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精选6篇)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1篇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杨在华
(徐州师范大学美术系,江苏 徐州 221116)
摘 要:弱势大学生群体在就业过程中因遭遇到歧视和不公而产生的认识偏差及心理问题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践踏了社会民主和法治,加大了大学生就业难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女大学生、贫困生、有生理疾患的学生、残疾生和容貌不佳的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就业难现状及其危害,并建议从制定政策、完善法律、加强心理辅导等方面消除就业歧视,推进大学生无障碍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弱势群体
中图分类号: G473.8 文献标识码: A
Difficulties Experienced by Underprivileged Groups of College Graduates in Finding Employment and Strategies to Overcome the Problems
YANG Zai-hua(Xuzho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Jiangsu 221116)
Abstract: The discrimination against underprivileged groups of college graduates in their pursuit of employment is psychologically detrimental, socially disturbing, economically counter-productive as well as entirely illegal.An analysis is presented on the difficulties popularly experienced by job-seeking female college graduates and graduates who are poor, psychologically or physiologically handicapped, or plain-looking.Strategies are proposed in regard to legislation, policy making, and psychological consulting in order to fight discrimination and to provide equal opportunities of employment for college graduates.Keywords: college student;employment;underprivileged group
“弱势群体”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近来媒体对大学生就业中遇到的种种歧视现象加以连篇累牍的报道之后,引起了人们对这一现状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学术界的思考和讨论。自从200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使用“弱势群体”这个概念以来,研究者从各个角度对“弱势群体”予以界定。笔者认为,大学生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高校中由于性别、经济贫困、生理残疾、心理障碍、竞争失败等原因而处于不利境地、并且出现了学习、生活、就业困难等问题的大学生群体。如女大学生、贫困生、残疾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容貌不佳的“丑生”等等均属于“弱势大学生群体”。在“毕业即失业”已经不再是危言耸听、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社会上存在的许许多多、或明或暗的漠视态度和歧视行为,使大学生弱视群体无法获得平等的就业权,被无情地剥夺了公平竞争的资格,引发了种种社会冲突和矛盾。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的现状
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由于资金投入、质量监控、专业规划等相应措施未能科学配套,让人忧心忡忡的很多社会问题相伴而生,其中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尤为凸显。而大学生弱势群体由于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漠视,其就业问题显得难上加难。我们从一些有代表性的弱势群体就业现状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个体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题”之一。
1.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
与男生相比,女大学生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女大学生与男生相比,其毕业分配就已经处于不利地位,用人单位要求男女生搭配就说明了一切。时至今日,随着大学生就业的市场化和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女大学生就业难”不绝于耳,女大学生在男女不平等的就业现实面前无可奈何。在人才市场上,许多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时常常以工作需要为借口,打出“只招男生”的招牌,将众多优秀的女大学生
拒之门外,即使没有明确规定“只招男生”“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也早已成为他们的心理定势。据江苏省妇联的一个专题调研显示,“80%的女大学生表示自己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到性别歧视,有34.3%的女大学生有过多次被拒经历”。[1]除了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就业机会明显少于男生以外,在就业质量上女生也低于男生。据北京大学课题组对我国东、中、西部16个省份34所高校200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查表明:“毕业生的起薪性别差异显著。男性平均起薪为1631元,女性平均为1507元,两者相差124元。与2003年相比,男性的起薪上升,而女性的起薪下降。”[2] 忽略其他影响因素,性别在求职与收入方面的显著差异,无可辩驳地说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更大,心理更“痛”。
2.贫困生的就业状况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2005年公布的《中国优秀贫困生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在校贫困生比例为20%,特困生为5%-10%左右。”中国自古以来就盛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和通过学习“光宗耀祖”的追求。即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提升,取得社会地位和收益的提高,同时可取得精神的满足。可见对许多处于社会较低阶层的家庭来说,子女上大学不仅意味着未来经济地位的提高,也意味着对精神满足和获得社会尊重的追求。基于此,这些贫困生家庭在“读书改变命运”的感召下,不惜倾家荡产,靠借贷资助子女完成学业。但在就业时,却因“贫困”而遭遇尴尬,陷入被动。不仅就学期间花费很大,就是择业过程花费也较大,这主要包括通讯费、制作简历费、交通费、自我形象包装费、培训费等,这些已成为贫困生的另一个经济负担。据《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社对全国高校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有43.5%的在校生求职花费在600元以上。”[3]与其他学生相比,贫困生更渴望能获得一个理想的工作,以便早日获得经济报酬,回报家庭。他们希望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但就业难的现实,使求职成本不断攀升。面对稍纵即逝的就业机遇,贫困生因较大的求职花费和“囊中羞涩”的现实矛盾而无所适从,因“费用”不足而与机会无缘的事例比比皆是。因而贫困生在毕业之际,常终日坐卧不宁,饱尝就业之“痛”。
3.残疾和容貌不佳学生的就业状况
这类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2%。他们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就因为身体缺陷或长相原因,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高等教育的宽容和公平给他们创造了平等入学的学习机会。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希望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弥补自己身体或容貌上的缺憾。但当他们毕业之际,满怀希望和憧憬来圆自己的工作梦时,身体与长相上的缺陷使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尽管在求职路上付出了更多的艰辛,承受了更大的心理压力,而这些付出与努力仍然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相反背上了沉重的就业“十字架”。在当前大学生人数急剧增长,大学生就业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空间和自由度增大的情况下,身体缺陷和容貌不佳似乎已成为他们就业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对此他们茫然无措,欲哭无泪。如《扬子晚报》就以“谁能圆‘丑男’工作梦”为题,报道了湖南一名大学生因脸上有疤痕而应聘被拒上百次的艰难求职历程,呼吁社会转变观念,以宽容、公平态度给这些人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和展示才能的空间。[4]
4.生理有疾患的学生的就业状况
这些学生因先天或后天患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而使他们在择业过程中遭受白眼、冷遇和歧视。最近媒体接连不断地披露的“乙肝歧视案”,是全国首例因歧视乙肝患者而引发的涉及宪法平等权的官司。安徽省芜湖市大学毕业生张先著2003年6月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排在第一,并进入芜湖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中。在体检中,张先著被医院诊断为感染了乙肝病毒,但他既不是“小三阳”,也不是“大三阳”,而是一名普通的病毒携带者。有关专家明确表示,张先著所患的疾病并不具备传染性,应该视为健康人,但芜湖市人事局以张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为由宣布不予录取。张先著为此提起诉讼,并被法院立案。张先著“乙肝歧视案”在互联网上传开后,立刻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一份由1611位公民签名,反映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的“在全国公务员录用中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此相似的还有另一起不幸事件,浙江大学生周一超因体检查出系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遭就业淘汰。激愤之下,周将当地人事干部刺成一死一伤。由此可见,就业中歧视弱势群体的负面影响较大,容易引发社会的矛盾冲突,已到了必须认真解决的地步。
二、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引发的问题
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遇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他们在历经数年的寒窗苦读,付出了常人数倍的努力和艰辛之后,非常渴望能够寻找到理想的工作,以回报家人和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坎
坷的就业之路既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众的安全感。
1.就业中遭遇歧视的痛苦体验容易使大学生弱势群体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甚至产生对社会的仇视和对抗心理。
大学就学期间是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处于这个阶段的大学生具有稳定性弱、波动性大、抗干扰性差、情绪性强、易冲动等特点,也最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学阶段,由于生活在学校这一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对社会现状缺乏了解,使他们对未来生活满怀憧憬,他们希望社会能给他们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以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就业中遭受的冷遇、白眼、讥讽等歧视行为却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社会的冷酷无情、世态炎凉,从而使他们对社会产生困惑,对大学教育产生怀疑,对原有的道德要求、价值标准、为人行事的原则产生动摇,产生悲观失望情绪,在屡屡受挫、彻底绝望的情况下,如若没有及时地对这种情绪加以正确的引导、缓解和调适,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对社会的仇视、对抗和报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2.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存在的被歧视现象,有悖于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了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庄严宣告的。时至今日,它已毫无疑问地成为我们这个地球上每个文明社会都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就包含着平等的就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样也规定了“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这就意味着我国公民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人格,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同等的待遇,不能因身高、性别、容貌等差别,歧视和剥夺他人的就业权利。就业市场对弱势大学生群体的歧视和排斥,封杀了他们就业机会和发展机遇,违背了道德和宪法、法律的基本准则。
3.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存在的被歧视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原则,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平等是公民依法享受的基本权利,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对大学生来说,他们不仅追求教育机会的平等,更追求教育结果和发展机会的平等,这对大学生弱势群体来说更为重要。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遭遇的种种歧视,在客观上被剥夺了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造成了就业机会的不公平,这与人人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就业权利的社会公正原则不符。这种行为对一所大学来说可能只占毕业生总数的百分之一,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在当前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情况下,对大多数家庭来说,资助一个孩子上学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贫困家庭,供子女上大学已不容易,本希望毕业后能够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变家庭命运,而就业歧视使他们的希望完全落空,加上职业搜寻成本增加,无疑会加大他们的经济负担。另外就业中屡屡受到的歧视经历,给学生和家人带来巨大的困惑、恐慌和心理压力,这些都是违背社会公正、平等原则的。据2001年社会蓝皮书中《中国城镇居民社会心态的调查报告》表明,在居民心目中影响社会稳定的诸因素中将就业问题被排在首位,占被调查人数的88.9%,而就业问题中其公平性位列第二。由此可见就业的公平性问题不仅是人们追求的理想,也是一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大学生在就业中被歧视已成为社会隐患,不能将其视为简单的个人问题,搞不好就会成为社会政治问题,影响社会的安定。
4.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受歧视现象易使这些大学生产生强烈的受挫情绪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发各种心理问题。
大学生心理问题不容忽视。据统计,约有24%的在校大学生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由心理失衡而引发的校园惨剧令人触目惊心,2004年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事件更是令国人扼腕长叹。人们不得不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象牙塔”内,“大学生怎么了?”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和择业竞争的激烈,造成大学生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据笔者对徐州地区的几所高校的调查表明:在择业中有34.7%、30.3%和16.1%的毕业生感到烦躁、紧张和无奈。有近半的学生对能否找到工作缺乏信心。
由此可见,面对就业,大学生存在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弱势群体本来就是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薄弱环节。生活的不幸已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很容易产生自卑、焦虑、敏感、多疑、抑郁、孤僻等心理和行为。遭遇就业歧视的打击更使他们脆弱的心理雪上加霜,极易产生认识偏差。如不及时加以自我调适、矫正和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这些心理疾患极易在他们身上爆发,严重的会引发犯罪。
就业关系到一个人生存的状态,不能不予以格外的重视。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个人不管先天或后天有什么样的缺陷,都有追求基本生存的权利,歧视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存权,这种现象不允
许长期存在。
三、对策及建议
大学生就业歧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带来了诸多社会和心理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就业歧视,推进无障碍就业。
1.实施“馅饼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
所谓馅饼政策就是通过制定一些激励政策、优惠措施来鼓励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一起予以特殊的援助。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条件。援助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既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影响着政府效率、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必须在社会政策制定中予以特别重视。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来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美国的《充分就业法》要求“联邦政府必须负责协调和利用自己的一切计划、职权和资源,来保障为找工作的人提供有益的就业机会。”因此,面对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的问题,政府可以从政策方面入手,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顺利就业。
一是实施激励手段,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接纳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通过制定减免税收、提供借款、资金支持的政策激励用人单位积极作为。
二是要鼓励弱势大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实现自强自立。通过有目的培训和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大学生弱势群体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了解职业发展的动态、前景和职业的性质、要求等,积极开展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激发自身的创业激情,逆境成才,自主创业。
2.要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引导他们在逆境中成才、成长、就业
良好的个性品质是人生成功的保证,这已被中外无数成功人士的坎坷经历所证实。对弱势群体来说,良好的个性品质就更为重要了。面对逆境,大学生应该辩证地看待困难,一切幸福都决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决非没有慰藉和希望。“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这是著名学者塞涅卡效仿斯多派哲学讲出的一句名言。培根也说过:“人的美德尤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在逆境中才放出光辉的。”[5]身处逆境的弱势大学生如正在被烈火焚烧的名贵檀木,其刚毅坚卓、奋发图强的个性品质只有在逆境的洗礼下才会放出耀眼的光辉。
3.加快立法,建立完善的社会法制体系
平等、公平、公正是人类文明的始终追求。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有关就业工作的法规,虽然在《劳动法》、《残疾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这些规定的原则性太强,在法律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对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其中对如何解决有关就业歧视问题的规定涉猎较少且不够具体,对鼓励和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就业的力度不够。如在公务员或企业录用中,设立的就业条件哪些合法,哪些构成歧视均没有明确规定。总体上看,我们有关就业的立法已经跟不上社会经济和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加快立法的步伐,制定《就业保障法》《公平就业法》等,不断构建多层次的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并加大就业政策的监管执行力度,严肃查处就业中出现的各种歧视行为,保障大学生就业的公平、公正。
就业中歧视现象的出现,势必给大学生弱势群体带来心理压力,产生种种心理问题,解决该心理问题的根本对策就是帮助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首先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确立适当的择业期望值;其次要引导大学生保持正常的心态。鼓励大学生自立自强,敢于竞争,正确对待成功和失败,提高抵御挫折的能力和抗干扰的能力。第三要教会大学生掌握自我调适的方法和技巧。通过自我转移、适度宣泄、降低感受性、自我慰藉和松驰练习等,达到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冲突、超越自我的目的。
5.开展个性化培训,提高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能力
就业能力对提高大学生就业的成功率和成功创业至关重要,这对弱势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因此,政府和高校可以根据这些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个性化培训,让他们掌握一些技能,提高他们的竞争力,促进弱势大学生群体顺利就业。
参考文献:
[1] 夏藜.女大学生就业之痛[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3,(6).[2] 闵维方.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6,(1).[3] 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编辑部.大学生就业价值观的多元化[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5,(7).[4] 耿志清.谁能圆‘丑男’工作梦[N].扬子晚报,2003-9-28.[5] 弗兰西斯·培根.人生论[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3.16.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2篇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环境与艺术设计专业 08级 唐国强
摘 要:弱势大学生群体在就业过程中因遭遇到歧视和不公而产生的认识偏差及心理问题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践踏了社会民主和法治,加大了大学生就业难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女大学生、贫困生、残疾生和容貌不佳的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就业难现状及其危害,并建议从制定政策、加强心理辅导等方面消除就业歧视,推进大学生无障碍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思想观念
正文内容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的现状
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由于资金投入、质量监控、专业规划等相应措施未能科学配套,让人忧心忡忡的很多社会问题依旧存在,其中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尤为凸显。而大学生弱势群体由于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漠视,其就业问题显得难上加难。我们从一些有代表性的弱势群体就业现状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个体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题”之一。
1.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 与男生相比,女大学生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女大学生与男生相比,其毕业分配就已经处于不利地位,用人单位要求男女生搭配就说明了一切。时至今日,随着大学生就业的市场化和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女大学生就业难”不绝于耳,女大学生在男女不平等的就业现实面前无可奈何。在人才市场上,许多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时常常以工作需要为借口,打出“只招男生”的招牌,将众多优秀的女大学生拒之门外,即使没有明确规定“只招男生”“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也早已成为他们的心理定势。[1]除了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就业机会明显少于男生以外,在就业质量上女生也低于男生。[2] 忽略其他影响因素,性别在求职与收入方面的显著差异,无可辩驳地说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更大,心理更“痛”。
2.贫困生的就业状况
中国自古以来就盛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和通过学习“光宗耀祖”的追求。即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提升,取得社会地位和收益的提高,同时可取得精神的满足。可见对许多处于社会较低阶层的家庭来说,子女上大学不仅意味着未来经济地位的提高,也意味着对精神满足和获得社会尊重的追求。基于此,这些贫困生家庭在“读书改变命运”的感召下,不惜倾家荡产,靠借贷资助子女完成学业。但在就业时,却因“贫困”而遭遇尴尬,陷入被动。不仅就学期间花费很大,就是择业过程花费也较大,这主要包括通讯费、制作简历费、交通费、自我形象包装费、培训费等,这些已成为贫困生的另一个经济负担。据《中
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社对全国高校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有43.5%的在校生求职花费在600元以上。”[3]与其他学生相比,贫困生更渴望能获得一个理想的工作,以便早日获得经济报酬,回报家庭。他们希望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但就业难的现实,使求职成本不断攀升。面对稍纵即逝的就业机遇,贫困生因较大的求职花费和“囊中羞涩”的现实矛盾而无所适从,因“费用”不足而与机会无缘的事例比比皆是。因而贫困生在毕业之际,常终日坐卧不宁,饱尝就业之“痛”。
3.残疾和容貌不佳学生的就业状况
这类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2%。他们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就因为身体缺陷或长相原因,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高等教育的宽容和公平给他们创造了平等入学的学习机会。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希望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弥补自己身体或容貌上的缺憾。但当他们毕业之际,满怀希望和憧憬来圆自己的工作梦时,身体与长相上的缺陷使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尽管在求职路上付出了更多的艰辛,承受了更大的心理压力,而这些付出与努力仍然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相反背上了沉重的就业“十字架”。
二、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引发的问题
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遇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他们在历经数年的寒窗苦读,付出了常人数倍的努力和艰辛之后,非常渴望能够寻找到理想的工作,以回报家人和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坎坷的就业之路既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众的安全感。
1.就业中遭遇歧视的痛苦体验容易使大学生弱势群体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甚至产生对社会的仇视和对抗心理。
大学就学期间是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处于这个阶段的大学生具有稳定性弱、波动性大、抗干扰性差、情绪性强、易冲动等特点,也最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学阶段,由于生活在学校这一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对社会现状缺乏了解,使他们对未来生活满怀憧憬,他们希望社会能给他们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以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就业中遭受的冷遇、白眼等歧视行为却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社会的冷酷无情、世态炎凉,从而使他们对社会产生困惑,对大学教育产生怀疑,对原有的道德要求、价值标准、为人行事的原则产生动摇,产生悲观失望情绪,在屡屡受挫、彻底绝望的情况下,如若没有及时地对这种情绪加以正确的引导、缓解,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对社会的仇视、对抗和报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2.大学生弱势群体在就业中存在的被歧视现象,有悖于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了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庄严宣告的。时至今日,它已毫无疑问地成为我们这个地球上每个文明社会都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我国《宪法》 性别、容貌等差别,歧视和剥夺他人的就业权利。就业市场对弱势大学生群体的歧视和排斥,封杀了他们就业机会和发展机遇,违背了道德和宪法、法律的基本准则。
就业关系到一个人生存的状态,不能不予以格外的重视。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个人不管先天或后天有什么样的缺陷,都有追求基本生存的权利,歧视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存权,这种现象不允许长期存在。
三、对策及建议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 2011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直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如果说 2010 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1 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就很严峻。那么,2011 年的毕业生人数 650 万,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之大可想而知。袁贵仁强调,高校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各类院校都要合理定位,努力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注重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大学生尽快就业,适应社会需要。
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就业歧视,推进无障碍就业。
1.实施“馅饼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 所谓馅饼政策就是通过制定一些激励政策、优惠措施来鼓励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一起予以特殊的援助。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条件。援助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既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影响着政府效率、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必须在社会政策制定中予以特别重视。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来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美国的《充分就业法》要求“联邦政府必须负责协调和利用自己的一切计划、职权和资源,来保障为找工作的人提供有益的就业机会。”因此,面对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的问题,政府可以从政策方面入手,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弱势群体顺利就业。
一是实施激励手段,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接纳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通过制定减免税收、提供借款、资金支持的政策激励用人单位积极作为。
二是要鼓励弱势大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实现自强自立。通过有目的培训和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大学生弱势群体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了解职业发展的动态、前景和职业的性质、要求等,积极开展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激发自身的创业激情,逆境成才,自主创业。
2.要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引导他们在逆境中成才、成长、就业 良好的个性品质是人生成功的保证,这已被中外无数成功人士的坎坷经历所证实。对弱势群体来说,良好的个性品质就更为重要了。面对逆境,大学生应该辩证地看待困难,一切幸福都决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决非没有慰藉和希望。“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这是著名学者塞涅卡效仿斯多派哲学讲出的一句名言。培根也说过:“人的美德尤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在逆境中才放出光辉的。”[5]身处逆境的弱势大学生如正在被烈火焚烧的名贵檀木,其刚毅坚卓、奋发图强的个性品质只有在逆境的洗礼下才会放出耀眼的光辉。
3.加强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心理辅导,培养、提高大学生自我调适的能力和心理品质。
贫困生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3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 大学毕业生规模急剧扩大, 大学生就业面临着激烈与挑战。高校贫困生作为特殊的群体, 在就业过程中总体处于弱势地位。有关调查也显示, 高校贫困生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相比, 签约时间明显滞后、签约率明显偏低、就业岗位也明显偏差。贫困大学生如能顺利就业, 不仅能解决自己生存问题, 而且能够负担起整个家庭的生计, 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贫困生的就业现状探究就业难的因素, 继而提出可行性对策, 以帮助贫困生走出困境, 充分就业显得尤为重要。
2. 高校贫困生就业状况分析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2008年公布的《中国优秀贫困生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在校贫困生比例为20%, 特困生为5%-10%左右”。与其他学生相比, 贫困生更渴望能获得一个理想的工作, 以便早日获得经济报酬, 回报家庭。他们希望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 但就业难的现实, 使求职成本不断攀升。面对稍纵即逝的就业机遇, 贫困生因较大的求职花费和囊中羞涩的现实矛盾而无所适从, 因“费用”不足而与机会无缘的实例比比皆是。
3. 贫困大学生就业呈现出的特征
首先, 贫困大学生在面临直接就业、继续深造或自主创业的三重选择时, 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直接就业。调查表明, 即使是在考研热持续升温的大趋势下, 应届毕业贫困大学生考研的比例比非贫困大学生低40%左右, 选择自主创业的贫困大学生更是凤毛麟角。
其次, 贫困大学生特殊的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导致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较非贫困生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大多数贫困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压力迫切需要找到有较好经济收入的工作, 以改变自己和家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所以, 不少贫困生就业期望值过高, 他们希望到环境好、待遇高的大城市、大企业、大机关工作。但实际上, 贫困大学生在大中城市求职成功的比例明显低于非贫困生, 而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的比例高于非贫困生。
再次, 贫困大学生来自农村或经济收入偏低的城镇家庭, 由于受教育资源有限, 很多学生的计算机水平、英语水平、文体技能等综合素质欠缺。贫困大学生在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社交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明显弱于家庭条件较好的大学生。所以, 贫困大学生更倾向于选择去比较稳定的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 人为地缩小了就业的选择范围。
最后, 贫困大学生的求职常呈现为两种极端范式:一部分学生为“先行者”, 活跃在双向招聘等活动中, 积极推销自己, 一有接茬单位就很怕失去机会, 很快提笔签约, 这种情形常见之于贫困生中综合条件相对较好者, 但这毕竟是少数。而大部分自觉条件较差的贫困大学生, 在择业过程中害怕竞争, 怯于表现, 遇到挫折时心理难以承受, 容易产生悲观情绪,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无所适从, 坐以待“毕”, 无形中增大了自己的就业难度。
4. 导致贫困生就业难的因素
造成高校贫困生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既有客观原因, 也有主观原因,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4.1 国家整体就业形势压力大, 人多岗位少
从我国劳动力的总体需求来看, 劳动力供过于求, 就业形势严峻。各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面临着精简机构, 人员淘汰的压力, 接收毕业生的数量十分有限。据统计, 未来5年, 全国将新增城镇就业人口4500万人, 农村转移劳动力每年将达800万到1000万人, 城镇下岗职工还有400万人需要就业。
4.2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薄弱, 职业生涯教育专业人才匮乏
目前我国高校的职业生涯教育还处在起步阶段, 普遍缺乏职业生涯教育专业师资和系统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就业指导还是遵循以前的咨询、签协议等事务性工作, 这势必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产生重要影响。
4.3 教育基础薄弱, 学习成绩一般化
大多数贫困生来自于边远山区, 教育基础本来就较弱, 加上部分贫困生为学费和生活费, 而到处奔波, 很难安于学习, 学习成绩一般者居多;还有部分学生为了将来能够顺利就业, 常常占用正常学习时间自学其他专业课程, 结果造成自身专业成绩不理想。
最后, 职业生涯规划意识缺乏。不少贫困学生多以学习为导向, 很少考虑将来的职业目标和人生方向, 致使他们在未来的仕途上多有不理想。
5. 解决的对策
鉴于高校贫困生体现出的贫困性、脆弱性、弱势性、自卑性的四个典型特征, 并且表现出交际能力较低、竞争心理较脆弱自卑心理较突出的情况。下面仅就如何帮助贫困生增强竞争性, 提出以下对策:
5.1 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目前高校的资助经费多用在“奖、贷、助、补、减、免”上, 但所涉及贫困生的面仍较小, 补助金额低。为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 高校首先要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 明确界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范围, 突出奖学金“奖优”和助学金“助贫”的功能, 并进一步完善贫困生学杂费的“减、免、缓”制度。
5.2 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层面,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5.2.1 诚信教育
目前, 高等学校中间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大学生的诚信问题, 突出地表现在拖欠应缴学校的各类费用、不按时还贷等环节上。已毕业学生的失信行为, 大大影响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导致出现全国助学贷款大面积停贷的现象。诚信的缺失来源于道德知识与价值的背离、道德认识与信念的背离。学生的可塑性很大, 主观的努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校需通过加强诚信教育来塑造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推进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5.2.2 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积极有效的心理咨询是对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手段。美国心理咨询专家卡可夫曾说过:“咨询是生命的流露”。助贫工作不仅是学校与学生之间货币和物资的给予, 同时应成为精神支持和价值观输出的过程, 成为密切学校、学生关系和沟通师生感情的过程。
5.2.3 自立自强教育
贫困大学生要真正解决自己面临的暂时的经济困难, 需要发挥自强自立的精神。大学生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经济独立, 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家庭和社会。因此, 高校应充分发挥大学的教育主体功能, 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培养经济困难学生的自立、自强和自信意识, 发展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总之, 贫困大学生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贫困生就业工作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应当深入到贫困生中去, 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深层次问题上进行“解困”。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 贫困生应当走一条面对现实、降低起点、先融入社会再谋求发展的道路。同时, 高校贫困生就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只有国家、社会、高校一同努力, 从制度、观念、技术等方面齐抓共管, 才能为贫困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氛围, 实现构筑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优秀贫困生调查报告》,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 2008
[2]闵维方.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与分析.高等教育研究, 2006, (1)
[3]花军, 张晓燕, 胡海青.高校贫困生就业中的弱势分析与对策探讨[J].高等职业教育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 2007 (05) .
女大学生就业难现状分析及对策 第4篇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意识;自身素质;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思想的进步,我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很大程度提高,女性就业率也一直居于世界前列。女性的权益和劳动保障体系也是比较完善和健全的。但是近年来,女大学生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国家取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统包分配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的“双向选择”制度改革,大学生们再也不能在象牙塔里“高枕无忧”了,而是同样投身于滚滚的就业浪潮中。近些年来,70%的一次就业率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大学生就业遭遇了寒流。女大学生,由于受众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就业难情况在汹涌澎湃的就业潮中更加凸现。
1 女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根据调查分析和数据统计,大学生就业率超过了80%,就业形式似乎没有那么难,那么,难在哪里呢?
1.1就业机会上的倾斜性。
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明确提出“不要女生”,更多的用人单位则在岗位和数量等方面明显向男生倾斜,或者明确限定哪些岗位可以考虑招收女生,或者招收女生的数量明显少于男生。由于拒招女生,使得一些优秀的女大学生尚未进入赛场,就被取消了竞争资格;由于限招女生,许多成绩优异的女生与成绩平平的男生被归为一类。就业机会上的倾斜性,必然会造成就业竞争上的不公平性,“择优录用”成了“择男录用”,“优胜劣汰”成了“男胜女汰”。
1.2 就业条件上的苛刻性。
相比之下,用人单位在招收毕业生时,对女生的条件要求更加明确和严格,甚至可以说是苛刻。大多数单位特别注重女生的身高相貌;有的单位对女大学生提高考核分数的要求;有的单位对女生的文艺特长比专业水平更感兴趣;有的单位甚至把“没有男朋友”也列为录用女生的条件。
1.3就业岗位上的局限性
女性职业过于集中和层次较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中国女性的职业分布相对集中于教育、卫生、饮食服务、文秘和演艺等行业,科技含量越高、文化层次越高、职位越高的岗位,女性人才所占的比例越小。这种现象必然会影响到当代女性人才的全面开发,使女性的视野和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并助长某些社会偏见的形成。
2 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2.1从传统文化观念看,存在性别歧视和职业性别隔离[1]
中国自进入农业社会以来,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深厚的“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文化,这样的社会对于男性和女性设置了一套文化模式和评价体系,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思想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在这种思想意识中,男性理所当然地取得有限的劳动机会和丰厚的报酬,男性在重要的行业领域中掌握了主导地位,女性被局限于低层次的劳动,被视为难以担当具考验和挑战性质任务的柔弱角色。因此,社会中仍存在性别歧视,也人为地造成了职业性别隔离。
2.2 从劳动市场看,总体供大于求,用人单位雇用女性劳动力存在较高的劳动成本约束
我国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面临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劳动市场总体情况供大于求。企业追求低成本高利润必然也在雇用劳动力方面精打细算,而雇用女性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成本,这点成了用人单位更愿意招收男性的主要原因。
从女性生理来看,女性担当生育后代的角色,在女性生育哺乳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单位负担,女大学生就业后大多都面临结婚生子的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往往回避这样的年轻求职者;而从长远考虑,女性工作时间短,对其退休金和培训费用的支出又高于男性,受这些劳动成本的约束,女大学生被用人单位一再冷落。
2.3 从教育看,学校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和就业指导
我国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女性也享受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在女性关怀和女生成才教育方面,并没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这种对男女生理心理因素的差异和各自优势的忽视,的确掩埋了女性可发掘的潜力,没有最大地发展女性的优势,在模式化的教育中,个性发展和素质提升没有落到实处。而在女大学生进入社会前,缺乏相关就业技能和心理指导,家庭及自身的期望值、就业规划等不够合理,造成了女生就业压力大、就业选择被动等难题。
2.4 从自身看,女大学生也受心理和观念上的误区影响
女大学生除了女性心理影响外,其实也受到了一定的传统文化观念限制,在思想上往往不够自信也不够独立。女大学生在就业观念上较男生而言比较保守,追求稳定且往往带有点浪漫色彩,有些女大学生是因为过高的自我期望而高不成低不就,有些女大学生则是过早地将目光锁在婚姻家庭中,局限了自身的发展,缺乏社会竞争力。
3 女大学生就业对策探讨
3.1 准确定位,科学制定职业规划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准确定位、及早制定职业规划,是十分必要的。职业规划不是简单的学习目标、职业理想、职业计划,而是大到最终职业目标的步骤、途径、方法等。女大学生可以通过美国著名就业指导专家霍兰德的“职业人格能力测验”,测量个人职业倾向,评价、发现和确定自己的职业兴趣和能力特长。还可以通过与老师、同学和朋友的交谈,接受并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认清自我、认清形势,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怎样干”,才能科学制定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兴趣的职业,确定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要关注职业发展前景,调整和修改自己的职业规划,及早准备,树立自信,努力寻找自己的职业规划与国家利益的最佳结合点。
3.2 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知识与技能的双重储备
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尤其要加强各种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要勤而不惰、优而不庸、乐而不倦、安而不躁。女大学生的学习不要局限于书本,教材,要广泛涉猎与自己有关的专业学科知识,寻求各种机会学习先进的理念、研究方法,拓宽专业知识、增加自己的就业“含金量”,在求知过程中处于优势。在做好自己知识储备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技能的培养。如果期望能作高校教师,那就应该注意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考取普通话证书;积极参加讲课、评课、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锻炼自己的表达、应变能力。
3.3 以正确、发展的观念指导就业行为[2]
首先,走出误区。要走出过去考虑物质条件,迷恋大型企业,追求热门职业这些误区,用真才实学,从“零”做起,脚踏实地,最终才能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第二,注意培养多方面的素质。把握将来的就业趋势,“专业井蛙”已不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未来需要的是不仅具有优良的专业素质,同时还具备较强综合素质的现代化人才。第三,树立服务意识。女大学生在个人利益追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时候应树立报效祖国,为社会和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不应该过分追求声誉和金钱,而应站在实现人生价值的高度上来择业,以贡献社会。第四,提高法律素养。女大学生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4完善女大学生就业体系[3]
(1)强化政府责任,保证就业性别平等。解决女生就业难的问题,光靠舆论的呼吁与妇联等组织的维权,实际效果非常有限,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通过政策引导来解决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要充分考虑性别意识,保证就业的性别平等。加强执法力度,明确法律责任,建立监管机构,惩戒歧视行为,才能真正建立良好的就业市场机制,保证女大学生的充分就业。加大高等学校的教育改革力度,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加大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女性权益保障水平和社会地位,改善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环境。
(2)实施差别教育。完善教育机制,转变社会观念,营造和谐的人文性别环境。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高校也尝试因“女”施教,即所谓的“差别教育”,它是指高校承认、重视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别,并针对女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专门进行适当的女性教育。当前,在少数高校中已经有了这个意识,并且加强了对该领域的研究,进行“女性性别研究”开设一些课程,面向女大学生,且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3)利用媒体效应,增加舆论的影响。传媒应大力宣传成功女性的事迹,公正评价女大学生的工作能力,对其勤奋、刻苦、耐心等诸多优点进行大力宣扬。使女大学生的社会价值被社会认可,这样女大学生的优秀形象才能深入人心,才能改变单位对女大学生的偏见,要抛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以确立性别平等的观念,就业公平意识。
4 结语:
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难是一种普遍现象,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着重重困难和压力,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所以在社会需要竭力改善这一问题的同时,女大学生也应该乐观勇敢地面对现实,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要结合自身的能力,去发现机会,创造机会,努力实现自己的就业梦想! 总之,女大学生是我国人力资源建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我们的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应该尽一切力量为女大学生的就业创造环境和机会,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相信在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注下一定能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
参考文献:
[1] 韩俊卿.对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6,5(1):191-192.
[2] 张文秀.浅议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J].引进与咨询,2006,22(6):140-141.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5篇
摘要: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从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入手,细致分析了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 大学生、就业、原因、对策
前言:
从上世纪90年代下半期开始,大学生就业就开始成为难题,年复一年被各界热议。十多年过去了,难题没有缓解,反而越积越重。最近几年,各媒体频繁报道大学生人才招聘会人满为患、水泄不通的场面,以及几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案例,给人们留下深刻的感性印象。而政府权威部门所发布的数据,也从理性层面印证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客观事实。本文对大量的资料进行分析,论述了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原因和大学生自身原因,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从政府、学校和大学生三方面的建议。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1.人才结构失衡,供求矛盾加大。
近年来的人才市场需求供给情况反映,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以机械加工为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在人才分布上,我国东部与西部、沿海地区与偏远山区、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每万人中大学生占有量差距也很大,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2.高校专业设置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错位。
我国4 年一个周期的高校专业设置决定着专业人才的产出量,大学生就业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周期有较大的关联。调查中发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后面带来的是职业、职位、岗位的变化,4 年前还是社会需求的热门职业,4 年后变成了滞销专业,供给与需求错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3.用人单位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工作。另外,有些用人单位盲目提高选才标准,追求高学历。相当多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重学历轻视实践的倾向。
4.社会壁垒,就业市场分割的现实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近年来,毕业生自主择业已成主流,然而户籍、档案等一些因素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绊脚石。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的都有“非本市户口免谈”的痛苦经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使大学生与许多好的工作机会失之交臂。
(二)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1.就业观念存在误区
大学生就业理念受社会各种价值取向的影响,主要存在3大误区:
(1)宁愿出国带光环,不在国内做职员,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2)(3)创业不如就业 就业难不如再考研
2.自身能力不足,对自己没有职业规划
很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的几年里,由于环境宽松,很多都存在混大学的心理,所以导致毕业时连一份像样的简历都拿不出手。这些大学生自身能力的缺失也是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60%的大学生没有职业规划的概念,更不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对自己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哪些职位能成功,自己潜能有多大一概不知,到了大学毕业才“临时报佛脚”,一大批学生有就业恐慌表现。依赖性强,创造力弱,普遍存在就业能力危机。
二、解决方法
(一)国家政策方面
1.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行灵活就业
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45.5%为灵活就业岗位。灵活就业是未来就业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对有意建立经济实体、转化科技成果、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和高校应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农村、到基层工作
在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的毕业生中,农学和医学学生的就业形势最严峻。而农学、医学专业的人才又恰恰是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最急需的。因此,采取多种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到西部、农村等最需要的地方工作,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二)就业市场方面
政府应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整顿就业市场,将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化工作体系,完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建立起高校之间、校企之间、政府之间、研究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协作,使之在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作用。
同时,还应尽快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对以不实之词、虚假信息吸引参展单位和学生的招聘会主办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提高招聘会质量。
(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面
1.高校办学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适时增设新专业,积极发展交叉学科专业,大力发展优势专业,打造品牌专业。在课程建设和调整上,高校要随着新知识、新技术的大量涌现而推陈出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
2.着力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增强毕业生的择业技能。
学校应多渠道收集需求信息,采取大小型招聘会相结合的形式,精心组织“双选”。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毕业生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提供方便。
针对毕业生的求职心态,高校要大力加强毕业生就业观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观念,摆正心态,客观定位,选好目标,多务实,少浮躁,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结合自身特点,扬长避短,从而有的放矢地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单位。(四)毕业生自身方面
1.转变不得当的就业心理
高校毕业生应转变陈旧的就业观念,自立自强,正视现实,积极参与新形势下的多元化就业。
2.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关键。
要注重提高自己在道德、文化、业务、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的素质,培养自身交际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独立生活和工作的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组织管理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的能力等,增强竞争力和自信心,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3.自主创业。
给自己当老板对应届大学生来说也可以另辟一片天地。现在很多高校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政府在这方面也在更新观念,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
结论:
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第6篇
摘要:女大学生就业难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业率低、就业质量低、职业性别隔离、性别歧视等是其主要表现。结合阻碍女大学生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从文化政策、公共政策、法律建设、教育改革和自身修养等方面,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妥善解决矛盾,以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女大学生
就业难
构建和谐社会
公共政策
近年来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本是社会建设的新力量,却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极大压力。其中,女大学生更成为了就业大军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女大学生面临就业困境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由此带来的后果不仅是个人也是社会的发展障碍。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影响
女性可撑半边天,她的社会角色并不局限于妻子与母亲,女大学生接受了国家高等教育,分享了国家重要的办学资源,其中不乏精英,但女大学生却一再面临就业难的尴尬处境,这于女性本身和社会发展都是不利的。女大学生就业难会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和打击女性投入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女性的政治参与度和家庭婚姻地位,这显然不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最终也会转为社会成本,阻碍社会发展。
和谐社会讲求人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讲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而女大学生就业难却一再反映了社会中性别歧视、权利保护不健全等问题,违背了男女平等和同民同工,同工同酬等制度,不利于社会文明建设,不利于和谐文化的构建。实现充分就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目标和任务之一,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应该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表现
(一)就业率低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04 年的大学毕业生有280万,有80万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2005 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达到338 万,其中女大学生占44%,超过100 多万不能及时就业,女大学生占大多数。
在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06年省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中,截至06年9月1日,2006年本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8.36%,相比去年的95%的就业率,这个数据不能不让人担忧,在涌流于各大招聘会的就业大军中,女大学生因为各种因素成为了就业弱势群体。
(二)就业领域受限制
女大学生的就业领域受局限,女大学生就业比较集中在传统的女性职业上,如文秘部门、服装制造、餐饮文娱等,女大学生的就业面并没有随着女性教育程度提高而合理拓展,在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建筑运输、水利电力等就业门槛较高的行业中,女大学生就业人数偏低。在我国的职业性别隔离状况中,女大学生不论从行业上还是职位上,在就业结构中的地位都低于男生。
(三)性别歧视,提高录用标准
性别歧视是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用人单位从招聘要求上都优先招收男生或只招收男生,在聘用的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大量的隐性性别要求。用人单位以双重标准衡量男女求职者,造成起点不平等,除非是特别优秀的女生,否则难以得到同男生一样的就业机会,而且在相貌、身高、户口、出身等问题上,用人单位往往以挑剔的眼光对待女生,特别是来自农村较乏人际能力的女大学生更容易遭歧视。
(四)就业质量低
在已就业的女大学生中,就业质量也不尽如人意。由于女大学生的就业领域受局限,特别是在扩张速度快但技术含量低的第三产业部门中,女大学生只能得到较低的工资,即使在较好的岗位上,女大学生的平均工资也低于男生。
三、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一)从传统文化观念看,存在性别歧视和职业性别隔离
中国自进入农业社会以来,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深厚的“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文化,这样的社会对于男性和女性设置了一套文化模式和评价体系,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思想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在这种思想意识中,男性理所当然地取得有限的劳动机会和丰厚的报酬,男性在重要的行业领域中掌握了主导地位,女性被局限于低层次的劳动,被视为难以担当具考验和挑战性质任务的柔弱 2 角色。因此,社会中仍存在性别歧视,也人为地造成了职业性别隔离。
(二)从法律制度看,有法难依,尚待健全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 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是为什么在现实中仍有大量人为设置的障碍导致女大学就业难呢?
原因在于这些法律大多是原则上的规定,而且并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可以推进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保护女性就业的责任部门,缺乏可操作性规范和有力的违法惩治措施,使得女大学生就业受到性别歧视等不公平对待时没有有效的救助途径,而且在证据方面,女大学生作为求职者很难掌握到或做好证据保全。
(三)从劳动市场看,总体供大于求,用人单位雇用女性劳动力存在较高的劳动成本约束
我国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面临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劳动市场总体情况供大于求。企业追求低成本高利润必然也在雇用劳动力方面精打细算,而雇用女性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成本,这点成了用人单位更愿意招收男性的主要原因。
从女性生理来看,女性担当生育后代的角色,在女性生育哺乳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单位负担,女大学生就业后大多都面临结婚生子的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往往回避这样的年轻求职者;而从长远考虑,女性工作时间短,对其退休金和培训费用的支出又高于男性,受这些劳动成本的约束,女大学生被用人单位一再冷落。
(四)从教育看,学校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和就业指导
我国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女性也享受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在女性关怀和女生成才教育方面,并没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这种对男女生理心理因素的差异和各自优势的忽视,的确掩埋了女性可发掘的潜力,没有最大地发展女性的优势,在模式化的教育中,个性发展和素质提升没有落到实处。而在女大学生进入社会前,缺乏相关就业技能和心理指导,家庭及自身的期望值、就业规划等不够合理,造成了女生就业压力大、就业选择被动等难题。
(五)从自身看,女大学生也受心理和观念上的误区影响
女大学生除了女性心理影响外,其实也受到了一定的传统文化观念限制,在思想上往往不够自信也不够独立。女大学生在就业观念上较男生而言比较保守,追求稳定且往往带有点浪漫色彩,有些女大学生是因为过高的自我期望而高不成低不就,有些女大学生则是过早地将目光锁在婚姻家庭中,局限了自身的发展,缺乏社会竞争力。
四、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
(一)文化政策方面
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使性别平等观念真正深人人心。国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应重视男女平等观念的确立和弘扬,营造关爱女性、尊重女性个性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对杰出女性事迹的宣传中,教育下一代,改变老一代观念,打破社会性别定轨带来的偏见,真正地使女性地位在社会各行各业得到体现,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二)公共政策方面
1、降低用人单位成本负担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必须发挥一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政府应考虑在财政上为用人单位减负,降低用人单位雇用女性劳动力的成本负担。合理的解决方式应当是推行生育保险制度,通过社会统筹方式将女性特殊的生理因素所产生的负担社会化分摊,使企业不致因招收女工而带来效率和效益的损失。女性在家庭和生育方面担当的责任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感激,女性在这方面的付出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女性为此给劳动带来的成本应该由全社会分担。
2、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建立女性就业维权职能部门
政府应该建立女性就业维权职能部门,以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改善女大学生就业环境。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社会服务活动推动女大学生就业,比如开展维权宣传讲座,接受女性就业歧视等的投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对困难女大学生就业给与指导和援助。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公共管理职能,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支持女大学生就业。
(三)法律建设方面
1、制定促进就业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保护女性就业的内容比较欠缺,在宪法、劳动法等部门法中劳动权利保护只有大体上的规定,不足以明确女性就业权益,有必要制定促进就业法律规范,细化女性劳动权益保护,具体到歧视的概念和侵权行为的构成等内容。女大学生就业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保障充分行使合法权力,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填补这方面法律空白。
2、明确侵权法律责任,增加可操作规定
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性别而提高录用标准,但是并没有明确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应负起怎样的法律责任;加之没有可操作性的维权程序规定,没有专门的权益保护监管机关,女大学生在就业中权益受损害屡屡发生,因此立法部门应该在相关立法中明确用人单位侵权的法律责任,增加可操作性的规定,使法律能真正得到实施,提高其严肃性和实效性。
(四)教育改革方面
1、因材施教,发展个性教育
在高校教育方面,应该重新面对客观上性别差异的问题。在淡化男女差异以求共同的良好发展的意识下,教育却逐渐忽视甚至无视女生的智力体力特质和发展的潜能与优势,容易造成模式化、低质量,降低了女生的竞争力。因此,学校应该做到因材施教,在教学改革上,一方面尝试根据女生的特质开展特色课程,发展女生的个性教育,培养内外兼修的优秀女性;另一方面根据女性的性格心理优势,提高女性在擅长的领域的技能水平。
2、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建设就业信息渠道
学校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了解社会需要并及时反映到教学工作中;组织各种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女大学生提供交流的平台,为女大学生展示风采创造条件;建设就业信息渠道,及时提供女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3、指导女生职业规划,加强女生心理教育
对即将面临找工作的女大学生,学校应指导其做好职业规划,开拓其就业思维,培养其理性思考和选择能力。为女大学生提供心理辅导,为其顺利走上社会走上岗位进行心理调适和思想教育,提高女大学生面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解决能力。
(五)女大学生自身方面
1、自主自强,追求自身价值体现
女大学生应该打破传统的陈旧观念,树立自主自强意识,追求自身价值体现。要开阔眼界和胸襟,与时俱进,坦诚面对人生和理想,增加奋斗精神和拼搏勇气。
2、打好知识基础,提高专业素养
女大学生应该发挥耐心细致的优点,在学习上勤奋努力,只有掌握知识拥有智慧的女性才能获得真正的独立和尊重,而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才能积极应对社会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女大学生要成为专业人才,提高在就业结构中的地位,必然能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3、培养实践能力,积极适应社会
传统教育造成女生动手能力差,社会经验缺乏,不少用人单位对女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性持怀疑态度。因此女大学生应该加强社会实践,踏实肯干,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还应积极适应社会,不能逃避于自己构想的完美世界,多与社会接触,加强人际交往,学习女性成功者的经验,展示优秀女性的风采。
4、内外兼修,提高综合素质
女大学生应学会认识自身优缺点,提升综合素质,努力做到内外兼修:品质与学识、优雅与智慧、魅力与气度„„只有在突出女性优点的同时,不断提升其他方面的竞争力,才能灵活应对社会潮流。除了学习,应重视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基本素质,进一步发展才艺技能等其他素质。
5、端正就业观念,开阔就业思维
对于即将找工作的女大学生来说,端正就业观念很关键。观念不同,一切事物的判断选择也很不同。应该放弃不切实际的期望,克服安逸享乐的惰性,理性地选择就业,无论是职业的类型、所处的城市、发展的前景等等都应该结合自身各方面条件作判断,不能好高骛远又不够努力自信,更不能被动、逃避。没有最好的职业,只有最适合的职业,女大学生应该放宽就业思路,不要局限于一小部分选择,不要停滞在拥挤的路上,当出现困难时不妨及时调整,多方面思考发掘,一定能找到合适自己的职业,将实现人生价值和现实要求统一起来。
正如前文所述,就业问题事关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合理解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民生问题 6 得到保障,才能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昂首阔步,才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从以上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策的探讨中,我们不难发现,和谐社会的其他方面的建设,如经济、政治、文化等等,都能对女大学生就业起促进作用,因此,这些问题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只有将女大学生就业和其他方面的矛盾解决好,才能推动社会整体的发展,从而保护个体的利益。
相信通过政府积极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不仅是社会公平、文明法治的重要进步,也为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增添力量,展开和谐社会的盛世篇章!
参考文献:
[1]冯 皓.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原因探析及对策研究.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11月第24卷第6期.
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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