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精选6篇)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第1篇
一、顾大局、识大体,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以办案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对加重农民和学生负担的行为,通过办案,给予了有力地制止,共清退不合理负担175万元。二是以办案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步入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三是以办案推动纪委其它各项工作,无论是执法纠风或是调研宣教我们都视为是自己份内的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查办案件,是实践“xxxx”要求的具体体现,为落实“xxxx”的重要思想提供纪律保证,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提供组织保证,是我们与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的有效标志,也是纪委是否有威、有位、有为的具体体现,基于这一重要性的认识,年初纪委常委会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室、室又分解到人,使之人人身上有任务,肩上有担子,有目标。在信访渠道严重下滑、乡镇换届、部门配合不力(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情况下,我们克服重重困难调查了各类信访件 件。
一是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副乡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在信访调查54件信访件中涉及三机关一部门25件,转立案11件,同时突出了市县领导交办件的信访调查。
二是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政策水平。为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和渠道,从容易发生权钱、权色交易的重点部位入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32件,查实29件。查否3件,其中查实一中印刷厂厂长闻宜平贪污公款10万余元,是纪委近年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案件。查办案件牵涉到方方面面,为取得最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我们在调查中,讲究策略,讲究方法,避免影响经济工作。
三是团结协作,勇于奉献。办案工作性质较为特殊,两人必须同甘共苦,相互信任,保守秘密,协调配合。责任目标到人,就要求我们主动去协调部门参与,室与室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互为支持,互为谅解。按常规分管案件的领导一般情况是不亲自包案办案的,而谌爱民同志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怕得罪人,在划解任务时把自己同检查室同志一样,平等划分,除了承担与检查室同志一样的工作任务外,还承担着上下协调、督办及其它各项工作。年过五旬的郭迪庚同志,四、五月份还在住院治病,病还未愈,就投入到办案一线,在查处一中印刷厂闻宜平案中,他却上顶着烈日,下踩着滚烫的水泥地面来回从北大街到大街口工行一个下午跑了四躺,步行啊!今年夏天办公楼装修各种文书档案存放一起,断电、断水,郭迪庚同志硬是在闷灌式的档案室里呆了一个下午。在供电公司办公有空调,可他宁可放弃这样好的办公环境,在外面跑办案,硬是查出一个近年来从未查出过的涉案十万余元大案。忍得、受得、气得、饿得是我们的一贯作法。在与违法违纪分子较量过程中,你是细致入徽的做工作,讲政策,他是百般抵赖,有的证人甩袖头,谈话记录不签字等等,为了把事情办好,我们委屈求全。
三.不断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更好的工作补充新的血液。
1、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除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贯彻xx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大”以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了解了财经法规、会计知识、建筑领域的有关政策知识以及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执政政策法规,社会各个领域的政策及业务知识。使之在工作中不说外行话。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第2篇
负责检查、办理长治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负责长治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批转需由下属单位办理的举报信件并催要结果。
2、负责受理上级、地方司法机关转来的信访举报信件的处理工作,协助地方司法机关查办涉及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
3、负责对违纪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违纪违法者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办案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以及移交审理前所有书面材料的整理工作。
6、负责起草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收集、整理、总结上报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的月、季、报表。
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方面的条规、文件和要求,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
8、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所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案件审理和全系统效能监察工作。
1、审理纪委监察室立案调查并决定处理的案件和应呈报党委、行政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2、审理下级党委(总支、支部)或纪委呈报的需由分公司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征求意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3、审理地方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4、审理不服本级和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党纪政纪处分而申诉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5、审核移送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违法违纪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6、负责起草处分决定,向人力资源部门抄送材料及报批等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和集团公司部署的效能监察,对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
8、负责起草分公司案件审理及效能监察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案件检查室职责
负责承办分管范围内的党组织、政府部门干部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基层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并做好案件的统计和催办工作;结合案件检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情况、调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政令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加强职能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办理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督办信访举报案件,搞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指导全区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和行政监察职能,对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
1、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和指导全集团的纪检监察工作。
2、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查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及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4、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党员、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的教育;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
5、负责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
6、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有关政策。
8、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以及主要领导人员的配备、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完成集团公司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纪委办公室工作和全集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1、起草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总结分析任务落实情况;负责起草纪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上报材料以及统计报表工作。
2、承办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日常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廉洁档案和上报集团领导班子廉洁档案的建立工作。
4、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组织和落实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工作,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先进典型。
5、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
6、负责纪委、监察处信息化网络工作。
7、负责纪委、监察处各种文件的收发、签批、督办、落实和归档工作,负责搜集、整理、编辑《纪检监察信息》。
8、起草纪检监察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办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批转需由下属单位办理的举报信件并催要结果。
2、负责受理上级、地方司法机关转来的信访举报信件的处理工作,协助地方司法机关查办涉及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
3、负责对违纪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违纪违法者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办案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以及移交审理前所有书面材料的整理工作。
6、负责起草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收集、整理、总结上报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的月、季、报表。
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方面的条规、文件和要求,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
8、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所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案件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1、审理纪委监察处立案调查并决定处理的案件和应呈报党委、行政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2、审理下级党委或纪委呈报的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征求意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3、审理地方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4、审理不服本级和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党纪政纪处分而申诉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5、审核移送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违法违纪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6、负责起草处分决定,向人力资源部门抄送材料及报批等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和集团公司部署的效能监察,对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
8、负责起草集团公司案件审理及效能监察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察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监督检查本局干部职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廉政宣传教育计划,具体组织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教育成效。
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协助党委抓好各种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的监督检查,全过程参与监督重大业务活动。
五、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发现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六、加强行风建设,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七、搞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妥善受理有关检举和控告事件并认真调查处理,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保证及时结案,结案率达100%。
八、加强调查研究与信息通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九、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十、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纪委监察室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保证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和院纪院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医院的改革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医院发展。
2、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院纪院规行为。
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6、协助监察机关搞好案件的调查。
7、做好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及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检查并向校党委以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报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纪和党内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3、协助党委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建设,抓好学校党风和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对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4、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违纪案件;按职权范围批准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
6、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7、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保护党员和群众按照党章和宪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支持广大党员和群众同违法违纪、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9、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案件查处和群众信访处理。
10、检查并向校行政以及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学校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行政干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11、受理对监察对象贪污、受贿、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等违反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
12、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职权范围批准对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
1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14、依据规定,对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履行职责。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条例规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三、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半年和工作总结。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系统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五、受理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参与全局工作的检查、监察、考评;负责本局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七、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制度促进行为的规范和机制的长效运行。
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在卫生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下,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系统内规章、纪律的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纪检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三、负责检查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四、负责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纪检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五、负责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对纪检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认真、正确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的宣传和教育。
七、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行风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纪检监察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是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监察范围内党员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三是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谈话,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考核工作。四是做好系统内纪检信访工作。五是负责各种纪检监察文件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管工作。六是完成市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1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监察室的日常工作;2贯彻质量方针,完成质量目标;3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负责市直卫生系统案件查处工作;4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做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参与全市卫生系统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议工作;6协助局领导做好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并负责纪检、软环境建设信访接待工作;7负责组织、起草、制订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教育等管理性文件;8做好政务、院务(事务)公开工作;9负责本室的保密工作;10完成市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岗岗位职责
1在监察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2贯彻质量方针,完成质量目标;3负责举报信件收阅和举报电话接听登记和初步处理工作,负责纪检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4负责廉政教育和廉政档案管理工作;5协助主任进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6协助主任完成重要案情报告工作;7配合主任对监察对象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工作;8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做好对市直单位院(事)务公开考核工作;9负责各种纪检、监察文件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管工作;10负责本岗位的保密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财政厅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财政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7、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交办的有关事宜。纪检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财政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督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后,按照职责送交责任处室具体办理。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办理;涉及一般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送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理;涉及业务工作的送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有关处室将办理情况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三)实施信访监督。信访监督的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信访监督的任务: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严重性进行甄别梳理,调查核实。对核实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根据情况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集体警示”等方式实施信访监督。对核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转入查处违纪案件程序办理。
(四)回复处理结果。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五)资料归档。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的主要来源:通过信访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通过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转办的核实、查处案件;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初步核实。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对经初步核实结论的处理:
1、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说明,并按有关规定消除影响。
2、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求被反映人纠正违纪行为、退还违纪所得,并通过谈话诫勉警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其工作或职务、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3、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批立案。
4、对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立案。经批准后拟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四)移送审理。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进行再审查。审理小组由非审案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纪委监察厅有关人员参与审理。
(五)下达处理决定。纪检组监察室对查处权限内的案件下达处理决定;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纪委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六)复议复查。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对纪检组监察室复议、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纪委监察厅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纪检组监察室将复议、复查决定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纪委监察厅审查复核。纪委监察厅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七)资料归档。对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主持财政厅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参加财政厅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通过参与财政厅重大决策、重点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组织初步核实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的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财政厅党组分工内的各项工作,办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财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工作。具体职责是:列席财政厅有关行政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组织召开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座谈会及草拟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对财政厅重大事项的分析报告,对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负责组织财政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其它工作任务。处级检查员:负责纪检组综合性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公文运行,信访举报材料的登记受理,档案和印鉴的管理;负责草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纪检组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纪录、整理,以及会议材料的印刷和发放;《内蒙古财政年鉴》的联络工作;纪检组的环境卫生、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科员:具体职责是:负责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考评指标、方案的设计和考评结果的统计;负责办理财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项工作的具体事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办;纪检组内的党务工作和信息工作;纪检组财物的领用购置和使用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效能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和行政监察职能,对分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
1、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公司党委和行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和指导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2、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查处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及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4、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党员、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的教育;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事件;办理好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
5、负责分公司全系统的效能监察工作。
6、围绕煤销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有关政策。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第3篇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形式
(一) 回扣
在商业贿赂中, 回扣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形式。回扣主要是指行贿主体为了能够获得交易条件及机会, 在账外暗中给交易相对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单位或者交易相对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回扣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实物回扣, 例如为对方提供高档的手表等名贵物质;现金回扣, 顾名思义, 从买方所付金额中抽取一定的数额或者按照比例抽取现金, 通过账外形式将现金返还给对方;其他形式的服务或者报酬, 例如为对方创造出国或异地旅游等机会。
(二) 经营者之间的附赠
附赠主要是指经营者在为对方提供服务或者商品时, 为交易相对人附赠物品和现金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 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也就是说, 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同样也属于商业贿赂行为。这里所提到的个人, 则是用来专指交易相对方, 而不是指普通的消费者。
二、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特征
(一) 商业贿赂犯罪证据体系中以间接证据为主
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具有较高隐蔽性的犯罪行为, 若在贿赂现场没有第三人出现, 而仅是由双方当事人秘密操作, 若双方不透露则难以察觉。也就是说, 受贿方与行贿方已经达成了意识上的统一。而受贿人深知贿赂行为一经查明, 必然会遭到刑罚处罚, 因此, 其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必然会隐瞒其犯罪行为;而行贿方通过受贿方获得其一定程度的利益。为此, 在为调查的过程中, 同样不会主动提供证言或者供述贿赂行为, 给司法机关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也就是说, 证明商业贿赂犯罪的直接证据非常少。但因商业贿赂行为是长时间行为, 并且涉及范围较广, 在实施贿赂的过程中, 必然会留下较多的间接证据。如:贿赂交通领域的相关人员, 就可能出现在工程分包、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中, 而贿赂过程必然涉及较广的范围, 非常容易留下各种间接的犯罪证据。为此, 在对商业贿赂进行调查的过程中, 必须结合贿赂的特点和规律, 广泛收集案件相关证据, 对所掌握的证据审查、分析, 最终提出完美的证据。
(二) 商业贿赂犯罪证据体系中实物证据是关键之一
商业贿赂始终存在于正常的经济活动中, 并将商品交易和业务来往作为犯罪载体, 为此, 无论什么犯罪活动均会以实物和商品等形式来展现。例如:金融行业主要以银行贷款为形式, 房地产则主要是土地, 建筑行业则以材料和工程来展现, 医药行业中则是以医疗器械和药品为主等。此外这些活动还必然会产生相应的书证, 如:会计账册、票证、税务报表以及经济合同等。因此, 在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审判和调查的过程中, 这些物证和书证均会成为判定犯罪事实的关键依据。尽管这些行贿的财物不会被列入到会计账册中, 但是大多会以劳务费、旅游费以及礼品费等已入账。
(三) 商业贿赂犯罪证据与证据间具有对偶性与差异性
由于贿赂证据多呈现为双数, 这就充分将差异性和对偶性充分地展现了出来。主要是由于经济活动往往会形成具体的经济关系形式, 例如建筑行业中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银行贷款中出现的贷方和借方等。而在形成经济关系时, 必然会生成依存而对立证据。商业贿赂作为违背正常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它所生成的数据就明显会与另一方生成的数据出现差异。例如:涉案款物出入库出现差异, 会计账面上出现收支差异等。为此, 要把握住商业贿赂的重要证据, 就必须首先把握住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差异, 并从这些差异和联系中找到突破点。
三、商业贿赂案件中司法会计检查的要点
商业贿赂的形式不是单一存在的, 而是以多种不同形式呈现出来的, 但万变不离其宗, 终归是需要花费大量的钱, 而且没有来源的财物, 必然会在会计资料中逐渐反映出来, 并成为证明贿赂犯罪的关键, 这正是司法会计检查的关键所在。为此, 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 司法会计检查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 明确司法会计检查的目的
司法会计检查是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的关键工作, 在实施检查工作时, 主要对受贿人从行贿人这里谋取的非法财物, 行贿人从受贿人这里谋得的利益, 贿赂行为给经济造成的损失的具体的数额。在进行会计检查时, 第一, 是对行贿人给予了受贿人哪些财务, 重点需要把握住行贿行为的地点、时间以及金额;第二, 对贿赂财务通过何种方式来支付, 以及支付的内容, 涉及到的经手人、支付时间以及财务的具体出处;第三, 这种犯罪行为给集体、社会以及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影响。
(二) 科学明确司法会计检查的范围
对受贿人检查时, 可以从其所在单位的账目着手, 从会计账目中分析出行贿人从受贿人这里谋得的利益, 对行贿单位向受贿人支付的贿赂财物进行核实, 排除由受贿单位收取的可能性, 在特定情况下, 还应当同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收集。常规情况下, 若涉及到事物的收付, 则应当对受贿人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料进行检查;若发现贿赂行为有款项收付的情况, 则可以对受贿人的银行存款以及现金等资金资料进行检查。此外, 在检查的过程中, 不能固定形式, 应当结合行业的特点和贿赂行为的多样化来开展工作。例如:涉及金融行业的相关单位, 应当对大款账户进行检查, 而保险机构则需要对赔款支出以及应收金额的资料进行检查。
在对行贿单位账目进行检查的过程中, 可以对行贿单位通过贿赂谋取的经济利益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以及对行贿的费用进行核实等, 逐渐形成一份环环相扣的证据。对行贿单位通过贿赂谋取的实物或金钱进行检查时, 可以从受贿人职权涉及到的财物开始着手, 广泛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同时, 通过对小金库、货币资金账户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能够核实行贿的具体费用以及支付费用。
(三) 司法会计检查要与其他查证工作密切结合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第4篇
关键词:收受贿赂;惩治腐败;玩忽职守;以案促教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新形势下,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的特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是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通过近年来我们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综合分析看,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经济案件高居不下。从经济类案件发案的整体情况和趋势看,近几年少数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理想不实,政治虚无,金钱是最实惠的”。丧失了理想和信念,信仰出现危机,思想空虚,最终丢掉宗旨观念,乃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失职案件频发明显。随着领导干部权利和经济的掌控权的增加,加之企业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国有企业失职案件的原因,特别是物资采购、工程审理、产品销售等重要业务明显增多。
(3)涉及领导干部案件比例高。通过对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的分析,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职务呈越来越高的发展态势,领导干部违纪多,已成为现今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
(4)涉案范围逐步扩大。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重要阶段,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够健全,有的还相对滞后,加上监管不力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在一些职级并不高的实权岗位、关键部门,也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发地带”。腐败者往往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方式,避开规章制度的约束,以顺利完成违纪违法行为的全过程。
(5)涉案人員高智低龄。涉案人员年龄构成和文化层次由以前的“59岁现象”、低学历居多,逐步向低龄化高学历人员发展。而且学历均是全日制本科以上,都具有中高级职称。
二、围绕经济活动办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围绕大局办案,是案件检查工作的方向。我们只有围绕企业经济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用查办案件的结果取信于民。
(1)在办案目标的确定上,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达到办案与生产、稳定、经济效果的相统一。在注重抓好群众举报和关键岗位的案件的同时,也要注重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案件,做到“抓大不放小”。
(2)在办案类别构成上,既注重抓贪污贿赂案件,也注重抓失职渎职案件。要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坚决用纪律约束管理重要岗位人员的行为,使每个领导干部和掌握权利的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3)在办案工作协调上,既强调纪检监察部门的主导作用,又注重发挥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作用。
三、依纪依法办案。不断规范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1)在办案的组织形式上,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履行办案程序对于规范办案行为、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2)在办案的突破上,树立正确的办案思路和方法。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经常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办案困难、取证难取、性质难定的问题。在办案中要严格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要全面分析案情,明确思路,选好突破口,集中力量,查实1-2个能定性处理的问题,以求尽快立案,再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案件向纵深发展;二是善于政策攻心,在与案件当事人或知情人谈话的方法技巧上,因人而异选择恰当的谈话方式,除合理运用证据围堵,还注意尊重对方,用组织温暖感动、用宽严政策感化,用智慧技巧瓦解,令对方打消对抗心理,淡薄对抗情绪,发挥感化作用,得到被谈话对象的积极配合,促进调查工作的开展;三是立足于扎实证据,始终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听信口供的原则,严格把关,把握所需的物证、书证取齐,形成坚实的证据链才对案件定性认定。
(3)找准对策,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有效遏制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首先发挥好信访部门和举报信箱的作用,在用好来访来信来电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等媒介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其次,要发挥好效能监察、业务公开、审计监督等,为查处违纪案件提供可靠的信息和线索。
(4)对办案指导上采取“以案代训”的实操性培训。针对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是专职,且岗位轮换频繁的问题,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操作的岗位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到案件调查组中,“以案代训”进行实操性培训,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参加具体案体调查中,学习掌握谈话对象攻心的策略和做好谈话笔录以及证据收集的要领,使他们在办案中学习办案,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
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必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1)要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又要综合考虑调查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认错态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2)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在查办案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地分析那些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之人的根源,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作为查办案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通过诫勉谈话、办案谈话、回访谈心等途径,以案促教,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3)要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建设功能。要始终认真分析和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最好实践,坚持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深刻剖析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要注意结合查办案件的实践,从体制、机制与制度上查找发案原因,积极探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办法、新途径。
案件检查工作半年总结 第5篇
上半年,镇纪委始终把案件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我们在县纪委、监察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中,我们积极调整思路,拓宽渠道,发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检查工作任务。截止到目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查办群众上访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检查,深入调研。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
三、跟踪监管,落实政策。为了使上级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镇纪委对今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实行跟踪督办,使群众能够及时足额支取。另外还对各村上报的农村低保户进行了抽查,对于不合格的户坚决取消,保证上报的质量,降低群众因这项工
作而产生的一些不满情绪。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下半年对案件检查工作打算:
一、明确目标,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围绕年
度案件检查工作目标,认真分析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利条件、不利
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研究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
施,进一步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
二、认真排查线索,拓宽案源渠道,确保充足的案件线索。
一是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二是搞好外部协调,加强同有
关部门的联系,扩大案源。三是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
等工作,发现线索。四是办案中,注意顺藤摸瓜。五是围绕群众
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案件线索。
三、调动各方面的办案积极性。一是紧紧依靠同级党委政府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查办重要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
继续抓好协调办案,协调好财政、农经等相关部门,形成查办案
件的整体合力。三是加强请示与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
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对重大、复杂或比较特殊的案件,或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及时请示汇报。二是加强与被调查对
象所在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获得理解与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
利进行。三是加强与机关各有关科室的协调沟通,根据案情需要
请有关科室配合。
上半年,尽管我们在查案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县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挖案件线索,确保不错过一件案件线索,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促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第6篇
一、时间:2012年11月19日(周一),时间一天
二、地点:清溪镇纪委
三、参加人员:县纪委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人),各镇纪委副书记或专职纪检干事(8人)
四、检查方式:在各镇纪委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镇对2011年和2012的案件进行相互检查
五、检查方法:对照《含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的要求,对每件案件进行检查打分,并填写汇总表
含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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