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精选8篇)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1篇
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商务局作为商贸流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会展活动场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二手汽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来,市商务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规定,有序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稳定。具体工作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市商务局冯军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雷晓光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市建科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和安排检查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都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对标省市要求,规范制度方案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了《商务局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制定《商务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发现共性问题商务领域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共性问题进行整治,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自查并适时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相关安全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市商务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6个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抽查。截止10月16日,全市商务系统已开展检查115次,检查商贸流通企业587家,检查和排除一般隐患230余处。
(四)紧盯问题清单,加大整改力度
对省安委会第一轮综合督查中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市商务局立即召集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同时,要求旌阳区商务局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责令大润发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开展商贸领域“问题清单”专项检查,对各企业制定的方案预案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全覆盖检查。
(五)加强值班值守,预防突发事件
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应急值守,全市商务系统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各大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采取定期汇报的形式,实时掌握全市各商场、超市、大型餐饮企业、重点市场的安全情况。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商贸流通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要求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机制,商务局和企业相关领导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借助电视、广播、商务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宣传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超市、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贯。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存在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在相关安全器材上的使用部分员工未能按照要求操作使用。
(二)企业建立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的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高。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未按照要求对企业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对于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的场次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配齐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拓宽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范围,提高安全生产检查频率,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质保量。
(二)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检查人员的职责,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标准、检查流程和台账作出明确。
(三)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安全的问题。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市委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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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3篇
通知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面摸清各地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 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不走过场, 不留死角, 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了农机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要求各地采取自查整改、督导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 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事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 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 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通知进一步指出, 各地应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做好动员部署, 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采取各种方式,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 要予以公开曝光。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 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 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4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企业都充分认识到了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帮助企业预防事故、保持企业稳定至关重要。但经笔者调查分析,一些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的认识还不够明晰,在检查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致使安全检查的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安全检查的发现、督促、指导、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那么,应该怎样加强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检查效果呢?笔者结合多年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一点安全检查工作的个人体会和观点。
一、建设一支懂专业、高素质的安全检查队伍
首先,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必须要培养一支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掌握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特种设备、职业危害、交通运输及建筑工程等方面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规范的安全检查队伍,只有安全检查人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过硬,安全生产检查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才能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反之,没有这支队伍的支撑,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往往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检查的真正意义。因此,企业应依法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强制规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通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企业顺利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检查任务、确定检查重点
笔者在多年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目前许多企业安全检查时不明确检查重点,没有工作计划,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者是避重就轻走马观花式的泛泛而过,最终导致检查成了走过场,走形式的样子工程,被检查方也因疲于应付而厌倦、麻痹,检查工作不能真正达到实效。
安全生产检查是及时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以无论是开展经常性的,突击性的,或是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工作都不能盲目行动,必须有思路、有计划。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列出检查范围和重点,查些什么,从哪里入手,应依据日常危险因素排查情况及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列出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如开展在建项目工程专项检查时就应该明确以下重点检查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2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现场安全标识设置情况;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6、脚手架、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基坑支护搭设情况;7、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使用情况;8、施工用电情况;9、现场安全通道设置等情况。同时还应就上述内容编制安全检查表格,逐项进行检查。
三、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安全检查工作方法
安全检查工作应注重检查方式方法,应依据检查的规模、内容和要求,组成相应的安全检查组,若是全厂式的安全检查,应由企业主要领导带队,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有现场工作经验的职能部门人员,基层部门的车间领导和经验丰富的一线员工组成安全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如果不是大规模的,可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部门和下属车间班组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若是专项安全检查,则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专业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还可以由员工组成自查小组开展活动,这种形势不仅是进行安全检查,而且也是员工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安全培训的好形式。
检查中应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软硬结合”的方式查找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具体地说检查可以采取提问、谈话交流、查阅记录资料、编制安全检查表等方式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宣贯情况、对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对安全文化活动开展以及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等“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可以通过现场查看、仪器测量等方式对机器设备运行保养现状、员工作业行为、作业现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硬件”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可采用笔记和视频、影像等技术手段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四、加强整改落实监督,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措施,从而保证安全、促进生产。因此,检查后参检人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隐患存在的客观、主观原因,研究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方案,同时严格监督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按要求认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第5篇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公司2001年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8日至3月31日;
2、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3、汇总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针对春季气候特点,重点抓好采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域的防火防爆检查工作;春季解冻时钻井井场山体滑坡、井场塌陷的防范工作;钻井、试(油)气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井控管理工作;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办公、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和野外作业的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反三违、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保安全”大讨论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机构,强化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强化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强化专业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基建等专业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期间,公司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
3、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确定本单位检查重点认真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部安全隐患得到消除,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6篇
根据区《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深刻吸取着火事故教训,为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决定于即日起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重点及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对辖区企业,重点对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此次安全大检查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改的方式开展。同时结合街道实际和近期的专项行动同步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成立由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第一小组由街道安全办联合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第二小组由街道经建办联合执法中队、各村、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辖区农民自建房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自发文起至2012年6月10日,主要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工作组要积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及时消除隐患的工作。
(二)第二阶段: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5日,主要为全面检查阶段。检查工作小组深入到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促整改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从2012年6月26日至7月10日,主要为督查并跟踪整改阶段。检查工作组对前期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和督促整改整治,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综合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严格整治。此次安全大检查要精心组织,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不能通过整改达到安全要求的要提请区管委会实施关闭。
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7篇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
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
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专项内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露、爆炸、中毒等事故;认真抓好对从事污水处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的检查,严防春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烟花爆竹存储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建筑施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要加强对承压容器、采
用各类气体作为工艺条件生产、施工作业等方面以及压力管道、起重升降设备、复杂环境条件场内特种机动车辆等方面隐患排查,防泄露、防点击、防机械伤害。
非煤矿山:要加强对地热井开采等的现场安全管理,防泄露、防硫化氢中毒、防机械伤害,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落实进行重点检查。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利工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农业机械登记、检验制度;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村、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村、企业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委
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企业要认真落实政府村主任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精心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
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改。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企业、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分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村、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结于5月31日前报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各村(居)、重点企业
报:滨海新区汉沽安委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第8篇
2016年春节之前, 根据省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精神, 杭州市富阳区农机监督管理站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农机警务室深入道路、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 纠正违章行为, 加大对超报废年限拖拉机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酒驾、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 确保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二是加大宣传, 营造氛围。依托农民信箱发送手机安全短信等形式,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为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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