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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精选6篇)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第1篇

引言

逻辑学是一种推理与判断的学问,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现在已成为各个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之中。知识组织的理论基础深厚而丰富,逻辑学便是其中之一。从传统的分类、标引到现在的本体、元数据,知识组织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逻辑学的指导。逻辑学为知识组织的深入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拓宽了人们的思路。逻辑学和知识组织是紧密联系的,可以说,没有逻辑学也就没有知识组织。概念逻辑是形式逻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概念的划分原理、概念之间的关系原理以及概念的概括与限制原理等。本文以分类组织法、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法和元数据组织法为例,具体讨论知识组织的逻辑学基础问题。知识组织的概念之间关系原理

概念间的关系可分为相容关系或不相容关系。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重合,它包括同一关系,属种关系,交叉关系三种情况。不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间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的关系,又称全异关系。2.1 分类组织法分类组织法是指依据客观世界的各种物质运动形式、运动规律及相互关系等将知识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和聚集。传统意义上的分类法和主题法就分别属于按学科分类和按主题概念分类的分类组织法。2.1.1 按学科分类的分类组织法以文献分类法中的体系分类法为例,类目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从属关系,并列关系,交替关系等。其中,从属关系,并列关系,交替关系的划分采用了逻辑学中概念的属种关系;矛盾关系和对立关系;全同关系原理。分类法中的上位类与下位类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从属关系。类目等级结构是显示从属关系的主要方式。比如,从属关系中的属种关系,当上位类所表达概念的外延完全包含下位类所表达概念的外延时,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属种关系。例如S 农业科学S1 农业基础科学S15 土壤学各个同位类之间的关系基本是并列关系,包括并列关系的两种特殊形式,矛盾关系和对立关系,这些同位类之间,在内涵上互有联系,但是在外延方面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交替关系是指表达相同主题概念的正式使用类目与非正式使用的交替类目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等同关系,体现了逻辑学中的全同关系,是概念全同关系原理在分类法中的应用。所以说体系分类法中的类目关系完全展现了逻辑学的概念关系原理在分类系统中的应用。2.1.2 按主题概念分类的分类组织法主题法中叙词语言采用了多种方法显示词间关系,如设立严密的参照系统、编制范畴索引、词族索引等等。其中,参照系统是叙词语言显示词间关系的主要方法。它用规定的参照符号,将叙词语言中词语之间的语义等同关系、等级关系和相关关系予以显示,从而形成完整的语义网络,提高检索效率。叙词语言中的等同关系指正式叙词与非正式叙词之间的关系是同义或准同义关系,借用了概念逻辑中概念等同关系原理,即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在参照系统中用字母“Y”和“D”表示,分别用于非正式和正式叙词之下。如 酒精 乙醇Y 乙醇 D 酒精等级关系,上位叙词和下位叙词之间是属种关系,与逻辑学中概念属种关系相对应,即下位叙词的概念外延完全包含在上位叙词的概念外延中,用符号“S”、“F”和“Z”来表示。相关关系则是指叙词之间存在的除等级关系之外的比较密切的关系,包括了概念逻辑中所述的交叉关系、对立关系、并列关系等等。用参照符号“C”来表示。叙词之间的这种参照关系,不仅方便标引人员选准标引用词,更重要的是方便检索者选准、选全表达检索课题的叙词,提高检索效率。逻辑学概念关系原理在主题系统中的应用,将叙词表中被字顺排列所分割的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清晰地揭示出来,大大提高了查词、标引、检索效率。2.2 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法本体(Ontology)是在语义层次上描述知识的概念体系,着眼于定义概念,并揭示概念的内涵。本体最具代表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概念层次结构。概念是本体中的最基本单元,通常用类(Class)来定义。类用于描述抽象的实体对象,代表着一类具有共性的实例对象。类具有传递继承性和层次结构性,最高层的类代表着最抽象的实体概念,子类继承了其父类的抽象特性,代表比其父类更具体或范围更小的实体概念。因此,本体的概念层次结构实际上就是一种类层次结构。在概念的层次结构中,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包括父子关系、兄弟关系等。而父子关系就是逻辑学中概念属种关系在本体论概念层次结构中的典型应用。以“临床医学”这个概念层次结构为例,“临床医学”这个父类概念与“诊断学”、“治疗学”、“护理学”等这些子类概念是一种属种关系,子类概念的外延完全包含在父类概念的外延之中,且仅仅是父类概念外延的一部分。所以说类层次结构中类与类之间的父子关系借用了形式逻辑学的概念属种关系原理。知识组织的概念划分原理

3.1 分类组织法划分是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一类对象的全部外延按一定的属性作为标准,分为若干小类或总概念的一种方法。[5]划分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依据。在分类系统中,类是一些具有某种或某些相同属性的事物的集合。因某一属性相同而成为一类的一些事物,可以依据其它属性的不同进行划分,即分类。分类采用的是逻辑学中连续划分的原理,即对一类事物经一次划分所得的子类,依据另一属性进行再次划分,如此继续,直至划分结果满足要求为止。这样逐级划分,层层隶属,便能形成具有从属、并列关系的类目等级体系。如,“文学”依“体裁”这一属性划分之后,可以依“内容”这一属性继续划分,因而“文学”的子类“诗歌”可以划分为“叙事诗”、“抒情诗”等等。这样被划分的类称为上位类或母类,划分出的类称为下位类或子类、子目。上位类和下位类之间具有从属关系,各个下位类之间互称为同位类。由同一上位类划分出的一组同位类称为一个类列。如此连续划分,在不断产生类列的同时,会逐级增加具有从属关系的类目,一组具有从属关系的类目就称为一个类系。分类方法的实质就是划分,一方面,按照某一标准将概念外延分成若干便于研究与识别的部分,另一方面,依据某一标准将内涵相同或相近的概念聚集起来形成序集性的系统。因此可以说分类系统是逻辑学的概念划分原理在知识组织中的最典型的应用。3.2 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法本体的类层次结构实质上采用了逻辑学中的划分原理,按一定的属性作为标准,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一类对象的全部外延,分为若干小类。如此连续划分,不断增加类的层次结构,直到划分结果满意为止。最高层的类,即父类为划分母项,而子类为划分子项。比如:最高层的张秀兰 王一真: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织类—文献,子类—内容、形式、语言、载体等,形式的子类—期刊、图书、特种文献等等。类层次结构是概念划分原理在本体知识组织中的体现。知识组织的概念

概括与限制原理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这个过程即为概念的概括。反之,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即为概念的限制。概念的概括与限制是一种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使人们在表述思想时,概念更加明确。4.1 分类组织法4.1.1 按学科分类的分类组织法分类系统即采用分类的方式组织信息资源的体系。分类是一种根据事物之间的“共性”与“特性”聚集相同事物,区分不同事物的方式与手段。根据概念逻辑原理,分类是一种揭示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方法,在分类过程中运用了大量的概念概括与限制原理。以体系分类法为例,体系分类法中的类目体系是对各领域的主题概念进行收集、选择、安排、组织而形成。由于一个概念的外延通常包含有若干对象,因此一个上位类概念就是依据概念的限制原理,不断对其限定、细分,直至形成外延最小的概念。例如,能源学、动力工程—电能学—电的产生—直流电。反之则是概念概括的过程。类目体系的纵向逐级区分,层层展开是概念从一般到特殊,概念外延从大到小的过程,是概念限制原理的具体应用。4.1.2 按主题概念分类的分类组织法使用叙词语言进行主题标引时,主题概念的分解至关重要。而概念的概括和限定分解是主题概念分解的一个重要方法,同时也是逻辑学在主题系统中应用的一个恰当的表现。概念的概括分解法是一种逐渐减少复杂概念内涵、不断扩大复杂概念外延,根据词表收词情况进行概念分解的方法。如果主题概念用自然语言的偏正结构表达,进行概念概括时,一般是从前往后,逐一分解出有相应叙词表达的最复杂概念因素。如,“农村住房结构设计”这一概念,可以从前往后逐一分解出“农业建筑”、“居住建筑”、“建筑结构”和“结构设计”四个因素。概念限定限制法,是从被分解的复杂概念中找出最上位的属概念,然后从这个概念入手,利用词表中的等级关系显示,逐一找出能表达被分解概念中最专指因素的叙词,进行概念分解。这是与概念概括正好相反的分解方法。对于表达主题概念的自然语言短语,概念限定分解一般是从后往前分解出有相应叙词表达的最复杂概念因素。因此 ,可以说主题概念分解的概括和限定限制法是形式逻辑的概念概括与限制原理的具体应用。4.2 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法在定义类层次结构时,一般采用自底向上或自顶向下等方式。[8]自底向上法:自底向上法的定义过程从类层次结构的底层开始,首先定义最细化、最专指的叶子结点类,然后逐步将这些类概括,形成较综合的上层概念类。自底向上法运用了逻辑学中概念概括的原理,以“内科学”这个概念层次结构为例,甲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传染病—内科学,这些概念自下向上,概念的内涵不断减少,外延逐级扩大,是一个概念概括的过程。而自顶向下法:从顶向下法的定义过程从类层次结构的顶层开始,首先定义最通用的概念类,然后逐步将通用概念分解,形成专指概念。这个过程则是逻辑学中概念限制的过程,从上例中的内科学到甲型病毒性肝炎,概念的内涵逐渐增加,外延却不断缩小。可以说,定义类层次结构的自底向上法和自顶向下法是逻辑学中概念的概括与限制原理的具体应用。4.3 元数据组织法知识组织中常用的元数据系统有 Dublin Core、MARC、CORC 系统等,其中 Dublin Core(简称 DC)是目前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元数据系统之一。DC 共设置了 15个数据元素,主要用来描述资源的特征。随着 DC 在世界各国及各个学科和领域的广泛应用,都柏林核心元数据计划(Dublin Core Metadata Initiative,简称 DCMI)为了进一步描述资源的详细特征,又在 15 个数据元素的基础上,提出了 DC 内容元数据限制属性的概念(即 DC 修饰词), 通过这些限制属性来对内容元素的某一特别子类进行描述,[9]以缩小元素含义范围,使其更具有专指性。DC修饰词遵循“向上兼容”的原则,即修饰词的语义包含于未修饰词之中,在范围上,对未修饰词的语义进行限定,在深度上对未修饰词的语义进行延伸。DC 修饰词有两种类型:元素修饰词和编码体系修饰词,其中元素修饰词缩小了元素的含义范围,使其更具有专指性,元素修饰词的设置体现了逻辑学的概念限制原理,概念外延被缩小,内涵被扩大(DC的元素修饰词见表 1)。可以说 DC 元素修饰词的形成是形式逻辑学的概念限定原理在知识组织中具体应用的结果。结语

逻辑学的发展在于应用,它的生命也在于应用。逻辑学和知识组织是紧密相连的。知识组织是一门对知识元素的本质内容和知识元素之间的关联进行揭示和序化活动的科学。这个序化过程是依据知识内容的内在模式和规律性,应用知识逻辑和知识处理方法来实现的。无论哪种知识组织方法都离不开逻辑学的指导。讨论知识组织中的逻辑学应用问题的意义在于,知识组织将以逻辑学为重要理论基础,向着更高、更深层次发展。逻辑学为知识组织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其发展的正确性提供了保障。在逻辑学的指导下,知识组织的每一过程,包括知识获取、知识表示、知识重组、知识存储都将得到不断完善、创新,最终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条件。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第2篇

1.1 守护程序正义,提升庭审质量

在传统庭审中,由于多方面因素限制,绝大多数人无法到庭审现场参加公开审判,而“法言法语”的相对艰深与案件侦办阶段的保密要求又会加深人们对刑事审判的神秘感。在民众看来,一个普通人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直至成为罪犯,中间的过程都仿佛在黑箱中。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公众可以直观、清晰地看到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等审判环节,不仅向公众播报了案件的实际情况,更向公众展示审理案件的程序。这样做也体现了司法自信,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此外,网络庭审直播使审判、公诉、辩护三方的一言一行都处于更大范围的监督之下。将庭审置于公众视野之内,法官必须提升自己的归纳总结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检察官必须提升法庭讯问和法庭辩论的能力,通过庭审充分展示公诉形象;律师们从自身职业生涯考虑,也会更加主动积极地参与,充分行使辩护权,有效提升案件的审判质量。

1.2 延伸法律教育功能,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十分迅速,案件庭审结果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全国,乃至全球各地。然而当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两者对同一案件出现差距较大的评判结果时,易导致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庭审直播恰恰是顺势而为,能够防止案件情况的不实传播。网络庭审直播通过全面展示庭审过程及宣判实况,辅之以官方的法律适用及案件答疑,可以有效减少舆论对判决结果的扭曲,化解民众对判决的不理解。正如美国首席大法官布伦南所言,审判是在一个非常狭小的社区内进行的,传闻“可能比合理新闻报道更有杀伤力”。网络庭审直播能够使公众对司法的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有助于培养公众在全面了解庭审情况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独立思考的能力。

1.3 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司法透明度

公民知情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知悉的权利。知情权不仅是监督公权力的一种有效手段,更是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往多数民众对于刑事案件的知情权依赖于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于庭审情况的转述报道,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而网络庭审直播让民众带着自己的感官去感受庭审,去除转述带来的主观和片面,最大限度地将审判过程客观化、透明化,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2 刑事庭审网络直播的现实争议

在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运行需要媒体的参与,但法庭毕竟不是表演的舞台,庭审公开直播后,涉及一系列基本权利的冲突及法理问题。

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网络庭审直播让民众能够充分享有知情权,并对司法裁判进行更广泛的监督。但与此同时,显然使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隐私权在这无远弗届的公开中受到了侵害。执法者必须在公众知情权和诉讼当事人隐私权之间作出权衡,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将某一种权利极端化。

言论自由与独立审判的冲突。诚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的自由,然而要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亦十分重要。网络庭审直播为民众了解审判过程提供了一个窗口,同时也为民众评论、阐述观点,批评司法甚至是扭曲事实提供了平台。实践中,屡屡出现网络广泛传播片面案件信息,形成舆论压力,继而对司法裁判进行干涉的情形,如胡斌案、药家鑫案、许霆案等。目前法官的工作模式、职业评价标准尚不健全,在审判中承办人不得不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各种言论通过网络放大,极易影响法官的独立审判。

大众逻辑与精英司法的冲突。网络直播中的公众的言论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大众逻辑,作为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群体,公众对很多法律问题的认识可能带有非理性的一面。如最近爆红网络的快播案刑事庭审,网络上普遍对王欣侵权、传播淫秽的视频行为表达了草根式的认同,并对辩护人一些看似犀利精致,实则脱离案情、无关法律的“金句”大加赞赏,认为王欣无罪,若有罪便是司法不公。这些观点的出现并不奇怪,辩护人正是抓住了网络大众的思维方式和关注点。但法律人的思维与此是有所差异的,法律思维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它通过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运用演绎、归纳和辩证等推理方法的运用以及受到现行法律的严格约束,较少地带有感情色彩。另外,民众通过网络表达出的观点很多时候比一般的朴素大众逻辑更为偏激,这归因于网络带来的匿名效应,有了网络匿名的保护,不负责任的评论和谣言随处可见。一方面,完全脱离民意基础的刑事审判是危险的;但另一方面,以网络为代表的民意若过多干涉司法,绝非良性循环。

刑事案件基于其本身的特点,往往具有较大的新闻价值,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虽然网络媒体在对案件进行报道时也尽可能追求客观公正,但是媒体人的社会责任、人文关怀、同情弱势人群等倾向,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在报道中流露出来。而这些倾向又极易调动起社会公众的情绪,当这些情绪形成强大的社会主流民意时,很可能对法院审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刑事诉讼活动陷入两难境地。尤其是当法院判决结果与民意不符时,这种冲突就会表现的更加激烈。

3 网络直播规则设计及庭审控辩探讨

3.1 庭审网络直播的规则设计

庭审网络直播的目的是让民众有渠道了解审判,并藉此实现法治基础的构建。但在此过程中,需要通过规则设计来避免审判的娱乐化,保护庭审中各方的基本权利。在价值权衡的基础上,应在案件范围和庭审程序两个方面规范网络庭审直播。

(1)法院主动启动的法庭直播要避免形式大于内容。依媒体或当事人申请而启动网络庭审直播,由法院审委会裁定是否准许。

(2)赋予被告人庭审直播的否决权。这是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都不是罪犯,政治权利等相关权利都应完整给予。如案件却有必要进行直播的,也应通过技术手段保护其隐私。

(3)直播以不妨碍法庭秩序为原则。如限制参加庭审直播的媒体数量,在法庭直播开始前禁止对被害人、证人进行采访,以免影响其庭审真实表达,被害人和证人亦有权要求不得录入能够直接辨认其容貌的特写镜头。

3.2 网络直播下的刑事庭审控辩

此次“快播案”庭审直播中,公诉方“场面失利”,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公诉人的不回应。在多数公诉出庭人员看来,自己代表国家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应围绕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指控及辩论,同时考虑到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庭审时间,对于“无聊、无理、无依据”的辩方意见都无需理睬,不做无谓纠缠。

“不回应”的根本原因,可能有两点:第一,只有能说服法官的辩护才是有效的辩护,辩护人的花枪只是哗众取宠,对于案件的走向没有影响;第二,对于一些确有瑕疵的程序性问题,公诉方基于长期办案的经验,认为不会影响裁判,就不作解释、不予回应。但是对基本没有经历过刑事庭审的民众来说,公诉方每一个没有回应的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问题,这般冷漠、这般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民众一边倒的支持和愤怒就可以理解了。

“不回应”符合精英司法逻辑,但是在庭审直播环境下将带来一个可怕的后果。譬如“快播案”,在公诉方庭审如此“失利”的情况下,如果法院仍然简单地按照公诉意见定罪量刑,那在民众看来,整个庭审就成了走过场,刑事诉讼的辩护制度也受到嘲笑。庭审公开直播,令庭审模式、刑事诉讼制度受到了冲击,公诉人将面临的最大挑战就在于此,今后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如何作为将会成为一门新的课题。

当前的刑事庭审内容充实程度,尚无法应对“庭审为中心”“审判公开化”的目标,庭审网络直播的制度倒逼,将会加速刑事诉讼理念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刘小鹏.庭审网络直播与当事人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3).

[2][美]伟恩·R·拉费弗.刑事诉讼法[M].卞建林,沙丽金,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3]方斌.论刑事庭审网络直播的规范化[J].西部法学评论,2013(6).

[4]胡铭,梁斌.网络庭审直播视野中的刑事审判--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第3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信息系统开发;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信息化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信息化是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新技术带来的重大变革,信息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课题,保护什么,如何保护,保护的方式,等等问题有待我们探讨,只有做好了信息化时代的知识保护,信息开发才能有序健康发展。首先谈谈信息开发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

在过去,知识产权保护是个陌生的词,过去,人们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对于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的问题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许多人,甚至一些知识分子不懂得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产权,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使得我们相关产业损失重大。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得不到落实的问题相当严重,比如,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这些技术一旦公开,就等于白白流失。就企业而言,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几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据统计,我国企业商标有超过80个在印尼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另外,还有许多知名商标被其他国家抢注。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缺乏知识产权,需要国家政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其予以保护。但是,由于我国知识经济和商品经济发展滞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就法律来说,国家虽然颁布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但相对于内涵和外延极其丰富的知识成果和人类无穷无尽的创新能力而言,现有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备,也很不配套。同时,知识产权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信息系统开发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知识产权问题认识的提高,我国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息系统开发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就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来说,在信息系统开发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上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①网络上对知识产权的监控难度大。由于网络环境下信息传递与传播的特殊性,导致了网络上对知识产权的监控的难度增大很多。②系统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专利权问题。专利权使其持有者有权利在一定时期内决定一项发明的使用和收取源于该发明的特许使用费。③系统开发过程中的著作权问题。在网络环境下,极易出现著作权侵权行为。与网络相关的著作权有:未经许可将数字化后的作品上载到网络上;未经许可将传统的版著作权作品进行数字化,制作成为数据库或在网络上传输;网站的网页或广告中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图像或音乐等等。系统开发过程中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是屡见不鲜。

(二)信息系统开发中知识产权侵权的原因

经济利益的驱使和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原因。①经济原因。由于不法经营者获利心切,不惜代价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打击了一些研究开发人员的积极性。②制度原因。除了经济因素外,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网络侵权的原因。符合社会需要的管理方式和社会经济管理制度很好地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但是这些效果并不是自然形成的。

三、信息系统开发中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

(一)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立法

在信息系统网络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要将知识经济时代新发展的要求反映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中,尽量减少漏洞。因此,在将网络开发中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法律管制的范畴的基础上,还要制定出专门性的系统网络开发操作规范性法律,强调网络开发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二)完善管理体制,实行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

完善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信息系统建设中,需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集中管理组织部门,通过该部门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从而解决信息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用技术手段保护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以采用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水印技术或者建立检测识别和跟踪系统等其他手段。

(四)由国家尽快建立、健全经济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行为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可采用一些有效的经济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如运用适当的分配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运用一些经济手段使侵权人无利可图。通过宣传、教育来培养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人们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经济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在现代社会,在经济发展以知识为基础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知识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为了更好地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李家清:我国文献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1).

浅析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4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应对措施

网络技术的出现改变了信息复制、知识传播的速度与方式,深刻的改变了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的强度和密度。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我们必须适时的做出相应的变革以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一、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特征的演变

1.知识产权的非实体性强化

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非实体性得到了强化。传统条件下交流和传播知识产品都是以物质载体而存在的。但是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是通过光电信息传输,以字节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就极大的增加了知识产权的非实体性。

2.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弱化

在知识产权的非实体性强化的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即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弱化了。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和尊重产权人的智力成果。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无形财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享有的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然而,网络具有公开、公用和高容量、高速度的特点。在网络上,“合理使用”或非营利目的的“私人使用”等一些限制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权利得到了加强,这就在一定程度降低了知识产权的专有程度。

3.知识产权地域性的淡化

另外,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也在逐渐淡化。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超越了一定的范围、地区就不能有效实施,地域性限制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广泛性和覆盖性。近年来,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世界已经被互联网缩小成了一个地球村,知识信息的全球共享成为可能。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那该如何适用法律适用哪国法律将成为一个问题。

4.知识产权可复制性的强化

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①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可以在网上进行自由复制、下载、上传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在网络环境下得到了强化,可复制性几乎已经成了互联网的固有属性。

二、我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1.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

当前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就著作权法而言,网络的出现和发展既开辟了作品新的传播和使用方式,又反过来影响到知识创造与传播,因而有必要对这种新出现的信息传播和通讯媒体进行规范。另外,从法律政策学的角度看,政策制定者应当意识到法律规则对现实和未来社会生活的影响。

2.数据库的保护问题

数据库对于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教育影响巨大。当数据库这个产业逐渐形成,数据库的网络保护问题便迫在眉睫,这个产业如何健康发展、如何才能保护数据库产业的权益以及使用者的利益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3.域名恶意抢注问题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其不仅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的位置,也是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的综合体现,已经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域名确权采取先申请的原则虽然符合表示性知识产权的确权原则,但是会很容易给侵犯知识产权提供机会,造成知识产权内部自身的冲突。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探讨

1.著作权保护立法问题

著作权保护涉及到著作权立法、行政处理、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而这其中,著作权立法是著作权保护的重中之重②。我国目前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TRIPS协议、《著作权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目前的法律体系对我国的著作权保护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网络环境下,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则略显不足,我国应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的标准以及保护的限制与例外三方面对立法进行完善,以更好的保护我国的著作权。

2.数据库保护立法问题

数据库是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在1996年3月11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发布了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该指令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它不仅仅保护具有作品属性的数据,也保护那些不具独创性从而不构成作品的数据库。另外一点就是指令对于数据库的特别保护采取了封闭性的做法,只对欧盟成员国的国民或公司企业制作的数据库提供保护。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数据库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条例都没有提到对数据库的保护,甚至没有直接提到“数据库”这一概念。针对我国目前的现实,应该讲“数据库”逐渐纳入到我国法律的法律保护体系。

3.域名恶意抢注立法问题

美国保护域名的策略很值得推广,美国的许多信息网络公司以及注册域名的其他企业,纷纷到专利和商标局将其域名注册为商标,以使域名纳入现有法律体系中加以保护。我国关于规范域名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称《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等,但是在规定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细则》中规定了在域名的归属出现争议时,域名注册机构并不负责域名争议的解决。这种规定排斥了对域名纠纷进行行政解决的方式,而在实践中仅靠司法救济,无法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细则》一方面规定了禁止域名的有偿转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域名的恶意注册;另一方面还将企业名称与域名的关系予以考虑,全面设计了各种商业符号之间的关系。但这种方式,既容易导致混乱,又无实际意义。我国需要在规制域名的相关立法上不断加强。

注释:

①金库百科网,http://baike.jinku.com/doc-view-13040.html,访问时间2015年1月17日

②周磊.我國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J].高校图书情报论坛,2006(3):5

参考文献:

[1]罗曼,柯超杰.浅谈网络知识产权[J].企业导报,2013年第3期

[2]赵敏洁.论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J].沈阳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3]胡叶飞.谈网络环境背景下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策略[J].信息技术,2012年第9期

作者简介:

郑岩纯(1984~),男,福建宁德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体改法规处。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第5篇

关键词 默会知识 信息加工心理学 程序性知识 任务驱动教学法

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它最终体现为一种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不能够完全用语言来清晰表达的,具有默会的特征。这说明,信息素养并不能完全通过言语教学来获得。那么,我们在多媒体网络机房环境下应该采用怎样的计算机教学方法才能让学生获得信息技术默会知识以提升其信息素养呢?

一、默会知识的本质

默会知识是由英国哲学家波兰尼在1958年其代表作《个体知识》中提出来的。波兰尼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通常被描述为知识的,即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只是一种类型的知识。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像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他把前一种知识称为明确知识,后一种为默会知识。默会知识本质上是一种理解力,是一种领会、把握经验、重组经验,以期达到对它的理智的控制的能力。这类知识并不是绝对的不能言说,只是难以用语言来充分地表达。

二、默会知识的结构与信息技术学习

默会知识包括两种意识,集中意识和辅助意识。

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和转化是建立在这两种意识的动态关系之上的。在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中,信息技术相关知识作为集中意识,即学生的注意力在于信息技术知识的获得时,学生把先前具备的经验和技能作为辅助意识融入集中意识,完成知识的学习。在信息技术技能学习中,技能成为集中意识,而内化的知识则成为辅助意识,技能的熟练掌握将进一步促进知识的获得。

在利用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解决某一问题时,这两种意识又是相互排斥的,即对同一对象的集中意识和辅助意识具有相互排斥的认识功能。如,我们利用搜索引擎搜集信息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相关信息的搜集,基本技能的操作只是辅助意识,如果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键盘操作的指法和各个键的功能上,就不能顺利完成任务。因而信息技术技能的熟练掌握是培养信息素养的前提条件,只有把信息技术“内化”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信息素养的

培养才会落到实处。

三、机房教学中如何促进信息技术默会知识的获得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

所谓“任务驱动”就是在学习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

(二)实践。

笔者曾上过一堂我校一(3)班的校内公开课,内容是《新编办公自动化教程》的§6.1.3——用Word 2000写文章。本章节,教材分“输入字符”、“插入与改写”、“插入符号和特殊字符”、“插入日期和时间”四部分内容。

学生分析:学生学习过基本的中文输入知识,但初识Word,对其尚存陌生感。若完全按照书上条条框框按部就班,将达不到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教学策略:当时正值圣诞,笔者想到,给学生布置一课堂任务——用Word制作一张圣诞贺卡,祝自己的好朋友圣诞快乐。以此创设圣诞欢乐的情境,引起学生兴趣,激发学生已有知识,引导学生学好本堂课的新技能。

学习资源:笔者以“祝一(3)班全体同学圣诞快乐”为主题,在备课期间做好一张圣诞贺卡的模板。准备好的图片、文字等相关素材将在课堂上通过网络分发给学生。

教学过程:笔者首先给学生展示事先做好的圣诞贺卡,并祝一(3)班全体同学圣诞快乐。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后,我顺势交待本堂课的教学内容,并布置了课堂任务——用Word制作一张圣诞贺卡。学生普遍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跃跃欲试。放手让学生自主制作之前,我再一次给他们展示了之前那张圣诞贺卡,演示 “插入”与“改写”状态的区别,并提醒他们注意其中的符号和特殊字符、日期和时间等,要求他们模仿格式去制作自己的圣诞贺卡。此时,学生已经迫不及待了,我分发给他们相关图片和文字素材后,底下就忙活开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同时,我便在机房巡视,发现他们操作中的个别问题并给予指导,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对于普遍性的问题,笔者适时广播,演示正确操作,学生根据演示再次思考、分析并修改错误,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新的技能在原有知识的辅助下一步一步被掌握并运用,新技能的熟练掌握又进一步促进了知识的获得。一张张圣诞贺卡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慢慢呈现出来了,课堂进入评价阶段。教师组织,学生自评、互评,相互之间说声“圣诞快乐”,其乐融融。学生展示自己作品的时候,祝福并获得了同学的祝福和肯定,愉悦之情油然而生。潜移默化中,信息技术默会知识已经形成。

教学反思:本堂课,笔者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针对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布置一个学习任务,学生通过完成任务,熟练掌握课堂新技能,获得信息技术默会新知识。操作本身也是一种学习,当学生输入错误命令时,教师要及时地给出提示。学生一上手Word就会输入字符;“插入符號和特殊字符”、“插入日期和时间”,这两部分内容他们通过自学也能轻松掌握;“插入与改写”部分较难理解,故笔者先行演示,并适时地在课中间再做强调。在课堂巡视过程中,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大胆操作,并及时进行个别指导,多表扬他们的进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激发他们已有知识,引导他们学会本堂课的新技能。通过这种任务驱动式的可以说是寓教于乐的情境化的教学,本堂课达到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受到了学生们的喜好和听课教师们的好评。信息技术学科内容的特殊性使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时往往容易产生知识迁移障碍。有些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很优秀,但信息技术课往往略逊一筹,就是这个原因。已有的默会知识是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背景和解释框架,因此教师要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原有知识,促进知识的迁移和内化,为信息技术默会知识的形成打下基础。

四、结束语

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建论文 第6篇

关键词:地方高校图书馆;网络采访;图书文献信息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4—0099—02

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为图书馆提供了机遇和挑战,网络工作环境的改变、冲击着地方高校图书馆各项工作。经费相对不足,文献获取途径、方法与载体的多样化,以及师生读者获取和需求信息的多样化,知识爆炸和信息污染,“软文献”、“虚拟馆藏”等服务方式,给图书馆采访工作提出了新的命题。地方高校图书馆图书采访工作与其他类型的图书馆有其共性,都应当遵循一般的采访原则,如思想性、目的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与特殊要求。尽管今天甚至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传统的文献采访仍将继续存在,然而新型采访方式——网络采访将成为图书馆文献采访的新模式和发展方向。

一、必须正视21世纪知识经济的冲击和挑战所面临的问题

当前,面对这个知识化、信息化的时代,图书采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的信息环境对图书馆收藏文献类型、资源结构和人员素质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仅就地方高校图书馆来说,面临着图书馆馆藏资源的挑战。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出版物,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的多媒体的出现,使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文献而言,图书馆将不再以纸张为载体的印刷型出版物为主要收藏对象,传统的纸张印刷型文献将逐步让位于电子出版物以及包括声音、图象、影像的复合本资料。因此,电子出版物对传统馆藏资源的冲击也不可小觑。就读者而言,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的要求发生了变化。他们对图书馆服务要求已不再是单一的“借借还还”、“固守阵地”、“等客上门”低层次的传统服务模式,而是由被动接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服务变为主动地、多层次地选择服务内容和方式。他们希望得到的是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信息服务。由于电子信息资源可通过电脑技术和网络传递,无论是图书馆收藏的,还是网络存取获得的,只要信息方便存取,易于获得,读者就无须顾及信息存放的位置,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图书馆的馆藏由单一向多途转变。它不再以馆藏量大,图书资料多取胜,而更多地取决于通过各种电子媒体存取信息的速度与方便程度。同时,面对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化时代,更重要的是对图书馆员的素质和要求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都更重要了。

2.图书、期刊等价格大幅度上涨,音像、光盘需求大幅增加,购买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经费不足仍然是地方高校图书馆共同面对的困难。图书、期刊价格每年以30%~50%的倍数增加,而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却远远达不到这个增加数。甚至不少图书馆经费多年一成不变。因此造成了文献资料逐渐陈旧老化,新的信息资源缺失,收藏量逐年下降。在此背景下,如何把现有的图书经费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如何挖掘财源广开渠道、丰富馆藏,也是对采访工作在资料搜集开发和管理上所面临的挑战。

3.网络时代对图书馆服务方式的挑战。学校图书馆处于教书育人的教学环境之中,服务对象是全体师生。分析和研究读者人员结构和特点,根据教师不同专业不同的职务和学生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分别对待,使图书馆对读者的各种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研究教师和学生的阅读兴趣倾向以及他们对图书资料需要的基本特点和要求,从而,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区别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如今在快速变化的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不仅体现在馆藏资源的质量上,也体现在是否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服务的能力上。传统的以馆藏文献的流通阅览为基础的服务方式是被动和机械的,资源的利用率受到很大的限制,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时代读者对信息“快、广、深”的需求。图书馆必将实现其服务方式的转变,不断拓宽、创新服务领域,逐步由向读者提供书刊服务转向以专题知识单元服务;由以馆藏为基础的转向以获取的资源为基础的服务;由以提供文献线索为主的服务转向以提供的信息为主的信息服务。

二、提高采访工作人员的素质

图书采访工作是一项学术性强的工作,即有理论,有又技术方法。图书采访直接影响馆藏的数量和质量、读者需求的满足程度、图书馆工作流程、社会效益。图书馆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图书馆的采访工作,而采访工作的好还主要取决于采访人员的素质。做一个合格的采访工作者,需要具备多方面的努力。就当前来讲,尤其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提高。

1.树立市场意识。在采访工作中,工作人员面对的是千变万化的图书市场,因此要懂得一些相关知识,树立市场意识和经营观念。只有熟悉出版发行及动态,才能培养出敏锐的嗅觉,及时发现适合本馆读者的好书,不断地充实馆藏。

2.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听取专家讲座。现在各馆对学术活动组织较多,采访人员要积极参加,尤其要重视专家学者的讲座,因为此讲座多就图书馆的发展及面临的实际问题发表独到的见解,经常参加这样的学术活动,能够不断开阔视野,把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采取这种方式,时间短,见效快,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努力学习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未来的采访工作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以互联网作为工作的平台,采访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也会得到长足发展,如不掌握必要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能将无法适应采访工作的需要,更谈不上创造地开展采访工作。

4.提高业务素质。业务素质主要反映人的智力素质和能力素质,包括采访人员的文化素养、学识水平、边缘学科、新兴学科都应有所了解。这样就能比较准确地识别文献情报,保证藏书质量,提高文献的利用率,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效率。

由于图书馆的工作重点将转向文献信息深层次加工、收搜、处理、传递和开发。图书馆员除了承担馆藏的整理和加工外,还要成为快速提供、传递教育信息资源的尖兵和参谋,成为读者利用图书馆的中介和桥梁。因此,除具备良好的图书情报业务知识外,还应具有计算机与网络的运用能力,掌握基本的信息管理知识,还要掌握最新的信息技术、信息服务知识,并能快速为读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具有较强的创业能力,不断开拓,创新服务范围。并且还要有计划地进行继续教育,不断加强学习,开拓视野,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了解新兴边缘学科的发展框架,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具备良好的外语知识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等。

总之,在新世纪是面对网络环境,我们只要不浮不燥,沉下来努力工作,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尽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扩大采访视野,修正工作方法,提高责任感及职业道德,一定会使采访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立高质量馆藏,为师生学习与科研的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改善图书馆采访工作所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对电子出版物的采访力度。电子出版物存在形式和服务方式,符合“更广、更快、更精、更准”的原则,能为人们提供一种成本效益对比更好的选择。

目前我国光盘及大型信息库产品主要有: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光盘数据库》、人民日报社的《人民日报50年图文数据库》、新华社的《新华数据库》、《解放军报》、《参考消息》、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数据库》、《文汇报新闻检索系统》、《经济日报新闻检索系统》、《政策资料信息库》、上海图书馆《中文社科报刊篇名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光盘版)》等。新闻出版署主办的《全国新书目》中,有专栏介绍国内外光盘资料的信息。中国软件协会即将出台的全国电子出版物目录,将全面汇集全国现有36家电子出版社的电子产品。

因为电子出版物必须借助设备和能源才能发挥作用,与传统载体之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是不可互相取代的,每种载体都有发挥其特长的领域。同时,印刷出版的电子化,也是电子出版物的潜在发展力量。因此,地方高校应加大对这样方面的采访力度。

2.重视对“灰色文献”的采访。“灰色文献”出现于本世纪70年代,是英文“Grey Literature”的意译。通常把公开出版的标准出版物称为“白色文献”,秘密出版物称为“黑色文献”,介于两者之间的通称为“灰色文献”。1991年武汉大学出版的《文献信息辞典》对此的解释为:“灰色文献就是利用访问、会议、报告、通信等手段提出,但尚未出版的文献。”

“灰色文献”包括报告、动态、论文、内部刊物等,通常不通过商业渠道发行,没有标价,因其学术水平高、观点新、质量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传播的信息比较可靠,也有人称之为“非常文献”。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军事类“灰色文献”,较之能公开发表的文献,有着不可取代的价值。

3.更新采访工作的观念。目前图书馆界有人提出“硬文献”与“软文献”,以及“现实馆藏”和“虚拟馆藏”的服务概念。已经采访到的各种载体的文献称之为“硬文献”,而“软文献”则是由于种种原因不一定采访到手,但读者却可以通过采访工作人员得到与这些文献相关的信息,如包含的学科内容、网站的路径等。“虚拟馆藏”与“软文献”的意思有相通之处,就是指本馆馆藏以外的信息资源,通过本馆计算机系统及其通信设施可以共享。“虚拟馆藏”无论是在服务方式还是服务质量上,都比传统意义上的“馆际互借”,前进了一大步。地方高校图书馆应该着手与国内外高校建立网际图书联盟,借壳扩大资源。

4.拓宽采访工作的思路。为改变系统林立、各自为政状况,提高采访人员和经费使用效率,解决一馆一校一地对信息资源占有的有限性与用户使用的无穷性选择的矛盾,信息搜集个体重复与总体贫乏交互存在的状况,可考虑在教育界的各级图书馆中建立“联采、统编、分藏”的协议。例如在地方级高校中,可着手建立“地方高校图书馆联采、统编、分藏”体系。院校教育网的开通,为实现这个体系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唐建华,石红.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采访工作[J].桂林市教育学院学报,2008,(1).

[2]张秋菊.论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的采访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5).

[3]艾尔肯.关于现代高校图书馆的采访工作[J].新疆社科信息,2009,(1).

[4]王晓君,余露.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图书馆的采访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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