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精选6篇)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第1篇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派出的管理治安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最基层的多功能综合性战斗实体,从事的是公安机关最基础的工作,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部门,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也是公安机关的前哨阵地,密切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派出所大量的工作分布在城市社区和村组,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公安派出所的职责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的全部职能,它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身。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如果松动或削弱了,整个公安工作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了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公安部明确提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把派出所建设臵于主导地位。实践证明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近年来,我局在抓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财力物力上加大了投入,派出所的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等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基本解决了追不到,联不上和没有窝的问题,但在软件问题上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治安防范网络和防控体系建设松散,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缺位,行业场所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治安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效率不高、作用不够,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不到位,入户调查不深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是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人口管理工作是治安管理的基础,适时掌握辖区实有人员流向和现实表现情况是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管好了人口,才能管好治安,只有管住人口,才能管住治安,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然而,我们目前绝大多数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落实不位,主要表现现为:一是只注重对常住人口的日常变动登记情况进行维护管理。对人户分离,有人无户,有户无人,户口待定人员调查掌握不构全面,底数不清。二是暂住人口清理登记、信息采集不及时,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轨迹化管理不落实,没有做到“来知原籍、行知动向、静知诉求、动知轨迹”的要求,往往是一次登记管终身,特别是对流出前的表现情况需要函调掌握的根本没有调查掌控,有的为完成考核任务就弄虚作假。三是重点人口列管渠道狭窄,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管控措施不落实,漏管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派出所只注重两劳释放人员的管控而忽视一、二、三类重点人员的调查管控,重点人口考查流于形式。经调查发现,某地2009年至2014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为2795人,而2013年年未各派出所上报列入公开帮教管控的重口为1163人,仅占总数41.6%,有的派出所无历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日常管理考核考查就更难言表了。四是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差,基础台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漏洞大隐患多。
(二)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手段有所弱化,阵地控制在疏漏,家底数不清,信息不灵。近年来,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随着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的多样化,使行业场所管理工作出现了诸多新的问题,加之相关部门在制定对公共娱乐场所、美容美发业、旧货业等部门行业场所管理的政策、法规上存在着职责和权利义务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行业场所管理上出现“真空”,给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多,硬件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等问题也日趋突出,特别是一些行业公安机关取消审批发证后,改变了过去公安机关多年来的管理模式,一些重点行业公安机关失去了前期审批手段的制约,把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进行治安管理从以前的事前监督变成事中、事后管理服务,倘若经营行业场所的业主在开业时不到公安机关报备,就只能靠公安机关上门登记备案。但目前派出所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的老大难问题,要用我们十分有限的警力来管理好无序增长行业场所,确实困难重重,要在短时间将辖区行业场所情况了解掌握得一清二楚实属力不从心。然而事实上,有的行业场所在开业前原本就不符合要求,有的开业后,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违规操作,案件频发,存在严重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千方百计想办法来躲避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现在要让他们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几乎是没有可能性。从一些宾馆、旅社、网吧发生的案事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一些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身份证查验不严、楼层守护不落实,从业人员识别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收购站、典当、物流行业管理的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管控,而且还将大大削弱基础工作,同时给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现实斗争带来直接的影响。
(三)治安防范组织功能弱化,防范网络松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企业发展以及村级政权组织建设中,没有把治安保会建设纳入统筹发展规划,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职被精减或兼职,治保会成员不落实。造成阵地建设无牌子,开展工作无位子,办公无房子,落实报酬无票子的被动局面。治保会的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由于基层治安防范组织机构缺失,基层治保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不到发挥,使派出所工作失去重要的依托和支撑。加之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是由派出所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派出所和义务治安巡防组织中没有治保组织的龙头引领,导致工作出现断层。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绝大多数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虽然城市的情况优于农村,加大了物防、技防建设力度,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就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村、社、楼、院巡逻、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四)派出所职能定位不准,导致工作重心偏移,基层基础工作难落实。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公安派出所的角色定位上一直处于非稳定状态,公安部规定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重点行业场所和危险物品,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群众开展安全防范等基础性工作,这种定位突出了派出所的基础工作职能,有利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安部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推出了警务运行机制改革。2007年制定下发了《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要求不得向派出所下达破案打击处理指标等一系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要让派出所民警静下心来抓基础工作,为派出所夯实基础工作创造机会。有利于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治安基础薄弱,防控能力差,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难题,使派出所工作走向正确的轨道。派出所基础工作的优劣,关系到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感化违法犯罪者,控制复杂治安形势,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派出所的工作重心,应当是“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始终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臵于优先地位,上级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和导向上都应当围绕这个基点来谋划派出所的工作。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我们一些决策部门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派出所的职能,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着差距,继续把打击、破案,完成所谓的硬指标作为评判派出所工作的标准。由于对派出所职能定位的持续飘忽状态,导致了派出所工作事权不清晰,职责界限不清晰,如刑侦、禁毒、治安、法制、经侦、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国安、消防、装财、出入境等部门都把派出所作为分解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平台,多头指挥,多头管理,多头考核,非警务活动频频,直接限制了派出所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五)对派出所工作考核规则和裁判缺乏科学性,挫伤做基层基础工作的热情,使派出所工作重心偏移。公安考核是指挥棒,犹如航海中指引船队方向的灯塔,它引导规范着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说公安基层单位是为考核而动,为考核而活着,为完成考核任务而工作。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的考核在县局的考评组,考评组是考核的实体表现。而考核的隐体表现则在考评规则,考评规则又是由上级的要求制定的。这就是目前考核弊端的症结之所在。考核对公安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但现行公安考核评估体系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负面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考核规则和评判两个方面。考评规则方面,由于考核的项目设臵、下达目标任务与派出所辖区的大小,警力的多少,治安环境的复杂程度不同,再加上被考核单位、部门之间本身的不可比性,操作实施很难科学合理,导致考核的负面因素越来越多。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侧重于打击、破案,这些工作下了功夫就能立竿见影。而讲求厚积薄发的基层基础工作难以量化考核。特别是在急功近利的干部考核用人机制下,一些单位的所领导对抓好抓实周期长、见效慢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相反的是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不实之风有所发展蔓延,突出表现编破案、串案数据,人口管理调查走访不深入,暂住人口登记不实,重点人口考核管控弄虚作假,行业场所管理敷衍了事,基础性数据统计不实,上报数和真实发生数相差甚大。作为基础之基础的基本数据不真实,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也无从抓起,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分析研判也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裁判方面,将派出所的各项具体警务简单地表面化甚至形式化。比如:对派出所的考核不是看辖区是否做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防控能力是否得到提升为评价标准,而是看是否完成破案、打击处理硬指标。民警的教育管理看你写了多少字的心得体会,抄了多少次学习记录,信息化方面是看民警使用了多少次数字证书,浏览了多少次公安网页,按上级要求拨打了多少次IP电话等等,搞得基层民警苦不堪言。加之绩效考核的结果,要直接与经费划拨,职务晋升、立功受奖等事关派出所民警的切身利益,迫使派出所的工作必须围绕考核的指挥棒转。派出所只能放弃自己的责任田而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完成打击、破案等考核任务。这就很大程度上是把基层基础工作推向十分困难的境地。
(六)警务室建设推进困难,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时间无保障。为了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警务工作重心前移,从2007年开始,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在城市社区和(乡)村建立了(乡)村和社区警务室,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对辖区的治安稳定,提高群众的见警率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警力得不到保证和警务室民警变动频繁等诸多因素,导致一些警务室无人值守,名存实亡,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七)警力资源不足,是制约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水平提升的瓶颈。以三台县为例,该县的警力资源配臵与所承担警务工作任务严重不相匹配,辖区幅员面积是2661平方公里,总人口148万人,管辖63个镇(乡)935个行政村,103个城镇居委会,而现有警力为567人,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配备水平,除了刑侦、国安、经侦,禁毒、交警、巡警、看守所、拘留所、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政工、纪委、监察,警务保障、出入境等部门的警力外,派出所警力不到280人,而按现行的警务运行模式,派出所不仅要承担侦察破案、打击处理任务,还要承担大量维稳处突和当地党委政府交给的非警务活动任务。除去派出所内勤,户籍和值班备勤的接处警人员外,真正能下到责任区从事基层基础工作和治安管控的民警几乎不到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以新生派出所为例,该所现在编民警9人,管辖四乡一镇,60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596村民小组,辖区总面积148.01平方公里,总户数为28295户,总人口为87254人,辖区最远的村距派出所近40公里。派出所除一名户籍内勤,一名行政内勤和一名所长外,余下的包括指导员、副所长在内6名民警除要完成刑事、治安案件查处,打击处理任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以及刑侦部门下达的收集手机信息,捺印指纹,录入指纹、现勘、串并案、机动车案件信息外,还要完成国安、经侦,禁毒、交警、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治安、政工监察、出入境、消防等部门的考核硬性指标任务和户籍管理、值班、备勤、治安纠纷调解、维稳处突等工作,民警根本抽不出身来做治安基础工作。我们都很清楚,再好的工作措施,是要通过人的努力去实现的,如果没有人去做工作,尽管我们把未来的警务运行模式规划的再好,警务室建得在漂亮,没有人组织实施和落实,那都将是纸上谈兵,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也同样如此。
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一是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识。许多同志认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慢工细活,工作量大,周期长,一时看不出明显成绩。行动是受思想的支配,而思想是受行动来检验,由于思想上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偏移,“重打击、轻防范”、“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观念根深蒂固,因而往往意识形态上就表现出对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行动上就表现出一般要求多,具体研究少;检查多,指导少;批评指责多,思路对策少。思想认识的偏差直接导致组织领导的乏力,对派出所的领导往往通过治安的业务指导和各业务部门分解的考核指标任务来实现。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统一性和连续性,造成派出所工作的紊乱,并最终导致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被削弱。“上面多条线,下面一针穿”,只重线上工作的现状使派出所承担了繁重的任务,接连不断的专项教育、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破案会战,对派出所正常工作造成很大冲击,影响了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所必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多头绪的工作,不特定的任务,使基层民警疲于应付,很难根据辖区治安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公安管理机构设臵和运行体制不顺,制约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公安管理体制纵向上职能重叠、横向上职能交叉的弊端越来越凸现出来,内部机构设臵过多,业务交叉,分工过细,工作效率低下;目标任务多管齐下,派出所警务工作职责不清,不仅要承担大量破案、打击、治安管理等工作,还要承担大量公安职责范围外的非警务活动,牵扯了大量基层民警精力。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基层派出所民警已苦不堪言;三是考评激励机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影响了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由于评价基层工作的标准和衡量工作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直接影响了民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我们开展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考核这种手段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项公安工作具体任务的完成。考核这种管理手段既包括惩戒措施的约束,也包括激励手段的拉动。而在对派出所工作考核上注重的是完成破案、打击等所谓硬任务,忽略了派出所的工作主业,加上把派出所生成的切身利益挂钩,致使派出所不得不荒废自己的责任田而去完成硬数据。另一方面在立功受奖上,奖励的对象适度平衡上做得还很不够,特别是对从事基层基础工作民警的奖励明显失衡,做基础工作的民警立功受奖的机会很少,不及侦察破案。正是由于奖励失衡的问题,导致做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体的派出所,民警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差。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危及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整体效能的发挥。我们对派出所的工作调研,发现部分派出所民警不安心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消极应付、疲劳厌战情绪较为突出。有很多民警认为在派出所工作非常吃亏,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肯定和承认,感到心理上不平衡。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成效不明显,存有急功近利的观念,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做人口调查、管理防范和群众工作,造成了基础工作弱化和“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
(二)客观原因。一是警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最大瓶颈。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现象,加之机构设臵不合理,追求上下对等,把本来可以由一个部门承担的业务工作又进行分解,不结合实际的随意增设内部机构,把基层本来就十分有限警力抽调到新设部门,“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派出所警力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束缚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行为。基层基础工作受到“冷遇”和弱化,在实际中出现“五多三少”现象。即:下达工作指标任务的部门多,考核各项内容多,主管部门抓得多,发文、开会布臵多,工作浮在面上形式主义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少,基层基础工作逐项落实少,民警深入基层少。为完成所谓的硬指标,有的派出所长人为地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将基础工作作为突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罗列数据、整理资料、搞花架子,应付上级检查;三是派出所新民警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些基层新民警不懂得基础基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的民警做警务室工作无头绪,群众观念淡薄,不会做群众工作,不能正确处理基础工作与其它公安业务的关系,致使基础工作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
三、加强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对公安基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各级领导要认贯彻和深刻理解2012年6月16日公安部苏州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这一精神上来。认真解决公安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形势出现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日趋动态化、复杂化,犯罪手段日趋科技化、智能化的今天,这不仅给我们治安状况的分析、评判和把握增加了难度,还对我们现有的警务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提高治安管控能力,就必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如基础工作不牢固,就会给公安工作造成一定被动局面,导致一些重大案件侦破不了,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受不到打击处理,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疏远了党群关系。历史的经验和大量的事实证明,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只有加强基础工作,才能标本兼治,才能使社会治安稳定。因此,基层领导和民警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找准派出所工作的职能定位。认真分析当前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全面提升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水水平,实现基础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处理好信息化与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的关系,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要克服基础工作信息采集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两张皮的错误倾向,所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到基础信息采集与派出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布臵,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要把治安管理工作同基础信息采集相结合。在人口调查,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行业场所、公共场所管理,重点人口管控、帮教,治安、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工作时,与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工作做到那里,信息就采集到那里。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警种联动。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广泛收集治安管控工作中的各类动态信息,为信息应用平台建立提供基础。三是要加强信息录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采集的基础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随时保持系统中的信息鲜活、准确、有效。四是要坚持质量优先,克服信息采录量多质差的问题。基础信息是信息化的生命线,缺乏全面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功能再强大、机制再完美的信息系统,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础信息的质量低劣不仅会造成领导决策的误判,还会对公安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切实解决警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基层民警减压。公安机关的警力无疑是公安队伍战斗力构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警力的多少,配臵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采集公安基础信息,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肩负着重要任务,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扎实,没有足够的警力是很难实现的,必须打破警力不足的瓶颈,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途径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要努力寻求政府支持,增加警察编制和数量。解决警力不足,增加警察基数是硬道理。以三台为例,近几年,在省、市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通过对外公开招录也增加了一些的编制,民警的数量较之过去也有了一些增加,但随着近年来退休、调动等种种原因,警力资源流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目前三台县的警力仅为总人口万分之四,远远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寻求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适当补充警力是当务之际。二是要理顺体制,优化警务机构设臵。机构设臵不合理,合理配臵警力就无从谈起。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的划分和机构的设臵,应该按照有利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对现有公安管理体制和机构设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不能搞上下对等和小而全的设臵模式,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科学划分和归类,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内设机构数量,把功能相近,职责任务相似的警种合并,整合警力,做小做精机关,做大做强基层和实战部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从内部深挖警力资源的潜力,确保基础工作顺利推进。
(四)要处理好民警技能培训与抓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关系。民警素质是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关键,而培训是提升民警素质的重要途径。当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重要因素就在于一些民警不熟悉公安业务、做基础工作的技能偏低。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治安管控和维稳压力大,打击破案任务重,对基层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时间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民警学习基层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导致能力提升较慢,这些都是目前影响公安基础工作的问题。绝大多基层派出所的都围绕着目标考核任务转,很大程度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推进。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处理好完成目标任务与提高民警业务技能的关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民警进行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络这个平台和到基层实地指导的方式,尽快提高民警的抓基础工作业务技能,要求民警必须熟练掌握治安管理和基础工作业务知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战斗力。
(五)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判机制,提高派出所和基层民警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当前,在某种意义上讲,目标考核已经成为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的风向标,考核项目的设臵应当充分考虑到整体推进公安工作全局的实际出发。如何做到考核具有科学合理性,笔者为,一是不能政出多门,对派出所不能由各业务部门随心所欲,仅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把派出所作为为本部门分解工作任务的平台,因此,在对派出所下达目标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状况,派出所工作职能要求,警力多少等设定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公安基础工作,严格控制考核范围。二是在立功受奖,评选表彰先进,干部选拨任用,职务晋升等要与其他岗位民警统筹考虑,同等对待,对抓基础工作踏踏实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要优先选拨任用,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警务保障,经费、装备保障要向基层派出所倾斜,根据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需要,落实好通讯、交通、便于携带信息采集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切实解决基层民警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感受组织的关怀,更好的把精力集中到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上来,为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出力,从而把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与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边境市、县公安局在边境地区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市、县公安局在驻地进行公安保卫和边境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执法力量,它担负着维护国家边境地区政治稳定、边境安全的神圣使命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双重职责,是公安边防部队最基层的单位。近几年,随着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来边境地区打工、经商的外地人员日趋增多,相对上升的发案率和市场经济滋生的各种不良因素,对处于边境前沿的边防派出所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并随之产生了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压力。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维护公安边防部队声誉,打击和预防犯罪,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笔者对广西公安边防派出所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肤浅的探讨。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
(一)党委重视是夯实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保障
多年来,广西边防总队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体制调整以后,坚持以边防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工作为重点,狠抓基层支部建设,积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大力推进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加大对基层经费、物资、装备的投入,确保了基层单位的稳定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特别是边防体制调整以来的两届总队党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亲自和基层干警谈心,了解基层的饥苦。从中摸索出了一套“适应新形式,不断求发展”的总体工作思想,积极探索边防派出所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严格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管防工作,先后通过开展与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接轨达标活动、创建优秀边防派出所活动、边防派出所警务制度改革、“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使边防派出所的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进。
(二)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明显增强
通过大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和积极推进社区警务制度改革,特别是随着警官岗位责任制的逐步深入落实,边防派出所的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是边防派出所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能力日益提高,有力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通过“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紧密结合,使基层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意识不断增强,不仅十分有效地解决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的问题,而且也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使吃拿卡要和冷硬横等不良作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较大增强
在积极改善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边防总队各级党委都千方百计在经费、装备、物资等方面大力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警务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边防派出所的快速反映能力。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公安边防派出所根本任务的要求,公安边防派出所具有双重属性,肩负双重职能。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边防部门的工作标准,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社会环境中,公安边防派出所在一些方面显出不相适应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的现役体制对其公安业务的建设存在影响
边防派出所地处祖国边境一线,无论从地理位臵还是行使的职责,都要求边防派出所实行现役体制,而现役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严格的淘汰制度。为始终保持部队旺盛的战斗力、年轻化的干部结构,年龄界限也就成为了重要的淘汰标准。公安边防部队也使用了这种干部淘汰制度,但应该看到公安边防部队不单单执行军事任务,更多的是执行公安业务。业务的熟练程度与年龄大小、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现在的边防体制决定了干部服役年限短,许多同志在边防派出所苦干了十几年,积累了许多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正处在成熟期,但由于受服役年龄的限制,不得不考虑转业去向问题。由于这些人的离去,边防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建设大大削弱,从而影响了边防派出所的战斗力。
(二)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群防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随着形势的发展,边境地区群众的商品意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弱化,致使群众工作难发动、难组织、难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尤其是受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影响,部分边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法制意识淡化。少数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生产致富与遵纪守法、强边固防的关系,在个人利益面前臵国家政策、法规不顾。由于边境地区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导致治保联防组织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甚至有些组织基本上已经处于瘫痪状态。加之现在边境居民主要精力用在发展家庭经济,特别是群众组织骨干成员的经济报酬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公安边防派出所发动群众,很难激发群众的积极性。
(三)警力不足,人员流动快,导致基础工作薄弱,跟不上公安机关的改革步伐
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公安机关正在加紧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目前各支队干部均不同程度缺编,警力严重不足。由于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满足不了当前社区警务战略和今后全线设防的需要,更无法适应公安机关新的警务运行机制。加之人员流动快,派出所的基础工作需要民警岗位相对稳定,无论内勤外勤,从熟悉基本情况到熟练开展工作,一般都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派出所因现役体制两到三年就要调整一次业务,而职务调整后又往往要赴任新岗位。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民警在派出所干上一年或两年以后就准备调走,造成了人员流动过快,干部流动性大和不稳定的问题,对加强派出所的建设和改革影响很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流动性大这个问题的产生和我们部队的体制有很大关系。
(四)个别干警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深入,各种消极思想严重 一是受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少数干警价值观念偏离正确方向,产生了“当兵虽然光荣,但不能长期下去”的片面认识。而一些年龄偏大、接近服役年限的营团职干部,对自己的后路考虑较多,尤其是近几年来转业干部安臵困难,多数人都想在部队干到退休,但是现行的政策又不允许,因而思想上产生混日子的想法,没有长期打算,工作缺乏后劲和责任心。二是受繁重任务的影响。随着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边防派出所的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而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干警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三是受所处地理位臵的影响。公安边防部队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性于一体,部队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警由于人员少,任务重,缺乏严格的军政训练,个别边防派出所军政主管缺乏管理部队的经验,找不到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这些原因都滋生和助长了部分干警责任心不强,而产生消极思想。
(五)部分制度规定制约了工作开展
突出表现在上级制定的一些制度规定只看局部,不顾全局。没有对基层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比如为防止车辆肇事,便规定非车管干部和非专职司机不准驾车,而每个派出所专职司机只有1名,会驾驶车辆的干警又不允许驾车,导致一方面车辆停止在库内,另一方面警情多的时候到处找车,造成的后果是往往不能及时出警,而贻误工作。
(六)公安干警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边防派出所警官队伍成分复杂,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明显不高。首先,边防部队干部队伍来源不一,成分各异,大多数干警并非警校毕业,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警务教育,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的限制,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次,由于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使用,轻培养”,使部分干警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在岗培训,整体素质一直无法提高。再次,部分干警“重业务,轻学习”,对加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深、不细、不实,流于形式,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第四,没有统一的培训机制,又不重视对新同志的传帮带工作,加上人员流动频繁,使干警的执法能力与水平长期在较低的层次徘徊。一些干警法制意识差、办案能力低、没有掌握办案技巧。具体表现在:受理案件范围掌握不准;询问、讯问方法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处理、处罚轻重失衡;执法存在随意性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的损害了边防部队的执法形象。
三、对进一步加强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根基和起点,是基层边境管理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到基层建设的中心位臵,注意和克服轻业务、重其他的错误倾向,坚决防止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辨证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切实把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同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整个公安边防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强化理性思考。同时,还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一方面,要针对形势的发展,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发现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大宏观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边境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抓好对基层基础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哪里问题多、困难大就沉到哪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操作不得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而确保基层基础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立足现有条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警力不足虽然长期困扰着我们,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等靠。干部的培养到配备毕竟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在现有条件下,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把握“警力下沉,保一线,保急需”的原则,尽可能地精简支队,大队机关,把警力向基层倾斜,缓解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向素质要警力。现在边防派出所的警官拥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能够独当一面的很少,甚至有部分干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向素质要警力的途径就是加强培训尤其是业务培训。经过培训,只要使每名干警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有部分干警能够以一当
二、当三,那么,边防派出所的各项工作就可以保证顺利开展。第三,就是向科技要警力。目前,公安部正在大力施行科技强警战略。为进一步提高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增强边防派出所的管防能力,各级党委应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的科技投入,使边防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三)加大调研力度,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治安问题更加复杂,一些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智能化,这些都使基层业务工作面对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因此,解决好形势发展迅速与工作发展落后的矛盾,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的领导和机关同志都要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各级领导首先要做出表率,要有超前意识和紧迫感,在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形势的基础上,从大局出发确定调研的工作方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要给部属确定任务,明确要求,凡工作组下边防基层检查指导工作,都要带调研任务,在返回机关时必须拿出有份量、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准确掌握基层情况和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鼓励广大干警钻研本职业务,积极为加强基层业务工作献计献策。上级业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指导基层具体工作,不断为基层业务基础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
深化基层业务基础工作,完成各项边境治安管理任务,没有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是不行的。现阶段边防各级党委只有按照培养和造就新一代边防警官的要求,自觉地把科技强警、依法治边、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四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因此,各级党委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对干警的培训工作,要按照部局从严治警、高质量建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能力。做到人员定位、职责清楚、工作规范、标准明确、制度完善、奖惩分明。一是要强化干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上狠下工夫。各级党委一定要把培养和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实际业务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继续组织安排好院校毕业生和年轻干警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实际锻炼,从感性上提高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和深入基层工作,使干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三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学好与公安边防工作有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注重吸收和借鉴当代国际国内边防研究的最新成果,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促进干警全面素质的不断提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够担当新时代重任的公安边防干警队伍。
(五)实践社区警务,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制度 边防社区警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需要各级领导认真加以重视并深入研究。目前,对干警实行考核量化机制已经在公安边防队伍中展开,干好干坏一个样,出成果与平庸度日一个样的“大锅饭”日子已经彻底改变。各级组织充分利用量化考核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警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干警工作的目标、前进的动力。具体做法:一是把社区警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完善各种机制,特别是倒查制,即倒查干警管理防范中的责任,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果。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奖罚并举。二是将考核量化工作与干警提职晋级相联系。对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成绩卓著,地方党委、政府评价较高,人民群众赞许的干警在提职晋升、立功等方面都要优先考虑,真正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社区警务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中名次连续靠后,碌碌无为,平平庸庸的干警不能按期晋职,不能提拔使用或作为转业对象考虑。三是对社区警务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支队、大队、派出所都要对社区警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抽查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为社区警官当好参谋,指明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做法,纠正工作偏差。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经常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好的做法,改正不当做法,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社区警务深入百姓、深入人心,取得理想的效果。
对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干部量化考核制度的建立是干部队伍建设迈出的一大步,但是不能认为这样就可以了,关键在于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起到激励作用,这才是最终目的。运用考核结果重要的是要做到言而有信。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避免机械教条,应该发挥各级班子的领导、决策作用,全面、客观的看待、评价每个干部,不能单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六)抓好边防派出所改革工作,努力争创群众满意派出所
在新时期,新形势,新条件下,把加强基层边防派出所建设当作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既是公安边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又是各级公安边防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理论思考中形成的共识,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突出抓细、抓实、抓完善、抓提高这个重点,进一步抓紧抓好边防派出所的改革工作。一是要尽快把边防派出所的主要工作任务转移到抓管理、抓防范上来。提高对边境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二是要把民警责任制作为加强派出所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强化“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警务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从而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三是要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入手,全面加大警务公开的力度。拓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派出所工作的唯一标准,把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并从制度保障和监督措施上不断加以强化,使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夯实基层基础业务工作的根基。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第2篇
通过四次在月望派出所的见习,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公安工作的艰辛,也使我初步了解了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值得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的,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在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方面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从多方面提供安全服务和给予安全保
障,要充分行使管理和监察的职能作用,而目前公安派出所工作与客观形式的要求很不适应,具体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现行体制与其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不相称。目前公安派出所的领导关系是受公安机关和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为主的体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一般来说,在城市公安派出所直接受市局和分局的领导与当地街道党委、办事处能够摆正位置,理顺关系,而在农村这种双重的关系的领导体制则带来了较多问题,主要是农村乡镇党委,政府把公安派出所以外的事情混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派公安干警去做催粮派款,计划生育及其它一些其工作职能范围以外的事情。一则牵扯了原本就很紧张的警力,影响了本职工作,二则把公安干警推到群众的对立面,去充当当地政府的打手,以警察的身份和权力来解决农民群众的落后思想认识问题,派出所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许多问题要靠当地政府解决,难以推脱,处于比较矛盾的境地,在见习中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比如在今年7月份,月望乡某村民群到乡政府闹事,政府部门对民众反映的情况久久不给予解决,而到头来一旦出事,就都落到了派出所的头上,群众闹事,我们派出所故然有责任,但政府解决了群众的事,就不需要一出事就到派出所找“帮手”。
二、业务管理范围与职责权力不统一。在基层派出所的实际工作之中,矛盾比较突出的是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刑事案件的侦察权。按照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条例规定,对发生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能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公安部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由发案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侦查。”实际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近些年来,由于刑事案件的逐年增多,专靠刑侦部根本无法胜任,派出所侦破的刑事案件的占公安机关全部破案数的60%到70%之间,其中也包括许多重大案件。因此,应当明确派出所有直接侦破刑事案件的权力。派出所原则上侦破本辖区的案件,对涉及外地的案件以及重大的疑难案件由县局、分局和市局负责;第二、治安处罚裁决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裁决5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派出所所罚款数额可以超过50元。但对其中每一种行为的罚款处罚仍不可超过50元。当然,事实证明。现在的派出所或多或少都有其越轨的行为。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50元的罚款对于普通群众已不算什么负担,因而也起不到固有的教育作用。经过当地上级机关的批准,在实际工作中,罚款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人限额,如果在执行中出现诉讼纠纷,公安派出所超越权限行使罚款权,就会违法;第三、内保工作指导权,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私营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大大增多,冲破了原来由市、县公安局内保部门管理企业单位,安全保卫的旧格局,市县公安局内保部门相继把一些中小企业单位、旅馆等行业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任务交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派出所有权对这些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第四、干警调配考核的自主权,县公安局对派出所民警的立功、晋级、提拔、处分和调动,应新生派出所领导的意见.对派出所的民警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调动派出所民警应先补充后调出,保证第一线力量不致削弱。在见习过程中,偶尔听说乡里还有个司法所,我不禁想问,为何司法所不履行其应有的职责?一系列的家庭纠纷完全到了派出所,还有一些各种无法想象的纠纷,也一并归到派出所,这样一来,司法所的同志们岂不是乐得意的闲了吗?
三、派出所工作条件,装备水平与刑事犯罪活动,手段变化相比反差大。近些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为一些基层分安派出所改善了部分工作条件,增添了一些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工具,比起前些年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受体制和地方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仍有大多数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乡镇派出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水平比较落后,有的甚至连办案经费都无法保证,这种情况,同当前刑事犯罪的流动化,智能化,现代化和扩大化,组织化的发展趋势十分迅速,这些条件的不足,已经使公安工作的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障碍,也与社会主义的法制要求不相适应。据我在实习期间了解到,派出所的五位民警,只有一位民警有枪,而其它民警到现在为止只有持枪证,却没有枪。另外,五位民警使用的只是派出所仅有的一辆北京吉普车,况且“年岁”已高,据说已经8年了,看这样的装备,叫派出所的民警如何工作,还有其它技术上面的更是如此。
四、派出所的职责任务与现有警力不适应。现在公安机关讲警力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这一矛盾非常尖锐,警察数量是完成任务的首要保障条件,尽管最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加强派出所工作,增加编织,精简机构,充实基层,但警力数量与形式,任务的要求缺口太大,据1998年统计,在城市,警察占人口比重为15/万人,在农村为3/万人,是世界上警察人口最小的国家,基层派出所直接面向社会,侦破案件,调解纠纷,抓防范,搞帮教,控制社会面治安秩序,应付各种公差,忙得不可开交,基层干部超负荷工作十分严重,许多同志长时间得不到正常休息,每年出勤达400多个工作日,工作紧张而繁重,有相当一部分干警身体状况不好,有与职业相关的各种疾病。这当然是各种原因造成的,但干警任务重,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条件差是重要原因。一般来说,派出所人员的编织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我见习的派出所一共管辖55个自然村,且人口众多,地理条件又复杂,按编织至少也得15人,可事实上只有5名干警,外加两个联防,这样的条件和民警数量,不得不使我们想到一些东西。
五、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加强与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矛盾突出,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逐渐增强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对公安干警特别是面向社会处在工作第一线的派出所民警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处在剧烈变动之中,在商品经济的消极影响下,某些消极因素迅速滋长,公安派出所的广大干警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第一线,经常接触社会黑暗面,与社会丑恶面有广泛,直接的接触,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随时在侵蚀我们的公安队伍,公安队伍中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起考验而腐化堕落。可以说,公安派出所掌握着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秩序,管理户口,调查纠纷等权力,有的涉及生产夺,更多的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行使这些权力,事关重大。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警察来源没有走上正轨,并不是所有的民警都来源于警察学校毕业,而大多是一些退伍军转业,社会招考录用的一些警察,就我见实的派出所而言,5个警察只有1个是专门的警校毕业生,很显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派出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思想政治的素质。
六、人民大众对干警缺乏信任。在这一层面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广大人民落后的思想意识所造成的,这特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他们凭着对警察的看法,有很多事都不愿意到派出所来,他们心中有的只是”官官相护“的纯小农式的理念,另外,由于以前警察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纯粹的暴力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这对他们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再其次,现代社会的服装,使警察没有半点威信,制服的滥用,使许多人根本分不清是公安还是其它单位的人员。最后,在公安队伍中,也有少数干警利用手中权力弄权渎职,以权谋私,有的利用管理治安谋取私利,或乱施罚款中饱私襄,利用办理户口索贿受贿,有的还利用工作之便和职务之便白吃白拿,还有的法制观念不强,并且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所有的这些因素,造成了群众对干警的极大的不信任。
七、外勤人员太少,“办公室人口”过多。很多人都会说,现在的问题不是什么警力问
题,真正的问题是编织问题,这有其一定的道理,有很多干警不愿外出冒风险,通过各种关系将自己设置在一个人员本身已经暴满的办公室,享尽“天伦之乐”,“办公室人口”所指的就是这些人,同时,也有好多外出巡查的民警,他们更加会做事,把车开到僻静的地方,依车而睡,时间一到,交车下班,这也反映了一种现实情况。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第3篇
一、派出所在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防宣传工作认识不足
《消防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派出所等主体都可以进行消防宣传工作。然而新的《消防法》中只是说到派出所可以实施消防宣传工作,却对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派出所在实际消防宣传工作中仍然存在对其应该做的事和如何去做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
1. 对消防宣传工作不积极主动
目前在有的派出所中对消防宣传工作缺乏主动性,对消防宣传工作循序渐进、常抓不懈的现象少,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者例行活动的需要如119消防宣传活动时搞突击、抓阶段的现象较多,为了宣传而宣传,消防宣传活动过了就悄无声息了,同时也存在部分派出所在消防宣传活动时被动参与,对开展的消防宣传活动缺乏积极性,甚至有的派出所民警认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消耗时间的现象,因而在实际宣传工作中仅仅等活动时间、要上级安排、依靠消防宣传模板,在进行消防宣传活动时存在随意性,不主动向着消防宣传工作要达到目的努力,对需要做的事情,没有主动采取更合适的方法策略,而是按照模板照本宣科,缺乏有效规划,在消防宣传时部分派出所民警要么凭经验办事,要么被动地“等、靠、要”,缺乏对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
2. 消防宣传工作硬件条件不足
派出所在对消防宣传工作所需资金安排时,大多是由于日常消防宣传活动的需要以打报告的形式申请工作经费,而主管单位对消防宣传工作经费管控严,压缩紧,严格控制了消防宣传工作经费支出。同时派出所进行消防宣传的设施设备落后,装备保障力度不足,例如基层派出所在收集消防素材,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中用的设备大都是单反相机、DV拍摄机等基础设备,但是这些装备常常还用于其他事项,经常出现基础摄像设备无法合理调配的情况。
3. 消防宣传工作的形式习惯于“单打独斗”
从进行消防宣传活动时的实际组织和开展情况来看,派出所在进行日常消防宣传活动时通常是自己单独宣传,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较少,在消防宣传活动前缺乏主动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在消防宣传活动中很少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开展消防工作,在消防宣传活动后缺乏与其他职能部门交流经验,共享成果。甚至存在有的派出所片面的认为消防宣传工作由派出所开展就可以了,不用联系其他部门一起开展的落后思维。在乡镇形成消防宣传只是派出所的事情,在消防宣传工作中派出所独自开展活动,这种现象在乡镇一级十分突出。
(二)民警消防宣传工作能力不足
派出所民警是消防宣传工作的直接力量,他们进行消防宣传工作的能力将直接影响到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的成效。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时能力有所不足,主要表现为:
1. 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形式单一
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消防宣传活动时依旧采取过去的老模式,照搬以前消防宣传落后素材,内容上存在过时的现象,通常都是通过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宣传消防知识,方法单一,宣传形式呆板,模式老套。
2. 消防宣传的内容千篇一律
派出所在进行消防宣传活动时宣传的内容大多是相同的,甚至有的消防宣传活动的内容就是上一次宣传活动所用的,只是将上一次活动开展的标题改变了。例如,常见的一些消防宣传活动中宣传的内容是:发生火灾时准确迅速报警,严禁私拉电线、严禁玩火,遇到火灾时不要盲目跳楼等知识,并且这些内容常常多次用于其他消防宣传活动中,如每年举行的119消防宣传日以及日常定期开展的消防宣传活动,内容千篇一律缺乏亮点。
3. 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派出所的民警在消防宣传中鲜用群众喜欢的语言,没有掌握更容易让群众接受的方法。在派出所进行消防宣传活动中民警照本宣科,向群众宣传时讲套话、讲空话、抓不住关键的问题,缺少讲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同时派出所民警在消防宣传中也不了解群众心理,在消防宣传中没有充分了解到群众想要什么、什么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常常在消防宣传中对群众采取统一宣传,没有利用到群众喜欢的方式进行宣传。
(三)消防宣传作用不明显
派出所进行消防宣传的作用是在消防宣传过程中将防火与自救知识有效的传播,引导群众掌握防火与自救的基本方法,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然而在派出所实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时由于开展的不深入、缺乏针对性等方面的问题,这项工作所起的作用不明显,难以达到消防宣传想要的效果,主要表现为:
1. 对消防宣传的对象针对性不强
基层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大都在街面进行,缺乏对乡村的深入宣传,主要表现在对城镇宣传的多,对乡村宣传的少。在消防知识宣传方面,对辖区居民、当地企业职工、学生、少年儿童等群体采取统一宣传,没有根据这些人群的特点,有侧重、有重点地宣传相应的知识,失去针对性的宣传,难以到达预期的宣传效果。[3]
2. 消防宣传工作流于形式
消防宣传工作存在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派出所在做消防宣传工作时,是为了宣传而宣传,每当有上级来检查消防工作时,基层派出所会临时做一些消防宣传活动应付上级检查或者通过几张现场照片和一段文字描述传入信息平台完成任务,这大都是应上级的要求做些表面工作,不能将消防宣传深入到不同的群众中进行,不知道群众的需求,难以掌握到第一手资料,使消防宣传工作常常流于形式,在检查完成后,消防宣传工作又回到以前的老模式,根据任务需要再举行消防宣传活动。
二、解决派出所在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在上述的派出所在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中,阐述了目前派出所在消防宣传存在的几种问题,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让消防知识能更有效地传播,增强消防宣传作用,不断完善消防宣传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让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有更大的突破,是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中接下来需要思考的方向,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解决对消防宣传工作认识不足的对策
1. 提高积极主动性
派出所民警是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直接力量,提高派出所民警在消防宣传工作中的积极性,对提高派出所的消防宣传有至关重要作用,具体措施有:(1)在派出所中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分管基础工作的副所长为副组长、各个社区的社区民警为小组成员的消防宣传工作小组,在每周一所长将需要做的消防宣传工作向社区民警布置,分管副所长负责对民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每周五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对民警的考核情况向所长汇报并存档。(2)对在本周消防宣传工作完成的好的民警可以在下周一的例会上提出口头表扬,对本月消防宣传工作完成的好的民警可以采用发奖状表扬,对有条件的派出所也可以向其发放一至两百元的奖金表示鼓励,而对完成的不好的民警对其提出批评并要求其做出检讨,从而提高民警在消防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主动性。
2. 改善消防宣传工作条件
过去,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更多的是凭借老经验、老模式、老方法,在以前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现在已不符合时代的发展,现在依靠先进技术来实施有效的消防宣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使用更先进的宣传设备,这样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群众的需要,但是派出所的经费有限,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投入是有限的。[4]因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派出所可以向政府宣传部门或者一些企业借用他们的超清照相机、拍摄机等摄影、摄像器材,也可以与有LED屏幕会议室的单位联系,借用他们的会议室对社区居民或学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播放一些典型火灾的视频或者消防宣传教育片。(2)派出所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将派出所在消防宣传工作中面临的设施、设备不足的困难向其汇报,努力争取政府在资金方面或者装备上的投入。
3. 主动协调
消防宣传工作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要更好的开展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需要联系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因此让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中来,对更好开展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意义重大,具体措施有:(1)派出所应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协调,在社区举办消防知识竞猜、消防器材使用体验如用手提灭火器灭火体验、室内消防栓正确使用方法的活动,同时在活动完成后应对民众消防宣传的看法和态度的收集,他们还需要对什么进行体验和了解,形成对工作的信息反馈,并鼓励民众对派出所开展的消防宣传工作献言献策,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2)加强与民间艺术团体的协调,采取舞蹈、歌唱、相声、快板、小品等多种形式进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如将近期重大的消防事故如天津港爆炸事故制作成消防小品到社区演出。
(二)解决民警消防宣传工作能力不足的对策
1. 加强业务培训
针对派出所民警消防宣传能力不足的现状,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进行指导,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宣传工作能力。[5]具体措施有:(1)通过消防支队或者大队组织有经验的消防宣传人员,对派出所领导和民警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培训,把最新的宣传方法教授给他们,例如,消防宣传微视频的制作方法,利用微信将消防知识以及一些典型的火灾事例发布在网上对辖区群众进行消防宣传的新方法。(2)邀请其他单位有经验的宣传人员给派出所民警介绍经验,例如利用社区灯箱、柜式电视机贴上消防知识、在小区入口LED屏上滚动播出防火与自救常识等。
2. 总结经验,结合实际
派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一直都在做,宣传活动年年都在搞,但是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中宣传的内容千篇一律,原因主要是派出所民警缺乏消防宣传工作的经验,因此,在派出所时间紧,举办消防宣传活动次数有限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应该自己积极动手去整理、去归类以前消防宣传活动用过的资料,去建立新的结构,并从每次做过的消防宣传活动中去体会,从活动中的细节去发掘,开展细致、全面的观察,去发现出其中的技巧,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宣传。具体措施有:(1)对消防宣传的内容进行整理,例如对娱乐场所、家庭、学校等不同对象开展消防宣传的内容进行分类,并制作相应的《家庭防火小知识》、《娱乐场所防火注意事项》、《灭火与逃生自救常识》,在不同地方宣传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2)对消防宣传的方式进行总结,对比在不同地方采取什么方式宣传更有效果,例如,在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可以采取发放宣传单、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在人员相对固定的地方可以采取举办现场活动,进行讲解和现场体验的方式宣传。
3. 加强实践锻炼
提高派出所民警在消防宣传工作中的能力,可以采取培训、总结等方法,但是最有效果的方法就是让民警自己去实践,具体措施有:(1)在消防宣传活动前期,让民警自己去寻找消防素材,并到社区或乡村深入了解群众喜欢的方式,如民警利用到社区走访时,主动与群众拉家常,了解到他们的生活习惯、喜好,如对老年人喜欢喝茶的地点以及时间,他们娱乐的方式进行了解;对小孩喜欢玩耍的方式进行了解如玩鞭炮、烧木材烤火等方面,以便选择群众空闲的时间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进行简单的消防宣传。(2)在其他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时,可以安排有空余时间的民警到该派出所参与该项活动,这样既增加了民警实践经历,又可以学习到其他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的方法。
(三)解决消防宣传作用不明显的对策
1. 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方式
由于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中宣传的范围有限、方式单一,仅仅依靠传统的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座谈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工作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开辟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探索宣传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恰当的运用宣传技巧,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是派出所的必经之路。[6]具体的措施有:(1)针对农民工群体,可以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结合部、汽车站、宾馆、商场、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场所张贴消防宣传资料、发放消防宣传单、消防知识手册等方式宣传消防知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消防常识;针对社区居民,可以走进社区,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对居民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增加消防知识;针对学生,可以来到校园,通过现场举办消防体验活动,让学生深入体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2)派出所在进行消防宣传时要与多方力量联手,通过与当地电视台、乡镇广播站、镇府网站等多种渠道结合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的传播渠道优势将消防的防火与自救知识传播到各个角落,同时,也可以把消防知识编成顺口溜利用快板进行宣传,制作消防宣传小品在乡镇演出,对老年人采取他们喜欢的川剧和他们爱听的广播进行消防宣传,对年轻人可以利用消防宣传微视频进行消防宣传,对小学生可以利用卡通人物图片进行消防宣传,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使消防宣传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2. 强化考核,避免形式
制定相应的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体系,是避免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形式化的有效保障。具体措施有:(1)当前各派出所正在实施社区制度,消防宣传工作应当纳入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如每个社区民警每一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消防宣传活动,每一年至少要对辖区的居民区、学校、企业等不同地方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活动进行,凡没有完成目标或没有达到一定要求的不得参加各类评先奖优。(2)实行基层派出所消防宣传指标责任化,与民警的实绩挂钩,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如,对完成的好的年终绩效加一分,对完成的不好的年终绩效扣一分并不能参与各项评优。实施一个月检查一次,在第一次检查到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批评但不扣分并责令在下次检查是一并完成,如果第二次检查到没有完成任务才扣一分,并通报工作情况,将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纳入年度进行考核,以尽快规范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这种赏罚措施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模式调动派出所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激发他们的主动创造性,切实改变“做多做少没区别,做好做坏都一样”的状况。
参考文献
[1]杨清华.派出所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3(27).
[2]周瑾.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8):105-106.
[3]刘洪超.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3):87-89.
[4]李克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2):93-96.
[5]李天和.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对策之我见[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0):289.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第4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1]检察机关在基层积极探索派出检察机构建设,就是一种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2]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积极努力。应当充分认识社区检察室在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在全面履行社区检察室各项职能的过程中,促进和完善社会的法治化管理。
一、社区检察室的职能定位与职责范围
(一)社区检察室职能定位的再认识。正确认识和把握社区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是完善和深化派出检察机构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讨论研究社区检察室职能定位前,有必要对目前与检察室设置以及表述有关的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予以理清和明确:
一是检察室的设置从机构定位上是一种派出,还是一种派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检察室由基层检察院派出”。事实上,派驻一般来讲主要是针对于特定场所而言的。而从目前各地检察室设置的情况来看,真正在检察机关工作对象所在机构内设置检察室的并不多见,也不是高检院《指导意见》所提倡的。同时,在某一工作对象所在机构内设置检察室,既不符合检察室所应承担的所有职能要求,也不利于检察室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由于在认识上对于检察室的设置定位尚不清晰,所以,实践中一些时候的文字表述不尽科学、统一。[3]就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来看,2011年10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座谈会”,也是用的“派驻”两字,而于当年12月底召开的2011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曹建明检察长关于2012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的讲话中,则采用了“派出”检察室的表述。[4]所以,把“派出”与“检察室”并用,是符合派出检察机构工作特性的。而在“检察室”前直接冠以“派驻”有欠科学性。
二是检察室设置是在“基层”,还是在“社区”。根据探索和推进派出检察机构的工作宗旨分析,对于检察室设置在基层的认识和表述并无不当,也无异议。但目前对于基层检察室设置区域的表述上尚不统一。具有规定性依据的就是目前尚有效力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但以“乡(镇)”涵盖目前基层检察室设置的区域范围,已经不适应基层检察室设置的实际。所以,有的地方以及学界在检察室工作的研究过程中,采取将派出基层的检察室称为“社区检察室”,也有的称为“基层检察室”。笔者认为,在规范派出检察机构名称时,有必要对此从范式上予以统一。从社会学理论中关于“社区”[1]的定义看,“社”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区”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所以,“社区”通常是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社区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根据社区的生产力水平高低,可以划分为发达社区、不发达社区;根据社区所发挥的主要社会功能,可以划分为居住社区、商业社区、工业社区、政治社区等;根据社区的地理环境,又可以分成平原社区、山区社区、岛屿社区等类型。尽管社区分类多样,但最基本的划分方法,就是把社区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在我国农村,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居民委员会。[2]所以,笔者认为,用“社区”这一名词,作为基层检察室设置区域的泛称,即“社区检察室”,[3]具有概念内涵上的合理性,以及适用上的涵盖作用。
三是基层派出机构的职能是一种“检察”,还是一种“检务”。据对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派出机构名称的了解看,个别地方用的是“检务室”,但用“检察室”的明显多于“检务室”,从遵循习惯的角度出发,应当采用“检察室”的称谓。另外,“检察”的含义要比“检务”丰富得多,根据机构的职责定位也应该采用“检察室”的称谓方式。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高检院近年来就检察机关主要职能的概括和表述来看,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一般包括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4]笔者认为,社区检察室的职能可以用“保护、监督、教育、预防”八个字来概括和确定。其中,“保护”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社区检察室的首要职能。因为,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永恒的历史使命。[5]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基层群众对社会治安、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等问题十分关注,社区检察室深入基层、发挥保护职能,可以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而“监督”是社区检察室的核心职能,体现检察机关的基本属性。这是高检院推行社区检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指导意见》确定的主旨。社区检察室深入基层,融入社区,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政权建设中应当承担起重要的作用。“教育、预防”则是前两项职能的自然延伸,社区检察室应当在满足和解决群众司法诉求、服务基层发展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预防犯罪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总之,将“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确定为社区检察室的基本职能,既源于检察机关的职能范围,又符合派出检察工作的实际和需求。社区检察室职能的重点与核心是“保护与监督”,“教育与预防”也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社区检察室也应当将“教育与预防”贯穿于“保护与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以有效并全面发挥“触角”的积极作用。
(二)社区检察室职责范围的再认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不是将原有职能简单地由基层院分解或下移到检察室,而是对原有职能的一种延伸和拓展,即把原有的短板补长,把原来的工作做得更精细、更到位,使执法办案更好地体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6]只有全面理解和把握“七项职责”与社区检察室“四种职能”的关联性,才能全面落实并开展好派出检察机构的职责任务。由于社区检察室的各项职能本身来源于派出院内设机构,是派出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职能的延伸。为此,对于社区检察室来讲,关键问题是要进一步理清社区检察室的职权界别。根据高检院《指导意见》确定的派出检察机构“七个方面”的职责,目前,从各地落实的情况看,社区检察室的职责范围不尽统一,有的过于宽泛,有的过于窄小,还有的不够规范,工作存在随意性、临时性等问题。其中,既有本身在对检察室职能定位时的人为限定所致,也有在检察室实际开展工作中对具体职责的把握不准所致,还有是检察室在具体开展工作中未严格执行职责规范所致。
nlc202309031912
明确并理清社区检察室的职责范围,既要从宏观上认识和把握派出检察机构的初宗和目的,又要从检察室职能运行的层面,确定具体的职责内容,从而也将关系和影响到派出检察机构的设置模式。关键是要在高检院《指导意见》“七个方面”职责基础上,对各项职责涉及的工作范围作出基本的确定。笔者认为,高检院《指导意见》所确定的“七个方面”,即:1.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方便群众司法诉求;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派出机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制宣传,依法参与化解涉检矛盾,参与重点地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完全体现了派出检察机构“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的职能要求。
当前,明确并理清派出检察室职责的重点,是第四项职责中“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其中涉及的对行政机关派出机构以及对人民法院基层法庭诉讼中的监督工作,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也只能局限于受理来信来访层面,对于受理、发现的相关案件线索应当移送派出检察院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处理。而对于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的监督工作,既涉及工作模式问题,又关系到工作机制的完善,是当前实践中较难理清和把握,必须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管理辖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工作,从涉及的检察机关内部职能机构来看,主要与侦查监督、公诉以及监所检察部门有关;从监督的范围内容来看,应限定在派出所开展的刑事执法活动以及与刑事执法活动相衔接的行政执法事务。由于检察机关的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相对公安派出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角色定位而言,所发生的监督环节主要处于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后段,而与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最前沿、最直接的是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这也就意味着,仅在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方面,社区检察室虽然作为检察机关的触角延伸,实际上也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职能的一种延伸,而这种延伸是在社区检察室不直接承担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状况下的一种有限的延伸,更意味着社区检察室要在不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状况下,既要对公安派出所显性的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比如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通过深入派出所实地察看,观看录音录像资料等方法,可以检查发现公安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过程是否合法、证据来源是否合法等;又要对公安派出所隐性的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比如对立案活动的监督。由于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有案不立、不破不立、破而不立、以罚代立、不应立而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立案程序是否违法、立案手续是否完备等诸多方面。因此,如果社区检察室没有相关信息依据,公安派出所不提供有关材料的情况下,是很难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
从公安派出所的性质和职责看,派出所是治安、刑事案件的最初接触者,也是最重要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由于目前公安派出所拥有对常发性、多发性案件的侦查权,又处于刑事诉讼的首要环节。因此,社区检察室开展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既要有效延伸侦查监督工作职能,又要切实填补侦查监督工作的盲区。为此,其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上,尤其是立案前后的监督工作。
二、社区检察室的设置模式及机构名称
(一)社区检察室设置模式的选择。从检察机关派出检察机构设置的情况看,个别地方的社区检察室还具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自行侦查等职权,但这类检察室一般随着行政区划变动而设立的,这些职能已经和检察院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虽然它们在模式上有所不同,但都是随着行政区划的增设而发展起来的,相当于一级检察院的过渡形态,随着所在行政区域的正式建立,这一类检察室也会成为一级基层检察院。笔者认为,社区检察室不应赋予其办案的职能。否者,就会造成检察室与派出检察院内设职能机构的职权重叠和混乱。检察室一定要与其“触角”的定位相一致,检察室可以以派出检察院的名义开展相关检察工作,但不能以派出检察院名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诉讼行为和法律文书。这一点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相比是完全不同的。[1]
由于中国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较大,就是同一省市的情况也具有各自区别。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管理需求的加大,检察室的设置已经不再局限于满足偏远地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所以,社区检察室的设置模式要做到像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是根本不现实的。根据派出检察机构建设推进的不同情况,笔者认为,社区检察室一般可以采用以下两种设置模式:
一是定点对应式。主要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就是按照高检院《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的原则派出检察室,还有一种就是根据延伸检察职能的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直接在某一行政区划内、某一社区或者相关单位设置检察室。在派出检察室设置工作探索起步阶段,以及在检察资源不够丰富、交通不够发达的区域或者重点单位,采取有选择的试点、定点设置以及履行有限职能的模式是较为理性和可行的,也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采取定点对应设置模式后,派出检察室与派出检察院的关系,一种可以作为派出检察院的职能部门之一,另外一种也可以挂靠于派出检察院的某个职能部门,由该职能部门兼管。
二是定位分片式。主要是基于派出检察机构应偏重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角度和需要出发,所采取的一种设置方式。就是基层检察院以某一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派出所设置为考量基础,根据本地区情况和实际需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将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管辖区域,来设置社区检察室。根据公安派出所的总量多少,一般一个派出检察室可以辐射管辖若干个派出所,确保做到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全覆盖。派出检察室的常驻办公地应设在其所管辖区域相对中心且交通便利的位置,可以一个乡镇、街道为中心,同时辐射周边多个乡镇、街道。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检察室应当在其管辖的其他行政区划内设立定点办公地,定时定人前往办公地点办理和处理有关检察事务。
nlc202309031912
同时,在派出检察院则应设立一个专门管理检察室工作的部门——社区检察科,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内设机构,直接管理检察院所派出的若干个检察室。这与我国香港廉政公署设立的社区关系处有相同之处。[2]
笔者认为,社区检察室设置的这一模式,应该是检察机关派出检察机构的发展方向。虽然,在派出检察机构设置探索起步阶段,检察机关对诸如管制、缓刑、假释的监督手段存在分裂,妨碍了社区矫正监督一体化的实现。[3]但由于派出检察机构的这一设置模式能够做到对公安派出所监督以及行政区域的全覆盖,今后可以逐步将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划归社区检察室承担,使其与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大墙内”检察工作有个延伸,有利于工作的持续全面开展,完善派出检察机构的职能和发展。
(二)社区检察室称谓的选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名称是职能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机构设置模式以及工作职能的定位将直接影响基层检察机关派出检察机构的名称。
实践表明,没有任何名称是自然给予任何事物的,所有的名称都是约定和使用者的习惯。基层检察机关派出检察机构的称谓在设计上,可以按照目前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特点和派出检察工作的实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对于采取定点对应设置的,其名称可以统一为“×××人民检察院+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地域名称+检察室”。例如,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所在辖区内的杨行镇派出检察室,开展检察室试点工作,该检察室的全称应表述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杨行检察室”。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地域名称以有关乡镇、街道的行政称谓为使用依据。不能以所在地村、居委会的行政称谓为使用依据。
第二种方式:对于采取定位分片设置的,这类检察室根据区域划分,都同时管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因此,其名称可以统一为“×××人民检察院+(第×片区)+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地域名称+检察室”。例如,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淞宝地区派出的首个检察室,同时管辖友谊街道、吴淞街道、杨行镇、顾村镇等四个行政区域,而其办公场所设在其中的杨行镇,所以,该检察室的全称应表述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片区)杨行检察室”。用“片区”冠名于检察室之前,可以传递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信息,就是这类检察室不仅仅管辖一个行政区划,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在把较大的地区或范围划分成若干小的区域或范围的情况下,分片开展其特定范围内的检察工作的。这种称谓表述方式,应该说具备切实可行性和明显优越性:
一是可以避免当事人的误解或混淆。对于分片管辖开展社区检察工作的,如果仅仅冠之于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对于不是该行政区域的民众会造成一定的误解,以为某检察室只管辖冠有称谓地的检察事务。而纳入“第×片区”就有一种好处,从文字内容上首先就可以传递一种信息,该检察室不仅管辖冠有称谓地区域内的检察事务。
二是基层检察院可以更加灵活地划定派出检察室的管辖范围。在“检察室”之前冠以“第×片区”,那么,便于基层检察院对于“第×片区”的范围内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或根据工作的需要,做出灵活调整。
三是可以减少检察地方化的负面印象。在检察室采取跨区域管辖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上述称谓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或者减少社区民众对检察室的不必要负面猜疑,对于减少和防止外部对检察事务可能发生的不正当干预,对于提高社区检察室的司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
三、社区检察室的办公设施及工作保障
统筹做好社区检察室的经费、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保障工作,是推进并深化社区检察室工作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应当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检察室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应切实加强社区检察室的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社区检察室的业务用房一般应选择底层、沿街,原则上应独立使用。应当具备办公、会议和接待群众来访的功能。[1]
(2)社区检察室业务用房内应配置适应办公需求的电话、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通讯设施;建立统一对外使用的名称、文号和电话号码;建立大事记、工作日志和执法工作记录等材料,形成年度工作档案。应配备工作车辆。
(3)检察室应落实检务公开工作要求,在适当方位设置检务公开栏、检察信箱、便民联系卡等,有条件的还应设置统一的电子屏幕。
(4)检察室应配备技防监控、消防设备、安保设施等设施。接待场所应配备饮水设备及用具、防寒降温设施、应急药品、书写台及残疾人绿色通道等便民设施,接待场所内或周边有盥洗设施。
(5)应统一设置社区检察室标识。检察室的外墙、接待场所、公共区域应配置或安装统一标准的检察室形象标识。社区检察室的所有标识都可以白底蓝字为基本色调,并使用铸有“中国检察”的检察徽章为标识的核心图案。
制作社区检察的门头标识、灯箱标识,应将“检察徽章”居中,并在两边配以“社区检察”中文字体,并在其下方应配以“社区检察”的中文拼音(shequjiancha)。目前有的地方制作的标识采取使用中文字体同时配以英文字体(procuratorial:检察)的方式,不仅不符合我国语言文字使用习惯和要求,也不方便基层群众识别。
也有的地方制作的标识仅有中文,未配有中文拼音,不仅从标识的格局上缺乏一致性,而且也并不完整和美观。特别是这类标识均未能展现社区检察机构的属性。仅仅用“检察”两个字来传递“社区检察”工作机构的信息也不全面。所以,在标识中直接用“社区检察”中文字体较为适当。如果可能的话,可以采取中英文双语标识的办法,但中文拼音要置于英文字体(community:社区;procuratorial:检察)的前面或者上方。
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早就有专家指出,互联网的出现、信息社会的开启,使其对社会层面的渗透将逐步扩大到政府、社会服务层面。检察机关置身于信息社会,不仅要及时顺应其发展要求,而且要充分运用好计算机信息技术,更加有效地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水平。因此,检察机关的社区检察室工作应在检察门户网站占有一席之地。作为任何一种媒体,“宣传”理所当然是其承载的基本功能,而作为检察网站中的“社区检察”平台,这一连接检、民关系的新型载体和纽带,应注重将“服务”功能和“监督”属性,摆在网站建设的突出位置。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社区检察等官方微博,拓展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渠道,以切实回应和疏解群众诉求,强化派出检察机构的监督职能。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第5篇
------------------
发布时间:2010-10-09 09:57:35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边境市、县公安局在边境地区的派出机构,它担负着维护国家边境地区政治稳定、边境安全的神圣使命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双重职责,是公安边防部队最基层的单位。
近几年,随着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来边境地区从事开发矿产资源、投资经商的外来人员日趋增多,相对上升的发案率和市场经济中滋生的各种不良因素,使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压力。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打牢公安边防部队发展根基,建设和谐边境地区,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一)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多年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体制调整以后,坚持以边防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基层经费、物资、装备的投入,使公安边防基层单位和官兵的积极性和发展潜能得到调动和释放。
(二)治安防范功能得到明显增强。通过开展边防派出所等级评定、警务制度改革和爱民固边战略,使边防派出所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边防派出所的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是边防派出所在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和居民区安全防范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有力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基层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意识不断增强,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的问题,而且也密切了警民关系,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使“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后勤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在积极改善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各级党委千方百计在经费、装备、物资等方面大力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警务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边防派出所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的现役体制对其公安业务的建设存在影响。边防派出所地处祖国边境一线,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行使的职责,都要求边防派出所实行现役体制,而现役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员不能长期稳定。公安边防部队不单单执行军事任务,更多的是执行公安业务。业务的熟练程度与年龄大小、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现在的边防体制决定了干部服役年限,许多同志在边防派出所工作了十几年,积累了许多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正处在成熟期,但由于受服役年龄的限制,不得不考虑转业去向问题。由于这些人的离去,边防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建设大大削弱,从而影响了战斗力。
(二)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群防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部分边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法制意识淡化。少数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生产致富与遵纪守法、强边固防的关系,在个人利益面前置国家政策、法规不顾。加之现在边境居民主要精力用在发展家庭经济,特别是群众组织骨干成员的经济报酬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很难激发群众的积极性。
(三)个别民警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深入,各种消极保安全思想严重。一是受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少数民警价值观念偏离正确方向,产生了“当兵虽然光荣,但不能长期下去”的片面认识。而一些年龄偏大、接近服役年限的营连职干部,对自己的后路考虑较多,尤其是近几年来转业干部安置困难,部分老同志都想在部队干到自主择业或退休,但是现行的政策又不允许,因而思想上产生消极保安全的想法,没有长期打算,工作缺乏后劲和责任心。二是受所处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安边防部队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性于一体,辖区点多、线长、面广,部队高度分散,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民警由于人员少,任务重,缺乏严格的军政训练,个别边防派出所军政主官缺乏管理部队的经验,找不到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这些原因都滋生和助长了部分民警责任心不强的消极保安全思想。
(四)个别民警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边防派出所警官队伍成分复杂,个别民警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明显低于公安干警。首先,边防部队干部队伍来源不一,成份各异,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的限制,民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次,由于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使用,轻培养”,使部分民警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在岗培训,整体素质一直没有真正得到很好地提高。再次,部分民警“重业务,轻学习”,对加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深、不细、不实,流于形式,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第四,没有统一的培训机制,又不重视对新同志的传帮带工作,加上人员流动频繁,使民警的执法能力与水平长期在较低的层次徘徊。
(五)影响地区稳定的因素增多,实现建设和谐边境辖区目标任重道远。就阿拉善盟本地情况来看,影响地区稳定的因素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边境辖区社会经济正从牧区型经济向工业型经济转变,危爆物品管理日趋严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随着辖区矿产资源进一步开发,危爆物品使用量剧增,非法买卖、运输、使用危爆物品案件时有发生,是影响边境管理区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军事试验基地、历史文物遗址等保卫任务繁重。担负中国载人航天发射任务的“东风航天城”就位于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边境辖区内,卫星发射和导弹试验期间,边防派出所外围重点地段巡逻走访、检查登记、宣传教育、排查隐患等防范警戒任务非常繁重。同时,边防辖区内的文物古迹遭不法分子破坏严重,形势不容乐观。三是随着口岸建设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各类治安问题日益凸显。策克口岸是阿盟唯一的对外开放窗口,过货量逐年递增,同时给治安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步增大,一些恶性、跨国性案件也偶有发生。四是公路、铁路相继开通,大大加重了边境管理难度。2004年以来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3人,其中有15人均为在其他地区作案后潜逃到边境地区的务工人员。随着嘉(峪关)—策(克)铁路、临(河)—策(克)铁路、临(河)—哈(密)公路陆续建成和开工,必将涌入更多的人流、物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五是群体性事件人数和起数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边境地区稳定的敏感问题。仅2004年以来,边境辖区内先后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35起,涉及人员两千余人,通过努力为地方政府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余万元,防止发生上访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仍然任重而道远。
(六)边防派出所任务繁重,减负势在必行。通过调研发现,机关与基层有脱节现象,主要表现为机关发文太多,有时重复发文,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制定工作措施时,对基层受客观条件因素考虑不足,有些工作布置下来,很难实现。
三、对进一步加强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对策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根基和起点,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到基层建设的中心位置,注意和克服轻业务、重其他的错误倾向,坚决防止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同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整个公安边防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强化理性思考。同时,还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一方面,要针对形势的发展,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发现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大宏观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边境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抓好对基层基础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哪里问题多、困难大就沉到哪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操作不得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而确保基层基础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立足现有条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警力不足虽然长期困扰着我们,但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等靠,在现有条件下,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把握“警力下沉,保一线”的原则,尽可能地精简支队、大队机关,把警力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的途径就是加强培训尤其是业务培训。经过培训,只要使每名民警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有部分民警能够以一当
二、当三,那么,边防派出所的各项工作就可以保证顺利开展。第三,就是向科技要警力。为进一步提高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增强边防派出所的管控能力,各级应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的科技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使边防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要按照部局从严治警、高质量建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能力,做到人员定位、职责清楚、工作规范、标准明确、制度完善、奖惩分明。一是要强化民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上狠下工夫。把培养和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努力提高民警的实际业务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继续组织安排好院校毕业生和年轻民警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实际锻炼,从感性上提高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认知程度;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和深入基层工作,使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
(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制度。要充分利用量化考核机制,调动全体民警做好警务机制改革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干警工作的目标、前进的动力。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各种机制,特别是倒查制,即倒查民警管理防范中的责任,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果。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做到奖罚并举。二是将考核量化工作与民警提职晋级相联系。对在警务工作中成绩卓著,地方党委、政府评价较高,人民群众赞许的民警在提职晋升、立功等方面都要优先考虑,真正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警务区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中名次连续靠
后,碌碌无为,平平庸庸的民警不能按期晋职,不能提拔使用。三是对警务区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支队、大队、派出所都要对警务区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抽查警务区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为警务区警官当好参谋,指明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做法,纠正工作偏差。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经常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警务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好的做法,改正不当做法,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警务区工作深入百姓心中。
(五)抓好边防派出所改革工作,努力争创等级派出所。一是要尽快把边防派出所的主要工作任务转移到抓管理、抓防范上来,提高对边境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二是要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入手,全面加大警务公开的力度。拓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派出所工作的唯一标准,把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并从制度保障和监督措施上不断加以强化,使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夯实基层基础业务工作的根基。
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第6篇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战斗实体,承担着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公安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机关的门面,是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声誉,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把派出所真正建设成战斗性实体”。为了加强公安派出所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精神,落实“7.31”会议精神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大练兵”活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大家共同商榷,更好地打造一支英勇善战、除暴安良、人民拥戴的队伍。
一、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部分派出所领导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精神状态欠佳,工作缺乏热情,缺乏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自我感觉良好,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凭老经验老资本干工作;二是缺乏事业心。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意志消沉,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缺乏责任心。个别领导对上报的汇报材料和报批的案卷材料不审阅、不把关,有的格式不对,有的缺乏内容,还有语句不通。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大练兵”活动,我局也开了几次动员会,全体机关干警每天上午练半个小时队列,可是目前有些派出所把队列训练当“走过场”,充分体现责任心不强,看不到当前大形势,何谈带一流的队伍!
㈡、个别派出所领导工作漂浮,沉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表面文章做的花哨,工作实效收之甚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种歪风:一是小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不少领导习惯于高高在上,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批文件,有的所领导连辖区的基本情况都搞不清楚。二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现实当中,好多单位喜欢摆花架子,华而不实,哗众取宠,习惯做表面文章,而工作成效却经不起检查。如对市局、分局安排的活动、布置的工作,板报、标语、决心书、学习园地等搞了一大堆,纯粹搞形式,一点实在的内容都没有。三是弄虚作假之风依然挥之不去。市局开展的“三实”活动正是针对这种歪风而开展的一项活动。但是,有些单位仍然摒弃不了这种歪风。为了标榜成绩,套取赞赏,不脚踏实地干工作,而是在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欺上瞒下。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能瞒则瞒。
㈢、队伍管理不规范,精神状态差,不同程度存在“稀拉松”现象,表现在:一是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虚设,不遵守,不执行,不检查,不落实,不追究;二是派出所建设只停留在表面,虽然花巨资装修了办公室,刷了围墙,建了花园,但人不精神,物不整洁,着装不规范,卫生死角多,精神状态差,内部管理不规范;三是不善于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不了解民警思想状况,民警所关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队伍没有朝气,缺乏战斗力。
㈣、工作缺乏“主心骨”,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一是强调了多次“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但工作重心还没有转移到防范及基层基础工作上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工作忙乱,缺乏条理,抓不到点子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局观念,不能统筹安排;三是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缺乏前瞻性;
㈤、法治意识不强,仍有随意执法现象,没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该办的事就是不办,执法上不作为,伤害群众感情;二是违反程序办案,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
(六)、警力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派出所工作。一是我局警力缺编20%,派出所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警力不足,人员不够,加班加点已经成为习惯,有些民警长期带病工作,积劳成疾;二是警力配置不科学,所领导和内勤占比例大,社区民警占比例较少,因而,民警到社区工作的时间根本达不到市局要求;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寄希望于“十六公”精神的落实,但区上财力紧张,经费问题仍未解决。
(七)、体制不健全,非警活动多,工作压力大。一是街镇党委、政府经常增加非警活动,过去是“催粮要款、刮宫流产”,现在是村民选举、单位征地、典礼活动、市容环卫、植树造林、领导检查作陪等;二是分局各科队工作安排上,不统筹、不协调,各自安排布置,有的工作安排重叠;三是自身造成的,如“四必”承诺中“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三个方面,脱离了公安派出所自身的承受能力,“包揽天下”,盲目承诺,导致其它非警务活动多,承诺了,做起来又力不从心。剖析以上派出所工作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主观原因
1、五个意识不强,①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始终坚持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导致观念落后,意志消沉,作风漂浮,治安状况差,为官一任不能保一方平安。②政治意识不强,没有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有失误,如“3.20”事件,其教训是深刻的。③忧患意识不强,没有把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特殊困难、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战胜各种挑战上。没有做到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④群众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存有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不牢固,没有做到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⑤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认识不到位,观念未更新,不能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活动的开展,对新时期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需要更多的基层工作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深入探索,不学则退,不进则退。
3、没有时代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停滞不前,认识不清,导致行动上的失误和偏差,就不能与时俱进,就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部分民警没有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从思想根本上没有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问题。
客观原因
1、派出所工作定位不准,例如在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方面,忽左忽右,造成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甚至荒废;
2、公安保障不到位,各级领导对警力和经费问题都很重视,并想尽办法,但无能为力,直至现在问题都难以彻底解决;
3、派出所领导及民警自身素质尚待提高,该干的事未干好,不该干的事却在干,如不顾派出所的能力,盲目承诺,包打天下,给派出所造成被动局面; 针对以上提出的当前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以及存在的原因剖析,我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才能解决制约派出所工作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
首先,继续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反复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在精读和学懂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像任长霞同志那样,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其次,要抓好派出所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懂法。因而必须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工作实际,学习公安常用的法律法规。当前,要特别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意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及《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再次,要学习先进派出所经验和先进民警事迹,推动派出所工作上新台阶,要学习枫桥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以及席王等先进派出所的经验。
二、建一流班子
1、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当前,派出所要突出抓好:一要选一个好所长,二要建一支好队伍,三要立一套好制度。制度建设,一定要实在、管用、能做到,不要搞形式主义。按照“选一个好所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高度重视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提拔到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的要求,对班子不团结、派出所问题多、长期无法改变面貌的进行调整。
2、从我做起,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当一个好所长,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好班子。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想全局、议全局、谋全局,努力做到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而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要毫不动摇地抓好“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四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贯彻落实;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切实把上述各项规定转化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动。
1、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派出所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奖勤罚懒,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坚持从严治警,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钢性制约作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2、弘扬正气,严格管理。对遵纪守法,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民警要大张旗鼓的宣传,以弘扬正气;对违法乱纪,明知故犯的干警,要理直气壮地从严查处,对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民警从最基本、应知应会的东西学起,从最基本的技能练起,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调动民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扎实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
4、从优待警。孙膑说过:“上下同欲者胜”,派出所领导要理解民警的苦衷,关心民警的疾苦,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与民警心心相印,息息相通,亲密无间,同甘共苦,在派出所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5、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目标,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昂扬向上,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彻底解决“稀拉松”问题。
四、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完善管理
1、明确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职责,以人口管理为重点,坚持现住地管理原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要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带领社区、驻村民警经常深入单位、村组,及时撤列管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掌握其现实表现,落实管理控制措施,注意现实表现,防止漏管失控。对暂住人口实行“分类管理,登记办证,交友共建,重点控制”。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户、中小旅社、娱乐场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同时要开展交友共建,体现服务,不能欺民扰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来有登记,去有去向,争取实现微机管理,网上查询。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主和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消除治安隐患。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以控制和减少辖区可防性、多发性案件为重点,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并认真做好对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
3、积极实施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带动治安中心户长战略。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我区的37个社区警务室和1745名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已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在如何开展工作,为社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要在社区民警的行为规范、务实高效、服务管理、考核考评上做文章。
4、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充分挖掘、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城市公安派出所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以社区警务协勤员为主体,社区各单位及居民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活动,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天候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在积极推行一村一警和驻村民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以治保会和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的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努力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和城市相对应的切合农村实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五、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长期以来,公安队伍一直存在着强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强调破案的同时,注重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不够等问题。一些民警没有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积极推出各种便民利民为民的新举措,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去服务,去执法,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群众服务,保一方平安。
六、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㈠、规范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要树立规范警务活动的观念,慎用警力,将我们有限的警力完全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杜绝一切滥用警力参加非警务活动的情况;合理确立派出所工作任务,千方百计为派出所减负降压,禁止向派出所下达罚款任务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真正解放我们的派出所民警,确保民警把主要精力、时间、经费用于防范和管理上,扎好篱笆墙,种好责任田。㈡、调齐配强派出所警力,进一步解决基层警力不足、超负荷运转的问题。今后新进民警要充实派出所,三年内派出所警力应占分局总警力50%以上。要保持派出所队伍的相对稳定,责任区民警一般应在责任区工作3年以上,确因王作需要调动的,要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先补充警力,再办理调动。本着“宁缺机关,不缺基层”的原则,千方百计帮助派出所解决实际困难。对于目前警力短缺、经费不足的困难,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㈢、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基层派出所民警,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注重在基层年轻民警中发展新党员;高度重视在基层优秀民警中选拔年轻干部,及时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政策水平高的民警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㈣、积极改善装备,满足基层派出所的基本工作需要。要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要求,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的原则,将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中,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加大投入,分阶段解决派出所急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基本警务装备。派出所应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盲目效仿他人,大搞基本建设,追求奢侈享乐,只做表面文章。
㈤、以派出所等级化评定为契机,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派出所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契机,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派出所值勤执法规范》等文件要求,将派出所警务工作、民警行为和装备配备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派出所上等级。
派出所工作关系公安工作的基础,只要我们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牢记三大政治使命,坚持立警为公,实现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派出所战斗力,努力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我们的派出所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灞桥经济腾飞创造最佳的
弱势新群体――中国警察
(不一定代表转文者的观点):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仅在2003年就有476名民警牺牲、6076名民警负伤,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 擒凶拿恶,不畏牺牲
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广大民警无所畏惧,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2003年8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张杰明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时,被持刀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刺成重伤。张杰明仍以顽强的毅力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殊死搏斗,并与战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而张杰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武汉市两名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身着警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依法对6名吸毒人员进行口头传唤时,遭到他们的围攻,他们捡起砖块朝民警的头部和眼部猛砸,几名女子也上来掐脖子、拳打脚踢。其中一女子用手机邀约其同伙。群众报警后,巡警和另一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控制住了事态,将两名男子押上警车。不料,警车开出不到200米远,遭到30余名不法分子袭击,他们将两吸毒嫌犯强行抢走,将民警们从警车内拉出,继续进行殴打,致使二民警头部面部多处受伤。武汉30多名吸毒男女疯狂袭警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其中参与袭警者很快就落入法网。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31名民警英勇牺牲在打击犯罪、擒凶追逃的第一线,有1078名民警光荣负伤。
抢险救灾,舍生忘死
在抢险救灾的战斗中,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广大民警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发生特大火灾,94户412名群众被困。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广大官兵置生死于不顾,奋力扑救大火,将全部群众安全疏散撤离火场,确保了受灾群众无一伤亡,而20名公安消防官兵却为此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其中年纪最轻的只有18岁。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59名民警在抢险救灾中牺牲,有537人负伤。
薪低任重,超负工作
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民警少有休息。长年劳累,积劳成疾,也是导致我国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雁滩区18名警察管12万人口,造成一年内发生盗窃案600多起。而根据广州媒体披露,广州三元里派出所共有民警54人,面对的是4平方公里的辖区地盘,及20多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每个民警要面对3700多人!从1999年至今,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年龄平均不超过40岁。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的是警察的工资。对于警察的工资,社会上一般认为比较高,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比比十几年前警察的工资明显地提高。但是,一些民警私下谈到,不当警察是体会不到这份工资的不易,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了不少水。我们来一个横向比较,同是国家公务员,工商、税务、海关等垂直领导的国家机关,其公务员收入是警察的1.5至2倍。
犯罪上升,百姓误解
回头看看近二十年来,尽管在一两年之间,刑事案件发案数时上时下,但总的来说,发案数上呈现上升趋势。发案数居高不下,处于挨批地位的,首当其冲的是我们警察。我所在单位附近最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我在附近购物时,总听见老百姓在说,在这里都发生杀人案,那些警察干什么吃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形势下,中国的财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社会矛盾也日见激化,少数人铤而走险,但这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整个社会有关,警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国家工具,它不应当为社会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承认,打击不力有警察的因素所在,但其实这也是社会问题的一种,经费不足、警力不足、工作超负荷等等,是警察力不从心的主要因素。
当前,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社会道德水准滑坡,各种丑恶现象使得人们抱着“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看客”心理,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义感、责任感淡化,挺身护法远未成为全社会的风气。当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妨碍公务,扰乱治安或行凶逞恶,抗拒逮捕时,警察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围观者却在“权衡得失”之后,明哲保身、自私苟安。这样,不仅仅是警察孤立无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援助,英雄“流血又流泪”,反而更加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与公民以休息权,国家相关法律给劳动者以休假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当获得加班补助„„据调查,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许多地方,民警加夜班一次补助不足10元,甚至一碗面条就可打发,更多的地方连一分钱都没有。至于补休,可有可没有,看你的革命觉悟,大部分民警在无报酬加班后仍都不好意思开口申请补休。关于年休假,问题更多,相当多地方公安机关领导会以工作繁忙、人力不足而婉拒民警的年休要求。
在执法中,尽管各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合法权益应受保护,但近年来,民警在执法中无辜遭受群众的漫骂侮辱、人身伤害甚至是打击报复的事件屡见不鲜。
前两年,浙江杭州市公安局成立警察权益保障部门,初闻甚喜,细想则忧,什么时候我们人民警察也受被保护对象了?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却使民警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受损,难免使英雄泪满襟呀!
经费不足,设施短缺
经费不足,是导致公安机关不少工作无力开展或开展不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警群关系不佳,社会影响不好的主要因素。
2003年上半年,湖北通城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强奸杀人案时,面临经费不足的难题,局领导不得不出一下策,扣发全局民警三个月的工资,用于办案经费,待案件破获之后再设法筹款偿还。在全体刑警的努力也可以说是全局民警的“支持”下,案件得到在较短时间内破获,民警的工资终于可以在三个月后拿到。试想,如果案件在短时间内破获不了呢?
在我国,为了破获案件,为了筹集经费,贷款办案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目前在广西,警力在5人以下的派出所达771个,其中有172个派出所无办公用房。有的派出所民警的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有的派出所民警甚至自己垫钱办案。
据了解,许多地方公安机关经费来源的重要一项就是“罚款”后的提成收入。一位湖南某中等城市的巡警向记者透露他们必须完成罚没款的任务,一年在200多万,他都不明白他到底是警察还是在创收!他已经不明白警察的天职何在?没有罚没权力的警种也不甘落后,刑警可以改以人担保为以保证金担保,事后已种种理由拒退;其它警种不是越权查黄赌毒,就是暗办经济案件,插手经济纠纷。
“执法产业化”最大的恶果是带来了“为钱办案、办案为钱”,最直接地导致了警群关系的紧张。
负面报道,尤伤其心
近几年来,关于警察的负面报道比比皆是,众媒体不甘落后地挖掘警界“丑事”。
肃渭源县蒲川乡刘营村一怀有4个月身孕的女教师,竟被自己的丈夫连砍78斧,残忍杀害!但是当地派出所干警、司法局局长在现场目睹这一惨案,竟无人施救;某地公安机关将吸贩毒的母亲带走后,对其在家的3岁幼女不闻不问,致使小女孩饿死家中;湖北鄂州某派出所为抓获强奸犯罪嫌疑人,竟设计让被害人二次被奸。
看了这些消息,我很痛心,一是我们公安机关确实存在民警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落后,二是我们的新闻媒体从此有了耸人听闻的看点和卖点。
我们确实要感谢媒体,它的监督和曝光使我们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我们也恨媒体,过多的负面报道严重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民警需要新闻媒体多多报道任长霞、肖琳的事迹,需要它们多多看到民警的流血牺牲和受委屈。对于公安机关的不足,也要从正面的角度来正确引导舆论。
“警察是纳税人的钱养活的,要求警察的服务是理所当然的,不带任何条件的。”观点我就很不赞同。的确纳税人的钱是用在了警察身上,但是警察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不论贫富。中国下岗职工、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流浪者、乞丐是没有缴税的,那警察就不为他们服务了?警察不仅仅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而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警察也和其他一样,要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个人的车船使用税„„警察也是纳税人。何况,警察是以鲜血和生命来对服务社会和人民的,这还有几个政府部门是这样!
中国警察就是这样的,流汗流泪流血牺牲,从生命权上讲他们是弱者;从经济待遇上讲,他们是弱者;从政治待遇上讲,人多职位少,干部待遇差,他们是弱者;工作繁重,休息时间少,他们是弱者;他们需要家人和群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从心理上讲,他们还是一群弱者。他们需要维权,他们需要减负,他们需要关爱!
一旦警察沦落成弱势群体,法律还有尊严吗
“110”的尴尬凸显社会公共服务的缺位-
穿制服,头戴警徽的人民警察英武的良好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现在究竟还有多少?警民携手,围歼罪犯的生动场面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还有多少?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鱼水关系究竟还有多深?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天天密切了还是疏远了?其答案是越来越少、越来越远。而警察工作越来越难做,基层警务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毫不夸张的说,公安工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这种困境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可以肯定的说,这一切又是我们自身造成的。是多年我们内部大搞形式主义和不兴实事求是的作风所带来的严重恶果。
先谈形式主义:
一定的形式反映一定的内容,必要的形式是应该的,比如说: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警察讲究警容仪表和举止;注重礼节礼貌、接人待物;搞好内务、环境卫生,这些是一个人和一个单位基本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过多的形式主义又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作风,带坏了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的风气,而这种作风由老民警向新民警,由上级向下级再向基层一代一代地滚雪球似的传输,导致了讲排场,讲形式,听汇报,摆架子,内部之间互相扯皮等诸多事情的发生。仅举几例说明:
1、各种节假日前的大清查有没有必要?究竟是为了社会治安清理藏污纳垢,打击刑事犯罪,使老百姓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假日,还是图形式,走过场,向上级买好卖乖图应付。据我所知,老百姓认为这是严重的扰民。历年来节假日前的大清查都要发一张表,填写各单位清查的战果,抓了多少人,捕了多少人,教了多少人,破了多少案,端掉了多少违法场所,这些数据是有几样是真实的。试想,上级领导坐在指挥室里,说一声我命令全x民警立即出击,二十分钟不到,电视屏幕里立即打出上述数据,稍有点公安业务和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天大的笑话,连运用基本法律程序的时间都不够,哪会出那么大的战果?而这种做法,又被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效仿,甚至效仿到派出所和责任段。大量的警力、财力和物力换来的仅仅是老百姓的唾骂。抓坏人,不同于部队攻山头,时间一到,万炮齐轰,山头就算拿下来了,而坏人脸上是没有刻字的,怎么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抓到一车一车的坏人,如果真是那样,那不成了坏人多于好人,那我们这些人民公安平时又是怎么工作的。记得我在蔡家庙派出所任所长时,大清查当晚没有抓到人,就根据领导指示到看守所将已批准劳教的五名劳教人员带到所上,为其宣布劳教决定并进行录像上报。刚宣布完时,一劳教人员对我讲:“所长,劳教决定需要宣布多少次,都已经给我宣布五次了。”这种劳而无功、得不偿失的所谓大清查应当废止,而应该把这些工作放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如果这样将得到“两个效益”的双丰收,而不至于劳而无功、劳民伤财。
2、关于“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对民警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是无可非议的,完全必要的。但是,应当说“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是教育活动的极端。人民警察既然是一个行政和刑事的执法机构,执行的是《人民警察法》,就应该严格地按照该法行事,而不应该在《人民警察法》外,弄一些绳索来束缚自己,而这种束缚往往是对人民的利益和正义的放弃。不做事当然不会出事(这并不是为做事而犯错误的人开脱)。公安机关一些永远的评论家,他们只会拿着放大镜观察别人而不做事,那当然工作当中永远不会出事,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工作过或象样工作过,至少没有在刀光剑影的对敌工作第一线工作过,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他们这些评论家不是工作的参与者,当然不会末位。“三项教育”所搞的末位淘汰就是要在一个大单位找一个小单位、在一个小单位找一个人进行淘汰。试问一个很先进的单位或者工作很好的单位既乎是有这样那样小毛病的民警,而在一个中进或后进单位,还应该是较好的同志,而这位同志就应该淘汰吗?我认为对有一些这样那样小毛病的同志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着力于进步和提高,而不应该甩出队伍。就象当年红军长征一样,互相搀扶爬过雪山,直到胜利。当然,对那些不适宜做公安工作的人,应该根据《人民警察法》打通进出关,而不应用末位淘汰,因为《人民警察法》上还没有“末尾淘汰”这个字眼。再谈分离学习。对分离学习,上级尽管用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词语进行解释,但基层民警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带惩罚性质的侮辱人格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思想,搞乱了阵线,在内部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就连外边的老百姓都说你们警察队伍在搞“文化大革命”。记得文革时期,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党95%的干部是好干部,95%的群众是好群众。”当时全国上下党政军大抓两个5%(即5%的坏干部和5%的坏群众),全国大乱。我们党已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作了《关于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的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从胜利走向胜利,就是因为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是其他政党所不及的。无独有偶,公安内部居然在改革开放、文明进步的今天还要对15%的人进行分离学习,与文革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做法严重挫伤了分离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据我所知,有些单位安排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分离学习,美其名曰增强业务知识;有些单位安排老同志分离学习,其理由是你干不了多久了,背个黑锅没关系;一些单位用抓阄的方式确定学习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单位把升衔学习的同志直接转到分离班学习。由于这种“学习”内部搁不平以后,又采取补助钱的方式来平衡这些学习人员的心理。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究竟是提高了队伍素质,还是淡化了公安内部的凝聚力。据有关人士讲,在分离学习中,全国的公安干警受此伤害的大有人在,就连我分局一位同志,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分离学习打击而大小便失禁,住院数日,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在这件事上上海市公安局就做得很好,值得全国公安机关学习。应该说他们是实事求是的典范。
3、形式主义来源于上级。十余年来,公安机关搞了大量的形式主义,从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到达标创优,再到三项教育,应该说形式主义的东西贯穿了始终。当然,形式主义不仅是公安机关,在其他党政机关也很突出,但应该说公安机关是搞形式主义的高手。比如说,在迎接正规化检查时要写什么标语,写多少标语都要规定。上级检查组一到,所有民警必须列队欢迎并由所长报告。有的所全所一共两三人,所长一报告后,只剩两人列队鼓掌欢迎,而检查组二三十人,显得极不协调,惹得在场百姓哄堂大笑,就连检查组的同志也哭笑不得,这种形式必要吗?再比如说,要求签定某种责任状,请地方党政领导参加,中层干部向上级递交责任状,而两三个人的派出所也要求按此办理,请来乡镇领导坐满主席台,而由两三个民警向所长交责任状。这种啼笑皆非的形式还是少些好。能否根据自己的实际做一些行之有效的事,会事半功倍。能否派出所围着当地治安形势转而不应围着上边不切实际的形式转。
另外公安机关在内部称谓上能否贴近民警,现在各级领导爱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们中层干部如何如何”言外之意我是高层干部。干部有上下级之分这谁都清楚,下级服从上级是组织原则,但我们又应该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成天把自己的职务放在心上,挂在嘴上,人为的把干部分为高中低听起来总觉得政治上和人格上的低下(因为我们在对老百姓说话的时候用词都特别严谨,更何况是内部同志),这些提法中央、省、市合适再往下走就显得很有距离感。甚至有些科队所的领导也讲“中层干部”(指警、探长),那民警算什么?算哪一层?由于这些看似小事的错误观念的指导,个别领导不与民警交流,还堂而皇之一级管一级(只能与警、探长交流)。我认为应当取消这些类似人为的台阶和屏障,消除领导与民警的隔阂,增强平等观念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我们这只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谐的工作环境,舒畅的工作心情比发奖金都能够凝聚人心。团结、和谐是力量之源泉。
再谈不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学风,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我们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标志。但近年来,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公安机关丢失怠尽,而这种顽症的愈演愈烈,将对我们的事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仅举几例说明:
1、口号上的不实事求是。多年来,公安机关要求破案提高百分之几十,发案降低百分之几十。由此推算,发破案两项所加至少百分之二十以上,几年以后,国内没有刑事案件,公安局干什么?还要公安局干什么?据我所知,世界上有没有军队的国家,而没有没有警察的国家。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没有警察,岂不成了人类奇迹。而这些口号的提出和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一个一般警察所能够做到的吗?而能做到这些的领导,不就是想讨得上级领导的欢心。想出政绩吗?而这些人一旦做了领导以后,那又将是什么局面呢?据我所知,为了达到这两个百分之几,有的地方不如实立案,有的民警办假案陷害好人而锒铛入狱,6。21事件也算是一个例子(如果没有强戒指标,城关所会违反管辖权限办案吗?)这些人想这样做吗?其实他们都是不实事求是的牺牲品,何其惨痛!
2、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的不实事求是。上级公安机关早就明令禁止定不切合实际的各种指标,但一些公安机关仍然是我行我素。打击卖淫嫖娼怎么能下指标,那必然会使一些违反道德规范的人受法律制裁;下罚没指标,对吸毒人员而言,必然导致重罚轻处,借钱罚款后又作案还借款,如此恶性循环,怎么能搞好一方治安。更为可笑的是,前几年的目标考核规定:得一封感谢信加多少分、得一面锦旗加多少分。这就导致很多单位找人给自己写感谢信,自己给自己写感谢信;找单位给自己单位做锦旗,自己给自己做锦旗。一夜之间,得到几百封感谢信,几十面锦旗。严格地说,这些单位的同志和领导也不想这样做,这是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作风*他们这样做,因为你不做你就会落后,你就会挨板子。
3、用人制度上的不实事求是。在用人上,公安机关提倡德才兼备,但这只是口号,没有把那些年轻、工作踏实、业务过硬的老实人用上,从各级机关近年提拔的人来看,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想出政绩、成天围着领导汇报的人提拔得很多,而那些工作踏实的人被认为是不会讲话(指不会讲大话、不会汇报)的人,而长期得不到重用。我认为,有德有才的人应当重用,有德无才的人可以培养,无德无才或有才无德的人决不能重用。对那些只会汇报,成天围着领导转的人建议领导多加提防,要弄清他为什么想当官,是拿当官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或是其他? 4、思维上的不实事求是。现在,各级公安机关都在提倡新思维、新举措,出台新政策,这些想法固然很好,但我认为任何一种规定、规矩、举措都应该有一定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而不应该朝令夕改,今天否定昨天的,明天又有新举措、新点子否定今天的,只能说我们自己还不成熟。其实我们的很多新举措都是翻过来豆腐一碗,翻过去一碗豆腐,没有任何的实在意义。公安机关应该围绕打击和防范这两个永恒的主题做文章,而不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便民利民服务上,便民利民服务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同志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是有十分意义的。我们不应该挖空心思地搞新举措,想新点子,为典型而典型、为出名而出名,而放弃我们的主责。
我们公安机关应该人人讲政治,但不应该人人成为政策研究员,而应该成为实打实的实干家。我相信,通过踏实的工作,通过彻底摒弃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的作风,我们一定会走出现实生活的困境,得到老百姓真心实意的爱戴和拥护。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警民鱼水关系就在明天。那种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亲如弟兄的上下级关系就在明天。
关于警察形象建设的思考-
目前,民警因公伤亡逐年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专家认为,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警力不足,工作量大是主要原因。
我国公安民警死伤率与其他国家相比也偏高。2001年我国有450多位民警牺牲,而日本2001年全国警察共因公死亡2人,伤3人。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是万分之十一。在城市,警力与城市人口的比例西方国家平均是1∶300,而我国一些地方是1∶1250。因为人口流动量的增加,违法犯罪突出,犯罪分子穷凶极恶,使得民警们在与之斗智斗勇中伤亡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警力不足也严重影响到基层民警的健康和休息。据统计,2001年在牺牲的458位民警中因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共有148人,占全年牺牲民警总数的33.4%。警力不足威胁民警健康
记者了解到,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民警少有休息。长年劳累,积劳成疾,也是导致我国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雁滩区18名警察管12万人口,造成一年内发生盗窃案600多起。而根据广州媒体披露,广州三元里派出所共有民警54人,面对的是4平方公里的辖区地盘,及20多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每个民警要面对3700多人!从1999年至今,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年龄平均不超过40岁。重压下的北京民警
记者了解到,随着北京市奥运建设的迅猛发展,在北京部分地区也出现了警力不足的情况,特别在北京区县新建的大型社区增加,和外来人口的集中造成了辖区内的人口密度迅速增大,而以前为郊区县配置的警力明显出现紧张的情况。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警察的工作也更加繁重。
在北京举行的各项活动的保卫工作任务繁重。北京作为国家的心脏,各类群众活动、公益活动较多,比如元宵、中秋和春节庙会等节日,这些活动都需要民警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比如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北京展览馆等举行的各种歌星演唱会,所在辖区就必须抽调足够警力保卫。而抽调去保卫的民警,其他工作必须暂时停下。对于特别的日子里,通常几个重要场所都有演唱会,该区的民警几乎全部上岗执勤。
从去年到今天,北京市为了“严打”和重大会议安全,进行了各种集中统一清查及专项行动。北京市去年组织了10多次全市性的统一清查行动,各区公安分局之间还有专项联合行动,而区分局及基层派出所根据辖地实际情况还开展各类打击行动。一个基层民警每月参与多次这样的行动,而且这样的行动大多数在晚上进行。
作为一个基层民警除了正常工作外,还有日常的处警、社会面巡逻等。而对于基层民警来说值班或通宵值班现象十分普遍。每名警察每周值班2天,每次是整整24小时,在这24小时内他必须呆在工作岗位上留守备勤,以应付突发事件。而大多数时候,值了24小时班后的民警,第二天一般最多睡三四个小时,就接着干工作了。
而“110”报警电话任务繁重,对于各地警方都是一个严重的困扰。在北京一些城乡结合部的派出所,值班民警曾创下一天处理18起“110”的纪录。而“110”接获的非警务电话占很大一部分。每次接警都必须派两名民警前去处理,按照承诺,民警一般几分钟内肯定到达现场。对于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的,民警只能控制现场,等有关部门来处理。但是,对于很多民警来说更大困扰是一些非警务的报警电话。
民警告诉记者,现在汽车在路上没有油了,打“110”让警察解决,而“夫妻吵架,被关在门外,请民警来做说明工作”,“忘带钥匙,请民警开门”这样的事情不可胜数。
记者在北京市“110”指挥中心采访时,发现在春节除夕夜12点左右,在北京各区居民因为自来水管爆裂,拨打“110”要求民警解决的就有四五起。而北京东城区的巡警告诉记者,在去年平安夜,他在王府井地区执勤,在午夜以后,他最大的工作是为那些回不了家的少男少女们拦出租车,替他们跟“的哥”们协调,确保这些青年人能坐上车。低薪造成生活压力
1999年,中国前卫体协对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接受调查者为北京、辽宁两地公安民警共1.5887万人。调查结果显示:民警患病率高达86%,其中45岁以下年龄段民警群体身体健康状况差且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据分析,造成此状况的原因包括:大多数公安民警在工作上自我要求高、压力大,长期处于紧张疲劳状态,导致机体功能紊乱、营养结构失衡等。
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的是警察的工资。对于警察的工资,社会上一般认为比较高,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比比十几年前警察的工资明显地提高。但是,一些民警私下谈到,不当警察是体会不到这份工资的不易,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了不少水。同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警察的工资收入已远远落在军队的后面,按规定,部队的工资应比公安人员高5%。可是,近两年来,这种正常的距离拉大了。1997年之后,部队两次调资,以团职为例,增加收入400元左右。公安机关却基本没有增长。
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目前在广西,警力在5人以下的派出所达771个,其中有172个派出所无办公用房。有的派出所民警的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有的派出所民警甚至自己垫钱办案。法律、保险、爱心支援警察
对于这些情况,有识之士认为应该松绑减负、让基层民警得到休息。基层一线民警的负担过重,一年到头,疲于奔命,不得喘息。警察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警,同时,也是有家有业的自然人。父母需要关爱,妻子渴望体谅,子女需要培养,他们自己也应该适度休息以保证健康。应该尽量减轻他们的负担,让警察能真正地休息一下。
而面对警察伤亡人数逐年增加,公安部应建议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对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人身安全予以特殊保护,对敢于恣意行凶、报复伤害警察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重惩,加重犯罪分子的负罪心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关司法部门应该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现有的法律对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予以惩处,为重塑我国社会传统道德形象、矫正社会公德观念做积极努力。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警察对防卫手段不熟悉,不敢用枪支进行合理防卫,以致被罪犯所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辛酸的故事。所以在法律或法规上应该更准确地规定警察实施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范围、运作方式、防卫限度等内容。以便警察在犯罪分子危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时,敢于和善于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
基层派出所存在问题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