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精选7篇)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1篇
在实际的开发中,用手机来发送短信,是很常见的做法!如,我们的产品出了问题,可以提示用户发送相关信息给我们,这对我开发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事!其实,用J2ME来编写发送短信的代码是很容易的事!
步骤:
1,建立连接
2,设置短信息类型(文本或者二进制).
3,设置信息内容
4,发送
具体代买如下:
publicclassSendMessage{
privateStringaddress =“”;//发送地址
publicSendMessage(StringmessageContent,StringphoneNumber){
address =“sms://”+ phoneNumner;
sendMeassage(messageContent, phoneNumber);
}
publicbooleansendMeassage(Stringcontent,StringphoneNumber){
try{
//建立连接
MessageConnection conn =(MessageConnection)Connector.open(address);
//设置短信息类型为文本
TextMessage msg =(TextMessage)conn.newMessage(MessageConnection.
TEXT_MESSAGE);
//设置信息内容
msg.setPayloadText(content);
//发送
conn.send(msg);
}catch(Exceptione){
returnfalse;
}
returntrue;
}
}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2篇
甲方:乙方:常德至达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群发系统平台,以有偿收费方式供甲方发布商务短信息。
(2)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需短信息量的金额,乙方在平台上给予甲方的群发软件中充值相应金额的短信数量,供甲方在群发软件上撰写信息内容及确定所发客户的手机号码段,通过网络提交到乙方短信平台上予以发布。
2、短信费
(1)购买条数:条,单价为:元/条。开通帐号:
(2)本次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短信服务费: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一次性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短信款后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平台帐号和密码。
四、技术服务
(1)为确保发送质量和成功率,在技术上,甲方应使用短信通客户端软件自行发送;
(2)若采用乙方全权代发的方式,甲方有监控该信息软件发送的权利和义务。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平台应保证甲方商务短信正常发布,保障信息畅通发送。
(2)短信发送中若发送的内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并出现手机短信接收方的投诉,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采用代发形式,所发送商务短信息内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交。一般情况下,在递交后24小时内发送完毕,信息量大的情况下需电话商议决定。
(4)如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发送短信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5)乙方平台对于甲方提交的商务短信在早上8:30—下午18:00时段发送。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此时段发布,乙方有权予以拒绝,特殊情况双方另行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在区域的手机号源码供甲方选择。
(7)甲方不能向乙方指定帐号以外的任何帐号汇款,否则该项财务核算为无效(特殊情况经双方确认授权,可以适当变通)。
六、安全责任
甲方保证发送信息内容的合法和对外保密,并对发送的信息内容承担责任,不得传播含有以下内容信息: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造谣中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恐吓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七、免责条件
(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或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作为免责手续。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退还甲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2)因骨干网或传输网故障及国家或移动运营商政策变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九、合同的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常德至达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唐涛 地址:地址: 常德市滨湖公园
电话:电话:0736-7287687***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3篇
随着移动技术的发展, 移动通讯基础上的应用和服务在许多国家逐渐开始进入普及阶段。近年来, 我国移动通讯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信息产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移动用户数量超过5亿, 另有无线市话小灵通用户近9千万, 短信息数量超过4000亿条[1]。因为短信息服务的便捷性和成本低的特点, 在许多国家短信息服务成为移动技术的“杀手级”应用, 在我国的情况也是如此, 许多移动用户也经常使用短信息服务。
移动营销是一种基于移动技术特别是短信息服务技术的新型营销模式。基于短信的移动营销可以提供和消费者随时随地的直接交流。A.T. Kearney的报告指出作为对于市场细分和定位服务等方面应用拥有相当潜力的一种一对多的数据交流的有效方式, 移动文本广告将得到持续的成长[2]。对诸如移动信息服务等的移动技术和应用的分析有助于更加深入理解其发展, 研究用户使用新的移动信息服务的意愿如何也非常重要。越来越多的公司在广告和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开始使用短信息服务,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移动广告真的带来了更多的客户并改进了营销的绩效吗?移动广告的接收者对于广告内容的态度究竟如何?是什么影响了用户对移动广告的感知和接受?哪些广告内容适于通过短信这种方式发送?笔者将针对消费者对移动广告的感知和接受问题展开研究。
二、相关理论研究
移动商务和移动营销的消费者接受对于企业实施移动营销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以往关于移动营销和广告以及信息技术接受的有关研究为本课题提供了基本假设的理论基础, 本研究将主要以这两个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对移动广告的消费者接受问题展开研究。
1. 技术接受研究模型
近二十多年来信息技术的接受研究一直十分活跃, 是信息系统研究中一个重要领域和分支。正如Pedersen的综述指出的那样, 技术采纳和使用的研究总地来说有三种不同研究方向和角度:扩散的路径、采纳的路径和教化的路径[3]。作为基于无线通讯技术的新应用, 移动商务的接受研究和信息技术接受的研究也是一致的。
在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采纳和接受研究中, 处于理论研究主流的是Davis创立的TAM模型理论及其诸如TAM2、UTAUT等的扩展理论[4,5,6]。TAM模型在近二十年来被信息技术接受和采纳的各类研究广泛技术接受和引用, 其核心思想是基于理性行为理论而提出的用户对于信息技术感知的有用性和易用性影响对使用的态度, 对使用的态度影响到使用的动机, 进而影响到实际的使用。技术接受和使用整合理论 (UTAUT) 的形成则是在TAM等研究的基础上, 基于理性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动机模型、计划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与计划行为理论整合模型、PC使用模型、创新扩散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八种主要技术接受理论模型的基本结构和实证研究的相似性而建立的, 该理论模型包含了性别、年龄、经验和使用的自愿等调节变量, 以及四个决定意向的核心因素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和便利条件[6]。
除了上述TAM流派之外, 相关理论模型还有计划行为理论 (TPB) [7]、创新扩散理论[8]以及任务技术匹配 (TTF) [9], 等等。IDT理论研究认为技术创新的扩散包括五种显著的创新特征:相对优势、兼容性、复杂性、可试性和可观察性[8], 根据IDT理论, 创新扩散过程中个人可以分为五种不同创新类型:创新者、早期采纳者、早期多数、晚期多数、滞后者[8]。在TTF理论中, Goodhue和Thompson 提出一项信息技术要对个人绩效有正面的影响这项技术必须被利用而且适合于其所支持的任务[9]。
笔者主要集中于采纳和扩散的研究。如相关研究所指出的那样[10], 移动广告最终用户服务的采纳也可以视为技术采纳。
(二) 移动营销和广告
移动广告因为其基于移动通信技术支持的特点能够更加个性化, 也可以有诸如基于许可的、基于动机的或者基于定位的不同形式[11]。 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移动广告除非是经过特别同意的消费者总的来说态度是负面的[12]。
在以往关于移动营销的研究中, 四种因素被确定和证明对于移动营销的接受有着显著的影响:许可、内容、无线服务提供商的控制和信息的发送[13]。对于《财富》500强公司网站内容的定量分析探究了短信息技术的扩散并且发现大型跨国公司移动营销的竞争已经开始[14]。另一模型指出消费者通过手机接收移动广告的意愿主要由四种因素驱动:移动媒体在营销组合中的任务、技术的发展、一对一的营销媒体和相关规章制度[15]。一项对移动电话用户的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移动营销的好处是省钱、省时、提供有用的信息, 消费者认为同意许可是决定参与移动营销的重要因素[16]。从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 许可是影响移动营销的消费者接受的一个核心因素。
二、研究框架
笔者基于技术接受理论对移动广告进行分析, 主要采用UTAUT模型中的核心变量、IDT中的个人创新性和TTF的任务技术匹配这几个方面的变量探讨消费者对移动广告的态度和接受。在UTAUT中导致使用意向和行为的核心变量包括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和便利条件[6]。 检验的研究模型见图1, 基本假设的提出均基于以往信息系统领域相关研究的文献而提出。
H1a: 绩效期望显著正向影响行为意向;
H1b: 绩效期望对行为意向的影响受到性别年龄等因素的调节, 比如这一效应对男性特别是年轻的男性影响为更显著;
H2: 努力期望对行为意向的影响是显著的正向的, 同时也受到性别、年龄的调节作用, 这一调节效应对于女性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更为显著;
H3a: 社会影响显著正向影响行为意向;
H3b: 社会影响对于行为意向的效应受到性别、年龄和自愿等因素的调节, 这一效应对于女性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更为显著;
H4: 便利条件显著影响使用行为;
H5: 个人创新性影响消费者接收移动广告的意向;
H6: 用户的许可影响消费者接收移动广告的意向;
H7: 消费者接收移动广告的意向影响到他们接收移动广告以后的行为。
四、研究设计和方法
(一) 变量的测度
为保证内容的效度, 变量的测度项的选择主要来源于已有文献的相关研究, 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少量改编 (见表1) 。
本实证研究主要集中于确定用户对移动广告的态度和接受的影响因素。如前所述调查问卷主要问题部分的设计来源于已有相关的文献, 主要变量的测度项使用7点Likert量表。问卷同时也包括了关于性别、年龄等人口统计学数据的内容。初步的调查问卷发放给65名大学生进行了预测试, 根据反馈的意见和效度分析的结果对问卷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二) 数据调查收集
在对以学生为主的调查员进行了调查培训基础上, 由调查员在武汉市区持调查问卷进行了面对面的调查或交由调查对象填写当场回收。书面调查问卷共发放了300份, 返回问卷261份, 其中18份问卷因为未完成回答、明显自相矛盾或过于随意 (如所有选项选择相同等) 等被剔除, 剩下有效答卷243份。
运用SPSS13.0对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的描述统计, 有效回答者包括 149位男性和94位女性, 其中30岁以下占了89%, 88%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这显示被访者主要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由于他们中间多数人大量使用短信息服务, 所以他们也是移动广告较好的目标群体。88%的被访者每周至少发送和接收短信息30条以上。超过五分之四的被访者使用短信息服务的经历在一年以上。
结果显示仅有 10.7%的受访者购买了移动广告推销的产品或服务。最近几年我国有许多短信欺诈行为发生, 许多消费者对短信广告持怀疑态度, 而74%受访者回答他们曾收到欺诈短信或者受到欺诈至少一次。这一结果显示移动广告的整体接受程度还是很低的。
三、数据分析与结果
(一) 行为意向的差异检验
被访者的创新类型 (见表2) 识别的问题修改自Hsu和Lu的研究[18]。但是根据调查数据进行ANVOA分析的结果显示不同创新类型的用户的行为意向和差异并不明显。
2. 信度和效度检验
笔者检验了研究所使用的量表的信度、收敛效度和判别效度。信度和因子的收敛效度通过复合信度和平均变异抽取量 (AVE) 加以估计 (见表3) 。在本研究的测量模型中所有因子的复合信度都高于0.8。平均变异抽取量均大于一般推荐的0.50的水平, 这是显著的表示测度项超过一半的 方差都被它们假设的因子所解释。收敛效度也可以通过验证因子分析中的因子负载和复相关系数平方法 (SMC) 得以检验。研究模型中所有测度项的因子负载都大于0.70 (见表4) 。因此, 测量模型中的所有因子都有足够的信度和收敛效度。为检验判别效度, 笔者比较因子间共享方差和单个因子的平均变异抽取量。这一分析显示因子间共享的方差小于单个因子的平均变异抽取量, 表明具有较好的判别效度 (见表3) 。总地来说测量模型被证明有足够的信度、收敛效度和判别效度。
注: 1. ICR:内部一致性效度;2. 对角元素是平均变异抽取量, 即结构和它们的测度的共享方差的平方根, 非对角元素是结构之间的相关性;3. PE:绩效期望; EE:努力期望; SI:社会影响; FC:便利条件; BI:使用的行为意向; BH:使用行为; IN:个人创新性; FIT:移动广告的匹配性。
(三) PLS分析结果
模型的分析使用PLS-Graph。PLS分析可以显示测度项与每一个变量的联系是否紧密以及理论层面假设的关系是否在实证中是真实的。本研究在结构方程模型的分析中使用PLSgraph3.0进行了三次分析来检验不包含调节变量的UTAUT 模型 (Model1) , 包含交互项的UTAUT模型 (Model2) 和整合模型 (Model3) 。PLS对这三个模型的分析结果见表5。
正如所料, 分析的结果支持假设H1a, H3a, H3b, H4, H6, 和H7, 即绩效期望、社会影响和用户许可对于行为意向都有显著影响, 而便利条件和行为意向显著影响使用行为。它们解释了行为意向的66.3%的方差。结果显示社会影响的作用被年龄、性别和使用的自愿性显著调节。影响作用对于女性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更强。行为意向被发现对于使用行为有显著正向的影响。与UTAUT[6]模型的原始版本不同的是便利条件对于使用行为有显著影响。
Note:①*:p<.05;**:p<.01; ***:p<.001.②Model1只包含UNAUT模型的直接效应, Model2包含交互项的UTAUT模型, Model3为整合模型。
六、结论
由于对于所有被访者来说接收和使用移动广告特别容易, 假设2不被支持。不同创新类型的群体间行为意向的差异并不显著, 所以假设5不被支持似乎也是合理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如今用户对于移动广告已经非常熟悉。绩效期望的作用也不被年龄和性别显著调节。
假设3a 和假设b被支持显示消费者意向和行为受到其他人的态度和行为的影响。这一结果也符合网络外部性的理论。女性使用移动广告的意向可能更容易被影响是因为她们更加敏感, 而且年轻女性的意向更容易受影响是因为它们更倾向于追求现代时尚, 而移动广告也可以作为一种现代时尚。
假设6的检验, 用户许可正向影响使用行为被支持与以往文献的研究显示了相同的结果。这也暗示基于许可的广告可能更受到欢迎, 而应该成为未来的一种主要广告机制。
从理论的角度, 本研究的结果对于已有文献有几个方面的贡献。首先, 本研究对于移动广告最终用户的需要和感知进行了很有必要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对于接收移动广告的行为意向的集中研究, 得到其受到绩效期望和社会影响的显著影响的结论。而且本研究也把移动广告的使用行为考虑在内。
笔者研究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 (1) 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发现和提供更加深刻的启示, 同时样本也受到限制, 数据收集是通过方便抽样, 可能给结果带来一些偏误。 (2) 样本容量也还不够大。 (3) 一些测度项的数据比如使用行为是被访者自己宣称的而并不是对实际行为的记录, 如果有可能去跟踪记录消费者的行为, 结果也可能会有差异。
虽然存在上述不足, 本研究的发现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也有一些启示。从理论的角度, 提供了消费者移动营销接受的新见解。从实践的角度, 研究结论指出移动营销的绩效需要通过特定的措施加以提高。今后研究的一个有意义的路线是详细研究移动营销采纳的动态过程和使用意向和行为是如何改变的。
摘要:作为一种新的广告和信息交流的途径, 手机短信服务现已经普遍应用。在已有文献提出技术接受研究模型及其它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 探讨消费者对于移动广告的态度和接受源技术接受和使用整合模型, 创新扩散理论, 任务技术匹配理论的整合模型, 并进行实证研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揭示消费者对于移动营销的整体态度, 以及影响消费者接受的主要因素。
信产部:短信息服务要规范 第4篇
近年来,移动短信息业务因其方便快捷、形式新颖,得到了广大用产的青睐,也为部分信息服务商带来了不菲的收益。但在短信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少数信息服务商在经营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加上移动通信企业短信业务管理暂时还不够完善,“短信陷阱”问题也时有发生。所谓陷阱,无外乎有两个特征,一是入口比较隐蔽,不好辨别,二是一旦掉进去就不容易爬出来,表现在短信服务上就是用户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申请了某项短信服务,在退订的时候却不容易退掉。目前,移动短信业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用户投诉的热点,特别是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和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用户反映尤为强烈。信息产业部作为电信监管部门,为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短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针对“短信陷阱”和其他服务问题,研究出台这个《通知》,对短信服务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这基本上就是《通知》出台的背景。
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今后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节目需要用产通过手机短信参与的,在告知用户使用方式的同时,必须明示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包月服务必须经用户确认。自6月1日起,移动通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电话业务收费单据时,若存在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代收的信息费,应同时向用户提供其名称、代码和代收金额,并注明“代收费”字样。短信如何退订是用产最关心的话题,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移动运营商要在5月15日前推出退订短信的四项措施:一、用产发送“0000”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查询到由该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订制情况及相应资费标准,并可以根据返回菜单进行选择退订;二、发送“00000”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一次性退订由该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务;三、各移动通信企业客服中心在进行用户鉴权的前提下,应能够提供代查询、代退订短信服务;四、鼓励移动通信企业采取措施,方便用产通过编辑短信发送到指定接入号码,实现对该移动通信企业代收费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务的退订。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鲁阳说:“《通知》结合当前市场热点问题,在市场准入、业务宣传、订制申请、服务提供、方便退订、收费透明化、处理投诉、违规处罚等多个环节,进行具体要求,规范短信服务市场。”《通知》中提到,“各移动通信企业应与已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合作提供移动短信服务,不得为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者提供相关接入服务”。当移动短信息服务市场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时,确实有少部分信息服务商未取得许可便自行挂靠在已获得许可的信息服务商下面从事经营活动,也有一些是由移动运营商审核后与其合作经营的,这样的信息服务商在经营过程中有的不能严格自律,致使破坏经营秩序的事件屡有发生,同时由子没有独立的经营资质,给用产维权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今天,移动短信服务市场在注重发展的同时,更应该予以严格规范,以保证移动短信市场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基础运营商不允许为任何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否则负连带责任,这项措施要求运营商从短信服务价值链的源头上进行把关,把短信服务的部分不安分因素预先排除在市场的大门之外。
目前,移动短信服务的方式常见的主要有三类:即时短信类、包月类和订阅类。“即时类”是指用产发送一条请求后,信息服务商回送一条服务信息,以条为计费单位进行计费;“包月短信”是指用户发送的一条请求,订制一项信息服务,比如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商此后长期发送该项服务信息,直至用户取消,并以月为最小单位计费:“订阅类”短信与包月类类似,所不同的只是按照信息的发送条数进行计费。与“即时类短信”相比,“包月类”和“订阅类”的主要特征在于,一经订制成功就不再需要用户干预而持续享受服务,同时也需要用产相应持续付费,这两类短信服务一旦因违规经营等问题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将相对更大,也成为目前用产投诉的热点。另一方面,订制确认固然可以提高反映用户申请服务这种意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但也无形中增加了用户享受服务的直接成本和时间等间接成本。众所周知,安全性和方便性始终是一对矛盾,在权衡两者关系后,《通知》要求对包月类和订阅类短信服务进行确认。《通知》发出后,将具体确认过程规定为,信息服务商在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要向用产发送确认信息,且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信息服务商才能向用产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销服务要求。
资费透明有利于吸引部分对新鲜事物感兴趣而又因为资费模糊而犹豫不决的用产,有利于短信服务市场的壮大。有些用产对短信服务的定价有所顾虑,因担心经济承受能力或性价比太差而不敢尝试。目前包月类短信服务定价最高不超过30元/月,即时类最高不超过2元/条,在用户心理可以接受范围之内,并不是少数用产所担心的巨大的“黑洞”。因此,资费透明的规定,作用不仅在于规范市场行为,还在于吸引部分对短信服务持观望态度的用户。订制确认可以让真正有需求的用户更放心使用短信服务,在订制却体现了对用户的重视和尊重。有人认为订制确认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会阻止新用户的尝试,但用产的尝试应该是在其主观意愿明确的前提下进行的,订制确认过程并不会妨碍真正有需求的新用户进入。
在《通知》中的“首问负责”指基础电信企业与信息服务商之间实行“首问负责”,这个原则指定了移动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商被用产问及都要对用户咨询和投诉负责,用产只要找到其中一方就应该能解决问题。无论用户向谁投诉,接到投诉的一方目口作为“牵头方”来进行协调处理,若在公开承诺的处理时限内不能对用产咨询和投诉得出明确的结论,那么“牵头方”就将作为“责任方”承担不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责任。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5篇
第31号
5月28日下午消息,工信部今日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宣布该规定于6月30日起施行。
按规定,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应保证计费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由电信管理机构处以1-3万元罚款。(天涯)
以下是文件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1号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
部长 苗圩
2015年5月19日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以下简称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短信息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四条 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短信息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短信息服务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
第二章 短信息服务规范
第六条 经营短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服务的网络或者业务接入服务。
第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接入其网络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接入代码和接入地点等信息。
第八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短信息服务规则,并将与用户相关的内容通过服务合同或者入网协议等方式告知用户,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第九条 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计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
第十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短信息,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发送含有虚假、冒用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第十一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服务系统中记录短信息发送和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等信息,端口类短信息还应当保存短信息内容。
前款规定的记录应当保存至少5个月,其中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应当保存至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与用户服务关系终止后5个月。
第十二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端口类短信息服务,应当要求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查验和登记。
第十三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端口类短信息服务,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码号结构、位长、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端口号。未经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出租端口号。
第十四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和执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公共信息巡查。
第十六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
第十七条 发送公益性短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供短信息发送时间、发送内容、发送范围、发送机构等信息,电信管理机构协调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不属于公益性短信息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说明理由。
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预警和处置等应急公益性短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先行发送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机制及时免费发送,有关部门事后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第三章 商业性短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通过其电信网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保证有关用户已经同意或者请求接收有关短信息。
第十九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第二十一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注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名称。
第二十二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短信息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通过规范管理、技术手段和合同约定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三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暂停或者停止为其提供相关的电信资源,并保存有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鼓励用户自主选择使用短信息安全应用软件等适当的安全防护手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 用户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五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短信息服务有关的投诉。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侵扰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举报中心举报。
举报中心受理用户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处理。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用户投诉或者举报中心转办的举报,经核实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方或举报中心反馈处置结果。
第二十八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被投诉或者举报的短信息明显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发送,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涉及本单位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或者处理措施,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电信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用户与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生短信息服务争议的,可以依法向电信管理机构委托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申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电信管理机构对短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时,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不得妨碍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正常的经营或者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时,应当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二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必要时,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 电信管理机构、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短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短信息服务,是指利用电信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的电信业务。
(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短信息发送、存储、转发和接收等基础网络服务,以及利用基础网络设施和服务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送短信息提供平台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包含但不限于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
(三)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是指将其短信息通过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的组织或者个人。
(四)端口类短信息,是指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自有端口或者行业类应用端口发送的短信息。
(五)商业性短信息,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
(六)公益性短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向用户发送的,旨在服务社会公共利益,倡导社会公序良俗、预防或处置突发事件、提醒群众防灾避灾等非盈利性质的短信息。
第三十八条 利用互联网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具有短信息特征的信息递送类服务,参照本规定执行。依法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6篇
关键词:GSM短信猫,web service,超长短信
1 引言
近年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全球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GSM) 迅速发展起来, 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是目前较为稳定、应用面较广的移动通讯方法。短消息业务 (Short Message Service, SMS) 是基于GSM的一项短信通信功能, 是GSM网络提供给用户的一种有别于语音传输的基本通讯业务[1], 具有实时性强、成本低廉、无线传输等优势, 也引起了诸多系统运营商的高度关注, 许多针对该业务的应用也迅速开发出来。基于技术发展现状和业务需求, 笔者开发了基于WEB的短信发送平台, 可应用于中小企业的即时短信通讯, 便于提高企业内部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效率。
主要的短信传输方法: (1) 通过运营商网关发送。开发者可向各大运营商申请网关, 无需任何硬件配合, 即可实现大规模的短信收发系统, 较为便捷, 但价格昂贵; (2) 通过GSM MODEM模块实现PC对手机收发信息。GSM MODEM通常为短信猫, 通过此模块, 结合短信控制的AT指令以及串口传输协议, 即可实现小规模的短信收发系统的开发; (3) 通过一些网站提供的短信发送功能。这种方法易于实现, 所需资源少, 但对网络的依赖性很强, 不利于集成到企业的管理系统中。根据实际需要, 本系统采用GSM MODEM模块的方法来实现基于WEB的短信发送平台。
2 短消息业务
短消息业务 (SMS) 指通过无线网络和短消息中心, 在手机之间以及手机和业务平台之间, 交换有限长度的文本或二进制短消息, 实现信息的存储和转发功能。短消息业务是充分利用移动网信令资源前提下发展起来的业务, 相对于移动话音基本业务, 被确认为是增值业务。短消息服务具有应用面广泛, 成本较低, 运行稳定等特点, 可广泛应用于频繁远距离小流量消息的传输。
短消息的基本业务特征: (1) 短消息可发送的信息长度有严格规定, 每条短信最多可传输140个字节, 每个汉字占两个字符, 英文字母、标点符号均占用一个字符, 长度大于140个字符的为超长短信, 需分条发送; (2) 短信属于非实时性业务, 对带宽和时延要求低, 属于非面向连接的业务, 是GSM系统中唯一不需要建立端到端信道的服务; (3) 采用存储转发服务机制, 即使用户关机, 没有任何响应, 也会自动保存短信, 一旦用户再次开机, 会立刻再次发送短信, 从而保证短信能够发送成功, 并返回发送结果。 (4) 当用户空闲、通话过程中都可接收短消息。
3 系统设计
3.1 短信猫平台结构
短信猫平台结构如图1所示。
3.2 短信猫的硬件连接
首先将作为短信中心的SIM卡放置到短信猫的卡槽内, 将天线固定在信号强的位置, 然后用串口线将短信猫与电脑或服务器的串口或USB口连接, 最后给短信猫上电。检测短信猫的NET指示灯闪烁状况, 确保短信猫成功与GSM网络连接。
3.3 短信猫的软件总体结构
软件总体结构如图2所示, 包括三大主要模块, 具体功能模块和子模块描述如下:
3.3.1 接收客户端请求消息
平台作为web service服务器端, 当收到客户端发来的信息发送请求时, 解析出要发送的目的号码, 发送的内容, 并标记发送的信息 (该标记便于将发送结果返回给客户端) , 然后存入发送的消息队列中。
3.3.2 发送消息
此模块为本平台的重要实现部分, 用于实现短信发送业务, 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1) 通过定时器启动发送线程, 平台定时从发送队列顶部取出待发送的短消息, 解析出相应的发送目的地址和发送内容, 并通过编号标记短消息; (2) 发送正常短消息, 即长度在140个字符内的短消息; (3) 发送超长短消息, 对于消息内容长度超出限制的短消息, 可通过相应指令和编码控制将其分割为多条连续短消息, 按多条方式连续发送給用户, 此模块用于发送长度超过140个字符的短消息; (4) 发送特殊字符, 对于某些英文或中文的特殊字符, 需要特殊的ASCII编码和USC2编码, 此模块用于实现特殊字符的编码; (5) 发送中文短信, 中文采用UCS2编码, 通过PDU模式发送, 最多可发送70个字符; (6) 发送英文短信, 英文采用ASCII编码, 可通过TEXT或PDU模式发送, 最多可发送140个字符。
3.3.3 返回发送结果
为防止客户端由于长期未收到短信发送结果而阻塞, 采用了超时机制, 即若在1分钟内服务器端未收到短信发送结果, 默认返回-1, 以通知客户端短信发送失败, 可改为调用备用短信猫。
3.4 短信猫的软件流程
具体软件发送过程如图3所示。
(1) 串口初始化。服务器启动后, 先遍历所有的端口, 查看哪个端口被占用, 即外接有短信猫设备, 找到后, 设置该串口的波特率、停止位、数据位、奇偶校验位等信息, 建立连接, 并启动串口监听, 注意应加入支持串口通讯的jar包和.so文件; (2) 设置短信猫格式。通过AT+CMGF设置短信发送模式, AT+CMGF=1, 表示为PDU模式, AT+CMGF=0, 表示为TEXT模式, 还有Block模式, 但较为少用。Text模式较为简单, 但只能发送英文短信;而PDU模式中英文短信均可发送。PDU模式收发短信可以使用3种编码:7-bit、8-bit和UCS2编码。 (3) 后台启动发送线程, 定时从短信队列的顶端取出消息, 并解析出内容, 若为中文, 则调用ucs2编码, 若为英文, 则调用7-bit编码, 内容编码结束后, 再判断信息长度, 若为正常短信, 则正常发送, 若为超长短信, 则分段发送。利用串口发送AT指令驱动短信猫完成短信的收发, 并将发送结果返回给客户端。 (4) 若短信发送失败, 可再次加入到发送队列中, 等待下一次发送。
3.5 热备系统
由于短信猫通过串行方式收发短信, 即必须收到前一条短信的返回值, 方可发送下一条, 否则会导致短信猫死机[2]。随着请求短信数量的增加, 短信猫业务会更繁忙, 即使通过多线程并行处理也无法解决。因此本次设计使用短信队列结合主备两个服务器的方式来完成。通过多个短信猫模块, 可提高短信猫并发传输的能力, 并且预防短信猫欠费、运行故障或服务器挂机等意外, 从而提高了整体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结语
本平台基于web service服务, 以手机应用为基础, 以短信猫为收发短信的硬件设备, 实现了实时、稳定、高效的短信收发系统, 一小时可发送约660条短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新型短信应用, 通过这个系统, 可以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用户提供短信服务。同时, 本平台是一个开放的平台, 便于为第三方应用提供接口, 从而进一步开发。
参考文献
[1]沈炜.化工企业短信平台的开发与应用[D].浙江:浙江大学, 2011.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第7篇
为加大对垃圾短信的打击力度,互联网协会发布《短信息服务规范》和《用户发送短信息指南》(均为征求意见稿),向广大网民征求相关意见。“垃圾短信”、“违法和不良信息”首次有了明确的定义:“垃圾短信息是指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主要包含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而对违法和不良短信息,则规定了如“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十三种特征。
此外,《短信息服务规范》还提出了信息提供的具体规范要求,如在发送商业广告类短信时,必须事先征得接收者的同意等。
天津11万外来工子女上学费用政府埋单
为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津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教育收费、评优奖励、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天津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在教育收费方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其缴纳费用与本地学生相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市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和免收书费政策。对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各区县要按有关政策予以帮助。
中国银行报告称:四季度加息预期上升
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发布的2008年第七期人民币市场月报指出,第四季度CPI同比增幅有回升的可能,届时央行加息的可能性将明显上升。中国银行同时指出,中国目前长、短期实际利率均低于-3%,且在资金成本相对比较低廉的情况下,迫切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资金的情况尤为明显。建议管理层用加息来抑制总需求,控制通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消灭负利率。目前,境外非交割人民币利率互换固定利率自今年5月以来长期高于境内利率互换固定利率,1年期利差最高达到29个基点,显示出境外投资者对于人民币资金利率上行的预期高于境内。
公交出租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运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下发通知指出,各地要确保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运价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运价。
四类职务罪案将重点查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近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提出四类案件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
曹建明指出,一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要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要下大力气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要进一步抓好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
四成新增网民来自农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07年,在我国7300万新增网民中,有2917万来自农村,占到近4成。
女性农民工平均月工资比男性低200元
短信息发送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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