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股权分臵股权分臵改革 公司治理
论文摘要股权分臵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意义重大本文追溯股权分臵的历史分析了其对公司治理在不同时期的影响并以宝钢股份为例证明股权公臵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认为股权公臵改革也还存在问题公司治理并未因股权公臵改革而一劳永逸在全流通时代还要继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一、股权分臵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中非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国有股份占非流通股的74%占总股本的47%国有股处于明显控股地位上市公司治理存在一股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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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股权分臵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不利影响一是上市公司共同利益基础不同缺乏公司治理基础在股权分臵条件下非流通股股东关注的是再融资的价格和净资产的增值而流通股股东关注的是二级市场的股价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由于非流通股股票的不可流动性股票的上涨或下跌对非流通股股东无利害关系而再融资的价格和净资产的增值则决定了非流通股的价值因此非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经营业绩鲜为关心却将注意力放在高价溢价发股增股和配股上以实现净资产的增值上另外由于非流通股中的国有股份占很高比例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能通过各中途径干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更重视政府决策而非上市公司治理效果流通股股东则不然其股票价格直接取决于公司经营业绩关注点不同导致控股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决策时较少考虑甚至完全忽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损害中小股民的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公司治理基础二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力内部控制组织形同虚设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呈现明显的“一股独大”现象股权分臵下掌握控制权又缺乏控制劝约束的少数大股东完全依照自己意愿修改公司章程确定分红方案甚至董事监事也能由其内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这种体制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不可能实现所谓的“同股同权”中小股东更是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于是违规关联交易公布虚假财务信息操纵利润分配“掏空”上市公司等层出不穷三是上市公司经理人选择形成机制有误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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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不力由于非流通股的不可流动性在任的董事和经理人也就缺乏使股东资产增值的外在压力目前在国有股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公司主要领导要么是原有国企领导要么是由行政管理部门任命在本质上更多的是官员而不是企业家其主要精力放在明哲保身而企业经营业绩给投资者良好的回报关注不够所谓管理层激励不到位也是由于非流通股的不可流动陸管理层的股份不能在二级市场上兑现以获收益使上市公司对管理层的长期激励不存在管理层会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只重视短期利益从而对上市公司长期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权分臵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及股改中的问题宝钢股改案例分析
宝钢股份是我国钢铁龙头企业也是我国A股市场的蓝筹股国际综合竞争力全球第三2005年作为首家进行股权分臵改革的中央大型国企宝钢集团高票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作为上市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支付的2.2股股份和1份行权价为4.5元、初始行权比例为
1、存续期为378天的欧式认购权证集团承诺在宝钢股份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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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资金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来增持宝钢股份社会公众股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持有的宝钢股份股票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4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宝钢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宝钢股份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宝钢股份总股本的5%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63元;自宝钢集团持有的宝钢股份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宝钢集团持有的宝钢股份股票占宝钢股份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67%2005年8月18日集团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包括股份和认购权证)全部支付同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宝钢股份”变更为“C宝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支付的认购权证的证券简称为“宝钢JTB1”作为对价支付的股份和权证陆续上市流通自宝钢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当日天起其股势一直走低
2005年8月18日股改当日收盘价4.58元相对于股改停盘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格5.14元下跌10.89%;同年11月14日收盘价跌至最低谷3.76元相对于停盘前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达26.85%跌破了净资产值的大限;这种低谷时期一直维持了一年多直至2006年11月2日收盘价涨至5.18元与停盘前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格基本持平;此后股票如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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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箭蓄时即发从11月2日到12月7日(收盘价为7.05元)短短一月内涨幅达36.10%
以上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宝钢在股权分臵改革之后其股价经历了“大起大落”并伴随长时间的低谷宝钢在股改后股价一路下滑有人便开始疑惑股权分臵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究竟是成功与否这与宝钢本身的实力及我国成长性的钢铁市场有关可是股权分臵改革更是功不可没对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具有革命性的作用体现在革除了股权分臵人为划分流通股及非流通股的局面使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这为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逐步消除股权分臵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不利影响首先上市公司股东共同利益趋同奠定了公司治理基础股权分臵改革后控股股东所持股票可以在A股市场流通其利益关注点由再融资的价格和净资产的增值转为股权价值的最大化逐步扩大控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这能在极大程度上限制大股东凭借自身优势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加强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治理增强双方的互信更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其次有利于优化股权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全流通后流通股平均持股比例会上升10%~15%优化了股权制度有助于增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大中小股东都能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同股同权”就不难实现有利于控制道德风险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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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透明度从而实现各股东间的利益均衡的目标在此基础上重新确立各委托人之间、以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及组织框架使其目标一致性增强减少代理成本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再次有利于上市公司选择优秀经理人并建立有效的管理层激励机制配合股权激励措施的股权分臵改革将是一场彻底的、立体化的公司治理革命在共同利益趋同基础上建立起相配套的经理人选择体制和管理层激励机制使得上市公司管理层有了股票价格这一市场化的考核指标上市公司业绩与公司股票价格直接挂钩更具有可操作性鞭策管理层在兼顾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促进自身经营业绩的提高最后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利于证券市场的深度发展上市公司将面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股改之后流通股明显增多股票价格能在很大程度上公允的反映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是公司治理情况的“晴雨表”当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时股价便会下跌就有可能被并购或退市公司的高管受到资本市场的监督和制衡会有强烈的危机意识致力于提高公司的业绩水平另外股改后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流动性更强资本市场优化配臵的功能得到凸现这些都能促使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股权分臵改革解决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股改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宝钢股改后其股价的持续低谷需要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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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鼓励脱手套利宝钢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2.2股股份和欧式认购权证是为补偿流通股股东使其在股改中真正获得实惠同时促进股价的上升但实践证明这些并未奏效宝钢连续一年多股价走低给投资者带了一定的损失这是因为送股在短期内增加了流通股流量降低了流通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成本激励其脱手套利出现了“股价下跌一资金出逃一股价下跌”的恶性循环送股要量力量势而为并不是越多越好另外也可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手段和政府信用培养“股价上涨一资金进入一股价上涨”的良性循环二是要谨慎运用新的金融衍生工具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宝钢推出的欧式认购权证几乎失败认购权证是持有人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段期间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特定数量的标的证券权证发行人必须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卖出股票权证持有人可买入股票的数量由持有认购权证的数量决定如宝钢权证就只能买人宝钢股份而欧式认购权证还加了一个限定条件即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当日行使其购买权利认购权证本身就具有缺陷从“正股+权证”组合的敏感度来看认购权证会加剧组合的系统风险如果股价贴权则在短期内不能给流通股股东多少补偿其次目前股改方案中所包含的权证均以股票结算方式来交割这会对权证的到期价值产生重大影响在快到期内若为价内权证持有者只需准备现金以便向大股东按行权价买进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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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会对流通A股的股价产生影响在行权后市场上可流通的股票突然增加投资者若想尽快获利会使正股遭遇短期抛压股价下跌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投资者对认购权证投机心理强烈从宝钢看在短暂的疯狂抄作之后就走上价值回归之路沦为投机者炒作的工具鉴于此目前一些还未股改的业绩优良上市公司就要谨慎运用三是股改成本过高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臵改革的费用少则数百万多则近千万宝钢在此次股权分臵改革中用至少40个亿来缓冲股价颓势可几乎是有去无返而广大流通股股东在宝钢股票价格连续一年的低谷时间里其手中股票数量虽然增加可总体价值明显低于股改前水平蒙受的经济损失也要计人到股改成本中去此外还有很多隐性成本如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相应的改革费用以及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改效率低下所带来的高成本等
三、股权分臵改革完善的对策和建议
“股权分臵”、“非整体上市”和“企业单一所有者”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三大制度性制约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和进步股权分臵改革后解决的只是其中一大突出问题上市公司治理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并不会因此而一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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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除存在“内部人控制”、代理问题、大小股东利益之争等问题还有制度创新、不良上市公司股改难、大非小非减持、控股股东坐庄套利等新难点需要攻坚因此要完善股权分臵改革首先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积极作用吸纳中小股东和重大债权人进入董事会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和独立性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尽管目前独立董事的实际表现不理想但仍不能忽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要积极建立和发展素质优良职业化的烛立董事后选队伍和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成立独立董事聘任机构而不是由实际控制人任意指派、空降保证其真正由股东大会选出并对股东大会负责保持其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素质积极发展高素质高水平的经理人市场以满足公司对经理人才的需求并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声誉机制全面公开其业绩和信用记录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减少其短期行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的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外部审计对财务信息的监督作用减少投资者和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构建长期股权激励机制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中不可忽视的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只有建立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才能有效解决代理问题目前资本市场上推崇两种激励方法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真实股票的授予但其限制性条件只是一个继续就业的条件并不能与业绩联合起来即使在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况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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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也能获得实际收益而股票期权注重于未来将经理人利益、公司业绩和股价紧密结合并且期限足够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要大力推广之在这种激励制度下经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勤勉工作第三高度关注中小流通股投资者的利益针对现在A股市场的骤升骤降起伏跌宕建立一种稳定基金当市场大幅的上涨时可以及时地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或者通过增加股票的供给以促进市场的供求平衡同时制定实施保护中小股民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尽快建立股东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切实保护中小股民利益不受侵犯或在受侵害后能得到合理赔偿并进一步强化中小股东的权利使其尽可能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中来而不只是“用脚投票”第四进行制度创新逐步解决“非整体上市”和“单一企业所有者”这两大制度问题解决股权分臵暴露出控股股东的集团和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差距将非整体上市问题突出出来而解决了非整体上市的问题又会把单一所有者的问题突出出来所以“股权分臵改革”、“非整体上市”和“单一企业所有者”是有秩序的逻辑推进下一阶段的目标就是要完成整体上市制度改革整体上市可以基本杜绝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断绝利益输送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可以使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利益一致从而驱使大股东致力于公司治理从源头上遏制因大股东需要而产生的上市公司融资冲动另外还要建立做空“套利”机制加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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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2篇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分析
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方案主要采用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送股、缩股等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股权,或进行现金上的补偿,从而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笔者仅就送股、现金补偿支付流通对价的情况进行分析。
作者:傅传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基于理性投机泡沫理论,采用方差分解法对2005年5月到2012年9月上证综指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的严重程度进行实证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同动态自回归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研究发现该方法能更有效地检测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严重投机性泡沫。
关键词:理想投机泡沫;动态自回归;方差分解;预警指标
一、引言
作为国内资本运作的一大渠道,我国股票市场一直备受广大投资者关注,两市总流通金额逐年递增,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但与发展势头截然相反的股价表现却让投资者灰心。自2007年的大牛市之后,中国股市表现开始一落千丈,长期在低位徘徊,到2011年,股价更是一路跌至2000点以下,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也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股市的大起大落一方面缘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健全,投资者不够理性;但是另一方面,股票市场的价格泡沫也是导致股市发生异常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近年来,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美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会导致全球流动性过剩,由此带来“热钱”大量涌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后果,成为新一轮泡沫成长的温床。考虑到历史上各种股市泡沫事件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巨大影响,所以研究检测股市泡沫的方法对我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股市泡沫一词最早出现于1780年的英国“南海股票泡沫事件”,自此以后便与资本市场相伴相随。Blanchard和Watson(1979)[3]证明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资产价格方程的解中仍有可能出现泡沫成分,并将其命名为“理性投机泡沫”,自此人们开始对股价泡沫的定量分析,相应的对股价泡沫的检验测度研究也得以发展。Shiller(1979)[4]提出方差边界检验方法,通过计算资产价格和基本价值的方差,比较两者的关系,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价格泡沫。West(1984)[5]认为由于理性投机泡沫具有“爆炸性”的特征,所以如果股价存在理性泡沫,在有限次差分后仍会呈现出非平稳的特征,进而提出单位根检验方法,通过检验股价有限次差分后是否平稳来判断泡沫的存在。相似的检验还包括Compell and Shiller(1987)[6]提出的协整检验,他们认为如果理性投机泡沫不存在,实际股价和实际股息之间应可以用一个常数协整向量进行协整,即通过检验股价与基本面变量如股息之间的协整关系来判断泡沫的存在。West(1987)[7]又提出一种相对复杂的泡沫检验的方法,主要通过使用两种方法来预测股价的基本面价值(未来股息折现值)。一种是对存在泡沫和不存在泡沫的模型参数进行连续估计,另一种是对没有泡沫的进行连续估计,对有泡沫的进行不连续估计,将两个估计结果进行比较,如果结果有差异,则说明存在泡沫。Craine(1993)[8]认为如果市盈率存在单位根,就意味着股市存在“非理性繁荣”。除了上述理论检验法外,部分外国学者还根据具体市场环境设计出判断泡沫存在的具体指标,如Sklarz和Miller(2003)[9]发现,股票指数5年变化率(以月度数据为基础)是衡量美国1900—2000年股票市场泡沫的良好预测指标,如果该比率超过200%,则在该时期内存在较为明显泡沫。Siegel(2003)[10]用持有股票30年已实现的收入是否高于30年前预期收入两个标准差来判断是否存在泡沫,进而发现1929年美国股市并不存在泡沫。Scheinkman和Xiong(2003)[11]将证券价格分解成内在价值(未来股利的折现值)和再出售的期权价值(投机泡沫),以此来判断价格中是否存在泡沫及影响泡沫的因素。Nael和Wilfling(2011)[12]使用具有马克维茨转折点的状态空间模型来探测股价中的投机性泡沫,检测出股市中存在比之前学者判断出的更多的投机性泡沫。
我国很多学者也对股市泡沫测度进行了较多研究,如吴世农(2002)[13]通过使用资产定价模型来确定股票的基本价值,然后再根据实际价值与基本价值之差检验泡沫是否存在;毛有碧和周军(2007)[14]采用Monte Carlo模拟法,通过模拟得到股票价格对数的整体分布情况,并按股市泡沫破灭的概率区分泡沫的性质;孟庆斌和周爱民(2008)[15]通过建立马氏域变模型对我国上证指数的泡沫情况进行分析;孟庆斌和靳晓婷(2011)[16]利用非齐次马氏域变模型对股票市场价格泡沫进行度量,并同齐次马氏域变模型的结果相比较;徐浩峰和朱松(2012)[17]应用Bradshaw的研究方法来测算我国股市证券价格泡沫同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国内有关股市投机泡沫检验的讨论比较深入,但是还没有学者提出有关股市泡沫的预警指标。同前人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综合了Campbell和Kaul的理论,提出通过股票收益的方差分解来检验股市泡沫。同时还根据检验结果提出了一个新的股市泡沫预警指标,有助于投资者提前采取行动,避免泡沫破灭带来损失。本文具体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介绍资产价格泡沫检验理论并进行推导,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和预警指标的提出,第四部分给出结论和建议。
二、资产价格泡沫检验理论
理性预期下的泡沫理论具有完整的计量理论模型,便于进行实证检验,故本文假定待检验的泡沫为理性投机泡沫,以下我们简单介绍单位根检验法(West 1984)[5]和动态自回归检验法(周爱民1998)[18],并在Campbell(1990)[1]的理论基础上推导得到方差分解检验法。
(一)单位根检验法
单位根检验是对时间序列平稳性的检验,如果某一时间序列具有单位根,一般都显示出明显的记忆性和波动的持续性,即为非平稳序列。常见的单位根过程为:
我们假设该序列为系数?渍1=1的AR(1)模型,且具有很强的记忆性和无限记忆性,并且满足一阶差分平稳。
(二)动态自回归检验法
对方程求解,可知应同时有一个大于1和一个小于1的根,所以可以通过建立自回归模型Pt=?姿Pt-1+?着t来检验系数λ是否显著为1,如果与1有显著差别,则说明股市存在泡沫。
(三)方差分解检验法
由以上推导结果,我们知道股票的超额收益率vh,t+1可以分解为未来收益的现值部分和未来股利的现值部分。进而根据该等式得出,在无泡沫的情况下,超额收益率的波动应与未来收益现值和未来股利现值的波动相等,即Var(vh,t+1)=Var(?浊d,t+1-?浊h,t+1),所以可以通过检验两者方差比是否为1来判断股票泡沫的存在与否。
对于中国股市而言,由于股利价值占整个股市总价值比重较低,且大部分上市公司均无稳定的股利发放,因此在我国股票市场里,可以检验Var(vh,t+1)和Var(?浊h,t+1)的比值是否显著为1来判断是否存在泡沫。Var(vh,t+1)和Var(?浊h,t+1)的比值可以通过Conrad和Kaul(1988)[2]的理论得到,Conrad和Kaul认为,当股票预期收益服从一阶自回归时,即满足:
故可以通过计算收益率的AR(1)模型来检验Var(vh,t+1)和Var(?浊h,t+1)的比值是否为1,来判断泡沫的存在,我们将在第三部分实证检验该方法的有效性。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本文选取2005年5月—2012年9月上证综指日收盘价作为样本量,将其拆分成2005年5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2012年9月两段数据。这两段数据分别代表中国股市的特殊时期和一般时期,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库。选择该段上证综指作为样本数据主要原因是,第一,对股市结构和规模产生重要影响的股权分置改革始于2005年4月29日,为了保证样本期内数据的一致性,选择2005年5月作为样本期始点。第二,由图1可知在2005—2007年,上证综指出现大幅起落,短短一年多时间内上涨超过4 000点,是我国股市历史上少有的大牛市,因此将该段时间划为我国股市的特殊时期,除掉特殊时期后,我国股市大部分时间都表现为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的震荡行情,由于这两种时期的股价走势截然不同,所以在实证分析时必须加以区分,以保证模型的有效性。第三,根据张晓蓉(2004)的研究,上证综指在涨跌幅度和平均价格水平方面明显高于深圳成指,出现泡沫的可能性更大,故本文选择上证综指作为样本数据来源。
(二)方差分解检验法
根据上文的理论模型,本文对2005年5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2012年9月两段样本数据分别进行分析,为避免周末效应及随机因素的干扰,以周三收盘价作为检验对象(张晓蓉2004),进行对数处理求得日对数收益率,对收益率使用一阶自回归模型,得到系数ψ和R2。原假设H0:Var(?浊h,t+1)/Var(vh,t+1)=1,表1给出了计算结果。
由表1结果可知,2005年5月—2007年12月Var(?浊h,t+1)/Var(vh,t+1)的方差比显著不为1,说明该期间存在泡沫,并且Var(?浊h,t+1)/Var(vh,t+1)的方差比为-0.015 17,远远小于1,说明2005—2007年的泡沫成分较大。
为了能确定2005—2007年泡沫具体存在的时间段,将该期间细分为三段:第一段为2005年5月—2006年9月,期间上证指数一直处于震荡调整状态,由1 130点缓慢升至1 600点;第二段为2006年9月—2007年10月,指数在这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呈现出飞跃式上涨,从1 700点一路飙升至最高点6 000点;第三段为2007年10月—12月,上证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股市神话开始终结,指数出现跳水式下跌,短短两个月从6 000点下降到了5 000点。
我们分别对以上三段样本数据进行方差分析,发现2005年5月—2006年9月的收益率为平稳序列,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泡沫。2006年9月—2007年10月和2007年10月—12月的方差比比值均显著小于1,认为在这两段时间内存在严重的股市泡沫。因此,本文推断2005年至2007年存在的泡沫现象可能主要发生在2006年9月—2007年10月和2007年10月—12月。另外,由于2007年10月—12月的方差比比值符号为正,同2006年9月—2007年10月及2005年—2007年全部样本期的方差比比值符号不同,推断可能存在于2007年10月—12月的泡沫同其他时期的泡沫相比具有不同结构(比如股票黑子),从而导致该差异的出现。我们也对2008年1月—2012年9月的数据进行检验,发现该段期间的指数收益率为平稳序列,只能说明不存在严重的投机性泡沫,但无法判断该期间是否存在泡沫。
(三)动态自回归检验法
为了验证方差分解法得到的结论是否正确,本文对相同样本期的两段数据再次使用动态自回归法进行检验。对两段样本数据进行30日等长数据段的动态自回归,分别得到619和1 129个λ值,如图2、图3所示,其中横轴表示λ值的自然排列序号,纵轴表示λ值对应1的偏离。
由图2可知,上证综指在2005至2007年的λ序列显著不为1,说明股市存在泡沫。其中,λ在序号200到570之间(对应样本期为2006年3月—2007年9月)同1的偏离度较大,且为正偏离,说明泡沫水平很高,但在随后的序列段(对应期间为2007年10月—12月)出现了对1的较大负偏离,说明可能出现了负泡沫(股价黑子),反映出泡沫破裂后人们过度反应的结果。同图2的上证指数日收盘价相比,发现动态自回归法得到的结论能基本反映股价在样本期间的真实波动。
观察图3的λ序列,发现在序号250后(对应样本期为2009年1月—2012年9月)的λ值基本在1上下波动,且对1的偏离度不高,由于动态自回归检验方法接受检验的结论性较强,即检验出泡沫的地方肯定是有泡沫,而没有检验出泡沫的地方,也不一定没有泡沫(周爱民1998)[18],所以无法认定该段期间不存在泡沫,而在序号250之前(对应样本期为2008年1月—2009年1月)λ值大都明显小于1,说明负泡沫(股价黑子)仍然存在。
将动态自回归法和方差分解法检验结果进行比较发现,两种方法均判断出2006年3月—2007年9月股市存在严重的投机性泡沫;2007年10月—12月股价可能出现了负泡沫(股价黑子),2008年1月—2012年9月的股价基本不存在严重的投机性泡沫。两种方法所得结论的高吻合度证明方差分解法在实际的泡沫检测中是有效的。
(四)泡沫预警指标的提出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到,两种方法都能有效地检测到股市中存在的泡沫,特别是动态自回归法,λ的存在使该方法对时间的划分更为细致,对泡沫的敏感度更高,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参数λ设计出一种新的泡沫预警指标,即以正常状态下的λ值作为衡量指标,来衡量目前的股市状况,使人们能提前对股市泡沫进行判断,避免未来损失。
由于特殊时期和正常时期的股价走势差异很大,相应的预警指标也应有所区分。针对2005到2007年的特殊时期,根据上文的检验结果,可知2005年5月—2006年5月不存在严重的投机性泡沫,同时该时期的股价走势也很平缓,所以认定该段期间对应的参数λ为正常水平下的λ值。
定义该期间内参数λ的均值作为预警指标,若某段时期的系数λ超过该指标,认为存在泡沫。将预警指标λ的均值在样本期内进行模拟,得到图4。可以看到以下区间的λ值均超过预警指标:2005.06.30-2005.08.09,2005.11.14-2006.01.13,2006.03.06-
2006.04.28,2006.05.23-2006.05.31,2006.06.09-2006.06.16,2006.08.02-2007.01.09,2007.01.31-2007.04.16,2007.06.22-2007.09.17。我们认为在这些期间股市存在超正常水平的泡沫,特别是2006年8月—2007年9月三段期间,参数λ超过预警指标的时间不仅长而且程度高,认为这三段时间存在大量的投机性泡沫,而通过观察股价图能发现股价确实在该期间内大幅攀升,从2 000点升至6 000点,表现出明显的泡沫迹象,说明该预警指标对现实有一定的预警能力。
根据上文的检验结论,我们认为2008年1月—2009年1月存在负泡沫,2009年1月—2010年6月主要存在正泡沫,而2010年6月—2012年9月泡沫存在可能性较小,价格逐渐趋于稳定。
下面我们使用2005年5月—2006年5月的均值λ作为预警指标用于2008年1月—2012年9月的样本数据,图5反映了不同时期的λ值与均值λ和收盘价的比较情况。我们发现2008年12月—2009年7月的参数λ显著大于均值λ,认为在该期间存在超过正常水平的泡沫,通过观察股价图,发现在该段时间指数确实增长较快,存在出现泡沫的可能,说明该预警指标在股市的正常时期也同样有效。
四、结论
本文基于理性投机泡沫理论,使用方差分解法对2005到2012年的上证综指进行检验,来考察我国股市在这6年间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的严重程度,并针对同一样本期使用周爱民(1998)[18]的动态自回归法对检验结果进行验证,验证新方法的有效性,然后根据动态自回归法的检验结果提出一个新的预警指标。我们得到的结论主要有:
1. 我国股票市场在2005年5月到2007年12月存在严重的投机性泡沫,在2008年1月到2012年9月,股市泡沫水平趋于正常值;
2. 本文新提出的方差分解法能准确检测出泡沫水平较高的时间段,对泡沫的敏感度较高,与现实情况的吻合度也很好,是一种较好的检验股市泡沫的工具。同时与动态自回归法相比,方差分解法所需的操作步骤较少,在面对大样本且对结果的精确度要求不高时,方差分解法具有较大优势,可以作为泡沫检验方法的有力补充;
3. 根据动态自回归法提出新的预警指标均值λ,能有效对股市泡沫进行预警。
参考文献:
[1]John Y. Campbell. A Variance Decomposition for Stock Returns[Z]. NBER Working Paper,1990:3246.
[2]Conrad, Jennifer and Gautarn Kaul. Time-Variation in Expected Returns[J]. Journal of Business,1988,(61):409-425.
[3]Blanchard, Watson, Blanchard, Oliver. Backward and Forward Solutions for Economics with Rational Expectation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9,(69):114-118.
[4]Shiller, Robert. The Volatility of Long-term Interest Rates and Expectation Models of the Term Structure[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9,(87):1190-1219.
[5]West, Kenneth D. Speculative Bubbles and Price Volatility[R].Princeton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1984.
[6]Campbell, John Y. and Robert J. Shiller. Cointegration and Tests of Present Value Model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7,(95):1062-1088.
[7]West, K.D. A specification Test for Speculative Bubbles[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87,(102):553-580.
[8]Craine R. Rational bubbles:A Test[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1993,(17):829-846.
[9]Norman Miller, Michael Sklarz and Thomas G. Thibodeau. The Impact of Interest Rates and Employment on Nominal House Prices[J].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Review,2003,8(1):26-42.
[10]Siegel, J. J. What Is an Asset Price Bubble? An Operational Definition[J].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2003,(9):11-24.
[11]Scheinkman J A,Xiong Wei. Overconfidence and Speculative bubbl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3,(111):1183-1219.
[12]Nael Al-Anaswah, Bernd Wilfling. Identification of Speculative Bubbles Using State-space Models with Markov-switching[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11,(35):1073-1086.
[13]吴世农.股市泡沫的生成机理和度量[J].金融论坛,2002,(4):6-11.
[14]毛有碧,周军.股市泡沫测量及性质区分[J].金融研究,2007,(12):186-197.
[15]孟庆斌,周爱民.基于齐次马氏域变方法的中国股市价格泡沫检验[J].金融研究,2008,(8):105-118.
[16]孟庆斌,靳晓婷.齐次及非齐次马氏域变模型在股价泡沫检验中的应用[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1,(4):124-136.
[17]徐浩峰,朱松.机构投资者与股市泡沫的形成[J].中国管理科学,2012,(4):18-26.
[18]周爱民.股市泡沫及其检验方法[J].经济科学,1998,(5):44-49.
责任编辑、校对:关 华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4篇
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目前,在已经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主要采用欧式认购权证,具体有两种方法:其一,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认购权证,非流通股股东以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相应数量的认购权证,到期时采用股票结算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转让权证或行权获得收益,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认购权证的价值即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宝钢股份;其二,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赠送或发行认股权证,即所谓股票期权,如中华国际、中信证券等。本文拟借鉴国际上对权证业务会计的规范,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上述两种主要权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作者:李江萍 叶 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近60年来,国内外著名学者关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展开深入而廣泛的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的合理配置,对公司治理结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在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中,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与公司业绩起着关键作用。文章聚焦于辽宁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层面,系统分析了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并以 2008—2015年相关数据为样本构建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以期引导辽宁省上市公司实现公司绩效的提升。根据文章的实证数据显示,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呈现倒“U”形曲线,股权制衡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呈现一定程度的负相关关系。最后结合实证研究结论,对优化辽宁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效率,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绩效,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公司绩效;股东持股比例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1.144
1 文献综述
1.1 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绩效
Jensen和Meekling在其论文中阐述了代理理论,包括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管理层与所有者的代理关系等。两位学者认为:股权越集中,公司绩效越高。Fama和 Jensen认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导致公司价值的损失。由于高度集中的股权必然强化管理者的地位,不利于市場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还有国外著名学者认为,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使控股股东可能用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来寻求自身的利益。此时股权分散型企业的市场价值和业绩要优于股权集中性企业。
孙永祥等以不同时期,不同规模的公司作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显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着较显著的倒“U”形曲线关系。另外有学者提到委托代理理论和股东积极理论,选取2008—2012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大数据为数据样本。探讨了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问题,结果认为,二者有倒“U”形关系。仍有学者认为,当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在统计学意义上呈现正相关关系。李亚静的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之间显著负相关。同时,还有学者以创业板上市公司2010年数据为样本探讨了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结果认为,二者呈正“U”形关系,也就是说当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是先降低,然后上升的关系。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认为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经营绩效是呈相关关系的。现阶段学术界对于股权集中度究竟如何影响公司经营绩效,尚无统一定论。
1.2 股权制衡度与上市公司绩效
Nagar 等学者研究发现,存在一定程度股权制衡的公司由于大股东间能够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对公司发展更有利,其公司价值要高于一股独大公司。Maury 研究了芬兰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发现各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时,公司业绩表现较好,且控股股东类型也是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还有著名学者分析大股东之间股权制衡的程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认为多数上市公司的后九大股东集中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在抑制第一大股东私利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制衡作用,但存在国有股比重较低的公司中,中小股东更易受到利益侵害。
赵景文、于增彪等学者强调多个大股东的存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制衡公司的业绩显著差于同行业、总资产规模最接近的一股独大公司。陈志军、徐鹏从动态竞争的视角研究了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选取了231家高科技公司2008—2012年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二者呈正相关关系的结论。王丽丽选取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9—2010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建立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为变量的两个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随着股权制衡度的提高,反而降低了企业经营绩效。这可能和我国现阶段企业发展水平相关,股权制衡还受到其他许多方面的影响,不像国外那样能够发挥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提升的积极作用。
关于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理论研究,大部分学者是支持股权制衡度越高,企业治理效率越高,经营绩效也越高。但是也仍有学者认为股权制衡不利于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
由上述可知目前关于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方面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成果并不一致,其中关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分为正相关论、负相关论、曲线论;关于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为正相关、负相关。
2 研究假设
2.1 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倒“U”形关系
一般认为,高度分散的股权会抑制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管以及对经营激励的热情和动力,小股东跟随行为也会增加,这必然导致管理人成为公司实质控制人,大大增加代理成本,最终降低公司绩效。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下,由于大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他们完全有可能为了自身收益而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收益。在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相当,属于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类型,避免了一股独大的不利影响,而且对高管的监管有更多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经营绩效的提高。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1: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倒“U”形关系。
2.2 股权制衡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
针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引入其他股东与大股东共享企业控制权,能够抑制大股东侵占公司资源的行为,同时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公司的经营决策须经各大股东一致通过,监督的有效性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股权制衡度作为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公司业绩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存在一定股权制衡度的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相互监督、限制,能够阻碍大股东的利己行为,推进公司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2:股权制衡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样本的来源和选择
文章选取辽宁省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所用数据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每年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初始样本78家上市公司,剔除被ST的上市公司以及有极端值的上市公司,并且为避免A股、B股、H股的差异,最终有效样本数据为65家上市公司。回归分析及检验均采用SPSS 21.0统计软件进行。
3.2 变量定义
3.2.1 因变量
学术界关于公司绩效的度量指标有很多,比如采用净资产报酬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等会计指标,也有的用托宾 Q 值等市场数据来衡量。由于托宾Q值是基于市场价值来计算的,而市场价值的取得有很大的变动性,并且不易得到。因此本文选择净资产报酬率(ROE)来衡量公司绩效。
因变量 Y(ROE净资产报酬率)=公司年度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
3.2.2 自变量
本文主要探究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包括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我们主要采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来作为股权集中度的替代变量。采用第二大股东与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来表示股权制衡度。
3.2.3 控制变量
本文将公司规模等指标作为控制变量,以上市公司总资产数额的对数来表示。
3.3 模型设计
依据上文的假设,本文建立如下统计模型: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统计数据来看,每年ROE最小值均为负值,说明辽宁省上市公司某些经营绩效比较差,实现负净利润。部分公司ROE比率較高,公司取得较好的发展。从企业绩效指标ROE均值来看,整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5年ROE最小值为0.67%。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看,CR1极小值为8.80%,极大值为82.12%。从极大值来看,公司第一大股东完全控制该公司的管理决策。CR1的均值从2008—2015年分别为39.38%、38.36%、39.13%、38.54%、38.10%、37.87%、36.19%、34.95%,整体趋势是下降的,说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初见成效,上市公司也意识到一股独大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析,CR12345极小值为14.39%,极大值为87.89%,说明前五大股东可以完全控制公司的运营管理。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来看,分别为:53.93%、51.90%、53.89%、53.43%、55.00%、53.45%、51.96%、54.11%,可以看出,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1%以上,说明前五大股东完全有能力独立控制公司运行,辽宁省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是比较高的。就股权制衡度Z5来看,2008—2015年Z5极小值为0.31,说明第二到第五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几乎没有制衡作用。极大值为299.87%,此时第二到第五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作用是非常有效的。那么从均值来看,2008—2015年Z5均值都在54%以上,说明平均来看,第二到第五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有较强的制衡力。最后从控制变量公司规模来看,Size的均值保持在1.55以上,部分公司达到极大值3.40。
4.2 回归分析
4.2.1 股权集中度与ROE的回归分析
从数据模型看,ROE与CR1的曲线回归完全符合本文前述假设,企业经营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现倒“U”形曲线,结果是显著的。说明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极小时,即在公司股权非常分散情况下,公司股东(即便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也没有任何积极性去管理公司,更不用说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了,这样对企业整体发展不利。另外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时,即第一大股东完全有能力独立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决策,无须通过其他小股东的认可,这样会直接造成公司的一股独大现象,中小投资者不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并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仍然无法有效地遏制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剥夺与侵害行为,因此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对公司发展也存在不利影响。因此,本文建议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应相对集中。从上述数据可以清晰看到,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保持在30%~45%范围内,公司经营绩效较高。此时公司存在相对的控股股东,有更大的积极性去管理公司,使公司更快发展。
从研究结果来看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应该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股权不能过分地集中在大股东手里,这样会对中小股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能极度分散被无数股东持有,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绩效水平。
4.2.2 股权制衡度与ROE的回归分析
从股权制衡度替代变量来看,回归结果表明公司绩效与股权制衡度显著负相关,本文的假设二未得到验证。分析原因,其一:文章的研究是建立在辽宁省上市公司能夠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基础上的,但事实上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造假现象,其提供的信息并不完全真实可靠,给模型估计带来偏差。其二:由于2008—2012年,是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五年间,成效并不那么明显,当时CR1比例依然比较高,同时国内经济形势比较乐观,因此在CR1比重较大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业绩。2013—2015年,股权分置改革已显成效,一股独大现象得到缓和,并且很多非流通股份逐步退出资本市场。但由于经济形势衰落,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其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也出现滑坡。因此出现这样的情况,跟市场大环境联系紧密。另外本文所建模型还需优化。本文依然认为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是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的,特别是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对控股股东形成有效制衡。
另外,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上市公司总资产额的对数,理论上,公司绩效与公司规模应是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应是公司绩效随公司规模的扩大不断提升。但在实际回归分析中,辽宁省上市公司在2012年之前,符合上述规律。但是从2013年之后,变化趋势完全相反。这可能跟我国近些年的宏观经济环境相关,尽管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企业经营绩效受到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依然处于低迷状态。
5 研究结论
文章以辽宁省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样本检验了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在控制公司规模变量后,研究证实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间呈倒“U”形关系,而股权制衡度就辽宁省上市公司而言不能显著改善公司绩效。但是本文依然同意股权制衡度对上市公司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在保持相对股权集中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约束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监督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
参考文献:
[1]李汉军,刘小元.国有控股上市企业股权多元化与公司绩效[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7):56-63.
[2]徐文学,陆希希.股权集中度与制衡度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J].企业经济,2014(3):185-188.
[3]陈德萍,陈永圣.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38-44.
[4]简玉峰,刘长生.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盈余管理研究——基于A股上市公司2009—2011年的实证数据[J].会计之友,2013(2):74-79.
[5]李梅.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研究[J].财会通讯,2014(7):29-32.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大企业均得到较好发展,在时代发展过程中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进行分析,旨在为公司、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实务处理
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财务资产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而在企业整体资产中,长期投资性资产是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开展相关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等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法律法规逐渐发生变化,有关会计方面的内容也得到有效完善,这就为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参考依据。其中,会计准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求子公司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成本核算方式,结合当前国家《权益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核算管理进行及时调整,为子公司今后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1 职业判断控制
在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控制,其中的“控制”主要是指子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政策、财务等方面需要由投资企业决定,而子公司需要结合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母公司业务要求,开展相应经营活动,并且可以从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经济效益,而投资公司则被称之为母公司。母公司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主要是采用成本法、权益法,同时还关系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方面的确认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要求,对子公司的“控制”标准赋予相关工作过人员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在进行实务工作处理的过程中,通常会存在实质控制权界定、掌握困难等方面问题,使企业财务方面呈现出较为混乱的状态,而这些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可以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股权,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享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在合资协议或章程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超过全部董事的半数以上,事实上却对子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决策进行实时控制。虽然在实务中,相关章程协议通常无法由单一方面董事进行统一布置、规划,多数情况下采用否决权进行子公司重要事件的决策与调整,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主要是由大股东掌握子公司的资金调用、生产、管理、职位任免等方面内容,且部分管理人员、领导坚持以“实质”作为主要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司章程中的具体内容,并认为这些只是“形式”上的内容,同时存在着只注重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调度、生产调度、高管任免等方面掌握情况这一弊端,这种主观思想不利于母公司今后的长期发展,会对子公司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长此下去子公司的财务、经营、管理方面的实际权力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为子公司发展带来阻碍[1]。
2 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主要内容
2.1 成本确认
成本确认是投资企业在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实务处理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将直接关系到投资企业今后的发展状况,而对于子公司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这一环节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指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中有关企业初始投资数额成本的确认工作,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要求,合理确认初始投资数额。初始投资主要是指在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成本除去,然后将利用其他有效手段、途径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结合当前现行法律条文或相关法规、章程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工作。在这一过程,企业应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相关工作:首先,投资企业应依照相关法律,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来合法获取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在成功获取有效资产后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合理合法对相关成本进行确认,将实际支付购买价格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开展对初始投资成本准确计算工作,充分保证初始投资成本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而这一过程主要是涵盖获取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时,投资企业需要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税金、企业财务支出资金等部分内容,同时将相关数据信息、往来文件进行详细确认并保存,做好记录,以防止在进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纠纷;其次,在确认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初始投资成本的过程中,投资企业应将权益性证券发行方式作为主要方式,依托當前权益性证券发行的公允价值进行成本确认,以保证初始资金成本确认的合理性、准确性、安全性,为企业今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再次,投资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中开展初始资金成本确认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严格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中的内容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价值进行确认;最后,若是企业通过非货币方式获取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应严格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中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初始投资成本进行有效确认,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依据[2]。
2.2 权益变动
投资企业在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进行实务处理的过程中,应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中,除去收购、回收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以外,应充分保证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处于稳定、不变状态。然而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权益,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在今后发展过程中进行的经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第一,当投资企业在确定投资收益时,会将超出子公司在结构投资企业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的现金股利、利润,作为投资企业初始投资成本会回收到投资公司财务,而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则会利用应用成本核算法取代权益法,进行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计算。然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企业所进行的管理方式与相关规程中的具体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相关工作人员在对财务报表进行编制的过程中,主要是财通成本核算管理方式进行计算,而这一方法可以充分反映出投资股利分配方面的相关信息资料,而在这一过程中采用的公允价值相关法则,则会作为有力的参考依据真实反映投资企业这一投资活动的实际经济价值,而在核算管理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过程中,成本核算方式还可以将投资企业投资收益质量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进行有效确认,为财务报表编制奠定有力基础。
2.3 信息分析
信息分析是企业在对子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充分掌握并了解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重要方式与手段。因此,在开展信息分析这一工作过程中,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应将相关协议及附件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披露,主要包括子公司企业名称、注册地点、商业性质、投资企业所持股份比例等多方面信息内容,保证资料信息的全面性、客观性,使投资企业可以充分掌握子公司基本状况、生产经营管理实时状态以及子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同时明确企业所持子公司股利,为今后各项决策、政策、人事任免等提供良好条件,同时投资企业应及时掌握子公司资金流动状态,对子公司财务方面管理进行严格检查与控制,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负债、信誉等,被投资企业应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投资企业汇报有关本企业资金转移能力所受到严格限制的具体情况、在长期经营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让投资损失金额、子公司生产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情况,使投资企业可以充分掌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保证投资企业与子公司在今后合作过程中,有效解决有关资金、财务等方面的问题,以防止企业管理中出现资金流动不明、企业管理漏洞等问题的出现。
2.4 财务报表合并工作
投资企业在进行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的过程中,主要是采用成本核算法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完成财务报表合并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条文日益完善,在此基础上,国家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做进一步完善,使新《会计准则》更加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因此,企业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应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对工作人员进行的财务报表合并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企业可以获取准确的财务数据,为企业今后的决策、发展提供有力参考依据。投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这一工作时,应将购买日公允价值实时情况作为工作参考依据,对子公司财务报表的核算进行适时、适当、适度的调整与管理,针对报表中不同财务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中的具体要求完成编制核算工作。在此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企业合并的基础上,将因这一变化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以及负债、负债等情况进行如实汇报,同时通过公允价值方法标准清晰、准确的核算列示,以保证财务报表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会计人员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应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要求,采用权益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收益情况进行调整转换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充分显示,同时将这一文件资料作为有效的参考资料,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編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公司管理方式逐渐发生变化,为了更加迎合母公司发展需求,子公司也需要针对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变革,以保证子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有效分析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事务处理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提高其管理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前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企业朝着规范化、科学合理化方向发展,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显著提高。
参考文献
[1] 宋建波,文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探讨——基于大富科技的案例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5(8).
[2] 宋乐.浅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J].商场现代化, 2013(22).
[3] 吴保忠,顾子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探讨[J].商业会计,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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