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工作范文
档案开放工作范文(精选12篇)
档案开放工作 第1篇
1.1 开放教育的定义
国际上把开放教育有时也称作远程教育或远程开放教育, 是指学生和教师、学生和教育机构之间主要采用多种媒体手段进行系统教学和通信联系的教育形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 是依托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 普通高校、行业部委共同参与, 全国多家省市级及县级电大、教学点负责具体实施。
1.2 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与普通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异同
与普通高校相比, 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体现在复杂性。开放教育的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有“三不同”: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行业, 不同学习条件, 并且开放教育学籍是八年有效。在教学管理过程中, 体现出任务重、战线长、头绪多、责任大等特点。
1.3 从事开放教育档案工作的特点
档案工作在我校属于“学校大舞台”的“后台”, 既无名也无利, 地位不显赫又不能产生经济效益, 它不是学校的主流。不管是专职档案员还是兼职档案员, 从事此项工作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档案工作是一项既复杂又讲究科学, 同时又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工作, 利用者是看不到的。另外, 档案工作还是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在别人眼里也没有别的岗位认同感高。因此, 选择档案工作这个岗位时, 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 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2.1 重复归档
当前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多数情况下仅以保管为目的, 其管理方式和档案利用程度远不能满足不同用户档案查阅检索的需求, 也没有真正体现档案本身的利用价值。如针对教务管理起草的文件以鄂电大教字和鄂电大字编发文号, 经校办审核通过, 印制后到校办盖章, 校办留存两份, 原件处理签及盖校印的文件留存电大教务处。我以为原件处理签一定要留存校办, 原因为在盖校章时, 原件处理签绝对不会漏存或丢失, 因为有盖章这一环节控制, 而我们现在的管理模式中, 原件由起草文件单位留存, 有些科室发的什么文, 档案员都不知道, 有的挂网后, 未印纸质的文件, 到归档时, 才发现有些文件根本没拿到处办归档, 甚至原件处理签都丢失, 原因在于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笔者认为, 校办应把原件处理签及盖印的红头文件保存两份后直接交到档案科去, 因档案科本身就是校办下的一个科室, 电大教务处无须保存原件处理签, 只留存一份盖校章的红头文件以方便本部门人员查阅即可, 无需教务处留两份, 既保护所有发文的完整性, 又节约了纸张。
又如导学中心经常起草与教学相关的文件, 编的是教字号的文件, 而编号审定是在校办完成, 存档时就遇到很尴尬的问题, 起草的文件单位是导学中心, 编是文号是教字号, 档案员年底整理归档时, 缺文件, 到校办文印室查找电子版的文件时, 才发现是导学中心起草的。这个问题最合理的解决办法, 还是校办盖印时文件处理签原件留存及红头文件盖印后留存两份, 直接交由档案科。而导学中心和教务处只需要留存一份文件, 以备本处室人员查询所用, 否则重复归档不仅增加了工作量, 降低了工作效率, 也浪费了很多人力和物力。
2.2 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不能在关键时刻哪个重要文件丢失了方显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笔者以为要成立湖北电大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健全机构, 加强每一级领导, 把档案工作纳入考核。加大投入, 强化软硬件建设, 开放教育学籍档案多年来都没有一个规范的档案室和规范的档案柜, 档案保管条件急需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制度, 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其次要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我校在评职称上给予一定的指标, 让他们觉得从事这项工作有价值感、有盼头。
2.3 重保管轻利用现象亟待解决
作为我们档案管理工作者要改变以往的工作模式, 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 其服务性是要通过档案的利用率来实现的。要打破“重管轻用”的工作模式, 要改变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的思想, 要让档案工作和学校日常工作甚至整个系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赢得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关心和重视, 使我校档案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上。
2.4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校是一个班子二块牌子, 即电大开放教育和科技职院, 开放教育在校生就有104200余人, 科技职院每年招收学生达9800余人, 而我校专职档案员只有2名, 其它都是分布在各系里或各单位的兼职档案员, 而我校又缺少对兼职档案员的培训, 学校召集开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会议10余年来仅二次, 如想参加省档案馆组织的培训都需要自费。
我校要加大对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让这支队伍更加稳定。我校完全有这个条件开展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 不定期的邀请档案管理专业方面的专家来我校指导, 要经常组织专兼职档案员参加培训和学习, 不断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 开放教育档案工作改进思路
3.1 以服务学生为本, 建全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机制
首先要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 一切服务为学生的思想, 因为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是师生准分离等特点, 在为学生提供学籍档案、考试成绩档案及毕业学生证书遗失补办等都需要无偿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开放教育的学生都是成人学生, 有的学生毕业多年, 出具学历证明、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等工作, 在很多情况下, 都是与学生未见面的状态下从事一些很琐碎的工作, 在出具证明过程中要按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不能因为学生不在现场而搪塞甚至不回复。对不符合手续的出具假证明的,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是绝不允许的。
3.2 以服务系统为核心, 重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电大办学的特殊性在于, 是以系统依托而存在, 从省级电大到市级电大延伸到县级电大、教学点, 如何把档案信息资源这块大蛋糕让整个系统分享, 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有合理的知识结构, 还要有网络服务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如开放教育从招生到学籍到考务的每一个环节, 从文件资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的所有过程中, 都很明显地显露出档案所具有使用价值, 作为我们做远程开放教育的电大, 更有优势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更有条件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针对开放教育在籍学生给一定权限, 网上查询, 这样减轻学籍及档案人员工作量, 腾出更多时间去丰富我校馆藏内容, 让整个电大系统教务管理人员、教师、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更好地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将反映电大特色的重大历史事件, 重大科研项目、重大会议、反映电大办学特色、人物特色的各类声像、多媒体档案等让人感兴趣、丰富的档案资料进行开发, 不断丰富校园文化, 同时也为档案信息开发创造一个良好外部环境。
3.3 以国家开放大学建设需求为目标, 探索档案的开放和利用
电大从传统的广播电视教育发展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远程教育, 电大在全国的影响力之大, 乃至全世界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档案管理体制, 如图书、档案、资料一体化管理模式。首先, 建立图书档案馆网页, 设立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中心, 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形成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性保管和提供利用的机构。我校每年发的所有红头文件, 盖印后交由文件中心保管, 如鄂电大字、教字、资字、人字、党字等都可以集中在文件中心保管、整理、利用并进行处理, 筛选有价值的文件向档案管移交, 目的就是使得档案馆能够尽可能地保存更具有价值的档案, 这样提高了馆藏价值, 而文件中心专门提供查询服务, 到档案馆中保存的档案基本上都需要永久保存, 通过科学的工作方法来管理、开发发挥出来, 让档案馆有更多精力更加细致精确的保护重要档案。以开放教育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为服务对象, 以电大库藏档案信息为服务内容, 通过各种服务方式, 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最大限度的实现档案资源的开放和利用, 促进我校档案工作现代化和科学化, 为国家开放大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摘要:开放教育档案工作是做好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让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为学生服务, 使档案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是每个档案工作者需要面对的挑战。
关键词:开放教育档案,思考
参考文献
[1]谢盛永, 江小青, 斐海燕, 黄沛, 王永锋, 闫小晖.教学管理工作手册[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0.
开放档案利用制度 第2篇
开放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执行。
一、凡我国大陆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身份证、介绍信、工作证),台、港、澳同胞和华侨持本人回乡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可利用我馆开放档案。
二、外国人利用我馆开放档案,应由有关主管机关介绍,经省档案局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利用者可以在著述中引用开放档案,但应注明档案的收藏单位和档号;如需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应征得本馆同意并签定出版合同。
四、利用本馆开放档案,一般应在本馆指定的阅览室查阅,不准带出馆外。
五、下级机关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擅自公布或出版上级机关颁发的档案文件,如需公布和出版,需经上级发文机关或主管机关同意。
六、利用者有保护档案、资料的义务,查阅档案时不准涂改、圈划、污染、拆卷、撕页等,如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借阅,并追究责任。
七、借阅者不得擅自摘录、转借档案,如需摘抄、复印等,必须经本馆同意。
八、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者不得在阅览室内吸烟 1
或进行其他不利于档案安全的活动。
xxxxx档案馆
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3篇
关键词:档案开放鉴定档案工作档案管理
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是指档案馆根据国家法律和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已满封闭期限的档案加以分析,判定档案能否对社会开放的一项工作。开放鉴定是档案馆由档案开放延伸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馆藏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前必须履行的工作程序,是档案馆履行职责的必然选择。在打造“阳光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提速的背景下,我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开放档案工作的意义不言而喻。鉴于此,本文结合北京市各区档案馆的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在总结其特点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特点
(一)政治性
1.档案鉴定工作本身具有政治性。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的档案,绝大多数形成于公务活动中,其中相当部分是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文件,如果开放不当,就会给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档案鉴定工作就是确保档案馆馆藏涉密档案和需要控制使用的档案不随意被社会人员查阅。
2.档案内容具有政治性。档案中许多涉及政治运动、财产纠纷等社会问题,这些档案随意向社会开放很可能产生社会矛盾,因此档案馆在开展开放鉴定工作时,需要将政治性作为首要考虑因素。
(二)法律性
1.开放鉴定工作本身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等法律条款都对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开放时间、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都对做好涉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进馆后的开放工作作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对档案馆馆藏涉密档案的解密开放工作也作了相关规定。
2.开放档案在解决争端、处理案件等方面发挥的证据作用是开放鉴定工作法律性的表现之一。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近年来的档案利用实例汇编情况来看,开放档案作为法律凭证在解决社会公众各种纠纷和争端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如开放档案在维护百姓权益、解决山林土地争议、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发挥着较大作用。
(三)专业性
一是档案开放鉴定依据的基础理论、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管理、任务和职责、工作原则和要求等都体现出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二是档案开放鉴定是鉴定人员根据一定标准运用专业知识对档案是否开放进行鉴别、判断和处置的一种主体活动。档案鉴定知识,则是每个鉴定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的重要专业内容。三是档案开放鉴定的内容具有专业性,如环保档案、防疫档案、医疗档案、公安档案等具有各自的专业内容、使用对象和保存价值。
(四)政策性
专业档案的保管期限、提供利用范围及要求在国家的政策文件中均有明确规定,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从事开放鉴定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涉及勘界情况档案的开放和利用,要依据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处置;涉及婚姻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应按照国家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等。
二、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较少与工作量较大之间的矛盾凸显
就人员情况来说,档案馆鉴定工作人员严重不足。1985年2月,原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简称标准)中规定:“档案馆工作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编制人数随馆藏档案(包括具有档案价值的资料)数量增减。”近年来,随着国家档案局推行“三大体系”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业务工作越来越多,馆藏档案数量也越来越大,但是档案馆的人员数量受国家体制编制等因素影响,并没有按照《标准》要求相应增加。以北京市各区档案馆为例,目前各馆真正从事档案鉴定工作的人员仅两到三人。就其工作量来说,不论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馆藏档案数量、内容还是门类都较为广泛,加之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每年档案开放鉴定数量较多,使得档案鉴定工作量较大。换句话说,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存量和移交进馆的档案增量都是巨大的,而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仅两到三人,可见人力严重不足。
(二)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评判一份档案是否开放,既需要档案鉴定人员熟悉档案鉴定标准,又需要他们熟悉与所鉴定档案相关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档案鉴定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对档案开放后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做出准确的评估。目前,档案鉴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上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此外,档案鉴定工作人员对业务研究不够也影响了业务素质的提高。各级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大量的开放鉴定工作,由于档案馆的全宗构成相对固定,全宗内的档案门类和内容也相对固定,因此,鉴定人员在相关方面能够指导和解决每年档案开放鉴定中遇到的同一类型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主客观条件制约,鉴定人员对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而这正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判不准”而造成不愿开
“判不准”,即档案鉴定人员在工作中就档案是否开放,以及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首先,就现有标准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开放鉴定的标准问题没有明确提及。目前,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判定档案是否控制使用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各级国家档案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所列20种应控制使用的档案相关条款,这些条款虽然在原则上做了规定,但是无法精确到每一份文件,使其实操性受到影响。其次,档案鉴定工作会受鉴定人员文化知识和认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这也是导致其对同一份档案是否开放存在分歧的原因之一。
三、解决对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做好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是档案法的明确要求。要真正做到依法开放鉴定,就需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领导和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照程序,完成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借助外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开放鉴定工作的效率
1.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外力,提高档案鉴定工作的效率。一是充分调动档案馆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经验丰富,熟悉档案内容,比较了解档案形成年代的背景,能够较好地完成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通过调动这部分人力,既可以解决档案部门精力不足的问题,又可以解决不能及时开展鉴定工作的问题。二是充分挖掘档案形成单位人员的资源,由他们进行开放鉴定的初审工作。各级档案馆的开放鉴定工作一般实行“初审-复审-审批”的三级鉴定程序,即由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初审,档案鉴定工作委员会复审,档案局(馆)长审批。初审环节可以把需要鉴定的档案目录或者原文交由原档案形成单位帮助初审。因为档案形成单位人员对所移交的档案内容比较熟悉,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档案。此外,还可以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一些文史专家加入。
2.通过科学技术改革传统的档案鉴定工作方式,提高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效率。一是充分利用档案数字化成果,依托档案数字化全文开展鉴定工作。二是利用计算机快速检索和批量处理功能,结合人工分析判断,对某些数字档案信息涉密性进行批量标注、智能化识别和鉴定。如青岛市档案馆从敏感词入手,筛选出需要控制的类别,将主题词和关键词中的敏感词汇编成词库,利用计算机进行识别和鉴定,实现了批处理,有效地提高了鉴定工作的效率。目前,北京市部分单位也开始对档案的自动鉴定工作进行了探索。
(二)提高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通过对档案鉴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来提高档案鉴定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建立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档案鉴定专家队伍。二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大力加强馆际间、同行间的交流。通过学习、参观、座谈、学术研讨等形式,使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拓宽思路,取长补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提高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把控政策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各种门类档案的鉴定标准,对一些职能部门形成的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如婚姻档案保管期限为100年,限制使用等等,这些类型的档案都带有较强的政策性。档案鉴定工作人员要通过学习,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馆藏档案涉及的国家政策要求。
参考文献:
[1]戴志强,成兴法.综合档案馆鉴定工作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4-75.
[2]葛荷英.档案鉴定: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 253-255.
[3]陈兆祦,和宝荣,王英玮.档案管理学基础(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06-312.
[4]朱敏,李小宁.档案开放鉴定[J].中国档案,2015(7): 30-31.
档案开放工作 第4篇
关键词:信息文明,档案工作,开放式变革
在信息时代,社会主体在生产生活活动中不断挖掘利用信息资源并凭借信息协调物质资源和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并在这些活动中又形成新的信息资源。为了满足规模日益扩大的人口的生存和人类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人类再也不可能离开信息资源回到工业文明时代。作为为社会服务的档案事业,在社会时代转变的背景下, 也应整体变革。
一、信息文明的开放性
信息文明的产生背景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求信息社会具有开放性。理想意义下信息社会的高度开放透明性,要求能对信息产生领域的掌握和收集尽可能全面,信息的可传播范围尽可能宽广,信息传递速度尽可能迅速;不同专业领域与机构间各自为战的局面尽可能消除,期望能实现任何人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其所需要的信息,信息的差异化消除性质应用到全社会,整个社会整体上成为一个在认知上没有差异的社会。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最合适的情况是,在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除明确的暂时不宜开放的信息和领域外,尽可能的实现社会的开放透明。信息文明的开放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社会思潮方面,开放意识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人类要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和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与精准度,就要求不同的人和领域之间相互开放与合作,社会上也就此形成开放思潮。这种思潮的出现既是由于信息文明使命的要求也是信息社会实践的反映。 在社会主体方面,人类成为信息人。信息人是指具有开放思维的能自如收集使用信息并发出信息的主体。在社会实践方面,社会实践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受信息的支配和驱动。在社会领域方面,各领域间主观上形成的门槛壁垒减少,合作增多。
二、当下档案工作的封闭性
1.从档案机构组织体系看档案工作的封闭性。我国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各类具有全国规模的档案机构管理国家档案和档案工作,形成有统一领导,条块分割的管理体系。在这种条块分割的体系中,各同级机构间相对静止,相互合作较少;各级机构间均无隶属关系。各机构在遵守全国统一制定的档案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档案工作,这就导致各条块的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封闭性。在当前状况下,作为社会重要主体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档案难以进入档案馆得到永久保存,只能靠其自身力量永久保存重要档案,但这个难度极大;并且,其判定长期永久保存的依据是自身需要程度,很少会考虑档案的社会价值,这就可能导致很多具有社会价值的值得长期永久保存的档案得不到合理保存;另外,这三类主体形成的巨量档案归其所有,由其保管,社会也无法及时知晓和利用。这既是我国档案工作封闭的表现,也是必须建构开放式档案工作的原因。
2. 从档案工作具体环节看档案工作的封闭性。现时的档案鉴定、编研、利用、宣传工作都明显地显示出封闭性缺陷。当前的档案鉴定工作是各档案馆、各机关根据党和国家及其档案事业管理机关制定的统一的全国性鉴定标准和各地区、各系统、各机关制定的具体的鉴定标准,由办公厅(室)领导人、档案人员和业务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机关档案鉴定工作,由馆长、同级档案事业管理机关和档案馆的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档案馆的鉴定工作, 在鉴定某一机关档案时邀请该机关的代表参加。从此可以看出鉴定工作从标准到具体工作人员都没有引入社会力量,这不得不让人质疑此方式鉴定出的馆藏档案能否反映档案的社会价值和满足各方面的社会需要。由于档案编研工作周期较长,档案编研工作人员和编研经费有限,所以档案编研的选题应来源于社会需要,编研成果要既具有指向性又尽可能有最大的社会意义。目前档案编研工作在选题上通常采取会议讨论的方式,根据有限人员的经验推测判断社会需要从而选题,很少真正经过社会调查,充分论证编研选题及预期成果的指向性。所以尽管当下的档案编研工作是主动进行的,但实际上却仍是封闭的。当前的档案宣传工作在理念、组织和方式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在理念上,固守宣传就是吸引参观者来了解我方的思想,而不是走出去了解和研究预期受众的特点和需求,然后采取相应形式进行宣传的思想;在组织上,坚持自我代言、自我宣传, 由档案馆内部人员负责宣传工作的策划和实施,而不是借助更专业的人员,更有影响力的媒介和平台进行。当前的档案利用工作掣肘甚多,历史及现实中档案的长期封闭和保密状况使档案染上了神秘色彩,公众虽不至于谈档色变,但也是意兴阑珊。以黑龙江省档案馆为例,仅《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一项就需填13处内容,利用者需提供介绍信,填介绍信号、查档内容和目的,后需经过接待室、综合处和馆领导三道审批手续,同意后再由利用者自行手工检索案卷目录。繁琐的利用程序,落后的检索方式,低下的信息化程度都限制了公众利用档案的热情。
很明显信息文明的开放性和当下档案工作封闭性的矛盾是档案工作必须改革的首要原因。其余档案工作变革的理论支撑和变革办法在下文探讨。
三、档案工作变革的理论基础
另外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要求档案工作变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说明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即将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重大变革,政府也要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之前的政府什么都管转变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开放模式。无论是在转变过程中还是转变之后,作为社会活动过程真实原始记录的档案,对其的管理工作必须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档案工作变革是官僚制的内在要求。官僚制虽有弊病,但仍是目前普遍推行的组织体制。档案都是官僚制的必备要素之一,官僚制层级之间的沟通,组织目的地实现都必须通过档案进行。国家治理主体的增加,意味着运用档案进行国家管理的主体增多,同时也意味着产生政务档案的主体增多,所以官僚制内部的变化同样要求档案工作要发生转变。
四、信息文明视阈下档案工作开放式变革的指导方针
信息文明下的档案工作应该是开放交互式的,总体说来,要实现档案工作的开放式变革需要做到秉持开放包容思想,突破专业、 组织等内外局限,积极融入外界,加强与外界的互动合作,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有机体。(1)转变组织理念,开放思想观念。信息文明下, 档案事业和档案机构发展的动力源泉存在于社会之中,档案机构不能满足于服务好有限对象,组织和工作者都要积极主动地充分融入到社会中去,了解体察服务于社会需要,并以此谋求自身建设和发展。(2)打破传统束缚,完善开放体制。打破一切不利于和阻碍开放的思想、制度和措施,以开放为核心和导向,建立健全开放体制。(3) 变革工作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档案工作的开展方式不能再以依靠本机构内部独立完成为核心,而应以最优化为目标,采用多种工作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各方面的合作。
五、信息文明视阈下档案工作开放式变革的具体措施
1.开放式的档案收集工作。在传统档案收集范围之外,档案馆向社会普及档案整理方法,社会主体自主整理形成个人或组织档案,并可根据自愿原则将档案移交档案馆保存,档案馆可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为社会主体保管档案,获得社会主体移交的档案的使用权。档案馆还可对社会主体自愿移交的档案进行甄别,对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在尊重社会主体意见的前提下,向社会主体征集。该法既利于丰富馆藏,提高社会档案意识,还能起到档案宣传的作用。
2.开放式的档案鉴定工作。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前,将档案鉴定工作日程向社会公布,遵循不泄密原则,用邀请和鼓励社会各专业领域人士报名的方式,遴选各领域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档案鉴定代表团,由其制订鉴定细则,监督鉴定工作的开展并对鉴定成果进行审核。该法利于馆藏档案满足多方面社会需求,提高档案利用率,扩大档案的社会效益。
3.开放式的档案编研工作。形成馆藏介绍,向社会发布。除优先完成国家要求的编纂任务外,每年向社会征集档案编研课题,对集中反映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课题,有选择性地进行编研。该法打破以往闭门造车式编研,利于提高编研成果的影响力,改变档案馆冷冰冰的形象。
4.开放式的档案利用工作。明确可公开和暂时保密的档案,完善基础设施,编制多种机检目录,在目录中标注出该档案是否保密, 解密时间。公众可自由检索,也可向档案工作人员提出用档咨询。档案工作者除为公众提供利用服务外,还要防止档案在利用中可能受到的破坏,做好档案保护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回馈不断反思提高服务质量。
5.开放式的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工作是信息文明下档案工作的基础,档案数字化后才能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才可能满足信息文明的要求。而档案机构人力、物力有限,更没有数字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和专业人员。因此,档案数字化工作应采用招标的方式外包给专门的数字化公司,由其根据全国统一的档案数字化标准开展工作。档案专业人员负责监督验收数字化工作,对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严格把关,严控数字化质量。
档案开放工作 第5篇
本刊讯6月7日至15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以“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为主题,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反映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活动地点主要为北京市档案馆、各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以及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一是推出一批主题展览。用档案、实物、图片充分展示新中国40年来破浪前行的辉煌成果,充分展示首都经济、文化、城市建设发展的华美篇章,充分展示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多角度追溯时代印记。市档案馆举办“票证的记忆”展览,展现商品票证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的历史变迁,对比现实生活与短缺经济时代“吃、穿、用”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举办“砥砺奋进的北京市档案馆”展览,纪念北京市档案馆建馆60周年,展现一代代档案人薪火相传的奋斗历程。西城区档案馆举办“档案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档案史料陈列展”,利用馆藏档案史料展示西城区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变化;海淀、大兴、延庆等区档案馆举办“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图片展,全面展示了全区创新发展的辉煌历程;石景山区档案馆举办“档案记录发展历程,档案见证时代变迁――石景山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石景山解放70周年掠影”;房山区档案馆举办“辉煌四十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报摘展”,用报纸的视角回顾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市公安局举办“公安?档案?历史”展览,以实物和照片,见证首都公安发展历史。市残联、市地方志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关村管委会、中国园林博物馆、天坛公园、香山公园、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也都推出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主题展览。强对比感悟沧桑巨变。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举办“时光如烟古都巨变”影像记忆展览,选取北京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和地标性建筑图片,特别是珍贵的长安街和中轴线历史街片立面长卷,通过新旧照片对比的形式,从城建档案的视角见证古都风韵、首都风范、时代风貌,使社会公众加深对北京文化底蕴和历史变迁的感悟,直观感受改革开放40年来首都城市规划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丰台区档案馆举办“丰台城市记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城市面貌变迁图片展”,以“旧貌变新颜”的图片对比方式,展现丰台区改革开放40年来城市面貌的变化和建设成就。多途径见证发展历程。昌平区档案馆编辑了《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砥砺四十载昌平谱新篇》画册,?证昌平区40年来旧貌换新颜的发展历程。北京汽车集团举办的“档案?见证创新”展览、北京工美集团举办的“档案见证北京工艺美术发展”展览、北京建工集团举办的“集团成立65周年回顾展”以及北京市新华书店、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住总集团、北京首都旅游集团举办的特色展览,都通过本单位集团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部分展览内容通过“北京市档案信息网”和“北京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做同步推送。北京市老干部局7月起在《北京老干部》、北京市老干部局网站、《北京老干部工作》等相关媒体开设“纪念北京改革开放40周年”栏目,发表或由网站推送系列纪实性事例、人物事迹或亲历者回忆文章。市地铁运营公司、首开集团、首旅集团、外企集团、北京农商银行等21家市属国有企业纷纷制作专题展板、纪念册,拍摄宣传片,用档案视角记录企业发展历程及所取得的成就。
二是组织文化讲堂交流。西城区档案馆举办“见证两区改革开放发展”讲座,邀请退休的原宣武区领导讲述亲身经历的全区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变化和重要决策的出台背景。丰台区档案馆面向社区公众举办《丰台城市记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城市面貌变迁图片展》讲座,邀请专家讲解丰台区40年城市面貌的变化和建设成就。
三是进行现场互动体验。西城、怀柔等区档案馆举办“我们共同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查档体验活动。海淀区档案馆举办“书写扇面”活动,参与者可在纸扇上书写回顾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成就;举办开启“致2048年中关村一封信”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在信中描绘自己心目中未来30年后的中关村。档案馆将全部信件现场封存,至2048年再开启,以记录和见证新一代海淀人对中关村又一个30年的美好憧憬与祝福。平谷区档案馆举办“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参观改革开放以来反映平谷区发展变化的馆藏照片、实物档案,将自己对未来生活的寄语录制成视频,刻录光盘后统一保存到区档案馆。
四是统一开放一批档案。市档案馆新开放13个全宗、2万余件档案文件级目录及全文;16个区档案馆共开放1983年―1987年的文书档案17151卷、213861件。这些档案生动记录和再现了北京的“改革故事”。其中,门头沟区档案馆开放了有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扩大商品和服务贸易、优化利用外资、搞活商品流通领域、提高百姓物质生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内容的档案。
此外,全市还开展了“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征文活动,以提高公众档案意识,扩大档案社会影响。
档案开放工作 第6篇
关键词:档案开放档案保密涉密档案档案工作
2014年有两部保密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一是2014年1月17日签发,同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保密实施条例”),二是2014年3月9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定密规定”)。这两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档案部门开展档案开放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特别是涉密档案如何进行开放的程序、要求等,这些都需要档案工作者深入思考。
一、对档案开放范围的影响
“定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二)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也就是说,只有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才可确定为涉密档案,从而进一步进入具体定密为绝密、机密、秘密的环节。而不开放档案的范围则较为宽泛,不仅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内容不可对外开放利用,还包括上述“定密规定”第十九条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如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档案内容也不可对外开放利用。鉴于此,档案部门在重新修订1991年9月27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时,可否结合上述规定内容,明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档案为不可对外公开的档案。同时明确制定不开放档案范围划分细则,分别针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几大类不开放内容之下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这样更加有利于档案开放工作的实际操作与合理开展。
二、对档案开放工作程序的影响
(一)“自行解密”程序尚需明确
“定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秘密的集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自行解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根据上述规定,从字面看,涉密档案的涉密期满是可以自行解密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的规定,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年满三十年,进入档案开放审查程序后,即使有涉密档案,因其最高密级——绝密级的保密期限已满,应当可以自行解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缺少自行解密的正确解释以及执行程序的确认,大多数国家档案馆都采取了只要有涉密档案不管是否保密期限已满,一律判定为不开放。这样势必影响馆藏档案的开放程度。
(二)已进馆涉密档案解密责任人与程序需进一步明确
“定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依法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其解密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已进馆的涉密档案其解密办法应由保密部门会同档案部门共同制定。但是,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的、已依法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密,其档案的解密办法尚未出台,各级国家档案馆尚处于无法可依,无从操作的状态。目前只能按照“保密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已经依法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由原定密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密审核”,以及第十七条“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的,该机关、单位所确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由承担其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关、单位负责”的规定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其具体的办理程序没有详细说明,因此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各级国家档案馆无从下手。对此,北京市档案局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例如,2014年10月北京市档案局出台了《北京市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各区县档案馆保管的,具有国家秘密标志的档案必须先解密后再进行开放鉴定。凡涉及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由原定密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密审核。”可以说,这一举措在已进馆涉密档案解密开放工作的职责确定及操作程序方面先行一步,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就法律法规层面做出规定前,提出“先解密后开放”的程序规定,在衔接档案保密与档案开放工作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但是这一探索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是这一规定以“保密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内容为依据,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实际工作中就需要由做开放鉴定工作的国家档案馆将发现的涉密档案反馈给原定密机关,提请其做此部分涉密档案的解密工作后再进入档案开放鉴定程序,这样会大大增加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周期、降低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效率。
此外,从定密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角度看,根据“保密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的规定,定密责任人的职责都是对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也就是说,已经移交进国家档案馆的、尚在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档案的解密应当由原定密责任人负责解密,而进入档案开放鉴定审查程序的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均已超过国家秘密保密期的档案,原定密责任人对此部分涉密档案则不具有解密职责。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采用“自行解密”方式,直接进入开放鉴定审查程序而不需再走解密程序,需要进一步商榷。
三、对档案解密标识的影响
“定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解密之后需要公开的,应当依照信息公开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机关、单位公开已解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保留国家秘密标志。对国家秘密标志以及属于敏感信息的内容,应当作删除、遮盖等处理。”“保密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对原国家秘密标志作出变更。”这两个法律法规均未对解密标识的具体样式(如尺寸大小)、变更位置(如解密标识压盖在已解密涉密档案的右上角还是左上角),以及原涉密标识如何进行删除、遮盖处理(是用其他纸张粘盖还是用双删除线划掉)等具体细节作出规定,这就导致解密标识变更工作不够严谨规范,可操作性较弱。特别是一旦出现已解密的原涉密档案最终被鉴定为可开放的档案,需要提供上网利用的情况下,如果原涉密标识未处理,新的解密标识标注不规范,则无法进行数字化扫描并提供上网利用。
面对保密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档案开放相关法律法规又相对滞后的现状,档案部门应当会同保密部门等共同将涉密档案的解密、开放鉴定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尽快出台更为规范化、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保密与开放的关系,让档案开放工作既能保证档案的政治性、隐私性不被侵犯,又能满足社会公众的利用需求,该保密的信息保密,该开放的信息开放,实现不开放档案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已开放档案的为民、便民、惠民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EB/OL].[2010-04-30].http:// www.gov.cn/flfg/2010-04/30/content_1596420.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EB/OL].[2011-12-15].http://www.gl.gov.cn/News/ArticleDetail.aspx?arti? cleid=27406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EB/OL].[2010- 03- 07]. http://www.tgc.edu.cn/jjb/ShowArticle. asp?ArticleID=108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EB/OL].[2014-02-03]. http://www.gov.cn/flfg/2014-02/03/content_2583273.htm.
[5]《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号)[EB/OL].[2011- 12- 15].http://www.liuzhou. gov.cn/xwzx/notice/201411/t20141119_753322.html.
[6]《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EB/OL].[2012-02-21]. http://www. pzhda.gov.cn/fzjs/119075.shtml.
浅谈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第7篇
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更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现就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 正确处理好档案保密与利用的关系
日常工作中, 档案管理人员十分重视档案保密, 工作尽心尽职, 但由于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 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由此产生一些弊端: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 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 造成档案浪费;领导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情况, 有效地利用档案;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价值也难以在利用档案的效果中体现出来。机密档案应该保密, 但保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利用, 是有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利用, 保而不用只会失去保的意义, 失去档案的价值。因此, 改变传统观念, 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势在必行。当然, 利用必须是在保密基础上的利用, 无限制的利用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所以, 对档案工作来说, 保密与利用两者都十分重要, 决不可偏颇。
2 做好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保密工作
一成不变地看待档案的秘密性, 无视其秘密性的时效和范围, 是不对的;但如果缺乏保密观念, 对涉密档案无视其秘密性, 无限地扩大开放利用范围, 也是错误的。因此, 在开放档案为社会各界所利用的同时, 应当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1) 做好档案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是档案开放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科学而准确地区分、判定档案的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对这项工作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 对开放期限内的档案逐件进行审查, 初步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二是中审, 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 重点审查初审中没能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的部分档案, 以确定其取舍。三是终审, 由有关领导, 根据初审和中审的情况, 权衡利弊, 进行综合分析、审查, 最终决定与批准档案的开放与否。
2) 做好档案的解密工作。根据《保密法》规定, 保密档案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确定档案的密级, 就是为了让档案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最大限度地提供利用档案。但是秘密不是一成不变的, 一旦秘密保管期限届满, 便失去了它的保密价值, 为此, 我们就不能按原有的保密文件管理, 而应该按照公开文件进行管理。过去, 许多档案馆, 对其所保管的注有密级的档案, 没有定期解密, 影响了档案的开放利用。对划密档案进行解密工作, 应当遵循保密法的有关规定, 即:“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也就是说, 解密是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进行。
3) 做好档案开放前的基础工作。开放档案前的基础工作主要有三项: (1) 提高开放档案案卷的内在质量。利用原有基础, 进行系统整理, 达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排列系统的要求。 (2) 建立健全档号。要适应开放后检索与管理的要求。 (3) 编制检索工具。一是基础性检索工具, 如《开放档案目录》;二是骨干性检索工具, 如《开放档案卡片目录》;三是文字叙述性检索工具, 如《开放档案全宗介绍》、《全宗卷》等, 使开放档案的检索工具逐步形成以骨干性检索工具为主, 以基础性检索工具为辅, 以叙述性检索工具为必要补充的检索工具体系, 实现检索途径的多元化。
3 做好档案开放利用中的监督工作
档案利用监督是做好档案利用过程中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它能有效地发现并制止纠正档案利用过程中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各种不良行为, 从而做到既能利用档案, 又能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具体说来, 档案利用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1) 制度建设。档案利用规章制度一般有阅览制度、外借制度、复制制度等。根据实际情况, 对不同层次的利用人员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 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 使提供利用工作有章可循, 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 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确保文件的完好无损。各项档案利用规章制度的条文应严密而简明, 便于执行, 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 不断充实和完善。
2) 队伍建设。担负利用服务工作的档案管理人员, 是利用制度的直接贯彻者, 对档案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一是政治素质, 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热爱档案和档案事业;二是业务素质, 要具备专业知识, 熟悉所保管的档案内容, 熟悉档案法规;三是文化素质, 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 能总结和分析利用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 从中掌握利用工作的规律。此外, 还要有敏锐的工作能力和观察能力, 善于做利用者的工作, 能独立处理利用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3) 监督措施。在利用中, 要根据不同的利用对象的不同目的, 掌握其心理和思想动机, 加强重点监护。有条件的档案馆室还可以安装摄像监视器。对某些为获取凭证而来馆查阅档案的利用者, 要防止偷撕或涂改档案;对一些平时养成看书划线或翻书沾口水之类习惯的利用者, 要及时提醒。做好利用监督, 还要做到三勤:一是嘴勤, 勤宣传利用档案的制度与规定, 勤与利用者交谈, 掌握其利用目的与动机;二是眼勤, 勤观察动态, 置每个利用者于视觉之中;三是手勤脑勤, 勤分析利用者的情况和利用效果, 勤检查被利用的案卷, 勤督促利用登记制度的落实。要在利用者离去之前, 仔细检查翻阅被利用过的案卷和文件, 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并在利用登记簿上备注说明。对于损毁档案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以便及时查处, 挽回损失。
摘要:档案开放利用中应做好档案开放的审查工作、解密工作和开放前的基础工作。同时还应做好保密监督工作、建设档案利用规章制度, 以及建设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档案管理队伍, 并根据不同利用对象、掌握其心理和思想动机, 加强重点监护。
档案开放工作 第8篇
档案是一种重要的原始信息, 也是记录隐私的载体。随着人类政治民主化、社会信息化、行政公开化进程的加快, 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的力度逐渐加大, 档案开放利用中的法律问题也日渐突出, 其中, 公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更是档案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档案开放既要维护每一个社会利用者的利用权, 又要保护档案所有者和隐私关联人的隐私权, 协调档案所有者、利用者以及关联人三方面的权利冲突, 以保证档案开放利用工作顺利进行。本文试图就如何做好档案开放利用中隐私权的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1. 规定档案开放期限
许多国家的档案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档案的开放期限, 但对于含有隐私的档案却延长了开放期, 以确保公民隐私权不被侵犯。例如, 《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和档案馆法》中规定30年档案开放期限, 而含有个人隐私的75年后开放;加拿大把含有隐私的文件列为“拒绝文件”, 不对外提供利用, 开放时间为90年;意大利把涉及私人权益的档案开放时间定为70年。有些国家对于私人档案采取永久性封闭式管理, 如在巴西, 与精神病有关的文件是不能开放的。我国《档案法》在确定30年开放期限的基础上, 仅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进行期限控制, 对涉及个人隐私档案的开放时间并无明确规定, 只在《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中笼统指出:“上述所有档案,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继续保密或控制使用, 档案馆应继续延期开放。”隐私档案不同于一般的公共文件, 属于保密信息。因此, 隐私档案的开放期限也应区别于一般文件。借鉴和参照国外隐私档案的开放期限的规定, 我国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含有隐私档案的封闭期, 对隐私档案开放期限的规定直接隔离该档案与利用者在封闭期内的接触, 有效保护档案形成者的隐私权。
2. 控制档案开放范围
确定档案开放范围的主要方法是对拟开放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包括开放范围的确定、控制使用范围和划密或解密工作。开放范围和控制使用范围的划分在操作上实际是同时进行的。档案开放的鉴定划控工作, 与公民权利保护密切相关。开放范围过宽, 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就易泄密, 有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而开放范围过窄, 利用者无法获取一些该开放的档案信息, 又侵犯了公民的利用权。因此, 档案保管部门在鉴定工作正式开展之前, 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馆的实际
情况来确定“控制使用”档案的范围, 然后相应地制定开放档案的办法。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提出划分控制范围20条标准, 其中第16条规定:“涉及公民隐私权的, 对社会开放会损害公民荣誉和权益的属控制使用范围”。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档案种类较多、内容复杂, 档案保管部门应分析隐私的内容和本馆档案的类型, 从而确定哪些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属于控制范围。在开放档案鉴定时, 尤其要重视私人档案的鉴定, 因为其中所含的隐私信息最为集中和丰富。值得注意的是, 私人档案与个人档案并不是一个概念。私人档案指公民个人和私营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事务活动中形成的和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档案。个人档案仅指私人档案中公民个人在私务活动中形成和合法获得的档案。私人档案包括了个人档案, 也包括了法人档案。对于私人档案中的法人档案, 可采用鉴定公务档案的方式来保护隐私权。作为利用者, 如果要利用公民捐赠、寄存的档案, 一般应先征得公民或其法定继承人的许可, 否则很容易造成侵权。例如, 为知名人物撰写传记需要查阅档案, 或需要发表人物照片等个人资料, 必须与权利主体协商, 办理一定的授权手续, 方可进行。而作为档案的所有者,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 权利人有相当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另外, 当档案部门进行编研出版工作时, 也要慎重选材, 当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有利用必要时, 也要征求档案所有者本人或家属的意见。
3. 正确把握鉴定方法
档案开放与信息安全 第9篇
本文从如何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对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人才进行培养、怎样确保档案信息内容安全、怎样创建档案信息安全的环境这几个方面对档案信息安全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如何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我国虽然也颁布了一些信息安全的规定及标准, 可这些规定及标准现在还只能算是探索阶段, 对解决实际问题也就缺乏规范性以及针对性, 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档案工作者对信息安全的认识, 所以, 应该首先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方面的标准以及规定, 对档案管理工作者的准入制度进行完善。完全认知档案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完善并认真实施各项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把安全至上的理念物体现到档案信息管理的各个步骤里去。实行数字档案登记及电子文件备份制度, 进行异地备份的管理。对档案利用安全保密制度进行完善, 更好地处理好信息安全和档案开放的关系, 同时也要建立好档案数据管理维护的制度。
二、对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人才进行培养
要想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人 ---- 是第一要素。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素质水平、档案信息安全意识、管理创新能力等等, 都会影响到档案信息的安全。可以通过教育培训、政策导向、媒体宣传这几个方法, 宣传教育、贯彻实施档案信息方面的安全法规, 培养以及强化管理人员的档案信息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及形式, 对档案信息安全人才进行继续教育, 这样就会培养出更多当代信息时代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三、怎样确保档案信息内容安全
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一直是怎样确保档案信息内容安全, 要想确保公开的档案信息能安全使用, 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档案信息, 发出前要用防毒软件或者电子邮件扫描软件进行杀毒处理;在网页方式发出时, 需要打开内容过滤系统和阻隔浏览网页系统来保证发送资料的安全, 还要有能力阻止可能发生的攻击事件。建立起档案信息记录方式、记录内容、及记录载体三位为一体的安全观。以“积极防御、综合防治”的方法, 将档案信息内容安全纳入到信息安全整体保障体系之中。
四、怎样创建档案信息安全的环境
档案设备安全是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基本要件, 为避免不相关要人员进入, 应创建一个档案信息安全环境, 比如将档案信息存放在有严格门禁系统的电脑机房内, 这种电脑机房一定要加上密码锁作为主要的门禁系统管理, 只有负责机房管理的信息业务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才有权进入, 每次进入也一定要进行登记, 如果确实有实际需要的人员进入, 必须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进入, 如果条件允许, 最好有管理人员同行。档案设备安全管理在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中起着制约和规范的作用。
五、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 第10篇
一、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影响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 不仅是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而且其原始性、真实性、权威性更使之成为其他各种信息产生的基础和源泉。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为政府与社会之间架起及时、顺畅的信息公开渠道, 加速信息的流动和开发利用, 也为档案的开放利用创造了条件, 使档案信息的价值得以充分发挥。
第一,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缩短档案信息公开时限, 提高档案的现实利用价值。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质是要根据社会的客观需求, 主动挖掘档案信息资源, 为社会提供高效的利用服务。但由于档案接收进馆和开放年限的限制, 使得档案信息呈现出分散性、内向性和时空跨越性, 这些特性成为它满足社会对信息时效性、共享性和系统性需求的障碍, 从而客观上降低了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这也是档案信息资源长期处于开发不足、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的原因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将大大缩短部分档案信息的公开时限。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档案信息自身的不利因素, 使其由内向转为共享, 由分散转为集中, 更有利于档案的社会价值由以历史研究为主转向以现实利用为主, 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利用需求。
第二, 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开放提出了新要求。档案作为重要的政府信息资源, 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 档案开放也要遵循“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条例》规定政府信息一般自形成 (或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档案馆 (室) 保管的档案, 在不背离《条例》关于“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基础上, 都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为全社会开放。而现行《档案法》对档案开放时限的规定限制了档案类政府信息的开放, 使档案馆档案开放步伐明显滞后。
第三,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档案信息化进程。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虽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但成效却不明显。大量的馆藏资源尚未进行数字化处理, 档案数字化的低速度难以在短期内满足用户的利用需求, 更无法跟上新档案源源不断产生的速度, 以致于很多数据库不能保持动态更新和有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将会调动各方力量协助做好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这些信息可直接导入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 加速了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第四, 政府信息公开促使档案馆公共服务建设。在打造透明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中, 档案馆原有的服务理念、传统的利用模式将受到来自社会的不断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的挑战, 档案馆只有研究解决如何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长效机制, 才能使档案馆的社会形象、公共服务功能得到提高, 实现档案工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真正走向公共档案馆之路。
二、把握机遇, 开拓创新, 加快档案开放工作
档案开放工作由于长期存在控制力度过严、开放范围较小等问题, 一直是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目前, 档案开放的力度仍然不能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后, 人们对政府信息日益加剧的需求。因此, 档案部门应当把握机遇, 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开拓创新的方式、用户至上的理念应对挑战, 加快档案开放工作。
1、把好归档关, 夯实档案开发利用的基础。
档案部门要从档案的形成与积累抓起, 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 从源头规范归档工作。要对纸质和电子文件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承担起文件全程管理工作职责, 规范归档工作, 确保文件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为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以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策指导档案开放工作, 加大档案开放力度。
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 档案部门必须加强原有档案开放法律法规修订及理论、方法的研究创立, 在法律层面上, 应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用政策相一致, 及时修订档案开放的条款, 与《条例》作出统一的法律法规规定。要及时调整档案开放的原则、制度, 细化业务规范, 制定适应需求的开放工作程序和管理方式, 既不要为保险和稳妥起见而使应当开放的档案不开放, 又要防止无原则的大公开、大开放, 科学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度”。
3、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 促进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灵活多样, 有便捷、直达之效, 并运用一定的监督程序, 故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 容易产生社会效果, 对档案开发利用服务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档案部门可以通过借鉴和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的形式和做法提高档案信息利用水平, 促进档案开放工作的开展。
4、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国务院明确要求政府网站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因此, 档案部门要加快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站这一平台, 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信息服务。
5、打造公共服务型档案馆, 与社会与公众零距离接触。
档案开放工作 第11篇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各级综合档案馆3161个,占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①总数的79.3%;共保存档案2.3亿卷(件、册),占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总量的92%;2007年档案利用量为1244.9万卷件次,占各级各类档案馆全年档案利用总量的80%②。可见,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我国档案事业的主体,是国家档案资源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的主力军。
一、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开放情况
首先,档案开放范围不断扩大。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全党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为更好满足机关工作查考、史学界历史研究及国际文化交流的需要,中央确定了开放历史档案的方针。1985年国家档案局又决定扩大档案开放的范围——从“历史档案”扩大到“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后,这一政策成了法律条文。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档案利用需求从历史档案逐渐向近现代以及当代档案转移,为此,各级综合档案馆根据1991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开放了新中国建国前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同时还加大了建国后档案的开放力度,使档案开放范围逐步从历史档案扩大到近现代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宗教等各个领域。
近年来,一些省市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国务院也于2007年4月5日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些行政法规规章的实施对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因为政府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和现行信息,而政府的历史信息主要保存于各级国家档案馆,因而各地综合档案馆在开放档案时除要遵守档案、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档案开放的范围。③
随着档案开放政策的实施,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的范围逐步拓宽,从开放各朝各代的历史档案逐渐延伸到建国后各个时期的档案,从政治领域不断深入到经济、科技、文化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从党政机关的管理档案扩展到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档案。档案开放范围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可利用档案的范围更宽广、信息更丰富,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需求。
其次,档案开放方式更加多样。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各级综合档案馆主要通过设立档案阅览室,出版发行报纸、刊物、图书、档案史料全文或者摘录汇编、档案馆指南,开放档案目录,举办档案展览等形式公开档案。新世纪以来,政府网站的建设催生了各级综合档案馆网站的创建,于是档案网站正逐步成为开放档案的一种重要形式。例如在档案网站上公开档案馆案卷级、文件级开放档案的目录,提供开放档案的全文查阅,举办有声有色的网上档案展览等。国家档案局网站从2009年1月1日起推出了系列专题视频“共和国脚步——1949年档案”,一周一专题,全年共52个专题,每个专题围绕一个重大事件公布若干份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报刊资料等,图文声像并茂,真实生动,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综合档案馆从开放档案目录到开放档案全文信息,从提供开放档案的原件到提供开放档案的二次、三次文献,从开放档案的馆内查阅到馆外远程网络查阅,从利用平面媒体向利用多媒体公布开放档案,档案开放方式不断丰富,并正在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格局,为利用者自主查询、获取、使用、传播已开放的档案信息提供了便利。
第三,档案开放数量不断增长。
20世纪80年代,为适应开放档案的要求,各级档案馆采取各种措施对馆藏档案进行调查分析,熟悉馆藏内容与成分,开展馆藏档案整理,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以编研工作为例,1984年全国各档案馆编辑的各种专题档案史料和丛编就达500多种30多亿字,④不少档案史料还公开出版发行。也正是这一阶段大量开放档案,推动了80年代档案利用高峰期的形成。90年代档案开放数量继续增加,1991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数量达到2094.3万卷件。以1991年为基点,1992年~2000年各级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数量分别增长了-3.6%、2.2%、17.2%、33.2%、40.3%、57.8%、69.8%、81.8%、94.4%。2000年以来,随着我国政治民主、政务公开建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的步伐。2001年我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数量达到4129.7万卷件,将近1991年档案开放量的两倍。以2001年为基点,2002年~2007年全国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数量分别增长了4%、11.8%、17.9%、24.3%、39.1%、42.3%,呈逐年上升趋势。
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数量的增长,使更多古老的、珍贵的、重要的档案文献可以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服务,这不仅仅是一项档案业务数量的增长,而且也是当前我国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与推行公开、公正、透明行政的政治理念在档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尊重维护公民信息权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利用情况
首先,馆藏档案利用主体走向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各级档案馆主要服务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其工作查考提供利用;而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他社会组织、学术研究者、公民个人等利用者也纷纷加入到档案利用的队伍中来。利用者群体不断壮大,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编史修志的利用者。1987年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达23380328卷件次,其中有15569800卷件次是为编史修志提供的,占利用总量的66.6%。二是开展科学研究的利用者,利用大量档案资料撰写学术论文或著书立说。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教育、文化与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不断发展,学术研究者对档案文献的利用需求也在不断增加。2002年,全国综合档案馆为学术研究提供档案利用249429卷件次,2007年则达到767850卷件次,5年时间增长了207.8%。三是个人利用者不断增加。为平反“文革”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解决下乡知青返城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管理与处理自身事务,个人利用者走进了档案馆。2000年以来,随着政务公开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知情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维护自身权利、个人利益为目的而到档案馆查阅招工、知青、婚姻、占地、房产、个人任免等档案的个人利用者不断增加。以北京市档案馆为例,2003年以前,社会组织利用者数量远远高于个人利用者数量。2003年,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档案分别为50.6%和49.4%,二者大体持平。2004年以后,个人利用者开始超过社会组织利用者。2004年至2006年,个人利用者利用档案人次占利用总量的比例分别是62.3%、73.6%和66.3%。⑤
其次,提供利用的档案内容日益广泛。
改革开放以前,各级综合档案馆主要是为党政机关提供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司法、人事等各方面档案,旨在为决策者提供解决各种问题的依据、思路和方法。20世纪80年代,档案利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建国前各历史时期及建国初期的历史档案文献;90年代,综合档案馆不断探索档案社会化服务的途径,注重提供经济、科研、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档案;2000年以来,围绕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综合档案馆以社会服务为导向,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等理念,大胆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整合开发档案资源,积极提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婚姻、公证、房地产、城市拆迁、招工、独生子女、社会保障、医疗、失业保险、户籍、个人任免、出国等等)内容的档案。200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分组讨论会上明确提出要在全国档案系统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⑥。2008年12月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杨冬权局长又强调指出全国档案系统要继续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上传更多档案内容,或发布各种利用指南,加快建立和完善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与档案利用体系,丰富档案利用服务的内容。
第三,档案利用方式更趋便捷。
20世纪80年代,我国大多数综合档案馆主要以手工检索、提供档案实体服务为主的利用模式提供档案的利用服务。由于受档案实体管理、档案目录卡片检索等因素的制约,利用行为难以摆脱“档案馆”这个物理环境。80年代末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推行的办公自动化工程以及90年代末政府实施的上网工程推动了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工作。当前,各级综合档案馆基于网络平台积极探索档案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在线阅读、异地查询和档案传递等在线服务,如一些综合档案馆网站开始推出“馆藏介绍”、“查档指南”、“档案目录检索”、“档案全文检索阅览”、“档案网上展览”、“档案编研网上公布与出版”、“珍档荟萃”、“预约调卷”、“档案网上咨询”等服务项目。长春市档案馆把与民众生活有关档案的信息化放到了优先位置,其网上运行的数据库包含了350万条目录数据,其中有150万条目录数据、20万页档案全文供利用者在互联网上查阅。这些档案虽然只占其馆藏总量的10%,但其利用却占到总利用量的90%。⑦
档案利用方式不断出新,越来越多样化。利用者既可到档案馆查阅感受其浓郁的文化氛围,也可在办公室、家庭或其他任何地点的任何时间利用档案网站获取所需的档案信息,还可借助其他方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查阅利用档案。这样有利于利用者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更丰富的、更人性化的、更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方式。
第四,档案利用数量呈波浪式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数量经历了“增长—降低—增长”三个阶段的变化。
1983年~1987年,为编史修志、解决“文革”中各种历史问题及开展学术研究等,大量组织与个人利用者涌入档案馆查找利用档案资料。1983年综合档案馆利用档案总量为662.7万卷件次,1987年达到2337.1万卷件次,4年时间档案利用量增长了252.7%,1987年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综合档案馆档案利用的一个高峰。
1988年~1998年,由于地方编史修志工作陆续完成,“文革”中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档案利用者从1987年的利用高峰点开始逐年下降。至1998年,档案利用总量降为446.5万卷件次,比1987年下降了80.9%。
1999年~2007年,各级综合档案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改善馆藏结构,扩大档案开放范围,加强民生档案的整理和提供利用,较好地满足了利用者的需求,档案利用数量也逐步回升。1999年各级综合档案馆档案利用数量为508.5万卷件次,2003年、2005年、2007年档案利用数量在1999年的基础上分别增长了18.5%、70.7%、144.8%。2002年各级综合档案馆档案利用达到1465454人次,2003年、2005年、2007年档案利用人次在2002年基础上分别增长了15.6%、48.6%、120.9%。可见,这一阶段综合档案馆的提供利用工作富有成效。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的对象更加广泛,档案利用与开放的内容不断扩展,数量不断增长,方式也更加多样。但是,在信息时代的宏大背景下,我们应当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清醒的头脑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潜在的问题。例如开放率偏低问题,1991年~2007年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年均开放率仅为27.9%,与国外一些公共档案开放与利用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相比(欧美多数国家档案开放率已达到或超过60%,美国档案开放率达90%以上,俄罗斯档案开放率大约在80%~90%之间⑧)我国档案开放率还相对较低。此外,馆藏档案资源结构多样化发展问题、期满档案开放的及时性等问题均需给予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不断提高的档案利用要求,从而推动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与利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注释:
①“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档案馆、文化事业单位档案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
②文中各种数据来源于国家档案局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档案资讯网,或者根据这些网站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计算得出。后文不再注释。
③马素萍:《论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原则》,《档案学通讯》,2005年第2期。
④中国档案学会档案馆学术委员会:《论档案馆开放档案》,《档案学研究》,1989年第3期。
⑤⑦傅华:《档案服务范围越来越广》,《中国档案报》,2008年11月26日。
⑥“两个转变”、“两个体系”是指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落脚点是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⑧黄项飞:《档案馆走向开放》,《北京档案》,2005年第5期。
江西省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第五批档案 第12篇
10月11日, 省政府新闻办在南昌召开全省档案工作暨省档案馆第五批开放档案新闻发布会。省档案局局长涂勤华出席, 副局长方维华介绍了第五批开放档案情况, 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欧阳苏勤主持。会上, 方维华首先介绍了近几年全省档案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她说, 从去年开始, 省政府决定每年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 用于县级档案馆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今年, 国家又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在这两项利好政策推动下, 全省各地争先恐后建新馆, 截至今年上半年, 全省已建成新馆15个、已动工或即将动工的新馆项目有31个。根据全省县级档案馆建设规划安排, 到2014年, 全省将建成96个新的县级档案馆。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 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目标要求, 广泛收集、征集反映我省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活动、著名人物、民风民俗等方面情况的档案, 特别是加大了对各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参考和凭证价值的民生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力度, 使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档可查。最后, 她介绍说, 此次档案开放是继1988年9月、1988年12月、1997年12月和2008年6月之后的第五批档案开放, 开放档案46616卷, 内容涉及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江西省政府施政方针、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地方自治、行政区划、自然灾害、救济抚恤、学校教育、农田水利以及民事、刑事诉讼等各个方面, 也是省档案馆历史上开放档案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一次。
档案开放工作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