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精选13篇)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1篇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及省、州、市《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按《楚雄市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和《鹿城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经社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和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安置帮教方式,探索并推行安置帮教制度的改革创新,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并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帮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力争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
三、工作机构
经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马恩华北浦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姚力荣北浦社区警务室中队长成员:李莉北浦社区居委会委员
张有艳北浦社区居委会委员
王志北浦社区警务室干警
周善福北浦社区警务室干警
李成东北浦社区警务室干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综治办,马恩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由李莉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2篇
司法局
近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现就开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作一些分析。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规范缺失。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统率和调整全部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的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碰到具体问题时,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依据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公、检、法等部门分工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如果没有完善的程序作保证,会使工作质量和实效大打折扣。程序性规定的缺失是开展两项工作最大的阻力。至目前,中央有关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并没有关于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具体程序规定,只是提及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各自负责哪些工作等,对如何开展两项工作、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的流程、各个阶段的衔接、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
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四是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手。
2、发挥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要在市委综治委统一协调下,充分发挥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较强的罪犯矫治经验优势,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配合司法局,较好地开展两项工作。基层司法所、法庭和派出所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为全市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3、发挥村(居)、社区领导小组作用。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成立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组织网络经常化模式。同时对小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程序、要求和方法等,既有效开展工作,又能收到较好宣传效果,保证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4、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服务中心,聘请具有法学高素质的社会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矫正对象和回归人员予以帮教,对社区开展两项工作理论进行研讨等。中心还可以广泛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两项工作,为矫正对象和回归人员提供社会辅导、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等各项服务。
(二)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为确保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力争做到“三个建立”:
1、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编制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
为主要考核目标对所辖村(居)进行考评;各村(居)、企事业帮教组织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签定帮教协议书,明确帮教小组、帮教人员和帮教对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奖惩兑现,从而形成市、乡镇、村(居)、组四级工作责任制,保证全市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层层有责任,帮教对象个个有人管、有人帮局面。
(三)切实解决难题,加大工作力度
1、创建规范化安置基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心理十分脆弱,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如果得不到社会的关怀,很容易产生消极思想,走向极端。因此,他们重返社会,急需社会的理解和关怀。各级政府应积极为其创建一个温暖的“家”,即安臵帮教基地,这是我市目前安臵帮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此,政府能够作出定向决策,让80%以上乡镇都能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过渡性安臵就业基地,基地人员必须做到对刑释人员不另眼看待,工资没有二致,待遇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3篇
一、总体情况
为准确掌握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目前的就业状态,此次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表》问卷1443份,提供有效信息1435条,调查范围为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的两类人员。其中,社区服刑人员247人,刑释解教人员1188人,两类人员总计1435人,其中已经就业的有1162人,未就业的252人,另有21人未填写。252名未就业的两类人员中,有就业愿望的159人,占未就业人员的63%;无就业愿望的84人,占未就业人员的33%。另有9人未填写就业愿望,占未就业人员的4%。
二、未就业人员具体情况
昌平区共有未就业两类人员252人,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有就业愿望的159人中,3人为残疾人,8人正在享受低保待遇,7人由于照顾家人未能实现就业。95人的就业意向为企业招用,占未就业人员的38%;另有20人就业意向是自谋职业,占未就业人员的8%。
其次,无就业愿望的有84人,其中有5名残疾人,2人正在享受低保待遇,3人由于照顾家人未就业,其他原因的有74人。其中一些人是由于家里有房子出租,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而不愿意就业,有些是由于身体残疾,年龄偏大而不愿意就业。
三、未实现就业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两类人员未能实现就业有很多原因,包括社会环境等客观原因和个人认识、能力和信心不足等主观原因。个人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认识不足
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形势认识不足,对当前的就业政策认识不足,对自身上岗能力认识不足。
2.能力不足
两类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学历低、又缺乏专业技能的问题。
3.信心不足
两类人员中部分人员存在较严重的自卑心理。一方面由于自身职业素质较差、学历低、年龄大;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两类人员的身份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对于就业问题既渴望又害怕,对于能否实现就业缺乏信心。这就使得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缩手缩脚,错失就业良机。
四、主要措施
1.摸清信息底数,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两类人员就业信息档案,全面掌握两类人员的年龄、学历、技能水平、工作状况、就业愿望和培训意向等信息,建立定期进行入户走访、电话询访等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为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奠定基础。
2.加强心理辅导,提升就业信心
两类人员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普遍存在自卑心理。因此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是促进其就业的关键。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应让两类人员了解体会到政府的支持,公众的不排斥,以及自我价值的存在。
3.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部分两类人员因长时间脱离社会,缺少一技之长。对此可以根据两类人员自身的特点和意向,结合社会岗位的需求,推荐两类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
4.鼓励自主创业,实现自力更生
充分评估两类人员自身资源,结合个人意向,对于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同时,宣传市区政府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如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及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减轻创业成本。
5.倡导平等机会,营造包容氛围
打破社会大众和用人单位长期以来对两类人员不同程度歧视的现状,取消用人单位普遍要求求职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限制性条件,通过调整政策导向,倡导公平、平等,营造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让社会客观、全面认识两类人员,积极接纳他们,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社会环境。
6. 履行政府职责,实行托底安置
在促进两类人员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部分两类人员难免因各方面的原因未能实现就业。对此类人员,应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就业安置基地,实现托底安置,促进其稳定就业。在托底安置的过程中,再深入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工作,促进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
五、小结
两类人员是一批特殊的、受歧视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能否顺利再次融入社会,不仅关系到其自身及家庭的命运,更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实践证明,能否促进两类人员实现较为理想的就业,是关乎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基本条件和必要前提。因此,加强职业指导促进两类人员实现就业,尤为重要而迫切。
注:社区服刑人员是指社区矫正对象,具体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是指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统称,刑满释放是指在监狱服刑终止,刑期结束释放;解除劳教是指在劳改农场、劳教所、戒毒所等机构完成规定的教养活动后回归社会。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4篇
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本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安帮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学习研究会,主要是集中学习一些与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通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
二、各帮教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二帮一”的帮教措施,通报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近期主要表现.。
三、社区安帮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集有关帮教工作人员和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信息反馈制度
一、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可以兼任)为帮教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各帮教小组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十五天内必须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送社区安帮办备案,及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就业出路、后续改造等情况反馈到社区安帮小组。
三、社区安帮小组将针对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各单位反馈的帮教信息,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开展帮教工作。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5篇
2012年,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街道工作会议和街道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落实“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的总体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促进我街道社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一人专门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加强街道安帮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争取街道的高度重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并适当增加工作经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
2、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街道安帮领导小组制订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社区安帮站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和落实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讲评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切实做好衔接排查工作,有效杜绝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规范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1)积极与街道司法所联系,及时建立安帮档案。(2)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到接得及时,帮得到位。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社区安帮站要对上一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每月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
3、社区安帮站每季度必须找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帮教,每进行一次回访,杜绝脱管和漏管现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社会化帮教工作格局
1、巩固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成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创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2、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四、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要认真贯彻县综治委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切合实地的实施细则,落实好中央的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条路径就业。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发展 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培养和总结宣传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八大家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站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6篇
灵秀社区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和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灵秀社区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在辖区派出所和社区辖区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深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以国家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为契机,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方针,深入实践,严格衔接管控,落实帮教措施,引导促进就业,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鹿城”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在把2012 年灵秀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加强对安帮工作的组织领导。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工作计划及考核,并将帮教责任落实到辖区综治成员单位。
2、加强对辖区成员单位安帮工作的督促检查。
3、社区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
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帮教领导小组研究会议,相互勾通交流安帮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排走访工作,有效防止漏管失控
社区每月对辖区内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彻底摸清底数。目前共有刑释解教帮教对象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人,解教人员4人。对7名列入帮教的对象,社区均一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列入社区、公安、单位和亲属的帮教网络,制定了帮教措施。帮教小组为了做好被帮教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社区帮教小组成员每季度找帮教对象谈一次话。做到社区无一例漏管失控对象。
三、落实有关政策,大力促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社区安帮站与鹿城镇镇民政所、社保所积极协调,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优惠政策,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多渠道、多途径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低保”等社会救济措施。7名帮教对象中有5人享受
低保,有2人经努力实现了就业,全社区无生活无着落对象。
由于安帮转化工作落实到位,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净化了社会乱源,为维护辖区平安、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一年来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和镇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辖区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不论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见过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象。
2、通过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改就业的就业,实现了生活有着落,没有从新犯罪的现象。
3、部分刑释人员对工作的不支持、不配合、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不理解,依然存在有抵足情绪。
4、部分矫正工作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五、下步工作目标
1、明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还是坚持年初就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
2、坚持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漏管,不让一个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从新犯罪。
3、努力联系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寻找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实现在就业。
总之社区不会以工作难做为借口的,我们会一如既
往的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中秋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一如既往的、认真的做好明年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争取取得更好好成绩。
灵秀社区综治委员会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7篇
2012年3月31日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探索,下面就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和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第一、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的
概念及其基本属性
一、社区矫正
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自2003年7月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至今,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全国铺开。
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社区矫正适用于下列五种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教育和公益劳动。
1、管理。即通过监督、走访、报到等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刑罚、矫正不良行为和恶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人由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有关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帮教。
2、教育。即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法制、公民道德和形势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和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治疗,纠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道德修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
3、公益劳动。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参加公益劳动,可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化改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早日融入社会。
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可以不参加公益劳动。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1)年满六十周岁的或不满十六周岁的;(2)经街道、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患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由司法所审核批准的;(3)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参加公益劳动。暂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形消失后,社区矫正期限未满的,应按规定参加公益劳动。
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街道及乡镇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办)承担。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有六个功能:
第一是惩罚功能。就是将确定的刑罚义务落实到犯罪人身上,不能享有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一定权利,必须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必须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公益活动,切实感受到刑罚痛苦和国家法律的威严,从而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习惯。
第二是教育功能。社区矫正的教育就是对矫正对象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积极的系统影响活动。矫正组织通过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矫正对象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改造成为新人的目的。
第三是塑造功能。通过矫正活动的连续实施,促进矫正对象公民人格的最终塑造。社区矫正将罪犯臵于社会化的环境之中,使他们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保持基本正常的社会交际生活,使其能够最大可能地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心理引导和行为规范,促进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形成健康人格,最终能够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顺利回归社会,避免监禁矫正可能出现的以消极服从、自信心与进取心丧失为特征的“监狱人格”、“囚犯人格”的出现。
第四是感化功能。指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矫正对象基于矫正组织所给予的人道待遇和人性关怀而产生的积极的心理效应。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与行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文化知识与生产技能,并积极推荐就业,有条件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人道待遇和关怀矫正对象的措施,使矫正对象产生感化的心理效应,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五是治疗功能。主要体现为对矫正对象进行普遍的心理教育和对有心理危机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实 4
施有效的心理矫治,帮助罪犯逐步削减或消除犯罪心理和各种消极心理。
第六是控制功能。矫正对象处于社区矫正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视野之内,其行为臵于监督管理之下,其行踪由矫正组织及时掌握,有利于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社区矫正的管理部门
目前我县已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县一级成立以分管政法工作的政府副县长担任组长的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成员单位有政法委、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乡镇一级成立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乡、镇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成员单位包括司法所、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及其它乡镇工作机构;村一级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各自然村村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受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街道及乡镇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办)承担。
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衔接和接收,及时立卷建档,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教育。
2、与公安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会同公安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书面鉴定。
3、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提出实施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建议。
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矫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6、对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心理危机的制定心理治疗方案,实施心理干预等。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 什么是安臵帮教
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1954年《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臵就业暂行处理办法》颁布,我国建立了最初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50多年来,安臵帮教工作在维护刑满释放及解除劳教人员的基本权利,监督教育其遵纪守法,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的部门
县上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臵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臵帮教办公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正常工作。
安臵帮教工作的对象及范围
安臵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安臵帮教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⑴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⑵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⑶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⑷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她)们重新违法犯罪。
三、社区矫正与帮教安臵工作的比较 社区矫正与帮教安臵工作的相同点:
1、工作目标相同。两者都是社会综合治理防控系统的
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2、组织形式形同。两者都是采用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政法各部门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形式,整合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教育改造工作。
3、工作内容和方式上有相似之处。两者都需要密切掌握工作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帮助解决对象的劳动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等等。社区矫正与帮教安臵工作的不同点
1、工作性质不同。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帮教安臵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和管理活动。帮教安臵工作建立在刑释解教人员自愿基础上,对其进行思想和行为规范教育,鼓励其参加公益劳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限制或剥夺帮教对象的各项公民权利。
2、工作的对象不同。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是负有法定义务,被依法限制或剥夺部分权利的服刑人员;帮教安臵工作的适用对象是刑满释放5年和解除劳教3年内,没有生活出路,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是具有全部法定权利义务的普通公民。
四、社区矫正暨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与司法行政工
作的关系
因刑事活动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处于刑罚活动尚未开展前,刑罚处于静态,侧重一般预防,通过向大众开展的宣传教育和服务,促使大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这个阶段,刑罚也仅仅作为警示的教育工具,促成大众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护,以促成法律的实现,而尽量避免因违法犯罪时刑罚的适用,节省法律执行的成本。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则处于刑罚活动执行之中或执行之后。刑罚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刑罚活动处于动态。社区矫正作为刑罚主要是为了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在刑罚执行时应侧重特殊预防,因为刑罚执行的对象是具体的犯罪人,行刑的目的是就是要将受刑者改造为守法公民,使之不再犯罪。帮教安臵工作也是针对的具有潜在危险的经过刑罚处遇的不稳定分子,通过帮扶教育掌握其动态和行踪,并在其出现危害社会的苗头之前,及时的干预和制止,起到预防重新犯罪的作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内在价值的统一性,决定了此项工作的具体执行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
五、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正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改造、监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扶助,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从而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社会管理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较之传统刑罚执行模式具有较大的社会优越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大表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人性化的矫正方式,使犯罪人在刑罚过程中保持与其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使犯罪人在刑满后得以尽快回归社会,有效减少了犯罪人及其亲属的对立情绪,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有利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社区矫正依照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社会化、非监禁的刑罚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提高监外执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推动司法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有利于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构建低成本高效率政府。社区矫正将符合条件的部分罪犯放臵在社区中,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约束,有效减少了刑罚执行成本,缓解了监狱的压力,节约了国家财政资源。四是有利于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政治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区矫正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则是巩固打击改造成果的工作延伸,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因此,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帮教工作,激发他们安份守纪、劳动创业的积极性,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二、我县社区矫正暨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3月份启动以来,运转正在逐步规范,走入正轨。为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平安镇原发挥积极作用。截止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58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95名。其中缓刑73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剥夺政治权利8人;危害公共安全罪犯10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犯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犯37人,侵犯财产罪犯34人;男性90人,女性5人; 十八至四十五周岁78人,四十六至六十周岁14人,六十一周岁以上3人。其乡镇分布情况是:城关:18人,临泾:7人,太平:8人,孟坝:7人,新集:3人,方山:2人,三岔:3人,殷家城:1人,马渠:2人,庙渠:4人,屯字:7人,上肖:
4人,南川:4人,开边:5人,武沟:1人,郭原:4人,平泉:9人,新城:5人,中原:1人。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自2009年以来共有348名,其中刑释人员308名,解教人员40名。已安臵341名,安臵率达98%。今年新增刑释解教人员42名,其中刑释人员39名,解教人员3名,已经全部接管帮教,并逐一为每名刑解人员建立两份档案,进行规范化安臵帮教管理,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其乡镇分布情况是:城关:28人,临泾:29人,太平:29人,孟坝:18人,新集:14人,方山:9人,三岔:9人,殷家城:1人,马渠:9人,庙渠:8人,屯字:29人,上肖:26人,南川:15人,开边:21人,武沟:4人,郭原:15人,平泉:53人,新城:13人,中原:18人。
2010年县司法局经过精心考察、广泛协调和多方努力,先后与镇原县德信物业管理公司、镇原县正泰砂石厂建立合作关系,并依托两家企业联合建立了两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基地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下,取得了较大发展,已成为我县最主要的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基地。两年来集中安臵刑释解教人员30余人,就业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积极,表现良好,无一人减少,基本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平稳过渡,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做出
了积极贡献。
虽然我县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的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律规范缺失。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统率和调整全部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的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碰到具体问题时,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依据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公、检、法等部门分工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如果没有完善的程序作保证,会使工作质量和实效大打折扣。程序性规定的缺失是开展两项工作最大的阻力。至目前,中央有关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并没有关于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具体程序规定,只是提及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各自负责哪些工作等,对如何开展两项工作、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的流程、各个阶段的衔接、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的评估等并无涉及。这些将最终导致整个工作的无序和混乱。因而完善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司法所工作压力大。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司法所不但承担着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任务,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繁重的工作,同时还要肩负乡镇党委、政府分派的其它工作
任务。目前,乡镇司法所一般是多块牌子、一套班子,所谓“班子”其实也只有2—3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司法所难以承受。
四是刑释解教人员安臵难。目前我县经济虽发展较快,但仍存在较大的就业压力。因此,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没有正常生活收入,就会情绪不稳定。如果不能妥善安排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就可能成为重新违法犯罪的隐患。
五是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表彰奖励、调查研究和技能培训等都需要必要的经费,对一些特困人员的救助扶持也需要经费。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往往导致一些事办不好、办不成。
第三、整合资源、内外结合是搞好社区矫正和
安臵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整合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是推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创新的根本动力。
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属于促进法律实现和刑事犯罪一般预防,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必须以之为土壤,借助其开展实施,才能够有效整合法律资源,将特殊人群的特殊犯罪预防纳入到普通大众的一般犯罪预防体系中,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管理创新工作才
能不失其根本的有效开展。
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帮教安臵工作对象的法律意识。社区矫正工作中管理教育是本,对工作对象开展卓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能够提高两类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不仅仅作为法律制裁的对象,而是学习如何通过知法、守法、用法来打消违法犯罪的念头,从思想意识上由刑罚惩戒的对象,转变为刑罚所保护的对象。不仅彰显刑罚的惩戒作用,同时也体现刑罚的教育作用。将开展的社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活动中积极吸纳两类人员参与,也是促进两类人员更为顺利地融入社会的有效手段。
二是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把人民调解与社区矫正、帮教安臵工作紧密结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纠纷,与受害人之间的纠纷的有效处臵,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及时介入,予以干预,帮助两类人员积极修补已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
1、家庭纠纷。大部分两类人员的家庭关系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家庭关系较为紧张,面临复杂的家庭关系,两类人员得不到家人正确的对待和关爱,容易出现抵触心理,拒绝融入社会,重新返回与社会不良分子交往的小圈子内,从而造成社会安全隐患。
2、与受害人之间的纠纷。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
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同时也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两类人员回归后,能否处理好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双方之间矛盾是否会激化以及两类人员能否顺利地融入社会。受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纠纷的有效调解,可以补偿、恢复被害人受到的侵害,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悔过自新。
三是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便捷、低廉的法律服务,维护两类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广泛牵扯群众利益的拆迁腾退、拆除违建等事项,更需要法律服务行业对两类人员进行及时的讲解和服务,以促使其树立正确的合法的利益观念,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不法之徒利用和误导,以造成对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是适度放宽法律援助范围,加大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经济上属于低收入人群,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又是曾经违法犯罪人员,因此对参加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从经济条件还是文化程度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在面对两类人员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而又无力通过诉讼维权时,司法行政机关应适度放宽法律援助范围,对两类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工作内在资源的整合是推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和根本动力,是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的突破点。
二、外在资源的整合是矫正帮教工作创新的有益补充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的社会化程度的高低,体现了这两项工作的社会认可程度和工作氛围的营造程度。目前对于外在资源的整合及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行政资源的整合。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臵工作统一归属于各级综治委的领导,形成了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公、检、法、民政、财政等近20余家行政机关组织成员单位。在这一体系下,成员单位的职能整合即行政资源的整合,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外在资源的整合中占据着根本性的和主导的地位。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如何突破现有的政策和相关文件,积极创新,为社区矫正、帮教安臵工作开创新的局面,是极为重要的。根据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的特点,目前行政资源大体分为两个方面。
1、以刑罚执行为特征的刑事司法资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中分别处于刑罚执行活动的不同阶段。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安臵帮教人员的回归社区服刑和接受帮教或重新违法犯罪的两种状态,也处于公检法司各个部门管辖之中。利
用和整合好刑事司法资源,完善衔接制度,互相沟通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助于更好的掌握两类人员的整体动态,并进一步的互相监督工作的开展,堵塞工作环节的漏洞,更好地把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纳入全区预防重新犯罪的统一体系中,更有效的提高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较强的罪犯矫治经验优势,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配合司法局,较好地开展两项工作。基层司法所、法庭和派出所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为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2、以社会工作为特征的帮扶救助资源。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需要适当的人、财、物的投入作保障,经费来源应当有畅通的渠道。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处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中的帮扶救助体系之中。两类人员大多数处于社会低收入人群,生活和就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这些困难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干预,会构成其重新融入社会的障碍。政府将社区矫正、安臵帮教机构人员及办公经费列入行政编制和市财政预算计划。在创办安臵基地和实体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提供一定优惠政策,使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制定相关制度,多途径筹措资金,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经费难问题。
3、社区资源的整合。社区是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
在基层的载体。两类人员重新融入社会迈出的第一步也是从社区开始,两类人员居住的社区的矫正帮教工作氛围直接决定了两类人员能否得到社会公众基础性的认同和接纳。因此社区基层矫正帮教组织的建设及职能发挥至关重要。基层矫正帮教组织目前设在居(村)委会,居(村)委会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对两类人员的办理低保、推荐就业、公益劳动、联系住房及动态掌握等工作,是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基础性工作的承担者。从我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的多年实践来看,社区基层矫正帮教组织在两类人员和政府机构之间,充当了一个缓冲的阶梯,工作上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是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的“减压阀”,做到问题和苗头在社区内部解决,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扩大,充分发挥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4、社会企事业单位资源的整合。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的创新机制,离不开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参与,在实践中企业为两类人员提供了临时性就业岗位和过渡安臵;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开展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社会功能恢复等合作项目,这些资源的整合,能够为两类人员的回归社会提供更加科学的教育改造措施,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臵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心理十分脆弱,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如果得不到社会的关怀,很容易产生消极思想,走向极端。因此,他们重返社会,急需社会的理解和关怀。各级政府应积极为其创建一个温暖的“家”,即安臵帮教基地,这是目前安臵帮教工作的首要任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8篇
1、对回归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建档入户登记,及时协调基层建立帮教网络,认真做好信访解答和工作处理。
2、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做到情况熟、人员底数清,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具体困难和问题。
3、对基层帮教组织的帮教和安置就业,做好协调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协调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4、负责做好基层帮教组织骨干成员的工作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积极努力创办好过渡性的安置实体,逐步建立起“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
6、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自谋职业,自我安置和外出发展、做好思想引导。
7、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工作,搞好回访考查,抓住工作重心,及时推广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表彰鼓励先进。
8、认真组织,做好赴监狱劳教(少管)场所的社会帮教团、主动协助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认罪服法和教育改造工作。
9、认真做好工作统计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第9篇
一、做好调查摸底后续工作,着力健全衔接、管控长效机制
各地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根据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基础台账,定期更新数据,及时汇总上报,做到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对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县区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基层帮教组织,逐一建立帮教小组,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深入狱所、信函、电话、网络等有效措施,与本人取得联系,提前介入,引导帮助他们返回原籍。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和所在地 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协商,由狱所企业、安置实体、培训中心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临时过渡性安置,尽可能不推入社会,放任自流。
二、加强技能培训,努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
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要把教育改造与劳动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努力使服刑在教人员在服刑在教期间 都能学会
一、两门实用技术;同时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力信息咨询、创业信息咨询、就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推广,帮助服刑在教人员认识就业形 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狱所内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举办人才招聘会,引导企业进狱所找人才,使服刑在教人员出狱所前就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
各地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消除就业歧视,使刑释解教人员依法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 的权利,在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活动,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要加大协调力度,把刑释解教人员列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使他们获得政府有 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要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登记,使他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 受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及职业技能鉴定。要落实国家对吸收、接纳刑释解教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企业作为安置基地;要努力 创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扩大过渡性安置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三、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各地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与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以及律师协会、企业家协会等群团组织共同研究建立志愿者参与帮 教安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发动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和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其特长和职能优势,定期深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开展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帮教工 作,促进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要建立完善对危害国家安全、邪教、吸毒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控工作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机制,把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要发动村居委会、社
区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手、社会志愿者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亲友与刑释解教 人员结成“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教对子,教育、示范、引导他们走上遵纪守法、劳动致富之路。要把帮教安置工作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改革和加强社区 警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不违法、不涉黑、不涉毒的目标。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和慈善机构,配合支持民政部门创办儿童村,收留社会流浪违法青少年和生活有 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推动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辍学,及时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 子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领导,落实帮教安置工作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帮教安置办公室建设,充分发 挥各成员单位在教育改造、培训就业、帮贫解困、政策扶持、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重点加强基层帮教安置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工作 制度,切实把帮教安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认识做好帮教安置工作意义,广泛开展宣传和理论研究
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改善这一特殊群体民生,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党和国家 利益的全局出发,以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为重,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意义,切实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摆上位置,与推进社会体制 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10篇
2011年,我所在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区局领导关心和帮助下,认真展开了我所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福贡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一、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我所现有刑释解教人员4人,为了认真搞好此项工作,工作人员不怕困难,了解情况,核对材料,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资料,从而使该项工作管理有序,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从而全面了解掌握了我所刑事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帮教工作打好了强有力的基础。
二、全面做好了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管理“两劳”人员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为使他们以正常人的心里回归社会,不背上心里包袱,我所工作人员秉着一棵热忱的心、“帮教”为宗旨,多次与对象谈话,实行多方面谈心交心。使他们恢复正常的心态回归社会,特别是对“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工作,分析情况,落实可靠帮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居住等困难,筹做了深入细致的各项工作。使我所安置帮教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园司法所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第11篇
XX县在X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 “ 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 ” 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 “ 教育、感化、挽救 ” 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去年一年来,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回籍人员 89 名(其中刑释 名,劳教 名),接回率达到 %,安置帮教率达到 99%,重新犯罪率有效控制在 1% 以下,达到了安置帮教 “ 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正其本 ” 的目的。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今年我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个简要发言:
一、夯实基础,明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 我县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健全机构,强化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组织机构上确保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县各成员单位及各安帮办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工作目标管理,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12篇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阳光之家安置基地建设
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方面,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建设阳光之家安置基地,该基地是专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门机构,探索了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图片)
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模式、特殊人群管理规律、保障机制和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强化管理,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中国联通手机定位技术实现对矫正对象位置的监管,同时具备完善的矫正对象电子档案,查询统计功能,并包含了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给矫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带来了信息化、智能化的高效管理平台。(图片)
三、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化
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方面,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或家庭实现双向沟通联系,实现监所与安置
帮教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以便做好这些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他们的社会保险,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图片)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第13篇
2014年,XX乡帮教安置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和新区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坚持“帮教科学化、安置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帮教安置工作措施,努力预
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新建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对现有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进行调整和充实,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契机,健全村级人民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依托村级治保会组织,落实帮教工作人员。继续落实科级干部包村、站所包组、村组干部、联防队员包片责任制,同时要依靠“三老”队伍组建帮教志愿者队伍,抓好“一帮一”、“多帮一”制度的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乡领导小组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碰头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设立帮教安置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报到、落户、帮教、安置中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档案制度、定期排查制度、重新犯罪备案制度、月报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对帮教对象做到自然情况、犯罪性质、回归时间、职业技能、转变情况、安置情况“六清楚”;采取感化式、跟踪式、巩固式“三式合一”的帮教形式,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做到“以情感人、以法育人”。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五个必访:即一是帮教对象生活上有困难必访;二是帮教对象思想有波动时必访;三是帮教对象遇嫁娶大事或突发事件必访;四是帮教对象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五是帮教对象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访。力争将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突出信息化管理。乡司法所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乡村建立规范化档案管理机制,完成预释放人员的核实衔接工作,各村应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制定一套帮教计划,司法所要为每一位归正人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档案卷,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
二、规范帮教安置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归正人员报到后,根据个人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帮教档案,明确帮教人员,落实帮教安置措施。
1、帮教安置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
2、认真排查人户分离和居所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减少脱管漏管。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要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活动,每半年一次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或农村低保和社会优抚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优抚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各村组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落实归正人员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问题。
7、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97%以上。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做好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帮教安置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要在帮教安置机构网络化、回归接茬制度化、安置就业市场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各村要积极创造条件,重点解决“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过渡性安置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从事个体经营证照办理、信贷、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安置率。
2、创新理念、拓宽思维,广开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要做好帮教安置向社会化的延伸工作,各级帮教组织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帮教对象送温暖、送法律、送科技和帮教活动,利用讲课、普法,现身说法,传授技术等形式,鼓励两劳回归人员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之路。
北浦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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