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精选9篇)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第1篇
今年暑假我参加社会实习了,我真的好开心,因为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在暑假之前,我就已经规划好了我的行程了,要参加社会实习。因此我早早的开始找我的工作了,还好的是我自己运气不错,找到了已经保险公司实习,我对自己实习的地点和工作的性质感到十分的满意,我准备好开始实习了。
暑假第一次留在武汉进行实习,有幸能够来到世纪联众保险代理公司接受了一个月的锻炼,直接深入到社会职场中,与客户面对面的接触与交流,一方面把自己所学知识与实践直接相结合,另一方面又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从而使自己对自己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因为自己学的是金融进入保险有些不情愿,但是一个暑假的实习结束,自己觉得其实这样的经历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7月13号正式来到汉口世纪联众,老总热情的接待我们,然后我就被安排到了卡单部实习,”卡单”这个概念是第一次接触,其实就是短期意外险的另一种说法,这是最先让我觉得新鲜的东西。然后开始学习如何填写保单,第一天就填错了几张保单,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粗心,好在公司对我们都非常宽容,让我非常感动。这时明白了什么是宽容!
接下来的几天我就一直在卡单部实习,每天每天要背卡单产品的信息,哪家保险公司有哪些产品,保障额度多少,适合哪些职业种类,适合那些人群,有哪些是拒保的职业…...一下子记这么多东西,感觉头都有点大,但是要接待客户的话,必须要记住,所以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加油!这时明白了要永远对自己有信心!
在卡单最紧张的一天是第一次坐到前台正式接待客户,登帐、填单子、收费每一步都要认真细致,但是当天客户来的非常多,对还不熟练的我来说,简直有点力不从心,虽然很认真的去做,还是出了好多错误,幸亏有师傅帮忙善后,才不致于有太大损失,这一天让我深刻的感觉到业务熟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稳重的重要性从这里开始发掘!
每一天都在接触着形形色色的客户,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热情而且宽容的,但是也有一些要求非常严格甚至是苛刻的客户,他们要求特别苛刻,一不小心就把他们的得罪了,这些人真是让人疲于应付,但是你还是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继续为他们耐心服务,这种情况还是为我们上了实实在在的一堂余人交流课!交流真的是一门艺术,幸亏自己明白的不是太晚!
再后来到车险部进行实习,幸运的是刚好赶上公司培训新的员工,我就跟他们一起学起了车险算费,这里的学习不像在学校里的学习一样理论性那么强,这里注重的是实际操作能力,这里面有很多都是公司的老员工通过长期工作总结下来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有用,因此感觉特别宝贵!等我们“黄浦三期”学员毕业时,公司朱总专门给我们讲了一下午的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公司准则和公司的未来发展等,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愿景,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既不至于太盲目,也不至于没有动力!
公司现在与中国石化合作在很多加油站点开了一些车险的直销网点,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创新,而且在公司良好的管理方式的运作下,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让人感觉到创新的力量!真的非常佩服老总的头脑!这在我们以前接触保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的事情,想不到竟然在市场上悄然萌发,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真是震撼在以后的学习中告诉自己一定要懂得活学活用,读死书,死读书竟会变得没有未来!
自己在世纪联众的每一天更多的是在发现自己,加速自己的成长,但是这种锻炼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自己每天早上挤公交从武昌到汉口,下午在从武昌到汉口,每天这么轮回!搞到自己现在看到汽车都有点晕,好在还知道坚持!坚持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学习有用的知识,虽然有点苦,但是痛并快乐着!
现在的我已经回到校园了,回顾自己一个多月的实习工作,真的是有很多的感慨。自己以前不懂的、不知道的事情,现在几乎都知道了。我想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不断的努力的,我想我可以做的更好的。只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没有更多的在公司实习,这是最令我感到遗憾的地方。不过我相信以后还有机会,我会更好的参加到实习中去的!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第2篇
(4)。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5)。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与其它责任保险一样,其承保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其承保的是投保特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所负的第三者责任;所谓的第三者责任是指由于疏忽或者过失致使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依法应负有的赔偿责任。
大学生保险公司实习小结篇3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第3篇
我国现行有关实习工伤处理的法律规范立法空白较多、级别较低、涉及面窄[1]。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教育关系的基础法律《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规范对顶岗实习工伤处理均无任何规定。《侵权责任法》也未规定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参加实习受到伤害如何处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但对顶岗实习生是否适用该条例未作出任何界定。可见,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实习的工伤处理均无适当规定。
劳动部于1996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曾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废止了该项规定,使顶岗实习学生工伤保险出现了空白,从立法上来说,这是一种倒退。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首次对实习生在实习中受到伤害的处理做出规定,但并未做出针对性的规定。同时,该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实习”,并未包括高等教育中的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可见,国家两部委的规章对顶岗实习工伤的处理是按照民事侵权进行的[2]。
二、顶岗实习适用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的法律依据
(一)顶岗实习的劳动法律属性是适用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的法理基础
顶岗实习生究竟是学生还是劳动者,直接影响顶岗实习中学生人身伤害的工伤认定等问题,其身份的界定在司法实务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界对顶岗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实习生来说,学习技能是其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律法规不能适用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实习生参加生产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者身份,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保护。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劳动关系最显著特征表现为一定的人身隶属关系,双方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从事工作。顶岗实习学生向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同时,将自己的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企业支配,实习学生的人身自由受到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限制。实习学生要接受企业的指令和管理,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劳动规则,遵循企业的劳动规律和纪律,严格按照企业的生产性劳动规范和要求进行劳动。因而,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具有基于顶岗劳动而形成的人身关系法律属性。
(二)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适用工伤保险制度符合社会保险原理,具有宪法和劳动法律依据[3]
1. 顶岗实习的“工作风险性”,决定其应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与生产劳动有风险关联性,顶岗实习的这种“工作风险性”决定了顶岗实习学生若在实习时受到伤害,必须适用工伤保险才能充分有效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权利。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劳动中面临的生产性风险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虽然可以通过改进技术和加强管理来减少和控制风险,但是,从总体上说,工作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顶岗实习劳动危险的普遍存在及其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客观必然性,需要工伤保险制度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保险保障,使其在遭受工伤损害时能够利用这种权利维持其生活。
2. 将顶岗实习学生伤害纳入工伤保险,符合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原则和保障性原则
首先,实现公平保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所以,与员工从事相同劳动、面临相同风险、遭受相同损害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当享有与员工相同的工伤保险权利。消除身份限制,公平对待顶岗实习学生并确保其享受到工伤保险权益,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顶岗实习学生,是社会保障公平原则的体现,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其次,工伤保险能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从事创造性劳动。国际劳工组织在评价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时曾指出:“在社会政治历史上,没有什么事情比保险更能急剧地改变普通人们的生活。这种保险制度,使人们在因不测事故、健康不良、失业、家庭生活承担者死亡,或因任何其他不幸使收入受到损失的情况下,不至于沦于赤贫。”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社会保障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3. 顶岗实习学生工伤保险的宪法、劳动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者享受的工伤保险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参加保障的,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公民和劳动者的工伤保险保障权利,顶岗实习学生也应该平等享有,只有这样,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宪法和劳动法分别以国家根本法和基本法的形式保障工伤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有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建立实习学生工伤保险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化解实习风险,真正维护顶岗实习法律关系中各方利益,为顶岗实习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推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三、建立实习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构想
笔者建议尽快出台行政法规或规章,统一规定实习生的工伤保险处理方法,将实习生工伤纳入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中。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应该在修改《职业教育法》和制定《社会保险法》时,将顶岗实习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人身损害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2.明确实习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缴费主体。从可操作性角度看,可由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所在院校协商,二者中其一向工伤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鉴于实习学生向实习单位提供劳动力,笔者认为,应由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而且考虑到实习生的特殊情况,不要求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全部的五险一金。
3.明确实习工伤保险的赔偿方法和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方式,有些情况并不宜适用于实习生。比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致残的,需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实习生的工资一般较低,所计算出的伤残补助金数额就较低。因此,建议借鉴或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的计算方法,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工伤实习生一次性赔偿。
4.不缴岗实习工伤保险费的处理。《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这条在实习中应作变通处理,即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由用人单位和学校按照不同情况承担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学校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可向用人单位和学校追偿。
摘要: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之一。近几年来,职业院校对包括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内的诸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研究和实践探索。但是,对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应否及如何适用工伤保险等问题,缺乏法理上的研究。
关键词:顶岗实习,学生安全事故,工伤保险,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史友兴,杨毅.学生实习期的工伤认定[J].劳动保护,2005,(6).
[2]马海燕.工伤制度问题研究[J].科技视界,2012,(12).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第4篇
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意外伤害事故概率较高,很多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大多情况下学校和用人单位都不愿承担责任,而现有法律法规中的内容也过于笼统、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些法规甚至不利于保护受害学生的人身赔偿请求权,因为赔偿的前提要求提高了;另外有些法规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对此,2009年11月,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共同推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从此终于有一种适合于职业院校实习生这一特殊群体的险种,减轻了学生、校方、企业方的后顾之忧。
为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实习活动的秩序,解决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填补市场空白,英硕(北京)保险经纪公司携手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应教育部门及广大职业学校的需要,耗时三年,广泛调研,设计开发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2009年11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这标志着职业学校实习活动有了专业保险保障。
“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作为一款专用险种,其保险责任范围涵括了校方责任、学生实习责任、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导致学生伤残、死亡、医疗及法律诉讼费用,最高保障限额为40万元/人,基本构筑了一个完整的职业院校风险转移的保险覆盖,具有“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广、保险金额高”等特点。
据了解,职业教育的部分专业如数控、烹饪、机电工程等,在专业实习场所都有一定的危险性,过去,只有部分学生实习时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障安全。按照三部门此次通知的要求,参加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中职在籍学生都要参保。中职学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实习责任险。费用方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该责任险对学生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10种情形,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赔偿。
大学生保险公司暑假实习总结 第5篇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XX年12月17日、18日及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11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大学生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第6篇
时间一晃而过,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已经一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领导同事都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中国人寿“诚信天下,稳健经营,追求卓越”的品质,也体会到了作为团险保存一员的专业和辛勤。在对公司人员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中国人寿的一份子而惊喜万分。
经过近一个多月在中国保险公司团险保存部的实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公司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此我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记得初到中国人寿时,在和领导的第一次谈话时就注意到,中国人寿是一家非常重视员工感受的公司,公司的规章制度都非常的人性化,尽量为大家营造出轻松的工作氛围。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公司运作的专业和严谨性。我想,作为一个分公司一员,对问题的处理的确只是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对流程的把握,这也应该是自己工作学习的重心。
在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团险保存部实习,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多种保险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为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
(1)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知料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以上是我的个人实习报告,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最后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篇二:2012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2012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2012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詒>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material)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
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诚实、信任、进取、成就,我们的信念永远不变;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追求卓越,全心奉献,回馈社会是我们的诺言;
和平、友爱、幸福、欢乐,人类走向灿烂的明天;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平安!平安!平安!
(每次回来跟朋友说到平安每天早晨都会唱司歌,他们都会说是学松下幸之助的。)
然后是大家齐颂公司训导,开始几句话是这样的,“思想品行,光明磊落;组织纪律,令行禁止;工作态度,严谨求实??”。
会正式内容的第一项通常是昨日业绩报告也就是所谓的“大早会”。把各个市区做一个大比较,再在本市区各个营业部在昨r>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material)整理工作。篇三:大学生暑假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大学生暑假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基本情况:办公实习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实习时间:xx.7.10----xx。8。20 实习地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总结报告:
今年暑假,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40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xx年12月17日、18日及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xx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
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大学生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第7篇
每天我们的工作都是,按照技术部给的电话单,挨个拜访,打电话,平均每天差不多有100多个电话,电话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们的保险产品,希望客户能参加进来,然后就登记资料,再出合同。虽然活不难,可是在实际工作,却碰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首先,技术部虽然每个星期都给我们发了三百个电话,但是只是个电话号码而已,其他资料什么都没有。在这三百个当中,有的电话是打不通的,或者是空号,或者没有人接听。这种情况占了30%。其次,就是对方接电话,可能她们经常接这样的电话吧,有的听完公司介绍后,一听是推销保险的就直接挂掉电话。这种情况占了60%。剩下的10%呢就是听完产品介绍的,有的有兴趣会继续听下去,没有兴趣的就直接挂机了,这时候我们就要想进办法跟顾客聊下去,如给他们下风险意识,重复我们产品的优势,或者不聊保险,聊其他生活内容等等,唯一目的就是不要让他们挂机。
刚开始打电话的那两天因为是新人,对话术和说话技巧不熟悉,挂机率超级高,比如一周的三百个数据,两天就打光了,一天100多个电话,通时才一个小时多一点点,不能按期完成要打的电话目标话,数据打完了就重复拨打,有些电话被我重复打了四遍,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再打电话过去了。还有就是,有时连续打了好十几个电话,对方不是空号,就是直接拒绝你,要是碰上一个态度比较恶劣的人,可能还没说上一句话,就被对方给骂回来了,那个时候我的心情会是非常糟糕的,情绪也很低落,这样的情况,所有同事都碰到过。首先呢,他们要求我们这些新人去听优秀销售人员的录音,然后还原,再模仿他们的话术去跟顾客交流。这样两个个星期后,挂机率没有那么高了,基本都能和顾客聊上了,每天的通时也在2个小时以上了。第二周星期五,我一生可能都不会忘记这个时间,幸运之神降临在我身上,我终于出单咯,而且是个8000的大单,那时候兴奋的输入顾客资料时手都是颤抖的。合同是我和小组一个老人陪我亲自送上门的,顾客也顺利签字刷卡了,有了这张单,这个月考核目标也顺利完成了。
我的组长经常对我说:“每天要尽可能多打电话,这样潜在的意愿客户就能被发掘出来,就会有收益了”。同时,她还让我把那些对产品感兴趣的用户名字单独列出来,然后隔两天在给对方回电话,进行沟通,这样会好一点。因为电话销售这个工作,有点像守株待兔,或者通俗的说就是碰死耗子,我们除了要有良好的口才与沟通能力外,自身的运气成份也很重要,因为有可能对方就急需你的产品服务,可就是找不到,这个时候,你一个电话打过去了,对方会十分兴奋的和你合作,并且给你签字刷卡,而对那些感兴趣的客户进行反复沟通,他极有可能就心动了,并且最终决定和你合作,当然,电话销售工作对于女孩子来说优势很大,因为女孩子可能更善于和人沟通,由其是男老板,对方及时不做,也会很耐心的和你聊几分钟,说不定在这几分钟里,机会就来了。同时,当我们打的电话数量越多,潜在的机会也就越多,因为在社会上,有了一种产品,肯定就会有需要的人,只不过,你要把消息告诉他,这样他才会决定是否购买你的产品或者服务。
面对拒绝率高达95%的电话销售保险行业,第一个月是非常难熬的,有时候电话打得真的超级郁闷,被连续拒绝几十次之后再加上被顾客骂过之后,心情已经滑落到了最低点,再也不想继续打下去了,有几次甚至连放弃的念头都有。做电话销售最主要的就是心态问题,所以我把电脑的屏幕弄成了个跳动的大笑脸,每次郁闷时就看看那个笑脸,心情也会受其感染起来。另外一点呢,就是要忽视顾客的拒绝,把它当放屁,但是现在我还不能达到这个境界,被有些顾客拒绝后还是会忍不住骂回几句,当然不是在电话上,而是挂机后
五、实习期工作总结和收获
电话销售对于如何抓住顾客和找到有利顾客都取决于一分钟的开头语。而且针对不同的顾客又要用不同的开头语每次与客户之间的沟通都是不同的,不能只按文稿上面的文字去沟通,这就要针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方法,一套方针是不能很好地营销。还有针对女性与男性也要有不同的方法,一般女性比较贪小便宜,男性比较爽快,所以针对女性一开口就要说:“我们公司有个优惠活动,能为您介绍一下吗?”这样她们就会耐心地听下去,男性一般不采用这种方法。所以就要求我们在每一次的对话中积累经验,总结话术这样才能做的更好。另外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普通话和礼貌,没有礼貌别人也不会尊敬你。普通话不标准别人也听不懂。特别是对于一个话务销售员来说标准的普通话和甜美的声音是很重要的!在真正走进电话营销职场期间,我深有体会。当学到“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顾客永远是对的!”等顾客理念,让我们体会到要主动关怀顾客,了解顾客,沟通顾客,主动为顾客着想;当学到以“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工作信条时,体会到我们电话营销中心应该坚持的工作准则和行为风范;
当然我所接触的最多的就是电话、电脑。电话是现代商人越来越常用的一种交流工具,因此,做电话营销人员了解一下打电话的一般要求是很有用的。打电话的基本原则是简明扼要,切忌罗嗦,既突出不了问题,又占用别人时间,从而引起别人反感作为一名话务销售,所以沟通是很重要的一种交流方式。在一片永远做不完的业务的前景下,如何进行沟通,如何做好沟通从心开始,都要留给我们自己去深思,在实践上慢慢体验得出经验并运用于实践,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另外在实习其实也是在不断的学习。不但要学习产品知识,而且要学会如何做人做事,怎样待人接物。在公司实习这段时间我学会了很多学校中学不到的知识,不断的充实了自己。自己已经不一个学生了,每天8点起床,然后象个真正的上班族一样上班。回想起自己的这2个半月的工作经历,虽然有眼泪也有辛酸,但最多的还是历练与收获。实习过程中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两个半月的实习使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也收获了很多朋友,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东西,电话营销能力和业务知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看到了我一些不足:有时还不能时刻保持自己的微笑、说话的频率有时过快、说话的声音有时过高、给顾客考虑的时间有时太短等等,我将不断地改正自己的缺点,修正自己的不足,补缺补漏。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他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实习是我们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在实践中的一次尝试。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践守诺言;“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工作格言,我将引以为范!这次的实践我相信是我以后人生的一大起点,我会沿着学校这条港湾向社会这片大海航行,风雨无阻
六、致谢
感谢广东深圳阳光保险电销中心给了我这样一个实习的机会,能让我到社会上接触学校书本知识外的东西,也让我增长了见识开拓眼界。同时感谢我们小组组长、各个小组成员,你们帮助我解决处理相关问题,包容我的错误,让我不断进步。此外,我还要感谢我的实习指导老朱曼婷老师,在实习期间指导我在实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我感谢在我有困难时给予我帮助的所有人。
范文八:大学生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第8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号)都指出,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要求高职院校学生至少在企业进行半年以上顶岗实习。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将会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并随着高职院校学生实习规模的加大,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走出校门,到社会、到企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但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经常在实习岗位上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安全现状确实让人担忧。学生顶岗实习事故问题突出并非是事故多,而是事故发生后的有效处理难而导致的。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缺乏必要的安全风险保障。
2. 实习安全问题面临的保障缺位
在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期间,虽然其所处的环境不是学校,而是实习单位,但其学习内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将课堂教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实习的目的是增强实际运用的能力。实习单位仅提供的是实行场所,与实习生之间无身份隶属关系。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第3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从上述规定上看,适用劳动法的主体中不包括实习生,即实习生不属于劳动者。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校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只有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的职工,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身份,因此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他们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现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相关条例没有确立在校生与顶岗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职业院校、企业与顶岗实习三方很少签订协议,一旦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与企业就会互相推诿。
为此,2009年11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简称“三部委文件”),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发生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完全按照三部委文件精神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的只有个别的省区,大部分省区市未按三部委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实习学生的保险工作只能由学校和企业自行处置。
3. 设立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立法建议与立法原则
实习生的劳动保护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目前国家在实习生这个特殊群体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立法上的缺位,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个关于保护实习生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明确的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
从节约立法资源与保护立法统一的角度出发,可考虑以现有的《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或全国性的规定对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赔偿做出具体的规定,明确学生、学校、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和单位等各方的责任义务:“大中专实习生实习期间,享有一定的劳动报酬,属劳动关系的特例,参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或对《工伤保险条例》增加条款:“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参照在职职工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把他们作为“准劳动者”列入《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之内,切实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设计制定大学生实习工伤保险制度时,要遵循四个原则。
(1)利益平衡原则。在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关系中,要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能让某一方特别是实习单位承担过多的责任,否则就会影响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考虑每个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情况不尽相同,要注意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给三方留下协商空间。
(2)倾斜保护原则。要把学生的利益保护放在首位。因为在三方关系中,学生无论相对于学校还是实习单位而言都是弱者,在学校是被管理者,在单位虽是准劳动者,但毕竟不同于正式劳动者,工作经验缺乏,权益更容易受到伤害,况且对自身的保护和承担责任的能力都有限,所以要首先强调对学生的保护。
(3)意思自治原则。在立法上,对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的利益勿必作过多限制性的规定,给三方留下协商空间,每个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情况都不尽相同,给三方充分的处分权。换言之,要将法律规定与三方意思自治相结合。
(4)社会化保护机制。参照社保基金的方法,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伤事故等重大风险要采取社会化的分散办法,因为让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是他们难以承受且不公平的。为此,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应具备强制性,所有开设实习课程的学校和参加实习的学生都必须依法参加保险。投保费用,由学校、政府和学生各自承担一部分,共同建立实习生工伤保险基金。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在劳动部门做出实习生工伤认定后,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享受工伤补偿,由实习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摘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顶岗实习, 为保证在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 给学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必须引入保险机制, 设立保险制度。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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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祖平.建立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障机制探讨[J].中国高等教育, 2011, (22) .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第9篇
关键词:实习保险;实习风险;外部性;机制创新
一、国内外实习保险的实践现状
各国在实习保险方面都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成就。美国一般将不能获得任何报酬的学生排除在《公平劳动标准法案》适用范围之外。但可以得到一定报酬的实习学生根据该法规定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豁免制度。除此之外的雇主义务仍需履行,雇主仍需为实习学生支付工伤保险费( 劳工赔偿) 。因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有效保障;在法国,政府通过《社会保险法典》统一规定,工伤保险覆盖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学徒以及职业培训中的实习生;德国在1942年将所有雇佣劳动者公职人员和学徒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包括学徒培训人员和实习人员;日本通过特别参保制度巧妙的将实习学生拉入了工伤保险模式;比利时1981年起将工伤保险正式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学徒合同下的学员在被保险的范围内;我国香港地区的劳工法,包括《雇佣赔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 赔偿) 条例》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其雇员是指所有根据雇佣契约或者学徒契约受雇的雇员。且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即所有雇工均需办理劳工保险;我国澳门地区的《劳工保险法》适用范围是雇主签订了雇佣合约或者学徒合约的任何行业的雇佣;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将各种兼职的学生在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业绩从学校到住所之间的意外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世界各国和地区立法不一定认可实习学生属于劳动者,也不一定将其实习合同定性为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将实习学生纳入各国和地区的社会工伤保障体系。
而在我国,2009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中等职业学校入手,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参加实习必须人人参保。但该通知在实施两年中,出现了保险覆盖面窄、保障不充分、赔付较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职业院校“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并提出“职业院校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实施‘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截止2013年新学期开学前,只有17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转发教育部文件,明确提出当地推动统保示范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截至2013年11月,只有全国职业院校的10%左右参加了统保示范项目,也还有十几个省份没有就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作出部署和安排。2014年统保工作进一步推进,截至2014年职业院校新学期开学,已有安徽、北京、新疆、辽宁等30个地区投保。2014年7月,江西省教育发厅已下发《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尽管实习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投保率低、“旧车问题”、“逆选择问题”、“代理人问题”、“道德风险问题”、商业保险较工伤保险赔偿额度低等诸多问题仍然存在。
二、实习保险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当今社会,伤害事故无处不在。由于职业教育的特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使在校学生实习的机会增多,这增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能力,也符合职业教育的核心要求。由于实习学生身份的多重性、实习过程的复杂性、实习时间的短期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将学生实习安全纳入保护范围,社会保险的保障人群中不包括实习学生,学生实习权益陷入了企业、学校和政府三不管的状况,引发了一些问题。这既涉及校园、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问题,更是高职教育长久稳定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2014年10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现代保险服务业以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为核心职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发展责任保险模式方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习安全等领域应作为责任保险发展的重点对象之一,而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培养目标偏离、管理过于宽松、待遇相当有限、损害难以救济等问题,实习期间发生风险的概率居高不下,而且在现行的实习保险中仍然存在着“旧车问题”、“逆选择问题”、“代理人问题”、“道德风险问题”等诸多问题,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造成一定的困扰,简单的代位求偿已经不能弥补实习保险的外部性问题,另外,独生子女现象导致大学生成为家庭中新进经济力量的主要来源以及社会稀缺劳动力,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也使大学生作为社会劳动力预备军的压力倍增,而实习风险事故无疑会给家庭以及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综上所述,保险服务业参与大学生实习风险的机制创新问题亟需解决。
三、实习保险实施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大学生入职教育,从根本上降低风险
在当代顶岗实习教育体制下学校、学生、公司三方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学校及公司对于学生的入职教育普遍偏低。传统保险的主要功能着眼于事后止损及经济补偿方面。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简单的事后补偿不能弥补事故家庭所面临的损失。所以新型实习保险在事后止损的基础上应发展出事前防范的功能,及监督或辅助学校和公司对于大学生的入职教育及风险防范,这样不仅可以从源头上降低出险概率,减少三方损失,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双方皆可获得利益。
(二)明确学校及企业在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实习生的非劳动者身份,导致其法律地位很难界定,促使事故发生后学校及公司的法律责任难以确定,这大大增加了实习保险的索赔和核验程序的难度。因此,新型实习保险在国家法律对于学校和企业在实习生实习期间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应提前确定二者的权利与义务,督促二者履行其必要的义务,也可以降低实习风险的发生概率。
(三)政府加强相关法制建设,维护实习生的人身权益
实习生发生事故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其不属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由于实习生不属于法律上的劳动者,因此不受到《劳动者保护法》和《工伤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导致实习生难以行使自己应得的权益。因此,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尽快明确实习生的法律地位,使实习生的人身权益能得到应得的保障。
总之,实习保险使降低实习生实习风险、保障人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保险具有分担危险、补偿损失等功能。它通过大数法则分散掉风险,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高职教育中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种种伤害事故通过保险的方式化解亦不失为一种最优选择。而且保险价值目标是多向度的。对于企业而言,它可以转移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校企合作积极性;对于学校而言,有利于学校专注教学事宜,维护和谐校园。对于学生而言,为其实习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保障。对于政府而言,减少实习伤亡事故造成的社会压力。通过选择合适的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实现学生、学校、企业和政府四个方面的共赢。在实习保险发展不健全、实习风险发生概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对实习保险进行机制创新是理想的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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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亚军,尹晓敏.学生实习责任险的设立与推行论析[J].浙江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6):89-93.
[3]郭金刚,孟波.大学生实习保险机制构建探索[J].广西教育,2012(3):161-163.
[4]冷磊,宋晓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学习月刊,2009(18)
保险公司大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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