爆炸。
2 安全评价中对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
安全评价对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应从火灾爆炸物质、助燃物质、引爆炸能源等三方面来分析。
2.1 易燃易爆物质分析
易燃易爆物质一般包含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及各种爆炸品。在易燃易爆物质分析过程中应着重注意, 在反应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易燃易爆中间物质的分解, 以及物质分解导致反应器内压力急剧升高可能发生反应器超压爆炸的危险有害因素。
2.2 助燃物质分析
常见的助燃物质是氧气, 空气中含有约21%的氧气, 因此一旦易燃易爆物质发生泄漏或因其他原料暴露在空气中, 很容易达到其爆炸事件极限而引起爆炸。助燃物质除了氧气外还有其他氧化剂如氯气等, 如果在反应中存在此类氧化剂或反应中有此类氧化剂产生, 则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将增强。
3 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
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3.1 易燃易爆物质的控制
3.1.1 易燃易爆物质的存放场所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储存场所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建规的相关规定。
3.1.2 易燃易爆物质一般应分类存放, 禁止与具有强氧化性的氧化剂、卤素等物质混合存放。
3.1.3 应控制储存场所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量。
3.1.4 在生产场所抑制易燃易爆物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性。在爆炸极限范围内进行的反应, 氧气或空气中的氧气与其
它气体物料的混合器宜放置在反应器进口附近, 确保物料气混合后立即进入反应器进行反应, 减少可能发生意外爆炸的可能。还可采取氧和其它气体物料分别进料方式, 以避免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形成。对需要在接近爆炸极限范围进行的反应, 应严格控制易燃气体与氧的混合比例。同进, 生产装置要有自动化控制仪表、组分分析仪和安全联锁警报装置。如乙烯氧化的反应系统中, 严格控制氧含量和乙烯的含量, 出现含量超标时即报警停车。对于具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蒸气产生的反应容器, 进料前必须采用氮气等惰性气体置换。反应完毕后同样需要置换掉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或蒸气。必须彻底置换, 方可进入空气。
3.2 助燃剂的控制
3.2.1 具有助燃性质的氧化剂、卤素等应与易燃易爆物质分开存放;
3.2.2 在反应器、储罐中采取氮封等屏蔽措施。
3.3 点火 (引爆) 能源等的控制
3.3.1 禁止各类明火的出现,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为禁火区, 维修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
3.3.2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应采用防爆电器, 接线盒开关柜应尽量设在易燃易爆场所外;
3.3.3 防止发生反应失控, 意外产生引火 (引爆) 能源。严格按规定监测和控制反应容器内的物质组成、温度、压力等各项参数, 以确保反应安全、正常进行;如列管式固定床氧化反应器可采取如下防止失控的措施:首先, 在原料气体中加入适量抑制剂, 使部分催化剂毒化;在原料气体入口附近的上层反应管, 放置部分被惰性载体稀释的催化剂;其次是采用分段冷却法, 提高换热速率。流化床反应器内的冷却管要具备足够的冷却面积, 确保连续供给性能稳定的冷却剂, 同时可通过测量原料气体的预热温度来微凋反应器内的温度;
同时应严格对生产原料、中间产品以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保证其纯度和含量, 清除有害性杂质, 避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原料、中间产品进入反应器。
3.3.4 应设置必要的静电导除装置和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并定期限检测, 确保其有效。
4 结语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失控, 助燃物质及点火 (引爆) 能源的存在。点火 (引爆) 能源除明火类外还存在着明火类点火 (引爆) 能源, 非明火类点火 (引爆) 能源往往容易被忽视, 在安全评价中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摘要:本文介绍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机理, 明确了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分析应从易燃易爆物质、助燃物质及引爆能源几方面分析, 强调了分析过程中易忽视的非明火类点火 (引爆) 能源的分析。概要地提出了防止火灾爆炸的安全措施。
关键词:火灾,爆炸,引爆能源
参考文献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第2篇
一、编制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的发生,以及在火灾、爆炸突发时做出响应,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事件的扩展。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对火灾、爆炸预防和突发的紧急情况处理及做出响应。
三、可能引起火灾原因
(一)生活办公区
1、生活办公区人员较集中,因吸烟不慎或违章使用明火可引起火灾;
2、生活办公区电脑空调电炉因超负荷使用或线路老化引起自燃发生火灾;
3、生活办公区电热水器因管理不善或发生短路易引起火灾。
(二)施工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电焊、气割;砂轮机、电锯等;
2、涂漆、喷漆、卷材、可燃气体和汽油等;
3、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引起火灾;
4、氧气瓶、乙炔瓶爆炸。
四、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春杰
副组长:耿福祥黄光建
组员:杜春友赵忠权王忠义王作瑞董志
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消防保卫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火
灾、爆炸的预防工作和救灾知识培训。一旦有火灾、爆炸紧急情况发生,领导组织抢险,疏散人员,使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对火灾、爆炸预防控制
1、项目部实行防火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法;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
5、组织消防演习,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楼梯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7、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施工现场及办公区)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8、严格控制明火、焰火、鞭炮的使用与燃放。确实需要使用与燃放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9、项目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瓶、氧气瓶)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区通风畅通,并有安全警示牌及“严禁烟火”的标志;
10、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在冬春季节以及重大节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11、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指定专人维修、管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12项目部任何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据用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3、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确需动用明火,应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责任到人。
14、施工现场电焊、气割应按防火规程操作,电工依据电工防火要求操作,具体详见《电焊、气割防火要求》,涂漆、喷漆按防火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涂漆、喷漆和油漆工的防火要求》、《电工的防火要求》、《仓库煤管员的防火要求》;
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与项目定点的或最近的医院做好联系工作,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醒目位置应贴医院急救电话,以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得到迅速救治。
八、一旦有火灾紧急情况发生,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扑救:
(一)生活办公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办公区由黄光建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施工场由耿福祥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油罐爆炸火灾成因调查与分析 第3篇
2008年3月26日,某市热电厂一燃料油罐发生爆炸起火,同时其相邻一油罐受其影响也发生爆炸燃烧,起火后消防部门迅速到现场进行了灭火,此次火灾原因是由于静电放电引燃油罐内燃油蒸气所至。
着火现场位于热电厂燃料油罐区内,此油罐区内存放有两个油罐,分别为1号和2号油罐,油罐内都盛装0#柴油作为热电厂发电的补充燃料,柴油通过几百米长的管道流入燃烧炉内燃烧。两个油罐内的柴油通过管道可以互相连通,每个油罐的直径为9 m,油罐高度为15 m。最先爆炸起火的1号油罐当时的液面高度为1.7 m,油罐内的柴油在爆炸着火前在泵房油泵的带动下一直处于流动状态,流动速度为2 m/s左右,在管道末端有压力表监视管道内柴油的压力,使压力保持在一定范围以满足燃烧,在爆炸着火前管道内的压力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发生异常现象。1号油罐爆炸前曾出现罐内温度升高现象,正常情况下油罐温度应控制在20~50 ℃内,如超出此范围就要采取升温或降温措施,但1号油罐在火灾发生前温度曾达到63.5 ℃,而厂方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爆炸起火。
2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的两个油罐都是铁制的拱顶罐,罐体的铁板采用焊接的方式连接在一起,油罐的顶部有泄压孔及观察窗,爆炸后泄压孔及观察窗全部被冲开,1号油罐原罐内的液面处通过钢丝与罐顶开口连接的用于测量液面高度的一金属浮子被爆炸冲击波推出罐外,且浮子表面受高温作用严重变色。罐顶外壁处包裹的用于保温的岩棉全部被炸开。在油罐顶部及油罐底面处分别有水喷淋降温系统及水循环加热系统,用于控制油罐内柴油的温度,而现场看到水喷淋系统及加热系统的管道全部被炸断,同时在油罐不同位置设置的用于测量罐体内各处温度的热电偶也残缺不全。1号油罐基体位置没变,罐体从低位钢板处裂开,向西北方向倾斜,整个油罐的铁制外皮由于受高温火的作用发生变色,尤其是内壁变色严重。而2号油罐离开原来位置向东南方向位移约10 m,由此可见是受1号油罐爆炸引起内部柴油燃烧后再次发生爆炸而形成的位移。同时目击者证实是1号罐先发生爆炸后引发2号罐爆炸。油罐区内部地面有大量流淌的柴油,油罐一侧的东南围墙上有柴油喷溅痕迹,墙上的两个配电盘均已被烧毁,其他侧的围墙则受损较轻。
1号油罐顶受罐内高温火的作用变色严重,大量高温氧化形成的氧化层脱落,说明1号油罐内部受高温作用时间较长。而罐壁外侧变色则较轻,1号油罐内壁1.7 m处由于燃烧而形成的4~5 cm宽的环状氧化带,变色较其他部位严重,说明罐内所存储的柴油在油表面形成一定时间的稳定燃烧,从而形成此痕迹。
由此可见,该起爆炸起火事故的起火部位位于油罐防火堤内1号油罐处,起火点位于1号油罐内部。
3 火灾原因调查情况
3.1 人员调查情况
据油罐区西南侧门卫叙述,着火初起时因为做别的事情而没有注意到油罐着火,但当他感觉到身体受到烘烤发热抬头看时,见到罐区内 1号油罐罐顶着火,且整个罐顶被火包围,烟量不大,在燃烧大约1 min后发生爆炸,此时有大量黑烟冒出,当时风向为东北风。由此可以看出,火是在罐内发生了一段时间的燃烧,放出大量的热之后形成爆炸。
3.2 排除人为放火的可能性
通过现场勘查及调查访问的情况看,罐体本身处于较封闭状态,起火点又位于罐内,且由于罐区处不允许人员随意进出,着火当时罐区外围有专人值班巡逻,放火的动机及放火的条件都不允许,因此排除人为放火的可能性。
3.3 排除遗留火种的可能性
通过现场调查,罐区内不允许外人进入,且在灌区内不允许吸烟,通过人员证实现场也没有人吸烟,同时当日也没有其他人员现场用火作业等情况,并且起火点又位于罐内,遗留的火种也不容易进入,因此排除现场遗留火种的可能性。
3.4 排除电气设备作用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在罐区及罐体内没有电气设备存在,因此排除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3.5 静电放电引燃柴油蒸气火灾认定条件
3.5.1 有静电产生、积累和放电的条件
(1)油罐燃油系统的工艺流程见图1。油罐内的柴油经过供油管、过滤器、油泵、锅炉喷射、回油管完成一次循环。
1、油罐 2、过滤器 3、油泵 4、供油管 5、锅炉喷射 6、回油管
(2)检测1号罐体的接地装置发现,焊接工艺不符合规范。本应是三面焊接,但只进行了一面焊接,这样会导致有接触不良的情况存在,使罐壁产生的静电荷不能及时导入地下。
(3)循环系统的过滤器内的细过滤网没有安装接地装置。 当柴油流经过滤网时,由于油品与过滤器产生剧烈的摩擦,这时油品的带电量要增加10~100倍,但此过滤器的细过滤网并没有连接接地装置,产生的静电不能及时有效地导入地下,这也是促使静电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
(4)1号油罐内采用金属浮子测量液面高度,这种方式因为存在静电放电的危险性已不允许使用,同时通过查看,浮子表面接缝处焊接粗糙,高低起伏不平,有大量毛刺,使静电容易产生局部聚集,同时浮子本身没有专门的接地引线装置,只是用将其吊起的钢丝绳简单地通过滑轮与罐外壁接触,但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滑轮与钢丝绳处粘附的油污较多,在油污绝缘的作用下,浮子不能与罐壁形成良好的连接,产生的静电不能及时导入地下。而且,通过查证这种材料装置的浮子往往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金属物质处于液面处,非常容易使静电聚集并产生放电现象。
(5)在静电聚集的情况下,聚集的静电电压必须达到一定的数值才能放电。 根据柴油及油罐的参数,计算油罐液面处不同位置的静电电压,结果见表1。根据GB-2001轻质油品的安全静止电导率不小于50 pS/m的要求,在此假定此柴油的电导率为50 pS/m。油罐内油品的电荷密度,则采取从0.1~1.0 μC/m3多种假定数值,油罐直径D为9 m,油罐高度为15 m,罐内油品高度为1.7 m,油温为63.5 ℃。
计算主要依据是在整个工艺流程中。一方面带电油流进入储油罐内将增加油内静电荷的数量,另一方面,回油管的油流带走一部分电荷,而且罐内静电荷同时通过罐壁泄漏到大地。因此,罐内油品的静电荷密度处于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中,考虑到该工艺流程是一个循环过程,而且储油罐内油品的高度基本保持不变,储油罐内的静电荷的积累和消亡必将达到一个平衡状态,这样可将该工艺流程中储油罐内静电计算问题等效为加油过程结束后罐内静电电位计算问题,而且罐内油品的静电荷密度保持不变,同时在计算过程中忽略油罐内附件对罐内静电位的影响。
(6)由于柴油的电阻率为10-15 Ωcm,同时1号油罐内的柴油由于工作需要处于连续运行状态,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并且由于其运动也使其在液面处产生的静电不能及时彻底导走,同时油面的不断运动也使浮子与油面之间不断摩擦,促使产生更多的静电荷,在这种情况下造成液面处的静电电位不断升高而产生放电。根据查证,在4 000 V左右的静电电压下就可将柴油蒸气击穿,由于可燃性气体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 mJ,而通过计算可知,按电荷密度最小0.1 μC/m3计算,处于液面中心位置0.5D处电荷放电电压为4.84 kV,这样高的电压远大于柴油的击穿电压,如果电荷密度升高,则产生的电压会更高,因此产生击穿高压的条件完全具备。
(7)按有关标准规定,正常情况下这种循环的油罐应通过一个小的缓冲罐与进油和出油管道连接,这样可以降低异常情况对油罐的影响,但现场查看及调查并没有安装此装置。
3.5.2 可燃性物质及蒸气
(1)油罐盛装的柴油不符合标准。 GB 252-94规定,0#柴油的闪点不低于55 ℃(闭口),但此罐内柴油经过有关单位检测,其闪点已低于55 ℃,经过GC/MS分析(见图2),从图中可知同正常0#柴油相比,该柴油低组分含量较多,其又在较高温运行状态下,使其有大量的挥发性蒸气溢出,同时该罐顶又有孔洞与大气相通,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由于柴油的爆炸极限为1.5%~6.5%,因此很容易发生爆炸。经调查,如果同一油罐内盛装的油品成分不统一,在轻质油品混合重质油品时,重质油品就会吸收轻质油品的蒸气而减少了容器内混合气体中油蒸气的浓度,使得未充满气体的空间由原来充满轻质油气体(超过爆炸上限)转变成满足爆炸极限的油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这样就增大了柴油的危险性。因此,如果此次盛装的柴油同以前盛装的柴油混装且成分差别较大时,将更加促使本次爆炸火灾的发生。
(2)经过现场监控资料的调查,1号油罐内的柴油在温度较高状态下运行,最高达到63.5 ℃,而操作规程规定,罐内柴油温度应控制在20~50 ℃。但厂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采取降温措施,使柴油本身的挥发性加大,火灾危险性增加。
综上所述,在以上诸多因素的作用下,1号油罐内具备静电放电条件,且周围存在大量的柴油蒸气,因此认定该起爆炸火灾事故的原因为1号油罐内静电放电引燃柴油蒸气所致。
4 经验教训
这起爆炸火灾事故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也充分暴露了该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油罐的设备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些需要加装的设备没有加装;对于需要接地的装置未接地或接地装置安装不合理;违章使用金属浮子测量液位高度,同时焊接工艺未达标,金属表面起伏不平;人们对柴油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在2001年7月修订的新标准中已规定柴油为乙类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很高。但该单位有关人员对此警惕性不高,对出现的油温升高问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同时对所采购的柴油是否符合标准没有做任何检测,事故原因具有普遍意义,事故教训值得人们深思。
摘要:对一起由静电放电引起的油罐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确定起火部位及起火点。指出了火灾中静电产生的来源、静电的积累及聚集过程、形成静电放电的各种因素等情况,对今后此类火灾的调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同时也给油罐设计和安装提供了良好的建议,避免同类火灾再次发生。
关键词:油罐火灾,静电,火灾调查
参考文献
[1]郭铁男.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金河龙.火灾原因认定手册[M].吉林: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3]扬胜璧,许建光.化学危险品安全实用手册[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
列车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第4篇
一、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
为加强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班组成立列车火灾爆炸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为:
1.指挥组:由列车长负责,乘警长、检车长、餐车长、行邮人员为组员。对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各小组必须坚决服从命令,根据分工和火灾情况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疏散组:由休班车长负责,休班值班员、列车员、乘警、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抢救工具赶赴火场,迅速救助受火灾威胁人员脱离危险场所,疏散到安全地带。检车人员配合运转车长解体列车,隔断火源。做好防护和列车防溜工作。
3.灭火组:由当班列车长负责,起火车厢列车员、当班列车员、值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为组员。负责切断火源、电源、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尽快灭火。
4.伤员抢救组:由当班软卧列车员负责,兼职广播员、餐车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如伤情严重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5.警戒组:由乘警长负责,乘警、起火车厢邻近前后休班列车员为组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警戒重要部位,抢救重要物资,监督飞火蔓延,保护火灾现场,防止趁火打劫。乘警要及时收集旁证、物证、做好笔录,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各班组要根据所值乘列车编组、乘务组织及工作实际,适时删减或调整以上分工及职责。
二、旅客列车消防信息反馈图(火情较大时)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1.初起火情时的处置
列车发生火情时, 起火车厢当班列车员应立即疏散起火部位旅客,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扑灭。扑灭后,列车员要保护好现场,并将信息以传递方式报告列车长,严禁惊慌失措,大声呼救,避免引起旅客恐慌。在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未到现场处理前,起火车厢列车员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调查取证,初步确定起火原因。
列车长及时将事情概况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车辆乘务员对损坏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和修复。
2.火情较大或发生爆炸时的处置
(1)立即停车。列车在运行中发生火灾无法马上扑灭或运行中发生爆炸严重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起火车厢列车员或其他乘务人员要选择利于疏散旅客的开阔地点,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确认因列车火灾难以扑灭时,起火车厢列车员要立即将信息通知前、后车厢列车员, 起火车厢的前、后车厢列车员立即将车厢起火信息以对讲机或逐车传递的方式通知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列车工作人员闻讯后须立即赶赴起火车厢进行疏散及扑救。传递时注意不能大声呼叫,惊慌失措。原则上不得使用列车广播公布列车发生火灾的信息,防止引发混乱,致使旅客惊慌失措,不听从指挥,盲目跳车,造成伤亡。信息传递内容包括车厢号、起火位置、火势等情况。
因列车拥挤难以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时,列车工作人员要使用对讲机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到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尾部车列车员负责向运转车长或检车人员传递起火信息。
(2)疏散旅客。起火车厢列车员应迅速组织本车厢旅客放弃携带物品,指导旅客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向安全位置疏散,尽力阻止旅客携带大件行李逃生。如车厢内浓烟弥漫时,列车员应引导旅客疏散方向。
防止疏散到车下的旅客在跨越列车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过程中,被过往的其它列车撞伤。列车未停稳时,乘务人员将旅客疏散到相邻未起火车厢(尽量向起火车厢运行前方车厢疏散),严禁使用消防锤破窗跳车逃生。列车停稳后,乘务人员要立即打开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或没有股道一侧的边门进行疏散下车,车上列车员要站在旅客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狭窄地点进行疏散。车下乘务人员要劝阻疏散下车的旅客不能站在股道内,防止被邻线过往的其它列车撞死撞伤,力求将全部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打开车窗或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对重点旅客给予帮助。
(3)迅速扑救。列车长、乘警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三乘”人员赶赴现场,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统一指挥扑救。各车厢乘务员要维持好秩序,防止旅客跳车,对已经疏散的旅客严禁再返回起火车厢。在扑救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安全锤打破车窗,以防空气流通加速火势蔓延。各车厢列车员将全列灭火器迅速传递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组各成员注意自身安全,火情较严重时,立即退出火场,以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为主,及时拨打当地“119”援助。
火灾爆炸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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