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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评审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合理化建议评审(精选6篇)

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1篇

附件1:合理化建议评审标准

1、以事实和数据的依据,反映制约质量管理的突出问题。(20分)

2、切实可行,操作性强。(20分)

3、具有创意,能有效解决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20分)

4、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具有科学性、先进性。(20分)

5、有效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20分)

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2篇

年 月 日

建议提出人 建议名称 建议编号 评审等级 奖励金额 备注
           
           
           
           
           
           
           
           
           
           
行政总监汇总评价

总经理意见

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3篇

关键词: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投标,建筑市场,发展

“大楼建起来, 干部垮下台”, 建筑工程领域是腐败的高发区, 不少领导干部由此翻船;建筑工程领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往往是“领导一松手, 资金无底洞”。为了彻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从市场实际入手, 推进建设工程合理低价中标办法, 既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又有效地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管理, 并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 实现防止腐败与服务经济的有机结合。

1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

最低价中标法起源于英国。英国建筑工程在进入评标阶段时, 最初由业主和工程师要求各投标者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澄清和解释, 然后评审投标者资格, 请有关的投标者个别会谈, 讨论关于资格的问题, 最后评标时, 报价最低的投标书应被评为“财务报价最有利者”。只要技术、合同与行政管理方面也同样令人满意, 一般来说此标书就会被业主认可。这就是最早的、具有最低价中标法雏形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实质上就是在保证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

对于不低于成本价, 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 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 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 即不可低于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可见, 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的反映出来。因为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 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的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结果。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 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投标过程中做出合理、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 合理低价中标法一方面可以鞭策企业不断改进施工技术, 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另一方面, 可以有效地规范行业自律, 使招投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必须坚持的原则

1) 平等准入原则。

凡是符合资质且认同合理最低价办法的建筑企业, 经资格审查合格, 均可参加投标, 待遇一律平等。不再限定投标企业个数, 废除任意“邀请”或“封杀”建筑队伍投标资格的做法, 不留“人情关系加金钱”的作用空间。

2) 严格资格审查过程。

清标工作小组必须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及营业执照及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的核查, 确保参与竞争的单位能按期保质的完成项目。

3) 仔细审定投标施工方案。

合理低价不是一味要求价格最低, 施工方案是最能体现合理最低价法中的“合理”二字的, 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相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施工方案才能通过“合理”评审, 不切实际的施工方案即使价格最低亦不可取。

4) 合同价即为结算价原则。

工程竣工验收后, 不再按国家定额另办决算, 除签证工程外, 只按工程合同价付款。

5) 确保工程质量原则。

必须按图纸施工, 按设计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采购材料。凡未按规程操作的施工, 必须返工;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不得进入工地。并重点加强两个方面的监督:a.建筑质量管理站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质量监督和管理, 对监管缺位或不到位的, 追究其纪律责任甚至法律责任;b.工程监理公司必须责权利三位一体, 对监理公司与建筑公司“猫鼠合流”的, 追究其违约经济责任, 并视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6) 完善的项目保障措施。

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来保障, 绝对要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情况发生, 招标单位必须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奖罚和保障措施来支持和约束投标人, 招、投标双方在整个过程中要本着“心诚、意诚”的态度来完成这项工作, 不应该有欺诈的思想存在。

7) 确保双方履约原则。

有些同志担心推行合理最低价中标会不会逼使建筑企业偷工减料, 会不会有人恶意低价中标后再与发包方扯皮, 甚至停工要挟追加造价,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但要知道, 企业和商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如果监管不严, 工程造价再高也会偷工减料;如果监管严格, 则无法偷工减料。况且, 我们实行的是合理最低价中标, 而非绝对最低价中标。针对中标后可能出现的扯皮问题, 我们设置了两项防范措施:a.规定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签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后不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合同, 则没收保证金, 取消中标资格, 由排序第二者前进中标。b.规定中标者签订合同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如果签订合同后反悔, 则没收保证金, 中止合同, 由排序第二者前进中标签约。同时, 对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上述措施执行到位以后, 建筑企业无法扯皮, 即使出现扯皮, 发包方也不会遭受经济损失;发包方如果违约, 建筑企业有追偿经济损失的保证。

3 合理低价中标法更符合法律实际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显然, 这些条文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价格的形成与确定原则, 并且反映了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指导思想, 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 合理低价中标, 但不低于成本价”。而“最低价中标法”是以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从理论上看, 它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 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 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也是国际流行的方法。但是从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的本意来看, “最低价中标法”忽视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审, 谁的投标价最低谁就能中标, 甚至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给工程建设与管理留下极大的隐患, 是不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本意的。

4合理低价中标法更符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

招标的根本目的是择优, 而不是压价。由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仍处于转型阶段, 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 面广量大的众多国有企业正处在深化改革阶段, 不难想象, 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 实施“最低价中标”, 可能会导致不正当竞争加剧, 招标人在“无标底”的驱动下不仅处于失控状态, 而且更是有人认为标价“越低越好”;一些管理不规范、素质低下、实力较差的承包商和自然人, 持着“只要有业务, 什么都有了”的观念, 紧紧抓住某些招标人的心态, 以最低报价进入竞争市场。有的投标人概算下浮的幅度甚至达到了30%~35%, 在这样的报价下, 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且“最低价中标”用得不好, 还可能产生“钓鱼工程”。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在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经专家参考招标人标底, 并对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 择优选择合理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有别于“最低价中标”的主要特点是:“合理低价”在通常情况下, 可以取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废标除外) , 便于招标人控制在招标活动全过程中无论投标人以何种方式 (或许是按施工图预算下降一定百分比, 或许是按企业定额报的价) 报价, 均以基准价为对比价;在评标中结合招标文件所公示的“实质性要求”, 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和审定, 择优选择投标人。

总之, “合理低价中标法”通过竞争使中标价达到均衡合理, 为招标人节约了资金, 提高了经济效益, 也体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充分竞争性”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推动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发展,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陶莉.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低价标的问题[J].山西建筑, 2008, 34 (16) :267-268.

[2]李东宝.关于合理低价法的探讨[J].西部探矿工程, 2005 (3) :50-51.

[3]蒋俊跃, 杨蔚, 刘荣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实践[J].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4 (1) :18-20.

[4]周岚.论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成本确定问题[J].水利经济, 2004, 22 (6) :26-28.

[5]王森波, 孙贤林.论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问题[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2004 (2) :96-99.

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4篇

然而,在近几年的职称评审中,我们发现职称评审越来越“异化”:形式化,材料化,尤其更令人气愤和无奈的是:关系化,人情化。在教育界见怪不怪的现象是:如果你要评高级职称,即使你符合条件,工作积极,业绩突出,材料内容丰富,不找关系不寻门路不送礼,那么,你就只有一种评审结果:榜上无名。

且不谈令人望而却步的高级职称,就是连一个平常的一级职称,也是这样的邪门,有路子的就能顺利晋级,没关系的只能被刷掉。这真正应了那句“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我们单位有一位老教师,从教已经30多年,且一直担任班主任,同时又是我们学校的语文教研组组长,工作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教研也是搞得有声有色,他课余时间无不良嗜好,爱舞文弄墨,勤于笔耕,在全国各级各类报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多达20多篇,连续两届被评为阳新县优秀中学语文教师,连续三届荣获全国中语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就是这样一位优秀教师,在去年黄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因为他没有托人找关系,就连一个最基本的一级职称也被刷了下来。这种酸楚,这种无奈,这种悲愤,这种切肤之痛,不是当事人是很难体会的。

我认为,当前的职称评审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也越来越背离了职称评审的初衷和本意,他无法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无法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这样的职称评审,也不能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是水准,反而成为了他们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负担,成为了他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这种评审体系在 许多学校造成的后果是,安心工作的人少了,追求上进的人不多了,因为这样评出来的职称没有说服力,没有公信力,君不见,许多评上高级职称的多不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大部分是那些有靠山,有门路,关系广,会钻营的人。而那些在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孺子牛”,只能永远被拒之于职称评审大门之外。

职称评审的“潜规则”越来越引起广大教师的不满和怨怼,这种评审的“异化”破坏了基层单位的诚信与公正,败坏了社会风气,打击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教学教研积极性,造成了他们心理的严重失衡。众所周知,公平,公正公开的职称评审机制,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教学业务,提高专业水平,尽快成为教学骨干,为单位做出更大的贡献。

然而,事实上呢?

无情的现实令人尴尬,许多教师不再比教学,比能力,比业绩,而是削尖脑袋比职称,比关系,比送礼。长此下去,带来的后果是,教师不再去钻研业务,不再去认真教学,奉献精神逐渐衰退,教学质量,教师心理素质,学校声誉受到严重制约,教育的公信力,认可度将会大打折扣。

现实与理想背道而驰,职称评审存在的巨大漏洞和弊端,为评审职称奔波劳累,尔虞我诈的怪象,让我们感到无助和悲哀。我想,这种僵化,腐败,病变的职称评审体系应该寿终正寝了。主管部门应该改革职称评审体系,代之以更加科学,更加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模式。必须下定决心,铁腕狠治职称评审中的腐败,丑恶现象,治庸问责要落到实处,彻底焚烧暗箱操作。“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蝉翼为重,千钧为轻;谗人高张,贤士无名。”不要让屈原的千古一叹,成为今天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引颈悲鸣。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有言在先:“要让春雷行动一直响下去,春天有春雷,夏天,冬天也要有春雷!”

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5篇

一、总则

(一)鼓励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实施技术革新是发掘员工的智力潜能,提高生产力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可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三)公司对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基本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是一个长期、规范性的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积极引导、严格把关。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组织机构

(一)为保证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公司成立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由技术副总、生产副总任组长,公司工会、行政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生产制造部、设备安全科、计量能源科、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领导小组。

(二)评审领导小组是公司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及评审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发动员工进行技术革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项目方案并综合评定;确定奖励等级以及实施奖励等。

(三)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的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宣传、发动、审查工作由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及时对员工申报的项目进行整理、分类、传达,相应职能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协助实施。

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范围

(一)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的生产技术、节约生产成本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技术革新是指对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1、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的改进;

2、节约各类原辅包材料、能源、维修费用等的措施和办法;

3、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和办法;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5、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二)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相对于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三)生产技术改进的一般原则是:技术上必须合理、可行,可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质量控制水平或劳动效率。

(四)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是指能够有效地利用和节约各类材料、能源等各项生产成本,并能保证产品质量。

(五)对实施项目过程存在有重大缺陷,提出修改方案或改进措施,从而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浪费,并达到预期目的。

(六)消化、吸收引进技术首次在公司内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七)对各项管理、经营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促进企业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上的创新。

五、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立项、实施、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项目立项:

1、由项目负责人(建议人)填报《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1),也可采用直观的图表等形式作为补充资料,必要时可附有图纸、图片、视频、计算数据资料等,各单位将申报的《项目立项审批表》交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经系统主管审批后完成立项。

2、项目参与人数,一般项目不超过5人,联合项目不超过10人,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时必须注明参加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所占整个项目的比例。

3、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必须在提出时立项,不得事后补报,否则视为无效项目。即时性的改进和建议,可放宽在实施过程同时补充立项。

4、各职能部门将立项后的《项目立项审批表》(纸质)转交技术部存档,并同时提供《项目立项审批表》电子版。

(二)项目实施:

1、小的项目或实施费用3000元以下的项目,在立项备案后即可实施。

2、重大项目或一次实施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立项审批表》经系

统主管审批后方可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负责人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实施的进度,并帮助、协调、推动项目尽快完成。

(三)项目申报: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项目鉴定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批,交职能管理部门审核,职能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的真实性及所创造的价值等内容进行现场审核,写出认定意见后,转交技术部,并提供《项目鉴定申请表》电子版。

2、技术部对申报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进行汇总,并负责对申报资料格式进行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应及时反馈项目负责人重新填报。

(四)立项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要求客观性及具体性,要求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2、要求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要求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4、要求具有绩效性,项目产生的绩效不一定用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事情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五)项目评审:

1、由技术部将已受理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项目立项审批表》应与相应的《项目鉴定申请表》内容一致。技术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所涉项目进行录像、拍照等核实工作。

2、技术部于年底负责召集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过程在进行项目介绍时,应借助投影、影像资料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而详尽介绍。

4、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评委)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各评委的平均分数,进行所申报项目综合评定,确定各项目的奖励等级。

六、奖励办法与标准

(一)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奖励标准(金额)由评审小组根据项目总体情况而定,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奖励。

(二)奖金的分配应按对项目完成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分配应严格参照项目立项中各参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具体比例分配,项目

负责人所得不得少于总金额的30%。

七、附则

(一)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需及时立项;技术部每月对车间考核时将参考各车间的合理化建议立项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二)联名建议项目的奖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其他人员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小组申诉。

(三)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可在下次项目评审时追认奖励。

(四)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申请立项时间早的为准,奖励首先立项者。

(五)凡与员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奖励有关,而本制度又未规定的内容,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裁定。

(六)共性的获奖项目的推广:根据评审结果,对共性项目归纳总结后,在公司范围内推广。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申报、实施及评审细则》同时废止。

(八)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项目立项审批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研究论文 第6篇

摘要: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一种。本文对该评标办法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给予了一定得肯定。同时,着重分析了存在没有体现竞争、容易产生围标现象、中标人诚信度不高、“合理价”难“合理”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合理定价;评审;抽取;问题;思考

合理化建议评审

合理化建议评审(精选6篇)合理化建议评审 第1篇附件1:合理化建议评审标准1、以事实和数据的依据,反映制约质量管理的突出问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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