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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精选4篇)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第1篇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重点,以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典诵读活动”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等为抓手,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构建和谐语言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认真组织好全市“第十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窗口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地语言文字工作环境,提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二、根据《宝鸡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各县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深入推进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着力指导扶风、眉县、岐山、千阳、凤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力争在年内通过评估验收。

三、继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做好“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及检查复审工作,择优推荐“市级示范校”(每县2所)申报“省级示范校”,在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用语用字方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向内涵发展。继续培育“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活动(如:师生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师生美文朗诵比赛、普通话大赛、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课本剧比赛、口语交际实践,汉字书写、书法、手抄报比赛、课内外“啄木鸟”竞赛等),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加强普通话测试机构建设与管理,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与研修班,提升普通话测试员队伍数量和业务素质;指导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做好普通话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规范测试行为,提高测试效率和质量。

五、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完成省、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第2篇

【发布文号】穗府[1996]21号 【发布日期】1996-03-05 【生效日期】1996-03-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语委办

关于1996年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1996年3月5日穗府〔1996〕2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语委办《关于1996年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

关于1996年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步伐,争创国家语委提出的“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十佳城市”,结合我市情况,我办制定了1996年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一、1996年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要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发[1992]63号)和李岚清副总理在国家语委召开的纪念文字改革和现代汉语规范化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政府《批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广普通话的决定几点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穗府[1992]59号)和《印发〈广州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1995]72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规定,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把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新时期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全面落实当前语言文字三项工作:一是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继续大力推广普通话。二是坚持汉字的简化方向,促进全社会用字规范化。三是认真搞好中文信息处理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在继续抓好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会用字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语委颁布的《全国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加强检查督促,加大管理的力度,全面落实《标准》的要求,迎接国家语委年底对我市社会用字的检查,努力争创国家语委提出的“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十佳城市”。

三、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领导带头,做好表率。

1.进一步健全市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机构。区、县级市语委办应有1―2名专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各局、总公司要成立相应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有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明确职责和范围,落实责任人,使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层层有人抓,线线有人管,齐抓共管,促使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和支持语言文字工作,把它摆进工作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管理,主动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切实抓好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

3.今年上半年市语委根据机构改革的情况和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充实和加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召开新一届市语委委员会议,总结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研究加强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措施。

(二)继续抓好推广普通话工作。

1.各级党政机关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模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推广普通话,机关团体办公一律要实行普通话“三用语”(会议用语、宣传用语和接待外地人员的工作用语),并把“三用语”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条件之一。

2.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采的普通话竞赛活动。要求各区、县级市和各局、总公司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一次结合本地区或本系统实际的普通话竞赛活动。今年市语委将举办中、小学生普通话知识竞赛,并于下半年和市教育工会举办教师普通话语言艺术大赛活动。

3.师范院校和市属中小学,各区、县级市重点中学、城镇中心小学要在巩固普通话第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加速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进程,并努力提高干部师生的普通话水平,为迎接普通话第二阶段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4.上半年将对全市职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贯彻落实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将在下半年逐步开展对教师、电台广播员、电视节目主持人普通话的水平测试工作。

(三)切实加强社会用字管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

1.各种报刊、广播、电视是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阵地,要密切结合我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现状和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

2.全市各级机关团体按照《广州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于上半年和9月份对机关大院和各系统所属单位的社会用字各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各种不规范用字务必在9月底前整改完毕。

3.上半年市语委组织专家教授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对区、县级市的社会用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范围是区、县级市的党政机关大院、影剧院、街道、车站、学校等。

4.下半年召开区、县级市社会用字工作现场会,交流和推广社会用字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经验。

5.市属大学、中学、小学积极开展校前规范用字一条街活动,协助区、县级市语委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6.下半年市语委办与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字源单位业务人员“规范用字培训班”。各区、县级市和各局、总公司要相应举办“规范用字培训班”,努力提高字源单位业务人员规范用字水平。

(四)做好语言文字总结表彰工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

1.上半年召开普教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表彰大会。

2.下半年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者参加穗、深、珠、港、澳5地市普通话交流营活动。3.下半年举办广州市推普协会年会。

4.下半年将组织语言文字工作干部到外省参观学习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经验。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广州市语委办

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

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第3篇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深入贯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竞赛等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会同财政部制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政策,启动实施技师培训项目。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开展申报评审工作,落实补贴资金,完成8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建设任务。召开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力度。

大力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开展职业培训年活动。推动在全国百家城市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培训对象需求、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的意见、促进就业训练中心发展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等政策性文件。加强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在全国推广应用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对职业培训全程的监督,保障培训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地方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工作。

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工作。大力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研究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框架体系,制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编制指南、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一体化课程教学资源包开发指导手册。实施好技工院校国家建设项目。进一步实施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适时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出台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制定下发技工院校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学制教育文件。制定三类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评估细则。组织开展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举办技工院校校长暑期研修、技工院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和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完善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技工院校年度统计等工作。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协调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审批,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监督管理,继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加快职业描述信息审核、职业归类等工作,完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加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和国家题库建设工作。

开展基础性工作。召开系统工作会,总结交流近五年来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近期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开展职业培训公共服务、职业资格制度、创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等重点工作调研,开展职业能力建设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加快立法工作进程,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条例》(草案)、《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尽快出台。做好职业能力建设援疆援藏工作,做好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第4篇

丽语办„2014‟

1号

丽水市语委办关于印发

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现将•丽水市语委办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制定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附件:1.丽水市语委办2013年工作总结

2.丽水市语委办2014年工作思路

丽水市语委办 2014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为更好的开展“推普周”活动,市语委出台了•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意识,努力构建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各地、各单位、各学校积极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开展国旗下的讲话、普通话比赛、诗词朗诵比赛、推普黑板报、电子屏幕滚动宣传等活动,形式丰富多彩,营造了浓郁的活动氛围。如丽水客运西站自“推普周”活动开始,充分发挥交通服务窗口的优势,在售票厅、候车厅张贴了本届推普宣传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海报,在旅客出口处的黑板报刊出了“推广普通话”专刊,在客运西站腾讯微博上进行了推普宣传,以多种形式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丽水市人口计生委还给全委干部职工群发短信,要求加强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学习和推广。据不完全统计,“推普周”期间,我市共张贴宣传画近5000幅,张贴悬挂标语350多条,出黑板报900多期。

2.深入开展“五大常规赛事”工作。认真指导宣传推普形象大使的选拔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积极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浙江省第八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暨“我的中国梦”诵读大赛决赛,获得2个三等奖。协同市广电总台举办了全市少儿主持比赛。组织了全市首届中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全市17所中职校的20699名学生参加了初赛,2591人参加了复赛,50人参加了决赛,最后评出大赛团体奖5个,个人一等奖 6个、二等奖 15 个、三等奖 29个、优秀指导师奖 28个。本届大赛历时长,覆盖面广,积极营造了校园规范书写汉字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市中职学校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培养了他们正确书写和应用规范汉字的能力。“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也逐步地成为全市中职学校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也为全市中职学校内涵建设搭建了平台。

3.切实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成绩显著。2013年,全市组织公务员、教师、学生及社会人员普通话培训共63期,4500余人次,测试12510余人次。

(四)创新理念,进一步拓展了工作领域

1.关注社会语言生活,注重向农村延伸。更加关注社会语言生活,加大了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讨论、引导;充分发挥学校、有关社团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宣传、参与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各地以学校为中心,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向农村拓展,真正做到普通话的普及。

2.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与提高农民工素质的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民工子弟学校“小手牵大手”、“不讲方言日”、“推普进企业”等系列活动,要求民工子弟学校将普通话作为学习、交流、生活用语,提倡外来学生在家里与家长交流也用普通话,通过学生带动家长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建设农民工良好的语言文字生活环境。

3.结合国家三类城市评估,对4A级旅游景区遂昌金矿景区用语用字规范进行了指导和检查,纠正了部分不规范用字情况,6建设的辐射功能,通过示范街建设,使语言文字规范化进一步走向社区、走近居民,提升文明程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对网络、书报杂志、广播电视、店招店牌、街头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检查、监督,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进行社会用语用字整改,美化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力争在2014年完成对景宁县和庆元县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和对云和县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回头看”工作,逐步实现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达标。

3.围绕2014年的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幕式由景宁县语委承办。推普宣传活动要注重与社会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注重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拓展,注重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注重实效。

4.进一步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师生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和水平。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创建中注重实效,注重发挥示范学校的服务和引领作用。2014年将对部分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进行回访和复查。向省语委办申报新一轮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真准备,迎接省级评估。

5.继续开展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组织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业务知识和相关语言文字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组织测试员以站为单位进行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的学习和业务考核活动。

6.积极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经典诵读活动的宣传力度,继续按照国家语委和省语委的安排,认真组织好“五大常规赛事”等活动。全市中小学教师经典美文诵读大赛由遂昌县语委承办。继续培育经典诵读基地学校。

7.继续拓展语言文字工作新领域。重点开展市内4A级旅游景区用语用字规范检查,推动旅游景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结合三类城市评估,拟将景宁县、庆元县作为4A旅游景区语言文字检查的重点基地。组织实施省语言文字地方标准,组织举办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纠错大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扩大影响,积极发挥好地方标准的作用。组织实施浙江省•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一部分:通则‣,对我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目前的译法和设置上的混乱或者不正确的现象,逐步进行规范,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地方标准的完善。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同时推广到各个三类城市,巩固扩大社会语言文字规范的成果。

宝鸡市语委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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