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
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精选13篇)
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 第1篇
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研兴校战略,推动语文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扩展学生知识视野,培育文学幼苗,学校决定成立北城小学文学社。第二条:文学社是在校教导处、语文教研组、校少先队指导下的群众性的学生文学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社建立语文阅读基地,开拓习作发表园地,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本社社员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为班争光,为校争誉。互帮互助,共同提高。正确处理作文与做人,课内与课外,学习与写作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全面发展。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社领导机构为指导教师和会员共同推荐,经全体会员选举社委会。
第二条:本社聘请校领导、名家,担任本社顾问。第三章 会 员
第一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社章程,品德端正,愿参加本社并积极工作,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第二条:会员有以下权利:
①参加文学社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②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有借阅学校图书的优先权。
④会员作品,优先被指导老师推荐报刊发表。第三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积极参加本社活动,不断提出可行的活动议案。②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全面发展,起模范作用。
③在文学社主办的活动中,主动积极,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社风。④每位学员每学期至少发表一篇文章。第四章 活动形式
第一条:文学社活动有序进行,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中,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文学社活动计划》,利用课余时间、社团活动时间开展阅读、讨论等活动。
第二条:由指导老师主讲,邀请名教师讲座,适时安排优秀社员交流成功经验。
第三条:每学期组织社员参加作文竞赛,交流学习体会。第四条:定期出版文学社社报。
第五条:凡本社社员每逢寒暑假必须亲手制作一期手抄报。
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心芽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正式社名为“麻店镇中心小学心芽文学社”,是全校爱好文学的学生自愿结成的文学社团,接受校少先队大队部的直接领导。社团有专门的指导老师。
第三条
心芽文学社的宗旨是“将文学进行到底”。社团旨在提升社员的文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拓展社员视野,激发社员的写作兴趣,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为社员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文学社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影响全校,形成语文学习的良好风气。
第四条 本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惠民县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的规定。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者可申请入社。
第六条
入社。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少先队大队部批准可成为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第七条
退社。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向社长提交书面退社申请,并报校少先队大队部备案。第八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每学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九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十条
文学社每学年对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员进行奖励。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在每学年的人文社团大会上统一颁奖。
第十一条 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校少先队大队部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校少先队大队部批准。每届任期一年。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和校学校少先队工作。
3、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组织各项社团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3、稿件收发。
4、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 文学社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第十四条 文学社以“博览群书、展现创作才华、提升人文素养”为鲜明特色,组织相关活动。第十五条 主要活动形式
(一)名家讲座。邀请知名作家、校内教师开展讲座,欣赏经典文学作品,交流文学创作经典以及语文学习经验。
(二)作品交流。每学期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或举办大规模的征文大赛,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社团成员之间进行作品交流,形式有诗歌朗读会、散文朗诵会等。
(三)读书交流。交流平时阅读的文学作品,提升写作能力。第十六条 文学社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周五课外活动、周末以及寒暑假等。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6年5月8日社团会议表决通过。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心芽文学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心芽文学社的所有活动直接受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管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麻店镇中心小学
心芽文学社
北城诗歌及文学观 第3篇
北城梁庄小学简介 第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北城梁庄小学指导工作,我校位于聊高路以东周公河以北,现有学生437人,12个教学班,平均班额36.4人,最大班额48人,教师24人,其中专科以上学历23人,本科以上学历14人,35岁以下教师3人,50岁以上教师4人,中级技术职称7人。学校占地13116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30.01平方米;建筑面积6883.2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5.64平方米;绿化面积1400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3.2平方米。
学校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遵循“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教学原则,遵循“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突出特色,全面发展” 的办学思想,不断完善“德育为首,科研先行,科学评价,全面育人”的综合管理措施。
我们恪守“明德 恪礼 启智 奋进”的校训,努力营造“和谐 健康 创新 求是”的校风、“ 爱生 敬业 善导 育人”的教风、“爱校 守纪 乐学 成才”学风。
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是一个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的西墙主题是“一山一水一圣人”和聊城的自然景观,目的是培养孩子热爱山东、热爱家乡的良好品德;南墙是运动标识和标语,培养孩子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的良好习惯。东墙是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孩子从小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孔子文化是我校的特色教育,目的是让孩子了解中华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陶冶性情。我校设有孔子雕像一尊,孔子园四周小展板介绍孔子生平、主要思想以及言行小故事,点点滴滴的熏陶着孩子的情操。另外,每个班级都从孔子思想中汲取精华,创设自己的班名,如思学班、礼学班等,我们以此为契机,还开发了《论语》《走进孔子》校本教材,每天让孩子诵读,让孔子文化走入课堂。我们还在每年孔子诞辰之日带领学生进行礼拜,让圣人思想深入每一个孩子的心灵。
传承中华文明,浸润经典文化是我校的一个亮点。我们在一楼布置的是孔子文化,二楼布置了国学经典,三楼则是自然科学,中间楼梯是诸子百家,东楼梯经典名著,西楼梯是名人励志故事。还有各班级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班级文化建设,校园文明教育、安全教育无处不在,让每一处地方都洋溢着浓浓的文化气息。
社团建设也是我校的另一亮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不同年龄,开发了《足球》《乒乓球》《走进孔子》《舞蹈》《棋类》《毽子》《剪纸》《美术》《戏曲》等9种校本教材,开办了14个兴趣社团,极大地丰富了孩子们的课余生活,也培养了孩子的兴趣爱好,为全名提升学生素质打下良好基础。
近年来,在全体师生的努力下,我校先后获得开发区规范化学校、聊城市平安和谐校园、聊城市教学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奋力拼搏、砥砺前行,争取三年时间把我校办成“管理一流、教学一流、环境一流、设施一流”的开发区名校,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回报人民。
南通市北城小学 第5篇
为了规范、协调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促进家校沟通、联动,南通市北城小学建立首届学校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
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群众性组织。家长委员会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民间力量,是社会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能师风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家长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督导评价、学校管理和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决策等工作,使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合作者和推进者,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按班级设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在“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班级全体家长会议上推选产生,每班6-8人,设会长1名,委员5-7名。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学年新学期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学生毕业或转学,其家长的家长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较全面地理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进步,文化素质较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支持学校发展,能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与培养,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和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
5.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能办实事。
6.联系群众,在家长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影响和号召力,并乐于为家长服务,能凝聚并正确引导家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合法权益。
7.能保证参与相关活动,并有一定的组织、策划和协调能力。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能:通过积极有序地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学生、家长与学校的有效沟通,促进学校规范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配合教育职能: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助教助学活动。
2.参与管理职能:广泛参与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包括服务性代收费、食堂伙食、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活动。3.评议创建职能:对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成效开展民主评议,客观评价规范收费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能师风建设和惠民措施落实等情况。
4.沟通协调职能: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力所能及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
5.组织交流职能:广泛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定期召开家长会议,组织家长交流教育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六、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1.列席参加学校有关学生素质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及时将这些会议和活动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传达给家长,并将收集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配合性的活动及时通报给学校。
2.广泛参与学校校务公开活动,对拟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程序性和形式恰当性等进行建议性审核,审核的建议意见及时与学校通报和沟通,有关审核公开情况及时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在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方可实施相关的公开工作。
3.积极参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各种活动,对发现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应立即通报给学校,学校应及时纠正。
4.在学校的指导下,组织家长开展评议“群众满意的老师”工作和师德师能师风建设等活动。
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活动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成员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本学期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常委会议根据需要由主任和副主任不定期通知召开。每学期结合家长开放、社会评议等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家长,协助和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并于学期结束前将参与学校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2.家长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家长特长和意愿,可组成德育、教育、后勤、安全等工作小组,对口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着家长自愿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发动和组织广大家长发挥自身特长优势,担任义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3.家长委员会评议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家长评议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督导评估,客观评价规范收费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能师风建设落实等方面情况。4.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主动解决家长、学生与学校间的纠纷和问题;主动解决办学中的具体困难;按时审核学校校务公开内容;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参与讨论学校管理服务性代收费标准确定;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5.家长委员会参与议事和决议制度:家长委员会要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总结的审议。凡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文学社章程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社为爱好文学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学校的直接领导。社刊《青青园》系
文学性刊物,系班级内部刊物。
第三条青青文学社宗旨:培养文学情趣,提高文学素养,张扬学生个性,发掘文学新秀,繁荣校
园文化,文学社秉承“学生主体,教师主导;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办社理念。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者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团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当活动需要时,有及时向文学社交纳活动经费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批准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八条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奖惩
(一)奖励
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不定期举办征文及各类文学性活动,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不能遵守校规校级及社团规定的社员,规劝后拒不改过的予以退社。
(三)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 文学社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主编、编辑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全体社员同意后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主编一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全体社员同意后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四)编辑三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全体社员同意后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五)社长职责
1、主持青青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及向学校汇报社团工作的会议。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组织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征文、演讲、朗诵、讲座、培训等活动。
(六)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长及社团辅导教师进行工作汇报。
3、加强与校内外文学社团及各级文学刊物的联系,做好刊物发行工作及《青青园》社刊的对外交流
4、社员管理、考核。
5、文学社档案、资料管理。
6、管理社团经费,作好收支登记,经费支出必须由社长签字。
(七)主编职责
1、对每期拟采用的稿件提出初步意见,并侧重一个栏目选题、组稿、约稿,提出拟采用的初步意见。
2、及时向校网发布社员作品,并组织社员集体投稿。
3、监督、指导所辖编辑部的工作。组织文学社日常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
(八)编辑职责
1、负责作者投稿的登记、初审,选编拟刊用的稿件送主编终审。
2、认真编辑、加工和校对刊用的稿件,做好版面设计,做到刊用稿件的“齐、清、定、美”。
文学社章程 第7篇
雁声文学社是全院广大文学爱好者自己的社团组织,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满足广大文学爱好者的文学需求,同时更为了加强文学社的系统化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雁声文学社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我院的各种文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其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挖掘文学新秀潜能,塑造校园美好前景。
第二条:雁声文学社其目标是:广泛团结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前提下,使其积极投身于文学写作中,成为我院文学发展的带头人,并推动全院学生文学水平的提高,以适应以后市场经济工作岗位的要求,成为有较高文学素养的社会主义新星。
第三条:雁声文学社在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监督下开展各项正规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社内财务制度遵守学校财务制度。
第四条:雁声文学社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五条文学社的正式注册名称是“雁声文学社”。
第六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尽情放飞青春梦想,全力打造校园文学”。
第七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同名期刊《雁声》。
第三章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八条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每期向文学社员和非文学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登载在文学期刊《雁声》,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推荐发表。
二、文学社发展成熟后筹办话剧团,话剧团系文学社直属的独立团部。
三、在征求获得得主管单位的同意下,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社团交流活动。
四、在校内外为文学社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五、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高校文学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
第九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
六、基本活动在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内举行。
第四章负责人、组织机构与权限
第十条文学社暂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设编辑部、组织部、网络部、外联部、宣传部、印发部,记者团,活动策划部,各部(团)设部(团)长一名,部委数名。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雁声文学社,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处理文学社各项日常事务。
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编辑部:负责文学社的征稿事宜,包括撰写征稿海报,确定征稿主题;负责刊物的审稿、校稿和排版事宜。
组织部:负责文学社活动的组织开展、文件及财务管理;吸收文学爱好者入社。
网络部:负责文学社刊物广告设计、美术排版设计。制作并定时更新文学社网页。外联部:负责文学社与各社团联络,负责为文学社联系赞助商。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宣传活动。
印发部:负责文学社刊物的印刷和投送。
记者团:负责新闻的采访与稿件的编审。
活动策划部:负责文学社内活动的策划。
第五章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三条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社员申请及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召开全体会员会议,通过公开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
第十五条负责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文学社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能组织文学社的活动,能动员和吸收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参加文学社的活动。
第六章社员管理
第十六条社员入社:
一、对文学感兴趣全体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能够定期发表作品,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社员入社需交一篇或一篇以上近作,交一定活动经费,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发给社员证或工作证。
第十七条雁声文学社社员权利:
一、社员优先参加文学社组织座谈会、笔会、讲座等活动;
二、社员稿件优先在院刊物上发表,并负责向院外刊物推荐;
三、社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四、社员有新闻追踪采访权;
五、社员有发表如实反映校园生活的评论性文章的权利;
六、社员有应聘权和被任用权(院内刊物特邀记者,编辑等)。
第十八条:雁声文学社社员职责:
一、社员必须爱好文学,积极投身于工作学习中,必须积极、准时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活动,作好本职工作,搞好自己所承担的版块、栏目工作;
二、社员必须定时向文学社交纳习作稿件(每季度至少交两篇稿件);
三、社员有承担学院宣传、撰写稿件的义务;
四、社员有及时报道学院新人新事的职责;
五、社员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责;
六、社员有发现学院文学新人,并向文学社推荐的职责;
第七章社员会议
第十九条文学社最高组织形式为理事会,讨论负责人任免及社团发展问题。
第二十条社员大会由社长召集,讨论社团发展和刊物出版事宜。活动策划部作出勤登记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文学社发布决议,可临时召开社员会议公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雁声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文学社章程 第8篇
二.社内主要职务及其职责
社长:全面负责社内工作的开展
副社长:协助社长管理文学社及其它活动的开展
组织部:组织社团内各种活动的开展及社员的管理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对外宣传
修改部:负责社团杂志的修改
财政部:会费的管理
策划部:负责社团活动策划
三.职务的产生
1.第一任社长由发起人担任,每年由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社员评议选举或竞选产生下任社长.
2.其他干部由竞选产生,参选人员应具有必须的组织领导潜力和较强的群众荣誉感.
四.指导老师
领导小组:xxx
指导老师:xxx
五.社团章程
1.社员真正对文学感兴趣
2.社员每学期交三元入社费做为社团的活动经费,用于购买图书.杂志和出版社刊的费用,其它费用可来源于校外赞助.
3.社员务必用心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能出席者务必向社长及相关干部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自动退社.社费不退.
4.社员要由群众荣誉感.务必听从社长及相关干部的安排
5.社员不得破坏公共财务,如有破坏者开除社团
6.在活动期间社员不得大声喧哗,要遵守纪律,尊敬指导老师,违反者给予严重批评
7.社团活动时要配戴社团证,否则不得入内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社团名声,如有一旦查明给予严重批评
9.不准迟到.早退,否则以旷课记过,给予批评
六.活动的资料及形式
1.请老师做文学常识及写作方面的指导
2.组织社团人员进行交流自己的读书感受和经验
3.社团不定期播放优秀影片,倡导社员写影评及观后感
4.与图书室院报合作,向院报投稿
5.组织一些演讲比赛及辩论赛诗歌朗诵比赛等形式的活动
6.定期出本社团的社刊,社刊资料由本社人员及广大文学爱好者带给
七.活动时间
周三:下午5:20-6:20
文学社章程 第9篇
第一章
一、性质
孔目湖文学社是华东交通大学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人文性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领导.总则
二、宗旨
以繁荣校园创作为心声,以振心交大文学为己任。以“走出去,引进来,立足校园”的方针,以宣扬人文精神为目标,通过创办文学报刊《孔目湖》报、开展各种征文大赛、文学报告会、文化沙龙及与人文相关的各类活动,提升同学们的文学素养、普及文学知识、营造文学氛围、陶冶文化情操、培养交大文学新生力量,丰富大学校园生活,使会员在活动中增长知识内容,完善知识结构,为繁荣交大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
三、入社条件 工作制度
一、对文学感兴趣全体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愿意在本社锻炼学习的同学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社员入社需交一定活动经费,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发给社员证。
四、社员权利:
1.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3.社员有对各组长,副社长,社长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4.社员优秀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内外报刊电台;
5.文学社给予优秀社员一定的奖励和获奖证明;
6.社员有参观,参与<<孔目湖>>报的编排工作;
7.在社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社员义务:
1.必须遵守本社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支持本社的各项工作,维护本社的利益和声誉,认真完成本社交付的任务;
3.自己维护本组的团结稳定,积极合作,为本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4.坚持阅读,以拓宽知识面,为写文章打好坚实基础;
5.坚持练笔,每月二十日向文学社编辑部交一篇千字左右文章,多写不限.社员管理:
1.、社员按时交纳社员活动经费;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2、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3、社员在每期刊物筹划期交稿一篇。作品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4、经社长同意,社员有退社的自由。
5、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6、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7.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的社员,文学社应予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文学社授予“优秀社员”称号并发证书。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五、原则
实行民主集中制,个别酝晾,会议决定,社长负责,各组组长分管.用人制度:唯才是举,广纳贤才,德以兼备
最高权利机构:孔目湖文学社全体委员大会.大会结束后,其权利由领导团代行.权利:1.选举产生本社社长;
2.决定本社重大的饿人事和机构变动;
3.决定重大奖惩事宜;
4.授权并监督常务会的工作.全体会员大会每月召集一次;常务会有社长不定期召开.常务委员会:
构成:各组组长,副社长,社长助理,社长.会议由社长主持召开,对全体会员负责.职权:1.活动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2.负责制定各部及社内重大活动计划;
机构组成:
常务理事会
社长1名 副社长若干,社长助理1名,主编1名,副主编2名,各组组长1名,副组组长若干;
内部机构:编辑组 外联组 常务组 策划组 宣传网络组
文艺娱乐组记者站
换届选举制度:
由领导团提名并选举下任领导接班人.附:社长总揽全局,有撤换各组、部委的权利,临时任用任命社员就任各组、部委权力。社长有开除不守纪社员的权力。社长有义务也有责任带动大家积极开展各项社团活动,有义务也有责任提高各社员写作水平。
副社长和社长助理旨在协助社长工作,转达社长意见和建议,协助社长总揽全局,为社长分担工作。社长不在的场所副社长代表社长出席例会,社长不在的场所副社长代表社长主持会议与活动。
各组长向副社长负责,副社长向社长负责,社长助理全力协助社长管理全局。
各组组长在部门内具有带头作用,要及时掌握组员情况,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定期向社长助理汇报工作情况,社长助理再转传至社长.第四章机构职能
编辑组:1.负责稿件的审理,定稿工作,<<孔目湖>>报的编排,定版;
2.负责培训其它组的文学素养系列活动,社史的编写;
3.协助其它组开展系列活动;
4.负责把好的稿件向大的刊物推荐与投递工作;
5.负责把每次活动或者会议记录归档.外联组:1.负责本社与校内,外相关社团,单位的联系工作, 积极为本文学社创
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空间;
2.负责本社各类活动前后的联系事宜,及活动期间的接待工作;
3.负责联系公司对活动的赞助;
4.协助宣传网络组做好对校外的宣传工作;
常务组:1.负责社内财务审批及拨款工作;
2.社内纪委检查,监督工作;
3.报纸的发行及社内的一般事务;
4.负责对活动场地的布置.策划组:1.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的编写及细节的安排;
2.组织,协调和安排各组的活动;
3.负责开展活动时的人员安排和相关细则的制定;
宣传网络组:1.负责本社及本社活动宣扬的精神的宣传工作;
2.负责孔目湖文学社网站的建设,维护及一切网上事务;
3.维护孔目湖文学社的形象和声誉;
4.负责各类活动的前,中,后的宣传任务;
5.从团支部工作讲,担负着宣传会员,动员会员,教育同学,提高同学的责任.记者站:1.负责相关新闻的采集工作;负责把文学社的活动向校内其它媒体
推荐,宣传;
2.协助社工委做好社团活动的报道;及文学社举办的讲座的通讯搞;
3.负责“写家团”的工作;
文学社章程 第10篇
第一条:办社宗旨:激发创作热情,推荐优秀作品,交流创作体会;提高文学素养,弘扬民族文化,宣扬自由创作,培养文学新人;净化育人环境,树立远大理想,丰富校园生活,展现青春风采.
第二条:办社目的:坚持以高尚的思想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用心的心态感动人.
第三条:总则: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不断追求完美.
口号:张扬个性,宣扬文学,追求梦想.
第二章:文学社组织机构
第四条:机构设置:社长(1人),副社长(2人),秘书长(1人),文艺部,手抄报部,黑板报部,审稿部,记者部,通讯部,期刊部,组织部
第五条:部门职责:
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安排并协调社内各部门的关系,同时,搞好文学社的自身建设,提高社团的整体素质,并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状况.社长有任命副社长及秘书长的权力。
副社长:配合社长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履行社长职责;平时分工管理,抓好所负责部门工作,落实状况,组织部门会议,定期向社长汇报个部门的工作状况.
秘书长:负责社内各重大会议的记录存档,社费收支状况的记载工作;登记社员投稿状况并在社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负责社员的考核,奖惩及档案的管理.
审稿部:负责稿件的审查和记录工作;负责将美文交予期刊部(收稿制度:社员每月交稿至少一次,文学社社员更应用心投稿)
组织部:负责安排组织文学社各项活动和会议,做好人员工作的合理安排;负责组织新学年社团的招新活动
文艺部:定期开展社内文娱活动(如各种节日庆典活动等);丰富社团文娱生活,提高社员的艺术修养.
手抄报部:每月定期出版文学社手抄报,交予通讯部发印
黑板报部:每月于指定时间出黑板报
通讯部:负责宣传和派发文学社相关稿件
期刊部:每学期将优秀美文装订成册,交予通讯部
记者部:在学期重大活动中负责采访并记录,活动结束后上交书面报告,美文将给予采纳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六条:文学社全体社员大会--为文学社最高的权力机构,每一至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对社内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透过.
第四章:社员
第七条:入社条件,形式,程序
凡遵守党纪,党规,遵守校园规章制度,热爱生活,喜欢文学,思想用心向上者,均可成为社员.
社员主要以自荐方式加入,也但是他人推荐加入.
社员入社时需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并附本人任何形式的文学作品一篇.社员入社后,交两张一寸相片,入社费视状况而定,社内将统一建立社员档案和分发社员证.
入社后,理解社员提出的有关文学社方面的疑问或不懂之处,给予答复
高三社员因面临高考,社团给予减轻工作负担。对于文学方面有丰富知识的高三同学,各社员应当虚心请教,尽量争取到他们的宝贵意见和指导;关于文学社活动,对高三的同学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
第八条:社员权利
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状况下视作选举职位)
社员有将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社员有了解本社部门宗旨及社内外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社员义务
社员须遵守校园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社员有遵守本社团章程的义务
社员有用心参加社团及社团管理部门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宣扬文学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资料,用心参加文学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社员有维护本社利益的义务,不得做有损社团利益的事
社员有及时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的义务,有事须请假.
第五章:活动
第十条:活动形式
一)会议:全体社员大会和各部长和社长、副社长会议
全体社员大会视状况而定,进行社内重大事务的讨论表决和文学作品交流活动等;各部长和社长、副社长会议则讨论社内各项事宜和后期工作计划安排等.
二)活动:1外出参观名胜古迹,旅游,踏青进行文学创作;(在校园允许的状况下)
2优秀作品展,文学长廊,以提高社员文学修养和创作用心性;
3寒暑假前以宣传,征稿形式鼓励文学创作;
4新生入学前的招新工作安排及入学后的招新工作;
5组织策划校区“文学周”(待商讨)
6文学思想交流会,征文大赛,演讲比赛
7其它有文学特色的形式多样的活动等等.(以提高社员的实践潜力及职责心)
第十一条:活动要求
1活动期间,要求各社员准时戴证到场,如有特殊状况需请假申请,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干部两次)视为自动退社.
2社员参加活动时需穿戴整洁,遵守秩序,服从安排,爱护公物,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废弃物,持续活动场所清洁卫生(活动结束后由组织部安排人员清理场地).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对于用心参加各种组织活动,热心为社团服务;在社团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社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规,社章,做有损校园,社团荣誉及利益的社员给予通报批评,社内警告和强令退社等处分.
第七章: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在征得作者本人的同意下)向报纸杂志社等投稿及参加文学竞赛获得收益的10%
2其他合法正当收入等。
第十六条:经费用途,保管及支出
一)用途: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社团各类活动及对本社有突出贡献的社员的奖励支出等.
二)保管:经费由社长任命的专人进行保管.
文学社章程 第11篇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正式社名为“江苏省天一中学**文学社”,是全校爱好文学的学生自愿结成的文学社团,接受校团委的直接领导。社团有专门的指导老师和社刊――《**》。
第三条 **文学社的宗旨是“将文学进行到底”。 社团旨在提升社员的文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拓展社员视野,激发社员的写作兴趣,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为社员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文学社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影响全校,形成语文学习的良好风气。
第四条 本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人文社团章程》规定。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者可申请入社。
第六条 入社。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可成为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七条 退社。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向社长提交书面退社申请,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八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每学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九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十条 文学社每学年对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员进行奖励。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在每学年的人文社团大会上统一颁奖。
第十一条 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校团委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校团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和校团委汇报社团工作。
3、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组织各项社团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3、稿件收发。
4、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第十三条 文学社另设宣传部和编辑部。宣传委员协助副社长对每一次活动进行通知、报道。编辑部负责社员和其他学生稿件的编辑整理,设有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若干名,每学期编辑两本《**》社刊。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四条 文学社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文学社以“博览群书、展现创作才华、提升人文素养”为鲜明特色,组织相关活动。
第十六条 主要活动形式
(一)名家讲座。邀请知名作家、校内教师开展讲座,欣赏经典文学作品,交流文学创作经典以及语文学习经验。
(二)作品交流。每学期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或举办大规模的征文大赛,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社团成员之间进行作品交流,形式有诗歌朗读会、散文朗诵会等。
(三)读书交流。交流平时阅读的文学作品,提升写作能力。
(四)外出采风创作。每年一到两次外出采风,到无锡市内或邻近有文化意蕴的旅游景点,同时进行相关的创作。
(五)经典电影赏析。每学期一到两部经典电影赏析,并与创作结合起来。
(六)与外校文学社团交流合作。
第十七条 文学社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周五选修课、周末以及寒暑假等。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9月8日社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文学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文学社的所有活动直接受团委社团部管理。
临沂北城小学简介简介(修改) 第12篇
临沂北城小学(原兰山区南坊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位于临沂北城新区沂蒙路与三合三街交汇处,于2009年8月动工兴建,2010年9月迁入新址。学校占地4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为首批临沂市规范化学校和教学示范校,是一所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理念科学、师资雄厚、质量一流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现有在校生2420人,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教职工160余人,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市、区级教学能手、名师近30人,有22人次在省、市级讲课比赛中获奖,有10余人获国家、省、市、区科研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称号,已经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善于创新的教师队伍。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学原则,大力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餐厅、风雨操场,并严格按照《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完善了内部设施配备,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舞蹈室、器乐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科学探究室、手工制作室、书法美术室、音美器材室、体育器材室等教学功能室一应俱全、高效使用,较好地满足了素质教育的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愿望。
建校以来,学校锐意改革、与时俱进,秉承“创新发展、追求卓越、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以“造就名生、成就名师、铸就名校”为根本目标,以“制度为基、科学引领、人本感召、民主和谐”为管理模式,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式,认真落实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过程,进一步完善考试和评价制度,探索出一条科学化、民主化、人本化教学管理的新路子。坚持“科研引领、特色导航”,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实施“教科研一体化”,在实践和研究中总结出了“四四三六”课堂教学策略,正式出版了课
北城中心小学门卫值班制度 第13篇
一、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不准闲聊或打盹,中途不准擅自离岗等。
二、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值班室无故逗留,嬉戏打闹,干扰门卫工作。
三、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并征得学校值班领导同意后方许可入校,同时还须注明入校时间;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需在被访问者带领下方能进入校园,并需履行详细填写来客登记表。
四、接学生回家(有事或生病),须有班主任出具学生请假条后方能放行。
五、外来人员访问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外等候,但是不得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带学生离校。学生家长必须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允许其将学生带出校外。
六、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门卫保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后勤处。
七、外来一切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如因特殊情况车辆需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减速慢行进入校园,并按门卫指定要求停放,不得鸣笛。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八、严禁小摊小贩在校门口和进入校园出售物品。门卫人员应当
拒绝和劝阻外来学生在校门口逗留;不准学生在校外为其他学生购物带入校内。
九、门卫保卫人员要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检查教学楼的门窗是否关好,并做好记录。同时,严禁脱岗,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情况要立即报告校长。
十、门卫值班室必须保持窗明几净,同时须做好周边清洁卫生工作。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北城中心小学
北城小学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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