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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精选8篇)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1篇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6-26 【生效日期】1999-06-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发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及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⑤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3.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①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②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②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①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③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无偿资助

①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地方政府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③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②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③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④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

三、创新基金的申请

在同一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

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一般申请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按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2.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或招标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或进行投标:

①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投标)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请材料”部分)

②推荐单位对申请(投标)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

③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④按A4纸张大小将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⑤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申请(投标)书面材料、软磁盘一次性邮寄管理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其软磁盘可通过访问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辅助的网上申报。材料寄出后,一般不得更改和补充。

管理中心不接受企业或推荐单位来人报送的材料。

管理中心的通讯地址:北京3815信箱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

联系电话:68515522

邮政编码:100038

E-mail:shoul@innofund.gov.cn

创新基金的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或

www.innofund.com.cn

3.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或投标创新基金招标项目,均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贷款贴息的,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机构和专家对该报告的论证意见(须附论证专家名单)。

③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⑥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高新技术企业须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地方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对①、②、③项要求的内容,还须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4.推荐单位 企业提出的申请或进行投标,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为熟悉项目及企业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单位须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其它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5.申请咨询和申请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有关文件、申请程序、申请要求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和磁盘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询和索取。

四、申请受理

1.受理单位

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2.受理处理

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管理中心向申请(投标)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推荐单位。对发予《不受理通知书》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中标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自该项目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并抄送推荐单位。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管理中心将酌情负责保存或销毁。

3.受理情况查询

企业可通过企业法人代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点上在线查询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的状态信息。

推荐单位可通过推荐单位代码(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荐单位信息表》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在线查询所推荐的申请项目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的所有状态信息。

五、监督管理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将在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布,同时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和推荐单位,并与企业签订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理”)。

1.监理内容

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

2.监理要求

①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承担企业”)应自觉接受管理中心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

②承担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中心委托的信息汇总部门如实上报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含软盘)以及相关附件,并同时抄报推荐单位。

③创新基金的监理工作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辅助完成,承担企业可以在线接受监理指导、获得监理要求、查询监理结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合同作出继续执行、调整或中止等相应的处理。

3.合同变更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担企业需对合同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合同时,应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部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监理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监理信息表格、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点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5.投诉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会对创新基金项目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对立项或实施过程中有重大争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违约处理

承担企业如有严重违约行为,管理中心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企业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基金支持的剩余经费如数返还管理中心。同时,将取消该企业以后三年内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资格。

六、项目验收

1.验收时间和依据

在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管理中心依据合同书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③创新基金研究开发项目取得的成果情况;

④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⑤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3.验收程序

①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内,向管理中心报送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

②管理中心收到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后,将根据项目情况,分别以书面审查、委托地方科委审查、管理中心组织实地审查等三种方式,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③经审查后,管理中心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并拨付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并视情况拨付或减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停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

4.验收表的获取方法

验收表及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以从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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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200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创新基金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营造环境建设为目标,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补助基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方式予以支持。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申请知。

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第一章 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创新基金本重点支持范围是《2008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

(二)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项目;3.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

4.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新项目。武汉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服务,博士级专家持笔,可提供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229-1号智源财富中心A座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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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一)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不支持的项目。

(二)不支持的企业

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类型和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基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类型的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4.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

5.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营业收入。创新基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

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的执行期可以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6.有地方政府或部门的支持资金。对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未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资助金额不得低于创新基金支持的金额;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7.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8.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二)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2008贷款贴息项目以2007年4月1日起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支持武汉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服务,博士级专家持笔,可提供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229-1号智源财富中心A座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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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未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资助金额不得低于创新基金支持的金额;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4.企业和项目得到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创新基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

5.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三)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围绕每国家和地方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2008年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主题,选择有显示度的重点产业、行业进行支持。重点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承担重点项目的企业应是高成长性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资助,并项目验收合格;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

申请重点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重点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地方支持金额应达到或超过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金额;西部地区可以减半。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

(四)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小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且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创新基金对选择的具备有专业孵化功能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抚育能力的机构继续作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推荐工作;对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内设立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申请项目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以后,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

其余符合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推荐单位进行推荐,企业注册时间为2007年5月1日以后,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创新基金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和推荐单位申报的项目都应与国家资金等额支持,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五)欠发达地区专项试点

在全面总结2007年开始的对于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欠发达地区专项支持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并增加贵州、广西作为试点单位。西部欠发达地区专项试点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产业特色,制定三年发展规划,从确定的支持范围内提出申请项目,基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此类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申请程序及支持方式同一般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第二章 管理单位和服务机构

一、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1.研究提出创新基金支持重点方向和工作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审查;

2.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管理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武汉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服务,博士级专家持笔,可提供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229-1号智源财富中心A座603室

邮政编码430072 网址:

E-mail:abouey@188.com , zhaolian@188.com

电话:(027)87387922

机构的资格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3篇

1 国内外有关创新基金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 耐尔逊和劳斯威尔等为揭示创新与政府间的关系, 对技术创新基金政策进行了初步研究[2];1987年, 英国学者Freeman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3], 并认为企业研究与开发、教育与培训、产业结构、政府干涉是其中最基本的四个要素;1988年, 瑞典经济学家Lundvall B呼吁“重视和研究技术创新支撑环境”, 认为创新的成功和失败取决于国家调整其社会经济规范以适应技术经济要求[4]。在这一时期, 许多学者都认同这样的观点:创新被企业之外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结构性地决定着”, 更受制于一个国家的政策环境和支撑结构[5]。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 国外学者针对几次区域性金融危机的爆发, 尤其是2007年以来源于次贷危机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普遍认为技术创新基金的发展不仅可以为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 更重要的是创新基金可以增强国家抵抗金融危机等外部不确定性冲击影响的能力, 因此创新基金发展具有广泛的意义[6]。

我国学者对创新基金的研究始20世纪90年代初, 其内容主要涉及技术创新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国际比较研究两个方面。黄鲁成[7]、傅家骥[8]、马毅[9]、曹春阳[10]等对技术创新政策的特征、制定、实施以及影响因素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 认为技术创新政策是以国家为主体, 通过借助市场机制、弥补市场机制不足、维护市场机制功能发挥的方式调节技术创新活动, 具有技术和经济的双重属性。它是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联系的桥梁, 影响技术创新的政策因素包括折旧政策、税收政策、补贴政策以及相关法律和制度性规定等。余珊萍等从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技术创新计划的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技术创新金融与财政政策的扶植方面, 对发达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了比较, 并结合我国的国情, 指出了我国的差距和需要向国外学习与借鉴的做法[11];汪莹等系统地总结了中、美、日三国在各个发展时期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12];彭国甫等从比较关系的角度分析了美国、日本及欧盟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系统中金融支持和风险投资制度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并对国内创新政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13]。

2 创新基金的发展现状

2.1 创新基金的产生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产生源于1998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 亚洲国家在危机时受到普遍冲击, 但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受到的影响则普遍相对较小, 如新加坡和我国的台湾地区等, 而以大型企业为主的韩国等国家则损失惨重。受此启发, 我国科技部和财政部经过系统调研考察, 于1998年起草了《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并于1999年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准, 自此创新基金正式启动。

创新基金成立后, 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 属于一项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用于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 为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起铺垫作用。随着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对基金的宣传, 使全国的中小型企业越来越了解技术创新基金的宗旨和运作模式等。

2.2 创新基金支持方式的分类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的不同特点, 创新基金从2005年的一般项目支持资金发展为今天的引导资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资金、一般项目支持资金、重点创新项目资金。其支持方式也由最初的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增加了资金投入。支持领域从最开始的基础领域发展到现在的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 2008年又新增加了高技术服务业。

2.3 创新基金的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的必要支助, 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培训费和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贷款贴息: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 形成小批量生产, 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立项后, 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款单据核拨的贴息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的贷款 (近期完成投资额加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 的实际利息计算, 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人民币;设立地方资金的地方支持额不低于35万元, 在匹配资金中地方匹配的金额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的100%, 西部地区减半。

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 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他资本投入。创新基金资本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的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 创新基金投入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2.4 创新基金取得的成效

创新基金自1999年成立以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 得到了迅猛发展,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对推进科技创新和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科技中小型企业界产生了积极影响。10年来, 创新基金作为一种中央政府的引导基金, 通过资金投入的多样性和支持领域的广泛化, 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搭建起了重要的融资平台。

创新基金成立之初即得到国家支持款项81.6万元, 当年收到3329项申报, 其中立项1089项, 共计资助资金8.16亿元。随后, 创新积极申报量、立项量和资助资金均稳步上升。截至到2008年底, 10年期间创新基金共获得中央财政投入76.5亿元, 批准14450个项目立项, 共资助1.2万家中小企业。

实践证明, 创新基金工作实施的10年左右时间,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企业实力显著增强。正是源于创新基金的支持, 一些名不见经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才有机会发展壮大, 成为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高科技产品生产能力与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

3 创新基金存在的问题

3.1 资金的拨付方式不够科学

基金管理中心规定“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 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的资金 (第二次拨款) ;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给付息, 单据核定的应按贴息数额拨付80%, 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 (第二次拨款) ”。但是, 这样的拨款方式没有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总额。对支持资金较少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式, 而对1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持项目, 采用多次监管和多次拨付相结合的办法显然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

3.2 资金支持的数额少, 不能满足创新项目的需要

创新基金虽然叫基金, 但它的支持模式并不是真正的基金, 而是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畴。从支持金额上看, 19992008年底平均支持额占申请比例的18.6%, 而各年支持率变化幅度较大。在申请额较大的年份 (2000年和2002年) , 由于支持的比例偏小 (12%13%) , 可能在以往年份按正常的标准可以获得支持的项目, 在这样的年度里就不可能被立项。如何开拓资金来源, 提高基金的支持率, 或在支持率偏低的情况下, 以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金, 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应是创新基金的努力方向。

3.3 创新基金后续监管理

创新基金监理行为仍然属于项目的一般性管理范畴, 主要是协助国家科技部对项目进行管理。在监理方式上, 由企业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和年报是主要的信息来源。地方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意见表》也以企业的《监理信息调查表》为参考, 最主要的日常监理工作没有细化, 基金管理中心自行组织的实地抽查项目数所占的比例也很少。

4 对策和建议

4.1 完善创新基金资金的划拨机制

创新基金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创新项目的不同特点进行支持。如创新基金可采取小额资助方式, 扩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的支持数量;对成长期、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则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适当减少支持数量, 从而使创新基金在支持企业数量和资金强度上形成对应的“正三角”和“倒三角”格局。这样既解决了创新源的问题, 也能培养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

4.2 拓展创新基金资金的来源和渠道

针对当前创新基金资金来源较为单一的问题, 应充分发挥该基金作为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 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吸引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的投入, 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杠杆效应, 进一步拓展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创新基金的发展壮大同样可为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带来利润, 如果能产生良性互助效应, 不仅可发展壮大创新基金本身, 经济社会也可以获得良好的回报。

4.3 完善创新基金的监管体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4篇

新材料是《指南》重点支持的高技术领域,其中,纤维是高分子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纺织、信息、航空、汽车、环保、卫生、建筑等领域。《指南》明确提出支持新型成纤聚合物开发,应用新型成纤聚合物制备的具有特殊性能或功能的纤维及制品;高性能纤维(碳纤维、芳纶、聚苯硫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及其原料、半成品,高性能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环境友好、可生物降解型纤维及制品;高性能及多功能复合产业用纺织品材料;差别化纤维开发及应用。

在先进制造技术方面,《指南》提出支持纺织行业专用设备,包括高性能驱动、智能控制、高可靠的纺织机械专机和专用配套部件;线测控系统与高性能的产品检测仪器;数字化纺织机械和绿色纺织机械。不包括性能一般的普通纺织机械。

针对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指南》提出开展纺织等重点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支持纺织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低排放”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开发。

据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专项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2013年《指南》明确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八大重点领域技术方向。

创新基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重点突出、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技术创新。2013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项目;围绕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的创新项目。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和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郝杰)

陈树津赴东华大学考察科教工作

5月27~28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陈树津、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倪阳生、纺织之光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张翠竹等领导赴东华大学考察科技和教育工作。

在教育座谈会上,陈树津听取了学校有关纺织之光教育奖项评选的汇报,东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淑慧介绍说,纺织之光教师奖、学生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对促进纺织人才培养、推动学科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她表示,东华大学将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激励学生热爱纺织,促进教师聚焦纺织业重大需求,解决行业重大课题,为企业培养更多更好的纺织人才,以此回报企业的捐助。

陈树津对东华大学纺织之光教育奖评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东华大学一直是行业教育的标杆院校,在纺织之光教育奖评审中程序严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审工作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每年培养出大批行业需要的人才。陈树津表示,纺织之光科教基金会要继续扩大影响,要在行业内大力宣传获奖教师、学生的业绩,推广教育教学成果,还要跟踪获奖学生走出校门后的成长之路。在纺织之光的影响下,促进学校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为建设纺织强国贡献力量。

在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汇报会上,东华大学副校长俞建勇等4位教授介绍了由纺织之光资助的4个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进展情况。俞建勇表示,纺织之光科教基金会的资助为这些项目的突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东华大学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基础研究项目尽早出成果。陈树津表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高度重视基础研究项目,将密切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全力配合学校的科技攻关,为项目的最终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服务。(郝杰)

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启动

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获悉,为推动纺织行业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创新企业的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更多的纺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纺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促进纺织行业科技进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决定在全行业继续开展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企业申报即日启动。

凡符合《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企业,可通过各级行业协会申报,也可自行向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0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批准,并为获 “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和授牌。

据了解,纺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开发方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得低于3%,并建有省部级以上技术开发中心,或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郝杰)

“联胜杯”第八届全国染色学术研讨会召开

由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主办、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染整专业委员会承办的“联胜杯”第八届全国染色学术研讨会于5月16~17日在江苏苏州召开。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染整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卢润秋,苏州联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涂胜宏,东华大学教授宋心远,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高级顾问章杰,染整行业知名老专家到会。来自上海、北京、内蒙古、山东、浙江、江苏、广东、河南、河北、福建、山西、安徽、湖北、四川、台湾等省市的160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卢润秋为扬州江都印染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颁发了“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技术研发中心”牌匾。授牌仪式后,东华大学教授宋心远做了题为“涂料染色与节能减排”的专题报告;章杰做了题为“禁限用重点危害化学品的新动向和替代品”的报告。中国纺织科技暨人才服务战略联盟副理事长陈立秋、常州市新浩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浩然、苏州联胜化工有限公司染色项目工程师贾红军分别做了题为“提高染色工艺品质亟须张力控制”、“多组分纤维织物一浴法染色的实用技术 ”、“联胜染色”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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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既有最新的科研学术报告,也有企业实际生产问题的互动讨论,大会交流和互动讨论气氛热烈,参会代表从不同的角度都能够有所收获。(谭凯)

脚踏实地推进干部队伍培养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人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5月27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人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纺联今年的中心工作,加强内部建设,更扎实地做好今后的组织人事工作。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勇,副会长孙瑞哲,顾问宋冬菊,党委副书记、常务副秘书长陈伟康,纪委书记兼人事部主任王久新,以及中纺联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近8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伟康主持。

会议开始,与会者就加强中纺联各单位的内部建设,特别是在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了交流。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将制度建设作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础,制定了50多项制度,其中涉及人力资源的就有20余项,在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方面成效卓著。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坚持新员工实习制度,3个月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实习期、以师徒结合的方式培训新员工,将提高员工素质落实到基础工作中。

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重视加强基本制度的建设,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制度,为培养和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从制度上给予保证。如:出差报销时要附出差总结并提供到办公平台等细节,将制度不断细化,同时领导带头使得制度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中国服装协会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搭建完善的选拔、交流、培养、使用人才的机制,制定良好的员工发展规划,完善的薪酬体系和奖惩机制,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9项指标对员工进行不同层次的综合考评,并将这些考评与评优、奖罚结合,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方法,强化管理工作。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通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尊重知识,崇尚技术,推动行业高素质技能人员的培养并由此贯通中纺联加强人才培养的思路,强化自觉性,得到更多启发。。

中国纺织出版社通过转变人事工作的理念和管理手段,用感情、待遇和事业留人,吸引有共同价值观念的人的坚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则重点关注如何实现单位与员工个人的共赢,使制度在员工中得以自觉、自发的执行。

之后,王久新对整个中纺联的纪委、党建和人事工作进行了总结、布置并提出要求。宋冬菊在会上指出,人社部将“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2013年的工作主线,这也是中纺联组织人事工作的主线,各单位一是要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二是要积极探索建设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努力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干部。

王天凯指出,当前行业和中纺联所面临的形势,使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同时,各单位要注意一是发扬民主集中制,要坚持按程序办事;二是脚踏实地推进“懂行业、有思路、肯干能干”年轻干部的培养;三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注重讲大局、善沟通;四是重视廉政建设,提高防范意识。

会上,陈伟康还宣读了《关于加强中纺联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最后,王天凯与部分单位领导签订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潘峰)

把握宏观大势 提高服务水平

中纺联召开“当前经济形势分析与政策”党员学习会

“我国经济正处于从接近10%的高速增长阶段向7%左右的中速增长阶段转换的关键时期。”5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举办的党员学习会上分析说,我国经济原有的平衡被打破,需要重新寻找并建立新的平衡,经济运行总体形势还比较脆弱。

风趣生动的语言和详实的数据分析,让党员学习会气氛热烈,并引来了阵阵掌声,现场更是座无虚席。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勇、副会长孙瑞哲、党委副书记陈伟康、纪委书记王久新出席会议。

余斌此次演讲的题目为“当前经济形势分析与政策”。他从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阶段转换的关键时期、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状况以及关注当前突出问题,谨防叠加效应冲击等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经济的形势和政策。

他在演讲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仍然面临着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并存,金融领域存在着潜在危机等。在此背景下,预计今年我国经济增长有望略高于7.5% 。

他最后强调,我国宏观经济仍处在增长阶段转换和寻找新平衡的过程中,呈现中长期潜在增长率下降与短期回升动力不足的交织状态。今年余下时间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既定方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稳需求、调产能、守底线,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欧阳潇)

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对接会举行

5月25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转移办公室主办的虎门·红安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对接会在湖北红安县举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转移办公室、湖北红安县政府、广东虎门镇政府相关领导以及东莞市纺织协会代表、红安县经济开发区部分纺织企业代表40余人出席会议。

会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纺织产业转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峻提出,希望虎门、红安两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交流,互通有无,把中国中部轻纺服装之都打造成现代纺织园区。红安县副县长刘堂军介绍了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县经济开发区产业状况,以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等有关情况。与会领导和企业家们还就沿海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方向、纺织产业链延伸和向内地产业转移等方面展开了讨论和交流。通过这个对接交流平台,企业家们互通有无,相互借鉴,收获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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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和红安各自特色明显。虎门拥有上规模的服装企业1000多家,具有显著的区域经济特色。全镇服装生产量达到2 亿件(套),销售总额近140 亿元。拥有织布、定型、漂染、拉链、绣花、 纽扣、配件等服装产业配套行业上百家;有中国女装名 镇”称号。

而红安,坐拥大别山,毗邻武汉,周边百公里内有300万人口,其中在外打工者近50多万,据统计从事与纺织有关的劳动力就有30多万人,土地资源丰富,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投资商。

会后,与会代表考察了建设中的中国中部轻纺服装之都及汉川服装工业城。(侯宝杰)

中丽制机“红五月”竞赛见成效

化纤市场主导产品涤纶丝因前期受价格大幅回落的影响,下游企业的加弹、织造等领域的需求有所减少,这也直接影响了化纤纺丝机的关键部件喷丝板的生产和销售。

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北京中丽制机喷丝板有限公司应对挑战,以科技创新、采用新工艺、降低成产生本,加大产品市场竞争力。

日前,公司拿到了上百万元的订单,在 “红五月”开展了劳动竞赛,激励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图为员工正在抓紧生产。

(程力秀 文/摄)

美棉携手布克兄弟推广奢华纯棉制品

近日,美国知名服装品牌布克兄弟(Brooks Brothers)携手美国国际棉花协会及美国彪马棉协会分别在西安和成都举行了两场2013年春/夏季服饰发布会,推出全新 Supima 棉制运动服饰及家居布艺系列。该系列采用美国Supima 长绒棉,其面料不仅柔软光滑,还具有柔韧、抗起绒和耐穿等实用特点,颇具奢华特性。

布克兄弟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克劳迪欧·戴尔·维奇奥表示:“Brooks Brothers 拥有悠久丰富的历史,工艺精湛且仅选用最优质的原料。我们认为,纯棉制品不仅穿着舒适,还能显示奢华感,且手感柔韧、经久耐穿,这正是消费者所期待的穿着感觉。”

对于此次合作,美国国际棉花协会中国地区总监毛凯琳表示:“采用美国彪马棉生产的服装能够充分展示Brooks Brothers品牌的卓越品质,也表现了该品牌对美棉的高度信赖。此次合作是美国国际棉花协会和美国的标志性品牌布克兄弟, 以及世界优质长绒棉美国彪马棉强强合作的开始。”

美国彪马棉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esse Curlee先生强调:“中国是美国彪马棉最大的原棉进口市场,并且中国众多顶级纺织厂对于美国彪马棉的高品质非常认可。我们希望通过与布克兄弟的合作,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美国彪马棉制成的衬衫和毛衣等纺织品。”(郝杰)

凯盛家纺秋冬新品唯美发布

5月20日,凯盛家纺在时尚之都上海举行了2013秋冬新品发布会。当晚七点,发布会在凯盛家纺上海江宁路旗舰店户外广场璀璨上演,演绎了米兰、丘比特、罗马、威尼斯、狄安娜五大风格,浓郁的欧陆风情令人沉醉。广场上人山人海,挤满了观众。

据凯盛家纺品牌主管杨英介绍,本次凯盛秋冬新品重在表现灵动感,材质上精选磨绒、天丝、贡缎等面料,拥有柔软、透气、保暖的亲肤触感,一扫秋冬的厚重与沉闷,为人们打造轻松愉快的居家生活。在秀台上,米兰风格的绚烂色彩,丘比特风格的喜庆搭配,狄安娜风格的圣洁妩媚,威尼斯风格的柔软简约,罗马风格的高贵优雅,都令人眼花缭乱。

本次新品发布会还展示了时尚家居服和臻品芯类精致的面料、设计及做工。还记得2012年冬天,范冰冰与王菲身着羽绒被服,引各大媒体疯狂报道;而本次,美丽模特们身着由乌克兰大朵鹅绒被改制的羽绒被服,演绎冬季时尚美丽不再冻人。(文中伟)

德州恒丰集团宁夏恒丰纺织开工

近日,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锭纺纱项目一期工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毛纺织园举行开工仪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委书记赵永清、利通区区委书记石瑞林、区长马维敏及吴忠市市委市府和利通区区委区府有关部门领导、德州恒丰集团理事长苏建军、党委书记马保东、陵县恒丰纺织总裁、宁夏恒丰纺织董事长罗东义等出席了开工仪式。

开工仪式上,苏建军介绍了恒丰集团的发展情况以及宁夏恒丰纺织的投资建设规模,并对吴忠市和利通区对企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马维敏高度肯定了恒丰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并表示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借恒丰速度,充分展示利通风采。

据介绍,宁夏恒丰纺织是吴忠市2013年重要的招商引资落地工业项目之一,是利通区毛纺织园区最大的投资项目,主要生产各种高档精梳纯棉、羊毛、羊绒及其他动物纤维混纺纱线、各种功能性新型纤维纱线,是一家具备生产高科技纺织产品的企业。苏建军表示,该项目一期工程7.5万纱锭新设备将于2013年底竣工投产,二期7.5万锭工程将于2014年完成,同时在2015年和2016年还将分别新上7.5万锭,最终在利通区形成30万纱锭规模。(赵国玲 黄磊)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5篇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创新基金本年度重点支持《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二、管理单位 三、项目申请 四、评审、立项及监理验收 五、查询及投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6篇

一、支持类型

2010年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二、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2009-2010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无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 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拥有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 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线路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 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已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且项目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应有一年以上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企业领导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企业上应盈利,且上缴税收20万元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如农业、软件企业除外)。

(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的对象

(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程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2)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4)市民营科技“百星企业”、区重点民营科技企业。(5)已经获得银行贷款的“贷款贴息”项目和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的项目。

4、创新基金项目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已经上市的企业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3)《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无偿资助)两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

(2)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以内。

(3)企业资产总额不高于10000万元;企业上销售额一般不超过10000万元。

(4)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项目执行期。

2、投资补助(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企业在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所面临技术风险的必要补助。

(2)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一般不低于2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三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区财政给予资助的项目。(3)企业资产总额一般不高于5000万元;企业上销售额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及上缴税额。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药品项目除外,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获得临床批文、获得新药证书、获得生产批文等)。

四、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领域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2010年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符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主题,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申请重点项目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资助且项目验收合格,或入选武汉市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3)企业至少有三年以上的运营时间,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010年申报企业3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2009企业销售收入-2007企业销售收入)÷2007年企业销售收入×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净利润÷2009平均净资产×100%)

五、创新基金的申请程序

在同一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已经获得过两次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只能申报重点项目。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项目的申请时间为:自本须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今年首批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申报企业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网络注册:项目申报企业首先分别在国家创新基金网((8)在市级立项项目中,武汉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基金。

3、附件材料

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均应提交以下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2009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等)以及申报时上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申报重点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2007审计报告原件。

(3)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签署承贷意见。并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4)项目申报企业应提供如下证明项目创新性和知识产权的文件:

①发明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之一;

②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测试、检测报告;

③2009年4月1日以后由市级以上具有资质的查新机构所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④用户报告;

⑤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5)高新技术企业需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7)区财政予以资助的项目,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8)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创新基金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4、申请咨询和申请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创新基金有关申请程序、基本要求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可登陆武汉市科技局网民营科技专栏和创新基金专栏查阅、下载。

联系方式:

1、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淳、杨春生、陈光辉、蔡龙辉、王子麒 联系电话:65692210、65692217、6569221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7篇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2009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在科技部2010年指南没下发之前,暂时以2009年指南为主)。

(二)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急需经费而融资渠道不够;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3.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4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创新项目;5.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不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0万。

(二)一般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2010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2)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3.符合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一般创新项目不予受理。4.一般创新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所有申报的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三)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围绕每国家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2010年重点创新项目继续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对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尤其是纺织轻工等行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的支持;加强对能源、资源、环境、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项目的培育;必须符合《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对于《指南》中明确提出的“本重点创新项目优先支持的内容”给予优先支持。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申报工作由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将地方重点支持的项目推荐给管理中心,可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额度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60%。

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创新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3.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4.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010年申报企业3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2009企业销售收入-2007企业销售收入)÷2007年企业销售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净利润÷2009平均净资产×100%)

5.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6.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支持,且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

7.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2008、2009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8篇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特征及性质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 建成周期短, 决策机制灵活, 管理成本低廉, 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 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 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因此, 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 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 从本质上而言视同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 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 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加快提高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定位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 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 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 并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 通过创新基金的引导, 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 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 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 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式

创新基金将突出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前的技术创新行为的支持和对高端技术开发项目的支持, 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方向,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创新基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一是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二是当前市场急需的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 围绕国家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项目;三是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 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四是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五是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 尤其是毕业大学生、研究生 (包括海外留学生) 在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等创业服务机构内的创新项目。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 创新项目可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 (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 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重要作用

1) 加快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和财力有限, 而创新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又使这些企业很难通过一般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尤其是那些正在起步期、技术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大多处于融资空白。创新基金直接的资金支持, 有效地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面临的资金压力与困难, 加快了研发阶段项目的开发进度, 使技术较为成熟的一批创新性强的科技成果得到了迅速转化, 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 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由于创新基金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 因此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而这些企业又影响和带动了其他一些企业, 为扩大创新基金影响、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等起到很好的作用。在创新基金的带动下, 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 这些政策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发展,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 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 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为了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企业均加强了项目管理的力度。创新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模式也同时促进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规范化运作, 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保障了项目的实施和产品的质量。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 推动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培育和增强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意识和能力, 加快了产品的系列化和升级换代步伐, 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得以快速成长。

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建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10年来, 创新基金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面向未来, 创新基金任重而道远, 建议今后创新基金着重做好以下3点工作。

1) 积极引导和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 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基金管理运行模式。

坚持市场导向, 依靠和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 是创新基金管理新机制的特点之一。在创新基金的运行过程中, 通过大量中介机构 (如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机构、各类咨询、投资、顾问公司、培训认证机构等) 的积极参与, 构成服务支撑体系。一方面, 通过企业和中介机构之间的自主双向选择, 为企业进行申请基金项目提供材料编写、组织推荐等咨询服务, 这主要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另一方面, 一部分经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审查认可的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中介机构, 受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 为基金项目审理提供咨询服务。这是基金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中介作用, 使公共资源 (财政资金) 的配置社会化、合理化、公正化的一种管理手段。

2) 充分认识和发挥创新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创新基金的目的不是引导各地都来争取项目, 而是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创投基金公司以及战略投资者将资金投向这块极具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群体, 形成科技型企业的资金链, 使创新基金形成乘数效应, 逐步建成以市场化为目标的创新基金社会化协作体系, 促进国家与地方形成合力, 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群体发展, 创新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才得以充分体现。

3) 强化创新基金对企业早期阶段的支持, 同时完善项目评价机制。与成长期企业相比, 初创期企业希望得到创新基金支持的愿望更迫切, 支持初创期企业的意义也更重大, 所以, 创新基金可以用小额资助方式, 扩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的支持数量, 对成长期、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则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适当减少支持数量, 从而使创新基金在支持企业数量和资金强度上形成对应的正三角和倒三角的格局。完善项目评价机制,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章程和法规, 包括明确创新基金的评价标准、投放比例以及企业评价标准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精选8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第1篇【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发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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