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精选7篇)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第1篇
医保、农合考评及奖罚制度
1.凡无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签字同意书(包括外地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要承担病人及医保中心不予支付的费用。
2.乙类药品、自费药品未征求病人同意、未签字者,每例罚款50元,当事人承担病人及医保中心不能报销和支付的费用。
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未签字或在病程记录中未详细说明理由、无检查报告单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承担病人拒付的所有检查费用。
4.杜绝挂床住院和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违规者每例罚款200元,如科室杜绝了冒名顶替住院情况,每例奖励200元。
5.医保、农合病人住院科室未核实身份或未收取“诊疗手册”的,每一例罚款50元。
6.出院带药未上医嘱,违规及超标准带药的,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承担医保中心其拒付费用。
7.意外伤害未经医保办和省、市医保中心审批纳入了医保的病人,每例罚款200元,同时承担医保中心不予支付的费用。
8.所有内置材料,科室未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未经医保办或医保中心审批,造成病人无法按时结算出院的,每例罚款200元。
9.科室单病种包干管理不善,引起病人投诉或造成医保中心拒付的,每例罚款100元,医保中心拒付费用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单病种管理好的科室,给予奖励200元。10.将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疾病纳入医保,每例罚款200元,并承担该病人医疗费用(美容、非功能障碍性疤痕整形术、工伤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故意伤害、与职业有关的所有疾病、斜视、性病)。
11.医保、农合自费签字单填写规范、医保手册管理好的科室,给予奖励200元。12.医保、农合病人管理规范,全年无投诉的科室,给予奖励500元。13.医保、农合住院病人多、医疗费用控制好的科室,每月给予奖励200元。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第2篇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处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处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结合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和处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双目标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全年定期考评的管理办法,日常检查、季度检查和年底验收为基本手段,结合重点时期、重要时期或阶段重点工程的专项要求,对在安全检查或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隐患为管理对象。
一、奖励
处成立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小组,按照逐一考评的方法对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考评。凡在安全生产历次考评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处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经调查核实的。
(四)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的。
(五)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明显,受到处及以上领导机关通报表扬的;
(六)在处季度安全考评中,获得良好以上等次的。
二、处罚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150元的经济处罚。
1、新进厂工人未经过三级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而上岗的(以教育登记卡为依据)。
2、电工、焊工、司炉工未持证上岗或无证上岗的。
3、手持电动施工工具未装配“一机一闸一漏”,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的。
4、不断交路段、半断交路段,半封闭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未派专人指挥的。
5、安全生产登记统计不全或内容未按时记录的。
6、坑下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7、机械操作手作业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不断交、半断交、夜间作业时,不穿反光背心的。
8、临时用电线路有破皮、裸头,不按规定深埋或架空的。
9、不进行安全交底或未交底到具体作业人员的。
10、施工现场内各类产权检查井、沟坑槽未设围护或加装井盖,影响作业人员或行人安全的。
11、未建立安全设施使用管理台帐,安全设施未指派专人管理的。
(二)违反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50-300元的经济处罚。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措施、雨季施工措施,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大型坑沟槽施工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
2、断交现场未进行封闭围挡、夜间未设警示灯、未预留便民通道、便桥,临时便道、便桥不安全牢固的。
3、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未指定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未指定专职安全员的。本公司协作队未指派安全生产主管、未指派专职安全员的。
4、对处或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或整改后不报告的。
5、连续三次口头提出整改或下发书面整改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6、发生事故不按时如实上报或故意隐瞒的。
(三)其它处罚
1、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处联合调查组核实并报处安全主管领导后,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2、因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第三方伤害的治疗费,由责任人负担,同时不免除罚款。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第3篇
一、教职工年度考评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年度考核难以公平
主要表现在客观分难以客观, 主观分又太主观。一般来说, 人们认为, 建立在严格的考试流程基础上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比如, 流水线评判作文, 阅卷教师个体采取相对评分法、绝对评分法、分析综合法, 阅卷组采取多人评分法、网上评分法, 对有争议作文采取专家评判法。实际上, 考试要受到试卷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 试题范围、类型, 考试日期, 时间长度, 阅卷人员的工作态度、学识水平、心理状况、个性倾向、价值取向、心理效应, 阅卷标准的宽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主观性, 文科类考试更是如此。2002年高考后, 崔永元的《实话实说》栏目请来魏明伦等社会名流写高考作文, 语文专家对魏明伦作文的评分竟相差悬殊。
主观分在考核中历来遭受教职工诟病和非议, 教职工往往认为, 他人打分难免厚此薄彼。但是, 《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 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学校和考评组织不可能全程监控教职工,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教职工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 其优点、缺点、成绩、态度、魅力、责任感等, 或多或少都会展现出来。众多教职工和学生在不同时段、不同位置、不同视角去主观评价同一位教职工, 配合职能处室客观的业绩评价, 就会构成对这位教职工较为立体、全面的评价。
另外, 对加分、减分的项目和分值也往往存在着争议。
2. 优秀指标难以分配
(1) 教学人员与管理工勤人员之间的矛盾
随着上级考核、评比、检查活动的增多和工作的细化以及教职工的老龄化, 行管工勤人员势必大量增加。在学校编制一定的前提下, 教学人员相对减少。学校虽然以教学为中心, 但年度评优比例是按人头的15%计算的, 这样一来, 教学人员的优秀人数减少, 这将引起教学人员的不满。如将优秀指标调给教学人员, 管理工勤人员也不会答应, 毕竟革命只有分工不同, 岗位没有优劣之分, 管理工勤工作是保证教学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必不可少的工作。
(2) 升学课程教师与非升学课程教师之间的矛盾
这类矛盾类似于上类矛盾。升学课程教师往往自认为劳苦功高, 通过高质量的教学和高升学率促使学校高质量地招生, 确保学校良性发展, 学校应该倾斜评优政策。但非升学课程教师, 课程是相通的, 学好非升学课程对学生学习升学课程具有促进作用, 同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 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3) 行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
一般来说, 行政领导从教师升迁, 教学水平较高, 考核分也较高。如果行政单独作为一组, 很多行政领导只能作“高子中的矮子”, 评优时会“吃亏”。但如果回到教研组, 教师们又不乐意。
(4)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之间的矛盾
教育部2009年8月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但因为编制没有落实, 班主任的教学课时没有减少, 随着安全压力的增大、社会期望值的增高、独生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的显现以及应付性工作的增多, 班主任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付出越来越多, 而班主任的待遇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在待遇不能足以弥补付出时, 学校只好在年度考核时为班主任加分。但这样一来, 科任教师就认为自己与班主任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不公平。科任教师不情愿作班主任, 又不情愿班主任加分, 学校何去何从?
(5) 年级组之间的矛盾
为增加考核的可比性, 学校一般将教学人员的优秀指标分到教研组, 但由于年级之间、学科之间的不平衡以及加分减分的影响, 优秀指标可能集中于一些年级, 优秀人员少的年级就自感颜面无光。
(6) 教研组之间的矛盾
如果将优秀指标分到年级组, 这样兼顾了年级的均衡, 但反过来年级内学科间又难以比较, 而且, 每个年级的优秀指标可能会集中于一些学科, 这样又造成教研组之间的矛盾。
如果能将优秀指标先分到年级组, 再分到教研组, 就可以化解年级组之间和教研组之间的矛盾, 但很多学校会因为规模太小, 优秀比例太低、指标太少而无法实现。
(7) 教学成绩第一却不能评优的矛盾
教学成绩第一一定能评优吗?这需要辩证分析。首先要明确, 教学成绩是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但不是唯一指标, 年度考核是综合考核, 不是单项考核。其次要分析学校的规模。学校规模越大, 班次和教师就越多, 优秀指标也就越多, 教学成绩第一的教师评优的概率也就越大。反之, 就越小。以某中等规模初中学校每个年级有10个班为例加以说明。该校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8门升学考试课程, 三个年级共有升学考试21次, 这意味着三个年级分课程有21名教学成绩第一名的教师。而这8门课程需要74.2名 (参见表1) 专业技术教师, 优秀指标 (15%) 只有11个。如果所有教师其他条件相当, 那么, 教学成绩第一的教师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才有机会考核为优秀。中等规模学校尚且如此, 其他众多小规模学校自不待言。
二、解决教职工年度考评问题的对策
1. 分门别类公正考核
(1) 确定考核原则, 精选考核内容
考核原则是制订考核方案的依据, 是确保考核合法、在理、有序的纲领和准绳, 是所有教职工都必须认同并遵守的准则。通常有科学客观、民主公正、分级分类、注重绩效、宜于操作等原则。
(2) 区分考核类别, 建好考核框架
可比性是保证考核客观公正的重要前提, 要根据教职工的不同情况, 划分出不同的类别, 结合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从总体上架构考核体系。目前, 有三类指标体系得到广泛采用。
一是德能勤绩体系。《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这条规定明确了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将这四个方面作为年度考核的四个维度, 会出现三种突出情况:德能勤绩俱佳、德好勤好能弱绩逊、无德无能勤差绩差。师德高低决定着出勤是否良好和能力是否充分发挥, 进而影响工作业绩的优劣, 而师德是难以量化考核的。能力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才能表现出来, 而只有师德高尚的人才会全力以赴, 不至于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 单独考核能力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二是保底分加分减分体系。这种体系可以避免第一种体系难以考核师德的弊端, 也不必单独考核能力, 为每人保底100分, 再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 操作性更强。
三是基本分加分减分体系。这种体系是把工作量、工作业绩、学生评价和教职工评价作为基本分, 再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进行加分或减分 (参见表2) 。当然, 学生评价和教职工评价是对该教职工德能勤绩的全面评价。比起第二种体系, 考核重点更加突出。
(3) 慎用考核方式, 设好计分办法
能不用主观评价时则尽量不用主观评价, 因为主观评价中的人为因素影响巨大, 稍不注意就会使考核严重失真, 不利于学校的安定团结。由于考核牵扯到多重利益, 所以不宜自评, 应重他评。为保证他评的客观公正性, 学校应视教职工的工作性质, 让密切相关的教职工来参与评价。如学生行为能力许可, 可让学生参与评价。要设法控制他评, 确保主观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一要控制主观分在整个考核中的权重, 减少系统误差。二要制订出相应的考核标准, 让考核者考评有据。三要控制起评分, 严防打击报复、拉帮结派。四要控制计分的有效范围, 按个数或按比例去掉高分个数和低分个数后取平均分。
客观评价工作量或工作业绩以及加分、减分, 都要制订出细则, 确保分值的合理性。比如教学业绩考核一般是按同年级、同学科、同层次班级进行比较, 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分等次计分。分出一二三等, 各等次给出一个分数。这种方式有一个显著的弊端, 就是某班可能因0.1分之差就惨遭降等, 而这0.1分之差不是显著性差异, 降等对该班极不公平。二是按名次计分。这种方式能够较好地避免第一种方式的弊端, 但如果某班“鹤立鸡群”, 该班就得不到相应的高分。第三种方式是按比例计分。以教学成绩最高分为考核满分, 其余班的考核分按成绩比例计分。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前两种方式的问题, 适合有竞争的同层次班级。但如果同层次几个教师“同仇敌忾”, 成绩差距小, 可能教学成绩不理想, 但大家的考核分却都很高, 这对真正有竞争力的教师是极不公平的。如果能够用外部的参照物 (如几校的平均成绩) 来代替内部的最高分参照物, 这种方式就很完美了, 问题在于外部的成绩不易取得或不稳定。相对来说, 第二种适应性更强, 可将前几名的考核分差距拉开, 鼓励勇争上游。教学业绩除了横向比较, 还应纵向比较, 以增量或名次升降作为考核点。这样, 可以鼓励教师奋起直追, 也有利于教师新接班。
无教学成绩可比较时, 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课程, 也要尽量按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的成绩为教师计分。同时要设法控制此类教师的考核分数, 不能普遍高于有教学成绩作比较的教师。
(4) 规范制订程序, 制好配套办法
制订考核方案和配套办法时, 要按自上而下, 又自下而上, 循环往复的方式, 在各个层面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 反复斟酌、修改。定稿后, 要提交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表决通过, 成为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
(5) 严格执行方案, 注重人文关怀
有方案远远胜过没有方案, 方案既成, 就要照章办事, 一碗水端平, 切忌朝令夕改。否则, 就像翘翘板, 按住这头, 翘起那头。年度考核方案仅能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 无法囊括方方面面, 总有见仁见智的地方, 总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再说, 方案是死的, 人是活的, 绕过方案的界线也不会是太难的事。所以, 方案若有缺漏或不妥之处, 学校要与时俱进, 定期修改、完善方案, 减少漏洞。同时, 要以人为本, 为教职工自我实现创造条件, 调动起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树立奉献为荣的正气。这样, 教职工不再斤斤计较, 不再钻牛角尖, 钻死胡同, 一切都好办了。
2. 扩大年度评优比例
如前所述, 由于15%所限, “优秀”真是粥少僧多, 难以分配, 即使教学成绩第一也不一定能够评优, 这难免挫伤一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妨根据教育系统的自身特点, 扩大年度评优比例, 让更多教职工获得成就感, 满足精神需要。毕竟, 教育系统内部的“优秀”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使用, 完全属于内部正当竞争, 不对外系统构成威胁。
3. 发放年度优秀津贴
除了精神鼓励, 对在年度考核中评优的教职工, 像公务员一样, 应由财政提供优秀津贴或在教师绩效工资中专设优秀津贴, 激励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
4. 善用年度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数和结果是教职工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基础和核心, 要善用年度考核分数和结果, 与教职工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聘职称、晋级升档、评先选优、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减少各类考核和推选的工作量。比如评聘职称, 在符合评职条件的基础上, 用教龄分加上任现职以来各个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 然后根据评职指标, 从高到低评聘教师。这样, 教师不再争一时之优, 减少了矛盾。
小学禁烟制度及奖罚措施 第4篇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绿色无污染学校,按照中国无烟学校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4.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三好学生”评选的一项指标。
5.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6.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
7.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等现象及时劝阻。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经济处罚。
9.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奖罚措施:
1.在学校区域内吸烟者每人次处罚50元。
2.在卫生包干区发现烟蒂,则按卫生责任区划分范围,每发现一个烟蒂则班级卫生分为零。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第5篇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5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20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5、责任划分
5.1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 检验科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5.3 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5.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5.5 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文件的准确性、交期负责。5.6 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7 销售送检人应先对文件确认产品型号规格后,方可送企管部检验。5.8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6.1来料: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5%(每月)6.2制程: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7%(每月)6.3成品: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9%(每月)6.4出货: 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9.5%(每月)6.5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1%(每月)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0.3%(每月)
客户投诉次数<5次(每月)
7、处罚条例
7.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1.1 多次送检(首检)不合格(连续两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给予处罚20元。
7.1.2 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1.3 未接到生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给予处罚生产主管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生产主管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给予处罚。
7.1.4 未经检验科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100元/次。
7.1.5 仓库人员必须确认产品检验状态(是否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未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允许通过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
7.1.6 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给予处罚50元。
7.1.7 装车发货前,出货人员必须确认产品外包装是否贴有“合格”印记或标签,若没做产品检验,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批次。
7.1.8 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给予处罚5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7.1.9 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给予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7.1.10 对未征得检验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给予处罚50元/次。
7.1.11 检验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处罚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7.2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1)检验科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给
予处罚50元/批次,半成品来料以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B 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给予处罚50元/批次。
C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巡检员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两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给予处罚30元。
D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是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处罚30元/批次,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E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给予处罚10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7.3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给予处罚责任工程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20%审核工程师承担10%,1000以上由企管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B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给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管副总处理。
C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给予处罚20元。
D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企管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100元。7.4 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A 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B 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30—50元,并通报批评。
C 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处罚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D 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200—500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E 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给予处罚100元。
F 在检验判定不合格,或巡检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如未返工修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给予处罚30元。
G 成品检验判定批量不合格(>20%)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给予处罚20元/批次,生产主管20元/批次。
H 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企管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给予处罚50元。
I 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给予处罚100元。
7.5工序异常处罚细则: 7.5.1 绕线:
A、材料类型、型号、圈数等与图纸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B、首件正确,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给予生产人员处罚20元。7.5.2 上线:
A、线材尺寸、类型、颜色、接线次序、热熔断器规格等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3 插片、装铁壳:
A、EI片类型、材质和铁壳类型、材质等与规格书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初次极装壳方向、插破线包、铁壳安装座变形、骨架摔坏),给予生产人员处罚20元。7.5.4 穿管、穿壳:
A、套管材料类型、型号、材质和壳体材料类型、型号等与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1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穿错套管、端子、孔位),给予生产人员20元/批次。7.5.5 浸油:
A、混合比率与操作指导书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20元/批次
B、批量过程中出现3%以上的不良品(漏浸、摔坏、针脚焊接处有绝缘油)给予处罚2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6 包装
A、装箱数量、针脚歪、喷码方向、内容、贴错标签、标识、存储位置与操作指导要求不符的,给予处罚2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7.5.7 焊接:
A、错焊、漏焊、尺寸超差、焊接方式错误、焊接牢固性不良:假焊、虚焊、脱焊等,给予处罚生产人员20元/批次(不良品≥3PCS),损失成本超过1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7.5.8 送货:
A、成品检验合格出货后、经客户投诉产品外观批量不良(不良品≥5%)、是运送过程中(非轻拿轻放)导致给予处罚30元/批次,损失成本超过200元,按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B、不配合客户仓管合理要求导致投诉的,给予处罚30元/次 7.5.9 其它部门责任:
A、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给予处罚。
B、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企管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8、奖励条例
8.1 员工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20元。
8.2 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元。8.3 员工(企管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企管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
8.4 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5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100元。
8.5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9、设立品质奖项
9.1 品质贡献奖:
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经评价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企管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9.2 品质先进奖:
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 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企管部后报副
总经理批准。9.3 品质团队奖:
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企管 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10、附加说明
10.1 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10.2 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10.3 企管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10.4 公司授权企管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总经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
争议,由总经办裁决,如需修改,报总经办批准后由企管部执行修改。
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第6篇
一、施工班组长及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及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顶撞、怠慢、言语不文明的罚500元/次,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场;
二、施工班组长及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准时参加会议、缺席的,罚100元/次,迟到的罚50元/次;
三、项目部定期检查评比:第一名的奖100元/次,最后一名的罚100元/次;
四、施工过程中未经监理验收强行隐蔽的,罚500元/次;
五、施工过程中监理通知整改而不改的,罚50元/次;
六、施工班组不能做到自检互检的罚100元/次;
七、施工班组不能按期完工的,推迟一天罚款200元/次,提前一天奖100元/次;
八、施工资料应与工程同步,如因资料问题影响验收的罚款50元/次;
九、现场木工乱截乱据的,罚款50元/每根方木,50元/每块板子;
十、施工过程中钢筋下料错误的,钢筋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双倍损失;
十一、施工过程中浪费砼或砼未清理干净的罚500元/m³,不足1m³的按1m³计算;
十二、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由造成该问题的施工班组承担返工造成的所有费用;
十三、现场乱堆乱放的,发现一处罚50元;
十四、承重模板未经批准强行拆模的,罚500元/次;
十五、不能按规范养护的,发现一次罚50元;
十六、不能对成品有效保护及防护(放雨、防冻)的,发现一次,罚500元;
十七、堆载过于集中的,罚50元/次;
十八、浇筑砼时各班组及项目部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罚50元;
十九、钢筋、模板一次验收通过的,奖100元,第二次验收不能通过的,罚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第三次不通过的清除出该劳务队伍;
二十、不能工完、料净、场清的,罚50-100元/次; 二
十一、施工班组必须按图纸及规范组织施工,未经请示擅自变更图纸的,罚2000元/次,对图纸不清楚的要及时通知项目部; 二
十二、隐蔽验收时各班组长必须参加,现场召开会议,限时整改,不参加验收或限时整改不力的,罚200元/人次; 二
十三、施工主体顺序应为:木工支好梁底、板底经验收后清理干净交给钢筋工,钢筋工绑扎好梁、底板筋后交水电,在木工加固外边缘梁后,钢筋工再上面筋,加马镫和垫块; 二
十四、砼浇筑24小时后方才允许施工,砼硬化后只允许少数施工人员放线,钢筋、架子管、方木不允许吊装;
二十五、施工项目部应对每层平面放线、标高、垂直度、沉降观测等主线进行及时复核;
二十六、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模板涨模、钢筋偏移、砼缺陷等质量缺陷后,不允许私自处理,必须在项目部、监理、甲方看后再按方案进行处理;
二十七、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各负其职,但又分工不分家,应加大沟通、交流,互相配合,管理、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相互沟通达成共识后再及时解决;
二十八、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施工班组及项目部,保障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生产(其中包括塔吊工、电工、维修工、材料员、保管员),各尽其职; 二
十九、模板通病处罚:
1.2.3.4.5.6.支撑系统不规范,一处罚20元 板面未清理干净的,一处罚50元
未按规定起拱的,一处罚20元
梁内、柱内、墙内有锯末等杂物的,一处罚10元 拼缝不严实并未采取措施的,一处罚10元 模板标高、轴线、截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处罚10元 7.梁柱接头、梁板接头有吃模现象的,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罚10元 8.9.模板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罚20元 模板脱模、涨模的,一处罚20元
10.未正确刷隔离剂的,一处罚20元 11.钢管下不加垫块的,一处罚5元 12.未正确选用模板的,一处罚50元 三
十、砼工程通病处罚:
1.2.未按规定顺序施工的,罚100元
未按方案及规定振捣的(板面要采用平板振动器),罚50元 3.4.5.未按规定标高施工的,罚50元
未按要求收光压平抹面(二次收光)的,罚100元 未按规范要求,随意停止浇筑或任意留施工缝的,罚200-500元 6.7.未按规范进行成品保护、养护的,罚100元 蜂窝、麻面、夹渣、露筋、砼表面不平整的,一处罚20元 8.9.砼出现漏振、漏浇的,一处罚500元
柱、墙根部砼浮浆不及时清理干净的,或钢筋上的砼余渣,每处罚10元 10.高低差处理界面应明确、规范 三
十一、钢筋工程通病: 1.2.3.4.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罚10元
连接方式及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处罚10元 柱、墙钢筋偏位、位移的,每根钢筋罚20元 主筋、负筋、轴线、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处罚10元
5.6.钢筋保护层设置不规范的,一处罚10元 钢筋安装不规范(尺寸、规格、间距),一处罚10元
7.8.加工场区内的钢筋应标识清晰
钢筋保护不到位及复位不及时的,每处罚10元
三
十二、水电工程通病:
1.预埋件的位置、标高、尺寸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20元 2.3.预埋管未按规范分开、集中排管的,一处罚20元 预埋箱盒的位置、表高、尺寸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50元 4.5.下水管预埋的位置应正确、规范
水电焊接时不应破坏主体钢筋的位置和性能
三
十二、装饰工程工作制度
1.2.3.采用样板墙、样板间引路制度 采用日验收制度 采用分户验收制度 4.项目部采取分项交底制度
三
十二、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不正确佩戴,发现一次,罚款10元;高空、临边作业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如不正确佩戴或不戴的,罚款50元/人次; 2.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每发现一次违章,罚款200元/人次
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治安管理条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下班,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不偷窃,在作业时间内不嬉戏、打闹、甚至斗殴,如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罚款或押进公安机关; 4.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对现场施工机具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操作和私自操作,必须专人、专岗,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现场临时用电使用,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得乱接、乱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楼内大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班长负连带责任
6.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随意拆卸、随意破坏、随意移动,特别是洞口、临边防护,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人次;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该人该班组承担,特别是外架的连墙杆,木工不得随意拆除,木工作业架不得与防护架体连结 7.各班长负有安全教育责任,特别对新工人入场、工人转岗、轮岗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到具体工作人员,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做到上传下达
8.项目安全员应与电工、维修工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机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特别是塔吊要定期校正、紧丝、加油、换绳等,临时用电要符合TN-S系统 9.现场垂直运输、吊装,必须听从指挥工的统一信号,统一管理
10.施工外防护架上不允许堆放其他建筑材料,每层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防护笆片应随主体同步防护网要高于施工面一步架
清馨丽舍二期1#楼项目部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 第7篇
万晟城·丽府一期项目工程
安 全 奖 罚 措 施 管 理 制 度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第一章 前 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奖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奖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款 基本规定
1.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能遵章守纪,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班组或个人,视贡献大小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批准后,一次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2.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对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300-1000元。
3.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任何人进行检举揭发,经调查落实后,均可得到50-3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每天进行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的施工作业班组,一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5.长期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中做得好的施工队伍,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100-500元的奖励。
6.对于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很好的意见或建议,并努力推动其实施,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50-300元的奖励。
7.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队伍(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下同)负责人须将所属全部作业人员到项目安全部门登记注册,由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办理工作证,项目安全员对其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由施工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上岗。未经登记或进行安全教育、交底的人员可视为社会闲杂人员。项目部检查发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罚款由施工队伍上交。未经登记、教育或交底的人员在项目上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队伍负责人自行解决。
8.施工现场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项目部对当事双方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再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大小,对事件的责任方给予重罚,后果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打架双方的任何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由先动手打人者赔偿。项目部视情况/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决定调解或报告公安机关立案侦察,项目部调解时,收取双方赔偿数额之和的50%作为调解费用,该调解费用由先打人一方向项目部支付,无过错者不用交上交调解费用。动手打人者必须立即清场。
9.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公共财物,发现一次,对施工队伍处以500-2000元或被盗物品原价10倍(取二者之较大值)的罚款,并责令其退场。后果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0.总包或分包的管理人员违反了本项目针对施工工人的处罚条款,均按工人处罚标准的双倍执行。
11.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50元;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的罚款20元。1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人数达到3人及其以上,分包施工作业负责人不制止不管理的,每次可对分包施工作业负责人处罚50-200元。
13.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次处罚100元;喝酒后上班处罚200元;喝酒后操作机械每次处罚300元。
14.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每次处罚200元。
15.施工人员违章操作,且不听从命令及时纠正每次处罚50元。16.在施工现场打闹、卧睡、玩火、赌博、嘻玩者每次罚200元。
17.严禁施工作业人员在现场随地大便,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必须清扫整栋楼层内的大便,对举报者奖励100元。进入施工现场光膀子、穿短裤、拖鞋、裙子每次处罚50-100元。
18.项目部签发各施工队伍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各施工队伍要及时整改,因施工队伍未做到三落实(即落实人、时间、措施)或整改不规范,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的处罚。
19.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规范安/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排生产,未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规范安排生产且造成事故的,项目部给予施工队伍1000-2000元的罚款。
20.施工队伍作业负责人在施工区域内安全管理不到位,忽视安全生产,不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管理混乱,项目部将有权对其停工整顿,经项目部教育无效处罚施工队伍负责人500元。
21.未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会议的单位,每次处罚200元。
第二款 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建用房(含工具房),未按项目部统一搭建和管理的,项目部可对施工队伍进行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拆除,损失自负。
2.未经项目部许可,工地居住家属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3.为做好宿舍消防管理,除电灯、手机充电器外,工地住宿区严禁使用电炉、热水器、煤气灶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200~500元,项目部将没收违章用品。(若工人在宿舍自费安装空调须项目部同意)。
4.各单位(班组)应严格执行文明施工交接程序,未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强的单位(班组),每次处罚500元。
5.木工班支完模板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才能申请模板支撑体系验收。如一次验收通过,每次奖励相关班组100元。
6.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区域配备灭火器材,必须正确使用好接火盆,必须有人做好动火监护。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动火申请的,每次处罚金200元,未正确使用接火盆的,每次处罚金500元,导致明火现象的,每次处罚1000元,导致火灾事故的,每次对责任单位处罚金1000-5000元,并追究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7.因动火措施未落实引起火灾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事故责任单位应向/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总包项目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8.焊割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将切割下来的物件妥善接住放好,严禁切割体随意下落伤人。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200元,处罚单位500-1000元。
9.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被挪用或损坏,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伍负责人200-500元的处罚。
10.责任单位(班组)未对自己垃圾清理干净或材料堆码整齐,项目部将派工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将从责任单位(班组)工程款理三倍扣回。
第三款 脚手架
1.外架搭设必须按方案进行搭设,如有一处未按标准进行搭设,按200每处进行处罚。3.严禁在外架上长期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处罚50~200元,若造成坠落者按高处落物规定。
4.安全平网必须及时进行清理,网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否则每次处罚主要单位(班组)责任人20-200元。
5.脚手架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并且有探头板、飞跳板,未按规定做拉结点,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进行100-500元的处罚。
6.搭设脚手架、支设模板、绑扎钢筋(柱、墙)等没有按规定铺设跳板,或站在临时木枋上绑扎钢筋,为严重违章作业,项目部将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经劝说拒不整改者,给予当事人100-200元的处罚。
7.严禁将砼输送管固定在外架或(电梯井、风井、采光井等)内架上;严禁将固定砼输送管的架子或(电梯井、风井等)内架连接。如有违反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8.严格按方案搭设支模架,如遇支模应按方案要求搭设竖向、水平剪刀撑,(应向主管/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工长或安全反映,在最顶步架加设钢管),如未搭设按200/处进行处罚。
9.严禁支模架与外架、(电梯井、风井、采光井等)内架、外架相连,或以外架为支撑搭设支模架。如有违反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11.吊篮须验收后方能使用,每次安装后(单轨吊无需)都须验收后才能使用。每日使用前要对吊篮进行检查(对平衡臂、防坠设施等),确定无误才能使用。如发现没有检查按100/次进行处罚。
13.吊篮的配重四周应明确划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对构件的挪动或破坏。如没有落实按100/处进行处罚。
14.吊篮四周应用安全网或薄铁皮封闭,每次在上面操作的人员不能超过两个。如有违反按100/个进行处罚。
15.每次下班后,应把吊篮放在地面上,严禁悬吊在半空中。如有违反按100/个进行处罚。
第三章 高处作业
1.高低差超过两米的作业,须系挂安全带。如有违反按200/人进行处罚。2.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3.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他物件掉落下面一层,违者每次处罚100-500元。严禁高空抛物(高空抛到楼地面)和高空落物(高空掉落到楼地面),违反本规定的,高空抛物每次处罚200-1000元,高空落物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4.工人坐在临边危险地方休息,均为严重违章,发现一项者,每次处罚50元。5.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拆除或移动必须经工长或安全员批准,并在完工后及时恢复。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每次处罚200-1000元,并责令其对拆除的防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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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进行恢复;完工后未及时恢复者,赔偿恢复单位500元/次。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每次处罚500-1000元。
7.现场使用的人字梯、马凳不准超过两米,且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如有违反按50/个进行处罚。
8.现场使用的移动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将龙门架叠加就开始使用。如有违反按200元/个进行处罚。
9.钢筋工在绑扎墙柱钢筋时,需登高作业,须自行搭设好操作架,跳板要绑扎牢固。如有违法按100/处进行处罚。
第四款 机械设备与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内严禁有杂物,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设专用开关箱,交流焊机并装有二次降压空载保护器。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500元。
2.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接乱拉电线,违者每次处罚50-1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损失外加倍予以处罚。
3.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漏电保护器)、接零(保护接零)措施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20-100元。
4.开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50元。
5.大中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专箱相对固定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100-200元。6.不得使用拖线板,不得使用花线,不得使用两芯线的电具。
7.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且无防护措施每处处罚责任人100-300元。
8.混凝土振捣人员、电焊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止触电,未按规定使用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的,每次处罚50元。/9
万晟城•丽府一期工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
9.对现场的电锯及中小型设备无防护装置或防护罩被拆除,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班组)负责人或操作人进行100-200元的处罚。
10.使用的圆盘踞必须有安全挡板,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严禁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擅自拆除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一次对对施工队伍(班组)负责人或当事人罚款200-500元。
11.违反机械使用规程操作者每次处罚200元以上。12.非专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每次处罚20-100元。
13.场区机动车辆,未持有特种工证,严禁操作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14.施工电梯司机临时有事或下班,需将电梯关掉、上锁,严禁非操作人员开动电梯。如有违反按100/元进行处罚。
15.现场使用的砂浆搅拌机,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将料斗锁好。并将砂浆清理干净。如有违反按100/个进行处罚
16.严禁无关人员攀爬塔吊标准节。如有违反按100/人进行处罚。
17.塔吊指挥应严格遵循“十不吊”,严禁违章指挥。如有违反按100/人进行处罚。18.甲方指定的外包单位使用项目部的机械,须持有项目部签发的申请单。否则对操作人员按100/人进行处罚。并对分包单位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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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制度及奖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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