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精选10篇)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1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参演人员: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县安委会办公室,向一直关心支持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参演单位和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演练不是演戏,是贴近实战的检验。特别是对于XX县这样一个危化品大县来说,切实做好平时的应急演练,显得尤为重要。据统计,自XX公路大桥开通以来,每天有一千多辆各种各样的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黄河路,同志们,一千多辆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稍有意外,就可能酿成大事故,这就是最现实的压力。近几年来,可以说我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接连不断,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发生事故的事实就摆在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最科学的手段去搜救生命,最大限度的去挽回经济损失。
凡事预则立,不欲则废。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就是检验危化品运输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危化品运输突发事故,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深入开展。
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目前正处于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我们这个时候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非常清醒,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更是突出讲政治、顾大局的客观需要。
对此次演练以及对以后的应急工作,我简单提出如下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安全生产的大局意识;二是认真总结完善,全面提高应急救援水平。要认真总结并及时完善预案,增强预案演练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好应急演练程序,确保发生事故后做到灵活、快速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援装备,增强救援力量。要经常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每一位救援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素质,组建一支高效能、专业性强、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五是充分认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既是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又是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对提高我县处置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预祝本次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2篇
应急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政府全体会议后庚即召开2020年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应急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州相关会议部署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奋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xx县长宣读了表扬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县安委办、县应急委办通报了去年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也与xx镇、县教育局签订了《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可以说,今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方向已经明确、工作责任也一一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希望大家抓好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019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为指导,严格对标新要求,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新成绩、新成效。特别是妥善处置xx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事件,通化乡避险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继续保持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是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全县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坚守在安全生产岗位的工作人员,向至今仍奋斗在抗疫一线的干部职工表示深深的谢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生态环境脆弱导致自然灾害频发、科学预防和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联防联控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承接、运行机制对接、重点工作衔接等不到位,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等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如:疫情防控方面: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人员流动逐步加大,人员管控难度逐步增加,防输入压力较大。交通方面:全县境内各国省干线及乡村道路覆盖面广、车流量大,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较多,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较大。防火、防洪方面:县城老旧小区较多,防火等级不高、设备不足,清明即将来临,祭祀防火压力较大;降雨逐年增多,洪涝灾害多发。危化品管理方面:县内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运输事故发生风险高。旅游方面:随着景区即将开放,各景区安全措施保障欠缺,设备不齐,违规穿越等都将成为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
面对这些风险挑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灾害,坚决“守住无现症病例区”底线,全力确保2020年安全生产大局平稳。
二、优化完善举措,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当前,随着项目、企业复工复产,人流、物流、车流聚集,加之二季度汛期随之到来,安全工作压力将成倍增加,这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确保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工作,是当前全县各部门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不能有丝毫骄傲和懈怠,容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
(一)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的关键时期,企业复工复产业正在陆续推进,处于关键时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不误”,坚持一企一策,落实部门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复工安全生产准备等工作,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控机制、日常排查、应急物资管理、内部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五到位防疫工作要求,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压紧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新输入、不新扩散、不新蔓延”的底线,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二)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有数据可查、有记录可查、有档案可查,同时要边查边改,分清轻重缓急,列出风险等级,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目前不具备条件、确实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措施。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强制手段,该停电停水的要坚决关停,该查封扣押的坚决查扣。(三)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盯紧主要问题、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森林草原防火。今年来,国内外防火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三类高危人群”要全面排查,严防玩火、人为纵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建立专业为主、半专业为辅的扑火队,备齐防火器材,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相关负责同志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迅速组织科学扑救,安全、有序、高效地处置火情,努力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抓好道路交通整治。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方案和临时管理措施,做到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国省干道、县乡村道交通秩序整治,强化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抓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切实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爆炸、火灾和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加大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用普通车辆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全力防止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受疫情影响延期的婚宴喜事可能集中举行的趋势,要强化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中燃放、仓库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杜绝火灾发生。三、健全应急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我们要下好“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先手棋,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主动仗,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乡镇、部门配合,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原则,研究制定由县到乡、自上而下,统一的、标准的应急预案,县乡之间不能有“断层”,部门之间不能有空隙,逐步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和应急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二)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行机制。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力度,依托全县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各项业务网络,整合公安、防汛、卫生、气象等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乡镇间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同时深化信息发布,及时将预警、避险信息有效传递到每一位群众。(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
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针对我县多发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自救知识活动,提高群众应急能力。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利用xx二级消防站建成契机,进一步强化应急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压实职责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拧紧责任链条,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要严明工作责任。严明“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调度、亲自指挥、亲自处置。严明“综合管理”责任,县安委办、县应急委办要充分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督促检查”等职责,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及时安排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严明“行业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落实部门责任。
二要严格督查考核。把督查考核作为衡量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标尺”,积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改进方式,将日常督查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健全目标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配套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要坚持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办法治本、以“铁”的心肠问责。对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严格落实相应的惩戒措施。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履行法定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3篇
为贯彻落实2009年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安委会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政府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2月下旬,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部分地区进行调研督查。安委会办公室对此次检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4篇
我读过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为生存而阅读,在阅读中生存。受这句话的启发,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在应急疏散演练中学会生存。
本周是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在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来临之际,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近日举行全校师生参加的应急疏散演练大型活动。本次活动将邀请县消防大队有关同志进行现场指导,县电视台进行录像报道。
下面,我就这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目的
1.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2.通过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了解灾害发生时的应急知识、逃生知识,掌握应急避险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应变能力。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质。
3.通过应急疏散演练,熟悉我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程序和路线,确保在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来临时,我校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突发灾害来临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非突发事件伤害。
二、应急疏散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举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是我校开展生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这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让演练活动发挥它的最大功效。
2.各班在学校组织演练之前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应急疏散知识,学习有关逃生方法及要求,掌握一定的逃生技巧,并进行适当的练习,熟悉演练步骤及逃生疏散路线。
3.同学们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后,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要严格按照预定的路线撤离。
4.撤离过程中,要做到迅速、镇静、有序,严禁同学们喧哗、打闹、拥挤、推搡。各岗位或区域安全责任人要控制好撤离的速度,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或行为,杜绝楼道堵塞,严防踩踏事件发生。
三、在面临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时如何应急避险的问题
1.在突发灾害时,人们可能会面对各种困难,必须克服恐惧心理,用正确的方法自救求生,这对于减轻灾害,免遭新的损失,是十分必要的。所有的人不能把求生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生命的稻草握在了自己手里,必须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自己去主动地拯救自己。所以在日常工作学习过程中,我们要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学习,掌握正确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方法。
2.在突发灾害时,人们心理上极易产生动摇。为防止混乱,每个人依据正确的信息,冷静地采取行动,极为重要。从广播电视等媒介中把握正确的信息,相信从政府、消防等防灾机构直接得到的信息,决不轻信谣言以及不负责任的流言蜚语,不要轻举妄动。
3.在突发灾害时,大家只要按正确的方法去做,就不会有危险。有时突发灾害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可怕。只要沉着、冷静、机智地应对灾变,就有可能避险成功。
老师们、同学们,演练活动就是生存教育。为了每一个生命的美好与幸福,让我们积极参与,共同行动。谢谢大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第5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汛期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6篇
安委办明电„201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进入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一辆严重超载的长途卧铺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社会影响很大。对此,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最近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事故频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7月21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态势,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综合防范措施,进一步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警钟长鸣,从零开始、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迅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防范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但重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省(区、市)重大事故同比增加;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事故上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仍然多发。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道路交通、煤矿瓦斯、矿山透水、烟花爆竹爆炸、消防火灾、建筑物坍塌和桥梁垮塌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反响强烈、影响恶劣。除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外,还先后发生了广西合山煤业八矿“7•2”透水溃浆、贵州省平塘县牛棚煤矿“7•2”透水、湖北省仙桃市 “7•4”追尾翻车、山东省枣庄市防备煤矿“7•6”火灾、山东省潍坊市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盘马埠铁矿“7•10”透水、湖北省武汉市 “7•12”火灾等6起重大事故,共死亡和下落不明136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量存在,最终酿成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现场遇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继续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事故总量。要强化制度、规范运行,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并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的绝不拖延;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要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凡是有重大水灾隐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威胁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强降雨、飓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必须停产撤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人员撤离和抢险救灾演练。各地要进一步部署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主汛期安全生产。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的高压态势,对二季度以来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针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防死灰复燃;依法严惩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逃匿等非法违法行为;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打非”责任落实到县乡两级政府,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消除隐患、不留后患。要进一步加大处罚惩治力度,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并坚决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协调,着力加快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道路运输相关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渔船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国发„2010‟23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通过科技进步提升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快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积极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认真做好每一起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已经制定的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典型引路,实现分批达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约谈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同时,要针对安全生产区域性和行业性特点,组织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做好工作指导,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实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积极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条件,加强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制度,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发挥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安全行为。要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广先进的安全理念,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素质和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主保安、互助保安和群防群治能力。要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广大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企业职工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迅速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地方政府、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请各省级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8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第7篇
国务院《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
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和《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全部建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州)、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全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二)大力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加快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步伐。依托黑龙江鹤岗、山西大同、河北开滦、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矿山救护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和条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突出特长和特色,重点投入,配备国际国内先进的尤其是高精尖的应急救援装备,在搞好本企业、本地区事故救援的同时,满足跨地区、重特大且抢险救援复杂、难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与此同时,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真正建成世界一流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2.加强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各依托企业要参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的建设原则、标准和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平顶山基地依托企业,要加快建设进度,重点提升矿山、建(构)筑物坍塌、隧道、地下空间、泥石流等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省级地方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区矿山企业分布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由地方和企业共同出资,依托大中型企业建设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并在大型特殊救援装备配备、救援队伍运
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4.加强其他地方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矿山企业特别是煤矿较多的市(地、州)、县(区、市)、乡(镇)和其他中小矿山企业集中的地方要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采取企业联合、政企联合或地方有关部门单独出资方式建设专业矿山应急救援队,或依托本行政区域综合应急救援队充实矿山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人员,以满足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5.加强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建设。所有大中型矿山企业特别是煤矿都要依法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并按照有关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尤其是装备水平,进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小型矿山企业要因企制宜建立专职或兼职救援队;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矿山企业,必须与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6.加强矿山医疗救护体系建设。在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布点区域,建设装备精良、高水准的国家(区域)矿山医疗救护队。各地要搞好规划、加强协调,将矿山医疗救护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依托当地优势医疗资源建立骨干矿山医疗救护队,提高医疗救护技术和装备水平。矿山企业要发挥矿区医疗机构的作用,将矿山医疗救护点延伸到井(坑)口,形成网络。
(三)大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依托大型石化、石油企业建设国家(区域)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应急救援队的步伐。要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争取国家支持,政企共同出资,依托现有中央石化、石油企业的应急救援队,建设6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7个区域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和1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咨询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备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方面相应特种专业救援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加强省级地方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有关石化企业的应急救援队,建设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要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地方骨干应急救援队建设。
3.加强其他地方和基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市(地、州)、县(区、市)、乡(镇)和其他小型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的地区和化工园区,要因地制宜,在合理规划、节省资源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联合、政企联合或地方有关部门单独出资组建的方式,建立专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或依托本行政区域综合应急救援队,充实危险化学品救援装备及人员,以满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4.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所有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具备建立专职救援队条件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建立兼职救援队;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企业必须与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建筑(隧道)施工、军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规定不需建立或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条件的企业,必须与当地具备相应能力的相关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体
系建设,重点是搞好规划、合理布局、增加装备、健全队伍、提升素质,形成完善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五)加快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步伐。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安全生产或综合应急救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设工作,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社会救援组织、志愿者组织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之中,加强引导、推动、扶持和管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大中型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其他各类企业要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七)加强省(区、市)、市(地、州)、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建设。
1.各省(区、市)、市(地、州)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发挥其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
2.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加快组建省级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要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三定”规定尽快落实到位。
3.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其他县(区、市)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并逐步延伸到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和组织。
此外,其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或明确相关部门、设立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1.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预报预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同时,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监控。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及有关应急措施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控,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损失扩大。要积极探索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内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区域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与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的作用,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与地震、气象、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协作,有效防范和有力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九)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企业都要有应急预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实行牌板化管理。预案中要明确规定在遇到险情时,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要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促进相关应急预案间的衔接。
(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质量。
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与此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1.企业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都要结合本企业特点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2.其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本行业(领域)主要特点和易发生事故环节的专业应急演练或综合性演练。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4.在搞好预案演练的同时,加强应急培训,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保障能力建设
(十二)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企业要充分利用和整合调度指挥、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平台。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应急资源的数据库,实现快速预警研判、科学决策指挥,并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2.各省(区、市)、市(地、州)和重点县(市、区)要在“十二五”前期完成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发和完善应急保障、模拟推演、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联动机制,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努力,提高应急平台应用和管理水平。
3.尚未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和设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并尽快向下延伸。经过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国家、省(区、市)、市(地、州)、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相互连通的应急平台体系。
(十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企业要针对本企业事故特点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力度,尤其是重点
工艺流程中应急物料、应急器材、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针对易发事故的特点,在指定有关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和指定相关应急装备、物资生产企业储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点。在国家(区域)应急救援队储备一定的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和相关物资。要努力形成多层次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对各种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且救援复杂、难度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和物资需要。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确保储备到位、调运顺畅、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十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进步。
1.有关应急装备和物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要搞好产学研结合,加强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坚持以应急救援需求为导向,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原始研发、创造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机制。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培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用设备科研设计单位和制造产业,扶持在应急救援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单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下大气力强制淘汰落后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引进、采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尤其是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所在单位要加大投入,引进采用高效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大型清障支护设备、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搜寻、定位等装备,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建立并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法制建设。
1.要在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并结合应急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制保障。
2.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完善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物资保障等规章制度。
3.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促进建立健全地方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现有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安全生产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事故救援中救援人员牺牲后荣誉待遇等问题。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将有关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内容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内容之中。对没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严厉处罚,并严把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关。通过执法,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更好开展。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工作。
1.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总体工作部署中,与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改革和发展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
施。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和推动企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其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方案。
(十七)研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政策措施。
1.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对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等财税支持政策。在预算中必须保证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演练、宣传、培训、教育等投入,提高救护队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相关待遇。
2.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在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方面的投入政策,管好用好资金,坚持建设与节约并重原则,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要会同物价部门研究制定有偿实施应急救援服务和应急征用补偿政策,监督高危行业企业每年向签约救护队缴纳技术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费,协调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督促事故企业向救护队支付事故救援费用,企业无力承担救援费用的,由地方有关部门予以补偿;要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全员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政策。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投入的监督检查。
(十八)切实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救援技术竞赛和相关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到有关国家(地区)考察与培训,学习借鉴国际上特别是先进国家的应急理念、经验和技术,不断改进创新我国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十九)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并强力加以推进,保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同时,要不断推动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技术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战斗力,做到关键时候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 第8篇
滕安发„2014‟2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落实6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已进入汛期,高温多湿、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直管”的监管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断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1-
件的能力。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发,消防安全防控难度增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严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目前正值夏季,有毒有
害气体更易挥发,用水、用电等需求增大,有限空间内的检查维修工作增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主要发生在造纸、印染、酿造等行业浆池、反应釜、废水池、污水管道,以及市政化粪池、地下管道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和建筑防水作业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上述特点,督促造纸、纺织、印染、电镀、化工、市政等行业领域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前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现场作业情况确定作业轮换时间。同时,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三)确保高温季节用电安全。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
度增大、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的特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特别是在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等事故易发行业,要督促企业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加强漏电保护器的维护检修。同时要开展用电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作业。
(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各镇街和住建、建工等行业主管
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状况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排查重点放在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施工用电、塔吊和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用房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消除因高温和降雨引起的各类隐患。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防火灾等各项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配备足量的防暑降温物品,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严禁以抢工期为由,不顾高温炎热,忽视安全措施,强令工人冒险疲劳作业的现象出
现。
(五)强化旅游及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夏季高温、暴雨、强
风、雷暴等灾害性天气将给旅游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各镇街以及旅服、住建、质监等部门及各有关旅游单位要高度重视天气情况,加强对恶劣天气下对旅游者安全保障和提醒提示,严防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另外要加强对旅游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化旅游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游乐设施的检查,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各景区要合理安排各类活动,认真做好景区内游乐设施的自检自查工作,做好各种情况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在恶劣天气下必须停止有可能发生危害的一切游览活动,并积极主动提醒游客注意旅游安全。旅行社组织游客参加旅游项目前,应当向游客明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各镇街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做好暑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六)抓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
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对安全生产的重点
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人群等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严厉查处,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人员、资金、责任、方案和期限,并实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此次
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
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在按规定及时上报的基础上,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序、科学、安全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4年7月10日
抄报: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级领导班子成员。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9篇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安委办〔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单位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国各类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二、检查对象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全国各类化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类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情况。
(五)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自查主要内容。每个化工企业都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干部值班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由各企业和各地政府组织自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在10月15日之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第二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带队,深入到各省(区、市)进行检查。检查面要达到所查地区重点化工企业的二分之一。
五、检查方法
各地采取以下方法组织检查: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化工企业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中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应检查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座谈交流,调查研究。组织召开由地方相关部门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层政府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探讨加强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企业自查要立足自身,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可组织内部专业力量进行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企业进行系统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化工企业、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各省(区、市)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企业自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
(三)检查期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办公室要于每周一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上周检查工作信息,汇总后形成检查工作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五日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第10篇
1目的明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2适用范围
总公司。
3编制依据
3.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9,国资委。
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职责管理办法》,2010,QHSE-01-04,总公司。
4释义
4.1安委会
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简称。安委会与应急委员会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安委会成员发生变动后,应急委员会做相同变动,不再另行通知。
4.2安委会办公室
指安委会日常事务管理机构,设在QHSE部,QHSE部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5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5.1收集整理各所属单位安委会材料。
5.2及时传达安委会领导的重要要求及批示。
5.3请示相关领导更新安委会组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内控制度体系-QHSE-01-04-0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细则 6管理要求
6.1安委会办公室应编写季度报告提交安委会,季报内容包括:
a)本季度公司领导对于QHSE事项的重要指示;
b)重要会议内容;
c)事故统计与分析;
d)重要专项工作;
e)重要文件等。
6.2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台风等重大事项,安委会办公室应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及时发送安委会成员。
6.3发生员工作业死亡、重大污染等责任事故后,应协调相关单位领导向安委会述职。
7附则
本细则由总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演练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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