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
大湄公河次区域(精选8篇)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1篇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已经持续了二十几个年头,随着合作机制的逐步成熟与稳定,围绕环境保护开展的合作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从大的方向看,现有的合作机制主要有以下四个类型,一是国际组织积极推动的合作,如亚行主导的次区域合作机制,二是次区域国家间的相互合作,如大湄公河委员会;三是次区域外国家参与的合作,如美国的“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四是国际间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合作,如“拯救湄公河”联盟。
(一)亚行主导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机制
1992年,湄公河沿岸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举行了首次部长级会议,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合作机制正式建立。亚行作为出资方,主要为该区域的各项合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沿岸国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合作进展的如火如荼,现已在交通运输、能源开发、电信通讯、环境保护、农产品贸易、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合作。
1995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将“环境”确定为主要的合作领域之一,正式将次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上来。目前的环境合作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环境工作组会议、环境部长会议、具体的环境合作项目。
大湄公河环境工作组会议每年都在各国召开年会,其会议目标在于对次区域内的环境进行管理,促进环境项目,特别是核心环境项目的顺利实施。大湄公河环境部长会议作为一种各国间的高层环境对话形式,第一届会议于2005年5月在上海市成功举办,不仅表现出了中国作为一个对环境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更突出了各国高层对环境问题的热切关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核心环境项目包括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扶贫、流域环境监测等领域。现阶段,正在执行的核心环境项目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合作项目,主要包括五个子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部门战略与经济走廊的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多样性走廊建设、环境绩效评估和可持续发展计划、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发展与制度化以及项目发展与可持续财政项目。
(二)湄公河次区域内国家间建立的合作机制
1. 大湄公河委员会
1995年,由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共同签署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引发了各国对环境合作的关注,该协定将公平合理利用、不造成重大损害等作为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原则。同时决定在湄公河流域开发和管理的一切领域进行合作,包括了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渔业捕捞、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目的是在流域发展经济的同时维护其生态平衡,以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湄公河委员会由三个常设机构组成:即理事会、联合委员会和秘书处。三个常设机构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流域内的生态环境。
2. 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
东盟—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合作机制始于1996年6月。东盟7国加上老挝、缅甸、柬埔寨和中国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了首次部长级会议,建立了东盟—湄公河合作机制。通过各国间的一系列对话和共同的合作项目,增进了东盟及湄公河流域国互惠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推动了湄公河流域经济和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该机制最具代表性的项目如“发展农业、加强农业生产、支持国内消费与出口”、“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的附加值与技工出口能力”等。这些合作项目旨在开发资源,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能力,倡议有关国家和地区以及金融援助机构参与到合作机制中来,争取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实现次区域的美好未来。
3. 湄公河上游四国的合作
由于次区域六国在湄公河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导致了上下游国家在资源利用方面很难达成统一的合作机制。对于同处湄公河上游的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个国家来说协商合作似乎是次区域经济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中、老、缅、泰四国的合作被称为“黄金四角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建设中国西南通向中南半岛的陆上通道和经济走廊,实现人、财、物各项资源在区域内流通,实现两大市场的对接,并促进小范围区域内的经贸合作与发展。
(三)湄公河次区域外国家参与的合作
1. 美国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于2009年7月与湄公河下游的泰国、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家在普吉举行了外长会议,宣示着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的正式开启。在环境领域,美国仅2010年对次区域的环境项目投资就高达2200多万美元,主要支持以下四个项目:一是利用三年的时间协助湄公河下游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粮食保障、居民生计的影响方面进行合作;二是湄公河委员会和密西西比河委员会签署的“姊妹河”合作协定,目的在于加强流域内水资源的综合管理。三是开发“预测湄公河”这一预测性模型,用以预测气候变化对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四是资助流域沿岸诸国的各大高校进行关于流域如何治理有机污染的研究。
2. 日本
日本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间的合作由来已久。2007年以来,日本投入到湄公河次区域的治理资金已经达到了4亿多日元,除此之外,2009年,日本政府还承诺将在未来3年内向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提供56亿日元的援助,以稳定次区域国家的经济繁荣和发展。其中,有关环保项目的援助包括:控制气候变化的自然环境保护项目、扩大森林面积、打造绿色湄公河流域的水分配项目等。推动了“产业大动脉构想”的实施。除此之外,日本将凭借着高度发达的科技和先进的环保理念带动次区域环境保护的发展。
3. 印度
印度也是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90年代,印度就大力发展了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在2000年与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5国达成了恒河—湄公河流域的合作。此外,六国在2001年还共同签署了《恒河—湄公河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加强了印度与流域国的贸易联系,仅2009年双方的贸易额已经达到了480亿美元。随着东盟—印度自贸协定开始实施,意味着印度与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四)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合作
非政府组织(NGO)在世界范围内的各个领域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仍有大量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活跃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他们往往比较关注流域的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在政府对环保等事项进行决策时,NGO组织通过相互配合,开展调研、制造舆论,给政府施加舆论压力,从而让政府决策更偏向于环保建设和居民的福祉。2009年,多家国际民间组织在曼谷成立了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盟—“拯救湄公河”,并通过多项措施,增强了湄公河沿岸居民的环保意识,督促流域各国政府保护湄公河的生态环境。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已经进入了第三个十年,次区域的合作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该区域的各项合作。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希望与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背景下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合作增添了新的契机。
(一)环境合作法律机制的专门化程度低
1. 缺少专门化的环境合作协定
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的不断繁荣与发展,流域内国家间以及流域内国家与流域外国家间的各项合作也在与日俱增,但合作项目大多停留在与经济息息相关的水电开发、经济贸易、交通运输等领域,而与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专门化的环境合作协定却迟迟没有制定,一些涉及到与环保有关的约定仅仅散见于其他各项合作协定当中,如《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赫尔辛基规则》等,这些协定虽说均有提及环保合作的有关方面,但毕竟不是专门化的环境合作协定,不能系统的解决棘手的环境问题。
2. 缺少专门化的环境合作委员会
大湄公河委员会(以下简称“湄委会”)是次区域最具代表性的合作组织机构,但由于所管辖的合作事项过于繁杂,往往不能很好的兼顾到环境合作方面的相关事宜。湄委会从性质上来说仅是一个各国进行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且其活动经费大多来自各国的资助和捐赠,这使得湄委会不能保持中立地位,所做决策也不能客观公正。现阶段,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湄委会下设专门的环境合作委员会是明智之举,不仅能专职环境保护事务,而且能够与环境为纽带扩大流域国的交流与合作。
3. 缺少专门化的环境争端解决机制
一个有效的法律机制若缺少了争端解决方式,必然会导致该机制的运行受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由于其特殊性,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合作机制的争端解决方式,而要在遵循一般争端解决机制原则的背景下发展一套适合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争端解决方案。正如上文所提,要设立专门的环境合作协定,建立专门的环境合作委员会,若以上都能实现,那么专门化得环境争端解决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各个子系统相互配合,相互统筹,才能从根本上系统化的解决环境问题。
(二)尚未建立流域各国均参与的环境合作标准
1995年4月5日,湄公河下游的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四国共同加入了《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但流域上游的中国和缅甸由于地缘位置等原因没有加入该合作协定。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合作协定很大程度上代表的是湄公河流域下游国家的利益,却不能很好的保障到上游国家利益。总的来说,大湄公河次区域是一个环境综合要素的整体,流域各国的生产生活都将对次区域环境要素造成影响,单靠流域某一个国家或是某几个国家的力量是远远不足以有效控制住流域污染并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在流域各国进行环境保护的利益协调,争取让流域的每个国家都参与到环境合作中来。
三、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完善建议
“环境保护”成为这几年炙手可热的词汇之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保护也不例外,但受流域现实条件的影响,必须走流域各国合作的道路才能有效治理次区域的环境污染,保护次区域的生态环境。但合作的过程必然面临着种种问题,例如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的专门化程度低、合作标准不统一等等,只有解决这些现实性问题才能让次区域的环境合作顺利进行。
(一)提高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的专门化程度
1. 制定《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协定》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合作法律机制由于缺少专门化环境合作的协定,所以存在着环境合作法律制度过于原则化、宽泛化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制定一部专门化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协定》,该协定要在遵循国际环境合作各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定有关水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植被保护与水土保持、空气质量检测等与环境相关的环保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各国治理污染部门的职能权限划分、流域国在治理污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各国如何相互配合进行污染控制与防治等方面。且各国应全面磋商,积极配合落实协定的制定与实施。
2. 设立专门的环境合作委员会
为了协调流域各国环境合作法律机制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在湄委会下设环境合作委员会专职负责各国在环保领域的合作。首先,环境合作委员会应考虑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分管环保合作的某一具体事项,做到各环保合作事项均能落实到位。其次,环境合作委员会还应积极吸纳各领域的环保专家、环保工作者、环保NGO成员,在制定规则和制度时能够全面吸收各方意见,让规则和制度有存在的现实价值和意义。最后,环境合作委员会还应公开每一项决策、决议,接受流域各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 建立独立的环境争端解决机制
在环境合作方面,各成员国需在遵循国际合作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如何通过合作来解决环境争端,建立独立的环境争端解决机制。当各国在合作过程中遇到争端时,首先当然是尊重各国的话语权与自由裁量权,让争议方进行充分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应发挥环境合作委员会的纽带作用,具体来说就是让环境合作委员会的专职协调部门参与到争端解决的斡旋过程中来,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裁决。且该裁决应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将裁决书以行动的方式实施。
(二)努力建立流域各国均参与的环境合作标准
就大湄公河次区域享有的环境合作标准来说,很多学者和专家似乎都在寻找一种各国均参与到环境合作过程中的最佳合作标准,希望绞尽脑汁将该标准制定得最优化。其实不然,由于现阶段的环境合作法律机制还不成熟,从环境合作实施细则到争议解决都是一个不断探索、成熟和完善的过程,要在现阶段制定各国均参与的最佳环境合作标准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不妨换个思路,先结合次区域环境合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各国均能接受的最低合作标准,当各国在认可该标准并都参与到其中之后再不断完善至最佳标准。至于这个最低标准的具体制定,需要沿岸各国均参与到合作的谈判过程中,在兼顾下游国家生态利益的前提下,不抑制上游国家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在对待沿岸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国家出资治理流域污染方面,应对出资困难的国家给与适当的优待;在流域资源丰富和贫乏地带,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打破地缘限制;通过以上各方面努力,制定最低的环境合作标准将指日可待。
四、结语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合作对中国乃至流域内各国都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环境合作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流域内的生态环境,为各国在该区域的其他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且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有关环保法律制度的运行和实施,促进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协调解决环境争端。制定专门化的环境合作法律机制有利益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合作朝着专业化、具体化、明确化的方向发展,虽说流域各国在环境合作过程中出现摩擦甚至是矛盾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当环境合作机制都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来规范时,环境合作将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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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郭延军,任娜.湄公河下游水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J].世界政治,2013(19).
大湄公河读后感 第2篇
湄公河,一个读着就有人情味的名字。这条从中国青海省出发,流经中国云南省、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而入南海,排行亚洲第四大河,我曾在地理书上见过它的名字和它留在地图上的线条身形,也有一闪而过其上游澜沧江的肤浅印象,但当深入阅读黄风、籍满田合著的《大湄公河》之后,这条河流自然的野性与复杂人性交织在一起的力量汇合而成巨大的文字冲击力,让我有些猝不及防,扩张着我的阅读视野,我体会到了阅读的快感。
文本扎实、硬朗的风格,特别是通篇俯拾即是的细节复原的现场,让这部作品显示出非虚构所特有的真实,以及这种真实带来的震撼感受。非虚构写作遵从事实,秉承诚实写作的原则,又支持写作者以个人视角的独立写作,这就为创作提供了作品艺术化的空间,也让作品品质有了高下之分。
20xx年xx月xx日, 3名中国船员在金三角遇害,中国警方派出专案组,将案件主犯押解回云南伏法,伸张了正义,《大湄公河》所记述的这段史实,其实已经有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传播,但是《大湄公河》一出,仍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赞誉,关键就在于它的品质与品位的胜出。以非虚构写作中的“细节”一词而论,《大湄公河》可谓将“细节”发挥和运用到了极致。
利用细节的穿透力去抵达人心。“祭拜的这天早上,一个男孩和一个男青年,背起背篓从家里出发。背篓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祭品,有必备的稻米和公鸡,还有花朵、石头、草木,每样东西都是精心准备的,所有的祈求与敬畏都包含在里面。他们肩负着村寨的使命,一前一后行走在山路上,像结伴去赶集。按照祖先留下的规矩,两个人沉默不语,只有心照不宣的脚步声,告诉寂静的山林和土地,他们一早要去干啥。”湄公河流域浓郁的水文化背景,水的清澈柔软,与发生在这里的惨绝人寰的案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样的细节描写蕴含着诗性的抒情,更激发了人们对恶的仇恨与警惕。
“被淘得千疮百孔的礁石,颜色大都褐铁似的,或孤零零立着,或散乱一片,或成群结队聚集了。吃水的地方,浸下一道白带,河水上涨时淹没,消退后又露出来。每块礁石都我行我素,一块是一块的`长相。即使同一块礁石,同一片礁丛,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距离看,尊容也不一样,姿态也不一样。前看如金刚怒目,后看如厉鬼狰狞;早看像村姑浣纱,晚看像老翁濯足;远看似群牛戏水,近看似草莽啸聚。一个浪头盖过去,要么被劈头盖脸地淹没,要么将浪击碎抛向天空。”这是自然场景的细腻摹写,在作者笔下,湄公河的每块礁石都有声有色,有形有神,在此发生的任何事在读者的心里所营建的可感可知的现场氛围,此时的阅读会不由自主地发生追随效应,这种自然产生的魅力就是好作品的特征之一吧。
“在蓝得响脆,禁不住想伸手掰一块儿,像锅巴一样吃掉的天空下,一列列山脉横在天边,衔接着上苍与大地。”这样的细节展示在作品中比比皆是。点绘出了线,线构成了面,面面相连,于是所追述的事件现出了立体的真相。一个个细节如水滴慢慢汇集,逐渐显出溪水的形状、小河的风貌,进而有了大江的气势,巨流的凶险,终于与人的恶性相交织,上演了一出震惊世界的惨案,也演绎了中国警察决不放弃的做事韧性。
如临其境,如品其味,如见其貌,如闻其声,最后,如愿得实。在以新闻为背景的真实性要求下,还原现场,最强有力手段便是细节的有效组合与堆叠了,在强化真实性的同时,引导读者的心理进程,实现作者的文字和读者的心灵同时抵达新闻纪实与小说想象力的共赴之地。《大湄公河》因为既具有了真实性,又成全了其文学性。让人看到了一条河流从涓涓细流到奔腾咆哮,从蜿蜒曲折的挣扎到激流入海的驯服,自然环境的险恶与独特,人在其间,“除了绞滩、触礁、搁浅这些危险,近几年又多了被抢劫的危险”,这些便是自然而然的了吧。
在阅读非虚构作品的时候,我会特别注意细节的真实与合理性,以为这是检验一部作品成败、高下的一则重要标准。《大湄公河》让我体验到细节文字所构成的力量,它是国际背景中的绵密针脚,是人物性格中细致入微的刻画,也是情节推进中合理入情的严谨演绎,这些细节的层层叠叠,最终成就了作品的高品质。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3篇
关键词:玉溪 中小企业 GMS 机遇
0 引言
大湄公河次区域(以下简称 GMS)合作是指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协调支持下,湄公河流域的中国、越南、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6个国家开展的旨在促进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区域合作。至2007年,各成员国已动员资金100多亿美元实施了180个合作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帮助湄公河次区域成为东亚乃至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也使GMS成为云南省周边最重要的国际区域市场。玉溪作为云南省的重要经济城市和GMS交通物流走廊的重要连接城市,虽然近年来与次区域国家的经贸往来日趋紧密,但作为其对外经贸合作主体的中小企业在参与GMS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巨大提升空间。因此,如何使更多的玉溪中小企业全面理性认识参与GMS经贸合作的战略机遇价
值,对帮助玉溪快速、高效融入GMS经贸合作尤为重要。
1 GMS经贸合作为玉溪中小企业带来的机遇
1.1 为玉溪中小企业“走出去”带来更有利的外部环境 自2005年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昆明宣言》通过以来,GMS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多个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为玉溪中小企业对外经贸合作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
首先,云南省连接次区域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一个以昆明为中心、辐射整个区域的全方位立体交通网络已具雏形。玉溪距省会昆明不足100公里,随着昆曼大通道的中国段、老挝段的贯通和泛亚铁路东线的确定开工以及滇中城市群构想慢慢浮出水面,区位优势日渐凸显。
其次,随着《GMS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等协议顺利实施,使阻碍资金、人员、货物跨境流动的壁垒也大幅减少。同时,由于次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以及中小企业的独特优势,所以在区域、国家以及省市层面都对中小企业参与次区域经贸合作给予充分重视。自GMS合作机制成立之初,合作各方就将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了一个重要合作领域。在2008年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更是明确指出,中国政府鼓励本国中小企业参与次区域经贸合作,对中小企业扩大出口、以合资、联营等形式开展区域内企业间合作给予积极支持。目前,云南省也在资金、税收、风险规避、出入关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了诸多优惠便利。玉溪市更把参与GMS经贸合作作为本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中小企业开拓次区域市场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化服务。
1.2 为玉溪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次区域五国(不包括中国),总面积达19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亿。区域内拥有大量世界级潜在矿产资源地,特别一些我国缺乏又急需的矿种如石油、天然气、钾盐、宝石、铂等在次区域相关国家也有较大储量。除矿产资源外,次区域国家还盛产木材、大米、橡胶、水产品、咖啡等,这些商品在我国也都相对缺乏。加之,次区域拥有庞大的消费者人口基数,居民消费能力逐渐提升,区域内市场容量快速扩大,通过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各国对我国出口的工业品、消费品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丰富的物产资源、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些都将增强玉溪中小企业开拓次区域市场的信心。此外,玉溪中小企业参与区域内企业合作的领域也十分广泛。根据次区域国家和玉溪资源条件及商品的比较优势,玉溪中小企业在农业开发、矿产业开发、旅游业开发、工程建设、机械制造等诸多领域都可以与次区域各国企业开展优势互补的合作。
1.3 为玉溪中小企业积累国际市场开拓经验提供良好平台 首先,云南与次区域各国地理位置邻近,民族关系密切、认同感较强,双方在生活习惯、价值观、审美、语言等方面存有许多共同点,而国际市场开拓最难把握的就是社会文化环境差异。因此,这种文化上的相似性为玉溪中小企业顺利进入次区域市场提供了保障。其次,次区域国家多为低收入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城市规模小、交通不发达、现代化程度低的现状,使其市场形成了较为分散、局部容量有限的特点,而玉溪中小企业的小规模生产技术以及经验正好适宜开拓此类国际市场。再次,由于次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次区域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属经济落后的农业国,泰国则属于新兴工业化国家。从而导致次区域市场呈现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和消费层次的多元化的特点,这种市场特点有助于中小企业在该区域市场积累更丰富的国际市场开拓经验。最后,次区域五国处于东南亚和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通过其向其他东盟国家以及南亚、西亚拓展市场都非常便利。加之区域内老挝、缅甸、柬埔寨都属于最不发达国家,世界多数发达国家对来这些国家的产品限制较为宽松,玉溪中小企业也可以在这些国家站稳脚肯后,再以其为跳板挺进欧美发达国家市场。
1.4 为玉溪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助力 中小企业多存在市场竞争力弱,融资渠道少,人才储备不足,信息欠缺等问题。通过企业聚集,易达成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形成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从而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玉溪中小企业参与GMS经贸合作的过程中,会有许多现实原因促进玉溪中小企业的集群发展。第一,由于玉溪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经验普遍不足,在进军次区域市场时形成企业集群,有利于增强单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第二,玉溪中小企业参与GMS经贸合作主要依靠少数龙头企业,因此围绕这些企业形成集群,有利于发挥其带动作用。第三,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玉溪中小企业形成集群,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深入挖掘次区域国家各种资源价值。而且,参加GMS经贸合作也有利于玉溪中小企业把握东部产业转移承接。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从次区域市场的消费结构来看,该区域又对劳动密集型商品存在巨大需求。因此,玉溪中小企如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GMS经贸合作,在次区域需求较大的五金机电制造、建筑建材、生物制药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上提高产业层次和产业规模,必将为玉溪承接东部转移产业作出重大贡献。
2 促进玉溪中小企业参与GMS经贸合作的政策建议
2.1 调整中小企业产品结构,壮大外贸主导产业集群。绕本市主导、重点产业建设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调整玉溪市中小企业出口商品结构;建立出口产品支撑产业链,培养大型外贸企业集团,以集聚效应提高玉溪中小企业在次区域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2.2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深化市场多元化战略。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建立帮扶机制,增加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在次区域市场的投放比重;继续推进经贸合作领域多元化、经贸合作方式多样化,并积极在中小企业中推广许可贸易、电子商务、BOT、BOO等新型贸易方式。
2.3 积极为中小企业牵线搭桥,助其开拓次区域市场。为本市中小企业举办展销会、洽谈会、招商会,邀请次区域客商前来参加,同时也积极组织本市中小企业主到次区域国家去考察市场、参展招商;为中小企业联系大专院校,对其进行国际贸、国际市场开拓、跨国投资等方面的培训,缓解其人才困境。
2.4 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扶持服务中介机构。为本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建立专项融资担保基金和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积极为其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国家外贸发展基金、出口信用保险等多渠道的扶持资金。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走进次区域市场提供翻译、信息咨询、营销策划、投资融资、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各方面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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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4篇
区域经济一体化自诞生以来, 区域经济一体化得到了较大发展,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下, 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加快了发展速度, 并且波及到了我国的西南地区,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成为西南地区的重要的选择。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也不断拓展延伸, 区域内各国积极合作, 通过修筑基础设施来加强彼此合作, 泛亚铁路的修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和泛亚铁路的概括
大湄公河次区域是指包括澜沧江-湄公河流经的中国、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和泰国等六国, 它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和南亚的结合部。该次区域拥有多种地理特征和多种气候类型, 还有丰富的资源, 开发前景广阔。但是次区域交通不发达、国内消费不足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次区域的发展, 使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因此, 在亚洲开发银行的主导及六国政府的认可下, 建立了多方面合作的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该合作机制分为部长级会议和高官会议两个层次, 每年举行会议, 并向各国部长级会议做出报告。
泛亚铁路是一条经过缅甸、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泰国, 马来西亚, 最后抵达新加坡的“铁丝绸之路”。它的路线分为南部、北部、南北部和东盟4条。其中连接东盟与中国的铁路都以昆明为起点, 有东线方案、西线方案和中线方案。
三、泛亚铁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 泛亚铁路带来的机遇
1. 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发展
云南省位于我国的西南部, 与东南亚多国接壤, 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但受地理位置影响, 云南交通不发达, 运输能力弱,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云南经济的发展。而随着泛亚铁路的建设, 将云南的各个地区连接起来, 促进了货物的流通及贸易的发展。同时区域内各国由于交通不便, 资源开发程度低, 而泛亚铁路的建设将提高区域内各国的运输能力, 使其丰富的资源能送往东西亚和欧洲, 带动其国际贸易的发展, 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2. 加强次区域与欧洲和东盟的交流
泛亚铁路把亚洲和东南亚的铁路网连接起来, 形成了一个新的“亚欧大陆桥”。泛亚铁路的建设, 将加强次区域内各国与欧洲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和政治联系。
3. 降低海上通道的风险
大家都知道石油作为一种工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而由于次区域石油稀缺, 各国每年都通过海上运输向中东进口大量石油, 运输途中必定经过马六甲海峡。而马六甲海峡政治、军事的稳定与否严重影响着次区域中各国的发展。而泛亚铁路的建设, 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石油的运输安全。
(二)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困境
1. 各国国情差异较大阻碍了合作的深化
从静态角度来看, 次区域内的六国都是发展中国家, 各国合作基础比较薄弱, 是典型的南南合作。因为同是发展中国家, 各国在需求上都相差不大, 对外都有较强的贸易依赖, 导致各国具有对内竞争的特点。区域内大多数国家的产业结构相似, 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业为主, 都缺乏先进的技术, 彼此在国际市场上还是竞争对手, 这严重影响了各国间的相互信任和凝聚力的形成。从动态角度来看, 次区域中的各国在初级教育和高级教育上水平差距太大, 不利于合作机制的深化。
2. 环境保护压力大
区域内各国拥有丰富的森林和矿产资源, 这是他们参与国际分工的优势。但是在开发水利、矿产和林木资源的过程中, 引发了很多环境问题。环境问题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关注和争议, 不利于次区域的发展。随着泛亚铁路的修建, 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到途经地区的自然和生态环境, 这也成为发达国家指责次区域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注重环境保护的又一大证据, 严重影响了次区域的深化合作和发展。
3. 外部环境复杂
因为区域内各国大都是发展中国家, 经济发展缓慢且发展所需资金稀缺, 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国际组织提供资金, 使得次区域合作中出现外部主导的现象。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日本是湄公河开发过程中的重要捐赠国, 对区域内各国进行了资金援助, 在区域内有较强的话语权, 而为防范中国影响力的扩大, 日本在外交上进行了一定的干扰, 这影响了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机制。
四、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建议
(一) 加强次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尽管在泛亚铁路的建设下, 次区域内交通得到一定的改善, 但是其基础设施仍然薄弱, 严重制约次区域发展, 因此不但要加大区域内交通的建设, 还要加大区域内通讯、电力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这为区域内各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各国应加快湄公河的水利资源的开发进程, 以此带动电力行业的发展;还可以通过改善交通来带动旅游的发展, 使区域内丰富的人文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并将其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区域内各国还可以将铁路、航空和水运纳入合作机制, 开展公路、铁路、航运、航空等领域的合作, 建立一个覆盖次区域的完善的交通网络。
(二) 利用自身优势, 发展支柱产业
区域内大多数国家所拥有的资源都比较接近, 且产业结构又非常相似, 都是以第一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区域内各国主要是通过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参与到国际贸易中, 难以在区域内形成有效的国际分工。因此各国在利用自身丰富自然资源的基础上, 利用别国所没有或较弱的的方面, 来发展自己的支柱产业。如柬埔寨, 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 可以模仿泰国, 将其构建成为一个旅游大国, 通过吸引国内外游客, 来促进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以此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如果区域内各国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 来培育自己的支柱产业, 就可以在区域内形成有效的国际分工, 那么区域内各国也就不用彼此成为竞争对手。同时区域内各国在保障一定自主权的基础上鼓励对外投资, 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人才, 来带动经济发展。例如, 中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 建立经济特区, 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 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资金, 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供给。
(三) 加大科教兴国力度, 培养创新型人才
人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栋梁, 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创新型人才不仅可以带来先进的技术, 还可以带来先进的知识和理念, 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快速的发展, 让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的培养需要大量的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 因此区域内各国可以充分利用外国对其的援助资金, 增加对国民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投入广度和投入深度。尤其是随着泛亚铁路的建成, 会极大地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物流的发展, 所以区域内各国更应该做好培养优秀物流人才的准备, 应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物流领域方面的专业培训, 加快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物流人才。只有专业的物流人才, 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次区域内物流产业的发展, 推动次区域内各国经济健康的发展, 让国际贸易变得更加快捷和方便, 为推动区域内各国间的物流合作奠定基础。
总之,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关系到区域内各国的未来, 次区域内各国应该加强国际合作, 早日解决其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摆脱贫穷的困境。同时中国, 特别是云南省也应积极投入到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行列, 使其成为次区域发展经贸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 并由此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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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稚.泛亚铁路建设的由来与发展[J].当代亚太, 2009 (08) .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5篇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发起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这是20多年来本次区域最重要的合作机制。1992年,亚行举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首次部长级会议,标志着GMS机制正式启动。目前,GMS合作范围包括中国(云南、广西)、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总人口约3.26亿。2002年11月,GMS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2002~2012年)战略框架》,并决定其后每三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领导人会议。GMS合作上升到领导人层级,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3年,在亚行和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下,GMS合作稳步推进,成果丰硕,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约200个合作项目,动员资金总额逾100亿美元,为消除贫困、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12月20日在曼谷召开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议通过了《2014~2018年区域投资框架执行计划》,明确了92个优先项目清单,涵盖能源、农业、环境、人力资源、旅游、交通和贸易便利化、信息通信等领域,计划总投入约300亿美元。
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除中国外的下游五国)首脑会议。自2009年开始,每年一次。在2012和2015年的会议上,日本分别承诺向五国提供74亿和60亿美元的发展援助。以上两机制确实提升了湄公河下游五国多方面的发展。中国也为GMS合作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参与交通、电力、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卫生、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金融、电子商务、禁毒等领域合作。在GMS第五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宣布,中方将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出资10亿美元支持次区域互联互通等重点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100亿美元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不仅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也用于支持企业在当地设厂发展产业;中国向东盟国家提供的优惠贷款,也欢迎次区域国家积极立项申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可为次区域互联互通建设及产业合作融资。
但在上述两机制中,日本影响相对更大一些。日、美等是亚行主要出资方,亚行是GMS项目合作最大捐资方,并行使秘书处职能,主导不少次区域合作项目设计。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首脑会议更是由日本绝对出资。日本是泰国、越南最大外资来源国,其助缅建设的首个特区仰光“迪洛瓦特区”已开始招商引资。日方还拟与泰、缅共建缅最大经济特区“土瓦特区”。日本对湄公河流域的投入摆出明显的与中国主导的“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建设相竞争的态势,并借机扩大输出资本、推销高铁等产品。
美西方国家主导或出资的机制
湄公河委员会(简称“湄委会”)。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1957年成立湄公河下游调查协调委员会(老“湄委会”),幕后主导者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当时,美西方将湄公河下游国家视为对抗苏联和中国的“冷战阵地”之一,与泰结盟,欲将越、老、柬、缅拉入其阵营。1995年4月,泰、越、老、柬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决定在河流资源、河上航运、洪水控制、渔业、农业、发电及环保等所有可能产生跨国影响的领域进行合作,并宣布在“老湄委会”基础上成立“新湄委会”。“新湄委会”由理事会、联合委员会、秘书处三个常设机构组成,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一名部级官员参加,有权做政策性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联委会由各成员国派一名司级官员参加,执行理事会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秘书处向理事会和联委会提供技术和行政性服务,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联委会监督。中国是“湄委会”对话伙伴,双方在水文信息交流、防洪、航运等方面开展合作。
奥巴马政府推出“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2009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泰国普吉与泰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等湄公河下游四国外长举行首届“美国—湄公河下游国家部长会议”,提出该计划。“湄委会”和美国密西西比河委员会次年结为“姊妹河”关系。近年来,美国在环境、医疗、教育等方面向五国持续投入的援助与发展资金超过两亿美元。
湄公河学院。是泰国利用新西兰赠款于1996年成立的非盈利机构,设于孔敬大学,旨在为湄公河流域国家培训经济社会领域人才。2007年转型为国际组织,重点在农村及农业发展、贸易投资便利化、移民及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四大领域为沿岸国培训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学术机构人员。云南省长期代表中方参与学院合作,中方已累计捐款60多万美元支持学院发展,并派出400多人参加培训。
“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明显排挤中国,《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协定》有关条款也让中国加入“湄委会”存在困难。由于丹麦、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及世行、亚行为“湄委会”资金运作主要捐助方,“湄委会”主席一般由西方人担任,当地国家难以主导“湄委会”日常运作和项目规划。近年来,美国推进“亚太再平衡”,“重返”东南亚,其中重要一环便是通过增加渗透“湄委会”、增设新计划来提升在湄公河流域较弱的影响力,挤压中国在该地区影响力。
美国受制于地理距离、经济低迷等因素,在推动湄公河流域互联互通和经济发展大项目方面难有作为,但其利用上述机制及遍布多国的非政府组织,重点在当地推进环保、水资源管理等项目,通过“采掘业透明度倡议”、“自然资源价格及耗减成本核算”等向当地民众灌输美西方“后工业社会”的环保、人权、发展理念。这些理念虽对流域国家发展有些好处,但也导致当地有些人盲目追求“无需付出任何资源环境代价的发展”,对外企提出苛刻的经营与社会责任要求,在当地形成“环保主义、资源民族主义”思潮。中国在湄公河流域的水电、矿产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有较大投资,有些企业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占地矛盾被美西方和当地部分非政府组织、媒体大加渲染,引发民众抗议,导致一些大项目受挫暂停。中企有必要适应湄公河下游国家环保、发展等理念升级换代的现实,转换思路,改进技术和管理,进行环境友好型投资,追求可持续发展。
次区域内国家自主建立的机制
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1996年由东盟发起,旨在加强当时东盟七国加湄公河下游未入盟的缅、老、柬同中国的经济合作,以促进东盟一体化,确定基础设施、贸易和投资、农业等八个重点合作领域,日、韩为观察员。
三河流域经济合作战略机制。2003年4月,当时泰国在东盟成为“领头羊”,前总理他信倡议成立该机制,以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三条合流命名,旨在缩小成员间发展差距。机制成员是泰、缅、越、老、柬,发展伙伴为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日本、新西兰、亚行等。
中、老、缅、泰 “黄金四角”地区经济开发合作。始于 1993 年,由泰国提出,致力于推动云南、老挝北部、缅甸东部和泰国北部等四国边境部分地区发展,合作范围涉及航运资源开发、水电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交通道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禁毒、贸易与投资以及罂粟替代种植等方面,消除四国跨境地区尤其是“金三角”的贫困、贩毒、走私等状况,使四国边境地区建立更密切经济联系。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惨案”发生后,为联手侦破案件,尽快恢复湄公河国际航运,严打流域跨国犯罪,同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建立四国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开辟前所未有的区域执法安全合作道路,成为中国与东盟及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的先行者和典范,迄已开展执勤39次、两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打击湄公河沿岸犯罪团伙行动及情报信息交流和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调研等多种行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湄公河流域的安全,逐渐使这条“黄金水道”恢复昔日繁荣。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6篇
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指出, 未来十年将是我国与东盟合作交流的“钻石十年”。对广西来说, GMS经济合作机制正是广西参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支点。广西要充分利用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 加强与GMS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合作, 务实推进项目建设, 提高开放程度, 扩大开放水平, 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本文回顾了近年来广西参与GMS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一、广西参与GMS经济合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 交通合作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亚行资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3年年底, 亚行已在广西投入7亿美元贷款, 用于支持广西建设南友、南百、隆百等高速公路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 有力地支持了广西建设成为西南地区出海出边大通道, 对广西开展对外贸易意义重大。二是加快中越边境公路与界河桥建设。公路方面, 重点建设广西通往境外的国际公路通道接点, 目前南友高速公路等6个接点已建成通车;界河桥方面, 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中越北仑河二期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2014年开工建设。三是大力推动国际道路跨境运输便利化。继续贯彻落实《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中国广西凭祥-越南谅山汽车直通车管理办法》等, 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政策和程序上的保障, 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
(二) 经贸合作方面
一是广西对GMS各国进出口额大幅增长。2012年广西与GMS五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超过100亿美元, 其中与越南、泰国等GMS主要经济体的贸易额贡献较大。二是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顺利推进。作为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项目区先行区的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已正式封关运营。三是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GMS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 与越南边境省签订口岸通关便利化合作备忘录;在防城港建成广西电子口岸海运物流服务平台, 在友谊关开通电子口岸并设立GMS通关信息服务站。
(三) 农业合作方面
一是发挥广西的技术优势, 帮助GMS国家提升农业技术发展水平。通过实施中柬现代农业技术合作中心项目, 在柬埔寨开展木薯、香蕉等多种作物试验种植并赠送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在缅甸开展杂交水稻高产试种示范、玉米制种试种和哈密瓜试种, 取得了成功。二是边境农业交流合作常态化、机制化。与越南边境省建立了厅长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举办联席会议, 规划合作方向和重点领域;定期开展动植物病虫害信息交流, 互派技术人员实地考察, 共同提高动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水平;积极推动边境水稻和蔬菜种植合作, 支持广西公司在越南边境省开展杂交水稻和蔬菜新品种示范推广。
(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截至2013年年底, 广西协议及规划利用亚行贷款合计超过6亿美元, 建设五个城市发展项目。其中, 南宁城市发展、梧州城市发展、西南边境城市发展项目正在建设中;北部湾城市发展、百色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开展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
(五) 环境保护方面
重点实施中越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项目。该项目由亚行资助, 在越南高平省和广西靖西县之间建设一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 为当地的野生动植物提供跨境的栖息地, 重点保护黑冠长臂猿等珍稀的动植物物种, 同时开展对当地农户的扶贫活动, 对土地使用进行合理规划,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六) 旅游合作方面
国家旅游局、外交部等部门与越方就两国边境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合作开发框架协定进行了多次磋商, 双方就协定的名称、有效期限及中越跨国旅游合作区范围等问题已达成基本共识, 标志着中越边境旅游合作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广西进一步参与GMS经济合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 广西将继续拓展和深化与GMS各方的合作, 主要在以下方面开展重点合作。
(一) 交通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与GMS国家交通部门的协调, 在交通规划、建设标准等方面形成一致的步调, 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升级的有利时机, 将广西与GMS国家在交通领域合作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中。二是继续争取亚行资金、技术支持, 积极加入亚行在GMS地区的交通建设框架。三是加强珠江水域 (广西段) 航道治理、垃圾处理及生态保护。四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 鼓励交通企业“走出去”, 参与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提供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
(二) 经贸合作方面
一是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以此为平台, 继续提高广西与GMS国家的贸易水平。二是争取亚行支持, 通过提升跨境互联互通水平, 推动广西尽快连接GMS南北经济走廊, 打通通向GMS国家腹地的贸易通道。三是继续推动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 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 农业合作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与GMS国家农业产业投资与合作, 鼓励在GMS国家建设粮食、经济作物、养殖业生产和加工基地, 在帮助当地提高种植、养殖水平的同时, 增强区域农业粮食安全, 防止出现农产品市场的大起大落。二是加强生物质能源特色产业开发与合作, 通过在GMS国家建设大规模木薯原料基地和木薯燃料乙醇原料生产及供应基地, 提升农村可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三是充分利用广西高等院校在农业领域的技术优势, 加大对GMS国家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 投资及贸易便利化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CBTA的实施, 进一步加强国际交通运输合作, 进一步协调、修订在实施过程中相冲突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二是共同协调边境口岸的对接贯通, 完善边境、港口、空港、铁路等一类口岸设施, 开展提高通关效率的系列合作。三是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次区域信息共享机制。
(五) 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GMS核心环境项目实施, 继续利用外资, 重点支持跨境生物多样性廊道建设。二是结合广西当前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活动, 提升地方政府和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边境地区农村环境整治, 改善边境地区农村生态环境。
(六) 旅游合作方面
一是加快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建设, 增加过夜航班数量, 提升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服务水平。二是利用桂林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有利契机, 推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作为GMS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三是与越方合作, 继续开发中越边境德天瀑布作为亚洲第一大跨国瀑布的旅游资源。
(七) 教育和人力资源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把广西列为以促进人才培养为目的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实施省。二是重点推动亚行支持的南宁、百色等职业教育发展项目, 在职业教育理念、教育设施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 争取建设一到两个辐射GMS国家的职业教育品牌。
(八) 医疗卫生合作方面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7篇
关键词:“一带一路”,云南,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云南作为“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中的一环,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已逐步进入国际殿堂,为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了贡献。中医学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成功范例,并且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最好的桥梁。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必将成为文化交流的最好载体。
1 云南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传统医药合作交流现状
云南是我国重要的边疆省份和多民族聚居区,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壮、傣、佤、傈僳、景颇、阿昌、布朗、怒、德昂、独龙等16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渊源,语言习俗和传统医学相通,文化交流和传统医药交流源远流长。南亚、东南亚人口中有较大比例的华人、华侨,历来有用中医药防治常见多发病的习惯,长期以来都与中国各级中医药界或者民间传统医药有不同程度的交流与合作。独特的地缘优势,使云南成为了我国西南部与邻国传统民族医药交汇的富集区;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源远流长,中草药资源丰富,历代名医辈出。《滇南本草》流传至今500多年,《哀牢本草》、《玉龙本草》系统总结了彝族、纳西族的医药经验;中草药品种达6157种,为中国之首,被誉为“植物王国”、“药物王国”。
云南省具有向西南开放的独特优势,被称为中国的“后花园”。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云南省的区位优势和族源优势无疑将在民族医药对外合作交流以及中医药文化传播领域中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国际河流澜沧江-湄公河一江连六国,形成了包括中国云南省及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这里是东南亚国家文明的摇篮和交流通道,总面积256.88万km2,区域总人口约3.2亿人,有90多个民族、100多个民族支系,16个民族与中国是跨境民族。这里幅员广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是中国西南部与邻国传统民族医药交汇富集区,构成了“和而不同”的区域性传统医药技术与文化。当前,越南、泰国已经把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与西医并列为国家的主体医疗,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对传统医药从政府到民间的认识和接受度都在向积极的方面改变。东南亚的传统医药人才培养潜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传统医药学术、科研以及临床交流活跃。
2 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对传统医药合作交流产生的积极作用
自2007年起,由云南中医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倡导并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会议由中国云南和泰国两地轮流举办,2015年将在泰国举办第七届。2007年1月在泰国清莱皇家大学举行的首届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会,首次搭建了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平台,标志着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第一次携手,共同推动和促进次区域内民族医药发展。首届会议上,由中国代表团倡议,与会六国代表团共同签署了《加强湄公河流域民族医药合作与交流联合宣言》,决定每年由泰国、中国轮流举办“湄公河流域民族医药交流会”。已经举办的六届会议,分别围绕“区域内传统医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传统医药及其相关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传统医药管理及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传统医药研究开发关键共性技术、传统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的作用及优势病种临床研究、传统医药养生保健与健康、促进次区域传统医药教育合作模式及机制研究、传统医药国际合作”等多个主题展开交流和探讨,各国代表团围绕传统医药教育、管理、科研、学术、保护、挑战与机遇的最新成果与经验做了国家发展报告。常态化的交流会议,为参加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医药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推动和促进,可以归纳成如下几个方面:
2.1 以交流会为平台,推动区域传统医药事业的发展
以交流各国发展传统医药的经验为重点,交流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促进传统医药的发展。例如:泰国近年大力发展传统医药,泰式按摩风靡全国,提出10年内要培养1万名泰医,办1万所泰医诊所。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民族医药学术,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关系,共同努力保护和传承民族医药知识与文化,开展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交流与合作。
2.2 推介发展传统医药的“中国经验”,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大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交流会促进了区域内各国民族医药的发展,引起了各国政府和科研学术机构的重视和关注,影响力不断提高,目前已成为区域内参与机构、参会人数最多的传统医药国际性学术会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马建中副局长指出:“东南亚五国和云南的少数民族具有地缘相近、语言相似、优势互补的特点,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交流会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合作平台,能够为促进提高地区民族医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云南省达成协议,共同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目前,为了更好地发挥交流会的引领作用,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学术委员会和国家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的主席均由我方担任,副主席则由各国代表担任。此外,我校与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达成提供政府奖学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合作意向。与泰国清莱皇家大学、宋卡王子大学建立了培养人才培养协议,已为傣医院培养2名硕士、中医学院3名博士。中医学院为东南亚各国培养学士、硕士留学生30余名,为建立“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奠定了基础(省政府督办项目)。
2.3 逐步完善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的交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
从民间走向官民结合的交流合作运行机制,在第五届交流会上,被认为应继续深化、完善和加强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传统医药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第一届湄公河流域传统医学交流会作为各国间交流传统医学知识、经验及药用植物展示的平台,建立湄公河流域各国传统医学的交流平台的运行机制。在第六届会议上,发布了《丽江共识》,明确了交流会执行委员会的组成形式,正式成立学术委员会和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决定湄公河流域传统医药交流会每两年在各成员国间举办1次。会议认为民族民间医药的交流是会议的重要内容和特色,各国将继续保持和发扬这一特色,并逐步构建以民族民间医生为基础,高等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企业协助,政府支持的合作交流机制。
3 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的经验总结
3.1 官民同办
会议由学术团体和机构举办转变为“官民同办”,由政府积极发起倡议,并参与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由学术团体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泰国、中国发挥主导作用,泰国卫生部泰医司和省卫生厅具体组织,各国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机制。国内会议由省科协、省卫生厅等主办,会议得到了省科协领导、学会部、国际部、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协调,并参与会议的组织工作,保证了会议的成功。
3.2 交流合作,互惠共赢
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地缘位置相近,经济贸易往来密切,区域文化具有高度的亲和性,为区域各国传统医药的交流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新的机遇。
“交流合作,突破创新,共谋发展大计”,六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议的成功举办,促进了国际区域性传统医药的经验交流,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就区域传统医学的发展问题达成了较高的共识,对促进传统医学在区域各国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3 会议机制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每两年在区域各国轮流举办1次,为区域各国传统医药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平台。由于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各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的广泛参与,提升了会议的规格和学术层次。
3.4 坚持民族民间医药学术特色路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的传统医药独具特色,为区域各国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国政府均予以高度重视。会议坚持民族民间医药学术特色路线,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开展传统医药交流与合作的基础。
4 一带一路背景下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工作展望
4.1 进一步提升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合作交流的水平,扩大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4.1.1 主办区域内的“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论坛和培训班
湄公河是亚洲传统医药和生物文化多样性的摇篮,有着丰富的传统医药知识和生物文化多样性;但在快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物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文化多样性的流失正在加剧。因此需加强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的交流合作,建议由云南主办区域内的“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论坛和培训班。
4.1.2 建设南亚、东南亚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基地
以我校民族医学省级重点学科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傣医学”重点建设学科,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迪庆州藏医院、云南省彝医院为依托,建设南亚、东南亚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全方位开展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临床服务和医药文化传承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国民族医药对东盟各国民族医药的辐射能力和引领带动作用。
4.2 加强区域各国间的合作,把合作交流从大湄公河流域扩展到南亚、东南亚地区
在发展传统医药教育、科研、文化交流的同时,还应该关注该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服务性贸易的开展,可以在云南省每年一度的“南博会”上增设传统医药相关合作论坛和产品展示厅;由政府商务厅牵头,组织相关行业开展传统医疗服务贸易项目。
4.2.1 以医药结合打开南亚、东南亚市场
探索设立中药专卖店,开展药材种植等方面合作,开拓生物医药资源,推进云南中药产品走出去,促进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并且可由传统中药店扩展到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西药店;在部分国家正式进入主流医院/诊所。日化产品方面在部分国家实现进入主流超市。
4.2.2 药企合作,开拓市场
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企业与云南相关药企合作,打开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市场。由云南企业负责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全国代理,可迅速开拓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市场,形成多赢局面。
4.2.3 建立沿边传统医药“窗口”医院和门诊
以云南省中医医院为中心建设辐射全省的优势病种诊疗基地及传统医药养生保健中心,吸引南亚、东南亚民众到云南接受传统医药诊疗服务,推广中医养生旅游理念,形成独具云南特色的中医养生旅游线路。尝试建立沿边传统医药“窗口”医院和门诊,发挥跨境民族等文化认同优势,扩大诊疗辐射人群范围。建设中医药海外诊疗基地,与南亚、东南亚区域各国医疗机构及院校广泛开展合作,创办示范中医医院。
4.2.4 建设传统医药国际商贸营销人才培养基地
以我校现有专业为依托,建设传统医药国际商贸营销人才培养基地,面向国内、国际招收并培养专门的、具备传统医药知识和国际商贸知识的营销人才;同时,选派国内传统医药人才到南亚、东南亚各国高等院校留学,培养一批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医药国际商贸营销的专门人才。
4.2.5 搭建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教育教学上的网络平台
建设我校传统医药远程教育基地,建设网络信息开放基地,搭建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教育教学上的网络平台。开设网络课堂,实现远程教学。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中医英语、中医泰语、外籍语言教师,完成规范系统的中医对外教育教材,共享传统医药图书、科研成果等资料,建立传统医药境外远程教育的新模式。
4.2.6 开展国际义诊
组织一批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药专家走出国门,到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贫困、边远地区开展义诊,同时对当地的临床医师开展传统医药和特色诊疗培训,通过实地治疗和培训讲课,宣传传统医药,吸引更多的青年人学习传统医药,继承和保护本地区的传统医药。
4.3 拓展与南亚国家传统医药的交流合作
南亚是中国周边外交战略的重要一环,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印度三国都位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范围内,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都有自己理论完善、传承悠久的传统医药,与他们展开交流与合作,将极大地促进双方传统医药的创新与发展。
4.3.1 建设传统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交流中心
依托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和省传染病院,应用传统医药,与南亚国家合作,开展传统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研究及传统药物抗艾滋病病毒(HI V)基础研究,为中药新药开发奠定基础。
4.3.2 建设传统医药预防和养生保健研究交流合作基地
大湄公河次区域 第8篇
一、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山地民族概况
我国幅员辽阔, 边界线很长, 边界省份几乎都是少数民族的生存地, 所以我国境内很多本土少数民族跟邻国的主要民族都有经济往来。1992年, 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6个国家, 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以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 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实现区域共同繁荣。大湄公河次区域是指湄公河流域的6个国家和地区, 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和我国云南省。该区域总面积256.86万平方公里, 总人口约3.2亿[3]。随着历史的变迁, 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山地民族, 逐渐形成各区域间的民族文化、宗教信仰、民俗风情, 不同的文学艺术与独特的建筑等。但受印度和中西方文化的影响, 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山地民族, 又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外貌特征等方面, 都刻下了很深的历史烙印。比如, 藏族人长的很像印度和尼泊尔人, 吉林朝鲜族人长的很像邻国朝鲜和韩国的人, 生活在云南边境上的哈尼族人跟泰国的阿卡族人在外形, 穿着以及宗教信仰方面都有很多相似之处, 宗教舞蹈的艺术审美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据《中国世界舞蹈文化》一书查证:泰国是一个由30多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 其中泰族占人口总数的40%、老族占35%, 马来族占3.5%, 高棉族占2%等。此外还有阿卡、苗、瑶、桂、汶、克伦、掸等山地民族。泰语为国语。泰国的国教为佛教, 90%以上的居民信仰佛教, 马来族信奉伊斯兰教, 还有少数信奉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印度教和锡克教。几百年来, 随漫长曲折的历史变迁, 中西方文化的影响, 泰国的风俗习惯、文学艺术和建筑等几乎都和佛教密切相关。到泰国, 处处可见身披黄色袈裟的僧侣, 以及富丽堂皇的寺庙。因此, 泰国又称为“黄袍佛国”。佛教为泰国人塑造了道德标准, 形成了崇尚文明、忍让、安宁、以人为本、爱好和平的道德风范和精神风貌。
二、泰国北部阿卡族宗教舞蹈审美特征解析
(一) 宗教信仰、服饰与民俗
在《关于泰国的民族》中查证:泰国北部阿卡族自缅甸, 老挝和中国等地移居而来, 目前人口有33500人, 占泰国山地部族人口的6%, 阿卡族喜居在海拔3000到4000英尺的高山上, 种稻米, 玉米, 黄豆等农作物。与中国云南的哈尼族为同一民族, 阿卡族大多信奉原始宗教, 少部分信奉佛教和基督教。阿卡族自公元五、六世纪成为一支独立的民族, 在不断地迁徒与漫长曲折的历史进程中, 阿卡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 必须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求得某种平衡, 谋求生存和发展。因此阿卡族崇尚自然, 认为人与人、人与地、人与宇宙规律之间的和谐是“人鬼各居一方, 相安无事。”[1]崇尚万物有灵, 不得妄为, 祖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必须人人崇敬。泰国北部的阿卡族, 一年十二个月, 村民们都会严格按照自己的信仰进行祭祀与民俗活动。依次有:收种节、熄火日、进宅门、新年红蛋节、祭鬼、祭土神、开种节、居家行善、秋千节、祭祀祖先、拔鸡毛节、灭虫、驱鬼和新年罗节等。民俗活动中常伴有舞蹈、游戏与体育类的表演, 分别有不同的活动内涵和意义。[2]
泰国北部阿卡族信仰图腾, 嗜好吸烟。男性服饰简单, 上衣无领对襟, 裤子大档宽腰裤, 有少部分手工缝制的阿卡族吉祥图案, 服饰主要以黑色布料制作而成。帽子呈圆锥型, 有银币、羊毛和扣子等小装饰品。阿卡族妇女服饰十分考究, 制作复杂、变化丰富, 上衣常规, 下装以短裙为主。分不同年龄段手工缝制而成, 年青未出嫁的少女, 有的用彩色丝线绣上精美的几何图案;有的在手袖部位贴上彩色布贴花;裙子后摆加皱褶, 小腿部位有漂亮的彩色布贴花护腿;一条七彩腰带系于腰间, 服装纹饰美丽大方、穿戴简单, 方便劳作。头饰上用银币、银泡、银链、银扣作为装饰, 闪闪发亮, 极为好看。后面还插有一支美丽的鸟类羽毛, 十分别致。
据说阿卡族有另一种审美情趣:认为牙齿越黑就越有魅力, 及视耳洞越大越性感, 这使我们了解到另一套美的文化。要染黑牙齿, 阿卡族的妇女会将吉司亚、烟叶、石灰粉, 用槟榔叶包住放入口慢慢咀嚼, 把牙染黑。虽然没有科学根据, 不过, 她们染黑牙齿的方法, 连牙医也未能发现其特殊功效。阿卡族有一项传统体育运动:就是“秋千典礼”, 通常是在八、九月份稻子成熟时举行。是为感谢天神和土地神保佑阿卡族村寨风调雨顺, 获得好收成而举行的。每到此时, 阿卡族儿童会表演一些长辈和学校老师教他们的舞蹈, 广场则是青少年群聚玩秋千, 跳舞和社交的好所在。这时, 族人们都会聚集在广场, 载歌载舞, 直至深夜, 同时, 族人相信生了双胞胎会给村子带来恶运, 如果孩子的母亲在生产后不能立即将两个孩子都杀死, 她就必须离开这个村子。但是在一些信奉基督教或佛教的阿卡村中, 已经没有这种迷信了。
(二) 宗教舞蹈、审美特征
1. 古朴凝重、虔诚神秘。
阿卡族舞蹈主要分为三种:自然崇拜、祭祀舞蹈、自娱性舞蹈。祭祀舞蹈扇子舞:泰国北部阿卡族对祖先崇拜已经到了神化的程度, 祭祖仪式和议程相当庄严, 不允许任何人干扰。有专门的神职人员进行, 比如:“贝玛”、“尼帕”、“倒阔”、“阿喷米也”。“阿喷米也”是至高无上的神。“尼帕”降神法术较为奇特, 不是在静态中哼唱, 而是在动态中进行, 有时甚至犹如骑马奔驰的驾式剧烈地抖动。降神仪式一般在夜里进行, 先是唱一曲神游之歌, 表明内心的虔诚。双手分别拿一白一红的树皮扇, 时而煽动、时而在空中划来划去, 时而收拢, 时而掩面。双脚有节奏的击打地板, 如马蹄飞奔向祖先幽幂之境。大约四、五小时之后, 巫师满怀信心地宣告祈求神灵的某个愿望将会得以灵验, 仪式才算结束。这种祭祀舞蹈称为“扇子舞“, 这是“尼帕”在进行祭祀时专用的舞蹈, 可能是通往神界必不可少的手段。竹筒舞:是阿卡族最早时期驱鬼送灾时所跳的一种祭祀舞蹈。现已逐渐转变成自娱性舞蹈。通常约二十名男性青年组成, 每人手持一根直径约十公分, 两米以上高的竹筒, 在楼板上围圈而舞。顺时针或逆时针颤膝移动步幅, 向右转动竹筒, 将底部撞击在楼板上, 发出悦耳的撞击声, 声响巨大、震耳欲聋。木刀舞和碗舞:是“贝玛”、根据不同的祭祀活动使用的舞蹈。使用道具的不同, 体现祈求的仪式和目的, 增强对神灵的虔诚与崇拜之心, 提高祭祀效果, 木刀舞和碗舞词极富韵律, 说唱旋律强烈, 动作委婉且有强烈的感染力。使词、舞、乐相融合, 浑然一体。体现祈求的仪式庄严和鲜明的目的。笔者认为, 祭祀舞蹈常常运用动态中的降神法术, 使用不同的道具, 唱着不同的说词, 和着不同的快慢节奏, 伴着射不进室内的月光, 及屋内的一盏油灯和两个火塘发出的微弱火光进行, 加深了降神仪式的神秘感、凝重感, 既古朴庄严又虔诚厚重, 富有较为深刻的宗教内涵。
2. 自然快乐、意寓丰富。
宗教舞蹈其中的一种包括自然崇拜舞蹈:是以模拟多种神鬼禽兽为主的舞蹈, 通常在八月节时, 阿卡人穿上隆重的服饰, 成群结队来到村寨广场, 手拉手围成大圈跳集体舞。男性服饰以黑色为主, 装扮成神鬼禽兽, 有模拟插满羽毛壮实的汉子, 有上村乞讨的穷人;有远古时代的原始居民;有张牙舞爪的狮子;有临空飞翔的小鸟;有茂密的大树等。以形象的动作、奇异的发声, 惟肖惟妙地模仿多种神鬼禽兽。舞者边唱边跳、载歌载舞, 动作粗矿有力、古朴单一、场面十分热烈, 体现古朴、自然、欢快的鲜明特色。舞蹈寓意对神的敬意、对鬼的愤慨, 并通过铿锵有力地唱跳将鬼逐出“人界”, 不能再来村寨兴风作浪。求来年的生产生活更加顺利、美好。这一舞蹈形式源于阿卡族浓烈的宗教意识形态和阿卡族的生产生活, 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宗教舞蹈。拍手舞:也属于宗教舞蹈的一种, 通常在夜晚村民们围篝火起舞, 节奏轻松、欢快, 主要以女性为主跳舞。他们时而牵手围圈行进, 时而有节奏地拍手, 时而面对面交流, 通过摇、摆、拧、单颤膝、双颤膝、逆时针拍手舞步等动作, 边唱边跳, 有歌有舞。唱跳的涵义是:神灵崇拜。希望通过歌舞形式邀约神灵共舞, 祈求神灵的庇护, 为村民们消灾免难, 为阿卡族村寨和村民带来好运, 内心充满希翼, 好像真的在与神灵对话一般。自然快乐且意寓丰富。自娱性舞蹈:在古代, 阿卡族是没有自娱性舞蹈的, 随时代变迁, 受汉族舞蹈的影响, 逐渐发生、发展起来。如:由宗教舞蹈演变而来的“竹筒舞”等, 是一种现代社会发展起来并取得良好效应的新型舞蹈。舞蹈动作简单易学, 节奏明快, 情绪欢乐, 男女老少都能轻松愉快地接受并喜爱的一种舞蹈, 参与人数不受限制, 能与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国界的人们联谊同欢, 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促进经济往来、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结语
“宗教舞蹈是宗教艺术中一种重要的形式, 是与求雨、抗旱、驱鬼、除疫、迎神、送神等各种人类精神生命需求紧密配合的舞蹈。”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山地民族中, 泰国北部阿卡族宗教舞蹈主要是以词、乐、舞三者相融合的结构形式, 运用肢体的动态语汇以及不同的道具, 模拟神鬼禽兽, 形成独具特色的舞蹈。其审美特征:古朴凝重、虔诚神秘、自然快乐、意寓丰富。它包涵着深刻的宗教内涵, 渲染着神灵的威慑力。诠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具有宗教文化艺术的象征意义, 又有不同民族, 不同区域和不同时代人们的审美意识。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 阿卡族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社会意识形态, 始终遵循着他们信奉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大道之行也, 天下为公”。如:“使老有所终, 壮有所用、幼有所长,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 女有归”等。阿卡族先民几千年来始终贯穿了一条无形胜似有形的“大同社会”的哲学思想。远古至今, 根茎相连、代代相传。
摘要:“宗教舞蹈是宗教艺术中一种重要的形式, 是与求雨、抗旱、驱鬼、除疫、迎神、送神等各种人类精神生命需求紧密配合的舞蹈。”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山地民族中, 泰国北部阿卡族宗教舞蹈主要是以词、乐、舞三者相融合的结构形式, 运用肢体的动态语汇以及不同的道具, 模拟神鬼禽兽, 形成独具特色的舞蹈:古朴凝重、虔诚神秘、自然快乐、意寓丰富。它包涵着深刻的宗教内涵, 渲染着神灵的威慑力, 诠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具有宗教文化艺术的象征意义, 又有不同民族, 不同区域和不同时代人们的审美意识。
关键词:阿卡族,宗教舞蹈,审美特征
参考文献
[1]杨忠明.《哈尼族简史》.西双版纳哈尼族简史, 2004年5月.第156页.
[2]岳春.《泰国北部山地民族舞蹈文化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1年9月第一版.第56页.
大湄公河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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