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存档范文
北京人才存档范文(精选9篇)
北京人才存档 第1篇
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和委托代理单位 下称丙方)就管理丙方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丙方人事档案关系存入甲方。
丙方自愿接受此种管理方式,丙方原工作身份为(干部、工人、应届毕业生、无公职),户籍所在地为。
二、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丙方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丙方的原工作身份,丙方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丙方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丙方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依据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和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丙方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乙方应统一向甲方办理委托存档及有关事宜,遇特殊情况需丙方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
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丙方聘用期间的工作鉴 定,交回此合同并结清人事代理费。
四、丙方责任:
1、遵守甲方人事管理规定。
2、丙方需甲方开具证明信或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持存档凭证
和乙方同意办理的介绍信。
3、丙方与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应自与乙方终止或解除
关系一个月内,持乙方书面通知及鉴定与甲方变更存档合同或办理转出手续。未及时变更合同或办理转出手续的,自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以每月20元计,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费。
4、丙方人事档案关系调出甲方或变更存档合同时,须将此合同
及存档凭证交回甲方,并结清已发生的费用。
五、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立户号
年月日
北京人才存档 第2篇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工作程序 [2008-1-2 10:30:01]
一、办理存档工作流程
(一)档案调入:社会在职人员档案调入
条件:凡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在职人员,男55周岁以下,女(干部50周岁以下,工人45周岁)以下,人事档案存放于经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的正规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委托存档人员持本人的18位身份证原件到本中心开具商调函;(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经办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2、委托存档人员与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发档案编号,办理存档卡(IC卡)收取工本费10元;
3、存档人员本人应如实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由委托存档人员的原单位对其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及婚育状况进行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4、办理存档手续时,需持由调出单位加盖密封印章的完好的人事档案及原存档单位盖章后的《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中心办理个人存档手续。(非本人办理存档手续时,须提供书面的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中心工作人员对委托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按北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合格后,予以正式接收,并出具接收人事档案回执证明,由办理存档人员在中心的接收人事档案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存档人员欠费期间,中心终止提供任何服务。
根据京人发[2007]51号文的有关精神,对于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中必备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人事档案,由中心向其出具书面的档案短缺材料证明,并将档案密封好退回存档人员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6、存档人员系中共正式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宣武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按月缴纳党费每人每月10元。
7、个人存档转为单位委托存档的,一次性缴齐个人存档期间的存档费用后,由委托存档单位出具书面接收介绍信,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注意: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请务必自原单位正式调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办理个人存档手续。因个人原因超过10日未办理存档手续的,需重新开具商调函。
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途径转递的,转递地址为: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宣武区人事局调配科转宣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为100054)
(二)档案调入: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应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条件:国家统一分配的具有派遣资格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本人18位身份证原件(毕业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经办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到中心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定手续。
2、中心工作人员在对毕业生自持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后,办理协议书盖章登记,为其办理IC卡(工本费10元),并一次性收取档案管理费240元。
3、毕业生将已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回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等待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IC卡、《就业通知书》、《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留存联)及密封好的人事档案到中心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5、毕业生与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并如实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
6、中心工作人员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合格后,录入基本信息,并出具接收人事档案回执,由毕业生在中心的《人事档案转入登记簿》上进行签字确认。
(1)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见习期为一年。
(2)硕士研究生自毕业之日起,见习期为三个月。
(3)博士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
见习期满后,存档人员应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及工作鉴定后,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签署见习期满的考核鉴定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档案调入:接收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
政策依据:京人发[2007]63号文件----关于印发《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条件: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院校的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由其毕业时所在院校的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将其就业报到证及人事档案转递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生源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派遣至现户籍所在地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2、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中心后,由中心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建档手续,并通过档案中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以下三种存档方式
第一种:在未落实就业单位前,选择未就业的存档方式。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书面的未就业声明,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中心为其办理正式存档手续。自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两年期满后,转为个人存档,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
经本人申请,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种:办理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经本人申请,选择以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同意到XX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意见,并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选择以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依照个人存档人员的标准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见习期起始时间,以档案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存档意见之日起计算。见习期满后,由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种:已落实就业单位,办理派遣手续。
(1)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就业单位系档案所在地区县所属的,由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直接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派遣意见,并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2)就业单位非档案所在地区县所属的,由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市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档案地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接收
函,由档案所在地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派遣意见,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已就业但在见习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及改派遣程序,参照上述第三种方式办理。办理改派手续时,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离职证明和在此期间的个人表现及考核鉴定。
毕业生改派遣前后的见习期合并计算。见习期满后,由现就业单位所在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市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有关问题:
1、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解释及具体手续的办理均由宣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2、未就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途径转递的,转递地址为: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宣武区人事局调配科转宣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100054)
3、政策咨询电话:831558
51二、办理人事档案调出工作程序
(一)中心存档的自由职业者办理调出手续
1、个人档案调出宣武人才中心的,须由本人持18位身份证原件及存档卡(IC卡)、调入单位的商调函(调入单位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因人事制度改革,受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本行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结清个人存档期间发生的费用后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2、存档人员在中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需在档案调出前到北京银行打印社会保险费缴纳对帐单。
3、中心工作人员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调出转移手续(我区社会保险调出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0—20日),待保险转移证明打出后,存档人员方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4、存档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及集体户籍关系存放于本中心管理的,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的同时,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和集体户籍关系的迁出手续
5、存档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由委托人办理。
6、中心工作人员将密封好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交给本人,并由其本人在人事档案调出登记簿上确认签字。
7、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在办理完毕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后,方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1)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见习期为一年。
(2)硕士研究生自毕业之日起,见习期为三个月。
北京市办理委托存档须知 第3篇
北京市办理委托存档须知 北京市办理委托存档须知
一,办理范围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它因私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的人事档案;6,经市军转办和复员办批准,转业或复员到地方单位或要求自谋职业或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军队转 业干部或复员军人;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8,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9,外埠城镇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或转正手续的人员;10,其它流动人员.二,所需条件 存档年龄:男 50 岁以下,女在 45 岁以下.三,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在我中心开具《商调函》并领取《流动人员登 记表》,《近期表现及婚育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2,尚未落户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回 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到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已落户留学回国人员携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在我中心 开具《商调函》并领取《流动人员登记表》,《近期表现及婚育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3,本市户籍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人单位,学校盖章)由我中心盖章,回档案所 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4,本市户籍城镇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求职证》在我中心领取《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招工花 名册》及《招工须知》,经用人单位盖章后返回我中心,待我中心办理完审批手续后,通知本人持身份证 领取《招工花名册》《求职证》并回街道调档;5,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携带《身份证》,《辞职申请书》或《辞退证明》在我中 心开具《商调函》并领取《流动人员登记表》,《近期表现及婚育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6,单位集体存档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四,办理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或本人签署的存档委托书,经办人与委托人身份证明)开具商调函;2,凭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工作表现证明材料,转移档案,同时填写有关登记表格;3,工作人员审核档案;4,工作人员将存档人员信息输入计算机;5,
签订相应的存档合同(或办理存档 IC 卡);6,存档个人交纳档案管理费.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申请须知 一,办理范围 1,凡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存档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①立户时间一年以上;③存档 80 份以上;②注册资金 500 万以上;④营业额在 1000 万以上或上缴利税在 100 万以上
均可申报非北京生源接收计划,申请非北京生源接收指标.2,本科以上学历,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 1,公司的注册资金,存档人数,上一年或当营业额或上缴利税情况;2,所需毕业生人数,学历,专业,院校情况.三,办理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2,汇总各单位非北京生源接收计划;3,通过计算机上报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审批;4,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批复后通知申报单位.
非北京户籍存档人员档案调出须知 第4篇
时间:2008-11-19 来源:北京.CN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存档凭证;
3.有效调函;(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
4.如系集体委托存档,需提交委托单位出具的“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网上下载或到我中心领取)
5.委托他人代办需持有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集体户口、党组织”等关系在我中心的,调出前请先将其转出后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2.调出前请到我中心收费处结清存档费,若存在多交费用请携带交费发票(如系单位委托存档请携带资金往来发票)在档案调出前办理退费手续。
3.国家统分的毕业生请在见习期满办理完转正定级手续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请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调出室。
职改人才中心存档人员职称申报 第5篇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竭诚为您提供“职称申报评定”服务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是体现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学术技术和工作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重要标志,是直接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及依法从业的凭证。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欢迎您在我中心办理“存档人员职称申报评定”业务。
我中心目前可办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等职称申报评审业务。
目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受到各界的关注。企业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企业培养高层次的人才不仅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也为企业的不断壮大提供了雄厚的知识储备。随着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增长,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提升了企业的形象、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也使企业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使企业得以吸引更具竞争力的人才。为了给需求职称申报评审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我中心成立了申报评审服务专柜。为贵单位提供全面的、专业化的申报评审服务。
欢迎贵单位电函、亲临咨询办理。我单位也可提供优质的上门服务,满足您全方位的需求。办理相关事宜请到宁夏街136号一楼服务大厅101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专柜 业务主办:冯先生
垂询电话:028-62811146
(公交乘车路线:3、4、5、7、25、42、46、54、56、57、62、64、75、93、98、302等均可就近下车)公交填表申请说明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
一、职称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全市职称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应如实地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考试)的标准和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三、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严禁仿制和伪造国家或省、市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一、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使用人事部拟制、省职改办作了部分修改的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川职改办[1997]19号文件附表,以下简称《申报信息表》),各一式一份。
2、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5千字。
3、论文: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著作、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如系
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
4、最高学历证件(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则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外语(含替代外语的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下同)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或成绩通知单(在下一考试前有效)各1份(凡复印件,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属于外语免试的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各1份。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务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7、送审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
(三)、《评审表》的填写要求,除按《评审表》“填表说明”执行外,再作如下要求:
1、“封面”及表内各项的各个栏目必须全填,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必须写上“无”。
2、“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
3、“考试情况”栏由所在单位将参加外语及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等逐一填入;“答辩情况”由负责答辩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上简称高评委会)有关专业(学科)组(答辩组)填写,应答辩而没有参加答辩的填“未答辩”。
4、“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和加盖公章。“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填写申报人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历年考核结果和历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情况、推荐理由和明确的推荐意见。
5、根据报送材料目录点齐后,由本人当面签定《诚信承诺协议》。
(后附:职称申报程序及相关书面材料和报送材料目录打印)
http:///UpLoadFiles/dagl/职改人才中心存档人员职称申报.doc
6.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B5纸,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详细填写申报者姓名和材料目录)传递。
(申报助理工程师请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申报专业类别
一、高工,高会、高级经济师(注:初、中级由考试取得)
二、初、中、高级工程师以下专业:
(一)、建 筑 类:
1、建筑房屋管理: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现场监理)、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市政工程、拆迁改造)环境工程、建筑装饰、水力工程、地质工程;
2、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预算、预决算、评估)
3、工民建: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地基)建筑设计、结构;
4、建筑安装;给排水、暖通(建筑过程中:空调、水电、消防、电气等);
5、道桥:(铁路、公路、道路、桥梁、隧道相关设施)
6、园林:园艺师(小区绿化、公园、广场绿化设计、景观设计)
(二)、技术类:
1、机械:汽车、电梯(工业设备、大型机械、机床)
2、电气设备: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气安装、小型设备、电力强电、设计维护及维修)电力工程
3、电子技术;计算机硬件、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弱电设计维修、维护、通信方面的电子)
4、其它专业:制药、食品、化工、石油、天然气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煤炭、质检、房屋、材料、自然科学、农产品;
(三)、文 艺 类;翻译(英语之外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记者、广播电视艺术、演员、美术、图书资料、德育研究、工艺美术、律师、自然科学研究、公证、体育、档案、教师(初级认定);
(四)、农 技 类;
1、畜牧类;畜牧、草业、饲料;
2、农艺类;农学、综合、植保、土肥园艺;
3、兽医类;包括兽医、中兽医;
4、农机类;包括农机技术推广、农业环境;
(七)、卫生类:由本中心报名收集材料统一上报“成都市医学会”(成都市人才中心卫生分中心)报考专业:
1、护理
2、药技
3、医师
4、技师等相关专业
三、不在我中心评审下列情况:
造价师、建筑师计算机网络、软件、人力资源、销售等专业,注册的证书、教师类中、高级评审不在本中心申报(初级认定可在本中心办理);
四、所需资料网址:http:///UpLoadFiles/dagl/职改人才中心存档人员职称申报.doc
助 理 工 程 师(认 定)
《初 级》
一、认定条件: 国家统招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3年、硕士毕业)且有工作单位即可办理。(请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联系电话)
二、所需材料:纸张B5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总结》1500字(一份)
3、《思想汇报》1000字(一份)
4、《一份论文》3000字(一份)
5、《照片》1寸免冠近照(三张)
6、申报表格:《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二份)
三、上报时间:不限
四、收费标准:
1、初评审费用:100元/人次
2、评定职称代办服务费50元/人次
助 理 工 程 师(评 审)
《初 级》
一、评审条件:成教五大生(本科工作满1年、专科工作满3年、中专工作满5)
二、所需材料:纸张B5(请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联系电话)
1、《毕业证》原件、复印。(一份)
2、《职称计算机》(C级三个模块)原件、复印件。(到考试中心参加考试)(一份)
3、《论文》结合申报专业(一份)
4、《照片》1寸免冠近(三张)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单位加盖公章(一份)
6、现职《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一份)
7、申报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
8、申报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最近三个,每一式一份)
9、申报表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份)
10、根据报送材料目录点齐后,由本人当面签定《诚信承诺协议》(一份)
11、职称申报程序及相关书面材料和报送材料目录打印(一份)
三、上报时间:6、7、8、9月份(建筑类:上报时间2—5月、6—10月)
四、收费标准:
1、初评审费用:100元/人次
2、评定职称代办服务费 50元/人次
五、考试科目:
1、职称计算机
2、建筑、园林(建筑、园林强条法规或建筑)
备注:
1、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免考计算机。
2、考试科目:《职称考计算机》人事局考试中心电话:86150148/248/3483、从事建筑现场施工、园林施工管理选考《建筑、园林强条法规或建筑》咨询电话:84300219,*** 《成都建科学校》报考。(可不考计算机)成都建科职业技术学校》该校另培训:建筑类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及建筑类技术工作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及继续教育和大专、本科学历教育。联系人:车校长、林老师
查询网址:职称申报程序(窗口可下载表格)人才中心垂询电话:62811133/44或职称申报程序(窗口可下载表格)
人才中心垂询电话:62811146
副 高 工 程 师(认 定)
一、认定条件:博士后毕业即可办理上报时间不限
二、所需材料:纸张B5(请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联系电话)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总结》1500字(一份)
3、《思想汇报》1000字(一份)
4、《一份论文》3000字(一份)
5、《照片》1寸免冠近照(三张)
6、申报表格:《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二份)
三、上报时间:不限
四、收费标准:
1、工程师评审费用:320元/人次
2、评定职称代办服务费 150元/人
副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 级 会 计 师
(评审)
一、评审条件:取得中级职称5年后、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正高:副高评审5年后 职称英语A级职称计算机A级
1、统招——大专满12年、本科满10年
2、成教——五大生、必须满足中级的时间在5年后)
二、所需材料:纸张B5(请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联系电话)
1、申报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份)
2、申报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
3、申报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最近三个,每一式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右)(一份)
5、本人代表作一篇(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申报高级会计师还必须有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会计分析报告。
6、学历和职称证书、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高会实务考试合格证
(高会专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一份,并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7、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发表文章、论文论著等(申报高会可提供本人主要参与的规章制度和中长期会计工作规划、专业授课讲稿及证明、大型专业方案),上述材料均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份)
8、职称申报程序及相关书面材料和报送材料目录打印(一份)
三、上报时间:6、7、8、9月份
四、收费标准:
1、评审费用:高工320元/人次 高会240元/人次
2、职称代办服务费 150元/人次
五、考试科目:
1、职称英语B级
2、职称计算机A级(高会B级)
六:免考情况;
1、博士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定免考外语;
2、男50岁、女45岁免考职称计算机;
3、男55岁、女50岁免考试;备注:
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B5纸,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详细填写申报者姓名和材料目录)传递。
考试科目:职称英语、考计算机人事局考试中心电话:86150148/248/348
北京人才存档 第6篇
京劳社保发[2005]90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人才交流中心:
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维护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合法权益,方便个人委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社会保险代理行为,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5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批准进行社会保险相关事务代理的存档机构(以下简称“代理处”)存档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通过北京银行或邮政储汇实行按月扣缴,同时取消原非按月缴费方式。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享受社会保险补助费的人员暂按原方式缴费。
二、代理处须按照《北京市个人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京劳险发[1998]8号)、《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86号)、《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关于代理与经办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和实施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京社保发[2002]10号相关规定,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三、2005年7月1日前已在代理处采用非按月缴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在其再次缴费时实行按月扣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人才存档 第7篇
协 议 书
甲方:(西城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
乙方:(用人单位)
干部管理服务部门)
乙方系委托()人才机构代管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乙方聘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并要求接转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经双方协商,就档案转接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北京市和本单位有关规定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明负责承担由单位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等,并负责送达甲方一份。
二、乙方负责聘用期间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活动提供方便。
三、乙方负责及时提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四、乙方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派专人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转递甲方。
五、甲方形成的个人档案资料,由乙方负责存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着单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如有违约,由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商定后另行规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北京人才存档 第8篇
本人户籍为:外省市城镇□ 外省市农业□ 天津市农业□
录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和录用单位已确认以下信息:
1、2、本人系非天津市城镇户籍;
本人被单位录用,申请以单位名义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入开发区(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已派遣到录用单位,并已经天津市教委审核盖章)
3、4、如因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与户籍分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档案存放在开发区期间,正常办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的流转手续,但不能开具与户籍相关联的证明;
5、6、档案存放在开发区期间,不能办理天津城镇户籍人员专属享受的各种政策和手续; 人事档案因办理人才引进、户籍托管等相关手续需要调出开发区时,需按照人事档案调出规定准备商调函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7、本人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及天津市就失业管理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将人事档案办理退工退档手续,转出开发区,人事档案转出之前将不再办理任何手续。
北京人才存档 第9篇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存档号,自年月 日开始至月日为我单位聘用人员,其人事档案委托你中心保存,现我公司同意其委托存档合同自年月日起解除。档案管理费已交至年月,我单位(同意、不同意)其使用剩余存档费。(我单位在你中心的协议编号为)
单位盖章存档人签名:
年月日
本表请认真填写,涂改无效
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
北京人才存档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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