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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精选10篇)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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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近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是新时期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备受社会关注。就该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实施方案等读者关心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给予了解释。

为什么现在出台这项政策?

王培安介绍,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生育水平稳中趋降。我国总和生育率目前为1.5~1.6,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减少0.34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要继续奖励自觉计划生育的

王培安介绍,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一个突兀的决策,而是我国生育政策动态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章节”,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的,生育间隔政策也在调整。目前,19个省市已取消硬性的生育间隔规定,北京、河南等7省市也“变相”放开生育间隔。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避免出现“独二代家庭”,即父母、子女二代人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理论上不会出现“421”家庭,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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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出现“422”家庭。当然,实际情况取决于夫妻生育意愿,丁克家庭还会出现“420”结构。

王培安提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单独的条件是什么?

王培安介绍,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卫计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避免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

王培安说,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论证,如果“同时放开二孩政策”,在放开后的头几年,妇女总和生育率可能会超过4.4,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2027年总人口达到第一个峰值15.15亿,2044年达到15.35亿,随后开始下降。如果“分别放开二孩政策”,妇女总和生育率也将回升到3左右,2027年达到第一个峰值15.08亿,2045年达到第二个峰值15.14亿。

短期内不会出现人口大增

王培安说,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政策由各省(市、区)自行放开,启动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王培安认为,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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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到2020年总人口将明显低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正在执行的政策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推算,符合各政策的人口分别占全国的百分比

一孩政策 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京津沪和江苏、四川、重庆的农村居民

一孩半政策 农村夫妇头胎女孩的,可再生一孩,包括河南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二孩政策 部分省区规定,夫妻双独的、部分地区的农村夫妇,可生育两孩;津沪、辽宁、吉林等7省市的单独农民夫妇可生两孩

三孩政策 青海、宁夏、新疆、四川、甘肃等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可生三孩

数据

单独二胎 你生还是不生?

现在,全国每个家庭平均想要生几个孩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表明:1.86个孩子。这是2013年社科院综合《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针对128个县区、256个街道和乡镇、512个居民委员会共计7036份样本)和《2012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5547份样本)两项调查得出的结果。

此前,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全国平均生育意愿是1.7个孩子;2002年,是1.8个孩子;2006年,是1.73个孩子。

2011年年底,中国人民大学调查北京市“单独家庭”的生育意愿结果显示,已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想生二孩的,城市家庭为59%,农村家庭占68%,平均6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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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第2篇

一是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二是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二孩的认定时间标准:

不管现在是否怀孕,凡是在政策实施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均不属于违规。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三、单独二胎的生育年龄限制及生育间隔:

按照上海户籍人口的情况,上海女性平均初育年龄已达28.7岁,如再设28周岁的“年龄门槛”没有意义;而且从起,上海就已取消双独两孩生育间隔的限制,同时双独两孩的间隔年龄据测算在3.8岁左右,因此设置生育间隔同样意义不大。

四、单独二胎的.申请流程:

1、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已育子女证明等材料;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第3篇

一、单独二胎新政策提出的背景

(一)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合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大多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这是一种社会发展必然相伴的阶段。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从紧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年龄结构发展的不平衡性逐渐显现,老龄化日趋严重。从2001年到2013年这十二年期间,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比上升了百分之三个点,这一警惕性变化将意味着青壮年人的养老负担将继续加大。现在有的家庭已是两个年轻人负担四个甚至五、六个老年人,即使大多数老年人都有基本养老保险,一旦遇到老人生病住院等急需人手帮忙的情况,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依旧会给年轻人带来十分沉重的经济和思想负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条件的进步、生活物质的富裕、人类的寿命得以延长已是无需争辩的事实。未来二三十年老年人口比例将急剧增加,这就导致我国原有的丰富劳动力资源优势逐渐被蚕食,甚至影响到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储备,在与国外经济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见劳动年龄人口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适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就能够从根本上调整人口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一段时期以后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储备劳动力。

(二)低生育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资料表明劳动年龄人口增加与经济增长是呈正相关系的,所以说人口数量的增加对经济增长具有十分有利的促进。相对丰富的人力资源因素,能够有效地降低人工成本,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利润。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从紧的计划生育政策、社会生活成本上涨及工作竞争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适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降到了历史低位,已经逐渐接近发达国家的低生育水平,人口增长速度已趋过慢,劳动年龄人口已趋缩减。虽然避免了人口众多触发粮荒等资源紧缺性问题,但长此以往又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制约,低生育水平导致我国原有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GDP潜在增长率随之消退。

(三)性别比例失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受我国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老一辈重男轻女的倾向仍然存在,出现怀孕后发现不是男孩就有可能选择流产,这样导致新生儿性别比例逐渐失调。虽然单个家庭不以为然,但是选择性生育的后果就会导致婴儿买卖、婚姻买卖、劳动用工歧视、家庭矛盾等的重大社会安定问题,从经济角度来看也会造成行业招工不平衡、不同行业发展不均衡,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畸形怪相,共建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受到严峻挑战。

二、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的建议

(一)科学制定长远的人口发展规划

纵观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历程,先由最初的“人多力量大”放开生,到上世纪80年代的急刹车式的严格从紧,从本世纪初的双独可申请二胎试探性放松,再到近来的单独二胎的新政策逐步落地实施。不可否认,每个阶段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实施都为了应对当时的社会背景,都曾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口政策的制定不仅满足于我们遇到问题就能及时做出调整的灵活性,由于人口发展存在时滞性,更需要我们吸取以往的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科学研判我国资源供给能力和周期及经济发展所需劳动力资源的供给速度和质量,未雨绸缪,提前研判,科学规划,制定适合与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相协调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二)科学落实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实施

单独二胎政策的落地实施主要是介于我国人口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还满足了部分现有独生子女家庭再生一个孩子的愿望,减少了家庭失独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意义。但是这一政策的放开应循序渐进、逐省研判、错峰实施。像江苏省农村城镇每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情况,从改变今后人口结构和养老压力等方面就建议尽早实施;像山东、安徽、河南等人口大省农村家庭已经平均一个半孩子的情况,建议推迟实施,可实行双独可申请二胎等过渡性政策。另外还要考虑各省现有人口结构比例、人力资源就业状况、养老保障负担大小、未来经济发展趋向等统筹考虑开放时间,切不可跟风追新。

(三)科学准备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预案

单独二胎政策的逐步实施长远来看能够改变近年来现有劳动年龄人口连续逐年下降的状况,提高潜在的经济生产力,从根本上有利于老龄化问题的缓解。从短期来看,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将减少部分劳动妇女人口数量,反过来出生率也会有所提高,随后上学压力、就业压力、住房压力、养老压力、以及物价上涨压力等都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现阶段要大力发展学校、养老、医疗、住房等基础性保障实施,提升未来劳动力人口教育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储备必要的物质资源来应对可能预计的紧急情况。另外,根据人口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因势利导地选择实施单独二胎还是放开二胎、甚至严格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

三、调整人口政策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

(一)从社会发展历程看人力资源对经济的影响

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生育率的下降程度尤其明显,从紧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抑制了人口基数的增长,资源的粗放型利用得以缓解,经济出现高速发展态势,GDP增长势头凸显,经济学家普遍认同正是这一时期的人口缓增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国外学者进一步指出经济的增长不仅在于生产的积累、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基础条件,而且经济的快速发展还离不开适度的人口增长这一重要因素。盲目的人口急速增加反而会消耗更多的社会资源,拖累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简而言之就是人口大国不一定能成为经济强国。虽然人口增加可以带动劳动力资源的增加,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这只是满足了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说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是具有紧密的正相关关系,而不是正比例关系。深层次分析表明,人口增长的多少只是决定了劳动年龄人口的多少、市场规模的大小,而劳动年龄人口的质量增加和提高才会对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当前不仅要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来增加人口数量,更要通过调整教育培训投入力度来提高劳动年龄人口质量,从而调整人口年龄结构比例。为今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经济发展埋下丰富的人力资源成本,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劲。

(二)利用生产函数和经济增长方程式看人力资源对经济的影响

产出增长是一个新概念,主要是通过投入生产的要素增加、生产技术的改进来提高生产效率,特别是劳动力因素的投入。根据传统理论来看,经济增长与资源的富裕程度和劳动力投入的多少有直接关系,列出的关系式就是Y=F(K,L)。其中Y代表实际产出,K代表资源,L代表劳动力。这种方程式只是对经济学简单浅析的理解,随着经济增长理论的不断发展,这个方程式已将劳动力资本与技术水平以及劳动力资源如何分配都逐渐归纳进来,其理论模型也得到了不断完善。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模型,我们还需要将土地成本、技术成本、人力资源培训成本、劳动年龄人口替代率等多个中间变量,参考其权重大小来对经济增长做出比较全面的分析和预测。

结合中国国情建立经济增长方程式,必须重视以下因素的贡献率:第一,从紧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出生率,一定时期内人口总量增长放缓,资源总成本消耗率下降,在拥有充裕劳动年龄人口(特别是60、70年代出生,80、90年代成人的青壮年人群)情况下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第二,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增长需要更多高质量的劳动年龄人口,依旧要在计划生育的政策下适时调整人口数量增长速度,提升劳动年龄人口质量增长速度。这样才能保持劳动年龄人口相对增长对经济发展起到持续推动作用。

四、结束语

人口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命运问题,经济问题则是一个国家的发展问题。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劳动年龄人口这一重要因素,劳动年龄人口的富裕程度又决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适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仅有效地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过快、社会养老负担过重、劳动年龄人口短缺等社会问题,而且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持国际竞争力提供持续动力。因而我国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同时把握住时间窗口适时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实现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掌握人口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实现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摘要:目前我国人口问题主要是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由于长达20多年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实行,导致生育水平下降、性别比例失调、人口结构失衡等问题接踵而至,而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社会问题,而且对社会经济增长也具有重要促进意义。本文就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单独二胎,新政策,社会经济,影响

参考文献

[1]田茂勋,吴贵洪.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实施问题的几点思考[J].管理观察,2014

[2]王荃.浅论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从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谈起[J].新经济,2014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第4篇

为什么现在出台这项政策?

王培安介绍,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生育水平稳中趋降。我国总和生育率目前为1.5~1.6,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减少0.34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要继续奖励自觉计划生育的

王培安介绍,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一个突兀的决策,而是我国生育政策动态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章节”,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的,生育间隔政策也在调整。目前,19个省市已取消硬性的生育间隔规定,北京、河南等7省市也“变相”放开生育间隔。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避免出现“独二代家庭”,即父母、子女二代人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理论上不会出现“421”家庭,而是出现“422”家庭。当然,实际情况取决于夫妻生育意愿,丁克家庭还会出现“420”结构。

王培安提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单独的条件是什么?

王培安介绍,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卫计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避免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

王培安说,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论证,如果“同时放开二孩政策”,在放开后的头几年,妇女总和生育率可能会超过4.4,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2027年总人口达到第一个峰值15.15亿,2044年达到15.35亿,随后开始下降。如果“分别放开二孩政策”,妇女总和生育率也将回升到3左右,2027年达到第一个峰值15.08亿,2045年达到第二个峰值15.14亿。

短期内不会出现人口大增

王培安说,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政策由各省(市、区)自行放开,启动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王培安认为,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到2020年总人口将明显低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正在执行的政策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推算,符合各政策的人口分别占全国的百分比

一孩政策 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京津沪和江苏、四川、重庆的农村居民

一孩半政策 农村夫妇头胎女孩的,可再生一孩,包括河南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二孩政策 部分省区规定,夫妻双独的、部分地区的农村夫妇,可生育两孩;津沪、辽宁、吉林等7省市的单独农民夫妇可生两孩

三孩政策 青海、宁夏、新疆、四川、甘肃等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可生三孩

数据

单独二胎 你生还是不生?

现在,全国每个家庭平均想要生几个孩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表明:1.86个孩子。这是2013年社科院综合《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针对128个县区、256个街道和乡镇、512个居民委员会共计7036份样本)和《2012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5547份样本)两项调查得出的结果。

此前,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全国平均生育意愿是1.7个孩子;2002年,是1.8个孩子;2006年,是1.73个孩子。

上海单独二胎办理新政策 第5篇

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江西单独二胎新政策细则解读 第6篇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论“单独二胎”政策 第7篇

近日,关于独生子女“单独二胎”成为社会谈论的热点话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我国人口基数大,已达近10亿,而我国当时经济尚不发达,如果不对人口加以控制,那么经济发展的速度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保障不了人们的生活,而且由此带来的教育,住房,就业,福利等等问题一堆堆。

我认为计划生育给我们带来了几个优点。其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二,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如果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严重后果。人均耕地、粮食、森林、淡水资源、能源降低,不仅资源环境难以承载发展的需要,而且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可能达到现在这个水平。这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环境不如现在,我们的生活质量也不如现在。其三,实施计划生育更容易集中精力优育。一个孩子,相对家长的负担就会减轻,重点也会转移到孩子的身上,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去培养优秀的人才。

然而,所有的事情没有十全十美,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

[5]整。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如果没有持续的劳动力,不仅经济难以持续发展,应对老龄化社会也会吃力。我们这一代就深有体会,独生子女,在家里所有人都围着你一个人,当父母真正老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子女赡养四个老人,这给我们增加了极大的负担。

浅议“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 第8篇

一、家庭层面

(一) 改善家庭成员结构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三口之家”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流行词。同时也是政府公认的最理想的家庭结构。但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的成长, 一系列问题便随之而来:孩子过于孤独, 家庭氛围过于冷清, 代沟的产生, 孩子的逆反心理导致的与家长的冲突等。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 多了一个成员, 整个系统都会受到影响, 孩子多了个伴儿, 从而使父母不在家时不会感到孤独, 这能够帮助塑造孩子外向的性格。这样一来父母也可以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去。同时, 两个孩子亦可以活跃家庭氛围, 使得在孩子放学、父母下班后家里不至于太冷清。

但是, 多一个孩子就意味着一个家庭资源就会因此而被平摊, 其中包括父母对孩子的爱、生活物资、有限的教育资源、教育储备金……这样势必会引起其中一方甚至双方的不满, 例如年长的会抱怨弟弟或妹妹抢了父母对自己的关心爱护, 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长大后, 由于兄弟、姊妹之间血缘、外貌、生活空间的相近, 喜好也可能相近, 因而同时争一个事物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就容易引发兄弟或姊妹之间的冲突。为了避免此种问题的发生, 父母只好什么东西都准备两份, 这样对大家来说也许是最公平的。

(二) 避免了独生子女性格上的缺陷

独生子女由于在家总是享受着“掌上明珠”式的待遇, 父母的一切都是为了其一个人, 其中好多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习惯了以个人为中心, 自私自利, 不能以宽容、分享的心态和他人相处, 也缺乏正常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例如复旦大学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宿舍斗殴致死案等都深刻地反映了当代大学生中独生子女的人际交往能力的缺失。由此反映出独生子女的生长环境对其人格发育是不利的, 最终其人格可能是有缺陷的。而两个孩子则是“最美满的标准配置”, 他们会从小就体验分享、照顾幼小、相互谦让, 两个孩子一起生活可以创造一个对他们人格形成而言更完整的生活环境, 并有助于避免独生子女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等诸多可能的性格弊端。

另一方面, 由于只能生一个孩子, 有女儿的想要儿子, 有儿子的想要个女儿, 所以有的父母就会把女孩当男孩养, 男孩当女孩养, 这也就出现了社会上流行女汉子、伪娘的现象。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宽, 一个家庭里有儿又有女的比例也就随之增加, 这种中性化的倾向也就会逐渐减轻。

(三) 减轻孩子的压力

两个孩子平摊家庭的资源的同时也平摊了父母的期望和精力, 因而父母就不会整天逼着孩子去上辅导班、学乐器、学舞蹈等。因为在父母眼中, 孩子就是其今后的希望, 对于独生家庭而言, 孩子不好好读书而任其喜好太过冒险, 所以家长将所有精力倾注于孩子身上。这就给独生子女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二胎政策放宽后, 多了一个孩子, 就意味着分摊了一部分家庭的期望, 家长可能不会太多看重孩子的应试成绩了, 他们可能会想:有一个孩子成绩好就够了, 另一个喜欢什么就让他做去吧。所以, 放宽生子限制, 这种“被迫感”就会被削弱, 孩子面对的选择也就多了。

(四) 加重了父母的负担

当今社会, 一个孩子的培养成才需要巨大的支出, 从幼儿园到大学, 再到找到好的工作, 对有些家庭来说这就是个无底洞。更何况父母往往为了孩子能上好的中学而选好的幼儿园、小学, 为了能考上好的大学而选择好的高中……这又平添了多少的开支?因此, 对于一般家庭来说, 多了一个孩子不是添了一张嘴, 而是多了一个书包。除去上学呢?长大后还要结婚买房, 在当下, 家中多个孩子要结婚买房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所以他们要更加努力地工作, 就算买不起整套房子, 首付还是要替孩子交的吧。

(五) 减少家庭悲剧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 如果超生, 平民要交社会抚养费, 公职人员就不是抚养费这么简单的问题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讲, 几万块钱的抚养费是一笔巨款。所以, 在农村常常会有这样的事:某人因超生被罚得倾家荡产;某人因超生, 被关在“学习班”里;某人因超生, 被强迫结扎、甚至被强迫堕胎……莫言的小说《蛙》深刻地揭露了这一问题。为了多要一个孩子, 就有如此多的悲剧发生, 这令许多夫妇对生二胎望而生畏。公职人员亦是如此, 就如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蔡智奇因生了二胎被学校开除……难道多要一个孩子就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吗?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宽, 符合条件的家庭多要一个孩子就不需要交抚养费, 低收入的家庭就不会受到逼迫, 公职人员就不会因违反规定丢掉饭碗, 这种家庭悲剧就会减少。

二、社会层面

(一) 改善人口结构

我国人口结构上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年龄结构不合理, 建国后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使得我国人口大幅增长,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又严重限制了青年人口的增加, 使得我国很快便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 这是违背发展规律的, 因而我们也被西方人嘲笑为“未富先老”。二胎政策的放宽, 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提高生育率, 这将使新增人口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劳动年龄人口规模, 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重男轻女的观念仍然存在, 同时又在计划生育政策下, 一对夫妇只能要一个孩子, 所以他们都想要一个男孩为其传宗接代。因此, 从1980年至今, 我国男女比例已经上升到118:100, 也就是说我国有近2400万的男性要打光棍。这一政策的出台, 使得夫妇俩在打算要孩子时便不会特别在意孩子的性别, 因为毕竟还有生育第二胎的机会。所以, “单独二胎”政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我国的男女性别比例, 另一方面也会逐渐淡化我国重男轻女的观念。

(二) 公共资源压力的增大与公共服务的改善

二胎政策的放宽, 必定会引发新生儿数量在近几年内快速增加, 这首先会给医疗机构特别是妇幼保健类的机构带来巨大的压力。然后就是幼儿园, 大量的儿童涌入, 对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工作管理、专业化的人员等都是一项挑战。然后就是学校……毕业后还会使得就业竞争压力增大。总而言之, 总人口数量的增加, 无疑加剧经济发展成果和资源环境分配的竞争性。

同时, 短期内人口快速增长也将对粮食安全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一定压力, 公共服务部门为了能够适应短期产生的巨大压力, 必然会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 提高服务能力。就比如说孩子增加, 幼儿园需求量也将随之增长, 这就对幼儿园的设施环境、服务水平、儿童安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而政府的相应配套措施就会出台, 用以提高幼儿园的水平。由此而促进整个早教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 促进经济的发展

人口的增长必定会促进需求的增加, 从婴儿出生, 婴儿专用品包括玩具、奶粉等便必不可少, 这就会带动和婴儿、儿童相关行业的发展。孩子长大些后便要接受教育, 包括学前、艺术教育班等这些社会教育行业也会有所发展。

三、综述

“单独二胎”政策是对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它适应了人口发展的新形势, 更加符合民意, 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 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的和谐。同时也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促进家庭幸福、美满。所以, “单独二胎”政策是正确的, 是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

参考文献

[1]易富贤.人口政策应及时调整.南方周末, 2012 (10) .

“单独二胎”政策有望重启 第9篇

年内或试行

延宕数年的“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这是接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的消息。“"单独二胎"政策确实在重启,但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对记者表示。他预计,届时分省份、分批次实施“单独二胎”的可能性将更大。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回应记者的求证时称,他尚未得到授权发布有关信息。

(新华网22 23)

全国约有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

难被社会接受

近期,北京、广西、山东、四川等地发生多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引起社会热议。但人们的关注更多停留在“精神病人”的字眼上,有人甚至从心理上更加排斥精神病患者。

据估算,我国有1600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不管从疾病康复还是社会负担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都需要融入社会,被常人接纳和包容,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然而,社会的排斥,让徘徊在孤独世界的精神病患者无所适从,难觅归宿。

(人民日报 04)

海关总署:9月出台严厉措施

禁代购奶粉传言不实

网络近期传言,9月份海关总署对消费者“海淘”夹带奶粉进关,将实施更严厉的管制措施。对此,海关总署相关人士对记者透露,对于海淘夹带进关奶粉出台新的管制措施,目前海关总署尚未有具体的时间表。但是,该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对奶粉是按照药品管理的,国家肯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出台新的管理措施。

(广播网22)

发改委:下半年将发布

城镇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针对上半年我国GDP增速7.6%的现实,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表示,虽然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仍有信心实现全年经济增长7.5%左右的预期目标。此外,他还透露,今年下半年将发布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谋划和推动户籍、土地、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提升城镇化质量。

徐绍史说,今年以来的经济形势大体可用总体平稳、错综复杂来概括。经济增长比较平稳,内需拉动力强,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主要还是依靠内需拉动。价格、就业总水平也基本平稳,夏粮丰收、服务业发展加快、简政放权进展顺利等都是上半年以来经济的良好表现。与此同时,经济形势的错综复杂近年少有。国内经济增长动力偏弱,化解产能过剩形势严峻,环境问题更加突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总体看,当前国际和国内、长期和短期、结构性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交织,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同时并存,经济既有增长动力也有下行压力,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

(京华时报 04 美编12)

浅谈我国“单独二胎”政策 第10篇

专业论文

浅谈我国“单独二胎”政策

浅谈我国“单独二胎”政策

【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此政策的出台有其深厚的社会背景,拉开了生育政策改革的序幕。但也可以看到,这一政策侵犯到了部分家庭的生育公平权(如“非独”家庭)。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对公民人权的侵害。一个完整的生育政策应当包括三部分。可以预测到,“单独二胎”是一种过渡,其发展趋势是“全面放开”。

【关键词】 单独二胎;生育权;人权;公平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此项政策一出,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掀起热烈讨论,而关注与讨论的焦点主要是我国公民生育权的保护问题。

有人指出,同严格的生育限制政策相比,此项举措的方向是正确的。也有人表示,它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但从长远来看,对于生育率的恢复效果是相当有限的。还有人持这样一种观点:只针对“单独”家庭,实际上侵犯了非独生子女的生育权,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生育的公平原则。

一、背景

生育子女、繁衍后代是人做为人的社会责任,是人的一种本能。生育权做为一项重要的自然权利,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权利的行使从来都是有条件而非绝对的。这是因为,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要求我们必须对生育自由进行一些规制。规制绝对不是限制,它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保障权利和其他价值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2011年4月28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与第五次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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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千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了1.91个百分点。这次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人口的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老龄化进程正在逐渐加快。

此次国家出台“单独二胎”政策,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

其一,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在具体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对这一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让公民响应国家的号召,这是合理的。但当国情发生变化时(形势转变、条件成熟),就应该及时地恢复生育权。况且,现阶段只是放开了“单独”。其二,我国早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出生人口1640万人,出生率为12.08‰;死亡人口972万人,死亡率为7.16‰;自然增长率为4.92‰;劳动年龄人口(16到59周岁)9.2亿人,较2012年减少244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比67.6%,较2012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抚养人口在减少,而被抚养人口增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3年我国老年人数量将达到2.02亿,平均每100人之中老年人口已超过15人。正是出于对今后严重的人口结构性失衡的担忧,才会有人一再倡导要尽快开放“单独二胎”。

二、优劣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法则,它是天赋的、自由的、平等的。而人权是指人之所以为人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其价值基础在于对人的价值、人的尊严的维护。

人权的概念是西方的产物,二战以后才逐渐进入国际法领域,被明确载入《国际人权宪章》等。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我国人权保障的理念和实践从此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公民应当是权利主体而非义务主体。所以,应该让公民生育的权利平等回归,回归到公民自身和家庭。政府不能肆意践踏或剥夺公民的生育权这一私权利,尊重生命、保障人权,才能使我国的生育政策和人口发展有效地促进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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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社会利益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和政府做为服务主体有义务保护和尊重每一位公民的生育权,且这种保护和尊重应是平等、公平的。每一位公民都享有生育自由,国家和政府对生育权的规制应当有合理的理由和明确的界限。人口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尊重了客观规律,才能促进人口形势的良性发展。

“单独二胎”政策拉开了我国生育政策改革的序幕,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是生育政策走向适度、自主和优化的重要一步。综合国内外相关经验:比起独生子女家庭,二胎(两孩)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更加健全,做为社会的细胞更加有活力。二胎(两孩)家庭更合适,二胎生育的可选择更有利于当今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褒奖这一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其在放宽了一部分人(“单独”家庭)的生育限制的同时,也给众多的“非独”家庭带来了不公,简言之,即侵犯了“非独”家庭的生育公平权。

首先,从人权的角度来看,这是对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它违背了我国宪法第二章第33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单独二胎”这一政策无疑违背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权威性和最高性。196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认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其子女的数目和出生间隔的专有权。”而“对某些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的照顾”,却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民区别对待,一部分是“一般的”只能生育一胎的夫妻,另一部分则是“特殊的”可以生育两胎的夫妻。这种区别对待显然也违背了宪法中公平、平等原则的实质内涵。

其次,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无论是现在新鲜出台的“单独二胎”政策,还是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均存在诸多不公平、不平等之处。如,至今我国许多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仍存在突显民族不平等的条款;“双独二胎”政策意味着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生育权是不平等的。要消除生育政策中的种种不公必须全面“放开”。此外,这一政策本身只是“小步改革”,其受益面是有限的,对公民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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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 的保障也是极其有限的。受益面如此有限,生育政策改革的任务远没有完成,更无法解决由持续的低生育率所带来的新人口危机(如人口萎缩、人口结构失衡等)。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婚姻家庭观念正日益受到单身、非婚同居、同性恋等各种非传统家庭形式的巨大冲击,各种形式的生育权主张都不容忽视,甚至可能演变为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国家在对生育权进行适度规制的同时,对这种多样性也应给予平等的尊重和保障。目前的生育政策改革才刚刚起步,紧迫的人口形势呼吁我们:生育政策还需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三、趋势

近几年来,放开“二胎”的呼声日益高涨,关于生育政策调整与改革的话题总会引来民众的热议。不仅是普通民众,许多知名学者、人大代表等也通过各种渠道,提议放开二胎生育限制,加快步伐调整生育政策。“单独二胎”政策相对于双独二胎政策,应该说是巨大的进步。但必须意识到,它在执行过程中也许很难达到所预想的效果。

《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第1条),“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序言)。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无论男子还是女子,也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享有这项人权。公民和公民之间,在生育权上应当是平等的,国家和法律不能对公民区别对待,实行歧视性的不公政策,硬性规定一部分公民能够生二胎,而另一部分不能。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生育政策的调整不是一个唐突的决定,而是我国生育政策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必要“章节”。目前,有19个省市已经取消了硬性的生育间隔规定,北京等7省市也“变相”放开了生育间隔。平稳有序地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从理论上说可避免出现“独二代家庭”。放宽生育权限、实行“单独二胎”政策隐含了至关重要的人口价值观、生育价值观的变化。

这种价值观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渐变推进的过程。国家和政府应当拿出破旧立新的改革勇气、展现出当机立断的改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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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对生育导向政策做出调整。这是因为,“独生”政策已经固化了现行的生育导向政策,要为“单独二胎”及今后更为开放的生育权限构建起更加明确的生育导向政策,就要做出彻底的改变。“双独二胎”、“单独二胎”乃至今后可能出现的“全面二胎”政策取向需要社会大力宣传和公共利益导向政策的积极跟进,逐渐减少乃至避免“独二代”高风险家庭的出现。与此同时,生育服务和保障政策也要与之相配合做出必要调整。“单独二胎”政策既带来机遇又伴随挑战,准备工作尤其重要。需要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应对,做出相应的变动。

一套完备的生育政策至少应当包含三个部分:其一是生育权限政策。就是国家和政府所出台的政策赋予公民的生育权和生育选择空间。如汉族人口“双独二胎”和“单独二胎”、相较汉族人口实行的更为宽松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此次出台的“单独二胎”政策是对实行了33年之久的一胎化为主导的生育政策的积极改进,是推行全面“二胎”乃至全面放开的重要一步。其二是生育导向政策。2000年以来,我国的平均生育率持续低于1.3,掉入了“超低生育率陷阱”,巨大的政策惯性和人口惯性已经突显出诸多的弊端和危害,当务之急就是要转变“一胎化”的生育导向政策,这需要发挥宣传舆论的巨大作用。对新增的独生子女“单独家庭”的相关奖励政策要逐渐停止。其三是生育服务和保障的政策。前文已提到:至今中国一整套的生育服务和保障政策均是围绕“一胎化”构建的,这要求我国必须根据相应的生育权限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和完善。

生育权限政策的改革只是生育政策一系列改革的开始,就现在生育政策改革的走向来看,我们有足够的信心期待尊重人权的生育政策改革会有进一步更深层的发展。这种深层次发展应当有助于实现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体现出“单独二胎”政策的本意,达到增进社会和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效果。

综上,国家此次出台的“单独二胎”政策拉开了我国生育政策改革的序幕,是生育政策走向适度、自主和优化的重要一步,具有重大意义。但它的出现仍然无法彻底解决固有的独生子女政策所带来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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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题,我们更需要期待的是全面放开二胎、最终完全取消对生育的限制。可以做出预测:“单独二胎”只是一种过渡,是生育政策改革必要的一个阶段,接下来会是“全面放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5/c_118164235.htm

[2]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http://

作者简介:

姚婷婷(1989-),女,安徽淮南人,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3级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法学。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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