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精选5篇)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第1篇
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甲方)接受_________大学(学院、研究所)博士学位获得者_________(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_________。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_______》对乙方实行管理;乙方在站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科研活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关科研项目(课题)、计划在力求结合甲方项目和研究方向的前提下,由乙方与合作导师、指导小组共同商定。乙方在合作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报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是_________。
三、乙方应按商定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研究计划者,须征得合作导师的同意,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四、乙方在站期间的表现不适于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有正当理由申请退站的,甲方应劝其退站或准予退站。
五、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为乙方提供博士后租赁住房一套;并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配偶(必须是国家正式职工)、子女积极联系借调、入学(托)事宜。
六、乙方在站期间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并可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申请科学基金资助金,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基金的奖励。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执行《_________》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中的有关条款。
七、乙方在站期间,其行政、工资、组织关系按_________在职人员管理,甲方每月发给乙方_________元的补贴(每年_________个月);乙方的工资、补贴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中支付。
八、甲方受乙方出站后工作单位的委托,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任职的原则意见》,参照_________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受理乙方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九、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要,经审批,乙方在站期间可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交流活动(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十、乙方进站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作期(两年)满后应按时出站。若未按时完成研究工作,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主管部门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出站时间,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年。延长期间乙方的工资及补贴由甲方根据《_________》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工作期满出站前,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举行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并根据《_________》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及其目录等有关书面材料。甲方应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评价意见。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对乙方的出站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乙方被批准出站后,应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乙方工作期满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已同有关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者,按协议就业)。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所在院(系)、合作导师、主管部门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导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第2篇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参加了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全脱产)。本人承诺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寄(送)至合肥工业大学
学院党委办公室。若人事档案未按时寄送,本人承诺自动放弃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移动电话: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第3篇
姚喜双在致词中表示, 语用所与北京语言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协议, 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北京语言大学建校50年来, 为扩大教育开放、推动语言学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语用所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唯一的专门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 为我国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积累了丰富的语言文字科研资源和教学资源。语用所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媒体语言学专业博士后研究方向。语用所与北京语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 是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培养高端人才的创新实践。
崔希亮对双方签署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 对教育部语用所长期以来对北京语言大学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 此次北京语言大学与教育部语用所签署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合作协议, 对北京语言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学科发展将会起到有力的帮助。媒体语言学是一个新兴跨学科研究领域, 有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地方, 双方的合作填补了北京语言大学在媒体语言学研究方面的空白。北京语言大学对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高度重视, 将为合作提供多方位的保障支持, 以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第4篇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长安大学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丙方录取为乙方
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二、丙方在校期间不参与乙方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培养费按乙方有关规定缴纳;
三、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均留在甲方,工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培养、管理等条件与乙方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同;
五、甲、乙、丙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丙各持壹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第5篇
(统考统招类)
甲方: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资助对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考取院校(科研机构)名称及专业就读类型考取前工作单位及职务丙方:担保人(担保人为自然人且与资助对象无夫妻关系)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在温工作年限月收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资助乙方攻读博士学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加速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资助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温组发[2002]169号),同意资助乙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第二条: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如下资助:
1、脱产学习生活资助。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资助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共资助学年。
2、回温工作一次性资助。乙方完成博士学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六个月内自愿回温工作并办理落户手续的,凭博士学位证书、单位(报到)证明和户口本一次性资助人民币肆万元。
(二)资助款支付方式:
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乙方凭入学手续和校方学费收据,第二学年凭校方学费收据直接向甲方领取资助款项。
乙方应当自收到公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第二条规定的有关凭据;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第二条规定的凭据后15个工作日内如数支付。
第三条: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学习专业、学制和就学类别。否则,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拨付的资助款。
(二)在学习期间不得从事违纪违法活动,与甲方保持定期联系。如果由此造成后果导致不能完成学业的,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拨付的资助款。
(三)保证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六个月内自愿回温州市工作同时办理落户手续,并至少工作三周年以上。未满三周年要求调离温州市工作的,应在调离前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拨付的资助款。
(四)中途退学、取得博士学位六个月内不回温工作和不办理落户手续或学习期满后两年内仍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拨付的资助款。
(五)对考取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到市级党政机关工作的,可按当年市级机关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执行,但须扣除已拨付的资助款。
第四条:为保证乙方履行其承诺和义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义务。
(一)如乙方中途退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六个月内不回温州市工作和不办理落户手续、学习期满后二年内仍未获得博士学位或工作未满三周年调离温州市工作的,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联系乙方做好乙方思想工作,督促乙方履行本协议,直至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三条规定的违约经济责任的情况下,由丙方承担完全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乙方追偿。
(三)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人选,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如丙方无法继续履行义务或承担完全连带赔偿责任的,必须及时变更人选,并通知甲方,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乙、丙方若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条:三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协议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一份。
甲方: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市公证处: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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