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精选13篇)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1篇
余华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危难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2篇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阵阵热气的暖炉。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的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童年旧事在这些充满温情的地方度过的,她有收到了慈祥儿严厉的爸爸、操持家务的母亲、善良的宋妈等人的关爱。围绕着英子有发生了很多事情与故事,而“驴打滚儿”则是众多故事中的一个。
《驴打滚儿》主要讲述了英子家的佣人宋妈的不幸遭遇,宋妈抛下自己的儿女家庭,到林家去当佣人、辛苦赚钱养活乡下的丈夫和孩子。她厚道善良、朴实、能干,在书中五个故事中,都出现了宋妈的身影。我自我感觉宋妈是林海音小说中特意刻画的一个角色,从她是一个坚强隐忍,慈祥的人,她的孩子小栓子被淹死了,女儿又被她的“黄板牙儿”丈夫给卖了,这足以说明宋妈坚强的性格。在英子眼中宋妈是最好的,什么事都依着她,英子也曾幻想过宋妈不在家,家里会变成什么样,这也通过侧面突出了宋妈的能干,以及她在英子家庭中占有不可缺少的位置。临近故事尾结尾,宋妈被毛驴驼走了,她离开了英子,但英子心中的宋妈却没有离开,作者在结尾部分写到“驴脖子上套了一串小铃铛,在雪后清新空气里,响的真好听”,这只是为了掩悲伤气氛儿特意写出来的部分,使文章得到了升华。
故事采用了事情发展顺序来进行描述,使得整篇文章变得十分紧凑,让故事变得一环扣一环,跌宕起伏,这样也方便读者进行赏析与理解。作者喜用第一人称来阐述故事,在《驴打滚儿》一文中,就是通过“我”与宋妈的互动来阐述整个故事。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3篇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 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 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压迫与不公。然而, 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 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色。父亲去世后, 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努力撑起这个家, 于是, 他的青春被剥夺, 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 “他愤怒, 他奋斗, 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 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 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 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 把曾经的梦想抛弃, 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 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 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 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 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 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 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 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 追求自由平等, 同情下层人民。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 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 敢于反抗, 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 走出更广阔的天地, 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 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 透过巴金爷爷的笔, 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 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 抓牢灵魂根处, 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 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 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 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 但起码, 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读西游记有感700字优秀 第4篇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它,满怀期待的阅读着。才读了几行,我便被孙悟空的过人之处所深深吸引。
《西游记》是本长篇小说,讲述了唐僧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与沙和尚三人做徒弟,并与其前往西天取经的故事。
在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真经。唐僧被如来佛封为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
沙僧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则变成了八部天龙,从此缠绕在山门的华表柱上。最终,他们师徒四人谢过佛祖后便各就其位了。
在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真经。唐僧被如来佛封为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则变成了八部天龙,从此缠绕在山门的华表柱上。最终,他们师徒四人谢过佛祖后便各就其位了。
我很喜欢《西游记》中《真假美猴王》那一章。孙悟空在这章里被师父与师弟们冤枉,但他一直坚持正义,最终佛祖识破了真相,六耳猕猴也被孙悟空打死了。其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只要做正确的事,即使被人冤枉,但终将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在《西游记》这本长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最不起眼的沙师弟。我看到的沙师弟是这个样子的:脖子上挂一大串佛珠,身上穿着朴素的袈裟,背上背着他们的行李,牵着白龙马,拿着宝杖,和师父去西天取经我也希望自己成为像沙和尚那样的人,一个勤劳朴实的人,在团队中不起眼却一直在默默付出。我由此明白:只要你付出了,不管耀眼不耀眼,终会有人注意到你的。
读城南旧事有感700字左右优秀 第5篇
书中讲了五个故事:《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惠安馆》写了这样一个故事:英子和宋妈每次去买菜时都会看见一个疯子站在惠安馆门前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可宋妈总是紧紧握着英子的手不让英子过去说话,于是英子偷偷地跑出家跟疯子去玩,原来疯子叫秀贞,她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被狠心的母亲抛弃在荒凉的遥远地方,不能经受打击的秀贞精神失常,整日整夜的念叨着思康以及可怜的孩子“小桂子”。英子善良的心里对秀贞抱着深深的同情,期望着她的好转。
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好友妞儿竟然是那个被遗弃的小桂子,她毫不犹豫的拿走了母亲的金镯子,送给秀贞和妞儿作为盘缠,并将她们送上了火车,去寻觅那个思康。从这里就能看出英子是一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小女孩。而另外几个故事里写了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痛染身而终眠地下的爸爸……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英子深深思索却不知此中的道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现在我将上五年级了,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再二年,我即将告别童年,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感受海音婆婆缅怀童年的心情。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童年小鸟一去不回来。
读绿野仙踪有感700字优秀 第6篇
小时候,我独自一人走夜路就吓得胆战心惊,“金豆豆”会不由自主地掉在地上。我想:胆小狮对付开力大时那么勇敢,铁皮人用斧头砍断石桥时那么果断,多萝茜杀死西方恶女巫时那么坚决,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现在,我不害怕了,但是,我下决定还是太犹豫,不坚决果断。办不好大事,我还要继续努力,向多萝茜、铁皮人、稻草人和胆小狮学习!
我常常梦想着美好的未来。也许我长大了当老师,或许是医生,还有可能是警察。我想:无论是什么工作,都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做事的坚决果断。我立志,一定要突破自我,坚决果断,我要朝着目标努力。
读草房子有感优秀700字左右 第7篇
故事讲的油麻地是一个小村庄,里面有个小学叫油麻地小学,校长叫桑乔,他有个儿子叫桑桑。桑桑十分调皮,经常干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并总是挨打。这里面的一个个故事描述了油麻地的一个个人:秃鹤的光头总让人笑话;纸月天天从板仓赶到油麻地上学;艾地的秦大奶奶一直看守着油麻地小学;杜小康家从兴盛变成了没落;邱二爷家的细马是个小南蛮子;蒋一轮与白雀的爱情让人惋惜......这些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红门》和《药寮》。
《红门》的主人公是杜小康,这个男孩儿长得很好看,很俊,活像一个白净的女孩子。他们家是开杂货店的,也是油麻地首富。小康是油麻地小学里第一个有皮带的,第一个有自行车的,也是唯一一个有口罩,并且有一年四季衣服的学生。他到处和桑桑作对,抢他的风头。可是后来杜小康家的大船在运货物时,出事故了,货物都掉河里了,船也坏了,小康的爸爸还受了伤。这一次他们损失了很多钱,剩下的钱都拿去给杜小康的父亲治病了。不久后,杜小康家就从首付变成了连饭都吃不饱的穷人,因为没钱,所以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后来,他的父亲借钱买了一群鸭子,带他到另一个地方放养鸭子,等鸭子下蛋后卖钱。可是鸭子吃了别人家的鱼苗,把钱都赔光了,还欠了钱。于是,小康又回到了油麻地。这一次,他的变化很大,从那个白白的、一尘不染的、有些傲气的杜小康变成了皮肤幽黑、经历过磨难的杜小康了。这次经历真的改变了他好多,读到这里,我开始想:我们这些在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小孩儿,是不是也应该经历一些磨难来锻炼自己呢,或许我们应该多体验点乡下生活,而不像现在有一点不满就叫苦连天。
《药寮》讲的是: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大肿块,又疼又痒。桑乔发现后到处求医,可是没有人能治好桑桑的这个奇怪的病。那个肿块日夜渐大,桑乔开始绝望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陪孩子的时间太少,于是准备陪桑桑度过最后的时光。父子俩一起出去打猎,桑乔一个那么在意荣耀的人竟然不怕别人看见他在做打猎这种低级的事,只想陪儿子玩的开心。同时他也带着桑桑到处求医,背着桑桑上山,进城,翻山越岭寻找名医,后来终于找了一位大师,治好了桑桑的病。桑乔欣喜若狂,全村的人都来祝贺。生完这场病后,父子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的关系变得很好。桑乔不再对桑桑那么凶了,因为他发现其实桑桑没有那么调皮。还挺可爱的。桑桑也更愿意跟爸爸玩了,因为他发现爸爸其实没有那么严肃、那么冷漠了。我觉得后面非常温馨感人,其实陪伴才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与其让父母为了我们拼命赚钱,我更希望他们多陪陪我,让我更自信,有个快乐的童年。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700字优秀 第8篇
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海底两万里》是他科幻三部曲其中之一。书中讲述了法国一位博物学家,应邀参加追捕海上“怪物”的活动,后来被“怪物”俘获,才知道怪物竟是一艘潜艇,接着教授登上了潜艇,在海底开始了特殊的一段旅程,也知道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大海的故事,也知道同时也养成一种不畏艰险的品质。
有一次在航模课中,我也体会到了一种不畏艰难的品质。那次,老师教我们做电动船,我心想:那还不简单,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我用502胶,想一一粘好它们,这可是个细活,我想把它们粘向左边,可却粘在了右边,我又想把它们粘在右边,它们却粘向了左边,最讨厌的是,如果他们倒下了可就麻烦了,需要用小刀轻轻地把它们刮开,于是我就想老师求救,老师不但没有帮我,还语重心长的对我说:“高彦泽,振作起来,这点小困难算得了什么,要是这都完成不成算什么男子汉。”于是,我被激怒了,下决心要完成它。果然在我的努力下,船模拼好了。虽然,我的手上沾满了胶水,但心里却插满了胜利的旗帜,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海底两万里》透过神秘莫测的大海,告诉了我们要有一颗善于探索的心和不畏艰难的品质,有句古话说的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事实更是如此,如果每个人都有不怕困难的品质,那么,困难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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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9篇
长大后,和克莱尔的故事就成为他的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和一个没有应许的诺言。他学医时交了一位性格很好的女性朋友—苏菲,两人相处的很和谐,也很谈得来,还带回去给母亲见过面,但不是很确定对方是他的真命天女,一次去海边度假时发现自己童年时曾经与克莱尔一起玩耍留下来的风筝,风筝上写着字条 “你偷走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一直在他脑海中晃荡着。。。让主人公回想起童年时的欢乐和美好。于是他开始对身边的苏菲心不在焉,寻到童年时曾经未应许的诺言。当他通过各种办法终于找到克莱尔时,她已经不认得他了。那种追随童年的梦破灭后特别失落,在好友吕克的劝说下从此以童年划分清楚了界限,全力在学业上冲刺。不过在母亲去世不久后,最终他还是找回了他记忆中的克莱尔。
这文章里描述母子之间的感情和亲情都很舒服很温暖,主人公的妈妈很伟大, 对孩子的爱是那么默默无闻地,虽然儿子当初是为了妈妈而学医的, 可妈妈病痛的时候又怕学医的儿子担心一直隐瞒病情,还编各种善意的.谎言不让儿子回家,直到有一天他得知母亲去世后,无法相信这个是事实,经过好友的帮助,慢慢地接受一个母亲离开的事实。生命中的某些东西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某一天它都会离我们而去。母亲去世后,在整理遗物时他看到了父亲每年的来信,他才知道父亲很爱他,他父亲一直想和他联系,但是离婚后母亲从来没有提起过父亲,也许母亲这种不打搅的方式是对他父亲深爱的一种表达,这里面的亲情让读者很感动。
本小说的主人公是医生,里面有两段话是关于医生的,在此再抄写一遍,送给从事在医疗岗位上的天使们, 当你们累的时候或者想放弃的时候读一读:
“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决定他的人生,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你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
“我学医的目的,原是为了照顾妈妈所有的病痛,却竟然没有察觉出她已经生病了”
学医的人初衷大多都是为了家人的健康,但真正做了医生后,忙忙碌碌的自己拯救了很多人陌生人的健康或者生命,却忽略了身边的亲人和自己的健康;记得再忙也不要忘了爱自己爱家人。
主人公在追随童年梦的那段时间里,苏菲也和自己好友吕克慢慢好上了,不过他倒是很坦然接受了女友的这种感情转移;并没有与好友吕克发生任何冲突。这种参杂着友情和爱情的三人关系可以这么和谐地相处,也是现代年轻人对爱情和友情有了另外一种理解吧。这部小说里的亲情,友情和爱情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刻画的淋漓尽致,里面有这么两段话意味深长:
“我只是你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 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10篇
这本书的主角是鲁滨逊,讲述了他爱冒险,出海探险后来到一个荒岛,他自己探查了整个岛,开始在岛上生存。他很幸运,不久后遇到了淹没后被漂上岛的船,他在船上找到了许多他正需要的东西,包括食物,弹药和鸟枪。他对自己的处境考虑过后选择了在一块山前平地上安营扎寨。他的房子很安全,没有门,进出都用梯子,他不用担心会被野兽或野人袭击。等把一些事物都安顿下来后,他用从船上拿来的墨水写日记从日记中,我可以清楚的知道他基本在做什么,我也可以知道他最需要的是工具,最不需要的便是钱。几年后,他从野人手下,救出了一个人,取名叫“星期五”,因为救他的那天正是星期五。过了一段时间,他救下了货船船长等人。他们一起在荒岛上生活了若干年后,终于获救,鲁滨逊离开了他生活了27年多的荒岛,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便开始了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假设我的处境和鲁滨逊一模一样,我会生存下来直到获救吗?我会像他一样为自己搭建一个十分安全的房子吗?我会用猎枪去猎杀动物为自己获取食物吗?我会从野人手下救出“星期五”吗?应该,不可能吧。首先,我根本不会猎杀动物,因为我觉得太过血腥,而且对于一些动物,我还有些惧怕。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在岛上生存,虽然我渴望。主人公鲁滨逊十分理性,沉着冷静,在恶劣的环境中,他还会以“贷方”和“借方”两栏中排列出自己的不幸与辛,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除此之外,我认为鲁滨逊十分善良,因为他会不顾生命危险,从野人手中救出“星期五”并将其收养。同时,他也比较乐观,虽然发生了一些巨大的不幸,可他还是在这些不幸当中找出许多原因来说服自己,和那些在海中丧失性命的水手比有多幸运。这种乐观,善良,冷静的品质,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11篇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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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12篇
语文课程已进入了必修二的学习阶段,课后名著导读中有巴金先生的《家》。恰好班级图书角也有此书,便借来览之,留此后感,以叙阅后之情。
—题记
众所周知,《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 第一部。它以其独特的语言文字魅力,形象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以及与封建势力的斗争和对自由爱情的向往,可谓是中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之作。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每个都个性鲜明。每个都被刻画得血肉丰满,栩栩如生。其中最为典型的便为深受新潮思想影响,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
巴金先生曾在他的《家》十版序中写道∶“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是的,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也同样认为觉慧是一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形象。他积极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活动,敢于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他也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选择了和自己的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的封建迷信活动,他也持反抗的态度。最后,他义无反顾地走出了高家大门。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我知道他去的将是一个新的,一切都在生长的未知世界。
书中与觉慧的性格完全不同的是他的大哥觉新,因为他处于长房长孙的这个特殊地位,更由于他的懦弱,一个光荣的前途,被他断送了。一个美妙的幻梦,也被他打破了,他含着眼泪忍受一切不义的行为,也不曾说过一句反抗的话。他的存在,完全是为了敷衍别人,任人拨弄。书中的他反对封建迷信吞噬了妻子性命的悲剧,仍无力于反抗。甘愿继续过着“旧式”的生活。
本书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都有青春的色彩,这种原始,单纯的环境与人物,就是作者本人所描绘的“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鼓舞我们的源泉--“大胆,大胆,永远大胆”。
《家》一书中对摧残人的青春和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强烈的抨击,对那些强烈渴望自由生活的行为进行了大力的歌颂,更让我们这些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处于青春中的少年们深深折服。钦佩他们敢于同困难作斗争,不让挫折而阻止青春成长的步伐。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第13篇
胡荼
高公馆是一个传统的官宦家族,《家》《春》《秋》以大时代背景,描述新青年对抗传统礼教。有时候感觉书就像一面镜子,拿起来看的时候,好像和现实生活没有太大的差异。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对抗一直存在,思想的碰撞和传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理想。现在80后、90后与60后、70后的生活观、职业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似乎每一次的对抗都会有觉新、觉民、觉慧的影子。
觉新代表新思想、旧的行动,他认同新思想也对新思想感兴趣,然而却驱从于老一辈的思想之下,依旧用符合老一辈的行为做事。或许他就像一把伞,撑起了那些判逆者,以至于不会在那些新思想还未成熟时就夭折。像觉新这一类人,往往极度受困于新旧的更替,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旧派用他来挡,新派指责他的拖泥带水,而自己往往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忍辱精神。对比今天的职场,似乎也有典型的特征80后的中层,似乎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对于90后的自由与任性,对于70后的严谨与职业道德;80后似乎也成为了这样的一个角色。或许当某天也可以像《秋》最后那样,分崩离析;脱离职场的束弱缚,却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业。
觉民代表着在旧力量下的抗争者,生活在大环境下,但是仍旧我行我素,为了新思想而坚持对抗。像他一样,心中无惧,不惧怕老一辈人的所谓家法,有自己的作为。虽然在高公馆里孕育成长,但是却是新思想下的新青年。对亲情、爱情、梦想都有自己的追求。或许就像90后在职业里,专注价值而不乎人情人言等等,似乎更加的洒脱。他们不在束缚于行政、加班等各种符加的条件及行为,不用在乎职场的微妙关系。或许专注于技能、工作时,不需要太在意别人的反馈,恰恰也因为这样,技能的成长似乎更快。当许多人还在谈职场竞争的时候,专注于能力提升的他们,早就有了她们新的选择,新的追求。
觉慧代表着完全反抗旧力量的一代人,这类人完完全全走出老一辈的圈子,他们独立成长于属于他们的世界。就像可以不用再考虑人情事故,不用受缚于上辈人所拥有的资源基础。新的追求,新的形式,新的向往,新的思想,一切都是新的。用自己青春的激情浇灌,成为新的一代人。如同现代的万众创新,莘莘向荣,当老一辈还在考虑威信、判断力的时候,新人早就快小步快跑的干掉了他们。
读《家》有感700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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