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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精选10篇)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第1篇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必须按时间、地点、路线内容进行认真巡回检查。

(3)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领导,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5)后勤保卫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6)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在调度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

检查的内容:

1、生产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生产或施工前的安全情况。

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等。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7)班组级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定期安全检查

(1)后勤保卫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检查,由各作业单位或各班组负责组织,后勤保卫部和各职能部门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进,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经,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1、春季安全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2)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作业单位和各部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通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专业性安全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工业卫生等的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职能部门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备的鉴定。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第2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日常的技术状况,消除机械事故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凡是执行任务的车辆每日返回后,都必须由专职或指定的检验员对车辆进行检验。

二、检查内容

1、车容整洁,无碰伤、划伤,备胎完好。

2、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灭火器、接地线、掩木、铁锨、防滑链条)。

3、喇叭、雨刮器齐全有效,灯罩颜色可见度好。

4、发动机无异常响声,运转平稳,机油够量无变质。

5、电瓶电液够量,桩头无氧化、牢靠;刹车、离合器液压油无变质乳化、够量;储气筒无油水污垢,管路、刹车分泵无漏气。

6、发动机各种附件牢靠,工作正常。

7、转向系统牢靠,各连接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前轮胎成色好,全车轮胎按季节气压适中。

8、传动系统无异响,各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变、差速器无异响,润滑油量够无变质。

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的途径 第3篇

如何才能使安全检查更加科学、细致、深入, 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水平, 笔者认为, 严格落实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是有效途径之一。通过事先编制的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可以使安全检查更加科学、有序、全面、合理。通过笔者在实际检查工作中的应用, 也确收到了良好效果。

第一, 在组织安全检查前, 应依据检查对象的特点安排相关检查人员或专家, 根据专业分工确定该部分的安全检查内容, 并对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依据, 制定较为完备的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 使检查人员能够有章可循, 确保安全检查的系统性和完备性。

第二, 对检查人员进行短期统一培训, 统一思想和检查尺度, 避免有些查评人员查得过于“细致”或“粗放”, 从而降低了整体的检查质量。

第三, 根据检查时间, 规定查评人员的工作任务内容, 不要轻易压缩检查时间或者变动任务安排, 以确保安全检查有序开展。

第四, 为了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全面性, 检查人员应将检查项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安全检查表规定内容;另一部分为安全检查表内没有涵盖, 但是对于该项目非常关键的内容, 检查人员可以“建议”形式体现。

第五, 安全检查要做到记录详实, 有据可查。不但要提出问题, 还要有足够理由说明检查项为什么符合或合格。

第六, 检查结果的通报, 一定要有主管领导参与, 引领主管领导重视检查结果, 以便更好地落实下一步整改工作。

第七, 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 而不是简单地写一句计划整改, 应付了事。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制定出监控措施, 确保其闭环性。

第八, 安全检查工作具有两面性, 既要反映安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也要发现其生产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因此要求检查人员重点以查问题和隐患为主, 对于比较好的典型也要予以汇报, 以分享企业安全管理成果, 当然必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肯定成绩的同时, 不要夸大事实, 变成“表彰大会”。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第4篇

关键词:食品 安全 控制体系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6-0037-02

1 前言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最终要求是能够有效的控制需组织控制的食品危害,危害分析是否全面取决于食品安全小组对组织产品危害信息的掌握,丰富的信息是实施有效的危害分析前提,包括外部和内部的信息。外部信息包括同类产品危害发生的历史数据、国内外病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法规等强制要求、以及国外法规最新要求、顾客的特殊要求和当前社会关注等信息,应特别注意来自供方的危害信息

2 危害分析信息准备——认知组织全部原料、辅料以及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特性

原辅料是终产品的重要组成。原辅料的特性可能直接构成组织终产品的重要特性,认识组织的原辅料特性对控制终产品安全危害十分重要。源头控制是目前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动物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PVC包装袋氯乙烯单体和乙基己基胺(DEHA)的危害,不合格磷酸盐添加剂铅砷的超标等都会给终产品带来不可消除的危害。组织宜对现用的每一种原辅料进行详细的调查并记录,信息应足以满足危害分析的需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信息:

(1)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如Aw、pH、细菌总数等;(2)配制辅料的组成,为了满足食品感官、储存等不同要求应了解其可能含有的加工助剂及添加剂成分;(3)生产方法,调查原料供应商产品加工方式(如热处理、冷冻、盐渍、烟熏等)及其质量控制能力,认识其产品不同的质量水平。(4)包装和交付方式、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对原辅料的保质期、包装形式、储存条件与前处理要求等信息的了解可以确保原辅料的预期使用避免危害的引入。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可能会因为其特性的改变引入不可预知的危害,不合理的贮藏可能导致产品霉变产生霉菌毒素或被污染物污染,不同的包装形式可能具有不同产品防护能力。

3 危害分析信息准备——识别不同预期用途终产品特性

终产品是组织所有危害控制措施的结果。组织生产出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应具有的特性包括:方便顾客安全储存、食用或再加工的标识或说明,能够有效保护产品的包装形式、产品的成分和食品安全标准。危害分析前组织应对终产品所有的这些特性进行确认。确认的信息应能满足危害分析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4 危害分析信息准备——确认组织终产品的预期用途

产品的安全性是相对的并与其预期用途相对应。预期用途和终产品的安全标准相适应,如婴儿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的标准,出口产品不同于国内销售产品的标准,尤其关注特殊的易感消费群体,如对牛奶、大豆等特殊的过敏人群;对糖的摄入有严格限制的糖尿病人等。

对产品的预期用途应准确识别并进行描述,如蘑菇罐头生产组织的两种不同产品的产品描述为:①出口日本调味蘑菇片,是供一般公众开袋即食;②火锅店配菜用蘑菇,是在漂洗后加热食用。

5 结语

的确,日常食品安全应该引起公众更多关注。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不少我国国民收入也不高。很多我国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我国的多是老人、小孩,他们更不懂如何辨别食物的真假好坏,只关心食品的价格。另外,一些我国信息闭塞,我国国民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有的甚至连生产日期、保质期都不看,对食品安全警惕性不高。再加上我国地域广阔,点多面广,监管难度较城市更大。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一些不法商家认为有机可乘,把一些“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销往我国,严重危害广大我国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管好日常食品安全并不难。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对我国国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他们学会如何鉴别食物是否含有添加剂、猪肉是否含有“瘦肉精”等基本常识,提高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警惕性;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让假冒伪劣产品在我国无处藏身;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改善检测设施,更好地为我国国民健康“保驾护航”。食品安全大于天。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国国民这个群体属弱势一方。为了广大我国国民的生命健康,请给日常食品安全更多关注每一次体系策划的结果都是下一次体系更新基础,体系运行中可能伴随使用的产品预期用途、产品质量标准、原料、工艺、设备、顾客要求、法规等多种现状的改变,相关信息应及时更新,还是HACCP计划,组织都不能够保证其持续满足规定的控制要求,需要不断进行改进,以保证不安全产品不会被非预期的使用或是被最终的消费者食用,并避免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吴永宁.《现代食品安全科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2]陈同斌.《新民周刊--我国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卫生品质》.2010.

[3]孙明,刘晓庚.化学物质的应用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食品科学》[J],2003.

[4]张志伟.《我国水污染问题初探》,2009.

壮岗二中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第5篇

一、定期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与食堂、小卖店等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二、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

三、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五、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晚自习和学生就寝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七、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登记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

八、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危化品仓库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第6篇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与避免危化品的流失、泄漏、火灾、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危化品仓库保管员与专职安全员必须了解、懂得、掌握该仓库内原料的理化特性和发生隐患,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2、保管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每天作一次详细的检查,检查时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必须共同进行,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内容要点进行逐项检查核查。

3、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在检查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库检查。

4、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5、检查记录必须及时完整详细,不得随意编造,保持书面整洁,并妥善保管好记录资料。

6、检查人员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提出的建议必须及时进行联系、上报、整改。

7、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仓库内外四周一切的卫生、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始终保持仓库场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各项设施完好。

8、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危化品出入库台帐的登记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做到品名、数量准确无误。

9、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严格督促管理好领料人员的劳保用品穿戴。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第7篇

一、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项目审批、安全卫生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事故处理决定以及安全许可证的审检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安全监管人员或执法人员要将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向局长汇报,并将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档案室,汇报要实事求是。同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查出的问题通报有关部门,多管齐下、联合整改。

三、局机关安全执法人员下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必须由局长指派或统一安排,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外出检查,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四、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必须有2个以上具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不许1个人进行执法检查,联系业务工作可由1人进行。

五、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解决实际问题,必须有文字记录,认真填写执法文书,每次检查原则上都要进行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检查人员做出较大数额的罚款或责令停产、停工整顿时,要及时向局长汇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安全违法行为需撤出人员立即停产的,检查人员要先撤出人员,责令停产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书面报局办公室。

八、对责令停产、停工、停业整顿的企业进行复产的,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企业提出申请,局长批准后,由原检查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九、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和下发的文书交局档案室,进行登记建档。

十、执法检查人员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不能以处罚代替整改。要在规定期满后进行复查,没有整改的要实行重处重罚,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十一、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处罚的罚没款要实行专用票据和专户储存,不得私自收缴和储存。

十二、在重点企业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公告牌,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公务活动进行监督。

韩国安全认证及检查制度 第8篇

从2009年开始实行的制度改进措施分为2种。一是过去的检查、鉴定制度只是检查产品性能评定其合格与否, 而在此之后将其改为安全认证制度, 在检查产品性能的同时, 会评估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过去国家指定检查机构的定期检查和单位自行检查同时进行, 在此之后这种检查制度统一整合为安全检查制度。

通过引入安全认证制度, 让有害及危险的机械类产品等生产企业建立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 能够持续生产优质产品。如根据劳资自行检查制度, 劳动者与企业相互合作制定自行检查计划。由单位自行评估管理属于检查范围的设备风险的, 可免除安全检查。预期通过这些措施根除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 预防因不良产品造成的工伤事故。

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及种类

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 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性非常重要。韩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了《产业安全保健法》检查制度, 从根本上保证危险较大的有害及危险机械器具的安全, 在设计、生产及使用的各个阶段消除事故危险隐患。检查种类包括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生产单位应在设计生产阶段进行设计检查、完成检查 (性能检查) , 企业应在使用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设计检查是指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反映安全措施, 对同一型号产品首次至少应检查一次;完成检查是指检查成品或现场装配的产品是否按设计图纸生产和装配以及产品性能是否合格;性能检查是指按各种生产型式对完成生产后出厂前的样品进行检查。由企业进行的定期检查是指检查所用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自行检查是指企业亲自进行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的检查。

2009年前检查制度的问题

检查制度的主要问题是检查、鉴定方式不合理, 难以达到检查制度的根本目的;受检费用增加成为生产企业的负担;未考虑用户管理能力、机械设备的危险度等加重企业不便。

1.提前保证产品安全及事后维护的局限性。只靠确认产品性能的检查、鉴定方式, 难以从根本上防止不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性能鉴定合格后, 不能保持合格时的性能, 经常发生抽检后取消合格的现象。

2.增加生产单位负担。性能鉴定合格后不能变更型式, 每次变更型式都要受检,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危险度低或生产技术普及的产品也包括在检查、鉴定范围之内, 因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

3.导致用户不便。无视使用企业的自行管理能力, 千篇一律地依赖外部机构检查;因并行性质相似的定期、自行检查, 增加了受检负担;无视设备老化、使用条件等危险机械器具的特点或危险度等因素, 适用整齐划一的检查周期和检查项目等。

检查制度的改进

改进制度基本方向

1.将设计生产阶段的检查、鉴定制度改为认证制度, 以加强产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2.在使用阶段整合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以加强单位的检查自觉性, 进行符合设备特点的检查。

将检查、鉴定制度整合为安全认证制度

同时审查产品安全性能和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以决定是否给予认证 (在此之前只检查个别产品的安全性能) (见图1) 。

将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整合为安全检查

加强企业在危险机械器具评估管理方面的自觉性 (见图2) 。

引入自行检查活动制度

1.劳动者和企业相互合作, 自行评估和管理受检机械器具的危险度。拥有安全检查范围机械器具的企业开展自行检查活动的, 免除安全检查;根据单位申请自行检查活动内容的合理性, 达到一定水平的予以批准。

2.自行检查活动获得认可的条件。应聘用检查员 (具有劳动部令规定的资格、接受培训及有经验的人) ;拥有劳动部长官公布的装备且能够维护管理的;应在等于安全检查周期二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检查 (起重机中, 非建设工地使用的起重机应为6个月) ;自行检查活动的检查标准应满足安全检查标准。

3.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自行检查活动有效期限为2年;每2年应申请一次。

通过2009年的修改制度, 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在工业现场使用的危险机械器具等的安全, 有助于减少工伤事故, 使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检查机械器具的安全, 引导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整合定期检查及自行检查, 实现规定合理化, 通过劳资合作提高单位的自行安全管理能力。

浅谈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 第9篇

关键词:船舶 安全 动态 检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而系统内部还存在若干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是互相联系。在安全管理上,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个多方位、多因素、动态和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因此,理顺安全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安全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网络,真正做到以早为主,以防为本,早抓早防,齐抓共管,是企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远洋集装箱船舶的现代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给航海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是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与探索,通过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进一步实现在动态中对船舶现场的安全控制,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台值班人员的行为,促进并强化当值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船员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中远集运和上远公司在中远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自主管理、自主检查和自主监督的船舶动态检查制度,并以科技领先、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强化日常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的,在所属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运用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船岸信息交流与共享,使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和跟踪化,从而真正、有效地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上航行的本质安全。

一、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实质

安全管理的动态原理体现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动态变化上,同时,组织的目标以至管理的目标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是一种随机制宜的管理。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者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思想和方法。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是船舶和船员,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随机制宜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航区、气象、设备、人员等),随机抽调检查人员,按船舶营运实际节奏科学安排,也就是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固定自查人员,不拘于检查表内容,特殊情况特殊检查。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是船公司实现安全营运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船舶各项安全作业为重点,每年都根据船舶新设备引入和新危险源的识别,通过风险评估,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评估后的风险拟定规避措施。但制度标准不代表人的行为标准,在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实现行动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执行上由不标准到标准的转变,这就是安全动态检查的实质。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遵循“细、实、全、深、严、狠”的六字方针,在动态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船岸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将安全防范重心前移,实现安全管理从面上指导向动态跟踪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对安全动态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整改,使标准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最终实现船舶营运本质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模式

成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四级管理模式,即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上远公司(安监部)—船员部(政工科)—船舶(政委)。其中岸基相关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实施情况,指导船舶开展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处理船舶反馈的岸基支持要求;海务监督上船检查驾驶台视频记录,并随机拷贝存档,岸基对驾驶台视频截图远程抽查。公司明确船舶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驾驶台视频定期检查和记录,牵头组织船员实施动态检查,并负责检查情况信息的输入、审批、交流和存档工作。

在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方案和细则作为保证,船舶政委作为主抓手(第一责任人)组织和动员在船人员的全员参与;船长和轮机长本着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理念,全力支持政委落实各项具体动态检查工作,建立船舶管理逐级负责制和安全监督员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运用SMIS系统实时向岸基反馈动态检查情况。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本船先进评比和考评挂钩。

船长、政委、轮机长在船舶安全动态检查中的责任关系: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船舶安委会、船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承担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过程监控、现场监督、动态检查等任务,负责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人员召集、组织实施、纠正督促、信息汇总反馈等相关工作;船长、轮机长依据体系文件、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不因政委作为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而产生任何变化。

三、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运行

以往航运业各类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多发生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新作业点或者危险源辩识不到位的作业现场,因此各项操作和作业的安全控制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

公司明确船舶政委为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实施和监督船舶各部门各岗位的动态检查和信息输入存档工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求体现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过程管理,即政委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检查,全方位过程管理就是实施检查的内容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干什么查什么,检查表分为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安全三个部分,在一个循环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复,可以实施检查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以体现全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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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监控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船舶局域网随机查看和回放查看“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影像,并录入公司体系要求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

船舶政委按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中“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船员随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侧重点以周为节点,以月覆盖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全部内容对本船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动态检查。

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在SMIS系统中按“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活动,对船舶驾驶台视频记录仪不定期抽查航行中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调取截频);根据船舶反馈内容,特别是缺陷未整改和需岸基支持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完成整改并负责向船舶反馈。

3 .预知危险

随着航区和气象变化,设备更新或老化,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极易发生伤害事故;随着新船员、新上岗人员的不断补充,部分老船员安全麻痹思想等等,由于对安全认识差,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多。采用安全系统过程中危险预知预测,应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分析作业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船舶应利用部门工前会布置工作的时机对作业危险预知对策分析,每个船员作业前应知晓经常作业项目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区域、新作业点、新项目、新设备重点做好危险源的应对措施,船舶领导、各主管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作业现场要随时抽查,以保证落实。工前会危险预知活动的开展,可以强化船员控制危险的能力,提高隐患检查整改率和船员整体安全素质。

4 .重点控制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二是机舱管理动态检查,三是船员安全行为动态检查。船舶要对每个危险源制定重点控制措施,如驾驶台值班、机舱重大检修、各类危险作业和保安综合治理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预知危险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始终处于主观的受控状态。动态检查突出两方面重点:

(1)“急、难、险、重”生产任务和重要工作现场。主要包括:航行值班(特别是夜航、雾航、大风浪航行、进出港及复杂航区航行等),重要工作(如解系缆、机舱吊缸、危险品装卸、演习、靠泊期间梯口值班等),特殊作业(如封闭舱室作业,明火、上高、舷外、水上作业等)。政委应加强对上述重点工作的安全动态检查,亲自或指定人员到现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驾驶台航行值班过程的随机检查。

(2) 船员日常行为安全。政委应根据船舶各部门上报的每日工作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干预、彻底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另外,各重点部位的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也很重要,也是各危险源受控的手段之一。

5 .跟踪反馈

跟踪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严格执行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动态管理就是把在动态操作的每个层次和各种职责分工制度化,作业程序化,以动态实时随机检查加强管理密度,实现集约和精细管理的统一,实现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运用科技服务安全,如驾驶台视频记录,SMIS数据交换等。船舶还应以全面质量管理来加强船舶的安全动态管理,在船舶(部门)中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对本轮危险源进行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失控点,制定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船舶政委应注重检查过程的信息输入,按节点要求自查、记录和反馈,对现场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对自身不能解决的上报岸基支持,以实现船岸上下实时预防,层层落实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

6 .设备保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设备列入保养范畴,其硬件、软件如不能正常运转,公司规定作为缺陷及时报告岸基予以解决。

四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效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全面实施以来,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得到了加强,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值班、交接班不规范以及驾驶台用餐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通过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船长在房间就能及时发现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到驾驶台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对检查驾驶台视频历史记录中发现的违反值班纪律的驾驶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调离船舶进行培训的措施,从而确保了航行安全。船舶在营运实际动态中逐步实现了超前防范的过程管理,通过“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的船岸数据交流,船舶的驾驶台视频截图、自查情况、缺陷整改、岸基支持等信息可实时查看,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管理状况,也为船舶综合检查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其中:

(1) 一些船舶细化工作做得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船检查计划和细则,建立了安全动态检查不良行为档案统计表。

(2) 船员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过程。一些安全隐患被发现,一些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安全监督上敢于动真碰硬,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3) 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后,驾驶台值班人员的一举一动随时处于视频记录之下,刚开始船员心理上有压力,少数船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采取规避行为,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议和阻挠。如果怕得罪人而执行不严,便会依然产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船舶提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敢抓敢管,增强查处违章行为的执行力,敢于对违章乱纪行为动真格,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如实通报,该处分的就要给以必要的处分,以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

(4) 安全动态检查杜绝了船舶做假账现象,其检查时间和内容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相关记录结合,与船舶实际操作和船员安全行为结合。

五 、 结束语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其实施的目的就是各岗位船员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源的应对措施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及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和每个角落都得到保证,以有效地控制船舶危险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规范船员的行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也是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

企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10篇

(一)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对象是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经营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二)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每次不少于二人,着装整齐、亮证执法。

(三)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单位是否有无证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

2.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药店的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

3.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经营的各类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化妆品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有无超过保质期限(有效期限)、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的食品药品及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4.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程序及工艺流程要求。

5.清查上级部门下达及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药品。

6.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发布行为。

7.检查食品药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发票及台帐记录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完整规范的检查监管档案。

(五)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对本企业内因巡查工作不力、失察、失职、渎职等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凡在本开发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发生质量事件、药害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

(四)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报告,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食品药品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人)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六)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瞒报、迟报、漏报、不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及时并有

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3、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企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制度所指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是指企业食品药品监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需被追究的责任。

(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纪律处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监管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6.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渎职失职行为。

(六)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由企业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或开除处理。

(七)对较大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由企业根据开发区相关规定处罚责任人。

(八)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事故管辖。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二)事故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事故所在地的企业协管员和接收事故患者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告。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开发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三)救援处理。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置和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及时组织救治,控制事故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加工设备、工具容器,收集、保存、采集可疑中毒食物样品及中毒患者生物样品。在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阶段性报告。

(四)事故终结。事故处置终结后,企业负责任人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和今后改进意见,写出事故处理终结性报告,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

5、开发区企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制度

(一)协管员在聘用期内必须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二)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协管员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食品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发资料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

(五)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等专业知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的,各企业应建立好培训教育档案。

6、开发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职责

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对企业内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专项整治、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企业内员工餐饮食堂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负责企业内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反映企业员工对本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

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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