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为往事
当爱已成为往事(精选7篇)
当爱已成为往事 第1篇
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佛说缘是一块冰,要度五百年。
佛问苦吗?我说不苦。佛于是许我一段缘。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我宁愿用来世的一次擦肩而过来换得今生的500次回眸。
我笑,全世界都跟着我笑;我哭,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哭。
孤独,不一定不快乐;得到,不一定能长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拥有,可能因为某个理由而伤心难过但,却能找个理由让自己快乐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去他。
不用等待的人,是幸福的。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
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正比。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如果哪天,我为别人披上了嫁衣,也许是因为年龄,也许是因为累了,也许是因为真的想与那个人携手一生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
如果,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想来已经很幸福了,其实,擦肩而过,也是一种很深的缘分。
当爱已成往事,我们开始苦笑,爱情原来可以说走就走。不管你当初受的伤有多么深,也可以痊愈得无影无踪,了无痕迹。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
爱自己爱的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你可以记住过去的美好,但不要把它幻想到现在,因为一切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当爱已成往事,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破坏了曾经的美感。干干净净地离开,也许若干年后的某个午后,阳光下的他(她)眯起双眼会记起某个美好的瞬间,会心一笑。种.种怀念,值了。
当爱已成往事,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花儿虽多,却没有重复的一朵,这是生生世世早已经注定的。
回想那句:说好了要永远一起的,然而,再多的爱也只变成了一种关怀。
如果一切曾经像烟花一样灿烂过,或许现在就不会停留在原地不动。
那曾经拥有过的那份爱当成世界在你们心中打下的一个烙印。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拥有的;你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铭刻在心的。
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因为拥有的时候,你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你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
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当爱已成往事,不要抱怨,也不要憎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理解、放弃和祝福。过多的自作多情是在乞求对方的施舍。爱与被爱,都是让人幸福的事情。不要让这些变成痛苦。既然你们已经经历了,多年以后,偶尔想起,希望都是美好的回忆。
当爱已成往事,请活的自信些,开心些,把最美的微笑留给伤你最深的人,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要快乐。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很多时候,你不能够和你最爱的人在一起。因为很多时候,爱是很脆弱的。陪伴你身边的多数都是那个在最适合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的人。如果此时陪伴在你身边的正是你最爱的人,请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有太多人得不到这种幸福。
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一直在心里想着这一句话,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是一生?还是一瞬?我不知道,因为我还在爱,因为我还没有忘记。爱一个人,到底可以爱多久,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再心痛?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再流泪呢?爱一个人,到底可以爱多久?忘记一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无从证明,因为还在爱着,因为爱在继续,因为心依然在痛。
不知道在多年后,还会不会在上玄月升起时,想你,不知道那时再想起你时,会不会心痛。如何能让我知道,能爱你多久,如何能让我明白,这种痛能持续多久。如果我能知道自己的爱将持续到何时,那有多好。我会让自己在爱你时,一直全心的爱你,让我不再爱你时,就完全的放下你。可是,我不能穿越时空,我无法去到将来,我无法知道要到何年,才会不再爱你。我无法知道要到何年,才能完全将你放下。我曾经对着风对着月,对着自己的心,说过,已经忘记你,我曾经在夜里,在梦里,对着自己说过,已经忘记。
可是,仍然有午夜梦回的清泪,仍然会在阳光灿烂时,突然间想到你。仍然会在无望的等待与守候中,泪流了满面。仍然会在故做的平静中,痛彻肺腑。如果爱时,能全身心的投入爱一次,如果不再爱时,就完全的放弃,如果在爱走远时,就义无反顾的离去,那有多好。可是,为什么在远去的路上,要时时的回头?为什么在爱结束时,却还要时时回忆?为什么会有爱来过,为什么爱会走远。
爱一个人,是用心还是用泪,爱一个人,是用一生还是用一瞬?天长地久到底是什么?是一生的相守,还是一生的守候?如果一生也等不到那逝去的爱,如果一生那爱也不会回头,那么,爱还是天长地久吗?我仍然相信天长地久,一生的守候,或许也不会等待到爱回头,可是因为有了等候,因为有了漫长的的时间去怀念,那么即使在多年后,再回想从前,还会有一份属于旧时的回忆与期待。爱过,就有过天长地久。如果在多年后,心底深处还有一份属于少年的天空,心底深处还有一份属于年轻时的爱,还会生出一份柔情与感动,那爱,也就是天长地久了。爱过,就不管爱多久。
当爱已成为往事 第2篇
人生,是由一段一段时光组成的,每一小段时光,就是一个故事,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们渐渐入戏。有时候,我们自认为爱得死去活来,其实只是不甘心。无法接受付出了那么多,却被对方先放手;因为没有得到,所以一直不能忘掉。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可道理我们明明都懂,却还是前仆后继,奋不顾身题记
想来,若是于这烟火浮生中偷得半日清闲,或者,能以一盏茶的间隙换一回清欢的话,我要慢煮一壶李白的月下相思,歇宿于陶公的山水桃花园,遇见一个像极潘安的翩翩美男子,穿越唐风宋雨,焚一柱香,品读一段唐诗宋词,忘却一场周遭环境里声色犬马的谄媚与人心之间的疏离斗争,不去问世事冗长亦或无趣,不去想,何时何地何日重逢。若经年是一首歌,且让我醉于其中。
说好不散的,后来,关于那些美好的誓言,却随风散落天涯。
说好一起的,后来,关于那些相遇的曾经,却徒留记忆风干。不再想,为谁哭红的双眼,不再念,为谁在风中凌乱;那些记忆深处的.关于爱的凭记,终究在渐行渐远的路上,再无从打捞,无从勾勒你曾经的轮廓。至此,你我横亘在岁月的两端,念,慢慢的愈来愈薄,薄成冬日时节瓦楞上的白霜,薄成时光里那一笺素白素白的小令。
我喜欢,这个季节是寂静的,如你,静静的从山的那一边,寂静而来,迎着晨曦薄露,踏着彩霞满天,静静的走进我的心里。无论放下、别过,或忆起,眼角都是初识的明媚,盈盈笑意。
在某一段时间里我喜欢一段音乐,然后听一段音乐我会怀念某一段时光。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的掌纹。正如此刻,听着陈奕迅的《十年》,怀念着那一段老时光,不用担心时光老成面目全非,时光,終会还我一份初心。
还来不及与九月一个拥抱,还来不及将游离的思绪尘封,十月已悄然而至。红尘里的每一场遇见,都会慢慢慢慢的在心底滋生成桃红柳绿的模样,犹如旷野里那一抹新生的绿,入了眼,醉了心。念一个人,从晨曦浅露,至暮色西山,那些深深浅浅走过的足迹,不为缅怀曾经,只为,若干年后,那一场遇见,依然可以依着光阴的韵脚,在平平仄仄的诗句里,浅浅笑意,深深怀念。
当记忆里的某一段岁月,渐渐清瘦,当心里的念想在这一季秋水长天的等待中,嫣然成歌,我会在时光的渡口,等一场红尘的烟火;而所有的爱与思念,都是烟火里的炽热,我们穷尽一生的时间,只为在对的时间遇见那个对的人,然后为一世相约,一生相伴。
一程山水,一个故人,奈何,此去经年,故人早已形同陌路。许许多年前两个亲密的人,许许多年后的今天,初见时的情分早已散落在天之涯在海之角,终是无法再企及的熟络。是岁月无情抑或你我无情,世间所有的爱皆有迹可寻,可万水千山之后,一切皆无迹可寻,偶尔,会念起,却早已不复记忆。也许,人生,就是如此,不断的遇见一些人,不断的遗忘一些人,到最后,沉淀下来的才是生命中最想要珍惜的人。
匆忙的生活,来不及细听那些来自自然界的悦耳动听。那年,那蝉,那光阴,会莫名的在某一时段,跃然心上,久违的时光会一如从前般带来暖意。而我们,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中,总会告别着某一些时光,告别着某一些人,尽管有许多不舍,可这终究是人生的戏码,我们无从选择。惟有一路向暖,岁月缓缓行,我们慢慢爱。
或曾,偶感于时光的飞逝,还留恋于青春的蹉跎,瞬眼间,花开花落,春去秋来,残忆梦旧年,只是觉得物是人非,事事非,念当年或如自在飞花曾有梦,而如今却恰好秋日光景惆怅几许。始终觉得现实和理想的差距隔着那么一步之遥,人生终究抵不过是命运的煎熬。
窗边的那本书,依旧还是几天前的样子,摆在桌上未翻动过,窗外,却已是深秋薄雾时分,微凉;时光,愈来愈薄,人心,愈来愈淡,偶尔回看来时的路,才发现,一段旅途,陪你一起走来的是稀稀落落的那么几个人,太多太多的路人,终究会在人生的这条路上走散,甚至杳无音讯。
当打针成为往事 第3篇
孩童时期, 最害怕到医院打针。记忆中, 只有高烧不退才打针。当时, 医院里很少见到打点滴的, 因为只有重病号才输液。然而, 到了今天, 从城市到乡村, 从三甲医院到村卫生室, 滥输液现象比比皆是。
“能吃药不打针, 能打针不输液”, 这是一个基本的医学原则。然而, 不知从何时起, 打针几乎被输液取代。据报道, 我国一年的输液量达104亿瓶, 相当于13亿人每人输了8瓶液, 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也就是说, 中国人几乎把输液当成了“可乐”喝, 一个“全民输液”时代悄然到来。
输液泛滥成灾, 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医学问题, 而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 全球被浪费的医疗资源达20%~40%, 而输液的滥用, 正是医疗资源浪费的重要标志。医学正被商业之手推动着, 逐渐偏离了以人为本的轨道。
从医院来说, 滥输液首先来自利益驱动。由于补偿机制不合理, 我国公立医院长期存在“以药养医”的现象, 医生的收入主要来自“卖药”。同样是治病, 输液和打针的工作量相当, 但经济效益差距悬殊。因此, 输液自然成为医生的首选。目前, 大输液和抗生素是医院用量最大的药品。在输液的利益链上, 医院、医生和药商是捆绑在一起的。如果让病人少输液, 必然导致药商利润减少, 医院收入下降。这说明, 不合理的医院补偿机制, 是滥输液的第一推手。
从患者来说, 不懂医学知识、盲目追求速效, 是输液泛滥的重要诱因。如果是在美国, 医生遇到感冒的孩就吃点退烧药。”但在中国, 如果医生这么说, 很多家长都会很生气:“花了这么长时间排队, 好不容易挂了个专家号, 怎么什么药都不给开, 这算什么大夫啊?”有的家长甚至会因为孩子没有输液, 和医生大吵大闹。这也反映出一个问题, 中国人药物滥用的积弊何其深也!在很多情况下, 按照疾病本身确实没有必要输液, 但如果医生不给输液, 患者就会投诉。而医院解决纠纷的方法往往是, 先让医生给患者输上液, 再告诫医生以后碰到类似的病人不要太较真, 病人要输就给输。皆大欢喜, 何乐不为?长此以往, 医生主动给病人输液就成了习惯。
可见, 导致输液泛滥的因素很多, 体制问题是根源, 医生诱导是主因, 患者盲从是次因。因此, 遏制不合理用药, 杜绝滥输液, 需要多管齐下。目前, 在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 医生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医生拥有“处方权”, 而一张处方就是一本“教科书”。患者的医学知识, 大多是从医生那里学到的。所以, “处方权”不仅是权力, 更是责任。医生面对患者, 就像家长面对孩子。如果孩子睡觉前非要吃糖, 家长就必须给吗?显然, 家长不能迁就孩子的任性, 而应说服引导。患者是医生教育出来的, 好医生教出好习惯, 坏医生教出坏习惯。因此, 为了患者的长远利益, 医生应守住合理用药的底线, 不该用的药坚决不用, 不该输的液坚决不输。也许, 少数患者会一时难以接受, 但多数患者是会理解和支持的。
当爱已成往事 第4篇
第一任丈夫罗恩·布里顿
金·贝辛格出生在美国佐治州的阿森斯镇,她家一共有六个姊妹。金·贝辛格颇有音乐天赋和舞蹈才华。20岁时,她的一头金发、漂亮的脸蛋以及婀娜多姿的身材,使她在选美大赛上赢得殊荣,此后,她便边连续不断地做为封面女郎出现的著名的时装杂志上,甚至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
金·贝辛格与第一任丈夫罗恩·布里顿,维持了长达九年的婚姻。金是个相当神经质的女人,人群让她恐慌,她甚至不敢上街购物。当她驱车驶入灰暗的隧道时,极度的恐惧会让她无法呼吸。有一次,她把自己关在洛杉矶的住所里,长达半年之久。为此,她曾去医院作过为期一年的特殊心理治疗。
罗恩·布里顿说:“她睡觉,非要抱着枕头或者其他陪睡物件,才能安全入睡。她有极强的恐怖感,总是恍惚地看见那些‘恐惧物’。当她醒来时,她又会想像有人曾经进过她的卧室,甚至躲藏在她的衣橱中。她经常在晚上仍然把卧室照得通明,在她上床之前,她会非常紧张地检查自己的床下,看那里是否隐藏着什么“妖怪”。
有一次,金在洛杉机南部拍片,突然,她感到软弱无力,她知道不能继续拍摄下去,她打电话给洛杉矶北部别墅里的罗恩·布里顿,要他马上来拍摄现场,从他们家中到拍摄现场,开车需要2至3个小时,情急之下,罗恩·布里顿租了一架直升飞机,只用了35分钟就赶到拍摄现场,耐心地抚慰她。使她慢慢地镇静下来,金才得以能够继续拍摄下去。
尽管如此,罗恩·布里顿还是在他出版的一本书《始终如同平时那么永久》中说,没有金·贝辛格的生活,永远感到惋惜。
倾情艾历克·鲍德温
金比艾力克·鲍德温大5岁,1988年,他们每一次在电影《我的继母是外星人》中相遇,不过这部片子并未让他们的感情擦出火花。在两年后,拍摄《已婚男人》时,她与艾历克·鲍德温开始了激情的、非传统的恋情,当时,艾历克·鲍德温主演的《追踪“红色十月”》,正被全世界看好。
1993年8月19日,他们在纽约长岛的东汉普顿浅滩上举行婚礼,前来庆祝他们的宾客中,有比尔·乔尔和他的妻子克里斯汀·布林克利,还有保尔·纽曼。在这个富有神秘色彩的圈子里,在燃烧的火把映照下,他们相互宣誓一生相爱相守。
这一对电影明星的浪漫婚姻,如人们所说,就像一颗一触即发的炸弹,随时都会有爆炸的可能。这主要因为两个人都过分尖锐的性格。金是个情绪激烈的人,敏感多疑,又体弱多病,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才使她所扮演的角色,能深深打动观众的心。这样的女人可以演好很多角色,但显然很难胜任一个好妻子的角色。而艾历克·鲍德温,也不比她更能控制自己,他曾经打过一个摄影师的耳光。他的小女儿艾尔兰的照片未经他同意,被擅自翻拍了,他非常恼火,竟写了一封污秽的信痛骂那个记者,结果被罚款4500美元。这样一对夫妻,他们的婚姻激情浪漫的同时,自然潜伏着诸多隐患。
婚变
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是在纽约长岛的一家咖啡馆,艾历克·鲍德温声嘶力竭地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可你没有做到我对你说的一切”。他咆哮如雷地责骂妻子金·贝辛格长达十多分钟,全然不顾周围咖啡客的目光,直到金痛哭着神志恍惚地离开这一难堪的场面。
47岁的金·贝辛格,曾是一个令无数男人无法入睡的好莱坞女神,现在只能对这个男人发出绝望的哭声。她知道,他们六年的充满喧嚣与骚动的婚姻,彻底破碎了。
在这次激烈的争吵后,金租用一辆家俱手脚搬运车,从他们俩的奢华爱巢埃马根赛特的别墅里搬了出来,她把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搬走了,甚至连手纸也都带走。现在存放在这座豪华别墅里的,只有一张他们曾经的婚床。人们认为这是金·贝辛格在报复艾历克·鲍德温,她想用这张床来证明,没有她,这张婚床将一文不值。
此后不久,金在洛杉矶提交了她的离婚请求。
金·贝辛格现居住在洛杉矶,她渴望得到丈夫支付的生活费,这在这场婚姻战争中是相当“昂贵”的,金正在力争。同时,这个失去家庭的女人,事业也正处于低谷。1997年因扮演《洛城机密》里的妓女林恩而荣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后,几年来,她没有突出的表现,甚至遭遇两次失败,它们是:电影《保佑这孩子》(BlessofAfrica),《我梦想非洲》(IdreamofAfrica)。
金·贝辛格目前很需要钱,但对她来讲,比钱更让她担虑的,是那颗神经过分脆弱的心灵。
金·贝辛格电影大事记:
1981年,《艰难的国度》,没有引起注意。
1983年,作为邦女郎出演《永不说不》,她的情感魅力让观众心醉神迷,从此星路畅通。
1986年,主演《九周半》,金第一次品尝到了五百万薪俸的甜头。
1988年,《我的继母是外星人》,金·贝辛格和艾历克·鲍德温初次相遇。
1989年,《蝙蝠侠》,此片使金·贝辛格大红大紫。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 第5篇
(转载)当爱已成往事
当爱已成往事
经过昨天晚上的谈话,我想明白了很多.原来爱一个人需要的不是厮声裂肺的吼叫,而是安静的原谅、包容和倾诉。每个人的故事都很长,有很多序曲和插曲,也许我做不了你生命中的主旋律,但是我想正是我这一段音符的存在,才构成了你完整而美丽的乐章。 对于我来说亦是如此。 回望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有一点无奈和感伤的。生命里愈是快乐的记忆,现在想来愈是残忍和不舍。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就在我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明白了,两个人始终要选择不同的方向。
所以,再见我爱你,那已经成为过去。
只是不要忘记,你说过,生命中曾有这样一个名字让你痛过,爱过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 ,伤过,哭过,一段感情也就完满了。
也许当我听着"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会想起你,那是第一次约会时我们听过的歌,是的,歌曲还留在耳边,可是物是人非了。
“如果梦醒时已分两地,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爱恨可以不分,责任可以不问,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女人”也许曾经拥有,就是永恒吧。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明天的日子里,我不能给你做饭了,不能陪着你上网,不能跟你说一些其实很无聊的笑话,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但是,我会默默地支持着你,因为我知道,你现在很需要有人关心你,因为你也隐隐地害怕,怕自己做不好。
我会微笑着祝福你未来的生活。只是,作为一个朋友,我还是要提醒你,有些事别太较真,否则受伤的还是自己和家人,毕竟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你背负着社会和家庭的责任。记住我的话。
当爱已成往事美文 第6篇
布吉宝丽路,如今大多数工厂都已经搬走了,以前红红火火的工业区如今变得非常冷清,厂房都已经改建成商品楼。曾经在这工作了一年多,再回来就连认识的人都没几个了。
“走吧!去以前我们相识的饭堂看看吧。”这是我和阿彩故地重游,彼此在尽最后的努力试图挽回在平淡的生活渐渐失去的感情。在忙碌的生活里大家都失去了对彼此的理解,毕竟相处那么多年了,回到刚认识时的地方看看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也说不定呢。
“你们怎么每天那么晚才来吃饭?”深圳的冬天冷起来也有点刺骨的感觉,每天快要收档时都有两个女孩来吃饭。饭堂的大锅菜卖到最后全部已经冷了,上面还漂起了一层凝固的浮油。“你们稍一会,我把饭菜热热给你们吃!”我放下手中的东西进屋给她们热饭菜去了。只要在避风的转角处支起了小桌子,她们每天都会坐上很久直到天黑方才离开。仿佛,等她们来了才收档也成了我的习惯。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只是大家像是达成了某种约定,等待、散去
“嘿!出去玩吗?”我刚洗完衣服,她经过店门的时候喊了一声,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咦?是叫我吗?”我有点好奇,她站的地方有点远我没听清楚,于是慢悠悠的上前确认。“是的,我们出去走走,还有好几个同事一起。”她和那个每天一起来吃饭的女孩站在路边喊我,这时清凉的晚风撩起了她那长发。“好的,我晾完衣服就来。”也没打扮,我穿着拖鞋就跟着她们出来了。
这是工业园的宿舍区,有露天卡拉ok、有台球、还有大排档以及各种各样吃的玩的。晚灯下到处是戏耍的人群,我没有一点头绪的只是傻傻的跟在她们后面闲逛。
“等会,还有人要来。”她回头有些漫不经心的对我说道。“噢!”平时我们没说过话,此时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我连她们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平时下班除了看会电视我几乎不会出门的,那会我居然给自己起了个叫“漠然”的外号。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们居然约我去打台球,对于运动我除了跑步几乎什么都不会。我正犯难想离开时却被她叫住了,台球桌上,我在她不停地鼓励下直接用球枪粗的那头戳球。十八岁时的脸皮也真的很厚,只消一会儿就可以忘记难堪尽情的玩耍。
“道不尽红尘热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
唱歌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没有想到我居然会唱这么老成的歌,而且声音里还充满沧桑。行为举止和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二十二岁时在一个小餐厅做经理的时候曾经就有很多人问过我:“你有四十几了?”过早地苍老也许都是生活惹的祸。
后来大家经常相约出去玩才得知她叫阿彩另一个姑娘叫黎兆红,一个是壮族姑娘一个是彝族美女。想想我这辈子真是有趣,总是和少数民族有缘。反观我这几十年来交的绝大多数都是各个少数民族的朋友。
当年那种和人交往的氛围也比较单纯,尽管有时候我们会一块出去玩、一起开玩笑、但大家都没想到要走到恋爱那步。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只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总有些相近的话题吧。直到我要离开布吉我和阿彩才确定恋爱关系,这个地方从此成了我最为牵挂的地方。投影厅、各条小巷、甚至每一个树都有我们相拥的影子一直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
粤宝路口,第一次来布吉找大哥的.时候我就蹲在路边啃过大馒头。当初为了能找到结拜兄弟可以在路口蹲守半天。如今上下班的人潮不见了,如今换成了繁忙的商铺。还有这道小楼梯,我还背着你那个因为失恋喝的不醒人事老乡踉踉跄跄的爬过。你旧日的同事,我旧时的相识都已经搬走了。和我们的感情一样都走远了,你说我们这一路走来都在干嘛呢?尽管我们现在都试图去找回当初走过的日子,因为喜欢谭咏麟歌曲的你追星,我们可以省吃俭用半个月只为你给你买张现场演唱会的门票。你也总是喜欢静静的在一边看着我写日记看书,你说我认真看书时的样子很好看。我也还记得你第一次穿着长得很不合体的工作服出现在我面前时扭扭捏捏的样子。
走吧!物已是,人已各。我们都无法忘却的朝朝暮暮已经让琐碎的生活冲淡了。
回到家里,收拾了各自的行囊,就此别过吧!看着曾经温暖过的家变成一片狼藉不由得伤心的抽泣,这都是为什么啊?
走吧!如果路的尽头之前我们回眸还能看见彼此的话那就不再分开!要回头吗?可我们还没来得及回头已经被汹涌的人潮冲散,再回头只剩下眼里的慌张。
今天我又独自来到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伤情依旧在当爱已成往事,我们都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呐喊!早已经遥不可及。
女儿问道:“你爱过我妈妈吗?”
“嗯!当然!但已成往事了!你有想过去找你妈妈没?”突然发现女儿长大了,脾气和你真的没有什么两样,但对我的问题却总是不可至否。
“那你最难忘的是什么?”女儿好奇的追问。
当爱已成往事高中作文 第7篇
当爱已成往事,留下了什么?
是悔?是恨?是怨?不,真正留下的是思念与回忆。这是我经过一次痛彻心肺的离别后的感悟。
那时它刚刚进入我们家,都还没断奶,整天就蜷缩成一团躲在我为它精心搭建的小窝中。饿了,偶尔“呜呜”两声。后来,不知是不是渐渐找到了对这个家的归属感,就用它那虚弱的四肢支撑着胖乎乎的身躯,一晃一晃地走了出来。瞧它那走路的样子:四条腿不住地颤抖着,一不小心便失去了重心,“咕噜”一声翻了个四脚朝天。有时过门槛,爬上去了半个身子,肚子架在门槛上,四只脚腾在半空中,既上不去,又下不来,就只能在空中乱舞。看到这可爱的景象,全家人都忍俊不禁。待它长得大了些,便每天围着家人转。胖乎乎的身体,乌黑得发亮的毛,短而粗的腿,使它看上去像一个跟着主人滚动的.球。如此可爱的小狗,全家人都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小孩一样对待。它已成为了我们家的开心果。
生机勃勃的春天和炎热的夏天过去了,它也已成为了我们一家离不开的“亲人”。
那是一个秋天的夜晚,妈妈出门倒垃圾,却忘了把门随手带上,它偷偷地溜了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那天,全家出动,趁着昏黄的路灯,我们一遍遍地呼喊着它的名字“克子,克子!”但却找不到任何有关它的线索;看不到身影,也听不到一点叫声。整个街道上只有昏黄的路灯和四个疯狂寻找的身影,还有仿佛在提醒自己它已经不见了的回声。那声音重重地震动着我的心。是夜,是我出生以来最凉的秋夜。那秋风从飒爽变为了凛冽。秋风刺骨,似乎已经吹进了我的心底。那也是最漫长的一夜,似乎我这才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从那,家里的快乐少了许多,唯一多的就是一分思念。每当我看到床头的照片,便会想:不知它在哪里?吃得好睡得好吗?应该会有人领养它的吧!想着想着眼前便浮现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时不知不觉眼眶中已浸满泪水。
当爱已成往事,留下的便是对它无限的思念。不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它过得好吗?不知它是否也会因思念我们而内心澎湃?
当爱已成为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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