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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精选8篇)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1篇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黑农技[2012]第2号 2012年抗春旱、保春种

田间管理技术意见

各市(地)、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针对今年我省部分地区秋季干封地、冬季无降雪、土壤墒情差,面临可能出现严重春旱的实际。全省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克服麻痹思想,分析当地旱情,制定切实可行适宜当地的抗春旱、保春种意见,为各级领导当好技术参谋。要突出抓好以下关键技术措施:

一、抓好抗旱节水技术的落实

一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把坐(滤)水种作为抗旱保春种一项关键性措施,利用种地前的时间,动用一切力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源和设备条件,抓紧配备坐(滤)水种设施、努力扩大坐(滤)水面积。大力推广喷灌、微灌、滴灌、地下渗灌等先进的节水技术。

二要推广水田旱整地、旱耙耢、旱做埂“三旱”节水技术。实行整地、泡田、插秧一茬水作业。

三要大力推广保护地栽培技术。在玉米生产上,大力推广育苗移栽和大垄覆膜通透栽培、玉米膜下滴灌等技术,实

现蓄水保墒,抢夺积温,要做到移栽前一天浇足水,多带土移栽。移栽时要坐足水,减少缓苗时间。

二、抓好备春耕准备工作的落实

一要突出抓好一个“早”字。水稻、玉米两大高产作物要早整地、早播种、早扣棚、早育苗、早插秧,通过抓早抢积温促高产。在整地上,对西部等严重干旱地块尽量少动土,实行原垄种或原垄卡种,对中东部或中南部干旱地块实行耙茬、起垄、镇压一次连续作业,实现保墒增墒。播种覆土之后视土壤干旱程度要及时镇压并要重视镇压质量。对春季未达到待播状态的秋整地地块,要适时耙耢、起垄、镇压保墒。对春整地地块,要坚持顶凌整地,并做到深松、起垄、镇压连续作业,一次成型达到待播状态。在育苗扣棚上,要尽量做到提早扣棚,提早播种育苗,对东部、北部部分有积雪地块,要抓紧组织农户及时清雪,确保及时扣棚。水稻要3月上旬开始扣棚,4月上旬完成播种,5月20日前完成插秧。

二要引导农民推广使用良种,做到适地适种,杜绝越区种植。品种选择上宜选择抗旱、耐瘠、稳产等抗逆性强的中早熟品种。抓好种子包衣、坐滤水种等关键环节和关键措施的落实。生产用种要全部包衣,杜绝“白籽下地”,发挥药剂包衣的抗旱防虫保苗作用。

三要科学施肥。一是要控制基肥(底肥)数量。干旱年头,化肥用量不宜过大,要经济施肥,安全施肥,防止烧根

烧芽。二是因地制宜选用肥料种类。①选用低浓度化肥,不要一味地追求高浓度,特别是高氮肥。②选用有机无机复合肥,对于保苗有利。③多施用精制有机肥或发酵好的农家肥,减少化肥用量。④选用硫包衣缓释尿素、多肽尿素等缓释性肥料。⑤出苗后重视施用腐植酸、氨基酸叶面肥。⑥选用以大豆根瘤菌为主的生物肥料,大豆施肥可以适当减少尿素用量。三是施肥方式、方法要科学。播种时采取坐(滤)水种,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避免用普通化肥“老三样”(尿素、二铵、氯化钾)作一性施肥,即“一炮轰”,防止烧苗。春季干旱时,玉米要“轻基肥、重追肥”,避免撒施趟地覆土,采用机械侧深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因苗制宜,对因干旱出苗晚、弱苗地块要增加施肥量和追肥遍数,加快转化升级。

四要提高播种质量确保全苗。根据土壤水分和温度,适时抢前播种,缩短播期;播种要严把质量关,下籽均匀、深浅一致,覆土严密,因地制宜确定播种深度。田间湿度大的要控制播深。适当浅播,播后轻镇压。旱区播种时要深掏墒、浅覆土、重镇压,适当增加播量,增加保苗株数,确保全苗。

三、充分重视各项田间管理工作

1、播种后要迅速开展查田工作。播后3-5天查墒情,对失墒严重的地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墒;出苗前查芽情,对芽干、坏种地块,及时坐水补种;出苗后查苗情和虫情,对出苗不齐、不匀缺苗断条或遭受虫害的地块,要及时补种

并采取相应药剂防治;要利用大棚或小拱棚提前备好预备苗,无论水旱田都要组织干部群众和农业技术人员,逐地块查看苗情,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2、要加快铲趟进度。做到及时铲趟,切断土壤毛细管,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放寒增温,抢夺积温,促进幼苗健壮生长。大豆、玉米地块要全面做到铲前趟一犁或铲前深松,促进植株根系发育,提高植株的抗旱、抗倒伏、抗涝能力。

3、加强除草管理。要采取人工除草和药剂灭草相结合的办法,播种后干旱严重的大豆、玉米地块,尽量避免采用土壤封闭除草技术措施,要积极推广苗后除草及人工除草等技术措施,防止草荒。在水稻除草上,要使用安全高效除草剂。选用当地农技部门推荐使用的,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对水稻无抑制作用的高效、安全杀稗剂—苯塞草胺加苄嘧磺隆或吡嘧磺隆除草。对于三棱草、驴耳菜较多地块可采取威农或草克星二次用药或杀阔丹防除,也可于6月中旬用苯达松加二甲四氯防除。水葱多的地方要用莎多茯加瑞飞特防除。对由于缺水造成草荒严重的,灭稗用50%二氯喹林酸防除。在人工、化学除草的基础上,池埂子要割两遍,改善水稻田间通风透光条件。

4、搞好灾害防控。要加强各类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农民科学施药,适时防治。由于今年特殊的气候条件,如果春耕期间没有有效降雨,蛴螬、金针虫、蝼蛄、地老虎等地

下害虫,大豆二条叶甲、黑绒金龟子等苗期害虫等发生危害将有加重趋势,特别是去年蛴螬、黑绒金龟子越冬虫源基数较大,今年危害将更加严重,有成、幼虫混发的趋势,在预防病虫害上,该包衣的包衣、该拌种的拌种、该浸种的浸种,该撒药的撒药,避免病虫危害,确保丰产丰收。

2012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 年2月20日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2篇

黑质技监特发[2008]214号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受理单位审批情况和2008年6月申请受理情况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例会,根据《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审批了2008年5月受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资质,受理了2008年6月申请单位的申请。现将审批和受理情况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将审批合格生产单位的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网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并通知相关检验机构落实好监督检验工作。

二、加强对取得许可的生产单位的证后管理,有计划地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请示省局撤消许可;发现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监督整改,拒不整改的可请示省局吊销许可证书。

三、对审批不合格的单位,要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生产经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上报省局。

四、对于审批需要整改单位,原许可证书超期者,不允许进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请当地监察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

1、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审批合格单位

2、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整改合格单位

3、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审批不合格单位

4、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整改不合格单位

5、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受理单位

6、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名称地址变更单位

7、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延期单位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审批合格单位

一、锅炉方面

(一)锅炉制造换证

1、黑龙江省宝泉岭江北锅炉有限公司(D级)地址: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

(二)锅炉安装改造换证

1、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级)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75号

2、北安市龙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锅炉安装队(3级)地址:北安市铁西区原炮团院内

3、伊春市南岔林业局锅炉设备安装公司(3级)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中纬大街

二、压力容器方面

(一)压力容器设计换证

1、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D1、D2级)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121号

2、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D1、D2级)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哈高科技开发区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567号

(二)液化石油气充装换证

1、牡丹江华兴液化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6号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庆北3号

2、鹤岗市石油液化气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通信路

3、黑龙江省广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原名为:黑龙江省朗乡林业局燃料公司 地址:铁力市郎乡镇工业园区

(三)工业气体充装换证

1、哈尔滨天利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气、氩气)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联乡路

2、大庆溶解乙炔厂(溶解乙炔)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297号

3、七台河市鑫亨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原名为:七台河市鑫亨金属焊割气厂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桃西街安和路

4、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泉制氧厂(氧气)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越秀路(七煤公司机械总公司院内)

(四)气瓶检验换证

1、龙江县国安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瓶)地址:龙江县龙江镇北城郊外

2、海伦市圣通液化器具检测站(液化石油气瓶)地址:海伦市西门外七粮库液化站东侧

3、兰西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液化石油气瓶)地址:绥化市兰西县新生街

三、压力管道方面

(一)压力管道安装取证

1、齐齐哈尔市阳光热力集团万擎热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B2、GC3级)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办事处红星委

(二)压力管道安装换证

1、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B1、GC2、GC3级)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9号

2、齐翔建工集团永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B1、GC2、GC3级)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

四、机电类方面

(一)起重机械制造换证

1、齐齐哈尔神力起重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B级通用桥式起重机(QD 50t及以下)、C级电动单梁起重机(LDA

10t及以下))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街183号

(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取证

1、黑龙江滨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B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和街98-1号

2、鸡西市运达电梯销售有限公司(B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16号

(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换证

1、哈尔滨市恒通电梯股份合作公司(B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制氧头道街7-2号

2、黑龙江福菱电梯设备有限公司(C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升B级)原名为:哈尔滨申菱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轩辕东路22-4号盟科时代小区D栋3单元2层2号 附件2: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整改合格单位

一、压力容器方面

(一)液化石油气充装取证

1、富裕县利民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

地址: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工业路3号

(二)液化石油气充装换证

1、五常市拉林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五常市拉林镇西黄村

2、牡丹江市金瑞气体有限公司(液化气站)(车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

原名为:牡丹江洁净汽车燃料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机车路55号

(三)工业气体充装取证

1、黑河市富生液氧有限责任公司(溶解乙炔)地址:黑河市幸福乡高地营子村北侧

(四)气瓶检验换证

1、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多经乙炔气厂(溶解乙炔气瓶)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新发村 附件3: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审批不合格单位

一、锅炉方面

(一)锅炉安装改造换证

1、哈尔滨市泰山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D1级升1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11号 伪造假证明

2、龙江县宏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3级)原名为:龙江县商业建筑安装队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西岗街66号 拒绝接受当地监察

二、压力容器方面

(一)工业气体充装取证

1、哈尔滨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欧太湖南路

未提供压力表及秤的检定报告;未建立气瓶台帐和档案,未对气瓶实行计算机管理;缺少超装自动报警装置

(二)无缝气瓶检验换证

1、绥化市氧气厂(无缝气瓶)地址:绥化市江川街

无气密性试验装置;无瓶阀检修工具;压力表量程不符合要求

三、机电类方面

(一)电梯安装维修换证

1、哈尔滨金泰电梯设备有限公司(C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安装维修)

原名为:哈尔滨市金星玛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5号332室

《质量手册》应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重新编写;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聘人员劳动合同;未建立设备台帐,部分检测仪器未计量;未提供电梯制造单位委托书 附件4: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5月整改不合格单位

一、压力容器方面

(一)工业气体充装换证

1、佳木斯盛泰化工有限公司(氨气)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江南社区

浓度报警仪数量不足;超装自动报警装置失灵.附件5: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受理单位

一、锅炉方面

(一)锅炉安装改造换证

1、哈尔滨市龙江食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51号

2、哈尔滨航天热能工程有限公司(1级)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建北街59号

3、黑龙江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级)原名为:黑龙江中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9号

4、齐齐哈尔市鸿骏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级)原名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锅炉安装队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顺新路2号

5、齐齐哈尔市北大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D2级升2级)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路31号

6、齐齐哈尔市华安锅炉水暖安装工程公司(2级)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华安厂505车间北邻

7、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级)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3-1号办公楼

8、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级)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宏伟园区

9、鸡西永益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级)原名为:鸡西矿务局机电总厂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星街47号

10、绥化市北林机电设备安装处(3级)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化工东路3号

11、伊春市中兴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级)地址:伊春市伊春区红旗小区18号

12、黑龙江省宝泉岭江北锅炉有限公司(锅炉安装分公司)(3级)地址:鹤岗市宝泉岭农垦管理局

13、双鸭山兴宇锅炉安装有限公司(2级)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矿建路23号

二、压力容器方面

(一)压力容器制造增项

1、哈尔滨华光给水设备厂(D级D1类换证、D2类增项)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化工路化总二道街5号

(二)液化石油气充装取证

1、克山县中龙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克山镇南大街六段路西

(三)液化石油气充装换证

1、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液化气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印染街24号

2、甘南县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南县技工学校东侧

3、牡丹江铁路房产建筑段液化气站 原名为:牡丹江铁路分局液化石油气管理站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卡路屯

4、富锦市华源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富锦市富锦镇西郊

5、黑龙江省九三农垦七星泡宏达液化气站 原名为:黑龙江农垦七星泡液化气供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农垦九三分局农场场直

(四)工业气体充装换证

1、黑龙江省医用氧气总公司(氧气)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黎明乡三新路18号

2、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烯、混合气体(二氧化碳-氩气))原名为:哈尔滨黎明气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黎明乡三新路18号

3、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太平分公司)(氧气、氩气)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平房集中区镜泊路19号 充装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副252号

4、尚志市鑫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溶解乙炔)原名为:尚志市溶解乙炔厂 地址:尚志市尚志镇笃信村

5、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溶解乙炔厂(溶解乙炔)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洪河村

6、大庆联兴气体厂(丙烯)原名为:大庆岩谷气体机具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王家围子

7、鸡西市恒山区星光制氧厂(氧气)地址:鸡西市恒山区二矿矸石山西侧

8、鸡西市鸡冠区司络气体经销部(二氧化碳、氩气)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山办跃进委12组

9、鸡西市永益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氧气)原名为:鸡西矿务局机电总厂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星街47号

10、鹤岗市建新液氧充装有限公司(氧气)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北桥东侧

11、鹤岗斯达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原名为:鹤岗市斯达制氧厂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跃进路87号

12、黑龙江省农垦浩良河三废利用实业公司(氧气)地址: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

13、肇东市银兴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气)地址:肇东市哈肇公路55公里处

14、肇东市银兴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溶解乙炔)地址:肇东市哈肇公路55公里处

15、黑河市富新乙炔厂(溶解乙炔)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小黑河村

(五)气瓶检验换证

1、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瓶)原名为: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液化石油气公司)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红星路3号

2、富锦市华源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瓶)地址:富锦市富锦镇西郊

3、佳木斯市东北天然气公司液化石油钢瓶检验站(液化石油气瓶)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七十三委四组

4、黑龙江省农垦浩良河三废利用实业公司(无缝气瓶)地址: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

三、压力管道方面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取证

1、黑龙江北方阀业有限责任公司(A2级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调节阀、减压阀)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9号

2、哈尔滨龙江防腐阀门有限公司(B级隔膜阀、止回阀、胶管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薛家

3、牡丹江锦江油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B级元件组合装置(井口装置和采油树))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海林街68号

4、大庆市萨尔图区天安玻璃钢厂(A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拥军村北二路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换证

1、大庆石油化工配件总厂有限公司(B级钢制无缝管件(弯头、三通、异径管)、B级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

2、大庆市天能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B级金属波纹膨胀节、金属软管)

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压力管道安装取证

1、哈尔滨三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B2、GC3级)地址:哈尔滨道外区三电街1号哈三电厂院内

2、哈尔滨国安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GB2、GC3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63号

3、黑龙江龙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GB2、GC3级)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18号

4、七台河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B2、GC3级)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富路1号

(四)压力管道安装换证、增项

1、黑龙江省化工建设总公司(GB1级增项、GC2级增项)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629号

2、哈尔滨航天热能工程有限公司(GB2、GC2、GC3级)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建北街59号

四、机电类方面

(一)电梯安装维修换证

1、哈尔滨中兆迪康电梯制造有限公司(A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市河东区继电大街

(二)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换证

1、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C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地址:佳木斯前进区光复路766号 附件6: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名称地址变更单位

一、压力容器方面

(一)压力容器设计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设计研究院)原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规划设计研究所)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

有效期:2008年5月12日至2012年6月24日

(二)压力容器制造

1、哈尔滨市龙江食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D级D1类、D2类)制造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274号 原制造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地亩街76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51号 有效期:2007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4日

(三)气瓶检验

1、鹤岗斯达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无缝气瓶)原名为:鹤岗市斯达制氧厂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跃进路87号

有效期:2007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29日

二、压力管道方面

(一)压力管道安装

1、黑龙江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GB1、GB2、GC2级)

原名为:黑龙江中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9号

有效期:2004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7日

三、机电方面

(一)电梯安装维修

1、黑龙江省六通机电智能设备有限公司(B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原名为:哈尔滨六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滨街39号 原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54-1号 有效期:2006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附件7:

特种设备许可2008年6月延期单位

一、压力容器方面

(一)工业气体充装

1、哈尔滨中国酿酒厂(二氧化碳)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顺街45号

黑龙江省生态农业推广刍议 第3篇

关键词:黑龙江省,生态农业,农业推广

未来的一段时间, 我国农业发展将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在机遇方面, 农业生产结构的改善和农业科技的推广以及农产品市场的扩张、农业比较效益的提高等, 为中国农业推广提供了难得机遇。与此同时, 我国农业发展与推广还面临的巨大挑战:小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推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农业劳动人口的大规模转移与再就业使得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 农业多功能需求的增长对中国粮食与农产品安全及水土等资源超载压力的威胁等原因导致耕地、水资源和生态安全日益严峻。

如今, 人们逐渐认识到:通过一味高消耗来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 必须努力寻求一条经济、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农业发展与推广道路。为了应对以上发展机遇和挑战, 生态农业概念应运而生, 他是伴随着整个农业生产的不断推广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全新农业。生态农业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实践模式, 也是我国解决生态危机、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途径。

对于黑龙江省来说, 发展现代农业, 促进城乡一体化、不断增强全省农业综合实力, 至关重要。按照全省“十二五”规划中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的有关要求, 要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到2015年, 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要达到63%以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要达到70%以上, 农业良种覆盖率要稳定在98%以上, 农业生产标准化到位率要达到95%以上。要达到以上目标, 更需要加强生态保护和农业经济转型。

生态农业, 是指利用人、生物与环境之间的能量转换定律及生物之间的共生、互养规律, 结合本地资源, 建立一个或多个“一业为主、综合发展、多级转换、良性循环”的高效无废料系统。它是农业系统工程结构中的重要系统之一, 是保证“人地粮”和“水土肥”平衡的重要内容, 是农业发展的方向。生态农业, 简而言之, 就是在良好的生态条件下所从事的“三高农业” (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 。它不单纯地仅仅着眼于当年的农产量及当年的经济效益, 而是追求三个效益 (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的高度统一, 使整个农业生产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生态农业是伴随着整个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全新农业。

一、黑龙江省生态农业推广的自然环境与背景

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 同时也是国家规定保证粮食安全的粮食主产区之一, 黑龙江全省总面积约45.4万平方公里, 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73%, 位居全国第6位, 其中耕地面积9 175万公顷。黑龙江省幅员辽阔, 基本地貌特征是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即, 五山:大兴安岭, 小兴安岭, 张广才岭, 老爷岭, 完达山;一水:黑龙江;一草:松嫩平原;三分田:山地, 台地和平原。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发展, 而农业的发展还需要生态环境作为保障。全省土壤比较肥沃, 肥力较高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占60%, 适宜农作物生长, 具有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

农业作为对自然资源、环境依赖程度较高的产业部门, 农业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将严重影响农业的发展。在这一趋势下, 加强生态农业推广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对确保我省粮食高产、高效、优质, 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人口剧增, 导致土地资源使用结构变化;农药化肥塑料薄膜使用量增加, 水资源减少, 致使土壤抗侵蚀能力差;农村用能增加, 导致能源储量短缺;土地资源的频遭破坏, 致使因荒、硬, 旱、涝等受耕地灾面积增大。以上的农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严重阻碍了我省农业的发展, 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黑龙江省生态农业推广建议

(一) 生态农业推广概况

据统计, 目前在世界上已经进行生态农业来推广与管理的农业用地面积中, 欧洲国家生态农地占农业用地面积的比例普遍较高。其中, 澳大利亚生态农地面积最大, 占世界总生态用地面积的50%;其次是意大利和美国, 均占9%左右。仅从澳大利亚的生态农业面积来看, 就是中国的1300多倍。美国的生态食品的种类几乎包括所有传统食品种类, 生态谷物、水果、蔬菜、坚果和香料市场已有一定规模, 生态奶制品尚属新兴市场。发展中国家也已开始绿色食品生产的研究和探索。

近年来, 广西省各地推广的多种经营内容的“垄稻沟鱼”、“垄稻沟蛙”、“垄稻沟虾”、“瓜菜鱼”等, 均是生态农业推广的典型。恭城瑶族自治县建立的“养殖业沼气种植业”循环模式, 以沼气建设为纽带, 畜牧业 (主要是养猪) 、沼气互相促进, 沼液、沼渣又促进种植业 (主要是粮食、水果) 的发展, 也为黑龙江省的生态农业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经验。

据了解, 黑龙江省的绥化市已开发建设高寒地区“四位一体”生态日光节能温室, 解决了北方沼气池安全越冬问题, 改变了冬季沼气池不产气、半年闲、利用率低的状况。无公害种养, 废弃物综合利用良性循环, 使沼气技术与养殖业、种植业技术有机结合, 相互促进, 各得其所。

(二) 黑龙江省生态农业推广对策建议

1. 因地制宜, 推广生态农业

按照自然生态环境, 可将全省生态农业建设划分为五种类型区, 需根据地域特征, 有针对性的进行生态农业推广。

西部松嫩平原区 (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 。该地区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 旱田灌溉基础较好, 是全省主要商品粮和牧业生产基地。应积极推广旱作农业与节水灌溉技术, 加强对盐碱区的改良、利用, 采用生物、农艺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治理, 改良土壤现状、调整种植结构、防止次生盐渍化。

东部三江平原区 (位于黑龙江省东部) 。该地区土壤自然肥力较高, 人均耕地多, 粮食商品率高;机械化水平高;后备资源多, 水源比较充足, 发展潜力大。建议粮食增产以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产为主, 严禁不合理毁林毁草开荒;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生产体系;加强以治水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 蓄排并举, 土水肥林草路综合整治, 不断改善该区生态环境条件。

北部大、小兴安岭山区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 。该地区森林覆盖率高达63%, 地广人稀, 以林为主, 具有林农牧副相结合利用林木立地条件好的优势。建议建设能够永续利用的林业基地;在山前台地、沿江平原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造成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草, 封山育林;充分利用林间草场和其他山区资源大力发展牧、副业生产, 促进山区生态经济全面发展。

南部长白山区 (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 。该地区地貌类型复杂, 立体气候明显。建议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搞好水土保持;超标准的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草;充分利用山间平川谷地的水、土资源, 搞好水利工程配套, 因地制宜扩大水稻生产。与此同时, 搞好资源立体开发, 积极发展林果、人参、木耳、黑豆及养牛、养羊、养鹿、养蜂、养蚕等多种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走产业化道路。

中部丘陵漫岗区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 。是全省麦、豆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首先, 应坚持以大流域治理为骨干、小流域治理为单元, 以县为治理基本单位, 以户承包为基础, 以治理坡耕地为重点,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 对山水田林路草进行综合治理。其次, 把传统农业技术、先进适用现代技术与高新技术结合起来, 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的生态农业。

2. 大力发展生态高值产业

在2012年6月, 前国家主席胡锦涛首次针对农业科技提出要“构建我国生态高值农业产业体系”。同年10月, 农业部在北京成立了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其主要任务为, 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技术, 开展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监测和评价等等。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曾指出, 发展“生态高值农业”是应对未来农业巨大挑战、实现农业持续发展的一项最重要的创新举措。

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应在依托政府部门的同时, 结合科研院所研究成果, 对现有各种模式进行筛选、优化并作适当结构性调整, 紧密结合市场, 重点建设和推广具有自然、社会、经济适应性好且生命力强的生态农业模式。逐步提高各种重点建设模式的高科技含量, 积极发展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生态农业模式。

笔者建议, 可借鉴广西等地的有机栽培模式, 通过生物有机肥提高水稻的产量、稻米品质, 改善土壤生态系统, 保护产品健康安全;采用达到直接饮用标准的天然山泉水和原生态水库水进行农田灌溉;同时, 采用现代生物生态综合防治措施, 充分利用地区丰富多样的水稻害虫天敌, 抑制水稻虫害的发生。在整个种植过程不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和激素, 真正实现“完全天然”的生态高值农业。建立农协运作方式, 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

3. 积极推广绿色产业

2012年, 全省绿色 (有机) 食品认证面积达到6 720万亩, 实物总量3 150万吨, 产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 多项指标仍居全国之首。

尽管如此, 为加强生态农业推广我, 应采取综合措施, 开发绿色产业。加大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的开发力度, 鼓励、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规模, 尽快建立一批绿色食品基地县 (场) 、和乡镇;制定优惠政策, 扶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基地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同时, 逐步建立绿色食品生产、营销信息系统, 鼓励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出口, 并对我省绿色食品名优特品牌给予保护;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做社会公益广告, 大力宣传绿色食品对人类自身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 使全社会对绿色食品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 黑龙江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及科技扶持力度

政策引导和财政保障方面, 应把生态农业推广纳入到全省社会发展计划中。一方面, 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技、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等政府扶持项目, 要向生态农业有所倾斜。与此同时, 要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审计制度, 防治出现资金转作他用;另一方面, 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 形成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农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4篇

【摘要】 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底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出现断层、乡镇技术推广服务管理体制不顺、技术推广服务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技推广服务队伍积极性不高。建议采取理顺管理体制、构建“一主多元”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调动农技推广积极性、全面提升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中不可替代的技术支撑和载体作用。

【关键词】 新农村 建设 农技 服务 问题 对策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而建设现代农业关键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国内外农业发展进步的实践证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和载体作用。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思路和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更好更快建设新农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30年来黑龙江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改革和发展历程

从1978年至2008年的30年间,黑龙江省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经历了恢复性建设、巩固性发展和探索性创新三个发展阶段。

(一)恢复性建设阶段

这个阶段是指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10年,这个时期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特点是:土地经营体制由开始变革到不断完善,由集体经营体制向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转变,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需要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国家和省财政支持下,在公社化体系建设基础上,进行了恢复性的发展、建设并逐步完善。通过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政府扶持为辅与自我发展结合,有偿和无偿服务并存的建设发展,建成了省、市、县、乡、村上下贯通的全省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网络。

(二)巩固性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至20世纪末,这个时期是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巩固性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通过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三定”工作方针,以及实施“丰收计划”项目,促进了全省农技推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发展,加快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物化能力。这个时期我省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继续推进了乡镇推广体系建设。国务院(国发[1991])59号文件,明确把乡镇级技术推广机构定为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其编制、人员定额和所需经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和财力自行解决。黑龙江省根据文件精神,由省财政每年拿出60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中心)配套建设。1992年农业部、人事部联合颁发了(农人字[1992])1号文件,为稳定和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1996年中央[中发]2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国家并对乡镇农技推广单位开展了定性、定员、定编三定工作,同时,对落实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出台,有效保证了我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巩固发展和三定工作的落实。

二是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原则、规范、体制管理和保障机制。

三是保持了农技推广体系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通过巩固发展这一阶段,大大加强了黑龙江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有效保证了《水稻旱育秧稀植生产技术》、《玉米通透栽培技术》、《小麦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大豆垄三栽培技术》和《大豆平播密植栽培技术》等重大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为这个时期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由500亿斤到600亿斤的新台阶打下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三)创新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实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黑龙江省积极采取有效方法和改革举措,推进农技推广创新发展,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加强了对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从2004年开始,黑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县(市)级标准农技推广中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县(市)级农技推广中心建设标准选择建项目县,由黑龙江省财政投资建设。目前己建成县(市)级标准化中心17个。三是强化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四是开展了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黑龙江省从2004年开始在绥棱县进行农技推广体系试点改革,对乡镇农技推广人、财、事权实行了上收,归县中心管理。把全县9个乡镇按照作物种植种类和分布划分为三个区域,建立了三个区域站,村级设有农技协会,屯设有科技示范户。通过改革,试点县(区)理顺了体系,健全了机制,明确了职责,提高了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黑龙江省正在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

二、黑龙江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虽然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实践,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实行市场经济情况下,明显看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队伍、机制等有许多不适应,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底层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出现断层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农民技术员“误工补工”报酬无法兑现,黑龙江省农民技术员队伍和科技示范户大幅度萎缩,并且缺乏有效管理。税费改革前,黑龙江省农民技术员队伍最高有26852人,科技示范户157361户。而目前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农民技术员或推广户不足2000人。例如西部某县改革前有农民技术员325人,而目前只有一个乡镇还设有技术员,而且待遇也是村里自筹解决。从社会其他推广服务组织看,黑龙江省目前主要有,一是农业科研、教育单位通过实施项目活动进入推广领域;二是涉农企业为了销售产品,开展技术推广活动;三是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组织技术推广活动。前者由于地域、人力等因素限制,其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后两种推广形式的特点是目的性突出,具有排他性、时段性,重视经济效益,轻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残缺,造成了技术推广服务在终端出现断层。基层网络断层对农技推广造成很大影响,一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无法及时到达农民手中;二是生产中出现的有害因素无法及时反馈;三是技术措施实施到位难。

(二)乡镇技术推广服务管理体制不顺

进入21世纪初期,伴随农村基层税费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推广机构多家(农技、农机、水产、林业、土地等)合并成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划归乡政府管理,打破了乡镇推广站多年来由县级农技推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的体制。由于基层的推广体系改革仅是在乡镇推广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权上有所动作,而县级推广机构改革还没有进行,县级农技、农机、水产、林业等推广服务机构分设,县、乡改革不同步,县乡推广一体化的格局难以形成。出现了多头管理却无人管,推广服务力量分散,技术优势难以发挥的局面。又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混编混岗严重,在职不在岗的现象普遍存在,县级农技中心失去了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的管理指导权限,导致技术推广工作在基层受到严重影响。管理体制不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作用的发挥影响很大,一是造成了业务工作在乡镇不被重视,试验示范任务落实跑粗走样,严重影响了技术到位率;二是县级多头指导造成各级业务部门都不愿意对服务中心进行投资建设,使乡镇推广机构服务手段更难以提高;三是由于农技人员经常被抽调做临时工作,造成乡镇推广机构对农民指导和对上信息反馈难以及时,严重弱化了应有的职能。

(三)基层技术推广服务运行机制不健全

黑龙江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运行机制不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奖励评价机制、知识更新机制等都有待完善。全省县级农技推广中心每人每年平均推广经费只有300—500元,乡镇推广经费更是无从保障。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固定模式,黑龙江省推广服务机构长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农技人员完成的公益性推广工作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产生的效益与个人收入待遇没有挂钩,服务对象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与个人业绩没有挂钩,导致了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在社会上地位也没有得到有效认知。由于经费的限制,知识更新机制也有待完善。据统计,我省县、乡级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5年内参加过培训的人数占64.9%,即平均每年13%的农技人员才有受训机会,而且大多数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仅为1周甚至更短时间;每年仅有3.3%的农技人员接受3个月以上的培训。运行机制不健全对推广工作进一步深化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受经费所限,推广部门大范围存在“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现象,工作进一步深化创新没有保障;二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难以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知识更新提高速度慢,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滞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四)技术推广服务手段落后

黑龙江省从1981年开始组建县(市)推广中心,至今已接近30年。虽然通过国家一些项目支持和省财政的投入,推广手段有所改善,但与其承担日异繁重的推广任务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缺乏综合化验能力。目前黑龙江省内县级中心只有50%的化验室能开展植保检验检测工作,有5个县化验室能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距离全面实现综合化验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办公培训手段落后。多数县市没有固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办公培训设备也非常缺乏;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办公、培训、信息采集和发布的能力非常弱;多数县市培训工作还停留在一块黑板、一根粉笔的原始水平。三是交通工具不足。推广工作如果深入开展,至少需要公务车、推广车和监测检验车等三种类型车辆。而我省目前有53个县级中心只有一台交通工具,差距非常大。乡镇推广机构在改革后,房屋、设备等被大量变卖、转移,目前多数都在乡镇政府办公,没有化验、培训等基本推广设备和场所,可见在乡镇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之难度。

(五)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积极性不高

黑龙江省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体制机制没有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推进和市场需求格局的变化而变化。在这种农技推广服务体制机制下,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还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没有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其工作的好坏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更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许多推广工作也就难免流于形式。也就是说,农业技术推广的速度、效果、服务质量及最后效益不能和推广主体的努力程度和付出挂钩,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位,影响农技推广效率。

三、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改革的思路对策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面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农民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迫切需求,尤其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提高农产品品质与效益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题,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服务的科技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强化公益性职能,理顺管理体制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国家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农业公共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农技推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经验。因此,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应该坚持强化公益性职能,合理布局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明确职能,理顺体制,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主导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要在全省普遍强化县级标准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乡镇级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的要求,由各县根据乡镇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的具体模式。具备种植区划明显、产业优势突出的地方,要尽力向建立区域站方向努力。村级服务站点要以建立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示范户、培养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科技带头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成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为重点,打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终端基础。

要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作用的管理体制。根据黑龙江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多年来的运行实践和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为便于县级主管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确保有效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全省乡镇(区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实行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方式,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管部门在人员的考核、晋升等方面,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

(二)大力发展社会化技术服务组织,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我国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要求建立起来的,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广方式等均与当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个单一的体系已经明显地不适应,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多元化的农业推广服务新体系渐见端倪。因此,尽快构建一个高效的“一主多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至关重要的历史任务。

构建“一主多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新整合现阶段的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在加强现有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体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形成一个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应采取政府统筹、多方协作、优势互补、平等竞争的办法,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各类农业教育和科研机构要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推进科研、教育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在这方面应当借鉴美国的做法,就是由大学教授、科研专家、推广员、农场主或行业代表组成“专家领域推广队伍”,一方面广泛传播科研成果和科学技术,另一方面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这种做法把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和生产紧密的结合起来,既加快了新成果的转化,又使科研教学更有针对性。

(三)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性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第5篇

【发布文号】黑科农发[1988]141号 【发布日期】1988-08-10 【生效日期】1988-08-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黑科农发〔1988〕141号)

黑龙江省科学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经省政府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批准的《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批准)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发布)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使实验研究、检测结果和安全试验正确可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用于各种动物实验或作为生物制剂原料的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兔、犬、猫、鸡、猪和非人灵长类等常用动物及用于科学实验和检测的其它动物。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一切实验动物及与实验动物相关的笼器具、饲料、垫料、设备等一切支撑条件的研究、生产领域。

第四条 第四条 本规定由省科委组织实施。省科委委托有关部门从事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第五条 用于实验动物的建筑设施应合理布局,其空间组合、内外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等,均应符合科学要求,逐步达到标准化、系列化。

第六条 第六条 用于实验动物的饲育器具、设备,实验动物的饮水和饲料的配制、成形、包装、运送、灭菌与保存,应符合各类、各系、各级实验动物所需要的标准,确保卫生和营养要求。

第七条 第七条 实验动物的保种、繁育方法应与各类、各系、各级实验动物的微生物学、遗传学监测控制报告和繁育记录相符合。

应用实验动物进行实验、安全评价和药品检定或制作生物制品等单位,也应具备相应的饲养条件。

第八条 第八条 实验动物的引入和输出,除应符合国家动植物检疫规定外,还应符合实验动物的特定需要与技术要求,并持有必要的证明和记录。

第九条 第九条 各实验动物机构由其单位技术部门领导,机构内部的总体管理、经费使用、人才培养、繁育规划、统计核算、工作方式、操作规程、监控分析、设备维修等方面,应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第十条 各实验动物机构,应向省科委申请单项或多项实验动物认可合格证。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省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经常对各实验动物机构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凡不按本规定所做的实验及发表的检测结果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凡使用未经认可合格的实验动物者,有关部门应停止对其研究项目继续拨款,对其研究结果不予承认。检定或评价报告视为无效。药品、生物制品或其它产品均属不合格。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省科委及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1)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进,直至吊销其实验动物认可合格证。

(2)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应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3)对发生疫情不报,或因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疫病扩散和人员致伤、中毒、患病等严重损害的实验动物机构和个人,应追究其行政或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省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执行国家规定。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的说明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

实验动物科学是一门新的综合性科学,它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并与生命科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科学研究、生物制剂、安全评价等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实验动物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实验动物科技与相关的技术是衡量现代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门科学不快快发展起来,很难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

目前,我省的实验动物工作还比较落后,至今没有一个专门的法规加以协调和管理,很不适应日益发展的科学需要。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和专门的规定加以协调,因而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也影响了我省实验动物的质量提高。为了加强对我省实验动物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实验动物质量,以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省科委组织起草这个《规定》。本《规定》的制定,将进一步促进全省实验动物工作迈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起草《规定》的过程中,我们感到,实验动物有各类、各系、各级之分,实验目的也各不相同,就全省而言,只能实行宏观管理,不可能替代各系统、各单位的具体要求。对那些必须加强管理的工作,《规定》中已明确提出,涉及一些比较具体的要求则准备通过实施细则来提出。这样可以使《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本《规定》要求,参照标准申请颁发合格证书是这项工作的中心任务。合格证分三大类,即“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为了便于管理和促使实验动物机构不断努力提高水平,按实验动物机构的规模、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动物的品种及总饲养量,分四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等级的机构标准。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照标准申请相应的等级,今后条件改善后亦可申请更高一级的认可合格证。“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准备分为四级,即高、中、初和实习级。根据各类、各系、各级实验动物的标准,有关单位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验动物质量,而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及设施则是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的先决条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认可合格证制度可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申请颁发“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和“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第二阶段颁发“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及标准,省科委准备组织力量抓紧制定,从一九八八年下半年起分批发布。实施细则是《规定》实施时的补充说明,制定的原则要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标准是《规定》实施的技术要求,根据“急需并且条件已成熟的先制定的原则,逐个制定,逐渐形成完整的标准系列。

考虑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以便科研论文、检测结果和生物制品能被省外和国外接受,标准不能定得太低,可分阶段逐步达到各项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和要求由实施细则说明。

《规定》第十条确定“各实验动物机构,应向省科委申请单项或多项实验动物认可合格证。就是允许一个单位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分项达到标准,分项领取合格证。因此,各单位可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度规划。

为了保证《规定》的实施,我们准备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建设

为了统一思想和协调动作,由省科委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该部门为兼职人员组成),来组织协调和推动《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全省性有关实验动物机构。人员及质量等方面的考核方法和要求。

(三)动员各系统、单位开展自查

《规定》发布以后,先在医学卫生、医药、科学研究等系统选择部分不同类型的单位试点。进行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的申请发放工作,选择适当时机在我省全面展开。在此之前,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规定》先行自查。

(四)落实监测单位

组织和支持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单位合作,承包有关实验动物的环境、遗传、微生物、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检测和鉴定任务。

(五)宣传教育

1.省科委组织召集有关部门介绍《规定》制定的意义、产生过程和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要求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规定》的实施。

2.通过报刊、2.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介绍《规定》,提高人们对实验动物在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关系人类健康长寿的生命科学探索中作用的认识,提高人们对生产和应用合格实验动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从而把我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应用水平向前推进。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6篇

贵政办„2009‟53号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池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贵池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施“科教兴农”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强化公益性职能、理顺体制、合理设置机构、创新机制等措施,逐步构建起以公益性职能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由农业科研机构、院校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改革措施

(一)加强公益性职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公益性职能。切实做好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技术的集成推广;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和防治及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贯彻实施农业标准,指导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开展业务活动。

(二)合理调整机构。根据区域农业特色综合情况,新设梅龙、梅街、秋江和殷汇4个区域站。其中,梅龙站服务区域覆盖江口街道、梅龙街道、马衙街道、墩上街道,站点设在梅龙街道;梅街站服务区域覆盖里山街道、梅街镇、棠溪镇,站点设在梅街镇;秋江站服务区域覆盖秋浦街道、秋江街道、乌沙镇、牛头山镇,站点设在秋江街道;殷汇站服务区域覆盖殷汇镇、涓桥镇、梅村镇、牌楼镇、唐田镇,站点设在殷汇镇。保留各镇街道农技推广中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由区编委会负责。

(三)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体制,统筹配置农技推广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各镇街道农技推广体系人、财、物“三权”收归区农技推广中心管理。

(四)改革用人机制。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区农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我区农技推广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1名,其中区农技推广中心编制28名,镇、街农技人员编制93名;现在编在岗实有农技人员118人,其中区农技推广中心28人,镇、街道农技人员90人。现有在编农技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编内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与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的农业技术人员上岗的具体标准。技术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考评和职称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内镇街道的意见。

(五)创新推广服务方式。立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广大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农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技术等信息,指导突发性动植物疫情、病虫情和农业灾害处置及防治。积极探索农业技术服务咨询热线、大众媒体、科技赶集、科技特派员等服务形式,开展面上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利用科技示范场(基地)等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样板带动推广。

(六)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新设区域站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区财政部门对区域站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及医疗保险等实施相应的预算供给政策。对其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参照区域性各的资金状况,每年定额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

三、时间要求

2009年9月底前,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11月底,完成方案的通过批准和改革筹备工作;200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的各项工作。

四、组织保障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7篇

先说喜欢我能死啊?别闹,听话。

有本事你就照顾好自己,不然就老老实实地让我来照顾你!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农业|蔬菜-文件法规中国政府网英文版俄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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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黑政发〔2011〕10号

发文时间: 2011-02-26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蔬菜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是关系城乡居民生活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民生工程,也是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丰富“菜篮子”关键在于抓好“菜园子”。为发挥我省农业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做大蔬菜产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确立蔬菜产业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为目标,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品种结构,努力提高蔬菜生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构建现代蔬菜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定位。依据我省生产蔬菜的资源、生态、基础、区位等优势,面向省内、国内、国外三个市场,突出优质和特色,强化设施蔬菜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立足方便、即食,精细、高档、多样蔬菜产品加工,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加工、贮藏和市场开拓能力,推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700万亩,比2010年增加100万亩,增长16.7%,其中设施蔬菜面积发展到100万亩,增长1.5倍,蔬菜总产达到2000万吨;常年地产蔬菜自给率提高到85%,旺季自给有余,淡季自给率达到65%;年外销量达到300万吨,其中出口量达到100万吨;农民人均蔬菜收入达到500元以上,占全省种植业人均收入的10%以上。

二、强化基地建设,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四)优化区域布局。立足各地区位优势和消费特点,突出发展“四型”蔬菜生产基地。城郊型: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大中城市为主,重点发展冬春鲜销精细设施蔬菜。出口型:以黑河、绥芬河、虎林、抚远、嘉荫等14个边境市、县为主,重点发展番茄、甘蓝、胡萝卜、圆葱、黄瓜等适于对俄罗斯出口的蔬菜。外销型:以双城、阿城、北林、安达、海林、林甸、富拉尔基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县(市、区)为主,重点发展油豆角、秋番茄、大白菜、甜玉米、胡萝卜等优质南销蔬菜。特色型: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伊春、大兴安岭、农垦、森工等具有产业基础的市(地、局)为主,重点发展油豆角、大青椒、紫长茄、甜瓜、甜菇娘、黑木耳、猴头、山野菜等地产特色名优蔬菜。

(五)扩大基地规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蔬菜规模经营。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发展蔬菜生产。各市地要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最低菜田的标准,建设反季节蔬菜、精细蔬菜和外销出口加工蔬菜基地。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田等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省新建标准蔬菜生产基地200个,发展专业乡(镇)100个、专业村1000个、蔬菜生产大户5000户。

(六)发展设施蔬菜。加大以节能、低碳、高效、简易、实用为核心的生产技术攻关,利用光能、地热、热电余热、生物发酵等热量资源和新能源,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应用新材料、新结构的棚室,提高设施蔬菜标准,最大限度利用热能。重点扶持大中城市、油煤矿区和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设施蔬菜。

(七)推进标准园建设。支持标准化蔬菜园建设,在全省创建100个露地蔬菜千亩成方、设施蔬菜200亩连片的蔬菜标准园,全面带动蔬菜基地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开发、引进、培育耐弱光、耐低温和适应市场需求的蔬菜新品种,研究综合配套先进技术,加快科技创新。鼓励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基层科技服务队伍。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蔬菜种植水平。

三、壮大龙头企业,健全加工贮藏体系

(九)发展蔬菜加工。鼓励各地通过招商引资、改组改造、联营联合等形式,培育和壮大贮藏保鲜、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加工龙头企业群体。支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到2015年,培育和壮大规模以上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80家以上,年蔬菜加工量达到100万吨,特色礼品菜占蔬菜加工量的20%。

(十)完善贮藏设施。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冬春淡季蔬菜储备制度,增强城市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等大中城市和蔬菜生产县,依托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大型冷库和贮菜窖,提高秋冬季蔬菜贮藏能力。鼓励蔬菜流通企业、蔬菜生产合作社和农民建设蔬菜贮藏设施。扶持加工企业改造和更新设备,建立蔬菜气调保鲜库,发展冷藏运输机械,完善蔬菜产、贮、销冷藏链,提高淡季蔬菜总体供应水平。到2015年,全省新建保鲜气调库20个,大型冷藏库50个,标准菜窖100万平方米,秋冬储菜能力增加75万吨。

四、加大营销力度,努力拓展市场空间

(十一)改造和建设蔬菜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12个省辖中心城市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分期分批对66个县(市、区)中心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和城市社区蔬菜零售网点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支持蔬菜主产区和集散地建立产地蔬菜批发市场,种植规模在5万亩以上的,建立1处蔬菜产地批发市场或专业蔬菜批发市场。到2015年,全省改造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12个,新建蔬菜产地批发市场30个,年交易量达到1300万吨,交易额达到250亿元。

(十二)加快蔬菜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蔬菜拍卖业务,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引进建立大型蔬菜物流企业。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企业开展“农超对接”,组织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学校、酒店、厂矿等用菜大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实现生产与流通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蔬菜交易成本,提高菜农收入。开通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对于出省和进入我省的蔬菜运输车辆全部免征道路通行费,减少运输成本,保证蔬菜运输畅通。

(十三)培育蔬菜生产合作社。成立省蔬菜产业联合会,组织、支持和发展各类蔬菜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提高蔬菜产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升产业集中度。到2015年,新建蔬菜专业合作社500个以上,蔬菜合作社基本覆盖专业村和专业乡(镇)。

(十四)打造蔬菜品牌。通过展览展销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省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提高知名度。鼓励扶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申报使用地理标志,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牌,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五、完善监管制度,保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五)实行生产准出制度。对生产出的蔬菜进行产地检验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准销售,全面提升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经营大户开展GAP、ISO9001、ISO1400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和产地认证。到2015年,全省蔬菜实现无公害化生产,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绿色(有机)蔬菜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十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蔬菜市场的监督管理,在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立农药残留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方可允许进入市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严禁入市,并予以销毁处理。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和执法监督检测体系,特别要在蔬菜主产区和生产基地建立蔬菜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备检测人员和设备,增强检测能力。(十七)实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在全省建立蔬菜生产销售档案登记制度,对蔬菜生产者实行生产销售全过程档案登记管理,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十八)实行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完善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蔬菜质量信息,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并使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推进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六、强化组织保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十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蔬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市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实行奖惩制度,鼓励各地发展蔬菜产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实际,全力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农业部门要推行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做好产地蔬菜质量认证,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发改部门要制定“菜篮子”发展规划,把设施蔬菜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商务部门要制定蔬菜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完善蔬菜流通体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助做好城市蔬菜基地选址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进行选址,尽量避免所选土地在今后经济社会发展中被征占;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推广和培训力度;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蔬菜基地环境保护工作,防止蔬菜基地面源污染;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开辟蔬菜运输“绿色通道”,保证蔬菜运输畅通;质监部门要加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保证蔬菜产品质量;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蔬菜市场的监督检查,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物价监管部门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时平抑市场价格,稳定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通过信用担保和农户联保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为蔬菜生产户提供贷款,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保险部门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与蔬菜产业相关的保险服务。

(二十)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各项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蔬菜产业给予大力扶持。省利用农业开发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推广、生产设施和龙头企业建设,对符合国家农业开发要求的用于蔬菜产业发展的银行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此项工作由省农委与省农业开发办共同落实。省级财政通过整合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蔬菜产业发展。有关市(地)、县(市、区)财政根据需要和产业布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方面建设。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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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第8篇

1 推广体系建设情况

1.1 机构设置

市里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个, 双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创建于1983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部设置:“七站二室”。即:推广站、土肥站、植保站、水稻站、测报站、基层站、经作站、化验室、办公室。全面负责承担着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指导等工作, 是农业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核心部门。为了改善办公条件,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004年多方筹集资金对中心进行了彻底改造和修缮, 更换了门窗, 铺设了地面, 改造了暖气、锅炉, 建设超水平的会议培训中心, 规划了庭院, 配套了微机、打印机, 并全部上网, 达到标准化农业中心的要求。行政隶属双城市农业委员会管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24个, 都有办公场所, 行政隶属乡镇政府直接管理。

1.2 推广队伍

现在市、乡镇两级农技推广体系共有各类技术推广人员185人。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有职工66人, 其中, 管理人员1人, 具有正高级推广研究员1人, 副高级农艺师技术职称的20人, 具有农艺师技术职称的23人, 具有助理农艺师技术职称的11人, 工人10人。具有本科学历18人, 大专学历33人, 中专学历5人, 工人10人。乡镇现有推广人员119名。其中, 技术干部115人, 工人4人。其中学历结构:大学本科23人, 大学专科84人, 中专及以下12人;职称结构:高级农艺师3人, 农艺师31人, 助理农艺师42人, 其它43人。

1.3 经费来源

市推广中心经费来源为市财政, 乡镇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乡镇财政。

2 存在问题

2.1 经费不足

财政只保证推广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农技推广费用等一点没有。由于农技推广是无偿为农民服务, 没有经营性收入。要想开展农技推广工作, 必须多方筹集资金, 因此,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2.2 非专业技术人员过多

乡镇推广系统近几年的改革, 非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断增大, 乡镇由119人技术人员, 其中非专业技术人员58人, 占总数的48.7%。

2.3 推广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市乡两级农技人员技术水平和生产实践能力均有待提高。由于知识更新很快, 农业科技不断发展, 必须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需要, 并且多深入到田间地块进行生产实践, 这样更好的指导农业生产。乡镇级农技人员, 由于非专业技术人员多, 对农业技术了解掌握不够, 不能指导农业生产。

2.4 乡镇推广队伍不稳定

乡镇农技人员可以说“一人多用”, 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 使农技人员不能专心从事业务工作, 影响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建议

为了确保农技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真正发挥农技推广的作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提出如下建议:

3.1 确保农技推广和办公经费

只有经费保证, 才能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的开展, 才能真正提高农技人员的积极性, 发挥农技推广人员作用, 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3.2 提高农技人员整体水平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进修学习、深造等, 提高农技人员科技水平, 为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近几年, 我们注重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每年都要举办几次培训班进行培训)

3.3 确保农技人员从事本职工作

乡镇级农技人员, 不要“一人多用”, 要是从事农技推广人员专心从事本职工作, 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不要做多面手, 啥都懂一点, 啥都不精。

3.4 实现农技推广现代化

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 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 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 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 向资源开发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四是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 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从而, 为农产品优质增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3.5 农技推广队伍实现多元化

要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 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县 (市) 农技推广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 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 承担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搜集、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等公益性职能。改革乡镇农技推广体制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和自然区划的特点, 建立跨乡镇的区域站。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 建立各种专业协会。

3.6 农技推广形式实现多样化

农技推广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市场的需求、产业的要求, 破除就技术抓推广、各自为政单打一的旧习惯, 树立为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与全程服务的新思想, 搞好相应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坚持农业科技培训, 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狠抓不放。重视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 突出抓点示范。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 强化对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管理。

3.7 建立农技推广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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