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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过程论文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博弈过程论文范文(精选9篇)

博弈过程论文 第1篇

电力工程的监理过程是现代化项目管理的很重要的一种形式。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工程承包的合同确立, 业主和监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通过监理的合同确立, 承包商与监理之间的关系是被监督与监督。电力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监理单位、业主以及承包商都是独立的利益体, 三者之间存在利益的冲突, 每个个体都会以自身为出发点来谋取利益的最大化。承包商、业主以及监理单位三者之间博弈, 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方式, 监理单位负有监督责任的同时, 也负有业主的委托重任。运用博弈的理论分析, 对电力工程的监理进行分析研究, 力图找出提升监理效率的方案。

2 监理过程的博弈分析

承包商的不当收益是利用偷工减料来获得的, 这种行为被发现之后承包商损失的是声誉以及经济。承包商在选择违规的行为时会在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估计违规行为的结果可能发生的概率, 如果违规行为的结果发生的概率较大, 承包商基本不会发生违规的行为, 反之, 承包商有极大的可能发生违规行为;另一种就是将受益与损失进行对比, 如果受益大于损失, 承包商就会选择违规行为进行操作, 反之, 承包商就不会选择违规的行为进行操作。同样, 监理单位作为博弈的另外一方, 也存在着损失与收益。加强监理, 可以在完成业主的委托、提高质量的同时, 提高单位的声誉。

2.1 基本的假设

我们可以做基本的假设如下: (1) 承包商与监理方都追求自身利于的最大化。 (2) 博弈的规则是公开的、透明的与既定的。 (3) 承包商的违规行为被发现之后声誉与经济都受到损失 (4) 业主不再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

如果这样, 我们就失去了引入电力过程监理的意义。监理的好坏受到市场的制约, 同时监理工作的好与坏是监理单位的自律行为, 不能将监理职责正确行使的监理单位, 将会使本单位的声誉受到损失, 严重的会被剥夺本单位的从业资格。

2.2 构建支付矩阵

支付矩阵能够充分反映博弈的过程中承包商与监理单位不同策略的成本与收益情况, 是承包商与监理单位选择自身行为的依据。

(1) 收益。承包商进行正常的行为成本包括选用合格的材料、称职的人员以及正常的程序, 正常行为的收益为P, 包括正当的利益以及正常行为带来的声誉;获得的超常的收益为S, 如果被发现受到的惩罚为N, 包括经济的惩罚以及声誉的损失。

(2) 成本。监理单位严格的检查多付出的成本R, 其中包括:高标准的工程师、良好的设备以及监理人员的待遇等, 获得的正常的报酬M, 虽然能获得好评, 但是没有额外的收益;不严格监督, 上述的成本不需要支付, 还会获得收益L, 例如承包商的行贿等, 如果出现问题, 名誉的损失Q。

2.3 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点确定

监理单位与承包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 寻求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点。

(1) 监理单位选择严格的监理行为概率。监理单位选择严格的监理行为概率β, 承包商选择操作行为的预期收益的函数分别是:

(2) 承包商正常行为的最优概率。承包商的正常行为的最佳概率α, 监理单位选择监理行为的预期收益的函数分别是:

由Es (α, 1) =Es (0, α) 能够得到承包商选择正常行为的最优概率

(α*, β*) 是承包商与监理单位行为博弈的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点, 对应着双方最佳行为的选择。仅仅依靠单方改变策略不会增加收益, 也就是在一方行动不变时, 另外的一方没有办法打破均衡。

3 提高管理水平的措施

(1) 监理单位降低成本。通过提高监理的费用, 能够提高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在与业主的合同中, 可以加入激励机制。

(2) 增加监理单位不严格的监察损失。加大对不严格监理的惩罚力度, 能够提高监理单位的监察力度, 对监理单位不严格监理的惩治除了经济惩罚之外, 还可以将监理单位的从业资格取消或降级。

(3) 降低承包商的超常收益。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 设定好工程的时间, 采用原材料统一采购等方法, 承包商的超常收益就会大大的降低甚至是没有。这样, 承包商进行违规操作的动力也将大程度的降低。

(4) 增加承包商进行违规操作的损失。承包商进行违规操作可能不被发现, 也有可能被发现, 不被发现可以获得超常的收益, 被发现就会面临处罚。要增加承包商进行违规操作的损失, 不仅是经济的处罚, 也要使承包商承受名誉损失的处罚。

4 总结

在品牌博弈的过程中建立品牌个性 第2篇

品牌个性;品牌博弈;建立

[中图分类号]F7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0-0010-02

随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产品的高度同质化,商品的品牌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如何成功建立品牌个性也越来越重要,如何在品牌的博弈中建立品牌个性成为企业在当今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下去的重要举措。

一、品牌个性与品牌博弈的基本知识

1.品牌个性

根据世界著名营销专家菲利浦利特勒的观点:“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标志、符号或设计,或是他们的组合应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跟人的个性一样,品牌个性是通过传播来赋予品牌的一种心理特征,是品牌形象的核心所在,是特定品牌使用者个性的类化,是其关系利益人心中的情感附加物和特定的生活价值观。品牌个性具有独特性和整体性,创造了品牌的形象识别,使我们可以把一种品牌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来看待,使品牌人格化。

2.品牌博弈

博弈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过程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品牌博弈就是一个企业在打造品牌,建立品牌个性过程中的行为选择时受到其他企业的影响,并反过来对其他企业的选择行为造成影响时的决策和均衡问题。任何一个优秀的品牌,都会存在一个或几个同类别的优秀竞争对手,彼此之间在竞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博弈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而非有你无我的关系。

在市场竞争中,品牌博弈作为最好的一面镜子,可以让企业清楚地认识到对手行为以及自身品牌塑造或产品竞争力提升中的不足,避免竞争策略的偏差,避免盲目跟风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品牌个性的意义所在

1.通过建立品牌个性来保持客户的忠诚度是企业存在的关键

根据研究表明,普通的一个公司如果想要吸引一个新客户,要比留住一个当前客户多付出6倍乃至更多的代价。品牌个性作为最能代表一个品牌与其他品牌差异性的指标,在同类产品目录中,定位都是差不多的。个性给品牌一个脱颖而出的机会,并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通过品牌个性来抓住消费者潜在的消费兴趣

品牌个性可能还具有非常强烈的感染力,可以抓住消费者潜在的兴趣。在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过程中,从产品的标志到形象再到个性,逐步深入到最高的层次。品牌个性比之品牌的形象更高一层,形象只是造成认同,而却可以引来崇拜。

3.将品牌人格化可以更好地实现沟通的效果

任何一个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企业,其产品的品牌都必须适应市场的变化,尽可能达到竞争者无法模仿或是短时间内无法模仿的高度。只有独特的品牌个性才有可能培养出众多对品牌忠诚的消费者;只有致力于打造完善个性化品牌的企业,才能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开拓市场空间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三、如何通过品牌博弈来建立品牌个性

1.品牌个性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通常情况下,稳定的品牌个性是长时间抓住消费者心理的关键因素,也是品牌形象与消费者体验相互结合的共鸣点。如果一个品牌的个性总是处于不断变动中,无法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就谈不上与消费者的个人喜好相吻合了,消费者也无法适应,导致最终失去了品牌的魅力。以中国牛奶品牌蒙牛为例,虽然它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在品牌个性的塑造方面,从其所有的品牌传播活动中就可以看出,只是“为求名而造名”,没有表现出更多的品牌个性来。从“大草原”概念,到“神州五号”事件,再到冠名“超级女生”,品牌价值从“自然环保”到“爱国精神”再到“健康时尚”,导致其品牌个性不断变化,时而稳重,时而可亲,时而前卫,从而造成没有鲜明个性的情况。目前中国乳业市场还不成熟,到了细分市场里,蒙牛的问题会很快暴露出来,面临严峻的考验。

2.在品牌博弈过程中形成核心价值诉求

如果想要提升品牌的价值,必须有鲜明的品牌个性支持,产品基本场面的雷同无可厚非,但其感染力必须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凸显出品牌个性来,从而影响消费者面对不同品牌时的选择。性格鲜明的品牌更容易建立市场领先地位,比如百事可乐,高度的彰显年轻人的文化,并通过娱乐的方式尽情的表现,让年轻人一看就是属于自己的品牌,而且一贯如此,这使得其可以与可口可乐分庭抗礼;NIKE的品牌的诉求中常常表现出强烈的自我主张的概念,这让很多追求运动时尚的消费者大为追捧;牛仔裤品牌LEVI’S的所有广告都是诱惑众生、性感和独立,让消费者感到其潜意识中的诱惑,从而产生消费和拥有这个品牌的愿望。这些品牌无一不具有鲜明的性格,这就如同一个人爱憎分明一样,品牌的性格彰显出其价值核心主张,而且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品牌在所有的品牌主张中都敢于用张扬个性的元素去表现,从而让其品牌的调性得以持续,带来消费者的长期信赖。

3.塑造积极正面的品牌形象

一个积极正面的品牌形象,能够代表消费者的想法、追求和精神,使之更容易产生共鸣与认同。同时它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并且缩小了产品与消费者的距离,增强了消费者购买的理由,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当你戴上百达翡丽的时候,你就能体验到高贵传承的气质,这就是品牌形象的魅力所在。而它必须是长时间积累而成的,积累在消费者的心中,使消费者更加自信。

总而言之,品牌个性是一个品牌最有价值的东西,也是最不容易被模仿的制胜法宝。因此,在品牌博弈中打造品牌独有的个性,塑造出鲜明、独特的形象,品牌的生命力与竞争力就会大大增强,否则,将会很难从内心打动目标消费者,不利于品牌的持久发展与企业的经营。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

[2]窦争妍,品牌博弈与品牌个性的建立[J].科学管理研究,2011,(1),16-16.

[3]安进,塑造品牌[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

唐晨辰(1989—)安徽巢湖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08级金融工程,研究方向:风险管理。

博弈过程论文 第3篇

1. 纳税人与征税人的博弈过程分析。

纳税人与征税人的博弈过程类似小偷守卫博弈。对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博弈过程建立博弈模型 (如图1) , 假定不存在纳税人的贿赂行为和征税人的寻租行为。其中T代表纳税人应纳税额;t代表纳税人偷税额;k代表法律规定的偷税处罚率;F代表稽查成本, 约为0.1t。

可得纳税人与征税人博弈的反应函数 (见图2) 。

2. 国家与征税人的博弈过程分析。

国家与征税人的博弈过程分析可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对国家与征税人之间的博弈过程可以建立类似委托代理模型 (如图3) 假定征税人努力的负效应为e;征税人努力时的税收收入为A, 不努力时的税收收入为a;国家监督的成本为c;国家监督到征税人不努力时, 对其处以F的罚款。

得国家与征税人博弈的反应函数 (见图4) 。

二、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不遵从

1. 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不遵从。

现行的税收征管实行的时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和对公民隐私保护政策, 征税人不可能完全掌握纳税人真实情况。因此, 在应纳税额的问题上, 纳税人比征税人普遍具有信息优势。而在对税法的了解程度上, 征税人往往比纳税人具有更多信息优势。

2. 国家与征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不遵从。

税收征管工作从国务院到国家税务总局, 再到各级基层税务机关的多层级制度安排, 使得国家对每一个征税人根本无法实现完全的监督, 而且国家机关的薪酬制度往往无法满足使委托人 (即征税人) 努力工作的“激励相容约束”, 因此, 国家与征税人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 征税人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 不可能完全按照国家要求征税, 甚至出现税收腐败现象。这必将带来税收不遵从。

三、提高税收遵从的政策建议

1. 加强税收检查效率。

首先, 应逐步完善统一的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纳税人编码制度、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等税收征管辅助制度建设。其次, 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 加强税务部门同工商、银行等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为强化税收检查奠定硬件基础。

2. 加强对纳税人的普法力度。

首先, 在宪法中必须体现税收法定的权威性, 从最高法律层次保障税法的权威。其次, 多渠道向公众教育和宣传税收知识, 使公众认识到依法缴纳税款是公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义务前提。

摘要:税收遵从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方面, 现实的经济环境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引发了各种税收不遵从, 造成一部分税收流失。基于此, 分析税收的博弈过程、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不遵从和提高税收遵从的政策建议。

博弈过程论文 第4篇

城市群政府竞争博弈模型

基本前提

1、博弈三要素

1)参与人即参加博弈的主体和策略制定者,在博弈中假设他们是理性的。本文要分析的博弈主体是城市群里的两个地方政府1和2;2)策略集合是参与人在博弈中的所有可能选择行为的集合。3)支付函数是指参与人采取策略后得到的收益,一般用效用函数来表示。

2、博弈的定位:博弈有很多种分类,但政府间的博弈大部分属于对抗性和合作性的动态博弈。

本文忽略了地方政府在竞争中所采用的具体行为,而仅仅就地方政府是否采用了某一政策行为进行分析。这样,地方政府1和2在竞争中都有两种策略选择:竞争或合作。

模型分析

1、对抗性竞争博弈

对抗竞争假定竞争中具有相同的流动要素偏好,而且只有唯一最佳的满足其偏好的方法。由于地方政府在博弈决策时会因为信息的差异而做出不同的决策,在现实中完全信息条件几乎不存在,所以本文只考虑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政府博弈。

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政府1不知道政府2的决策,政府2也不知道政府1会采取合作还是竞争的策略。因此在双方信息都不完全的状况下进行博弈。

在支付矩阵中,括号内的第一个数字为政府1的收益,第二个数字为政府2的收益。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若两个政府合作,各自可得到1的收益;若一个合作另一个竞争,合作一方得到-0.5的收益,竞争一方得到1.5的收益;若两个政府相互竞争,各得-1的收益。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政府1不知道政府2将采取什么决策。若政府2采取合作,政府1采取竞争可以得到1.5的收益,比采取合作时多得0.5的收益。若政府2采取竞争,政府1采取合作会比采取竞争少亏掉0.5 收益,但由于政府间竞争存在着劣性,政府1仍然会采取竞争的决策,从而使得政府2也得不到1.5收益,竞争成为政府1的最优策略。政府2的决策考虑也同样。最终,博弈中得到一个纳什均衡:(竞争,竞争),并获得(-1,-1)的收益。而这个策略选择是所有选择中得到的收益最少的,即对双方的公共利益都是最差的。

2、合作性竞争博弈

在这个博弈中,有两个纳什均衡:(合作,合作)和(竞争,竞争)。双方都合作的话,都可以得到2.5收益,这比总量两单位的收益还多了0.5,这是由于合作使得总收益增加了。而如果两个政府都采取竞争则都只能得到0收益。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政府1和政府2会选择哪个决策则具有随机性,本文不再深入分析。

合作的竞争并不意味着竞争被消灭了,而是意味着政府间的竞争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从单纯的对抗性走向一定程度的相互合作。并且通过合作, 使得双方的收益都增加了。即使两个政府都采取了竞争的策略,但由于它们是处于合作的竞争,并不会使原有的收益亏掉,仍然是比对抗时的竞争状况好多了。而如果两个政府都采取合作选择时,就更是提高了社会的收益,使双方都得到了最大的好处。

结论与建议

(一)地方政府应尽快从对抗的競争转而以合作竞争来促进各方的利益,使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得最优配置与使用。由上面的模型分析,我们知道无论在信息完全或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对地方政府政来讲采取对抗竞争对社会总体福利水平都不是最优的结果。

(二)各地方政府应努力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在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竞争中,(合作,合作)是博弈中最好的一组决策组。解决各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与冲突的办法,不是否认地方政府的个体利益,而是需要一种可以使得各地方政府在满足个体利益的前提下达到总体利益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如果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在各项措施、规则的制定中达成共识,就会有“合作博弈”形成的基础。

(三)树立地方政府合作竞争和连续博弈的观念。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间地理位置相邻,具有相近的文化渊源,有天然的合作基础。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就是整合各地方拥有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因此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应有意识地创造合作的条件和氛围,力求实现“集体理性”,避免陷入“囚徒困境”。各方应从长远(无限次博弈)的角度看待地方政府竞争,避免自利决策和各自行事,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才能实现长期合作的动态均衡,实现资本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经济学院)

博弈过程论文 第5篇

一、双方的相互依存博弈关系分析

博弈论是分析博弈中各个局中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一种方法。这种相互依存关系是一种竞争, 也是一种合作。博弈的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虽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但绝不是毫无顾忌的追求利润最大化, 他们采取的行动会受到相互的制约和影响, 进而影响局中人最终的收益。因此在对信用风险的博弈分析中, 首先应该从双方的相互依存关系分析入手。

1.借款者银行

存贷款的利息差额是构成银行利润的重要部分, 如果为了规避风险, 完全不给任何企业贷款是不可能的。但是银行又必须遵循稳健经营的原则, 严格控制企业的信贷风险, 不允许企业呈报虚假信息, 也不希望企业进行高风险投资, 因此要对企业资金运用实施审查、监管和控制。

2.贷款者企业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存在着甘冒风险隐瞒真实信息的动机, 取得贷款后进行高风险投资;另一方面又受到银行监管的制约, 可能会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得不到贷款, 或因为贷款后道德风险问题受到惩罚。

因此银行和企业在贷款过程中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博弈关系。他们的策略选择相互制约, 相互影响, 任何一方的最优策略选择都要依赖于另一方的策略选择, 才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当然在这种相互制约的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仍然是双方的主要目的。

二、银企博弈模型的建立

对于银行的贷款风险目前存在很多风险管理模型对其进行量化分析, 并衡量风险大小进而采取管理措施。在这种风险管理模式下, 只是对风险进行了量化, 而没有将双方的关系分析清楚, 因此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来分析双方的博弈关系, 并给出对策建议。

首先假设双方都是理性行为人, 会做出理性的策略选择。

1.策略空间

在贷款的博弈过程中, 很多文章中将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策略空间归纳为“真实表述”、“虚假表述”;将银行的策略空间归纳为“监管”、“不监管”。笔者认为这样划分是不完整的。双方局中人的策略应该是一个连续的区间, 例如:银行可以选择监管、还可以选择一般监管、严格监管等等。因此本文给出的策略空间用企业和银行的努力程度来表示。

设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努力”程度为q1, 银行在贷款过程中的“努力”程度为q2, q1和q2是0到1之间的实数, 用概率的形式来表示双方的连续性的策略空间。q1越大表明企业越“努力”, 这种“努力”包括:贷前积极的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信息;贷后积极还款;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使用贷款资金;在运用贷款资金的过程中控制风险, 并在风险一定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收益。q2越大表明银行越“努力”, 银行的“努力”包括:贷前积极的进行贷款审查;积极促成双方的贷款合作关系;在贷款后积极进行风险监管, 积极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

2.企业的收益函数

设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总收益为U1, U1与企业和银行的努力程度成正比, 是q1和q2的函数, 因此建立最简单的正比例关系式:

U1=U1 (q1, q2) =aq1q2 (1)

其中, a表示q1和q2对企业总收益的影响程度。

设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成本是c1, c1与企业的努力程度成正比, 企业越努力付出的成本就越大。考虑到与企业的总收益函数相对应, 因此建立正比例关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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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c1表示q1对企业总成本的影响程度。

由 (1) 、 (2) 两式可得, 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净利润u1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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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建立起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收益函数。

三、银企博弈模型的分析

企业作为理性行为人, 在贷款博弈过程中必然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它在这一博弈过程中的收益大小不仅取决于自己的策略选择, 还取决于银行的策略选择。企业的策略选择q1是针对银行的策略选择q2做出的最优反映。因此, 对企业的收益函数求偏导, 并令导数等于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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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得:undefined

由此可见, 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受到了三个因素的制约:

1.对企业总收益的影响程度a, 它与企业的努力程度q1成正比;

2.对企业总成本的影响程度c1, 它与企业的努力程度q1成反比;

3.银行的努力程度q2, 它与企业的努力程度成正比。

另一方面, 企业的努力程度q1∈ (0, 1) , 因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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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undefined

四、银行在贷款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对策

银行和企业在贷款的博弈过程中所做出的策略选择是相互影响的, 本文从银行的角度, 通过研究企业在博弈中的理性选择, 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对策。显而易见, 企业在贷款过程中越努力, 银行的贷款风险的越小, 因此, 银行的风险管理对策旨在提高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努力程度。根据对博弈模型的分析, 银行应该通过各项措施提高a和q2, 同时降低c1。

1.提高a的风险管理对策

银行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贷款审查机制, 使得企业更加积极的进行信息披露。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信号传递机制, 能够更多地了解到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 企业信息披露越接近事实, 银行相应可以提高其贷款信用额度, 通过多种途径激励企业积极配合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另一方面要加强贷后监督, 充分了解企业在贷款后的积极按照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努力程度, 并据此作为其下一次贷款审查的风险依据。通过以上策略, 使得企业的努力程度与其贷款收益直接挂钩, 如果其不“努力”, 还可能出现根本无法获得贷款的局面, 以此促进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积极进行诚实表述, 积极配合使用贷款, 积极进行还款, 从而提高其努力程度。

2.减低c1的风险管理对策

一方面减少贷款中的重复环节, 提高办事效率, 在不影响信贷审查正确性的同时, 缩短企业贷款审查的时间, 为企业减少贷款成本。另一方面建立严明的奖惩制度, 赏罚分明, 对提供真实信息, 遵守贷款协议, 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并对按时归还贷款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而对提供虚假信息, 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资金, 不按时还款的用户给予高额的经济处罚。这样, 贷款的企业越“努力”, 通过优惠政策可以降低成本;而如果贷款的企业不努力, 通过高额的经济处罚, 会提高成本, 从两个方面促使企业为减低贷款成本而提升自己的努力程度q1。

3.提高q2的风险管理对策

通过模型分析得出, 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越“努力”, 企业就越“努力”, 银行的这种努力, 可以从贷前审查、贷后监管、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实现。但是并非绝对的银行努力程度越高, 企业努力程度越高, 银行的努力程度q2, 还受到了约束条件的制约, 即undefined。银行的努力程度不能超过一定的极限, 这反映出银行的各种风险管理对策的制定不能过于死板, 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 还要给企业留有一定的发挥余地。否则对企业限制太死, 各项政策规定不灵活, 会导致企业不愿来银行贷款, 则银行的贷款业务额度就会受到影响, 难以揽到优质客户, 在贷款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就会受到影响。因此, 一方面要对风险进行严格的管理, 另一方面还要着眼于为贷款银行提供优质的服务, 只有两方面相互配合, 才能够获得最好的风险管理效果。

[本文系2006年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06D052;2006年黑龙江省科技厅攻关软科学项目, 项目编号:GC06D230;2006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项目, 项目编号:1152024]

参考文献

[1]Egloff Daniel and Leippold Markus.2007:A simple model of credit contagion, Journal of Banking&Finance, 8, pp2475-2492.

[2]Milgrom P, Roberts J.Economics, Orgnasation and Management[M].NewJersey:Prentice-hall International Inc, 92.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

[4]毛锦, 蔡淑琴.信息不对称前提下银行信贷活动的博弈分析[J].经济经纬, 2006 (5) .

[5]刘育忠, 梁雄.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的博弈分析[J].商场现代化, 2006 (12) .

博弈过程论文 第6篇

1 文献回顾

李长贵等[1]应用信号博弈理论, 研究了信息不确定的市场中供应链企业间的交易活动, 在确定了不同市场均衡下供应链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后, 进一步分析不同均衡下供应链交易成本, 论述了降低交易成本的方法和途径, 为供应链管理提供理论指导。岳意定等[2]通过构建信号博弈模型, 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风险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的股权比例进行设计, 为保证融资的顺利进行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提供依据和方法。梁建英等[3]由于服务外包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美性, 外包商难以清楚了解供应商的能力, 使得服务外包供应商选择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为解决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服务外包供应商选择市场运行的低效问题, 利用信号博弈建立了信号成本与外包供应商信号传递关系的数学模型, 并通过案例分析说明了该模型对管理的指导意义。任宏等[4]应用信号博弈理论, 通过建立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解出模型的混同均衡解和分离均衡解, 找到影响串标者行为的因素为招标人对串标者的处罚费及招标人检查串标的成本, 而与投标人的串标成本无关, 并提出治理串标行为的经济和法律措施, 为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治理串标行为、净化建筑市场及创造和谐竞争环境提供参考。刘立安等[5]利用信号博弈模型, 讨论了信息差异及经营成本差异, 对中外资银行信贷合约竞争行为的影响, 并得出结论:中资银行的竞争优势是老借款人;外资银行提供分离合约时, 在中资银行的新借款人市场上将出现“柠檬效应”;外资银行提供混同合约时, 中资银行将失去所有新借款人。同时, 为中资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指明方向和依据。曹兴等[6]通过对技术联盟知识转移过程的分析, 应用信号传递理论, 建立了技术联盟知识转移行为博弈模型, 分析了技术联盟合作伙伴的选择机制, 并通过算例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情况下的选择方式以及最优策略。Esmalifalak·M[7]通过建立一个智能电网攻击者和防御者的零和博弈模型, 分别对进攻者和防御者进行进攻和防守偏好测量, 运用PJM 5节点测试系统进行仿真模拟, 生动再现网络技术在提高智能电网的监控和决策质量上的应用。

通过对以上文献回顾可知, 目前信号博弈应用于续聘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还不成熟, 大部分学者利用信号博弈理论分析和解决企业外部的问题和挑战, 而忽略企业内部, 这对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从企业内部考虑, 针对员工与企业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建立信号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并通过设计合理的续聘合同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有效的“优胜劣汰”, 为企业最大限度保持和提升人力资本。

2 续聘的概念和博弈过程简述

续聘就是行政领导根据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认为受聘人员履行了岗位职责, 继续聘其担任原职务并重新签订聘约。原聘约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继续保留, 也可以适当增删。

企业员工续聘过程是一种典型的信号博弈。在续聘过程中, 首先, 员工将之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作为信号发送给企业;然后, 企业在接收到员工发送的信号后, 根据员工的实际考核情况及其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和根本利益做出反应, 确定是否续聘员工以及续聘待遇, 并通过合同将信息发送给员工;随后, 员工通过考虑自身职业规划、发展前途、人力资本价值等因素做出相应反应。然而, 作为一种双向选择, 员工续聘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绩效考核制度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 员工比企业更加了解自身人力资本的价值, 使得员工在续聘过程中处于信息优势地位, 而企业却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从而导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信息优势方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信息劣势方的利益。

具体来说, 在企业续聘员工的过程中, 一方面, 由于绩效考核和管理范围的局限性, 部分能力强的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一些隐形价值和潜在价值无法在短时间显现和量化, 而部分能力弱的员工通过购买或者伪造证书、贿赂高层管理人员等方式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另一方面, 企业只能通过绩效考核的结果来判断员工能力的强弱和价值的高低。最终, 部分能力强的员工不能被企业识别而遭淘汰或者不满续聘报酬等选择离开企业, 部分能力弱的员工不能被企业识别而被高薪续聘。其后果是:企业优秀员工不断流失, 人力资本能力无法得到提升甚至下降, 导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减弱, 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甚至可能面临退出市场的败局。

3 续聘博弈分析

(1) 基本假设。 (1) 续聘双方的参与人都是理性的, 严格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 续聘者的能力有高、低两种情况, 分别用H和L表示高能力、低能力续聘者。对应获得这两种能力所花费的成本分别为Ch和Cl。对应给企业创造的效益分别为Vh和Vl; (3) 续聘合同包括高薪水待遇和低薪水待遇两种, 分别用Wh和Wl表示。若高能力续聘者得到高薪水续聘合同, 则续聘者和企业的得益分别为Wh-Ch和Vh-Wh;若高能力续聘者得不到高薪水续聘合同, 则续聘者会选择离开, 此时, 双方的收益均为0;若低能力续聘者得到高薪水续聘合同, 则续聘者和企业的得益分别为Wh-Cl和Vl-Wh;若低能力续聘者得到低薪水续聘合同, 则续聘者和企业的得益分别为Wl-Cl和Vl-Wl, 同时, 承担被企业识破后的相应惩罚代价F。 (为了简化分析, 假设VhWh>Vl-Wl>0>Vl-Wh) ; (4) 续聘者当中, 高能力续聘者的比率为p, 低能力续聘者的比率为1-p;低能力续聘者选择伪装的概率为q, 选择不伪装的概率为1-q;企业识破的概率为r, 不被识破的概率为1-r;高能力续聘者被企业识别的概率为μ, 不被识别的概率为1-μ。

(2) 博弈过程分析。续聘的博弈过程属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具体过程为: (1) 自然首先选择续聘者的类型α, 且其类型空间为{α1, α2}, 其中, α1表示续聘者高能力, α2表示续聘者能力低, 企业只知道续聘者α的先验概率P (α1) =P1, P (α2) =P2。 (P1+P2=1) ; (2) 续聘者在观测到类型α后, 选择发出信号β, 且信号空间{β1=H, β2=L}; (3) 企业在观测到续聘者发出的信号β后, 根据贝叶斯法则得到后验概率P (αβ) , 然后选择自己的行动, 高薪续聘或底薪续聘; (4) 续聘者观测到企业的行动后, 选择自己的行动, 留下或离开。

博弈过程用博弈树表示, 如图1所示。

(3) 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在续聘博弈中, 分析均衡是指续聘者发送的信号β能反映其真实类型, 为企业的判断提供充分信息和依据。在实际操作中, 高能力续聘者获得高薪水续聘合同;低能力续聘者获得低薪水续聘合同, 此时Wh-Cl-F<WlCl。企业根据贝叶斯法则做出判断:P (α1H) =1, P (α2H) =0, P (α1L) =0, P (α2L) =1。企业分别对高能力续聘者和低能力续聘者提供高薪水和低薪水续聘合同。此时企业的期望收益为:

这是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 也是最有效率的续聘市场均衡。

(4) 博弈行为分析与结论。对企业来说, 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根据之前的基本假设可知, 企业期望收益为

当E (v) 中的其他变量不变时, 对μ和p分别求偏导得:

这说明E (v) 是μ和p的增函数。此时企业识别高能力续聘者的概率越高, 企业的期望收益也越高;企业续聘者中高能力员工比例越高, 企业的期望收益也越高;相反, 则企业的期望收益越低。由此可知, 当企业的考核制度越科学合理, 它对高能力续聘者的识别能力就越强, 企业得益就越多。同时, 因续聘待遇过低要离开企业的高续聘者就越少。

当E (v) 中的其他变量不变时, 对F求偏导得::

这说明E (v) 是F的增函数。此时, 企业对伪装成高能力续聘者的打击力度越大, 企业的期望收益越高。由此可知, 完善信誉市场, 提高企业对伪装者的惩罚力度, 对企业越有利。

对员工来说, 最终目的是达到收益最大化。根据之前的基本假设可知, 高能力续聘者和低能力续聘者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当E (h) 中的其他变量不变时, 对μ求偏导得:

这说明E (h) 是μ的增函数。此时, 企业对高能力续聘者的识别能力越强, 高能力续聘者的期望收益越高, 企业留住高素质人才的可能性越高, 对企业越有利。

当E (l) 中的其他变量不变时, 对r、F和q分别求偏导得:

这说明E (l) 是r、F、q的减函数。此时, 若企业对伪装的低能力续聘者的识别能力越高, 打击力度越大, 低能力续聘者想要伪装的倾向越大, 则他们的希望收益越小。由此可知, 要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就必须加强组织监督, 加大对伪装者的惩罚打击力度, 降低低能力续聘者伪装的欲望。

对低能力续聘者来说, 要降低伪装欲望或者放弃伪装的前提是:不伪装时的收益大于伪装时的收益。记低能力续聘者选择不伪装的收益为U1, 选择伪装的收益为U2, 则:

记:ΔU=U1-U2, 整理得到:

显然, 要使得, 就必须要有F+Cl≥Wh, 由此可知, 企业对伪装的低能力续聘者的惩罚打击力度F越大, 对抑制低能力续聘者伪装的效果越好, 对企业越有利。由于利益导向, 低能力续聘者在F足够大的情况下, 势必会放弃伪装, 也就不存在伪装的低能力续聘者在不被企业识破的情况下获得高薪水续聘合同, 从而减少企业的损失。

4 对策与建议

根据前面的分析, 企业要最大限度获得收益, 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优化续聘合同。在前面的分析中, 加大企业对低能力续聘者伪装的惩罚力度F, 且满足F≥Wh-Cl时, 能有效降低甚至消除低能力续聘者伪装的欲望。在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中, 得到Wh-ClF<Wl-Cl, 即当满足Wh-Wl<F条件时, 可实现续聘市场的完全分离。因此, 为了约束续聘者在续聘过程中的行为, 使得续聘结果最优, 企业应当在续聘合同中针对续聘者日后无法胜任相应的职务而约定相应的惩罚F, 并使得Wh-Wl<F, 且F≥Wh-Cl。这既是对伪装者的惩罚, 也是对企业自身效益的弥补。

(2) 建立综合性薪酬体系。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不仅能鼓舞员工士气, 提高员工的战斗力, 促进企业文化, 提升企业的凝聚力, 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同时, 也能降低低能力续聘者伪装的欲望。通过建立综合性薪酬体系, 横向上, 将薪酬构成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能力工资;纵向上, 依据岗位的重要性、复杂性、能力要求等因素对岗位进行层级设置, 并对每个层级的岗位设置相应的福利、津贴等。并且, 在差异性的工资制度下, 不同岗位员工的基本薪酬相差无几, 但绩效工资、能力工资等浮动薪酬差别较大。此时, 低能力续聘者为了避免在伪装情况下获得高薪酬的续聘合同后, 因能力不足而只能拿到基本薪酬, 从而放弃伪装, 选择低薪酬的续聘合同, 而实际拿到的薪资高于伪装获得的薪资。使得续聘市场自然有效分离。

(3)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高能力续聘者之所以可能无法被企业识别,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传统绩效考核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传统的绩效考核无法量化一些隐性价值, 无法客观全面的反映员工的真实能力, 就像中学生考试一样, 月测和期中考试都很优秀, 但是最后的期末考试不太理想, 就认为这个学生不优秀。因此,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对于企业提高对高能力续聘者的识别能力μ, 既留住了优秀的人才, 又提高了企业的期望收益。

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应因企业而异。在制定考核制度前, 应对企业的发展规划、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等因素进行客观分析;在确定考核方法时, 可以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成果, 例如:整合绩效管理IPM;其次, 通过考核制度系统化, 将各阶段的考核结果按一定权重比例有机结合起来。最后, 绩效考核制度应该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相结合, 在不同发展阶段设计相应的考核制度, 针对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 对原先的考核内容、方式、权重等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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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建英, 李垣, 廖貅武.信号成本与服务外包供应商信号传递关系的博弈模型[J].中国管理科学, 2007, 15 (1) :99-105.

[4]任宏, 祝连波.工程投标中串标行为的信号博弈分析[J].土木工程学报, 2007, 40 (7) :99-103.

[5]刘立安, 傅强.基于信号博弈的中外资银行信贷竞争行为分析[J].管理工程学报, 2010, 24 (1) :25-28.

[6]曹兴, 龙凤珍, 秦耀华.基于知识转移的技术联盟合作伙伴选择机制[J].系统工程, 2011, 29 (8) :79-85.

博弈过程论文 第7篇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产学研合作的探讨已经十分广泛,国内学者对产学研互动过程的沟通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Annamaria[1]通过研究分析指出产学研合作是一种互动和协作,在创新过程中冲突和距离会阻碍合作的运行,要提升绩效必须加强互动和反馈。Veugelers等[2]指出,由于信息的高度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产学研合作存在较大的风险,在互动过程中各方应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李江等[3]给出了产学研加强沟通和整合的安排。但总体上看,国内外对产学研互动过程的研究还是偏少,很多只是集中在影响合作的各类因素以及动力机制的研究。

博弈论是研究互动决策的理论。一般认为,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在于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之间有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没有,就是非合作博弈。产学研协同创新显然属于后者。进一步看,博弈论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从各自拟订的行为或是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很显然,信息的作用在博弈之中非常重要。陈程等[4]建立企业和学研方的不对称信息模型来分析双方在合作创新过程的合作模式的选择以及技术创新、商业化能力等对创新的影响。另外,目前国内学者运用博弈论方法对产学研合作的研究多数集中在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以及创新模式的选择,而且大部分的研究都是建立在完全理性的基础上。段晶晶等[5]通过Shapley值求出联盟中各方的利益该如何分配,由此可以减少分配中的不利因素,减少个体理性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而实际上,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理性的有限性,它实际上是非合作博弈,且是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博弈方之间的均衡策略往往是学习调整的结果而不是一次性选择的结果[6]。所以,本项目虽然也运用博弈论,但强调以信息的观点和有限理性的视角来分析产学研各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着重在于探析其互动学习机制。

2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互动过程及博弈特征

2. 1 产学研协同创新互动过程的特征

产学研协同创新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主体的文化、目标、知识水平等等都显著不同,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目的就是利用这些差异达到产学研优势互补、知识共享、创新绩效最大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各主体在科研任务以及平时人际关系互动过程中互相磨合、互相学习,逐渐形成其共有的行为规范、内部准则并被大家共同遵守。所形成的这些规则极大地降低了产学研各主体行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样一个复杂的协作的过程,要想提高创新绩效,必然要对其互动过程进行有效监测,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主要从知识共享、信任、沟通以及风险共担4个方面来反映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互动强度。

2. 2 产学研协同创新互动过程的博弈特征

( 1) 非合作博弈。产学研协同创新各主体虽然拥有共同的战略目标,但是从各主体本身出发,协同创新是为了自身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由市场的竞争性质所决定的。虽然各主体之间会签订合作协议,但是他们是平等的、独立的主体,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因此本文应从非合作博弈的角度出发。

( 2) 不完全信息博弈。不完全信息是指信息的不对称性。第一,学研方对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成果的信息公开度远远小于企业,所以企业不可能完全了解学研方真实的研发能力; 第二,作为技术的供给方,学研方对技术的价值更为了解,而作为技术的需求方对此了解甚少,其所拥有的是大量的市场信息; 第三,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创新活动,而这种创新的成果是否真正具有市场价值很难断定。

( 3) 有限理性下的动态博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认为,理性之所以是有限度的是因为人们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很难对每一个措施、每一种结果有完全正确的预测,常常在缺乏了解的状况下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而得出结论,要想做到完全理性,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决策方的技能、资料信息的完善程度、对目标的了解程度、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等,而这些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是几乎不能完全做到的,因为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

3 模型的建立

博弈模型建立的假设条件如下:

( 1) 协同创新条件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总投入为I,学研方投入比例为ω,企业投入比例为1 - ω。

( 2) 若企业和学研方都真诚合作,效益系数为k ( k > 1 ) ; 若非真诚合作,那么效益系数为0,收益为0。

( 3) 若一方采取真诚合作,另一方采取非真诚合作,此时创新效益会溢出,合作方只能享受一部分,用β表示溢出率。

( 4) 学研方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由于互动程度的增强可以促进双方的长期合作,这是一种激励因素,用δ表示,互动强度大小设为μ。

由此建立的动态博弈矩阵如表1所示。

4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下的纳什均衡

建立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如下:

( 1) 学研方选择合作时的支付: V ( 学研方真诚合作) = p [C ( k + 1) ( 1 + δ)μ- C] + ( 1 - p)[Ck ( 1 - β) - C]。

( 2) 学研方选择非真诚合作时的支付: V ( 学研方非真诚合作) = p Ikγ + ( 1 - p) 0,那么,当V( 学研方合作)- V ( 学研方非真诚合作)> 0时,学研方选择真诚合作,即p C ( k + 1) ( 1 + δ)μ+ Ck( 1 - β) - C - Cpk ( 1 - β) - p Ikβ > 0。

( 3) 企业选择合作时的支付: V ( 企业合作)= q [I ( k + 1) ( 1 + δ)μ- I ] + ( 1 - q) [ Ik ( 1- β) - I]。

( 4) 企业选择非真诚合作时的支付: V ( 企业非真诚合作)= q Ckβ + ( 1 - q) 0,那么,当V( 企业合作) - V ( 企业非真诚合作)> 0时,企业选择真诚合作,即q I ( k + 1) ( 1 + δ)μ+ Ik ( 1 - β)- I - Iqk ( 1 - β) - q Ckβ > 0。

( 5) 求纳什均衡解。只要V1> 0,V2> 0同时成立,企业和学研方会选择 ( 真诚合作、真诚合作)这个均衡状态,当I ( k + 1) ( 1 + δ)μ- Ikβ - Ckγ≥0,且C ( k + 1) ( 1 + δ)μ- Ckβ - Ikγ≥0时,那么此时V1、V2恒大于0,企业和学研方会选择 ( 真诚合作、真诚合作) 。

分析: 当K不变时,μ ( 互动) 越大,δ ( 激励程度) 越大,合作方越倾向于选择真诚合作,因此,需要加强双方之间的互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μ的含义是合作方的互动强度,k值随着μ的增大而增大。换句话说,互动程度越强,科技成果的转化程度也越大,得到的收益也就越大,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方式。总之,互动强度的大小会影响效益系数的大小,从而影响合作方的策略选择。互动强度越大,效益越大,最佳选择就是真诚合作,符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均衡。

5 基于博弈模型的实证研究

由上述博弈论模型可知,互动强度与创新绩效呈正相关关系,本文将采用结构方程对上述建立的博弈模型和提出的理论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通过问卷调查,采用Delphi法,向有关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发放问卷,请相关专家进行打分。调查问卷采用李克特7级量表,1: 非常不同意,2: 不同意,3: 比较不同意,4: 无所谓,5: 较同意,6同意,7: 非常同意。共发放300份问卷,其中纸质形式200份,邮件形式1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3份。根据对大量文献的收集,可以从知识共享、信任、沟通以及风险共担4个子因素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互动过程强度进行监测,如表2所示。

5. 1 信度、效度和正态性检验

根据回收的 有效问卷, 录入数据 后利用SPSS19. 0软件计算得出Cronbach'sα值为0. 792,说明问卷得出的 数据具有 较高的信 度; KMO值为0. 847,Bartlett’s检验显著性值为0. 018,说明问卷得出的数据具有高效度。将12个因素打分值进行Z - score标准化之后,各因素的偏度及峰度和均值都接近于0,标准差接近1,服从Z ~ N ( 0,1) 分布,这表示可以用AMOS17. 0计算路径系数。

5. 2 运行结果分析

拟合指标如表3所示,运行结果如图1所示。表3中,GFI、NFI、RFI和IFI均接近1,RMR和MSEA均接近0,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较好且路径系数均大于0,表明4个因素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影响。总体上来说,产学研协同创新互动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博弈模型得以验证。

6 结论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信息的不对称和有限理性影响企业与学研方之间的博弈,而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和有限理性可以通过加强合作方之间的互动来减少其带来的逆向作用,即互动强度的大小与创新收益呈正相关关系。加强产学研各方之间的互动是提高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途径之一,促使最终博弈结果趋向均衡。由此,加强对产学研协同创新互动的监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将产学研协同创新互动归纳为知识共享、信任、沟通、风险共担4个方面,从这4个方面对其互动过程进行监测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这4个子因素与创新绩效的正相关关系得以验证。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为了实现双方共同的最大利益,企业和学研方应该选择真诚合作、协同创新,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知识共享平台,加强互信,签署合理有效的协同合作协议,构建高效的激励机制,对协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能够共同抵御、共同承担,从而减少协同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提高创新绩效,促使双方达到长期均衡稳定点,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摘要:以信息的观点和有限理性的视角,基于博弈论分析各主体间的互动过程,探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互动”机制,并引出“互动强度”来反映产学研各主体之间的互动程度。在了解影响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的互动因素的基础上编制一个测量产学研互动过程的量表并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互动过程中,双方交互越频繁,就越可能有效地转移知识和技术,对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也就越大。

博弈过程论文 第8篇

关键词:林业合作社,控制权,博弈

1前言

林业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 强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是合作社的本质要求。合作社控制权指的是对合作社的管理权利。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专业合作社实行 “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和不超过20% 的附加表决权相结合的合作社控制权配置制度。这既保证了普通成员民主公平的表决权利, 又考虑到出资或交易额较多的成员的权益, 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推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首先要认可这种 “次优结果”, 还要通过合理政策引导核心成员逐步调整组织结构, 让普通农民更多参与合作社事务和分享合作收益 ( 黄胜忠, 2009) 。

当前农民参与合作事务的方法是通过 “一人一票” 的举手机制来实现的, 但这样的机制同时可能对 “能人” 投资、“能人”决策、 “能人”治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实践中, 农村 “能人”大户充当合作社发起者与治理者的组织形式具有其阶段合理性 ( 陈诗波等, 2008) , 但由于林农对 “能人”的过分依赖和特殊信任, 又往往使 “能人”独当一面, 大包大揽, 最终导致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因此, 如何协调 “能人” 治社与民主管理之间的矛盾, 做到既能发挥 “能人”治社的积极作用, 又能实实在在的落实民主管理制度, 是当前与今后很长时期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本文正是基于以上分析, 运用博弈论的思想分析控制权在林农与 “能人”之间的配置过程, 研究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前的博弈和经营过程中控制权执行时的博弈。

2林农与 “能人”在合作社组建前的博弈

为了简化博弈过程, 本文假设林农与 “能人”都是理性的, 组建合作社带来的收益大于不组建所获得的收益。现实生活中普通林农存在 “搭便车”与 “背义”的动机, 因此组建初期往往是由 “能人”挑头组建, 因为其生产规模大, 组建合作社能带来比不组建更多的收益。 这类似于博弈论中的智猪博弈。组建前的博弈分析如表1所示。

这个博弈过程如下: ①如果 “能人”选择组建合作社, 那么林农的占优选择为搭便车; 如果 “能人”选择搭便车, 林农的占优选择仍为搭便车。②林农的选择是搭便车, 那么此时 “能人”的占优选择为组建合作社。因此, 博弈的均衡策略是 ( 组建, 搭便车) , 即 “能人”挑头组建, 支付组建时的生产成本, 而林农选择搭便车。由此可见, 在合作社建立初期, “能人”往往掌握着合作社的控制权, 因为 “能人”在合作社创建和发展中提供了关键性生产要素和专用资产, 承担了合作社创建的组织成本和经营风险。本着投资与权益相符的原则, 他们理应拥有合作社初期的控制权。

3林农与 “能人” 在经营过程中控制权执行时的博弈

在合作社经营初期, “能人”掌握合作社的控制权, 但依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在农民合作社的成员中, 农民要占成员总数的80%。因此, “一人一票”的原则可以保证在决策时控制权掌握在林农手中。但是实行 “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制度降低了决策效率, 增加了决策成本。在经营过程中, “能人”可以采用的策略为: 谋私或不谋私。林农的策略有执行控制权与不执行控制权。 则博弈分析如表2所示。

假设对与合作社的某项经营收益为E, 林农享有的收益为 α 比例, “能人”享有的收益为1 - α, “能人”谋私即 “能人”利用职位之便享有在职消费、家族成员特殊利益等。据此可分析:

( 1) 在 “能人”不谋私, 林农不执行控制权的情况下, “能人”的支付函数为: I22= ( 1 - α) E林农的支付函数为: R22= αE 。

( 2) 在 “能人”不谋私, 林农执行控制权的情况下, 显然决策效率降低, 合作社的该项经营收益为E21, E21< E, 林农的执行成本为C21。“能人”的支付函数为: I21= ( 1 - α) E21, 林农的支付函数为: R21= αE21- C21。

( 3) 在 “能人”谋私, 林农不执行控制权的情况下, “能人”获得私人收益e12, 此时 “能人”的支付函数为: I21= ( 1 - α) ( E - e12) + e12= ( 1 - α) E + αe12, 林农的支付函数为: R12= α ( E - e12) 。

( 4) 在 “能人”谋私, 林农执行控制权的情况下, 此时能人的私人收益为e11, e11< e12, 但林农的执行成本C11> C12, “能人”的积极性下降, 合作社的该项经营为E11, E11< E21。“能人”的支付函数为: I11= ( 1 - α) E11+ αe11, 林农的支付函数为: R11= α ( E11- e11) - C11。

以上分析可知, 不管林农是否执行控制权, “能人” 的占优策略为谋私。在实践中, 林农执行控制权导致该项经营收益的损失是大于能收回的能人的谋私即E - e > E11-e11。因为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市场机会有时是稍纵即逝。因此, 不管 “能人”是否谋私, 林农的占优策略都是不执行控制权, 因此存在纳什均衡 ( 谋私, 不执行) 。这个结果对林农是不利的, 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从总体上讲, 我国农民的合作意识和合作精神还比较匮乏, 农民的小农意识依然根深蒂固, 且一般农民往往对生产资料、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如果涉及林业合作社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采用民主的办法来解决, 不仅会产生太多的内耗, 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也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 “能人”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比较强, 他们往往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广大的林农加入合作社的主要原因并非追求公平的控制权配置, 而是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增长。

4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前的博弈以及经营过程中控制权配置时的博弈分析, 可以发现在合作社初期组建时, “能人”付出了更多的成本, 而且在初期也需要有一个能人的权威来增强凝聚力, 推动合作社的进展。因此在初期组建过程中, “能人”理所当然拥有合作社控制权。 在合作社经营过程中, 林农虽然通过成员大会在 “一人一票”的决策机制下可以掌握合作社的控制权, 但对合作社的经营不应过分干预, 经营控制权仍应配置给 “能人”。为此, 本文建议:

( 1) 在合作社成立的初级阶段, “能人”需要有牺牲精神, 愿意付出更多的成本与精力来经营合作社, 林农需要对 “能人”的工作表示支持, 要加强合作意识与合作精神。

( 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对于如何生产、生产什么以及销售方式等经营决策, 林农需要赋予能人更多的决策权, 但对于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以及分配方案等涉及林农现实权益的决策, 林农需要执行对合作社的控制权, 严格执行 “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

( 3) 面对 “能人”的谋私, 林农不能采用夺取控制权来维护权益, 更多的是加强监督, 健全监督机制, 提高监督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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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雅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创新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 2012.

博弈过程论文 第9篇

关键词:征地制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博弈

一、引言

征地问题一直是国土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1]。征地制度改革的提出本质上是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博弈, 导致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农民的维权行动造成了一系列的影响才使得政府意识到“问题”确实存在, 中央政府才“承认”并着手解决征地制度改革问题[2~3]。

二、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

(一) 征地主体中政府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假设

在博弈过程中的假设包括:局中人假设, 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理性经济人假设, 中央政府目标是全国范围内整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地方政府的目标是所管辖区内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4]。纯策略空间假设, 中央政府的纯策略是监管土地征收或不监管土地征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 有两种选择, 即按规定征地或者违规征地。完全信息静态假设, 博弈中的信息是完全的, 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自己和对方的策略空间和在各策略空间下所获得的收益具有共同认识, 并同时做出策略选择。支付函数假设,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采取不同的行为策略后, 各自都会得到与之相应的收益。对中央政府而言, 监管需要付出成本C (人力成本、财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 其值越大表示制定, 监管工作力度越大或者难度越大, 如果不监管, 那么支付成本为零, 但如果地方政府违规征地, 中央政府将会损失社会效益F1;地方政府违规征地可得利润R1 (土地增值效益以及二次出售的价值减去土地征地价格以及安置补偿费等) , 但需要承担风险成本F2 (即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等) , 地方政府按规征地可得利润R2 (R1>R2) 。

(二) 博弈模型建立及求解

由以上假设可以得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支付矩阵 (见图1) 。

1. 纯策略纳什均衡分析。

地方政府按规征地, 中央政府倾向于不监管, 这样中央政府可以不用支付监管成本, 即策略组合 (不监管, 按规征地) 是中央政府最理想的结果, 但此时地方政府按规征地的收益必定小于违规征地时的收益;对地方政府而言, 如果中央政府不监督, 则倾向于违规征地, 这时不仅可以获得额外利润, 也不用承担罚款等的风险成本, 即 (不监督, 违规销售) 是地方政府最理想的结果, 但此时中央政府的收益最小, 所以这两种策略组合不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如果中央政府监管, 地方政府倾向于按规征地, 此时双方收益都是最小的, 所以策略组合 (监管, 按规征地) 也不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纯策略纳什均衡, 而策略组合 (监管, 违规征地) 在现实中显然不符合常理。所以在这个监督博弈中, 不存在稳定的纯策略纳什均衡, 因此需要进一步分析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混合纳什均衡。

2.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分析。

实际上,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并不一定会一成不变地只选择一种特定的行动, 他们更可能在不同条件下选择不同策略, 以实现最优的策略组合, 使期望效用最大化, 这就需要引入概率求解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假设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为P (0≤P≤1) , 不监管的概率为1-P;地方政府按规征地的概率为Q (0≤Q≤1) , 违规征地的概率为1-Q。

(1) 地方政府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分析。给定Q, 中央政府采取以P=0和P=1的两种策略[4], 此时中央政府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Q= (F2-C) /F2;地方政府选择以 (F2-C) /F2的概率按规征地即1-Q=C/F2;地方政府选择以C/F2的概率违规征地。

当地方政府按规征地的概率Q> (F2-C) /F2时, 中央政府选择不监管, 期望收益最大;当地方政府按规销售的概率Q< (F2-C) /F2时, 中央政府选择监管, 期望收益最大, 此时, 因为中央政府加强了监管, 所以地方政府会提高按规征地的概率;当地方政府按规征地的概率Q= (F2-C) /F2时, 中央政府随机选择监管或者不监管。所以地方政府的混合策略为[ (F2-C) /F2, C/F2]。在混合策略下, 选择违规征地的概率与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和罚款金额有关, 即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越大, 监管的概率就会减小, 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概率就会增大[5];同时违规征地被处罚时力度越多, 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概率会减小。

(2) 中央政府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分析。给定P, 地方政府采取以Q=0和Q=1的两种策略, 此时地方政府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P= (R1-R2) /F2;中央政府选择以 (R1-R2) /F2的概率监管, 即1-P= (F2+R2-R1) /F2;中央政府选择以 (F2+R2-R1) /F2的概率不监管。

当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P> (R1-R2) /F2时, 地方政府选择按规征地期望收益最大;当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P< (R1-R2) /F2时, 地方政府选择违规征地期望收益最大。此时, 中央政府放松了监管, 所以地方政府会提高违规征地的概率。当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P= (R1-R2) /F2时, 地方政府随机选择违规征地或者按规征地。所以中央政府的混合策略为[ (R1-R2) /F2, (F2+R2-R1) /F2]。在混合策略下, 中央政府选择监管的概率与地方政府违规征地被查处后的罚款力度有关、与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额外利润有关, 即罚款金额越高, 地方政府按规征地的概率就会越大, 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就越低;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额外利润越大, 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越大。

三、结论分析与对策

综上所述,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 只有唯一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即中央政府的混合策略为[ (R1-R2) /F2, (F2+R2-R1) /F2], 地方政府的混合策略为[ (F2-C) /F2, C/F2]。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

1.加大中央政府监管的力度。应从制度、法律等方面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系统, 对征地的申请、审批、复核等环节进行严厉督查。加大监管的力度必然会受到监督管理成本的影响, 因此中央政府要提高工作效率, 研究新的监管办法和法律制裁措施,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概率, 确保征地过程合法化。

2.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处罚力度。对于地方政府违规征地的行为进行严厉地经济制裁, 同时对当地官员进行行政处罚, 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撤职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3.中央政府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界限, 缩小征地范围[6]。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 适应经济发展的征地情况目录及标准, 建立土地征收目的合法性的审查机制。对于非公共利益建设用地应遵循市场化原则,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市场, 农民与建设用地使用方自行谈判补偿安置费用, 允许被征地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等方式参与土地开发, 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 从而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惠静夷.不同地区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比较研究[D].沈阳: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

[2]高超.我国征地制度及征地实践中的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

[3]谭术魁.中国频繁暴发土地冲突事件的原因探究[J].中国土地科学, 2009, (6) .

[4]韩玉堂.生态工业园中的生态产业链系统构建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5]王小斌, 邵燕斐, 谭海波.耕地保护、政府征地与博弈行为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201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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