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精选6篇)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第1篇

风俗

1、食物禁忌

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回族禁食猪、马、驴、骡、狗和一切自死的动物、动物血,禁食一切形象丑恶的飞禽走兽,无论牛、羊、骆驼及鸡禽,均需经阿訇或做礼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后屠宰,否则不能食用。

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烟、不饮酒,但特别喜欢饮茶和用茶待客。由于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饮茶习俗,北方回族地区有罐罐茶;云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

2、起经命

根据宗教规定,回族婴儿诞生的当天或三天之内,必须请一位阿訇给婴儿举行命名礼,即起经命,也叫回回名。命名礼首先由家庭主人,把孩子抱到门槛里,阿訇站在门口或门槛外,先对着小孩的右耳低念“班克”(宣礼词)。

再对着小孩的左耳念“杀麦体”,即教民汇聚到清真寺后准备礼拜的招呼词。尔后,是男孩便在左耳里慢慢吹一口气或轻轻咬一下,是女孩则在右耳朵里吹一口气。其意思是把一个新生儿,由清真寺之外呼唤到清真寺之内,一生下来就要成为一个当然的穆斯林。

仪式后,便从回教众多的先贤中选出一个美名,告诉家里人。这天,有条件的要宰羊,一般的也要炸油香、撒子、花花等,请阿訇,送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以示庆贺。命名礼结束后,要用红枣、白糖、红糖、冰糖水等甜东西给小孩儿开口。

3、婚礼习俗

各地回族婚礼形式多种多样。比较一致的程序是请媒人提亲、说色俩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亲)、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闹洞房、摆针线、回门等。

服饰文化

回族服装大体与汉族相近,但在头饰上仍保留着古老的传统,回族男子一般戴白色无沿小帽,表示清洁不染;妇女头戴圆撮口帽,戴盖头(也叫搭盖头),一般把头发、耳朵、脖子都掩盖起来。盖头有少女、媳妇和老年妇人之分,少女戴绿色的,媳妇戴黑色的,老年妇人戴白色的。老年妇人的盖头较长,少女、媳妇的较短,只披到肩上。盖头上有的还绣有花边和图案。妇女服装为右衽大襟短上衣,着长裤。

年轻人喜欢在前襟、胸前绣花,在衣服上镶色、滚边。男的头戴回回帽,有白的和黑的两种。上着对襟短上衣,穿白长裤、白袜子,喜欢在白衬衣外套坎肩。回族男子很注意胡须的修饰。男子一般在二十几岁开始留胡须,因教派不同,形式不同,有的只留下巴相,也叫山羊胡,有的留全脸胡。

妇女护头面的头巾,源于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的影响。遮住两耳、脖子和头发,只将面孔露出。青年妇女一般戴绿色的,盖头较短,只披到肩上;老年妇女一般戴白色的,盖头较长,直披到腰际。

丧葬风俗

回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约有40万人,信仰伊期兰教。回族人死了叫“归真”。即“回到真主那里”之意。人死了,家属不能过度悲伤,更不能捶胸顿足,嚎啕大哭。也不能给死者下跪磕头,只能下礼(俯着单腿曲跪)。安葬死者,不用棺材,实行软葬。回族人,不论什么原因,死在何地,都要抬到清真寺,然后从那里发葬。凡是在回族居住地死亡的人,不管他的国籍、肝胆色、官职大孝富贵贫贱,回民们只要耳闻目睹,都要去帮助料理丧事,安葬死者。

回族同胞非常讲卫生,无论是去礼拜、赞圣,还是与死者遗体告别,人人都要认真沐浴,随时保持内外清洁。人死后三天之内,丧家不生火做食。丧主和吊唁的人们皆由邻居和近亲接待。这样既安抚了丧主、减轻了悲伤,又加强了团结。若借死人之机大吃大喝,将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丧葬仪式,程序严谨。人将停止呼吸时,亲属将他的头朝北,脚朝南,面向西,同时口念头“讨白”。其内容是回忆、总结死者一生的善恶功过。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第2篇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

回族对可以食的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鹑、兔等畜禽,也要请阿匐或懂得宰牲规戒的穆斯林来宰,形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净和小净。如宰牛、羊、驼时,须用绳子捆绑其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并将这些可食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西的姿势,宰牲时必须先念诵真主名,然后切断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净血液之后方可剥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滚水烫皮、烫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畜禽。

回族由于受《古兰经》的影响,严格禁酒,毫无变通办法。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饮料代替。回族群众认为,酒是一种麻醉饮品,饮酒不但对身体健康不利,而且在历史和现实当中,因饮酒耽误国家大事、败家、丧身、违法乱纪、为非作歹、毁坏自己声誉的不胜枚举。

所以,回族认为饮酒是不光彩、不应该的,必须严格禁止。对孩子从小就进行教育,不许饮酒。现在回族无论是烈性酒,还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饮酒者同桌聚餐。虽然,回族对酒不像对猪那样憎恶,城市里的回民现在也有喝酒的,但他们都背过父母去喝。

另外,回族也不抽烟,认为抽烟特别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所以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百里无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长辈对晚辈,妇对夫都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敲警钟。

回族禁止求签、玩赌、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让算命先生给自己算命,也不去给别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风水阴宅,不求仙方神药,不搞驱鬼治病等等。回民认为求签算命等这一切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头雕塑像,家里忌摆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墙上也不愿挂人头画像,只挂山水风景画。有的回民家虽挂了人物或动物画像,但礼拜时,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因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灵,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养成了在家里不摆偶像的习惯。

张家川回族特色文化初探 第3篇

一、民俗文化

张家川回族的风俗民情与回族基本上一致, 但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 相互之间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而在服饰、礼仪等方面又有所改变, 但在婚姻、丧葬、禁忌等方面始终保持着鲜明的民族特点。

服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与汉族的长期交往交流, 回族服饰大体上和汉族相同, 但根据宗教规仪也有自己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头部装饰上, 回族成年男子通常多戴黑、白色平顶号帽, 因此, 人们把戴白帽作为识别回族的外部特征之一。妇女平时都戴用丝绸等制成的盖头, 老年妇女惯用白色、黑色盖头, 新婚妇女一般使用颜色比较鲜艳的纱巾或者戴白色圆顶帽, 未婚女子则不戴盖头或帽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 一些青年只是在“跟尔吉”或礼拜时戴帽子, 平常不戴, 一些已婚的上班年轻妇女也不戴纱巾或帽子。

礼仪, 回族同胞平日里见了面要互致“色俩目”, 以表问候, 尤其是像尔德节这样庄重的节日, 晚辈要主动向长辈道“色俩目”, 如果长辈不在身边, 就必须以打电话等方式进行问候, 以祝节日快乐。

结婚, 回族婚嫁一般实行回族内部通婚, 若与非穆斯林通婚, 对方必须信仰伊斯兰教。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 凡是身心健康的成年穆斯林必须履行结婚仪式。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 自由恋爱越来越普遍。而在农村, 少数青年是自由恋爱, 多数青年男女是通过有威望的媒人作谋, 双方经见面、认识、了解后觉得对方合适, 就告知父母, 然后通过请媒人 (一般由男方家请) 经过提亲、订亲、送礼、最后结婚。但不管是哪种形式, 除了合法的登记领结婚证外, 结婚当日都必须请阿訇念“尼卡哈” (证婚词) 仪式, 之后既成为教法规定的有效婚姻。结婚日期, 除星期二 (阿拉伯语“斜扇拜”) 视为不吉祥外, 其他日子都可举行, 一般以“主麻日” (星期五) 嫁娶者居多。

起名, 小孩出生的第三天到第七天, 要专门请阿訇给孩子起“经名”, “经名”又叫“回回名”“穆斯林名”, 都是阿拉伯语, 因为《古兰经》是用阿拉伯语写的, 经名就是“经典”的意思, 为了防止和家人重名, 阿訇事先要问问家人的经名;也可以把家人商量好的名字告诉阿訇, 阿訇要边念边对着小孩的耳朵吹, 通常是“男左女右”, 至此, 整个起名过程才算结束。一般男孩的名字大多用有素夫、阿丹、尔利、尔撒、穆撒、达吾旦等伊斯兰教先贤或圣人的名字, 女孩用麦尔燕、哈里麦、阿西叶、索非娅等先圣先贤妻子或女儿的名字。

贺生, 婴儿出生后, 亲朋好友会来看孩子, 也叫“看月”, 婴儿出生一个月后, 选择一个吉日, 要为婴儿进行贺生礼仪, 也叫“满月”, 到时候亲朋好友都来为孩子的出生祝贺。父母为了感谢他们的到来, 早就准备了丰盛的佳肴。

朝觐, 是伊斯兰教规定的“五功”之一, 每个穆斯林如果经济条件允许, 一生都应该去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一次。这五大功修即念、礼、斋、课、朝。

丧葬回族葬礼提倡从速从俭, 三日必葬, 葬不择时, 实行无棺土葬。葬前, 尸体需由同性的亲人为之净身 (洗尸) 。洗后, 用三丈六尺白布 (“开凡”) 穿裹遗体;停厝院内或清真寺内, 阿訇及众亲友面对“塔布提” (移尸匣) 站立, 阿訇口诵《古兰经》举行“者那则”仪式 (遗体告别) , 仪式结束后, 把“塔布提”由晚辈抬或车载到墓地安葬。墓穴南北向, 深约2米, 在坟的西壁挖一个上圆下平, 高约1米, 长可容身的穴, 名曰撺堂或偏堂。将尸体头北脚南, 面向西侧卧于洞内, 墓内不放任何物品, 后用土坯堵严, 封上洞口, 再填上墓坑, 坟堆做成鱼脊形。同时, 由阿訇在冢前诵读《古兰经》, 主人及送葬者环跪墓前, 念经毕则礼成。妇女不得送葬。葬后, 一般要请阿訇在亡人谢世后的第七天 (头七) 、第十四天 (二七) 、第二十一天 (三七) 、一月 (月斋) 、四十天、百日、周年, 都要请阿訇到墓地念经, 表示哀悼。

禁忌, 回族对肉食的选择比较严格, 回族不食猪肉, 人人皆知, 除此之外, 还禁食狗、马、驴等家畜和虎、豹、狼、狐等凶残禽兽的肉, 忌吃一切动物的血液;不吃未履行宗教仪式而宰杀或非穆斯林宰杀和自死的畜禽。禁止吸烟、饮酒, 家中招待客人或婚宴上, 不用烟酒;禁止未经允许进入清真寺大殿, 如进入必须脱鞋。对食用的牛、养、鸡只能说“宰”, 不能说“杀”。对殁了的伊斯兰教徒, 称“亡人”或称“无常”, 忌称“死人”。但是张家川的一些年轻人与汉族长期交往, 受到汉族的影响, 在平日里已经开始吸烟、喝酒。

二、宗教文化

张家川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 认主独一, 信仰坚定。每个穆斯林每天都需要五次礼拜 (即晨礼、晌礼、哺礼、昏礼和霄礼) , 除此还有每周五中午的主麻日聚礼, 开斋节和古尔邦节的会礼。他们认为按时参加礼拜是对真主的爱的最直接的表达方式, 如果有错误或罪过, 真主都会宽恕他们, 所以礼拜被认为是他们向真主认识错误和忏悔的最好机会。通过礼拜, 真主会原谅以前犯过的错误, 并且会引导你走向新的生活;通过礼拜, 可以升华自己的品行, 注意自己的言行;礼拜不仅要注重外表, 而且还要从内心深处真正感念真主。

宗教文化教育主要是指家庭教育和阿訇的讲经教育, 张家川的小孩一出生就受到家庭宗教的耳濡目染, 在孩子长到十来岁时, 家长会利用孩子的假期时间送他们到清真寺里去学习最基本的宗教知识。经文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首先要学会阿拉伯文字母和拼写的基础训练, 要求每个学生都要会读会写。另一类是宗教常识课的学习, 主要学习宗教礼仪方面的知识, 包括信仰、礼拜、斋戒、大小淋浴和一些有关穆斯林宗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宗教基本知识。

三、节日文化

回族的“尔德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既是全世界伊斯兰教的三大宗教节日, 又是信仰伊斯兰教各民族一年一度的共同节日。

尔德节, 又称开斋节, 是穆斯林在满斋后的第二天, 这天早晨9时~10时, 到清真寺聚众礼拜, 互致“色俩目”问候, 然后请阿訇为亡故的先人游坟诵经。同时, 还要向清真寺缴纳一定数额的“菲图尔” (付行天课) , 对贫穷无济的教胞散“乜贴”。节日共三天, 期间, 各家各户都要炸油香、馓子、果果等各种食

敖鲁古雅使鹿部落手工艺品探究

李一娜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100048)

摘要:敖鲁古雅使鹿部落, 是属于鄂温克民族其中的一支的部落, 是我国境内唯一的一支在生产、生活中大量使用驯鹿的部落, 也是我国境内唯一从事狩猎活动的部落。他们的图腾崇拜有火、太阳、闪电和熊。称驯鹿为“神鹿”。因此, 在他们的日用品中, 这些图腾被加工成各种各样的形象, 出现在在器物、服饰、建筑上, 对现今的旅游产品的制作也有一定的影响, 但同时在旅游业发达的今天, 他们的手工艺制作也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 呈现了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本文通过对他们的建筑、服饰、器物等方面展开一系列的说明, 探究其背后的文化内涵, 为日后的研究做铺垫。

关键词:撮罗子;驯鹿;桦树皮;兽皮;萨满教

一、民族溯源

“敖鲁古雅”在鄂温克语中的意思是杨树林生长茂密的地方, 敖鲁古雅使鹿部落是于鄂温克民族其中的一支的部落。早在公元前2000年的铜、石器并用时代, 他们的祖先就生活在黑龙江中上游, 勒拿河、拉玛湖 (贝加尔湖) 沿岸地区和石勒河一带的山林中, 是乌苏里江流域靰鞡七部落之一的安居骨部。这个部落与隋唐时期的“北室韦”“钵室韦”“深未室韦”, 以及唐代在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的“鞠”部落都有渊源关系, 在一些研究文献中, “鞠”部落被称为是敖鲁古雅使鹿部落的前身。

从敖鲁古雅使鹿部落的生产生活方式来看, 他们又和北极圈内的埃文基人、埃文人、那乃人、尤卡基尔人、伊努特人、汉特人、克里亚特人、因纽特人、奥罗奇人、阿六神人、涅涅茨人、

品, 招待亲朋好友;大家走亲访友, 赠送节日食品, 互相拜节问侯。

古尔邦节, 又称宰牲节, 是穆斯林在尔德节后的第70天迎来的第二大节日, 穆斯林可以按家庭经济情况的不同宰牛、宰羊。所宰牛、羊肉分别用于自家享用、馈赠亲友和施舍济贫。

圣纪节是纪念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的日子, 届时, 回族教胞沐浴后, 到清真寺集体高声诵经, 聆听阿訇讲述“圣经”和穆罕默德生平及功德。

1990年1月1日颁布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自治县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工、学生在“尔德节”放假三天, “古尔邦节”放假两天。

四、饮食文化

提起张家川回族饮食, 那可真是一绝, 尤其是各种风味小吃, 品种多样, 干净卫生, 色、香、味、形诱人。风味小吃多设摊点, 主要有羊肉、醪糟、酿皮、干面锅盔、油干粮、油酥馍、甜醅、饺子、水浸包子、烧鸡、油糕、棕子、羊肉泡馍、凉粉、羊骨嘟儿 (连骨熟羊肉) 等颇有名气。

回族以五谷杂粮为主食, 冬天喜食莜麦面或玉米面馓饭、搅团, 佐以酸菜、腌咸菜或红萝卜丝与粉丝的凉拌菜。夏天喜吃油泼辣子浆水面、凉面。若招待亲友, 则吃“出汤面”或牛、羊肉臊子面。日常吃的家常便饭也多种多样, 有面片、转刀、面棋 (雀舌) 、麻食、扯面、臊子面、活络面、饺子等。每逢喜庆节日, 回族家中都要制作各种油煎食品, 最常见的是油香、馓子和各种花型的面果子。杂食有麻花 (俗称麻糖) 、荞面油佗、玉米面碗佗等。干食以干面锅盔著称。干食中还有“油面子”, 将白面炒熟, 拌上食油、牛油、牛髓油、再加上核桃仁、杏仁, 做成细粉即成“油面子”, 早晨用开水冲饮, 既可充饥, 又富有营养, 是补身的佳品。日常有蒸馍、软饼、莜麦面和玉米面干炕。涅吉尔人有着类似的生活方式, 同属于北极圈驯鹿文化圈的一员。

二、民族文化特色

敖鲁古雅使鹿部落主要以狩猎为主, 穿兽皮, 住在自己用桦树皮或兽皮的搭建的“撮罗子”临时住宅内, 他们饲养驯鹿, 靠它们在进行搬迁时运输行李, 供妇女和儿童骑乘。由于这些生产生活方式, 他们形成了自己民族的独特的五大文化:驯鹿文化、狩猎文化、桦树皮文化、兽皮文化、萨满文化, 并延伸到中国兴安岭地区。

1.驯鹿文化

驯鹿是一种野生动物, 在动物分裂中属于鹿科, 是唯一的雌雄都长角的鹿。在鄂温克语为“索格召”“鄂伦”, 也称为“角鹿”。它们生活在大兴安岭西麓阴冷潮湿的地带, 以森林中的苔藓为主, 也喜欢吃一些盐, 它们性格温顺, 载重力较好。敖鲁古雅人根据它们这些特点, 饲养它们, 由于驯鹿吃的苔藓生长缓慢, 迫使它们不断迁移, 而敖鲁古雅人为了能更好的利用驯鹿, 也跟随它们迁移, 出现了一道“人跟鹿跑”的奇迹景色。

由于驯鹿与敖鲁古雅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 在敖鲁古雅人的心目中被认为具有神力, 能够显灵, 同时因为怕失去驯鹿的神力, 在这种矛盾心理的影响下, 他们在为驯鹿使用的配件, 如鹿鞍的装饰上采用了一种叫做“奥豪尔”的纹饰, 这种纹饰有勾有弯, 是一种象征着不让驯鹿跑掉和走失的花纹, 因而在驯鹿使用的皮手套、皮口袋和各种使用具上都有奥豪尔纹饰。最有名的要

茶为回族群众待客的佳品。回族人沏茶比较讲究, 一般都使用盖碗, 其中以“三泡台”碗子最为讲究。“三泡台”碗子是由盖子、茶碗 (底小口大) 和底盘配套而成, 造型古朴大方, 精巧雅致。以景德镇出产的青花、玲珑、粉彩和颜色釉四大名瓷最受欢迎。待客以茶叶加桂圆、冰糖、枸杞、杏干、红枣、核桃仁、葡萄干等“五香茶”或“八宝茶”, 沏在“三泡台”碗子里。

张家川人设筵待客历来丰盛。其筵席名目有“十三花”“九魁”“四盘子”“四碗一锅子” (冬天常用, 盛四碗不同的菜, 中间再上砂质火锅煎菜。) 此外, 还有烩菜 (俗称碗儿菜) , 是把肉片、豆腐干、粉条、白萝卜条烩在一起, 每人一碗, 同时佐以米饭、油香、花卷、边端边吃、吃饱为止。

综上所述, 张家川县的民族特色文化在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中起了重大的作用, 反映出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和风俗民情。

参考文献

[1].丁明俊:《西北伊斯兰教派门宦组织形态研究》, 宁夏社会科学, 2012年第4期。

[2].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 宁夏人民出版社, 1995年。

[3].勉卫忠:《保安族家庭教育与性别社会化研究》, 甘肃民族研究, 2012年第2期。

宁夏泾源回族方棋概述 第4篇

【关键词】回族 方棋 概述

一、泾源回族方棋历史渊源

方棋,民间俗称“下方”。即用围棋子二人对枰,在我国世代流传于回族群众中的一种传统体育项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目前,我国的陕西、甘肃、青海,凡回族聚居的地方“下方”颇为活跃,人们常在茶余饭后聚在一起对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的泾源县更为多见。泾源回族方棋历尽百年之久,是泾源回族体育中的瑰宝,深受回族群众喜爱。方棋最早盛行于西北地区的广大农村中,特别是在回族群众中广为流行。至今流传的一首宁夏民间“花儿”还唱道:“漫上首花儿下盘方,解一解阿哥的心慌……”

方棋是一种培养智力的回族体育娱乐活动项目,每当劳动休息期间或茶余饭后,回族群众便会三三两两蹲在一起下方棋。方棋方便有趣,没有专门的棋盘和棋子,也不需要裁判。只要找一个平坦干净的地方蹲下就能下方棋,用石子或树枝在地面上画上线就成了棋盘。

从 1986年自治区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至今都将其列为比赛项目,2003年在宁夏举办的的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上也将方棋列为比赛项目。

二、泾源回族方棋分布区域

泾源回族方棋主要流传在全县4乡3镇,120个行政村。泾源回族群众以棋为乐,在家事之余,家务之后,农闲之时,常常会几个人凑在一起,以地为席,进行各类民间方棋游戏,这些民间方棋,点缀着回族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泾源回族方棋基本内容

泾源回族方棋则是一种类似围棋的智力运动,民间俗称“下方”,泾源回族方棋是七横七纵交叉构成,棋盘上共有49个交叉点,从形状上看,泾源回族方棋的棋盘长宽相等,与方棋的“方”字更为吻合;另外,在下泾源回族方棋时,由于棋盘上的交叉点为奇数,双方所执棋子数目也将相差一枚,先落子者无形中将占据不少优势,在双方棋力均等的情况下,先行的优势可影响到最终的胜负,因此在实战中,泾源回族方棋的对抗性更为激烈;实际上,棋艺较高的一方往往会高姿态地请对手先行——这也透着泾源回族人一种豪爽的性格。

泾源回族方棋,方便有趣,没有专门的棋盘和棋子,也不需要裁判。只要找一个平坦干净的地方蹲下就能下方棋,用石子或树枝在地面上画上七横七纵交叉构成的线,棋盘上共有49个交叉点,就成了棋盘。下方棋用不着什么专业的设备和器材,乡村旷野可以随地取材,因陋就简,甲乙两方使用的棋子,如小石子、土疙瘩、碎瓦片、碎砖块、柴棍子或一二分钱的硬币等,现在也有人用围棋子,甚至羊粪蛋都可以用来作棋子。泾源回族方棋深妙莫测,变幻无穷。方棋是两人对弈,先下者二十五个子,后下者二十四个子。摆子时要绞尽脑汁,棋子的“术语”有“头码”、“二码”、“长腰”、“短腰”、“五花子”、“六角子”、等,方棋战术多变,对奕双方先各自在棋盘上布子,棋子布满棋盘后再走子,后下者先取掉对方一子,每方一次可吃掉对方不成方的任一子(除“铁子”之外),如果四子围成一个方格的四角为一方,最后以一方子将对方棋子吃光为胜。

由49个枚棋子演绎的“下方”趣味无穷:棋盘上数枚棋子组成的厚实方阵叫作“扯”,有了“扯”方 在棋盘上横行无阻;而“背扯”则不可阻挡、“铁扯”又牢不可破。泾源回族方棋既讲布阵又讲杀法、既看“子势”又讲“堵塞”的方棋真是妙不可言!

四、泾源回族方棋相关器具

泾源回族方棋用不着什么专业的设备和器材,乡村旷野可以随地取材,因陋就简,甲乙两方使用的棋子,如小石子、土疙瘩、碎瓦片、碎砖块、柴棍子或一二分钱的硬币等,现在也有人用围棋子,甚至羊粪蛋都可以用来做棋子。双色棋子,各二十五子。棋盘。

五、泾源回族方棋主要特征

1、泾源回族方棋,俗称“下方”。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方棋是一种培养智力的民族体育娱乐活动项目,多少年来一直兴盛不衰。方棋方便有趣,在泾源回族群众中一直流传。

2、方棋也是深受回族群眾喜爱的一种民间体育活动项目,在泾源回族山农村尤为盛行。此棋下法极为方便,下棋者捡来小砖瓦块、石块或干羊粪作棋子,在田埂地头或墙角房檐下一蹲,在地下画一横7行竖7行的长方形“棋盘”即可开赛。棋盘中共有49个交叉点,棋子先下者二十五个子,后下者二十四个子。交战双方轮流布子,布局完成后,便轮流行棋对奕。在行棋中,某方如能走成、4枚棋子彼此相连的正方形(称作“成方”)即可“吃掉”对方任何一个能破坏“成方”的棋子,直到分出胜负。

3、在方棋广泛普及的泾源,上百年里涌现出的回族方棋高手数不胜数。虽然他们不像其他棋类项目的高手明星们那样家喻户晓,但也颇有些民间传奇色彩。在泾源的方棋迷中,至今还流传着很多引人入胜的“高方”故事。富有传奇色彩的“高方”总是令人仰慕不已,但究竟谁是真正的“泾源第一方高方”却无法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有着古老历史和旺盛生命力的泾源回族方棋总会不断涌现出更多的高手。

4、别具一格的泾河源镇方棋。泾河源镇的方棋和其它地方的棋盘一样,都是由“横七竖八”共15条线交叉线构成,15条线在棋盘上形成56个交叉点,对弈双方各执棋子28枚。

六、泾源回族方棋主要价值

1、回族文化价值

泾源回族方棋,民间俗称“下方”,既是娱乐,更讲求争强好胜,是一项竞技性很强的活动,并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民族气息,深受回族群众的喜爱。它全面生动地体现着回族群众传统文化。

2、促进回族传统体育价值

泾源回族方棋的幸存,证明回族这一古老民族“禁娱禁乐”的娱乐活动没有完全消失。但这种已流传多年、盛行于泾源各乡村的“方棋”却赢得了无数人的“芳心”。 在经济落后、文化生活匮乏的时代背景下,“下方”成为回族群众最主要的娱乐休闲方式之一,使无数人陶醉其中、其乐融融。它与下围棋有不同之处是它能下成“方”而赢,交流方便,沟通容易。对研究回族传统体育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3、具有回族群众特有的娱乐价值

回族接待礼仪文化 第5篇

回族的见面礼

回族见面礼主要是道“色俩目”,阿拉伯音译,原意为和平、平安、安宁。回族人之间用以相互祝贺和问候。其全称问词是“按色俩目尔来坤”,意为“求真主赐你们平安”,全称答词是“吾尔来坤色俩目”,意为“也求真主赐平安予你”。这一礼俗源自阿拉伯,据宗教传说,易卜拉欣及其妻子老来得一“圣子”,天使曾预先向他说“色俩目”,此后人们便仿此而行,而穆罕默德传教时期,说“色俩目”已很普遍,并被视作一种“圣行”。

西北回族上饭前,应先上盖碗茶。沏茶时,应当客人面将碗揭开,再放入茶、冰糖、桃仁、红枣、葡萄干、桂圆肉等,倒人开水再加碗盖,用双手捧递给人。这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同时暗示客人,这盅茶不是别人喝过的。登门拜访时,应首先在门口征得主人许可后,方可进入,万不可冒昧闯入,惹人讨厌。在作客人座时,不能从人前面跨过,应先道声“色俩目”,要宽让,再坐下。在家中接待客人时,以喜悦面容相待,应马上沏茶、备饭,不可一见面先对客人说:“你吃饭了没?”“你喝茶不?”、“我给你做饭吧!”等等。

回族对待客人的礼仪风俗

回族的待客之道

一般不跟客人说“你喝茶不?”“你吃饭了没有?”“给你做饭吧!’ 等等,即使家里比较困难的回族,只要来客人,也悄悄出去借面、借鸡蛋,想把客人招待好。把饭菜做好端上桌子以后,主人不陪坐、不陪吃,站在地下,先说一声“请口道”,接着一再谦让、夹菜, 照顾客人吃好饭,有些回族人认为主人陪坐、陪吃是对客人的不礼貌。回族众人同桌聚餐时,先洗手以后,谦让年长的入座上席, 要等他动筷子以后,其它人再动。吃饭时,不说污言秽语,不贬嫌 食物,不在碗里乱吹乱搅。要小口进食。吃烙饼、馍馍、油香时, 不拿在手里大口大口咬着吃,而要用手掰着吃;放饼时,注意将 面子放在上面,掰开后而没吃完的,不勉强塞让同席者吃。饮水 时,不接连吞咽。不能对着杯盏喘气饮吮,要一气一气地慢饮。

回族同客人谈话的时候,要求不能左顾右盼,不能玩弄自己 的胡须与戒指等,不能搜剔牙齿,不能将手指插入鼻孔中。不可 当面吐痰与拧鼻涕,更不能伸懒腰打哈欠;如果非打喷嚏不可,“应将双手搭在嘴前,遮住自己的声音和唾沫星子,欠身越过对方,完了还要向对方略表谦意。打哈欠的时候把手放在口上。谈 话中要细听别人的言语,不能要求对方过多的重复,更不能插话 表述自己的成绩。不能奴仆般地献媚,也不能缠绵一些乞求。

送客人的时候,不能沉着脸,要和颜悦色,经一再挽留而不止步则送出大门。

回族人民待人诚实憨厚,和蔼可亲,有礼有节。当家里来客人时;走出大门外去迎接。如客人骑自行车,立即把车子接过来推上,对有行李包的客人要把行李接过来提上。客人进屋时,要主动给揭开门帘,让客人先进屋。客人入座后,马上沏茶、备饭。

到人家做客或入座时,要宽让,不能从人前头过,坐下的时 候,以“色俩目”给靠近自己的人问安。

拜访亲友时,不要冒昧闯入,惹人讨厌,未给房主道安,不得进入卧室。

回族在亲戚朋友有病时,左邻右舍和庄村的乡亲都带上礼 品去看望、安慰。

出远门旅行时,要向父母讨“口唤”(即同意),征得父母允许,不能冒失地离开。旅行回来时,要向父母表述沿途见闻,办事情况。

回族接待礼仪

回族是一个非常好客而热情的民族,有着“持家从俭,待客要丰”的优良传统,重视待客礼节。当 家里来了客人,主人立即起身相迎让座,献上香茶。当男主人与客人愉快交谈时,女主人则到厨房 准备丰盛饭菜款待客人。

就餐前,要先洗手。入席,谦让年长者入坐上席。上饭菜之前,主人首先 要上盖碗茶。倒茶水时要当着客人的面将碗盖揭开,然后盛水加盖,双手捧递。这样做,一方面表 示这盅茶不是别人喝过的余茶,另一方面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客人要走立,双手接茶盅。

进餐时, 上席长者先动筷子,其他人才能进食。席间,不说污言秽语,不挑剔食物,不要向碗里吹气,也不 要用筷子在碗里乱搅动,要小口进食。饮水时,不接连吞咽,不能对着杯盏喘气饮吮,要一口一口 地慢慢饮。

回族的风俗习惯 第6篇

回民的婚姻在发展过程中,构成了本民族的习俗惯制,如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选取婚配的条件以及婚姻制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鲜明的民俗特点。

(一)回族的婚姻观

包括回族对婚姻的认识、态度以及对结婚配偶选取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

回族认为,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结婚是“瓦直卜”(意为当然),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逊奈”(即圣行)。因此,主张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回族对婚姻的这一态度,主要是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古兰经》明确规定:“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穆罕默德也说过:“有婚娶潜力者应当结婚。”甚至认为谁不服从他的言行,就是违背他,“我是你们中最敬畏、最害怕真主的人,但我封斋、我开斋、我礼拜、我睡觉、我还娶妻。谁违背我的圣行,谁便不是我的教民。”

回族从构成至此刻,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无论是阿訇,还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结婚成家。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伊斯兰教中的嘎得林耶门宦的教主或迁居拱北居住静修的人,过去有终身不娶的教俗,其中有一条教规就是“戒色”,即割断红尘,不娶妻室。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回族对婚姻条件看得很重,要求男女双方务必都是穆斯林。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区,这种择偶的基本条件至今仍在坚持,一般不与非穆斯林婚配。即使在穆斯林内部婚配,也有许多传统的条件,一是看教门,即是否真正的信奉伊斯兰教,是否言行一致;二是看根基,主要看所选取配偶的家庭的家风,是否是正派人家;三是看贫富是否过于悬殊。

对于个别或极少数与非穆斯林婚配的,一般都要先商议条件,要求汉族或其他非穆斯林一方“进教”,即皈依伊斯兰教,或愿意理解并遵守回族的风俗习惯,才能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在结婚时,还要由阿匐主持举行“进教”仪式。《古兰经》中明确规定:“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他们信道……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至他们信道。”

回族还严禁血亲、近亲之间结婚。个性是严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婶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长辈结婚,也不许同亲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儿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回族这种礼貌进步的婚姻习俗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在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人的血缘关系十分混乱,近亲、血亲结婚之现象普遍存在。伊斯兰教创立后,这种现象才得到了禁止。《古兰经》曾指出:“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但已往的不受惩罚。这确是一件丑事,确是一种可恨的行为,这种习俗真恶劣。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注意社会道德风尚,注意人类进步,此刻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亲的婚姻关系。但在偏僻落后的山区,由于贫困原因所致,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状况。

回族的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回族当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圣行”,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的,绝大多数回民还是娶一个妻子。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回族还注意婚姻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古兰经》强调说:“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回民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状况下欲离婚时,回族当中的阿匐或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有些夫妇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须经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说和,在政府登记后,由阿匐念“尼卡哈”复婚。回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二)回族的婚姻形式

回族的婚姻形式,从古至今,主要有回回婚、教内婚、表亲婚、交换婚、招养婚、回汉婚等类型。

回回婚,是回族婚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相对回汉婚来讲,它又是回族中最广泛的婚姻形式。主要是指回回间相互通婚。

回回婚的最基本要求是,男女双方务必都是穆斯林,不管是哪里的回族,只要不是自己的血亲和近亲(包括伯叔所生的妹妹),不是和自己同乳的人,都能够结婚。但男女双方务必同意,而且有两个以上的证婚人,听到男女双方表示同意的话才行。

教内婚,这是旧时由回回婚中分出来的一种,是清代伊斯兰教的几大门宦构成以后出现的。伊斯兰教几大门宦构成后,由于各教派在履行伊斯兰教功课方面,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产生了教派之间的矛盾,使回族的通婚范围越来越窄。一般来讲,过去伊斯兰教的虎伏耶、尕德林耶、哲赫忍耶等门宦的回民不与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甘肃等地的赛来非耶派的回民也不与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即使有少数通婚的,在举行婚礼时,双方的阿旬或教民有时常常为一些细小的枝节问题,发生争执,不欢而散,这对回族婚姻和回回民族内部的团结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此刻这种婚姻形式已越来越少。

表亲婚,在回族婚姻当中占有必须地位,通常称姑表亲或姑舅亲。一般都是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间互相结婚。回族认为这种婚姻是亲上加亲,是有牢靠基础的婚姻,且彩礼、订婚、结婚都可视经济条件而定,亲戚中好说话,所以这种婚姻过去在回族当中比较普遍。实际这是一种血缘、亚血缘婚的一种落后习俗,对子女的健康和本民族人口素质都有很大影响和危害。据调查,宁夏的泾源县、西吉县都是回民聚居的县,由于近亲结婚的多,他们生育的子女,多数都有先天性遗传病症,如痴呆、弱智、傻瓜以及聋、哑、跛等生理缺陷,孩子的成活率也比较低。这一切给本人带来了痛苦,给家庭带来了烦恼,给社会带来了负担。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此刻回民虽然也认识到了“姑表”、“姨表”间结婚的危害,也明白婚姻法不允许,但还没有完全禁止,看来还有一段认识过程。

交换婚,回族也叫换头亲。这种婚姻多在姑表、姨表当中进行,且一般在一代人中交换。如姑的儿子娶舅家的女儿为儿媳,舅的儿子娶姑家的女儿为儿媳,平等交换,互不送彩礼和财物等,只是适当买些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这种婚姻此刻已经很少,只在家庭都比较困难的边远山区尚存在。

招养婚,回族也叫招女婿。这种婚姻多表此刻女方家父母没有男孩,需招一个兄弟较多的男孩子或孤儿到女方家为女婿,养老送终、接代传种、继承遗产等。招女婿,一切婚姻费用均由女方家负担,婚礼在女方家举行。

过去回族当中也有童养婚,就是抱养别人的幼女抚养长大,与自己的儿子成婚。童养婚一般都是家庭经济富裕的收养家庭贫寒的孩子。童养媳被收养后,往往受到歧视,并担负繁重的劳动。

回汉婚,即回族与汉族间通婚,这在回族婚姻习俗中占据一席之地。回族与汉族通婚的习俗,在民间早就有回爹汉妈的传说,反映了历史上回汉通婚的状况。如《回回原先》里说,唐王命徐茂公用60个唐朝小伙换回了60个回回,为了使他们安心,保唐朝江山,设大会给回回纳夫人,之后回回定居了下来。新疆的《回汉自古是亲戚》、宁夏的《灵州回回的传说》等都讲述到回汉通婚的状况。从这些民间传说和史料看,早在唐代初期,随着唐王朝与大食国的往来,回族的男先民们只身来中国经商,与汉族女子通婚。唐中叶以后,越来越多的回族先民与汉族女子结婚,且长期定居,繁衍后代。《资治通鉴·唐纪》中有这样的记载:“贞观二年三月十六日诸番使人,所娶得汉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番。”由于回族先民在中国居住,时间长了,难免受到中国的影响,娶妻安家。到了宋代,这种回汉通婚的现象仍然存在。《萍洲可谈》中记:“元v间,广州蕃坊刘姓人娶宗女,官至左班殿直。刘死,宗女无子,其家争分财产,遣人挝登闻鼓,朝廷方悟宗女嫁夷部。因禁止三代,须一代有官乃得娶宗女。”这时,回族的婚姻由娶一般汉女到娶宗女为妻。

元代,来中国的中亚。西亚的穆斯林更多,“开始与中国人通婚,他们的人口增长很快……”

元末明初,回族内部通婚已开始或正在构成,但明代统治阶级下诏不许回回互相嫁娶:凡蒙古、色国人,须与中国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由此,逼迫回汉通婚。越强迫回族越不愿意,逆反心里越强,最后势必造成对立情绪。到了清代,一方面统治阶级对回族怀有偏见,极端仇视回族人民,致使回汉族之间矛盾重重;另一方面回族内部力量壮大,民族内部自相通婚,所以这个时期回族坚决反对回汉通婚,甚至把这种状况上升到必须高度来看待。如认为谁与汉族通婚,谁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回族穆斯林等。但是,任何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经过多年的历史发展,虽然回族内部大都自相嫁娶,但在城市一些回汉杂居的地方,因回族内部通婚选取余地小,所以回汉通婚状况又多了起来。如四川、广西、桂林、江苏、常州、广州、上海、北京等地自愿与外族、个性是与汉族通婚的不少。从目前的状况看,回汉通婚主要是以回男娶汉女多,回女嫁汉男虽然有,但是很少,无论是回男娶汉女,还是回女嫁汉男,一般都要“进教”或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此刻城市里的汉族男女青年大都有文化,很少“进教”,但一般都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无论回男娶汉女或回女嫁汉男,《宪法》、《婚姻法》都给予了保护:“男女婚姻

自主。”“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愿结婚,任何人不得干涉。”

阅读精选(5):

回族的禁忌习俗,主要有三大类:

在饮食方面,禁食猪、狗、驴、骡、马、猫及一切凶猛禽兽,自死的牲畜、动物以及非伊斯兰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烟、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会行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贷,玩赌等。

一回族的禁猪习俗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

回族为什么禁食猪肉呢?

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厌恶。

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兽,你们都能够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那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状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穆斯林务必无条件理解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伊斯兰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

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之后的回族。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之后也基本都发展成为回族。他们对伊斯兰教的戒律个性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清真”。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构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间有“禁民间畜猪,著为令”之事。但之后,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甚至诬蔑。这说明明末回民不食猪肉的风俗习惯,已遭到统治阶级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越是在有压力的状况下,回民越持续自己的习惯。清代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国民党统治时期,回民不吃猪肉同样遭到污辱。《南华文艺》公然刊载文章,造谣说回族清真寺里供有猪像,这是回族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强烈反抗,以至发展到全国回族的反抗运动。

回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和在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歧视的斗争中,对猪的禁止更加严格。

此刻我国回族群众不仅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族连“猪”字提也不提,把猪称作“狠宰惹”,把猪肉称作“孩代丝肉”或“大肉”,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径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有些属猪相的自称为属黑的,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的。这一切已成为我国回族人民一项重要的风俗习惯。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习俗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诵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

回族这种严格的禁食习俗,也与伊斯兰教有很大关系,《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中强调指出:“对你们列为禁戒的是自死物、血、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吃的仍然能够,禁止你们吃神石上宰杀的……凡为势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实是至赦的,确实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兰教还未产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为一种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渎神行为。

禁食自死物,是人们在生活中积累的一种经验,怕食物中毒,之后被写进《古兰经》,带上了宗教色彩。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解释禁食自死物等规定时说:“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气质之性。本然之性对人生有益,而气质之性是由血气而生,为贪恶嗜欲之性,有累于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这是为了去其血气。”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发展,十分注意饮食的选取。清代我国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实录》中指出:“六畜中能够驱使而不可食者三,马、骡、驴也;能够驱使而复能够食者二,驼与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驱使者,羊也。”这就逐步养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习惯,也养成了不吃马、骡、驴肉的习惯。此刻回族对那些性情恶劣,喜吃污秽,形状怪异、暴目、锯牙、钩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狮、猿、猴、猫、鹰、鹞、鸷、刺猬、熊、蛇、田鸡、黄老鼠等等,对这些东西一律不吃,除非在万般无奈,保全生命时,能够少吃一点维持生命,但不能吃饱。

回族对能够食的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鹑、兔等畜禽,也要请阿匐或懂得宰牲规戒的穆斯林来宰,构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净和小净。如宰牛、羊、驼时,须用绳子捆绑其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并将这些可食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西的姿势,宰牲时务必先念诵真主名,俗称“道太斯米耶”:“比思敏俩习,安拉乎艾克白尔!”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后切断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净血液之后方可剥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滚水烫皮、烫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畜禽。

回族这种个性讲究的宰牲习惯,从古至今一向没有改变过。在元代,成吉思汗开始制定了一条重要的禁令严格禁止用断喉法杀羊,凡宰羊务必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违者要处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坚持这条禁令。由于这条禁令有悻于回族宰牲的风俗习惯,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对。他们不向朝廷献贡物,迫使统治者收回了这条禁令。

回族对食海里的动物也有很多讲究,不吃形状不端的水族鳞蚧、螃蟹、鲂鲨、鲸、鳘等,不吃那些食小鱼的大鱼。要吃有头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鳞的鱼。如鲤、鲫、草、链等鱼。对这些鱼类吃时也不屠宰,认为鱼的血气在水,离开水,血气之性即无,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说过:“我们能够食用两种非屠宰动物:鱼和蚂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鸽子肉,传说鸽子保护过穆罕默德,所以回族当中有“吃鸽子肉要用金刀来宰”的说法。

三回族禁烟酒习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饮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饮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对酒不像对猪那样憎恶,城市里的回民此刻也有喝酒的,但他们都背过父母去喝。

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到麦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开始,有人去问穆罕默德许可不许可?穆罕默德回答说:“他们对于饮酒和赌博问你,你说其中都会有大罪,对人都有益处,而其害处比益处更大。”没有明确禁酒。之后有人继续喝酒,而且劝说不听,酒醉后呕吐、胡说,不能礼拜等等。穆罕默德说:“众信的人们哪!你们酒醉的时候不要作礼拜,直到你们明白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这就是说在礼拜外的时间还能够喝酒。之后饮酒者继续饮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伤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枣树枝和皮鞭抽打饮酒者。在阿布·伯克尔时代鞭笞饮酒者40鞭,之后鞭笞80鞭。最后穆圣开始下禁令,并且以安拉的名义写进《古兰经》:“众信的人们哪!饮酒、赌博、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

回族由于受《古兰经》的影响,严格禁酒,毫无变通办法。长期以来,养成了不饮酒的良好习惯,而且也认识到酒的危害。笔者调查时,回族群众认为,酒是一种麻醉饮品,饮酒不但对身体健康不利,而且在历史和现实当中,因饮酒耽误国家大事、败家、丧身、违法乱纪、为非作歹、毁坏自己声誉的不胜枚举。所以,回族认为饮酒是不光彩、不就应的,务必严格禁止。对孩子从小就进行教育,不许饮酒。此刻回族无论是烈性酒,还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烟,认为抽烟,个性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所以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百里无一”,男女老少皆明白它的毒害。因此,长辈对晚辈,妇对夫都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敲警钟。如回族民间有一首歌谣就是妇劝郎不要抽鸦片:“你不要抽洋烟,抽上洋烟光花钱,到老受艰难,一时发了痛,浑身乏瘫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说话无人听。”回民抽纸烟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里面的年轻回民。此刻遇到结婚等喜庆日子,适当准备点纸烟,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烟,这是一种卫生习惯。他们认为,抽烟一是痰多、肮脏、不卫生;二是抽烟可致肺癌等多种疾病,对人的健康十分不利,这是很有科学道理的;三是抽烟的人寿命短。据有关专家统计,25岁以上的人,每一天抽40支烟,其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短8岁,所以回族群众不喜欢抽烟。有的回族老人还反对别人到自己礼拜的屋抽烟。著名记者范长江在《在中国的西北角》中说:“惟人事方面则汉人身体孱弱,衣服褴褛,鸦片残害后的苍黄瘦脸,挂在多半的汉人头上!凡是身体壮实,衣服整齐,骑高骡大马者,都是回回。”

由于回族不抽烟、不喝酒,所以回民一个个红光满面,面目清秀,身体强壮,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届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骑自行车,参加劳动,因此,长寿老人颇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宁夏共有22位百岁老人,其中22位就是回民,而回族人口还不到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禁求签、玩赌、拜偶像习俗

回族禁止求签、玩赌、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让阴阳、算命先生给自己算命,也不去给别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风水阴宅,不求仙方神药,不搞驱鬼治病等等。回民认为求签、算命等这一切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因为回民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认为人的命运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动。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头雕塑像,家里忌摆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墙上也不愿挂人头画像,只挂山水风景画。有的回民家虽挂了人物或动物画像,但礼拜时,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因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灵,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养成了在家里不摆偶像的习惯。

回民还严禁玩赌,认为玩赌对己、对别人、对社会都不利,认为玩赌是“核俩目”,所赚之钱不劳而获,是不义之财,使不得。过去回族当中也有个别人玩赌,其结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新中国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现了“十人玩赌九人穷”的下场。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笼袢,头上枕的半截子砖,屁股上盖的是窟窿毡”。

回民当中如发现玩赌的,左邻右舍相劝,父母抡起棍子追打。由于众回民皆反对玩赌,所以此刻回民当中玩赌的人极少。

回民还禁忌放高利贷,认为放高利贷使不得,但此刻民间有人却实行变通办法。另外回民还禁止用食物开玩笑;禁止妇女袒胸露臂;忌汉民到回民家借餐具;回民还禁止男子戴金饰,不许过度装饰,严禁扎青(黥墨、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五回族禁忌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禁忌民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全民性。回民虽然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国各地,但基本上是全民性的禁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等,禁食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物,禁饮酒等。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城市也有极少数与汉民杂居的回民饮酒,甚至也有个别吃猪肉的。但这种全民族性的禁食习俗,却是回族特点的一种主要表现。

第二,稳定性。回族从唐代信仰伊斯兰教的先民开始,到元明时代构成为一个民族,一向发展到这天,虽然受到了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也受到了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诬蔑、强迫与镇压,但回族的禁忌习俗仍未改变,而且构成为一种老规矩,代代相传。个性是回族的禁食习俗每遇到一次歧视、诬蔑或镇压的时候,回族人民总是强烈反抗,顽强斗争,更加持续这种禁食习俗。这似乎成了一种传统,体现了回族的民族心理,也充分说明回族的禁食习俗靠强迫命令是难以改变的。只有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回族人民对有些禁忌习俗自己认为需要改变时,才能逐步改变。

第三,回族的禁忌习俗,虽然源于伊斯兰教,但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有的已超出了伊斯兰教原有的含义,变成了本民族的一种传统习惯。如《古兰经》中只规定穆斯林禁食猪肉,尚未规定不用猪毛刷子,不穿猪皮鞋等,但此刻回民养成了一种习惯,一闻到猪肉味就感到不舒服,厌恶猪身上的一切东西。这就像北京有些汉族厌食蛇肉、青蛙肉一样,属于正常的生活现象和习惯,不能简单地把回族的禁忌习俗看成是宗教信仰,更不能看成是封建迷信。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精选6篇)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第1篇风俗1、食物禁忌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回族禁食猪、马、驴、骡、狗和一切自死的动物、...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