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核算范文
基本建设核算范文(精选12篇)
基本建设核算 第1篇
1.1 开发产品减少的核算
企业开发的产品会因出售、转让或出租、自用等原因而减少。对于减少的开发产品, 应区分不同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将开发产品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 应于转换日, 按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或按转换日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借贷双方的差额,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企业建设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屋用作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 应于签订合同、坍议和移交使用时, 按该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 借记“周转房”等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 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 应视同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即按该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配套设施”账户。
企业对于已经交付使用或办理销售和结转等手续, 而产权尚未移交出去的开发产品, 加商品房、配套设施等, 应由企业设置“代管房产”备查簿进行实物管理。企业不得将这部分房产入账, 也不得计提折旧和摊销。企业在代管房产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各项支出, 应作为其他业务收支处理。
1.2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核算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是指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核算, 按分期收款是否具有融资性质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 (收款期一般在3年以上) 开发产品销售, 应在确认收入的当期, 按开发产品实际成本结转其销售成本, 即按全部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而采用分期收款、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开发产品销售, 应设置“发出商品”账户, 来核算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和实际成本结转情况, 该账户借方登记分期收款发出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贷方登记每期收到的货款并确认销售实现予以结转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的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实现销售的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采用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 在将开发产品移交使用单位或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后, 按分期收款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记“发出商品”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 按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 确认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期末按开发产品全部销售成本占垒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贷记“发出商品”账户。
对于分期收款销售的开发产品, 企业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分类账或“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备查簿, 详细记录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坐落地点、结构、层次、面积、售价、成本、分次收款时间、价款及已收取价款和尚未收取价款等有关资料。
2 营业收入的核算
企业建设开发的营业收入, 是指在开发经营过程中, 由于销售开发产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出租开发产品以及其他多种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企业建设开发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是指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开发产品等主要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或附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出租开发产品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其他多种经营收入等。
2.1 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建设企业开发核算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开发产品等新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该账户应按主营业务收入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如“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和“代建工程结算收入”等。
按经营收入应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将各甜实现的经营收入入账后, 应在同期期末结转其经营成本。开发企业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所取得收入的经营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该账户也按主营业务成本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如“土地转让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配套设施销售成本”和“代建工程结算成本”等。
开发产品转让、销售收入的核算。企业转让、销售土地、商品房或配套设施, 应在转让土地、销售商品房、销售配套设施办妥产权移交手续、并将结算账单提交买主认可时, 按转让、销售价款,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期末根据转让、销售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企业将完工验收的代建工程办妥移交手续, 并将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认可时, 按结算工程价款,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账户;期末按代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采用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 在将开发产品移交使用单位或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时, 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 按合同规定的收款金额, 确认销售收入,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期末按开发产品全部销售成本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当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贷记“发出商品”账户。
2.2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企业建设开发通过提供商品房售后服务、销售材料、出租房地产、出租固定资产等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该账户按其他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如“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出租房地产收入”等。
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开发企业在将各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入账后, 应将其相关的成本结转入账。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所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通过“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核算, 该账户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设置明细账。以下特别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的核算。
2.3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企业建设开发在转让、销售、出租开发产品实现房地产经营收入时, 应按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金及附加。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根据房地产营业收入和规定税率5%计算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房地产开发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企业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算。教育费附加按企业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和3%的征收率计算。
每月终了,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由当月房地产经营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金及附加, 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贷记“应交税费”账户。
企业建设开发与一般企业不同的是, 其相当一部分应交税金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参考文献
[1]张先治.高级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1.
[2]贺志东.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10.
[3]赵庚学.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2.
[4]刘迪.工程财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
财务核算基本要求 第2篇
一、现金收付业务
1、现金收款
收取现金要开具收据或发票,根据出纳开具的收据和会计开具的发票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将收据第贰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日记账。收到的公司现金要全部存入开户银行
2、现金付款
(1)支付各种原材料采购、购买固定资产、及费用报销单据、人工工资时,出纳审核各岗传来的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根据付款审批单付款,登记现金日记账。支付的公司现金必须要先从开户银行中支取现金备用金,并从现金备用金里支付现金,不能从收取还未存入开户银行的现金里,直接支付现金款项。
二、银行收付业务
1、银行收款
收到销货款时及其他各种款项必须先存入公司银行帐户,银行收款盖章后取回进帐单第一联,并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2、银行付款
由银行支付的各种原材料采购、购买固定资产、及费用报销单据时,根据付款审批单,支付同城的款项时开具转帐或现金支票,支付异地款项时,网银付款或到银行电汇等,并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三、转帐业务
即:验收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
1、收料单(验收单)
收到各种材料物资要开具验收单,仓库管理人员详细检查采购来的材料物资数量以及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开“入库单”,开单人员应认真填写原材料名称和原材料数量,不能随意编写名称。不合格原材料仓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由业务部负责与厂家联系处理。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财务联,第三联仓库记帐联,第四联来货单位一联。
2、领料单
生产领用原料、燃料、包装物、半成品时要开具领料
单,该单只开具数量,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财务联,第三联仓库记帐联。第四联领用部门一联
3、入库单
生产出完工的产品时,要开具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财务联,第三联仓库记帐联。
4、出库单(调拨单)
销售产品或原料时要开具出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货清单开具出库单,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记帐联、第三联仓库记帐联、第四联客户提货联。
四、其他要求
1、发生的收款或付款业务单据及当月的各种验收单、领用单、入库单、出库单、银行对帐单每月须全部按时交给财务做帐。
2、所有现金付款业务,必须要先从开户银行中取出现金,从单位开户银行中取出的现金才能做为现金来付款,不能坐支现金(既:不能从收取的现金中不存入银行,直接又现金付款)。
3、对于有些要先付款后给发票的业务,可以先借款,后拿费用单据冲帐。
4、公司流动资金不够时,可以和个人借款,公司向个人借款时,必须要开收据给个人。公司归还个人的借款时,个人写领款单付讫。
6、从公司借备用金,公司打款到个人卡中,从个人卡中支付各项款项,要拿付款单据到公司报销冲帐。
7、对于取得的各种发票单据,必须是正规发票、取得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必须是本企业名称、绝对不能开个人名称、取得的发票上要盖有对方单位章、发票上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公司
如何加深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 第3篇
关键词: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工作人员;高素质
基建会计核算并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项目,它是需要我们长期努力为之奋斗才能够完成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基建会计方面也已经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了。但我们不能满足于这一点进步停滞不前,我们在基建会计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我们想使基建会计核算走向规范化就必须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指出来,并找出解决措施,努力建设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
一、直面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一)对基建过程中的固定资本认识不深刻。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很多基建会计核算单位对投资计划的认识并不深刻,甚至缺乏对法治思想的正确认识,有一部分企业在基建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并不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甚至进行违规操作,更严重的是企业并没有做好进行基础建设的充足准备,国家相关部门也没有允许企业进行基础建设就开始动工,这些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的建设。
(二)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和审批制度为基建会计核算建设把关 。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因为我们需要极大地资金量,这就要求投资单位必须对基础会计建设加强控制力度,而且还有对基建收支审批流程进行规范。财务制度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建立科学完整的收支审批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收支审批流程可以在顺利实施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还可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可是有一部分投资单位并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在每一次付款的时候,虽然投资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进行了签字,但在建设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的过程中并没有设定每个人应该承担的审批责任。在基础建设会计核算过程中我们通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有一部分投资单位在基础建设过程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会计核算审批不管不顾,在资金记录的时候也不认真,甚至没有负责人来进行签字,这严重阻碍了基础建设会计核算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在基础建设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更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在有些企业中,很多人并没有重视基建会计核算建设,甚至一大部分工作人员并没有学过专业的基建知识,这就导致了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太低,缺乏正确的业务素质。在我们的基础建设过程中通常需要的是具有专业基础建设知识和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人员,可实际企业中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却往往让人很失望,最终导致基建会计核算向着不良的方向发展。
二、弄清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后,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一)在基建单位中普及法律,按照规定进行每一步建设。我们的基建单位的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做到知法守法。在基础建设过程中,企业领导必须要对基础建设会计付出足够多的重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更重要的还要将法律知识普及到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督促每一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按照法律的标准来做,将我们的基础建设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为了达到这个水平,我们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基础建设的前期必须将准备工作做齐全。这样我们既有利于我们对款项的筹资,还可以有效避免计划投资用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发生。第二,在基建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的程序来完成,基建项目所有过程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的。第三。提前做好投资计划,在基建过程中的每一笔花费我们都必须按照实情记录,使每一笔投资都做到有资料可查询。
(二)基建过程中的所有项目都要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来把关。在我们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应该一直将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我们的工作核心,基建会计工作人员要想将工作做好,就必须到工程的实施现场去实际考察,这样有利于提高基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工作人员深入到实际工作现场也使发现问题变得更加容易,有利于解决方案的及时提出。另外,企业中必须要严格的财务制度,基建过程中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由实际的财务人员来负责,以便于出了问题的时候能找到具体的人员来负责任。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自己的项目,不能出任何差错。
(三)为企业培养高素质、负责任的财务人员。在我们的企业中,员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保证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都是认真负责的为企业效力。在基建会计核算过程中,财务人员是灵魂,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我们的基建会计核算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由此看来,我们如果想规范基建会计核算建设,就必须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在聘用人才的时候首先必须选取会计知识强的专业人员,可以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赢在起跑线。第二,招聘到人才以后,我们也不能放弃对人才的继续深造,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为员工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加强员工的专业素质,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束语
屈原在《离骚》中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的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是一个漫长并且需要我们坚持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只要我们企业中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建设基建过程的有效措施来规范企业的行为,积极投身于基建会计建设中,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一定会越做越好。
参考文献:
[1]董凌燕.加深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22期.
[2]黄剑,黄卫平.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创新驱动与转型调整[J].江淮论坛.2015(06)
基本建设核算 第4篇
一、利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观点
(一) 会计处理
林业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 如果按照“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其会计处理基本是这样的:
1.对生产 (使用) 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或有关专户
2.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基建专户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或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3.对生产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等 (形成资产的全部基建拨款)
贷:资本公积或林木资本 (非自筹资金拨款部分)
贷:应收账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4.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是:
借:交付使用资产 (形成资产的全部基建拨款)
贷:基建支出
次年初, 建设单位经批准核销完工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基建投资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含自筹资金拨款部分)
贷:交付使用资产
(二) 核算分析
“应收账款”科目归于债权结算账户, 属于流动资产项目, 是一种临时性对建设单位的无息借款, 是生产 (使用) 单位的一笔债权, 是需要建设单位予以归还的。而基本建设投资的配套拨款, 则是生产 (使用) 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对基本建设项目所做的配套投资, 是一种无偿的投入, 是不需要建设单位予以偿还的。
很显然, 如果按照这种观点进行会计处理, 既不符合“基建拨款”科目的基本内涵, 也不符合基本建设投资配套的基本会计原理。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支出, 属于资本性支出, 工程项目完工后形成资产的部分应该予以资本化。而这样的会计处理, 自然无法形成林业生产 (使用) 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有虚假配套之嫌, 因而第一种观点是十分不可取的。
二、利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观点
(一) 会计处理
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 如果按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其会计处理基本是这样的:
1.对生产 (使用) 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或有关专户
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基建专户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或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3.对生产 (使用) 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等 (形成资产的全部基建拨款)
贷:资本公积或林木资本 (非自筹资金拨款部分)
贷:在建工程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 类同上述“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会计处理。
(二) 核算分析
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 因为类似于《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中事业费拨款 (专项拨款) 形成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因而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需要多方考察和论证。
1.“在建工程”科目归于成本计算账户 (包括工程项目成本和工程物资成本的归集计算) , 属于长期资产项目, 它的确认和记录是需要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做支撑的。如果仅凭一张生产单位对建设单位的银行付款票据 (支出票据在建设单位凭证内) , 就作为成本项目的支出, 显然属于典型的“以拨代支”, 违反基本的会计常识。
2.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如果按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自然无法形成生产 (使用) 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基本建设投资形成资产的部分无法资本化, 同样有虚假配套之嫌。
3.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仅仅考虑了土建工程的核算, 而没有考虑营造林工程的核算。林业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种类繁多, 既有土建工程, 又有营造林工程, 还有单纯的设备购置, 或者一个工程项目就包含了以上三类建设内容。难道这三类建设内容的基本建设自筹配套拨款, 都需要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吗?如果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项目的基本建设自筹配套资金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是成立的, 那么营造林工程同理推断, 就应该使用“营林成本”科目核算了。如果使用了“营林成本”科目, 那么这部分基本建设自筹配套拨款, 在完工结转林木资产成本时, 就应该同时形成生产单位的林木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如此这般, 则“营林成本”科目的基本建设自筹配套拨款余额就难以结转所有者权益, 这与《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中关于林木资产和林木资本核算的规定相悖。
基于以上分析, 第二种观点显然也是十分不可取的。
从以上两种观点的有关会计分录可以看出, 如果以上两种观点成立, 则可以推出如下结论:基本上任何一个非货币性资产类科目, 如“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科目, 都可以核算基本建设自筹配套拨款。很显然, 这样的结论是无法成立的。
三、利用“利润分配”科目核算的观点
(一) 会计处理
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 如果按照“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其会计处理基本是这样的:
1.对生产 (使用) 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或有关专户
2.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基建专户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或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3.对生产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等 (形成资产的全部基建拨款)
贷:资本公积、林木资本等 (形成资产的全部基建拨款)
对建设单位而言, 自筹资金配套项目 (形成资产的项目) 竣工交付的会计处理, 类同上述“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会计处理。
(二) 核算分析
“利润分配”科目归于权益备抵账户, 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 也是生产单位自有资金, 林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并不只限于利润, 一定的情况下育林基金等款项也可以成为基本建设自筹配套的资金来源之一。它的确认和记录, 既不像“在建工程”科目那样需要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做支撑, 也不像“应收账款”科目那样需要建设单位予以归还, 而且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配套拨款部分, 通过资产的交付, 又归位于生产 (使用) 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林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自筹配套拨款最终得以资本化, 资本得到保全。
四、例外因素
有些林业基本建设项目, 特别是公益性的林业基本建设项目,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应该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投资或配套。尤其是自有资金匮乏的林业单位, 如果强行让其为公益性的林业基本建设项目自筹配套, 其结果必然是挤占挪用其他财政资金。当然, 这样的结果已经超出了本文讨论的范围。
同时, 如果按照第三种观点进行会计处理, 需要在《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中增设一个“利润分配”科目的明细科目, 即:“利润分配基本建设自筹配套的利润 (或弥补基建投资不足的利润) ”。
基本公共卫生核算范围 第5篇
1、开支范围
承担服务的机构要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
①人员经费:指直接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补贴、社会保障费(五险一金)、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临时聘用人员补助等;②药品支出:指直接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药品(酒精、消毒等)试剂等;③卫料支出:指直接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卫生材料,包括注射器、棉纱、胶片等低值易耗材料;
④其他材料支出:指直接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材料;
⑤维修费:指直接或间接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设备维修、一般修缮等;⑥非财政资本性支出:指直接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的资本性支出;⑦其他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建档资料、网络费、其他等费用;
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支出:指直接用于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需仪器设备,开展实验室检测或检查所发生的支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下列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经费列支:
(1)购置仪器设备;
(2)房屋维修和改扩建;
(3)购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
(4)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
(5)各种赞助、捐赠;
(6)各种餐费、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他支出。
(8)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不得领取项目固定人员经费,根据工作情况(临时抽调参与突击性工作),可适当产生少量人员经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制定,并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9)利用仪器设备检查转医疗收入的检查项目已包含物品材料、药品费用,不得再支出物品材料、药品费用;
基本建设核算 第6篇
关键词:EPC总包模式;建设企业;会计核算
一、前言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三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缩写,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这种模式在当前的工程中被广泛使用,它在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强化工程安全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EPC总包模式下的各个环节更为复杂,会计核算对整个承包项目的完成速度以及完成质量有着重要影响,而这种模式下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一旦操作失误,将会给建设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形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尽快找到解决会计核算中各种可能出现问题的方法,这就是现代EPC总包模式下的重要工作。
二、EPC总包模式下的建设企业会计核算现状
(一)涉及的法律法规复杂,不利于会计核算。由于EPC总包模式包含的三个环节:设计、采购、施工,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不同,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每个环节、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习惯都不同,很可能出现遗漏现象,因此,建设企业的会计核算很容易因为触犯某项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增加企业进行其他会计业务的风险,不利于会计核算。
(二)建设企业间接接触各项施工会计数据,容易失真。建设企业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总承包单位,只需要盯紧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工作量虽然减少很多,但是失去了从中把握会计数据的便利条件,各项会计核算数据在整个施工进度中几经周转,数据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给建设企业的会计核算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成为影响EPC总包模式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应现代工程建设的发展。EPC总包模式是现代工程施工建设中被普遍采用的模式,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然而建设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依然比较单一传统,不能适应现代复杂的工程建设的发展要求,出现会计核算过程繁琐复杂,导致会计核算结果与成本预算形成很大偏差,降低会计核算的效率。
三、提高EPC总包模式下建设企业会计核算质量的途径
(一)明确相关环节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首先,政府应该为EPC总承包模式下的会计核算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将其中的三个环节分开,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明确会计信息一旦发生问题应该如何惩罚,达到政策监督的目的。其次,聘用优秀、高端人才承担建设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此行业的准入门槛,为建设企业会计核算奠定人才基础,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对明确法律法规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应加强与承包单位之间的
沟通。建设企业作为业主,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费用应该有全面的把握,尤其是资金流向方面,掌握全面的资金流向情况才能更好的把握整个工程的进度。为了提高两者之间的沟通质量,承包单位应该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会计核算工作,形成详细的会计报表,确保真实有效。
(三)创新会计核算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越来越复杂,所涉及到的经济会计核算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预计总成本不准确,累计实际发生金额时也容易出现问题等,导致会计核算与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有一定的偏差,会计信息不能做到准确完整的反映整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情况,因此需要优化EPC总包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于此模式下的工程建设是分阶段进行,各个环节会计业务的发生情况也有所不同,因此,优化创新会计核算方法很有必要,例如,将设备采购按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核算,这样可以在安装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一部分时进行确认,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避免在最终的结果确认过程中出现问题却无从下手的状况,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总结:EPC总包模式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产生的,在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为建设企业节约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等作出了重要贡献。EPC总包模式下的建设企业会计核算对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等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复杂,会计核算的质量受到更多不利条件的影响,会计数据失真现象不断发生,这就需要建设企业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建立起密切、合法有效的沟通关系,采用创新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思考 第7篇
一、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 现行的会计准则等制度在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没有详细规定工程按照具体的项目进行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中, 只提及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没有就工程项目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展开说明。如我公司4个化工项目, 若进行整体核算, 将变成一锅粥, 难以辨认各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和成本, 达不到核算的预期目的, 充其量是个流水帐而已。
2.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列支和分配, 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可研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等建设前期发生的诸多费用, 如何列支和分配没有规定。众所周知,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发生的这些费用达上千万元, 这些费用的准确核算对于工程项目成本的核算不可小视。
3. 工程预付款在哪个一级科目核算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的企业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有的企业在“预付帐款”核算、也有企业在“应付帐款”核算, 没有统一的核算规定。
4. 工程项目成本如何核算没有规定具体的方法, 只是通过“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进行核算, 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辅助费用、前期发生的费用等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分配和处理的方法。
(二) 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 企业财务核算人员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 基建会计核算凭经验处理, 到工程竣工决算时, 才发现平常的核算分类与概算的项目分类不相符, 影响竣工决算, 因此, 企业基建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的项目情况要全面了解, 基建项目的可研报告、可研批复、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工程概算、项目合同等资料要了解, 尤其是工程概算, 一定要熟悉, 这样有利于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2. 在实际财务核算中, 基建单位明细账设置不合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明细账设置层级少, 明细科目设置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不一致。基建单位的会计明细科目的设置要详细反映在建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 同时要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一致, 这样不仅有利于核算和控制项目成本, 也有利于进行竣工决算。
3. 基本建设单位重视项目建设, 忽视工程结算。考虑缴纳税费, 有的施工单位由于利益驱动, 认为扣留的工程尾款不多, 推延不开发票, 影响项目的核算, 因此基本建设单位工程结算中必须规范相关手续, 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我公司在这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支付项目进度款时, 不仅要求监理对进度审核, 而且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施工单位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进行结算, 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进度款时, 我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后, 依据审核的情况进行结算, 这样处理确保核算手续规范齐全, 及时有效地进行项目核算。
4. 负荷联合试车费用核算不规范, 试车期间原材料等领用、消耗及试车产品销售按照工业企业销售的核算进行, 由于在试车过程中达不到满负荷生产, 各类材料消耗和费用发生高于正常生产2至3倍, 按此进行核算对企业财务报表影响很大。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车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 计入工程成本,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 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 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 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 按照实际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因此核算领用原材料等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试车产品收入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而要冲减在建工程, 相应的税务处理按照工业企业销售增值税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二、规范企业基本建设核算的建议
1.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项目支出较大的企业, 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核算各工程项目的成本。采取的做法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采取明细科目核算, 如我公司四个项目, 在核算时, “在建工程”设4个二级明细科目, 分别是“甲醇”、“有机硅”“1, 4丁二醇”、“多晶硅”。各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成本分别计入各自的明细科目。
第二种方法通过辅助核算实现工程项目的核算, 采用用友财务软件的企业, “在建工程”项目设置辅助核算, 辅助项目也应按工程项目设置进行核算, 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通过项目的分别核算, 不仅有利于准确核算项目的投资, 而且有利于将来转入正常生产经营后的计提折旧, 准确核算产品的成本。
2.明细科目设置细化。
明细科目的设置对“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准确核算费用和成本至关重要, 恰当设置明细科目可以反映各明细工程情况, 不仅符合公司管理的需要, 而且达到准确核算的要求。明细科目设置细化的优点是科目核算体系明朗, 条理清晰。比如, “在建工程”科目下我公司按照4个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具体的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不需要安装的工程”、“待摊投资”、“其他支出”等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三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的设备、设施、费用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核算, 比如三级明细科目“建筑工程”下设“甲醇车间厂房”、“中化厂房”等四级科目, “安装工程”按照具体单独的小工程或设备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待摊投资”投资核算工程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等, 按照“可研费”、“工程项目管理费”、“研究实验费”、“工程监理费”、“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项目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核算。对于工程项目较多, 工程物资繁多, 为了便于“工程物资”科目管理和核算, 按照工程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按照物资大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按照具体物资名称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核算, 既便于物资管理, 又达到准确核算的目的。
3.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分配, 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记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参照新会计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标价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 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如“在建工程甲醇待摊投资”的各类明细科目的余额, 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将“在建工程甲醇待摊投资”的各类明细科目的余额通过费用分配表按照主要设备、设施的帐面余额进行分配。采取这种分配方法, 相比较而言比较准确, 具有可操作性。
4.工程预付款科目核算。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 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工程预付款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即按照“在建工程”设4个二级明细科目, 分别为“甲醇”、“有机硅”“1, 4丁二醇”、“多晶硅”。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客户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这样设置有利于控制各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同时也由于工程较多, 付款时间前后周期长, 并且每一个工程项目又有很多的承包商组成, 便于准确核算预付工程款, 容易与客户进行核对帐目。也可以将预付工程款设置为一级科目, 按照预付工程款分工程项目, 分工程款、材料款、其他款项性质核算拨付的工程进度款、领用的材料款及其他款项。
5.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按照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 对发生的各种费用, 可以辨认的工程费用或支出直接计入所属工程项目, 对于难以辨认的费用或支出以具体设备、设施及用途归集各项费用, 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 正确计算工程项目成本。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分工程项目、工程名称、以及成本项目核算。核算到具体工程成本, 按成本项目核算。核算方法为:前期工程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先按性质归集, 待分配确定后, 按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在建工程的分配对象中。分配标准:按照主要建筑安装工程的价值进行分配待摊费用、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工程成本。所设成本项目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不需要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待摊费用、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支出先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中归集, 待工程项目完工后按工程造价的比例摊入各项工程成本。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8.
基本建设核算 第8篇
某项目建设单位于2006年与杭州某设计公司签订了金额为838000.00元的工程设计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于2006年2月、6月分两次向该公司支付了753 200.00元, 建设单位在两次付款时均未取得正规发票, 设计单位只开具了收款收据, 直到2013年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 项目建设单位还没有取得该设计费的正规发票。建设单位再次联系原设计单位时, 已无法联系上, 后经过税务系统查询, 发现该设计单位已经注销, 使项目核算的必备财务资料缺失, 为项目建设的正确核算留下了隐患。工程款的支付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 项目建设单位的基建财务会计应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发挥基建财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首先, 基建合同是约束双方, 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文件, 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整个合同签定过程, 合同一经签订, 会计人员就要据其付款及结算。对于结算办法以及与财务有关的条款, 可以从财务角度提出对项目有利的合理建议。工程进度款额度较大, 手续要求相对完备, 基建财务会计在这一环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的签订对施工单位和承建方有着一定的制约, 基建财务会计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决算, 各种发票始终存在于整个项目中, 决定整个项目的核算, 其作用举足轻重。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大宗材料的采购和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取得合规发票, 施工方、供应商应开具正式建安发票、销售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对于支付全额开具发票的工程项目, 付工程尾款时可提供收据。
二、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 项目建设单位存在使用违规发票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规定, 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在项目所在地地税部门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 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但在基建项目核算中, 存在使用违规发票的情况。如某建设单位入账的由施工单位开具的一张建筑业统一发票上主管税务机关是外地地方税务局。再如, 基建项目中的甲供材料不是将材料发票开给甲方, 应该是甲方将材料发票开给乙方 (施工企业) , 相当于乙方收到工程款。一般甲供材料在税务局不提供建安发票, 当然如果在合同上规定了需要给甲方提供建安发票 (主要是甲供材料) 除外, 如果合同上有说明需要乙方提供甲供材料的建安发票, 那么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发票后则向甲方提供建安发票。
三、签约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 存在使用代开发票情况
在项目财务决算审核中另外发现, 建设单位因为缺少基本的财务知识, 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 采购设备、材料时, 跟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的供货单位等和建设单位实际入账发票上的销货单位不一致。这样不但违反了正常的财务核算规定, 也有可能无意中纵容了供应商偷逃税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工程中的收据只能作为非经营性的收支, 如收到工程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等, 而建筑安装发票是作为实现销售收入, 确认各方对工程中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依据, 也就是说发票是双方确认施工方最后完成产值的依据, 故对于应收取发票, 而以收据作为发票的, 一般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都是作为非工程支出, 不能计入工程支出, 对于工程中存在大量收据的情况, 建议还是应及时取得发票。
对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的发票问题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1.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 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结合付款情况开具发票, 把财务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坚决杜绝使用违规发票和一切白条等凭证入账, 提高项目建设财务核算质量。施工单位的合同章与支付工程款时所提供的盖有施工单位名称的财务专用章发票应一致, 对于无效合同或支付工程款时尚未向财务处提供合同的以及合同专用章与发票签章不符的, 收款单位名称账号与合同不符的, 没有资金使用计划的, 没有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 财务部门拒绝支付。
2.收据是证明收付款双方资金相关信息, 收付已经发生的书面依据;但是根据税法规定施工方提供的是应税劳务, 应该要依法纳税, 进行纳税的重要依据就是收款方开出建筑安装统一发票、销售货物、劳务费等合规发票, 只开具收据实际是一种逃税行为。作为建设方, 付款以后只有取得合规发票才是进建造成本的唯一合法凭证, 因此建设方一定要取得合规发票。当然在平时付款中先以收据入账, 到工程结束后换成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也是可行的。
3.应加强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更新学习, 把审查发票凭证的有效性、合法性作为财务监督人员必备的业务技能, 严格按照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内容审查取得的发票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租赁业劳务, 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建设项目中的甲供材料, 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 施工方均须缴纳营业税, 建议将甲供材开票给施工方, 由施工方开全额给建设方, 这样, 便于跟决算核对。施工方开具的建筑业票就是包含甲供材在内的, 发票上能标示出建筑单位所缴的营业税中包含甲供材料金额。
总之, 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是加强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管理, 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是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加强国有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发票管理是有效节约建设资金, 控制建设成本, 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基本建设核算 第9篇
1 存在问题
1.1 基本建设项目未纳入部门预算内、违法违规
部分基本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 建设资金没有纳入部门预算。有些建设项目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核准, 就仓促开工建设, 致使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三无工程”、“三边工程”。
1.2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
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但个别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 致使部分建设项目资金被挪作它用。项目概算与决算有较大出入, 概算调整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1.3 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 大多数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时间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甚至一拖再拖。
1.4 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尚未落到实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 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如有结余, 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 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 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目前这一规定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1.5 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相对较弱, 未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从实际情况来看, 多数基建财务人员只停留在会计核算中, 很少参与基建工程的全程管理, 财务人员普遍缺乏基建工程项目概算、工程预 (结) 算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谈不上会计事前参与监督、事中参与管理的问题, 严重削弱了会计审核监督职能。
2 存在问题的分析
2.1 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重视不够
首先是单位重视不够, 有些单位重视上项目, 轻视项目管理;重视项目前期过程, 忽视项目建设中和建设完成的管理, 尤其重视项目的形象, 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运作则未引起足够重视;有些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审批由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 而不是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其次, 是审计监督部门重视不够, 无论是年度收支审计还是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都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缺乏深入细致的审计与检查。
2.2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完善, 不能对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收入支出管理、结余的收缴、资产交付使用、资产负债管理、竣工决算编报及审批等问题进行规范。
2.3 基本建设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缺少系统性培训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 致使一些财务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本建设单位, 由于他们缺少实际工作经验, 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不够熟悉, 政策理解不透彻, 只能应付一些简单记账、算账日常工作。同时缺少对基建财务人员开展基本建设业务程序、工程概预算等系统性培训。
3 解决对策
3.1 基本建设财务核算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
按现行制度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 初步设计概算批复, 开工报告, 竣工验收。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基本审批程序要到位, 财务部门必须掌握这一程序中各项批准文件, 特别是要将最后批准确认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作为财务筹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
3.2 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编制、工程预 (结) 算审核、资金的拨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投资效益分析评价五个环节。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实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 确保基本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基建财务人员应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 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为财务人员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3.3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规范项目预算管理, 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内;规范资金的拨付管理, 统一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的拨付依据, 强化相关部门的审核与监督;规范结余资金的上缴和留用管理, 明确各类资金的上缴和留用比例以及上缴时间;规范项目竣工决算的编报和审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的管理, 明确基本建设资金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规范资产交付使用的管理。
3.4 建立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建设单位应建立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进行相互制约和监督, 所有基本建设经济活动要有文件及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条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所签订合同及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严格控制付款环节, 杜绝基建支出违规现象。
3.5 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要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建设, 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现阶段亟需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以及基本建设的一般程序和招投标、概 (预) 算等相关知识, 对新参加工作大学生要强化系统系培训。
3.6 建立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机制
以年度的监督检查来保证制度贯彻落实。要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资金合法使用, 审计的重点应包括项目的资金是否到位、招投标是否合法、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是否超概算、是否专款专用等。
3.7 构建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可以分为经济性评价、效率性评价和效果性评价三类。
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概算、建设、竣工决算等诸多环节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评价。主要评价投资项目建设工期、建设质量、建设成本、投资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等, 主要体现在预算支出的产出效果上, 是否达到既定的目标。
基本建设核算 第10篇
一、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渠道及资金来源
目前, 林业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主要是按照投资项目渠道及资金来源进行核算, 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 它是根据林业企业自有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核算和编报决算。二是由国家及地方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核算, 它是根据国家及地方财政无偿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 单独核算, 单独上报于国家及地方财政部门。因此, 要认真做好建设单位会计工作, 首先要分清基本建设投资的渠道及资金来源, 才能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 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一) 投资项目渠道
林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渠道主要包括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投资两部分。财政专项投资近几年主要是针对林业企业实际状况, 切合实际, 对林业企业的学校、林业职工医院、森林防火、饮水改造、森林生态、环境治理等工程进行了投资建设。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渠道包括育林基金、折旧基金、伐区道路延伸费投资以及国家财政性投资需企业配套的部分等。
(二) 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是指建设单位资金的取得或形成渠道。它体现了建设单位与国家以及其他方面的经济关系。按照取得或形成的渠道不同, 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资金。就林业企业而言, 主要是财政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列入国家预算支出, 由中央及各级财政部门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是指不纳入国家预算, 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 自行筹集并批准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
二、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内涵及具体范围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单独核算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部以财建[2003]724号文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了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 主要包括:①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②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④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⑤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三、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的会计现状及问题
为加强对林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及会计核算, 国家林业局及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文件, 为林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核算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领会文件精神不够透彻, 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不到位, 部分建设单位在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上不够规范等现象, 导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及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一) 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的现状
国家林业局及财政部分别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暂行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范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具体要求, 要求“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等。现在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 我们应该根据每一类资金的性质和制度要求, 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规范核算手续, 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下达的各项投资制度及规定, 掌握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来源、运用、会计核算的要求。按制度要求核算财政专项资金, 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制度化、规范化。但在实际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暴露出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掌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范围, 体现出对财政资金的随意性和“不严肃”性, 加上单位领导有意无意地限制会计人员对项目的关注领域和知悉范围, 致使单位会计人员失去了会计职能作用, 造成了资金管理混乱, 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二) 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在资金管理、使用及会计核算中的检查,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不执行项目预算。
一些单位没有意识到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在项目实施中不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 擅自改变或调整项目内容和标准, 在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之间相互调剂、混合使用, 还有的扩大支出范围, 提高开支标准, 弄虚作假, 套取工程资金, 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规模。
2.建设项目工期不及时。
有些单位项目实施中不按批复的建设工期进行实施, 项目迟迟不能竣工, 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
3.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是由国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 直接支付到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后, 再给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下发建设项目预算指标文件,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接到预算指标文件后, 再履行拨款手续进行拨款。这样的流通渠道造成资金流通时间长, 流通渠道多, 不能及时到位的现象, 严重影响了季节性施工比较短的企业的建设, 延长了项目的建设期, 导致资金及项目不能及时发挥效益。建议加快建设项目资金到位, 减少中间环节, 积极探索并试行“直通车”的资金拨付办法。
4.单项计划超支严重。
受建设资金到位迟、气候条件等客观原因和各种主观原因影响, 存在当年的建设项目没有施工建设, 有可能在下一年或第三年进行施工建设, 购买以前计划规定的设备或其他建筑材料, 在现时市场中的设备已更新,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完成, 造成了单项计划超额比较大, 提高了建设标准。
5.不按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要求核算。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会计科目, 并详细说明了各科目核算的内容, 而有的单位虽然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各项业务成本, 却张冠李戴, 如“待摊投资”科目应核算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设计费等等。按照规定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 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的, 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中。可在实际工程项目核算中基本上“待摊投资”发生的费用支出都是不能确定某项资产来负担的, 那么就应按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中。但往往有些单位却将发生的“待摊投资”费用直接列入工程项目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或“设备投资”中, 虽然直接进入了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但是却造成了某些成本的不实, 违背了会计核算要求。
6.会计资料不齐全、不真实。
有的单位存在会计报表与会计账簿严重不符, 建设项目当年根本未施工或已施工未完成, 在会计账簿实际反映建设资金的节余, 可会计报表却按照计划和投资反映全部列决, 并且还有的存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应收款或应付款余额与会计账簿中所反映的余额严重不符。建设工程项目的列决, 原始凭证必须齐全, 不仅要有工程结算, 还要有工程预算、发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7.挪用、串用专项资金。
有的单位将企业自筹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相互串用, 将财政专项资金顶企业配套资金, 有的转作企业生产周转金, 有的改变资金用途。
8.不按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有的单位在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时, 以单位领导说了算, 按领导意志办事, “领导指示就拨付”。没有按照规定由施工单位申报有施工部门、监理部门、主管项目领导签署意见的“工程进度拨款单”所批复的金额拨付。在办理工程结算上, 有的单位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可工程款滞留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迟迟不给施工单位进行资金结算, 有的虽然及时地为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 但是没有按着规定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林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投资会计核算的规范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核算上有严格的要求,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行为, 提高核算水平, 确保财政专项基本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制度化, 国家结合林业行业实际情况, 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管理, 单独建账, 单独核算的原则, 专门制定了专用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林计发[2004]223号) 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核算要求, 并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 (含作业设计) 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1.规范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
首先借助会计电算化技术, 选择专用或通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如“金蝶软件”、“用友软件”等, 设置一个会计核算账套, 按照资金的来源分户核算。同一类财政专项资金有不同资金项目的, 按资金项目名称进行项目明细核算。分户核算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封闭运行, 杜绝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项目明细核算确保了不同项目的资金核算清晰、明了。分户核算与项目明细核算相结合, 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其次, 应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也可在不违反财务制度, 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情况, 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这样以来, 可以对会计核算规范建立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的管理。
①要提高领导对财政资金的认识, 落实领导责任制, 实现资金拨付审批制度, 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②要实行资金跟踪检查制度, 上级主管部门从资金下拨之日起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稽查中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处理, 对违规单位坚决调控管理, 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③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批项目、拨资金这是第一步, 最重要的是项目实施过程。要监督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责任制、监理制、报账制等。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等。为管好用好林业项目资金,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林业企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做到执行有关规定时不走样, 执行项目投资不变样, 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 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林业投资计划, 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⑤要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会计核算, 提高财务人员监督职能, 财务人员应以《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赋予的权利, 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五、发挥会计职能, 确保发挥基本建设财政投资的效益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会制度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先决条件。经济政策是国家实现一定时期的任务而制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的具体化, 是指导财务工作的法规和依据。2004年国家修订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出台了相关的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与财务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这些经济政策是指导林业企业财务工作和经济工作的法规和依据, 必须正确理解执行这些经济方针政策, 才能规范林业企业的经济行为, 指导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我国2006年又修订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 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支持会计人员按照准则要求强化会计核算, 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 提高业务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 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的内在机制。
2.增强基本建设会计的专业素质是实现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保证。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是林业企业财务工作中的一部分, 它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要想有效地、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首先财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能运用业务知识来解决会计核算中的复杂问题, 对企业的基本建设进行核算、监督、预测、分析、评价, 从而使建设资金有效地运用, 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其次财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 还应具有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知识。如果财务人员只懂财务知识, 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只能起到会计核算的作用, 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为什么这么讲, 会计人员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应全过程参与建设项目管理中去, 实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分析评价。事前参与的工作, 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等环节的编制。会计人员应当直接参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并对项目建议书中财务分析和预测结论的可靠性发表具体的书面意见。投资概算编制及经济效益评估要得到会计部门认可, 提高投资概算的精确度, 严禁人为恶意调整投资概算。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等环节的控制, 建立合理的概预算程序管理和审查制度。管理和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 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资金管理, 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事中监督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参与审核标底计价内容, 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标底是否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参加评标委员会, 对潜在投标人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参与合同签订, 审核合同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根据工程监理和合同要求, 严格控制项目各类款项的支付。事后分析评价, 就是要运用财务有关知识对项目投资的实际执行和预算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评价, 总结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 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为以后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努力方向。
3.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基础。财政部为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是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明确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内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是指导会计工作的理论基础, 了解会计理论才能够深刻认识到会计工作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职能作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内容包括各建设成本核算的内容和经济业务处理的程序, 它是具体指导会计据以反映和监督的对象, 只有了解和全面掌握其内容才能够全面系统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是做好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基本要求。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是以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内容为要求, 指导财会人员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 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 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实践中, 自觉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随着国家对林业企业建设项目投入的增加, 财务人员的核算与监督范围、内容也越来越广阔、越深刻, 财务人员要搞好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提高经济效益, 就必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行为。如在审核建设项目预算、概算,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验收等工作中, 应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反对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思想行为, 做到诚实正值, 廉洁奉公, 保障建设资金良好的运行和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是我们正确履行财务人员工作的职责所在。
5.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是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环节。工作的协调关系, 实际上是一个思想工作方法的问题,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 如果只满足于一般的会计核算和传统的管理方式, 尽管有完成使命的主观愿望, 依然难以做好会计工作, 所以必须协调好与各职能部门工作关系, 如计划部门、基建部门、勘察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等, 杜绝各自为政。因此, 要求我们财会人员要有广阔的胸怀和良好的工作方法, 严于律己, 平等待人, 积极主动的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关系, 从而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 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为林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企业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与监督行为, 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更好地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 在阐述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内涵及具体范围的基础上, 针对当前林业企业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对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会计核算及监督谈一些粗浅认识。
基本建设核算 第11篇
摘 要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作为电信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如何以成本管理为核心,以会计核算为主要手段来支撑项目建设与维护,服务好前端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就电信企业工程项目,在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究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希望能对相关企业在项目成本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优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 工程建设 会计核算 成本管理
一、工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现状
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与会计核算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同时又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周期长、任务重等特点。其中会计核算是企业进行高效成本管理的有效手段。为确保项目工程能够按照项目规划高效高质的完成,电信企业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将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的工作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结合起来,针对性的制定出一整套计划和审核标准,从而对项目的各个流程实施情况更好的把握,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终实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以及增强企业对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
二、工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的实际操作中,财务部门工程会计的核算工作虽然借助了ERP系统进行了实时核算,但是通常只是被动的等待工程管理部门的报账,只能起到简单的统计作用,造成在建项目的成本不能及时反映在账面上等问题,非常不利于企业对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常见问题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繁琐复杂,施工周期长,而相关的财务和工程管理部门未能进行及时的分析沟通,以及相互监督,项目成本未能及时暂估入账导致成本反映不实。例如,应该在工程项目完成初验当月由工程建设部门依据结算材料提供项目成本及往来暂估资料,由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暂估入账处理,但实际工作中因业务人员未能及时提供暂估资料,而企业也因缺少相应的控制措施导致成本暂估相对滞后,有的项目甚至在初验后半年到一年后才进行了暂估,使得这些工程项目转固成本与实际差异较大,进而影响折旧计提数额不准确;在实际工作中,因财务会计人员在付款时才根据实际付款金额和相关单据确认在建工程,各期末工程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将进度结算资料传递给财务部门,则会导致在建工程确认不及时,出现账外资产和账外负债。
2.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项目管理人员报账不及时的问题。由于项目管理制度不严格,存在人为推迟项目支出报销时间,导致项目进度与会计核算进度不相符。另外还存在项目支出报销审核不严格,存在费用划分不准确的问题。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项目管理人员将一些经营性支出作为工程支出报账(如招待费、房租费等),同时也存在将部分项目成本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形,导致项目成本与实际支出不相符,未能准确反映资产和损益状况。
3.有些项目工程一旦可以交付使用,工程管理人员就开始安排财务会计进行预转固操作,这样做既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资产管理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完成自己工作方面相关指标的考核。这样做本无可厚非,但是他们经常会忽略项目工程的后续审计以及款项结算和最终结算,从而导致工程结算时间的滞后,款项挂账的周期过长,同时由于相关的款项金额较大,对公司的信誉建设和资产核算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三、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措施
1.前置会计审核工作,加强成本管理
应明确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财务人员各岗位的责任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成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成本管理与项目建设环节有机结合,统一规范,相互协调。另外在工程项目的研究、概算、预算以及过程控制等环节,让财务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从而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挥出会计审核和成本管理的应有功能。
2.充分利用电信企业的信息化优势,对各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将项目的财务业务以及库存管理系统有机的结合,实现数据共享平台将有效减少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提高其工作效率。财务工作人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获取相关项目的进度结算情况以及账面核算情况,及时发现未入账资产和负债情况,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及时反映公司负债情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
3.加强工程决算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责任意识
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要相互合作,分工负责,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好阶段决算工作。同时要强化相应的责任义务意识,对项目的会计核算以及成本管理工作做到准确及时的管控。
4.做好项目投资和成本费用的分类管理工作
从工程的开始阶段就做好明确的责任分工,谁管理谁负责,划分好相互的管理和责任范围。通过加强项目的分项管理,做好会计审核和成本管理工作,就可以有效避免有些项目管理者为了满足企业的考核目标或私人利益而进行私下操作的不规范行为。
结语:综上,财务审核和成本管理是企业工程建设管理中不能避免的课题。通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生产要素的作用,挖掘企业潜力,以最少的成本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加企业积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达到企业自我完善和发展。做好会计审核工作,减少不必要成本费用,增加资产效益。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资源优势,加强在建工程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各环节责任人的积极性及责任心,工程项目管理一定可以产生相当客观的综合效益,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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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核算 第1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近年来, 我国加大了对项目建设投资的力度, 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财政部颁发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对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国有建设单位基建会计核算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和科学。然而, 现实中也存在一些国企的会计核算混乱、会计核算和监督不严等问题。
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基本建设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 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 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 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 并进行分析和监督。
进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 基本建设会计能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 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投资效益。为了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 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第二,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和规范, 将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设会计是专门核算单位以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设会计要通过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档案、支付工程款项、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等各个环节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所以发挥基本建设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在基建工作中尤为重要。
二、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 对基建项目建设及核算认识不足
部分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不够熟悉, 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凭借经验处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 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 不认真审阅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项目合同等现象, 因此经常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概算的项目分类不相符, 直接影响到竣工决算。加上单位领导或会计主管重视不够, 监督和考核不严, 使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经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 施工程序不规范, 竣工结算不合理
目前, 部分建设单位对国家仍然控制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 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 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部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就开始设计和勘探;有的单位建设资金根本得不到落实, 资金实施计划便早已出台;有的单位的工程项目未经批准, 就动工兴建基本建设项目;有的单位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 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统一收支, 统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
(三) 会计科目设置不全, 会计核算不规
般性质科目, 并且未设置为项目核算类科目, 造成日后会计查询和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数据的困难。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 会计科目及类型设置均是在电脑初始化时设置, 且设置后不可更改科目特征, 这就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 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一些基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只进行到二级核算, 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待摊投资的明晰核算不准确, 如应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予以冲回的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本, 却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等等。
(四)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在工程资金管理上, 国企基建单位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问题。
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 而且不通过“现金”账, 直接开出现金支票, 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一些单位违规出借资金, 大规模举债, 形成结存大额的货币资金, 同时又要承担借款利息, 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多头挂账问题。对各施工单位的债权债务多头挂账, 因没有及时核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款, 而出现重复付款。
3、基建财务公开问题。
有的基建会计由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兼任, 业务不熟练, 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有的基建帐目没有单立, 和单位的其他帐目混在一起, 无法据实公开;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特意不公开基建帐目;个别单位即使公开了帐目, 也没有明细帐, 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4、福利发放的问题。
国有基建单位大多是临时机构, 人员来源构成较复杂。工资福利发放, 有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二级单位发放, 有的是暂时借用有关单位人员按年进行结算返还, 这样容易导致实际报销中少数人员有重复发放考勤奖、电话补贴、过节费等现象。
(五) 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基本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缺失, 导致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 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 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 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预算审计, 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 因此, 对基本建设的财会审计并不重视, 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 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三、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笔者多年在国企基建单位工作的经验, 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 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 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1、加强基建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
由单位主管领导或会计负责人,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 学习国家现有的各项会计法规和制度, 尤其是国企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如《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等。同时, 要结合单位实际、各工程项目实际, 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 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效果, 让基建会计人员不仅熟悉, 而且能够运用相关法规政策。
2、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 直接决定了基建会计核算的全面与否、准确与否。因此, 单位要严格要求, 加强考核, 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 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 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3) 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规, 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财务处理方式。
(二) 规范基建程序, 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规范基建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基建活动无章、无规开展, 必须确保基建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不和签约单位设立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程转包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此外, 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应顶住领导压力, 不予付款。
2、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
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 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因此, 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给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等。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 单项工程竣工, 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 可编制单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 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 首先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 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然后还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 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 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 等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
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 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 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 以便付款时监督确认, 严格控制付款关口, 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此外, 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 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 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每半年或一年与施工方核对往来款项, 并加盖双方财务章加以确认,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四) 严格资金支付程序, 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分包或转包工程, 涉及分包、转包的施工企业少则一、二家, 多则三、四家, 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不理清与施工企业或分包商的关系, 难免会造成付款失误等问题, 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基建会计部门应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财务核算具体流程, 规定资金支付的统一办法和程序。支付款项时, 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的付款手续, 并要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 最后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原则, 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和贷款数额, 对未达账款项进行核实, 若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 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杜绝资金拆借行为, 向金融机构贷款要“统借统还”。
(五) 搞好基建审计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后, 会计人员应做交付使用资产入账处理, 并将该项目封口不再发生费用, 及时送交相关审核部门予以审计。基建会计应定期把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汇成表格交于单位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 经常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与审计部门联手, 深入到基建的每个环节, 对基建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 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总之, 基本建设会计在项目工程的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建会计核算做到科学规范, 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而且能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国有企业基建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 切实完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 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建程序, 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支付程序, 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审计工作。相信通过这些措施, 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将越来越科学规范, 基建会计核算质量将进一步提高, 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将逐步实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http://zhidao.bai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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