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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通知范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经济工作通知范文(精选14篇)

经济工作通知 第1篇

春节值班工作通知-春节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XX月XX日——XX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XX日XX日XX日为法定假日,将XX日(星期X)XX日(星期X)XX日(星期X)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XX日(星期X)XX日(星期X)XX日(星期X);XX日(星期X)照常公休,XX日XX日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妥善处置好各类群众信访事项,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值班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节日的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带头值班。各单位值班安排表务必于年XX月XX日前送达区政府办公室。

二、切实执行值班制度

各单位部门设置的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确保畅通,遇有情况能够及时呼应。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放假前夕,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检查财务室仓库档案库以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对内部主要部位巡查一至两次。区政府两处集中办公区域(区政府大院XX路XX号)由区机管局组织巡查。

四、认真执行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如遇上访或群访事件,请各单位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同时向区信访办领导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情及处理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

2、如遇突发事故和事件,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置,并立刻按序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并简要说明事情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3、辖区内或本系统节日期间总体情况。

(二)报告形式

重大事项报告须采用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一般事项可以电话报告。

(三)报告时间

每天下午3:00前,报告当天总体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区委区政府春节值班安排表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XX年XX月XX日

经济工作通知 第2篇

省委、省政府定于xxxx年10月11日在xx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新举措,抓住和运用好湖北黄金十年机遇期,营造企业你追我赶、各地竞相服务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奋力推进全省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xxxx年10月11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东湖国际会议中心荆楚会堂(东湖宾馆内)

会议住宿:洪山宾馆(xx市武昌区中北路洪山宾馆特1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二)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书记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药监局、人行xx分行、湖北银监局;

(四)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发银行省分行、工商银行省分行、农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银行省分行、建设银行省分行、省农信联社、进出口银行xx分行、农发行省分行、交通银行省分行、招商银行xx分行、民生银行xx分行、光大银行xx分行、华夏银行xx分行、中信银行xx分行、兴业银行xx分行、浦发银行xx分行、广发银行xx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xx农村商业银行;

(五)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首批入选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的民营企业家(名单见附件2),各地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3,具体参会企业由各地市确定);

(六)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联主席;

(七)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主任,中小企业科(处)长;各县(市、区)经信局长;

(八)湖北日报、省广电总台派记者参会。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10月10日下午到洪山宾馆报到,在汉单位参会人员于10月 11 日上午8:10前到东湖国际会议中心荆楚会堂参会;

(二)各金融机构的`参会人员由湖北银监局负责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联主席,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主任(局长),参会企业家由所在市、州、县政府负责通知;

(三)请各参会单位于10月9日下午12:00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

附件:1.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名单

2.首批入选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的民营企业家

3.各地参会重点民营企业名额分配表

4.参会人员回执表

经济工作通知 第3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开展水利施工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备案工作。具体事项请参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cweun.org/show.php?cid=11&id=541)。

关于做好会刊通联工作的通知 第4篇

坚持正确导向,开拓创新,办精品会刊。《企业文明》杂志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三贴近”原则,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工作大局,把反映和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发挥权威性、广泛性、连续性的优势,继续办好独家策划等栏目,深入进行纵深报道。要深入企业,贴近读者,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层次、水平和编排艺术,提高会刊的综合质量,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各会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会刊工作。《企业文明》是中央企业党建政研会会刊,也是国资委党委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工作载体;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惟一的一份公开发行的刊物,也是中央企业与各级研究会、广大干部员工交流工作、展示形象、发表成果的舞台和园地。各会员单位要珍惜和爱护这块园地,继续做好会刊的有关工作。要积极为会刊组织和撰写稿件,提供有宣传、推广价值的经验和线索;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通联站,已经建立通联站的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没有建立通联站的要确定专门联系人,以便与会刊保持通畅、稳定的联系渠道,要积极参加会刊举办的有关活动,对会刊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会刊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经济工作会议的通知 第5篇

1.各功能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分管负责人。

2.塘下镇所属各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

3.市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4.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合办(招商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人行瑞安市支行、银监瑞安办事处、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含基层站所)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5.涉工涉贸行业协会及商会、相关企业以及行业创新平台负责人。

6.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7.各乡镇(街道)经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地点

定于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政会议中心大会堂召开。

三、其他事项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会,认真组织落实好参会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带队,提前15分钟入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大会将组织会风会纪督查。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24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通过OA系统“会议反馈栏”报市委办公室(联系人:张敏,电话:65812507)。

请新闻媒体派记者参加。

参加会议的市直属有关单位名单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委办公室、市考绩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瑞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侨联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防办(民防局)、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市温瑞塘河管委会

市经合办(招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二轻联社、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办、市三改一拆办

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的通知 第6篇

经县委研究,定于20xx年2月17日召开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2月17日,会期半天,上午8:00-12:00。

二、会议地点

县影剧院

三、参加会议人员

1.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全体在职县级领导,县委、县政府副调研员,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曾担任过正县级实职的离退休老同志;

2.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长助理(留一名班子成员或乡镇长助理值班);

3. 县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含双重管理单位,各单位留一名班子成员值班),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直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含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

4. 受表彰并上台领奖人员;

5. 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

6. 引进人才代表、大学生村官代表;

7. 部分党代表;

8. 五项重点工作有关人员;

9. 工作人员、媒体记者。

四、有关要求

1. 与会人员必须按大会要求按时到会,任何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需请假的,须书面向县委办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2. 与会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明确专人值班。

3. 各单位限带2台车到会场。

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

经济工作通知 第7篇

作的通知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xx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市教委学生处和海淀区武装部工作安排,xx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院征兵工作,顺利完成征兵任务,现将相关情况及事宜安排如下:

一、征集条件

我市今冬征集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为xx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xx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办法

从xx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男性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应征(http:///,下同),男性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报名应征,往届高校毕业生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女青年在网上报名应征,应征时间截止到11月5日。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的军龄一律从

12月1日算起。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优待政策

1.**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给予优待。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xx年(含本年份)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地高职和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xx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2.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国家和**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市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

3.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手续;对服

役年满xx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优先,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受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4.公务员考录。根据全市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计划,协调有关区县局级单位,拿出一定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也可以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5.事业单位招聘。结合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

6.国有企业招聘。结合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量的岗位,定向

经济工作通知 第8篇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的目标,以深化实施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为核心,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制止各种清单之外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以实施清单制度为中心,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

1. 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按照规范的格式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相关收费部门适时公开收费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2. 整合中央和各地区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建立全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服务平台,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3. 比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探索对涉企监督检查、保证金建立清单制度,逐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项目,并将保留项目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罚款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工商总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以整治“红顶中介”为重点,进一步清理取消与行政职权和垄断挂钩的不合理中介服务项目

4. 全面落实“红顶中介”收费监管有关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404号)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结合审改部门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规范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服务,破除各种指定实施机构的垄断行为,严禁借监督检查名义设立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切开中介服务收费与行政职权的联系。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妥推进脱钩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与行政机关分离,从源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5. 结合相关税制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基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6. 继续规范进出口、金融、建设等重点领域收费。

巩固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成果,查处国际班轮运价备案违规行为,加大市场监督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竞争环境。继续促进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整顿各种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清理投资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压减各种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制止与行政职权挂钩的垄断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牵头)

(三)以查处曝光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7. 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取缔各种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制止各种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征收的行为。清理规范各种依托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服务行为,制止行业协会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依托行政职能向企业收费的行为。制止借公共活动及其他名义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强制要求企业订购报刊杂志、强制要求接受指定服务并付费、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制止向企业乱检查、乱罚款的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8. 完善企业举报查处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受理企业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对确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四)以加强督促检查为推手,进一步促进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落实

9. 抓好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督促落实。

建立政策跟踪督促制度,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要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将取消、调整、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逐项落实到位,形成扶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配合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1 0. 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以及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要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并督促进行整改。2016年四季度,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专项督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落实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重点任务。(审计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负责)

(五)以调查宣传评价为手段,进一步夯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基础

1 1.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联席会议将从二季度起组织开展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请各地区继续组织企业做好调查培训和填报工作,逐步扩大调查样本,提升调查质量,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负担评价工作,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企业负担合理区间、企业满意度测评、解决企业办事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1 2. 加强政策宣传。

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对惠企减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重点要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和熟悉清单。联席会议将于三季度组织举办第五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请各地区、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并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1 3.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各地区加快保护企业权益立法建设,逐步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继续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在调查、反映、解决问题上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区域交流,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抓好工作衔接和督促落实。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本地区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实。有关方案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协同配合。

要主动做好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地区减负办还要主动向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争取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

要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还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代章)

经济工作通知 第9篇

一、从2015年6月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提高到900元/月·人。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

二、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含见习补贴)不少于1200元/月的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人。

留用率是指见习基地在一个考核期内(上年7月至当年6月底),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见习期满是指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期限结束。见习基地在见习协议期内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视同见习期满。

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在考核期终了后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见习期满人员花名册、留用见习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见习基地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见习留用情况符合补贴条件并在2015年内提交申请的,各地要按规定落实补贴资金。

三、非驻邕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及补贴发放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四、其他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经济工作通知 第10篇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是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消费的旺季。有效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设“平安徐州”、“和谐徐州”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传节日期间,各地要利用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检查针对“五一”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对儿童食品和饮料、旅游景点周边食品经营企业和网点、餐饮食堂、商场超市等重点品种和环节,以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并严厉处罚。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城郊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黑窝点”,确保食品安全。

四、密切配合各级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加强对节目市场的检查和监控。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系统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经济工作通知 第11篇

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转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当前,汛期已经来临,水害防治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为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马培宇任组长、副局长向远长、罗腾富任副组长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渝煤监办„2011‟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要求,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雨季三防

通知

石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渝煤监办„2011‟184号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渡汛平安、生产安

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市即将进入自然灾害严重的雨季和汛期,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防汛意识和超前预防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谋划,早准备,超前部署安排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煤矿安全渡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水害隐患

(一)摸清矿区范围内水害情况。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并将相邻矿井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煤矿企业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经常观测井下涌水量,认真调查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发现异常涌水,必须查明原因并向区县(自治县)煤矿监管部门或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汇报。

(二)根据通风系统、生产系统的需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掘、巷修工作面必须制定“雨季”顶板管理专项措施,保证工作面工程质量,加强支护和顶板插背,严禁缺柱少梁。对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修工作面的顶板水加

强治理,对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加强支护,严防冒落和垮塌。加强大巷、石门、主要倾斜巷道的维护,水沟、水仓的清挖,以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三)认真检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发现损坏、老化等问题,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要加强排水管路的管理工作,严防阀门随意关、开,影响排水设施的正常排水;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和防水系统性能测试,确保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进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线要检修好,加强对杆塔周围滑坡地带的观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的正常供电;加强运输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以确保正常生产和防排水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四)认真做好防雷电工作,完善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入井电缆、管路、轨道和皮带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夹板,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试验报告必须妥善保存,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必须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工作人员对变电所的各项操作一定要规范并配戴必要的防护工具。

(五)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煤矿,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防止地

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加强对原煤堆和矸石山的挡防和管理工作,疏通水沟,修筑防洪沟,防止暴雨、洪水将煤堆冲失及矸石山出现滑坡。

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结合深化“四大行动”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彻底地整改并消除隐患。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认真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 各地必须把雨季“三防”工作作为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结合雨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工程治理计划、检测试验计划、抢险队伍建制、应急抢险预案、抢险物资储备、领导值班计划、通讯联络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强化雨季“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各煤矿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完善以雨季“三防”为主要内容的煤矿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洪抢险队伍。各煤矿也要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

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湖泊、水库或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各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能投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工作站)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搞好雨季“三防”工作的监管监察,重点检查雨季“三防”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水情水害分析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调度值班情况等。在汛期期间,要坚持检查不断线,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将分组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受地表水威胁严重的,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井下防水闸门、挡水墙等防治水工程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有问题的,以及有其它重大水害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四、畅通信息,加强雨季“三防”调度值班工作

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期间值班

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雨季期间,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准外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上。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24小时值班电话:86722111

主题词:煤矿

安全

雨季三防

通知

抄送:本局领导。

慈善捐款工作通知 第12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兴委办发[201*]9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兴化慈善事业发展,提升慈善救助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开展“博爱传递文明,奉献温暖兴化”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201*年*月*日至*日。

二、募捐对象:

全体在职人员(含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各直属单位。

三、募捐建议数额:这次捐款活动,建议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200元;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100元;直属单位元以上。

四、募捐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3、加强捐款管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捐款要统一收取,并于*月*日前统一解缴到财审科。

特此通知。

发布单位名称

经济工作通知 第13篇

当前, “三秋”农业生产正逐步展开。秋收和秋冬种等机械化作业的成效, 直接关系到全年粮食的丰产丰收和来年夏季粮油的收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主产区的机械化生产, 以狠抓水稻、玉米机收, 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小麦、油菜机播以及农机抗灾减灾作业为重点, 推进作业机具稳步增长、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作业市场稳定有序。确保投入机具总量比2008年增加200万台 (套) , 达到2 800万台 (套) ;玉米机收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12%;水稻机收水平提高4个百分点, 越过54%;小麦机播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82%;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的机械化播种取得明显进展, 进一步提升秋收和秋冬种生产机械化水平。各地要把“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 紧紧围绕上述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 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 制定工作方案, 狠抓措施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农机具完好率、出勤率和作业效率,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积极协调, 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 认真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 规范操作, 强化监管, 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服务水平, 确保补贴政策的实惠不折不扣落到农民手中, 确保补贴机具在“三秋”中发挥作用。积极协调, 落实好对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维修免征所得税和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积极争取作业补贴、机具更新、信贷支持等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 实行优先、优惠、便利供应, 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优化服务, 大力推进跨区作业

以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为重点, 推动秋季农机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耕、机播等领域拓展。扎实做好跨区作业证发放、作业供需协调、机手培训、技术指导、信息引导和接待服务等工作。抽调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 帮助和指导机手维修和保养机具, 保证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密切部门配合, 严格市场管理, 保持供需平衡, 促进机具顺畅转移、有效作业, 保持机手收益平稳。有关省份要针对北方部分地区作物生育期明显比往年推迟、适时收获时间紧的情况, 强化跨区作业组织调度, 开展场县共建, 推进区域协作, 充分发挥农机抢收、抢种的作用, 确保颗粒归仓, 适时播种。

4. 狠抓培训, 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

2009年, 农业部制定了《“三秋”农机作业技术要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 因地制宜开展技术示范、培训和指导, 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化肥深施、机械深松、精量播种、秸秆还田、节水灌溉、高效施药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 促进农机农艺结合, 切实提高“三秋”农机化生产科技水平。要大力宣传农机作业质量标准,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 推进优质优价, 加速新技术推广。2009年秋冬种要搞好旋耕、播种机的镇压器配套, 突出解决播种镇压问题, 保水保墒, 提高播种质量和抗旱能力。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 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 保证技术到位率。

5. 强化引导, 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积极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投入“三秋”生产, 开展农机跨区作业, 抓好农机防灾减灾。大力组织推广订单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套餐服务”, 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提高跨区作业效益。要充分利用“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信息服务平台和手机短信等手段, 及时发布生产作业进度和柴油供应、作业价格、天气等相关信息, 加强信息引导。特别要组织合作社、作业队等积极开展帮扶, 为农村军属、烈属、孤寡困难户、缺少劳力的农户和灾区受灾户提供优先、优惠作业服务,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 各地要制定完善工作预案, 开展农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及时组织农机作业队, 开展抢收抢种、病虫防治、提水灌溉、抢排积水、抢修灾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抗灾救灾应急作业, 当前要进一步组织农机抗旱, 充分发挥农机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6. 加强监管, 切实维护作业安全

深入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结合“三秋”农机化生产特点和“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推动农机作业快速、高效、安全开展。各地要密切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 严格查处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违章行为, 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公路养护巡查, 保证路况良好、畅通, 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安全转移和作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09]2号) 的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09]36号) 要求, 结合实际, 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国庆60周年和秋季农机化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7. 做好宣传, 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经济工作通知 第14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经济工作通知范文

经济工作通知范文(精选14篇)经济工作通知 第1篇春节值班工作通知-春节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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