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精选10篇)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1篇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局业务接待用车及用餐的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接待范围,杜绝铺张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接待用车的管理
1.各科室接待相关的业务单位,能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的,由各科室自主安排科室使用的车辆完成接待任务;科室不能安排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后勤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心负责落实。
2.由局机关接待的上级领导的车辆安排,直接由后勤服务中心安排司机及车辆进行接待。
二、接待用餐的管理
(一)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由分管局领导批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安排。
(二)各科室因公用餐必须经过请示分管局领导,并按照分管局领导批准的用餐标准,由后勤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三)用餐标准
1.三类标准:每人每餐50元以下。2.二类标准:每人每餐50元至100元。3.一类标准:每人每餐100-200元。
(四)公务用餐原则上在指定用餐点进行。
宝安区教育局督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市、区关于督查督办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发展中心工作,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本级机关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区教育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督查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设立一名督查员,负责督查室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督查工作范围包括:
(一)有关政策、法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和本局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四)上级和本局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第五条
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和交办。督查事项由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请示局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后立项,并印发《督查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送承办单位部门。立项后的事项纳入正式督查范围;
(二)承办。承办单位部门对承办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对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局督查室说明原因,否则作逾期处理;
(三)催办。对承办部门逾期未报结果的事项,局督查室要及时催办,并及时记录催办情况;
(四)回复。承办部门对所承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向局督查室回复,说明办理结果,交局督查室备案;
(五)审核。局督查室对所办理的督查事项要按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领导审核承办结果后,认为需重新办理的,由局督查室退回重办。
第六条
督查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应相应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督查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第七条
督查通报制。局督查室定期组织督查,并汇总督查情况后予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终考评依据。
第八条
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对上级领导、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或指示以及有关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局督查室要跟踪办理,一督到底。
第九条
局督查室要加强全局性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局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条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有关工作、决策贯彻不力或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的;
(二)对交办事项经多次督查仍不能落实的;
(三)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一年内两次受到督查通报批评的。
第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2篇
一、考勤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区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实行报告制。工作人员外出办事, 要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外出办事, 一般要求报告分管局领导;局领导外出办事, 要相互告知,并通知办公室。
3.科室指定专人(一般为科室副科长或副主任)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员出勤登记。考勤记录要实事求是。考勤表于次月1日送交局办公室,作为发放考勤奖依据。
4.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各科室领导负责,局领导由办公室登记。季末各科室将考勤表送财务室。
二、请假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不能上班,须当天先电话报告有关负责人,后持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1.一般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3.局领导外出例行向分管区长请假,并告知局办公室。
三、旷工
1.凡在1个月内迟到、早退或外出办事不报告累计3次作旷工1天计算。
2.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本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14天者,视为不称职;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按组织程序予以辞退处理。
四、考勤奖
1.全勤并完成任务的按全额发放。
2.请事假每天扣发10元,请病假3天作事假1天计算。
3.旷工半天扣发25元,旷工1天扣发50元,旷工超过1天,不发当月奖金。
4.公伤不能上班,全勤奖照发。
5.个人申请并经局领导批准参加脱产学习3个月以内的,全勤奖照发;超过3个月的,按50%发放;半年以上的,不发全勤奖。上级部门选派参加脱产学习的,全勤奖照发。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3篇
一、教育装备管理人员专业化能力导向
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指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 通过专门训练和终身学习, 逐步习得教育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并在教育专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从教素质, 从而成为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它包含双层意义:既指教师个体通过职前培养, 从一名新手逐渐成长为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的成熟教师及其可持续的专业发展过程, 也指教师职业整体从非专业职业、准专业职业向专业性质也进步的过程[1]。
根据“教师专业化”的定义, “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专业化”就是要逐渐形成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专业标准、并获得成为这一项工作相应专业的地位的过程。要实现这一目标, 从事教育装备行业的教师一方面必须通过学习掌握有关的知识与技能, 另一方面, 必须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让工作有章可循, 才能达到专业化的目的。笔者认为, 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能力。
1. 对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是学校进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主要依据, 国家的配置标准主要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0385-2006)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0388-2006) 、《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0387-2006) 、《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0406-2010) 等, 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基础不一样, 各省市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的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深圳市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深圳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2012年便颁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试行) 》等配置标准文件, 与国家级的教育技术标准比较, 深圳市的配置标准包含国家标准中的所有内容, 明显高出一个层次。但由于宝安区在特色项目建设方面各个学校又搞了一些特色项目, 例如动漫室、智能机器人实验室、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等, 这些功能室比较特殊, 不是学校通用功能室, 在市级标准中没有这些功能室的配置标准, 为了规范管理, 有必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订相关选配功能室的标准。另一方面, 深圳市的配置标准中一部分实验室、功能室与本地区实际需要不完全相同, 因此, 有必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制订区域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置标准。
2. 对教育新媒体新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信息化已对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 , 信息技术促进教学内容、方式等发生根本性变革 , 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每种新媒体、新技术的诞生都给教育带来相应的变化, 恰当地使用新媒体与新技术往往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作为经济发达地区, 必须更加重视新媒体、新技术的培训与应用工作。几年前正当电子白板步入课堂时, 笔者所在的地区便第一时间启动试点工作, 并组织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进行电子白板使用培训工作, 笔者认为, 要用好新媒体与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 领导重视,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应技术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所在。
3. 对学校特色发展的认识能力
学校特色是一所学校整体的办学思路或者在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积极的与众不同之处。特色是学校积极、进取的个性表现, 一个学校的特色使之区别于其他学校[2]。各个学校都有明显的办学特色, 就信息技术学科来说, 有智能机器人、动漫教育特色学校等, 这些学校特色项目的正常开展是以相应的教育技术装备为基础的, 但这些特色学校所开展的特色项目配置要求往往不在各级配置标准的范围之内, 这就对装备的配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所在的地区, 学校通用设备都以统一的标准安排经费, 所采购的设备基本相同, 在确保相对均衡配置的前提下, 同时兼顾学校的特色发展设备的需要, 根据学校特色项目建设的需要, 适当安排一些特色项目建设的经费, 使教育装备的配置与学校特色发展相适应。
二、教育装备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途径
1. 参与专业化课题研究
科研工作是培养专业化团队的一个重要途径, 课题研究的过程中, 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和资料, 需要对重要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实践和验证, 对参与研究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有明显的效果。为了提高教育技术装备团队的专业化水平, 推动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工作, 宝安区教育装备中心申报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区域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专业化研究》, 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专业化研究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一课题的研究, 引领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走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2. 参与专业技术能力培训
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 首先要提高装备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 培训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根据上文提到的装备标准专业化的内涵, 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 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置标准培训
为了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国家、省、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 举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试行) 》以及省、国家级配置文件的专场学习研讨会, 通过学习与研讨, 要求各学校对照标准查找学校装备配置情况与各级配置标准的差距, 使老师们对各级配置标准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国家级的中小学校配置标准相对低一下, 我区所有公办学校都达标, 省级标准也一样都能达标, 但深圳市的标准要求较高, 部分公办学校装备存在不达标的情况。
(2) 区域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构建培训
为了提高优质视频资源以及网络课程制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宝安区教育局多次组织学校相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参加“全国校园影视教育培训研讨会”、“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影视制作培训”等学习, 并要求参加学习的人员, 都根据所学的知识制作相关教育教学资源, 参加教育教学资源评比, 争当区域教育资源高度共享云服务体系构建的主力军。
(3) 新技术新媒体应用与推广培训
笔者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新媒体、新技术培训工作, 每年都根据工作的需要, 请专家到本地区进行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培训。近年来, 宝安区教育局已与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依托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力量, 对我区教育技术装备骨干人员进行培训。目前已举行了公办学校教育信息技术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习研修, 拓展新技术应用的视野。
(4) 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特色项目培训
“校校有特色”, 是我区所有学校提出的一个口号。为了让这些特色鲜明的学校提炼成功案例, 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教育技术装备品牌特色学校, 课题组已组织了新技术、新媒体特色项目学校、动漫特色学校等子课题学校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培训与竞赛等活动, 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以宝安中学附属小学为例, 开展动漫教育特色项目, 已探索出具有宝安特色的动漫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和模式, 初步形成了鲜明宝安动漫教学模式的特色学校案例。
(5) 装备研究与发展培训
教育部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每年都组织各种业务的培训活动, 教育局每年都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建设及应用管理业务培训班”和“全国中小学新课程实验及装备管理业务培训班”等活动, 通过这些培训, 达到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的水平的目的。
随着课题研究的逐渐深入开展, 课题组将结合本区实际及课题开展的需要, 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 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 全面提高学校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3. 积极组织专业化学术研讨
积极组织课题研究, 为教师搭建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平台, 使教师在彼此的交流与碰撞中得到启示, 产生新的思想火花和新的理念, 促进了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了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队伍的学术研究的水平, 课题组还组织了撰写“实验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论文评比”等专业化学术研讨活动, 要求每位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都结合自身的工作选准一个突破口撰写论文参加评比, 促使相关人员在思考论文撰写工作中对自身的工作进行了梳理与提炼, 达到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的目的。
4. 强化区域整体应用与管理
宝安区目前已建成宝安教育宽带城域网络系统, 高标准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公办中小学100% 的教室装备了电子白板, 实现了以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促进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在抓好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的同时, 我们提出了要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提高设备的综合使用效益的目标。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 完善实验室功能室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全区实验室、功能室管理制度, 教育局组织有关实验室、功能室管理的骨干教师根据有关实验室、功能室管理的法规, 制订了《宝安区中小学实验室、功能室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教育装备的验收、保管、维修、保养、使用、报损报废、补充更新、安全防护等工作, 供全区学校使用, 目前已下发到学校。
(2) 健全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业务考核制度
与学校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 (室) 一样, 现代化管理人员是学校教育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没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考核制度难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难以实现。正是意识到这个问题, 我区学校都建立了各大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考核制度, 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工作。
(3) 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应用督查工作, 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区教育技术装备主管部门每年都组织进行实验室、功能室管理与使用工作进行检查与评比, 并对检查与评比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与反馈, 表彰实验室、功能室做得较好的学校, 对实验室、功能室管理工作存在某些问题的学校及时指出其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 提高学校设备的使用率。
(4) 实验室要做实验教学的好帮手
学校要充分利用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 以实验探究为核心, 切实开展实验教学, 想方设法开齐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做的实验, 真正让学生动手做实验, 确保实验开出率达90% 以上;并在保证实验安全的前提下, 由学生自主地开展实验探究活动, 提高学生动手做实验的能力。
三、结束语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 教育技术装备的发展也是紧跟时代, 作为专业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 只有具备先进的技术装备理念、熟悉先进的教育软硬件性能、理解中小学校的特色发展需要, 才能在教育技术装备的指导工作中科学应对, 促进中小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的使用效益, 优化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应用。
摘要:教师专业化发展是国际教师教育改革的趋势, 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 也是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目前在学校从事教育装备配备、采购与管理的各类人员中, 缺乏专业技术的引领, 学校对这类工作人员的定位和管理, 都停留在机械式的应付与服务之中。本文通过“区域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专业化研究”研究, 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使教师的科研能力得到提高。
关键词:教育技术装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专业化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_教师专业化, http://baike.baidu.com/view/78435.htm?fr=aladdin.
静安区党代表接待日制度探析 第4篇
一、静安区党代表接待日
党代表接待日制度是指任期内的党代会代表,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待或主动走访选区内的党员群众,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实际问题的制度。党代表接待日制度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代表作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上海的《实施办法》更是明确提出要建立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组织党代表在党员服务中心等定期接待基层党员、群众。当前,全国各地关于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的尝试主要集中在县、乡等基层行政区域,程序上大致相同。
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例,党代表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参加接待活动。一种是在各代表组或代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下开展接待活动,但效果上参差不齐。从运作情况看,居民区相对容易组织接待活动,而各条线的代表由于缺乏载体,开展接待活动有困难。所以,自2009年起,采取了另一种接待形式,即全区统一设立区党代表基层接待日,在原来各片块独立的接待活动外,再统筹安排全区党代表到对应居民区党员服务站接待,原则上确保每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接待日活动、每个居民区每年轮候一次主场接待日活动。
党代表一般利用业余时间(目前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参加接待,每次接待日前,将接待时间、接待地点、预约方式以及参加接待的代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对于基层接待中党员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代表能够当场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或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对于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代表要讲明政策,同时将收集的情况、问题归纳整理后,以意见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有关单位党组织提出,或通过区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党组织。各级党组织积极配合代表开展接待工作,按要求及时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从实践效果看,党代表在与党员群众的对话中,普遍感受到了一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党员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他们不仅认真做好接待记录,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讨论落实。如党员群众反映的居民区防盗设施不足、高楼空调滴水、乱晾晒、机动车随意进出等问题,在代表的协调、监督下得到了有效解决。因此,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生活,党代表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荣誉感和成就感,拉近了党与群众的距离。
二、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不适应表现
对于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的实践,无论是党代表还是党员群众其实都还在适应过程中,甚至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不适应。党员群众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冷热不均,有的接待点排起了长龙,有的地方则鲜有人问津;二是有时无法准确表述问题,表述时冗长、不着要点;三是部分群众借机缠访。党代表的不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疑惑:
一是接待对象究竟应该是党员还是群众。如果从选举的角度看,由谁选出则对谁负责,党代表由党员选出则应对党员负责。如果党代表接待的是普遍的大众,那么党代表接待与人大代表接待不是重复职能了吗?另外一种意见认为,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反映党员群众的诉求,所以不应把群众排除在外。现在大多数地区也都是遵循这一思路,认为党代表接待的对象不仅包括党员还有群众,接待的党员也不一定是自己选举单位的党员。在静安区,由区统筹安排的党代表接待日是将党代表(尤其是条线系统的党代表)根据需要打乱后再划分到社区片块去接待,基本与党代表选举制度脱钩。
二是究竟工作日接待还是休息日接待。大多数实行党代表接待的地区都采用工作日接待,静安区则采用双休日接待,一是方便党员群众,同时也避免影响党代表的本职工作。目前来看,由于一名党代表一年一般参加一次接待日活动,尚可以接受这样的安排,但如果接待次数继续增加,就必然会引起一定的争议。实际上,接待日制度不仅仅指当天的接待,党代表为了要处理群众问题,还要利用业余时间奔走协调。所以,虽然党代表应当具有相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党代表毕竟不像国外的专职参政议员,应当尽量避免超负荷的现象。
三是究竟解答党内问题还是不限主题。有人认为,如果提出的是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建议则主要是人大代表的受理范围,政协委员可以参与。党代表受理范围应侧重于对党组织反映的问题。这里实际上涉及党政关系,即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包括人大、政协、一府两院)的关系问题。在欧美大多数国家,政党的主要作用是选举,将人民的利益和诉求“转换”成“政策承诺”,而不直接做出各种决策。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虽然实质上主导国家政治生活,但表面上,国家事务不经过党内讨论,而是交由政府部门处理,政党的活动只限于党内。但是,中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党政合一的体制,所以在党政关系进一步理顺前,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尚未成熟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套用西方制度模式,反而会使制度丧失绩效。从目前的实践看,大多数地区在实行党代表接待时都不限定主题,党员群众也不习惯于区分党务和政务问题。
四是党代表接待究竟是工作还是事业。能够当选为党代表一定是政治上、工作上有突出表现,有能力、有才干的人,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激情和事业感都没有被完全释放出来。是工作而不是事业,这是目前的党代表接待日制度与理想模型的最大差别。要处理好党员群众的这些“疑难杂症”,不是一般人能解决的,也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没有事业感作支撑,没有“问责”的压力,党代表接待日制度就无法真正“运作”起来。事业感可以来自于外界压力,也可以来自于内部动力。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党代表实际上也希望被尊重,其中包括党员群众的尊重和好评。借鉴国外经验,可以把党代表的基层经历作为他政治上上升的重要指标,使人民“公仆”真正从群众中来,再回到群众中去。
三、关于落实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的若干思考
(一)党代表接待日制度是党内民主的组成部分,民主走多远,接待日制度就能走多远。虽然目前来看,党代表接待日制度还带有“为民服务日”的意味,这个制度的绩效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但是,随着党内民主的推进,比如推广基层党代表“公推直选”,党员群众就会发现接待日制度的“民主”价值,至少会根据自己的判断认真选好党代表。党代表在接待时就会感到选票的压力,也就会自觉认为政党是应该为人民服务的,相应地,他们在党代会里也更有发言权,更有力量。全委会、常委会和纪委各司其职,则党内民主得以实现,即党员和党员所在人群的利益、愿望、要求在党内的正常制度途径得到恰当表达,形成党委与党员群众的良性沟通,促成信息对称下的政治利益均衡。
(二)党代表接待日制度是“党建在社会”的崭新尝试,要注重运用新的工作方式为传统价值服务。党代表直面选民,与选民对话,实际上已经改变了我们党一直以来的工作方式,即从组织化党建(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向社会化党建(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转变。近年来基层党建不断从单位制的“小党建”向区域性的“大党建”、从“以条为主”的老体制向“以块为主”的新体制转变。行政化党建与社会化党建各有利弊,如果行政手段还能够继续使用,党建也不一定要走社会化道路。但在社会日渐成长的情况下,行政越来越难以干预,国家与社会日渐分离,党建就必须扎根社会。目前来看,旧党建模式在大多数区域仍然起着主导作用。以党代表接待日制度为例,从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到服务者都是组织一手安排。
(三)党代表接待日制度是党代表的舞台,只有善待善用党代表才能唱出一台好戏。要解决党员群众的现实问题,盘活社区资源,巩固好党的执政基础,就必须把一流的人才吸纳进来,并给予他们一份高预期的事业。所以,首先,基层党务工作应当成为政治上升的重要通道,基层工作能力也应当成为一个党代表政治素质的重要参考。第二,要给党代表减负。目前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的党代表是来自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重要领导岗位,经常处于忙于应付状态,很少有时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第三,要给党代表充电。要让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就必须同时跟进代表培训制度,比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能力的提高,各种专业知识更新等。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5篇
为规范我区教育系统会议管理工作,切实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委区政府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深宝办发〔2005〕20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会议类型
1.以区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含扩大会议)、区教育局综合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会议、区教育局专项工作会议等;
2.以区教育局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区教育局党委会议(含扩大会议)、区教育局党代会、区教育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区教育局党委工作会议等;
3.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会议等;
二、会议审批
(一)全区性大型会议。区教育局每年初制定全区性会议计划。对列入会议计划的全区性会议,主办部门(科室)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和有关会议材料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审核。对未列入会议计划的全区性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召开。
(二)区教育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区教育局党委会议。原则上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召开,党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街道教育办主任参加会议。各部门(科室)要于每周三前将下周要讨论的议题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送分管领导审批。每周四前将下周要讨论的议题材料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要提前一天将局长办公会议材料送至领导与参会人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整理,并报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后确定。
(三)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及教育督导室工作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审批后确定。
(四)主要领导确定召开的会议,各部门(科室)于每周五前将下周要安排召开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领导讲话、要印发的文件内容)交区教育局办公室安排上周表并通知有关部门(科室)做好会议准备。
(五)有关部门(科室)拟请局、室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或邀请局、室领导出席会议的,原则上通过区教育局办公室协调安排,并提前5个工作日将请示和会议方案、材料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审核;有关部门(科室)拟邀请省、市、区领导出席会议的,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请示和会议方案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审核,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区教育局办公室向省、市、区提出申请。
(六)有关部门不得擅自邀请国家各部委和省有关部门来我区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会议。国家各部委和省有关部门提出来我区召开此类会议的,有关部门(科室)须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由区教育局办公室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报告市相关部门。
(七)会议原则上只下开一级,开到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的全区性会议需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除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不要求各街道教育办、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八)对省、市、区要求局、室领导参加的会议通知,按教育局、室领导排名及分工从前往后签批。
三、领导出席
(一)局、室领导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出席会议,其他领导不陪会。除全区性大型会议和研究当前重点工作、重要专项工作的会议外,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一般不出席其他会议。
(二)省、市、区召开的要求我局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由区教育局办公室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安排局领导参加,并口头报告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应参会的局分管领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指派其他局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涉及2名局、室领导分工的,由局主要领导指定其中1名领导参加。
(三)局、室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直属单位、各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召开的各类表彰会、总结会。
四、会务分工
(一)全区性重要会议,由区教育局办公室制发会议通知并负责会务工作。对全区性专项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会务工作,区教育局办公室协助。
(二)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办公会议,一般由区教育局办公室制发会议通知。有明确业务主办部门(科室)的,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属综合性协调会的,会务工作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知会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主办部门(科室),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6篇
深宝教„2007‟189号
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
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安区教育局二○○七年六月七日
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教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根据《广东省老龄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老教师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把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1.在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教育局内设老干部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2.区离退休教师协会是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区教育局。区离退休教师协会是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群众组织,是我区离退休教师生活管理服务工作的一个大家庭。区离退休教师协会下面以街道(部门)为单位成立工作组,以学校为单位成立活动小组。全面负责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和活动工作。
3.各街道(学校)在街道(学校)的领导下,指定一位中层以上干部为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责任人,联系配合各工作组和活动小组,做好本街道(学校)的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4.在区教育局老干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组成以区离退休教师协会为平台,各街道(学校)工作组为主体,各学校活动小组为基本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统一指导,分组管理,各尽其职,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离退休教师的工资、社保、福利等,按现行财务渠道,由区财政负责,各街道(部门)落实。
2.离退休教师的综合活动经费,按当年政府财政预算标准和开支科目由区财政负责,各街道(学校)按退休人数分一至二次统一划拨到各工作组。由各工作组统一管理和使用。
3.非生产性福利待遇,离退休教师与单位在职人员同等享受,由单位(学校)负责落实。
4.区离退休教师协会和局机关、宝城工作组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费用由区教育局负责,各街道工作组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费用由各街道负责。
四、管理职责
(一)区教育局老干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对区离退休教师协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3.定期召开各级离退休管理工作责任人员会议,听取离退休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设立离退休教师信息库,了解和掌握全区离退休教师的基本情况。
5.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区离退休教师协会主要职责
1.在局老干部管理中心指导下,制定我区离退休教师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定期向离退休教师通报社会动态和教育发展情况。听取各工作组的情况汇报,了解离退休人员的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检查、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3.组织各工作组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4.组织出版和发行会刊《夕照明》及其简报。
(三)区离退休教师协会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全体离退休教师集中学习,组织离退休教师每月一次聚会,传达上级有关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情况,交流思想,商讨工作。
2.按照“自愿、可能、适宜、安全”的原则,组织本街道(学校)离退休教师开展文体、保健、外出参观学习等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3.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制定好经费使用计划,管好、用好离退休教师综合活动经费。
4.积极与本街道(学校)联系,与所属单位共同做好“特困、病残、住院、病逝”的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工作。收集离退休教师的合理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解决他
们的实际问题,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组织离退休教师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学校的各项活动,动员离退休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6.配合做好会刊《夕照明》及其简报的投稿和发行工作。
(四)街道(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政府对离退休教师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离退休教师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负责本街道(学校)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关心、了解、掌握本单位离退休教师的生活情况,及时反映离退休教师的要求,尽心尽责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为他们做实事,做好事,做善事。
3.结合本单位实际,邀请离退休教师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发挥老教师的积极作用。
4.落实离退休教师的办公(活动)场所,支持、关心离退休教师的各项活动,做好离退休教师及其家属的慰问工作。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7篇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影响教育教学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主
任:区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区教育局副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群团办主任担任,成员:局机关科室长、各街道教育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群团办,电话:27755696,传真,27786739
二、教育局职能科室责任分工
在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科室职能分解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责。
办公室(党办、信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向区相关部门报送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接待处理群众到局机关的上访、转送、交办、督办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集体上访的发生。
人力资源科、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协调排查、调处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
基础教育科:负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调处群体性学生上访矛盾,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环境。
成人职业教育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调处因社会成人办学机构非法办学引发的矛盾纠纷。
计财审计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和告知义务、保障教育经费依法收支。
社管办: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排查非法办学行为,全面、准确掌握情况,维护民办学校的稳定秩序。
群团办:负责组织协调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育系统学校维稳综治情况,快速、及时地化解和处理不稳定因素;督办各项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制落实。
区教育督导室、区教科培中心和各街道教育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原则,按照本单位、部门职能履职范围,负责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环境。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及时收集、调处、报告
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做好每周一“零报告”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详细的台帐,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维稳及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协调会议制度。教育局及各街道教育办定期召开维稳及排查调处协调会议,排查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写清排查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五个一”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主动、及时、有效妥善调处的要求,做到一起矛盾纠纷、一位责任领导、一个协调处理班子、一套协调处理方案、一个解决期限,实行“五个一”调处措施。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如果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宝安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预案》(深宝教〔2005〕228号)执行。
(四)定期排查制度。各街道教育办要成立维稳及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定期对辖区学校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并将排查情况报告局维稳及排查调处办公室。做到有事按规定及时报告,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的,每周一也要实行“零报告”。直属学校则通过维稳信息员直接上报排查情况。
(五)维稳及排查调处报告制度。重大节日坚持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件2小时内口头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口头报告、突发情况24小时内书面专项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6小时内书面报告的制度。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在处理结束后3天内形成书面报告。
按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辖属学校、幼儿园报街道教育办维稳及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直属学校直接报局维稳及排查调处办公室。
四、健全相关制度
按照区综委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宝安区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深宝教〔2005〕11号)等系列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众性事件。
2.强化部门责任。教育局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工作,积极主动地排查矛盾隐患。
3.强化基层责任。各街道教育办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特别是在放假前、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查,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强化责任追究。区排查调处学校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创模工作总结 第8篇
长安区现有学校345所,在校学生14万,教职工9632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近几年来,长安区先后获得“陕西省教育强区”、“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区”、“陕西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区”等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对长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做了专题报道。
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在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市局和区创建办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创建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和检查力度,积极学习创模知识,熟悉创模工作环节,完善档案建立,加强环保模范课的落实,指导学校创模工作,推进创模工作深入发展,开创了教育系统“创模”工作新局面。从而使我局创建工作在各个时期,各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现将近几年来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创模领导,夯实创模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主任的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抽调干部专门负责日常工作。三年来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局上定期下拨办公经费,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求各个学校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为扎实开展工作,我局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制定下发了“长安区教育系统创模工作实施方案”,将学校创模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终综合考评。同时,定期召开全区中小学创模工作会,对学校创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特别是今年,我们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和各校签订了《长安区教育系统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目标责任书》,下发了《长安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评办法的通知》,《纪念2010年世界环境日掀起创模新高潮的通知》,《长安区教育系统关于环境教育课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以及《转发关于创模档案资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有效的调动了学校创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创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各基层学校也积极行动,搭建创建平台,抓机构,建制度,明责任,强管理,创模工作开展态势良好,效果显著。
二、搭建创模平台,拓展创模思路
我局紧密结合部门和教育实际,立足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创模工作“三个”结合:将创模工作和提升学生文明素质相结合,和学校布局调整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和各级绿色校园创建相结合,力求创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注重创模工作和提升学生文明素养相结合。我局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目
标,注重学生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环保意识,积极探索环保教育新途径、新方法。一是狠抓环境教育知识的传授。认真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课程,做到了环境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计划,有总结。全区所有学校保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此外,各学校还组织开展了“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坚持把环保教育内容融入课堂,通过自然、历史、综合实践、品德与社会等课程渗透环保知识,让学生了解基本的环境知识,增进保护环境的意识。二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环保活动。组织广大师生通过开展春、冬季义务植树活动,“我为创模做贡献”,“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活动”,“擦亮长安,争做环保小市民”,“学雷锋,义务清除社区野广告”“节能环保宣传周”、创模征文比赛、创模漫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切实落实“节能环保”措施,推进校园环保实践活动。同时,广大师生走出校园,为塑造干净整洁的长安形象贡献力量。三是充分利用环境教育基地。我们组织学生参观垃圾处理厂、海洋馆、污水处理厂、杜曲苗圃中心,翠华山国家自然公园等生态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环保和生态意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周围环境做起,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2.注重创模工作和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园绿化、美化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措施之一,也是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维护校园生态平衡、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的重要措施。我局坚持以学校布局调整与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我们按照“三个狠抓”的工作原则,加快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一是狠抓绿化环保投入。建立了学校绿化环保专项资金,加强了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狠抓校园绿化规划。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我们坚持把校
舍建设与校园绿化美化通盘考虑,整体推进,编制了《长安区中小学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狠抓校园环境建设质量。严格实行绿化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合同管理制,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从规划设计、苗圃选择、施工现场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确保了校园绿化质量。邀请园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着力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位和水平。下发了《长安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各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行指导;组织部分学校领导学习参观了兄弟市部分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通过亲身体验和切实感受,为学校领导树立新的素质教育理念提供了经验。
3.注重创模工作和各级绿色校园创建相结合。创建绿色校园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坚持以“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各学校通过开辟环境教育专栏,编制环境小报,经常举办环保专题讲座、环境保护主题班会,定期开展专题环保活动、环保知识竞赛、环保征文、环保绘画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教育。经过几年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探索和实践,各级绿色学校在提高办学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绿色”品位,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主体环保网络。近三年,全区教育系统已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19所,区级绿色学校100所,完成了绿色校园创建任务。
三、注重舆论宣传 扩大创模影响
为扩大创模工作的影响力度,我局加强创模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主题,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添宣传措施,在全区教
育系统大力开展创模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一是区教育局通过创建文明机关、环保机关等活动,建立环保市民学校,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环保知识,对机关干部的环保知识知晓率进行测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引导帮助机关干部树立牢固的环保观念。二是将环保文化纳入单位,学校文化建设范围。在院落和楼梯过道醒目处悬挂、张贴环保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创模工作氛围,对干部和办事教师不失时机地进行教育宣传。三是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环保知识专题班会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和谐城区,争做文明环保市民等活动。由于宣传教育得力,广大师生的环保知识知晓率明显提升,已达到95%以上。
四、明确创模目标,查漏补缺,使工作上台阶。
在创模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措施得力,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创模工作上我们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工作思路还不够新颖,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创建工作与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还依据《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将环境教育全面纳入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环境知识教育。同时,要求中小学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有效的推进了创模工作在校园的开展;通过“争做环保小卫士”、“环境知识竞赛”“小手拉大手,环保知识进家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创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完善了环保教育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创模这项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水准,不断提升,以促进长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制度 第9篇
第一条 为了保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明确机关干部在工作中的责任,规范信访行为,保证教育事业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三条 信访接待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日常工作。信访接待室的主要职责:
一、登记、归纳来信来访;
二、根据需要,直接答复一般信访事项;
三、协调机关各职能科室及有关学校受理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第四条 对信访事项,信访接待室和有关业务科室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信访时间、信访人姓名(署名)、地址;
二、信访内容及诉求摘要;
三、分管信访领导意见;
四、涉及信访事项分管领导意见;
五、信访办理结果。
第五条
信访接待室对已登记的信访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即办:凡属教育局受理范围,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等,能够即时办理的,由信访接待员当即答复,并予以登记办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要主动为其指明方向和程序。
二、转办: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而又需要核实、核查、调查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经分管信访领导审批后,经涉及信访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转相关科室承办。业务科室对不需要书面答复、情节简单的信访事项,直接和信访人进行解释,并把答复结果反馈给信访接待员;对情况较复杂,向分管领导报告,共同对信访人做好答复工作;需要书面答复的信访事项,业务科室形成书面材料后,再由其分管领导审核,转交信访接待员回复当事人;涉及人数多,性质严重、向上级继续上访可能性大的信访事件,必须经过一把手审核,再由信访接待员或业务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按规范程序,以书面形式当面答复当事人。
三、督办:反映比较强烈的意见或投诉件,经局领导审批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并由局纪委直接督办。承办科室须专人负责调查处理,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局主要领导把关,最后回复当事人。
四、查办:对情节复杂、问题严重或涉及面广的投诉件,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局纪委及相关科室直接查办。
五、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口头给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解释;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上级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按要求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六条 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经主要领导批示后,由相关科室承办,在规定的期限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交主要领导批准后上报交办机关。
第七条 对待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第八条 对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对象。
第九条 信访接待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第十条 上访者对教育局做出的处理意见不满意,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再给予耐心地解释,并做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并下达“信访事项告知单”,以书面形式通知上访人,让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继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拒不接受处理意见,且不在“信访事项告知单”签字的,要留下影像资料,由信访接待员等2名同志在“信访事项告知单”上写清原因;对无理取闹、干扰机关办公的,要留下影像或录音资料,并及时报警。
第十一条 一般的信访材料由接访同志存档,重要的信访材料原件由档案员负责存档,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接访同志要留存复印件。
市教育局
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第10篇
(100分)
(一)队伍建设(20分)
1、组织建设含工青妇工作(4分)
①党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活动。(1分)
②工会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省、市、区文件精神落实教代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有“教职工之家”、积极开展教职工活动以及帮扶和送温暖活动。(1分)
③团组织有全年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展1-2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年终工作总结。(1分)
④妇委会有全年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签订有责任书。满分0.6分,每项0.1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时要进行民主测评:优秀0.3分,良好0.2分,合格0.1分,不合格记0分。
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有相关的会议记录,满分0.5分,每次记录0.1分,最多记0.5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每发现一起扣0.25分,扣完为止。
③开展第16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宣传教育活动和八项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要有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会议记录、活动过程记录,有工作小结。满分1.2分,每项0.1分。
④严格工作作风纪律,有相关制度,有考勤记载表。满分0.2分,每项0.1分。
⑤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2次以上,民主生活会记录2次以上,主要负责人讲党课或廉政报告记录各1次以上。满分0.6分,每项次0.1分。
⑥组织“崇廉尚德”征文及比赛活动,满分0.5分。有征文及比赛记录记0.2分,每项记录0.1分;获全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记0.3、0.2、0.1分。
⑦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工作,满分0.7分。有制度,签订有责任书,每项0.1分;有自查过程记录,每次0.1分,最多记0.5分。每发生一起乱收费、乱补课或乱订资料行为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⑧重视信访件调查处理回复工作,重视省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满分0.5分。每一件信访件未及时调查回复扣0.1分。
⑨重视审计监督工作,按时完成监审股安排的审计项目满分0.2分。每个未完成项目扣0.1分。
⑩单位班子成员因个人原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3、干部队伍建设(5分)
①建立了校长年度目标责任制、工作承诺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以及教师、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1分)
②开展了干部交心谈心和诫勉教育活动。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理论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1分)
③实行教育总支书记业务员包保学校、校长副校长包班制度,总支书记全年听课不少于30节,校长全年听课不少于40节。(1分)
④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机制,后备干部培养措施得力,效果良好。(1分)
⑤认真组织落实校长跟岗培训和能力提高培训工程。(1分)
4、教师队伍建设工作(6分)
①严格执行教师管理相关规定,无在编不在岗教师。对允许教师擅自离岗外出、下派不到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病假审批手续又不上班的,发现一例扣2分,可执行负分。(2分)
②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未完成任务记零分。(1分)③继续教育学时验核率达100%,未达标记零分。(1分)
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奖励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考核细则。(1分)
⑤规范临时工合同管理,后勤岗位原则实行以钱养事,前前勤代课教师原则上实行聘用但不得超过3年,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聘用临时代课教师。(1份)
(二)教育教学(41分)
1、学前教育(4分)
①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招生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备案。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有措施有效果。(1分)
②加强财务管理。每学期对幼儿园(含小学附属幼儿园)的财务进行审计并有审计报表,小学附属幼儿园财务独立建账。(1分)
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建有校车台账并做到一车一档。(1分)
④根据幼儿园年检通报,督促幼儿园将存在的问题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0.5分)
⑤落实教育局“两全”活动方案,组织、指导幼儿园开展各类活动。(0.5分)
2、义务教育(4分)
①教育教学年度各项工作计划齐全,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工作有总结(1分)
②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包保责任制,初三年级年辍学控制在3%以内(0.5分)
③完小以上学校开展精细化管理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分期目标顺利实现,适时展示创建成果。(2分)
④学校学籍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学籍工作,对学籍管理员工作有量化,计算工作量。(0.5分)
3、素质教育(4分)
①学校成立了体育、艺术团体,并经常性、计划性开展活动,学生参与率较高。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眼保健操校园集体舞、广播体操常态化(1分)
②体育大课间有序组织,富有特色,全面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按要求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数据。(1分)
③学校每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校级体育、艺术大型活动;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赛事。(1分)
④家校活动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有方案、有过程、有记载;留守学生、随迁人员子女得到关心。(1分)
4、常规教学(4分)
①查教学管理各项制度(1分)。①制度是否齐全、完备(0.2分);②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0.4分);③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记载、有通报(0.4分)。
②查常规教学计划总结(1分)。①学校有无教学计划和总结及各学科教学计划和总结(0.3分);②计划是否具体、详实、有操作性,总结内容是否真实(0.3分);③计划是否实施、落实(0.4分)。
③查常规教学各环节的实施(2分)。总支对学校常规教学检查每学期二次,有定量定性评价、有通报(0.4分);学校对教师的常规教学检查每学期至少3次,有评价、有通报、有整改(0.4分);查教师备、批、辅、听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0.2分);查《教师教学工作考评表》及《教师考绩档案》:是否考评(0.3分),是否填写(0.2分),评价结果是否真实公开,与教师评先、职评、绩效工资是否挂钩(0.5
分)
5、教研教改(5分)①教学改革(2分)。查看学校教学改革是否有活动(0.2分)、有阶段性情况通报(0.2分)、有成果总结或问题反思(0.2分)。课改活动中校长、分管校长、行政人员是否带头、全程参与(0.4分);教师参与课改面是否广(0.4分),是否有严明的课改奖惩措施(0.4分)。
②网络教研(2分)。A联动教研(1.5分):校长、分管校长及教育总支业务员按时参加、全程参与(0.4分);被视导学校艳梅组织、精心安排(0.4分);片内各校根据规模大小安排2-4名教师代表参与听说评课(0.4分);片内各校按时上交汇报交流材料(0.3分)。B在线教研(0.5分);教师参与率达30%(0.3分);全期参与活动累计平均达8次以上(0.2分)。
③教研成果(1分)查看学校光荣榜:是否统计获奖者姓名、性别、任教学科、时间、成果名称、类别、评奖交流处、等级,并附有证书复印件(0.2分);查看教学类获奖证书或文章发表期刊:有区级一等奖0.5分,市级及以上一等奖的得0.3分。(若本年度学校有课题结题的可得满分1分。)
6、教育质量(4分)
初中、小学分别记2分。看2015年中考及中小学抽考成绩。各学科“三率”总和居于全区上游(2分)(第一名2分、每下降一名扣0.1分)。
7、办学行为(2分)
①开展了开课、办班、编排座位、招生等不规范行为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工作有成效,所查学校无不规范办学行为。(1分)
②落实教育部减负相关规定,开展学生减负行动,学生学习负担得到减轻。(1分)
8、教育装备(3分)①着力完善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与管理(1分)。中小学各功能室建设不完善、管理制度和使用记载不全、管理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未配齐专(兼)职教辅人员,且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0.2分。
②切实加强教育装备的应用(1分)。“班班通”教学应用随机抽查不足三分之一班级、新建计算机室未正常使用、图书室未按时开放、实验教学未落实的学校每校每项扣0.2分。
③积极开展师生各种培训、研讨和竞赛活动(1分)。区级组织的教师信息技术等专项培训、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教师论文、课件及学生“五小”成果等竞赛未参加的,每一项扣0.2分。
9、信息化推进工作。(4分)①组织与领导(2分)。领导小组人员分工与职责落实(0.5分);建立并落实评价与激励机制、投入保障机制(0.5分);利用信息化进行日常管理(1分)。
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1分)。建立信息化设备管理台帐(0.5分);有设备使用记录、维护记录(0.5分)。
③信息化教学应用(4分)。开展网络研修活动(1分);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研究活动(1分);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1分);“班班通” 使用情况良好(1分)。
④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1分)。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有方案、有图片、有考核、有通报(1分)。
10、精细管理(3分)
①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查2015年学校工作思路、2015年学校年终工作总结。(1分)
②学校精细化管理方案具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过程资料详细。查方案、看周工作安排、周工作小结、查精细化管理工作通报,看图片、看过程性资料。(1分)
③组织召开精细化管理专题培训、学习、会议。看培训方案、会议签到、学习图片、会议记录等。(1分)
11、安全卫生(4分)
①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责任明确。(0.5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层层签订了责任状。(0.5分)
②开展了“安全教育月”和“安全生产月”、“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并有资料记载。(0.5分)
③建立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逃生演练,并有详细的资料记载。(0.5分)
④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并有台账记录,日查周报月结。(0.5分)学校日常管理到位,落实内保、外保措施。(0.5分)
⑤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控和抗体普查、接种工作。(0.5分)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工作无预警,无逾期。(0.5分)
(三)项目建设(6分)
①完成2014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任务(3分)。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全部完成满分,每未完成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②全面开工2015年项目(2分)。其中:“发改”项目、学前教育项目每未开工一个扣1分;“全面改薄”项目、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每未开工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③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无事故(1分),每发生一起安全、质量事故记0分。
(四)教育督导(6分)
①将教育工作纳入本乡镇办年度计划,乡镇办政府专题研 究教育工作不于2次。(1分)
②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导工作,督学公示牌悬挂 在学校醒目位置。(1分)
③积极配合开展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等专项督导工作。(1分)
④学校信息技术应用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等专项督导检查。(1分)⑤做好迎接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工作。(1分)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高标准均衡。(0.5分)⑦及时报送均衡发展相关材料。(0.5分)
(五)教育保障(17分)
1、财务管理(5分)
①财务制度健全,制度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强。(0.5分)
②根据单位实际做好预算和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严格,会计核算及时全面。(0.5分)
③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小金库,无公款私存,资金管理安全规范。(0.5分)
④公务接待费、交通租车费、会议费不超预算,支出规范;无乱发乱补支出。(1分)
⑤支出票据正规,手续齐全,附件完整。无违反“八项规定”、“反四风”的支出。(1分)
⑥严禁产生新债务。资产管理有台帐。(1分)⑦财务公开,落实民主理财。(0.5分)
2、后勤管理(5分)
①教育总支和学校重视后勤管理工作,把后勤工作列入 日常的发文内容并提到日常议事日程。(0.5分)
②校园场地路面清洁,垃圾箱设置合理,垃圾箱、垃圾池及时清运,主要景区有警示牌,校园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1分)
③寄宿制学校有标准化厨房、餐厅,有标准化学生宿舍和厕所,且整洁卫生,管理规范,有个性特色文化。(1分)
④学校食堂、宿舍、超市管理制度健全,食堂严格实行“五员制”,坚持食品留样制度。(1分)
⑤食堂、超市无个人承包经营,食堂饭菜明码标价,质优价廉,有台帐,盈利不超过5%。(0.5分)
⑥寄宿制学校能为学生免费提供开水和洗浴热水。(0.5分)⑦无举报后勤服务性乱收费行为。(0.5分)
3、学生资助(4分)
①建立了本息回收分工责任制。(0.5分)
②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学生资助档案齐全,按年度整理。(0.5分)
③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至7天。(1分)
④资金发放手续齐全,无代签、代领现象,无截留、挪用。(2分)
4、教育服务(3分)由保险办、发行社、远博公司直接打分。
(六)综合工作(10分)
1、教育稳定(2分)
①健全信访工作,建立了领导专班和工作长效机制。(0.2分)②领导深入基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查记录、询问调查)。(0.2)分
③无越级上访、进京上访事件发生。(0.4)分 ④及时劝还上访人员。(0.2)分
⑤落实维稳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0.2)分 ⑥制订了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0.2)分
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通报学校的信访、维稳工作。(0.2)分
⑧各种资料档案收录齐全。(0.4分)
2、计划生育(2分)①管理落实,专人负责。(0.5分)②台帐清楚,“三查四术”落实到位。(0.5分)③无计划外生育(1分)
3、综合治理(2分)
①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防范机制。(组织机构健全、方案、隐患排台帐、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档案管理规范。)(0.3分)
②有警务值班室、落实三警。(0.3分)
③门卫值班规范、配足专职安保人员,熟练使用安保器材。(0.3分)
④落实教师护校队、行政、教师三级值日。(0.3)
⑤门卫出入登记制度执行好,巡查以及记录落实到位。(0.2分)⑥交通秩序良好,落实教师路队护送制度。(0.2分)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无证营业门店。(0.2分)
⑧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流动商贩得到有效遏制,无网吧、麻将馆等娱乐场所。(0.2分)
4、法制教育(1分)
①积极参与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记录、总结等资料收录齐全。(0.2分)
②法制教育进课堂(查课表、教案、检测登记)(0.2分)③有法制建设阵地(基地),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0.2分)
④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0.2分)⑤积极申报法制学校创建活动。(0.2分)
5、文明单位创建(1分)
①开展了文明单位申报创建活动,有方案、记录,有记载。(0.2分)
②开展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文明班级创建活动、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0.4分)
③积极参加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0.2分)
④开展教职工争做文明公民活动,教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0.2分)
6、教育宣传(2分)①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完成了年度下达的宣传报导任务。(1分)
②积极配合支持局办完成各类专门或临时性采访任务,按要求完成了“两报”征订任务。(0.5分)
宝安区教育局接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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