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精选6篇)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1篇
知识产权法平时作业
作业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知识产权法
商品装潢
商品商标
证明商标
注册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 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2. 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 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4. 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作业2:
某公司新生产一种环保型纯天然矿泉水。经试销顾客反响很好,销售业绩不断上升,为防止他人假冒并树立市场形象,取得信誉,公司决定申请商标注册。公司想起名注册商标为“神怡”,但又怕别人利用法律侵害其商标权益,如何注册也不清楚。如果你作为商标代理人将提出哪些建议,并提供注册咨询服务。
要求:写一篇咨询意见书(包括怎样注册,可采取哪些方案,如何防止权益被侵害,程序是什么)。
作业3:
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问:如何处理?为什么?
作业4:
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活动后由紫禁城出版社和香港商务印书馆分别出版。
1999年某出版社出版了由天津某大学教授编写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均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销售。共计销售1万册,每册定价49元,成本20万元,出版社获利9万元。
2001年故宫博物院向法院起诉,告出版社侵权。称其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侵犯了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取得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称其对社会出租图片资料每张版权费400元,加工制作费400元,其作品系珍贵文物故要求按每张800元乘2倍赔偿。要求:
1. 你作为故宫博物院代理人写一份代理意见。2. 你作为出版社律师写一份答辩状。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也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卓越人社区 4.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答:(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案例(40分)
某公司新生产一种环保型纯天然矿泉水。经试销顾客反响很好,销售业绩不断上升,为防止他人假冒并树立市场形象,取得信誉,公司决定申请商标注册。公司想起名注册商标为“神怡”,但又怕别人利用法律侵害其商标权益,如何注册也不清楚。如果你作为商标代理人将提出哪些建议,并提供注册咨询服务。
要求:写一篇咨询意见书(包括怎样注册、程序是什么、如何防止权益被侵害、可采取哪些方案。)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我作为商标代理人,谨对贵公司申请“神怡”牌矿泉水注册商标一事,出具咨询意见如下:
一、怎样申请注册商标及申请程序。
我国商标法规定,我国国内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办理商标注册,一是由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事宜,二是由申请人直接办理。贵公司可以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办理。若选择委托办理,贵公司首先应当注意选择具有商标代理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就代理事项与之协商一致,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向该机构交纳代理费以及贵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若选择直接办理,则应持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文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手续。无论采用哪种渠道,都必须填写统一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报商标局,并提交商标图样及申请人身份证讲的复印件。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将依法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者,予以核准注册。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关于防止贵公司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措施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贵公司一旦获得“神怡”牌矿泉水注册商标后,应采取哪些措施予以保护的问题。关于商标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方式。行政保护是指商标管理机关通过行政程序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来保护商标专用权。贵公司一旦发现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权益受到损害,如市场上出现假冒产品,就应当及时向商标管理机关报告,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配合商标管理机关打击任何人对贵公司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司法保护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审理商标侵权案件,制裁商标侵权人,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来对商标专用权予以保护。如有必要,贵公司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此外,贵公司也应加强注册商标自我保护,包括通过学习增强商标保护意识,配备商标管理人员,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发生侵权事件后及时请求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商标事务所 商标代理人:╳╳╳ 年
月
日
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新型专利申请。
问: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本题的考点是依法判断王某与李某谁是该项专利的最先申请人,该项专利的申请权应当归谁所有。
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实行先申请原则。即谁是最先申请人,谁就是请求权人。确定的方法是,以申请日作为申请时间先后的判断标准,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但是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在本题中,王某是以邮寄方式申请的,邮戳日是1990年4月1日,因此他的申请日依法应确定为1990年4月1日。而李某是以直接递交方式申请的,递交时间是1990年4月2日,申请日为1990年4月2日。由此可见,王某是该项专利的最先申请人,因此国家专利局应确定该项专利的申请权归王某所有。
案例答案要点:
关于故宫博物馆国务院和某出版社纠纷的案例,考核的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写以原告的代理人身份写一篇代理意见和以被告的律师身份写一篇答辩意见。本题无标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能自圆其说,予以发挥即可
代理意见参考要点:我受某某律师事物所委托,担任原告故宫博物馆的代理人,现根据《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1、故宫博物馆将900多套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文字形成作品并经过“两家出版社”出版,从而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理由:(1)被告非法使用的原告790张图片是经过原告故宫博物馆对文物进行摄影、编写文字而成,原告对每一张图片享有摄影作品的著作权。(2)原告对900多张图片配以文字,予以整理编辑,拥有对900套图片文字汇编而成的汇编作品即出版物的著作权。
2、出版社侵犯了故宫博物馆的著作权,构成了权利的侵犯,应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理由:(1)出版社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其图片,不仅是一种剽窃抄袭的侵权行为,而且是一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结合教材283页内容。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使用权,不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情形。结合教材314-316内容(2)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汇编790张图片,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和演绎权中的汇编权。结合教材288页内容论述。(3)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作品完整权,原告擅自使用790张图片,编写《宋清瓷器图录》一书,是对包含900张图片的原告出版作品的篡改。结合教材281页内容(4)被告侵犯了原告取得报酬权。原告向社会出租图片资料版权费400远,加工制作费400元,被告擅自使用图片,造成原告经济损失
3、根据《著作权法》等法规的规定,被告应当立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原告的作品系珍贵文物,因此被告应按每张800远乘2予以赔偿,应赔偿共计元。
答辩参考要点:我接受某某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告出版社的辩护人,就故宫博物馆诉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答辩如下:
1、出版人未侵犯故宫的著作权,不付赔偿责任,原告的理由有漏洞。(请对以上原告代理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反驳,阐述了个人理由,接合教材有关内容根据自己理解论述)。
2、该书有作者,出版社只是出版了他人的作品,出版社没有侵权图书的著作权。作者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是作者天津某教授具有侵犯原告著作权行为,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应由出版社承担。原告应起诉作者的侵权行为
3、故宫博物馆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但原告故宫博物馆提出的按每张800元乘2方式予以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赔偿额显然跟我国法律规定相违背。作为被告的辩护人认为这种赔偿方式是不应该成立的。就赔偿问题来说,这个价格不应该这样计算,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翻两倍的算法,对于赔偿损失范围,《著作权法》规定,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2篇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即专利权的产体,是指对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发明专利的一种类型, 是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方法发明创造。它是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体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
许诺销售权:许诺销售权,是专利权人有明确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权力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的专利产品以及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
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B)。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C)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D)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A.1年 B.1年半 C.2年 D.3年
4.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实行(C)。A.登记制 B.延迟审查制 C.形式审查制 D.实质审查制
5.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B)。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6.我国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C)。A.以公告日为标准 B.以发明日为标准 C.以申请日为标准 D.以申请时刻为标准
7.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当时的(C)。A.英国 B.法国
C.威尼斯共和国 D.瑞士
8.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D)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9.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D)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A.30日 B.6个月 C.1年 D.3年
10.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C)即行公布。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1.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AD)。A.植物新品种 B.教学方法
C.药品制造方法 D.疾病治疗方法
2.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BCD)。A.专利权人死亡 B.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C.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
D.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我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情形的(ABD),不丧失新颖性。A.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在国际学术刊物上首次发表的
D.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
4.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ABD)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A.任何单位 B.任何个人 C.专利权人 D.利害关系人 5.甲公司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cd)为准。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
C.表示在图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包括心因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3.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4.1889年光绪皇帝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专利的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5.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原则。6.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或者是在完成本单位的任务。
7.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8.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9.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是1944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专利法》。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3篇
1.1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主要体现在两个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中, 一是《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该公约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 根据该公约第2条的规定, 知识产权包括下列项目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禁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产权活动的权利。二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即TRIPS协议) , 该协议于1993年12月5日通过, 根据TRIPS协议, 知识产权包括下列项目的权利: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 (邻接权) ;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以上两个条约均使用了列举的方法来表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从列举的内容上看, 知识产权的内容非常广泛, 涉及科技、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两个条约所列举的内容有所变化, TRIPS协议中所列举的保护对象比《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列举的保护对象有所增加, 这说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变化发展的。
1.2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 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鼓励创新的作用。尽管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 但都具有“独创性”这一共同特点, 如《专利法》中对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之一即具有新颖性,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对创新成果给予一定期限的垄断权, 他人如果使用, 要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这就使权利人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权利人也可以通过转让其知识产权获得利益, 这些都极大地激励了人们创新的积极性。相应地, 创新活动的增加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其次, 知识产权制度有助于促进信息的尽早获取和传播。尽管各国专利法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以公开获取垄断, 即发明创造的人如果要获得专利权, 就必须公开其技术方案, 而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授予第一个申请专利的人, 专利制度的这一设计会促使搞发明创造的人尽快申请专利并公开其技术方案, 这就为技术信息的传播打下了法律基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 全世界每年90%的新技术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通过专利文献的检索, 可以了解当前技术发展的状况、水平以及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 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后续开发可以缩短研发时间, 节约开发经费, 同时还可以减少侵权的可能性。
2 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的必要性
高校是产生和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 同时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对知识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 在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势在必然。
随着20世纪80年代《商标法》和《专利法》的颁布, 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不断发展起来, 其教育模式主要分为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两种。专业教育是为了培养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才, 一些大学为此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 如北京大学于1985年成立了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 并于1993年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学院, 开始招收和培养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上海大学自1994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以来, 相继尝试和探索了知识产权法本科生、知识产权管理本科生、知识产权法双学科生、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在职研究生、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的“本硕连读”等。除此以外,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多所大学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或者知识产权系、知识产权教学中心等。专业教育的目标非常明确, 就是为国家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在此不做过多讨论。通识教育主要是对所有学生进行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 如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同时, 也为全校学生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
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让广大学生了解知识产权内容、学会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 懂得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就显得尤其重要。笔者认为, 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对学生进行普及教育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有助于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
早在2004年,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指出, 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提出, 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知识产权教育不仅是一门知识, 一门专业课, 而且是一门道德品质教育的法律课程, 对学生一生的成长极为重要。通过对知识产权内容的学习, 使高校学生形成崇尚创新、尊重他人创新成果、诚实守信的风气。
2.2 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有助于学生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涉及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 内容非常广泛, 而所有这些领域的创新成果都需要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如专利权的特点是公开其技术特征, 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 而商业秘密则需要采取保密措施, 否则就会失去其价值。在何种情况下公开, 在何种情况下保密, 则需要了解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
2.3 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就是要了解他人的智力成果的保护范围, 懂得什么是侵权, 怎样才能做到不侵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智力成果在何种情况下受到保护, 当权利受到侵犯时, 如何主张权利。
3 对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的设想
基于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的必要性, 结合实际情况, 笔者提出对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的一些设想。
3.1 在必修的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中增加知识产权教育的内容
大学通常在一年级开设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公共课。在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中适当增加知识产权法的内容, 如《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这一阶段的教学目的是加强学生的品德修养, 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对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逐步在学生心目中建立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诚实守信的意识。
3.2 根据学科特征, 有重点地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
知识产权内容非常广泛, 如技术与专利制度密切相关, 文学艺术与著作权制度紧密相连, 许可证贸易、经营管理需要商标法的知识。在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时, 要考虑到教学的对象, 不能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都纳入其中, 而应该结合学科特征有针对性地开设, 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科研开发需要《专利法》的保护, 对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应重点加强《专利法》的介绍;对文学、艺术、外语等专业的学生, 应重点放在《著作权法》内容的介绍上;对管理、贸易等专业的学生, 重点加强《商标法》知识的培训。这一阶段学习的主要目的, 是让学生掌握相关知识产权法的具体规定, 逐渐学会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即便在大学学习阶段没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应用问题, 也为今后他们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3.3 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知识产权公共课的教学
知识产权不仅内容涉及广泛, 而且应用性极强, 这就要求教师在讲解知识产权理论内容的同时, 更应注重相关知识产权的应用。在课堂上, 通过案例教学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此外, 为解决知识产权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 可以聘请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律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员、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专家等来学校以讲座的形式讲解知识产权的实际问题。这种教学的目的, 是为了让学生对知识产权有更多的了解, 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 提高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的热情, 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应用知识。
3.4 鼓励学生参加知识产权社会实践活动
在学校资助的学生科研创新活动中, 引入知识产权保护。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 强化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4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制度创新;知识创新;本质
知识产权法是保证知识产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保障,同时对于规范知识经济市场,推动社会的发展,以及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创新本质
(一)知识产权秩序的宪法基础
知识产权秩序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精神产品与知识发展方面的,法律承认了知识财产的私有性,只有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有了明确的定义,那么才能确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秩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秩序的构建兴起了无数的政治运动,如在上个世纪英国的自由大宪章中对于安娜法令,即著作权法的颁布起到的积极促进的作用,在同时期的美国,宪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以及创作者权益的保护也有具体的说明,根据历史经验以及發展规律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将知识产权法得到宪法的支持,才能保障其制度的有效构建。另外,政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创新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法制度的创新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创新。
(二)知识创新活动的科技基础
科技与知识的创新实际上是相辅相成关系。科技创新为知识创新提供方向,而知识创新也为科技创新完善具体的内容,自工业革命以来,技术的创新带动了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回顾西方经济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知道,轮船、飞机的生产和使用,农业产量的提升,甚至手机、电脑的不断更新其本质都是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之间的关系已经越来越清晰。而根据劳动价值论的相关内容,知识劳动同样具有一定的价值,产品的生产过程不仅要包含实物,同样也针对于无形的商品,如知识、技术等。这样使得知识、技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地位同样也受到肯定,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知识产权法制度的创新是以科技的创新为基础的创新。
(三)知识商品化的市场基础
在对于知识、技术等无形的商品价值肯定的基础上,形成了知识经济市场,用于对知识、技术等商品的流通与使用。制度与经济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律与市场的关系,知识、技术等无形商品要想实现流通的价值就必须通过市场的作用,实现无形商品利益最大化,而知识经济市场要想有序的发展下去,就必须依靠一定的制度保障,法律不仅规范了知识经济市场中的交易活动,同时也能有效的降低市场内的风险,使市场充满活力且稳定发展。知识产权法就是基于知识经济市场的需要,不仅能够有效的刺激知识商品的生产,同时也能进一步规范知识经济的创新与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其本质是以知识商品化市场为基础的创新。
(四)知识生产主体诉求的产权基础
知识产权法保证了知识产权私有化,这意味着由知识产权所带来的财富收益也归个人所有,这实际上为个人获得财富提供了新的方式。回顾我国企业的发展史,现代企业的标志是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法人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法规定了权利的主体可以为个人和创新投资的企业本身,这样的制度有效的促进了个体创造向集体创造的发展进程,个人财富向社会财富转变的进程,使得知识生产成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因,知识生产也能为权利所有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及社会地位,知识产权法为知识生产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知识的传播和收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创新实际上是以知识生产主体诉求的产权为基础的创新。
二、知识创新目标
(一)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有助于解决目前在我国的知识经济市场中存在法律关系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还是单行法的体系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现有的法律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于社会的需求,如果不能尽快的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则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秩序以及经济的发展,只有从立法角度确定了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才能有助于知识创新,才能更好的规范知识经济市场,才能将知识创新与国家建设紧密的联系起来。
(二)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知识创新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着眼于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现状,我们可以知道,尽管知识产权法本身逐渐得到完善,但是与之相配套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使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监督工作难以展开,同样也使得我国的知识产权法难以有效的落实。因此,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同时也能更好的规范知识经济市场,积极促进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
(三)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公众是知识生产的主要力量,同时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只有让社会群众了解知识产权法,才能有效的进行知识产权法制度的创新,才能为知识创新提供新的发展目标,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不仅可以有效的落实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同时也扩大了知识产权的监督力量,保障了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了解了知识产权法制度的创新本质,才能更好的发挥出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市场的作用,才能有效的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才能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赵海怡,钱锦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选择——对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反思[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02):74-79.
[2]王政贵,徐珍,张可鹏.促进科技创新目标下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及其法律问题[J].行政与法,2010,01(08):102-105.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5篇
作业 1
一、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前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9
商品装潢: 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P21 商品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P18 证明商标:也称为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P26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P41
二、简答题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下个定义。
我认为,知识产权是权利人根据一国的法律,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中所形成的独创性的标志(如商标、商号、包装、装潢、商誉、地理标志、域名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具体地说,第一,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由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应依法享有一定的人身权,并且这种人身权是永久的。同时,由于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智力成果的所有人又享有财产权。
第二,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又使其具有专有性。P6
第三,时间性和地域性。由于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因而它不能象物和人身那样理所当然地获得法律的保护,其权利必须经过法律确认之后,才能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决定了它的随之而来的时间性和地域性。P6-7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两种:P2-3(1)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还包括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即邻接权。(2)广义的知识产权有两个标准:
一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包括
A.著作权;B.邻接权;C.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主要指人们就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及非专利发明享有的权利;D.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E.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
利;F.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G.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H.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二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范围,包括:
A.版权与邻接权;B.商标权;C.地理标志权;D.工业品外观设计权;E.专利权;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G.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4.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
第一,鼓励创造。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促进技术和生产进步。通过许可使用或转让等方式,使得落后国家的企业能够得到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进步。第三,促进文明传播。知识产权法通过对智力成果的公开,促使最新的智力成果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交流。第四,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的同时,通过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来实现智力成果所有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的均衡。
三、案例分析
1.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取得的原则,而不是使用取得的原则,为保护这一具有巨大预期收益的品牌,建议对其进行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我国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辅这以使用在先的办法,故该公司应尽快提交注册申请。2.注册的程序。步骤依次为: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商标异议、核准注册。3.方案。涉及商标设计,是使用文字,还是文字与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等的组合;是否需要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4.如何防止权益被侵害。
权益被侵害的方式有合法的侵害和非法的侵害两种。无论是合法的侵害,不是非法的侵害,都要依靠商标所有权人对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保持足够的关注,以便及时发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或者使用。
合法的侵害表现为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从而造成合法的混淆。对这种侵害,如果商标所有权人在公告期间发现,可以通过异议程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不授予申请人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所有权人发现时,易引起混淆的商标已被他人注册,可在该混淆商标注册的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撤销该混淆商标注册。
非法的侵害,即商标侵权,主要表现为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和其他侵权。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行政处理、行政调解、诉讼解决等。
作业2 我认为:原告庄××于1995年12月30日获得的“宣纸印品及其胶印制版、印刷方法”发明专利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庄××与原告某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约定某公司有权与庄××一起共同起诉侵权方,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某公司与庄××一起作为本案原告是适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被告某中心印刷厂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生产、销售仿真宣纸国画挂历,经专家鉴定,该挂历已落入了原告庄××ZL93114279.2号专利的保护范围。
因此,某中心印刷厂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某中心印刷厂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庄××与原告某公司已明确表示对某中心印刷厂1997年5月以后生产、销售仿真宣纸国画挂历所得利润不予追究,故只以某中心印刷厂从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底生产、销售仿真宣纸国画挂历所得利润作为侵权赔偿额。二原告请求某中心印刷厂赔偿20万元,依据不充分,不予照准,其他请求有理,予以支持。
综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判决:
一、被告某中心印刷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仿真宣纸国画挂历。
二、被告某中心印刷厂赔偿原告庄志和、天明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988.40元。
三、被告某中心印刷厂在《南方日报》上公开向庄志和、天明公司赔礼道歉。
四、驳回原告庄××与原告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人民币30510元,由被告某中心印刷厂负担。
作业三 《著作法》修正案第46条
《著作权法》修正草案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三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制品制作录音制品。”因此,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了这样的条件:“
(一)使用前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二)在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出处;
(三)在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同时报送使用作品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等相关信息。”就结合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来说,这样的规定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权利是相当不利的。在此修正案公布之后,于2012年4月17号身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盛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并先后办理过与互联网、知识产权有关的著名案件,同时是多家知名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的于国富律师在网上公开发表文章《对著作权法修正草案第46条的立法意见》,对修正草案中的第48条进行分析评价。
在这篇文章中他指出:“结合第46条和第48条的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权利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进而可能影响他们的创作热情,抑制中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他总结出如下理由:
1.法定许可的条件过于宽松:在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备案条款,只要符合形式规定,就应该备案通过;第二个条件与知识产权无关;第三个条件中,作者的获得报酬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这三个条件总结起来,就是作者既无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的控制权,也没有与使用人谈判使用价款的谈判权,作者的权利似乎被架空了。
2.该条款无视音乐作品的市场规律:虽然给出了三个月的控制期,但是,由于该期限过短,并无实质意义。正如很多音乐人所说的那样,在上述三个月的控制期内,一首新歌很难
走红。然而一旦超出上述控制期,任何人可以通过48条的宽松条件获得法定许可。一位影响力巨大的歌星,完全可以通过翻唱这首歌曲让公众认为他或她才是该首歌曲的首唱者,从而使其名利双收。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愿意以高价去买下音乐作品的首唱权呢?如果这个条款最终通过在这种情况下,歌手的价值将远远超过作者的价值。
3.该条款不利于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从第48条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作者能够从作品中被法定许可使用而获得的利益,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a.版权部门规定的付酬标准;b.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分配比例。
通过于国富律师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规定将极大侵害优秀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利益,这样的规定必将扼杀他们创作的热情,以至于他们无心创作,或者只是草草了事,照这样的发展,中国的音乐产业令人堪忧。而在我个人看来,音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与思想的重要体现形式。音乐既然是文化与思想的体现,我们不难想到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这些传统文化中的精髓是不是应该传承下去?如果不是,那么这个民族就失去了自己的本源,不知根之所在。如果是,那么传统的古典音乐呢?不也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吗?那么它的传承要靠谁呢?毋庸置疑,当然是靠音乐人。如果音乐人连创作的热情都没有,那么他们会有心传承下去吗?没有了创作的热情,又怎么会有研究传统音乐的热情。照这样下去,有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所留下来的传统音乐,或许只剩下一串串无人看得懂的字符了吧。而想欣赏的人或许只能靠自己去想像,而中国的传统音乐也便就这样丧失了,那么中国的文化是否有了危机?我不敢想象。
那么这样的规定又有何进步之说呢?这完全是著作权法退步的一大表现。维权是法之根本,而这样的规定一旦通过,不但极大侵害了优秀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更将给中国的音乐产业带来一场危机,从而影响到中国文化与思想,那么这样的规定有存在的必要吗?它一旦通过,小则侵害个人权益,大则影响民族文化。
草案第70条规定:“使用者依照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的合同或法律规定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的,对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和同一使用方式提起诉讼,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应的集体管理使用费标准支付报酬。” 唱工委法律小组的分析和解读
解读:本条为修改案新增条款,设立没有任何的先例,完全是为我国集管组织定制的。为何已与集管组织签订合同,还需“停止使用”呢?这说明集管组织的授权违法,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该条规定是对集管组织“故意侵权”的“特赦”条款。有了特赦条款,协会完全可以为了“集管事业”的发展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版权人的合法权利就成了集管利益的拌脚石。这一条一旦实施,音乐著作权人的全部权利就会被架空。目前音集协在推广的KTV一揽子许可,音著协在推广的音乐网站的一揽子许可,都是如此。即便权利人没有加入协会,但协会依然代为授权。协会之所以推广这种“一揽子许可”,其目的是为了垄断下游市场,形成对各自领域版权利益的垄断。任何版权人希望进入版权交易领域,只能通过“入会”的方式来实现,否则即便起诉也只能获得停止侵权和标准极低的使用费。因此协会会形成对行业的垄断,最终实现其垄断利益。并且这种垄断不仅危及到音乐行业,还可能延伸到影视、图书、图片等各版权产业。
我们认为,促进集体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应该从制度设计上入手,在集管组织的设立上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授权活力,集管组织应该是著作权人及使用者的服务机构,其应该从扩大著作权人的收入和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入手,循序渐进的发展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而不是采用杀鸡取卵的方式,恶化著作权人的生存环境。
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词,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
(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2.商标权:又叫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P50 3.专利权:就一项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P132 4.著作权:又称版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除了狭义的著作权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即出版者、表演者、录制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为了竟争或个人的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填空
1.国家知识产权局2.自愿注册原则和强制注册原则3.商标国际注册或办理逐一国家注册4.个案认定或被动认定5.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6.形状、图案、色彩、其结合7.责任,视为作者8.许可,报酬,许可,报酬 9.作者
三、选择题
1.AB 2.B 3.BCD 4.ABD 5.ABCD 6.AD 7.D 8.ABCD
四、简答
1.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3.简述著作权人哪些著作人身权利。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分,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论述题
试分析社会上发生非法剽窃他人新技术的原因,并论述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首先,新技术是一种可以创造效益的财产,这是有些人非法剽窃他人新技术的内在动因。其次,新技术是一种智力成果,开发一项新技术既有技术障碍,又要投入大量成本,正是由于这样,有些人无力自己开发,就进行剽窃。再次,新技术开发者没有将其技术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专利,不能取得专利法律的保护。最后,我国专利法实施的时间较短,全社会的专利意识不强,这是新技术经常被剽窃的社会原因。
二、由此可见,实施严格有效的专利制度,对于保护发明人的权利,保护人民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对于促进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技术交流,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要对专利进行有效的保护:
1.从外部环境来说,国家要制定完善的专利法律制度,并向全社会宣传普及专利法规,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法律意识。
2.作为发明创造者,要及时将自己的智力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在取得专利后,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或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或通过司法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打击各种侵权行为。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第6篇
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24知识产权的专有性22服务商标133
驰名商标136共有商标135商标132
专利权69
理由是否成立? 分析:(1)王府井为北京市的著名商业区,与贸易活动密切联系,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应为独家专用,且该名称已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性。
(2)用该词作商标,确实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出处造成误认,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并引起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8条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五、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析: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实用新型71外观设计73专利制度70
发明71
商业秘密19著作权187商标侵权168作品200
发表权192汇编作品201版权的邻接权193 复制权188
非法垄断245地理标志146不正当竞争244
植物新品种339商业秘密259著作权法198技术秘密260
商标权133
商标权法139专利权法69国民待遇原则54 职务作品200最惠国待遇原则60
二、简答题:
1.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是什么?79
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什么?132 3.版权的继受归属包括哪些内容?211
4.妥善处理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要求是什么?362 5.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求包括哪些内容?384
6.网络环境对版权保护提出了哪些新问题?367
7.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义务是什么?160
8.商标注册对形式条件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149
9.我国著作权(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内容?202 10.《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54
11.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197
12.专利法第2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86
1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差别246
14.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原则254
15.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作用260 16.如何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112
17.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74
1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248 19.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248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题
问题: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第9款规定,不能核准注册。
二、问题:试分析商标评审委员裁定的理由?分析:(1)娃哈哈儿童营养液是当时在儿童营养食品上开发的新产品。“娃哈哈”一词是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首创,并于1989年获准注册。该商标在同类产品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由于该词的独特性及宣传效果,“娃哈哈”已成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的代名词,成为该厂的特有标志。该商标应属首创人独家所有。
(2)杭州云峰化妆品厂利用这一为公众熟知商标进行注册,两商标从娃哈哈一词的显著性来看,会使消费者带来产地方面的误认。所以说,杭州云峰化妆品厂注册的“娃哈哈”商标的行为属于不当注册,应予撤销。
三、根据案情请分析:(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分析(1)甲厂构成侵权,即侵犯了乙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理由是: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甲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先,但并未注册;而乙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后,但获得了注册。
(2)甲厂的侵权行为始于1988年3月乙厂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其理由是:在乙厂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前,乙厂对其使用的“长城”商标无专用权,且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始于核准注册公告之日。(3)侵权方甲不得擅自在其生产的衬衫上继续使用“长城”商标。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依法取得对“长城”商标的使用权。可行性方法有:①对乙的注册提出不当注册撤销请求,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后,可以继续使用;②与乙厂协商,获得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③与乙厂协商,请乙厂向其转让注册商标。
四、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分析:(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
分析:甲的主张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1)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决定作者署名顺序,并不是该项权利所包含的内容。
(2)乙未经与甲协商,擅自调整署名顺序,并没有取消甲的署名,故不侵犯甲的署名权。(3)甲署名在先乙署名在后的署名顺序,是甲乙双方协商的结果。乙未经与甲协商,擅自调整署名顺序,是一种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可以对乙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侵犯署名权的责任。
六、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分析:(1)不成立
(2)《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3)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4)《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
(5)《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七、试分析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是否侵权?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
分析:是侵权。燕兴机械厂、艾瑞机械厂分别是“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和现专利权人,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侵犯了燕兴机械厂、艾瑞机械厂的专利权,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应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八、请你根据本案所提供的材料,分析以下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2)该纠纷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分析(1)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乙所有。其理由是:技术T不是甲乙所签订之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的开发技术,故技术T是一项非职务技术。根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完成该技术的发明人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②由甲乙双方签订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③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④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九、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判断题:
1.商标的标识对象是商品或服务。132对
2.按照保护客体分类,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133 对 3.商号就是厂商名称。140 错 4.商誉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148 错
5.商誉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148 对
6.驰名商标认定遵守“个案处理,被动认定”原则。178 对
7.商标的标识对象是商品。132 错
8.按照保护客体分类,商标只包括服务商标。133 错
9.我国不承认气味商标。136对1.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187对2.署名权是版权的经济权利。192错3.版权因注册而产生。199错4.版权只包括财产权利。187错 5.版权可以依法合理使用。219对6.“盗版”是一种性质严重的侵犯版权的行为。227对7.我国刑法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31对
8.未经许可,将网上传播的作品“下载”会构成侵权。219 错
9.版权不因注册而产生。199对 10.版权既包括人身权又包括财产权。187对11.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231对
12.一部作品能否取得版权,其最基本的条件是独创性。200 对 13.版权的邻接权是指与版权相关的权利。193对
1.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属于专利法保护的范围。86 错
电大知识产权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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