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检查报告范文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1篇
银行按揭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原则上遵循人单合一的原则,由业务经办人负责制作业务台帐并进行借款的催收,对于恶意逾期严重的客户则需要及时转到法务部门,按照债权清理程序对其采取法律手段催收,必要时进行诉讼和拖车。
二、还款日期的确定
银行按揭融资业务的还款日原则上是放款次月的15日,并将每月的15日定为还款日期,对于有些情况特殊的客户,如其工程款回款日在月末的客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
1、我公司分期向银行打款,则在最后一期款项支付前还款日期应在每月19日之前;
2、若我公司一次性支付款或者已经虽然分期付款但是已经将全部款项支付的,可以将还款日期根据客户工程回款日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三、欠款的催收
1、常规催收规定
借款业务经办人应于还款日的前五日发短信给客户进行友情提醒,让客户做好还款准备。还款日当天应该电话通知客户进行还款,确认客户按时还款后应该电话告知客户并提醒下个月同一时间还款,以便客户做好资金预算。
2、逾期借款的催收阶段
逾期借款的催收分为几个阶段,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催收手段。
(1)逾期初期:当客户产生逾期时,业务经办人应在还款日的次日电话通知客户已经产生逾期,并告知客户逾期的不良后果以及逾期会产生的利息,催促客户及时还款,并要求客户口头承诺还款的期限,期间业务经办人应持续监控还款交易,并会同财务部门检查还款账户余额,落实还款情况。如客户失约,应在失约次日进行二次电催,滚动频率以此类推。从逾期发生的首日开始,至当月的月底,对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客户,业务经办人将逾期客户名单报送给部门负责人,次月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导催款。
(2)逾期时间超过30天:需要给客户寄送书面催款函,列明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并依据合同条款向其说明违约责任,在邮寄特快专递后要及时到邮局查询回执,以保证债权主张的时效。
(3)逾期时间超过45天,在督促借款人还款的同时还需要电话通知其担保人,如有必要可书面通知其担保人,督促其承担担保责任。
(4)逾期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客户,催收的主体是业务经办人。逾期时间超过两个月,则可以转给法务部门进行处理,并提供完整的前期催收记录。法务部门按照诉讼的要求开始着手准备材料,给客户寄送督促还款的律师函,并通过电话施压及上门清收的方式加大对逾期客户的催收力度。
(5)逾期时间超过六个月,则需要对逾期客户进行诉讼和拖车。
3、催收的流程
(1)前期准备:对逾期客户建立催收记录台账,列明客户所购产品及贷款金额,欠款金额及逾期利息,家庭住址及联络方式等基本信息,了解客户是否有过投诉、服务情况,如有必要可以事先跟经销商取得联系,了解一下客户工作、性格、欠款原因等情况。
(2)电话沟通:对逾期客户进行电话催款,向客户阐明逾期的严重责任后果及将要承担的高额违约金和利息,询问客户的欠款原因及还款意愿,在语言表达上要言辞恳切、保持微笑,声音洪亮、铿锵有力,思路清晰、坚持原则(预先整理好思路,避免受客户导入的其他话题而影响),对客户的还款承诺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要进行通话录音),对于承诺2次以上仍不能兑现的,可以语气严肃、态度冷淡一些(可以责难,但不可用侮辱性的语言及近似恐吓性的话语,对客户的家人尤其是父母、子女可以告知利害关系,让其劝导债务人还款,但不可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不可乱承诺客户可以恢复信用记录或减免利息和滞纳金等。
如果条件允许,所有的通话内容都要做好录音,每次电话沟通后都要如实记录电催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做不实记录。
注:各种类型电话的测试要求:
a、无人接听需不同日期、不同时间段进行测试;
b、故障或者暂停使用先测试两次,最少每5天测试一次; c、传真号需在一周内分时段测试2次以上; d、空号测试两次,确定无效可以隐藏;
e、无此人简单核对地址、户主姓名或者电话使用时间,通话2次确定无效的可以隐藏; f、公司电话:
还在职确认债务人的电话和公司地址,并询问可以联系的时间和其他有效电话,留电要求转告回电;
已离职确定该号码的地址,找人事部或其他与债务人关系密切的人探听债下落,留电转告。公司电话通话2次以上确定无效后方可以隐藏;
g、联系人电话:
同意转达紧密跟进两次,主动联系,此类电话需要保持
与对方的联系,注意跟进力度;
敷衍代寻需要保持与对方的联系,注意跟进密度,2-3天
跟进一次,若对方反感可以暂停跟进或者降低跟进密度;
拒绝转达坚持留下联络电话,建立可后续之切入点,尝
试让对方转告债务人回电,保持与对方的联系。
(3)上门催收:对于通过电话反复催收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还款的客户,应及时上门催收,上门催收小组(可配合经销商上门人员)在分析客户实际情况后,按区域合理安排上门路线(客户家庭地址、施工场地等),上门时要携带客户资料、合同档案、收款收据,甚至是催款函和律师函,上门全程需要录音,实际上门地址需要拍照存档,并及时整理上门反馈情况(设备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客户资金和财产状况、收取利息或滞纳金情况),报送给相关负责人。
上门催收要领:
a.对债权数据要了如指掌(总欠款、逾期、当月款,实收) b.事先制定上门的计划
①目标明确(预计回款、未来3-6个月解决逾期的计划) ②行程安排(时间、地点)
c.记住客户住所、工地行走路线(画图) d.谈判时注意的事项:
① 尽量先让客户说,阐述现状,仔细倾听
② 重点对客户最新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最好能交流未来6个月客户的打算规划
③ 反询问(就客户阐述的某些内容进行询问,了解客户的意图和下一步动向)
④ 注意客户的言行举止、眼神等细节
(4)停机处理:对于上门无效的逾期客户采取停机措施。
a.停机的准备(通知、说辞)
b.客户还款、解锁:达到预计回款的处理;未达到预计回款的处理
c.停机后不要求解锁的(2周以上);特别是省外机器时刻关注动态。
四、诉讼和拖车
对严重逾期而又无还款意愿的恶意欠款客户进行诉讼和拖车处理。构成起诉的条件可以参考:
1、逾期三期以上;
2、态度恶劣、拆卸GPS且经济条件尚可拒绝还款;
3、符合法院“强制执行”及“拖机”条件。 (1)诉讼
a.诉讼材料的准备(合同、客户资料、账目核对明细、催收记录) b.诉讼报单的审批(申请、逐级审批) c.诉讼后的跟进(诉讼不影响正常催收) (2)扣押
a.扣押前的准备(查找机器:调查、上门)
查找:核对机型机号;机器的准确位置;白天和晚上场地里的人数、什么人;从场地到高速路口的整个路况(有没有限款、限高;沟渠;转弯多不多;路边会不会有电线、树木、伸出的石头影响通行;是否仅此一条路)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2篇
银行按揭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原则上遵循人单合一的原则,由业务经办人负责制作业务台帐并进行借款的催收,对于恶意逾期严重的客户则需要及时转到法务部门,按照债权清理程序对其采取法律手段催收,必要时进行诉讼和拖车。
二、还款日期的确定
银行按揭融资业务的还款日原则上是放款次月的15日,并将每月的15日定为还款日期,对于有些情况特殊的客户,如其工程款回款日在月末的客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
1、我公司分期向银行打款,则在最后一期款项支付前还款日期应在每月19日之前;
2、若我公司一次性支付款或者已经虽然分期付款但是已经将全部款项支付的,可以将还款日期根据客户工程回款日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三、欠款的催收
1、常规催收规定
借款业务经办人应于还款日的前五日发短信给客户进行友情提醒,让客户做好还款准备。还款日当天应该电话通知客户进行还款,确认客户按时还款后应该电话告知客户并提醒下个月同一时间还款,以便客户做好资金预算。
2、逾期借款的催收阶段
逾期借款的催收分为几个阶段,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催收手段。
(1)逾期初期:当客户产生逾期时,业务经办人应在还款日的次日电话通知客户已经产生逾期,并告知客户逾期的不良后果以及逾期会产生的利息,催促客户及时还款,并要求客户口头承诺还款的期限,期间业务经办人应持续监控还款交易,并会同财务部门检查还款账户余额,落实还款情况。如客户失约,应在失约次日进行二次电催,滚动频率以此类推。从逾期发生的首日开始,至当月的月底,对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客户,业务经办人将逾期客户名单报送给部门负责人,次月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导催款。
(2)逾期时间超过30天:需要给客户寄送书面催款函,列明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并依据合同条款向其说明违约责任,在邮寄特快专递后要及时到邮局查询回执,以保证债权主张的时效。
(3)逾期时间超过45天,在督促借款人还款的同时还需要电话通知其担保人,如有必要可书面通知其担保人,督促其承担担保责任。
(4)逾期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客户,催收的主体是业务经办人。逾期时间超过两个月,则可以转给法务部门进行处理,并提供完整的前期催收记录。法务部门按照诉讼的要求开始着手准备材料,给客户寄送督促还款的律师函,并通过电话施压及上门清收的方式加大对逾期客户的催收力度。
(5)逾期时间超过六个月,则需要对逾期客户进行诉讼和拖车。
3、催收的流程
(1)前期准备:对逾期客户建立催收记录台账,列明客户所购产品及贷款金额,欠款金额及逾期利息,家庭住址及联络方式等基本信息,了解客户是否有过投诉、服务情况,如有必要可以事先跟经销商取得联系,了解一下客户工作、性格、欠款原因等情况。
(2)电话沟通:对逾期客户进行电话催款,向客户阐明逾期的严重责任后果及将要承担的高额违约金和利息,询问客户的欠款原因及还款意愿,在语言表达上要言辞恳切、保持微笑,声音洪亮、铿锵有力,思路清晰、坚持原则(预先整理好思路,避免受客户导入的其他话题而影响),对客户的还款承诺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要进行通话录音),对于承诺2次以上仍不能兑现的,可以语气严肃、态度冷淡一些(可以责难,但不可用侮辱性的语言及近似恐吓性的话语,对客户的家人尤其是父母、子女可以告知利害关系,让其劝导债务人还款,但不可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不可乱承诺客户可以恢复信用记录或减免利息和滞纳金等。
如果条件允许,所有的通话内容都要做好录音,每次电话沟通后都要如实记录电催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做不实记录。
注:各种类型电话的测试要求:
a、无人接听需不同日期、不同时间段进行测试;
b、故障或者暂停使用先测试两次,最少每5天测试一次; c、传真号需在一周内分时段测试2次以上; d、空号测试两次,确定无效可以隐藏;
e、无此人简单核对地址、户主姓名或者电话使用时间,通话2次确定无效的可以隐藏; f、公司电话:
还在职确认债务人的电话和公司地址,并询问可以联系的时间和其他有效电话,留电要求转告回电;
已离职确定该号码的地址,找人事部或其他与债务人关系密切的人探听债下落,留电转告。公司电话通话2次以上确定无效后方可以隐藏;
g、联系人电话:
同意转达紧密跟进两次,主动联系,此类电话需要保持
与对方的联系,注意跟进力度;
敷衍代寻需要保持与对方的联系,注意跟进密度,2-3天
跟进一次,若对方反感可以暂停跟进或者降低跟进密度;
拒绝转达坚持留下联络电话,建立可后续之切入点,尝
试让对方转告债务人回电,保持与对方的联系。
(3)上门催收:对于通过电话反复催收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还款的客户,应及时上门催收,上门催收小组(可配合经销商上门人员)在分析客户实际情况后,按区域合理安排上门路线(客户家庭地址、施工场地等),上门时要携带客户资料、合同档案、收款收据,甚至是催款函和律师函,上门全程需要录音,实际上门地址需要拍照存档,并及时整理上门反馈情况(设备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客户资金和财产状况、收取利息或滞纳金情况),报送给相关负责人。
上门催收要领:
a.对债权数据要了如指掌(总欠款、逾期、当月款,实收) b.事先制定上门的计划
①目标明确(预计回款、未来3-6个月解决逾期的计划) ②行程安排(时间、地点)
c.记住客户住所、工地行走路线(画图) d.谈判时注意的事项:
① 尽量先让客户说,阐述现状,仔细倾听
② 重点对客户最新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最好能交流未来6个月客户的打算规划
③ 反询问(就客户阐述的某些内容进行询问,了解客户的意图和下一步动向)
④ 注意客户的言行举止、眼神等细节
(4)停机处理:对于上门无效的逾期客户采取停机措施。
a.停机的准备(通知、说辞)
b.客户还款、解锁:达到预计回款的处理;未达到预计回款的处理
c.停机后不要求解锁的(2周以上);特别是省外机器时刻关注动态。
四、诉讼和拖车
对严重逾期而又无还款意愿的恶意欠款客户进行诉讼和拖车处理。构成起诉的条件可以参考:
1、逾期三期以上;
2、态度恶劣、拆卸GPS且经济条件尚可拒绝还款;
3、符合法院“强制执行”及“拖机”条件。 (1)诉讼
a.诉讼材料的准备(合同、客户资料、账目核对明细、催收记录) b.诉讼报单的审批(申请、逐级审批) c.诉讼后的跟进(诉讼不影响正常催收) (2)扣押
a.扣押前的准备(查找机器:调查、上门)
查找:核对机型机号;机器的准确位置;白天和晚上场地里的人数、什么人;从场地到高速路口的整个路况(有没有限款、限高;沟渠;转弯多不多;路边会不会有电线、树木、伸出的石头影响通行;是否仅此一条路)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3篇
1.指导、检查授信后管理。
2.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加强重点客户贷后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授信五级分类工作。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 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 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 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 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 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第八条 借款人或贷款出现下列情况或存在下列潜在风险因素的,管户信贷员必须对其进行特别监管: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受到法律、行政、经济制裁或处罚;
(三)借款人职业处于不稳定状态,收入明显下降(如借款人从业单位或行业属于关、停、并、转范围;借款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失去稳定收入来源或仅依靠最低生活保障或社会救济生活等);
(四)借款人健康状况恶化或遭受重大人身伤害,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五)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死亡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
(六)借款人有套取银行信用,挪用贷款行为;
(七)借款人所购房屋及其他财产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导致损失或灭失;
(八)借款人或抵押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
(九)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的贷后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
(十)借款人居所和联系方式经常变动,贷款人不能有效判断借款人情况和贷款实际使用情况;
(十一)因抵(质)押物贬值,抵(质)押物价值趋于或低于贷款金额及抵(质)押物或抵(质)押权益受到损害,抵(质)押权难以或不能实现;
(十二)期房项目未按正常进度完工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办妥房地产产权证,进行有效抵押;
(十三)保证人资格及能力出现问题(如保证人为法人的,其资信等级降低或处于被兼并、重组、破产状态;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其收入或其他财产下降等);
(十四)新法律、法规实施使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十五)贷款手续及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或凭证遗失,对债权实现有实质性影响;
(十六)贷款人已要求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及诉诸法律的借款案由。
第四章 贷款形态分类
第九条 贷款形态分类指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贷款形态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第十条 贷款形态分类一般先进行定量分类,即先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次(期)数进行分类,再进行定性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贷款形态分类应遵循不可拆分原则,即一笔贷款只能处于一种贷款形态,不能同时处于多种贷款形态。
第十一条 贷款形态分类标准: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未正常还款记录或连续违约期数在2次(含)以下,但属偶然性因素。
(二)关注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三)次级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6次;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可疑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7次(含)以上;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五)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第五章 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理
第十二条 贷款催收指管户信贷员按规定程序,对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发出催收提示和催收通知,督促借款人清偿违约贷款的过程。
(一)借款人首期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二)借款人连续2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向客户发出催收通知书;
(三)借款人连续3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督促客户落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四)借款人连续4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商告律师向客户发出律师催收函。
第十三条 违约贷款的其他处理方式:
(一)依法纠正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二)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三)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四)停止发放未发放的贷款;
(五)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六)依法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七)依法处理抵(质)押物;
(八)依法行使债权人其他权利;
(九)核销损失类贷款。
第六章 贷款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贷款档案指贷款在申请、审查、发放和收回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
贷款档案管理指根据《档案法》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贷款档案进行规范的管理,以保证贷款档案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 贷款档案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贷款档案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相关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和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意向书、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文件;
4.购房全额发票或收据;
5.有权部门出具的所购住房的估价证明;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和质押的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保证人资信证明及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
8.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
9.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10.借款合同;
11.抵押合同;
12.质押合同;
13.保证合同;
14.保险合同、保险单据;
15.个人住房贷款凭证(信贷部门存联);
16.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
(二)贷后管理相关资料:
1.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2.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3.贷款制裁通知书;
4.法律仲裁文件;
5.依法处理抵押物、质物等形成的文件;
6.贷款核销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贷款档案归集整理。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文件材料进行复查和清理,检查文件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合理编排顺序,填写档案清单(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档案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主管信贷员留存,一份送管户信贷员,一份随案卷移交。
第十七条 贷款档案移交。主管信贷员将档案卷宗移交管户信贷员。管户信贷员对归档材料进行清点,如认为归档材料不完整应退回主管信贷员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当确认归档材料合格后,双方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完成移交工作。
管户信贷员收妥贷款档案后亦按上述工作程序与档案管理员办理贷款档案的移交手续。
主管信贷员和管户信贷员因工作需要,可将部分文件材料复印留用。
对主管信贷员移交档案后形成的贷后管理文件材料,管户信贷员应随时整理并移交,移交方式同上。
第十八条 贷款档案分类。档案管理员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档案卷宗进行归类、编序和排列。
第十九条 贷款档案保管。贷款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应指定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本行贷款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条 档案保护。贷款档案实行专用档案库房(室)保管。档案库房(室)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档案管理员如发现贷款档案损毁或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经理和主管行长报告。
特别重要的凭证和文件材料原件应做特殊保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贷款档案使用。建立贷款档案借阅制度,完善贷款档案借阅手续。房地产信贷部门内部人员借阅贷款档案,需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人员借阅贷款档案,均需经主管行长同意。
贷款档案借阅应作登记记录。贷款档案借阅原则上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一般不得借出。
贷款档案借阅人员不得将贷款档案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贷款档案借阅完毕,档案员要对贷款档案进行核查。
第二十二条 档案保密。贷款档案是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商业秘密,贷款档案经办人员及查阅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档案销毁。贷款业务终结后,贷款档案仍须保管3年。保管期结束后,贷款档案经鉴定、登记造册、贷款部门经理和主管行长签批,进行集中销毁。
对尚未终止信贷关系、尚未失去法律效力和尚未登记造册批准销毁的贷款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
对具有特殊保存价值和意义的贷款档案要移交本行综合档案室保管。
第七章 贷后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 贷后管理岗位与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工作岗位要实现分离。管户信贷员原则上不能兼任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等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 管户信贷员的数量要与贷款客户的数量相适应。每名管户信贷员管理的贷款客户原则上不超过300~500户,其中违约客户不超过80~100户。各行要及时调配管户信贷人员,保证管户信贷员队伍相对稳定。
第二十六条 管户信贷员职责范围:
(一)贷后日常管理;
(二)客户业务咨询;
(三)对违约贷款催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抵(质)押物提出处置意见;
(五)贷款形态分类与监测;
(六)登录贷后检查台账;
(七)贷后管理档案整理与移交;
(八)受理客户信息变更或调整申请(如客户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还款方式、还款计划调整),负责按规定程序通知会计结算部门及客户信息管理部门调整客户信息;
(九)其他贷后管理事项。
第二十七条 管户信贷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管户信贷员要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二十八条 管户信贷员岗位轮换或离职时,要履行有关交接手续。对有问题、有责任的贷款,要在换、离岗前进行处理。不能作出处理的,要书面说明情况,报行领导批准后,才能履行交接手续。对有重大问题和责任的贷款,要报请上级行批准,才能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因管户信贷员、档案员疏于职守,造成下列问题,按规定给予处分: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贷后管理;
(二)对不良贷款监管不严、清收转化不力,造成信贷资产质量恶化;
(三)信贷资产质量和收息率达不到规定要求;
(四)遗失贷款原始资料,对贷款人利益造成损害;
(五)在贷后管理中隐瞒问题或不及时反映和处理问题,造成贷款风险增大。
第三十条 贷款档案和台账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各级行应执行总行统一开发的有关贷后管理软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5篇
摘要: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也不可避免地遭受了这场“金融海啸”的袭击。本文正是基于此,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商业银行;贷后风险管理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两年来这场危机似乎仍没有见底,甚至愈
演愈烈,形成了一种“蝴蝶”效应,引发全球金融风波。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由于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外汇储备部分损失,出口困难,失业增加,经济增长减缓。
首先,雷曼破产对于国内各大银行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截至目前披露的情况,八大行持有的雷曼债券,不完全统计在8亿美元左右。其中,工行1.52亿美元、中行1.29亿美元、招行7000万美元、交行7002万美元、建行1.91亿美元、兴业银行3360万美元、中信集团1.59亿美元,其他银行正在核对所持雷曼债券,相信还会不断增多。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收益。其次,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海外机构的经营活动会受到影响。当众多著名金融机构受次贷冲击损失严重甚至陷入危机时,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肯定会受到打击,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业的经营环境。银行海外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最后,次贷危机导致我国的出口需求下降,出口导向型企业的盈利将下降,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会面临生存危机,我国商业银行先前对此类企业发放的贷款的风险上升。
次贷危机虽然重创了全球经济,但在我国政府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只要我国商业银行对次贷危机的影响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就能将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二、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金融机构没有正确评估其面临的一系列风险是其在次贷危机中遭受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这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本着审慎的基本原则,来看待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现存问题:
1.不够重视贷后风险管理。由于短期利益驱使和考核机制不合理,银行信贷人员对贷后风险管理认识不深不透,仍然存在重视贷款营销和贷前审查,忽视贷后管理的现象。目前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约束力不强,本来可以发现的贷款风险隐患,却由于“轻管”,而使其变成实际上的风险。
2.贷后管理经常流于形式。贷后信贷资产检查作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相关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实际情况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放松,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失去了贷后检查的真正意义,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3.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目前银行对信贷业务贷后风险控制的内容多是定性分析,这些分析因素很难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虽然财务状况分析中涉及定量分析,但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而且这些指标基本上是零散的而非系统的,而且缺少针对性,不易于实践操作。
三、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新对策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风险之一,每家银行都很关注信贷资产是否安全,然而相对来说贷后管理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软肋,在金融危机来临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重视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
1.及时更新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各个行业(特别是银行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的相关政策举措。明确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完善的进行贷后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认知环境。
2.新建或完善客户信息系统,横向和纵向了解行业指标以及上下游企业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并及时更新,保持对企业客户的密切关注;并尝试了解企业的销售渠道和管理环境及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了解企业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
3.客户经理应对受危机影响的信贷客户予以高度关注。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季度及时完成贷后检查,定期了解贷款使用情况,若贷款投入再建项目,可以实地核查;并观察客户的主营业务波动情况以及现金流是否充足;是否有裁员或不完全用工等现象;以及在其他银行的贷款、授信是否有被压缩或解除的情况发生,并及时向分行反应相关情况。
4.调查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在危机发生之后相关指标(行业的市场风险、企业的存活率、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可以考虑对该行业限额重新设定以及下调该行业的信用等级;关注客户的融资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调查客户的相关财务指标(短期偿债能力、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若在其他银行还有大部分借款,可以考虑调整其授信额度以及下调信用等级。
5.关注信贷客户(特别是外资企业)的资金账户,防止资金抽逃和挪用,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审查资金用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调查确认,若在此次危机中损失减值,应通知客户尽快弥补该差额。担保人的情况也要跟踪了解,若其不再符合担保人条件,应告知客户再选择一位担保人。
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即是挑战也是机遇,对于风险要严格把控,对于优质企业要坚决扶持。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注意及时对客户跟踪回访以及企业的上门调研,都有助于信贷资产贷后风险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红光:完善贷后管理体系的思考,银行家,2004(11).
[2]王青:美国次贷危机及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示,经济师,2009(2).
贷后检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一、 落实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大厦的消火栓进行维护更新更换封条,对消防控制中心值机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大厦节日期间正常值班运转,对现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更新,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录像使用。
二、 对大厦内的公共区域的烟感、温感、声光报警、逃生疏散指示标志、紧急强切系统、红外安防系统进行测试维护。确保大厦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对发现的故障给予及时排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大厦所属所有设备机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大厦无重大事故发生。
三、 对大厦所有租户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不容乐观。租户安全意识薄弱,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部分租户所属区域存在安全隐患。个别租户拒绝对重点安全区域进行检查,并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下发整改通知,并做如下详细描述:
1、2101-2108层园林安全隐患较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设备机房内未摆放任何灭火设备,开放办公区域内的灭火器材较少,无法保证发生火情时能够应急使用,库房内易燃物品较多,灭火器材较少,无法保证正常使用。
2、2001-2005层(北京)公司交换机房以及开放办公区域内无灭火器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19层国际存在较重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设备机房内堆放有大量的易燃物品,并未配置灭火设施;开放办公区域及独立办公室、库房均未配备灭火设备。无法保证正常应急使用;
4、17层整层,存在较重安全隐患。整层为展示厅,消防配置数量存在隐患,主要有:所有灭火器已过期未年检,展厅内的灭火器材摆放位置集中,且摆放位置不显著,展厅内的展品全部为可燃烧材料,严重影响使用,办公区域、机房、走廊内均未配置相应的灭火设备;
5、16层整层为集团,存在较重的安全隐患,所有办公区域未配置灭火器材,包括独立的办公室、以及下属各层办公室、租赁部、工程部;
6、1501-1503公司所有灭火器已过期并未做年检,且摆放位置集中,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7、1504存在较重的安全隐患,所有区域未配置灭火器材;
8、1310-1311文化传播存在隐患较小,主要是各办公区域、独立办公室未配备灭火器材,不能保证正常使用,库房内的灭火器摆放过于集中。
9、1301-1304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办公区域内交换机房、会议室使用材料均为B1级燃烧材料,但未配备任何灭火设备。
10、1203药业安全隐患较重,其逃生通道门被货物堵死,开放办公区域内未摆放灭火设备,并堆放有大量易燃物品,存在较重的安全隐患;
11、1204-1207园林公司,逃生通道门被堆放的物品堵死,并且办公区域内的灭火器材已经过期未进行年检,独立办公室内线路凌乱,存在安全隐患;
12、1111-1113北京公司,所有灭火器材已过期,库房与交换机房为一体,配备灭火器材无法保证应急使用。
13、8层整层保险,整体存在安全隐患较大,整体灭火器的配置达不到保护半径的要求,独立办公室内未配备灭火器材,复印间涉及精密仪器但未配备灭火设备,其行政负责人拒绝进入重点防范区域进行检查,并拒绝在检查记录签字确认。
14、711-715保险公司,办公区域内未配置灭火器材,紧急逃生门被物品堵死,无法正常开启使用,大会议室使用了B1级燃烧材料地毯,未配备任何消防灭火器材;
15、603东方(北京)公司,所有灭火器已过期未进行年检,办公区域内线路使用较乱;
16、511-513公司,所有灭火器已过有效期限未进行年检,库房内有大量易燃精密仪器,未配备任何灭火设备,独立办公室、交换机房未配置灭火器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7、501-502公司,所有灭火器材已过有效期限未作年检,库房及独立办公室未配置灭火设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8、2-3层君悦,走廊公区无灭火器材;
19、B1层瑜伽,营运部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太多,并未配备任何灭火设备,健身房内的所有灭火器已经过期,未作年检,摆放位置不够显著。
四、 以上为节前消防检查问题的汇总报告。请领导审阅,并给予指正!
保安部经理:
工程部经理:
项目总经理批示: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第一物业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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