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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试点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低碳试点范文(精选9篇)

低碳试点 第1篇

发展低碳经济, 进行技术创新, 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试点企业在发展初期投入大, 成本高, 面临很多困难, 但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 从长远角度来看, 低碳试点企业通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内部协作、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措施, 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实践, 可以节约成本, 获得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的利润,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实现企业转型和振兴。因此, 低碳经济试点企业需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 依靠市场激励机制, 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一、低碳经济试点企业面临的困境

(一)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我国目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低碳技术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由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 将低碳企业纳入重点发展仍是少数, 加之市场行为本身的短期性和趋利性, 以及宏观管理在某些方面的缺失, 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遭遇政策困境。二是没有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地方政府对低碳经济投入缺乏动力, 导致国家财税扶持政策在地方不能完全执行。

(二) 企业短期生产成本增加

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利用低碳能源、使用低碳技术和生产低碳产品。低碳项目的技术水平、生产的碳排放等标准对低碳经济试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导致企业在短期内生产成本增加。如我国制造业本身需要大量的电力能源, 在现行以煤电为主的前提下, 增加电量就是增加碳的排放。要减少碳排放, 就要引进处理碳排放的先进技术水平, 如减排工作中化学需氧量 (COD) 所涉及的城市污水处理问题, 需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 这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 企业要对其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性能进行改造, 这势必会增加企业在低碳技术以及减排费用方面的前期生产成本。比如,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对烟气需进行脱硫处理, 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目前我国采用的脱硫技术是石灰石/石灰石膏脱硫工艺, 在脱硫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 必须对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采用碳收集技术将其固化下来, 减少对大气中的排放。而目前我国的碳收集技术还不成熟, 成本昂贵。

(三) 低碳产品能源成本上升

低碳经济以绿色GDP为发展目标, 清洁能源的利用、传统能源的高效减排以及“碳排放权”市场的建立将成为革新重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清洁能源的利用、传统能源的高效减排必然带来能源整体成本的上升, 因为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核能等新能源的投放成本较传统能源要高, 而高效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必然会分摊到传统能源产品成本中去。更为重要的是, “碳排放权”市场的建立意味着传统能源类企业将面临高昂的成本, 行业壁垒明显提高。能源成本的上升必然会传导到能源品价格中去, 而能源品价格的重估也会提高相关企业的价值:对于清洁能源的提供者, 主要体现在清洁能源价格提升、传统能源竞争力削弱后带来的行业盈利状况的长期改善。

(四) 低碳产品高投入低收益

目前, 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高碳且有一定污染的产品, 由于我国关于高碳、低碳的标准缺乏全面的权威认证, 而且低碳产品的价格高, 真正生产低碳产品的企业很难和其他企业竞争。另外, 公民的低碳意识有待加强, 很多消费者只关心产品价格, 而不关心产品是否低碳。

二、促进低碳经济试点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 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由于现阶段低碳技术的商业化水平很低, 开发生产成本过高, 收益慢, 投入产出不对称, 企业的投资领域还是以传统能源为主, 低碳经济很难吸引自发的市场投资和私人投资。在低碳新技术能够商业化之前, “低碳”的发展还主要依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但要防止企业以低碳的名义盲目上马项目。

1. 政府对低碳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 并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低碳试点企业来说, 接受节能服务无疑将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而且这种投资能否收到理想的减排效果还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 政府应对低碳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 如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节能投资成本。另外, 可以提高能源的使用成本, 例如开征环境税、资源税等, 让高耗能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也可以将企业节能减排行为以法律义务的形式予以确立。同时, 应建立规范的行业秩序, 严格审查企业资质, 并对其技术水平和节能效果严格认证。

2. 调整低碳产品价格, 推进低碳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政府除制订节能、减排等国家战略及在节能建筑方面的具体标准、补贴外, 还应调整价格, 让低碳产品在市场上可以获得高出一般产品的价格, 使低碳试点企业先生存后发展, 逐步促进低碳产品价格市场化。

3. 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

碳交易市场可由主交易市场和交易所组成, 交易业务从现货市场开始, 然后可以发展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 从而逐渐发展成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性碳交易市场。

4. 政府采购低碳产品。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将环境要求和资源限制纳入其采购模式, 增加对低碳产品的购买力度。这将对市场中低碳产品的供给产生积极影响。因为通过采购制度改革, 优先考虑低碳产品和有利于环境的工程项目等, 必定促使企业调整发展战略, 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节约资源, 减少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升级污染物净化设备, 降低其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

(二) 加强低碳经济试点企业成本管理

1. 做好低碳试点企业成本常规管理。

企业在降低能源强度和碳排放的同时, 应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 赢得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一是要做好事前成本预测、决策和成本计划工作, 事中成本控制和核算工作, 事后成本的考核和分析工作。二是要抓好降低低碳产品成本工作, 如对主要原材料、物资采购实行比价采购制度, 以降低采购成本。三是提高资金运作水平。通过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 优化资金结构, 合理分配资金, 加速资金周转, 降低筹资成本。

2. 建立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制度。

低碳试点企业要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运行机制和成本控制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如根据部门和业务特点, 确定业绩评价对象;明确业绩评价目标;对业绩评价对象设立评价指标;根据行业特点, 选择评价标准;对业绩评价对象进行评价, 得出结论;提出评价报告;对评价结果进行考核与激励。

3. 采用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

街道社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 第2篇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 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社区位于街道西北部,占地面积约2.87平方公里,6个自然村、大小街巷60多条,以及拥有高标准建设的社区文化广场,联达购物中心等多家大型商业企业,新城、阳城、宁越花园等宜商宜居小区。辖区内还有供电局、地质队、市住建委、市农村信用社、等市直、区直单位10多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0993人,其中农业人口约1947人。2012年以来,先后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党建示范点”、“全区先进调解委员会”和“绿色环保社区”等多种荣誉称号。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低碳化改造、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等。

(二)社区低碳出行。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三)优化社区能源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两个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向煤炭和水电、沼气能、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举的方向发展。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广西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的要求,以培植全区生态经济社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白水塘社区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区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阶段目标。通过开展低碳试点工作,全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得到控制,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创建全区低碳示范点。子材街道办事处打算,从2015年起,在全辖区持续组织开展“践行 低碳生活、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力争到2016年,万元GDP碳排放量比2014年减少6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35%。初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和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

街道倡导绿色理念,即“少开空调,多开窗”、“一水多用”等绿色生活理念,极推进低碳节能社区建设,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一)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为机关办公楼、居委会更换节能灯,健全办公用纸台帐登记与督查机制,督促社区重点能耗单位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用电、用水处张贴节约标志,与物业公司共同推进落实商务楼宇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下班后关闭电脑、电灯的检查制度,逐步形成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在社区居民中普及垃圾分类意识,宣传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区别,配备分类垃圾箱;面向社区居民、家庭开展“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节能减排环保小窍门。征集的成果,及时在各社区科普宣传栏中汇总公布,并编辑制作成“社区居民低碳生活小窍门”宣传小册子,发放到社区家庭中。

(二)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集中在街道社区和住街单位、楼院、小区广场,利用宣传栏、横幅进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让低碳生活常识普及到街道社区、企业单位和家庭,提倡长效机制。社区工作者积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生活服务上引导居民,采用节能装修材料、选购节能家电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全面推进太阳能利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使大家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应用低碳生活技巧,让低碳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三)推行低碳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美丽**〃低碳社区”网格化管理方法,对网格内环境卫生进行监控,对社区低碳化进行巩固。将街道所辖范围共划分9个网格,网格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其网格内环境卫生及社区低碳管理的职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精细化贴身服务,保证辖区环境卫生、低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做到“社区有网、网中有格、以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人尽其责”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以制度管人巩固活动成效的工作目标,有力促进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建设。

(四)建设高效低碳的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内商业、休闲、公共服务等设施,提升社区总体服务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科学布局社区内公共交通、慢行交通设施,大力发展低碳公共交通工具。加强社区低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在社区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建设社区配餐服务中心和自助洗衣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排水、污水处理,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

(五)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遵从自然规律,社区绿化尽量采用原生植物,建设适合本地气候特色的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社区生态环境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绿化带隔声减噪,建设满足居民休闲需要的公共绿地和步行绿道。加强社区生态环境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尽量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加 强社区公园、广场、文体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街道负责文化、综治、清洁等部门的干部及社区支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生活管区、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动员街道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低碳生活,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常识,付诸低碳生活行动,推进低碳生活方式转变,加快低碳社区建设。

(二)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区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低碳产业发展、低碳产品应用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在政府采购、城镇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低碳产品。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试点的相关工作,重点支持低碳科技研发应用和公益性低碳项目建设。

(三)建立多领域合作体系。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确保低碳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低碳领域各类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先进技术。

低碳试点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系列工作任务部署,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一批低碳城市及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52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库尔勒市、温泉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布尔津县等7个城市,昭苏县昭苏镇解放路社区、特克斯县特克斯镇霍斯库勒社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林小区、博乐市小营盘镇吉祥社区、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丽景社区、阜康市博峰街道博峰社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松山街道玄武湖路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博雅馨园社区、吐鲁番示范区、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塔里木油田社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霍家买里社区、库车县比西巴格乡科克提坎村社区、叶城县喀格勒克镇蓝桥社区、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群众路社区等14个社区开展第一批低碳城市及社区试点工作。标志着自治区“十三五”碳城市和低碳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通知》要求,低碳试点城市要建立由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试点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同所在地规划、住建、交通、市政市容、财政、园林、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低碳试点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指导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抓好落实本地低碳试点建设工作。同时,要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村镇集体企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规划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碳咨询服务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等社会机构参与积极性,鼓励参与到试点规劃建设、运营管理和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的全过程。试点工作周期定为2016—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低碳试点评估验收工作,并纳入各地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开展力度大、示范效果明显的城市及社区,自治区将分别授予“自治区级低碳城市”、“自治区级低碳社区”称号,给予奖励,并对上报的重点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没有按期通过验收及整改不力的试点地区,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试点资格。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试点应用 第4篇

据悉,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自2013年4月开始撰写, 全面分析了传统的规划方法、法律法规与新型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工作环节的相互关系, 由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委任的阿特金斯公司协助其投入试点应用, 并重点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 展开规划方法的试点城市应用, 将现有规划方法针对地方特点运用执行;另一方面, 通过试点项目的实践, 进一步完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 以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战略, 为中国未来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提供高水准的参考和标杆。

阿特金斯亚太区首席执行官Chris Birdsong表示,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在今后几年内的推行, 对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将为中国的城市规划师们提供清晰实用的低碳生态规划方法。推广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符合中国对于新兴城市规划的诉求。此方法特别着重强调技术、程序以及概念的整合, 对当地环境的理解, 人口增长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 人性化的设计理念与自然和谐相处, 以及绿色信贷对于生态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

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2月31日批准的《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目 录

一、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二)能源消费结构及能效

(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构成

(四)面临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行动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降耗

(三)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四)提高城市碳汇能力

(五)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六)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四、重点行动和工作分工

(一)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培育低碳生活方式

(五)开展低碳示范建设

(六)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七)增加城市碳汇

(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九)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

(十)创新完善政府引导体制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

(二)攻坚阶段

(三)总结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完善激励机制

(三)扩展国际合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2010年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将天津市列为低碳城市试点之一。为扎实推进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依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津政发〔2010〕14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增长,年均增长16.1%,2010年天津市生产总值9224.4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2.9∶54.6∶42.5优化调整为1.6∶52.4∶4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产业结构日趋优化,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经济发展阶段总体处于工业化后期。

(二)能源消费结构及能效。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显著增加。2010年天津市能源消费总量6818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加65%以上。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原油和天然气的比例分别为58.1%、36.9%、5%。“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以能源消耗年均10.8%的增速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6.1%的增长,2010年天津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826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05吨标准煤,分别比2005年下降21%和25%。

(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初步核算,2010年天津市温室气体净排放总量约1.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不包含电力调入或调出所带来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分别约占总量的95.5%、3%和1.4%。排放源中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和废弃物处理所占比例分别约为93.4%、3.3%、1.5%和1.7%。林业碳汇吸收量约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四)面临的挑战。一是调整优化难度较大。第二产业在产业结构中仍占主导地位,工业结构中重工业约占83.7%。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深入推进,百万吨乙烯、千万吨炼油等大型重工业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重工业规模有所加大。二是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天津市能源需求总量继续增加,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随着节能边际成本增加,以及冶金、石化、化工等一批重大项目达产,节能降耗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能源结构调整潜力有限。受资源禀赋和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制约,未来一段时间内,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量大幅提升的难度很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节约能源,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低碳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重点推动、循序渐进;坚持科技引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公众参与;坚持立足市情、统筹兼顾、务实求效。

(三)行动目标。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8%;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9%;服务业增加值占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林木覆盖率达到23%。低碳城市理念纳入各级政府的决策和规划;温室气体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促进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低碳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建设一批低碳示范试点;以低碳城市试点为契机推动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初步显现。

远期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5%以上。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低碳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成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低碳城市格局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将低碳发展纳入天津市产业发展总体战略,加快产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高端产业链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先进适用技术带动冶金、电力、石化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努力培育知识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产业,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居民低碳意识,合理引导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动居民低碳消费模式的建立。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降耗。以培育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结构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地热利用,积极支持和引导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加快开展新能源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壮大新能源产业;拓展天然气气源和应用领域,优化火电项目,提高热电联产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继续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工业能效水平,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

(三)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开展产业、能源、建筑、交通、技术等重点领域和园区、社区、小城镇低碳示范建设,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为全市低碳发展提供典范和经验;研究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引领低碳城市建设;加快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并推广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研究设立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机构和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四)提高城市碳汇能力。继续搞好“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营造成片林地;加快实施道路、河流两侧绿色通道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增加林业碳汇总量。加强对现有林地的管护,改造低效林和灌木林,培育适宜的林木种苗,增强林业碳汇能力。

(五)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根据《“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要求,逐步建立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制度和核算体系,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动态及影响情况;编制完成天津市2005年和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完成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

(六)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创新政府引导体制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编制实施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细化低碳发展目标任务;鼓励区县及产业功能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落实责任;成立低碳发展协调机制和专门机构,组织落实试点工作;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形成符合天津实际的碳交易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低碳示范试点的建设和运营;创新能源产品价格机制,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和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四、重点行动和工作分工

(一)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抢占低碳发展制高点。大力发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低能耗、低碳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天津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占天津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促进传统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化工、水泥、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加强对冶金、电力、化工、石油石化等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的节能监管,充分利用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手段,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

3.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巩固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和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商贸餐饮、旅游休闲、房地产、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创意产业、会展经济、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服务外包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科委、市金融办、市民政局)

4.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以农业园区为载体,农业高新技术为引领,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为重点,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选育推广抗逆品种,研发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大农村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农委,协作单位:市水务局、市科委)

5.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思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低碳化发展。着力打造临港装备、南港石化、航空航天等十大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两带集聚、多极带动、周边辐射”的工业总体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两核两轴两带”的服务业空间布局。构筑滨海高端、环城高端、中部特色、北部休闲观光等四个农业功能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二)优化能源结构。

1.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蔡家堡、塘沽、东疆保税港区、沙井子及马棚口二期等沿海及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鼓励太阳能开发利用,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地热利用的推广力度;推进先进的地(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利用等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综合开发和应用。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巩固和稳定现有天然气供应,积极开拓新气源;完善天然气门站、管线、储气设施等配套工程;继续拓展天然气在居民燃气、汽车、电厂、供热等领域的应用,稳步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和使用量。到2015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达到8%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供热办、市交通港口局)

3.调整优化火电项目。继续实施“上大压小”政策,结合电源建设的发展环境和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热电联产机组的建设,加快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热电厂、北郊热电厂、北塘热电厂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15年新增热电联产电力机组800至1000万千瓦,集中供热系统中热电联产比重达到40%以上。依托北疆电厂、临港经济区和南港工业区绿色煤电项目,大力发展超超临界、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IGCC)等先进燃煤发电技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程。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逐步实现天津市供热锅炉改燃或热电联产替代;落实陈塘庄热电厂外迁和第一热电厂、永利电厂等小火电关停工程;继续推进10吨及以下单体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程;推进和平区无燃煤区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和平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提高工业能效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把项目能耗准入门槛,从源头防止高耗能低水平项目的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和支持力度,推进冶金、电力、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的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合理用能评估制度;以“平改坡”、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建设分项计量和远程传输数据采集平台,逐步建立完善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启动农村地区低碳建筑试点工作;鼓励能源服务公司进入节能建筑改造市场。(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委)

3.构建低碳交通体系。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探索紧凑型城市发展道路,促进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地铁4、7、10号及Z1、Z2、Z4、B2等线路;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运营车辆,优化公交线路,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全面推行汽油车国Ⅳ以上、柴油车国Ⅲ以上排放标准;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开展港口能效考核和节能指标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提高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牵头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公安交管局)

(四)培育低碳生活方式。

1.引导绿色出行方式。巩固自行车出行比例高的优势,完善自行车和步行道路系统,营造良好的自行车、步行空间环境;增加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合理引导市民选择“自行车/步行+公交/地铁”的绿色出行模式。(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协作单位:市规划局)

2.培养低碳消费习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媒体广泛宣传低碳消费理念,编写市民低碳行为导则和能源资源节约公约,发挥水、电等资源类消费品的价格杠杆作用,增强居民节约能源资源和低碳意识,引导合理消费,逐步形成以低碳消费为时尚的消费习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民政局)

(五)开展低碳示范建设。

1.低碳产业示范。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和新能源低碳产业试验区为依托,重点开展风力发电设备、绿色电池、太阳能电池、电动汽车、发光二极管(LED)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低碳能源示范。充分发挥空港经济区太阳能、地热能和非常规水源热能应用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发电技术,扩展地(水)源热泵、地热井等地热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率,扩大使用规模,构建以太阳能、地热能和非常规水源热能利用为特色的低碳型能源利用体系。(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电力公司)

3.低碳建筑示范。

(1)低碳楼宇建设示范:以绿色建筑设计为基础,以“零碳排放”为目标,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低碳大楼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绿色建筑认证示范:推进空港经济区办公区A地块和研发区B地块开展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认证工作,推广认证经验,鼓励其他园区或企业参与LEED认证,提升天津市绿色建筑水平。(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4.低碳交通示范。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构建以公共交通和非机动化交通为主导的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人性化的绿色交通设施和环境,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政策,建立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引导绿色出行,减少个体机动化交通。(牵头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5.低碳技术示范。

(1)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示范:联合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绿色煤电IGCC项目和大港油田,开展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研发和示范。(牵头单位: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智能电网示范: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配套工程为示范,探索研究区域智能电网构建技术,提高配电网对供需信息变化的反应能力和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能力。(牵头单位:市电力公司,协作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6.低碳园区示范。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国家级低碳产业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点,以天津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为平台,组织开展低碳技术推广;利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开展低碳发展政策、体制、机制创新。(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2)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低碳型宜居示范新城建设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现代服务等低碳产业;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智能电网,建设无燃煤区;永久性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出行方式。(牵头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3)于家堡中心商务区:以低碳示范城镇建设为重点,以绿色建筑优化设计及低碳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为支撑,通过低碳理念的城市环境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实现综合体内的全面低碳排放,建设局部区域“零碳排放”试点。(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4)滨海高新区:以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基础,建立以新能源和环保产业为主的节能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开展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引导低碳节能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滨海高新区科技创新辐射作用。(牵头单位: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5)空港经济区:以打造低碳经济先进区域为目标,大力引导低碳发展,建立低碳型能源利用体系,建设分布式能源站;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养低碳示范企业;优化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信息化管理,组建低碳节能联盟。(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7.低碳社区示范。以低碳理念为指导,以低碳技术为基础,分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和南港生活区建设低碳社区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城市居民价值观念和生活、消费方式的变革。(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开发区管委会)

8.低碳小城镇示范。以太阳能、地热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等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为重点,在静海县大邱庄镇开展低碳小城镇示范建设,实现新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安置区新建建筑100%为绿色建筑。(牵头单位:静海县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1.建立低碳发展相关标准和评价制度。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系统、科学、合理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引领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鼓励企业或相关机构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天津市节能低碳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并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搭建自主创新平台。组建低碳城市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低碳技术研究所;研究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低碳领域相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科委,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建立低碳服务体系。加大对企业低碳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低碳技术、低碳产品等服务公司发展,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服务作用;构建碳信息数据分析系统、基于网络的气候变化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和分析研究,为低碳发展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协作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

(七)增加城市碳汇。

1.增加林业碳汇。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河流两侧、农田林网、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建设工程。在蓟县、武清区等立地条件较好的西北和北部区域、地段,因地制宜营造成片林地,增加森林面积;强化道路、河流景观绿化建设,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区县级道路、乡村公路、河流两侧实施造林绿化,内侧实施景观设计,形成较宽生态林带。2011至2015年累计造林4.9万公顷,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3%。(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协作单位: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

2.提高林业碳汇能力。加强现有林地管护,提高林业碳汇能力。加强对蓟县山区现有森林保护和工程区管护,建立稳定的护林队伍;加强森林防火防御体系和林业病虫害预防体系建设;对低效林和灌木林进行健康和近自然经营,并补植改造;优化林木种苗建设,重点培育适合天津自然条件的抗性强、耐盐碱树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蓟县人民政府)

(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1.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及时跟进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进程,依托当前经济、产业、能源、森林、土地、环境、气象、海洋等监测、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天津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

2.编制2005年和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按照《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完成天津市2005年和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完成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为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探索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以天津市温室气体清单为依据,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将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地分配到各区县,研究并逐步建立区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

1.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体现地方工作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包括总量目标、配额管理、监测报告核查、交易、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等要素的基本框架体系,有效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力争在2013年实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试运行,扎实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形成符合天津市社会经济特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2.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积极开展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自愿碳减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配套的登记结算、信息发布、核证认证等制度,积极开发交易产品,完善交易服务,培育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金融办、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十)创新完善政府引导体制机制。

1.编制实施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两方面,全面谋划“十二五”时期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细化目标任务,为建设低碳城市,完成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法制办、市统计局)

2.研究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体系,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低碳发展的目标责任,评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的有效性,披露考评信息,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监察局)

3.完善促进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利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用好用足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天津市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并通过建立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适时予以调整和修订,保障和促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

五、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2011年至2012年6月)。正式启动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低碳发展氛围。重点工作包括:成立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天津市2005年和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示范建设,组建低碳城市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设立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等。

(二)攻坚阶段(2012年7月至2014年)。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行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不断总结实施成效和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部署,不断完善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工作包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考核体系,编制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体系;制定完善一系列促进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政策法规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立低碳发展标准与评价制度和低碳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增强低碳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等。

(三)总结阶段(2015年)。继续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建设进度,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重点工作包括: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总结评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示范建设成果和经验,根据国家要求和天津市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十三五”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天津市的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并加强与国家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各区县和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激励机制。研究设立推进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宣传培训及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示范试点的建设和运营,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利用价格机制,调整能源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和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三)扩展国际合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按照天津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技术转让、交流对话等活动,充分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各种机制,增强国际先进低碳技术、先进管理技术和资金的引进、消化和吸收能力,拓宽对外合作范围和渠道。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的信息沟通工作,确保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保持一致。

低碳试点 第6篇

一、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主要进展

(一) 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0 年、201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批共42 个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各试点地区按照国家部署和各地低碳试点实施方案要求, 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各试点地区均提出了较为严格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 2013 年上半年, 组织开展了2012 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 列入试点的10 个省市2012年碳强度比2010 年下降平均幅度约为9.2%, 高于全国6.6%的总体降幅。 二是部分试点城市设定了碳排放峰值目标。 第二批试点省市通过设定碳排放峰值目标, 以倒逼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 各试点省市均提前完成2005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部分还安排专项资金, 加强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和能力培训。 多数试点的地级城市也积极编制本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四是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试点地区出台了一批推动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部分地区还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低碳社区、低碳产品认证等试点, 建成一批低碳示范社区、产业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商业。 五是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各试点地区积极扶持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试点地区已经形成一批低碳技术创新示范产业。 各试点省市还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优先推广的低碳能源、原材料替代、碳捕集利用封存等低碳技术。

(二)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展情况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2011 年启动以来, 7 个试点省市高度重视, 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013 年6月深圳市正式启动上线交易, 截至11 月份, 累计交易量超过13 万吨二氧化碳, 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850 万元。 上海、北京也于11 月启动上线交易。 各试点省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深圳市由分管副市长亲自抓试点工作, 加强了协调力度, 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快了试点进度。 北京市成立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市金融局、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市容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设立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委员会和碳排放权交易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并组建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专家委员会。 其他试点省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 二是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深圳、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都组建了专门人才队伍, 完成了基础体系建设。 试点省市普遍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入的企业碳排放盘查, 调研企业的意愿和建议, 提出了实施方案。 三是因地制宜提出试点方案。 各试点省市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 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差别和特色, 如选择的行业范围、纳入交易的企业、配额分配的方法和标准、允许抵扣的自愿减排指标比例、 登记注册系统的设计等, 充分体现了“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原则。

(三) 其他方面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试点。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批认证目录包括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4 种产品, 并在广东、重庆等省市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工作。 二是研究开展低碳社区和低碳园区试点。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研究工作, 探索社区低碳化管理新模式, 减少居民生活领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展低碳工业试验园区试点工作, 研究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政策。 三是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CCUS) 试验示范。 印发了 《关于推动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通知》, 成立了有国内40 多家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的CCUS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积极开展CCUS工程应用, 中石油、中石化、华能等大型企业均在开展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示范工程。

二、深入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考虑

下一步, 将从我国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试点示范工作,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好重大政策文件。 做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013~2020 年) 》、《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完成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本起草, 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编制完成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 系统提出我国2030 及2050 年低碳发展路线图。 研究制定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建议方案》并上报国务院。

二是完善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政策体系。 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消费等方面配套政策, 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 研究提出低碳城市、园区、社区和商业等试点示范建设的规范和评价标准。

三是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 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制定低碳试点示范评价考核办法, 对“十二五”时期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及时总结和交流低碳发展经验。 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低碳试点 第7篇

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3年度各省市区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完成考核结果, 2013年陕西省计划降低3.7%, 实际完成5.35%;“十二五”前3年累计下降14.4%, 完成总体进度的85%, 年度目标及进度目标均超额完成。陕西省被评为全国优秀等级, 予以通报表扬。

据了解, 陕西省是“十二五”国家确定的低碳试点省, 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并将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纳入各市区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建设一批低碳试点园区及试点企业, 扩大森林碳汇规模等一系列举措, 极大地促进了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同时, 陕北油田利用二氧化碳地下驱油初具规模, 在全国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利用一条龙产业化, 受到高度评价。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已将该项目列入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支持计划。 (摘自中国建材数字报网)

低碳试点 第8篇

2 西樵镇镇区建筑风貌

3 西樵镇夜景

西樵镇位于广东佛山西南部, 珠江三角洲腹地的南海区西南部, 辖区总面积176.63平方公里。2013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8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78.06亿元, 工商税收19.39亿元。作为产业强镇, 西樵镇已形成纺织、文化旅游、陶瓷建筑、五金电器、印刷包装、商贸服务、酒店餐饮等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之一, 西樵镇一直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 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先后获得“全国文明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社会 (休闲) 示范镇”、“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以及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称号。

4西樵山

5 远眺西樵镇

6 听音湖片区规划图

1 总体规划与绿色低碳实施方案简介

西樵镇镇域总体规划于2009 年进行修编, 主要根据《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佛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 》及《南海区西樵丹灶九江发展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根据西樵镇现状空间与产业分布特点, 考虑突出竞争优势选择原则及产业发展趋势, 将西樵镇的产业与发展空间划分为三大区, 分别是商贸服务区、生态休闲旅游区和特色产业区。发展方向可以概括为:“向东加强 (佛山) 中组团联系, 向北发展商贸服务, 向南发展生态休闲旅游, 向西发展特色产业”。

现状西樵镇的镇村体系格局为中心城区 (官山) 城区 (民乐、太平、大同、西岸) 村 (村委会级) 三级。通过近几年的发展, 官山中心城区无论在常住人口数量、经济规模还是对周边的辐射能力上都具有明显优势, 太平城区因纺织产业基地区的存在尚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为加强城镇建设的可行性, 集中精力搞好西樵商圈建设, 同时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避免无序扩张, 规划在充分尊重现状发展的基础上, 将西樵镇域村镇体系结构规划为四级:镇 (城) 区副镇级中心村一般中心村基层村。

西樵镇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后, 针对财建 (2011) 867号文关于加快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 先后编制完成了《西樵镇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专项实施方案》、《西樵镇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实施方案》、《西樵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西樵镇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西樵镇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五大专项实施方案以及《西樵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实施方案》、《西樵镇落实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分析了西樵镇建设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基础条件, 在此基础上提出西樵镇建设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的发展重点, 包括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用地集约性及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及城镇文化特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并提出西樵镇建设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实施项目及计划安排。

2 开展人居环境建设与村庄整治工作, 打造绿色宜居城镇

2.1 人居环境建设

2.1.1 文化旅游引领经济发展

旅游业一直是西樵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 西樵接待游客245万人次, 实现旅游收入4.6亿元。进入“后节能减排”时代, 产业发展的后劲, 不再单纯以土地、劳动力等传统的要素投入来支撑, 而是围绕文化、金融、科技、人才等新元素去获取。西樵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逐步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即借助“文化突围”, 引领产业向“智造”升级。目前, 西樵镇正围绕建设“文翰樵山”岭南文化高地的目标, 实施“文化引领”战略, 以文化旅游为主导产业, 全面探索和推进文化与产业、城市、环境、民生融合的科学发展之路, 振兴岭南名山, 建设岭南名镇。

2.1.2加大西樵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力度

西樵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对西樵山环境进行整治, 从2009年至2012年期间, 共投入资金约4720万元, 主要用于景区内道路绿化、配套设施智能化建设、森林景观改造等。通过制定实施《西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22025) 》、《广东省西樵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计书》、《加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内容对西樵山进行地质遗址保护。同时, 为使西樵山的建设可持续发展, 西樵镇通过采取严格按照规划开发, 依法建设景区项目;严格控制村宅建设, 做好居民社会调控工作;加强景区监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三大举措对西樵山进行监督管理。

2.1.3 大力推进城区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应用工作

根据《佛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 西樵镇已推进落实城区建设项目实施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应用, 近年新建建筑大力推广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现阶段, 政府投资项目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民用建筑全部要求达到节能建筑标准 (私人住宅、农村宅基地除外) 。

2.1.4 生态创建打造宜居环境

西樵镇创建广东省宜居城镇今年已通过佛山市验收;山根、显岗、崇南、新河4村居已达到省级创宜标准;岭西、儒溪、朝山、樵华、樵园、樵泰、东碧、西樵8个村居已达到市级创宜标准。其中儒溪、岭西、朝均已通过佛山市验收。

7 西岸酒店鸟瞰效果图

8西樵山国艺影视城油麻地街景

9 西岸旅游产业园规划总平面图

2.1.5 全面提升改造绿化和绿道网建设

2012年, 重点对樵金路、樵华路、朝柏路、致兴路的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樵金路、樵华路、朝柏路已完成改造, 改造面积约36657m2, 投入资金约460万元;另外, 重点推进官山城区段城市绿道及平沙岛环湖堤岸、西樵山天湖公园社区绿道的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 所有绿道网建设工作已顺利完成。

2.1.6 完善配套, 关注民生

道路建设方面, 樵高公路、龙高公路、樵丹公路、樵金公路、西二环、广明高速等主干公路贯通全境。公共交通方面, 开通镇巴线路16条, 投入车辆154台, 实现村村通公交。治安监管方面, 全镇共装有视频监控点2610个, 全面增强社会防控网络体系。

西樵镇社会各项服务更加完善。2012年全年举行各项活动220多场次, 惠及群众达25万, 送影下乡180场。全镇共有体育场地417个, 举办体育竞赛约86次, 参加南海区级以上各项比赛共获奖牌115枚。建成安全小区166个。

2.2 环境整治

2.2.1 落实节能减排工作, 大力推进“三统一”循环经济

为贯彻执行上级节能减排治污工作要求, 截止到目前为止, 全镇已关停了25家建陶企业、14家印染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类企业22家。通过对重点企业的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的环保进行技术改造, 落实了二氧化硫、粉尘等污染物的削减, 为区域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进行了整治提升工作。

从2005年开始, 纺织基地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 确定了统一供热、统一供水、统一污水处理 (治污) 的“三统一”的发展基地循环经济的规划。园区采用创新环保监督机制, 建立村级环保监督员制度。镇财政出资聘请45名村级环保监督员, 加强环保部门与环保监督员的联动, 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偷排、直排苗头, 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公开环保投诉专线, 二十四小时专人接听, 环保部门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最大限度地遏制了企业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时间进行偷排直排的行为。对现有的污染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实行企业第一次发现偷排直排行为的, 责令停产整顿, 第二次发现的停产关闭。

2.2.2 锅炉整治取得显著效果

2012年, 全镇纳入南海区整治的200台锅炉全部按期完成整治。其中, 纳入淘汰类锅炉85台、纳入整治提升类锅炉13台、纳入停用类锅炉102台。通过锅炉的整治, 进一步削减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提高了全镇大气质量。

2.2.3 铺设蒸汽管网提高资源利用率

实行集中供热, 提高资源利用率, 是西樵镇减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提高空气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西樵镇在纺织产业基地和海舟建设两大集中供热区域。当蒸汽管网建设完成后, 热网区域的企业必须主动接入热网使用集中供热, 并淘汰所有在用锅炉。

2.2.4 重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目前, 西樵镇在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三个, 详细情况如下。

汇之源污水处理系统:该系统日处理量能力5万吨, 目前日处理量为4.5万吨, 于2004年开始建设, 现管网总长为42公里, 总服务面积约35平方公里。

樵泰污水处理系统:该系统污水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 目前日处理量为1.6万吨, 于2007年开始建设, 现管网总长为94公里, 服务面积约85平方公里。

西岸污水处理系统:该污水处理厂2012年开始建设, 目前已竣工, 正在调试。

2.2.5开展推进村 (居)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西樵镇目前每月垃圾产生量约为9000吨, 其中27个村 (居) 委会 (不包含5个城市社区) 每月垃圾产生量约为6600吨, 约占全镇垃圾产生量的73%。为进一步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计划在全镇建设村级收集站51间, 农村以吊斗式为主, 城区、住宅小区以地埋式为主。到目前为止, 已有15间村级收集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在建的有2间, 已选址筹建3间, 其余将于2014年底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3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实施情况

3.1 制定符合本镇建设实际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西樵镇建设工作, 西樵镇于2012年6月20日制定了《关于印发西樵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樵府办〔2012〕49号) , 成立了西樵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同时根据《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 (试行) 》的内容, 设立了七个工作组, 明确各工作组的职责与工作任务。为保障绿色低碳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别提出了两点保障措施: (1) 建立专项资金制度, 明确各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方式, 并对项目财务管理进行分级分类; (2) 成立推进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工作的组织机构, 建立定期督办制度。

3.2 结合城市升级发展, 携手共建“至善西樵”

2012~2014年度, 为西樵镇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年, 根据樵府〔2012〕32号《关于印发西樵镇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的通知》, 将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工作列入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日程, 并向镇政府申请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城市升级项目方面, 全镇共有34个重点项目, 其中11个属佛山市统筹、南海区负责、西樵镇参与的重点项目, 23个属镇级重点项目。为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成立了西樵镇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于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规划) 。为使工作高效, 西樵镇监查考核组完善了工作机制, 制定了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以及宣传工作方案。

4 存在问题

4.1 土地指标问题

受区位和交通的制约, 且位于广佛都市圈的“城郊”, 加上周边地区的强势竞争, 旅游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因此, 单凭西樵山旅游尚不足以承担地区产业发展的增长引擎。实体经济依然是西樵镇发展的主要动力, 发展实体经济, 离不开土地的支撑。因此, 需要上级政府加大对西樵镇土地利用扶持力度, 以提升西樵镇实体经济, 进而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树立岭南特色旅游文化高地。

4.2 资金问题

低碳试点 第9篇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 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我国2009 年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促进法》, 2013 年又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 号) , 这标志着我国社会经济转向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因为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而低碳经济是人类应对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而提出的新发展方式和经济形态, 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低碳含量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优环境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 其实质是提高资源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比例, 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 建立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1]。2009 年11 月26 日, 我国政府向全球发出了低碳减排的声音:到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 。

据统计, 我国2012 年建筑陶瓷生产线3 400条左右, 2013 年建筑陶瓷产量达96 亿m2, 2014年建筑陶瓷产量102 亿m2。1993~2014 年, 我国建筑陶瓷产量一直位居世界首位[2]。近30 多年来, 广东建筑陶瓷快速发展, 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建筑陶瓷生产基地和配套基地, 也成为我国最大的陶瓷生产、研发、贸易、信息和人才中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东省重点企 (事) 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首批纳入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报告企业总数为749 家, 其中, 陶瓷企业294 家, 占39%以上, 而佛山市陶瓷企业在294 家中占20%以上。传统建筑陶瓷行业既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 又排出大量污染环境的SO2、NOx、CO2、粉尘、氟化物等, 这种以消耗大量不可再生矿物资源和能源为代价生产建筑陶瓷的传统发展模式已难于满足建筑陶瓷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必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发展循环低碳型清洁生产模式。国际上一些建筑陶瓷企业已从传统资源能源消耗型建筑陶瓷产业逐步转变为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产业, 我国有些建筑陶瓷企业也开始了这方面转变的尝试, 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发展模式将成为可持续的必然趋势之一。在介绍佛山建筑陶瓷企业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的实践基础上, 探讨我国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产业清洁生产的发展趋势, 表明我国传统建筑陶瓷行业可实现从资源能源高消耗型向循环低碳型清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的转变。

1佛山建筑陶瓷企业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的实践

佛山禅城 (清新) 产业转移工业园是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合作组建的, 2009 年2 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经贸委认定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总面积为6 768 亩, 主要承接佛山市禅城区陶瓷及配套产业, 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联手打造全国陶瓷传统工艺升级改造示范基地。园区以建设“工业新城、生态园区”为目标, 以“共建发展、聚集发展、绿色发展”为原则,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水平管理, 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成为拉动清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园区主导行业为建筑陶瓷, 目前园区入驻有16 家陶瓷行业龙头企业, 共建成48 条生产线, 13 条抛光线, 日产瓷砖 (片) 约80 万m2。园区聚集陶瓷行业的品牌企业、技术设备和配套设施等优势资源, 集设计、生产、物流、营销、综合保障于一体, 在园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陶瓷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综合经济实力逐渐增强, 园区经济呈良性有序发展态势。

作为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的佛山群兴建陶厂 (简称为试点单位) , 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促进建筑陶瓷产业可持续发展, 根椐广东省经贸委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请推荐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7]64号) 和广东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5]83 号) 的精神, 按照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2009 年10 月编制了 《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2010 年1 月被批准作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一。经过4 年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 根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第二批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5〕50号) 要求, 2015 年1 月该试点单位提交了《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自查报告》, 2015 年4 月24 日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该试点单位完成情况汇报, 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并进行现场考察和认真质询后, 一致同意该试点单位通过验收。

1.1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情况

如表1 所示, 试点单位在《循环经济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窑炉燃烧器系统改进、喷雾塔和窑炉废气深化治理、窑炉余热利用、80%陶瓷废料生产釉面砖、窑炉燃烧技术的改进和生活污水厂污泥的利用研究等6 个重点项目, 完成5 个, 完成率为80%。

1.1.1 窑炉燃烧器系统改造

该项目改进燃烧器结构, 采用预混式燃气燃烧器, 改善燃烧条件, 提高燃烧火焰温度15℃左右。其混气原理是先进风, 后进可燃气体, 经过混合室混合后, 在受压条件下高速火孔导向管喷出, 在火孔口燃烧, 延长燃烧火焰在炉膛中的停留时间, 具有加热速度快, 火焰温度高, 有效节约燃料的作用;采用二次空气补偿, 提高燃烧火焰梯度强度;调节热烟气的喷嘴射程。这种技术使燃料充分燃烧, 降低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含氧量, 可减少窑炉的废气排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同时对窑炉助燃空气系统和排烟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1.1.2喷雾塔和窑炉废气深化治理

该项目主要进行如下改造:

(1) 喷雾塔废气深化治理方面, 对喷雾塔废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 采用新型高效布袋, 提高粉尘设备除尘效率, 同时增加湿式喷淋沉降室, 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等;

(2) 窑炉废气深化治理方面, 在控制和降低烧成温度、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与排放和原有双碱法治理设施的基础上, 增加一级旋流板塔, 提高对废气中二氧化硫的处置能力;还对喷雾塔废气和窑炉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 共安装3 套, 所有排放口均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1.1.3 窑炉余热利用

该项目利用窑炉余热加热助燃风, 将窑炉废气余热抽到喷雾塔进行再利用。主要工作如下:

(1) 改造原有的助燃系统, 新增加1 台YWNT型高效节能热循环风机和一套加热管道, 并采用复合硅酸铝保温涂料对所有节能改造系统风管进行保温, 并用耐高温防锈漆做防腐保护, 还将原助燃空气球阀改为黄铜铁阀等;

(2) 通过新增设管道, 连接两条窑炉急冷箱体至喷雾塔塔顶, 把回收的烟气余热供至喷雾塔干燥粉料。

1.1.4 80%陶瓷废料生产釉面砖

该项目主要新增部分废料回收设备和检测仪器, 对废料储存仓库进行扩建, 对窑炉进行改造, 对产品配方进行调整, 完成一条利用80%陶瓷废料生产釉面砖生产线改造。

1.1.5 窑炉燃烧技术改造

该项目主要对助燃风机及助燃风供应系统进行改造, 实现分段供应, 实现助燃风动态调节。项目主要是采用预混式燃烧来降低烟气含氧量, 以减少热损失。

1.1.6 生活污水厂污泥的利用研究

该项目未能实施的主要原因是:

(1)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中含有有害的物质, 运输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若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成分较复杂, 燃烧过程可能产生二噁英等污染物, 若处置不当会对周围生态环境危害较大;

(3) 燃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须得到环保部门许可;

(4) 当地环保部门尚未批准。

1.2 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试点单位除了完成上述循环经济5 个重点项目, 还开展了如下相关节能工作:

(1)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29456-2012) 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要求, 试点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从2014年11 月开始启动, 目前已完成能源评审工作;

(2) 在试点期间完成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复审换证工作, 并制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

(3) 完成了其它技术改造项目, 如将2 座型号为2 500 的喷雾塔升级改造成型号为5 000 喷雾塔;喷雾塔风机、窑炉急冷风机、窑炉传动等大功率电机安装变频器, 还对13 台90k W球磨机的电机安装变频器。试点单位“十二五”节能目标总量为2 279t标煤, 实际完成节能量为2 553.81t标煤, 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总目标的112%, 超额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节能指标。

1.3 循环经济试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如表2 所示, 该试点单位 《循环经济试点方案》中确定的万元产值能耗、万元产值电耗、单位产品耗水量、陶瓷废料占原材料比例、工业水重复利用率、粉尘排放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8 个指标均完成, 完成率为100%。

1.4 循环经济试点的体会与建议

1.4.1 抓住建筑陶瓷行业内循环的关键点

建筑陶瓷行业是资源能源高消耗型行业, 需要消耗大量的天然资源, 试点单位利用建筑陶瓷行业产生的废料替代大部分天然矿物原料, 提高废料资源化利用率, 不断促进建筑陶瓷行业内循环的发展。试点单位成立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循环经济试点目标, 制定循环经济管理制度、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循环经济考核和奖励制度, 将循环经济目标分解到各部门, 落实到位, 根据循环经济工作开展取得成效的大小, 对各部门及主要负责完成人进行考核和奖励。

1.4.2 提高建筑陶瓷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

试点单位依靠工艺技术进步来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工艺技术的发展具有阶段性, 需要不断采用适用建筑陶瓷企业清洁生产发展需要的新技术, 升级改造完善生产工艺和装备, 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采用新设备, 才能促进建筑陶瓷企业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

1.4.3 三点建议

(1) 建议政府利用税收、贷款、财政补贴等手段, 鼓励和引导建筑陶瓷企业高效利用资源能源, 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具体的扶持政策, 鼓励和帮助建筑陶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2) 建设建筑陶瓷低碳制备、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新技术推广平台, 使建筑陶瓷企业可及时了解和采用循环低碳新技术, 不断提高建筑陶瓷企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水平。

(3) 希望打破市场和技术的壁垒, 做好政策扶持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不断探索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企业清洁生产的发展模式。

2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行业清洁生产的发展趋势

佛山近年来把发展循环低碳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制定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加强技术创新, 积极抢占低碳技术发展制高点, 力争在低碳技术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逐步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低碳产业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创建一批融生态产业链设计、资源循环利用为一体的低碳经济园区;低碳产业迅速发展,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和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脱硫等环保产业以及LED灯节能产业方兴未艾。这些是佛山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和城市绿色发展“具备的优势和条件”。佛山“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是, 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 突出抓好节能降耗,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导向型社会, 力争2015 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 年下降36%左右, 单位GDP能耗将下降到0.57t标准煤/万元。佛山在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方面, 清洁生产已成为实现节能减排新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 佛山建筑陶瓷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走在全省陶瓷行业的前列, 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数量占全省陶瓷企业的50%以上, 继续在纺织、印染、家电、装备、陶瓷等行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 逐步推向商贸和农业等其它领域, 同时积极参与港企“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促进佛港深层次合作。

2014 年1 月3 日, 广东省科技厅在佛山市三水区主持召开了由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特地陶瓷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的2010 年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陶瓷低碳制备资源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术开发》项目验收会, 该重大专项专注于陶瓷生产过程的低碳制备、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 通过技术研究开发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降低了整个生产过程的碳排放, 累计节约标准煤1.45 万t, 节电755 万k W·h, 实现产值4 823 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彰显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行业清洁生产的发展已见成效。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该项目完成情况汇报, 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并进行现场考察和质询后, 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作为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陶瓷低碳制备资源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术开发》, 将低碳制备、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新技术整合在建筑陶瓷生产过程和融合于建筑陶瓷产品中, 为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示范作用, 展示了其发展趋势。该项目在建筑陶瓷生产过程的低碳制备方面, 通过对工业节能和环保设备的改造, 从变频球磨、余热利用、低温烧成等方面实现了设备和工艺技术能效优化。主要开发研究以下技术:

(1) 低电耗球磨设备改造及技术, 通过对球石比重、形状、配级的分析, 采用二次球磨方式, 将破碎用的大球石和研磨用的小球石分开, 先用大球石对原材料进行破碎, 再放浆转入加有小球石的球磨机进行研磨, 充分发挥大球石的破碎作用和小球石的研磨作用, 提高球磨效率, 降低电耗;

(2) 余热利用干燥技术, 通过对整个工段中余热利用情况的研究和分析, 结合建筑陶瓷产品质量要求, 采用双层干燥设备, 并对整个干燥段的热风循环系统进行改造, 降低了能耗;

(3) 陶瓷低温烧成技术和一次烧成技术;

(4) 建筑陶瓷厂节能建筑设计;

(5) 建筑陶瓷生产过程节能控制技术;

(6) 改进烧嘴与降低能耗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开发研究, 既降低了电耗、煤气和煤的消耗量、水耗量, 又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对资源能源、节能设备、材料、环保技术和精益管理等发挥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佛山某公司是一家富有创新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聚焦于技术创新与材料基础研究, 建有世界较大、配套较完善、设备较先进、功能较齐全的建筑陶瓷研发中心, 于2008 年获国家批准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发工作, 还在意大利著名瓷都萨索罗建立产品研发中心。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方面, 通过对建筑陶瓷工业固体废弃物性能及配方研究, 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相容性研究, 以及陶瓷厂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利用陶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陶瓷工业废渣进行回收利用生产具有明显吸声绝热效果的生态环保建材, 实现年产60 万m2吸声建筑材料的生产示范线, 减少工业废渣1.1 万t。采用低温烧结及创新烧成工艺技术, 减少了天然矿物的使用, 降低了能耗, 实现了原料及能源的双节约。利用该技术开发了低成本生态环保产品, 主要有轻质砖、一次烧成工艺生产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和低碳制备技术生产陶瓷釉面砖等, 其中节能建筑陶瓷板材导热系数为0.154 W/m·k, 平均吸声系数为0.3。与该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主要是研究废渣连通多孔陶瓷材料成孔方法、材料生产配方体系研究、高烧失多连通孔洞陶瓷材料快速烧成工艺、复杂多孔无机吸声材料对环境噪声的消除影响因素研究、后期加工技术市场推广和产品绝热性能研究。

全球当今已进入循环低碳经济时代, 对于高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的建筑陶瓷行业来说, 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开发能耗低的薄型瓷砖、实行低碳认证等已成为循环低碳型建筑陶瓷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3结语

从佛山打造建筑陶瓷传统工艺升级改造示范基地和建筑陶瓷企业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的实践中, 可以欣喜地看到, 通过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管理创新、低碳制备、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整合开发研究, 我国建筑陶瓷行业在循环低碳化发展方面已经取得较显著的成效, 表明我国建筑陶瓷产业已从资源能源高消耗型向循环低碳型的发展模式转变, 这是我国建筑陶瓷行业清洁生产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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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刚, 刘树.GB/T4100-2015《陶瓷砖》新国标解读[J].佛山陶瓷, 2015 (9) :1-5.

[3]吴清仁, 吴善淦.生态建材与环保[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3:77-78.

低碳试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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