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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精选10篇)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1篇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XX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XX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争取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XX户,20xx年改造危房XX户,涉及补助资金XX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

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

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

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2篇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54.8380万元,20xx年收入208.5013万元,20xx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xx年支出208.5013万元,20xx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 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县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 总结和掌握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 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改进并完善资金制度, 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真正惠及扶贫和移民对象, 切实发挥好扶贫和移民资金用途。连日来, 婺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主要采取自查、督查、检查和完善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乡 (镇) 、工业园区管委会、蚺城街道办2010年以来使用扶贫和移民资金结余结转情况进行清理。

该县将通过自查, 及时发现并改正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促进资金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管理程序更加规范, 管理机制更加健全, 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安全高效。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4篇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12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 1

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四师就业服务中心

巴江乡专项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第5篇

自查的报告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我乡将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将问题解决方案和所涉部门及人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分管负责人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巴江乡采取年初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巴江乡纪委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6篇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

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

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某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第7篇

县财政局:

根据宁政办发【xx年】42号文件精神及市、县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乡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牵头对xx年-xx年年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乡村干部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制定红崖子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具体工作要求,成立了红崖子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财经所所长及各村村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乡财经所。

二、自查情况

xx年年至xx年年县财政局共安排我乡涉农资金848.89万元,涉及: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3.6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98.14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18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06万元,其他类资金04万元。

(一)农民补贴、补偿资金

xx年年县财政安排我乡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资金35.75万元,当年已由乡政府核实、上报底册,县财政局统一发放到农民一卡通账号中。

(二)农业生产发展

xx年年县财政安排我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当年农水建设工程。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

xx年年至xx年年县财政局安排我乡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共计144万元,其中包括:森林培育(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0万元,河滩地保护开发54万元。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

xx年年至xx年年县财政局安排我乡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共计19万元,以上县财政局安排资金全部用于当年及以前xx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各项事业中。

(五)其他类资金

xx年年县财政安排我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04万元,当年已由乡政府核实、上报底册,县财政局统一发放到农民一卡通账号中。

三、资金支付方式:

我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农民粮食直补资金、农民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农民一卡通。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兑付、危房改造农户签字领取,没有冒领现象。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8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1某乡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涉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即乡政府各涉农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涉农资金检查做到二个全覆盖,即全乡23个村检查全覆盖,在柏林乡涉及到的涉农资金全覆盖。检查内容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的3大项补助类资金,即粮食直接补贴(含种粮大户和国有农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含良种良法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包括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助)。二是水利方面的2个项目类资金,即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涉及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3年至2014年9月份。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项程序是否到位。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打卡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各项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整,手续是否完善。六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检查方法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村全面自查和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23个村全面进行自查,村委会主任是本次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乡政府及时召开重点检查协调会,从财政所、农经站抽调6人分成3个重点检查组,每组7-8个村,要求每村至少走访农户5户,并详细登记走访农户登记表,对每项涉农资金打卡情况详细了解,搞清来龙去脉。走访结束后所有走访表集中到财政所惠民资金会计手中与打卡台账核对,梳理、查找问题。

本次走访活动3个组共走访23个村45个村民组115个农户,检查中未明显发现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冒领涉农资金现象,涉农资金能够及时打卡发放到位,农民对上级涉农政策和乡村干部服务工作基本满意。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三项惠农补贴资金共计发放876.6万元。其中2013年一卡通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80.3万元,2013年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85.8万元,2013年一卡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10.35万元。2014年三项惠农补贴资金共计发放834.81万元。其中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77.45万

元,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47.53万元,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9.83万元。2013、2014年我乡未发生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群众对涉农补贴项目、标准等知晓率低。

(二)发放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村干部和农民手中。

(三)农民土地流转不规范,有村民组长包办现象。

(四)乡村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有些死亡等情况不能及时通知村民更换涉农存折。

(五)信息维护不及时。

(六)银行打印的项目简称不准确。

(七)群众对早、中晚稻上报种植面积与群众实际种植面积有疑惑。

五、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村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协调配合,明确各村主任是涉农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进一步加强发放信息宣传工作。自2014年11月份起所有发放信息必须在乡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直业务主管部门在造册完成后都必须将造册信息反馈到村,以便各村在村公开栏及时公布以及村干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六、建议

(一)县财政局恢复短信通知制度,以便群众及时知晓发放情况。

(二)县财政局与县信用联社加强沟通,进一步规范项目简称打印工作。

2县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民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该局集中安排4月18至20日3天时间,由分管负责人带队,五个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村入户实地对全县各镇(园区)的民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2014的农村低保、五保、优抚、救灾、孤儿救助等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政策落实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此次检查按每镇(园区)随机抽取一个行政村,并按每类对象各抽查3-5户,做到检查面全覆盖。同时,根据检查的情况,该局将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3

市农民负担

监督管理办公室涉农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4月1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专门进行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并向涉农单位分解了任务,组织各单位各县市区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是在去年全市深入开展涉农收费及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各地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专班,更加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按照我市制定的工作方案,涉及的农业、财政、物价、国土、住建、审计几个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建立了部门联系制度,对去年清理的涉农收费文件依据进行了回头看,对各地农民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处理,及时在政策上进行了答疑解难。

经自查,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了涉农收费的各项政策和标准,没有发现突出的涉农乱收费和其它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在接通知后,市减负办迅速向十三个县市区和五个相关市直部门发出了通知,根据《全市开展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农函[2014]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农业局(减负办)、市综改办(财政)、物价、国土、住建、审计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个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确定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和任务。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村务政务公开栏,对各项涉农收费政策、标准和依据进行公开。印发《强农惠农政策知识汇总手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册》,《征地政策宣传资料》等近60多万份。

(二)明确工作重点,深入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农业用水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向村级组织摊派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并将每项重点内容逐一分解,逐项逐条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由县市区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检查,做到乡镇、村、农户检查的全覆盖,确保各项

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秭归县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3年收取农资经营培训费、代收肥料检测费、农作物种子委托检验费等违规问题,严格进行了查处整改,及时停止了其不合规的收费行为,对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对有些乡镇、村报刊征订超标的问题,已要求各村对超出金额全额退回。并对报刊征订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人平不超过1元的标准,改过去现金支付为转账支付。二是由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集中力量对各项涉农收费的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对继续执行和将要停止的收费项目进行鉴别分类,并将清理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全市目前涉农收费的文件和依据共46个,其中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文件30个,省级文件13个,市级文件2个,县级文件1个。猇亭区深入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为保证涉农收费公示全面、准确、规范,严格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所有区内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均通过公示栏,媒体等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枝江市统一制作《涉农价费公示栏》,发放到全市9个镇(街办)和198个行政村进行公示宣传,对涉农价费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印发《涉农收费明白卡》,将涉农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编印成册发放全市10万农户,并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涉农价费政策宣传。三是由市农业局组织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由市减负办派出人员深入到开发区、枝江、宜都、远安、夷陵、点军等征占地较多的地区,被征占农户专门调查,细致了解情

况,解决农民反映的政策方面的问题。

(三)注重督导检查,坚持边整边改。坚持把边整边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宜都市从4月下旬开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到村组农户、学校和市直涉农单位开展走访调查,重点督办检查涉农部门收费、加重村级组织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侵占农民财产权利等方面问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村、农户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并建立和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除个别地区农民因对政策理解不明确向上反映咨询外,没有发现其它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边整边改,市减负办、综改办拟定了方案,将在后期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暗访调查,对发现的精

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高亭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10-2012年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尹家令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亭乡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各组对各村、各单位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包干负责,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组长、驻村领导、村支书主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在全乡上下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统一到自觉维护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三是加大宣传。把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户,让全乡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明确各项政策享受

精 的条件和办理的流程。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补贴发放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等补贴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乡财政所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10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91.758498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04户,直补资金2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04户,直补资金149.253万元;早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1.356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905户,补贴金额23.379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2.17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1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5.84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2.34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703户,补贴金额18.62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2户,补贴金额3.024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村,补贴金额39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

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11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583.99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2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12万元;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2.569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291户,补贴金额21.4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99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36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6.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5.69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75万元;双季稻补贴652户,补贴金额4.35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07户,补贴金额16.86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8户,补贴金额3.45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9村,补贴金额72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12年截止9月15日,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80.32万元。其中: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8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3万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25.5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金额5.27万元;种粮大户奖励资金补助1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100.3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村,补贴金额67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精

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9篇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范围为2013-2014;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15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第10篇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核查领导小组,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全镇2013年度、2014年度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2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13353.60万元,全部支付。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285.8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2270.37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等资金1048.75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11.2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6992.08万元,物探征地补偿1167.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99.0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79.07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719户3409人,享受80岁高龄340户356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

2014年,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9563.87万元,实际支付9167.47万元,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429.54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1821.00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育苗等资金1611.03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42.95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3072.31万元,物探征地补偿543.3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84.7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62.62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820户3499人,享受80岁高龄339户361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结余396.40万元,其中:残膜回收资金1.90万元,物探征地补偿32.27万元,因征地面积有争议,暂时未兑付;危房改造资金95.30万元,作为2015年危房改造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98万元,属公益林管理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育苗资金229.93万元,因资金拨付到位迟,计划第二批兑付,燃油补贴36.02万元,用于2015年造林及林木管护抚育燃油补贴。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3年、2014年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在良种补贴上补贴面积大,补贴资金多;二是部分涉农资金因分配方案未定、地界纠纷、补偿标准低等原因,致使征地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兑付给农户;三是部分村组空挂户套取农牧户补贴、基础母羊及重复兑付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42500元;四是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操作透明度不够,公开到群众时间长,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五是涉农资金公开的形式单一,仅限于村级公开栏纸质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六是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七是涉农资金的发放都采取“一卡通”发放,部分农户将“一卡通”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站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兑付涉农资金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针对目前发现部分村组有套取农户补助、退耕还林款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将多套取的涉农资金全部收回,分别上交相关村集体经济和镇财政。共收回上缴违规资金42500元。同时要求今后各涉农站所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位置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要求镇财政所进一步核实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手续是否完善合法,对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坚决收回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站所要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内容,要在党员活动日、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要将纸质材料公开到组、到群众中间,接受群众监督。正真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操作,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支付程序,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的“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坚强监管,严肃查处。镇纪委、财政所等站所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套取等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5]24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2015]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20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2013—2014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2013年1073.31万元,2014年3058.67万元。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2013年40.14万元,2014年336.95万元。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2013年223.63万元,2014年272.38万元。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2013年1209.72万元,2014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2013年172.5万元,2014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2005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

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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